李虚中命书

目录


卷一·通理物化

一、 六十甲子纳音性情

甲子:天官藏,是子旺母衰之金。溺于水下而韬光,须假火革,有旺盛之气,方可以扬名显用。 (命入贵格,明暗取官。)

乙丑:禄官承,乃库墓守财之金。不嫌鬼旺之方,喜见禄财之地。水土砥砺,忽然有气,亦可以为器成材。 (平和贵格,不须禄到。)

丙寅:禄地元,是子母相承之火。先烟后焰,抽其明而三进。喜木为助,嫌水陵迟。五行相养,虽在死方,亦可光耿。 (命入贵格,不用干禄。)

丁卯:贵禄奇,乃本旺禄休之火。惟欲阴旺,恶处盛阳。若火木相资,连于艮震之方,必能变鼎味而成享礼也。 (欲逢官鬼,始得贵奇。)

戊辰:神头禄,乃华实兼荣之木。爱乎水土,忌见火金。有所养于金,乃英实之命也。 (相乘可贵,不畏鬼临。)

己巳:地奇备,乃气胜体刚之木。生逢对旺,干鬼相加。或木来比助,金伐以成为栋梁之材,皆得终美。 (贵无官鬼,须见角音。)

庚午:天禄承,是含辉始育之土。气数未备,惟喜旺方。得数已完,尚嫌水重。若独禄会,命旺身绝,岂是贵地。 (禄鬼自处,不假官鬼。)

辛未:禄自藏,乃自本立形之土。有火相助,得木相乘。水轻木重亦可以小康。若败而乘禄多,方为厚载之福。 (喜见干连,不畏木重。)

壬申:地天禄,乃自任权制之金。刚而有断,爱土木而嫌火重。虽居财旺身衰,亦主清华之贵。 (真假财官,贵之为贵。)

癸酉:贵符印,乃刚锐利用之金。不嫌绝败,惟畏鬼多。若平易而不相刑,当有自然之材器。 (庚辛无鬼,不假官贵。)

甲戌:禄临官,乃墓成息用之火。不求壮旺,欲物平资,福禄可以高厚。 (入格可贵,干不必官。)

乙亥:地禄承,为气散游魂之火。生于木火荣方,上下不逢相制,仅而成达,多助尤崇。 (真官相制,得贵亦崇。)

丙子:天禄承,乃深沉停会之水。若会源得生,用制于东南,为出常之器。 (自有真官,佳期禄会。)

丁丑:禄自守,乃渐下欲流之水。得水土相承,经于败地,源脉不断,可升而济物,功德昭著也。 (丑有癸藏,不明见官。)

戊寅:地官承,乃生体安和之土。若资之以火土俱盛,金旺之荣,虽多反制,尚可高崇,为不常之用。 (得官不旺,贵出自然。)

己卯:地官承,为鬼旺体坚之土。生于金重木多,而见财重,乃富贵长远。 (得官不旺,贵出自然。)

庚辰:禄暗会,乃显光之金,而未成材。金刚土重,得期相会,无炎火之官,乃大臣之制。 (不假禄合,禄干克期。)

辛巳:地官承,为资始之金。身坚而体柔,欲平火之制。若金助土成,则为光大之器。 (丙官在下,务贵于禄。)

壬午:天官合,乃化薪之木。畏在火强,得水资之,或处生旺而逢土,亦可富贵。若独见金制,在死败之乡,非长久之命。 (丁壬德合,寄任旺官。)

癸未:禄自备,为伐根之木。气败而体柔,不嫌金制,喜水之荣。及会元而借生,主乃重器,成德之材。 (癸在巳中,喜逢甲乙。)

甲申:地禄生,乃源泉之水。务有资助流长而无鬼,则为运广之渊,可享高厚之福。 (禄始生,要干生旺而无官。)

乙酉:贵还命,乃母旺进趋之水。若资以金,济用以火,自乾东而震北,亦超卓辅弼之用。 (干之无官,会合而贵。)

丙戌:禄德合,乃禄资支,附坚固火钟之土。若资之以木,光耀不群,盖本重不须旺也。 (自有卒符,不畏偏贵。)

丁亥:地贵符,乃福壮临官之土。若润之以水,丽泽以金,处魁罡坤艮之方,可以显功遂名。 (贵守官藏,真鬼德旺。)

戊子:天禄合,乃神龙之火。利于震巽,不畏水刑。支干得官,皆可显用,水木盛则尤佳。 (自有癸财,不必会禄。)

己丑:神头禄,乃余光不凡之火。惟期体重不假奇财。若禄有资而命有成,方入康荣之贵局。 (贵财相会,无禄亦荣。)

庚寅:地奇备,不避刑冲,宁辞衰败,乃五行坚实之木。若得和柔之气,德贵相符,必作显扬大用。 (禄位生旺,得官鬼成。)

辛卯:贵冲命,自旺经制之木。不畏霜雪,气节凌云。可制之以金,损之以火,而逢旺相,即成巨室之材。若平易而无金,火生于曲直之会,亦为贵重矣。 (禄命相击,不畏官耗。)

壬辰:禄清洁,乃会贵守成之水。五行不杂,在兑坎之间,无物来制,文明清异之资,可享高厚之福。 (喜于寅亥,见戌亦清。)

癸巳:地带合,乃流远澄清之水。若溢之以水,在火木荣方,音中无土,则有济物惠施之德也。 (真气得用,官气尤清。)

甲午:天符禄,乃沙汰之金。志大而有节操。或零火盖之而严,或旺金集之而刚。不遇丁壬,始可陶镕之宝。 (禄神败而食子,欲妻刚而子旺。)

乙未:禄印绶,乃强悍刚矿之金。欲金相用在火盛处,父子相乘,皆为珍宝。 (德神当位,喜见印官。)

丙申:地官承,乃无资之火。金木壮旺而有制,得干生即为厚实。若禄盛而无依,即灰飞而不焰矣。 (官在生方,不须癸壬。)

丁酉:贵自承,乃平易无为之火。得木旺则火炎,见木多则成用。得火助则不清,在火位则常存。人生得此,无不贵豪。 (丁连丙贵,见合不清。)

戊戌:神头禄,乃不材之木。喜逢水旺,乃可资荣。岂厌生成,伐宜金败。真运自然,不嫌禄鬼,方可高崇。 (明合暗官,成于旺方。)

己亥:地官承,乃粪水育苗之水。水多土而临旺,皆有成就。然逢败绝为殃,亦主富贵荣盛。 (干支财禄,畏彼官鬼。)

庚子:天云日承,乃气过浮虚之土。得重土相资,水木不刚,即享福寿。 (官鬼不刑,衰绝自保。)

辛丑:禄承库,乃气衰就本之土。欲承之以火,制之以木。或重遇木土有刑冲,须假禄元生旺,造化应斯,功名可立。 (官鬼不加,禄刚则贵。)

壬寅:地会义,乃藏用体柔之金。喜土资之以旺,财官不可太刚。若能应此,富贵始得久远。 (艮土包命,禄须贵旺。)

癸卯:贵会源,乃财旺体弱之金。财命相乘,喜身在生旺之方。或得真官真气,无不配合贵源,莫不易而厚禄也。 (贵源多会,不在多逢。)

甲辰:禄马承,乃始壮之火。欲多生我,或会本源,却无炎光之极,自然超卓。水轻而无土,亦可腾达矣。 (甲丙生寅,明我生气。)

乙巳:地官承,乃进功之火。欲辅助之不息,不必旺极。得木火相乘,虽死败而可贵。 (或同音煞,丙亦生贵。)

丙午:神头禄,乃至阴之水。发于阳明,蒸气氤氲,何所不及。处金木旺,而冲刑禄,得炎而财盛,始可贵矣。 (身同官鬼,不避掩冲。)

丁未:禄文承,乃禄旺育生之水。宜于水火之中,得五行死败之气。禄干自旺,财贵会于乾方,乃富贵显扬之用。惟嫌土在旺乡,即非长久。 (喜遇丙丁,畏官当用。)

戊申:地符会,乃柔顺发生之土。喜临四季,得木为荣。独居水火荣方,未得尊高之著。 (真官符用,不畏鬼临。)

己酉:贵承,乃子旺母衰之土。喜火土之荣庆,从革之地。或水轻木柔,亦是滋生之德。倘能应此,轩冕非难。 (不必正应,要临辛丙。)

庚戌:禄符源,乃钝弱成用之金。火轻金重,魁罡相乘,可以休逸,福禄自然。忌木火之极,则命迍蹇。 (旺逢妻鬼,遇鬼反荣。)

辛亥:地禄印,乃木旺禄休之金。得平火之革,然后制于克伐。或冲击于金水之中,得以平安守职,富贵优游。 (喜于金助,不畏丁鬼。)

壬子:神头禄,乃体柔用刚之木。居旺相而得金,遇贵地而无火,则可以扬名当世。 (禄旺须官,音盛畏鬼。)

癸丑:禄得源,乃刚柔相济之木。水土承于旺方,则生育利物。金制于生成,皆可以立功立事。惟恐生旺逢火。 (禄居北地,畏鬼掩冲。)

甲寅:神头禄,乃渊深处静之水。若资之木旺土衰,则为奇特贵异。 (庚辛不畏,清在丁壬。)

乙卯:神头禄,乃死中受气之水。虽败无妨。或会源于音地,木有不达之者。此一水皆喜土而清,若水多而无土,则为伏寒之气。 (癸马为官,胜于戊己。)

丙辰:禄自裕,乃发施养生之土。喜于火助,不畏掩冲。夫如是者,自然荣贵。 (水在库中,无官自裕。)

丁巳:神头禄,是绝中受气之土。喜逢土助,不畏死败。惟能朝命建元,可以文章妙选。 (上下火乘,鬼无害也。)

戊午:天禄备,乃神发离明之火。旺中受绝,喜木助于衰方,忌火乘于旺地。生之应此,必作魁英。 (真假居壮,水盛不伤。)

己未:神头禄,乃成功之火。得季夏之炎阳,守小吉之贵地。生自东北之南,有所资附,则能享福厚矣。 (甲己扶持,不须更旺。)

庚申:神头禄,乃未坚柔末之木。春相夏旺,金重而得火,土重而得水,则为出常之器。 (不畏阳官,要官鬼旺。)

辛酉:神头禄,乃包秀结英之木。喜于生旺,忌见金多。得土水相乘,为物之贵。二者各旺而不得水,亦为奇特之材。 (不嫌官鬼,厌甲为财。)

壬戌:禄官顺,乃杳冥之水。喜于死败,要土之击发,则能博施之功及物也。 (正气自守,持禄亦荣。)

癸亥:神头禄,乃始进成终之水。喜逢贵地,忌在禄乡。三元相反,福庆自然。盖其为用也,大而广,故不可以守常为尚,须升而为雨雾,散而为江河,乃为大用也。

此六十位,五行支干相乘,要分轻重。若金溺水下,火出水上,木不得金之所制,木无成也,如甲子乙亥是也。金溺水下,火出水上,金不得火之所制,金无成也,如辛亥之金是也。夫如是而推伏现之情,则造化之机自理。 (鬼谷子以此十二音五行,分轻重之用,以推通变之妙者,尚恐人执守方隅,故言称显隐可测造化之说也。)


二、 论天乙贵神

贵神交互与格局

本家贵人命者,如甲人有戊有庚有丑有未是也,大贵。如甲人得丁丑、辛未,又其次也。盖甲年丑上遁得丁,未上遁得辛也。更有一种贵人,亦为福甚重,得者必贵。甲戊庚得乙丑、癸未,乙得庚子、戊申,己得丙子、甲申,丙丁得丁酉、乙亥,壬癸得乙卯、癸巳,六辛得丙寅、戊午是也。

甲阳木,戊阳土,庚阳金,皆喜土位。而未者土之正位,丑者土之安静之地,故以牛羊为贵。然细分之,则甲尤喜未,庚尤喜丑,各归其库也。戊子、戊寅、戊午喜丑,丑者火人胎养之乡;戊辰、戊申、戊戌喜未,未者木人之库,土人生旺之地也。

乙者阴木,己者阴土也。阴土喜生旺,阴木喜阳水,所以鼠猴为贵。然乙尤喜申,申者木之绝乡也;己尤喜子,子者坤之正位也。

丙丁属火,火墓在戌;壬癸属水,墓在辰。辰戌为魁罡之地,贵人所不临,故寻寄火贵于酉亥,寄水贵于卯巳,皆归静复之乡。六辛阴金,喜阳火生旺之地,故以马虎为贵。虽然宜以纳音互换推寻,须皆和则其贵为福,若丙寅火得酉,则火至此焉足为贵哉。 (广录)

天乙贵人者,三命中最吉之神也。若人遇之,主荣名早达,官禄易进。若更三命皆乘旺气,终登将相公卿之位。大小运行年至此,亦主迁官进财,一切加临至此,皆为吉兆。 (三命指掌)

天乙贵神分优劣

  • 丑位贵神:

    • 乙丑:文星贵神。
    • 丁未:退神,羊刃贵神。(一云半吉)
    • 己未:羊刃贵神。(一云半吉)
    • 辛未:华盖贵神。(一云空亡大败)
    • 癸未:伏神,华盖贵神。 (以上甲戊庚人月日时贵神)
  • 子、申位贵神:

    • 甲子:进神贵神。
    • 丙子:交神贵神。
    • 戊子:伏神贵神。
    • 庚子:德合贵神。
    • 壬子:羊刃贵神。
    • 甲申:截路空亡贵神。(一云半吉)
    • 丙申:大败贵神。
    • 戊申:伏马贵神。
    • 庚申:建禄马贵神。
    • 壬申:大败贵神。(一云半吉) (以上乙己人月日时贵神)
  • 酉、亥位贵神:

    • 乙酉:破禄贵神。
    • 丁酉:喜神贵神。(一云大败)
    • 己酉:进神贵神。
    • 辛酉:建禄交贵神。
    • 癸酉:伏神贵神。(一云吉)
    • 乙亥:天德贵神。
    • 丁亥:文星贵神。 (以上丙丁人月日时贵神)
  • 午、寅位贵神:

    • 甲午:进神贵神。
    • 丙午:交羊刃贵神。(一云半吉)
    • 戊午:伏羊刃贵神。
    • 庚午:文星截路贵神。(一云半吉)
    • 壬午:禄旺气贵神。
    • 甲寅:文星建禄贵神。
    • 丙寅:文星贵神。
    • 戊寅:伏马贵神。
    • 庚寅:破禄马贵神。
    • 壬寅:截路贵神。 (以上六辛人月日时贵神)
  • 卯、巳位贵神:

    • 乙卯:天喜贵神。
    • 丁卯:截路贵神。(一云半吉)
    • 己卯:进神贵神。
    • 辛卯:交破禄贵神。
    • 癸卯:旺禄贵神。
    • 乙巳:正禄马贵神。
    • 丁巳:九天禄库贵神。
    • 己巳:九天禄马库贵神。
    • 辛巳:截路贵神。(一云半吉)
    • 癸巳:伏马贵神。 (以上壬癸人月日时贵神)

凡如此已上贵神,若与禄马同窠,不犯交退伏神,支干相合者,定须官高职清。若无德,更值空亡交退伏神,五行无气,至死不贵。紧要在月日时支干相合则为吉,不然乃庸常流也。 (并同金书命诀)

此格有三:干合为上,支合次之,无合又次之。 如 甲子、己未,此为上格,盖甲己合也。无死绝冲破空亡,更有福神助之,当极一品之贵宰。有死绝为鄙吝杀也,如有死绝冲破空亡之类,只作正郎员郎,然多难无福耳。 如 戊子、己丑,此为次格。若无死绝冲破空亡,须作两制两省,少年登科,当居清要华近之选。更有福神相助,为两府矣。有死绝即减作正郎员郎,亦须有职名。若有冲破空亡,只作一多难州县官,晚年得至朝官极矣。 如 辛未、庚寅,此为第三等。若无死绝冲破空亡,即作正郎卿监,少达历清要差遣。更有福神为之助,往往为两制矣。若有死绝,即作员郎京朝官。更有冲破空亡,平生多难,只作州县卑冗之官,纵得改官易位,寿不永矣。 (林开五命)

紫虚局云:贵人交互人多贵,旺气相乘馆殿资。切莫五行伤着主,令人闲地冷清虚。 (寸珠尺璧:凡月日时互换见贵,太岁不带者,不贵。)

贵合贵食: 有贵合,则官位穹崇,所作契合;有贵食,则禄丰足,所成造望。

  • 贵合:如甲戊庚贵在丑未,甲得己丑己未,戊得癸丑癸未,庚得乙丑乙未。乙己贵在申子,乙得庚子庚申,己得甲子甲申。丙丁贵在亥酉,丙得辛酉辛亥,丁得壬寅壬辰。如此之类,谓之贵合。
  • 贵食:甲食丙,乙食丁。丙丁贵在酉亥,甲得丙寅丙辰,乙得丁酉丁亥。庚食壬,辛食癸。壬癸贵在卯巳,庚得壬申壬戌,辛得癸卯癸巳。如此之类,谓之贵食。

有贵合则官多称意,有贵食则禄多称意。二者兼之,官高禄重,无往不利。 (阎东叟书)

天乙贵神合者,谓天乙在贵神,亦合上是也。甲戊庚在子午,乙己在丑巳,丙丁在寅辰,壬癸在申戌,辛在亥未,皆主大福。遇两合以上者,主贵。 (三命提举)


三、 论天地五行本源

清气阳为天,杳杳而上冲乎阳;浊气阴为地,冥冥而下从其物。 (太虚之先,升寂何有?至精感微,而真一生焉。真一运灵而元气自化,自化元气者,乃无中之有,有中之无。广不可量,微不可察,氤氲渐着,混漠无倪,万象之端,朕兆于此。于是有清通澄朗之气,化而为天;浊滞烦昧之气,积而为地。故清者自浊而澄,高者自下而上。天高而浮,地厚而沉。浮者有彰动之象,故为阳;沉者有寂没之理,故为阴。清者上腾,高而纯阳,故充满;浊者下沉,密而纯阴,故冥寂。而万物从化之,故冲于上者为阳,而生万物;沉于下者为阴,而成万物。然而实始于一者也。)

清浊交分,人物混成,造化始于无相,因而三生。 (太朴之散,乾坤之形,分体一定乎尊卑。有阴阳之相摩,有刚柔之相推,变动以行其道,经纬以成其事。凡垂象于天者,莫非文也,有高下之相倾,广轮之相推,动静之所生,形势之所持。凡其质于地者,莫非礼也。故万物生于其间者,亦且出机入机,出冥入冥,方生方死,方死方生,域于轮转之地,而机之动不能自已。故草木黄落而菊始华,仓庚呜而鹰以化。一根荄之细,不知谁与之扶持;一昆虫之微,不知谁与之生死。戢戢而动植,非物与之雕刻也;芸芸而归根,非物与之揫敛也。自消自息,自智自力,自形自色,曾不知有造化之者,是人物混然而立也。则其光为日月,其文为星辰,其泽为雨露,其威为雷霆。辰集于房,月湛而明,日遄而化,此天之道也。其高为山岳,其大为江湖,其文为草木,其富为百谷。载万物而不慑,生万物而无穷,此地之德也。高而为君父,贵而为王侯,大而为郡牧,下而为庶民。文于仁义忠信,富于财谷布帛,成而祀天地,灵而驱万物,此人之事也。莫大乎天,莫厚乎地,莫灵于人。是以因于天体,成于地仪,范围天地之化,三才由一而生也。)

天一地二,盖乾坤之体。坤为土也,乾为金,金亦土也,为水母。 (天一地二,奇偶之策也。三奇为乾,三偶为坤,是一而两之之义也。故阴阳自始者,谓之太始;阴阳自明者,谓之太极。则万物之始于乾也,亦由天地之所资以始,是以知乾为之太始。万物之所资生于坤也,亦由天地之所资以生,是以知坤为之太极。故乾之卦所以在西北,坤之卦所以在西南。以乾为太始,以坤为太极,可知矣。是以太始之极,一而两之,作乾坤之象,金土同体而异名,有此见一数之终始也矣。)

四正四隅,何遐迩之为正。艮为土也,应乎坤;巽为风也,风出木。 (乾坤艮巽,四隅也,而为天地之大纪;坎离震兑,四正也,而为乾坤之大纲。曾不知广轮之艮,而有会通之情也。然则万物之始终,莫盛乎艮,故应乾坤之节制;莫始于巽,故为风。然风非出于木,而鼓舞于万物,为事由动之生息也,故巽继于震。)

坎离未判,以清浊明水火;震兑之前,以左右用金木。 (天一地六,相合生水;地二天七,相合生火。言水则含知而内明,言火则崇礼而外照。内明足以应物,外照足以知人。知人者无所不知,应物者无所不应。故清之为水,得天一辰中是,奇内而天一,偶外而地六,其为卦也曰坎;故浊之为火,得地二辰中是,偶内而地二,奇外而天七,其为卦也曰离。夫二者本水火南北之分,为乾坤男女之体,亦由清浊判于自然也。天三地八相合,而生木于东方,木生风以动之,故为卦曰震。地四天九相合,而生金于西方,金生水以泽物而物悦之,故为卦曰兑。然东木受西金之制,而左言木右言金者,是震男兑女,尊卑之义也。)

易八卦者,以刚柔相半;连四象者,分逆顺而生成。 (易以八卦兼三才而两立,为天地广轮之体用。故始三,一而为乾,二为坤,生六六九九之变,为四象五行之数。然后圣人分阴分阳,迭用柔刚以相易之,故天地位而成章也,列万汇而象之,以别盛衰矣。四象者,大而为日月星辰,广而为金木水火。八卦由四象而两制之,则有阴中之阳,阳中之阴,寒暑运行而万物化育也。)

二仪分列,各包四象之形;乾坤音土,遂作五行之用。 (天地为二仪,则上有日月星辰运于无为,下有金木水火济于有用。金生于土而聚于土者,然乾坤本一而立二,为清浊之别,包括四象为五行,以尽天地之数,备万物之成终也。)

一而两之,道法乎自然;八卦九宫,乘阴阳以数。 (道生一,一虽立而道未离也。一生二,二名成,而道斯远矣。是故道非数,而数之所生;一非二,而一之所出。阴阳之在天地,其妙有机,而物之所始;其显有数,而物之所生。始终如一。一有二而不可以相无,然阴虽有佐于阳,阳实始之而无恃焉。阳虽有赖于阴,阴实由之而不与焉。是阳常始而阴常成,阳常唱而阴常和,有自然之理。故阳奇阴偶,迭用生成,而天五地六,二五而成十,五十有五之策,所以行变化而明鬼神也。故乾坤之策,万有一千五百二十,当期之日,当万物之数。四营成易,十有八变成卦,发刚柔而生爻,以八八于四维,则居中者尽乎九也。)

五行分阴阳为十干,清而不下;五支易刚柔为十支,浊而不上。 (天地之数各成于五,然始立甲者,本乎土之气,申乾坤皆土之义。始于甲乙丙丁,次生戊己庚辛壬癸,如一之有二,而为十干之气主。曰清则腾而生,故不同下之五行也。五支,言道生一而支散为五,以成五行之数,乃浊者下沉,而生二五如十,则分支列于乾坤之广轮。如甲之生乙,丙之生丁之义。故寅则运于卯,巳则运于午,然而同类为阴阳,而不同支干之生。)

土逐四时之气,故有十二支。十二支以夫妇为体,十干以父子相乘。 (四时乃四季也,顺四象之用。然四象为两立成八支,惟土者本天地,各五而两之,则分四支列乎四维,以终四象之变。盖辰戌同体,丑未同形。子阳亥阴、寅阳卯阴之类,如夫妇之同体。甲生乙、乙生丙类,如父子相生,本乎一而为五。)

三才有阴阳之天地,五行运物化之人伦。 (分阴阳则为天地,立父子则为人伦。故干阳也,亦有乙丁己辛癸之为阴;支阴也,亦有子寅辰午申戌之为阳。是知阴阳之相覆,奇偶相匹,故万物化成。生者为父为母为子为孙,配之为夫为妇,以别人伦之要也。)

故曰:甲己真宫,乙庚真商,丙辛真羽,丁壬真角,戊癸真徵。 (甲木二五之始,名而为土,六位相成于己,故曰真宫。土生始成终,故金次于土。羽水之音,角木之音,徵火之音。此十干皆天之清气,生数成于五,至六而为偶,为阴阳之始,作天地之真运。然而真运在天,必自地而得之矣。何则?天罡本乎辰也,阳动而阴静,得十二常转位,自甲子为始,至于辰则见戌,是地之功也。故甲之为土明矣,是知真运在天,自地而得之也。)

寅午戌火体,亥卯未木体,申子辰水体,巳酉丑金体。斯非真体,乃五行生旺库之地,土则从四事成之。 (四象之体而终皆土,故戊至辛而金之土也。)


四、 论干支纳音数理

六十纳音者,配由十干十二支,周而终之数也。 (干支相乘,归天地始终之数,为六十也。)

自生成而言之,则水得一,火得二,木得三,金得四,土得五。 感物化而言之,则火得一,土得二,木得三,金得四,水得五。 (生成者,天地生成之数;物化则五行支干相成,纳音之数也。)

法乎天地,支干数乘。 (此十干配天,十二支配地,而合成万物动静之机,充合端委之数也。)

支干配则:甲己子午九,乙庚丑未八,丙辛寅申七,丁壬卯酉六,戊癸辰戌五,巳亥支数四。 (自九之数,损之又损也。然于巳亥者,不由巳而存。乾之一二,坤之二三,是道始一至三,错综而生诸数,以合乾坤覆载之功。若夫前所谓支干之配,则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之又三,则九为阳生。言数以甲己为造化之首,子午为阴阳之至,取极之数而先称九,而后损之八七五也。)

子寅同途,岁上辰下,未可俱言。其支先甲后子,纳音金者数也,始父母之气而成音,离天地则见名数。 (子得同壬,寅得同甲。岁木辰水,如寅为木二合,若见子而得寅者,亦是甲子之金,不可独言木也。甲临于子而金者,是支干化纳音之数也。干支五行,始因天五地五之数变,而纳音九八七六五四之数相成,上下而得,却须坎离五六之数也。)

天五地五,则为造化之先;除其数,则纳音之用。 (天地变通,二五为十,终成万物。始一终五皆阳,合之为六则阴。为六五数外,即天地数所纳五行之数也。假令水得五者,是本音以土权碍也,然后有音。故丙子、丁丑共得三十之数,而六五皆土而得纳音为水也。火得一者,是火无音,因水沃之,然后有音。故戊子、己丑共得三十一数,而除六五,而有一数,而纳音得火也。木得三者,盖木有本音。故壬子、癸丑共得二十八数,而有五之数,是三数,而纳音得木也。金得四者,亦金是本音。而甲子、乙丑共得三十四数,而除六五之数,外是四数乃金也。土得二者,盖土本无音,火陶之然后有音。故庚子、辛丑共得三十二数,而除五六之数,而纳音为土也。故经云:先甲后子,纳音金者数也。得此则彼可知也。)

自乾而生顺,从坤而产逆。阴阳机括于五行,五行之体依八卦。 (父生顺,母生逆。假如甲己干,正月建丙寅,丙丁火,故木生顺。母己之干在木死为逆,故甲为父己为母。在寅之家,天一生水,则由乾为属金,金水也。故自乾生而顺及纳音,即甲子、乙丑金为首。盖乾纳甲子,即是天五地五,于坤数中生,逆其终数而生,亦由先九而后至四数也。阴阳者乾坤,故金土一而两之,以备五行,五行分体用而为八卦。)

火爱乾为会,水利巽而享,岁守坤乡,金藏艮位。 (乾纯阳也,处西北,故至亥而显明。水性本下,巽出东南,顺下也,故水巳为利也。坤则成物,岁以终之,故至申,万物介然守礼。用艮终始万物,而在于坤,故金至寅终,藏于土下。)

木落粪本,水流趋末,火显诸用,金蔽于光。 (各任性乡,故守坤乡,水趋末则利巽方,火显用则爱于乾,金蔽于光则又藏于艮也。)

水土金性本下,木火性本巍。 (水流就湿,土积而载,金重而沉,故曰本下。巍者上也,木性渐上,而火性炎上。)

沉者得形而上腾,升者期卑而高会。 (水得土而木生,是土克水而生木。木之克土而上腾,则水土之气自木而上也。火得水而上为既济,盖推五行之性沉者、升者,皆必以形为用也。)

以坎为离,精玄者能知;易兑作震,通鬼神而作旨。 (庚申、辛酉木,在巳申酉之中,亦当作金。或卯人遇三酉之类而可言金,余准此推之,则妙穷造化。但以本纳音为用,所谓“易兑作震,通鬼神而作旨”此也。假令丙午水得癸巳月、丙寅日、戊戌时,巳午未为火之本方,寅戌午之正体,又上下俱火。虽纳音为水,多变作炎上之火看。或水多人全在巳午未,生而不犯本命支,更干头有气,亦宜作火看,不可谓之休囚。此所谓以坎为离,精玄妙者为能知。)

故以庚申、乙卯为夫妇之本宗,子癸亥壬丁马丙蛇之寄位。 (此论干禄也。季主所谓“先南北之阳,以辨东西之阴”。阴禄阳而阳禄阴,金自金而木自木,故金木自然而得专位。水火土从造化,故阳寄于阴,而阴寄阳也。)

劳而不息,驿居病方。 (五行支病处而为驿,驿所以休息也。)

马得纵横,更观乎干;生而不运,以气建推之。 (以申子辰水位,处驿为病也。以寅为驿,所谓马必以气建者,而驿之为马也。且甲子人正月丙为马,然不在正月,亦自得地位建丙亦是马,故曰马得纵横矣。珞琭子云:“见不见之形,无时不有”,正谓此也。)

出五行之外者,生死在乎我;居清浊之内者,存亡从数焉。 (凡修德养性、炼假守真、灵台内静、反复还元、神游六合之外,必造五行之先。则欲生欲死欲隐欲显,皆由乎我,是谓神仙真人矣。岂由天地鬼神时数所拘哉。此欲人之自修,不可专滞乎命。彼生死犹可任,况修德致祥转祸为福。夫人居清浊之内,皆由情性善恶,死生而未能逃五行之数者,何也?盖未尝能炼阳纯阴,炼阴纯阳,虽存念至道,亦不能出于清浊之间,徒自苦形而不逃存亡之数也。)


五、 论三元四柱纲纪

元命胜负三元者,干禄、支命、纳音身,各分衰旺之地。 (三元各分生旺库之地而为九命,是主禄主三会也。)

  • :主名禄贵权,为衣食受用之基。
  • :主金珠积富,为得失荣枯之本。
  • 纳音:主材能器识,为人伦亲属之宗。 (干为天元禄,故主贵爵衣食之正本也。支为地元财,命至此比形立象,始终之元,故主贫富运动荣枯。纳音为人元身命,故主贤愚好丑、形貌材能、度量。凡有生,则彼我生克爱憎,故为人伦亲眷也。)

支干纳音之气,顺四柱以定休囚;禄马神煞之方,分二仪以求胜负。劫灾天岁遇用处,不能为凶;禄马奇舆逢破处,未始为福。 (三元五行,亦各分四季定休旺之气。干中所用神煞乃天之清气,支中所用神煞乃地之浊气。凡言神煞各分天地二气,胜负吉凶支煞自有诸例言。劫灾天岁四煞虽凶,若支干配合有用,则为福禄之神。禄马奇舆虽干之清气,富贵之神,主福禄尊贵,若支神配合为破败者,则反为贫贱凶害之煞。)

四柱者,胎、月、日、时。 (三元为万物之本,四柱乃五行之辅佐,亦犹乾坤之有四时,土有四象,人有四肢。故珞琭子云:“根在苗先,实从花后”者,四柱有偏枯,则随所主而论之。)

  • :主父母祖宗者十分,主事者二分。 (万物之根本,固在我名之先有也。故主祖宗者十分。然而根在物之先,而花实苗之后,虽主事二分,亦当以胎为本气。)
  • :主时气者十分,主事者六分。 (月为建元,分四时之休旺。故主三元气用所出十分,是月与时为宾主,以辅三元。故主立气立事十分,是将来临月分,亦定灾福之六分。)
  • :主未得气者十分,主事者八分。
  • :主用度进退、向背力气、胜负皆十分,吉与凶同。 (日主月内四时向背之气十分,三元贵贱之气及胎本共时八分。时主元吉凶及胎月日之气皆十分,故言吉凶变异胜负之力同等也。)

九命论互相奔刑,反顺生煞,以别源流。 (三元四柱禄马为九命,须递相往来,取刑冲德合,逆顺盛衰,以定清浊之理。)

先看重轻盛衰、尊卑逆顺,次分彼我紧慢、情意相续、干音亲义。四柱然不合冲类干头配合之理。 (先看三元支干本意,以辨四柱之力。有形视形气之厚薄,凡化象之有性,操用度之浅深。勿论得地不得地,辨尊卑之胜负也。四柱相冲,然无配合纳音,取宾主保义情亲,以定胜负。)

大抵年为本则日为主,月为使则时为辅。 (年为日之本,日为命主。如君之有臣,父之有子,夫之有妇,国之有王。是胎月生时,为主本之扶援,欲得以序相承顺也。)

主本保合,未有贫贱之人;时日乖违,岂有久荣之理。 (主本保和相育为贵。年克日减力也,日克年虽主贵气,亦多迍剥。况日时俱克于年,乖离尤甚也。)

三元入墓,日时自旺,虽运并绝逢鬼,鬼亦不能取。 (本入墓中却主相辅。行在旺乡,虽逢并绝更来加身,命虽灾而未至死厄。)

四柱集旺,运逢于禄马,禄马无用。 (三元四柱俱到旺处,或生时又使过。若曾发禄于闲地,虽逢禄马而必灾。)

过与不及,游移颠倒。气数中庸,应期而发。 (五行喜刚柔得中,三命忌盛衰太过。)

方信阳唱阴和,须分干正支邪;阴静阳从,更忌禄衰鬼旺。 (如乙酉得甲辰,虽天地合,却甲畏辛见,乙畏酉金,火畏死地逢子也。又如戊逢癸亥,是干正支邪;戊午、丙子,支正干邪。然水火阴阳相和,则不如干合为正也。又如丙辰见申为禄衰土,逢壬为鬼。丁人见乙卯、癸卯之类。)

必死有生,凶中反吉。 (如庚子见丁卯,死而得生;甲子见戊寅,凶中反吉。)

旺衰之理,审量生克;轻重之名,须识向背。 (三元旺地,畏忌衰处,好生须临时审其轻重。如壬申、癸酉本重,壬寅、癸卯本轻。却取轻重扶持为用,始分向背之力气。)

轻得地而可敌重衰,重无地而制之轻败。 (如土制水,则丙辰、丁巳之土,能制丙子、癸亥之水也。壬申、癸酉之金虽重,却遇戊子、己丑、丙寅、丁卯之火,虽金重亦受制于火。盖火向旺金绝方也。)

各衰各旺,轻重自然。 (如辛卯见癸酉,戊午见丙子,乃旺处相敌,支气不比,却有相敌,为变化发扬也。甲寅水见庚午、辛未土,力气各衰,水土和柔,则有化育之道矣。余准此。)

守凶煞者,在其尊者制其卑;生克交加,应得先者令其后。 (吉神凶煞,四柱先后,干神可制支煞,更分生克之理。)

五行相敌,二凶一吉。 (五行相敌,轻重相等,遇鬼二则为凶。一重为鬼,犹凶中反吉。)

复以轻重之理,方得贵贱之原。 (须以六十纳音支干轻重,取衰旺制度,方定贵贱也。)

至如体轻用重,不免漂沉;本重末轻,广谋自胜;主客从容,优游享福。 (如庚午、辛未土本轻也,见壬戌、癸亥、丙子之水,是本轻用重,反散流也。辛未年,壬辰月,甲申日,甲戌时,此正应体轻用重之格。如庚子、辛丑土见癸巳、乙卯,是本重,广谋自负之人也。五行主客轻重等,以制用有法,水土和柔,金火平适则康宁。)


六、 论五行多寡性情

  • 水得水多:则沉潜伏溺,小巧多权,苗而不秀,声誉汪洋。(然而富贵则无变通,而势不峥嵘矣。)
  • 水得火多:则崇礼贪饕,自恃深虑多忧,猛断后悔。(水遇火多,其性如此,不妨名利也。)
  • 水得木多:则流而不止,执志反柔,临事汗漫,奢俭失中。(水生木,木克土,土散而无止,故此情性也。)
  • 水得金多:则本末常安,多得资援,好义不实,智大多淫,智胜义负则性灵强。
  • 水得土多:则沉静执塞,内利外钝,忍妒多恨,信义无决。

  • 火得火多:则崇礼义洎,明外昏内,自华而俭,既旺即已,不可速达。(火星暴而无制,福至则祸来速。)
  • 火得木多:则自恃威福,聪明志懦,动思依辅,静则志明,好辩是非。(仁与礼不足,虽和而多忘。)
  • 火得金多:则志不自胜,好辩而刚,礼义失中,直而招谤。(火金两强,故多克辩。)
  • 火得土多:则立用沉密,利害敢为,言清行浊,执不通变。(火绝得土,土蔽火光,故所适不变利。)
  • 火得水多:则为德不均,巧而忘礼,多易多难,摭取艰险,计深反害。(水火未济,多智多伤。)

  • 木得木多:则柔懦泛交,曲直自循,多学不实,聪明华洁。(木主仁柔,色以表形。)
  • 木得金多:则克制憔悴,刚而无断,静思悔动,誉义不常。(义胜于仁,反吝于心。)
  • 木得土多:则取舍自信,华而不奢,体柔伏刚,言必鉴人,智不自胜。(仁轻信过,无礼节也。)
  • 木得水多:则漂流不定,言行相违,处吉不宁,趋时委曲。(木华水智,故多顺取。)
  • 木得火多:则驰骋聪明,好学不切,礼繁义乱,明他害己,善恶决发。(火得木而炽,木无以自容。)

  • 金得金多:则刚直尚勇,见义必为,过不自知,忘仁好义,思礼好胜。(金重欲火,故思礼。)
  • 金得木多:则辩分曲直,利害兼资,置德怀忿,朋友失义。(仁义相伐,必有所失。)
  • 金得火多:则口才辩利,好礼忘义,动止宽和,中心鄙吝。(火胜于金,有义礼也。)
  • 金得水多:则计虑不深,为人无恩,临事龌龊,或是或非。(水重金藏,多计无刚。)
  • 金得土多:则失中有成,口俭心慈,作为暗昧,多处嫌疑。(金蔽土中,则求之者成。)

  • 土得土多:则重厚藏密,守信容物,或招毁谤,恩害敢为。(土虽守信,深厚难知。)
  • 土得金多:则信而好义,刚而多躁,不能持重,庶事无容。(金土争丽,两不自持。)
  • 土得木多:则形劳志大,杂好狂徒,用柔爽信,曲直党情。(木克土,则信亏。)
  • 土得火多:则施义忘亲,外明少断,奢俭失中,好礼口惠。(土得火助,信有所毁。)
  • 土得水多:则贪功好进,泛顺伏机,志善若昏,爱恶无义。(土虽克水,水多则土失信。)

诚能以此,更分轻重,明作为之性情,消息盈虚依于祸福,然后为能言。以前五行多寡论性情,而复推祸福正气无刑。 (如庚禄在申,气当用甲。如诸位中不见庚之刑甲,或他位见甲,即为无庚是也。)

名背之半(不见正禄,如得己而无乙,亦是所谓得一分三之说。虽背正禄必为福。)

吉凶征应

  • 马无害,禄无鬼,食无亡,支合无元,干禄无厄。 (如甲子得丙寅为马,见壬午及水,在丙寅六合破刑之上。如不见正气,却见他干在禄位,其禄干亦要无鬼也。倒食、顺食皆要无空亡、亡神也。支神名合,要无元辰。十干合处要无六厄。)
  • 旺无丧,衰无吊,妻无刃,财无飞,孟无孤,季无寡,生无劫,死无败。 (如癸丑木命不要卯,此则旺无丧。如壬午木命不要辰,此则衰无吊。阳制阴为妻,不可在羊刃上,故妻欲无刃。命后四辰曰飞廉,我克者为财,不可犯之。四孟之人不得见孤辰在命,四季之人不得见孤宿在地。长生处要不值劫煞,如乙巳、丁酉、乙丑见寅是也。死处忌见八败沐浴金神。)
  • 火无水,水无土,土无木,木须金,金须火。 (火无水降亦能自润,水无土壅莫不成流,土无木制旷野安然。木须金克可以成材,金无火锻不能成器。)
  • 体重须鬼,禄轻须官。刑虽全,败虽孤。夫须鲜,妻须倍。吉须显煞,凶须沉昧。天盘须会,地带须连。

卷二·衰旺取时

一、 论四时衰旺与物象

论一方之气,不可过角。进角为孤,退角为寡。 (一方之气,则四象各主于一时之偶也。如寅卯辰则巳孤丑寡。)

既旺不过一方之气,却言衰者成功也。 (木生亥衰于辰,是木出东方春位而衰。此本末衰旺,功成身退,子结花落也。)

华过衰而实成,是穷则变通之象。始生于沐浴,为风水陶化之因;冠带则材器可任;临官则鬼害之难。 (物主临官,则气血坚壮,可受制敌,不畏其鬼。)

旺则刚介自处,衰则去华立实。病者孤也。 (病者形势孤弱,如木病巳,则寅辰之孤也。)

死兮无物,墓藏为造化之终。绝煞有鼎新之气,气尽后成。胞胎凝结,始分形状。 (此长生之气,言五行至绝,受气而成形。十二支位之理,乃代谢自然。)

夫物出自然,端倪莫测,直须仔细探赜,消息龟数。 (五行之造化,万物之盈亏,以尽蓍龟之数。)

衰病之所,有鬼则止,无鬼则停。 (止则穷已,停则流滞。如丙至壬戌、壬申则绝,至庚申、乙亥则流滞而不通。)

水性本寒,火体本热。极寒则丑寅以为期,大暑则未申而自定。极也反也,五行之常体;生也殒也,万物之自然。 (五行各有正性,在人所禀有吉凶。发觉未萌,须在期程之所极可定。赋云:“三冬暑少九阳多,亦以正气为凭也。”五行之运,阴阳相推,亦有不应和者,亦极相反。是谓死兮生之本,生兮死之源。)

岁隐其神,神成而岁死。 (岁木也,神火也。火盛则木死,势不两立,因恩而生害。)

智从义出,智盛则义藏。 (智水也,义金也。金生水,水盛金藏,未尝不失于义也。)

信从四事,物物皆归。 (钟于土是也。辰为木之土,戌为金之土,未为火之土,丑为水之土。)

鬼财相会,则凶中得吉。 (如庚申得癸卯,是庚申月乙卯有合会德之财,癸卯为木之鬼。)

观刑逢妻,生旺不取。生月为父,胎月为母。身克为妻,妻生为子。时生是妻子之数,成败自然。 (以火克金为父,则以生月定之。然后看日时承受,胎月有无刑害。身克为妻,以日论之。妻生为子,以时推之。乃看生旺刑制,五行之定数也。)

胎气同往,当有异母;月干相逢,须依二父。 (受胎正在受气之地,而与日时支干同者,当食二母之乳。月干与年干相连,而同在父母生地,当相交或立身于二事而成也。)

子息则先明生气,或用克以推之。 (如丁巳土,以木为子孙,建至亥上得辛。若四柱见丁在无气,更有刑害者,必少子孙也。)

自生自旺,更看运元胎月。 (如生纳音在月旺处,更不论刑害子孙之地。如胎月在有气处于生时之上,亦不绝子也。)

禄马不闲,子孙未必绝灭。 (若人生时,见禄马往来朝命,不犯孤寡,亦有子孙。)

阴阳和会,交友结心。同气连枝,同名定数。 (五行须和顺者,四海之人亦心于交友相结。况同胞兄弟,岂不得力。但五行中,以此为兄弟而无灾位也。)

或有偶然同产,一母以生,须分深浅之时,复看五音向背。 (凡一时有八刻二十分,故有浅深前后吉凶不同。其有以生须分深浅,异姓则论五音向背。)

本音生旺,须至福胜于休囚;时日初终,更看先后之凶吉。 (异姓同时,音得旺相者,福禄深厚。言同时则看先后吉凶。)

岁月各计于气交,胎月定推于干数。 (有年未交而气先交者,气已交而月未建者,须以交气为定。人之生也,禀五行四时之气为性命。且年岁乃辰煞而已,其余建月不足月,俱以十月为胎,以同天干之数。)

是以天奇地偶,有万不同;阴煞阳生,无形自运。察衰旺于气数之中,则万物变论之必应。 (天地生物不同,如人质未尝相肖,盖使有造化之别。尔阳主生,阴主煞,乃运于无形之中,而万物先后自然应备。五行衰旺,以四时轮转,则万物从而化育。至如鹰入水化为鸠,蚯蚓结之类是也。)


二、 论富贵贫贱格局

贫贱之格:

  • 刑聚败极(甲申得丁巳、己卯、己巳之类。)
  • 四柱不收(甲子得丙寅、丁巳、辛亥、壬申之类。)
  • 五行未备(甲子得庚子、己卯、癸巳之类。)
  • 数无取用(如不合干不冲支,而上下相异其气。)
  • 一方前后(如木命人巳丑之类。)
  • 柱多隔角(辛丑得辛卯,甲子得甲戌。)
  • 真者失时(如丙辛合在二月、六月,丁壬合在秋月。)
  • 假者殃克(五行纳音本轻,却多逢克制。)
  • 主本倒乱(火年水日,更先逢生旺,继逢死绝。)
  • 父子乖违(日克年,时克月。贫贱之人皆从此出。人生元命犯以上之格,皆主贫贱害身。如此而元命有气,却得富贵者,必不久而多凶也。)

富贵之格:

  • 禄期本地,身命旺相,禄承马在,贵合两同(如甲人生亥卯未地,或寅卯辰中,即生旺气也。如壬辰得辛亥、丙寅、己亥;甲寅得乙未、丙子、己亥也。)
  • 真体守位(如丁人得壬,而在寅卯辰亥之中。或见丙辛各在旺地,而别旺无丁壬也。)
  • 假音得时(如土人生夏季,或居申子辰中连四季皆是。)
  • 宝义制伐,四事显明(尊生卑曰宝,卑生尊曰义,上克下曰制,下贱上曰伐。以此四者,胎月日时上下相生相克是也。)
  • 五行不杂,九命相养(谓三元各处一方,带本近禄而和,及三元各居生旺库,而纳音支干相生育也。)
  • 木官不重(木须要金,而木通用甲。重而无金者,须得支有。)
  • 金鬼无偏(金须要火,而金相当。或须重而合会于丙。)
  • 用刑者有时(如寅刑巳而生在春,制克有用。)
  • 守刑者不乱(如癸巳刑戊申,而无丁干者是。)
  • 明官德合(如丁亥得壬辰、壬戌、壬寅。又己卯得甲戌、甲寅。)
  • 暗逢支禄(甲人得丑未亥之类。)
  • 支纯干一,有贵来朝(本命四柱,支干纯一。或四柱干目纯带贵神来朝本命,或四柱并在一支上见贵神。)
  • 主旺本成,会于一方(庚子土得庚辰日、癸未时、丙戌月、丁丑胎之类。虽冲破却会在本气之方,更有禄马尤吉。)
  • 金逢五事,顺得三奇(金木水火土金,而三元有旺气,得生克相顺,尤嘉也。辛酉生人,得甲午月、戊寅日、庚申时者,是三奇之顺得也。)

富贵之人,皆能应此。 (人生元命,支干四柱,应以上诸格者主富贵。纵无气,亦主闻名挺特出群。)


三、 论奇仪贵格

五行各有奇仪,须分逆顺。 (若三奇各带合,须前后五辰合为上。更分顺逆之用。)

  • 甲戊庚:金奇,喜辰戌丑未或金方。
  • 乙丙丁:火奇,喜寅午戌或酉方。
  • 丙辛癸:水奇,喜亥子丑申辰方。
  • 丁壬甲:木奇,喜寅卯辰亥方。
  • 甲己丙:土奇,喜四季及寅亥午申方。

岁胎月日时者顺,时日月胎岁者逆。 (三奇亦要合而贵。五位得逆顺三奇皆吉,惟嫌不连顺。)

胎本立于岁前,因岁得之胎月,故立胎在岁后月前。空刑败害,日时倒乱,却得顺奇,不为倒也。 (三刑、八败、六害、空亡、相生、相绝、倒乱者,却得三奇顺在本方,亦主富贵。)

日时无方,东里多迍。根鲜枝荣,西门寡禄。根固时雄,花实无忒。 (日时之力不辅三元,或耗或克,主灾多。行年根苗花实,乃胎月日时相顺为贵。若五行更到旺方,即为长远。)

应得位者,支干各有所刑官或无气也,上下须依乎父母。 (入前格而贵者,支干中须有冲刑之官。如无官须以德运为清也。当死绝处须要逢父母。故子晋云:赖五行之救助。)

四柱主本,禄马往来,须分建破。天乙扶持,将德侍卫,更辨尊卑。 (谓当用处有建不可破,已破却不可建。吉神在四柱中,各在四时,用干为贵。)

真合为紧。 (子巳卯申之合为真。)

德合不清。 (甲子、己丑、丙戌、辛卯连顺而贵,尚不如壬子、癸丑。)

连珠未显。 (连珠支干前后颠倒,皆不为显。)

空合何荣。 (四柱相合,不扶六马本命,即为不贵。)

支连干会,连珠真同凤凰薮;刑全贵全,天赦禄食麒麟窟。 (甲子、乙丑、丙寅连顺而贵,尚不如壬子、癸丑、甲寅、乙卯为凤凰薮,其贵清异。人生二刑,更昼夜贵神全,皆主文章清秀之贵。)

卯酉自分承不承,魁罡言之会不会。 (乙酉得辛卯,辛酉得癸卯,而有辰戌,言支干相承用。魁罡辰戌也,辰戌相冲,须有寅亥申支,乃为相会。不相会为凶。)

罡中旺乙,魁里伏辛。贵神得癸,小吉隐丁。 (辰中是乙,戌中是辛。乙丑为贵神,丑中有癸。未中是丁。)

有阴而无阳,乃四方之贡土。 (言癸乙丁辛皆阴干,四位中贡成其物之土。)

阳守正于魁罡,阴有用于丑未。金在火乡,贵而迁逐,财则孤劳。 (戊同辰戌,己同丑未。金命在火乡,贵人多黜贵,财人则孤劳。)

体重为从革,日新本轻,则灾殃短折。 (金以火为官。若体重者,为火位中生,亦可成器。若金本轻,而生于火乡,更遇之多,必短夭刑折。)

须详生克之爱憎,举一隅而辨众。 (如金在火乡,各以其义,辨生克爱憎而言吉凶。如水木火土,各以金之义而推之。故一隅足以辨众。)

支干论配合之情,力气取四时之义。 (五行生在三合中,各以生克物化人伦之义,以辨吉凶。更看四时中所得力气,及支干配合真假,以定吉凶。)

仍分尊卑上下,筋脉交连,神煞吉凶,以分高下。 (此重言者,欲人不忽于消息。言更看上下先后尊卑,见不见、抽不抽之筋脉情理,乃神煞吉凶而定荣谢也。)

至若贵神当位,诸煞伏藏,三元旺相,岂专神煞。 (言天乙贵人论于干,看五行四时之气,及昼夜之干而定。若有气,天乙当位,则煞自藏矣。五行三元为本,若在旺相之地,不背克生气,不论神煞也。)


四、 论刑冲合会与疾病

或遇七元、刑、劫、败、害、元、亡、冲破,在上无可救者,为头目之疾。 (七元干鬼者,对命是也。三刑、劫煞、八败、六害、元、亡、冲破者,犯真禄之位。见干鬼及三两位并犯胎命之建,更地位无救,主头目疾。)

在下无可救者,为手足之厄。 (只犯纳音支者,乃手足股肱之病。)

父母子孙,奚能免害。生时既用,行运亦然。 (如此之人,亦须妨害六亲。以三元尊卑而言也。又言己土七煞之凶,不惟生时用于上下之灾,行运太岁亦当与日时通论。)

木火则奔速,土金水乃容之。 (所遇上件破害,当向坐时运中,更分五行迟速之性。火木渐上主速,土金水沉下主迟缓也。)

噫!造化廖廓,祸福杳微。或积善而有灾殃,或积恶而多喜庆。盖祸福定于生时,善恶由人。然而天道福善祸淫,故君子修身以俟命。


卷三·三元九限

一、 论大运与小运

三元者,大小气运也。九限者,三运之荣谢也。 自生得节日为初。阳男阴女顺而理,阴男阳女逆而推。向者数之未来,背者用之已往。 十干分之为月,三日成之一年。向背之数,须得其实。未来无日,谓当日得节也,当虚作岁,背之同推。

行游四柱,吉凶自然。小运同途,盛衰理异。 (运至四柱中,伏反生克,吉凶自然。同年小运,四柱所生有别也。)

伏反之状灾福,仍分本主之基,以辨吉凶之变。 (伏,守也,逢合则动。反,动也,逢合则静。先分君子小人之主本,次看运中吉凶变通。)

小运天左地右。阳备于寅,阴备于申。故男一岁起于寅,女一岁起于申。 (寅为三阳化主,申为三阴肃煞。故男小运起于寅,女小运起于申。假如甲子年,男起丙寅,女起壬申之类是也。)

以建元而论胜负,助岁运而依吉凶。 (小运各以年遁月建五行而分生克胜负。小运助大运、太岁,相依辅而为吉凶也。)

反破刑孤,凶中有吉。寅申二命,小运不专。 (返吟冲、伏吟害,及孤病之类,虽是凶运,其中亦有吉者。二运生而小运伏吟、反吟,故不以小运专任太岁之上也。)

一岁一移,周而复始。 (若一年各有一建而循环也,不可以气运取。男三十而女二十,阳自戊子,阴自庚子。男得丁巳,女得辛巳。男顺十月至丙寅,女逆十月至壬寅也。)


二、 论气运与身命

气者,时也。未有时而气未定,既有时而气以完。用之纳音者,缘有身而得之气也。 (言气运,取生时五行纳音之休旺。)

身者,三元之本也;气者,身之本也。运既顺而气逆,运若逆而气顺。自生时为始,转行不已,推迁逐岁,一宫以大小运分吉凶休祥,非命之也。 (甲己土运,乙庚金运,乃天道起魁罡之运,主国家运祚之休祥,非云命之气运也。)

气运并绝则厄。太岁为君王,大运为元帅,气运如曹使,小运若使臣。帅凶,则曹使不能吉。 (气运二真运,禄马之气并绝则死。太岁为百神之主,大运气运欲转轮不绝,则主本优游。大运主生煞之柄,故曹使不能违理。)

会吉会凶,作用定矣。 (在三元生旺库,及禄马旺处为会吉。居三元沐浴衰病死绝处,逢禄马为鬼,无和顺者,为会凶。)

其象大者,至于死绝;小者,期于灾挠。身须逐运,运须逐身。柱助运而凶反吉,柱败运而吉复凶。时运逢马,吉凶马上。一吉呼而百吉会,一凶驰而众凶符。 (太岁起大运,及主本尊者,则大危或死亡矣。小者有用,虽自有福,若伤慢处,亦主灾挠。身运二者,须左右有符合资助为吉。柱为主,运为客。客为主害,无不凶也。二运到马上,即看马上之吉凶。马主动,必须细取三元四柱而论。不可以马吉,而不言马上有凶也。)

吉若胜凶,凶藏吉内;凶若胜吉,吉隐凶中。 (其言吉凶有相反,如季主云:“使尽吉,合则殃也”。)


三、 论九限吉凶

运限之道,有天官限者。 (三元到中庸之地,见贵逢合。或只有贵却无合,或有合而无贵。四柱相生,运岁相辅。凡得此限,君子将荣,庶人获安,事事皆吉。)

有得势限。 (三元俱到旺相地,四柱相资承。)

有龟藏限。 (如禄金入土干下者是也。命金入土支下,身金入土纳音下者。则暮春之优游,不利君子利乎小人。盖子弱母胜也。)

有波浪限。 (金人运到亥子岁,乃小运上是也。木人大厄,余人意思不调,飘泛如舟也。)

有风雨限。 (运到三元衰绝处,气运小运又为禄鬼。如此则吉凶相继,来去迅速,势若风雨暴遇而无所系也。)

有布素限。 (行运到身旺相,支干死绝是也。若太岁小运扶助,本命虽入灾运,于十载之间,亦有五年之吉,不至于凶甚。以此消息,故名布素。限分前后,五年不吉,后运则助,五年无凶。后运若凶则凶咎。)

有失所限。 (三元俱值鬼,二运见三刑并冲柱。主本与行年不相承,作黄泉失所之命也。)

有破碎限。 (此非死限,只是金破碎,去如流水而不返。诸运气沐浴更逢真鬼,谓甲衰而有庚之类。)

有灾位限。 (运至伏吟,上逢丧吊,见白衣、飞廉、孤寡,岁刑克身者,是主灾位之事。凡得此限,则亲戚不利,主有丧服。)

夫三元九限者,乃人之利也。四柱三才者,乃人之本也。本轻则大者小,利小则主本贫,而更无运路,亦惶惶无所依矣。 (本大者得之小,犹胜小者得之大;本小者得之大,未及大者得之小。本重则利重,本轻则利轻。本重得小者遐迩无凶,得大者官清禄崇。本轻则小者且福且利,得大者吉极防凶。有小者如物待时,得时则万物滋长。本无者如折木悬空,气过则花实并败。是故木生于震,临离兑以多殃;火产东南,赴天门而寡禄;金降自乾,东而震,北遇坤乡,而败禄衰官;水长逢火木崇方,复乾宫而潜身退迹。五土忌于真败,随气运以详之。又土无正位,随真运而败。甲己土败在酉,乙庚金败在午,丙辛水败在酉,丁壬木败在子,戊癸火败在卯。各以十干所配消息而取用也。)


卷四·天承地禄

一、 论日月运行与干支德合

日之火也阳之晶,月之水也阴之极。日自左而奔右,岁行一周。月自阴而还阳,三旬一往。子为天正,寅为地常。四正为上,以左右为门,运阴阳旋转之机,应天地亏盈之数。六十载支干同日神头,后有显说。

六合之德

  • 甲子、己丑(换贵德)
  • 甲寅、己亥(三元承天德)
  • 甲辰、己酉(败干失地德)
  • 甲午、己未(败夫承妻神贵德)
  • 甲申、己巳(阴往阳承,阳干败绝德)
  • 甲戌、己卯(自官从旺夫妻德)
  • 丙子、辛丑(阴盛归阳藏败德)
  • 丙寅、辛亥(天地贵神重换德)

二、 禄盈天府格例

假令六甲人见丙寅,复见巳字者为入格。甲禄在寅,遁得丙寅。丙禄在巳,再见丙禄。他皆仿此。入格者,福禄兼足,稍有福助之,五品之贵。一云:重重福禄主富盛。

举例:论亥卯未马

亥卯未马三辰,不宜坐着巳马。若一辰坐着,少年虽泰后还穷。若三辰全见马者,纵有官资,终成下贱。 歌曰:亥卯未人坐马位,男多伤败女孤贫。三辰辰上重重见,难有雄名亚缙绅。

只如:己未生人,己巳月,癸卯日,癸亥时。亥卯未全见巳马,马为禄绝。四十二岁果失。 又如:癸亥生,丁巳月,丁酉日,辛亥时。癸亥干支俱属水,三命到巳并绝。又癸亥人以火为财,火死在酉,至亥上六绝。其父为官,此人乞食至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