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柱预测应用理论高级讲授班教材
主讲:邵伟中
鄂州市易学应用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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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教材原名《四柱预测基础理论和方法》(第五届特训班讲义),在《四柱预测例题剖析》、《四柱预测答疑汇编》和《学易指南》的基础上进一步整理、归纳,其理论体系更加系统、完整,又再度掀起了学易的热潮。 从2004年元月一日开始同《学易指南》一起正式确定为四柱函授班的辅导教材。
广大易学爱好者,纷纷来信,来电话,对书中所阐述的四柱预测基础理论和方法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理论系统、完整,内容简明扼要,既精深又通俗,其方法又实用,可谓是学习四柱预测登峰造极的最好阶梯。”有的甚至评价说:“简直是一大发明。”这样的高度评价,我不仅愧之难当,确有夸大其词。
四柱预测基础理论和方法,这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宝贵遗产。只不过,理论生涩难懂,散乱堆砌,毫无规范,由于随意性、派系性,其法不一,更有文人墨客故弄玄虚,因而便形成了一种玄而又玄的玄学。我只不过是广读古今易学书籍,从中吸取精华,且结合自己的预测实践,潜心研究,反复提炼,加之广大学员的支持和帮助,才形成了自己的一套理论体系和方法,其中还有许多不成熟之处尚待进一步探究。
本教材,有以下特点:
一、本讲义基本形成了四柱预测基础理论和方法的比较完整的系统工程,其流程循序渐进、清晰严谨, 知识序列细微,理、法、例一体化,即理中有法、有例, 例中理法详证,举一反三,触类旁通。
二、本讲义语言通俗,简明,叙述详尽,无画地为牢之语,无玄奥之词。以逻辑思维推理论证,对疑难问题详析透解,对长期争论不休的问题,以实例详细论证,予以否定或肯定,以求正本清源。
三、本讲义既吸取了古代命理的精髓,又吸取了四柱预测的实践经验,总结归纳演变出了“对抗五行取用法”和“五行平衡测命法”,填补了四柱预测中的空白。
四、本讲义规范了天干相合,地支刑、冲、合、害的具体使用条件,在五行生克制化的理论中,明确提出 “五行循环受阻”和“越级而克”的理论。
总之,本讲义力求理论系统化,知识化、序列化,方法实用化,语言通俗化,让广大学员学了就懂,学了就会。
但因本人才疏学浅,况有些问题尚须探究,讲义中出现一些错误在所难免, 诚请广大学员予以斧正, 友好相磋。
邵伟中二〇〇四年三月六日
第一讲 四柱预测基础理论概论
一、四柱预测基础理论的历史渊源
传统命理学,古称八字测命术,在中华传统文化特别是传统预测学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它起源于远古时代的天文学、星象学、深富哲理。是在《周易》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以人出生时间为依据来进行命运预测,是教人趋吉避凶的一门学问。
但是,传统文化留给我们不会是简单分类的精华和糟粕,而是二者相互糅合。古代算命术既然是经久不衰,作为一种现象,在中国文化史中占有一席之地, 肯定有秉承传统文化精辟的一面,同时由于经过历史长河的荡击,也不可避免的会出现糟粕。我们继承和弘扬传统文化,就是要去其糟粕取其精华。
从汉代时起“天命论”深入人心,唐代李虚中开始以三柱测吉凶,宋代徐子平演讲了“四柱法”,开始出现了八字测命术的鼎盛时期。随着八字测命术的发展,命理学也逐步开始完善和发展,树立了“天人合一”的哲学观。认为人必须顺应自然的生长规律。天道与人生有密切关系,奠定了“天人感应”、“天人合
一”科学的命理基础。于是便形成了以阴阳五行为骨干,以中和平衡的中庸思想为内容,以封建伦理道德为特色的中国命理文化,且与中国传统文化水乳交融,普传民间,流传至今,久盛不衰。
古代算命术中的所谓“命运观”,严重束缚了人的主观能动性,让人成为听天由命的奴隶,“学而优则仕”、“男尊女卑”、“三纲五常”、“多子多福”的迂腐观念,确实是其中的糟粕。
中华传统命理学,也的确是一种哲学与自然学互相融贯而成的一种学说,与中华传统文化特别是哲学、天文学、医学、人体学有着很深远的血肉联系,是研究和继承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其中瑕玉并见,我们学习四柱预测学就应以现代科学的观点,扬弃糟粕,吸取精华,为建立一个适应现代社会需要的社会生产力,成为社会创造财富的信息预测学。
二、论命理学的基础——五行学说
命理学以五行学说为基础,五行学说是我国人民独创的。五行学说的实质,认为世界上的一切物质均由阴阳二气所构成,其基本元素按不同的性质可分为金、木、水、火、土。自然界各种物质和现象)包括人在内)的发展、变化;都是这五种物质不断运动和相互作用的结果,亦即宇宙间万物生生息息的规律和原因。 五行学说是朴素的唯物主义和辩证法。
阴阳五行与天干地支的对应关系,则会反映天、 地、人三位于一体的命运基础,也就是“天人合一”、 “天人感应”的信息同步论。
人的出生时间年、月、日、时,其天干地支阴阳五行的排列,既是阴阳五行之气,又是时间、空间方位的信息标志;具体反映了人体阴阳五行之气的旺衰,阴阳五行所发生的生克制化,就是人体命运好坏的信息标志。 所以,五行生克制化是命理学的核心和基础。
三、论五行生克制化
五行生克制化的理论和四柱预测基础理论据有统一性和一致性。
何谓五行生克制化?
五行生克制化的原理,其定义就是生克。生与克,是相对应的两个方面,同时,又是相互统一的。五行相互生克,才能相互作用,相互转化,才令其万事万物不断地变化、发展。静止是相对的,运动才是永恒的,而推动运动的因素就是五行的相生、相克。自然界的发展、变化,社会的进步,人一生的喜、怒、哀、乐、 生、老、病、死等等,无不在于五行的生克。五行生克制化的原理,也是中医理论的基础。其八纲辨证中指出:阴与阳两纲是八纲的总纲。一切病症,都可以归纳为阴症和阳症两大类。阴虚则生内热,阳虚则生外寒。如:肝阴不足,则生眩晕,头痛绵绵,失眠多梦,舌红少津。肝属木,肾属水,肝赖肾水的滋养。肝阴不足,往往是由于肾阴不足,水不能养木,治法则宜滋肾养肝。由此可见,辨证施治的实质,就是依据五脏六腑间阴阳五行相互生克的原理。
那么,阴阳五行何谓生?又何谓克呢?
阴阳五行相生,实质就是一种五行转化为另一种五行的一种表现方式,故称之为生或化。生和化,同表示质的变化,其区别在于量的不同。“生”是主生五行力大,被生五行力小,令被生五行的力量增加,主生五行力减,其中减(泄)去之力便称之为“化”。但只发生了量的变化。当主生五行力小或与被生五行力等,
而令主生五行之力几乎全部转化为被生五行之力,主生五行的力量基本消失,既发生了量的变化,同时也发生了质的变化,此即称之为“化”。
阴阳五行相克,虽与阴阳五行相生是相对立的, 但也是统一的,它是反映客观事物的对立与统一的两个方面。“克”和“化”,只表示量的区别,也就是若主克五行力大,而被克五行力小,主克五行之力只是减少(耗去)了与被克五行基本相等之力,双方所耗之力亦称之为化。 但只令主克五行之力发生了“量”变。 当主克五行力小,或与被克五行之力基本相等时,主克五行之力则要几乎全部耗去,被克五行之力也将耗去与主克五行几乎相等之力,此种情况,则也称之为 “化”。
那么,生与克有何区分呢?
“生”的实质,就是令主生五行之力转化为另一种五行的力量,结果是:主生五行力减,则称之为生,泄去之力,则称之为化,主生五行的力量消失,也称之为 “化”,但其力全部转化为被生五行的力量。
“克”的实质是主克五行与被克五行的力量双方耗减,其耗减之力皆称之为化。这种化,使主克之五行和被克之五行双方受到牵制。
“制”:“制”与“克”同义,只是程度上有所不同、若主克五行力大,被克五行力小,主克五行则恃强凌弱制服被克五行,此即为“制”。
“化”:五行在相生的过程中主生五行减(泄)力, 被生五行力量增加,此则称之为化。五行在相克的过程中双方耗减掉的力量,亦称之为“化”。
以上即为五行生克制化的实质意义。而生、克、 制皆为“化”,故五行生克制化,亦可称之为“五行互化”。
天干五行的生克制化,因其五行之气单一,故可以直接论生克,论五行互化,而地支却不同,因地支所藏五行之气比较复杂,有本气之五行,中气之五行,余气之五行,这就不能和天干五行一样直接论生克,论互化。那么,地支如何论生克制化呢?古人已明确地规定了以刑、冲、合、害的方式来完成。
地支五行相合的实质就是五行转化的过程。通过合这种方式,将地支中所藏之五行之气统统转化为一种单一的五行之气。如:寅亥合化木,通过合化寅中所藏之戊土、丙火、甲木、亥中所藏之壬水、甲木,就全部合化为木(甲、乙)之五行,则木的力量增加。其它五行皆在合化的过程中转化而消失。地支五行合化的实质是由质变到量变的过程。再如:寅、午、戌合化火,其寅中所藏甲木、丙火、戊土、午中所藏丁火、己土,戌中所藏辛金、戊土、丙火,三支所藏之气皆在合化的过程中发生“质”变——转化为火,然后发生“量” 变——五行火的力量增大。所以,我们说,地支五行相合,其合化过程的实质意义与天干相生类同,只是方式不尽相同而已。
地支相刑:这是地支五行的又一转化方式。地支在相刑的过程中,其五行也在转化。刑,五行转化比较复杂,要求在不同的条件下转化为不相同的结果。 如:寅巳申相刑,寅已相刑如同相合,合化为火之五行,巳申相刑则需要不同的条件:一是本支天干有金透出、它干有土透出,巳申相刑才能以金旺论;二是本支天干有水透出,巳申相刑则以水旺论。寅巳申相刑是寅巳相刑火旺则刑去申金,巳申相刑金旺。则刑去
寅木;巳申相刑水旺则不刑寅木。又如:子卯相刑,丑未戌相刑、自刑,都是相生之意,通过刑的方式而令一种五行增旺,或令其另一种五行减弱。
地支相冲:实为五行相克在地支中的一种表现形式。如:子午相冲,卯酉相冲,寅申相冲,巳亥相冲名为四正四生之冲,相冲两支,从两支所藏五行来看,皆是支中所藏本气五行相互克战,所以,我们说地支相冲这种方式,其实质基本与天干相克类同。两支相冲的结果,旺者冲去衰者,但双方之力均有耗减,衰者耗尽。再如:辰戌相冲,丑未相冲,这两组相冲的实质有相生、相合之意,本气五行越冲则越旺。
从以上的分析中,完全可以证明,地支五行的刑、 冲、合、害就是五行生克在地支中的一种表现形式,与天干的生克从本质意义来说是基本相同的,只是其方式不尽相同而已。故古书中说:“命理的基础就是五行互化的原理。”
地支五行通过刑、冲、合、害的方式来完成自身的生、克、制化的同时也感应天干:相对应的五行发生旺衰的变化。天干五行是以地支为根,为力之源泉,地
第二讲 四柱预测基础理论和方法
第一章 论天干与地支的关系
天干与地支本属两种不相同的概念。天干五行单一,地支所藏之五行之气多、杂,如:本气、中气、余气。但是却有的人提出天干与地支相互生克论。从表面上看天干五行与地支五行似乎应当同论,但他们都忽略了其实质,这是与简单的机械五行生克论相互混淆的错误观点。最起码是对五行生克制化的意义理解不深,认识不清。我们在四柱预测基础理论概论中已经明确指出:“五行生克制化的本质意义就是五行相互转化,达到质变和量变的全部过程。”其实从测命的角度来说,天干五行的生克制化的实质意义已经包含了地支五行的生克。因为天干五行进行生克制化的力量大小皆来源于地支五行。尤其是地支通过刑、冲、合、害的方式发生着五行的转化,对相应天干五行的旺衰,力量大小的变化影响非常显著。天干与地支,实际就是这种干与根的关系,故古书中说:“天
千与地支是互为一体的。”根旺,干亦旺,根衰干亦衰,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天干五行是单一的,相互之间完全可以直接完成生克制化的任务。地支与天干不相同的就是地支中藏有多种五行,它不能够相互直接完成生克制化的任务,它必须要通过刑、冲、合、害这种特殊的方式来完成地支五行本身的转化,使其所藏之多种五行而转化为某一种五行,令其所藏之其它五行化掉,再由根与干相互感应,将其地支五行的旺衰变化,直接感应相对应的天干五行发生同样的旺衰,力量大小的变化, 最后来完成生克制化的任务。天干与地支的这种关系完全符合“天人合一”、“天人感应”的命理学基础理
论。
再说,天干五行之旺衰,凡学命理之人无不清楚是依据地支所藏之根而评断的。如果说没有十二地支,就十天干本身而言并无旺衰之分,它之所以有能力参加五行的互化,完全是以地支五行所感应的力量而完成的。那么,天干五行的互化从实质意义上来讲,无非就是地支五行通过天干五行所表现出的力量
的互化。
有人提出,“干支相互生克论”,其中就是忽略天干五行对地支的依存性,将其天干五行与地支分开来,或是以天干五行得地支之力再生克地支,那此论也就与“地支相互生克论”毫无不同了。
“地支相互生克论”其实就是简单的机械五行克论。四柱五行毕竟与简单的机械五行有着本质区别。简单的机械五行就是金、木、水、火、土,是用描述宇宙间万物的粗象的基本元素。四柱五行虽属于五行的范畴,但四柱中的年、月、日、时,却是由人所创的六十花甲子排列组合而成的,有天干地支别而相互覆载,从而,其中便蕴涵了事物间相互演的大量信息及时间与空间方位的标量。古人说天乐与地支是“天覆地载”,是根与干,表与里的关系。又说天干与地支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从而肯定了地支乃是天干的载体,而且是比较复杂的载体。因为地支中藏有多种五行且状态各一,有本气、中气、余气之分。若地支与地支相互论生克,其中只能论本气五
的相互生克,所藏之其它五行将发生怎样的变化,白古以来从无一人论述,皆论地支的刑、冲、合、害。所以,我们说地支相互生克论,纯属是与简单的机械五行论相互混淆的一种错误观点。
其实古人对地支与地支之间的关系,早有明确的论述,指出:地支五行的相互转化只能通过刑、冲、合、 害的方式来完成。同时特别强调“地支不论生克”。 古时,对天干与地支分工职责也十分明确。比如:
论天干相合,其坐支、月令必须为合化之同一五行,才以合化论;地支论合,六合本支必须有合化的同一五行透干,三合、三会只要命局岁运有合化之同一五行,则可以合化论。其实质,天干相合,只有在相合之五行有强根(本气之根)又得令时才能转化为合化之五行。这就是阳极阴生,阴极阳生的道理。地支相合,强调合化之五行透干,因为只有透干才能够真正显示出地支五行转化后的力量,在天干五行的生克制化中才能真正发挥作用。
这就充分地表明了天干与地支是有明确的分工的。地支五行就是负责供给天干五行的力量的,天干五行就是以地支所供给的力量去完成五行生克制化的任务的。两者既各自负责,又相互依赖,可以说是同呼吸共存亡。
既然如此,为什么有人会提出“地支相互生克论” 呢?另外一种理由则是故弄玄虚,实有意把五行生克的理论复杂化,随后便又有人以讹传讹而已。
下面以一古例为证:
印印日枭乾造癸巳癸亥甲寅壬申枭官杀才财伤大运壬戌辛酉庚申己未戊午丁巳甲寅日元,生于季冬,寒木必须用火,柱中四逢旺水伤用,无土砥足,似乎不美,妙在寅亥临合,巳火绝处逢生,此即生发之机。 然,初运西方金地,有伤体用,碌碌风霜,奔驰未遇,四旬外,运转南方火、土之地,助起用神,弃印就财,财发数万,娶妾,连生四子。 由是观之,印绶作用,逢财,为祸不小,不用就财,发福无穷。
此造摘自最有权威的命理书籍《滴天髓》。
鉴于以上种种,通过认真分析、查证,通过预测实践反复验证,提出:“天干与地支,地支与地支不相生克的论点。”并提出“天干五行的互化,地支五行的刑、 冲、合、害的具体条件的规定。让后学者有所遵循,有规范,又实用。
第二章 论天干五行的互化
前面已经讲过,天干五行的互化与地支五行刑、冲、合、害是相对应的两种五行互化的方式,根旺干亦旺,此两种五行的互化是紧密联系、息息相关,互相感应的一个有机的整体。论天干五行的转化,也必然涉及地支五行的转化。如:论天干五行的生克合时,评判旺衰,力量大小,要从地支来推断,但最后五行生克制化的任务还要由天干五行来完成,所以说,天干以地支为本,为根,为力之源泉,天干五行的生克制化的结果又是评断命局的依据。所以说,天干与地支,即可以说是表里的关系,又可以说是因果的关系。
第一节 论天干相生
论命局中天干相生,因其组合排列为年干、月干、 日干、时干。其年干与月干,月干与日干,日干与时干为紧贴,则称之为紧贴相生;年干与日干,因中隔月干,月干与时干因中隔日干,故称之为隔干相生;而年干与时干,中隔月干、日干,则称之为遥隔相生。
诸书皆论:“紧贴相生力大,隔干相生次之,遥隔相生其力几无。”从理论上说是这样的。但是在实际论命中,还必须要掌握天干相生的特点和规律。
一、天干相生的特点:
- 以相生为主,以相生优先。有生则生,也称之为贪生忘克,无生则克。这几句话,看似简单,却是天干五行生克制化理论的精髓。
天干五行生克论与简单的机械五行生克论是有很大差异的。简单的机械五行生克论专指金、木、水、 火、土而言,并无天干与地支之分。天干五行生克论专指天干五行的生克。有生则生,无生则克,是根据天干各个五行的旺衰,力量之大小决定的。这种根据力量大小论生克,在命理学中则称之为五行生克制化。天干相生,有主生和被生之分,主生之五行对被
生之五行称之为生,被生五行对主生五行则称之为化。生和化的实质是同义的,只是表现形式不同。有生则生,是指被生的力量大于主生的力量,而能化掉主生的力量。无生则克,是被生的力量小于(甚至没有力量或无被生之五行)被生的力量,化不掉主生的力量,于是便会出现越级而克的现象。例如:若年干为甲木,月干为丙火、日干为戊土,甲木为主生之五行,丙火为被生之五行,当甲木的力量大于丙火的力量时,则甲木生丙火后,就会以剩余的力量克日干戊土,此即为越级而克。
- 阳生阳,阴生阴力大,阳生阴,阴生阳力小,这就是所谓的同性相生力大,异性相生力小。但这种论法,也并非是一成不变的。在一定的条件下异性相生也可以转化为同性相生。如天干通根于羊刃的,天干在地支中有合、会局的(包括六合和三合);这种情况, 天干相生特别明显。因为相生中有主生和被生之分, 有生和化的关系,生力的大小还要看化的力量的大小,若化的力量小,生力再大也枉然。故在论天干相生中仍以主生和被生之干的力量大小来衡量,而不以同性或异性论其生力之大小。
天干相生的规律是循环相生,五行力量均衡,则相生无穷无尽,称之为五行流转有情,相生的力量悬殊,相生受阻,则称之为恶性循环。
3.五行相生的特点在命局中的表现形式五行相生的特点是以生为主,以生优先。当天干五行之间生与克同时存在时,即以相生为主,相生优先,也就是说只有在三种不同五行同时出现时,这种相生的特点才能表现出来,才论相生为主,相生优先。 如果主生的力量大于被生的力量,才以化掉后剩余的力量与另一个天干相克。若主生的天干相生后有剩余的力量与其它天干相克时,不论其是紧贴还是隔干,均以紧贴相克同等对待。若主生的力量小于或等于被生的力量,此主生的天干则不与另一个天干相克。这个主生的天干与那另一个相克的天干,不论是紧贴还是隔干,都以贪生忘克论。如:
枭杀日财乾造庚子戊寅壬午丁未此造月干戊土对日干壬水本为紧贴相克,但因月干戊土对年干庚金又为紧贴相生,此种组合月干戊土则尽自己的全部力量去生庚金,此即生者优先。若月干戊土的力量小于或等于年干庚金的力量时,那么, 年干庚金就可以全部化掉月干戊土,月干戊土则不克日干壬水了,这叫贪生忘克。这就尤如母强能够救子。这种状况,也可以由此而评断日主能得祖上荫庇。若月干戊土的力量大于年干庚金的力量时,月干戊土则以生年干庚金后所剩余的力量再克制日干壬水。此为母弱难以救子,心有余而力不足。这种状况可视为日主难得祖上荫庇或无祖业继承。
还有一种情况,如:
枭杀日枭乾造戊申丙辰庚午戊寅此造月干丙火对日干庚金为紧贴之克,对年戊土为紧贴之生,年干戊土对日干庚金为隔干之生,月丙火对时干戊土为隔干之生,但年时戊土均通根于月、 日支本气强根,这样月干丙火生了年干戊土,也等于生了时干戊土,时干戊土生了日干庚金也等于年干戊土生了日干庚金,此种组合也可视为循环相生。可推断命主上能得父母荫庇,下能享子女之福,同时可推断其为上能得领导信任,下能得群众拥护之人。
二、隔干相生和遥隔相生的力量在命运岁中的变化以及运用
1.隔干相生和遥隔相生的力量,从理论上讲次于紧贴相生的力量,有的甚至于微乎其微,但在力量对比时,这种力量也不能忽视。是生者不论其力量大小,都要视其生。如上造中,年干庚金与日干壬水虽为隔干相生,且虚浮无根,但因与月干戊土是相生的, 是化戊土的,故可减少戊土克壬水的力量。这样,年干庚金化掉了戊土多少力量,就等于生日干壬水多少力量。这一点,在以后的各个五行力量大小平衡时尤为重要。
是生者应视为生的同时,尤其要看隔干五行之所属,以及所隔之干的旺衰。 若所隔之千是制者,则生力有减,若隔干之五行是生者,则与紧贴之生有相等的效果。然而,无论是隔干相生或是遥隔相生,待岁运出现主生和被生之五行时,均可以变为紧贴相生。 如:
枭食日财乾造丙午庚寅戊申壬子此造月干庚金与日干戊土为紧贴相生,但因月干庚金,被年干丙火克制,因而减少了月干庚金泄耗日干之力,故年干丙火克制月干庚金也应属间接生日干戊土。若年干丙火的力量小于或等于庚金的力量,那么 ,年干丙火的力量就被庚金全部耗去,则无力再生日干戊土,但月干庚金被年干丙火克,耗去了与丙火几乎相等的力量后,只能再以余下之力泄耗日干戊土,其实质还是等于丙火生戊土。尽管年干丙火的力量小于月干庚金的力量,但在力量对比时,可把年干丙火与日干戊土的力量相加与月干庚金相抗衡。又如:
劫财日枭乾造乙卯戊寅甲午壬申此造时干壬水与年干乙木为遥隔相生,但因与日干甲木紧贴相生,日干甲木通根于年支、月支,乃盘根错节,根深蒂固,所以,此遥隔相生的生力无减。这种情况,可以看成是遥隔相生变为紧贴相生,视为“天涯若比邻”。故可断此造交际广泛,或断其子女孝顺, 本人也孝顺。再如:
食杀日劫乾造甲辰戊辰壬子癸卯此造日干壬水与年干甲木为隔干相生,时干癸水与年干甲木为遥隔相生,但因年干甲木通根于时支卯木,日、时构成子卯相刑,由于子卯相刑令年干甲木的力量加大,这种组合也可以把隔干(年与日干)相生, 遥隔(年与时干)相生变为紧贴相生。在力量对比时, 可以把日干壬水、时干癸水与年干甲木的力量相加与月干戊土的力量相抗衡。再如:
杀食日财乾造己丑乙亥癸亥丁巳大运伤比劫枭印甲戌癸酉壬申辛未庚午岁 3 13 23 33 43年 1952 1962 19721982 1992此造时干丁火与年干己土为遥隔相生,谓之“远水不解近渴”。但若岁运出现丙、丁火或戊、己土时,这种遥隔相生也就变成了紧贴相生。
如行壬申大运,逢己未(79)年时,大运与命局构成巳申合化水助日干,岁支与年支构成丑未相冲土 (杀)旺,时干丁火与年干己土原本为遥隔相生通过流年干己土则构成了紧贴相生而助杀,此时,由于岁、运身杀之力同增,故有晋升之喜。
大运辛未,流年己巳(89),运支与年支又构成了丑未相冲,时干丁火又通过流年干己土与年干己土构成了紧贴相生,又财、杀两逢羊刃,财旺生杀,流年、命局两巳冲两亥,日主由旺转弱,难敌旺杀,故断其为大灾之年。实际此年命主因做肾切除死里逃生。此造命主两年吉、凶,均因为遥隔之生变为紧贴之生的原故,其中只因五行平衡与失衡之别则吉凶不同。
三、五行连续相生及五行受阻的区分和判断:
一个命局或在岁、运中出现五行全,如果各个五行的力量大致相等,则称之为五行连续相生或称之为五行流转有情。如果缺一个五行或其中某一个五行的力量大小悬殊则称之为五行流转受阻。在五行流转的过程中,那一个五行的的原神受阻,这个五行则要受克,这个受克五行的吉凶和吉凶程度要根据这个五行在命局中的喜忌以及受克程度来决定。忌神受克则吉,喜神受克则凶。如果忌神和喜神的力量相
等,也以吉断。
财枭日食乾造己丑癸酉乙卯丁丑印杀官财才( 年 ) 1954 1964 1974 1984 1994逢大运己巳,遇流年辛未,整个命局形成了比肩 (日干)生食伤,食伤生财,财生杀,杀生印,印生身之循环相生。凡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就要对各个五行的力量进行一次对比,如果在循环相生的过程中哪一个五行的原神受阻,哪一个五行就受克。也就是说,在循环相生的过程中,哪一个五行不得生,哪一个五行则要受克。
此命局是身弱财多的八字。逢流年辛未,大运己巳,大运与命局有“巳、酉、丑”三合金局,因岁透辛金合化成功。岁支与日支,卯、未半合术局因日干为乙木,也合化成功。但仔细审视,命局中日月卯、酉相冲,岁与命丑、未相冲,三合局有两组相冲为破局,至此两种合局均按合化不成功论。依五行的强弱而断, 此造五行虽循环相生,但因食神生财,财旺而生杀 (卯、酉相冲杀弱),杀化不了财,财越杀制印,此为生身之印被制,杀则趁日主衰弱之时攻身,故断此年日主有破财及官非之灾。
实际此造是一个单位的领导,因挪用公款与人合伙做生意而亏本,真相败露后被罢职、丢官并吃官司。
| 乾造大运 ( 岁 ) (年) | 财甲辰官丁丑 10 1974 | 杀丙子枭戊寅 20 1984 | 日庚寅印己卯 30 1994 | 食壬午比辰 40 2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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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造日干庚金,生子月,不得令,天干无生无助, 地支虚浮无根,日干弱极。月透丙火七杀;通根时支午火,近贴克身,年透财星甲木,通根日支演木,近贴生杀,财、杀两旺,五行偏枯失衡。幸时透食神壬水, 通根月支子水,得令有刃,可制杀护身而显责。
五行相生的特点是“相生为主,相生优先”,但也有一定的使用条件,不能见生则生,见克则克。就如此造,年、月财、官紧贴相生,构成了相生优先,相生为主的条件,这种条件只限于左邻右舍,或其它特殊组合而令其隔干相生。遥隔相生而变成紧贴相生,除此之外,隔干相生,遥隔相生仍按生力几无论之。就如此造中的时干食神壬水与年干财星甲木为遥隔相生, 不能构成紧贴相生时,就可以看作是命局之喜。若时干食神壬水与年干财星甲木构成紧贴相生的条件时, 就为凶,何时构成,何时就为凶。根据此造各个五行所处的位置,按照五行相生的特点推论,此造行戊寅大运前二十年困苦不堪。步人戊寅大运这十年则一帆风顺,风光至极。步人己卯大运,运气又急剧下降, 有破财、伤病、官非之事。命主对此测断, 一一认证。 “二十岁前,家境贫寒,困苦不堪。二十岁考取大学, 九二年升为副科级,九三年升为正科级,九四年升为正县级,真可谓平步青云,但好梦不长,九五、九六年因工作失职而受经济处罚。 一九九八年因涉嫌受贿又被停职至今。”此均为五行生克所致。二十岁前行官杀忌神运,其理自悟则明,此处不作详论。这里仅就戊寅、己卯两步运程的吉凶进行详析,以便学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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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地理解五行生克特点的实质意义。
戊寅运,枭神戊土透出,财遇旺地。若以五行循环相生论之,则财生杀,杀生印,枭旺制食神,构成身弱印旺,取食神为用,若把财、官、印之力相加与食神之力比较,命局五行实有加大失衡之嫌,不但不吉,反会有凶。但为什么却断其十年一帆风顺,风光至极, 且得到应验呢?
其中的奥密,全在五行生克的特点中。五行相生,绝不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这么简单,评断命局时,必须首先将其各个五行的力量推断准确,再根据各个五行力量的大小才能得出五行循环相生还是相生受阻的结论。如此造命局中的五行状况,财星甲木支逢两寅为禄,官杀丙火通根时支午火,枭印戊土通根时支午火和年支辰土,食神壬水得令,月支子水为羊刃。由此可见,财星甲木独旺局中。五行相生的情况是:财星甲木生富杀丙火,因甲木之力大于丙火之力(相生受阻);甲木则越过丙火而制枭印戊土。相生的结果是:甲木生丙火则化去了与丙火相等的力量,丙火再以甲木相生之力和其本身的力量生枭印戊土,被生后的戊土之力则明显增大,但
甲木被化去与丙火相等的力量后,仍有余力再克戊土,戊土则又被甲木耗去了一部力量,其剩余之力又被日主化掉一点儿,这样食神壬水之力,便可与戊土之余力相抗衡,命局五行便得以相对平衡,故以吉断之。
己卯大运,由于命局与岁、运又出现了不同的组合,五行的力量又发生了变化。运支卯与命局中的年支、日支构成了寅卯辰三会木局,运支且与月支又构成了子卯相刑,命局中时干壬水与年干甲木原本为遥隔相生,因子卯相刑也就变成了紧贴相生了。这时, 命局各个五行的力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财星甲木极旺,相生的结果是:食神壬水之力被甲木完全化去,甲木生丙火后之余力再越丙火克戊土,虽连泄再耗,仍有余力,命局五行便出现了身弱财旺的失衡状态。故断此步大运有灾。
关于九二年,九三年,九四年为什么连年晋升,九五年,九六年为什么有灾,这里就不一一加以详析了, 但只要真正理解了五行相生的特点,认真区分命、运、 岁中各个五行力量的大小,在五行循环相生中就一定能够得出五行平衡或失衡,判断出吉与凶,望学员们自析,自悟。那么,在论命、运、岁五行相生时到底应该从哪一个十神开始呢?
命、运、岁五行相生从理论上说是按比劫生食伤, 食伤生财,财生官杀,官杀生印,印生比劫的相生规律而论的,然后就其各个五行力量的大小,造成相生受阻对命局的影响状况,而断吉凶。但命、运、岁中的五行排列组合千变万化,论其相生也就不可能有固定的相生顺序,这就要根据天干所透十神的位置而灵活决定。如上造,年干透财,月干透杀,时干透食神, 若以一般相生的规律则要从日干(比劫)生食神开始, 那么,食神则生财,但时干食神与年干财星为遥隔相生,若岁运无食伤或财透出时,五行就无法流通,就很难看出五行相生受阻对命局所造成的影响,故此造只能从财生杀的顺序开始。这样才能看出杀与比劫之间无印通关,杀克身,又日干庚金虚浮无根,不屑一克,时干食神便与杀抗衡保护日主,而显示出时干所透食神制杀之贵气,同样,也显示出七杀之贵气。通常说的“食神制杀独压万人”,就是指的这种杀旺身弱食神护日主。的量地
从以上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只有我们找到了五行相生的源头,才能很快的知道命局中的喜忌, 对岁运的吉凶才会心中有数。
由此可见,命局中五行相生的顺序极为重要,是测命最重要的一环。此即古书中所说的命的源头。
综上所述,五行循环相生究竟从哪一五行开始, 不是一成不变的,主要是根据命、运、岁五行的不同排列组合而灵活决定。
第二节 论天干相克
天干相克和天干相生一样,有紧贴相克,隔干相克,遥隔相克三种情况。我们懂得了天干相生的关系也就基本懂得了天干相克的关系。无论是相生还是相克,其本质皆为“化”,只不过是“化”的方式不同而已。相生与相克就是推动事物发生变化的两种方式, 是事物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的两个方面。无生则无克,无克也无生,两者又是相互依存的,紧密关联的。 有的人说生为吉,克为凶。这是犯了绝对论的错误。 无论是生还是克,谁能令命局五行平衡谁就为吉。古代命理的基础就是唯物主义辨证法,所以,我们学习命理就必须明确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相对的,发展变化的,只有明确这一点,我们才能够更快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命理知识。
天干相克的三种情况:紧贴相克力大;隔干相克克力次之;遥隔相克克力几无。但事物绝无一成不变的,此三种情况只是一般(普遍)的情况,但由于命、 运、岁五行的排列组合是千变万化的,故此三种情况也要发生不同的变化。紧贴相克的力量可以化小、化无,也可化敌为友,变相克为相生。隔干相克也可以
官,通根时支子水,紧贴克月干官星,保护日主,使官星紧贴克日主之力有减。
行运己未,月、时官杀对日主虽为紧贴之克,但有己土化官杀,这官杀丙丁火,不但不克日主,反而通过己土变为间接生日主了。己土除了生日主外剩余之力还可克年干伤官、使伤官对官星之克力也有减。此例正好说明了制者有制则不制,制有化变相生。
以实际命局为例:
枭杀日食乾造癸未辛酉乙酉丁亥官财才食伤比劫大运庚申己未戊午丁巳丙辰乙卯甲寅此命例乃阎锡山之造。日干乙木生于酉月绝地, 不得令,仅年支未,时支亥中有气,月透七杀辛金却紧贴相克。七杀辛金自坐月支酉金,当令而旺,又通根日支酉金为禄,旺而又旺,年干枭印癸水虽有时支亥水为羊刃也旺,但弱于七杀辛金,七杀辛金生年干枭印癸水后,则仍有余力克日干乙木,可惜日主弱,不胜 ∴34 ·
其克,幸喜时透食神丁火制杀而护身,故丁火为贵,令其四柱五行基本平衡。月柱透杀,有食神制杀,独压万人的信息,从命局中已显露无遗,实为高官厚禄之人。
此造透干十神五行排列组合非常巧妙,行运也恰到好处。一路都是喜用神得力之运,故一生军权在握,独霸一方,成为一时显赫的枭雄。
二、制者有制则不制,紧贴相克而不克
何谓制者有制则不制,紧贴相克而不克呢?
当某一五行,即紧贴主克五行,又紧贴被克五行时,若某一五行之力小于或等于紧贴之主克五行之力,因其力已被主克五行耗尽,则再无能力克被克五行,此即称之为制者有制则不制,紧贴相克而不克。
其中一定要注意某一五行与主克五行的力量对比,若主克五行的力量小于某一五行的力量时,某一五行耗去主克五行的力量后,则仍以其剩余之力去克被克之五行,那就不符合制者有制则不制,紧贴相而不克了,而是制者有耗克力减了。 所以,一切事物的变化都有一定的条件,只有在这种条件下才会发生这种变化。在运用各种断语时,必须注意这一点,绝不
能滥用。
例如:
丙年庚月甲日年干丙火克月干庚金,月干庚金克日干甲木,其中月干庚金即为制者,又为被制者,若月干庚金之力等于或小于丙火之力,就为制者有制,那么月干庚金虽与日干甲木为紧贴相克,因被制也就克而不克了, 此即“制者有制则不制,紧贴相克而不克”。若月干庚金之力大于丙火的力量,庚金耗去丙火之力后,仍有余力克日干甲木,但其力已经耗减,此即“制者有耗, 克力减”。
| 例如: 乾造大运 | 食甲辰官己巳 1 1965 | 杀戊辰枭庚午 11 :1975 | 日壬子印辛未 21. 1985 | 劫癸卯比壬申 31 19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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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干壬水生辰月墓地,年月之支辰辰自刑,有甲木得刃而制戊土,所以辰辰自刑不以土旺论。子辰半合水局,月有戊土克制壬水,子辰半合水局本不能合化成功,但因年干甲木克制了月干戊土,所以日主得救,有子辰化水成功相助,日干以旺论。
运至庚午,流年庚申,与命局构成申、子、辰三合水局,又有子冲去午,月干戊土被年干甲木所克,此时命局一片汪洋,命主该年因溺水之灾,险些丧命。
运至辛未,流年戊辰,流年与命局之支三辰自刑, 半合水局破。月干、流年戊土七杀旺而攻身,此造又遭官非之灾,判刑两年。由此可见,紧贴之克若无制时,方可称之克力最大。
三、制者得生,克力加大
如:
丙年戊月壬日月干戊土克日干壬水,年干丙火又生月干戊土, 此称之为制者有生克力加大。
以实际命造为例:
| 乾造大运 | 财乙酉才乙酉 7 1952 | 杀丙戌财甲申 17 1962 | 日庚申伤癸未 27 1972 | 劫辛巳食壬午 37 1982 | 劫辛巳 47 1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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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造月干七杀丙火,以时支巳火为禄,又得年干财星乙木相生而旺克日干庚金,幸喜日干庚金支逢申酉戌三会金局为强根,又得时透比劫辛金相助,身旺至极,喜其丙火克耗,乃为贵气,故此人在部队身居要职,兵权在握。此造明显应取财、官为用神,印、比为忌。
由此造的分析中,虽制者有生克力加大,但在命局五行的平衡中,因其身过旺喜其克耗,却反而为喜、 为贵。
例如:
财杀日食乾造甲戌丙寅庚辰壬午此造月干七杀丙火克日干庚金,七杀丙火以寅午戌三合火局为强根,又得年干财星甲木之生,木助火势而克身,更嫌日干庚金无根,身弱至极,虽时透食神壬水,有日支辰土为库也不为旺,难制其“燎原之火”, 犹如杯水车薪,难以护身。此紧贴相克,又得生,实为势不可挡,确有危及其身之忧。
此造年干财星甲木显然为忌,助肘为虐,生七杀丙火克身,实为堪忧,只能待行身旺之运、岁才能吉顺,行食、伤旺之运,若遇财年亦为忌。
四、论隔干、遥隔相克
- 制者有化变相生制者有化变相生,一般是指所隔之干是通关之五行,可将主克之干的力量化掉,而转化为相生的力量。 这种情况是有条件的,必须是主克之干的力量小于通关之五行。若主克之干的力量大于通关之五行,那么主克之干生通关之五行后,仍会以剩余之力而克,此亦即“越级而克”,但克力必然因耗减而变小。
杀枭日乾造丙年戊月庚日年干七杀丙火隔月干枭印戊土而克日干庚金,中隔月干枭印戊土,为年干丙火的被生之干,年干丙火则要先生月干戊土,后克日干庚金。若年干丙火之力等于或小于月干戊土之力时,主克之年干丙火之力, 就被月干戊土全部化掉,而转化为生日干庚金的力量,此即“制者有化变相生”。若主克年平丙火之力大于月干戊土的力量时,主克之干丙火则生月干戊土后,再以其剩余的力量而克日干庚金,此即“越级而克”,但其克力必有耗减而变小。
以实际命造说明。
杀枭日印乾造戊寅庚申壬辰辛丑此造年干七杀戊土中隔月干枭印庚金而克日干壬水,年干七杀戊土生月干枭印庚金,庚金自坐禄而当令,又时支丑中有根,可谓旺,年干七杀戊土虽自坐寅木为长生,又日支辰土,时支丑土有本气之根,可仍不如庚金旺,月干枭印庚金足可以化掉戊土,故戊土不但不克日干壬水,反而生庚金后,进而生日干壬水,
变成了连续相生。 日干壬水虽自坐库,有月令申金为长生,得令,且又时支丑中有根,又得月、时透正偏印紧贴相生,但相形之下此造仍为印旺、身弱之命,则宜取食伤为用神,制杀,耗印,比劫为喜,可帮身泄印。 杀、印皆为忌。
- 制者有耗克力减制者有耗,克力有减。
例如:
杀比日比乾造辛丑乙未乙卯乙酉此造天干三透比乙木,紧贴相助,并以月支未,日支卯为根(本卯未半合,因有时支酉冲而不合),年透七杀辛金,其坐下丑中有根,时支酉金为禄,而隔月干比肩乙木克日干乙木,但月干比肩乙木与年干七杀辛金紧贴,先受其克,耗七杀辛金之力,这样就必然减少了辛金克日干乙木之力,此即为“制者有耗克力减”。
3.遥隔相克遥隔相克和隔干相克,若岁、运之干出现主克五行和被克五行时,遥隔相克和隔干相克也就变成紧贴相克了。
如:
丙年甲月戊日壬时时干壬水克年干丙火为遥隔相克。若丙、丁、壬、 癸岁、运中透干时,此遥隔相克也就变成了紧贴相克。
隔干相克与此类同。
以实际命造为例。
官劫日伤乾造戊寅壬戌癸卯甲寅比伤食才财大运癸亥甲子乙丑丙寅丁卯岁 1 11 21 31 41年 1939 1949 1959 1969 1979时干甲木对年干戊土为遥隔之克,若岁运出现甲、乙木或戊、己土这种遥隔之克就转化为直接之克。 这时如果戊土的力量小于甲木的力量,甲木就可以克掉年干戊土。
凡身弱之命,伤官能制住官达到两败俱伤,为命局所喜时。最忌岁运透财,因透财可以化伤生财助官杀。此造一路官运亨通(地区副专员)但逢财旺之年,亦有蹉跌之危,苦不堪言。
大运乙丑,流年丙午,寅、午、戌三合火局,因旺财化伤滋杀制身,国运、命运相连,以“破坏文化大革命” 之罪名而坐牢。
大运丙寅,流年戊午,又“寅、午、戌”三合成局,同样化伤助杀,危及车祸,死里逃生。
从以上的论述中,我们应当深刻认识生与克是保持命局五行相对平衡的最为根本的条件。
无论是生还是克,就其本质来说,日干五行过旺者,则宜耗、泄。耗、泄则为喜,生则为忌;过弱者,则宜生宜助,生助则为喜,克、耗则为忌。我们只要辨证的,发展的看待命局,注意命局中每一个五行力量大小的变化,相互之间生克作用的结果对命局五行相对平衡有何影响,那么,就不难测断出命主在特定的时间,特定的方位所将要发生的事情。
第三节 论天干相合
合,也是天干五行互化的一种方式。两种五行相合,其实质就是两种五行通过合的方式而达到合化为某一种五行,其中在合化的过程中发生质变和量变, 其合的特点是异性相吸,即阴阳相合。从大自然发展规律来看,就是物极必反,也就是阳极而阴生,阴极而阳生。
如:甲己合化土,乙庚合化金。这两组天干相合, 相合两干合化之五行与相合两干中的一干五行相同。 其相合特点:其中一种五行发生质变,而转化为另一种五行,令其合化五行之干力量加大,发生量的变化。 如甲己合化土,其中甲木发生质变,由木之五行转化为土之五行,令土之五行之力加大,发生量的变化。
丙辛合化水,丁壬合化木,戊癸合化火,此三组天干相合,相合两干与合化五行都不相同。 此三组天干合化的特点:相合两干的五行都发生了质变,转化为另一种五行,令其转化之五行的力量加大,发生了量变。如:丙辛合化水,丙火,辛金两干都发生了质变,转化为水之五行,令水之五行的力量加大,发生了量变。
天干相合,看似十分简单,就是事物发生变化的一种现象。但自古以来对天干相合合化的条件就无定论,有的含混不清,有的随意性很大,有的则认为不化就不以合论,有的见合则化,化与不化均以合论。 还有的竟将天干相合复杂化,归纳了二十多种,冠以暗合、垢合等种种之说,实令后学者眼花缭乱,无所适从。我认为出现上述种种情况,其根本原因就是对天干五行相合的本质意义毫无认识。古代的五行学说中明确指出:“自然界各种物质和现象(包括人在内)的发展、变化,都是金、木、水、火、土这五种物质不断运动和相互作用的结果,亦即宇宙间万物生生息息的规律和原因。
由此可见,天干五行合化的本质意义就在于是自然界各种物质不断运动和相互作用的一种方式,那么,这种运动和相互作用就必须要求有个特定条件, 只有在这个特定的条件下才能够发生它特定的变化。所以,天干相合也必然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合化。
一、天干相合合化的条件
天干相合只不过是一种现象,“化”,才是本质,“化”使天干五行发生质与量的改变,所以,“化”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一)基本的合化条件1、相合两干必须紧贴。在命局中则指:年干与月干,月干与日干,日干与时干。岁、运之干与命局中的任何一干,均以紧贴论之。
2、相合两干,必须有一干的坐支为合化的同一五行。
3、两干相合,月支必须是合化的同一五行。若年干与月干相合时,只要其中有一支为合化的同一五行,岁、运之干与命局中的任何一干相合时,岁运之支必须为合化的同一五行,方可论合化成功。
4、凡两干相合,月令不为合化的同一五行时,若恰与地支相合合化为同一五行,则亦可合化,因地支合局一般旺过于月令。
上述天干五行合化的条件中,一是强调坐支,二是强调月支、岁支、运支。强调坐支是指出合化时必须要有引化之五行,称为化神,强调月令,指出合化的五行必须当令,当旺,其岁支、运支也是如此。只有在合化五行特别强旺的作用下,才可令其与合化五行不相同的五行随化而发生质的变化,量的转化。
年干与月干相合时,其中有一干坐支为同一五行,就可合化。因为年支乃掌管一年十二个月的生杀大权,一年皆旺,月支只一月有权,只一月为旺,运支则十年有权,十年为旺,相互之间的差别只是一个时限问题。
甲己合化土,乙庚合化金,此两组天干相合,只要完全具备以上基本合化条件,就可按合化成功论。
例如:
乙丑甲戌己亥戊辰此造中月干甲木与日干己土相合,两干紧贴,其中月干甲木,坐支戍土又为月令,故甲己合化土可按合化成功论。
例如:
乙酉庚辰戊午壬子此造年干乙木与月干庚金相合,两干紧贴,其中年干乙木坐支酉金又为年支,此合乃年干与月干相合,年支为合化的同一五行也可合化,故乙庚合化金可按合化成功论。
例如:
丙午辛卯庚辰乙酉日干庚金与时干乙木相合,两干紧贴,其中乙木坐支酉金为化神,但月支不为合化的同一五行,因地支有辰酉相合,而且与天干五行合化为同一五行,故乙庚合化金也可按合化成功论。
例如:
枭才乾造甲戌辛未丙戌庚寅大运壬申癸酉此造行壬申运逢流年己丑,年干甲木与流年(岁) 干己土相合,两干紧贴,其中流年(岁)干己土坐支丑土,为合化之同一五行,故甲己合化土可按合化成功论。
行运癸酉,流年己亥,流年天干己土又与命局年干甲木相合,两干虽紧贴,其中命局年干甲木坐支戌土,虽为合化的同一五行,但流年地支不为合化的同一五行;故甲己合化土不按合化成功论。
例如:
乙丑辛巳己丑甲子此造中日干已土与时干甲木相合,日干己土坐支丑土为合化的同一五行,月支为巳火;虽不为合化的同一五行,但火、土同宫,故甲己合化土,也可按合化成功论。
(二)特定的合化条件丙辛合化水,丁壬合化木,戊癸合化火此三组天干相合,除完全具体基本合化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它特定的合化条件,才能以合化成功论。
其特定条件是:
①两干相合,必须有合化的同一五行透干,亦称化神,也就是说,此三组天干合化必须地支有化神,天干也有化神,由天干、地支双重引化下,此相合才能从化。
例如:
辛亥丙申壬申甲寅年干辛金与月干丙火相合,两干紧贴,其中年干辛金坐支亥水,又为年支,日干壬水为合化的同一五行,故丙辛合化水可按合化成功论。
如:
壬寅丁未己未丙寅此造月干丁火与年干壬水相合,因年干壬水坐支为合化的同一五行,本应按合化成功论,但命造中天干却无合化的同一五行透出,故丁壬相合不能按合化成功论。
我在预测的实践中,经反复验证,当丙辛、丁壬、 戊癸相合时,在完全具备基本合化的条件时,虽不以合化成功论,但可按合化之五行所生之五行而论旺。
如:丙辛合化水,若天干五行无水时,丙辛合化水,则以水生之五行木而论旺;
丁壬合化木,若天干五行无木时,丁壬合化木,则以木生之五行火而论旺;
戊癸合化火,若天干五行无火时,戊癸合化火,则以火生之五行土而论旺。
例如:
丁未壬寅己未丁卯年干丁火与月干壬水相合,月干壬水的坐支寅木为合化之同一五行,又为月令,本应按合化成功论,但天干无木透出,丁壬则不能按合化木论,以合化木所生之火而论旺。
二、天干相合合化后如何与它干论生克
(一)甲己合化土,乙庚合化金一类:
主合之干:合化后与合化五行相同之干。
被合之干:合化后与合化五行不相同之干。
如:甲己合化土,己为主合之干。甲木则为被合之干。乙庚类同。
夫干相合合化后主合之干增力,可以与其它干论生克,被合之干则“贪合忘生”、“贪合忘克”,不再与它干论生克,但日干若在天干相合中为被合之干时,合化后仍以原五行与它干论生克。
例如:
杀卯日官乾造乙巳丙戌己未甲子此造日干己土与时干甲木相合,日干己土坐支未土,月支戌土为合化之同一五行,故甲己合化土成功。 因合化为土之五行与日干己土五行相同,故以加大日干之力论,时干甲木为被合之干,合化后,则不能再与它干论生克。
比财日才乾造甲午戊辰甲辰己巳此造日干与时干己土相合,其两干坐支皆为火、 土,又月支辰土为合化之同一五行,故甲己合化土成功。日干甲木为被合之干,本应不能再与它干论生克,但因是日干,则仍以原五行甲木与其它干论生克。 合化为同一五行的主合之干己土则以加力论。
从以上实例可以说明,日干不论与月干或与时干相合,合化后不为同一五行时,日干则仍以原五行与它干论生克。合化之五行以加力论。其它任何两干相合,均以合化之五行与它干论生克,被合之干则不能再与它干论生克。
(二)、丙辛合化水,丁壬合化木,戊癸合化火,此三组相合,因相合两干均不为合化之同一五行,都为被合之干,故合化后就不再以原五行与它干论生克, 而以透干的合化同一五行与它干论生克,但日干不论与月干、时干还是岁、运之干相合合化后,日干仍以原五行与它干论生克。
例:
印劫日官甲申丙寅丁未壬寅此造日干与时干丁壬相合,其中壬水坐支寅木, 又月支也为寅木,且年透甲木,丁壬合化木成功。合化之同五行年干甲木则以加力论,与它干论生克。因丁壬均为被合之干,合化后丁火、壬水两干就均应以绊住论不再与它干论生克,但其中丁火因为是日干, 故丁火则仍以原五行与它干论生克。
例:
财印日伤丙子辛卯壬戌乙巳此造年干与月干丙辛相合,完全具备合化条件, 丙辛合化水以合化成功论。合化后,丙、辛两干均以合绊论,不再与它干论生克,也不以合化之五行与它干论生克,而日干壬水则以加力论。
例:
印财日食癸巳戊午甲辰丙寅此造年干与月干戊癸合化火,完全具备合化条件,故戊癸合化火成功,从而加大了时干丙火的力量。合化后,戊土与癸水就不再与它干论生克,也就是说癸水不再生甲木,甲木也不克戊土了。
对于丙辛合化水,丁壬合化木,戊癸合化火,有的人认为只要完全具备基本合化条件就以合化成功论,且两干皆以合化之五行仍与它干论生克。按此论;我曾在实践中反复检验,无一应验,在实践中才逐步得出:“凡相合两干均为被合之干,命一运、岁又无合化之同一五行透干,即使完全具备了基本合化条件,其合化之五行仍无法行使职能,只不过是相合两干相互牵制,不能与它干论生克,从而失去了原五行
的作用。
例如: ”
\frac12×\frac12 劫杀日官乾造癸巳成午未人王子 … 巴酉
| 才大运 | 财丙辰 | 伤乙卯 | 食甲寅 |
|---|
1981 1991The quick brown fox jumps over the lazy dog.
此造年干与月干,戊癸合化火,合化成功的条件均已具备,但天于无合化之同一五行丙、丁火透出, 仍不能以合化成功论,但年干癸水却受到牵制。此种情况月干戊土不但不受牵制,反可按戊癸合化土旺论。只有在岁、运有合化之同一五行丙、丁火透出时, 合化后的力量,才能通过透干的丙丁火与它干论生
日干壬水生午月不得令,虽自坐羊刃,但有月令午火冲日支子水,根基受损。官杀两透双禄双刃,旺而夹日克身,又年干比劫癸水因贪合而受牵不能帮身。为杀旺身弱 ·极之命。应取印比化杀助身为用, 在无印比时,食伤制官也可为用。最怕财来生杀,更怕食伤生财,进而生杀制身。
大运丙辰,流年乙卯,命主此年有官非牢役之灾 (实际,此年因与一军人未婚妻结婚而被判刑五年,在 1980年才出狱)。这是因为命局中有戊癸相合,大运干透丙火引发成功,又日支与岁支子卯相刑,泄水之气,五行循环为伤官生财,财生官,官旺而制身之故。 1980年庚申出狱是因有申子辰三合水局助身,身旺能胜财官。
另外,我用戊癸合化火,在天干不透火的情况下不以合化成功论;断其乙卯,甲寅两步运(除1986丙寅年外)均为一帆风顺。求测者深有感触的说:“真是运去金成铁,运来铁成金,自从进入这两步运生意兴隆,得心应手,年年赚钱,只有1986年因厂房失火,破财几十万。”
由此可见,戊癸合化火,若命运、岁天干不透火、 均不能以合化之五行与它干论生克。
乙卯、甲寅两步运,是因身弱官杀旺之命,有食伤制官杀护身而显贵之故。这两步运,若以戊癸合化火成功论,以癸水、戊土作为合化之五行论生克,那么戊土、癸水就可以火的五行而化食伤,若如此论之,此两步运不但不能以吉断,反要以凶论。 另外,我还特别与命主探讨了官杀旺的“戊辰、己巳年”,这两年命主均证实平安顺利。
在以后的预测中,我都按以上的理论进行预测且应验准确,由此可证,这一理论,在实际应用中是切实可行的,而且顺理成章。
相合两干,均为被合之干,命运、岁又无合化之同一五行透干,它们即使合化成功,我也不按合化成功论,而按合化五行所生之五行而论旺。
例:
| 乾造大运 (岁) (年) | 丁亥辛丑 | 壬寅庚子 12 | 己未比己亥 | 丁卯劫戊戌 | 枭丁酉 |
|---|
日干己土生寅月不得令, 地支有亥、卯、未三合木局,若以年、月丁壬合化木为引化,则地支三合木局成功,日干己土就虚浮无根乃为弱极之命。
现因丁壬合化木;命局天干无甲、乙木透出;丁壬相合则不能以合化成功论,而按丁壬合化木所生之火论旺,这样亥、卯、未三合木局也就不能以成功论(无化神引出 ),日干就变得身旺了。 应取财为用神。按此理论,断其1983年癸亥有进财之喜,很应验。
如果丁、壬合化木以成功论,那么亥、卯、未三合木局也就应成功论,1983年癸亥就形成了水生木、木制身。不但不可能发财,反而应有大灾。
| 乾造大运 (岁) (年) | 劫丙子壬辰 1939 | 财辛卯癸巳 1949 | 日丁酉印甲午 1959 | 才庚戌枭 1969 |
|---|
此造年月丙辛合化水,年支有子水为化神,但因天干没有透水故丙辛不以合化水论,但这种相合丙辛双方均受到牵制,自然丙火不耗木辛金不克木,这种相合将有利于天干甲乙木。所以丙辛合化水,天干不透水,以木旺论。以此论断,该造日主,行甲午运,遇流年乙巳,断其离婚且得应验。这是因运透甲木、引发命局中卯酉相冲,丙火在大运逢午火羊刃强根,则丙辛不以合绊论,日干丁火年干丙火岁运禄刃双全, 又得甲木印生之,比劫旺而劫财,若以丙辛合化水成功论,丙火、辛金就可按水之五行克日干丁火,那就无
离婚之灾了。
| 乾造大运年 | 伤癸未官丁巳 1951 | 枭戊午杀丙辰 | 日庚申乙卯 | 比庚辰甲寅 |
|---|
此造年月本有戊癸合化火成功,但原命局无丙、 丁火透干,故戊癸不以合化火成功论;而以土旺论,若以合化火成功论,则有旺火克身,日干则应以弱论。 现以戊癸合化以土旺论,则为印旺身旺之命,按此推断甲寅运,辛酉年有克父之灾,(实际其父死于1981 年)这是因为戊癸合化以土旺论印旺生身,群金劫财之故。若戊癸以合化火成功论,则有旺火克金,而不
会出现克父之灾。
克的情况(三)、贪合忘克的情况1、相合两干有一干为合化之同一五行者,合化后与合化五行相同之干,仍可以与其它干发生生克关系,只有被合之干“贪合忘克”;
如:甲己合化土,合化后只有甲木贪合忘克,而己土克力更大。
乙庚合化金,合化后只有乙木贪合忘克,而庚金克力更大。
2、相合两干合化后,主克之干不克被克之干。
如;甲己合化土,合化后甲木不克己土。
乙庚合化金,合化后庚金不克乙木。
丙辛合化水,合化后丙火不克辛金;丙、辛同时也不以原五行与其它和论生克。
丁玉合化木,合化后壬水不克丁火;丁、壬同时也不以原五行与其它千论生克。
戊癸合化火,合化后戊土不克癸水;戊、癸同时也不以原五行与其它干论生克。
三、论天干相合而不化
1、两干相合合化的条件不足者。足者如:
官劫日食庚辰甲申乙酉丁丑此造年干庚金与日干乙木相合,虽日干乙木的坐支和月支皆为合化之同一五行,但因不为紧贴,故不能合化,凡合而不化,均按原五行与它干论生克。
2、在命局中两干合化成功,但当岁、运来临时,被合之干(丙辛、丁壬、戊癸相合皆为被合之干)若遇强根,此相合两干则按合而不化论。
例一:
官食日枭乾造己丑甲戌壬午庚子伤财才杀官大运乙亥丁丑戊寅、己卯年 1955 1965 1995此造年干己土与月干甲木相合,年干己土的坐支和月支均为合化之同一五行,故甲己合化土成功。合化后,月干甲木已不再与它干论生克,既不得日干壬水之生,也不制官,若岁、运中出现庚、辛金时也不受克,合化后只令其合化之五行官星己土增力。
当行戊寅、己卯大运时,因被合之月干甲木遇寅、 卯之强根,甲己两干相合便以合而不化论。甲木则仍以原五行与它干论生克。
| 乾造 4 大运 | 印辛亥官乙未 | 财丙申食甲午 | 日壬辰劫癸巳 | 比壬寅 |
|---|
此造年干辛金与月干丙火相合,年干辛金坐支为合化之同一五行亥水,又日时干透壬水,故丙辛合化水成功,但行甲午、癸巳大运时,因年干丙火遇强根, 丙辛相合便以合而不化论,相合两干仍以原五行与它干论生克。
3、若两干合化成功,但在命、运、岁中,其坐支(化神),被合或刑化为另外一种五行时;相合两干,则按谷而不化德。
例如:族出中乾造丙子辛丑甲寅枭印: 比劫食大运癸卯甲辰、 乙色芮午年 1939 1949 1959 1969 1979此造年干丙火与月干辛金相合,此为年、月裙合年支为合化之同一五行,又时透壬水,故丙辛合化水成功。但遇 1948(戊子)年,命与岁支构成子丑合化土局,因年干之坐支子水(化神)也被引化加力,合化为土之五行,故丙辛合化水就不再以合化成功论。又 1949(己丑)年,与土同理。当行乙巳、丙午大运时,被合之干丙火又遇强根,丙辛之合则按合而不化论。若流年地支逢申、酉时,丙辛之合则也按合而不化论。
食才乾造甲寅丁卯壬戌庚子此造月干丁火与日干壬水相合,其月干丁火之坐支又为月支为合化之同一五行卯木,又年透甲木,丁壬合化木本应以合化成功论,但因月支卯木与日支戌土合化火成功,合化为不同之五行,故丁壬相合就不能以合化成功论。
官食日财乾造丁巳壬寅庚申甲申此造年干丁火与月干壬水相合,月干壬水坐支寅木又为月支,为合化之同一五行寅木,又时透甲木,丁壬合化木本应成功,不宜年支巳火与月支相刑而化火,与丁壬合化为不同之五行,故丁壬不能以合化成功论。
这里顺便揭示:凡与以上同类者,天干相合与地支相合各合化为不同五行且干支争化神时,天干一律让位于地支。
4、命局中两干相合合化成功,若化神被冲,仍可按合化成功论,但若在岁、运中化神再度遇冲而受损, 此则不能以合化成功论。
日食乾造癸丑戊午甲申丙寅伤食劫比印枭大运丁巳丙辰乙卯“甲寅癸丑壬子此造年干与月干戊癸相合,戊土坐支为月令又为合化之同一五行午火,又时透丙火,戊癸合化火可论成功。行壬子大运,出现了运支与年支子丑相合而化水,又有申子半合水局,合化一气而冲月支午火,月支午火受损,戊癸合化火也就不能以合化成功论。 ( 癸水遇强根,戊癸也不能以合化成功论) φ2 φ1 φ1
官食日才乾造丁未壬寅庚申乙酉劫比印枭官杀大运辛丑庚子巳亥戊戌 T 酉丙申岁 7 17 27 37 47 57年 1974 198419942004 20142024此造年干与月干丁壬相合,合化成功。虽日支与月支寅申相冲,但月支为最旺之五行,冲而不损;故丁壬合化木仍按合化成功论。若再逢流年支为申相冲, 丁壬合化木则不能再以合化成功论。其理由:在命局中,月支乃月令五行当令,当旺,其它地支五行与月令相比较均为弱,弱者冲旺弱者损,故不影响两干之合化。但若逢两支或两支以上同时相冲,党众者亦为旺,月支受损,相合两干则不能以合化成功论。若岁、 运中遇岁支、运支相冲,则旺者冲旺双方受损,故相合两干也不能再以合化成功论。
5、主合之干受重创而不能作化神者。
- … 坤造杀大运此造月干与日干乙庚合化金成功。 但行丙戌大运,运、命地支构成了巳午未三会火局,又有午戌半合火局,合会一气,日干庚金因受重创,乙庚相合则不能再以合化成功论。
、66坤造戊子戊午癸亥丙辰此造月干与日干戊癸相合,虽年支与月支子午相冲,仍以合化成功论,但行庚申大运,命、运地支构成了申子辰三合水局,日支亥水也为水之强根,丙火则因受重创,故戊癸合化火就不能以合化成功论。况月支午火又逢申子辰三合水局之冲,化神午火受损戊癸也不能以合化成功论。
四、论天干争合
何谓天干争合?
一千合两干,三干合两干,一般情况下均按争合不合论。
在命、运、岁中天干争合而不合有以下几种情况:
比官日, 印1. 丁酉壬寅丁丑甲辰此造年干与月干丁壬相合,又日干与月干丁壬相合.皆完全符合合化条件,且势均力敌,此即为争合而不合。且年干与日干争合月干,此亦称之为两干夹合4 一干。
食官日官2. 辛丑甲午己丑甲戌 ·67此造月干与日干甲己相合,又时干与日干甲己相合,均符合合化条件,势均力敌,也为两干夹合一干, 争合而不合。
3.当岁、运天干出现一与命局相合两干中有一干相同者,则也为争合而不合。
财印日官乾造庚申丁丑大运庚午辛未壬申癸酉甲戌岁 9年 1973 1983 1993 2003 2013此造中年干与月干甲己相合,化土成功。但若逢流年透出甲木时,便出现了两甲争合一己。甲己相合则按合而不合论。
视此造行甲戌运时,也出瑰了两甲争一己,也按争合而不合论。查甲戌大运中,逢流年甲午,便出现了运干、流年干、年干三甲争合一己之象,皆按争合而不合论。
4.天干争合若遇下列情况仍按合化成功论 ·两干争合一干,一远一近,远则退,近则合;
例:
庚辰庚午乙酉丁亥乙巳(年月合)此两例均为近则合,远则退。如果岁运出现被合之干(乙为被合之干 )则按争合不合论。三干争合一干的情况,年月符合条件可以论合化。
凡两干争合一干,或三干争合一干,合化成功之干则按合化的同一五行论生克,让位之干,仍按原五行论生克。
庚寅乙酉乙酉乙酉年月两干以合化成功论,日、时两干仍以乙木论。 才比日才坤造己丑甲戌甲申己巳伤财才大运乙亥丙子丁丑军戊寅己卯 (岁)(年) 1955 1965此造年干己土与月干甲木合化为土,日干甲木与时干己土合化为土(时干己土坐刃,月支为合化的同一五行),此时月干甲木不是以合化后的五行独立地与其它干论生克,而是由于甲己的合化加大了己土对其它天干的生克力量。同样时干己土的力量也加大了。但日于仍以甲木与其它天干论生克。
上例四柱,如果岁、运中出现了庚金,也不克月干甲木,因甲木已合化为土。只有在岁、运中出现寅卯木时,月干甲木才以它独立的五行与其它干论生克。
下面就以此造天于合化在岁、运中的变化为例, 看其对命局吉凶的影响。
此造未行大运之前以月柱甲戌为大运,我断其16 岁前多灾多难,穷困潦倒。命主回答16岁前因兄弟姐妹众多,家中经济困难,苦不堪言。而自己也常有病在身。1959年己亥,又病又饿,差点丧命。因命局是从财格,此造16岁前,甲戌运(未行大运前以月柱为大运),甲己合化土多一个甲为争合不合,从格不真,乙亥运也是如此,大运出现乙木,从格不从则以正格断之。是身弱财多而不胜其财之故。
第二步大运丙子,食神生财,子丑合化土。第三步大运丁丑,这两部太运从格最真,因此这二十年大运命主一帆风顺。
1966年丙午,从财喜食伤,岁和运都为命主所喜。 在“文化大革命”中呼风唤丽,一呼百应,当上了革委会主任。
1974年甲寅,甲己争合不合,出现了反从。但此时之反从为身旺。身旺财旺,财旺生官,一跃升为区委书记。
1984年甲子与年柱天合地合,此时从格多一甲木为争合不合,形成了财多身弱之势,在水利工地上工作,因塌方而受伤。
戊寅大运,地支出现了寅木。逢流年1986年丙寅提升为副市长(此时地支有两寅,两甲木之强根,仍为身旺,财旺生官)。
己卯大运,甲木遇羊刃之地,甲己则不合。此时财旺而身稍弱,需借助于流年,流年帮身则好,流年克泄日干则不顺。1996年丙子,因子丑合土增加财力, 财重身弱此年不顺,由第一副市长调为人大主任,我断此人2000年退居二线,因此年财在流年遇强根,财旺生官,身又偏弱之故。
通过此造在岁运中的吉凶,完全可以证明天干五合也是随着岁运的变化而变化的。命局中被合化的五行如果在岁运中遇到了强根,就会由合而变为不合。
五、天干合而不化应如何论生克
天干合而不化者仍按原五行与它干论生克。
第四节 论天干互化的重要意义
四柱预测的基本原理就是五行生克制化,其中天干五行的生克制化是四柱预测基本原理的核心。评判命局五行平衡状态的依据是天干五行生克制化的结果,而地支只不过是天干五行之根,主宰着天干五行的旺衰,地支发生刑、冲、合、害的五行转化又感应天干五行发生力之大小的变化,但真正完成五行生克制化任务的还是天干五行,所以,我们说“地支为因, 天干为果。”
从上所述,我们可以清楚地认识到,天干五行的生克制化是评定命局吉凶的信息标志。所以,我在预测的实践中非常重视,且将其天干五行生克制化高度概括为“天干互化”。这个命理名词,是前所未有的, 不仅仅是一个名词的简单化,而是将其繁杂、不规范的天干五行生克制化进行去粗取精,归纳整理,实际验证而形成了既简单又具体,既规范又完整,更易被人接受和掌握的系统化的理论。
“天干互化”就是指受生受克之五行对主生主克之五行的泄、耗谓之“化”。“化”的力量大小取决于主生主克五行与受生受克五行之间的力之大小的对比。
故出现下列情况:
1.泄(化):
若壬水生甲木,当壬水的力量小于或等于甲木的力量时,壬水的力量则全部转化为甲木之力,甲木则会增加与壬水等同的力量,此即生者为泄,谓之“化”。
2.越级而克:
若壬水的力量大于甲木的力量,壬水生甲木,泄 (化)去与甲木等同的力量后,以其剩余之力而克下一个五行丙火,此即越级而克。
3.耗(化):
若庚金的力量小于甲木的力量,庚金的力量则被全部耗去,此即克者为耗。无论是泄,还是耗都谓之 “化’’。正因为有这种五行的互化,才令不断运行着的五行,由失衡到相对平衡,反映客观事物内部和外部由对立到统一,不断地发生、发展和变化。我们测命也就由命、运、岁五行的不断相互转化,视其相对平衡与失衡,来推断人命运的吉凶。
那么,命、运、岁五行的互化是怎样具体进行的呢?
五行生克的特征是生者优先,以生为主,无生则克。当相生与相克同时存在时,则先生后克,此亦即五行互化的规律。
如: 规体。
壬年甲月丙日!
年干壬水隔干而克日干丙火,但却与月干甲木相生,壬水则生甲木,若壬水之力小于或等于甲木之力时,壬水之力则全被甲木化去,甲木再生丙火,此将隔干相克之壬水的力量化为相生之力,此即化敌为友。
如:
,甲年壬月丙日月干壬水既生年干甲木又克日干丙火,壬水则先生年干甲木后克丙火,若壬水之力小于或等于甲木之力时,壬水之力则全部被甲木化去,则变成了壬水生甲木,而不克丙火。
如:
壬年丙月甲日月干丙火,被年干壬水克,而得日干生,日干甲木则先生丙火,若甲木之力小于或等于丙火之力,则甲木之力全部被丙火化去而增大了耗(化)壬水的力量。
们再如:长壬年甲月丙日年干壬水生月干甲木,若壬水的力量大于甲木的力量时,则会出现:壬水生甲木化去与甲木等同的力量后,便以其剩余之力再克丙火,此即“越级而克”。
“ 越级而克”会出现下列情况: x11.若越级而克之五行的力量与被克五行的力量基本相等,此即为吉。
2.若越级而克之五行的力量与被克五行的力量相差悬殊,被克五行之力弱则被制,此即为凶。
- 若越级而克之五行的力量小于被克五行之力, 则也以吉断。6 不但总的原则,还要遵从命、运、岁五行的平衡状态而定吉凶。 ,为加强学员在测命时对天干互化的理解,特以十神的相互关系,予以具体阐述,日干(比劫)制财,财化比劫,若比劫之力大于财的力量,则会身旺劫财,则喜食、伤化比劫之力而生财;若比劫之力小于财的力量, 财可化掉比劫之力,则身弱不能胜财,则喜比劫相助
或有印耗财。
身,又无财制,枭便越身而制食伤,在此两种情况下, 若食伤弱,才会枭神夺食而有灾。
“印旺身弱,枭神夺食而有喜”。
此类命局必须构成枭与食伤之力基本相等,两厢争战,相互耗力,最后达到枭弱,食伤弱,身弱,令其命局五行基本平衡,此种情况下才为印旺身弱,枭神夺食而有喜。此即我所提出的“抗衡 ·均衡论”的原则。 “抗衡 ·均衡论”的实质意义就是当在命、运、岁中出现两种过旺的五行,身又弱,此两种五行又为相互对抗的,如:财与印,印与食伤,食伤与官杀。这两种五行之力便会在双方互耗(互化)中而化掉,令其命、运、岁五行的旺衰状态达到基本均衡,此即为喜。
如:“食神制杀主权贵”。
杀旺身弱,有食制杀,食神便起到了护身的作用 (此亦可称之为子能救母)。因食杀互耗,而令命局五行相均衡。
再如:“伤官佩印钱财年年进”。
伤官佩印,是指两种是相对抗的五行同在命局中出现。若构成印生身(比劫),比劫生食伤连续相生之势,而令五行均衡则有喜;若印旺过于身,身弱极时,则食伤与印相抗衡,若食伤与印基本力等(均衡)也为喜;若印旺、身旺,印旺过于身(比劫)时,则喜财制印, 也为喜;若印弱于身(比劫),比劫生食伤,食伤生财, 以泄耗旺身,则也为喜。
从以上运用“天干互化”的原理来解释古代各种断语,我们可以深刻地认识到,各种断语均以五行平衡为宗旨,而“天干互化”正是达到这种平衡的根本原理。以实际命例具体说明天干互化的原理在测命中如何运用。
例一:
伤。 枭日印乾造癸丑戊午庚子己卯官杀才财伤食大运丁巳丙辰乙卯甲寅癸丑壬子岁 9 19·29 39 49 59年 1982 199220022012 2022 2032此四柱是吉林一位张先生1998年底专程来鄂州预测的。我看过命局以后对他说:“你这个八字最明显的信息就是婚姻不顺。如果在29岁以前结婚会出
现夫妻不和之象。”小张说:“我已经结婚了,现在夫妻关系很紧张。”我说:“你如果已经结婚,应该是九五年乙亥年结婚的,你们夫妻关系不好的原因是夫妻生活不协调,说明确一点是你妻子对性生活冷淡,因此,你对妻子便产生了疑心,怀疑她有外遇。第二个原因, 就是因为孩子的问题,命局中子星缺乏信息十分明显。要有也只能是一个女孩,生后也不能和你们生活在一起。第三个原因是由你母亲所造成的,婆媳之间的关系不好。”没等我说完,小张便双手合掌不停的作揖说:“邵老师!你测得太准了,我们夫妻关系不好, 确实是由夫妻生活不协调引起的。久而久之,我怀疑她有外遇。我们是九五年结婚的,九六年生一个女孩,由于她和公婆的关系不好,不到满月,就被我母亲带到乡下用牛奶喂养,孩子不在身边对我们夫妻关系也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小张还深有感概的说:“真不可思议,没想到一个人的八字简直像一个透视机,能看得那么清楚。”我告诉他:“这并不神秘,说穿了很简单”。小张对命理也很有兴趣,要我把命局的组合与吉凶的关系给他作详细的讲解:
“日干庚金,生午月为沐浴,虚浮无根,月透枭印戊土坐月令午火为刃,通根年支丑土,时透印星己土, 通根年、月。虽年透伤官癸水,但与月干戊土相合而助土之旺势,又癸水之根日支子水,被月令午火所冲, 其根有损,故此造为身弱印旺之命。应取食伤生财为用,比劫为喜,忌火、土之运。命局中时支卯木为财星,藏而不透,伤官癸水被日干戊土合中带克其根子水被冲。财无原神,故断其妻精力不足,凡命中身弱枭旺之人怀疑心重,其实你妻子并没有外遇。月干枭印可代表母亲,年上伤官是财之原神,财星不透也可将伤官当做妻子,枭印坐刃对伤官癸水连合带克,又冲其根子水,好似婆婆对儿媳有拳打脚踢之象,故断婆媳关系不好,伤官也代表子女,被枭神天克地冲,也有子星缺乏之象。”随后我又告诉小张二十九岁以后进入乙卯、甲寅大运,有旺财制印,财的原神则不受克了,日、时子卯相刑加大了用神的力量,用神到位,二十九岁以后有二十年的大发之机,晚运更是锦上添花,可安享晚年。夫妻关系也会和谐无间,幸福美满。
小张说:“邵老师,你的神奇预测,不仅使我相信了命理的科学性,同时也治好了我的心病,我原本想出家当和尚,你的预测给了我力量和希望,我回去后,一定和妻子好好过日子。”随后小张就用手机把预测结果告诉了妻子,并有意把手机靠近我耳旁听其妻在手机里大声说:“邵老师!我在千里之外,感谢你的神奇预测,终于为我洗清了不白之冤。”
小张感到神奇,其实并不神奇,只要能够准确地掌握命、运、岁各个五行的旺衰、力之大小,相互关系, 正确运用天干互化的原理,就一定能够预测准确。
如:为为什么说婚姻不顺的信息明显及婆媳关系不好和子星缺乏,都是从天干互化看出来的(虽然地支的作用不可忽视,但地支的力量要反映到天干上去)。
命局中月干戊土对日干庚金是相生的,庚金对戊土是泄的,这种泄就是化,就是反克。由于庚金虚浮无根,与戊土的力量相差悬殊,故庚金对戊土就不能化,更起不到反克的作用,故戊土就要克癸水。
为什么断其九五(乙亥)年结婚而得应验,这是因为亥子丑三会水局,五行流转为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这相生的过程,就是天干五行互化的过程,水生木,因为主生之五行水的力量大于被生之五行木的力量,木化不了水,故水则越木克火;木生火,因火已被水制,制者不受生,故木越火而克土,正是由于天干五
行的互化,水克火,木克土而达到了命局五行的相对平衡。
乙卯大运和甲寅大运以吉断,也是根据天干五行互化的原理而断的,身弱印旺之命取财为用神,财 (木)、印(土)相战,其实质就是两干五行互化,也就是通过互化而令两干五行之力化掉或接近化掉,从而达到五行相对平衡,故断这二十年有大发之机(梅河口市食品街:崔思源)。
乾造壬子甲辰丙寅戊子比劫食伤大运乙巳丙午丁未戊申己酉庚戌 (岁)(年) 1917 1927 1937 1947 1957 1967日干丙火生辰月为冠带,得令。且自坐长生,得月干枭印之生,看似不弱。年干七杀隔干克日主,日主究竟是旺是衰,取决于月干甲木与年干壬水力量的
对比。
天干互化的原理是:“若甲木的力量超过壬水的力量,甲木则可以化杀生身,日干就以旺论;假如甲木的力量小于壬水的力量,甲木化不了杀,杀就会越过甲木而克丙火。如果甲木的力量大于壬水,丙火的力量又大于甲木,戊土的力量又大于丙火,或五行的力量基本势均力敌,这样就形成五行循环相生了。
观年干:七杀壬水自坐羊刃,且通根时支子水,又子辰半合水局成功,枭印甲木通根日支寅木为禄。显然壬水的力量大于甲木的力量,故壬水就要越过甲木而克制日主丙火了。月干甲木克时干戊土的道理,与壬水克日干丙火的道理一样,取决于中间所隔五行力量的大小而推论之。
逢大运丙午,流年(1928年)戊辰,命主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参加了革命,从此脱离了苦海。这是因为大运和年柱天克地冲,又有流年食神制杀而削弱了壬水的力量,从而使甲木能化杀生身,这样就形成了五行流转有情。
我们现在再看一下在这之前命主为什么会走投无路。大运丙午,流年1927年丁卯,与命局构成寅卯辰三会木局,又两子刑卯,枭神甲术力量加大了,除了生助日主,还有多余之力,越过日主而克戊土,构成枭神夺食,另一方面甲木的力量加大了,壬水的力量减小,甲木就可以化掉壬水,枭神甲木旺极越过丙火克戊土、枭神夺食、食神不能与枭神抗衡,所以命主则有大灾大难(实际是流落他乡)。枭神夺食,食神不能与枭神抗衡一般易发生破财、克妻、不利子息、丢饭碗或官非之灾。
推断命主死于1988年戊辰,并得以验证,也是运用天干互化之原理。
大运壬子,流年戊辰,命运、岁两组子辰半合水局。全局一片汪洋,遇流月庚申,又构成申子辰三合水局,命局、岁运形成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若不看天干互化,只知循环相生,则无穷无尽,吉凶难辨,但细究金生水,水之力大于金,金被水化,则水力更大。水生木,水力大于木,木不化水, 水则越木而克火。还有食神为无根之土,欲克壬水, 反被壬水耗之殆尽。七杀旺而攻身,命主劫数难逃, 实为天干互化之奥妙。
在此,利用该造1927年的凶灾,顺便讲解一下 “枭神夺食”的使用条件问题。过去我们只知枭神为凶,只要碰到枭食并见,便称之为枭神夺食以凶断后来邵伟华老师提出枭神夺食有吉有凶。并指出印旺身旺,枭神夺食为凶;印旺身弱,枭神夺食为喜。当时只知其然而不知所以然,使用起来有时也并不一定全都应验,其原因就是没有加深理解,没有吃透这两句话的实质。为什么印旺身旺,枭神夺食有灾;印旺身弱,枭神夺食会为喜呢?实际就是一个五行互化,五行失衡的问题。要知道枭神夺食的吉凶,我们必须要先搞清楚枭神夺食的含义,所谓枭神夺食并不是我们平时所理解的枭食并见。枭食并见要看枭神能不能夺食,若枭弱身旺,枭神被日干(比劫)所化,倘命局有食神透出而旺,这种情况枭食并见,枭神并不能夺食,而属印旺身旺,食神旺,为身旺有泄,如果我们把这种组合称为枭神夺食,或把它理解成身旺遇枭夺食,而以凶断,其结果也是错误的。身弱枭旺夺食, 实际是枭食相战、互相消耗力量,变成印弱、身弱、食神弱而使五行得以相对平衡。
如此造1927年丁卯、与命局构成寅卯辰三会枭神局,大运丙午,日干得旺生、旺助,又杀被印化,枭神的力量既可生身、又可越身而夺食,像此种杀旺生印, 印旺生身的组合,食神为喜用神,因食神既可泄身又可以制杀,从而来减少杀生印的力量,但此时食神夺,旺身成了无制、无泄、无耗而使五行失衡。所以造成了凶灾。
类似此理的,还有我们平时所说的伤官见官,劫重重,枭印重叠,食神制杀,伤官佩印,金神人火等等组合的吉凶,都有它们的各种不同使用条件。
家在学习中可能会感到这些使用条件难记难背,用走来也会觉得复杂繁琐不好掌握。我们通过以上解析可以看出,对于各种组合,不管他千变万化多么复杂只要我们懂得了天干互化的原理,就可以运用自如填断其是吉是凶了。
日乾造癸巳戊午壬寅甲辰才财伤食劫大运丁巳丙辰乙卯甲寅癸丑壬子辛亥庚戌壬水生午月,偏枯失令,年月戊癸化火,得时通日生,早运木火通明,文武双登科甲,乙卯甲寅四运土得木疏,镇守边关,成万人首领。运人癸丑,水土浑浊,受小人所害,削职为民。壬子辛亥庚运,五行流畅,悠哉清静,至戌运油干而尽。
此造是一古例,其格局虽然繁琐莫测,但文中有很多断命风格,与近代有相似或值得进取之处。
首先从命局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年月是以戊癸合化火成功论,又得时通日生是指午火得时干甲木通根日支寅木之生。似有天干地支互相生克之意。但从“早运木火通明,文武双登科甲”之断文可以看出: 丁巳、丙辰运,天干五行木、火相生,戊癸合化火成功, 财旺身弱以从财论,故以吉断。其中五行相生的顺序和近代是一致的,换句话说近代五行生克制化的原理,是继承古人的。其中并无天干地支互相生克之论。从“乙卯甲寅四运土得木疏镇守边关,成万人首领”之断文看,显然是以身弱食神制杀而使五行得以平衡而得吉断的,这就是我们今天讲的制者有制则不制的理论的历史根源。此处断文是以日干弱极有戊癸合化土旺,七杀 ·紧贴克身,得大运食伤制之,七杀则不制身了。这就是因为食神制杀两败俱伤,而使身弱的命局得以平衡,才得出“镇守边关成万人首领”的吉论。这就是“食神制杀”独压万人断语的使用
条件。
“运入癸丑,水土浑浊,因小人所害,削职为民”这一段断文,对天干互化的理论阐述得更加透彻。癸丑运为什么凶,是因为戊癸相合,天干多了一个癸水,两癸合一戊争合而不合,天干生克的顺序就能决定命局之吉凶。日干壬水虽有两癸水透出,但由于仍为身弱,构成水生木,但天干甲木与月干戊土为隔干之克, 水生木则化了日干壬水比劫,杀旺攻身,使五行失衡。 七杀为小人,故“被小人所害,削职为民”。壬子、辛亥运,显然用神到位,日干强旺既可抗杀又可抗泄,五行相对平衡,而得悠哉清静。
另从乙卯、甲寅四运看,大运是以天干管前五年, 地支管后五年而论的,所谓四运,实际是指乙运、卯运、甲运、寅运。由于干支一气才没有分论。关于大运天干管前五年,地支管后五年,我前面已有详论,仍以干支十年都起作用而论。这已经成为无可非议的问题了。我借人此例,主要为了说明我总结出的天干互化的原理和制止五行相生相克恶性循环的法则皆是借鉴古人而论的。
才官日伤乾造癸未乙卯戊辰辛酉杀才财伤食劫比大运甲寅癸丑壬子辛亥庚戌己酉戊申岁 2 12 22 32 42 52 62年 1945 195519651975198519952005一九九九年春,住读班学员陈敏枝,要求测这个八字,说是自己亲戚的,我因实在太忙,便谢绝了他。 没想到陈敏枝如此固执,说:“那我就一直等到你有时间,那怕是等一年都行。我实在磨不过他。只好简单的测了几条,内容如下:
一、此造出生富贵豪门之家,其父母及本人均为大有作为之人。其子女也有出息。上能得父母之力, 下能享子女之福,为三代富贵之命。
二、命主胆大心细,足智多谋,倔强直率,办事认真,性情开朗豪爽。
三、此造初运不佳,体弱多病,多灾多难。1951 (辛卯)年有死里逃生之灾。
四、此造学历不高,但有经营头脑,少年得志,中
年大发,晚年暴富。其中七二年、七七年、八一年、九七年均为大发之年;八五年、八六年、八八年均为人生大灾之年。
五、晚运从九九年开始,二000年、二人00一年、 二00四年、二00五年均为大发之年。从二00五年以后运气开始不佳。应事事小心,步步为营,方可安享晚年。
六、此造父母应为高寿之人,本人家庭幸福,婚姻和顺。结婚应在65年,65年若不结婚72年定有花烛之喜。
我将此造简单的预测结果交给陈敏枝后,第二天他就离开了鄂州回去了。
大约过了两个多月后,收到了陈敏枝从香港寄来的一封信,看信后,才知这个四柱就是陈敏枝自己的,他在信中说:我父原本广东中山人,后到香港,我生于香港。我也是易学爱好者,曾读过香港、台湾,古今各派的命理书籍,但总觉得迷茫。自读您的书后顿觉豁然开朗;便生当面求证之念,也想证实我的八字是否有误。
您所测过去之事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准确的特别是性格,我确实是个吃软不吃硬的人,我母亲从小就说我是“顺毛驴子”,办事总一条道跑到黑,不撞南墙不回头。我也曾请过高人测过,有的说“这是一个伤官见官为祸百端”的大凶之命,有的说身弱克泄交加,不灾则夭。又有的说己卯年双卯冲两酉有生死大灾。种种预测,凶多吉少,但与我本人细细对照起来,总觉不符,我曾多次向母亲求证八字无错。今经您的测断更加证实了。
1.我小时候的确体弱多病,从小有支气管炎、肺炎,消化不良,家里人都以为我养不大,51年因肺炎差一点死了。
2.我文化水平不高,但做生意很得手,因为我胆大,不怕担风险,加上我的牛脾气,任折不弯,总是成功。
3.预测我大发的几年都是对的,不过除85年、86 年、88年三次大失手破财共千万以上外,其余年份也都是大发之年。
4:我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我三十岁结婚,夫妻和睦,共有3个孩子,两女一男。两女都已成了家, 儿子正在大学读书。
- 父母亲已八十岁高龄,双双健在。
解:日干戊土生卯月,为沐浴,自坐辰土,通根年支未土,身本不为弱,惜月透官星乙木,生卯月得令得禄,且与年支未土构成卯未半合木局,又年月财官相生,官旺紧贴克身。幸喜时透伤官自坐禄地,且与日支辰土构成辰酉合化金,日主则因年月、日时两组相合而虚浮无根,实为克泄交加,弱极之命。但有伤官见官,官伤平衡而不失其富贵。
此造为身弱,伤官见官,官伤平衡之命,伤旺时, 可用官耗伤,也喜印泄官制伤,官旺时,可用比劫生伤. 耗官,最忌财星通关,化伤生官,但若财旺能化去伤官,又可顺势从杀。总之,此造用神多变,故岁运中应根据地支组合视天干互化的结果而定吉凶。
1.“断此造出生富贵豪门之家……为三代富贵之命。”这是以四柱的组合而论的,此造从表面看五行偏枯失衡,细究之,是一个五行高度平衡的八字。命局中官星坐禄当令,地支卯未半合,且得天干透财相生, 再看伤官也自坐禄地,与日支辰酉合金,且得日干生之,此正符合邵伟华老师“身伤财杀,不贵则发”之论断。若把此造视为身弱伤旺之命,年月有财生官与伤
官抗衡正好是用神,年月为父母宫,故上得父母之力, 若把此造视为身弱官旺之命,以伤官制官为用,此造时上伤官也为用神,故为下能享子女之福。
- 聪明过人,足智多谋……胆大心细的性格,是根据官星和伤官两种心性而论的,这两种五行是对抗的,又是互相牵制和制约的,官星要想法怎样对付伤官以求避克,日主则要想方设法对付官星用伤官制官而护身,伤官见官诡计多端的断语则由此而来。
3.“初运不佳,甲寅运身弱多病,多灾多难,辛卯年有死里逃生之灾”这是因为大运与命局构成寅卯辰三会木局,与原卯未半合木局合会一气,官杀之力加大,且将辰酉合金之辰土合化为忌神,因此,加大了命局五行的失衡。看五行流转的状况:水(财)弱,木 (官)旺,水被化,木生火,命局,运岁无火,五行受阻, 木则克土。金(伤官)则制木(官)护土(身),只因伤官与官星力量相比悬殊太太,而被官星反克,反克谓之耗(化),木(官)被耗后仍有余力制身(土),故命主必有大灾。
4.“此造学历不高少年得志,中年大发,晚年大富”其中‘学历不高’,是根据伤官见官之人的心性和特征来决定的。两种五行互相克战,显示了命主思想情绪长期波动,不愿安静的信息,很难静心读书。“少年得志,中年大发,晚年大富”完全是根据命、运、岁的组合变化而断的。第二步癸丑大运,运支与时支构成酉丑半合金局,加大了伤官的力量,但运干财星癸水却化伤生官,好在癸水力量很小,这一化一生,使官伤之力仍然保持与原命局五行相对平衡。
壬子大运,整个命局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运支与命局构成子辰半合水局,辰酉合金则不合,这样就加大了财星壬、癸水的力量,财星便化伤生官,官星旺极,日干弱极,只好顺势从官,故此步大运也为命主所喜。
辛亥、庚戌大运均为官伤并见的五行相对平衡之运。其中庚戌,日干遇强根,此步大运应注意出现身旺,伤官见官为祸端之事发生。
己酉运,虽不为官伤并见之运,但因地支有卯酉相冲,这步大运是通过地支相冲达到五行平衡的。戊申大运命局有克泄交加之象,但因仍能保持原命能的相对平衡而不以凶论。
这几步大运中特别提到七二年、七七年、八0年、九七年为大发之年,命主虽然认定是对的,但又认为和别的年份是一样好,这可能与命主所从事的事业有关。但这也应归功于岁运的配合。不过我认为这几年从命理的角度分析应该是比较突出的。
如壬子运、壬子年岁运并临,岁运与命局构成子辰半合水局,使伤官的力量减小,财的力量完全可以化掉伤官,这样伤官和财的力量便要与官星之力对比,若财的力量远远超过了官星的力量。日干不但不能以顺势从杀论,反而会因克泄耗交加而成凶咎。查官星之力,地支中有卯未半合木局和子卯相刑为根完全可以化掉财星之力,故可顺势从杀而以吉论。
七七年丁巳,行辛亥大运,运支与命局构成亥卯未三合木局,确嫌官星之力大于伤官之力,但因大运天干增加了一个辛金,故仍可勉强保持五行的相对平衡。流年丁巳,岁支巳火与命局构成巳酉半合金局, 而加大了伤官之力,这样此年命局五行更加趋于平衡。八一辛酉年与此同理。九七年、九九年、二000 年、二00一年同出此理,不作详述,请读者自悟。
八五年乙丑,大运庚戌,命、运、岁构成了辰戌丑未四库逢冲,日干因此而旺极。便构成了身旺伤官见官为祸百端的条件。因为,身旺,伤官见官两败俱伤, 而令日主无克无泄故以凶论。
八六年丙寅,与命局构成寅卯辰三会木局,请参照第一步,甲寅大运的道理。如此类推。
八八年戊辰、大运庚戌,流年与日柱戊辰伏吟又辰辰自刑,刑冲并见,辰酉不合,以身旺伤官见官论凶。
其他,关于父母高寿问题是根据十神之间的互相影响和作用,无克父克母的信息。此造是伤官见官之命,官旺可制比护财,伤官旺可以生财。财旺又有官星通关,故财不易制印,加之身弱又不易构成制财泄印。因此而综合判断其父母为高寿之人。既无克父的信息那么克妻的机会也自然就少了,所以,断其夫妻和顺,婚姻美满。
女多男少,这是根据生男生女的信息而断的,根据头胎生男生女的断语,此造头胎应为生女,加之头胎生女又是根据两女则男不能透印和伤官而断,因为按天干而断为女,按地支而断也为女,时透伤官也为女,这种组合和信息,如果不是命局中有官星牵制;就可断不利子息,所以在这个命局中用女多男少之断再
恰如其分不过了。
此造包括的理论知识和信息都比较全面,又比较复杂,但归根结底,还是天干互化的问题,天干互化最关健的问题是对天干各个五行的旺衰状态,力之大小的准确掌握。天干五行之旺衰,力之变化全在于地支,地支乃天干之力的源泉,但五行互化的任务还要由天干完成。有人说天干重要,有人说地支重要,其实天干地支本为一体,何论孰重孰轻?
联系人:邵
第三章 论地支
“子丑寅卯辰已午未申酉戌亥”为十二地支。+ 二支有阴阳之分,也有金木水火土五行之论。用十二支可以分四季、定方向。用它计年为属相、计月为月建、计日为日建、计时为时辰。把一个人的生年、生月、生日、生时配四个天干,那么此人一生的“富与贫, 贵与贱,寿与夭,吉凶与祸福,乃至六亲……”尽收眼底,这就是我们所研究的“四柱”、“八字”。八字是由天干地支组合而成,我们懂得了天干五行的生克制化,地支之间的刑冲合害也能运用自如,这样才能为命理预测奠定好基础。
我们知道十二地支有“金、木、水、火、土”五行之分,但它们之间决不能以金、木、水、火、土的正五行而直接论生克,它们之间只能通过“刑、冲、合、害”的形式,使其五行相互转化,从而使一种五行的力量增加, 而使其所藏之其它五行的力量消失。我们知道水是生木的,但决不能用子水可生甲木,来表现它们之间的相生关系。水生木乃人所共知,现在地支有亥、子之氷,天干有甲、乙之木,在天干没有壬、癸之水透出
之时,亥、子之水却不能直接去生甲、乙之木。对于甲木来说亥水乃甲木的生长之地,甲木遇之而旺,如果命局中有壬、癸之水透出,那么亥、子之水可以做为壬、癸水的强根,通过天干的壬、癸水而生天干的甲、 乙木。在没有壬、癸水透出天干的情况下,那么地支的亥、子之水也可以通过地支的寅、卯木生助天干的甲、乙之木。但这种相助,不能称亥、子水生寅、卯木, 只能称寅亥合,亥卯半合,或子卯相刑。寅与亥合必须寅或亥的支上透出甲、乙木之天干。如果地支之间可以按正五行直接相生,那么亥水可以直接生寅木, 为什么还要规定天干必须透甲、乙木才算合化成功呢?再如地支之中有子,又有卯,子、卯为相刑,这种相刑的结果使子水减力,卯木加力(虽是相生之意,而称为刑),由于这种相刑产生的变化,使天干的甲、乙木有了更强的根基,子水通过这种相刑的方式,来增加天干的甲、乙木的力量。这种情况虽然是属于相生之意(但是在预测及判断时却论刑而不论生)。在地支之中只论刑而不以子水生卯木而论。如果离开了子卯相刑这个条件,而论子水直接可以生天干的甲乙木,这就等于是地支可以直接去生天干,其结果将会
出现把天干地支混为一谈了。
其实,古书中对此已有论述:“天干与地支是互为一体的。”支旺干亦旺,支衰干亦衰。其中肯定了天干五行以地支为根评定旺衰,当岁、运来临时,命局五行所发生的旺衰、力之大小的变化皆由岁支、运支以及命、运、岁地支所发生的刑、冲、合、害的实际状况而评定,再以天干互化的原理,得出五行平衡与失衡的结果而推断吉凶。所以,我们学习地支五行的刑、冲、 合、害,究其实质就是为了更准确地掌握天干五行力之大小变化的实际状况的,这也是评断命局的重要一环。
因命局五行的排列组合千变万化,再加行运、流年就更为复杂,究其地支中的刑、冲、合、害也就错综复杂,加之古今一些命理书中,各持己见,甚至有些误导,如见刑、冲者则凶,见合者则喜等等;又如,论刑、 合、冲毫无条件,见刑则刑,见冲则冲,见合则合等等, 搞得十分繁琐,杂乱,实令后学者叹而止步。我通过实际验证,在实践中把地支刑、冲、合、害的问题归纳总结出简单、实用,规范的理论系统,供学员们学习和研究。
)
第一节 论地支相合
地支相合的意义,就是合化,将其两支或多支,通过相合这种方式,由合化之五行所透之天干引化而使其两支或多支转化为一种单一五行,令其引化之天干五行增旺,加力,其相合之支中所藏之其它五行,皆因转化而消失,其消失之所藏五行相对应的天干五行也随之变弱,减力,由此来完成天干与地支之间的五行旺衰及力之大小的转化,共同完成天干五行互化的任务。
杀才日伤如: 己丑丙子癸巳甲寅此造日干癸水生子月为禄,得令;又年支丑中有根,月透财星丙火以日支为禄,通根时支寅木,年透七杀己土,自坐本气之根,日支为禄,时透伤官甲木自坐寅木为禄,相比之下身本不算弱,怎耐年、月财杀相生,又年、月两支子丑相合而化土,令七杀己土更旺, 身却变为虚浮无根而弱极。这就是地支相合的实际意义。
一、地支六合
地支六合,就是十二地支阴与阳相合。即:
子与丑合化为土、水;寅与亥合化为木;卯与戌合化为火;辰与酉合化为金;巳与申合化为水;午与未合化为土、火。
地支六合实际应为八合。除原六合外,在实际应用中子与丑合化水,午与未合化火也是存在的。其主要原因是:子与丑是三会水局少一支亥,午与未是三会火局少一支巳,所以在一定的条件下,子与丑可以合化为水,午与未可以合化为火。此乃是我在实践中反复应用而得出的结论。
下面讲解地支六合所需要的条件:
1、地支六合没有节令的要求,只要两支紧贴相邻,并两支中有一支干透合化之同一五行即以合化成功论。若此两支天干均未透出合化之同一五行,而其它支干透合化的同一五行,不能以合化成功论。
2、地支六合无争合之论,凡紧贴之合符合合化成功条件的,其余与合化相同的地支,均作为合局加力论(即使隔支之支也作加力论,因为地支通根不分远近)。
3、命局任何一支与岁、运之支相合均以紧贴之合论。 /4、地支六合小于半三合、三合、三会局的力量。 地支六合凡与半三合、三合、三会局同时出现时,地支六合必须让位于半三合、三合、三会局。如果是合化为一气者,可同时存在。如子与丑合化水,与申子辰三合水局同时出现时,可以水局论。午与未合化火,与寅午戌三合火局同时出现时,可以以火局论。 但子与丑合化水,午与未合化火均以六合论,而不以半会局论(注:会局无半会之论)。
5、子与丑合化水,午与未合化火的合化条件与其它六合局的条件相同。若子、丑两支有一支干透水即以合化水论。若合化两支天干水、土同透,则以合化土论。如己丑、壬子按合化土论。(因土是克水的)。甲子、己丑这两组天合地合仍以合化土论。同样午未相合两支中只要有一支天干透火则按合化火论;午未相合的两支天干若火、土同透,则按合化土论。如丙午、己未按合化土论。戊午、癸未两组天合地合按合化火论。但若命局与岁运天干无火透出,这组天合地合仍按合化土论。
6、当地支六合具备合化条件时,而化神受制,则不能以合化成功论。
如:
枭官日伤乾造庚寅己丑壬子乙巳枭印比劫食大运庚寅辛卯壬辰癸巳甲午岁 8 18 28 38 48年 1966 1976 1986 1996 2006此造日、月两支子丑相合,两支水、土同透,应以合化土论。
当行庚寅大运,逢74年甲寅,甲、乙木地支三逢禄、刃,虽岁干与月干甲己相合,且完全具备合化条件,但甲木有强根不能以合化成功论,己土则因合而受损,又有时干乙木加力而克,故子丑合化土因化神己土受制,就不能以合化土论,但有子支透壬水可作化神,则可以合化水论。
当行辛卯大运,逢76年丙辰,命、运、岁支会寅卯辰木局成功,己土又受乙木克制,故子丑仍以合化水论。行壬辰大运,运支与日支构成子辰半合水局成功,子丑合化土,为六合,则应让位于子辰半合水局。
杀杀日才例: 壬子壬子丙戌辛卯此造日、时两支卯与戌合化火、有日干丙火作化神、卯戌合化火,本可以合化成功论,但因有年、月干两透壬水,支逢两刃,使卯戌合化火之化神丙火受重创,故卯戌不以合化火成功论。
二、论天合地合
何谓天合地合?
天合地合就是两干相合,同时相合两干的坐支也相合。但天合地合必须分别论合化。若天干相合符合合化条件时,便以合化成功论;若地支符合合化条件时则论地支合化成功。
如:
癸巳戊申虽天干戊癸合化火,因两坐支巳申合化水,则应先论地支相合,但两支透干为戊癸,化神癸水被戊土克制,故巳申不能以合化成功论,则可故论戊癸相合, 若命、运、岁天干有火透干时,就应论戊癸合化火成功。若命、运、岁又有甲透干时,因戊土受甲木克制则不克癸水,故还以巳申合化水成功论。
关于天合地合的问题,四柱答疑汇编 P60有这样一段论述:“日时天合地合时,如果月支不是合化的同一五行,地支可按合化成功论,因地支相合没有节令(月支)的要求。但天干只论合而不能论化。因为日时天干相合,要求月支必须是合化之同一五行。如果大运或流年地支为合化的同一五行天干也可按合化成功论。这样解释无不对之处,但具体情况要具体对待。如果天合、地合,地合又是天干合化的同一五行时,天合仍可按合化成功论。这是天干合化条件中的规定。即天干合化时两干相合符合合化的条件,如果月令不是合化的同一五行,只要地支有天干合化的同一五行的合局,也可按合化成功论。这是因为地支合局的力量大于月令。
例:
丁未丙午乙酉庚辰此造日干与时干乙庚相合,日支酉金为乙庚合化金的化神,虽月令不是合化的同一五行,但地支辰酉合化金成功,为乙庚合化的同一五行,故日时乙庚合化金仍可按合化成功论。
例:
戊子甲子己丑戊辰此造月干与日干甲己合化土有日干坐支丑土为化神,虽月令不为合化的同一五行,但地支子丑合化土成功为甲己合化土的同一五行,故月、日甲己合化土仍可按合化成功论。
例:
甲子戊辰丁亥壬寅此造日干与时干丁壬合化木,以时支寅木为化神,又年透甲木,日时丁壬合化木本应合化成功,但月令不为合化之同一五行,故日时丁壬合化木不以合化成功论。此日、时虽为天合地合且合化为一气,但地支寅亥相合,相合两支均无合化的同一五行透出,故地支寅亥合化木也不以合化成功论。此造若月令为寅卯,也只能按天干合化成功论,地支仍不能以合化成功论。其他天合地合均以此类推。
例:
壬辰丁巳癸未戊午日干与时干戊癸合化火,时支为午,月支为巳,命局中又有丁火透出,故戊癸合化火以合化成功论。日支与时支午未相合,虽有戊土作为化神,本应以午未合化土论,但有天干戊癸合化火成功,故地支午未也应以合化火论。
问:天合地合,未合化成功的干是否按原五行论?
答:天干相合按天干相合的条件论,地支相合按地支相合的条件论。未合化成功的天于仍按原五行与其它干论生克;未合化成功的地支也仍按原五行作为相应天干的地支。
例:
丙子辛丑癸卯丁巳此年月天合地合,子丑相合,因子丑两支均无合化之同一五行透干,丙辛相合,丙坐支子水,又为年支,且日透癸水,故此天合地合只论天干丙辛合化水成功。他书有天干丙辛合化水可引化地支子丑合化水之谬论。包括《四柱预测例题剖析》及《四柱预测答疑汇编》在内,凡有与此同错之处,一律予以更正。因为天干丙辛合化水即使成功也不能以合化五行作为地支相合的化神。
| 乾造大运 (岁) (年) | 官壬子杀癸卯 1 1973 | 印甲辰官壬寅 11 1983 | 日丁卯财辛丑 21 1993 | 财辛丑才庚子 31 2003 |
|---|
此造年支子水与时支丑土为遥合,只合而不化, 但逢大运辛丑与年支子水合化水成功,时支丑土便可为合局加力。但庚子大运与时支丑土只论合而不论化,因相合两支天干均无化神:
杀才日伤乾造丙午乙未庚辰癸未
| 杀 | 官 | 枭 | |
|---|---|---|---|
| 大运 | 丙申 | 丁酉 | 戊戌 |
| (岁) | 7 | 17 | 27 |
| (年) | 1973 | 1983 | 1993 |
此造年、月两支午未合化火(年干有丙火引化), 时支未土虽为遥隔,但有年、月午未合化火成功则引时支未土为合局加力,逢大运丙申,遇流年戊午与时柱天合地合,午未相合本应以合化土论,因时支未土已加合午未合化火局,所以流年支午火便也应以加合火局论。此天合地合,均以合化火成功论。
下例乃山西长治一位贾同志1997年求测的命造:
劫官日食坤造壬辰戊申癸丑乙卯财才食伤比大运丁未丙午乙巳甲辰癸卯 (岁) 9 19 29 39 49(年) 1961 1971 1981 1991 2001排好四柱我对她说:你的婚姻不顺,但你们夫妻关系好,1996年有严重的克夫现象,丈夫有生死大灾。 她当即回答说,看来这是命中注定的,我丈夫正是 1996年去世的。
此造日干癸水生申月不得令,为死地。年透比劫帮身,但被月干官星戊土所制,帮身无力,日干左右克泄交加,为身弱之造(此造虽为身弱,但暗藏克夫信息,只因壬、癸之水在地支均有强根,壬水坐墓,申辰拱合,癸水坐丑一旦条件成熟,岁运引发,就有克夫之灾发生。这样就需考虑到子年,合水局之时。凡比旺、伤旺之年必克夫)。
此造进人甲辰大运,运与命局构成伤官见官。伤官甲木有时支卯木为刃,且有乙木坐禄助威。 遇丙子流年,申子辰三合水局,合去官星之根辰土,又有子与丑合化水助水之势,则生食伤,因比劫旺过于食伤,则越过食伤而劫财,财星丙火无根而被制,官星根蒂全无。故此年丧夫(如果没有子丑合化水,丈夫有灾也不致于死,因丑为官星之根)。
为了对此命局进行深人研究,以验证子与丑合化水的问题,我特地将1972年壬子,1974年甲寅,1975 年乙卯,1984年甲子进行校对,这几年命主都无灾。 1972年壬子,大运丙午,大运与流年天克地冲,因子与丑合被冲散,原命局没有产生什么变化,所以命主属于平顺之年。1974年、1975年两年大运丙午,伤食虽旺,但有财化食伤而生官,故官星无灾。 1984年甲子,进入乙巳大运,虽有申子辰三合水局为劫财强旺之年,但此运中运支巳火为官星的强根,故而官星也
无灾。
三、地支三合局
申子辰三合水局;寅午戌三合火局;亥卯未三合木局;巳酉丑三合金局。
1、地支三合局,只要命、岁、运中三支相见,不论远近,不论季节,只要有合化后的同一五行,在命局或岁运中透干,均以合化成功论。多出三合局中任何之支,均以加力论。
2、三合局是由长生、帝旺、墓地三支构成的。如申子辰三合水局中,子为壬水的帝旺,申为壬水的长生,辰为壬水的墓地。三合局是以旺支为主,即子、 午、卯、酉。三合局中只要有旺支,其它两支缺—支与旺支相合称为半三合局。长生与旺支相合为生地半三合局,墓支与旺支相合称为墓地半三合局。半三合局与六合局的条件一样,必须载支之干有合化后的同一五行,才能以合化成功论。
3、墓地半三合局的力量大于六合局的力量,小于生地半三合局的力量。
四、地支三会局:
寅卯辰三会木局;巳午未三会火局;申酉戌三会金局;亥子丑三会水局。辰、戌、丑、未全为会土局。
1、三会局合化成功的条件与三合局相同。只要命、运、岁中有三支相见,无论何支有所会之局的同一五行透出即可,多出三会局中的任何之支均以加力论。
2、三会局无半会局之论。三会局的力量大于三合局的力量。
3、在命、运、岁中任何合局与三会局同时出现时均应让位于三会局。地支中所有的合局、会局都必须让位于丑未戌相刑和辰戌丑未全的四库之冲。刑土局或会土局,也必须有天干透土方可论土局成功。
三合局,三会局多出任何一支都以加力论。因为地支相合无争合之说。三会局,如果多出长生墓地之支,若能构成会合一气者,可同时存在,如不能构成会合一气者均不以加力论。
枭癸丑劫比伤食才财日干乙木生丑月处衰地,不得令。年、月两透正偏印,通根月、日、时支。此为印旺身弱之命。可取财为用神,食伤为喜神。此造表面上看,地支土旺,但因亥丑拱水,实际是天干地支一片旺水。支中亥丑拱水向印,又财之原神丁火遇墓受克。年支午火为财星弦根,有壬水盖头为患,一旦有子水出现,即构成亥子三会水局,冲去年支午火,财星将连根被拔。天干颗印重叠,地支汪洋一片,即是明显的克父征兆。像这种组合,只要岁运条件成熟,一般都是幼年丧父,中年克妻、破财或有伤病之灾,晚年克子。但此造,因幼年比劫旺、印旺而丧父。中晚年因用神到位,并未出现克妻克子之灾。
初运甲寅,比劫遇旺地。(六岁)流年戊子,财星透出,与年柱天克地冲。地支亥子丑三会水局,会去丑土,冲去财星食伤之根午火。天干旺枭夺食。财星戊土有克无生,故此年丧父。
运行丙辰,流年壬子,亥子丑三会水局、子辰半合水局,合会一气,全局一片汪洋。像这种五行严重偏枯失衡,财星又未透出,既不涉及父母宫,又不涉及到婚姻宫和财星,一般多为伤病之灾或破财。实际是患血吸虫病,死里逃生。
此断文中有“年支午火为财星强根,有壬水盖头为患……。”有不少读者提出,既然天干不克地支,地支不克天干,为什么在《四柱预测例题剖析》和《四柱预测答疑汇编》中多处有‘盖头’、‘截脚’之说呢?关于‘盖头’.‘截脚’之说我曾经多次作过说明,并指出不要把‘盖头’看成是天干克地支,也不要把‘截脚’看成是地支克天干,只能把它们看成是一种“象”,‘盖头’,‘截脚’之五行若为命局之所忌,就是凶象、隐患。 ‘盖头’、‘截脚’之五行若为命局之所喜就是吉象,好的兆头。‘盖头’之五行若在岁、运中出现了强根,截脚之五行若在岁运中透干,就是应凶、应吉之期。如此造年干午火有壬水盖头,地支有亥丑拱水,此即凶
象、隐患。当盖头之五行壬水出现强根子水时即构广亥子丑三会水局,子便会冲去午火,这样盖头为患的凶象就显现出来了,凶灾也就构成了。“截脚”之吉也是如此。
例如:
伤官日财乾造庚寅甲申己卯癸酉财才食伤日干己土,天干无生无助,地支虚浮无根,又财官夹日,身为弱极之命。幸有年透伤官制官护身显贵逢大运庚辰,流年壬戌,与命局构成申酉戌三会金局和寅卯辰三会木局,形成金木相战。命、运虽两透伤官,但根据五行相生的顺序为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但命局中无火,故官制身。此两组三会局相战是木得水生,而金却泄耗交加,日干克泄无生,为伤官制不住官,日干受克,故断此年有官非之事或婚
姻不顺。由此可见命运岁中出现两组相对抗的三会局时,仍可按天干互化的原理进行推断。
| 乾造大运 ( 岁) (年) | 伤丙戌杀辛卵 5 1951 | 官庚寅印壬辰 15 1961 | 日乙丑枭癸巳 25 1971 | 杀辛巳劫甲午 35 1981 |
|---|
日干乙木生寅月为帝旺之地,得令。但因命局中官杀夹日,虽年透伤官旺而制官,日主仍为身弱之命, 应取印星化杀制伤生身为用神。
此造虽然身弱,官杀夹克日主,但年上伤官制官留杀,保护日主,可见此造乃为富贵之命。
癸巳大运,1980年庚申,虽为官旺之年,但因有巳申合化水而申不冲寅,又有枭印化杀制伤,五行得以相对平衡,故断此年有晋升之喜。命主承认判断的准确。并说此年由副科级而越级升为副县级。
大运甲午与命局构成寅午戌三合火局,流年辛酉又与命局构成巳酉丑三合金局,金火相战。凡命局构成两种对抗性的三合局,一般不以节令论旺衰,只论两局对抗对日干的影论吉凶,由于命、运、岁构成寅午戌三合火局和巳酉丑三合金局,此为身弱伤官见官官伤相战,两败俱伤,五行平衡,日主得以解脱,此年县改市,又提升半级。
命、运、岁中若同时出现两种对抗五行的三合局或三会局时,诸书都以凶论,通过实践证明,命运岁中若同时出现两种对抗五行的三合局或三会局时,虽三支逢冲也不以破论,仍可同时存在。仍按五行生克而论,并在是否有利于日主的前提下论吉凶。
劫杀日食乾造戊子乙卯己亥辛未印枭劫比伤日干己土生卯月,处病地不得令。年透比劫通根时支未土耗杀帮身,看似不弱。岂不知月透七杀当令,自坐禄地,地支亥卯未三合木局,且得子刑卯而旺极,紧贴克身。日干虚浮无根,实为弱极之命,应取印、比为用。行食伤运也为喜,忌行水、木之运。
单看四柱,此造应是胆小怕事,懦弱无能之人。 但因行运得天时地利,一路用神到位,弥补了先天之不足,所以不失其食神制杀独压万人之贵气。此造可谓仕途步步平顺,学业有成,官职连升。这是某地区行署专员之命造。1997年五月,我为其面测,断他是一位有高等学历的饱学之人。并断其1965年人高等学府,1978、1989、1995三年有连续三次较大的升迁之喜。他听后连声称是,并自述1965年考取湖北大学, 1978年提升为某县人事局长,1989年提升为某县级市市长,1995年提升为地区专员。从此造四次人生大转折看,人之富贵贫贱,离不开四柱八字五行生克制化的结果。1965年乙巳,大运丁巳,印旺、杀旺、身旺, 两巳冲亥,虽未构成相冲的条件,但为马星逢冲,杀印相生,故环境有变,学业有成。1978年流年戊午,大运戊午岁运并临,比劫遇双禄双刃,身旺能胜官杀。己未运虽为用神运,可未土却为三合木局加力是不利之因素,但大运干支为喜忌同增,又恰遇流年乙丑、丙寅、丁卯、戊辰、己巳、庚午……为配合得当,故一路平
步青云。其四次人生大转折的五行生克制化之理, 读者自悟。我在此仅用大运庚申与月干乙庚合化金参解释天干合化与地支合化争化神时,应该怎样处理。 月干乙木与运干庚金乙庚相合,以运支申金为化神乙庚合化金本应以合化成功论,但乙木是地支亥卯末三合木局之化神,乙木则在地支中有合局之强根。故
乙庚就不能以合化成功论,这就是天干相合与地支相合争化神时,天干相合应让位于地支之理。只有按此理断之,此步大运才能显出食神制杀之贵气,而以吉断。若以乙庚合化金论之,此步大运只能以凶断之。 这是因为乙庚合化金成功,而命局中的三合杀局则破,身弱之命又遇食伤并透旺泄,命主不但难胜此重任,恐有丢官罢职之危。大运庚申,流年为乙亥,因流年支为命局三合杀局加力,且七杀双透,又正逢大运和时干食伤并见,食神制杀,双方元气大耗,使其五行得以相对平衡,这就是为什么身弱者遇食神制杀而显贵之理。以此类推,我们也可从中领悟到为什么身旺遇食神制杀为凶之理。身旺者,食神和杀都是命局之贵气。只因身旺者,食神、七杀争战,双损元气,而日干则旺而无制无泄所以为凶。有人理解为身弱者,食
神制住了七杀,故杀不制身为喜,但身弱有食神泄身仍应视为失衡。另把身旺食神制杀为凶,理解成身旺者食神制住了七杀,身旺而无制之故,但杀被制,有食神泄身怎么会不吉呢?所以,只有把食杀争斗看成双损元气,身弱者五行才能得以相对平衡,身旺者五行才会失衡才是其中的真谛。有人说:“生命在于运动。”我说:“运动在于平衡。”如果用这句话解释命局中之五行生克制化,则太通俗不过了。
五、论地支合而不化的情况:
1.凡六合局、半三合局,其中有一支逢冲则散,不以合化成功论;
2.三合局、三会局,其中有一支逢冲,冲者照冲, 合者照合,冲而不散。若三合局、三会局中有一五行与命、运、岁中的某一五行原为相冲五行,合化后仍为相冲之五行,则仍然相冲,其合、会局不散,并可将对方冲去。若合化后变成相生之五行,则不再以相冲论。若合、会局,有两支同时相冲则散,以破局论,合局破后,应看各个五行力量大小的变化对命局所产生的影响论吉凶
- 凡六合局、半三合局,若化神受制则不能以合化成功论。若三合局、三会局化神受制也不能以合化成功论。但是,所谓的化神受制,必须是在主克五行的力量大于六合局、半三合局、三合局、三会局合化之五行的力量的情况下,才能以化神受制而不以合化成功论。一般情况下,三会局不会出现化神受制的情况,若出现化神受制,必然是命、运、岁中构成了两种对抗五行的会局,若出现两种会局相对抗,则按命、 运、岁中出现两种对抗五行的三合局或三会局其吉凶断法论吉凶。
4.天干相合与地支相合,若地支之支为天干相合的化神,天干相合之干又为地支相合的化神时,应按天干合化条件的规定:“两干相合,若地支中的化神被合化为其它五行,两干则以合而不化论。”则地支相合应以合化成功论。所以,天干相合与地支相合不存在互相争化神的情况。
知第二节地支相刑有些研究命理的人,一听到刑就以凶论。为什么会产生这种概念,我反复推敲,追根溯源,无非是以下几种原因:第一,对“刑”字顾名思义,认为刑本身就是不吉之意,刑法,受刑,刑伤,判刑。第二,就是我们的祖先在研究命理时多把刑按凶论,有许多书籍对命理中的刑就是按字义解释的。第三,有些研究命理的人动机不纯,用刑之义来行骗,以刑则灾给求测者造成恐惧,以达到谋利的目的。
我在许多书中都看到刑为刑伤之事,犯刑者,不进法院进医院。只有邵伟华老师在《四柱预测学》中首次提出三刑有吉有凶的论断。我经过多次的反复实践,发现见刑则灾的也有应验,那是因为命局五行本身具备了相刑有灾的条件,但也有遇三刑而升官, 发财的。
其实,地支相刑,只不过是地支五行相互转化的一种方式而已,它同地支相合只是转化的方式不同, 实质意义既有相同点也有不同点。如:寅刑巳,就是寅午半合火局之意,巳申相刑水旺时,就是巳申相合之意。再如丑未戌相刑,也如同土的三合局,只不过旺过于三合局,再如辰辰自刑土旺等。地支五行只是通过“刑”这种方式,将其他地支中所藏五行刑化为一种单一的五行。令天干相对应的五行发生旺衰,力之大小的变化,这种变化将对天干五行互化产生什么样的影响,这才是判断吉凶的依据。有些人一律以凶断,这是缺乏对地支相刑本质的认识或是犯了绝对主义的错误。“刑”既然是地支五行转化的一种方式,就不能一律以灾论,应当辩证的,客观的,根据千变万化的命局五行的排列组合的实际加以判断,刑吉则吉刑凶则凶,更具体一点儿说:刑旺喜用神者,就为吉, 刑旺忌神者就为凶;刑去忌神,就为吉,刑去喜用神者,就为凶。
地支相刑,查一些古书,皆无定论。有的论刑种类繁多,见刑则刑,随意性很大,我通过反复实践和验证,现将“刑”归纳总结为以下几种:
丑未戌相刑,寅巳申相刑,子卯相刑,辰辰自刑, 午午自刑,酉酉自刑,亥亥自刑。
为便于学员更好地学习和掌握,特将地支相刑规定了相刑的具体条件,以令学员在预测实践中有所遵循。
一、丑未戌相刑
丑未戌相刑,诸书论之为恃势之刑。即丑中水旺金弱(冬季水旺,金遇墓地),未中土旺术弱(夏季火旺,木遇墓地),戌中金旺火弱(秋季金旺,火遇墓地), 丑、未、戌各恃旺势刑其弱,互相克战,结果只有土旺四季(余气被刑去)。丑未戌中余气皆被刑掉,只为本气,故土越刑越旺。诸书之中把丑未戌三者相见皆论为刑,有的甚至把丑未相见,称之为丑刑未,把未戌相见称之为未刑戌,把戌丑相见称之为戌刑丑。依我之见以上诸说皆为廖误之论。
丑未戌相刑的条件,我在《剖析》中称丑未戌相刑之力等于土的三合局,并大于其它三合局、三会局的力量(辰、戌、丑、未全之土局除外)。凡与丑未戌相刑共支的其它三合局,均以丑未戌相刑为主。如寅午戌三合火局之戌,亥卯未三合木局之未,巳酉丑三合金局之丑及三会局均应让位于丑未戌相刑。丑未戌三支若在命、运、岁中同时出现又有戊、己土透干,则丑未戌相刑成功。如无戊、己土透干为只有相刑之意,而无相刑之实。如果命局丑未戌相刑成立,岁运重复出现任何一支或两支称为岁运引发。命局中若
有一支或两支与岁运组成三支者,为丑未戌相刑构成。如果命局,大运和流年各出一支构成丑未戌相刑,其吉凶最明显。丑未两支相见称丑未相冲,其力量相当于土的六合局,但必须丑未两支中有一支有己土透出,若丑未两支中无己土透出不以冲论。辰戌两支相冲也必须两支中有一支之干透出戊土,否则不以冲论。至于未戌、戌丑两支相见即不论冲也不论刑, 如天干有戊己土透出,只论土有根。
丑未戌相刑有吉有凶,何刑为吉,何刑为凶,由命局对土的喜忌而定。命局中有丑未戌三刑成功,只能以命局五行旺衰及命局的喜忌而论。只有岁运再次引发时方为吉凶之应期。
例:
财财日财坤造辛丑辛卯丁卯辛亥大运乙未岁 31年 1994此造三十一岁进入乙未大运,与命局构成亥卯未三合木局,偏印旺极,逢流年甲戌,命、运、岁虽丑未戌三支全见,因无戊,己土透干相刑并不成立。但却在一次车祸中父亲丧命,兄弟断了一条腿,自己也破财二十多万元。
这个例子原载《剖析》P24,若不明其理者还以为此灾是丑未戌相刑造成的,实际虽命、运、岁丑未戌三支全,但因天干不透戊、己土,相刑的条件并未构成。 那么,这个灾到底是怎样构成的呢?此造,日干丁火虚浮无根,财星三透,只丑中有杂气之根。地支中有两支卯木,但印星未透,实属身弱财多之命,应取印比为用。行乙未运天干偏印透出,与命局构成亥卯未三合木局,用神太过,反成忌神,则要以财为用神。 流年甲戌,又加大了忌神的力量,金木相战,金受反克,用神受克必成凶咎,故有破财之灾。若命、运、岁有戊己土透干,即可与旺印抗衡,不但无灾反而有喜。
| 乾造大运 ( 岁 ) (年) | 杀辛卯印壬辰 3 1954 | 枭癸巳杀辛卯 13 1964 | 日乙卯官庚寅 23 1974 | 伤丙戌财己丑 33 1984 | 才戊子 43 19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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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干乙木生于巳月得令,支逢两禄为强根,年月杀印相生继而生身,本应属身旺之命,但日时两支卯戌相合,时干透火,卯戌化火成功,伤官则独旺局中。 日主支中两禄被合化为火,身由旺转弱。1991年辛未,行己丑大运,运干己透土,命、运、岁组成丑未戌相刑,卯戌则不能合化火,此年日主复得两禄,乃身财两停,五行流转有情,故日主此年发财十余万元。
二、寅巳申相刑
在三刑中要属寅巳申相刑最为复杂,使学者难以驾驭。由于它的复杂多变,所以应用起来疑问顿生。 虽然我在《剖析》中对寅巳申相刑已经讲得很清楚。 但仍然有不少读者存在着各种各样的模糊概念。大多数的人都认为,只要寅巳申三字全见者,就为寅已申相刑,并且见刑则灾。实际,寅巳申相刑,并不是三字全就为相刑。如果把寅巳申配上天干,那么,就有一百二十五种不同组合的寅巳申相刑。但是,这么多不同组合的寅巳申相刑,不一定都能给命局带来影响,也不一定都有吉凶之事发生。这就告诉我们,寅巳申相刑,也要构成条件,才能称为相刑。
我在《剖析》中讲到,寅巳相刑为火旺,火旺必刑申金;巳申相刑有相生、相合之意;寅申相刑乃相冲之意。
要掌握寅巳申相刑构成的条件及其使用的条件, 首先必须知道什什么叫寅巳申相刑。《滴天髓》称寅刑巳为寅木生巳火之意,巳刑申乃有相合相克之意,寅刑申,申刑寅乃为相冲之意,由此可见寅巳申相刑,实际是寅巳相刑,巳申相刑,寅申相刑,在它们分别构成相刑的条件下,再论寅巳申三支全给相应的天干带来的影响而论吉凶。
由上所述,我们已经知道了寅巳申相刑有相生、 相合、相冲之意,但其中,与相生、相合、相冲仍然有所区别,如寅刑巳,因为地支与地支不论生克,就不能直接把它说成是寅木生巳火,谓之有“寅午半合火局之意,实质就是一种地支五行转化的方式。巳申相刑为有相合之意,但此合寅亥却皆冲不散。寅申相刑乃为相冲,但寅巳相刑火旺时又可刑去申金。总之,通过这种错综复杂的变化而完成地支五行转化的任务。 这样,才能真正地反映客观事物的复杂性,多变性。
以下详述寅巳申相刑的具体条件1.寅巳相刑火旺,火旺刑去申金。
寅巳相刑有寅木生巳火之意也似寅午半合火局。 其相刑的条件,也如同寅午半合火局的条件一样,寅巳两支紧贴,其中有一支天干透火。如丙寅与巳,或丁巳与寅即构成了寅巳相刑火旺的条件。当寅巳相刑构成火旺的条件时,若命、运、岁中再逢申金,且有庚、辛金透干(不要求本支透),申金又与寅或巳紧贴, 寅已相刑则刑去申金。若寅巳相刑火旺成功,申冲不散,亥冲也不散。
- 巳申相刑水旺,水旺不刑寅木巳申相刑,实为相合,相刑条件与六合同,若在命、运、岁中寅巳申三支全见,又巳申两支紧贴,相刑两支中有一干透水,就以巳申相刑水旺论,水旺则不刑寅木。若巳申相刑水旺成功,寅或亥皆冲不散。
3.巳申相刑金旺,金旺刑去寅木巳申相刑土旺生金。巳申相刑若两支紧贴,两支中若有一支透己土或戊土,如己巳与申或戊申与巳, 若命、运、岁中有庚、辛金透出,则巳申相刑金旺成功, 若逢寅木,又天干有甲、乙木透出时,则刑去寅木。这种相刑,天干已构成金木直接相克,在实际应用中一般都按天干生克论之。很少以相刑论。
4.在没有寅巳相刑火旺或没有巳申相刑水旺的条件下,寅申相刑,若两支紧贴,且命、运、岁中又有木与金同时透干时,则仍按寅申相冲论。(具体条件将在地支相冲中详论)。
寅巳申相刑,并不是循环相刑,无终无止的。寅刑巳若构成火旺则可刑去申金,其中寅木已不再是甲、乙木的强根了。巳申相刑若构成水旺的条件就可以克火了。但命、运、岁中五行排列组合是千变万化, 错综复杂的。
如:若在命、运、岁中寅巳申三支全见,寅木干透丙火,巳火干透癸水,寅巳相刑则可构成寅刑巳火旺, 巳刑申又构成水旺。若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认真评断水与火各自力量的大小,若水的力量大于火的力量时,寅巳相刑的化神就要受制,则按巳申相刑水旺论, 反之则以寅巳相刑火旺论。若命、运、岁中寅巳申三字全,但均构不成相刑的条件,则不以相刑论吉凶。
如:寅巳相刑火旺,则刑去申金之例。
官财日印乾造戊寅丁巳癸丑庚申才食伤此造日干癸水生巳月胎地不得令,干透财官印均不弱,柱中有寅巳相刑为财旺生官,年月财官紧贴相生威胁日主,幸喜时上正印可以化杀生身,取印为用神,比劫为喜神,忌行火运。
行运甲寅,与时柱天克地冲,与命局构成寅巳申相刑,两寅刑巳,火旺刑去申金。流年丙午,寅午半合火局(刑、合一气可同时存在),此时命局虽然连续相生,但官星化不了旺财,财越级制印,印被制,身无生扶,所以此年命主丢官罢职,下放劳动。
由此例还可以证明,合局如果和三刑同为一气时,也可以同时存在。否则戊土有巳午为强根,则可以化火生金,那么命主就不会有丢官罢职之灾了。
如:巳申相刑金旺,金旺刑去寅木之例。
官才日劫乾造庚子戊寅乙丑甲申财官杀印枭大运己卯庚辰辛巳壬午癸未岁 7 17 27 37 47年 1967 1977 1987 1997 2007日干乙木生寅月羊刃之地,得旺令,时干劫财通根月令助身有力。月透财星戊土坐寅为长生,通根日支丑土,年透官星庚金通根时支禄地,相比之下,财官之力相加稍弱,日干偏旺6该造用神难以取舍,应随岁运的变化而定。
命主1998年3月来鄂州测运,我断他1989年(己巳)年,有官非之灾,他当即认证1989年因打群架被判刑两年。
应1989年有官非之灾是因大运辛巳,流年己巳与命局构成寅巳申相刑。巳申相刑,因天干金、土同透,以金旺论,且日干为乙木,则刑去寅木,日主虚浮无根,官杀制身,故有官非之灾。
1992年壬申,断其有进财之喜而得应验。因命、 运、岁又构成了寅巳申相刑,此刑为巳申相刑水旺,水旺则可化杀生身,故有进财之喜。
由此可见,寅巳申相刑,有吉有凶,刑为命局所喜则吉,刑为命局所忌则凶。
综上所述,寅巳申相刑只要相刑的条件构成…… 有三种情况:
1.寅已相刑构成火旺,则刑去申金。但申必须与寅或已是紧贴或直接的。
2.巳申相合,有寅木则论刑不论合,此刑为水旺生木。
- 寅巳申相刑,土旺生金而克木,则刑去寅木,寅木必须与申金或巳火是紧贴的或直接的。
寅巳申相刑我们应看成是五行力量,由地支转换到天干的一种表现形式,其吉凶的判断仍然由天干的五行生克制化来完成。在应用中,虽然难度较大,但只要掌握了相刑的条件,反会觉得简单了。
三、子卯相刑
子卯相刑是三刑之一,我在《剖析》中已有明确的论述。
《滴天髓》有子刑卯,卯刑子是谓相生,何以相刑?
又有书论之:子卯相刑为无礼之刑。子属水、卯属木,水能生木。卯木为子,今子母相刑为无礼也。
我认为子卯虽是相生,但的确存在着相刑。这就要看相刑是否适量的问题。如子刑卯,是因卯木不需要水时,而水多,对卯木产生危害,称为子刑卯;卯刑子,在命局缺水的情况下,卯木却将水吸干,给子水带来危害,称卯刑子。若子与卯都适量出现,即为木旺, 这种子卯相刑按命局对水和木的喜忌而论吉凶。
财印日劫乾造丙子辛卯壬子癸卯比劫食伤财大运壬辰癸巳甲午乙未丙申“壬子日元,支逢两刃,干透癸水、丙火,五行无土,年干丙火临绝,合辛化水,最喜卯旺提纲,泄其菁英,能化劫刃之顽。秀气流行,为人恭而有礼,和而中节。至甲运,木之元神发露,科甲连登;午运得卯木生火,及乙未丙运,官至郡守,仕途平顺。以俗论之,子卯无礼之刑。且伤官羊刃逢刑,必至傲慢无礼,凶恶多端矣。”
此命例引自《滴天髓》,有力地批判了“见刑则灾” 的错误理论,同时也有力地批判了“子卯相刑”为无礼之刑的谬论。
此命例壬子日元,支逢两刃,干透癸水、丙火,五行无土,年干丙火临绝,合辛化水。天干地支除两卯外,全局一片汪洋。如果命局中无两子刑两卯,此命则毫无贵气。之所以后来官至郡守(相当于地市级), 完全是子水刑卯木,卯木泄水顽刃之故。此造贵在命局中有子卯相刑,加之有大运配合。书中特别指出至甲运,木之原神发露,科甲连登;乙未运,官至郡守,仕途平顺。证明了子卯相刑天干透甲、乙木的重要性。 例中似乎强调了运干管前五年,运支管后五年运程之说,但只要我们稍加推敲就可以清楚干支在十年运程中都有很重要的作用。书中称午运得卯木生火,实际是甲午运,子卯相刑,甲木旺而生丙火,因丙火遇运支午火为强根,丙辛化水不成功。为身旺、食神旺财旺,
故五行得以平衡,所以说甲午大运是命主最辉煌时期。乙未运同样如此,天干透乙木,地支卯未合木局, 通过子卯相刑泄旺身,仍使命局五行达到高度平衡。 命局不论多么失衡、偏枯,只要能保持相对的平衡,不加重失衡,都不会有灾。只要稍微减轻失衡的程度, 都可以以吉论。以上之论是我多年的经验总结,以免有的初学者,年年平衡命局,年年失衡,断其年年有灾。
从上例我们可以看到子卯相刑也是有条件的,即支中有子卯之刑,岁运和命局的天干必须透出甲、乙木,否则刑不成立。如果柱中原有子卯相刑成立(天干透甲、乙木),岁运再出现子或卯时,都为子卯相刑, 此属大运流年引发。
枭庚申官杀财才伤食大运己未戊午丁巳丙辰乙卯甲寅 (岁) 5 15 25 35 45 55 (年) 1948 19581968197819881998日干壬水生申月为长生,自坐羊刃,且申子半合水局,干透两劫一枭,金水一片,最忌再行金水之运, 火土之运也难阻波涛之涌。 最喜食伤泄秀,化其劫刃,继而生财,荣华有准。
初运官杀财运,历尽坎坷。丙辰大运与命局构成申子辰三合水局,多灾多难。步人乙卯大运真可谓 “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 ”,一跃而成为百万富翁。 从1988年戊辰开始,十年间无限风光,呼风唤雨可谓得心应手。此乃运人乙卯,大运与命局卯未半合木局,又两卯刑一子之故。 我还断其甲寅大运也为好运。 由此造之吉凶,从中我们可以清楚的了解子卯相刑之奥妙。
印印日杀坤造辛卯辛卯壬子戊申比劫食伤财日干壬水生卯月为死地不得令,时透七杀克身, 幸有年月印星双透生身,且日坐羊刃又与时支半合水局助身,日干由弱转强,故取食伤生财为用。
此造初行壬辰大运,干透壬水比肩,地支申子辰三合水局为忌,家境贫寒,体弱多病。我断其1960年庚子,有死里逃生之灾。命主告知,三年自然灾害时期,又病又饿,昏死三天,最后才慢慢苏醒过来。此因命局水旺,又子卯相刑,而天干未透甲、乙木,这为刑吉不成反为灾。如果天干有甲、乙木透出,可泄旺水, 不致成灾。
癸巳大运与时柱天合地合,戊癸合化火,合而不化,巳申化水成功,大运仍为水旺,命主很难摆脱困境。只有遇个别好的流年,算是败运之中的吉年,如1974年甲寅被评为模范教师,1975年乙卯由小学训中学任教,皆因子卯相刑,流年天干透甲、乙木化泄暖水之故。
甲午、乙未大运,用神天元发露,辅格成用。子卯相刑泄水势,食神制杀,伤官佩印,五行得以相对平衡,官职连升,仕途凯歌常奏。1984年甲子,两子两卯相刑,刑得适中,五行平衡,提升为中学校长。1987年丁卯,三卯刑一子,伤官生财,财生杀,杀印相生,提升为副市长(提职未晋级)。1992 年壬申正式晋升为正县级。1996年晋升为副厅级。这两部大运日主仕途顺畅,都是因为子卯相刑,岁运透甲、乙木,用神临运
之故。
| 乾造大运 (岁) (年) | 伤壬子食癸丑 3 1975 | 伤壬子才甲寅 13 1985 | 日辛卯财乙卯 23 1995 | 比辛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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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六月份,吉林的张先生来电话求测。儿子的终生运程。我看过命局后,很慎重的告诉他:“你儿子1996、1997、1998、1999连续四年均有病灾或有官非之灾。”对方回答说:“我儿子1996年得了精神分裂症,此次求测终生运程是次要的,主要是想求化解方法。”我听说是得了神经病,就告诉他唯一的化解方法是到神经医院治疗,关他三年。否则1998、1999年会出大问题。后到1998年二月份来电话说,他请人给儿子进行了化解,但只化解了1997年的灾,1997年没有出问题,今年(1998)年二月份儿子将母亲杀死了。 请求化解1999年的灾,否则恐怕1999年又要杀父亲了。我听后还是那句话;“唯一的化解方法就是到神经医院治疗直到把病治好。”
对于这个命局,我们只要知道了取用神的方法和子卯相刑的吉凶断法,就能准确的测出其1996、1997、1998、1999四年有凶灾。
此造日干,四柱虚浮无根。年、月旺伤双透,日、 时两坐财之强根,日干弱极,可按从儿格取伤官为用,岁、运财星透出,可按从财格取财为用神。若按正格断之,可取印、比为用。进入乙卯大运,财星透出, 可以从财格断之。逢1996年丙子,流年引发子卯相刑,但不宜官伤并见。1997年丁丑,地支子丑合化水,加大子刑卯之力,但不该两壬合丁,合中带克,此年与1996年同理,均以官伤并见论之。1998年戊寅, 天干戊土犯旺,以正格论,用神受制,二月卯木引发子卯相刑,故构成杀母之灾。1999年己卯同理,若流年、流月同时引发则更凶。(摘自覃中原《命理预测通解》)。子卯相刑从以上命例中,已经完全证实了子卯相刑有吉有凶。
子卯相刑的条件十分宽松,只要子卯两支紧贴, 命、运、岁中甲、乙木透干,有壬癸水或无壬癸水透干子卯相刑均可以成功论。子卯相刑的最大特点是无论天干有无壬癸水,只要地支构成子卯相刑,水的力量就可以通过子刑卯,直接传到天干的甲乙木。子刑卯实际是子水生卯木,但地支不论生克,故称子卯相刑。可见古人对地支生克的问题是多么严谨。若有壬、癸水同时透干,子水仍可作其强根,仍可与午火论冲。即刑冲同时存在。若支中有子丑合化土成功,子卯就不以刑论了。若支中有子丑合化水,申子辰三合水局、亥子丑三会水局,子水仍可与卯论刑。
子卯两支紧贴天干无甲、乙木透出,只有相刑之象,如测婚姻时可作桃花逢刑论,若命局中干支一片旺水,有子卯相刑之象,而天干又无甲乙木透出,这种子刑卯,会给卯木带来危害,此种组合可作断其有肝病的参考。
四、自刑
《滴天髓》称“刑之义无所取,如亥刑亥、辰刑辰, 酉刑酉,午刑午,谓之自刑。本支见本支,自谓同气, 何以相刑?”这一段我们只要理解了“本支见本支谓之同气”这一句活,我们就完全可以知道辰、午、酉、亥自刑的吉凶断法了。本支见本支自谓同气,是多、旺的意思。本气若为喜神者则吉,本气若为忌神者则凶。
辰、午、酉、亥自刑是辰见辰自刑,午见午自刑,酉见酉自刑,亥见亥自刑的简称。有人把辰、午、酉、亥四字全当做自刑,完全是一种误解的理解。
自刑有吉有凶。自刑不仅因为相刑之五行多了一个地支,同时因为刑而把余气刑去,这样命局五行就会显得偏枯。
自刑也是有条件的,也要相刑之本气透干,方能发挥相刑的效果。 自刑是以命局对自刑之五行的喜忌而论吉凶的。
辰与辰,午与午,酉与酉,亥与亥为自刑。自刑两支必须是紧贴,本柱透出本气之干,才能构成自刑,否则自刑不成功。但有三支自刑者,只要命、运、岁有本五行透干则自刑成功(辰辰自刑需干透戊土,午午自刑干透丙火,酉酉自刑干透辛金,亥亥自刑干透癸水, 但三支自刑时,只要命,运、岁之干透出阴或阳之同一五行皆可)。自刑若与合局同时出现时,以自刑为主。 若自刑与合局同为一气时,可同时存在。如巳午未三会火局,寅午戌三合火局与午午自刑;申酉戌三会金局,已酉丑三合金局与酉酉自刑;亥子丑三二会水局, 申子辰三合水局与亥亥自刑可同时存在。申子辰三合水局、寅卯辰三会木局、应让位于三辰自刑。亥卯未三合木局应让位于三亥自刑。自刑天干同一五行受克或地支有两支相冲者,不以刑论。自刑者一般不与对抗五行相争者不以刑论。刑为主生之五行者,也用之较少。这是因为刑为主生之五行者,吉凶不明显之故。
| 乾造大运 (岁) (年) | 食甲辰官己巳 1 1965 | 杀戊辰枭庚午 11 1975 | 日壬子印辛未 21 1985 | 劫癸卯比壬申 31 19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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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干壬水生辰月墓地,年、月两支辰辰自刑,因年透食神甲木以时支卯木为刃,且得子水刑卯木,甲木旺紧贴制戊土,所以辰辰自刑不能以土旺论。月、日两支子辰半合水局,因有戊土克制壬水,子辰半合水局本不能合化成功,但因年干甲木克制了月干戌土所以日主得救,有子辰化水成功相助,日干以旺论。
运至庚午,流年庚申,与命局构成申、子、辰三合水局,又子冲去午,月干戊土被年干甲木所克,此时命局一片汪洋,命主该年因溺水之灾,险些丧命。
远至辛未,流年戊辰,流年与命局之支三辰自刑, 半合水局破。月干、流年七杀戊土旺而攻身,此造又遭官非之灾,判刑两年。由此可见,两辰自刑化神受制时,自刑不以成功论。 另两辰自刑在一定的条件下也不能使三合水局破,只有三辰自刑才可称克力最
| 大。 乾造大运 (岁) (年) | 印戊子才甲子 5 1953 | 食癸亥财乙丑 15 1963 | 日辛亥官丙寅 25 1973 | 才甲午杀丁卯 35 1983 | 印戊辰 45 19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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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元辛金生亥月沐浴之地,为得令。月透食神癸水,逢两刃一禄独旺局中,泄身太过。幸喜年透印星戊土通根时支午火,虽不能越食生身,但可制食减其锐气,虽有亥亥自刑亦不能为害。但日元虚浮无根仍为弱极之命。 因此取印制食神为用,比肩为喜,宜杀亦不为害,忌行水、木之乡。
此命主前二十年大运行北方水乡,坎坷多驳杂 1971年辛亥,1972年壬子,亥子丑三会与亥亥自刑刑会一气旺水冲时支午火,木漂、土散、金寒,因此感肾炎卧床两年。
丙寅大运,运入官乡之地,因寅午合化火,运有转机。逢流年癸丑,虽然亥子丑会水局,亥亥自刑,但有甲木生丙火耗其力,所以此运较前运好之许多,病体康复,而且有花烛之喜(一个命局只要在五行平衡上比以前稍有好转,就应以吉断)。
丁卯运,遇流年癸亥,断此年有进财之喜。他回答说,这年财运较好,发财五万多元,并被评为县里的致富带头人。此年癸亥,天干地支都为忌神,又引发亥亥自刑,为什么还能发大财呢?这是因为大运用神到位,七杀丁火在时有禄,又有时干财星甲木遇羊刃, 又子卯相刑,可泄水生杀,杀生印,使五行流转有情之故。
戊辰大运,遇流年乙亥、丙子、丁丑,这三年都是财运较好之年,钱财盈余,生活小康。
其中丙子,丁丑两年有进财之喜,请读者自悟,这里仅以乙亥年岁、命构成三亥自刑来说明自刑者不与其他五行相争不以刑论之理。此命局中三亥自刑,论刑也是癸水遇三刃,不论刑也是癸水遇三刃,身弱之命,同样为食神佩印钱财年年进。由此可见,只要懂得地支的作用是通过刑冲合害将其力量转化到天干上去的道理,我们在评判命、运、岁各个五行的旺衰时,就能够准确无误。
此造1998年初来鄂州测运,我断他当年又是一个大发之年、晚景更是景上添花。
坤造大运(岁)(年)食癸丑才甲子食日印癸亥辛亥戊子财官杀印枭乙丑丙寅丁卯戊辰己巳亥亥为自刑,谓之明知故犯也。经实践多不应验,不能以俗论之。依我经验,凡遇到相刑者均以五行生克制化为准。
此命与上造类同,我断此人生来家境贫寒,体弱多病,本人经历坎坷。1995、1996、1997连续三年灾难重重。实际1995年弟弟开车发生事故破财十几万元,1996年打官司倾家荡产,1997年丧子,痛不欲生, 本人服毒自杀,抢救好几天。
此女为何如此坎坷,皆因冬生之水泛滥,地支亥子丑与亥亥自刑,刑会一气旺助水势,泄身太过,水多,金沉,土散之故(前两步运为忌神运,此命晚景发达)。
此造命局与流年乙亥,三亥自刑均可不以刑论, 只看亥子丑三合水局将用神印之根丑土会为忌神则可按加大失衡而论其凶。
有书云:子卯相刑为无礼之刑,谓之以下犯上也。 寅巳申相刑为无恩之刑,谓之恩将仇报也。丑未戌相刑为恃势之刑,谓之以强欺弱也。辰辰、午午、酉酉、
第三节 论地支相冲
地支相冲,也是五行生克在地支中的一种表现形式。但它同样不能用地支所代表的正五行来论直接生克,而是用相冲的形式来表现它们之间的这种生克关系。在地支相冲的过程中,力量大的可以冲去力量小的;数量多的可以冲去数量少的,最后以透本气之干的五行所受的影响来定胜负。相冲之支如果没有透干的相应五行,那么,这种相冲就无法反映到天干而进行生克制化,所以这种相冲只是一种象。
对于地支相冲要与五行生克区分开来,更不能以生克同论。凡从古至今的命理书中,对地支的刑冲合害均有论述,但从来就没有专论地支相生,地支相克之著。由此可见地支五行只能通过刑冲合害来相互转化,地支之间也不能把相冲当做相克。地支相冲为方向之冲,即子午、卯酉相冲是正南对正北,正东对正西谓之四正逢冲;寅申、巳亥相冲是东北对西南,西北对东南谓之四生相冲;辰戌、丑未相冲是东南对西北东北对西南,谓之四库相冲;辰戌丑未又为四墓,也移为四墓相冲。
地支相冲既然是方向之冲就不能以克代冲,也不能以冲克同论。子午相冲是南北对冲就不能说成北方克南方,同样卯酉相冲也是如此。
地支相冲的最大特点,就是地支中藏干之间相互混战。这就是地支用冲而不用克的原因所在。例如寅申相冲,寅中藏有甲丙戊、申中藏有戊庚壬,而寅中的每一个藏干可以克申中的藏干,这就是说在一定的条件下,寅可以冲去申,申也可以冲去寅。如果把地支相冲,当做地支相克,那就是对地支的藏干视而不见了。
地支相冲是藏干之间的互相混战,但最后要以本气力量的大小而定胜负。凡冲则气散,在相冲的过程中,我们不仅要看到相冲两支的本气透天之干所受到的影响,而且还应注意相冲两支的余气透天之干所受到的影响。即支强则干胜,支弱则千败。但不论两支谁胜谁负,两支中的余气皆无,这样也就给余气的透天之干带来一定的后果。如果把它看成简单的相克关系,那么,地支中的余气对天干五行的影响就会被忽视。在十二地支相冲中,子午、卯酉为四正逢冲,冲力最大,寅申、巳亥为四生逢冲,冲力次之,辰、戌、丑、 未为四库逢冲,为本气之冲,并无胜负之分,这是人所
共知的,但是地支为什么论冲而不论克,其中的奥妙就是十二地支中各有不同的藏干,而这不同的藏干又各有所指。
如子、午、卯、酉为四正相冲,相冲的每一个地支中只藏一个干,而且每个藏干的五行和地支五行是一致的。如子水中藏癸水,午火中藏丁火,卯木中藏乙木,酉金中藏辛金。东南西北中央土,土应藏何支呢? 因火是生土的,火为土之母,所以,午火中又藏有己土。称之为火、土同宫。
如:寅、申、巳、亥为四生相冲。寅中藏甲丙戊,是甲木生丙火、丙火生戊土,故寅木为丙火之长生,寅木本只为丙火之长生,但因火土同宫,戊土跟着丙火,故也为戊土之长生。申中藏戊庚壬,是戊土生庚金,庚金生壬水,故申为壬水之长生。巳中藏丙戊庚,是丙火生戊土,戊土生庚金,故巳为庚金之长生,亥中藏壬甲,是壬水生甲木故亥为甲木之长生。辰戌丑未为四库是指五行按四时旺衰而论的,即春季木旺,夏季火土同旺,秋季金旺,冬季水旺,又有土旺四季之说,故把辰戌丑未土安在每个季节的最后一个月。辰戌丑未土也便成为了五行之库(墓)。但它们藏干也是各
有所向的。如:辰土,其本气虽为土,但为水库。其藏干有癸水、乙木、戊土。是水生木、木克土。因春季水旺生木,故辰土为乙木的强根,所以,辰土才能与寅卯构成寅卯辰三会木局。未土,其本气虽为土,但为木库,其藏干为乙木丁火己土,为木生火、火生土;因夏季火旺,故未土为丁火之强根,因火、土同宫,故未土也为己土之强根。所以未土才与巳午构成巳午未三会火局。戌土,其本气虽为土,但为火库,其藏干有丁戊辛,为火生土,土生金,因秋季金旺,故戌土为辛金之强根,所以戌土才与申酉构成申酉戌三会金局;丑土其本气虽为土,但为金库,其藏干有己、辛、癸,为土生金、金生水,因冬季水旺,故丑土为癸水之强根。所以丑土才能与亥子构成亥子丑三会水局。
从以上的分析中不难看出,地支五行论冲实是一种转化方式,是事物本身发生变化的一种特有的规律。论克,则违背了事物本身所固有的特性,取消了支中所藏本气以外之它干。五行存在的实在意义,只有通过冲这种特殊的方式,才能完成两支内部极其复杂的五行转化,最后余气之干皆无,支强者干胜,支弱者干败,给天干五行互化带来影响。
枭财日食乾造壬午戊申甲子丙寅才杀官枭印比大运己酉庚戌辛亥壬子癸丑甲寅 (岁) 0 10 20 30 40 50 (年) 1942 1952 1962:1972 *1982 1992日干甲木生申月为绝地不得令,但时支得禄通根,又年透枭印得令、得刃生身,本为不弱,但月透偏
财,时透食神,且都通根年支羊刃,时支之长生。食财俱旺,日主左右财食耗泄交加;所以日主以偏弱论之, 取印和比劫为用神,忌食神生财。
日主进入壬子大运,逢壬子流年岁运并临,岁、 运、命局构成三子冲一午,三枭夺一食,日主此年得肾炎,危在旦夕,花了八千多元才得病愈。
1980年庚申同在壬子大运,命局与大运、流年形成两子冲一午与两申冲一寅,两子冲一午冲去丙火之刃,两申冲一寅冲去丙火之长生,两枭夺食成功。且流年与时柱天克地冲,此年儿子因车祸丧命。
从这两年不同程度的灾情可见,地支相冲,余气被冲也能给它所透干之五行带来直接的影响。
日主1972年岁运并临,三子冲午,三壬克丙火, 只是本人大病一场,并没危及子女的生命。这是因为丙火坐支寅木(长生)无伤(命局中虽有寅申相冲,但隔支之冲,申金又无相应之干透出故不以冲论)。 1980年庚申虽只有两子冲一午,两枭夺一食,但有两申冲寅,使甲木无根不能生丙火,而寅中丙火余气被冲,使食神在命运中根蒂全无,又有两枭夺食。另外, 庚申年比壬子年灾大,还有一个主要的原因是1972 年有财可以制印,起到一定的作用。而1980年庚申有杀化财生印,财不制枭,枭有杀生,加之申去冲寅, 旺枭夺食成功,故有丧子之痛。
地支相冲,与地支相合、相刑一样,也要构成相冲的条件,才可以论冲。或者说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给相冲两支所透之干带来影响。如果两支相冲,对所透之干毫无影响,则不论冲。关于相冲的条件,将在下面予以详述。
一、子午卯酉相冲
子午相冲,卯酉相冲,谓之四正逢冲,冲力最大。 它除了代表正南对正北,正东对正西,四正方向相冲以外,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只有本气相冲。因为它们的藏干之中没有余气(午中虽藏有己、丁,但己、丁都为本气,因午为戊己土的羊刃和禄)。因此,四正逢冲, 只要给透干之水、火、土、金、木带来影响,也就构成了四正逢冲的条件。
杀日乾造甲申庚午甲子甲子辛未壬申癸酉甲戌乙亥丙子(岁) 3 13 23 33 43 53(年) 1947 1957 1967 1977 1987日主甲木生午月为死地不得令,虽年时得两比帮身,惜支中无根,月透七杀有年支申金为强根紧贴克身,身弱无疑,应取印、比为用,以泄杀生身。
此造虽日时有两子冲午,但天干无丙、丁、戊、己土透出,也没有壬癸水透出,故此子午之冲没给透天之干带来影响,此子午相冲,只有相冲之意,而没有构成相冲的条件。
运人壬申,子水有圣水透干,且构成申子半合水局成功。按理此半合局逢冲则散,但午火无丙丁火透出,冲子水无力,且午火之干为庚金,庚金生助壬水, 申子半合水局冲而不散。如果命局中有丙丁火或戊己土透出,则子午相冲方可构成,申子半合水局则散。
逢流年壬寅,与命局构成一寅冲两申,此申子半合水局遇两支相冲,冲而不散。这是因为寅木是壬水透干,不但未伤害申子半合水局之化神壬水,却反而得助。另外,因为申金被合化为水而不冲寅,所以申子半合水局仍然不散。由于子午相冲,寅申相冲没有给半合水局之化神壬水带来任何影响,用神则能发挥其化杀生身的作用,使命局构成印旺、身旺,故以吉论,断命主此年有喜事临门。实际命主当年参军到了部队,由此可见寅申相冲虽没有构成,但仍有马星逢冲之意。因此日主离开家乡人伍。
如果按子午相冲,寅申相冲构成,壬水的羊刃被冲,和壬水之长生申金被冲,则壬水就起不到化杀生身的作用,命主当年应有凶事临身。
逢流年丙午与命局构成两子冲两午,由于午火天干透丙火,子午相冲条件构成,此时申子半合水局散。 庚金七杀得两申为强根,又因子午相冲印星力量有减,七杀有越印制身之嫌,幸得丙火制杀,使五行得以相对平衡。根据日主身弱有食神制杀,又杀印相生而断此年命主有晋升之喜。实际1966年命主在部队被提升为副连长。
进入癸酉大运,杀遇旺地,但因印星透出,支得两禄,故可化杀生身(子午相冲未构成危害)。此步大运之吉凶也要看流年。1968年戊申,天干财星透出,且在命局中有午火为羊刃,此时子午相冲,印星根基子水受损,通关无力,又有财生杀制身,故断日主此年有灾,因财或女人之事有官非之事发生。实际此年因妻有外遇,擅自带枪回家击伤对方,而受军纪处罚。本人对上级处理不服,1969年己酉被开除军籍遣送回家。连续两年官非之灾,均都因为子午相冲,印星根基受损,化不了官杀,而官杀克身之故。
二、寅申巳亥相冲
寅申巳亥相冲为四生逢冲,四生逢冲较为复杂。 四生为五行的长生之地,其支中除藏有本气五行外,还藏有中气和余气(如果四生的支中藏干有透出天干者,则此干在支中有强根或有气)。在相冲的过程中是藏干之间互相混战,最后冲去余气,以本气的强弱、多少而论其胜负。例如寅申相冲,寅中藏有甲木(本气)、丙火(中气)、戊土(余气);申中藏有庚金(本气)、 壬水(中气)、戊土(余气)。寅申相冲实际是寅中甲木克申中戊土,丙火克申中庚金,戊土克申中壬水,反之申中藏干庚金克寅中甲木,壬水克寅中丙火,混战的最后结果,余气皆无,只以寅与申的本气而论胜负。 故申旺时可冲去寅,寅旺时也可以冲去申。但如果在相冲的过程中寅或申结党,则多者可以冲去少者,以多胜少定胜负。巴亥相冲与寅申相冲同理,读者自悟。
四生逢冲因其藏千较多,因此,在相冲的过程中我们不但要掌握本气的胜负对命局五行产生的影响, 而且还要掌握冲去余气给命局天干五行带来的后果。 如寅申相冲,寅木被冲去,既要考虑天干的甲木,又要顾及到天干的丙火和戊土,因为寅为甲木的禄,也是丙火和戊土之长生。这一系列的变化就直接反映了寅申巳亥相冲,所必须具备的相冲条件。
因此得出:凡对相冲两支的本气或余气之干带来影响者,则为相冲的条件成立,否则相冲的条件不成立。
才官日食甲申丙寅辛亥癸巳杀印枭劫比丁卯戊辰己巳庚午辛未6 16 26 36 46 1950:19601970198019902000这是一九九七年底来鄂州参加第一届特训班的山东学员刘云朋先生的命造。 特训班期间, 一个晚上,我到学员住处看望学员,他拿出了已经排好的八字请我看,说:“邵老师,我知道你很忙,又很累,不过我很担心明年54岁(戊寅)与年柱天克地冲会有大灾,我来参加这次特训班就是为这个目的来的。”我接过四柱看了看,又看看他的面相,便半开玩笑地说;
“你的四柱四支马星逢冲,肯定是个环境多变,走南闯北,见过大世面的人物,而且是这次特训班学员中最高的领导!”。“哪里,哪里,在群众中我也只是一个小小的老百姓。”他又十分谦虚地说:“只是您的一个小学生。”邵老师,他是一位大校军官!”有位学员忍不住插话说。”我又仔细地看了看四柱,然后说:“你明年有
环境变动,不但不会有灾反会有喜。”刘先生当时就认证说:“环境变动是肯定的,部队已决定要我明年转业到地方工作,我不求有喜,但求无灾……”刘先生停顿一下,又说:“现在我是个处级干部,转业时领导或许能照顾一下情绪,提个副师级吧!”“从你的运程来看, 你明年肯定会有升迁之喜!”我肯定的说。接着我又简单地给他断了以下几条:
一、是六二年入伍当兵的。
二、七一年有环境变动,由南向北。
三、七二年,八三年,九二年有三次较明显的提升。
四、七七年有一次死里逃生之灾。
刘先生当场就作了反馈,说:“我的家乡在湖南, 六二年应征人伍到广州军区当兵。七一调到沈阳军区。七二年提升为连长,八三年晋升营级,九二年提升为团级。七七年我确实经历了一次人生大灾难。 在一次野战训练中,途中因车速过快在山路转弯时车翻落在山崖下,幸亏不深,只受了重伤,住了半年多医院才算痊愈。”
九八年年底,刘先生给我来电话说:“我今年确实平安无事。转业时领导又把我晋升为副师级,转到地方后,并给我安排了与副师级相当的职务。”
此造四柱五行的排列组合是比较复杂而典型的, 是我们学习刑、合、冲的十分有价值的教材。
解:我曾多次论及“地支相冲,是五行生克在地支中的一种转化方式,在转化的过程中地支中所藏之干还是要通过五行生克的形式完成。我认为,“地支相冲与地支五行相克”有本质的差别。若把地支相冲看成就是地支五行相克,等于取清了地支中本五行外的其它藏干的存在,这样,对天干五行的旺衰,力之大小的评断就会出现相应的错误,测断结果也就必然会出现错误。
下面我们以此四柱五行的排列组合为例,来具体说明地支相冲相刑的本质意义。
日干辛金生寅月,不得令,年支得申刃,月透官星丙火自坐长生,得令,时支有禄,且得年透财星甲木通根月禄,得旺令生官而紧贴克身,又时透食神癸水日支得刃紧贴泄身,日干则克泄交加,实似身弱贫贱之命。但评察此造五行,地支四生(寅申巳亥)逢冲,乃气贯四方,仅柱中五行缺土,日干辛金无原神难以旺
但有马星逢冲必然会有环境变动,故断其此年当兵人伍。
二、七一年。逢己巳大运,寅巳相刑火旺成功,则刑去申金,但火之五行也有耗损,逢辛亥流年,地支构成两巳两亥相冲,地支相战,天干相克,双方力均,故命局五行得以相对平衡,此年吉顺。因巳亥相冲,为马星逢冲故由南向北的环境变动。
三、七二年、八三年、九二年有三次明显的提升。
1.七二年。行己巳大运,运支与年、月两支寅巳申全见,且为紧贴,那么,是论巳申相刑土旺生金,还是论寅巳相刑火旺,显见丙辛紧贴,辛金受克,应以寅巳相刑火旺论,火旺则刑去申金,寅巳相刑火旺成功, 火也受耗损。同时,运干与年干甲己相合,以巳火为化神,本应合化,但寅巳相刑,刑去了巳中之土,故甲己不能以合化成功论,此时命、运五行的状态是:因寅巳申相刑,官星得旺,财无根、印无根、身无根,食神无根,(两巳中一亥,冲去亥水)但官星因刑和冲其力大有耗减,若再逢食伤之年则有喜。
逢壬子流年,干透伤官与食神并立,支逢禄刃,且与命局构成申子半合水局,足可与官星相抗衡,形成了水火相战,伤官见官,两败俱伤,日干得利,故此年有明显的晋升之喜。
2.八三年。行庚午大运,运透比劫,官逢旺地,实有官旺制身之象,但逢食、伤旺之年有喜。逢癸亥流年,透食坐刃,此年又引发巳亥相冲,两亥冲一巳,双损元气,结果官星丙火只存午火一刃,得财生后,恰与比劫生食、伤后之力基本相均衡,命局五行又得以相对的平衡,故断此年仍有明显的晋升之喜。
3.九二年。行辛未大运,运透一比,财、官运支得根,日干辛金显弱。但逢壬申流年,干透伤官,身逢刃地,又引发了寅申相冲,但因巳申相刑成功水旺,申不冲寅,巳也不冲亥,结束了四支冲战的局面。但结果是日干辛金虚浮无根,食、伤则现旺势,但命局五行互化的情况是:虽食、伤旺,但财星甲木仍存有禄根,官星丙火又自坐长生,且财、官在运支中皆有强根,故食、伤生财,泄去一部分力量后再与财、官相生的力量相比较,基本力均,故命局五行又得以相对平衡,此年仍有较为明显的提升。
四、七七年。仍行己巳大运,此步大运因寅巳申相刑而官独旺,若逢食伤之年,食伤可与官抗衡,逢比劫也为喜,最忌木火之年。逢丁巳流年,干透七杀,支逢寅巳申相刑成功火旺,则刑去申金,流年支为寅巳相刑火旺加力,官杀旺极,日主虚浮无根,又与流年天克地冲,官杀制身,其儿食神癸水急来救母,力过弱, 不但制不了官杀反触其旺性而制身,故此年必有大灾。
五、九八年。行辛未大运,日干辛金显弱。逢戊寅流年,干透印星戊土,财星行旺地,不宜流年与年柱天克地冲,地支再次引发寅申相冲,此两寅冲一申,本应冲去申金,但因冲也引起了天干的争战,甲木克戊土,其母丙火急救其子而生之,戊土之子辛金见母有难也急参战,则:官泄之、印耗之、比克之,三者合力抗甲木,因食神癸水遥隔又势弱无能相生助,甲木则因力孤而耗之殆尽,印星虽所剩之力无几,但也足以抗食神,命局五行便可相对平衡,故断此年不但无灾,反
有升迁之喜。
从以上的分析中可见此命例确是一个刑、冲的典型。在构成相冲的条件时,则以相冲论,在构成相刑的条件时,则以相刑论。 冲时,不仅是相冲两支中所藏之干相互争战,同时与两支所藏之干相对应的天书五行也在相互争战,最后由两支中所藏之本气五行的旺衰和力之大小定胜负,胜者冲去败者,两者所藏之
除本气五行外的其它五行均已耗尽(化去),败者主本气五行也耗(化)之殆尽,只有胜者仅存本气五行,也耗(化)去了与败者几乎相等的力量。表现在相对应的天干五行,则是胜者本气五行克制了败者的本气之五行。不过相冲的这种表现只限于四正相冲和四生相冲,四墓相冲,只是两支中所藏之本气五行越冲越旺,所藏之它干五行在相冲的过程中皆发生转化而耗 (化)尽。同时,相对应的天干五行,只有土之五行增旺。
在此还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在评判命、运、岁天干五行的旺衰和力之大小时,绝不能忽视相冲两支中所藏之它干五行消失后,对相应的天干五行旺衰和力之大小的影响。地支相刑,只寅巳申相刑比较复杂, 突出表现在不同的条件下,则产生不相同的相刑结果,而且对相应的天干五行旺衰和力之大小带来的影响也比较大。如:寅巳申相刑;若构成寅巳相刑火旺时,则刑去申金,相应的天干五行:木、金、土、水则均要发生旺衰和力之大小的变化,就被刑旺之火而言,
因刑去申金,火之力量也要同时耗去与申金几乎相等的力量;若构成巳申相刑水旺时,则不刑寅木,相应的天干五行:火、水、金,木也均要发生旺衰和力之大小的变化,此刑,水旺、木亦旺;若巳申相刑土旺生金时, 则刑去寅木,相应的天干五行均要发生旺衰和力之大小的变化,但被刑旺之金,因刑去寅木,金之力量也要同时耗去与寅木几乎相等的力量。
总之,不论是地支的刑、冲、合、害,还是天干五行的生、克、制、化。归根到底,就是五行相互作用和影响,正由于这种作用和影响,命、运、岁五行才会相对平衡或出现失衡,人的命运才会有吉凶。
三、辰戌丑未相冲
辰戌丑未为四墓库之地,辰与戌,丑与未相冲谓四库逢冲。四库逢冲并无胜负之分,土越冲越旺,支中余气统统收为本气,此时应以命局对土的喜忌论吉凶。
四库逢冲有“墓库收藏”、“墓库冲开则发”和“墓库冲开则灾”之说,通过实际验证,多为不妥。实际 “墓库收藏”是指某一五行遇墓地。“墓库冲开则发” 是指除土以外的其它五行旺,其库被冲而冲去了墓库中的强根,使其由强变弱,这种变化是为命局五行所喜之故。“墓库冲开则灾”是指墓库被冲余气皆无,土之本气旺,命局所喜之五行被冲去,而所忌之五行土变旺之故。
四库相冲的条件比四生相冲的条件要简单得多。 辰戌相冲只要辰戌相邻,干透戊土即构成辰戌相冲; 丑未相冲只要丑未相邻,干透己土则构成丑未相冲。 辰戌丑未四字全称土的会局,只要在命局和岁运中有戊土或己土透出,则为土的会局成功。土的会局力量最大,吉凶最明显,日主以对土的喜忌来论吉凶。
四、合与冲的关系
在研究地支相冲的过程中,涉及到合局能否解冲的问题。对此议题历来争论很大,比如在什么情况下合能解冲?在什么情况下冲则不合?诸书各有所论, 说法不一,使学者无所适从。
我经过多年来的实践及反复验证,认为一种情况合能解冲,另一种情况合不能解冲,就三合而言,有的书讲“凡合局中绳(指四正)逢冲则散”,我的结论是三合局的某一五行,原为相冲之五行,合化后仍为相冲之五行,则合化后仍相冲,但合局冲而不散,而合局之支能将对方冲去。如子午原为相冲之五行,申子辰三合局加大了水的力量,这时子水便可将午火冲去。反之寅午戌三合火局之午,也可以冲去子水,三合火局照合。这是因为子午相冲本来为双方受损,但由于一方加大了力量(合局),就可以将对方冲去,此谓之合不解冲。
关于三合局遇多冲则散的问题,也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并不是所有的三合局遇多冲都散,如申子辰三合局,遇午和寅来冲,实际是合局中子水冲去午火,三合局中的申金被合化成水亦不冲寅,故此冲合局不破。我在实际应用中,类似此类两支来冲都不以散论。但申子辰三合水局遇午和戌来冲即散(但必须是戊戌来冲,或者辰支本身干透戊土,否则合局不散,这是因为辰戌乃土的六合局,合化成功的天干戊土可以克壬水之故)。三合遇两支相冲,相冲两支必须构成相冲的条件,同时合局必须在减力的情况下,面且化神又被制才能破局。其它的三合、三会局在什么情况下冲而不散,在什么情况下遇冲则散,请学者仿此自悟。
由此可见六合局遇冲则散是有条件的,下面将六合、六冲并见时,合能解冲做如下规定:
子与丑合化土,午冲则散,未冲不散。
寅与亥合化木,申冲则散,巳冲不散。
卯与戌合化火,酉冲则散。
辰与酉合化金,卯冲则散。
巳与申合化水,寅、亥皆冲不散。
午与未合化土,子冲则散,丑冲不散。
凡在四正之支,逢子午卯酉正冲,则六合局散。 有关半三合局仿此。但以上凡遇冲则散者,必须是在符合相冲的条件下,才能论冲之则散。
官枭日伤坤造甲寅丁卯己酉庚午印杀官日主己土生卯月,失令。虽通根于时支又有月干枭印生身,但怎奈年上官星得令、得禄、得刃而旺,枭印难化旺官,官则制身,且时透伤官有日支酉金为强根耗身有力,日主终属身弱,应取印为用神以化官生身。
逢大运甲子遇流年乙亥,支中有冲、有刑又有合。 欲断日主之吉凶?需要在错综复杂的刑冲合害中辨清各个五行之旺衰及其力量大小的对比。
日主此步大运子午卯酉四正全,流年乙亥与命局构成亥卯半合木局,又有寅亥合木局,子卯相刑。有刑有冲又有合。四柱天干地支争战不休。虽有刑冲、合同时出现,但只要看其对命局是否产生影响。如地支子午相冲,由于子水没有相应的天干壬、癸水透出故子午相冲并没有给命局五行带来影响。故不以冲论。但子卯相刑仍然存在,此刑是为官星加力。另卯酉相冲,因两干均有相应的天干透出,此冲构成。岁支与月支有亥卯半合木局,遇酉冲,亥卯半合木局按合解冲的规定遇冲则散。但因有寅亥合化木及子卯相刑为其加力,此为合的力量大,冲的力量小,故此冲合局不破,反而冲去酉金。因此命、运、岁地支中刑冲合的结果是官星之力得到加强,伤官因酉金被冲根基受损。伤官制不住官,枭印化不了官,故官杀对日主照克不误。而以凶论。根据命、岁中有甲己争合之
象,又有官杀混杂克日主,故断她此年因多角恋爱,有被男友毁容之灾。 因戊土为鼻面,甲乙木旺而克戊己土,故为面部受伤。
仔细分析,此年之灾并非是子午、卯酉相冲所致。 仍是地支刑、冲、合、害后其力量转化到天干,天干生克制化的结果。此灾虽不是子午、卯酉相冲所致,但因子午、卯酉乃桃花逢冲,对受伤之因起到了提示的作用。
上例说明,一个命局的吉凶是诸多因素构成的。 同时告诉我们刑、冲、合、害在命、运、岁中同时出现时,要准确判断是论合?还是论冲?还是论刑?一定要视其命局五行的具体情况而定。由上例可见,半三合局在一定的条件下,遇冲也不散。
枭劫日劫乾造癸未甲寅乙巳甲申
| 大运 (岁) (年) | 枭癸丑 4 1947 | 印壬子 14 1957 | 杀辛亥 24 19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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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例是贵阳市一位马先生的命造,1997年来鄂州测运。我断他1975年有官非牢役之灾。他回答说: “1975年因闹宗派,带头打群架而被判刑两年。”
日干乙木生寅月得旺令,又年透枭印,月、时又劫财双透而扶助日主,为旺极之命。
运行辛亥,遇流年乙卯,命、运、岁构成亥卯未三合木局。同时出现了寅申巳亥四生相冲。但命局中的寅巳申三字,并不影响亥卯未三合木局。虽然是四生逢冲,但与亥卯发生关系的只有巳火,因亥与卯未合化成木,则不与巳相冲了。此时之寅也与亥相合, 加固了三合木局。申不冲寅,日干旺上加旺,而杀难制旺身,故有牢役之苦。此造虽寅申巳亥四支全既未构成四生逢冲,也未构成寅巳申相刑。
问:地支合与冲同时出现时,谁先、谁后? 六合、 六冲并见是论冲还是论合?
答:地支合与冲同时出现时,不存在先后的问题, 如果合能解冲就论合,合不能解冲就论冲,究竟论合还是论冲,最终要视其命、运、岁五行的具体情况而定。
五、地支相害
十二支相害:子未相害,丑午相害,寅巳相害,卯辰相害,申亥相害,酉戌相害。
关于地支相害,《剖析》中已有论述:“害对合而言,害为妨害之意。”“合为吉者,遇害则为凶;合为凶者,遇害则为吉。有合者,见害则为害;无合者,见害不论。领略了害之意,害之吉凶则明。”但在《剖析》书中并未举例说明。为了加深读者对相害的理解,现特借此机会举一例以作补充:
印才日才坤造乙巳辛巳丙戌辛卯杀官枭这是我的堂妹邵玉华,1996年为河南巩县苏先生之妻预测的一个四柱。邵玉华一看八字就脱口而说:
“啊!你妻子带残疾啦!?”当即苏先生很惊讶的说: “对呀!有点伤残,但问题不大。她是被打麦机绞掉了三个手指头。既然你能测得这么准,那么你能看出她是哪年受伤的吗?”当时我在场,也感到惊奇。但是经苏先生这么一问,把她给问住了。我仔细审视了命局,插上一句“是1981(辛酉)年。”苏先生回答说“正是 1981年7、8月份受的伤。”事后,为了了解邵玉华是靠真本领断出来的,还是碰对的。便问她是如何从命局中看出有伤残信息的。她说:“我看你上次断的一个八字,财星双透夹日制印,断其定有伤残而很准,所以我是按你那个命局而断的。”我见其回答得如此简单,
便给她详细讲解了“双财夹日必然伤残”断语和“酉戌相害”的使用条件,并说这个四柱就是这个断语使用条件的最好说明。
日干丙火生巳月处临官之地,得旺令,支逢两禄自坐库根,日时卯戌合火,且得年支透印生身,日主身旺无疑。应取财为用神,食伤为喜神。 像这种组合, 日干虽然强旺,但有双财夹日,又有两个巳火为财星的长生,最怕财旺于身,更怕西戌相害,一旦条件构成,必定会出现伤残之灾。
该造逢大运癸未,遇流年辛酉,与命局构成巳酉半合金局,又与日柱构成酉戌相害,同时还和时柱形成卯酉相冲。这一合,合去了日干之禄巳火,这一冲一害,破坏了日、时卯戌之合。从而使四柱变成了身弱财旺。这样“双财夹日、酉戌相害易伤残”的条件就完全构成了。
断命主1981年辛酉年有伤残之灾是酉戌相害所致,而命主反馈出现在七、八月份就更有理有据了。 这是因为流年辛酉构成两巳合一酉,如果是申月流年、流月与命局构成申酉戌三会金局,卯酉相冲,冲去卯木。
通过此例,我们可以领悟到“相害是对合而言,相害是妨害之意”。同时这也是对“合吉遇害则为凶, 合凶遇害则为吉”的最好说明。其实;“害”的实质还是“冲”,“冲”就是对“合”之五行的“害”。如此造,酉戌相害的实质就是卯戌合化火,而酉冲卯妨害其合。 因卯戌合化为火是日干旺的条件,而酉戌相害(酉冲卯),正好是对火的五行起到了害的作用。只有这样才算条件构成。 器
杀伤日才乾造戊子吃丑 “壬子丁未财才杀官枭印大运丙寅丁卯戊辰己巳庚午辛未 (岁) 4 14 24 34 44 54(年) 1952 1962 1972’1982 1992 2002日干壬水生丑月衰地,自坐羊刃,通根年支刃地,且在月支有气,日主不弱。但因年、月子丑合化土成 / 功,日支子水也为之加力,故日主由旺转弱,应取印星我和比劫为用,食伤制杀为贵。忌神为火、土。
命主1998来鄂州测运。我断其早年时运既济自悟。现仅借庚午大运大发之事说明相害有吉有凶,且又有使用条件。
此造命局日、时本有子未相害,但子与丑合,丑未相冲六合不散,故不以相害论。进入庚午大运,运支午火为七杀之刃,与命局构成子午相冲,此冲则子丑不合,使年、日两支子水成为日干壬水之强根,使其身旺、财旺、杀旺,且有印星通关,使其五行得以平衡而发大财。这就是丑午相害的奥妙所在。
以上两例说明了相害的吉凶断法和相害的条件, 即相害是对合而言,有合遇冲则为害,且冲要构成相冲的条件,而且要构成冲散的条件。合吉者遇害为凶,合凶者遇害为吉,否则不以害论。害的实质就是冲。若遇害不改变合之五行的旺衰,也不以害论。如子与丑合化土,遇未冲而不散,不以害论。因丑未冲即使构成相冲的条件,也是土旺,故不以害论。午未合化土,遇丑来冲也是如此。又如辰酉合化金,戌来冲散,仍为土旺生金,同时酉仍为金之强根,若不改变合之吉凶,也不以害论。
第四节 论五行相对平衡是测命的最基本的法则
宇宙中的各个行星都在运动,在运动中保持相对的平衡。如:地球围绕太阳转,月亮围绕地球转,才有相对的平衡,有春、夏、秋、冬四季之分,有十二个月之分,白天和黑夜之分,才形成了动植物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和规律。只有运动,物体才能存在。正由于构成物体的分子、原子、微粒子等等,在运动中保持相对的平衡,物体才能保持着一定的形态,否则,就会变形,甚至破碎。总之,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在不停地运动,在运动中遵循着相对平衡的法则,才能存在、生存、发展和变化,无论是有生命体还是无生命体,当然人类的生存也绝不会例外,正象有的人提出的:生命在于运动,运动在于保持相对的平衡。此即相对平衡论。
众所周知:“世界是由阴阳二气构成的,其基本元素按不同性质分为金、木、水、火、土自然界各种物质和现象(包括人在内)的发展、变化,都是这五种物质不断运动和相互作用的结果,亦即宇宙万物生生息息的规律和原因。”
五行金、木、水、火、土是万事万物及各种现象的基本物质。阴阳五行之气包含了时间和空间的宇宙时空概念,对生于“天地之气”的人来说,在出生之时、 之地,事必秉受天地运行的那个时刻的清浊之气,而留下人生四柱这一宇宙信息符号,并以此信息符号, 由出生一直到死不断地经受着“天地之气”的作用和影响,而有顺逆之别便见吉凶。这就是“天人感应”, “天人合一”之理。
人生四柱这一宇宙信息符号,既然秉受了天地运行的那地、那个时刻的清浊之气,其因素和性质就必然不同,也就存在着相生相克的规律。相生相克乃是事物相对立的又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没有生克,就没有事物的发生、发展和变化,没有生克就不能维持事物在发展和变化中的平衡和协调。这种生中有克, 克中有生,相辅相成,互以为用,是推动和维持事物生长、发展和变化的根源。五行在相生关系中克我;在相克关系中生我。这就是事物对立而又统一的关系。
所以说,五行的相生、相克,乃是事物本身内部的运动,是保持事物本身相对平衡的唯一规律和法则。
由上所述,相对平衡论确实是认识自然界各种物质和现象,包括人在内的发展、变化,都是五行互化结果的方法论。因此我从古人断命成功的经验中归纳总结出了古今命理书籍中从未提出过的五行相对平衡测命的法则。我并且在测命的实践中反复验证了五行相对平衡测命的法则确实简单、易学、实用、易于认识和掌握。这是以唯物主义观点辩证的认识人生命运运动的一种科学方法。并以此测命法则,以五行互化为原理,提出了最简便的对抗五行取用法,形成了一整套完整、系统的测命新体系。
五行相对平衡的测命法则主要是以五行相对平衡与失衡来推断人生的吉凶。
那么,何谓五行的相对平衡呢?
人的出生时间年、月、日、时,其天干地支阴阳五行的排列,既是有阴阳五行之气,又是时间、空间、方位的信息标志,具体地反映了人体阴阳五行之气的旺衰,阴阳五行发生生克制化而出现的五行平衡状态, 则是人的命运好坏的信息标志。但这只是在出生之时,之地,所秉受的天地运行那地、那个时刻的清浊之气,而留下的人生四柱这一宇宙信息符号。这一四柱宇宙信息符号是人生下来就固有不变的(称之为静态命局),我们把它视为人生五行相对平衡参照的基点。
为什么要此为基点?因为这是宇宙留给人的信息符号,是人生存的必须条件。对一个命局来说,不管它五行如何偏枯,只要能生存下来就是该人顺应自然而能生存下来的最基本条件,随着岁、运的变化,只要能基本保持这种生存条件(四柱五行的平衡状态),就能很好地生存,一切也都会吉顺。
命局五行这一宇宙信息符号,由出生一直到死要不断地经受着“天地之气”的作用和影响,此即运、岁五行对命局五行不断地作用和影响。我们就把命局五行所受“天地之气”的作用和影响的结果(五行互化),称之为动态命局五行的平衡状态。运用五行相对平衡的法则断命,就是以静态命局五行的平衡状态为参照的基点,动、静相互对照,视其平衡与失衡来判断吉凶,且从平衡与失衡的详细状态中断其吉凶的实际状况。
运用五行相对平衡的法则测命,最为关键的是能够正确地运用五行互化的理论,只有正确地运用五行互化的理论,才能够准确推断出五行的实际平衡状态,才能据此测出吉凶。运用五行互化的理论,最为关键的是必须能够准确的判断出天干各个五行的旺衰,力之大小及在岁、运中天干各个五行的旺衰,力之大小的变化,所以,地支五行的刑、冲、合、害也不容忽视。有人说,天干五行互化为果,地支五行的变化为因,是很有道理的。
以实际命例说明:
食官日伤坤造甲午己巳壬辰乙巳大运丙寅流年甲子(1984年)此造日干壬水生巳月,不得令,只坐下通库,月透官星己土坐下巳火为刃,得令,且年支午,时支巳为禄、刃,通日支辰土本气之根,特旺,紧贴制身,本年透食神甲木可紧贴制官,不宜又与之相合反为其加力, 幸喜时透伤官乙木制杀护身,仍为官旺、身弱、伤官弱之命。此即静态命局五行平衡的状态,为测命时五行平衡的基点。
行丙寅大运,逢甲子流年,岁支与日支子辰半合水局合化成功,日干壬水本可因此得旺,不宜年支与运支寅午半合火局合化成功,且运支与月支、时支寅巳相刑,刑合一气,与子辰半合水局相冲,虽寅午半合火局破但子辰半合水局也破,显见是午冲去子,日干壬水则仅有辰库之根。此时命、运、岁五行的旺衰状态是:身弱,伤官乙木仅辰中有余气之根,财星丙火则以午火和寅巳相刑为强根,官星己土有午火和辰土为本气之根。命、运、岁五行相生的顺序是:日干壬水生食、伤甲、乙木,日干壬水之力则被化尽,财星生官星己土,其力尚余,官星则生印,但命、运、岁中无印,官因无生则克日干壬水,日干壬水本弱又泄、又耗,又受官制。此即动态命局五行的平衡状态,与五行平衡基点比照;忌神力量加大用神力量减少,五行出现了失衡,身弱不胜财官故所以可以以凶论。地支是日主之刃与财官官禄相冲,天干是财生官制身故可断夫妻不和婚姻的不顺。命主反馈:此年离婚。
我们将四柱五行的平衡状态视为静态的平衡,为五行相对平衡参照的基点,就如动和静一样是相对的。所以,当岁、运转换时,命局中的静态五行也就随之发生旺衰、力之大小的变化进行新的五行互化,视五行是出现相对平衡状态,还是出现失衡的状态。保持相对平衡就以吉顺断之,出现失衡,就以凶断之。
其吉凶的轻重,则视之相对平衡与失衡的实际状态具体推断。
第三讲 选用神
用神在四柱预测中是至关重要的,简而言之就是医命的药。因此选用神是四柱预测的关键。人的四柱储藏着人的吉凶祸福之信息,正如邵伟华老师在 《四柱预测学》中所讲的一样:“人的四柱,是由天干地支阴阳五行排列组合而成,它不像机械电器设备那样是由人的主观意识而设计的。所以,在四柱中,阴阳五行生克就不是均衡的,平和的,才导致阴阳五行生克制化轻重不一,旺衰不一,如有的出现身弱煞重而不及,有的则是身旺无制而太过,这种不及和太过就称之为病,而治其不及,或抑其太过,这种药就是四柱
中的用神。”人的先天八字无法改变,如果命中缺少用神,而运中又不行用神之地,为了改变其先天之命运, 就必须用后天的补救方法。即在选准用神的基础上为命主指点迷津:去用神的方位工作和生活;从事与用神有关的事业;选择有利的时间到有利的方位办有利的事,注意在不利的时间不到不利的地方办不利的事情;甚至寻求为自己用神的终身伴侣等等,这样就可掌握自己的命运,趋吉避凶,使人生之路一帆风顺。 总而言之,用神就是医命的药。
从五行相对平衡测命的法则来说,就是选取能令命局五行相对平衡的五行为用神,为治命的药,而令命局五行失衡的五行就为病。
对于医药之说,古代命理先贤们都认为“八字有雕、枯、旺、弱四种病态,也有损、益、生、长四种药物。
凡此种种,其论繁琐、杂乱。如:
“雕”病者,若命造中有财星,则宜取财星为用神, 但又见比劫克制财星为病,此即为“雕”病,若再见官星则为用神,可克制比劫,此即以“损”之为药(此即制者有制则不制),若命造中有官星,则宜取官星为用神,若再见伤官克害官星为病,此亦为“雕”病,若又见财星,可泄伤官而生官也可为用神(此即身旺伤官见官,用财通关)。 凡此种种皆为“雕”病,宜“损”之为药。
“枯”病者,“枯”乃力量不足之意,皆指日干泄、耗太过,宜于生助,见印星宜取之为用神,但又见财星克制印星为病,此即“枯”病;若再见官则可取之为用神, 可泄财而补益印星之力,此即以“益”为药。凡此种种,皆为枯病,则宜“益”之为药。
“旺”病者,皆指日干生扶太过,日干逞旺之象,此类之病,则宜以“生”为药。若见财星制宜取之为用, 因生扶太过者必见印星和比劫而克耗财星,则宜取食,伤为用神,可泄比劫而生财。
“弱”病者,皆指用神衰弱无力者,则宜行用神旺地。如以土、火为用神,宜行巳午未之方,以金为用神,宜行申酉戌之方等。先贤子平指出:“旺者宜泄宜伤,衰者宜帮宜助。”总之,不论是“损、益、生、长”,还是“泄、伤、帮、扶”,都是以命局五行相对平衡为法则, 其实就是一句话:五行在互化中,旺者则宜耗泄,衰者则宜帮扶。由此可见,选用神的关键,主要在于准确地断出命局中各个五行的实际旺衰,力之大小,才能在五行生克制化中发现其“病”,对症下“药”,令命局五行相对平衡。所以,我们说五行相对平衡测命的法则也是选取用神的唯一的最重要的法则。
用神是用以中和命局五行相对平衡的关键,是测断吉凶祸福的准绳。一般四柱用神在命、运、岁的五行中,中和能力强,此命就可称得上是大富大贵之命。 若命局五行(静态)基本平衡,反而用神难选,此种情况,往往在岁、运转换中而令五行相对失衡,故此种四柱排列组合之人,一生难有大的作为,只能碌碌一生,
不过也难有大灾大难。也有的会出现用以中和的五行(用神)之力大或小而令命局五行出现相对的失衡, 或有的一生都不行用神运,此种四柱排列组合之人, 一生都要在生活线上苦苦挣扎,为一生辛苦劳累之命。
古代先贤们说:“有病方为贵,无伤不是奇。”
综上所述,古今命理书中虽对选取用神都有较为详尽的论述,但方法繁杂,琐细难懂,甚至搞得高深莫测。如《三命通会》、《渊海子平》中,皆以四柱格局论取用神之法,实为繁杂。《滴夫髓》《子平真诠》中,虽不以格局而专求月令选取用神,较之有所进步,但其中名目繁多,过于琐屑,实令后学者难以登堂入室、而先前推出的以日干生月取格法,确是既科学,又易学, 且又是有效的一种选取用神的方法,但仍然存在着繁难,不易掌握的弊病。我从学习古今命理学家选取用神的方法中吸取精华,从选取用神的规律中寻找根源,再经自己反复实践验证现向大家推出“对抗五行取用法”。这种方法严格遵循五行相对平衡测命的法则,依据五行生克制化的基础理论而提出的,是既科学,又简单的一种方法。
第一章 论日干的旺衰绝不能脱
离五行互化的原理古今凡论命理研究的有关书籍,在论及选用神的有关理论,都是一套固定的程序,即四柱预测的关键是选准用神,选准用神的关键是评判日干的旺衰,评判日干旺衰的关键是日干得令与否,有的甚至把得令与否作为评判日干旺衰的标准,以得令为旺,不得令为衰,得令者还分受益者为得令,不受益者为不得令。 在这种得令与否的旺衰基础上再用克制泄耗生助的原则选出所谓的用神。正是由于这些错误理论把选用神看成是最难攻克的难关。这种选用神的方法,其结果是“选”而不准,“用”而不神,影响了四柱预测的准确性,甚至有时会得出相反的结果。由于命理研究不断向前发展,人们逐渐的认识到以日干得令与否作为日干旺衰的选用神标准,已经远远不能达到选准用神的目的。故后来又推出了日干的理论旺衰和日干的实际旺衰。否认了以得令为旺,不得令为衰的错误理论。而规定了日干旺衰的四条标准,即得令、得地、 得生、得助。这四条标准中,又以得令为旺,在得令的基础上,再得其中之一者为偏旺,得其中之二者为强
旺,得其中之三者为旺极。有的甚至以天干、地支及藏子的个数作为评判日干及各个五行旺衰的标准,还有的用积分法作为衡量日干及各个五行旺衰的标准。 真可谓绞尽脑汁,机关算尽,但仍然是选不准用神,最后只好疾首长叹:“学习四柱预测选准用神是最难攻克的一关!”后来,邵伟华老师和陈园老师相继推出了日干的实际旺衰的标准。 即:
(一)在得令的情况下,应考虑如下因素:
1、生我助我之五行是否合化为克我泄我耗我之五行;
2、生我助我之五行是否受其它五行所克制;
3、生我助我之五行是否紧贴;
4、生我助我之五行是否得令、得助、得生、得地。 如果日干得令,但生我助我之五行合化为克我、泄我、耗我之五行,或受其它五行所克制,或为隔支或本身失令休囚无气,即使得令,仍为身弱。
(二)在不得令的情况下,应考虑如下因素:
1、克我、泄我之五行是否有生我之五行通关而化敌为友;
2、克我、泄我、耗我之五行是否被合化为生我助我之五行;
3、克我、泄我、耗我之五行是否得令、得地、得生有力。
如果克我耗我泄我之五行,被生我、助我之五行通关,或被合化成生我之五行,或为隔支,又失令休囚无气,即使不得令也为身旺。
以上就是决定日干旺衰的根本大纲;
这在当今分析日干旺衰的命理研究史上可称得上是一个划时代的进步。截今为止,这种方法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并应用。这种方法实际上是推开了日干的理论旺衰而取其实际旺衰,结束了自古以来日干的得令与否是以四时旺衰为标准还是以十天干在十二宫中的旺衰状态为标准的争论;以及日干在十二宫中的旺衰状态是以阴干、阳干均按阳干看,还是以阴阳分看的争论。
食杀日劫甲辰戊辰 . 壬子癸卯此造日干壬水生辰月,处墓地,月透戊土七杀自坐辰土为强根,又与年支辰构成辰辰自刑,紧贴克身, 日支与时支又构成子卯相刑,泄其日主,日主克泄交·,196 ·加。若以此论,日干应以弱极论之。其实不然,因年千甲木得时支卯刃且得子卯相刑为强根而旺,紧贴克制月干七杀戊土,使辰辰自刑的化神受制,而令其自
刑不能构成,子辰半合水局便可成功,这样,日干不但不应以弱极论之,而是应以强旺论之。
印官日比庚辰戊子癸丑癸丑此造日干癸水生子月,处临官之地,得旺令,时透比肩癸水,日、时比肩均坐冠带旺地,又年透印星化杀生身,日干得令、得地、得助、得生,可谓强旺。但因月、日两支子丑合化土成功,因此日干又转为了弱极之命。
仅用以上两例就足可以说明了日干的旺衰,不是由得令与否来决定的,而是完全根据地支之根及地支五行发生刑、冲、合、害的变化,天干五行便以其得力之大小进行互化,由互化的结果来决定的。所以,选用神也必须运用天干五行互化的原理,才能够准确地评断出日干的旺衰,选准用神。这显然是理论联系实际的问题。
如例一,日干壬水一以弱极论之,二以强旺论之,此两种截然相反的结论,皆由地支的刑、合和天干五行的互化而得出的。例二,日干癸水,得令、得地、得生、得助,应以强旺论之,但却因地支子丑合化土成功而产生的影响,日干便由强转弱。
根据上述两例所示,得令与否只能说是日干旺衰的因素之一,而不是决定因素,决定的因素是地支五行发生的刑、冲、合、害的变化及天干五行互化对日干的影响和作用。日干的旺衰,在命局中评定以后,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要随着岁、运的改变而变化,有关日干旺衰在岁、运中的变化,在用神部分将予详论。
第二章 论“对抗五行取用法”
产生的基础我在这一节里要讲的是“对抗五行取用法”,就是我们常说的选用神的方法。选用神,古称取格。关于格局之法古代论之较多,其格局多达四十多种,各种五花八门的格局,繁琐、复杂难以掌握。
近代取格之法,多以日干在月令的旺衰而定或以月支人元所藏之干透出而取之。这种方法称为日干生月取格法。是较易掌握而且普遍适用的方法,这种方法被邵伟华老师继承和推崇,并以此法取代了古代繁琐、复杂的格局取用法。通过我多年的摸索和体验,日干生月取格法是从繁琐、复杂的古代取格法演变而来的,但它与古代取格法相比确实比较简单、易学、易于掌握。所以,我在《剖析》、《答疑汇编》中也曾推崇过,但在我反复实践中才逐渐发现,此种选用神的方法仍脱离四柱预测的基础理论和方法,而且在应用中仍然感到十分繁难,且难以准确。于是,我通过反复研究,发现无论是古代的取格法还是近代的日干生月取格法,其共同遵循的都是五行相对平衡测命的法则,都是以五行互化的原理为核心,而选用神的方
法中的共同特点都是以对抗为准则,我就从中提炼, 归纳为“对抗五行取用法”。
“对抗五行取用法”一经《易学指南》发表后,曾引起广大易学爱好者极大的反响。有的纷纷来信赞扬说“简直是中国现代四柱预测学中的一大发明”。其实此说不切合实际。“对抗五行取用法”是在古代取格法和日干生月取格法的基础,上经进一步总结、归纳出来的。我只不过是从诸多的论述中提出了他们已经论述,却尚未明确的论述,而率先提出而已。
第一节 论古代取格法
古代取格法,虽格局多,繁琐、复杂,但统一运用的却是五行生克制化的原理,尽管格局有四十多种, 而其中都遵循着以“对抗五行取用”的原则,下面就以诸多取格法中的从格取格法为例加以剖析说明。
从格取用法是针对命局五行偏枯的八字而言。 比如日主强旺而支又成比劫局,千支皆无对抗之五行,谓之从强格。也就是古代诸多格局中的“曲直格”、“润下格”、“炎上格”、“从革格”、“稼穑格”。另外还有日主无根,柱中无生无助,满盘官杀,财星,谓之从杀或从财格。同样日弱而无根,干支皆食伤,也谓之弃命从儿格,这几种格局就是我们在预测时经常遇到的“从格”。这几种从格都是因为日主的某一五行偏向一方,日主只好顺强势,而不触其旺性。应用这几种格局为日主断命,可以按从格断,按从格的方法取用神;也可以按正格断,按正格方法取用神,两种方法断命的结果是一致的。因此,邵伟华老师一惯不提倡用从格的方法断命,更不主张用从格方法教学。但这并不是否认从格的正确性,而是怕有些人的技术不过硬,判断失误而造成不良的后果。
我在判断这种比较偏枯的命局时,有时以正格断,有时以从格断。两种方法断出的结果是一样的。 为什么会产生如此之效果呢?这就是我要给大家介绍“从格”的原因所在。对任何一个命局,无论五行如何偏枯,不平衡,只要大运和流年能使命局五行保持相对的平衡,即为好运。如果大运和流年能使命局五行稍微减少失衡,或不出现争斗,那么日主此运或此年定有喜庆之事。 失衡越小,喜事越大。但如果岁运加大了命局五行的失衡,那么日主会有祸事临身。 以上就是我断命的经验之谈,读者不妨一试。
用从格来判断命局比较复杂繁琐,难以掌握,尤其在岁运中出现反从时,就不知所措。一般人都认为从格断命简单,“凡从则吉,凡反则凶”其实这是错误的。我在预测中遇到反从时都以正格进行平衡,如果按正格断,用神无力则凶,用神得力则吉。但对具体的命局要做具体的分析。下面介绍几种从格取用神和从格断命的方法。供大家参考:
一、从格取用神的方法
(一)从财格:从财格是指财旺身弱的命局,五行偏枯,月令的本气为财,天干透财,以泄耗为主,命局中日主虚浮无根、无生、无助(日主在地支中不能有藏本气的长生,墓库之支)。在有食伤的情况下,不能有官星透出(包括藏官星的本气之支)。从财格,取财为用神,食伤为喜神。忌神为印与比劫,按古论官杀与食伤不能并见。 但在实际应用中,若财能化食伤者,也可顺势从杀。
才伤日伤乾造戊戌丙辰乙丑丙戌食才财官杀大运丁巳戊午己未庚申辛酉 (岁) 6 16 26 36 46(年 ) 1964 1974 1984 1994 2004这是一位香港老板林先生的命局,1998年来鄂州找我为他测运。 我排好命局刚要开口,他就抢先说: “过去的事不用测了,1994年我请你哥哥算过,现在你主要看看我今后的运气如何?特别是今、明两年的运气。”我听他说1994年来鄂州找邵伟华老师算过,便说:“看来你是不倒霉不来鄂州。从你的运气看,1994、1995 两年都破了财,尤其是1995 年破了大
财。1994年是因为你破了财才来鄂州找我哥哥算的。 今、明两年你又要破财了,所以又来鄂州。”他听我这么说,便拿出了四年前邵伟华老师为他批命的断文。 断文很简单,只列出了四柱没有排大运,下面是几句批语:“从小一帆风顺,大富大贵之命;1988、1989年大发;今年、明年破财特别是明年(1995年)破大财;
1998、1999年还要破财(若从事房地产之类事业可免 );2000、2001年有转机;后运较好,下一步运仍可大发,但要防木火旺之年不利。”我看过后问他:“这些都应验了吗?”他说:“都应验了,只是希望1999年不要再应验了,不过,非常希望下一步运得到应验。”他那幽默而又带强烈期望的回答,使在座的人都会意的笑了。邵伟华老师简短的断文,虽没有排大运,也没有进行命局分析和取用神,但不难看出,此造是用从财格进行批断的。 日干乙木虚浮无根,无生无助,为弱极偏枯之命。“大富大贵之命”一句是指他从财格,纯真不杂。“从小一帆风顺”是指一路行的都是用神运。 “1988、1989年大发”是指从财更真。从“下一步大运仍可大发,但要防木火旺之年不利。”一句可以看出庚申、辛酉运是以顺势从杀论。这两步运透官杀,本忌
命局中伤官两透,但因伤官无根且财旺可化伤,故可顺势从杀。“1994、1995年破财”显然是因比劫透出, 反从而触其官杀旺性。“1998(戊寅)、1999(己卯)年还要破财”也是根据日主在流年遇强根,而触其旺性, 不胜财官之故。以上是用从格的方法断的。 如果我们用正格的方法断,只要加上顺势从强和保持原命局五行的相对平衡而不加大失衡两句话也可以得出同样的结论。 如“1988(戊辰)、1989(己巳)大发”就是指的顺势从强,因为日干弱极偏枯,现仍保持原命局的那种相对平衡。1994(甲戌)、1995(乙亥)两年因天干出现比劫打破了原命局五行的相对平衡,1998(戊寅),日干乙木流年地支遇强根又寅申相冲,因忌神冲去喜神为加大失衡。1999(己卯),日干乙木虽仍遇强根,但与时支构成了卯戌合化火,将喜神合化为忌神, 又加大了命局五行的失衡。这几年用正格断,按天干互化为伤官生财,财生官,官制身,身弱不胜财官,故以凶断。
此造虽是一个从财格的例子,却与正格的道理相同。从财格如透官杀,即可按从杀格断之,只是命局中的食伤不能太旺。从杀格食伤为忌,但如果食伤无根又有财来通关化掉食伤,仍可顺势而断或按正格断之。
(二)从杀格(从官杀):从杀格是指官杀旺又透干,而身弱极的命局,四柱偏枯而倾向官杀。月令的正五行为官杀,以克耗日主为主,这种格局要求日主虚浮无根、无生、无助(支无日主本气之支,也不能有本气的长生,墓库之支)。 同时不能有食伤透出和藏食伤的本气之支,用神为官杀,财为喜神。忌神为印、 比劫及食伤。
(三)从强格:从强格是指身旺比劫多的命局,四柱偏枯,月令的本气为比劫,这样的命局有生有助,无克无耗。命局中要求无官条和财星的本气之支(也不能有藏干为官杀,财的长生,墓库之支)。从强的用神为比劫,印为喜神。忌神为官杀;财星(如命局印可以化弱杀时不忌,也可以以吉断)。
(四)从儿格:从儿格是指食伤旺,身弱之命局,月令的正五行为食伤,日主无生、无制、无耗以泄为主。 从儿格允许日主有助,但力量不能超过食伤。 从儿格的用神为食伤,喜神为比劫。忌神为官印。
注:从儿格,日主无根,财星为喜(此时为从财),日主有根有助,忌财星透出。
比才日伤乾造癸卯丙辰癸卯甲寅食伤比劫枭印大运乙卯甲寅癸丑壬子辛亥庚戌岁 8 18 28 38 48 58年 1971 1981 1991 2001 2011 2021九九年冬因事外出,途经上海,住在一家宾馆。 上海学员张明得知,便同她丈夫小黄一起来宾馆看望我。问候完毕,张明就拿出事先排好的一个四柱请我看,并说这个四柱是她丈夫小黄的。我看过四柱后有些惊奇地说:“张明!我真没想到,你三次去鄂州学习,一点都没看出,你原来却是一位阔太太呀!”张明满腹忧虑地问:“邵老师,这个四柱身弱伤官这么旺, 能好吗?”并带有几分牢骚说:“他脾气可大了!”我说: “如果你先生的实际情况不是大富大贵的话,不是出生时间有误,就是我不配当你的老师了!”“您看他是贵还是富呢?”张明没有直接回答。“当然是富罗!”我带有几分开玩笑的回答:“要是贵的话,恐怕今天我要
去拜见他罗!”,“那不会!”张明抢着解释说。接着又说:“现在只不过有点小富,不知将来会不会大富!”我见张明对所测作了反馈便对他过去的事测了两条:此造一生肯定大富大贵,到目前为止,八0年和八八年有两次伤病之灾,九六年一次大发!“我刚说完小张的丈夫当即认证说:“太对了,八0年出了一次车祸差点送了命,八八年急性阑尾炎穿空,也是死里逃生。 可以说从小一帆风顺,我文化不高,从改革开放以后就做生意,九六年确实是做生意以来财运最好的一年。张明迫不及待的问:“以后还会有灾吗?”我说: “以后只有大发没有大灾。”张明接着问“邵老师,伤官旺的人是不是脾气都大?”“一般都是这样,不过你先生不是这样,他应该是一个脾气温柔心地善良的人。 要不就是你把他惹烦了,不然是不会发脾气的。“太对了!”张明的丈夫树起大拇指说:“邵老师不但预测水平高,还说了公道话。”随后我也向张明简单的讲解了其吉凶的理论根据。
此造日干癸水生辰月不得令,虽年透比肩癸水帮身,但因地支寅卯辰三会木局,日干癸水虚浮无根,伤官旺极,泄身太过。按照古代取格法,应以从儿格断之。取食伤为用神,以比劫为喜神。
为什么断此造一生大富大贵,其主要原因就是从儿格纯真不杂,用神强旺,从第一步乙卯大运至第五步辛亥大运均为喜用神运,任何忌神都不能动摇喜用神的根基。为什么断八0年和八八年两次大灾。这是因为从儿格最忌印星出现强根。八0年庚申,与时柱天克地冲,这是反从之象,是因寅木冲去申金,庚金又遭甲木反克之故。八八年戊辰,从儿格更忌官星出现强根,官星欲克日主,伤官则制官护身。
九六年大发是因大运癸丑与流年丙子构成子丑合化水,从格更真。
以后只有大发,没有大灾这是指壬子大运和辛亥大运。壬子大运虽壬癸水比劫遇强根,从儿格是以食伤为用神,比劫为喜神,但由于日干遇强根,从儿格不是很真,一因此造伤官极旺,所以不怕比劫旺越伤制财。二因此造为两行成相,壬子大运仍然保持这种格局不变。
辛亥运,因有辛金七杀忌神出现,便由于丙辛合化水,又使从格更真,也是因把忌神合化喜神之故。
以上是以从格断的,如果按正格断,其吉凶的结果也会完全一样,此造为身弱伤官旺极之命,以从格断食伤为用神,按正格断以食伤为忌神。如第一、第二步食伤运按正格断,因没出现对抗五行,仍可保持原命局五行的相对平衡,此造第一步运至第五步大运均未出现对抗五行,均可按保持原命局五行相对平衡而以吉断。
如庚申年,为印星坐强根,按从格断印星为忌神, 为反从,按正格断,应以印星为用,但因寅申相冲为忌神冲去了用神而加大了命局五行的失衡,庚金克甲木为木旺金缺,为用神受到反克。用神受克则凶。八八年的凶灾用正格断更加明显,八八年戊辰,官星遇强根,按正格断身弱伤旺之命,可用官星与伤官抗衡,作为用神,便由于流年支辰土为命局中寅卯辰三会木局加力,而将喜神合化为忌神,因此加大了失衡,故为凶。
九六年丙子与大运癸丑构成子丑合化水,不管按正格断还是按从格断水均为命局之喜。故均可按吉论。
张明问:既然从格正格都因官、印出现则为凶,为什么只断庚申、戊辰两年为凶,其他官印之年为什么无凶灾发生呢?
答:这里有个触其旺性和加大失衡的问题。 庚申年地支寅申相冲是因为申金触及其旺性,忌神寅木冲去了喜神申金加大了命局五行的失衡。戊辰年官星戊土克了日主,日主乃伤官之母,子为救母,官星也便触及了伤官之旺性,又辰土为三会局加力加大了命局五行的失衡,其他官印之年不但没有出现这种加大失衡和触其旺性的现象,而且是顺其旺势或保持了原命局五行的相对平衡,故不以凶论。
第二节 论日干生月取格法
日干生月取格法,它是由古代取格法演变而来的,这种方法是较易掌握而且普遍适用的一种方法, 这种方法也是“对抗五行取用法”的理论基础。日干生月取格法采用的是“克制、泄、耗、生助”的原则来选用神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日干旺,比劫多用克制的方法,首取官杀为用;如果没有官杀,可以取财为用神;如果日干强旺, 取食伤生财为用更好,但日干旺如果有官杀无财不宜见食伤;日干旺比劫多,可以财官并用,或财官食并用。日干旺若财官食同时出现时,要防止用神太过。
(二)日干旺印多,取财为用,或食伤为用;凡日干旺,透印的命局,官杀为忌神,取财为用神,既耗日主又制了印;没有财取食伤,既泄了日干又耗了印。取财为用一般是印比日主旺,如果日主比印旺,日主将财制住了,用神不能发挥作用。食伤为用,是日主比印旺,如果印比日主旺,印则制住了用神。
(三)日干弱印旺,专取财为用。在有财时食伤也可助威。这种命局比劫也为喜。
(四)日干弱官杀多,最佳的选择是取印通关(但必须是在日干有根能受生的情况下选印为用)。 在没有印的情况下可取比劫抗杀,在没有比劫和印时取食伤制官杀也可为用。
(五)日干弱,食伤多,取印为用神制食伤而生身; 无印出于无奈,只好取比劫为用,因比劫只能治表而不能治本:有的人遇到食伤多的命怕取印为用构成枭神夺食。这种顾虑是不必要的,因为食多喜枭,正如官多喜伤,财多喜劫一样,同样,日干弱,食伤多,也可以取官杀耗食伤为用。身弱食伤多,取官杀为用有人担心对日主造成克泄交加,实际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因为官杀被食伤所制则不制日主了,又因食伤制官杀时力量被耗之殆尽,就不泄日主了。
(六)关于调候用神与正格取用神的原则完全是一致的。原则上是夏天用水,冬天用火。但也不是千篇一律的,日干生在夏天如命局水太多,同样可以取土,取火为用神:相反日干生在冬天,火多火旺,同样也可以取水为用。要以命局的喜忌为主。
对于“克制、泄耗、生助”取用神的原则要全面深刻的理解,这六个字不仅是针对日主而言,同时也是针对十神而言的。
克制、泄耗是对强旺而言,生助是对衰弱而言的, 一般强旺应以泄耗为主,以克制为辅。因为过旺的五行若用克制,其力量必须要超过被克之力量。而泄耗,特别是泄,无论大小都起作用。
如命局中官杀为忌,是用泄官杀的印还是用食伤制官杀,一要看日主是否有根,在有根能受生的情况下可取印化杀生身,在日干弱极不受生的情况下,应取食伤制官杀而护身为用。但此种情况取食伤为用时,食伤的力量必须与官杀力量相当,以达到两败俱伤,才能发挥用神的作用。否则会因触其旺性而致祸。
在日干弱的情况下,对其他强旺的十神克制泄耗,一定要本着有利于日主的原则。如日主弱,食伤旺,则不能以泄耗食伤的财官为用神,而只能用制食伤的印为用神,若日干有根能受生的话,则可达到五行循环相生流转有情,若日干弱极则可达到印制食伤两败俱伤而使五行相对平衡。
官伤日伤乾造壬申戊申丁未戊申食才财官杀印大运己酉庚戌辛亥壬子癸丑甲寅(岁) 8 18 28 38 48 58(年) 1940 1950 1960197019801990日干丁火生申月为沐浴得令,但年透官星,年、 月、时三支得长生,伤官两透通根于日支未土,并在年、月、时均有余气,此乃典型伤官见官之命局。日干因克泄交加属身弱之命。但因有伤官制官护身,与其说是伤官制官护身,倒不如说是官星耗伤护身。此乃为命局之贵气唯有行印运则贵不可言。身弱伤官见官之命,最忌财来生官。因命局原有伤官制官护身,如再遇财星透出则将喜神伤官化为忌神,使官星制身有力。其次怕再行官运,因此造官伤已接近平衡,再行官运,则伤官制不住官,官则制身。
初行己酉食神运,平顺无咎。运行庚戌,财伤遇旺地,遇流年庚寅本应为大灾之年,幸喜马星逢冲,参军到祖国边疆海南岛,穿上了绿军装,由于环境的改变,颜色的补救,方向的调整,使其十年戎马仕途平顺,并官至营级。
进入辛亥运,转业回地方。又去了出生地的北方,任区委书记。不到半年时间因工作差错,出了人命案而丢官罢职,且撤职查办。从而陷人困境,在生命线上挣扎了二十多年。这些皆为命运的捉弄,忌神运当头之故。直到1988年开始好转,1989年担任了一个乡镇企业的厂长。进入甲寅大运用神到位,虽已年近花甲,也不失为富贵,1990年被评为全市闻名的企业家:真乃苦尽甘来,名利双收。
命主是我青年时的一位同事,1996年相见时,他早巳住进了小别墅,生活富裕。我和他一边交谈,一边为他预测。其经历完全符合先天八字运动之轨迹。 1990年以后完全是用神到位,伤官佩印,官印相生,五行平衡之故。
财财日比乾造壬寅壬寅戊子戊午才杀官枭大运癸卯甲辰乙巳丙午 (岁) 5 15 25 35(年) 1967 1977 1987 1997此造戊土生寅月长生之地,得令,时干比透坐刃帮身,初看日主不弱。但年月两透财星日支逢刃,日、 时子午对冲,日主之刃及财刃均有破损,此乃身财两停之命造。但察年、月支两寅木均为日主杀之强根, 一旦运、岁透出官星甲、乙木,则为官、财俱旺,而日主偏弱则不胜官。因此宜取印和比生身帮身运最好。
逢乙巳大运,官星透出,命局中得两刃为根。日干戊土身行禄地,遇流年丁卯、戊辰、己巳、庚午、辛未一路用神到位,官职连升。逢1992年壬申,命局、大运、流年寅巳申相刑,刑去日干之禄巳火,命局形成财官两旺,而日主身弱,此年应有破财,丢官罢职之灾。 而实际情况恰恰相反,日主不但没有破财,反而发财 300多万。原来日主是在其妻的指导下,1991年辞去
了官职,到南方火地,从事与火有关的生意(其妻早年就是邵伟华老师的学生)。由于对其方位和职业上的调整,才免遭破财和丢官罢职之灾。进人丙午大运, 其妻又要他放弃南方,把生意的重点转到北方,因此他专程来鄂州,让我为他决策。我对他说,你妻子的决定是正确的,命主心服口服,因此将生意的重点转移到了北方。
需要说明的是,这个四柱身弱,进人丙午大运,应该是用神到位,南方又是用神之地,为什么要把方位调整到北方忌神的方位去呢?对此个别学员不理解。
此造进入丙午大运,命局与大运构成寅午半合火局两午冲去一子,将财之羊刃冲去,财由旺而变弱,日主又行到羊刃之旺地,命局和大运形成了火炎土燥的局势。这时的火土成了命局之病,因此治病的药应该取水。所以,这步大运南方就是忌神的方位,而北方水地却成了日主的用神方位。
由上例命局可见,用神不是一成不变的。命局中的用神是由命局五行相对平衡中得来的,然后观察大运,如果行运之中用神不足,谓之用神不得力。 但如果用神太过,这个用神也就成了命局的病。为了补其不足而抑其太过,所以凡到了大运都要按五柱五行来重新平衡,找出岁、运所喜,然后根据其用神人为地进行方位、环境和行业的调整,以达到其趋吉避凶的目的。就上例而言,乙巳大运壬申流年,日主如不辞官去南方经营与火有关的生意,定有破财和丢官罢职之灾。然而进入丙午火运,如果不去北方水地,火多土燥日主定有灾咎。进行这种方位的调整,实际就是因为行运之中用神起了变化。这也就是用神随岁运的变化而变化的道理,也是我们搞命理预测应该掌握的基本原则。用神不但是为四柱治病的药,同时也是一个人富贵贫贱的标志,根据用神的作用与其得力与否,就能准确地推断人生的命运,判断出一个人命运的吉凶。
一般的情况是,日干的旺衰不明显,用神也就不明显。或者是有的命局选不出用神,或者是什么都可以做为用神,加上行运药和病同时出现,这样的命局组合,一般没有什么大的作为。
还有的命局用神不到位时病太重,用神一到位时药又太重,就象一个天平左边加一个法码右边就翘, 右边加一个法码左边又轻,或是一生不行用神运,这样的人一生在生活线上挣扎,实属辛苦劳累之命。
一般的四柱用神得力,岁、运又配合得恰到好处, 药到病除,五行流转有情,这样的命才称得上大富大贵之命。
官比日才乾造壬申丁未丁酉庚子伤食才财官杀日主丁火生未月冠带之地得令,自坐长生得地, 月透比劫帮身似为身旺。然而时透财,财在月令也为冠带得令之地,且通根于年、日禄刃。又年有官星透出,通根于时支之羊刃且又得财生,局中财官两旺,相形之下日干衰弱难胜财官,用神应为印和比劫。此造身弱,命中无印,又年时财官两旺,克耗交加,再看大运,一路行忌神运,真是“崖漏偏遇连阴雨,船破又遇顶头风”。故断此人一生无所作为或为贫贱劳苦之人。但晚运较好。
此造是命主的外甥提供的,并对命主的概况作了简述:命主的父亲为国民党的高级将领,由于其父贴身有妾,自己生下不久就随母住在乡下老家。蒋家王朝复灭以后,其父携妾带子逃往台湾,自己和母亲仍留在大陆,因其父之罪而落得反革命家属的罪名,被管制几十年。但从1993年进入甲寅大运,用神到位, 有旺印化杀制伤护身,使五行得以相对平衡,又赶上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台湾与大陆的关系得到改善, 其随父去台湾的弟弟回大陆探亲,并将命主接到国外去了,真可谓苦尽甘来。
由此可见;同样一个四柱,行用神运和不行用神运生活上的差距真有天壤之别。不行用神运时,多灾多难穷困潦倒,行用神运,用神到位时则可荣华富贵。 然而,怎样才算用神到位呢?我认为用神到位的标志有四:
1、用神旺相,即用神得令、得地、通根、得生、得助;
2、用神不受制,即用神能正常发挥作用,不受其它五行的克制或牵制;
3、用神有源,即用神之原神旺相;
4、用神必须有应变能力,做到旺能制、泄、耗,弱能生助。
杀壬午枭印比劫食伤财大运甲寅乙卯丙辰丁巳戊午己未庚申 (岁) 71 72 73 74 75 76 775 (年) 1949 1959 1969 1979 1989 1999 2009日干丙火生丑月失令,水冷土冻,喜年支午火羊刃为强根,本可驱寒暖身,但嫌年月官杀双透,月坐强根,日通禄刃,紧贴克身。幸得月支两丑夹合子水化土,使其官杀虚浮无根而难犯日主,但命局成官弱、身弱、伤旺之势,五行仍不得平衡。若有印星通关,便成伤官佩印,即可化杀生身,又可制伤以求五行相对平衡。若遇比劫食伤运,既可抗泄又可胜官。仅忌无印行财运。
大运排出,不由感慨万分,此造止天安排的如此巧妙,命运配合的如此默契,真可谓是天衣无缝。于是便断其伤官见官,属伤旺官弱之人,不宜从政,艺道有名。早行甲寅、乙卯运,为伤官佩印,一帆风顺,学业有成。大运丙辰、丁巳、戊午、已未、值风华正茂,年轻有为之际,又一路用神到位,身旺,伤旺,火土同宫, 财源定然滚滚而来。实际此造是北京的一位著名牙科医生,改革开放以来开办私人诊所,一跃成为千万富翁。此正应用神有力,且应变能力强而不失其富贵之故。
由此可见,不论是古代的取格法,还是近代的日干生月取格法,都是运用五行生克制化的原理,取用神都是以命局五行相对平衡为法则。其不同的是:古代取格法,也可能当时的命理学家为了测命的方便或为了方便学命之人,特意归纳为四十余种格局法。也有可能是当时对五行生克制化的原理认识还不够深刻,那时,只讲命局五行的中和论,并无五行相对平衡论,对天干五行的互化规律也缺少了解,因此便把选取用神划定为格局取用法。格局取用法运用起来十分麻烦,首先要将四柱五行的排列组合与各种规定好的格局相对照,毕竟人的四柱五行排列组合是千变万化的,况且,岁运来临之时更是多变,这样,取格法便逐步暴露出了它的呆板、繁琐、复杂,应用起来缺乏灵
活性,通变性,测断的结果往往也不易掌握。《三命通会》、《渊海子平》等书中,皆以此法取用神,广为流传。 到了近代,自《滴天髓》、《子平真诠》等书发表后才结束了以四柱格局取用神的方法,提出了以月令取格取格法,提高了对五行生克制化理论的认识水平,但仍然保留了一些以四柱格局取用神中的一些痕迹。如: 从气格、从强格、从旺格、从势格等等。但较四柱格局取用法简单了许多,灵活许多,基本上体现了五行相对平衡的法则。近代由邵伟华老师提出的日干生月取格法,更加接近了“病药”之法的实际,提出了“克制泄耗生助”六字原则,它是产生于“病药”取用法,又高于“病药”取用法,较之更加科学,更加易于学习和掌握,所以为当今普遍应用的一种取用神的方法。但其中有关论日干的旺衰,不仅繁杂琐细,而其中的月令论旺衰之说和阴阳之干临十二宫的论法尚未解决,实令后学者仍存迷惑。从选用神方法的名称来看,仍然是偏重于月令的,这些仍与五行生克制化的原理有些偏离。我就是从研究古今取用法中发现取用的五行皆为对抗五行这个规律,才提出以五行相对平衡为法则,以五行生克制化为核心,以月令和十干临十二宫
的旺衰为基点评判日干旺衰的对抗五行取用法。 这样,既全面又科学,又简单明了,易学、易懂、易于掌握,且与四柱预测基础理论和方法贯通一气,成为完整的,系统的理论知识体系,令学者一学便能融会贯通,豁然开朗。
第三章 论对抗五行取用法的具体应用
选用神,对于每个搞命理研究的人来说,无不感到是最难攻克的一关。这是因为古代取格法,格局龙多,繁琐复杂,这种方法虽被日干生月取格法所取代但是由于人们对这两种取用法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 往往把古代取格法和日干生月取格法断出的吉凶以相反论之。另外,对日干生月取格法中的日干的旺衰标准也没有统一的规定,故在同一个命局里由于对日干的旺衰的标准不一,因此所取的用神则各异,自然吉凶各异。这样,就给预测的准确性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对于用神的重要性,诸书无不论及用神是四柱预测的关键。邵伟华老师在论及用神的作用及重要性时说:“人有病,就得请医生看病。 医生根据病情,对症下药,病就好了,这叫有病必须药治。”
何以谓之病?
即八字中原有所害之字,而得一字以去之谓也。
人的四柱,是由天干地支阴阳五行排列组合而成,它不像机械电器设备那样是由人的主观意识而设计的。在四柱中,阴阳五行生克就不是均衡的,平和的,才导致了阴阳五行生克制化,而因旺衰不一,轻重不一,所以,才产生了五行生克制化的原理。如有的出现身弱杀重而不及,有的则身旺无制而太过这种 ‘不及’和‘太过’就称之为病。而治其不及,抑其太过者为药,这药就是四柱中的用神。
陈园老师在四柱预测学人门中也有这样的论述: 在命理中,不论日干弱之又弱,还是日干旺之又旺,都是病源、病根。有否补救但看用神。
日弱要生扶或日旺要抑、耗、泄,而四柱只有八个字,与一座天平一样,这边的砝码重了那边就翘,那边的砝码重了这边翘。用神就是把轻的一边刚好给够, 让天平基本平衡;或者把重的一边,刚好拿够,让天平基本平衡。 这只是一种比方,用来理解选用神意义, 但这毕竟是一种机械性的相对平衡,与命局五行的相对平衡是有很大的差别的。
综上所述,不论是古代圣师,还是近代命理学家, 他们对用神的作用都有一个共同之处,即用神是治四柱五行之病的药,用神是用来中和五行平衡的。我们以五行相对平衡测命的法则进行测断则是相对平衡则吉,失衡则凶。为了解决四柱预测中选用神难的问题,我在古代格局取用法和日干生月取格法的基础上
总结归纳出了一种最简便的选用神的方法,即“对折五行取用法”。这种取用神的方法是以对抗五行为础,以相对平衡为目的。因此,要想熟练地掌握这利方法必须全面理解有关五行相对平衡的基本理论度对抗五行对旺衰日干影响的本质意义。
第一节 论“对抗五行取用法是以
相对平衡为原则的取用法用神是治四柱五行之病的药,也就是用来中和四柱五行的平衡的,那么,就可以此来衡量岁、运来临时命局五行的平衡状态,从中测断出吉凶。
但是,人的四柱五行排列组合,毕竟是错综复杂的,在岁、运中又是千变万化的。有的用神会出现治其不及或抑其太过;有的命局某一五行旺极,而另一五行弱极的现象,且在运程中不行用神运而行忌神运。这种偏枯的命局,即使行用神运也不能使其五行达到平衡。对这种偏枯的命局在预测中应当怎样测断呢?
这种偏枯的命局,既然命主能够一样生存,其中有的甚至发财、升官荣华富贵。
我们提出的是五行相对平衡,而不是绝对平衡。 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相对的,绝无绝对的,绝对的东西是不存在的。如:黑与白,高与矮,胖与瘦,动与静等等都是相对的。当你坐在车里时,走还是没走? 如何判断?最简单的方法就是选择相对静止的参照物,如树、房屋等。五行相对平衡测命的法则,就是以
现将具体情况详述如下:
一、相对平衡:
1、原命局各个五行基本平衡,在岁运中各个五行的力量没有发生较大的变化;
2、原命局某一五行偏枯,若再遇忌神之岁运,忌神和用神不发生争斗者;
3、原命局某一五行偏枯,岁运中虽有微弱用神出现,但未触其忌神之旺性者。
二、减少失衡:
1.原命局的各个五行的旺衰基本保持一致,或原命局某一五行过旺(以下简称忌神),某一五行过衰 (以下简称用神),在岁运中若有用神出现,并能与忌神抗衡,称为减少失衡。
2.岁运中的干支,有把忌神合化为喜神或岁运中有通关五行出现化敌为友称为减少失衡。
所谓的相对平衡,减少失衡,皆以四柱五行的平衡状态为相对的基点。一个命局的五行不管平衡的相对基点如何失衡,只要岁运中不出现争斗,不加大失衡或能减少失衡者均可按相对平衡论之。
三、命局在岁、运中有以下情况出现时,以失衡论
之:
1.岁运中的干支把喜用神合化为忌神者;
2.岁运中有忌神冲去喜用神者;
3.岁运中有为忌神五行通关者;
4.岁运中有微弱用神出现与忌神发生争斗而触其忌神之旺性者。
凡出现以上之一者,均称为加大失衡。
第二节 论对抗五行
要熟练的掌握并运用“对抗五行取用法”首先必须要知道什什么叫对抗五行。要说什什么叫对抗五行,凡学命理的人无人不晓。如金与木、木与土、土与水、水与火、火与金它们之间是相克的关系,自然称之为对抗五行。其中的原因:主克之五行对被克之五行称为克、被克之五行对主克之五行称为耗,如果被克之五行力量大,使主克之五行耗之殆尽,则称之为反克,所以两种相克的五行,不论是主克之五行的力量大,还是被克之五行的力量大,是克,是耗,均称之为克。但有的却不知道更深一层的道理。其实克耗在五行互化的原理中也皆称之为化。另外,在五行互化的原理中,两种相生的五行,主生之五行对被生之五行称之为生,被生之五行对主生之五行也称之化,这种化又称之为泄。若主生的五行力量小,被生的五行力量大,被生之五行的力量就可将主生五行的力量化尽, 这种化(泄)也称之反克,那也就是说,在五行互化的原理中,无论是生还是克皆称之为化。均表示事物发生变化的一种客观条件。
所以,我们为了适应五行互化的原理,将两种相生相克的五行皆称之为两种相对抗的五行,在我们取用种的方法中也便提出了与五行互化原理相互统一的对抗五行取用法。
第三节 论对抗五行取用法的应用
我们在古代格局取用法和日干生月取格法的基础上又懂得了什什么叫相对平衡与失衡和对抗五行的知识之后,再讲“对抗五行取用法就比较容易接受了。 对抗五行取用法,用一句简单的话说,就是先找出命局中一个最旺的五行,再找出与那个最旺的五行相对抗的五行就是用神。这种取用神的方法,其实质与古代格局取用法和日干生月取法的理论完全是一致的。 而且吉凶的结果也是一样的,所不同之处就是更加简单了。
一、对抗五行取用法与古代格局取用法的比较
| (对照) 乾造大运 | 印癸巳枭壬戌 | 印日枭癸亥甲寅壬申官杀才财辛酉庚申己未戊午 | 伤丁巳 |
|---|
甲寅日元,生地季冬,寒木必须用火,柱中四逢旺水,伤用,无土砥足,似乎不美,妙在寅亥临合,巳火绝处逢生,此即生发之机。然,初运西方金地,有伤体用,碌碌风霜,奔驰未遇,四旬外,运转南方火、土之地,助起用神,弃印就财,财发数万,娶妾,连生四子。 由是观之,印绶作用,逢财,为祸不小,不用就财,发福无穷。
摘自《滴天髓》。
从这一古例的断文中,我们不难看出古人早就运用“对抗五行取用法”和“平衡论”测断命局的吉凶。
先看对日干旺衰的评判:甲寅日元,生地季冬,寒木必须用火。柱中四逢旺水伤用,无土砥足,似乎不美,妙在寅亥临合,巳火绝处逢生,此即生发之机。几句话,就把四柱五行的旺衰状态分析得透彻入微。同时也把用神、喜神、忌神也说得一清二楚。取火生土为用神,但“柱中四逢旺水”,“妙在寅亥临合”,化水生火,生助用神,令用神得助、得力。
文中“巳火绝处逢生”一句,是指柱中年、月两支巳亥相冲,若构成相冲条件时,已则不存,巳乃用神之根,如若冲损则祸患无穷,“妙”字,突出了寅亥合化木的真谛,正由于寅亥合化木化掉旺水,避免了枭印 (水)对食、伤(火)的威胁,更深一层的意义是:解了巳
亥相冲。这样用神巳火便可以得用,食、伤生财,既泄耗其身又可与印相对抗,令命局五行相对平衡。
用神既指天干又指地支。以天干五行为用神时, 若柱中无根,遇岁、运有根时,就为用神到位,若以地支为用神,柱中未透,当岁、运透出时,同样也是用神到位。断文中“此即生发之机”一句,说当用神五行在岁,运中透干时,就是你辉煌时期。后面断文是对岁、 运中吉凶的评断。
“然,初运西方金地,有伤体用,碌碌风霜,奔驰未遇。”显然是指行辛酉、庚申两步运时是以凶论。何以凶论?其因:辛酉运、构成了巳酉半合金局,庚申运构成了巳申合化水,这两步运均将用神合化为忌神,进而生助忌神,加大了命局五行的失衡,故“碌碌风霜, 奔驰未遇”。
四旬外,运转南方火土之地,助起用神,发财数万,娶妾,连生四子。 显然指的是己未、戊午、丁巳大运,天干透出用神,用神到位,且能与命局中最旺的五行相对抗,故命局五行得以相对的平衡,才会有发财、 娶妾、生子之喜。
“由是观之,印绶作用,逢财,为祸不小,不用就财,发福无穷。”这是对命局测断的总论。
由此看来,印缓发挥作用的时候旺,如辛酉、庚申运,若逢财年,因财犯印之旺性,令命局五行失衡所以就会有灾。当不行官、杀、印运而运入财时,就会发福无穷。其中所阐述的道理就是对抗五行取用法和平衡论论命的方法。
我举此例,就是用来说明“对抗五行取用法”和“平衡论”的断命法,是古人断命的经验,我只不过是将他们的经验归纳,整理后而明确的提出来而已。这种方法确实简单、易学、易懂,具有科学性。
| 乾造大运岁 | 癸卯乙卯 1971 | 才丙辰甲寅癸丑 1981 1991 | 甲寅 2001 | 辛亥 2011 |
|---|
此造日干癸水,生辰月不得令,虽年透比肩癸水帮身,但因地支寅卯辰三会木局,日干虚浮无根,按照古代格局取用法,应以从儿格断之,取食、伤为用,比劫为喜。若以“对抗五行取用法”断之,则应找出命局中最旺的五行作为忌神,再取与命局中最旺的五行 · 相对抗的五行作为用神,本命局五行中木为最旺的五行,与其相对抗的五行则为土、金。按“对抗五行取用法”土和金就是这个命局的用神。很显然,从表面上看,取格法取用神会与“对抗五行取用法”取用神是相反的。但实际论断的结果还是一致的。如以从格断, 从乙卯起运,至第五步运辛亥,均为吉运,用“对抗五行取用法”断其乙卯、甲寅、癸丑三步运,虽为忌神运, 但按照保持原命局五行的相对平衡的规定,仍可按吉断、壬子、辛亥两步运,按照“对抗五行取用法”,水、木也可称之为对抗五行,同样也可称之为用神运,因保持了原命局五行的相对平衡,仍可按吉断。
再看1980年,大运乙卯,流年庚申,按从格断是因反从为凶,按对抗五行取用法断,应为用神出现,因地支中有寅申相冲,寅冲去申,为地支忌神冲去用神, 为加大失衡。天干庚金克甲木,为用神受反克,也是凶象。
大运甲寅,流年戊辰,官杀遇强根,为反从,按照 “对抗五行取用法”为用神出现,地支岁运加会寅卯辰会木局,流年地支辰土,用神会成忌神和天干戊土用神受克均为凶象。
大运癸丑、流年丙子,大运与流年子丑合化水,不论按从格断,还是按对抗五行取用法,都是大发之年。 这是因为子丑合化水,两种断法都为用神之故。
根据以上两种断法的比较,“对抗五行取用法”可以避免从格断命中可能会出现的两种误断。有许多人认为:用从格断命简单,从则吉,反从则凶,实际情况并不是那么简单,一种情况是反从时,反从的五行没有与从格的五行发生争斗时称之为顺其旺势,不以凶论;另一种情况是反从的五行的力量,能与从格五行的力量势均力敌时也不以凶论。故在这里特别捷醒,用从格断命时,不要一概以反从则凶而论,应该考虑以上两种情况。
二、对抗五行取用法与日干生月取格法的比较
自从《学易指南》发表以来有不少读者来信,称赞我推出的“对抗五行取用法”是对易学研究的重大费献,实际“对抗五行取用法”就是日干生月取格法的 “浓缩”。只要我们认真研究日干生月取格法中的日干在每一种状态下所取的用神,你就会发现都是相对抗的。
如:
(一)日干旺,比劫多,首取官杀为用;如果没有官杀,可以取财为用神;如果日干强旺,取食伤生财为用更好,但日干旺如果有官杀不宜见食伤;日干旺比劫多,可以财官并用,或食伤财并用,或财官食并用。
(二)日干旺印多,取财为用,或食伤为用;没有财取食伤,既泄了日干又耗了印。
(三)日干弱印旺,专取财为用。在有财时食伤也可助威。这种命局比劫也为喜。
(四)日干弱官杀多,最佳的选择是取印通关;在没有印的情况下可取比劫抗杀;在没有比劫和印时, 取食伤制官杀也可以为用。
(五)日干弱,财多,取比劫为用神,以制财帮身; 无比劫,可取印为用神,以耗财生身。
(六)日干弱,食伤多,取印制食伤为用;无印出于无奈,只好取比劫为用,有的人遇到食伤多的命怕取印为用构成枭神夺食。这种顾虑是不必要的,因为食多喜枭,正如官多喜伤,财多喜劫一样。
以上是日干生月取格法中的日干在各种情况下所显示的用神。经过仔细研究推敲,每一条中的用神和忌神的关系不外乎是:日干与官杀,日干与财,日干与食伤,日干与印,印与财,印与食伤,印与官杀,官杀与食伤之间的关系,它们之间的关系就是对抗的关系,这种关系,我们只要加上一句两种对抗五行对日干旺衰的影响,就成了对抗五行取用法。
为了加深读者对“对抗五行取用法”的理解,这里再进一步解释“两种对抗五行对日干旺衰影响”的含意。
如日干生月取格法第一条中“日干旺比劫多,取官杀为用和日干强旺取食伤为用更好,但日干旺如果有官杀,不忌见食伤。这里讲的就是两种对抗五祥对日干旺衰的影响,特别应引起注意的是日干旺,有官杀忌见食伤,这是因为日干旺官杀是用神;日干旺食伤也为用神。日干旺如果官、伤这两种用神并见就成了忌神,日干旺有官杀如果再见食伤,这就构成
伤官见官为祸百端的使用条件了。
反之,日干旺有食伤如果再见官杀,官伤相战败俱伤,就使日干旺而无制无泄了。第四条中:日干弱官杀多……取食伤制官杀为用,这是因为日干弱官杀为忌神日干弱食伤也为忌神,两个忌神相战两赛伤,使五行得以相对平衡。这就构成了伤官见官发生官的条件了。 相反日干弱食伤旺也可用官杀耗食伤也可达到五行相对平衡的效果。如第(六)条中日干弱食伤旺取印制食伤为用,这是因为日干弱食伤为忌,日干弱印也为忌,两种忌神相战,两败俱伤,使五行得以相对平衡。相反日干弱印旺也可取食伤耗印为用,也可达到五行相对平衡的效果。
综上所述,两种对抗五行如果都是用神者,即用神与用神相战,两败俱伤越彻底越凶。两种对抗五行,均为忌神者,即忌神与忌神相战两败俱伤得越彻底越吉。
以上讲了伤官见官有吉有凶的条件,原则是身旺伤官见官为凶,但如果不能达到两败俱伤,则不能一概以凶论,这是因身旺官伤之力悬殊,如果伤官的力量大,与官星相战以后仍可泄身,同样,官星力量大耗了伤官之后仍可制身,而令命局五行相对平衡则也应以吉断。
日干弱,伤官见官一般以吉断,但不可一概以吉断,如果伤官的力量大,官星力量小,虽为伤官见官,但官星耗了伤官之力后,仍可克身,这是因为身弱,官星为忌伤官制不住官,反触及官星的旺性而致祸。反之伤官为忌,官星为用,官星力量小而被制,用神受制必有灾。这样也算伤官见官为祸百端。两种对抗五行中,枭神和食神并见,称枭神夺食。枭神夺食一般以身旺枭神夺食为凶,身弱枭神奋食为喜。 其实,这也不能千篇一律而论,仍然要看五行的力量对比。如果身旺印更旺,食伤为用神,但食伤之力太小,被枭神制住,构成用神受制,同样也会有凶灾出现。
如身弱,枭食并见,本以吉论若不能达到两败俱伤,同样会有祸事临身。对抗五行取用法,讲究的就是两种对抗五行对日干旺衰的影响,就是要看两种对抗五行能不能抗衡。对抗五行取用法的运用,重在 “对抗”二字。
第四节 对抗五行的吉凶断法
对抗五行的吉凶断法,以四柱预测的基础理论为指导,以五行互化为准则,以两种对抗五行对日干旺衰的作用和影响,依据五行相对平衡论的测命法则定吉凶。对抗五行种类如下表所示:
对抗五行分类表
| 主体五行 | 对抗五行 |
|---|---|
| 日干 | 官杀、财星、印星、食伤 |
| 官杀 | 比、劫、食、伤 |
| 财星 | 比、劫、印星 |
| 印星 | 比、劫、财星、食伤 |
| 食伤 | 印星比劫 |
说明:1.表中对抗五行是从对抗五行取用法的角度而定的;
2.表中主体五行表示命局中的最旺的五行;
3.表中的对抗五行为所取用神之五行。
对抗五行吉凶断法例题:
例一:
伤乾造辛酉戊午壬戌才杀官枭大运壬戌癸亥甲子乙丑丙寅丁卯这是九四年邵伟华老师笔测的一个命造。
命主本与邵老师关系密切,曾多次想请邵老师为他面测,只因他和邵老师一样都是大忙人,没有机会聚在一起,只好将一个出生于一九四八年农历八月廿八日戌时的八字要我转交给邵老师。 当我交给邵老师时,他接过出生的时间,连四柱都没有排,只是掐了掐手指,便在一张纸上写下了一段断语,然后就让我把此断语转交给命主。
我接过字条,便把出生的时间和断文抄在了自己的日记本上。断文是这样写的:
“此造财伤满载,逆水行舟,官禄亨通,辛苦劳禄。 早运艰难困苦,先有儿子后有父。
甲子运虽天克地冲,但74年、75年生伤财杀,不贵则发。八六年喜从天降,从此头顶乌纱。丙寅运, 三合火局,印抗财伤,五行平衡仕途吉昌,九四年名声大振,管辖一方,98年可再把台阶上。”
我把预测的结果交给命主,命主看过断语后,对邵老师的神奇预测赞不绝口,连连赞道:“真神,真神!”
我坐在一旁,莫名其妙的看着他。当他的神态回复平静之后,就向我讲起了“神”的所在。我最感到断语中“先有儿子后有父”这一句,令人费解。于是,我便急切地追问他,他说:“断语中的这句话最神!”接着他便深有感慨地叙述了自己无父无母的一段辛酸往事。“我从小是在外公家长大的,无父无母。没上学时,看到别人家的孩子都有爸爸妈妈,就问外婆:“怎么别人都有爸爸妈妈,我怎么没有?”外婆回答的语气很严励:“你是外公外婆拣来的,根本就没有爸妈!以后不准再向了,再问就把你扔了,不要你了。”从此;我
也就不敢再问了。
邵老师的断语中说我:“八六年喜从天降”。正是这一年的一天,中国侨联通知我去北京见我从未见过面的父亲!这时,我的孩子都已经九岁了,这突如奇来的通知,真是喜从天降。原来我的父亲是国民党的军政要员,在我还不到半岁时,父亲就随着国民党部队去了台湾。后来,因父亲与台湾国民党政府的政见不一而又去了美国。父亲对祖国的统一大业也曾做过一些贡献,党和政府给予了高度的评价。也正是这一年,党和政府,为了促进祖国统一大业,让我担任了统战部门的领导职务,并被破格提升为副师级。我小时候的运气一直都很差,也很苦。文革期间,68年就下乡,直到七四年才回城,75年考取了大学。这一些, 邵老师测的都很准。九四年又被增选为全国劳动模范,并晋升为正师级。 我听了命主的自述后,方悟断语中的每句含义,才真正体会到命主对预测的实际感受。
98年,命主又被提升到省里某部门担任了领导工作。断语中的最后一句“98年可再把台阶上,”也就得到了验证。
当时,我看到邵老师在纸上随便写下的这几句断语,还以为只不过是应付差事。可今天看来,看似简单,其内涵之广,测断之准,实无懈可击,而命理之博大精深,实堪为后学易者,深入研究、探讨的最为珍贵的资料。下面,我们就以五行生克制化的原理,逐句地,深入地剖析此造,以窥邵伟华老师评断命局的绝窍。
先看此造之“财伤满载,逆水行舟,官禄亨通,辛苦劳禄”。四句断语。这四句断语,显然是邵老师对命局的分析,和对命主一生吉凶的总的概括。
其中“财伤满载”一句,是对命局中日干五行旺衰和各个五行旺衰状态的总的评判。日干戊土生于酉月,虽不得令,但自坐羊刃,通根于时支戌土,又有年透比肩帮身,实属身旺。视其月透辛金伤官,坐禄而当令,也不算弱,况且时透财星壬水,以年支子水为刃,财亦为旺。我们将其日干戊土坐刃视为一股力量,把年干比肩戊土,以时支戌土为根,视为第二股力量,而与伤官、财星分庭抗礼,其力勉强均衡,真可谓
“财、伤满载”,日主犹如一条满载之船,“逆水而行”, 不付出艰辛的努力,很难前进。用以形象的比喻,深刻地阐述了对抗五行在此命局中的存在状态。
“官禄亨通,辛苦劳禄”一句,是说命主的官禄不是命中注定的,是行运和后天努力的结果。这就如我们平时所听到的或唱道的一首歌中的歌词:“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打拼,爱拼才会赢。”
再看“早运艰难困苦”一句断语。这一句也和命局中分析的“财伤满载密切相关。日干五行并不旺,其力仅能与财、伤之力,勉强对抗,若再行财、伤、 杀之运,命主则难以承受,而一、二、三步大运恰是壬戌、癸亥、甲子,均为日干所忌,实为艰难困苦之期。
行“甲子大运,虽天克地冲,但74、75年生伤财杀不贵则发”之断语,却也得到了应验。其中五行生克制化的运用,实可引导我们对命理更加深入的进一步研究,而令我们更上一个新的台阶,会有其不可估量的价值。
命局中的日干,已经是“财、伤满载”了,已不能再加大负荷,若遇克、泄、耗之岁、运,显而易见,会有凶咎出现。可甲子大运,天干为杀,地支又为财之羊刃, 流年甲寅、乙卯,官杀也遇旺地,又得旺财之生,官、杀旺极必然制身,而邵老师却一反常规,断其此两年“不贵则发”,其中的道理是什么呢?
若把财、官(杀)克耗之力相加与日干之力比较, 相差悬殊,显然难胜财官(杀)。邵伟华老师而从十神所处之位置不同,正确的处理各个五行之间的关系。 伤官与财星为隔干相生,便见其伤官生财之力极微, 而灵活地将日主生伤官为一方,将财生官(杀)为一方,即构成了两种相对抗性五行的均衡之势。财生官 (杀),官(杀)制身、日干生伤官,伤官制官(杀)。 也就是“制者有制则不制”的理论的具体而灵活地运用,故而得出了“生伤财杀不贵则发”的神断,而实得应验。
“八六年喜从天降”。此句断语又是根据什么而断出来的呢?
八六年为丙寅,行乙丑大运,岁支寅与日、时两支午、戌,构成了寅午戌三合火局,运干则与岁干官印相生,运支丑又与月支酉,构成了酉丑半合金局,此时日主却因其地支合化,而变得虚浮无根。命、运、岁的五行状态则是:枭因以寅午戌三合火局为强根而强旺, 既耗财又制伤官,其结果枭与财伤之合力相战两败俱伤,而日主因其身弱却从中得利,故命局五行便得以平衡。命主该年才有父子相认,又有晋升之喜。
行丙寅大运,运支又与日、时两支构成了寅午戌三合火局,又形成了印抗财伤之势,五行得以平衡 “仕途吉昌”,这是此步大运的简批,但却是对抗五行取用法的高度概括和具体的运用。
“九四年名声大振,管辖一方,九八年可再把台阶上”,此皆为流年再度引发寅午戌三合火局,其理仍是 “对抗五行取用法”,其中之奥妙,请读者一悟自明。)关于“先有儿子后有父”一句神断,确实令人费解,至今我也尚未十分清楚。尽管如此,我也愿将自己的浅见提出,以与读者共讨。
命造中以偏财为父,此造偏财现于时柱,有日 # 戊土坐刃,通根于时支戌土而紧贴旺克时干偏财,而伤官为子女却现于月柱而不受克,此即为先之意。到了丙寅年(86年)与命局构成了寅午戌三合火局,令日干虚浮无根,此时日干戊土便无力克制财星,偏财才显示与枭抗衡的作用,故命主八六年才见到父亲,而喜从天降。我这一浅见,曾于九七年四月,向邵伟华老师请教过,但他当时只是笑了笑,没有作出正面的回答。
不知读者是否留心,《四柱预测答疑汇编》一书中的扉页上,有一张我和邵伟华老师的合影彩照,照片中,我伸出五指,就是和邵伟华老师讨论这个命局时拍摄下来的。当时,我提出了关于大运干支十年都起作用的问题,并以此造为例,如丙寅大运三合火局,是前五年合化成功,还是后五年合化成功呢?若前五年有丙无寅,则不能合化,若后五年则有寅无丙,也不能合化。邵伟华老师赞同我的看法,其实他自己在实际预测中早已按十年大运干支都起作用而运用。
从邵伟华老师对此造的测断中,我们应当深悟其对四柱五行旺衰的评断,是测断的起点,是关键,其成败,在此一举。在运、岁中的测断,关键在于把握地支五行通过刑、冲、合、害的方式,发生“质”与“量”的变化,而感应天干五行也发生旺衰和力之大小的变化, 再以天干五行的生克制化论其五行流转的状态。如
此造中,“制者有制则不制”,“对抗五行法”、“越级而克”等等的运用,实堪为我们学习的楷模。再如:对隔干之克和遥隔之克的实际运用,也实为我们在预测实践中灵活运用的典范。其追究实质,邵伟华老师所以能享誉“易坛泰斗”之名,只不过是他对五行互化的原理,理解得深透,运用得熟练,基本功扎实,达到了运用自如,熟能生巧的地步。再就是他那种求实认真,
一丝不苟的态度都实为我们学习的榜样。
例二:
| 乾造大运 | 食戊申比丙辰 3 1971 | 印乙卯劫丁巳 13 1981 | 日丙申食戊午 23 F99 1 | 杀壬辰伤己未 33 2001 |
|---|
2001年春,辽宁学员汪荣来电话说,他的这个四柱最近请人算过,但预测结果与所经历的事情不相符合,并声明时间绝对没有错。我审视了四柱后,给他断了如下几条:
1、最大的特点是克父信息明显。
问:何时?答:3岁以前。问能看出那一年吗? 我沉思了一会说:“出生的当年!”答“对!”;
2、72年、83年有伤病灾;
3、86年、91年环境有变,并有喜庆之事;
4、95年结婚并有升迁之喜;
5、98年破财;
6、2000年有官非之事。
命主当即回答所测准确。 并对所测之事作了如下认证:
1、本人出生不到半岁父亲去逝;
2、72年大病一场,死里逃生,83年因病住院近一x1 ⋅x2=0个月;
3、86年高中毕业;参加工作,并成为国家公务员, 91年考取大学,并提干;
4、95年结婚并提为科长;
5、98年家中全部财产被盗,以致倾家荡产;
6、2000年受撤职处分。
解:日干丙火生卯月沐浴之地,虽得令,但四支虚浮无根,月透印星乙木自坐禄地,得令得地,时透壬水七杀,自坐墓地,通根年、日申金长生之地,且申辰拱水向杀,此为身弱极,杀印两旺之命,按对抗五行取用法应取年干食神戊土以制杀耗印为用,比劫为喜,财星喜忌应视大运的变化而定。最忌杀印构成直接相生。
为为什么说此造克父信息特别明显?
这是参考“提纲克年父母不全”的断语,结合月、 时杀印隔干相生而印星对年干食神紧贴相克而断的。 一旦杀印构成直接相生时,就将对年干食神造成威胁,克父之灾则不可避免。
为什么断其父亲死于出生的当年?此造三岁行大运,未行大运以月柱乙卯为大运,这样大运与命局两印坐两禄,又与时干七杀构成杀生印,印星旺极,印旺为枭,即夺去年干之食神,这样用神受制,枭神夺食克父之灾就构成了。
年干食神戊土受月干印星之克,逢大运乙卯,印星出现,食神戊土对印星来说,仍为印旺食弱的局面,按保持局五行的相对平衡论,本不为凶。但由于大运印星乙木出现,却与时干七杀壬水构成了直接相生, 这样就为忌通关,乙木旺而得生,加大五行失衡,使用神戊土受重克。
提纲克年父母不全,这是断克父克母的信息一句断语。其中提纲就是指四柱中的月支;年是指四柱中年柱的纳音五行。“提纲克年”就是指月支克年柱纳音五行。“提纲克年,父母不全”其具体的使用条件如下:
1、提纲是忌神年柱纳音五行是用神或是原神;
2、提纲所透五行是忌神而又强旺;
3、年柱纳音五行及纳音,透天之五行弱而受克;
4、年柱纳音五行及年干透天之五行是财星或是财之原神弱而受克,多为克父;
5、年柱纳音五行及年干透天之五行为印星或为印星之原神,多为克母。
提纲克年,父母不全的使用条件构成,多为幼年或早年克父克母。
如:
是人生的转折。寅申相冲虽未构成,但马星逢冲,故环境有变。
大运戊午,流年辛未食神在岁运均遇旺地,又财星透出而旺,流年地支未土与命局构成卯未半合木局,五行流转为印生比劫,比劫生食神,食神生财,财生杀,杀制身。局中财星独旺。但财星因有印耗杀和比劫抗杀达到五行相对平衡,此年故有升迁(考大学、 提干)之喜。95年结婚并提为科长其五行生克制化之理,与91年相同,请读者自悟。
大运戊午,流年戊寅,与命局构成寅印辰三会木局,印旺而夺食,故有破财,倾家荡产之灾。
大运戊午,流年庚辰,财星透出,地支有两申金为禄,又食神两透坐羊刃,且有两辰为根,食、财两旺;五行流转为财旺制印,食旺制杀,与财和食神对抗的两种五行均被制,故有丢官罢职之灾。
局,且杀印相生,此年虽印越比劫制食神,但比肩根基无损,故有灾不大。
大运丁巳,流年丙寅,岁运寅巳相刑,为身旺化印,抗杀、抗泄而有喜庆之事,成为国家正式职工,这例三:
枭财日官乾造癸丑己未乙巳庚辰官杀印枭劫比大运庚申辛酉壬戌癸亥甲子乙丑岁 10 20 30 40 50 601.
年 1983199320032013202320332001年春,黑龙江营口学员赵萍来电话说,这是她给人看的一个四柱,除了九五、九六两年断对了以外,其余的年份与实际情况不符。要我重新断一下看自己到底错在那里。我看过四柱后对她说:“这是一个身弱,干透财官印的大富大贵之命。从小一帆风顺,特别是进入辛酉运以后,可堪称少年得志,十年风光,平步青云,辉煌腾达,从政有官,从商有财。九五、 九六两年可谓人生富贵的起点。九七年有大发之机, 此造虽为大富大贵之命,但九九年为人生最大的灾难之年。”赵萍听了我的推断之后说与命主的实际情况完全相符。她自己认为此造为身弱财旺之命,应以印
比为用,财官为忌。因早年行财官忌神运,故断早年体弱多病,多灾多难,困苦不堪。只有九五、九六、九九年运气较好实际情况,命主从小至今除九九年出车祸死里逃生外,均为一帆风顺。九四年大学毕业, 九五年结婚并提为科级干部。九六年与人合伙做生意赚了一笔钱,九七年辞去公职,自己开公司,旗开得胜,一直到现在生意都很好。九九年在一次车祸中差点丧命:赵萍最后提出疑问,此造为身弱财官两旺,早年又行忌神运,为什么断其从小一帆风顺,九七年官杀旺极,为何断其大富大贵呢?九九年日主遇强根为什么反而有灾呢?我对赵萍提出的疑问一一作了解答。
解:此造日干乙木生未月,处养地,不得令。虽年透枭印癸水,坐丑土通根时支辰土生身,怎奈月透财星己土通根于四支且年月丑未相冲,又有日支为羊刃财星旺极紧贴制印,日干无生无助,四支虚浮无根,实为弱极之命,应以印比为用。 未行大运,以月柱己未为大运此步大运财星最旺,与财星对抗的五行是印和比劫,故应以印比为用,而行己未运虽为忌神运,但和
命局相比,仍保持原命局的相对平衡,故不以凶论。 按从财格断,可取财为用,也可按吉断。庚申、辛酉运,特别是辛酉运,与时柱构成辰酉合金,与日柱构成巳酉半合金局,又变成身弱杀旺,这步大运,除己卯年出现争斗外,其余年份能保持命局五行的相对平衡。 这里要特别提到的是一九九五乙亥年,此年印星遇强根,五行流转是金生水,因金为命局之忌神,水即泄了金,又加大了水的力量;而能与财星抗衡。这样印既起到了化官的作用,又起到了耗财的作用,故使命局五行得以相对平衡。九六年与九五年同理。辛酉大运由于印星在年上不能与日主构成直接相生,故而只起到了泄官耗财的作用。九九年己卯,由于卯木冲金酉而触其酉金之旺性,酉则冲去卯木而加大了失衡, 天干又财生官杀制身,故而有死里逃生之灾。九七年巳酉丑三合金局,但因未与忌神发生争斗,是因顺其旺势而大发。通过此例我们可把五行比作一个“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暴君。
| 例四: 乾造大运岁年 | 比辛亥食癸巳 3 1974 | 才甲午伤壬辰 13 1984 | 日元辛未比辛卯 23 1994 | 食癸巳劫庚寅 33 2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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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九年七月,江西赣州一位姓李的易学爱好者,来中心报名函授,正好碰到我。当时他给我提了这样一个要求:“邵老师、我自学四柱已经有三年多了,但我很少跟人家算准过,我的四柱也请了很多人算过, 但都没有人能使我信服,不由得我对这门学问产生了怀疑,请你看一下我的四柱,如果算准了,我就参加函授班,如果算不准,我就死了这条心,再也不学命理了。”“话不能这么说”我客观的向他解释“我如果算不准也不能说四柱预测不是科学的,只能说明我的功夫还不到家,另一方面出生时间是否准确也会影响准确度。”“我的出生时间百分之百的准确”李先生肯定地
说。我审视了他事先排好的四柱后说:“你89年有环境变动,或有伤残、官非之灾,96年也有灾,不过98年运气很好,有进财之喜!”我简单的说了三句话,李先生惊奇的连声称道“神了!神了!邵老师我真服你了!”他一边赞不绝口一边叙说:“我89年因为打架, 把人打伤了,被判刑一年。96年还是因为打架又蹲了三个月监狱。98年做生意赚了十多万元。”由于预测准确使李先生坚定了学易的信心,当即报了函授班。 在场围观的住读班学员,见如此神奇就迫不及待提出要求:“邵老师,你断得这么准,肯定有绝招,给我们讲讲吧!”当天下午我就利用给住读班学员讲课的时间讲了大家都很想知道的“绝招”。
断准一个命局的吉凶,一没有神,二没有什么绝招,只要吃透了命局,弄清了天干、地支的组合关系, 也就是五行生克制化和刑冲合害的关系,你们就会和我一样的“神”了。
首先我们来评判一下这个四柱的组合情况。
日干辛金生于午月处病地,不得令,只有年干透比肩而虚浮无根,帮身无力。月、时财食双透夹日,虽行严重失衡。命运岁形成印星独旺,枭神夺食、土多金埋的局势。故命主之凶灾就构成了。巳亥马星送冲必有动,这是断其环境变动的理由。
课堂上有人提问,88年戊辰同样是印遇旺地运出,为什么不断88年有灾呢?这个问题提得很好,击中了问题的要害,能把这两年天干、地支组合给命局带来的影响区别开,你的预测水平就上了一个更高的层次。其实这并不难。 88年戊辰与大运构成辰辰自刑,命局原有已午未为强根,印星同样独旺局中,但
与印星抗衡的财、食的力量并没有被削弱;甲木凭其长生、壬癸水凭其禄刃亥水为强根,仍可与印星抗衡, 起码可以起到减少失衡的作用。故不断88年有灾。
96年进入了辛卯大运,财遇旺地,逢流年丙子引发巳午未三合官局、命运岁五行即构成食生财(子卵相刑),财生官、官旺制身。身弱之命最怕官旺制身。 喜比劫与官星抗衡,若无比劫有食伤制官杀也可化险为夷。命运岁虽然有三比林立,怎奈虚浮无根。食神癸水虽有亥子水为强根,怎奈地支有子卯相刑,又亥水为甲木之长生暗向财生官,助纣为虐。故断此年同
劫与财、财与印、枭与食等等它们之间发生关系后对五行的旺衰状态带来什么影响?
这个命局的分析就是对五行取用法五行相对平衡测命法则的具体应用的范例,望学者能以此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