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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序

如日月江河不可废

“此中旧籍,首推《滴天髓》与《子平真诠》二书,最为完备精审,后之言命学者,千言万语,不能越其范围,如江河日月,不可废也”。

余研习命理十载,览命书无数,初观二书序中此言,甚感厌恶,只觉言语未免太过自大。已将二书之价值奉为命学宝典,命理之巅峰。着此说来,将其参透,岂不是穷通之数尽了然于胸乎?后也偶读二书,虽感其中理论也不无道理,但并非如江河日月之功,不可废也。常与易友往来,亦有专攻此书者,置破书数卷,与之论命,未见其有奇特之处,亦乃平庸俗辈,始觉此书言过其实,不足信矣。

世纪之交,初逢辛巳。新结识河北易友赵知易先生,与之说易论命,其理反朴归真、通与自然,实战快速准确。然与当今命学界诸派之法均有差异,疑惑不解,请教其理法之根源,得知乃《滴天髓》与《子平真诠》之理法也。方信其真如江河日月之功,不可废也。而后常与知易先生往来,其言语毫无保留。每谈起二书,更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原来此二书之精髓皆在原著,任氏、徐氏之注解多有偏差,难怪今人多习而无功。又观当今诸多大师,往往参透一二,便以此招摇,更有甚者冠以自悟、独创,欺世盗名,疑惑后学。今再观二书,方觉诸多大师之诀窍,实乃其中之皮毛而已……

今知易先生从命学实战角度出发,再评注此二书,以正后学。为弘扬祖国易学文化,定立不没之功。癸未岁末,《滴天髓命理随笔录》、《子平真诠命理随笔录》、《穷通宝鉴命理随笔录》稿成,其笔法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其理法,大道至简、回归自然。阅后有金鼓雷鸣之感,使人茅塞顿开。其中之理论与思想,完全成为用古老易学开启命运之门的金钥匙。为新世纪的命学界树立起一座崭新的里程碑……

相信此书一出,再创昔日洛阳纸贵之佳语!!!

易友 董小明

癸未年末

序言

八字预测是千百年来周易预测之大成,是预测之精华。她可以通过五行的旺衰对日主的喜忌来推演描绘人生,推算吉凶祸福,预知未来。而古今书籍虽千书万卷,但没有能比《子平真诠》、《滴天髓》、《穷通宝鉴》命理之深之精。但千百年来很少有人从真正的命理角度去分析她,把她的精华体现于大家。任铁樵先贤结合一生之论命技巧,进行释解,但还是许多地方没有到位。今天笔者把她结合古今命理和实战技巧,进行释解,希望能对广大周易爱好者更好地了解命理精华,进入周易的神奇世界。书中解释如有不正之处,请大家指正。

命理格言:“富贵天干定,旺衰坤元评,吉凶作用辨,学理贵活用。组合决定行运,行运决定变化”。虽然只有六句话,但却包含着数条断语的修正与命理精华。用神、忌神只是对确定格局有一定帮助而不能真正是用神应吉,忌神应凶,而是经过复杂的作用关系,进行论证。

赵知易

癸未年冬月

于知易易学研究中心

一、论十干十二支

天地之间,一气而已。惟有动静,遂分阴阳。有老少,遂分四象。老者极动静之时,是为太阳太阴;少者初动初静之际,是为少阴少阳。有是四象,而五行具于其中矣。水者,太阴也;火者,太阳也;木者,少阳也;金者,少阴也;土者,阴阳老少、木火金水冲气所结也。

徐注: 阴阳之说,最为科学家所斥,然天地间日月寒暑,昼夜男女,何一而非阴阳乎?即细微如电子,亦有阴阳之分。由阴阳而析为四象,木火金水,所以代表春夏秋冬四时之气也。大地之中,藏水,以及金属之矿,孰造成之?万卉萌生,孰使令之?科学万能,可以化析原质,造成种子,而不能使其萌芽,此萌芽之活动力,即木也。故金木水火,乃天地自然之质。万物成于土而归土,载此金木水火之质者,土也。人秉天地之气而生,暖气,火也;流质,水也;铁质,金也;血气之流行,木也。而人身骨肉之质,运用此金木水火者,土也。人生秉气受形,有不期然而然者,自不能不随此自然之气以转移也。

赵注: 此言天地之气,本为相同,有动有静,而分阴阳。天在上为阳主动,地在下为阴主静,天于行之,地于呼之,相互相乘。地球的表面没有温度,地球上的四季形成(五行概念)完全是有太阳对地球的阳光折射温差造成的。太阳地球的不停转动,形成阴阳变化。从冬至到夏至,阳长阴消,故为阳极。从夏至到冬至,阴长阳消,故为阴极。在阴阳二仪中,又出现了四象对立,即老阳、少阳,老阴、少阴。老阳、老阴都是气势旺极之时,少阴、少阳都是阴阳初交之时。四象有三层含义,一者时序循环,春夏秋冬;二者感觉四气,寒暖燥湿;三者行,金水木火。水为老阴之气,时冬、气寒;火为老阳之气,时夏、气暖;金为少阴之气,时秋、气燥;木为少阳之气,时春、气湿。土者,阴阳老少之间的过渡气,为四气冲凝所至,寄寓四隅。

有是五行,何以又有十干十二支乎?盖有阴阳,因生五行,而五行之中,各有阴阳。即以木论,甲乙者,木之阴阳也。甲者,乙之气;乙者,甲之质。在天为生气,而流行于万物者,甲也;在地为万物,而承兹生气者,乙也。又细分之,生气之散布者,甲之甲,而生气之凝成者,甲之乙;万木之所以有枝叶者,乙之甲,而万木之枝枝叶叶者,乙之乙也。方其为甲,而乙之气已备;及其为乙,而甲之质乃坚。有是甲乙,而木之阴阳具矣。

徐注: 五行各分阴阳而有干支。天干者,五行在天流行之气也;地支者,四时流行之序也。

赵注: 同是五行,为什么有天干、地支之分?天干主行,地支随之,地球上的雨雪风雹,都是有天干外因引起,天干为外,地支为内,外因影响内因。都是在寅月,由于天干的流动,造成了寅月的温差不同。也就是说,地球上月令不变,由于天干外因的变化流动,造成地球上的气温发生变化。只有把天干、地支分开,才能真正表达天地之间的规律变化。至于甲乙的不同,实则阴阳变化之妙。昼夜循环,阴阳交换,都是在春天,可是白天与晚上的气温存在着变化,白天为阳甲之气流行,晚上为阴乙之气流行。此天地之道,自然之秘也。五行并非五种物质,实是天地之间运行的五种气场。

何以复有寅卯者,又与甲乙分阴阳天地而言之者也。以甲乙而分阴阳,则甲为阳,乙为阴,木之行于天而为阴阳者也。以寅卯而分阴阳,则寅为阳,卯为阴,木之存乎地而为阴阳者也。以甲乙寅卯而统分阴阳,则甲乙为阳寅卯为阴,木之在天成象而在地成形者也。甲乙行乎天,而寅卯受之;寅卯存乎也,而甲乙施焉。是故甲乙如官长,寅卯如该管地方。甲禄于寅,乙禄于卯,如府官之在郡,县官之在邑,而各司一月之令也。

徐注: 甲乙皆木,同为在天之气。甲为阳和初转,其势方张;乙为和煦生气,见于卉木之萌芽。虽同为木,而其性质有不同。甲乙为流行之气,故云行乎天;寅卯为时令之序,故云存乎地。流行之气随时令而转移,故甲乙同以寅卯为根,而亥未辰皆其根也(见下阴阳生死节)。天干通根月令,当旺之气,及时得用,最为显赫,否则,虽得为用,而力不足,譬如府县之官,不得时得地,则不能发号施令,不得展其才也。

十干即是五行,而分阴阳,然论其用,则阳干阴干各有不同。《滴天髓》云:“五阳从气不从势,五阴从势无情义”。盖阳干如君子,阳刚之性,只要四柱略有根,或印有根,则弱归其弱,而不能从;五阴则不然,四柱财官偏盛,则从财官,即使日元稍有根苗,或通月令之气,亦所不论。然或印绶有根,则又不嫌身弱,不畏克制。此阴干阳性质之不同也。如伍廷芳造,壬寅、丁未、己卯、乙亥,己土虽通根月令,而见木之势盛,即从木,所谓从势无情义也(见下用神节)。又如阎锡山造,癸未、辛酉、乙酉、丁亥,乙木只要有印通根,不怕身弱,煞透有制,即为贵格。又如许世英造,癸酉、辛酉、乙丑、辛巳,十九误作从煞,不知印绶有根,即不嫌身弱,仍喜制煞之运。此又阴干之特点也(见下格局高低篇)。阳干则不然,如虞和德造,丁卯、丙午、庚午、己卯,庚金虽弱,透印有根,即不能从,身弱自为其弱,运行扶身之地,自然富贵,特劳苦耳。此不同之点也。然阳干亦非绝对不能从者,如逊清宣统造,丙午、庚寅、壬午、壬寅,印比皆无根,则不得不从。此所谓从气不从势也,其理甚深,非可猝喻,学者多阅八字,经验积久,自能会悟,非文字所能达也(按本章论干支性质,虽为初步,实为最深;命理精微之点,即为干支阴阳性质之别,学者不妨置之后图,俟研习入门之后,自知其重要也)。

赵注: 甲乙为木,为天之木气,为何又有地支寅卯?此乃天之气与地之气相配,甲乙为木有阴阳之分,而地支寅卯在下,同分阴阳,以寅为阳,以卯为阴;如甲乙寅卯相比,甲乙天干为阳,地支寅卯为阴,甲乙天干为外,地支寅卯为内,甲乙如官长在上,寅卯如县官在下,而司各月之令。此处应注意,天干为用必以地支为根,而地支为用必透干方显其功,天干地支相配方可富贵。学者必多阅八字方可领悟天地之奥妙,虽为基础,但应明其理,以备后用。

此章中的阐述只是入门,还没有涉及真正的干支性质,这是命理最精微的部分,不理解领悟这个章节,以后的学习举步艰难。另外徐氏在上面对几个八字的解释有误。伍廷芳造,壬寅、丁未、己卯、乙亥,己土虽通根月令,而见木之势盛,即从木。此造丁未月,火土当权,何来从木?月令印旺生身,足可以任其财官。此点错误,是因为徐氏对地支三合局的应用错误。阎锡山造,癸未、辛酉、乙酉、丁亥,乙木只要有印通根,不怕身弱,煞透有制,即为贵格。阎造乙酉日元,实为七杀当令弱极,何以受生?只有顺应财官之势,何来用印?从阎氏的行运足以证明。许世英造,癸酉、辛酉、乙丑、辛巳,十九误作从煞,不知印绶有根,即不嫌身弱,仍喜制煞之运。许造乙丑日,木临寒地,生于八月,酉金当令而旺,时上巳火制杀,运行火地而贵,何来用印?虞和德造,丁卯、丙午、庚午、己卯,庚金虽弱,透印有根,即不能从,身弱自为其弱,运行扶身之地,自然富贵,特劳苦耳。此造木火势旺,庚临绝地受克,何以用印?逊清宣统造,丙午、庚寅、壬午、壬寅,印比皆无根,则不得不从。此造印比无气,虽是相从,可是初春气寒,壬水有气,从之不真!

甲乙在天,故动而不居。建寅之月,岂必当甲?建卯之月,岂必当乙?寅卯在地,故止而不迁。甲虽递易,月必建寅;乙虽递易,月必建卯。以气而论,甲旺于乙;以质而论,乙坚于甲。而俗书谬论,以甲为大林,盛而宜斩,乙为微苗,脆而莫伤,可为不知阴阳之理者矣。以木类推,余者可知,惟土为木火金水冲气,故寄旺于四时,而阴阳气质之理,亦同此论。欲学命者,必须先知干支之说,然后可以入门。

徐注: 天干动而不居者,如甲己之年,以丙寅为正月;乙庚之岁,以戊寅为正月也。地支止而不迁者,正月必为寅,二月必为卯也。论气甲旺于乙,论质乙坚于甲者,甲木阳刚之性,乙木柔和之质,其中分别,详下附录《滴天髓》论天干宜忌节。大林微苗之喻,本为纳音取譬之词,俗书传讹,而无知之人妄执之耳。学命者先明干支阴阳之理,察其旺衰进退之方,庶不致为流俗所误也。

赵注: 天干主动,动而不停,地支主静,止而不迁。但是寅月寅木当令之时,未必是天干甲木值令,卯月之时,未必是乙,这就是宇宙运动的真谛所在。由于天干的轮流变化,造成对同样季节的温差、气候不同。那么干支的本身属性就发生了改变。以气质而论,甲寅、丙寅、戊寅、庚寅、壬寅,天干的流动变化,已经影响了月令寅木的气场变化,如果你还是用“不易”的思维来看今天“变易”的干支组合,就失去了阴阳辩证的真理。

二、论阴阳生克

四时之运,相生而成,故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复生木,即相生之序,循环迭运,而时行不匮。然而有生又必有克,生而不克,则四时亦不成矣。克者,所以节而止之,使之收敛,以为发泄之机,故曰“天地节而四时成”。即以木论,木盛于夏,杀于秋,杀者,使发泄于外者藏收内,是杀正所以为生,大易以收敛为性情之实,以兑为万物所说,至哉言乎!譬如人之养生,固以饮食为生,然使时时饮食,而不使稍饥以待将来,人寿其能久乎?是以四时之运,生与克同用,克与生同功。

徐注: “生与克同用,克与生同功”二语,实为至言。有春夏之阳和,而无秋冬之肃杀,则四时不成;有印动之生扶,而无煞食之克泄,则命理不成。故生扶与克泄,在命理之用,并无二致,归于中和而已。

然以五行而统论之,则水木相生,金木相克。以五行之阴阳而分配之,则生克之中,又有异同。此所以水同生木,而印有偏正;金同克木,而局有官煞也。印绶之中,偏正相似,生克之殊,可置勿论;而相克之内,一官一煞,淑慝判然,其理不可不细详也。

阴阳配合,与磁电之性相似。阳遇阳、阴遇阴则相拒,七煞枭印是也;阳遇阴、阴遇阳则相吸,财官印是也。印为生我,财为我克,或偏或正,气势虽有纯杂之殊,用法尚无大异。官煞,克我者也,淑慝回殊,不可不辨。比动,同气也,食伤,我生者也,则又以同性为纯,异性为杂。纯杂之分关于用之强弱,此为研究命理者所不可不知也。

赵注: 四时之运,相生而生。五行相生不是在表示物质的物理性能转化,是在表示时序的转化过程。故言“相生之序,循环迭运,而时行不匮”。也就是大家一定要对五行相生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如果不能正确地辨证认识五行的生克关系,那么预测时就会失误。“生克”是我们命理中的常用词,从表面看二者不同,实际二者的意义相同。甲木生丙火,反过来看,就是丙火泄化甲木,此时可以说是丙火变象的克制甲木。人理与易理相通,人饥饿要饮食,但如果饮食过量,反而有灾,人食所需为生,食之过量为克。归属自然,易理不能抛弃自然,而背离自然规律的易理不可学也。

即以甲乙庚辛言之。甲者,阳木也,木之生气也;乙者,阴木也,木之形质也。庚者,阳金也,秋天肃杀之气也;辛者,阴金也,人间五金之质也。木之生气,寄于木而行于天,故逢秋天为官,而乙则反是,庚官而辛杀也。又以丙丁庚辛言之。丙者,阳火也,融和之气也;丁者,阴火也,薪传之火也。秋天肃杀之气,逢阳和而克去,而人间之金,不畏阳和,此庚以丙为杀,而辛以丙为官也。人间金铁之质,逢薪传之火而立化,而肃杀之气,不畏薪传之火。此所以辛以丁为杀,而庚以丁为官也。即此以推,而余者以相克可知矣。

徐注: 此论官煞之大概也。然以乙为木之形质,辛为人间五金之质,丁为薪传之火,似未尽合。十干即五行,皆天行之气也。就气而分阴阳,岂有形质可言?譬如男女人之阴阳也,而男之中有阳刚急燥,有阴沉柔懦,女之中亦然,性质不同也。取譬之词,学者切勿执着。五行宜忌,全在配合,四时之宜忌,又各不同。兹录各家论五行生克宜忌于后。

赵注: 此言天干之间十神的变化,和阴阳不同的变化,有忌官而合杀者,合官而喜杀者,此阴阳变通之理。

此章论述阴阳不同的关系,有以生为喜,有以克为生。五行变化之理,以生而克,以克而生,五行变化之妙理。五行阴阳不同,其十神的变化不同。十神有偏正之分,有喜有忌,此基础知识学者必知矣。同性之间生克力大,异性之间生克力小。

附论四时之木宜忌(节录《穷通宝鉴》)

春月之木,余寒犹存,喜火温暖,则无盘屈之患;藉水资扶,而有舒畅之美。春初不宜水盛,阴浓湿重,则根损枝枯;又不可无水,阳气烦燥,则根干叶萎。须水火既济方佳。土多则损力,土薄则丰。忌逢金重,克伐伤残;设使木旺,得金则美。

夏月之木,根干叶枯,欲得水盛,而成滋润之功,切忌火旺,而招自焚之患。土宜其薄,不可厚重,厚重反为灾咎;金忌其多,不可欠缺,欠缺不能斩削。重重佳木,徒以成林;叠叠逢华,终无结果。

秋月之木,气渐凋零。初秋火气未除,犹喜水土以相滋;仲秋果已成实,欲得刚金之修削。霜降后不宜水盛,水盛则木漂;寒露后又喜火炎,火炎则木实。木盛有多材之美,土厚无任才之能。

冬月之木,盘屈在地,欲土多以培养,恶水盛而忘形。金纵多,克伐无害;火重见,温暖有功。归根复命之时,木病安能辅助?须忌死绝之地,只宜生旺之方。

附论四时之火宜忌(节录《穷通宝鉴》)

春月之火,母旺子相,势力并行。喜木生扶,不宜过旺,旺则火炎;欲水既济,不宜太多,多则火灭。土多则晦光,火盛则燥烈。见金可以施功,纵重见财富犹遂。

夏月之火,乘旺秉权。逢水制则免自焚之咎,见木助必招夭折之忧。遇金必作良工,得土遂成稼穑。然金土虽为美利,无水则金燥土焦,再加木助,势必倾危。

秋月之火,性息体休。得木生,则有复明之庆;遇水克,难免损灭之灾。土重而掩息其光,金多而损伤其势。火见木以光辉,纵叠见而有利。

冬月之火,体绝形亡。喜木生而有救,遇水克以为殃。欲土制为荣,爱火比为利。见金则难任为财,无金则不遭磨折。

附四时之土宜忌(节录《穷通宝鉴》)

春月之土,其势孤虚。喜火生扶,恶木太过;忌水泛滥,喜土比助。得金而制木为祥,金多则仍盗土气。

夏月之土,其势燥烈。得水滋润成功,忌火煅炼焦坼。木助火炎,生克不取;金生水泛,妻财有益。见比助则蹇滞不通,如太过又宜木袭。

秋月之土,子旺母衰。金多而耗盗其气,木盛须制伏纯良。火重重而不厌,水泛泛而非祥。得比肩则能助力,至霜降不比无妨。

冬月之土,外寒内温。水旺财丰,金多子秀。火盛有荣,木多无咎。再加比助为佳,更喜身强为寿。

附论四时之金宜忌(节录《穷通宝鉴》)

春月之金,余寒未尽,贵乎火气为荣;体弱性柔,宜得厚土为辅。水盛增寒,失锋锐之势;木旺损力,有剉钝之危。金来比助,扶持最妙,比而无火,失类非良。

夏月之金,尤为柔弱,形质未备,更嫌死绝。火多不厌,水润呈祥。见木助鬼伤身,遇金扶持精壮。土薄最为有用,土厚埋没无光。

秋月之金,得令当权。火来煅炼,遂成钟鼎之材;土多培养,反有顽浊之气。见水则精神越秀,逢木则斩削施威。金助愈刚,过刚则折;气重愈旺,旺极则衰。

冬月之金,形寒性冷。木多难施斧凿之功,水盛未免沉潜之患。土能制水,金体不寒;火来生土,子母成功。喜比肩聚气相扶,欲官印温养为利。

附论四时之水宜忌(节录《穷通宝鉴》)

春月之水,性滥滔淫。再逢水助,必有崩堤之势;若加土盛,则无泛涨之忧。喜金生扶,不宜金盛;欲火既济,不宜火炎。见木而可施功,无土仍愁散漫。

夏月之水,执性归源,时当涸际,欲得比肩。喜金生助体,忌火旺太炎。木盛则泄其气,土旺则制其流。

秋月之水,母旺子相。得金助则清纯,逢土旺则混浊。火多而财盛,木重而身荣。重重见水,增其泛滥之忧;叠叠见土,始得清平之意。

冬月之水,司令当权。遇火则暖除寒,见土则藏归化。金多反致无义,木盛是谓有情。水流泛滥,赖土堤防;土重高亢,反成调辙。

附论五行生克制化宜忌(录徐大升)

金赖土生,土多金埋;土赖火生,火多土焦;火赖木生,木多火炽;木赖水火,水多木漂;水赖金生,金多水浊。

金能生水,水多金沉;水能生木,木多水缩;木能生火,火多木焚;火能生土,土多火晦;土能生金,金多土弱。

金能克木,木坚金缺;木能克土,土重木折;土能克水,水多土流;水能克火,火炎水灼;火能克金,金多火熄。

金衰遇火,必见销熔;火弱逢水,必为熄灭;水弱逢土,必为淤塞;土衰逢木,必遭倾陷;木弱逢金,必为斫折。

强金得水,方挫其锋;强水得木,方缓其势;强木得火,方泄其英;强火得土,方敛其焰;强土得金,方化其顽。

《穷通宝鉴》与徐大升论五行生克与四时宜忌两节,言之虽浅,其理至深,譬如算学中之加减乘除,初学习此,而至深之微积方程,亦不能外此。要知命理深微,无非四时五行、生克制化、衰顺逆之理,初学或未能解悟,习之既久,自能领会。应用无穷,变化莫测,幸勿以其言之浅近而忽之也。

三、论阴阳生死

五行干支之说,已详论于干支篇。干动而不息,支静而有常。以每干流行于十二支之月,而生旺墓绝系焉。

徐注: 生旺墓绝之说,由来甚古。《淮南子》曰:春令木壮,水老,火生,金囚,土死;《太平御览·五行休旺论》曰:立春艮旺,震相,巽胎,离没,坤死,兑囚,乾废,坎休云云(详见《命理寻源》不赘)。名词虽有异同,而其意则不殊。后世以十二支配八卦,而定为长生沐浴十二位之次序(见下图说),虽为术家之说,而合于天地之自然,语虽俚俗,含义至精,究五行阴阳者,莫能外此也。

阳主聚,以进为进,故主顺;阴主散,以退为退,故主逆。此生沐浴等项,所以有阳顺阴逆之殊也。四时之运,功成者去,等用者进,故每流行于十二支之月,而生旺墓绝,又有一定。阳之所生,即阴之所死,彼此互换,自然之运也。即以甲乙论,甲为木之阳,木之枝枝叶叶,受天生气,已收藏饱足,可以为来克发泄之机,此其所以生于亥也。木当午月,正枝叶繁盛之候,而甲何以死?却不是外虽繁盛,而内之生气发泄已尽,此其所以死于午也。乙木反是,午月枝叶繁盛,即为之生,亥月枝叶剥落,即为之死。以质而论,自与气殊也。以甲乙为例,余可知矣。

徐注: 生旺墓绝者,五行之生旺墓绝,非十干之旺墓绝也。十干之名称,为代表五行之阴阳;五行虽分阴阳,实为一物。甲乙,一木也,非有二也。寅申巳亥,为五行长生临官之地;子午卯酉,为五行旺地;辰戌丑未,为五行墓地,非阴干另有长生禄旺墓也。因长生临官旺墓,而有支藏人元,观下人元司令图自明。特以理言之,凡物既有阴阳,阳之极即阴之生,譬如磁电之针,甲端为阳以用而论,生旺墓绝,仅分五行,不必分阴阳。从来术数书中,仅言五阳长生,而不言五阴长生,仅言阳刃而不言阴刃,后世未察其理,而欲自圆其说,支离曲解,莫知所从。或言五阴无刃,或者以进一位为刃,或者以退一位为刃(如乙以寅或辰为刃),各以意测,异说纷歧,实未明其理也。

赵注: 此篇先贤论述有所偏差,认为阴阳二干,阴生阳死,阳死阴生,是不正确的。甲乙为木,代表木有阳阴、雌雄,乃五行夫妻之道,何来阴阳不同行。实际物极必反,乃自然界的规律,初冬之际万木凋零,但又是蓄根待发,何为死也?故此处我们可知道事物的发展规律,而不是真正阴阳替换。以十二月令比喻事物的演变过程和自然规律。我们学易首先要理解、掌握自然,知道自然,否则不为易者。易为日月,是宇宙的规律,学易如不知其理,何谈易者。

支有十二月,故每干长生至胎养,亦分十二位。气之由盛而衰,衰而复盛,逐节细分,遂成十二。而长生沐浴等名,则假借形容之词也。长生者,犹人之初生也。沐浴者,犹人既生之后,而沐浴以去垢;如果核既为苗,则前之青壳,洗而去之矣。冠带者,形气渐长,犹人之年长而冠带也。临官者,由长而壮,犹人之可以出仕也。帝旺者,壮盛之极,犹人之可以辅帝而大有为也。衰者,盛极而衰,物之初变也。病者,衰之甚也。死者,气之尽而无余也。墓者,造化收藏,犹人之埋于土者也。绝者,前之气已绝,后之气将续也。胎者,后之气续而结聚成胎也。养者,如人养母腹也。自是而后,长生循环无端矣。

徐注: 原文甚明,每年三百六十日,以五行分配之,各得七十二日。木旺于春,占六十日(甲乙各半),长生九日,墓库三日,合七十二日。土旺四季,辰戌丑未各十八日,亦为七十二日。寅中甲木临官,丙戊长生,故所藏人元,为甲丙戊。卯者,春木专旺之地,故称帝旺。帝者,主宰也。《易》言“帝出乎震”,言木主宰之方,无他气分占,故专藏乙。辰者,木之余气,水之墓地,而土之本气也。故藏戊乙癸(辰戌为阳土,故藏戊;丑未阴土,故藏己),称为杂气。杂者,土旺之地,杂以乙癸,而乙癸又各不相谋,非如长生禄旺之为时令之序也。春令如是,余可类推。故寅申巳亥,称为四生(亦是四禄)之地;子午卯酉,为专旺之方;辰戌丑未,为四墓之地。所藏人元,各有意义。若阴干长生,则无关时令之气,地支藏用,不因之而有所增损也。

土居中央,寄于四隅。附火而生,生于寅,禄于巳;附水而生,生于申,禄于亥。特在寅巳,有丙火帮扶,旺而可用;在申亥,寒湿虚浮,力量薄弱而无可用,故仅言丙戊生寅,而不言壬戊生申也。

赵注: 此章让易者知道万物的发展过程和规律,每一五行、事物都是生生不息,循序渐进,周而复始,这是宇宙的规律,易者知其变化过程,以便在预测中抓象和掌握旺衰过程。地支有十二个月,决定天干的旺衰,但气先后又有不同,故旺衰不同,十二支金木水火各有二支,而土有四支,而以太极而论为五个太极小五行。而金木水分阴阳各半,而土阴阳之中又有不同。学者不可不究其理,不知其旺衰,就不能定天干之旺衰,不知天干之旺衰,就不会分析格局,分析喜忌,故分析地支旺衰是学易者最基本的易学知识。在实际的应用中,我们只要知道月令的旺衰程度,而不需要用五行阴阳顺逆生死旺绝表。

五行阴阳顺逆生旺死绝表

天干长生沐浴冠带临官帝旺

十二月令人元司令分野表

月份节令司令人元及日数
寅月立春、雨水立春后戊土七日,丙火七日,甲木十六日
卯月惊蛰、春分惊蛰后甲木十日,乙木二十日
辰月清明、谷雨清明后乙木九日,癸水三日,戊土十八日
巳月立夏、小满立夏后戊土五日,庚金九日,丙火十六日
午月芒种、夏至芒种后丙火十日,己土九日,丁火十一日
未月小暑、大暑小暑后丁火九日,乙木三日,己土十八日
申月立秋、处暑立秋后戊己土十日,壬水三日,庚金十七日
酉月白露、秋分白露后庚金十日,辛金二十日
戌月寒露、霜降寒露后辛金九日,丁火三日,戊土十八日
亥月立冬、小雪立冬后戊土七日,甲木五日,壬水十八日
子月大雪、冬至大雪后壬水十日,癸水二十日
丑月小寒、大寒小寒后癸水九日,辛金三日,己土十八日

按此表人元司令日数,虽未可执着,而藏天干于地支,乾体而坤用,分析阴阳,至为精密。所谓以坎离震兑,分主二至二分,而三百八十四爻,阴阳错综,盈虚消息,无不相合者是也。始于何时,出于何人之手,犹待考证,海内博雅君子,如有知其源流,举以见示,至为感纫。

人之日主,不必生逢禄旺,即月令休囚,而年日时中,得长禄旺,便不为弱,就使逢库,亦为有根。时产谓投库而必冲者,俗书之谬也,但阳长生有力,而阴长生不甚有力,然亦不弱。若是逢库,则阳为有根,而阴为无用。盖阳大阴小,阳得兼阴,阴不能兼阳,自然之理也。

徐注: 地支所藏之干,本静以待用,透出干头,则显其用矣。故干以通根为美,支以透出为贵。《滴天髓》云:“天全一气,不可使地德莫之载;地全三物,不可使天道莫之容”。如四辛卯,四丙申,虽干支一气,而不通根,不足贵也。地全三物,谓所藏三干,不透出则不能显其用也。天干通根,不仅禄旺为美,长生、余气、墓库皆其根也。如甲乙木见寅卯,固为身旺,而见亥辰未,亦为有根也。逢库必冲之说,谬误可嗤。如辰本为东方木地,若在清明后十二日内,乙木司令,余气犹旺,何云投库?土为本气,无所谓库。金火则库中无有,冲亦何益?仅壬癸水遇之为库,若能透出,同一可用。癸水本为所藏,而透壬水则墓本从五行论,不分阴阳也。谓阴长生不甚有力,然亦不弱,又谓逢库阴为无用,皆因误于阴阳各有长生,而不能自圆其说也。又此节虽指日主,而年月时之干皆同,能得月令之气,自为最强;否则,月令休囚,而年日时支中,得生禄旺余气墓,皆为通根也。

赵注: 八字日干,不必生在印比禄旺之月,即使月令休囚,而年日时中得印比有气,不以弱论。日干旺,坐于墓支上,也为通根。而坐库必冲者,言不冲不发。实俗书之误,易者不可不辨之。至于阳长生有力,阴长生无力,此点必须说明,是甲乙生于亥为长生,为印星当令,而如果以午为乙木之长生,实大错特错也,故学易者必深究其理,不可不明。

七、论刑冲会合解法

刑者,三刑也,子卯巳申寅之类是也。冲者,六冲也,子午卯酉之类是也,会者,三会也,申子辰之类是也。合者,六合也,子与丑合之类是也。此皆以地支宫分而言,系对射之意也。三方为会,朋友之意也。并对为合,比邻之意也。至于三刑取义,姑且阙疑,虽不知其所以然,于命理亦无害也。

徐注: 三刑者,谓子卯相刑,寅巳申相刑、丑戌未相刑、辰午酉亥自刑。刑者,数之极也,满招损之意。《阴符经》云:三刑生于三会,犹六害之生于六合也(详见卷之起例)。申子辰三合,与巳午未方相比,则巳刑寅,午见午自刑,戌刑未。巳酉丑三合,与申酉戌方相比,则巳刑申,酉见酉自刑,丑刑戌。亥卯未三合,与亥子丑方相比,则亥见亥自刑,未刑丑。各家解释不一,以此说为最确当也。

六冲者,本宫之对,如子之与午、丑之与未、卯辰之与酉戌、寅巳之与申亥是也。天干遇七则为煞,地支遇七则为冲。冲者克也。

六合者,子与丑合之类,乃日缠与月建相合也。日缠右转,月建左旋,顺逆相值,而生六合也。

三合者,以四正为主。四正者,子午卯酉即坎离震兑也。四隅之支,从四正以立局,木生于亥,旺于卯,墓于未,故亥卯未会木局。火生于寅,旺于午,墓于戌,故寅午戌会火局。金生于巳,旺于酉,墓于丑,故巳酉丑会金局。水生于申,旺于子,墓于辰,故申子辰会水局。参阅卷六入门起例。

三刑、六冲、六害、五合、六合、三合,其中刑与害关系较浅。天干五合,地支六合、三合以及六冲,关系极重。八字变化,胥出于此,兹更详之。三合以三支全为成局。倘仅寅午或午戌为半火局,申子或子辰为半水局。若单是寅戌或申辰,则不成局。盖三合以四正为主也。若支寅戌而干丙丁,支申辰而干壬癸,则仍可成局,丙丁即午,壬癸即子也。又寅戌会,无午而有巳,申辰会,无子而有亥,亦有会合之意。盖巳为火之禄,亥为水之禄,与午子相去一间耳。金木可以类推。此为会局之变例。又甲子、己丑为天地合,盖以甲己合、子丑合也。而丙申、辛卯,亦可谓为天地合,盖申即庚,卯即乙,乙庚合也。又如甲午、壬午,午中藏己,可与甲合,午中藏丁,可与壬合。辛巳、癸巳,巳中藏丙戊,可与辛癸合,是为上下相合也。又如辛亥月丁巳日,亥中之壬,可以合丁,巳中之丙,可以合辛。此为交互相合也。凡此为六合之变例(详订正在《滴天髓征义》天合地节)。

赵注: 关于地支之间的刑冲合害有着自己的作用规律。六合为同气相合,只有相合地支的天干为同气时,相合才能成立,否则不予考虑,当相合地支的天干为对立五行时,不发生作用。其它三合、三会、刑冲的关系,可以参考《八字真鉴》。

八字支中,刑冲俱非美事,而三合六合,可以解之。假如甲生酉月,逢卯则冲,而或支中有戌,则卯与戌合而不冲;有辰,则酉与辰合而不冲;有亥与未,则卯与亥未会而不冲;有巳与丑,则酉与巳丑会而不冲。是会合可以解冲也。又如丙生子月,逢卯则刑,而或支中有戌,则与戌合而不刑;有丑,则子与丑合而不刑;有亥与未,则卯与亥未会而不刑;有申与辰,则子与申辰会而不刑。是会合可以解刑也。

徐注: 解刑冲,刑冲亦可以解会合。此须看地位与性质之如何而定,有冲之无力,冲如不冲者,法至活变,无一定之方式也。又冲者,克也,贴近为克,遥动为冲,如年支与时支之冲是也。

赵注: 八字中有刑冲者,未必都以凶论,亦有宜与不宜之说。如果用神被合,需要冲其合神。如果忌神受合,不发其用,自是应吉。如果用神受冲,必喜冲神被合,以解其冲。至于合与解冲,都有一定的组合条件。参阅《易海辑钥》地支作用章。

例:壬午 壬子 庚辰 甲申

此陕西主席邵力子之造。因申子辰之会,而解子午之冲也。

赵注: 首先此造不可论合局,虽是子水当令,可是庚临辰土少阳之地,又有时上申金相助,月令食神足以为用。年上壬午,壬水盖头,为同性循环,子午有冲象,并无实冲。

例:丁巳 己酉 癸卯 丁巳

此浙江督军杨善德之造。因卯酉之冲,而解巳酉之会也。

赵注: 癸临卯地,年时财星旺,月令酉金为用,虽是酉卯相冲,可是生于巳时火旺,巳火克制酉金,酉金不冲卯木。

例:戊午 辛酉 乙卯 丙戌

此陆荣廷之造。因卯戌之合,而解卯酉之冲也。

赵注: 乙卯日元生于辛酉月,七杀当令而旺,年支午火制杀有力,儿能救母。酉月丙戌时,戌土旺干透丙火合卯木,卯木不伤有力任杀。

例:甲子 丙子 丙寅 丙申

此浙江盐商周湘舲造。因寅申之冲,而解子申之会也。

赵注: 此造子水当令,时临丙申,此时根本不用考虑申子相合,所以也就谈不上冲解合。申寅虽有冲象,但不能形成真正的相冲。因为寅申的天干在同性循环中。

又有因解而反得刑冲者,何也?假如甲生子月,支逢二卯相并,二卯不刑一子,而支又逢戌,戌与卯合,本为解刑,而合去其一,则一合而一刑,是因解而反得刑冲也。

徐注: 因解反得刑冲者,四柱本可不冲,因会合而反引起刑冲也。

赵注: 这里沈氏认为刑冲都是一对一的作用,并没有考虑到属性的限制。原局二对一本无刑冲,由于相合反有刑冲。首先这种观点不正确,因为地支相冲,还有冲克、冲动、冲走、相见不冲的区别。不能因为一个简单的,二对一,一对二,合一留一,而行成冲。相冲主要要看干支之间的阴阳属性是否对立,否则相冲不会成立。

例:丙子 甲午 丙午 庚寅 此张国淦之造。一子不冲二午,因寅午之会,复引起子午之冲也。

赵注: 年上丙子,月令午火,此时子水性暖,就不与午火发生冲克关系,只能是冲动,而不相伤。

例:壬午 戊申 壬寅 壬寅 此张继命造。因年时寅午之会,而引起月日寅申之冲也。寅午遥隔,本无会合之理,而引起冲则可能也。

赵注: 此造中寅申相冲可以成立,是时上寅木冲月令申金。可是不存在寅午相合,因为此时的壬寅性寒,不与午火相合。

例:癸未 壬戌 庚戌 庚辰 此茅祖权之造。一未不刑两戌,本可不以刑论,乃因辰戌之冲,复引起戌未之刑。

赵注: 局中辰戌都是庚金的根,这时戊土的性质相同,何以相冲?未土不为火性,则不刑戌土。

例:壬辰 癸卯 丁酉 己酉 此赵观涛之造。一卯不冲二酉,乃以辰酉之合,引起卯酉之冲,与上张继造相同。

赵注: 此造并不是辰酉合引起卯酉相冲,实际有没有辰土,卯酉相冲都会成立。

又有刑冲而会合不能解者,何也?假如子年午月,日坐丑位,丑与子合,可以解冲,而时逢巳酉,则丑与巳酉会,而子复冲午;子年卯月,日坐戌位,戌与卯合,可以解刑,而或时逢寅午,则戌与寅午会,而卯复刑子。是会合而不能解刑冲也。

徐注: 刑冲而会合不能解者,本有会合,可解刑冲矣,乃因另一会合,复引起刑冲,或因第二刑冲引起第一刑冲。亦不一其例。

赵注: 这里沈氏是想说明当相合的力量很大时,譬如巳酉丑、寅午戌这样的三合局,力量很大,即使相冲也不能破局,故遇冲不能解合。实际相冲是由条件的,不是由什么三合、六合决定,应该是有干支的阴阳属性与五行力量所决定。

例:丁亥 乙巳 丁酉 甲辰 此招商督办赵铁桥造。辰酉之合,复引起巳亥之冲也。

赵注: 年上亥水与月令巳火相冲,亥水干透丁火属性为阳,对巳火为冲动,不为冲伤。不涉及巳酉相合的论点。

例:丙子 甲午 甲戌 戊辰 此陆宗舆之造。午戌会可解子午之冲矣,乃因辰戌之冲,复引起子午之冲也。

赵注: 此造与上造相同,子午相冲不成立。

例:乙丑 癸未 甲午 甲子 此齐耀琳之造。午未合本可解丑未之冲,乃因子午之冲,复引起丑未之冲也。

赵注: 原局中存在丑未、子午,由于属性的搭配,真正相冲的条件不成立。

更有刑冲而可以解刑者,何也?盖四柱之中,刑冲俱不为美,而刑冲用神,尤为破格,不如以另位之刑冲,解月令之刑冲矣。假如丙生子月,卯以刑子,而支又逢酉,则又与酉冲不刑月令之官。甲生酉月,卯日冲之,而时逢子立,则卯与子刑,而月令官星,冲之无力,虽于别宫刑冲,六亲不无刑克,而月官犹在,其格不破。是所谓以刑冲而解刑冲也。

徐注: 以别位之刑冲而解月令之刑冲者,有以冲而解,有以会而解。

赵注: 刑冲是在干支的属性对立间产生,相合则是在干支的同性之间成立。所以不能简单的见了刑冲就成立,见了相合就存在,不搞清这些概念性的理论基础,不能区分刑冲合之间的关系变化。当刑冲合的关系产生时,并不是简单的又以冲合而解。沈氏的举例也是不当,甲木生酉月,不会出现卯日。

例:丁亥 丙午 丁卯 庚子 此因子卯之刑,而解子午之冲也。为敝友陈君造。

赵注: 丁卯日处在空间内,而子水、午火处在时间上,子午优先作用,子卯相刑,不能解子午之冲。再说丙午月的子水性暖,不刑卯木。

例:甲戌 丙子 癸卯 壬戌 此因卯戌之合,而解子卯之刑也。为海军总长杜锡珪造。

赵注: 癸水当令而旺,卯木泄其锐气,戌时不存在子卯相刑。

如此之类,在人之变化而已。

徐注: 命理变化,不外乎干支会合刑冲,学者于此辨别明晰,八字入手,自无能逃形。上述变化,尚有未尽,兹再举数例于下:

例:庚辰 乙酉 癸卯 庚申 此行政院副院长孔祥熙之造也。卯酉之冲,似解辰酉之合,不知申中之庚,与卯中之乙暗合,因暗合而解冲,遂成贵格。

赵注: 金旺水弱,用神在卯,喜其月令乙酉虽冲卯,而不伤卯。

有所处之地位同,因支之性质,而有解不能解之别。如:

例:丁酉 壬寅 辛巳 丙申 酉巳之会,因隔寅木而不成局;寅申之冲,亦因隔巳火而不成冲;且巳申刑而带合,去申中庚金,使其不伤寅木,财官之用无损,便成贵格。此造摘自《神峰通考》。

赵注: 此造中寅申相冲可以成立,巳酉之会不成,巳申可合,寅申巳三刑不成。辛金生于寅月虽是休囚之地,年时申酉,又临巳地,辛金旺,巳中丙火可用,月令壬水有气,财官可用。

例:辛未 丙申 丁亥 壬寅 亥未隔申,不能成局;寅亥之合,似可解寅申之冲,无如申金秉令,亥中壬甲休囚,不能解金木之争;且丁壬寅亥,天地合而假化,旺金伤木,化气破格。此逊清光绪皇帝造也。

赵注: 丁火退气又临亥地,身弱可知。局中虽是木火有气,可是难以为用,只有假从,可是日元喜比劫,并不喜见印星,因为日元不能受生的原因。

又四柱之中,刑冲俱非美事,此言亦未尽然。喜用被冲,则非美事,忌神被冲,则以成格,非可一例言也。举例如下:

例:辛卯 丁酉 庚午 丙子 煞刃格。天干丁火制辛,煞旺劫轻,喜子冲午,使火不伤金,酉冲卯,使木不助煞,此两冲大得其用。此逊清乾隆皇帝之造也。

赵注: 此造干支气悖相冲,怎么会是乾隆之造?

例:戊辰 甲寅 丁卯 己酉 寅卯辰气聚东方而透甲,印星太旺,时上酉冲卯,损其有余,去其太过,却到好处。此国府主席林森之造。或云戊申时,然不论其为申为酉,用神同为取财损印,特借以阐明刑冲会合之理而已。

赵注: 此造不可以会木局论,只论印旺火弱,财星为用。

八、论用神

八字用神,专求月令,以日干配月令地支,而生克不同,格局分焉。财官印食,此用神之善而顺用之者也;煞伤劫刃,用神之不善而逆用之者也。当顺而顺,当逆而逆,配合得宜,皆为贵格。

徐注: 用神者,八字中所用之神也。神者,财、官、食、印、偏财、偏官、偏印、伤官、劫刃是也。八字中察其旺弱喜忌,或扶或抑,即以扶抑之神用神,故用神者,八字之枢纽也。所取用神未真,命无准理,故评命以取用神为第一要义。取用神之法,先求之于月令之神,月令者当旺之气也。如月令无可取用,乃于年日时之干支中求之。用虽别求,而其关键仍有月令。譬如月令禄劫印绶,日元盛旺,劫印不能用,则别求克之泄之之神为用;用虽不在月令,而别求之关键,则在月令也。若四柱克泄之神多,日元转弱,则月令劫印,依然可用。故云用神专求月令,以日元配月令地支,察其旺衰强弱而定用神也。

取用之法不一,约略归纳,可分为下列五种:

(一)扶抑。日元强者抑之,日元弱者扶之,此以扶抑为用神也。月令之神太强则抑之,月令之神太弱则扶之,此以扶抑月令为用神也。

(二)病药。以扶为喜,则以伤其扶者为病;以抑为喜,则以去其抑者为病。除其病神,即谓之药。此以病药取用神也。

(三)调候。金水生于冬令,木火生于夏令,气候太寒太燥,以调和气候为急。此以调候为用神也。

(四)专旺。四柱之气势,偏于一方其势不可逆,惟有顺其气势为用,或从或化,及一方专旺等格局皆是也。

(五)通关。两神对峙,强弱均平,各不相下,须调和之为美,此以通关为用也。

取用之法,大约不外此五者,皆从月令推定。至于各称善恶,无关吉凶。为我所喜,枭伤七煞,皆为吉神;犯我所忌,正官财印,同为恶物,不能执一而论,在乎配合得宜而已。因用神之重要,故凡五行之宜忌,干支之性情,以及生旺死绝会合刑冲之解救方法,同为取用时所当注意,虽为理论,实为根本,阅者幸注意及之。

赵注: 八字用神者,平衡八字之神也。日元配合月令旺衰不同,取用就不同。财官食比此四神主善,是可顺用。杀伤劫枭此四神不善,是可逆用。但这只是心性并不见是用神,八字不管财官禄刃,杀伤劫枭,只要顺日干之需应吉,逆日干所需为逆,只要用神配合得宜,定成贵格,而不可以十神之性而论。

取用神是八字预测中,最关键的部分。身弱用印比,身旺用财官伤,这时最简单的表面现象,并没有深入用神的实质性。身旺,旺到什么程度,是比劫旺还是印星旺,是印比都旺;是旺、偏旺、旺极、专旺等等,条件不一,选用则不同。另外更深层的选择用神,必须掌握用神的阴阳属性。以木为用,是用阴木,还是阳木,是用甲寅乙卯,还是壬寅、癸卯、丙寅、丁卯等等不一,不掌握干支的阴阳属性,永远不能进入命理的高级阶段。有关干支的阴阳属性问题,参阅《八字真鉴》。取用之法,可以完全借鉴。

(一)扶抑

(1)扶抑日元为用。扶有二,印以生之,劫以助之是也。抑亦有二,官煞以克之,食伤以泄之是也。

赵注: 对于扶之的八字也要视其组合不同用印还是用比,旺喜泄制,也有可泄不可制之分,种种变化,总在损之益之之中,不可混淆。

例:丁亥 丙午 壬寅 己酉 财旺身弱,月令己土官星透出,财官两旺而身弱,故用印而不用官,以印扶助日元为用神。为前外交部长伍朝枢命造。

赵注: 壬寅日元生于丙午月,财星当令而旺,身弱,用神在水可以帮身担财,而不在金,身弱不能受生,还防财星破印。

例:丁卯 癸丑 丙申 戊子 丑中癸水官星透出,子申会局助之,水旺火弱,用劫帮身为用神。此为蔡孑民先生命造。

赵注: 丙火弱官星当令旺,用神在年上丁卯,此造身临申地,不可用甲寅、乙卯、甲子、乙亥之印,因为丙火不能受生,会造成木旺火塞。必取丙寅、丁卯、丙午、丁巳、丁未、甲午、乙未为用,不分用神之变化,难以知命。

例:癸巳 丁巳 丁卯 丙午 日元太旺,取年上癸水抑制日元为用,行官煞运大发。为交通部长朱家骅命造。

赵注: 木从火势,可顺不可逆,只可以阳性木火为用。年上癸水无气何以为用?

例:丙子 壬辰 壬申 乙巳 亦日元太旺,辰中乙木余气透干,用以泄日元之秀,亦抑之之意。为前财政部长王克敏命造。

赵注: 壬水只是旺不是太过,申金、乙木、巳火都可为用。

(2)扶抑月令之神为用

例:戊辰 甲寅 丁卯 戊申 寅卯辰气全东方而透甲,用神太强,取财损印为用此国民政府林主席森之造也。(前面已有论述,取财星损印为用)

例:己卯 丁丑 癸丑 乙卯 月令七煞透干,取食神制煞为用,亦用神太强而抑之也。为前行政院长谭延闿命造。

赵注: 癸丑日元生于丁丑月水旺取乙木食神泄秀为用,何以月令为用。

例:戊戌 己未 丙子 庚寅 丙火生于六月,余焰犹存,时逢寅木,子水官星生印,日元弱而不弱。月令己土伤官透出,八字四重土,泄气太重,用财泄伤为用,亦太强而抑之也。此合肥李君命造。

赵注: 丙子日元生于己未月,火有气,可惜者身临绝地,弱而不弱,水木不可伤。最喜者比劫,用印必喜丙寅、丁卯。

例:乙亥 癸未 己亥 辛未 己土日元,通根月冷,年上乙木微弱,乃用神太弱而扶之也。此前交通总长曾毓隽造。

赵注: 己亥日元生于未月未时,土旺,财星亥水为用。

例:己巳 乙亥 壬子 乙巳 年上己被乙克,巳遭亥冲,置之不用,身旺气寒。时之巳火微弱,取伤官生财为用,亦用神弱者扶之也。乃前内阁总理周自齐造。

赵注: 壬子日元生于亥月,水当令而旺,巳火调候为用,喜木化水生火。

(二)病药

例:戊戌 甲子 己巳 戊辰 月令偏财当令,比劫争财为病,取甲木官星制劫为用,盖制劫所以护财也。此为合肥李君命造(按此造须兼取巳中丙火。十一月气寒,得火暖之,方得发荣,即调候之意也)。

赵注: 己巳日元身临印地比劫帮身,日主足可以用起财官,月令甲木为用。

例:壬戌 己酉 丁丑 甲辰 月令财旺生官,己土食神损官为病,以甲木去之。南浔刘澄如命造。

赵注: 丁火弱财官旺,甲木印星得用。

(三)调候

例:壬辰 癸丑 辛丑 甲午 金寒水冷,土结为冰,取时上午火为用,乃调和气候之意。此逊清王湘绮命造。

赵注: 辛丑日元生于癸丑月,水寒金冷,时上午火调候为用。

例:辛亥 己亥 壬午 辛亥 虽己土官星透干,无午支丁火,则官星无用,亦调候之意。乃南通张退厂命造。

病药为用,如原局无去病之神,必须运程弥补其缺,方得发展,调候亦然。倘格局转变则不在此例。

赵注: 地支三亥水旺,日支午火可用,所喜者不见子水,不能冲伤午火。

(四)专旺

例:壬寅 丁未 己卯 乙亥 丁壬寅亥卯未,气偏于木,从其旺势为用。此前外交总长伍廷芳命造,为从煞格也。

赵注: 此造徐氏有误,丁火当令而旺,何来从杀?己土有丁火相生,足可以任起财官。

例:丁巳 丁未 丁卯 癸卯 虽有癸水七煞透出,而有卯木化之,亦宜顺其旺势。此前清戚杨知府命造。

赵注: 此造丁火当令而旺,木火相生,金水无气,只有顺其旺势。

例:乙丑 己卯 乙亥 癸未 春木成局,四柱无金,为曲直仁寿格,乃段执政祺瑞命造也。

赵注: 乙亥日元临卯月当令而旺,生于未时财星可用,何来曲直仁寿格。

例:戊寅 乙卯 丁未 壬寅 丁壬相合,月时卯寅,化气格真,化神喜行旺地,旺之极者,亦喜其泄。此丁壬化木格,孙岳之命造也。

赵注: 木旺火弱,未临坐下化木帮火,壬水可用。损木之有余,帮火之不足。

(五)通关

例:丁酉 丙午 丁酉 己酉 火金相战,取土通关为富格,盖无土则金不能用也。此名会计师江万平君造。

赵注: 财旺月令比劫帮身担财为用,去财之有余,补火之不足。

例:癸亥 庚申 甲寅 乙亥 金木相战,取水通关,以煞印相生为用。乃陆建章命造。

赵注: 甲寅日元自坐旺地,又有亥水相生,足以任杀为用。

徐注: 通关之法,极为重要,如原局无通关之神,亦必运程弥其缺憾,方有发展。用神如是,而喜神与忌神之间,亦以运行通关之地,调和其气为美。如财印双清者,以官煞运为美;月劫用财格,以食伤运为美。即通关之意也。

是以善而顺用之,则财喜食神以相生,生官以护财;官喜透财以相生,生印以护官;印喜官煞以相生,劫才以护印;食喜身旺以相生,生财以护食。不善而逆用之,则七煞喜食神以制伏,忌财印以资扶;伤官喜佩印以制伏,生财以化伤;阳刃喜官煞以制伏,忌官煞之俱无;月劫喜透官以制伏,利用财而透食以化劫。此顺逆之大路也。

徐注: 财喜食神以相生者,譬如甲以己土为财,以丙为食神,财以食神为根,喜丙火之相生也。生官以护财者,甲以甲乙为比劫,庚辛为官煞,比劫有分夺财星之嫌;财生官煞而官煞能克制比劫,是生官即以护财也。官喜透财以相生者,如甲以辛为官,以己土为财,官以财为根,喜己土之相生也。生印以护官者,如甲以壬癸为印,庚辛为官,官生印也;以丁火为伤,丁火克制官星,喜壬癸印制伤以护官,故云生印以护官也。印喜官煞以相生,劫财以护印者,甲以壬癸为印,戊己为财,忌财破印,得比劫分财,即所以护印也。食神者我生者也,喜身旺以相生。生财以护食者,譬如甲以丙火为食,己土为财,壬癸为印,食神忌印相制,得财破印,即所以护食也(上以甲为例,类推)。财官印以阴阳配合为顺,食神以同性相生为顺,循扶抑之正轨,此善而顺用也。七煞者,同性相克(如阳金克阳木,阴金克阴木),其性刚强。身煞相均,最宜制伏。而财能泄食以生煞,印能制食以护煞,故云忌财印资扶也。伤官者,异性相生,日元弱,喜印制伏伤官,日元强,喜伤官生财;财可以泄伤官之气,泄伤,即所以化伤也。阳刃喜官煞者,日元旺逾其度,惟五阳有之,故名阳刃。旺极无抑,则满极招损,故喜官煞之制伏。月劫者,月令禄劫,日元得时令之气,最喜官旺。若用财,则须以食伤为转枢,以食化劫,转而生财。用煞则身煞两停,宜用食制。此皆以扶抑月令之神为用,为不善而逆用之也。

赵注: 此言符合日干需要为顺为善,用财喜食神相生,八字身旺,喜官杀制而使财不被劫,而喜财官相生,财滋七杀。如八字用印,喜官杀相生为美,用印忌财,喜比劫制财护印。用食伤不忌身旺,如印星克食,又喜食伤生财以护食,此变化之奥妙。不符合日干需要,是不善逆用。七杀为忌喜食神制伏,身弱财旺,喜印比生扶;伤官喜佩印,是身弱食伤旺而以印星制之。伤官食神也可财星化之。身强羊刃为凶,喜官杀以制伏,身弱忌官杀之俱无。月上比劫为忌,喜官透制伏,必是官杀之年。用财而喜食伤透而化比劫,此顺逆之道,学者不可不知也。

今人不知专主提纲,然后将四柱干支,字字统归月令,以观喜忌,甚至见正官佩印,则以为官印双全,与印绶用官者同论;见财透食神,不以为财逢食生,而以为食神生财,与食神生财同论;见偏印透食,不以为泄身之秀,而以为枭神夺食,宜用财制,与食神逢枭同论;见煞逢食制而露印者,不为去食护煞,而以为煞印相生,与印绶逢煞者同论;更有煞格逢刃,不以为刃可帮身制煞,而以为七煞制刃,与阳刃露煞者同论。此皆由不知月令而妄论之故也。

徐注: 正官佩印者,月令正官,或用印化官,或见食伤制官,取印制食伤以护官也。印绶用官者,月令印绶,日元得印滋生而旺,别干透官,而官得财生,是为官清印正,官印双全,虽同是官印,而佩印者忌财破印。印绶用官者,喜财生官,用法截然不同也。见财透食者,月令为财,余干透食神,取以化劫护财。食神生财者,月令食神,见财流通食神之气,见劫见忌。偏印透食者,月令偏印滋生日元,食神为泄身之秀,忌见财星。食神逢枭者,月令食神,别支见枭,为枭神夺食,宜用财制枭以护食。煞逢食制而露印者,月令逢煞,别支食神制之太过,露印为去食护煞。印绶逢煞者,月令逢印绶而印轻,喜见煞以生印,是为煞印相生。煞格逢刃者,月令七煞,日元必衰,日时逢刃,取刃帮身以敌煞也。阳刃露煞者,月令阳刃,日元必旺,取七煞以制刃,为煞刃格也。是由未曾认清月令,以致宾主倒置,虽毫厘之差,而有千里之谬也。上述宜忌,须审察日主旺弱,未可拘执。

赵注: 八字必须统观全局,分出喜忌,方可论命,而喜忌只是日元旺衰的评断,而真正的吉凶是作用来分辨,不要见官印相生就以喜断,见食神生财,就断富贵,八字吉凶,不离日元所需五行平衡,必须根据需要配合,另天干地支的位置与干支的阴阳属性搭配、日元特性等都是决定吉凶的关键。

然亦有月令无用神者,将若之何?如木生寅卯,日与月同,本身不可为用,必看四柱有无财官煞食透干会支,另取用神;然终以月令为主,然后寻用,是建禄月劫之格,非用而即用神也。

徐注: 建禄月劫之格,非必身旺,旺者喜克泄,取财官煞食为用;弱者喜扶助,即取印劫为用。是用神虽不在月令,而取用之关键,则仍在月令,所谓先权衡月令当旺之气,再参配别神也。

赵注: 如果我们见到月令不是用神的怎么办?如木生寅月寅日,八字日干旺,月令不能为用,必须观察有无官杀、食伤透干,可以为用。八字如得月令为用为美,如不能则另寻用神,有时用神不能发挥用神的作用,实际就是用神受制不能为用。

此章论述取用的方法,八字必须分清原局的取用方法,必须分清原局有可用不可用。符合日干之需要为喜为善,如违背日干之需要为忌为逆,用神有时是忌神,而忌神可作用神,此八字变化之妙,书曰:“逆来顺去富之源,顺来逆去祸之根”是至理也。

九、论用神成败救应

用神专寻月令,以四柱配之,必有成败。何谓成?如官逢财印,又无刑冲破害,官格成也。财生官旺,或财逢食生而身强带比,或财格透印而位置妥贴,两不相克,财格成也。印轻逢煞,或官印双全,或身印两旺而用食伤泄气,或印多逢财而财透根轻,印格成也。食神生财,或食带煞而无财,弃食就煞而透印,食格成也。身强七煞逢制,煞格成也。伤官生财,或伤官佩印而伤官旺,印有根,或伤官旺、身主弱而透煞印,或伤官带煞而无财,伤官格成也。阳刃透官煞而露财印,不见伤官,阳刃格成也。建禄月劫,透官而逢财印,透财而逢食伤,透煞而遇制伏,建禄月劫之格成也。

徐注: 用神既定,则须观其成败救应。官逢财印者,月令正官,身旺官轻,四柱有财生官,身弱官重,四柱有印化官,又有正官兼带财印者,须财与印两不相碍(参观论正官印节),则官格成也。刑冲破害,以冲为重,冲者,克也。如以木为官,则冲者必为金为伤官,故以冲为重。刑破害须酌量衡之,非必尽破格也(参观格局高低篇胡汉民造)。

财旺生官者,月令财星旺,四柱有官,则财旺自生官;或月令财星而透食神,身强则食神泄秀,转而生财。财本忌比劫,有食神则不忌而喜,盖有食神化之也。或透印而位置妥贴者,财印不相碍也(参观财格佩印节)。如年干透印,时干透财,中隔比劫,则不相碍;隔官星则为财旺生官,亦不相碍,是为财格成也。

印轻逢煞,或官印双全者,月令印绶而轻,以煞生印,为煞印相生;以官生印,为官印双全。如身强印旺,则不能再用印,最喜食伤泄日元之秀。若印太多,则须以损印为用,如土多金埋,水多木漂(参观五行生克制化宜忌节),必须去其有余,补其不足,则用神方显。故以财透根轻,运生财地,助其不足为美。若四柱财无根气,则印虽多,不能用财破印;原局财星太旺,印绶被伤,则反须以比劫去财扶印为美矣。此则随局取材,不能执一也。

月令食神,四柱见财,为食神生财,格之正也。若四柱透煞,则食神制煞为用,忌财党煞,故以无财为美。若煞旺而透印,则弃食就煞,以印化煞为用,但弃食就煞者,虽月令食神,不再以食神格论矣。四柱若见枭印夺食,则弃食就煞为真,斯亦格之成也。

月令偏官而身强,则以食神制煞为美,为煞格之成。若身强煞弱,或煞强身弱,皆不能以制伏为用,必身煞两停者,方许成格。

月令伤官,身强以财为用,为伤官生财;身弱以印为用,为伤官佩印。伤官旺,印有根,以运生印地为美。斯二者皆格之正也。若伤官旺,身主弱,而透煞印,则当以印制伤,化煞滋身为用。虽月令伤官,而其重在印。伤官带煞而无财,与食神带煞相同。盖以伤官驾煞,即是制伏,忌财党煞,故以无财为成也。

月令阳刃,以官煞制刃,格局最美。刃旺煞强,威权显赫,印滋刃,财生煞,故以财印并见为吉,但须不相碍耳。刃旺者,亦可用食伤泄秀,但用官煞制者,不能再用食伤,故以不见伤官为格之成也。

建禄月劫,透官而逢财印,即同官格;透财而逢食伤,即同财格;透煞而遇制伏,即同煞格。盖禄劫本身不能为用,而另取扶抑之神为用,即与所取者之格相同也。

赵注: 旺衰定好,用神既定,则必须看其可用不可用,因四柱配合之间位置、作用关系不同,形成生克耗泄,用神受制必不可用,谓之不成。何谓成?用神有力,又得生扶,必可用,也就是用神逢生。忌神相互牵制,也为之成。细细领悟以上徐氏的各个论点,受益匪浅。

何谓败?官逢伤克刑冲,官格败也;财轻比重,财透七煞,财格败也;印轻逢财,或身强印重而透煞,印格败也;食神逢枭,或生财露煞,食神格败也;七煞逢财无制,七煞格败也;伤官非金水而见官,或生财生带煞,或佩印而伤轻身旺,伤官格败也;阳刃无官煞,刃格败也;建禄月劫,无财官,透煞印,建禄月劫之格败也。

徐注: 败者,犯格之忌也。月令用神,必须生旺。正官见伤,则官星被制,冲官星者,非伤即刃,同为破格也。

财轻比重,则财被分夺;财透七煞,则财不为我用而党煞,反为克的者之助,为财格所忌也。

印轻逢财,则印被财破;身强印重,须食神泄身之旺气,若不见食神而透煞,则煞生印,印又生身,皆为印格之忌也。

食神逢枭印,则食为枭印所夺矣;食神生财,美格也,露煞则财转而生煞,皆破格也。

七煞以制为用,有财之生而无制,则七煞肆逞而身危矣。

伤官以见官为忌。惟金水伤官,金寒水冷,调候为急,可以见官,除此之外,见官皆非用伤所宜。伤官生财,与食神生财相同,带煞则财转而生煞,为格之忌。身旺用伤,本无需佩印;伤轻见印,则伤为印所制,不能发舒其秀气,故为格之败也。

阳刃以官煞制刃为用,若无官煞,则刃旺而无裁抑之神矣。

建禄月劫,日主必旺,喜财生官,无财官而透煞印,则煞生印,转而旺身,其旺无极,皆为破格也。成格破格,程式繁多,亦有因会合变化而成败者,参观用神变化节。

赵注: 八字用神何为败?不管格局怎么变化,最简单的道理就是用神受制,忌神受生。用官星被冲克,用财星被劫,用印逢财,印为忌逢官杀相生,总之用神受制为败。细细领悟以上徐氏的各个论点,受益匪浅。

成中有败,必是带忌;败中有成,全凭救应。何谓带忌?如正官逢财而又逢伤;透官而又逢合;财旺生官而又逢伤逢合;印透食以泄气,而又遇财露;透煞以生印,而又透财,以去印存煞;食神带煞印而又逢财;七煞逢食制而又逢印;伤官生财而财又逢合;佩印而印又遭伤,透财而逢煞,是皆谓之带忌也。

徐注: 带忌者,四柱有伤用破格之神,即所谓病也;救应者,去病之药也。

正官逢财,财生官旺,为格之成;四柱又透伤,则官星被伤而破格矣。月令正官,干头透出,格之所喜,而又逢合,如甲以辛为官,生于酉月,透出辛金,正官格成矣;而又透丙,丙辛相合,官星不清而破格矣。

财旺生官者,月令财星,生官为用,与正官逢财相同;逢伤则官被伤,逢合则财被合去,孤官无辅,同为破格。

印透食以泄气者,月令印绶,日元生旺,透食以泄身之秀,印格成也;又遇财露,则财损印为病,而破格矣。透煞以生印,煞逢印化,印得煞生,格之成也;而又透财,则财破印党煞而破格也。

食神带煞印者,月令食神而无财,弃食神而用煞印,是为威权显赫;或以印滋身、以食制煞而不相碍,亦为成格。若见财,食以生财,财来党煞破印,格局俱破格矣。

七煞逢食制者,以食制煞为用,逢印夺食而格败。

伤官生财者,身旺恃财泄伤官之秀,财被合则气势不流通,而生财之格破。

伤官佩印者,身弱恃印滋身,又逢财,则印被财伤,而佩印之格破。

阳刃格喜官煞制刃,透官而见伤官,透煞而煞被合,失制刃之效用矣。建禄月劫与阳刃相同。用官喜见财生,逢伤失制劫之用,用财喜食伤之化,用煞须食伤之制,若不见食伤而反逢煞透,则财党煞以伤身,皆犯格局之忌。

成中之败,亦变化万端,此不过其大概也。如财旺生官,美格也,身弱透官,即为破格。伤官见官,为格之忌,透财而地位配置合宜,则伤官生财来生官,反可以解,种种变化,非言说所能尽,在于熟习者之妙悟耳。

赵注: 八字用神不能为用,必是受伤带忌,如败中有成,必是忌神受制,是为救应。何谓带忌呢?如果以官为用,喜财生,而又带食伤,透官而逢合。财旺生官,以财滋杀,而财逢受制被合;印为用生身,食伤为忌,而又逢财制印星。总之,用神不可破,破则应凶,八字中有忌神,原局相隔不作用,而运岁引发,是为带忌,而等待时机,学者不可不辨,此为原局伏笔信息,原局为信息库,运岁为舞台,为吉凶使者,只有岁运的出现,才能真正引发。成中有败,变化万端,败中有成,变化莫测。种种变化,非言语论明,在于熟能生巧。细细领悟以上徐氏的各个论点,受益匪浅。

成中有败,或败中有成,命造中每个有之,不能一一举例。兹略举造,以见一斑。

例:壬戌 己酉 丁丑 甲辰 此南浔刘澄如造。月令财星生官,格之成也,而干透己土,官星被伤,成中有败。时干透甲印,而财印不相碍,印绶制食,格局以成。年上官星破,故不贵;丁己同宫,财星有情,故为浙西首富。行官煞运有印化,为败中有成也。

赵注: 此造中徐氏没有抓住命局的重点,如果说是官星受制,此人何以成为浙西首富,相同八字未必都去做官。此造己土虽透坐下酉金化泄,己土怎能制官?丁丑日元为弱性,虽是甲木来生,可是丁火受生力小。天干壬水远隔不合日元,大运早行水地,官星太旺,不利仕途。

例:己卯 丙子 庚寅 辛巳 此申报馆主人史量才造。伤官带煞而透印,格之成也。印坐财地,不能制伤化煞,成中有败。所以仅为无冕帝王也。煞通根寅巳而旺,只能用伤官制煞。财为忌神,居于年支,早年必困苦。至未运,会卯化财,泄伤党煞,被刺。

赵注: 庚寅日元身处绝地又不得令,全在时上辛金劫财帮身,巳火调候为用,所忌者水木两旺。徐氏竟以伤官制杀有误。至辛未运,辛金帮身,此时月令子水不可伤,伤则有灾。

例:己卯 丙子 丙子 丁酉 此党国元老胡汉民造。月令官星,年印时财,两不相碍,格成三奇。惟官重宜行印劫,惜运不助耳。此造为生于光绪五年十一月初七日酉时,或有传其为十月廿六日申时者,则成中有败矣。列式如下:

己卯 丙子 丙寅 丙申 月令官星,财印为辅,格之成也。惜寅申相冲,财印两伤,主虽正,奈辅佐冲突,不得力何?为成中有败也。又浙西盐商周湘舲造,为甲子、丙子、丙寅、丙申,两造相似,均主辅佐倾轧,晚年寥落不得意也。

赵注: 前后两造相比,下造应该正确。丙火临寅木,杀印相生,申金不冲寅木。

例:癸巳 丙辰 壬申 癸卯 此杨杏佛命造。时逢癸卯,身旺泄秀,干透丙火,通根于巳,为伤官生才,格之成也。年时两癸,群劫争财,成中有败也。行运到子,申子辰比劫会局,流年癸酉,冲去卯木,被刺。

赵注: 此造何来身旺之处,壬申日元生于丙辰月,财星进气,只可以申金为用。行运壬子,比劫帮身弱中变旺,此时原局中食神、财星都为用神,癸酉年,与月令丙辰天克地冲,财星受伤,被刺。

例:己卯 丁丑 癸丑 乙卯 此前行政院长谭延闿命造也。食神制煞,而中隔以财,格之败也。喜乙丁隔癸,木不生火,煞坐食地,为败中有成。将煞安置一旁,不引生则无碍。丁火藉以调候,不可为用,盖丁火动则生煞也。用神专取食神,非但泄秀,兼以制煞。下救应节云,财逢煞而食神制煞以生,有救应,即是败中有成,为贵也。申运庚午年,乙卯两官均伤,又午年丁巳得禄,煞旺攻身,突然脑冲血逝世。

赵注: 癸丑日元生于丑月,癸水当令而旺,必以食神泄秀为用,何来食神制杀?壬申运,地支申金印星出现,此时之申金不可克,庚午年火旺克金,原神受克逝世。何来杀旺攻身之说?

例:丁亥 丙午 壬寅 己酉 此前外交部长伍朝枢命造。寅午会局,财官并透,但五月壬水休囚,财官太旺,身弱不能任用财官;喜年逢亥禄,时逢酉印,印禄帮身为用,乃败中成也。

赵注: 壬寅日元生于丙午月,财星当令而旺,壬水弱,全赖时上酉金印星得时,年上亥水助身可用。

例:癸巳 辛酉 庚申 丙戌 此石友三命造,阳刃格。时透七煞,制刃为用,格之成也。无如月干辛金合丙,年上癸水制煞。为成中有败也,又如郭松龄造,癸未、丙辰、丙午、戊子,亦成中有败也。格之成者,如龙济光造,丁卯、丙午、丙子、壬辰,煞刃格成也;建禄如江万平造,丁酉、丙午、丁酉、己酉,用食神生财,亦格之成也。

赵注: 庚申日元生于辛酉月,身旺明矣,时上丙火有气,杀星可用。

何谓救应?如官逢伤而透印以解之,杂煞而合煞以清之,刑冲而会合以解之;财逢劫而透食以化之,生官以制之,逢煞而食神制煞以生财,或存财而合煞;印逢财而劫财以解之,或合财而存印;食逢枭而就煞以成格,或生财以护食;煞逢食制,印来护煞,而逢财以去印存食;伤官生财透煞而煞逢合;阳刃用官煞带伤食,而重印以护之;建禄月劫用官,遇伤而伤被合,用财带煞而煞被合,是谓之救应也。

徐注: 官逢伤透印以解者,如甲木生于酉月,干头透丁破格而又透壬,则丁壬合,丁火不伤酉金之官也。合煞如丙火生于子月,壬癸并透,官煞杂而破格,透丁,则壬合而官清矣。刑冲者,如己土生于寅月,支逢申,则申冲寅破官,支又见子,则子申合而化水,反生寅木,所谓会合解冲也。

财逢劫而食化者,如甲木生辰戌丑未月,乙木并透,比劫争财,干头透丙火,则比劫生食,转而生财,而财格不破矣。或不透丙而透辛,则辛金克制乙木亦不争财矣。

逢煞者,如丙火生于酉月,月令正财,干透壬水,则财生煞而格破。如又透戊土,则壬为戊制,而戊土又生酉金之财,或不透戊而透丁,则合煞以存财,皆败中之救也。

印逢财而劫解者,如乙木生于亥月,月令正印,逢戊己土财,则财破印而格坏。如透甲乙木,则劫制财而护印;透癸甲则合财以存印。

食神逢枭,如甲木见丙而又透壬,为食被枭夺而破格。若透庚煞,则可弃食就煞以成格;或不透煞而透戊土之财,则戊亦可制壬以护丙食,为食格成也。

乙木生酉月而透丁火,食神制煞也。煞以制为用,见壬癸去丁火食神,则破格矣。更见戊己之土,去印以存食,不坏制煞之局,而格成也。

伤官生财透煞者,如甲木生午月而透己土,为伤官生财格,透庚金七煞而格破,如柱透乙木,则乙庚合而伤官生财,格成矣。

阳刃格以官煞制刃为用,带伤食制官煞而格破,若得重印以去食伤,则阳刃格成矣。

建禄格,见劫用官而遇伤,用财而带煞者,如甲木生寅为建禄,用辛金官星而遇丁火,用己土财星而透庚金,皆为破格。若遇丁火而透壬,丁壬合,不伤辛金,而官可用;见庚金而透乙,乙庚合,财不党煞而格全。皆为败中之救应也。

赵注: 什么是八字用神救应?就是八字用神受制,而使发难之十神受制,以解救用神。如以官杀为用,逢食伤,必以印制食伤解之,或财星透干化食伤生官,可解此难,也可刑冲解之。财为用而比劫制之,而透食伤以化之,或以官杀制比劫。此乃五行相应救应,制忌救喜应吉,是谓救应。细细领悟以上徐氏的各个论点,受益匪浅。

上述败中救应之法,乃显而易见者,救应之例不一,兹略举数造,以见一斑。

例:丁巳 己酉 庚子 丁亥 朱古薇命造。月令阳刃用官,然重官不贵,妙在年上官星隔以己印,官生印,印生身,专用时上官星,运行助官,回翔台阁,则因己土为救应之神也。

赵注: 庚子日元生于丁亥时,水旺,月令己酉为用,水旺必喜戊申、己酉之金,此金不但可以帮身还可制水,可谓是上下情协。如果配以庚申、辛酉恐不及矣。

例:癸酉 乙丑 庚寅 丙子 此浙江省长张载阳造。时上七煞透出,用年上癸水伤官制煞,中隔乙木,则伤官生财,财生煞,为格之败。妙在乙从庚合,则癸水不生乙木而制煞,以本身之合为救应也。

赵注: 庚寅日元身处绝地,月时又逢水旺,年上酉金不能帮身,庚金只有从气,时上丙火调候。并不是财杀为忌。

例:癸酉 丁巳 己卯 甲戌 民初浙江省长褚辅成造。己土生于四月,丁火透出,火炎土燥,得年上癸水破印生官,以癸水为救应之神也。巳酉会局,食伤碍官,妙在癸水透,则食伤之气生财,故动亦仅癸运为美也。此造粗相之,财印相碍,官伤相碍,不知贵在何处,细按方知,《滴天髓》云,“澄浊求清清得净,时来寒谷也回春”,正谓此也。

赵注: 月令印星旺,己土足以用官,时上甲木透出,官星合身,地支卯戌相合,卯木不伤,生化有情。徐氏却说不知贵处,徐氏对于理论的研究还可以,但在实战之中,仍然没有跳出合会的圈套,只是停留在干支的表面性,没有深入阴阳属性的变化。致使很多的八字解释都在套用。

例:辛巳 壬辰 乙亥 壬午 此江苏省长陈陶遗造。乙生辰月,日坐长生,用午中丁巳,食神生财格也。年透辛金七煞为破格,喜得辰中透壬水,化煞生身,以壬为救应之神也。虽用食神生财而运喜食忌财,则以食能泄秀而财破印也。凡八字多风浪起伏者,大多如此。

赵注: 乙亥日元生于壬辰月,印星临旺,年时巳午火生财可用。

八字妙用,全在成败救应,其中权轻权重,甚是活泼。学者从此留心,能于万变中融以一理,则于命之一道,其庶几乎!

徐注: 八字中之成败救应,千变万化,非言说所能尽。上列变化,就月令用神举普通之方式而已。孟子云,大匠能使人以规矩,不能使人巧,学者熟习之后,自生妙悟。若论其变,则同一八字,地位次序,稍有更易,即生变化,或成或败,或能救应,或不能救应,非可同论,亦非引举方式所能尽。惟有一理融贯之,则自然权轻权重,左右逢源矣。

赵注: 八字的妙用变化,全在救应,实际《滴天髓》云:“逆来顺去富之源,顺来逆去祸之根”,与此理相通。八字格局判定时的忌神不见得是真正的忌神,而是通过作用关系而辨。其中之理,权轻权重,甚是活用。孟子云:大匠能使人以规矩,不能使人巧。学者熟习命理后,自生妙语。若论其变化,实一理相通,万法归宗。

此章用神成败,先贤沈氏突出了最大的易理精华,八字喜忌要以变化而定,不可武断。喜忌之间要由变化作用而定。学者要学会干支之间的阴阳变化,是分析吉凶信息的关键。沈氏只是论述了最表面的十神变化组合,没有深入干支属性的搭配不同,循序渐进,《子评真诠》是命理的入门书籍,要想真正提高,学好此书后,必须学习研究《滴天髓》方入佳境,而不可缺也。

十、论用神变化

用神既主月令矣,然月令所藏不一,而用神遂有变化。如十二支中,除子午卯酉外,余皆有藏,不必四库也。即以寅论,甲为本主,如郡之有府,丙其长生,如郡之有同知,戊亦长生,如郡之有通判;假使寅月为提,不透甲而透丙,则如知府不临郡,而同知得以作主。此变化之由也。

徐注: 十二支中,子午卯酉为专气,所藏仅一神也;寅申巳亥为生地,所藏为长生禄旺之气也。十干即五行,五行仅四生地。阴长生者,乃阳极而阴生,非真生地,故子午卯酉中,无长生之神也。寅中甲木禄旺,丙戊长生,故所藏为甲戊丙。巳中丙戊禄旺,庚金长生,故所藏为丙戊庚;申中庚金禄旺,壬戊长生,故所藏为庚壬戊;亥中壬水禄旺,甲木长生,故所藏为壬戊甲。土寄生于寅申,寄旺于巳亥。仅言寅巳而不言申亥者,以寅中有丙火之生,故土旺可用申;亥中有金水之泄,故土弱不可用也。辰戌丑未为墓地,所藏者即余气及入墓之物。辰为木之余,水之墓,而土为其本气,故所藏为戊乙癸也,戌丑未准此类推。故以寅而论,甲为本主,乃当旺之气也;次者丙戊,亦已得气。假使寅月为提,不透甲而透丙,是甲虽当旺,而在此八字中,非其所管辖;丙虽次要,而为此八字之主持者,势须舍甲而用丙。此为变化之由也。

赵注: 用神以月令为主,分析月令用神的变化,十二月令中,只有子午卯酉四支气正,而寅申巳亥辰戌丑未都有藏干,其气不一。以寅木为例,寅中甲木为主,是自己的府第、家乡,戊土虽为长生,但实为官星之地,如寅月甲木不透,而丙火透干,丙为印星得地,不以旺论,此变化之中,如甲丙同透要看其位置和作用。沈氏说用神的高低,子午卯酉月气正,比四长生、四墓库之月为用格局高,但比劫旺与印旺是不同的变化。

以上只是最表面的藏气现象,更深层的寓意,月令藏干是在表示天气在地支上循环状态。月令的天干流动,则决定了不同气场的变化。甲寅、丙寅、戊寅、庚寅、壬寅,支不动而天干流行不居,这时月令的本气就发生改变。此中变化可以参照《八字真鉴》就会明白。

故若丁生亥月,本为正官,支全卯未,则化为印。己生申月,本属伤官。藏庚透壬,则化为财。凡此之类皆用神之变化也。

徐注: 丁生亥月,本为月令正官,支全卯未,则三合木局而化为印,此因会合而变化者也。己生申月,本土金伤官,藏庚透壬,则伤官而用财,此因藏透而变化者也。

赵注: 以丁为例,生亥月本为正官,如果丁火弱,以印星为用,年支卯木或坐支卯木,官星相生,是有忌变喜。(此处沈氏运用三合,不宜采用)官印相生应吉。己生申月本属伤官,如庚藏壬透,申为财根,此用神之变化,先贤在此又强调了用神的变化,想让大家明白,评定格局时的喜忌与论吉凶的喜忌是两个不同的层次。

变之而善,其格愈美;变之不善,其格遂坏,何谓变之而善?如辛生寅月,逢丙而化财为官;壬生戌月逢辛而化煞为印。癸生寅月,不专以煞论。此二者以透出而变化者也。癸生寅月,月令伤官秉令,藏甲透丙,会午会戌,则寅午戌三合,伤化为财;加以丙火透出,完全作为财论,即使不透丙而透戊土,亦作财旺生官论。盖寅午戌三合变化在前,不作伤官见官论也。乙生寅月,月劫秉令,会午会戌,则劫化为食伤,透戊则为食伤生财,不作比劫争财论。此二者因会合而变化者。因变化而忌化为喜,为变之善者。

徐注: 辛生寅月,月令正财秉令,透丙则以财生官旺为用,不专以财论。壬生戌月,月令七煞秉令,透辛则辛金余气作用,煞印相生,不专以煞论。此二者以透出而变化者也。癸生寅月,月令伤官秉令,藏甲透丙,会午会戌,则寅午戌三合,伤化为财;加以丙火透出,完全作为财论,即使不透丙而透戊土,亦作财旺生官论。盖寅午戌三合变化在前,不作伤官见官论也。乙生寅月,月劫秉令,会午会戌,则劫化为食伤,透戊则为食伤生财,不作比劫争财论。此二者因会合而变化者也。因变化而忌化为喜,为变之善者。

赵注: 变之善者,是指忌神变成用神,使格局变好。这里必须分清评定旺衰的喜忌并不是真正平衡命局的用神、忌神。例如评定旺衰时官杀为忌神,身弱以印星为用,如官印相生,为我所用,为恶变美。变之不善,是指忌神连续相生,或指用神相互牵制,或用神生扶忌神。格局变坏,为变恶。总之,干支的属性、作用关系变化莫测,书曰“忌非永忌,喜非永喜”就是这个道理。要视变化而定,以理细推,深悟“吉凶作用辨”的道理。

何谓变之而不善?如丙生寅月,本为印绶,甲不透干而会午会戌,则化为劫。丙生申月,本属偏财,藏庚透壬,会子会辰,则化为煞。如此之类亦多,皆变之不善者也。

徐注: 丙生寅月,甲木秉令,本为偏印,甲不透干而透丙,或会午会戌,则三合火局,印化为劫。丙生申月,庚金秉令,本属偏财,干不透庚而透壬,或会子会辰,则三合水局,才化为煞。因变化而喜化为忌,为变之不善。喜忌变化不一。

赵注: 什么是变之不善?就是指天干、地支的喜忌变化,用神不透、用神破泄等,在此必须细推细究,不要使喜忌混战、混杂而变之为恶、为忌。日元庚金,财旺必喜庚申、辛酉帮身;食伤水旺,必用戊申、己酉;官杀火旺,必用壬申、癸酉;本身自旺,见丙申、丁酉则不帮身,种种变化不一,必须详推。《子评真诠》徐氏的注解中最大的弊病就是没有搞清相合的条件。

特举数造为例:

例:壬寅 丁未 己卯 乙亥 此伍廷芳之造也。己生未月,干透丁火,正火土当旺之时,然支会亥卯未木局,干透壬水,丁合壬化木,年支寅,时透乙以助之,丁未两字,皆化为木,己土不得不从煞矣。四柱无金,会局纯粹,从煞格成也。

赵注: 月令丁未火土正旺之时,何来三合木局之说,徐氏有误!只可论生旺足以任财官。

例:丙子 壬辰 壬申 乙巳 此王克敏造也。壬生三月,本为墓地,戊土七煞秉令,然辰中不透戊而透壬乙,申子辰三合水局,则土旺变为水旺,春木余气,泄水之旺气,丙火又得禄于巳,变为伤官生才格。

赵注: 此造中水旺不错,可是辰月巳时,火进气,怎可三合水局。只可以身旺论。

例:乙亥 己卯 甲申 乙亥 此湖北都督萧耀南之造。月令阳刃,申金制之,煞刃格成也。申中庚金,见卯中乙木暗合,气协情和,正所谓“甲以乙妹妻庚,凶为吉兆”是也。阳刃合煞,煞不克身,至甲运而开府两湖;戌运生金合卯,格局尽破,不禄。

赵注: 甲申日元生于卯月,全赖羊刃当令为用,足以用杀。甲戌运,卯戌合又逢木旺,格局破尽不禄。

例:癸酉 丁巳 壬午 丙午 此淞沪护军使何丰从造也。月令才煞,日元弱极,妙在巳酉一合,财化为印,癸克去丁,使丁不合于壬,亦不伤印,所谓用劫护印也。时上丙火透出,财旺生官,而财印不相碍,遂成贵格。设有癸水之救应,而无巳酉之变化,亦不成也。

赵注: 此造壬午日元生于丁巳月丙午时,财星当令旺极,壬水弱极,年上虽有癸酉无奈火势太旺,壬水只有顺应火势,年上癸酉待用,格成假从格!此造好在年上癸酉不伤火性,如若换成癸亥,不但不能富贵,反伤火性不吉。

又有变之而不失本格者。如辛生寅月,透丙化官,而又透甲,格成正财,正官乃其兼格也。乙生申月,透壬化印,而又透戊,则财能生官,印逢财而退位,虽通月令,格成伤官,与戊官忌见。丙生寅月,午戌会劫,而又或透甲,或透壬,则仍为印而格不破。丙生申月,逢壬化煞,而又透戊,则食神能制煞生财,仍为财格,不失富贵。如此之类甚多,是皆变而不失本格者也。

徐注: 辛生寅月,甲木正财秉令,甲丙并透,则成为财旺生官之局。兼格者兼而用之,非两格并用也。

乙生申月,月令正官,透壬本可舍官而用印,戊财并透,则财生官而破印,格须弃印就财官。盖寅中甲木当旺,而丙戊得气,申中庚金当旺,壬戊得气,先用当旺之神,次及得气之神,乃一定之次序。当旺之气透出,则次要者退让,或生助当旺之神为用,乃一定之理也。

癸生寅月,伤官秉令,甲丙并透,则先甲后丙,仍为伤官生财,而忌见官星矣。

丙生寅月,印绶秉令,支会午戌,则化为劫。透甲则甲印当权,印格不变;透壬则印有煞生,劫被煞制,而印格亦不变。

丙生申月,偏才秉令,透壬则水通源而化煞,又透戊,则财有食生,煞为食制,而才格亦不变。此为变而不变者之例。

赵注: 八字天干、地支之间,虽有变化,但有些变化而不失其用,而不变格。如辛生寅月身旺用财,此时丙火官星透干,如甲木又透财官相生,为不失其用。乙生申月,本为弱而用印,而壬水透干,为恶变用。而戊土透干克壬,壬不为用,使申为忌而不变用,此中变化,易者必细细推之,方得要领也。

是故八字非用神不立,用神非变化不灵,善观命者,必于此细详之。

徐注: 看用神而不察其变化,则用神不能确定,宜细辨之。

赵注: 推演八字非用神不能为用而立,但用神之变化必须掌握,如不知用神变化,则不能推测,要想真正掌握命运,必须把此变化搞清细论。

十一、论用神纯杂

用神既有变化,则变化之中,遂分纯、杂。纯者吉,杂者凶。

徐注: 用神纯则气势纯一,而能力易于发挥;用神杂则牵掣多端,而能力不显。《滴天髓》云:“一清到底显精神,管取平生富贵真,澄浊求清清得净,时来寒谷亦回春”,即纯杂之谓也(参看《滴天髓征义》清浊节例证)。

赵注: 用神变化是命理的最高境界。天干用金用什么样的金,地支用金喜什么样的金?种种变化不一,须分阴阳变化不同而取之。变化之中则有可用不可用,逐分纯杂。

何谓纯?互用而两相得者是也。如辛生寅月,甲丙并透,财与官相生,两相得也。戊生申月,庚壬并透,财与食相生,两相得也。癸生未月,乙己并透,煞与食相克,相克而得其当,亦两相得也。如此之类,皆用神之纯者。

徐注: 财官食印,互用为多,必须合于日元之需要,方不相碍。如辛生寅月,必须辛金通根得禄,需要官旺,而官得财生。戊生申月,亦须帮身之物多,需要泄秀,财食相生,是为得其当而两相得也。癸生未月,乙己并透,亦要身强,方以用食制煞为得当。总之合于需要,则相得而益彰,即非同出月令,而后年日时支透出,亦以相得为美。

赵注: 何谓纯?是用神属性正配有力得生,两者不悖,连续有情。如辛生寅月身旺,用财,而甲丙同透,甲年丙月,财官相生,两者为用有情,必纯。戊生申月,以财星为用,但庚壬并透相生,为食伤生财,为用有情,其余仿此,必用神有力相生为纯。但是这里的阐述是最表面的,同是年上甲木生月上丙火,可是年上甲木的阴阳属性决定着生丙火的吉凶状态。如年上是甲午、甲辰、甲申、则可助火,如若换成甲子、甲寅、甲戌何能助火?反造成木多火塞之象。种种变化,必须是干支的阴阳属性搭配而定,不可一概而论。

何谓杂?互用而两不相谋者是也。如壬生未月,乙己并透,官与伤相克,两不相谋也。甲生辰月,戊壬并透,印与财相克,亦两不相谋也。如此之类,皆用之杂者也。

徐注: 官与伤不并用,财与印不并用,此通例也(除例外)。壬生未月,透己土官星而藏乙,则乙木无力以伤官。甲生辰月,透壬水印绶而藏戊,则辰土亦不能破印也。并透则为嫌矣。如地位不相碍,或干头另有制合,亦可救应。否则,不以吉论。

赵注: 何谓杂,就是用神与用神相克、相战,而使用神不发挥其用,或者用神属性违反命局的需要。壬生未月,八字从弱,天干乙己并透,己土为用受乙木克制,为两不相谋,甲生辰月,身弱用印,戊壬并透,壬水受克,是两不相谋。以水火为用,水火相克,以金木为用,相见必克,是用神必杂也。这里的乙木克制己土,戊土克制壬水,都是在主克干有力旺的情况下,如果主克干死绝无气,不能克制,则又当别论。

例:甲子 丁卯 己亥 戊辰 大运:戊戌 丁酉 丙申 乙未 甲午 癸巳 此杨增新之造也。亥卯会合,年透官星,好在子水财星生官,官生印,而印生身,财官印得纯而不杂也。可惜时上少一点金,及身而止,不免后嗣艰耳。

赵注: 己亥日元生于丁卯月,官星当令,月干丁火透出,时上戊土帮身,日元足可以任起财官。

例:癸未 甲子 丙戌 辛卯 大运: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 此梁鸿志之造也。月令官星透出,然月令子水,为戌未所包围,而癸未又官坐伤地,丙辛相合,日元之情向财而不向官,各不相谋,似乎夹杂。但细按之,丙火合辛,使财不伤印,印制伤以存官,浊中有清,所以贵也。辗转救应,非细辨不知耳。

赵注: 丙戌日元生于甲子月官星当令而旺,月令甲木虽透可惜者寒木不能引火,可贵者,全赖卯时,日出东方,丙火进气,丙辛合不伤火性。

纯杂之理,不出变化,分而疏之,其理愈明,学命者不可不知也。

徐注: 变化之法,不外五合、三合、六合及生克制化。凡八字佳者,用神未有不纯者也,稍次则稍杂,愈次则愈杂。其例不胜备举,多看八字自明。

赵注: 纯杂之理,是喜忌属性变化之理,如果能细分析,其理自然明白,学易者不可不知喜忌变化之理。

十二、论用神格局高低

八字既有用神,必有格局,有格局必有高低,财官印食煞伤劫刃,何格无贵?何格无贱?由极贵而至极贱,万有不齐,其变千状,岂可言传?然其理之大纲,亦在有情无情、有力无力之间而已。

徐注: 凡八字同一格局而有高低。高低之别,从大体言之,即是成败救应与用神纯杂;若细论之,则干支之藏透,位置之配合次序,喜忌闲神与日元之间隔与贴近,或喜用与日元之进气与退气,皆为格局高低之分。故有情无情、有力无力八个字,各个命造不同。学者宜多看八字,神而明之,自然会悟,非文字所能详说也。

赵注: 八字有用神,就有格局高低之分,而格局高低是从用神有力无力,天透地藏、位置远近、阴阳干支属性、出生地域等几方面去分析。何为贵呢?用神地支有力,天干透出,天干发透紧贴日干,同性生克者必贵。而用神无力,天干虚浮,地支为用不透,远离日干,上下无情,格局必贱。贵中也有贱格,贱中也有贵格,参差不齐,变化万千,不是言语能论明。不外乎于用神有情无情,有力无力等变化。

试举例于下:

例:戊子 甲寅 戊午 甲寅 例:己亥 丙寅 戊子 甲寅 此两造同为煞重用印。上造日元坐午,两寅夹拱,财在年支,助煞生印,印在坐下,贴近有力,两煞拱护,相生有情。下造同一用印,印复透干,但日元坐财,忌神贴近。两造同为贵格,同为财煞印相生,而下造不及上造,所谓同一格局而分高低也。

赵注: 一个戊午日,一个戊子日,何以天地之变?试想戊午日元身处印地,午火足以化杀。而戊子日元,身处休囚之地,既有月干丙火相生也不为美。初春之时,木旺火弱,自身尚且不保,何能化木生火。

如正官佩印,不如透财,而四柱带伤,反推佩印。故甲透酉官,透丁合壬,是谓合伤存官,遂成贵格,以其有情也。财忌比劫,而与煞作合,劫反为用。故甲生辰月,透戊成格,遇乙为劫,逢庚为煞,二者相合,皆得其用,遂成贵格,亦以其有情也。

徐注: 身弱用官,宜于印化;身强用官,宜用财生。此官印格所以不及财官格之辉煌也。若四柱带伤,日元既有官克制,又被伤泄弱,虽用财可以化伤,而身弱不能任用财,反不如佩印之可以制伤护官,滋生日元,一印而三得其用也。甲透酉官者,甲生酉月,透出辛金官星,见丁火则官星被伤,有壬合丁,不但合去伤官,而丁壬化木,又助日元,化忌为喜,是为有情。

财格忌比劫争财,而透煞则财去党煞,亦犯格之忌,然劫煞并透而合,反两得其用。盖煞可以制劫,使其不争财,而劫可以合煞,使煞不攻身也。如甲生辰月而透戊,偏财成格也,乙庚并透,彼此牵制,财格藉以不破(参观论财格财带七煞节)。此以忌制忌,为有情而贵也。

赵注: 身弱用印,喜官杀滋生,身弱忌官,喜印化之,八字食伤旺喜印制之,为伤官佩印。身强用官喜财生之,格局相比,此几种格局都好,但相比较,用印格不如财星生官为用贵格发达。甲木生酉月,天干辛金透干为用,如丁火透干克辛,而壬丁相克,为制伤留官,官星可用,必成贵格,是为有情,八字用财,而忌比劫,如有官杀制比,财星可用,可成贵格。种种变化,不外乎干支搭配有情。

身强煞露而食神又旺,如乙生酉月,辛金透,丁火刚,秋木盛,三者皆备,极等之贵,以其有力也。官强财透,身逢禄刃,如丙生子月,癸水透,庚金露,而坐寅午,三者皆均,遂成大贵,亦以其有力也。

徐注: 此为用官用煞之别。身强煞旺宜食制,身强官旺喜财生。乙生酉月,辛金透出。七煞格也。乙木支坐寅卯亥,干透比劫,秋木盛也。丁火透出,木盛则火亦有力。三者皆备,运行制煞之乡,必为极等之贵(参观论煞节)。以身煞食神均旺而有力也。

赵注: 八字身旺,官透干,又得食伤泄秀,同时官杀与食伤不相悖,富贵格可成。如乙木生酉月,辛金透干,又得丁火泄秀,二者同有,如用官星而又得财生,富贵极品。身旺得官杀之禄刃,如丙火生子月,癸水透,庚金露,而坐寅午,身旺喜官,二者皆备,可成大贵。但身旺禄刃为凶,可用官杀,如有印星不可用官杀,而专用财星制印,此变化之妙也。

举例如下:

例:癸未 辛酉 乙酉 丁亥,此阎锡山造 例:戊子 辛酉 乙未 丙子,此商震造 例:戊午 辛酉 乙卯 丙戌,此陆荣廷造

此三造皆所谓辛金透,丁火刚,秋木盛也。然须注意者,辛金必须透出,方为有力而成贵格。乙为柔木,不怕煞旺也,不透则不贵,丙丁亦以透出为美。

赵注: 三人虽都为贵造,生于辛酉月,可是日元不同,年时又不同,不可同论,各有千秋。阎造乙酉日元生临绝地,虽有亥水但用不在亥水,却在辛金。商造乙未日元土金两旺,乙木不能受生,只有取从气格。陆造则不同,乙卯日元身处旺地,丙火有气,足可以用杀。

如许世英造:癸酉 辛酉 乙丑 辛巳 大运:庚申 己未 戊午 丁巳 丙辰 乙卯 甲寅 乙木太弱,虽印透通根,不作从论,究嫌秋木不盛,丙火藏巳,三合牵绊,制煞无力。虽同为贵格,而较上三造,有高低之分。如若丁火透出,而辛金不透,则制过七煞,庸碌之人耳。非秋木不作此论。

赵注: 乙丑日元生于辛酉月,七杀当令,坐下丑土中癸水印星可用,时上巳火中丙火伤官制杀,运行火地,制杀之有余,富贵可求。

例:丁未 己酉 乙亥 癸未 此造丁火透,秋木盛,而辛金不透也。不成格。

赵注: 乙亥日元身处印地有气,月令酉金杀印相生,虽然辛金不透,格局搭配还算中和。

例:丙子 辛丑 乙巳 乙酉 此造辛金丙火均透,特为冬木而非秋木,不作此论。

赵注: 乙巳日元生于辛丑月,水寒木冷,巳火调候为用,运行东南木火之地,自是发贵。

徐注: 丙生子月而癸水透,正官格也。支坐寅午禄刃之地,丙火身旺也。庚金露则官有财之生,财为官之引,官以财为根。运行财乡,必然大贵,以日元与财官皆有力也。举例如下:

例:辛酉 庚子 丙寅 癸巳 大运:己亥 戊戌 丁酉 丙申 乙未 甲午 此造癸水透庚金露也。妙在日坐长生,时逢归禄,身旺能任财官,而财生官旺也。此造录自《滴天髓征义》。

赵注: 丙寅日元生于子月,官星当令,丙火身临印地,巳时帮身,丙火不弱足可任起财官之力。

例:己卯 丙子 丙寅 丙申 大运:乙亥 甲戌 癸酉 壬申 辛未 庚午 己巳 此胡汉民造。惜癸水不透,庚金不露,而申冲寅,伤丙火之根,虽怀宝迷邦,名高天下,而用神不显,辅助无力,主持中枢,霖雨苍生,尚有待于岁运之扶助也。盖官逢财印,无刑冲,为官格之成,冲官则破格。此造财印相冲,虽不破格,而究嫌辅佐受损也。(前面已有解释,不再重复。)

又有有情而兼有力,有力而兼有情者。如甲用酉官,壬合丁以清官,而壬水根深,是有情而兼有力者也。乙用酉煞,辛逢丁制,而辛之禄即丁之长生,同根月令,是有力而兼有情者也。是皆格之最高者也。

徐注: 有情有力,前已分疏,兼而有之,更为美备。如正官佩印格,甲用酉官,壬合丁化伤护官为有情,壬水通根申亥为有力。食神制煞格,辛金透出,通根月令,为煞有力,而忌神则利其无力。如甲用酉官,壬为喜神,丁为忌神,故以壬通根为美。若丁火通根,则合之不去,为病不净,反为无情。乙用酉煞,透丁火制煞为喜神,见壬合丁为忌神,若壬通根,则印深夺食,更为破格。故有情有力之中,先须辨其喜忌也。

赵注: 此前二语先贤论述了几个层次的用神对八字日干的影响,而决定格局的高低。有情是指用神透干在月干、时干紧贴日干或坐支,谓之有情。有力是指用神得月令,地支有力,得生扶是谓有力,或天干为用神自坐印比强根,用神需天干、地支有情与有力相配为佳。如甲用酉金官星,丁火为忌喜壬制之,是以护官,如壬水旺,是有情有力并存之。

如甲用酉官,透丁逢癸,癸克不如壬合,是有情而非情之至。乙逢酉煞,透丁以制,而或煞强而丁稍弱,丁旺而煞不昂,又或辛丁并旺而乙根不甚深,是有力而非力之全,格之高而次者也。

徐注: 如上甲用酉官,透丁为伤,壬癸虽同为去伤护官,而癸不如壬。盖壬合为去之无形,且有化木帮身之益,癸克不过强而去之而已,不如化忌为喜为情之至。乙逢酉煞,以身强食煞并旺为合格,若稍有低昂,即非全美,必须运岁补其不足,方能发达。如煞强丁弱,须行食伤制煞之运;丁旺煞弱,须行煞旺之运;辛丁并旺而身弱者,必须行禄旺之运。不逢佳运,依然蠖屈,所以为格之次高者也。譬如上议身强煞旺节,所引阎商陆三造,丙火伤官制煞,不如丁火食神制煞为有力,何则?丙火逢辛反怯,不能显其力。此商陆两造,所以不及阎造也。

赵注: 此处先贤的论点有偏差,古人论命往往以合为先,以合为吉,是有偏差之处或表达不明,世间万物虽有阴阳之分,但各有所长,壬癸二水,一阴一阳,阳主明为所见成形之水,癸水为无形见之不见之水,冬天,大雾迷天为癸旺,同样可挡太阳之烈。(太阳为丙)何况丁火,丁为月亮,一片浮云可挡其光。此处是想告诉大家,天干的阴阳性质不同,决定的作用不同。例如丁火在同样的情况下,怕见癸水,而不怕壬水。八字高低全在五行配合,种种变化不离损益之理。

至如印用七煞,本为贵格,而身强印旺,透煞孤贫,盖身旺不劳印生,印旺何劳煞助?偏之又偏,以其无情也。伤官佩印,本秀而贵,而身主甚旺,伤官甚浅,印又太重,不贵不秀,盖欲助身则身强,制伤则伤浅,要此重印何用?是亦无情也。又如煞强食旺而身无根,身强比重而财无气,或夭或贫,以其无力也。是皆格之低而无用者也。

徐注: 用神配合辅佐,全在合于日主之需要。故合于用,则伤官可以见官;不合于用,则财官皆害身之物。如印用七煞,本以印化煞生身为用,若身强印旺,煞印皆失其用,而旺极无泄,反日主之害,所谓偏之又偏也。伤官而需佩印,必因身弱伤旺,故以印滋身制伤而得其中和,若身与伤官并旺,已无佩印之必要。伤浅而加以印重,伤官被其克尽,印为破格之忌神矣。煞强食旺必须身强,方能制煞为权,若身无根,则克泄交加,无能抵挡。身强比重,而用财必须有食伤之化,或有官煞制比劫以护财,若财浮露无根,则被比劫争夺以尽。所谓只旺得一个身子,妻子财帛,皆无其份,其为贫夭无疑。

赵注: 八字的十神之名本无吉凶之分,不应名恶而忌之,因名善而喜之。比如用印喜杀,本为贵格,如身强印旺,八字不从,此时透杀生印必孤贫;也不尽然,要看命局组合方能确定,身印两旺有食伤泄秀流通,也能取贵。身旺不喜印生,又何劳杀印相生;此论点有偏激之处不全面。食伤佩印,本可秀贵,如身旺喜伤泄,而伤弱印旺,何谈泄秀。身旺喜伤泄,又何需印旺相透也。故八字应视其格局喜忌而定。不应以断语名称善恶而论,用神之有力无力,有用无用是格局高低的准绳。

然其中高低之故,变化甚微,或一字而有千钧之力,或半字而败全局之美,随时观理,难以拟议,此特大略而已。

徐注: 格局变化,非言说所能尽。

赵注: 要想知道格局高低,变化甚是精微,因一字之差而相差千里,此五行之奥妙,要随时而动,以理而观,但也很难说清,学者只好慢慢领悟。

例:戊戌 辛酉 戊戌 丙辰 大运:壬戌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辛金伤官为用,丙合辛金牵绊为病。

赵注: 戊戌日元身旺月令辛金可用,丙辰时,丙火虽合辛金,但不伤辛金之性。

例:丙午 辛卯 戊寅 甲寅 大运:壬辰 癸巳 甲午 乙未 丙申 丁酉 丙火化煞为用,辛金合丙牵绊为病。

赵注: 此造与上造不同,辛金临绝地,而丙午,丙火临旺地,足以合走辛金。

两造同以合为病。上造丙辛遥合,牵制之力薄弱,下造丙辛贴近而辛在月干,牵制之力强大;上造丙火生戊而戊泄秀,下造丙火须克去辛金,方能化煞生身。格局高低,因以悬殊,其中变化,微之又微,在学者神而明之而已。

十四、论用神配气候得失

论命惟以月令用神为主,然亦须配气候而互参之。譬如英雄豪杰,生得其时,自然事半功倍;遭时不顺,虽有奇才,成功不易。

徐注: 用神须得时乘气,譬如夏葛冬裘,得时则贵。然亦有用神虽乘旺气而不贵者,则受气候之影响。故取用神,于扶抑之外,必须参合气候,即调候之法也。

赵注: 论命取用应以月令为主,是为得气,然应配天时而参之。如月令为用得年柱生扶,是为得势得天时。也要看八字日主所处的时空,如在兵荒马乱之时,英雄豪杰的出现,是得时而生,自然大业可成,如生于和平之时,虽有将帅奇才,也是英雄无用武之地,生不逢时,是很难成功的。所以说格局的高低与日主发展也要似时空变化而论。

是以印绶遇官,此谓官印双全,无人不贵。而冬木逢水,虽透官星,亦难必贵,盖金寒而水益冻,冻水不能生木,其理然也。身印两旺,透食则贵,凡印格皆然。而用之冬木,尤为秀气,以冬木逢火,不惟可以泄身,而即可以调候也。

徐注: 木生冬令,月令印绶,冻水不能生木,透官星则金从水势,益增其寒;透财星则水寒土冻,毫无生机,故财官皆无所用。寒木向阳,惟有见丙丁食伤则贵。如庚寅、戊子、甲寅、丙寅,财官皆闲神,无所用之,其时上丙火清纯,以泄身调候为用,所谓用之冬木,尤为秀气。此前清某尚书之造也。然不仅冬木为然,冬土亦须调候,盖土金伤官生于冬令,必须佩印也。如前清彭刚直公玉麟之造,丙子、辛丑、戊子、癸丑,丑中癸辛透出为贵征,然冬土寒冱,非丙火照暖,则用不显。喜其年上丙火,合而不化,运行南方,丙火得地,而戊土辛癸,皆得显其用,亦调和气候为急也(此造《命鉴》所批,误以为倒冲,近方悟得;因悟古来奇异格局,大多类此耳。附识于此,以志我过)。

赵注: 八字身弱用印,遇官相生,谓官印双全,身旺者此格无不贵格,如是身弱不能受生,另当别论。但先贤论冬木不同,冬木喜水,虽得庚金生扶,不以贵论,是因冬木金寒水冻之故,此理只论了自然界木的一种自然现象,但于命理相论,有许多不完善之处,此处先贤以调候为主,只直观地看到树木的一种现象,而不能适用所有命局,故必慎之。我们论命的五行是五种存于天地的“气”,并不是五种物质。身印两旺,逢食伤泄秀,必贵,是以五行流转有情而论之,八字格局必先以日干旺衰取用,而不可专用调候,五行以生克为主,只有旺者可任财官,可喜食伤泄秀,而弱者财官食伤为忌,必以印比为先,故以调候为先有所失误也。

伤官见官,为祸百端,而金水见之,反为秀气。非官之不畏夫伤,而调候为急,权而用之也。伤官带煞,随时可用,而用之冬金,其秀百倍。

徐注: 此言金水伤官也。月令伤官,本以官煞为忌,独有金水伤官,生于冬令,金寒水冷,以见火为美,不论官煞也。更须身印两旺,财官通根,方为贵格。如甲申、丙子、庚辰、甲申,木火无根,虽小富而不贵,且不能用财官,身旺以伤官泄秀为用,特丙火调候,为配合所不可缺,否则,清寒之造也。更有调候虽得其宜而身弱者,如丁巳、壬子、辛巳、丁酉,丁火虽通根,而日元泄气重,须以酉金扶身为用,亦为贵格。随宜配置,并无一定,特冬令金水,不可缺火,非定以为用也。

赵注: “伤官见官,为祸百端”是一句断语,其使用条件是身旺喜官杀相制,而伤官制杀,为用神被制,必为官灾牢狱之命也。此外以调候相论言金水伤官喜见火,反为秀气,不是官杀被伤,而以调候为急。万物虽有变化,但不离阴阳平衡,调候不可专用,以免误谈人命。

伤官佩印,随时可用,而用之夏木,其秀百倍,火济水,水济火也。

徐注: 此亦调候之意也。凡佩印必缘身弱,而木火伤官,生于夏令之佩印,润土生木,得其中和为美。如庚辰、壬午、甲辰、丁卯,夏木丁火吐秀,日辰时卯,身不为弱,然喜壬水润泽,更得庚金生印,两辰泄火之燥,生金蓄水,配置中和,为清某观察造也。然甲寅坐禄,时逢卯木,日元已旺,不藉佩印,但贵小,不及佩印之秀耳,非如金水之必须见火也。

赵注: 伤官佩印,必是身弱喜印,然只有夏木用之格局最高,是因调候与用神同步,制火生木其秀可贵,而成水火既济之势也。

伤官用财,本为贵格,而用之冬水,即使小富,亦多不贵,冻水不能生木也。

徐注: 承上文金水伤官而言。金水伤官,以木为财,伤官生财,本为美格,而冬令无火,见财无用,因冻水不能生木也。若为水木伤官,见财最美,盖财即火也。总之以调候为急。如甲子、丙子、癸亥、乙卯,水木假伤官用财,名利两全;又己未、乙亥、癸亥、丙辰,汪大发之造也,用丙火之财,亦调候之意也。书云,“惟有水木伤官格,财官两见始为欢”,其实水木喜财,金水喜官也。当分别观之。

赵注: 伤官生财本为贵格,而用于冬水不同,如以木生火财为用,是因寒木不生火也。此处先贤以调候变化举例,易者可知。

伤官用财,即为秀气,而用之夏木,贵而不甚秀,燥土不甚灵秀也。

徐注: 承上木火伤官而言。夏木用财,如戊戌、丁巳、甲寅、己巳,火旺木焚,而四柱无印,不得已取土泄火之气,行印运被土回克,非特不贵,富亦难期。

赵注: 伤官用财,对夏木来讲必是从弱格局或木旺,以食伤生财为用,虽可富中求贵,但燥土为用不甚灵秀、聪明也。

春木逢火,则为木火通明,而夏木不作此论;秋金遇水,则为金水相涵,而冬金不作此论。气有衰旺,取用不同也。春木逢火,木火通明,不利见官;而秋金遇水,金水相涵,见官无碍。假如庚生申月,而支中或子或辰,会成水局,天干透丁,以为官星,只要壬癸不透露干头,便为贵格,与食神伤官喜见官之说同论,亦调候之道也。

徐注: 春木逢火,木火通明;夏木逢火,火旺木焚;秋金遇水,金水相涵;冬金遇水,水荡金沉。此乃气候之衰旺,不能一例论。夏木冬金,真伤官也,反不及假伤官之美矣。春木逢火见官,如甲申、丙寅、甲申、庚午,木嫩金坚,庚金通根于申,必须取丙火制庚为用,为儿能救母。若庚金轻而无根,则置之不用,如戊寅、甲寅、甲寅、庚午,反可取贵也。庚生申月而合水局,为金水假伤官,喜见官星,与冬金真伤官相同。壬癸透露则伤害官星,不论秋冬,为忌亦同。

赵注: 春天木旺,而喜火发秀,可为木火通明,而夏木气弱,虽有用火之格局,但不以木火通明论。秋金遇水,可为金水相涵。而冬金遇水不做此论。这是气之衰旺不同而决定的取用不同。春木气虚,喜火泄秀,而不宜用官,但秋金则用官、伤同喜,是五行的喜忌特性所至。例如,庚生申月,如旺,则喜水泄秀,又喜丙丁官星相炼,便为贵格,但必须伤官与官星不相见或两情不悖为美。

食神虽逢正印,亦谓夺食,而夏木火盛,轻用之亦秀而贵,与木火伤官喜见水同论,亦调候之谓也。

徐注: 食神伤官同类,正印固可夺食,偏印可制伤。只要干头支下不相冲突,则各得其用,此八字所以贵于配置适宜也。如一造甲寅、庚午、乙卯、丙子,食轻为印所冲,官轻无财,为丙所克,乃乞丐之命也。

赵注: 八字身旺喜食伤泄秀,而逢印枭制之,为夺食应凶,但夏木火旺,如身旺则喜或身弱食伤旺而以水生之,也可发贵。但如果木旺喜火泄秀,而印星制之,如以调候应吉必是错误,不能发贵。

此类甚多,不能悉述,在学者引伸触类,神而明之而已。

徐注: 观上述变化之法,可知用神以及辅佐,最要者在合于日主之需要。倘能合于需要,伤官不妨见官;不合需要,财官同为害物。更有两神成象,如水火对峙,非木调和不可,即使四柱无木,亦必待木运,弥其缺憾,方能发迹。以其需要为木,所谓通关是也。取用于四柱之外,更为奇妙者矣。

凡八字必以中和为贵,偏旺一方,而无调剂之神,虽成格成局,亦不为美。如戊戌、己未、戊戌、丙辰,稼穑格也,但辰被戌冲,火土偏燥,气不中和,戌中辛金不能引出,子嗣亦艰,不但不能富贵也。运以金地为美,运至财地,以原局无食伤之化,群劫争财,不禄。此为舍侄某之造,可见调候之重要也。

赵注: 八字变化万千,不能一一阐述,学易者可触类旁通,自可神明。但笔者实用中发现,八字五行以生克扶抑应先,不可专用调候,如喜用调候与实用相符,格局高,易者可辨之而用,不可照搬,以误人前途,慎记。

十五、论相神紧要

月令既得用神,则别位亦必有相,若君之有相,辅者是也。如官逢财生,则官为用,财为相;财旺生官,则财为用,官为相;煞逢食制,则煞为用,食为相。然此乃一定之法,非通变之妙。要而言之,凡全局之格,赖此一字而成者,均谓之相也。

徐注: 相神又名喜神。财官食印,互相为用,必有所主,主为用,佐其主者为相。如《三命通会》正官格,逢官看财,以财为引,即以财为相也;以印为护,即以印为相也;正财格逢财看官,以食为引,即以官与食为相也。无财与印,不能用官;无官或食,不能用财,全局之格,赖此而成。推而言之,凡为全局之救应而藉以成格者,皆相也。

赵注: 相神为生扶用神和制忌神两种,是八字的第二用神,必与用神相成相辅。如以官为用,得财生,财星为相神。如转变位置,以财为用,生财星也可为相,在八字中为什么年柱财星为用,生扶月干官星,父为官命就是此理。以杀为忌,必是身弱,但如逢食伤制之,则食伤为相,是忌神制忌神,为逆来顺去之机。然此非一定之法则,是变通之妙。如要仔细推之,凡全局之十神,对格局的影响,因一字而成贵,一字而败格,均是相神之重要也。

伤用神甚于伤身,伤相甚于伤用。如甲用酉官,透丁逢壬,则合伤存官以成格者,全赖壬之相;戊用子财,透甲并己,则合煞存财以成格者,全赖己之相;乙用酉煞,年丁月癸,时上逢戊,则合去癸印以使丁得制煞者,全赖戊之相。

徐注: 成败救应节云:“成中有败,必然带忌;败中有成,全赖救应”,救应之神,即相神也。合去忌神者为相,制化忌神者亦为相。如甲用酉官,见丁为伤,透壬合丁,透癸制丁,合伤与制伤,同为去忌成格,皆相也。戊用子财,而有己劫争财,干透庚辛食伤以化劫生财,亦相也(参见成败救应节)。以上论天干之相。

赵注: 成败救应言:“成中有败,必然带忌,败中有成,全赖救应”,救应之神实为相神,克制忌神、生扶用神之十神为相神。伤用神实际是伤害日主,如伤相神和伤用神是同样的道理。如甲用酉官,丁火为忌神,而壬制丁是壬为相,官星为用全赖壬水,其余之理甚明。

癸生亥月,透丙为财,财逢月劫,而卯未来会,则化水为木而转劫以生财者,全赖于卯未之相。庚生申月,透癸泄气,不通月令而金气不甚灵,子辰会局,则化金为水而成金水相涵者,全赖于子辰之相。如此之类,皆相神之紧要也。

徐注: 此言地支之救应,三合六合,同一功用。如癸生亥月,不见卯未而见寅,则寅亥化木,转而生才,亦相也。更有会合解冲为救应者,如庚用午官,而子冲隔丑,则子丑合而解冲,官格以成,是以丑为相也。见寅卯,则水生木,木生午火以解冲,则寅卯为相也。更有甲用酉官,逢午为伤,得子冲去午而官格以成,是子为相也。千变万化,要在随局配置。以上论地支之相。

赵注: 此论地支救应,丙火为财,月令亥水为劫,如遇卯木,亥卯相生,卯木为丙火之印,则水不克火,全在卯木救应,相神在卯也。

相神无破,贵格已成;相神相伤,立败其格。如甲用酉官,透丁逢癸印,制伤以护官矣,而又逢戊,癸合戊而不制丁,癸水之相伤矣;丁用酉财,透癸逢己,食制煞以生财矣,而又透甲,己合甲而不制癸,己土之相伤矣。是皆有情而化无情,有用而成无用之格也。

徐注: 上文云成中有败,必是带忌,有忌而无救应之神,是为破格,或救应之神被伤,亦是破格,所谓相神有伤也。甲用酉官,透丁逢癸,癸为印,制伤护官,乃救应之神也,又透戊合癸,则救应被伤矣。不特天干如此,支神亦同。如上节癸生亥月,透丙为财,财为月建所劫,逢卯来会,或逢寅来合,则化劫为财而成格;如卯逢酉冲,寅逢申冲,则寅卯之相被伤而破格矣。参观用神变化及成败救应节。

赵注: 相神在格局论命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使格局成而为贵。如行运伤及相神,其格局立破,而日主遭灾。例如:甲用酉官,透丁逢癸印相制应吉,如遇戊土制癸而放出丁火,克制官星,其灾立见。癸水受伤实与用神受伤同论,其余仿此。是有情而变无情,有用变无用,是顺来逆去祸之根的体现,必深悟之。

凡八字排定,必有一种议论,一种作用,一种弃取,随地换形,难以虚拟,学命者其可忽诸?

徐注: 凡看八字,必合全局,何者为用,何者为相,必有一种理论,用必合于日元之需要,而相必合于用神之需要。分疏明白,自有一定不易之理。

赵注: 凡观八字必有喜忌,何神为用,何神为忌,必有一种作用,八字取用必须因格局而定,有时不可假设,学易者不可忽视。笔者总结的命理至言“富贵天干定,旺衰坤元评,吉凶作用辨,学理贵活用”的后两句,就是阐明了作用吉凶的重要性和理法活变的道理。

例:戊戌 甲子 己巳 戊辰 大运: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月令偏财,为我之财,本当以财为用,但以生于十一月,水寒土冻,调候为急,故以巳中丙火为用神也。但比劫重重,争财为病,甲木官星制住比劫,使群劫不能争财,兼以生丙火是以甲木为相神也。运行木火之地,富贵兼全,详见星辰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