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命通会》卷五·全文

卷五总目录


第一章:论古人立印食官财名义

徐子平论格局,独以印、食、官、财四者为纲。其立名之义云何?盖造化流行天地间,不过阴阳五行而已。阴阳五行,交相为用,不过生克制化而已。

今指甲乙为例,以日干论甲乙,在五行属木,甲阳而乙阴也。如人命得甲乙,生谓之日主属我,生我者壬癸水,我生者丙丁火,克我者庚辛金,我克者戊己土,而十干尽之矣。

生我者,有父母之义,故立名印绶。 印,荫也;绶,受也。譬父母有恩德荫庇子孙,子孙得受其福。朝廷设官分职,畀以印绶,使之掌管。官而无印,何所凭据?人无父母,何所怙恃?其理通一无二,故曰印绶。

我生者,有子孙之义,故立名食神。 食者,如虫之食物,盖伤之也。虫得食物则饱,人得食则益,被食则损造化。以子成而致养,即人子致养父母之道也。故曰食神。

克我者,我受制于人之义,故立名官煞。 官者,官也;煞者,害也。朝廷以官与人,以身属之公家,任其驱使,赴汤蹈火,不敢有违,至于盖棺而后已,是官害之也。凡人梦棺而得官,亦是此义,故曰官煞。

我克者,是人受制于我之义,故立名妻财。 如人成家立产,须得妻室内助,故曰妻财。是四者,术家立名之大义。

然生近乎身,克隔乎位,造化喜生恶煞,乃自然之理也。中间阴阳从类,阴阳配合,各有至理存焉。

生我、我生,如壬生甲、癸生乙,甲食丙、乙食丁,是阴生阴,阳生阳,阴食阴,阳食阳,为阴阳各从其类。故甲喜壬生死,木滋死水中则多年不坏;不喜癸生死,木被雨水淋漓不逾所则朽。甲喜食丙,以丙能制庚煞,而甲始得安其身;不喜食丁,以丁能伤官,而甲不得成其材。以其义也。

克我、我克,如辛克甲,庚克乙,甲克己,乙克戊,是阴克阳,阳克阴,阴匹阳,阳匹阴,乃阴阳配合之理。故甲见辛为正官,见庚为偏官。官喜正,不喜偏,掌印佐贰,职有不同。甲见己为正妻,见戊为偏妻。妻贵正,不贵偏,敌体侍立,分则有别,此其理也。

至若官怕伤,被伤则祸;财怕劫,被劫则分;印怕财,贪财则坏;食怕枭,逢枭则夺。其理与人事无二,学者明于人事,斯可以言造化矣。

夫五行展转生克,皆子为父母复仇之义。故甲乙生丙丁为子,甲乙畏庚辛,赖丙丁克制之。丙丁生戊己为子,丙定畏壬癸,赖戊己克制之。戊己生庚辛为子,戊己畏甲乙,赖庚辛克制之。庚辛生壬癸为子,庚辛畏丙丁,赖壬癸克制之。壬癸生甲乙为子,壬癸畏戊己,赖甲乙克制之。

地支十二,其理亦同,虽动静不同,方圆有异,而生克一也。试言之:北方亥子水,生东方寅卯木;东方寅卯木,生南方巳午火;土寄旺于火,生西方申酉金;西方申酉金,生北方亥子水。然亥子间丑一位而后接寅卯,寅卯间辰一位而后接巳午,巳午间未一位而后接申酉,申酉间戌一位而后接亥子。土立四维,五行均赖。故巳酉合丑为金局,申子合辰为水局,亥卯合未为木局,寅午合戌为火局。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相生而无间也。

丑为金库,生亥子而克寅卯;辰为水库,生寅卯而克巳午;未为木库,生巳午而受金克;戌为火库,克申酉而受水制。东南主生,西北主杀,此天地之大机也。且辰戌丑未,奠安四维,金木水火,咸赖之以生藏。

《易》曰:“成言乎艮,终言乎坤。”此土之功用在五行为尤大也。

舍干支而总言之,甲生亥死午,乙生午死亥,就禄于寅卯,是甲乙、寅卯同也。丙生寅死酉,丁生酉死寅,就禄于巳午,是丙丁、巳午同也。庚生巳死子,辛生子死巳,就禄于申酉,是庚辛、申酉同也。壬生申死卯,癸生卯死申,就禄于亥子,是壬癸、亥子同也。戊生寅死酉,己生酉死寅,就禄于巳午,与火同位,子随母旺之义,而辰戌丑未,乃其正位也。

由是天干地支,相合配偶,生克制化,旺相休囚,其名为印、为枭、为食、为伤、为官、为煞、为财、为劫,刑冲破害,虚邀暗合,而变化无穷矣。徐子平识破此理,故只论财、官、印、食,分为六格,而人命之富贵、贫贱、寿夭,穷通举不外是,其余格局,不过自此而推之耳。


第二章:论正官

正官者,乃甲见辛、乙见庚之例。阴阳配合,相制有用,成其道也。故正官为六格之首,止许一位,多则不宜。正官先看月令,然后方看其余。以五行之气,惟月令当时为最,况四柱各管年限,年管十五,失之太早,时管五十后,失之太迟。故只此月令为正,余格例此。

甲日生酉月,乙生申巳,丙生子,丁生亥,戊生卯,己生寅,庚生午,辛生寅巳,壬生午未丑,癸生辰巳戌月,皆为正气。官星更天干透出,如甲见辛酉,乙见庚申之例,谓之支藏干透,余位不宜再见。又须日主健旺,得财印两扶,柱中不见伤煞,行运引至官乡,大富大贵命也。

大忌刑冲破害、伤官七煞、贪合忘官、劫财分福,为破格。如甲生酉月,见卯为冲、酉为刑、午为破、戌为害、丙为合、乙为劫、丁为伤克、庚为混杂,须是官星纯一,五行和粹,方以正官论。若见前忌柱中,虽有物去之,亦不纯粹。若官星结局,又有财资扶,非行身旺地不发。

官止一二,无财有印,身弱无妨。若四柱皆归背禄,宜推岁运向背财官旺地。何如?若财官满目,日主衰弱,不能负荷,徒劳无用,运至财煞旺乡,多染痨瘵。但有七煞行运复遇,便是徒流之命。

又曰甲生酉月,辛金正禄,若见丁伤,支中无局,时引归衰败死绝之地,或有制合去之衰绝之火,岂能伤其旺禄。若时引官星临衰败死绝之位,反引丁火归生旺之乡或临煞地,降官失职,祸生无疑。时为归息之地,吉凶全在时消息。日主用神太盛,宜时以节制之;日主用神渐衰,宜时以补助之。柱中虽有凶神,时能节制,亦不能为祸。此看命之要法也。

又曰甲生丑月,内有辛金,又值酉时,已是重犯,若天干复透辛多,更行西方,力不胜任,变官为鬼,旺处必倾,多致灾夭,须有合制方吉。若自身乘旺,如甲寅、乙卯等日,更有印生助,官星虽多亦不为害。甲生戌月,虽坐火库,若不成局,无党不能为害。

又曰取官星不必专泥月令支辰,或月干,或年日时支干,只一处有,不曾损伤,皆可取用。故经云:明干有气明干取,明干无气暗中取。若明干无气,引归地支,或有助托,运行得地,亦不减月内官星之福。

又曰凡论官星,略见一位食神坐实,便能损局。惟月令隐禄,见食却为三奇之贵。大要看官食虚实何如。若官星坐实,合神略虚,随官助贵;合神坐实,官星渐弱,官随合神,谓之贪合忘官。

又曰正官格,要行印乡,即是逢官看印。柱中原有印随,官因轻重,日干强弱,以观所以之运。身弱印轻,要补其印;身旺官轻,要补其官。行伤官运即是背禄,行身旺运即是逐马。

《三命铃》云:凡禄命身三等官,各禀五行,率以其性推之。

  • 以金为官,职位清峻,多掌刑狱钱谷之任,决断明敏,遇行年太岁在丑为官库。
  • 以木为官主,品秩清高,和俗守慎,遇行年太岁在未为官库。
  • 以火为官主,官序炎赫,为性猛烈,用刑惨酷,亦主发歇不常,遇行年太岁在戌为官库。
  • 以水为官主,职卑位下,级升幂进,谦和得众,矜恤孤寡,亦有道性,遇行年太岁在辰为官库。
  • 以土为官主,官序稳当,难侵犯,厚重质直,法令分明,遇行年太岁在辰为官库。 凡五行之官,各随其性则吉,若失其性,则主为官不久。

西蜀知命者云:凡人年月日时,四干叠相,官印足者,主贵。历观大命,遇两印者颇多。如吕吉甫学士,壬申、己酉、丁巳、庚子,壬与己,庚与丁为官,壬与庚、己与丁为印。

又云:看官星,有天官乡,取月干制岁干。如六甲年正月建丙寅,五月庚午,六月辛未,庚辛金能制甲木,戊癸即相带而行。甲癸人在午未,乙丙人在辰巳,丁戊人在寅卯,己庚人在戌亥,辛壬人在申酉。若人遇之,当食天禄,贵处朝伦。

地官乡,取月建制岁干。如岁干是甲乙,属木,七八月见申,属金,金能制木。甲乙人在申酉,丙丁人亥子,戊己人在寅卯,庚辛人在巳午,壬癸人在辰戌丑未。若人遇之,主早承休荫,官序易升。

真官乡,取命前三辰月干与命干合。如丙子人二月生,为命前三辰是辛卯,丙与辛合,故丙子二月生人为真官,中生之类。君子遇之,职居近侍;小人遇之,亦主富豪。如刘行素御史,丙子、辛卯、丙子、辛卯,正合此说。

又云:术者以甲见辛为官,不知真五行克纳音为真官,此最紧福坤。干头自见官而得合者为上,有诸神来朝者最佳。如甲寅生,纳音水,得己亥,甲己为真土,是纳音见真五行克也。若不见太岁本干克,但于日月时上见乙庚亦是。若止见庚,谓之偏官,比之全者减力。又不见乙庚,止见乙巳、乙丑、乙酉,余位中多见申,不见申止得三五分力,余仿此。

又如己酉、己卯见丁壬,壬子、壬午见乙庚,虽纳音见真五行克为官,奈本干同受克,故不作真官,而作真鬼断之,大小运流年逢之,灾尤重。此亦看官星者所当知。

诗诀摘要:

  • 《喜忌篇》云:“五行正官,忌冲刑克破之官。”
  • 《五言》云:“有官要有印,无刑足可夸,不为金殿客,也作富豪家。”
  • 《秘诀》云:“官星重见,只作煞推,再至官乡,灾非难免,若是太多,制之为福。”
  • 古歌云:“正气官星用月支,喜逢财印到年时,破害冲空俱不犯,富贵双全报尔知。”
  • 又:“官星不可被刑冲,官煞同来吉变凶,化煞为官方是吉,化官为煞祸重重。”
  • 又:“官星大抵要身强,身弱须求气旺方,印绶兼行财旺地,无冲伤破是荣昌。”
  • 又:“生月官星坐禄乡,日辰生旺福无疆,有财有印无伤破,年少成名坐玉堂。”
  • 又:“月逢正禄号真官,不犯刑伤禄最宽,日主兴隆名利显,运逢财印步金銮。”
  • 又:“印多官多为贵命,官旺身衰反为病,官多身旺化为财,财旺身衰贫病并。”
  • 又:“正官大抵要纯和,四柱无伤掇显科,时上喜逢财健旺,柱中欣见印生多。提纲独遇为真贵,年位重逄乃太多,别处若有煞来混,反为辛苦受奔波。”

合诸说,观正官喜忌见矣。


第三章:天福贵人

谓官星坐处,见禄如人,有官有禄,莫非天福。

甲生人以辛为官,辛禄在酉,是以甲人见酉,乙人见申之例。甲用辛官,柱有辛酉,更得福神助之,生旺有气为佳。一名禄干福神,遇者主科名巍峨,官职尊崇,多掌丝纶文翰之美。


第四章:天元作禄

经云:金若遇火,有重权,防御刺史臣(如庚午、庚寅、庚戌、辛巳、辛未等日)。水若遇土,入官局,可沾侍郎禄(如壬午、壬戌、癸巳、癸丑、癸未等日)。木若遇金,主伤衰化煞,为权势若雷(如甲申、甲戌、乙巳、乙酉、乙丑等日)。火若遇水,主兵权,为将镇三边(如丙申、丙子、丙辰、丁亥、丁丑等日)。土若遇木,为正禄八座三台福(如戊寅、戊辰、己卯、己未、己亥等日)。

此即白虎持世等格要,日主与官贵相亭,偏枯则不成造化,大忌刑冲破害,伤损贵气,不成格矣。

如庚午日,坐丁官,喜见甲乙财生官,戊己印生身;忌丙煞杂官,癸水伤官,子冲破午。余干例推。

又曰:日主自作官星,不大忌冲,譬执物在手,无可夺之理。主为人伶俐好色,机变有谋。若只日下一位,行财官运方发;若生月带禄,支坐财官,生时得地,方为真贵。壬午日是禄、马同乡,更逢庚戌时为妙。壬自坐禄,有庚辛制甲乙,使壬得己土,为官贵。

如戊辰日,辰中乙木为戊之官,春生贵重,秋生虚誉,无禄。

古歌曰:座下官星最是奇,多因祖荫见根基,若还行往印乡去,脱去青衣换紫衣。


第五章:岁德正官

取年上干支官为岁德,喜忌与月令正官同论。遇此必生宦族,或荫袭祖父之职。若月居财官分野,运向财官旺地,日主健旺,贵无疑矣。凡年干遇官,福气最重,发达必早。

如癸酉、庚申、丙子、丙申,年上官星,柱中会官局,归禄日下,丙克申酉金为财官双美,二丙身旺,十七八运行戊午,虽午冲子,申子会局,冲不能动,日主并旺,及第早发。

古歌云:年中正禄是根芽,必主生身富贵家,运气喜逢身旺地,财生印助福无涯。 又:年上官星为岁德,喜逢财印旺身宫,不逢七煞偏官位,富贵荣华莫与京。


第六章:时上正官

如甲日酉辛时,乙日申庚时例。时上官星与月亦同,但力轻微,发福多在晚年,或生贤子,要有印助。

古歌云:正官有用不须多,多则伤身少则和,日旺再逢生印绶,定须平步擢高科。


第七章:官印禄库

经云:官中见禄库逢财,金玉自天来。

如甲乙逢乙丑,丙丁逢庚午,戊己逢壬辰,庚辛见乙未,壬癸逢丙戌是也。

一命丁丑、辛亥、癸酉、壬戌,癸用丙为财,戌为财库,用戊为官,戌中戊土正旺,财库生助,酉为癸印,丑为印库,财官印俱逢库旺,无冲破,为贵。


第八章:相刑遇贵

经云:日时相刑得遇贵,执法有权势。

又云:寅刑巳,巳刑申,庚辛逢寅是贵人;卯刑子,子刑卯,癸乙双双富又清;未刑戌,戌刑未,甲戊逢羊贵自荣,不利文官主武权。

如刘应节尚书:癸未、乙卯、丙戌、戊子,子卯刑而得乙癸,未戌刑而得戊,所以官历兵、刑,纵有文名,不居学翰。又壬寅、壬辰、丙申、癸巳,丙日、癸巳时,官星日禄,刑入主申,合格。


第九章:三合遇贵

经云:三合若是遇贵禄,平生多财谷。


第十章:金木间隔

经云:木若逢金间隔,作两府之官。木无金,终不成器。

如杨博尚书:己巳、庚午、乙卯、庚辰,乙坐卯自旺,生于午,得两庚间隔,成器,故贵极品。


第十一章:水火既济

经云:火若遇水成既济,兵权万里。

如辛巳、辛丑、丙子、戊子,丙日临子,坐下正官,月时引旺,重逢奇仪。丙以癸为官,癸以戊为官,互换见官,丙合辛财生官,化为真水。戊子时,戊合子中癸,化为真火,入水火既济格,大贵。


第十二章:金火相成

经云:金无火制器难成。

如乙巳、辛巳、庚午、辛巳,庚坐午,入火乡官贵之地,喜生四月,逢生天干二辛相比,地支巳午纯火,金生火旺,两各有气,故贵。

又云:金鬼无偏,以金须要火,而金相当,如两火两金,各居生旺,尤妙。


第十三章:论偏官

偏官者,乃甲见庚、乙见辛之例。犹二男不同处,二女不同居,不成配偶,故谓之偏官。以其隔七位而相克战,故谓之七煞。譬小人多凶暴,无忌惮,若无礼法控制之,不惩不戒,必伤其主。故有制谓之偏官,无制谓之七煞。

如日主健旺,有印绶助化,即经云:逢煞看财。如身强煞弱,有财星则吉;身弱煞强,有财引鬼盗气,非贫则夭。有食神透制,即经云:一见制伏,却为贵本。有阳刃配合,即经云:煞无刃不显,逢煞看刃是也。

以上诸制合生化,须要无太过不及,是借小人势力卫护君子以成威权,乃大权大贵之命。又性格聪明。忌日主衰弱,七煞重逢,三刑、六害、劫、亡相并,魁罡相冲,其凶不可具述。

若七煞止一,而制伏有二三处,喜行煞旺地;倘运再遇制伏,则尽法无民,虽猛如虎狼,亦不能逞其技矣。是又不可专言制伏,要轻重得所。故经云:原有制伏,煞出为福;原无制伏,煞出为祸。此之谓也。

假如甲见庚及申,乙见辛及酉,柱中煞旺有气,宜行东南方运制庚辛,无气方发;否则生寅卯月,或自坐长生、临官、帝旺,更多带比肩同类相扶,则能化鬼为官,化煞为权。行运引至印乡,必发富贵;倘岁运再遇煞地,祸不旋踵。

假令甲寅生人为身旺,岁月见庚申为煞旺,柱中不透火制,地支子辰会印成局,则煞生印,印生身,作权贵看。

年干露煞与月令时支不同,太岁乃一生之主,最重。如甲见庚年,乙见辛年,又生申酉丑月,柱中金多,大运再行金乡,流年岁君并见,为凶尤甚;若生寅午戌及木旺之月,火制身强,金绝不能为害,则吉。

经云:甲逢庚,败凋零,枝叶根枯;乙遇辛,伤消乏,本根苗损;炎炎丙火遇壬,而黑焰无光;灿灿丁红见癸,而辉光自灭;戊临甲位,须防转福为殃;己坐乙乡,自是禄元有损;庚遭丙战,势自倾危;辛被丁伤,克伐为害;壬逢戊土,蹇涩难通;癸就己乡,奔波难保。干禄生旺,可以扶持,惟喜刃来,自能合制。

又云:五行遇月支偏官,只许地支一位,多则不佳。四柱纯煞有制,定居一品之尊。略见一位正官,官煞混杂,反贱。四柱煞旺,运纯身旺,为官清贵。

又云:身煞俱旺,无制伏,又行煞旺运,虽贵不久。

《继善篇》云:身强煞浅,假煞为权;煞重身轻,终身有损。

《定真》云:七煞如逢财助,其煞愈凶。

又云:刃为兵器,无煞难存;煞为军令,无刃不尊。刃煞两显,威镇乾坤。

《四言》云:煞不离印,印不离煞,煞印相生,功名显达。

《妙选赋》云:煞为武艺,印为文华,有煞无印欠文彩,有印无煞欠威风。绝妙!煞印双全,宜其文武两备。

《幽玄赋》云:七煞遇长生之位,女招贵夫。

《络绎赋》云:煞临子位,必招悖逆之儿。

《千里马》云:七煞有制亦多儿。

《相心赋》云:偏官七煞,势压三公,喜酒色而偏争好斗,受轩昂而扶弱欺强,性情如虎,急躁如风。

古歌摘要:

  • 偏官不可例言凶,有制还他衣禄丰,干上食神支带合,儿孙满眼受褒封。
  • 身逢七煞是提纲,只为干衰大受伤,正禄交差刑煞入,终身不免受凶殃。
  • 七煞提纲本是愁,只因驯服喜无忧,平生正直无邪曲,职位当封万户侯。
  • 月位偏官本煞神,有制还居一品尊。俨若自身荣贵晚,也须为福及儿孙。
  • 月支偏官最忌冲,伤官羊刃喜相逢,日干旺相皆为贵,制伏无过百事通。
  • 身弱煞强无制神,多生灾祸不堪论,那堪更入官旺地,耽疾遭刑丧此身。
  • 甲乙之煞露庚辛,月中水木喜加临,运行木火兴名利,水运行来怕火金。
  • 丙丁五月重逢煞,木火来临大有功,金水运行身有祸,子来冲破最为凶。
  • 六乙生逢巳酉丑,局中却忌财星守,忽然行运到金乡,管取平生寿不久。
  • 庚日全逢寅午戌,天干透土始为祥,重重火旺声名显,命里休囚忌水乡。
  • 六丙生人亥子多,煞星归印反中和,东方行运功名显,运至西方事转磨。
  • 阴水多逢巳字伤,煞星须要水来降,纵然名利能高显,只恐平生寿不长。
  • 土逢卯位三合全,不忌当生金水缠,火木旺乡名利显,再行坤坎祸绵绵。
  • 甲乙若逢申,喜印暗相生,水旺金也旺,官袍必挂身。
  • 甲乙生寅月,金多反吉昌,不宜重见水,火土是衣粮。

合诸说,观偏官喜忌睹矣。


第十四章:天元坐煞

谓甲申、乙酉等日。如乙丑日,丑中自坐辛金为煞,喜生春夏,乙木健旺,煞自有制。不喜明见丙丁。生秋月雕零,坐下藏鬼,岂不为害?

凡值此等日,要日干倚旺,再无官煞复克。喜印化煞,财旺身旺,为福。如煞旺,有伤官合制,亦贵。如无助化,再行煞旺运,或再见煞克,为人必面目瘢痕,侏儒跛鳖,骈指瘤赘,奸贪猛暴,恃强不惮,累犯宪章。克重多夭。合格为武贵。但为人心多性急,阴险怀毒,僭伪谋害,不近人情。


第十五章:时上一位贵

《喜忌篇》云:若乃时逢七煞,见之未必为凶,月制干强,其煞反为权印。

经云:时上偏官身要强,阳刃冲刑煞敢当,制多要行煞旺运,煞多制少必为殃。

盖时上偏官,要干上透出,只一位为妙。年月日重见,反主辛苦劳碌。若身旺,煞制太过,喜行煞旺运,或三合煞运;如无制伏,要行制伏运方发。但忌身弱,纵得运扶持发福,运过依旧不济。

又曰:时上偏官,不怕冲刃,为人性重刚直不屈。煞无根要坐旺宫,有根不宜(财有,煞之根)。若一位七煞,却有两三重制伏,纵文过李、杜,终难显达。

《独步》云:时煞无根,煞旺最贵;时煞多根,煞旺不和。

《惊神赋》云:时上偏官,有制,晚子英奇。

古歌摘要:

  • 时上偏官喜刃冲,身强制伏禄丰隆,正官若也来相混,身弱财多主困穷。
  • 时上偏官一位强,日辰自旺喜非常,有财有印多财禄,定是天生作栋梁。
  • 时逢七煞是偏官,有制身强好命者,制过喜行煞旺运,三合得地发何难。
  • 时逢七煞本无儿,此理人间仔细推,底月时中如有制,定知有子贵而迟。

第十六章:年上七煞

经云:年逢贵气,不用制伏。喜日主健旺,羊刃相合,柱中带财,更行财运,发福清秀。最忌身衰。盖七煞乃小人之象,既居祖宗之位,如朝廷老臣,祖父老仆,日主健旺,老仆则尽力以事幼主;日主衰弱,不能与小人为主,何肯尽力事之?反成害已之物。

年干见此,必主出身寒微。四柱行运有情,主寒门生贵子。若煞旺身衰,冲刑太过,必主贫穷,至重者带孝遭刑。

又曰:岁煞一位不宜制,四柱重见却宜制。日主生旺,制伏略多,喜行煞旺地。制伏太过,或煞旺身衰,官煞混杂,岁运如之,碌碌之辈。若制伏不及,运至身衰煞旺乡,必生祸患。

一命戊戌、庚申、壬午、癸卯,戊与癸合,卯与戌合,壬坐午支,财官俱备,为贵。

古歌云:岁德壬来见戌年,财旺身强禄自然,更得运行财旺地,为人忠聪慧又忠贤。 又:年干七煞莫言凶,制合为权最有功,若得身强无忌破,此身多入禁庭中。 又:岁伤日干不和同,须要干支制伏重,煞旺喜行身旺地,初年难免一场凶。


第十七章:官煞混杂

人命官煞俱有,谓之混杂。只取财印为用。柱元有财,运行财发,大要身强胜任其财方可。身弱官煞混,多夭贫。身旺有制亦好,无制,成印局化煞亦可。

诗曰:官煞交加用命推,个中消息要详之,得时身旺分轻重,贵贱分明辨别知。

如壬辰、丙午、丙辰、癸巳,身煞俱旺,官从戊化,德秀兼备。 丁亥、壬子、丁未、癸卯,丁从壬化,亥卯未会局,水木清奇。 甲午、己巳、辛酉、甲午,辛日,巳丙为官,二午丁为煞,喜旺专禄,巳酉会局,胜煞,虽无制伏,初行西方,身益旺,故贵。

观三命,不可以混杂为贱论。


第十八章:专禄要制

此格六庚日见巳时,庚金长生之地,内有丙戊二禄。戊生庚,丙为庚煞。柱要壬癸制丙,当为武帅持权。若逢煞运,不吉。

诗曰:专禄庚来就巳位,也须制伏始为奇,武职当权为帅座,忽逢七煞祸来时。


第十九章:弃命从煞

《独步》云:弃命从煞,须要会煞从财,忌煞从煞。

盖言从煞格,以煞神太重,身无所归,不得已从之。要行煞旺及财乡。四柱无一点比肩印绶方论。如遇运扶身旺,与煞为敌,从煞不专,故为祸患。

经云:弃命从煞论刚柔。言弃天干从地支,随五行性情。阴干从地支,煞纯者多贵,以阴柔能从物也。阳干从地支,煞纯者亦贵,但次于阴,以阳不受制也。水火金土皆从,惟阳木不能从,死木受斧斤,反遭其伤故也。

《元理赋》云:平生为富且贵,皆因煞重身柔。鬼多无鬼,反不为凶。

古歌曰:五阳坐日全逢煞,弃命相从寿不坚;如是五阴逢此地,身衰煞旺吉堪言。


第二十章:官煞去留杂论

《喜忌篇》云:煞官混杂类,有去官留煞,亦有去煞留官。

盖言柱中官星七煞交差,月上见官时上见煞,或月上见煞时上见官,或四柱叠见。有物去官留煞者,即以偏官论;有物去煞留官者,即以正官论。

凡看去留,要详柱中官煞孰重孰轻。天干透者易去,月支所藏者难去。须伤官食神去官煞之物众而有力,方才去得。

五阳日食神,能去煞,又能留官;五阳日伤官,但能去官,不能留煞,必须得羊刃合,方成去官留煞。假如甲日生人,甲以辛为官,庚为煞。若官重煞轻,得丙食一位,克去庚金,与辛相合,此谓去煞留官,有情而贵。若煞重官轻,得丁火伤官,克去辛金,再得乙木羊刃,与庚相合,此谓去官留煞,有情而贵。

五阴日食神,能去煞却不能留官,日主自能留之;五阴日伤官,能去官又能留煞。假如乙日生人,以庚为官,辛为煞。若官重煞轻,得丁食一位,克去辛煞,则乙与庚合,此谓去煞留官,有情而贵。若煞重官轻,得丙火伤官,克去庚金,来合辛金,此谓去官留煞,有情而贵。

《元理赋》云:去煞留官当论贵,去官留煞主威权。又曰:官星七煞交差,却有合煞为贵。此之谓也。

合煞有二义:有合去合来。合来是去官留煞,合去是去煞留官。假令六甲生人,透辛正官,又透庚七煞,是官煞交差,柱中却有乙木合庚七煞,有丁火克辛官星,此是去官留煞。假令六己生人,透出甲正官,又透乙七煞,是官煞交差,柱中却有庚克甲正官,来合乙七煞,是去官留煞。上是羊刃合煞,此是伤官合煞。

又如甲以辛酉为官,庚申为煞。若甲申日以申为煞,又有酉为官,缘申乃水长生之地,煞化印生助甲木,柱中虽有酉金,却有午丁字伤克,去官留煞。值此主生平心志巧妙,不受福德,不信任他人,常劳役自己。

又如六庚生人,柱透丙煞,又透丁官,是官煞交差。若柱有壬克丙,又来合丁,是去煞留官。

赋云:合官星不为贵,合七煞不为凶。盖言合官是柱中闲神合去官星,所以不为贵;合煞是柱中闲神与七煞合,所以合官忘贵,合煞忘贱。若日主干支与官煞合,则为合官为贵,合煞为贱。

经曰:官煞两停,喜者存之,憎者去之。盖言柱中正官七煞,两均相停,有物生扶会和者,其力专,宜存而留之;有物破损伤害者,其力散,宜弃而去之。官星有生扶,煞星有破害,则去煞留官;反是则去官留煞。若两停俱无扶合,而有破害,当斟酌柱中有力一字为用神,若是吉神,则以吉论。若两停俱有扶合,而无破害,即是官煞混杂,反为贫贱。

又曰:年月日时,或有四位官四位煞,当以明者用之,藏者舍之。明见官则存其官,明见煞则存其煞。宜仔细分别。若两停无轻重,察其生助向时者用之,背时无助者弃之。去留不清,乃为混杂。如甲生七月上旬,为煞得令,纵有丙火,亦不能去。

又曰:去留二格,最宜身旺。若身果旺,虽无物去煞,亦能化煞为官。如甲见庚为煞,甲坐寅禄旺,甲木自抱火气制煞,不须再见丙丁。如甲生秋令,却要丙丁制之,柱原无制,运到制地方发。

又曰:地支天干合多,亦云贪合忘官。盖言日主天元,地支人元,与当生岁月时中干支,明暗重重相合,有情贪恋,合神虽有官星,则财来盗气,官来克身,反为不利。官将不成,财将不遂,故曰贪合忘官。

大抵凶神有物合去,则反凶为吉;吉神有物合去,则反吉为凶。吉凶神煞,看局中喜忌何神,不可执一论。

《奥旨赋》云:阳日食神暗合官星,阴日食神窃侵印绶。观此则知四柱无官印则喜食神,有官印则忌食神。

又曰:贪合忘煞忘官。如六癸生人,干头透出己字为煞,再透甲字是己家合神,合去己字,不为煞矣,此谓贪合忘煞。如庚申、甲申、甲子、乙亥,年上庚字伤甲,得亥上乙字合庚去煞,奈月令又有申,不清二申,煞重不能尽合,所以只为吏命。

又如六壬生人,干头透己字为官,再见申透,是己家合神合去己字,不为官星,此谓贪合忘官。如辛丑、丙申、甲戌、己巳,甲日透出辛字,正是官星,奈因丙火合去,所以发贵不清。

诀云:壬水相逢阳土时,心怀忿怒起争非,忽然癸水来相助,合住凶顽不见威。此贪合忘煞例。 又云:壬逢己土欲为官,蓦被青阳起讼端,引诱合将真贵去,致令受挫万千般。此贪合忘官例。


第二十一章:论正财

正财者,乃甲见己、乙见戊之例。受我克制,为我之妻。譬人持财赴市,交易买卖,人皆羡之,故为财也。但要身旺胜任,方能享用。财若太过,则身弱不能胜,反为财所困,所谓富屋贫人是也。

财喜食伤以生之,官星以护之。食伤者,财之根也;官星者,财之库也。有财无官,则财来财去,终非己有;有财有官,则富贵双全。最忌比劫分夺、阳刃冲克、七煞暗伤。若财逢劫夺,必生离死别、贫穷困厄。

正财之格,主人勤俭,诚实无诈。财若得地,富甲一方;财若失陷,则空有才华,一生困顿。财居月上,多为祖业丰厚;财在时上,主晚年自创家业。

又云:财为养命之源,不可无之。然须身旺方能任财。若身弱财多,反主妻子欺凌、亲戚拖累。身旺财旺,天下富翁。若正财逢冲破,则妻缘不美,或因财致祸。正财藏在地支,主人财不外露,积蓄丰厚;正财透于天干,主人仗义疏财,然易被众人所知。

财星入墓,主守财,吝啬;财星遇长生,主财源滚滚,绵绵不绝。

诗诀摘要:

  • 正财有气喜身强,身弱财多反受伤,旺处逢财身更旺,名标金榜佐君王。
  • 财星入墓不须夸,守得钱财似落花,若是身强逢旺地,白手成家亦可嘉。
  • 身强财旺福无边,更得官星护在前,比劫若来分夺去,纵有神机也枉然。

第二十二章:岁带正马

如甲午年、乙巳年等。午中丁己,巳中丙戊,皆为财马。年柱带财马,主祖上富裕,早年家境殷实。若年月相生,财源有气,必是出身名门望族。若年上财星被刑冲破害,主早年家道中落,或与祖上无缘。

岁带正马,不喜比劫争夺,亦忌冲克。若运行财旺之乡,必能大展宏图,光宗耀祖。


第二十三章:时带正马

时带正马,如甲日午时、乙日巳时之类。时主晚年,时上带财马,主人晚景丰隆,子孙贤孝。若时上财星得地,更逢官印相扶,则老年大发财禄,无病无灾,寿考而终。

时马忌空亡,空则虚名虚利,晚景萧条。若时上财星为用神,行运至生旺之地,晚年必有大成。


第二十四章:财旺生官

财旺生官者,乃因财而得官。如甲乙日生人,见戊己为财,得庚辛为官。财能生官,官能护财,二者相生,最为美格。

此格要身强。身强方能任财,财旺方能生官。若身弱财旺,财反为累,不能生官,反生祸患。运行财官旺地,富贵双全;运行比劫,破财丢官。

经云:财旺生官,富而且贵。又云:财旺生官,何殊一品之贵?若四柱纯粹,无冲无破,主少年登科,官居要职。


第二十五章:天元坐财

如甲辰、甲戌、乙丑、乙未等日。日干自坐财星,谓之天元坐财。

如庚辰日,辰中乙木为庚之财,春生贵重,秋生虚誉。甲辰日,辰中戊土为甲之财,土旺生金,财源有气。此格喜行财运,忌行比劫、冲刑。若日主健旺,财星得地,主一生富足,妻贤子孝。

古歌云:日坐财星最是强,妻宫内助旺家邦,运逢财地须荣显,富比陶朱石崇郎。


第二十六章:论偏财

偏财者,乃甲见戊、乙见己之例。偏财与正财不同:正财为本分内之财,主辛勤劳作所得;偏财乃众人之财,主意外得之,如经商获利、遗产馈赠、横发之财等。偏财之人,慷慨大方,不吝啬,善于交际,然亦易因财致祸。

偏财喜身旺,喜官星护卫,喜食伤生助。偏财不宜多透,多透则财不聚,虚花浪费。偏财若逢比劫争夺,主破财、兄弟朋友拖累。偏财在月上,主父辈富裕,或得父荫;偏财在时上,主晚年发福。

经云:偏财得地,富可敌国。又云:偏财若带官星,富贵双全;偏财逢食伤,财源不断。

诗诀摘要:

  • 偏财身旺是英豪,食伤生之福自高,若带官星来护佑,定须紫绶映金貂。
  • 偏财透露喜身强,运入财乡禄自昌,比劫若来争夺去,一生空抱宝珠光。

第二十七章:时上偏财

时上偏财,如甲日戊午时、乙日己巳时之类。时主晚年,时上见偏财,主人晚年发达,或得子女之福而富。此格忌空亡、冲克。若时上偏财一位,不见比劫争夺,晚年必富。

《喜忌篇》云:时上偏财,别宫忌见。盖言时上偏财,年月再见则不纯,反为争夺。

古歌云:时上偏财一位奇,不逢冲破福根基,身强财旺无争竞,晚景荣华绰有余。


第二十八章:弃命从财

弃命从财,乃财星太重,日主衰弱,身无所依,不得不弃命以从财。此格要财星结党成局,四柱无一点比肩印绶方论。若四柱有印比,则为贪财坏印、争财夺利,不成从格。

从财格,喜行财运、食伤运,忌行印比运。若运至印比之地,身旺与财相战,祸患立至。

经云:弃命从财,须要会财。又云:从财忌煞。煞来盗财气,反为不美。

古歌云:日主无根财又重,弃命相从是富翁,运入财乡须发福,若逢印比祸重重。


第二十九章:日坐天财

如甲子日、乙亥日等。子中癸水为甲之印,亥中壬水为乙之印,然亦有财之义。此格主近贵得财,或得贤妻之助而致富。


第三十章:偏正财合论

财不论偏正,总以日主能任为要。身强财旺,天下富翁;身弱财多,富屋贫人。财喜根深,不宜虚浮。财星藏于地支,主积蓄丰厚,富而长久;财星透于天干,主仗义疏财,然易被夺。

财官相生,富贵之格;财印相碍,名利两伤。财怕劫夺,劫多则财散人离;财喜官护,官旺则财源稳固。

四柱财多身弱,必是富家败子;四柱身强财弱,纵有才华亦难发达。财星入墓,主守财奴;财星遇长生,主财源滚滚。


第三十一章:论印绶

印绶者,生我者也。如甲见癸、乙见壬之类。印为生气之源,譬父母之养育,恩重如山。印绶喜官星生之,忌财星破之。官印相生,文章冠世,富贵荣华;财来破印,则贪财坏印,名利两失。

印绶主人聪明智慧,仁慈善良,体貌丰厚,平生少病。印旺则依赖心重,印弱则根基浅薄。印绶在年月,主祖上荫庇;在日时,主自身得福。

经云:印绶逢官,必是清华之选。又云:印绶太多,反为孤寡。盖物极必反,印多则母旺子衰,反主少成。

诗诀摘要:

  • 印绶之星福最殊,官星为伴耀天衢,财星若至伤生气,名利成空枉用图。
  • 身旺何劳印绶扶,身衰印旺始为呼,印多身旺还须忌,孤寡刑伤命不如。

第三十二章:时逢生印

如甲日子时之类。子中癸水为甲之印,时上逢印,主晚年得福,子女贤孝。时印忌财破,财来破印,则晚景凄凉。时印若逢官星,主晚子贵显。


第三十三章:胞胎逢印绶

如甲日生亥月,亥为甲之长生,又为甲之印绶,此为胞胎逢印,生气最旺。此格主根基深厚,一生福泽绵长,少年得志,中晚更佳。忌财星冲破,逢冲则福减。


第三十四章:弃印就财

弃印就财者,乃印绶太多,日主强旺,身无所依,反喜财星破印,以成中和之道。此格要身旺印旺,财星有气。运行财运,大发富贵;运行印运,反为困顿。

经云:弃印就财,偏方发福。又云:印多身旺,见财大吉。


第三十五章:论倒食(偏印)

倒食者,偏印也。如甲见壬、乙见癸之类。阳生阳、阴生阴,虽为生气,然无情无义,故谓之倒食。倒食多则夺食,主人一生衣食不周,做事进退,有始无终。若身旺逢倒食,反能生身,不为害;身弱遇倒食,则雪上加霜。

倒食喜见财星以制之,财能制倒食,反为福。倒食若逢官煞,则倒食化煞,反凶为吉。


第三十六章:论杂气

杂气者,乃辰戌丑未四墓库之地。辰为水库,戌为火库,丑为金库,未为木库。四库之中,藏有五行杂气,故名杂气。杂气之格,要天干透出,方为有用。如辰月生人,天干透戊为杂气财官;天干不透,则为无用。

杂气喜财官印绶,透出天干,运行生旺之地,大发富贵。杂气忌刑冲破害,冲则库开,福祸参半。

经云:杂气财官,身旺为贵。又云:杂气提纲,须看透与不透。


第三十七章:附论墓运

墓运者,辰戌丑未之运也。凡人四柱有财官印绶,不宜行墓运。墓者,藏也,入墓则气滞不通。财入墓则财散,官入墓则官休,印入墓则智昏。若身旺喜行墓运,以收敛其气;身弱忌行墓运,则气衰更困。

经云:少年墓运,昏昏度日;老年墓运,枯木逢霜。又云:墓运之中,不宜再遇墓年,墓中加墓,凶祸更甚。


第三十八章:论伤官

伤官者,我生者也。如甲见丁、乙见丙之类。伤官能伤官星,故名伤官。伤官之人,聪明机智,才华横溢,然多恃才傲物,不服管束。伤官喜身旺,身旺方能泄其秀气;伤官忌身弱,身弱则泄气太过,身体羸弱。

伤官见官,为祸百端。故有“伤官见官,为祸百端”之说。然若伤官伤尽,四柱不见一点官星,反为贵格。伤官喜财星以流通其气,财能生官,化解伤官之害。亦喜印绶以制之,印能克伤官,使其不逞其凶。

经云:伤官伤尽,一品之贵。又云:伤官见官,祸患千般。

诗诀摘要:

  • 伤官伤尽贵无疑,身旺逢财更出奇,若见官星来混杂,奔波劳碌一生凄。
  • 伤官见印最为良,富贵荣华福寿长,运入财乡须见祸,运逢印绶始荣昌。

第三十九章:论食神

食神者,亦我生者也。如甲见丙、乙见丁之类。食神与伤官同类,然食神为阳生阳、阴生阴,纯粹有情,故为吉神。食神能制七煞,护日主;能生财星,致富贵。食神之人,性格温厚,心地善良,口福好,长寿。

食神喜身旺,身旺方能生食,食旺方能生财。食神忌偏印(倒食),偏印能夺食,夺食则福减。亦忌财多身弱,食神生财,财多反盗日主之气。

经云:食神有气胜财官。又云:食神制煞,英雄独压万人。

诗诀摘要:

  • 食神身旺喜生财,官煞相逢亦妙哉,最怕倒食来夺去,一生衣禄化成灰。
  • 食神一位胜财官,制煞扶身福自宽,运入财乡须大发,名标金榜佐朝端。

第四十章:飞天禄马

飞天禄马,乃虚冲暗合之法。如丙午日生人,柱中不见官星,以子为官,午能冲子,暗邀官星,故名飞天禄马。此格忌官星填实,填实则破格。运行官旺之地,大发富贵。


第四十一章:倒冲禄

倒冲禄者,如丙午日生人,午能冲子,子为丙之官禄,故名倒冲禄。此格与飞天禄马类似,皆以冲为用。忌官星填实、刑冲破害。运行官旺之地,大贵。


第四十二章:福星贵人

福星贵人,乃日干与地支相合有情者。如甲日见寅、乙日见卯之类。福星贵人主一生福泽深厚,衣食无亏,逢凶化吉,遇难成祥。


第四十三章:食神同窠

食神同窠者,日干与食神同在一处,如甲日见丙寅之类。寅中甲木为日主,丙火为食神,同在一宫,故名同窠。此格主一生衣禄丰厚,口福好,性情温和。


第四十四章:食神带合

食神带合者,食神与它干相合。如甲见丙为食,丙与辛合,是为食神带合。此格主因技艺、口才而得富贵,人缘佳,多贵人相助。


第四十五章:红鸾天印

红鸾天印,乃婚姻喜庆之星,亦主印信文书之喜。命中带之,主婚嫁如意,得官近贵。若与凶煞并,则反为虚花。


第四十六章:墨池涌泉

墨池涌泉者,乃子午卯酉四正之地。如甲子、丙午、丁卯、己酉等日。四正为四仲,气专而纯,主人聪明俊秀,文章出众。若四柱配合得宜,必是文学大家,名扬四海。


第四十七章:论阳刃

阳刃者,甲见卯、丙戊见午、庚见酉、壬见子之类。阳刃乃极旺之位,旺极则反为刃,主刚强猛烈,性急如火。阳刃喜官煞以制之,制伏得宜,则为栋梁之材,执掌兵权;无制则凶暴,克妻害子,多惹官非。

经云:阳刃驾煞,威镇边疆。又云:阳刃重逢,官煞无制,必遭横死。

诗诀摘要:

  • 阳刃逢煞最为奇,威震边疆佐帝基,身弱煞强尤可畏,刑妻克子祸相随。
  • 阳刃原来最怕冲,冲则祸来万事凶,更兼刑害来相并,家破人亡顷刻中。

第四十八章:论建禄

建禄者,如甲生寅月、乙生卯月之类。建禄乃日主临官之地,身旺之极。建禄之人,独立自主,不依祖业,白手成家。建禄喜财官,财官旺则大富大贵;建禄忌无财官,无财官则身旺无依,贫贱奔波。亦忌比劫太多,比劫多则争夺,一生辛劳。

经云:建禄生提月,财官喜透天,不宜身再旺,惟喜旺财源。

诗诀摘要:

  • 建禄身强旺不穷,财官透出显英雄,若无比劫来争夺,定许人间作富翁。
  • 建禄原来忌比肩,比肩争夺祸相连,若逢财官生旺地,一飞冲天上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