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峰通考·卷二

原名《神峰张先生通考命理正宗辟谬大全》,明朝张楠(号神峰子)撰。是书为传统子平命理学经典,与《渊海子平》《三命通会》《子平真诠》并称命学名著。

目 录

  • 一、月支正财格(附弃命从财格) —— 正财、弃命从财之理法及诸命例
  • 二、时上偏财格(附月偏财格) —— 偏财格喜忌、古歌及石崇之喻
  • 三、伤官食神格 —— 伤官、食神辨义;真假伤官说;十干伤官论
  • 四、印绶格 —— 正印、偏印、枭神之辨;真假印说及诸命例
  • 五、阳刃格(附比劫、建禄格) —— 阳刃、比劫、建禄之理及吉凶辨
  • 六、专禄格 —— 八专日支同类,忌刑冲破害
  • 七、杂气财官印绶格(附时墓格) —— 辰戌丑未杂气、冲开财库说
  • 八、金神格 —— 甲日、乙日、己日金神之别及火制之要

一、月支正财格(附弃命从财格)

(一)正财格总论

楠曰:正财者,何也?财为吾性命之物,人见之未尝不欲。若身主有气,则能任之;若金宝、若田产,皆我之物也。身弱则不能任,如盗偷人财物,事发则为害命之物也。

书云:“逢财喜杀而遇杀,十有九贵。”下场虽是甚是,而不显言。若用财之人,日干旺,比肩兄弟多,则此比劫又分夺我之财也,则喜官杀以去其比劫,存起其财星。若身弱财多,再见官杀来克身,则自己性命且不可保,安得享其财乎?

其财官星多,若身主旺,则喜食神伤官以生起其财神。若身主弱,财星多,则喜兄弟比劫以分之,父母印运以助之。

凡用偏财者,多主富贵;用正财者,多不及。 盖阴克阳、阳克阳,财神有气,用时日偏财尤美。此乃试验之多,故多用偏财者为上格。亦有财神亲功,若有比肩间隔,不纯和,亦不美。此系五行之正理。

(二)弃命从财格

弃命从财格,此则不论阴阳日主皆从也。财乃吾妻,身主无力,不能任其财也,只得舍命而从之。如人自己无主,只得入于妻家,就要生起财星,而亦畏身入财,乃印生之地,即同弃命从杀而论,理出于正。

(三)经典引用

《继善篇》云:一世安然,财命有气。

补曰:此段亦有二说:或曰财命有气,是财星身命俱有气;或曰纯言财星居生旺有气之地。经文多是命字连财说,今人亦云“世人好财命”是也。后说强。

考之《捷玄妙诀》云:“官乃扶身之本,财为养命之源。”则命为身命也,明矣。况旧注亦分财命为二,但辞不明快,所以启浅见者之疑。前说发经文之所未发,明顺可以从。

如财旺有气,而身弱者,决不能享安乐,况一世乎?故上篇云:“财多身旺,则多称意。”又古歌云:“财命当为贵,若是身衰祸便临。”由此观之,则财命当为二也,益明矣。

《古鹧鸪天》云

正财有气喜身强,阳取阴财阴取阳。 身弱财旺翻成祸,身强财旺利名长。 只愁官鬼怕空亡,印绶相生荣贵昌。 休囚少年不如意,老临旺运好风光。

补曰:假令甲生午月,午中己土,为甲木之正财,而丁火生之。乙生巳月,巳中戊土,为乙木之正财,而丙火生之。是谓身强,正财有气者最喜也。

甲生午月、丙生酉月、戊生子月、庚生卯月、壬生午月,阴支之阳干之正财也。乙生巳月、丁生申月、己生亥月、辛生寅月、癸生巳月,取阳支为阴干之正财也。

如身居休囚死败,天元羸弱,柱中支干重重,三合财多,非徒无益,则反生杀生灾,所谓“只怕日干元自弱,财多生杀赶身衰”是也。如身居临官帝旺,或柱中生扶,而财三合太旺,则富贵利名、声显者,所谓“财多身旺,则多称意”是也。

愁官鬼,盖官鬼乃盗财之气,克我之身,本为可虑。正财多盗气,本身自柔之谓也。

怕空亡,乃六甲空亡,甲子旬中以戌为空亡之类。财落空亡,必贫窘不聚财,为可畏。空亡为害最惊人,堆金积玉也须贫之谓也。

印绶相生荣贵昌,盖言财多身弱,或带官鬼,有印绶相生,自然富贵荣昌。

《独步》云:“先财后印,反成其福。”

《通明赋》云:“财逢印助,相如乘驷马之车。”

休囚少年二句,盖言四柱既然财多身弱,而年行休囚之地,亦不如意,不惟不发福,亦且祸患百出。或未年夏临父母之乡,或三合助旺财轻,则喜财官旺运,忌身旺比劫之乡,宜轻重较量。

亦有身弱全无根气,满局财杀,弃命从之者,复行财官旺乡,大发者有之,不可以身弱财多断之。

《四言独步》云

阴火酉月,弃命就财。 北行入格,南走为灾。

举此一段,以例十干财者之断。

楠曰:丁火长生于酉,偏财得位,柱中三金,财多略无根气,则为弃命就财格。运行壬癸亥子之方为北行,多富贵。运行南方火地,则不能从财,反为祸咎。所谓“会逢根气,命招不情”是也。观此“行入格”一句,则从财忌杀,又不可泥。

火少金多宜火地,陶朱倚顿富堪期。

丙火虽死于酉,得炎禄于巳,丙火得生于寅,又喜丁火阳刃透天干相扶也。但金气还胜,火气还轻,喜运行南方,以补其火,所以财发数千万缗。有丙子日干者,只作财多身弱,虽行火地亦贫也,盖原无寅宫火也。

丙丁身旺逢财者,号曰真金火倍常。

虽不是丙火夏生金叠叠,富有千钟。凡丙丁旺见金者,但可以此理论之。独有丙丁见金,为天地之真财,日干旺者,十有九富。

此造喜年时入火得生,又有乙木贴身,则为身旺。且二阳进气,又喜庚金透出,财神明白,岂不富乎?巳午未月,火返嫌弱,喜火旺;子丑亥月旺也。此则正理之外见也。

甲乙生寅卯辰,丙丁生巳午未,庚辛生申酉戌,壬癸生亥子丑,俱要身旺。略喜一二点克神,克多者多贫夭。此理外之见,试之屡中。

金少火多斯有病,运行金水发轰天。

丁火禄旺于年,年月比肩火神太旺,所以祖财轻也。盖得巳酉结成金财局,身旺用财。丙丁火旺见庚辛,乃天地之真财。凡丙丁弱者,返否,屡试屡效。但用庚辛金财星见子运者,多死,盖因金死于子也。此造大运入酉财轻,喜行财旺之运,一发轰天;一入子运问死刑,富则依然也。

杀藏官露真为贵,年少高登虎榜人。

己未日干,身坐木库,再加年时重重见土,然己土虽生弱月,比多亦能化弱为旺,能用财。喜财结局,且成财库。然戊己土多来损财神为病,又得四柱有甲乙之木,暗来破戊己为药也。但子月之木枯,喜运东方,旺助衰木之气,以破己土也。早年科第宜矣。若原木旺,则畏东方矣。此原木轻,而喜旺运也。

财神结局原丰厚,子秀夫荣大异常。

丙火身旺逢财者,非特男人富贵,女命逢之,亦主子贵夫荣。盖得己酉真财结局,原财颇轻,西方补起财神,夫为太守,金珠满局,岂不宜乎?

(四)命例:参政妻财旺生夫格

命造:壬辰 戊申 癸卯 丙辰

楠曰

生申戊土透夫星,财旺生夫格本明。 运入南方夫旺地,相夫相子步云程。

癸水合成火局,身主不柔,夫星气轻,正谓“有病方为贵”也。行南方财运旺夫,夫子贵显,岂偶然哉?

(五)命例:富女命夫轻行夫旺运格

命造:辛酉 庚子 戊子 癸亥

楠曰

戊临子日坐财星,最上夫星格局明。 最喜运行夫旺地,相兴夫子有声名。

戊子日主,财星太多也。若旺弱看,则中甲木夫星极衰,再加库辛金损甲,运入东方助夫,生子发达。但身主弱,虽一生发财,而身常有疾病也。故财官太旺,日主太弱,父母家极贫,夫家极兴。入巳运庚金克去夫星而死矣。

二、时上偏财格(附月偏财格)

(一)总论

楠曰:时上偏财格,盖以日干有气,能任其财也。如甲寅日见戊辰时也,天干透出财神,斯格方真。若又岁月有财相杂,克倒日干,则不能任其财。嫌官杀运,克倒日干,则不能任其财。

盖身太旺比肩多,又喜官杀运制去其比肩,放起其财神。不可执泥。

但用偏财,日旺多富贵。盖阴克阳,财神亲切有气也。用正财未见其美,身旺多有施舍义气,多得横来财也。理也如此。

(二)古歌释义

《古歌》云

偏财本是众人财,最忌支中比劫来。 身强财旺皆为福,若带官星更妙哉。

此月支偏财。

补曰:偏财谓阳见阳财、阴见阴财,如甲见戊、乙见己之类。然偏财乃众人之财,非义不当得之财也。惟忌干支比肩劫财分夺,则兴一争。所谓“兄弟分夺,功名不遂祸随生”是已。不有官星,祸百生出。故曰:“若带官星更妙哉。”但恐身势无力,财弱无气。故曰:“身强财旺皆为福。”何者?盖身旺自能胜财,财旺自能生官矣。

又《古歌》云

时上偏财一位佳,不逢冲破享荣华。 败财劫刃还无遇,富贵双全比石家。

补曰:时上偏财者,如庚日见甲干或寅支,辛日见乙干或卯支之类。只要一位贵,不要多,而三处不要再见财。劫怕年月日冲破,如寅冲申、酉冲卯之类。如不逢,自享荣华富贵矣。柱中及运,若见败财(如辛见庚及申)见劫羊刃(如庚见辛及酉之类),必伤妻耗财,破家不足而已。苟干支无遇,则富而有财,贵而有权,可比石崇矣。

(三)正财偏财喜忌辨

补曰:正财、偏财,皆喜身旺,皆忌印绶倒食、身弱比肩劫财。但偏财喜官星,而正财忌官星。故《集说》云:正财偏财二格,喜忌不同。惟有喜官星、不喜官星之小异耳。

及偏财为人有清高,而多主慷慨,不吝其财。盖能利己,亦能招谤。虽喜官星,亦当较量身之强弱、运之盛衰而言。如运行旺相,福禄俱臻;行官乡便可发禄。若财盛而身弱,运到官乡,既被财之盗气,又见官之克身,不惟不发禄,亦防患咎。如四柱中先带官星,便作好命看。若四柱兄弟背出,纵入官乡,发禄必少。

正财为人诚信,作事俭约,处性聪明,惟是悭吝。虽正财不喜见有官,恐盗财之气。然四柱多身旺、劫重重,亦喜见官杀制伏比劫,故曰“逢财看杀,见官尤妙”。藏杀露官,当作贵推,亦不可泥于喜见官之说也。

(四)附作者自述

壬申再转南方运,火土重逢福禄坚。

予修净土人也,亦不事此术,为继家君之志,而编此书。予命正合书云:“素食慈心,印绶遂逢于德。”信矣。

凡壬水喜财官,生子月为建刃,若行财官运,为人必白手兴家。但二木伤官杀,有二金以当之。八字巳中土无多,故主不贵。喜时日偏财,类聚亲切。

凡用偏财者多慷慨,身旺肯施舍而不吝。故古歌云:“偏财身旺是英豪,羊刃无侵禄位高。结识有情多慷慨。”云云。然哉是言也。所恶者刃,故不免重婚耳。所宜者官杀,官杀旺比劫方衰。

行癸运罹父母灾,遭妻子变,故曰“身旺比劫重损财,又伤妻”是也。酉运一入,火土俱败,不遂宜矣。若壬运比癸不同,一旦运至南方,利壬而不利癸。申运水土得长生,或遂贻燕之谋。辛未、庚午、己巳,行官印之乡,可望妥安。辰运水土入墓,不免西归矣。

但无奈时逢七杀,更兼寅巳相刑,妻子遭丧。惟喜贴身甲木制之,故曰“时上偏官有制,晚子英奇”,理或然也。

但命至微妙,宣父难言之。予据先人成说,更稽先人遗训,故浪揣摩以为后鉴云。

三、伤官食神格

(一)伤官格总论

伤官阴见阴、阳见阳之谓。食神皆盗我血气之物也。

子平书论伤官食神之理,书虽甚多,但所言皆不亲切。

何以为之伤官也?盖人之身,以官星为管我之官,如府县官之类也。出入动作,皆要循守规矩,不敢妄为。今则伤官者,则是伤杀其官,不服官管,如弑杀上官之类,则为强贼化外之民。

如此格,就要不见官星。如再见官星,就如打府县官者,又再去见府县官,则官肯放汝乎?今书止云“伤官见官为祸百端”,而不直言其理。

又曰:伤官伤尽最为奇,尤恐伤多反不宜。此虽正理,犹《志通玄》云:“伤官之格,四柱并不见官星,本然入格,但太纯而无病。”事见下文病药说。

虽然日干有气,若四柱重重伤官,盗尽我身之气,如人屡屡服大黄、朴硝诸般通药,则身由此而泄,伤气元气,则将何以救之?如此之弱,则用附子之药,方能救其性命。

若八字重叠伤官食神,日主原又衰退弱,急须行印运以破其伤官,行财运以资其日主。此是有病之命,得药救之,亦多富贵。

又如日主生旺,比肩太多,财神衰弱,盖伤官以财为用神也。则又喜见官星,以制其比劫,存起财星也。

何又喜见官?前后进退之言也。缘我本身兄弟太多,官星但来制我兄弟,存起我财星,此官星为我之福,不来祸我也。

(二)真假伤官与五行辨

故书云:“木火见官官要旺,金水伤官喜见官。”前人虚立此言,反滋人惑,不彻底讲明进退之说,岂不泥耶?

何也?

  • 木火伤官格:假如甲乙木生正月,见火为假伤官。其火乃虚火,其焰未炽,且木气朴坚,虽见火而木之真性不焚。再若木旺,则喜庚金旺相之官星,以克制其木也。则金木有成器之用,则“木火见官官要旺”,其理然也。若甲乙木生临巳午月,炎火盗甲乙木之气,则谓真伤官也。原又泄木精英太多,再加庚辛官杀,制其日主,此则木火伤官,亦畏见官也。若日主旺,伤官多,见官杀反为我之权杀,亦多富贵。

  • 金水伤官:喜见官何也?若庚辛日主,生于子月或亥丑月,重重水气,泄弱庚辛金之气,则谓金水冷,则喜丙丁火官星,以暖其金气也。若水气不多,金气不旺,亦畏官星也。

  • 土金伤官:又云“土金伤官去反成官”,宜去官存财,其说近理。

  • 水木伤官:惟有水木伤官格,“财官两见始为欢”。此则见财宜也,见官则不宜也。下此“官”字,反致惑人。

(三)真假伤官辨

然伤官之格,有真伤官,有假伤官。

真伤官者:甲乙日生于巳午未月,真火为伤官用事。盖甲乙日被火焚其精英,若火多而木性失,则喜北方水运,以破其伤官,扶起其木气。如止一二点火,亦畏印以破之。故曰“破了伤官损寿元”。

假伤官者:如甲乙木生正二月,见火为假伤官。其火气尚未炽烈,则用虚火为用神。正谓“木能生火木荣昌,木火通明佐庙廊”。又曰“假伤官行伤官运发”,若行南方火运,动其虚火,且木气坚朴,又得火以泄其精英,必主富贵。若行北方运,破其虚火,正谓“假伤官印运必死”。

真伤官行伤官运必灭:如甲乙木生于巳午未月,伤官泄气太重,再行寅午戌火运,泄木精英太甚,安得不死乎?书云:“木作飞灰,男子寿夭。”

(四)伤官人之性情

然伤官格人多傲气者,何也?子平之言,未言其理。盖人用官,为管我之官。我则不畏其官而伤之,是肯放我为非,岂不是好傲僭者乎?

又多聪明者,何也?盖日主之气破,泄其精英,是其英华发于外也,故多聪明。若日干旺,精英喜泄,则为卿为相;若日干弱,泄气太多者,多为迂谬寒儒。盖其所泄精英,亦不好精英也。

若男以官星为子,见伤官以破之,多主克子,其理易晓。若见财暗生于星,则又有子也。食神格亦多类此。

若见二三点,则混为伤官看。若单见一点食神,为食神生财格,亦要日干旺,食神生其财星。最忌偏印为枭神夺食。若食神多,则不畏也,一则与真伤官同,不畏印运也。若止一点,再如食神气弱,又柱中有官杀,原赖此食神制杀,今被此枭印破去食神,不能来制杀,则反来克身,多主寿夭贫寒。

(五)伤官入墓辨

伤官格多畏入墓运,故言其祸甚烈,亦不推明立说之意。盖伤官格,乃伤杀官长之人,将如此等人提入牢狱,必多苦楚。此说亦不甚近理也。

但原真伤官太多,泄气太过者,行伤官墓地,又添一点伤官,愈泄精神,多死,亦非入墓之害也。又或假伤官气轻,日干旺,喜伤官泄其精神,再行伤官墓地,又添一点以泄其精英,入墓运返多富贵。亦不可以入墓为说也,但当以伤官轻重假真论之,其理甚是。

(六)补释

补曰:伤官者,我生彼之谓也。阳见阴,如甲生午月、戊生酉月之类;阴见阳,如乙生巳月、己生申月之类。亦名盗气。

  • :身旺、印绶、财星、伤官。
  • :身弱、无财、官星。岁运同。

如甲生午月,干头又见丁火重重,柱中有官星显露,岁运又见,是谓身弱官星,伤之不尽,其祸不可胜言。故曰:“伤官见官,为祸百端。”有财有印乃解。

若伤官伤尽,四柱不留一点官星,又行身旺及印运,却为贵也。故《定真篇》云:“伤官见印绶,贵不可言。”

如四柱虽伤尽官星,身虽旺,若入无一点财气,只为贫薄之命。故《元理赋》云:“伤官无财可恃,虽巧必贫,须见财为妙。”是财能生官也。

伤官七杀,甚于伤身七杀,其验如神。

伤官在各柱之应

  • 年带伤官,父母不全;
  • 月带伤官,兄弟不完;
  • 时带伤官,子息凶顽;
  • 日带伤官,妻妾不免。

伤官原有官星:运发去官发福;伤官用印不忌官杀,去财方发。伤官用财,见比有祸,行伤官运方发。若四柱伤官无财,又遇比劫,乃行奸弄巧、克妻伤子命。

元犯伤官多,不宜复行伤官,须要见官则发。故曰:“伤官无官,再见蹇滞;运入官乡,局中反贵。”若伤官轻,只一位者,宜行伤官运。宜轻重较量,不可执一而论。

又曰:伤官之格,主人才高气傲,常以天下之人不如己,多词侮人,众人多恶之,而贵人亦惮之。

故《古歌》云:

伤官其志傲王侯,好胜场中强出头。

又曰:伤官固不喜官星相见,若金人水伤官、水人木伤官、木人火伤官,不大忌见官星。

故《古歌》云:

火土伤官宜伤尽,金水伤官喜见官。 木火伤官官要旺,土金官去反成官。 惟有木水伤官格,财官两见反为欢。

又曰:男命伤官固克嗣,然伤官有财亦多儿。亦曰“伤官有财,死宫有子;伤官无财,子宫有死。”

女犯伤官固刑夫,然财印俱备亦荣夫。 故曰:“女命伤官,格中大忌。财旺印生,夫荣子贵。”

《金不换》云:伤官四柱见官,到老无儿。

又曰:伤官务尽,忽见官星则凶。伤官见官,妙入财印乃解。

《纂要》云:凡伤官旺相吉,死墓皆凶。阳顺阴逆,以用神而推。且如用属甲,甲长生亥地、沐浴子、冠带丑、临官寅、帝旺卯、衰辰、病巳、死午、墓未、绝申、胎酉、养戌是也。

补曰:凡伤官格,行旺相吉者,是言四柱伤官轻,而运行旺相临官帝旺之地,则吉而福荣;死墓皆凶祸败。如甲生午月,乙生巳月,柱中有寅午戌字,又行戌运,寅午戌三合伤官,谓之入墓,必祸是也。

阳顺阴逆,以用神而推者:是言阳伤官为用神,运顺行,其祸死者多矣;阴伤官为用神,运逆行,其祸小,未必死也。故《醉醒子气象篇》云:“入库伤官,阴生阳死。”

夫伤官轻而行旺相固吉。如年上伤官,柱中重重三合太旺,又无财,虽再行旺之地,泄气愈甚,反凶。

故古歌云:

年上伤官最可嫌,重怕伤官不可蠲。

又古歌云:

伤官伤尽最为奇,犹恐伤多反不宜。 此格百中千变化,消息须要用心机。

又古歌云:

戊己生时气不全,月时两处是伤官。 必当头面有亏损,脓血之疮苦少年。

观三歌,柱内伤官既重,不可行旺相也明矣。《纂要》是言轻者,当行旺相也。当轻重较量,不可执一。

夫柱内伤官重,而行地墓死固皆凶。然正气伤官,虽柱中轻,亦不可入墓死之运。故古赋云:“伤官食神并身旺,遇库兴灾有祸殃。虽然当有阴阳辨,如前所言甚精详。”

(七)食神格补

补曰:食神者,我生彼之谓也。阳见阳干,阴见阴干,如甲日见丙、乙日见丁之例。丙禄在巳,甲人食丙,又见巳字;丁禄在午,乙人食丁,又见午字。是谓天厨食神。

而食神有气,要日干自旺,则贵而有禄,富而有寿。故曰:“食神有气胜财官,先要强旺本日干。”

最忌:枭神夺食,比肩分食。又不喜见官星,并刑冲。喜财星相生,独一位见之,则为贵神。盖重逢见之,则为伤官,反为不美,令人少子,有克难存。

若食神纯粹,主人财厚食丰,度量宽洪,肌体肥大,优游自足,有子息,有寿考。

又忌:行食神死绝运,并偏印枭神运,主生灾咎不利。惟偏财能制救。故《洪范》云:“偏财能益寿延年。”以其能制枭也。

又曰

食神明朗寿元长,继母逢之不可当。 若无宠来救助,恰如秋草遇秋霜。

古歌云

食神生旺喜生财,日主刚强福禄来。 身弱食多反为害,或逢枭神主凶灾。

又曰

食神生旺无刑克,全逢此格胜财官。 更得运行生旺地,少年折桂拜金銮。

(八)十干伤官论

甲木伤官:甲木伤官寅午全,火明木秀利名坚。运行最怕财官旺,见戌行来阻寿元。

乙木伤官:乙木伤官火最强,运逢官杀转为良。只怕水多伤不尽,终身名利有乖张。

丙火伤官:丙火伤官燥土重,运行财旺福兴隆。如逢水运遭伤灭,世态纷纷总是空。

丁火伤官:丁火伤官火又柔,生人骄傲有机谋。运逢印绶连官杀,唾手成家孰与俦。

戊日伤官:戊日伤官最怕金,柱中格畏木来侵。金衰不喜行财运,土既消磨金又沉。

己日伤官:己日伤官金最旺,弱金柔土喜财乡。运逢官杀终身福,名利兴衰不久长。

庚日伤官:庚日伤官喜见官,运逢官杀贵无端。正是顽金逢火炼,少年折桂上金銮。

辛日伤官:辛日伤官申子辰,伤官伤尽喜财星。东南顺运滔滔好,见官见杀返为仇。

壬日伤官:再行财旺生官地,财禄无亏得到头。

癸水伤官:癸水伤官怕见官,最嫌戊己透天干。再行财旺生官地,世事劳形祸百端。 金水两般为我病,南方火运长精神。

(九)命例

① 木火假伤官格(戌月)

乙木生临戌月,本金刚而木柔也。若以旺弱而推,人命行南方,似泄气矣。盖旺弱论命,乃愚术不精妙理。大抵当以有病而论,十有九验。故八字有病者,宜行去病之运,人多富贵。

此造顶喜戌中有一点火星,透出天干,再喜戌午合成火局,作木火假伤官看。喜月上有一点庚金为官星,为我之病神也。何以言之?盖伤官以官星为病。书云:“有病方为贵。”

早年己酉戊申,病神得禄,推其不美。一入南方丙午丁未,去庚金病神,所谓“作中如去病,财禄两相随”,兴家创业,则富宜矣。乙甲运中,虽不及丙丁炎,去庚金为亲切,盖亦喜甲乙以生丙丁也。所以老益精神。只畏壬运来破火,放起庚字,恐生不得禄。但子星不足者,盖因日主气火中和也。

若以杂气财官论之,全非妙理也。

② 真伤官用印制杀格(未月)

辛金透出为真病,丁丙交来是福基。

乙木生于未月,透出丁火,作真伤官。见辛金己丑,七杀为病。行丁卯丙寅,克去庚金,为去病之神。多子生财,盖日干有气,能任子也。一入丑运,三合起杀星,官讼宜也。

③ 伤官身弱用印格

癸水劫来伤丙火,南方土运发非轻。

戊土生于丙月,泄土精华。盖得巳宫丙火,透出天干。伤官身弱者,用印明矣。月上癸水克印为病神,更得年上己土,克去癸水。运复行官运而死矣。然其大富,因八字纯粹,喜有官星病神。行过辛未庚午,俱去病之神也。又喜戊己,又去壬癸水之病,两病俱去,其富宜矣。

④ 金水伤官用劫格(丑月)

庚金月上为真病,壬癸伤丁便可哀。

乙木生午,透出丁火,用火为伤官。奈何庚金贴身制我身,而不能用丙丁火地。所以青云志弗克就,只为此一点庚金羁绊。再行壬癸,伤损所透丁火,愈不能去庚畏也。然又只畏壬癸天干之水,盖因丁火露出,火少故也。不畏地支之水,盖为地支火多,有土去水耳。

最畏丙丁能破劫,西方金旺颇精神。

庚生丑月,透出壬水,作金水伤官。金本寒而喜丁火,为暖金之物。然被子水冲之,不用丁火亦明矣。喜年月酉金,类聚一处,庚金见此用劫为用神。早行丙戊丁运,破云劫神多疾。一入酉申,比劫得地,身旺遂矣。

⑤ 火土伤官用印格(未月)

早年最畏财伤印,火运来资印有情。

丙火生未月,火虽有气,然四柱土多,泄火精英,变旺为弱。赖有甲乙木神结局,身弱用印明矣。早行西方,金能克印不利。入戌见土损子。运入北方,水资印气,兴创可验。入寅艮土晦火,七十四岁死矣。

⑥ 火土伤官去病存土格(巳月)

柱中透土成真格,保土存财入庙廊。

丁巳日生于四阳之月,炎气方炽,再加卯未结成木局以生之,则火气愈炎。其精好泄,喜年干透己未之土,则火见土而泄真焉,秀气则在土矣。但戊己土到卯月极衰,而又有乙卯结局之木,以破其土。则土为用神,畏木为克土之病也。所以土少木多,其病甚重。早行戊午己未,土衰亦宜行土运。一入庚申辛酉,上下皆金,克木净尽,去尽病根,位入台阁。入亥木气得生,病神复作方死。

世术或以杀印论,或以拱禄格论,俱无一毫应验。

⑦ 假伤官格(丑月壬水)

木衰最喜东方运,一到金乡便不宜。

壬水日主,生于十二月,初旬水气犹旺,再加年上庚子,俱是水乡,时上金水气旺,壬水旺甚,多好泄也。女人血气旺盛,多好淫亵也。壬水望见寅亥进气之木,壬水则泄其精英,在寅亥木上矣。

所贵者,四柱有庚辛金,暗来损木,类牛山之木也。木神受病甚重。大运入卯,再逢丁卯流年,衰木得局,如枯苗之得雨,勃然而兴,中江西解元。壬辰癸运,水滋枯木,擢北方吏部,又选司郎中,名显天下。大运入己巳,有庚金刑克寅亥衰木,王荣奏本,戍辽东铁鼎卫而死也。

盖因寅亥二字相联,木神有气,两点食神,遂作假伤官格。正谓“假伤官运发”也。如甲木散乱,原非类聚,亦不作此格。大凡看格不拘月令,只看运静,归秀气在何处,十有八九验也。

⑧ 假伤官行伤官运荣显(寅月乙木)

楠曰

乙木生寅喜气深,能明木火耀光明。 日时癸水名为病,虚火南方出翰林。

乙丑日,生寅月上旬,木不嫩而火亦不衰也。年月透火能明,时上木神有神,盖得丑中微有癸水,透出时上,暗来克火,作癸水为病也。所以运行戊己,去病存火,再行南方,亦恐泄木之气。此则原水破火,所以火轻也。所以行下,补起火来,贵本宜也。运入壬申,破损用神,虚火死矣。

此亦假伤官行伤官运多荣显,假伤官行印运必死。

⑨ 水重火轻伤官格(午月乙木)

水重火轻宜见土,北方水运实难痊。

乙木生临午月,虽两丁火分野之所,本来火土真伤官,本然不深畏水。何期壬癸水太多了,水多了则能灭火之光矣。早行戊运,去水存火,生财。大运入申壬,水得生之地,破火,患足破形几死。幸而有戊盖头。己酉庚戌,带疾处富。一入亥运,壬水得源而死。正谓“破了伤官损寿元”。

⑩ 财能生杀,伤官用财格(丑月丁火)

酉丑金局多坐杀,西方运里姓名扬。

丁丑日主,看月干会火局,支会金局。财能生官,乃贵藏在支中有情。丙辛合贵气,合日干,财能生杀,利名显达。西方财路,而万里飞腾,姓自香,功名显,寿无疆,位重权高振皇邦。双亲远逝,鸳鸯分飞,孔怀四位,晚生三凤,子女团圆,福寿双全之造也。

⑪ 水木伤官格(亥月壬水)

木衰贵有庚辛病,运到东方大有余。

壬子日干,生临亥十一月,天干又有庚辛,贴助身强。壬水贵精,秀气从何而泄?盖喜寅亥两木,望一阳而生,两木类聚有情。壬水见木,而泄其真精,秀气分明在木矣。

木衰为病,又有庚辛浮金,遥欲克木。但庚辛运金,亦不能克地支之静木也。一入东方寅卯辰巳之支,衰木得此,殆犹枯木之逢春也,则富贵不丰且厚乎?运入巳中,有庚金损木,推其不利。入午未辰地,午中己土,又且损刃,则死之理,亦可知矣。

⑫ 土逢季位见金多格(未月戊土)

土厚见金多秀气,日嫌发运火来侵。

戊土生未月,极为土旺也。然辰戌丑未四土之神,然辰土带木气克之,戌丑之土带金气泄之,此戊土虽旺而不旺。故戊临此三位全,多作稼穑格,不失中和。若未月土火气也,见火以生之,所以土为极旺也。若土临此未月,见四柱土重,多作火炎土燥,不可稼穑看。但临此月之土,见金结局者,不贵即富也。书云:“土逢季位见金多,终为贵论。”

若此造早年,行午运尚否,火伤金也。一行辛巳庚辰二运,衰金得此,财发数千万缗。一入寅运,甲辰年,虾蟆瘟死,家无噍类,盖为火克衰金也。

⑬ 伤官身弱用印,畏财坏印格(亥月壬水)

水旺亦宜微见土,若教土重祸难当。

壬水虽生亥月,本为水旺也。但四柱火土重重,年上巳冲亥禄。早年出家。丙戌运极贫,火土厚也。乙酉甲申癸运,金水有气,原作伤官好傲,颇作威福,衣钵又能安身。一入未运,火土大旺损金,丁酉年五月,火旺月死矣。

总论:凡甲乙生寅卯辰月多金,丙丁生巳午未月多水,庚辛生申酉戌月多火,壬癸生亥子丑月多土者,非贫即夭。但喜一二点克神,克多者俱不美。至验也。此子平之外见,屡试中也。

⑭ 木嫩不胜金制格(寅月甲木)

虽然有火怕金去,水运那堪火又危。

甲木生于寅月,初旬木火初生之际。术士推其木向春生,木火通明有贵。夫何木嫩不胜金制,且酉丑合成金局。初行北方水资木气,衣食颇佳。一入西方金旺之运,守茅庵度日,且手足疯瘫,酉运而死。若只一点金尚可也。吾都何标四公,是乙亥时也,衰余荫行西运亦死。

⑮ 木不胜金格(寅月甲木)

运入西方金便胜,中和气失少安宁。

甲木生寅月,四柱木金,俗看则似木多金少也。殊不知正月气寒,木神柔脆,木不胜金。甲子癸亥壬戌运,滋木,财发万缗。西方申酉戌,蹇滞,申死矣。

⑯ 一病一医格(丑月丁火)

喜有三金来克木,一番病过一番医。

丁生丑月,此命极难寻用神。盖丑中有一己土也,得有三点乙木贴身克之。此则用己土为用神,乙木为病也,明矣。盖得三点辛金,又来克木也。一病一医,得考寿宁者,此也。一生只得酉运五年,极美之运。盖酉字冲去卯中乙木之病也。运入东方木旺,八十有余方死。

⑰ 破伤官而死格(丑月丁火)

只畏木金来克土,再行木运祸非轻。

丁生丑月,己土透出,乃作伤官,用土明矣。初行丙戌,火来生土,财意颇遂。大运入乙,木来克土,破了伤官而死。盖因原有乙卯之贴身,又有寅亥二木为助,所以再见乙运,正谓“运逢原有所害之神”,安得不死乎?

⑱ 临川吴开六公富命假伤官格

命造:壬辰 辛亥 甲戌 丙寅

楠曰

甲木虽衰亦有根,丙寅时透火神妍。 火虚有焰成真格,金水因知作病源。

甲木得生于亥,辰年木气托根,甲木寅时得禄。四柱木俱得气,又有壬水滋之,甲木则变弱成强。望见时上丙火,精光透出贴身,则甲木情思向丙火为用神也。则以壬水为破丙之病,辛金为破格之病。

早行壬子癸丑,甚是平常,破坏丙火用神。望见东南,有木有火,有土克水,有火克金,病神净尽,一发轰天。至庚申金水破格而死也。

⑲ 金水伤官用劫格(亥月壬水)

不全丑中金气在,西方金运极难当。

壬水生亥,虽有月上虚财,被时上癸水劫之。虽有木为伤官,十月之木,根枯叶落。原有丑中辛金损木。一入西方酉运,会起金来损木。病患疯瘫,手足并行,为丐。而又聪明者,伤官泄气故也。

⑳ 水火既济格(酉月壬水)

分明水火为真秀,黄阁魁名间世稀。

壬生酉月,金水两字双清,金水之气有余,木火两字不足。金虽有余也,而喜天干丙丁,遥来损金也。喜无地支午火,实去破印,所以印得两全其美。壬水气虽有余,喜亥中甲木,泄其精英也。其贵如此。丙丁火,暗销庚金,而存起亥上食神。所以八月木气凋零,其病甚重。所以病重者,金大贵也。运入东方,补起火木二字,位登黄阁也,宜矣。

此乃天地至清之命,所以为天下至贵人也。

㉑ 火土伤官用金格(未月己土)

土旺喜金宜泄气,养金喜水定超群。

己土生临未月,火土炎蒸,其己土炎气旺盛,更且有火气生之。其土望见己酉两金为聚,透出酉金,己土则泄秀气在金上去。以丙丁火为损金之神。壬申癸酉运美,入戌论灾。一入北方用水去火,财富。一入寅运,会成火局,破金而死。

㉒ 火土伤官用金格(未月己土)

时岁喜看金吐秀,运行西北志凌云。

日未月,为火炎土燥之格。盖得辛酉时,金神透出,岁支申宫有水破火。此以火为病,水为福也。大运入壬,盖得壬来克火,放出辛金,折桂蟾宫,理自然也。后行北方水运尤美。

凡戊己土旺,见金多者,极聪明秀气,至清至贵之命也。

㉓ 火土伤官用土格(寅月丙火)

丙行日主,结成火局,其火旺矣。原寅中有戊土,午中有己土,又时上透出己土。其丙火身旺,见此土而好泄其精也。正谓“有病方为贵格”。

脱辛逢癸酉流年,克去甲木病神,所以早擢秋闱。甲戌年入亥运,原有甲木,得生于亥,正谓“破伤官损寿元”而死矣。盖正月戊己,带木之忌也,而土神极衰,最畏旺木克之。入亥运甲木得生,其死也明矣。若天假之年,若行庚戌运,庚金克去甲木,贵不可言也。

凡日干旺者,见有食神伤官,虽在日时,亦只作伤官看。何也?凡日干旺,精气满蓄,见有通泄血气之处,则秀气从之。不可泥执子平,只以月令上用神。如日主衰弱,见印星及阳刃,身弱则亲印绶阳刃也;身旺则自亲食神伤官也。如用食神伤官,只要食伤类聚一处有情,不宜间隔。如前夏衣胜命用木类是也。如此造,多不晓作用土,只以官印论。若用官印,如卯亥运不顽强也。此则用衰土,见木克之明矣。

㉔ 木火假伤官格(辰月甲木)

柱中最喜壬为病,火土重逢异等伦。

甲木生辰,禀全寅卯辰东方之秀气。喜年时丙丁虚火透出,作木火假伤官。透出壬水,为破火之病神。运行南方,衰火得地为美。虽申酉生水破火,亦喜有丙丁盖头。戊己运,土能破水,放起用神。老益精神,福寿两全。只畏北方水破用神也。

㉕ 金水伤官用劫格(巳月辛金)

申巳两庚来作用,运行申酉乐雍容。

辛生巳月,本用丙火。夫何贴身有申,破丙明矣。年干丙火,本为虚官可用,时有壬水破之。由是舍丙而从水也。以水为虚伤官。年月两庚,类聚有情,正作金水伤官用劫也。行申酉比劫得生,安享其乐。入戊己破去假伤官,动多悔吝。入亥生财,大运六十九,庚金劫神死也,死矣。

㉖ 木火伤官官要旺格(寅月乙木)

财官之运重重喜,水火逢来实可悲。

乙生寅月进气之木,更通三会身旺。无奈比劫重重争财,而财不足也。四火制杀太过。早行北方不佳。喜庚辛金盖头,破劫存财星。巳运财旺生官,有威震比劫之意。行亥运,壬水资比劫,争财不已,又合丙子年,火制金而水资木。书云:“木火伤官官要旺。”用神受困,患麻症而死矣。

㉗ 火土伤官用印格(未月丙火)

衰印最宜重见印,褒封两国岂常人。

丙火生未月,四柱土气重重,泄弱丙火之气,正作火土伤官。身弱则自亲印绶也。原印星衰弱,运行印旺之乡。受夫子两朝封赠。大运入丑,辛金破乙死矣。

㉘ 伤官用印格(申月己土)

北方见水身多疾,日禄归时寿福崇。

己土生申,金气重重,伤官盗气多者,用印而不用财也。运入庚子辛丑,壬字泄气破印。然柱中真火,而又生吾兄弟三人者,何也?盖得丙丁二人,克去伤官,存土精英,而能旺夫旺子也。八十七岁,辰运合水破印,亲寿方终矣。

用印深验,论用财非深知命理也。吾母一生,夫子衣禄,赖有此丙丁二火。苟无此二火,则孤矣。

㉙ 极贫淫贱夫星轻而制夫旺星格

命造:丙寅 甲午 甲戌 丁卯

楠曰

甲生午月火炎炎,克制夫星本太嫌。 运再东方生火气,孤贫淫妒不堪言。

甲生午月,伤辛金官星,夫星俱临败绝之地。火气益炎,辛金夫星之气益弱。且行东方,木生火炽,夫既受伤,而子胚胎损矣。一生孤贫,桑间濮上之耻可闻乎?正谓无子也。

壬辰癸巳运,衣食颇饶,盖得壬癸水破火存夫。入寅夫绝,木作灰飞绝矣。

㉚ 子多无子格(巳月丁火)

信是孤贫应有数,子多无子岂差讹。

丁火生巳,本为火之分野。殊不知四柱食神伤官太盛,泄弱丁火精英,则是母胎虚耗,子无托生之所。正谓“子多无子”。若得东方甲乙运,有木克去子星,存养丁火精神,庶几尚可生子。此造何期运入西方,全无木气,财神太重,财多身弱。一生孤苦贫寒无子。入戌再加一土,愈泄精神,死矣。

㉛ 夫受制太过格(丑月己土)

西方运入金多见,独守孤灯只自知。

己土生丑,透出庚辛不宜,乃夫受制太过。己亥运,夫星得生,颇遂室家。一入西方克夫,孀居到老,一子不肖,宜矣。

四、印绶格

(一)总论

楠曰:正印偏印格者,如父母生身之义也,盖日主得其资助。

书云:“印绶生月利官运,畏入财乡,盖财乃破印之气也。”此亦书之死路,非通变之道也。

然四柱印星太旺,日主有气,印叠生身,如人元气本旺,再服补药,岂可存乎?此则见财以破印也。四柱财少,必须运上财神为吉。又若日主根轻,印星又弱,最畏财星,谓之“贪财损印”,宜也。

(二)真假印辨

又有真印假印。如丙日生人,生临亥月,或用亥月甲木作假印地也。十月木气,根枯叶落,则此衰木,宜行东方木旺之地,以辅助其根气,则枯苗得雨,勃然而兴。畏巳酉丑运,冲克其木,尤畏行西方申辛本运,天干地支俱全,损伤尤甚。若天干得壬癸甲乙丙丁盖头,虽祸亦浅。

又若丙丁日主,临寅卯多根之地,谓之真印也。若印多不畏财星。日主轻,如只有一二点印,亦畏财也。大抵木不能胜金,谓之“印绶被伤”。倘若荣华不久。真假印辨,不可不究。

财、官、印、杀、食神、伤官,此六乃日干月令。正格外有阳刃格,此系日月相通。出此之外,或虚邀财官,或刑合财官,或暗拱财官,或冲摇财官,亦几近理。说见小文。

(三)经典引用

《继善篇》云:官刑不犯,印绶天德,年月日时支同一宫分。

固通格解,谓但四柱中俱有,乃同一命宫分,不必一支。如甲寅丙寅丙寅丁酉,是天德在丁,月德在丙,印绶在寅。如庚申庚辰庚子壬午,是天德月德俱在壬,印绶在辰。天德与印绶同一命宫是已,尤通。

严陵命书谓天月二德星,在日上为的,他处见不当作德论。

《古歌》云

月逢印绶喜官星,运入官乡福必清。 死绝运临身不利,后行财运百无成。

补曰:甲乙在亥子月生,丙丁在寅卯月生,戊己在巳午月生,壬癸在申酉月生,庚辛在辰戌丑未月生,或在巳午月生,皆是月逢印绶也。若四柱中元有官星,乃是官印相生,方为贵人,诚印绶格所最喜者也。若行官乡运,则发福清厚。行死绝运,轻则灾疾损伤,重则死亡孝服。若行财乡,贪财坏印,其祸百端。

又曰

重重生气若无官,常作清高技艺看。 官杀不来无爵禄,总为技艺也孤寒。

补曰:月生日干,年时俱有印绶,是谓重重生气也。有官方作贵推。若无官杀,非技艺之流,则庸常之辈。总为清高之艺,亦不免孤苦寒微而已。所谓“印绶旺而子息稀”是已。

又曰

印绶干头重见比,如行运助必伤身。 莫言此格无奇妙,运入财乡福禄真。

补曰:印绶生月,干头重重,一见印绶之比肩,又行印旺之运,必伤身。所谓“木赖水生,水盛则木漂。木逢壬癸水漂流,日主无根枉度秋”是已。印旺遇财乃发,须入财乡运,乃能发福发禄。如水盛木漂,必须行土运,以土制水,则木植其根为福。所谓“岁运若行财旺地,反凶为吉遇王侯”是也。《格解》所谓“印绶畏入财乡”之句,不可拘泥是也。

又曰

印绶官星旺气纯,伤官多遇转精神。 如行死绝并财地,无救反为泉下人。

补曰:印逢官星,值如所喜,则为旺气纯也。伤官多遇,值如所忌,则不免转而不精神也。旧文原是如此,而或者改“旺气”为“运气”,改“伤官”为“偏官”,以“转精神”为“有精神”,则非也。

又曰

印星偏者是枭神,柱内最喜见财星。 身旺遇之方是福,身衰枭旺更无情。

补曰:印星偏者,如甲生亥月、乙生子月之类。无食则为偏印,有食则为枭神。柱中见偏财正财则吉,故曰“偏印遇财乃发”,又曰“偏财能益寿延年”。身旺遇之吉。若身弱逢枭旺,则为祸矣。所谓“枭神兴,而早年夭折”是也。

《络绎赋》云:印临子位,受子之荣。枭居祖位,破祖之基。

补曰:或曰“枭居祖位,破祖之基”,甚应验。观《六亲论》云:“日时杀刃逢枭,半道妻儿离散。”可见。《格解》谓“枭居祖位破祖之基”,再详。

《玉匣赋》云:华盖与文星共会,尉迟为五伯良臣。

补曰:文星谓印绶也。故《通明篇》云:“印绶文华也。”非文昌之文。

《寸金签》云

印绶不喜临官,帝旺逢之亦不欢。 八字逢财无所用,行财不利却无端。

补曰:临官是日干行临官之地,印逢则病,故曰不喜见临官。帝旺是干行帝旺之地,印逢则死,故曰逢之亦不欢。八字中若见财星,喜见官星。如行财旺之乡,则贪财坏印,为祸百端。所谓“如行死绝财旺地,无救翻为泉下人”。

《万金赋》云:第一限逢印绶乡,运行生旺必荣昌。官乡会合迁官职,死绝当关是祸殃。

《渊源歌》云:有印无财是福媒,喜逢官位怕临财。主人囊括文章秀,一举丹墀面圣来。

《元理赋》云:水泛者活木。

补曰:此言水泛木浮格也。盖甲木生于亥,则无咎。乙木死于亥,水泛木浮,恐无聚作。

又曰:水盛则漂木无定,若行土运方荣。

补曰:上文论阴木,此论阳木。盖言甲木归于子,水败之乡,柱中水印太盛,无土止者。人命得之,主漂荡无定,风花好酒,无成之造。遇土运止水,发福为荣。

又曰:贪食乖疑,命用枭神因有病。

补曰:如日坐枭神,或干支枭印重,运逢食神,必主贫乏生病,更带刑法,作灾不测。故《奥旨赋》云:“岁月时中有偏印,吉凶未萌。大运岁君遇寿星,灾殃立至。”

又曰:命用枭神,富家营办。

又曰:天干二丙,地支全寅,更加生印,死见凶临。

又曰:壬癸多金,生气酉申。土旺则贵,水旺则贫。

又曰:癸日申提,卯寅岁时。年杀月劫,林下孤凄。

(四)命例

① 临川黄良三公富命水重土止格

命造:己亥 乙亥 乙丑 丁亥

楠曰

水气重重在地支,木漂水泛欲何依。 最宜土运来克水,财帛金珠乐有余。

乙木生亥,重重水气以漂之。早行癸酉壬申,木多见水不利。一入辛未庚午己巳戊辰四运,土止水流,财发万缗。正谓“印绶若多,财要见”也。

② 盱江刘三三公水多漂木之格

命造:丁亥 辛亥 乙亥 丁亥

楠曰

乙生亥月水重重,杀印分明祖业丰。 戊己运中虽发福,再行水运寿年终。

乙木生亥,水气重重,但喜纯粹,水原未盖头。盖得祖财丰富。己酉戊运,声名颇振,酉地杀轻得禄也。原杀星见水,多泄去精神,杀弱入酉得禄,生子甚多。一入申运,壬水太旺,水来泛木,死矣。

③ 盱江刘瑛千九公富命衰印畏财格

命造:壬寅 辛亥 丁巳 辛亥

楠曰

丁火生临亥月寒,木神类聚喜相连。 柱中最怕金为病,运入东方福禄全。

丁火生于亥月,火神衰弱。喜年干透出壬水,丁壬化木于亥,木神类聚,用神无疑矣。盖得巳宫有庚来损木,则金为病明矣。运行甲寅乙卯丙辰丁运,枯木逢春,又喜火破庚金存木,富享优游。入巳运,强寇毁庐,丧子奇祸,盖嫌巳中金来克木也。午未木死,阴寿。

④ 丰城孙世佑布政贵命旺变为弱用印格

命造:乙丑 辛巳 己巳 庚午

楠曰

己土虽然坐旺乡,重重金气损精阳。 旺中变弱来亲印,杀运应知佐庙廊。

己土虽生巳月,本为火生之域。夫何金气重重?己土见金泄其精气。赖有三重火气,大抵土好暖而畏寒,则己土亲火为印绶。运行己卯戊寅,杀星太旺,故曰“印轻者赖官杀以生之”,所以位至方伯。酉内运火轻,犹宜补起火来。大运入子见财而破印,财乃妻也,因妻而致祸也。盖原无水,止有火土,则东方水运不美。此则土虚而好火,畏水伤火,子运死也明矣。

⑤ 崇仁方武十凌迟死贪财坏印格

命造:壬戌 壬寅 丁卯 戊申

楠曰

丁火生寅木气柔,财来冲印便成忧。 再行财运灾难免,直待凌迟死便休。

丁火日干,生于立春后二三日,其火微寒矣,其木极嫩矣。正为木嫩火衰,不合年月两点壬水,再来湿火湿木。时上申宫庚金,冲出嫩木。且有戌丁透出,年支戊土透出,月上真土,作正火土伤官用印。不合衰印受伤。一入巳运,庚金得生于巳,坏了衰印。因杀死乐安东陈人,云壬余命,武十为首,问凌迟,遘罪而殁。盖透出伤官,身衰用印,印既受伤,故犯此极刑。

⑥ 辟妻离子格(未月丁火)

大喜庚辛来损木,再行木运本非宜。

丁火生临未月,火神犹旺,再见木多,返助其炎威也。初行辛巳庚运,木多见金而克之,行财颇遂。但四柱原无一点金气,财神无根,生财而不大通。行为妻,行寅卯助起比劫,妻离子散,呻吟不利。岂非命该如是乎?

⑦ 伯母瑛四孺人命

运入南方夫子旺,逢申破印祸来并。

年上两重乙未夫星,天干两辛去之,独用寅中甲丙两字。早行壬癸运,叠叠损儿,盖为壬癸伤印也。入巳丙火得禄,生子旺夫。南方火旺,财享安福。脱甲患疾而死,壬水破印也。

楠曰

丙火生寅土透天,无夫入格福连绵。 身衰宜入南方运,用印分明岂偶然。

丙火生寅,盖寅中艮土,戊未又有土,月上戊土透出。寅月火虚,土泄精英太过,正作火土伤官用印。盖伤官衰者用印。原喜柱中不见夫星。原若有夫,行南方运,必主孤贫。此则原无夫星,则不论夫也。所以南方运,助夫生子而富。又作火虚有焰。一入申运,见金破木死矣。

五、阳刃格(附比劫、建禄格)

(一)阳刃格总论

楠曰:阳刃格,六阳日干谓之阳刃,理也。六阴日干不谓之刃。但用刃之说,未究其理,则冥然不知也。

书云“阳刃无冲要可极品”。盖甲日生临卯月,甲见卯中乙木,如兄见弟,则能分我之祖财,夺我之祖业。再加岁日时中木又有气,何用乙木之再助我乎?如是则不用刃也,而以刃为病也,则用庚金七杀,以去其刃。叠叠财官七杀,则日干虽旺,则变为弱。此则甲刃为用神。

若行酉运,冲去刃星,犹如人衰弱无力,全赖弟来扶持,今被酉金杀死我弟也,则主有极凶杀伤蛇虎之祸矣。若如此等,必须要印绶之运,生起我刃星;比肩运,以助起其刃星。

又曰:杀无刃不显,刃无杀不威。盖日主旺,得七杀以合去其刃星。然杀乃之人,刃乃之器,刃杀停均,多作兵刑显宦。若日主弱,刃为助,见官杀多,制去其刃,多主盗小人。

然阳刃格,与建禄格颇同。但见禄不言刃者,盖日月令俱同一体纯和也。四柱太旺,又露出了丁火贴身,其刃锋愈炽,则身首安得不处乎?如夏桂州之命甚验,说见人命见验类。

(二)建禄格

建禄格者,日主得主禄之地,非官禄也。

书云“月令建禄,多无祖屋”,而不显言其理。人用财为马,官为禄。假如甲日生寅月,甲以辛为官,己土为财,财官到寅为死绝地。人则以财为祖业,官为福神,祖与福神都无,此格多无祖业者,甚验矣。

原甲日生寅,然寅乃甲木之舍,财官空倒,又安有祖屋乎?年上若见此禄,亦主祖业飘零。

带此建格,多主刑妻,与阳刃格同。如甲日见寅,寅中有甲木来克妻也。

若四柱有气太旺,不论建禄格,要官杀克制其禄,要财星以为身旺之依托。若或岁日时中,财杀太多,即旺变为弱也。宜印运以生其福神,宜劫运以助起禄也。

又曰:一见财官,自然发福。盖身旺,原庐舍内无财官,则无祖业。若身旺能任其财,岂不白手成家乎?

(三)阳刃补释

补曰:夫阳刃者,在天为紫暗星,专行诛戮;在地为阳刃杀,禄前一位是也。喜偏杀伏,则阳刃起于边戌,发富发贵,为将为相者多矣。故《千里马》曰:“羊刃偏官有制,应职掌于兵权。”

故《三车一览》云:“阳刃倘同生气,阃内谁权?忌反伏吟。”经云“反吟伏刃,岁运与元命相对,卯见卯、酉见酉是也”,遇之必凶,即“岁运并临,灾殃立至”也。

何谓反吟?盖冲击之谓也。如酉冲卯刃、卯冲酉刃是也。遇之即处,即“羊刃冲合岁君,勃祸至”之也。

忌酉刃三合。流年见戌,而卯刃三合;流年见巳丑,而酉刃三合。如流年见戌,而卯六合;流年见辰,而酉六合。其人当年祸必速至,即“羊刃合岁君,勃然祸至”之谓也。

忌魁罡刑害。全无官印福神相助则为祸,有官印福神相助则为福,化为友贵。

何谓羊刃?甲丙戊庚壬五阳有刃,乙丁己辛癸五干无刃,故名羊刃。如命中有刃,不可便言凶,大率与七杀相似。凡有刃者,多有富人。最喜身旺坐禄,合杀有制,杀刃两全,非常之命。

《三车一览》云:羊刃有二。有劫财羊刃,甲见乙是也,不利于财官格;护禄羊刃,甲见卯是也,大利于归禄格。斯言诚为确论。

若乙见丙,谓倒禄羊刃,则非也。盖乙见丙,名为背禄伤官,诚大利于去官留杀格。名为背禄羊刃,甚牵强解。亦谓乙见丙之说,恐不妥,诚是。

又曰:劫财诸格,大忌财官尤甚。虽然亦有用时。

《喜忌篇》云:日干无气,时逢羊刃不为凶。

《继善篇》云:君子格中,也犯七杀羊刃。

又曰:甲以乙妹妻庚,凶为吉兆。观此又不可执一而论也。

《洪范》云:羊刃喜夺资财化鬼。

又曰:身弱财丰,喜羊刃兄弟为助。

《撮要》云:羊刃怕冲宜合。

《易鉴》云:羊刃重重必克妻。

《寸金赋》云:劫财伤父亦伤妻。

《万金赋》云:劫若重逢人夭寿。

《元理赋》云:杀刃双显均停,位至王侯。杀刃重而无制,身为胥吏。

又曰:男多羊刃必重婚。

又曰:羊刃不喜刑冲。

《万尚书赋》云:官星带刃,掌万将之威权。

又曰:伤官有刃,将相公侯。

又曰:印刃相当,官高极品。

又曰:杀刃休囚,禄薄之士。

又曰:煞制刃兴,主掌满营之兵卒。若是用神轻浅,决为吏卒卑官。

又曰:刃辅伤官,际一日风云之会。

(四)古歌汇编

古歌云

羊刃七杀怕逢官,刑冲破害祸非常。 大怕财旺居三合,截发断指主残伤。

又曰

春夏火逢时旺,秋金冬水一般同。 不宜羊刃天干透,运至重逢定有凶。

又曰

劫财羊刃不堪侵,不带官星一世贫。 甲乙互逢皆仿此,纵多财帛化为尘。

又曰

伤官不忌劫相逢,七杀偏官理亦同。 若是无官不忌劫,身强遇比劫嫌重。

又曰

劫财羊刃两头居,外面光华内本虚。 官杀两头俱不出,少年夭折谩嗟吁。

又曰

甲子丁卯非为刃,乙酉庚申理亦同。 合起人元财马旺,中年显达富豪翁。

又曰

日刃归时身要旺,正财忌运忌遭冲。 且如戊日午为刃,子丑财乡立见凶。 财运无冲还不忌,官星制刃得尊荣。 月中有印印斯通,运到官乡贵亦同。 柱若财多嫌杀运,无财杀运喜兴隆。

(五)《醉醒子气象篇》注

权刃复行权刃,刃药亡身。

本注云:权,杀也;刃,兵也。身旺用此二端,乃兵刑首出之人也。杀旺喜行杀乡,刃旺喜行杀地。若原杀旺复行杀旺之乡,立业建功处,不免死于刀剑之下。刃多再行羊刃之地,进禄得财处,必然终于药石之间。数使然也。

又曰:帮身羊刃,喜合嫌冲。

本注曰:刃乃扶身之物,大怕身旺逢之。得一重杀与刃相合,化为权星。若见官与刃冲战,乃成恶性杀。用者当审其轻重,好恶何如。

又曰:羊刃临于五鬼,定须重犯徙流。

本注:如壬申生人,五鬼在子;癸酉生人,五鬼在丑;丙寅生人,五鬼在午;丁卯生人,五鬼在未。或者三合之次。

一行师《命书》云:羊刃重重又见禄,福贵金玉,斯可谓吉。

《理愚歌》云:倒戈杀,悬针刃又同行,形体不免填沟壑。

本注曰:倒乃倒戈杀,悬乃悬针杀。凡倒戈杀,只犯戊字,皆曰倒戈。悬针者,干以甲字与辛字,支以卯字午字与申字,如此者谓之悬针杀也。

《其截歌》云:羊刃更兼倒戈,必作刎颈之鬼。

经云:运逢羊刃,财物耗散。

(六)日刃论

论曰刃:旧曰云,日刃有戊午、壬子二日,与阳刃同法。忌刑破害会合,爱七杀,要行官乡,便是贵命。若四柱中一来会合,必主奇祸。其人主大须强,性刚果毅,无恻隐慈之心,有刻剥不恤之意。三刑魁罡,发迹于疆场。如或无情,或临财旺,则主其祸。或有赦神,如刑害俱全,类皆得地,贵不可言。独羊刃以时言之,四柱中不要入财乡,怕冲阳刃。

如戊日刃在午,忌行子正财运;壬刃在子,忌行午正财运;庚刃在酉,忌行卯正财运;甲刃在卯,行巳午并辰戌丑未财运不妨,忌酉运;丙日刃在午,行申酉庚辛财运不妨,忌子运。

(七)比劫论

论比劫:夫比劫者,阳见阳、阴见阴为比。如甲见甲、乙见乙之类,害妻害子。五阳见五阴如甲见乙,是兄见弟,为劫财,不克妻。盖财者心之欲,方令兄见之,多有争竞,如夷齐能几人?

《六亲捷要论》云:分禄须伤主馈人,比肩重叠损严亲。

补曰:财多身弱,喜比劫扶助为福。故曰“男逢羊刃,身弱遇之为奇”。财轻身强,忌比劫分夺,则为害也。故曰“羊刃多而妻宫有损”。

歌曰

甲乙相见必妨妻,败财克父定无疑。

《金不换》云:身旺比劫重,损财又伤妻。比劫遇枭食,妻遭产里危。

《六亲论》云:月中归禄无财官,父丧他乡。

又曰:日逢刃时逢劫,妻妾产亡。

又曰:日时背马分财无救助,妻儿离散。

《撮要》云:比肩要逢七杀制。

(八)建禄格补释

《喜忌篇》云:月令虽逢建禄,切忌会杀为凶。

《格解》述前二说,俟知者察之。此诚宜以传,不犯一智者病。但不悟十干建禄一说,又附注正官亦非。

旧注:以会杀,为暗合七杀为凶兆。如甲日用酉月,为官星正气,若年时子辰,则会起申金为七杀,乃甲之寇,故为凶。固是。然“官禄”之“禄”,用“令”字,与“虽逢”字、“建”字牵强。况子辰暗会,合申杀,尤牵强不可从。

或曰会杀,谓坐见七杀,年时天干显露,地支隐藏,无制伏者是也。似胜旧注,亦与“令”字、“中逢”字、“建”字未妥,亦不可从。

故或者又作月令建禄,此诚是,但无注解。

愚补之曰:建禄者,月令十干禄是也,非官禄之禄。如甲乙禄在寅卯,丙戊禄在巳,丁己禄在午,庚禄在申,辛禄在酉,壬禄在亥,癸禄在子是也。会杀者,天干既见杀,地支会合杀旺之谓也。

如甲禄在寅忌庚杀,乙禄在卯忌辛杀。身旺为禄,亦不宜过旺。喜见财官,并天干透露。故曰:“建禄生提月,财官喜透天。不宜身再旺,惟喜茂财源。”

又曰:“月令建禄,多无祖屋。一见官财,自然成福。”若身衰弱,反为凶祸。故曰:“乙木生居卯,庚辛干上逢。火旺人发福,杀地寿元终。”

又曰:“春木无金不是奇,金多尤恐返遭危。柱中取得中和气,福寿康宁百事宜。”

又曰:“月令建禄,会杀为凶”可也。又加之以“虽逢切忌”之辞,何也?盖建禄则身旺,有比肩扶助,宜乎不怕杀。然杀如猛虎,有伏制则贵,若无制会杀旺,不问身强弱,必凶。况建禄格,只喜财官,最不喜干带杀而支会旺。故曰“月令虽逢建禄,切忌会杀为凶”。则“虽逢”字、“切忌”字,方有落实,“令”字、“建”字不牵强。故取此说,又为之解以破前二说。

又《观洞玄经》云:“甲以寅禄,庚壬本非驾。”又曰:“禄可以兴腾,有以乎无用。”则“虽切忌”之辞,有轻重斟酌,明矣。

(九)命例

① 喜见财官例

  • 古韩侍郎造:庚子 戊子 癸丑 庚申
  • 赵丞相之造:壬申 丙午 己亥 庚午

② 古见杀有制例

  • 贺丞相之造:辛丑 庚寅 甲辰 乙亥

木旺春令,日干头官杀相连,只论杀。运行丙戌丁亥,制杀乡,宜为大贵也。况甲乙与庚辛金各成配偶,所以不忌杀也。

③ 古会杀为凶例

入酉运,丑酉会杀旺,死于非命。

④ 水火既济刃杀相帮格(丙寅日主)

庚辛壬癸登黄阁,印比重重寿必殂。

丙寅日主,岁月日上,火气炎甚,得年时壬水透出,正谓“水火有既济之功”。但四柱中火土之气还胜,金水之气还轻也。所以运到壬子癸丑,干支皆水,为水气不弱,以补其水也。所以运登黄阁,为天下之首辅也。

其贵盖在月干丁为,透出阳刃,合去壬杀,正谓“刃杀相帮,威权万里”。一入甲寅运,助起火气,则又火有余而水不足也。盖因丁火阳刃透出,正谓“阳刃倒戈,必作无头之鬼”。甲运死宜矣。

⑤ 夏至后二阴水火不足格(申月丙火)

火气若衰宜木运,再行水运祸连绵。

丙火虽旺,不合夏至后二阴之际,水气进气,更加丙临申位,三合火局,水有余而火不足也。且在丙火下旬,金水进气,火气将衰。若夏阁老生在丙火上旬,火神正旺。此命再行壬子癸丑,岂不杀重身轻乎?初行西方,尚作蹇滞守儒。再行北方,作乞丐宜矣。

此命本不当编入此例,但与夏桂州之造只差一字,故同编,以便比例故也。观者详之。

⑥ 变强成弱多贫夭格(巳月丙火)

变强成弱多贫夭,再入财乡寿岂长。

丙火虽得禄于巳,不合四柱多水之气胜。早行午未运,火旺助身,衣食颇给。一入申运,财杀太多,带疾而死。有乙未时生人,火旺颇旺,入西方颇可。此是吾都詹奖五命也。

六、专禄格

《纂要》云:此格甲寅、乙卯、庚申、辛酉是也。柱中忌官杀,不宜刑冲破害,岁运亦同。

《元理赋》云:八专日支同类,杀运杀年多凶。正此之谓也。

命例

杀星原是柱中病,去杀方知禄位荣。

辛酉专禄,见戌有丁,为损禄之病神。辰字去之,所以有病者贵。癸丑运癸丑年,丑刑戌,火去病尽矣。联登黄甲,其贵宜矣。只畏丙丁两字损禄。

七、杂气财官印绶格(附时墓格)

(一)总论

楠曰:杂气财官者,盖辰戌丑未四字,乃天地不正之气,为天地四个牢狱之所,又为天地四个收藏之库。

如丙丁日生辰月,若天干透出戊己多,则作杂气火土伤官格;如透出乙木多,则作杂气印绶格;如透出癸水多,方作杂气财官格。如戊日生戌月,身弱透丁火多,作杂气印绶格;透辛金,作杂气伤官格。

(二)冲开财库辨

又曰:杂气财官喜见冲。惟日干旺,用杂气财官者,喜见之。原财藏于天地之库中,牢密坚固。如戊日生辰月,癸乙为财官,钱在库中,十分牢固。若无戌时锁匙,岂能开之?冲开财库,福兴隆然也。

若不用财官,则不可把冲开作论。当以中和偏枯看,或嫌其冲为害神,再冲也来,其害愈甚。

如丙日生辰月,露出乙木印星,再看又有乙木贴身作印绶格。柱中原略有金气,原印星衰也。若再行戌运,戌中辛金,冲破我辰中乙木,此原是贪财坏印看,岂可“杂气财官喜见冲”论乎?

又如丙丁日生戌月,透出戊土多,作杂气伤官格看。原日干丙丁属火,到九月授衣之月,火气寒凉,见土多泄弱火之精。喜东方木运,克去其伤官,不来泄我;喜木运又来资我则吉。若到辰运,再冲出戌中戊土来,愈泄弱我精神,安得不死?此亦不可作“杂气财官喜见冲”也。

惟身旺有财官,方喜冲开,早年发达。此格与伤官甚难看。此格要露库中何物出来,方可定用神。书之中概以冲开为美,岂不谬也!

(三)古歌汇编

古歌云

杂气财官印月宫,天干透露始为丰。 财多官旺宜冲破,切忌干支压伏重。

补曰:财者,养命之源;官者,扶身之本;印绶者,资身之基也。此三者藏蓄于辰戌丑未之月,乃四隅之气,非天地东西南北之正气,故曰“杂气财官印绶格”。

此格喜透露,喜刑冲破害。或用财官,而财官透;或用印绶,而印绶透。透财则富,透官则贵,透印则吉,享万物之现成,故曰“始为丰”。

若财官印闭锢于库中,不冲不刑,则少年不发库中人,所以宜冲破也。若支干则遇比劫之压伏,官遇食伤之压伏,印绶遇财星之压伏,而且太多,则欲其富贵而享现成之福也难矣。故曰“切忌干支压伏重”。

又曰

辰戌丑未为四季,印绶财官居杂气。 干头透出格为真,只论财多为尊贵。

补曰:辰有乙戊癸,乃水土之墓库,为春季;戌中有辛戊丁,乃火之墓库,为秋季;丑中有癸己辛,乃金之墓库,为冬季;未中有丁己乙,乃为木之墓库,为夏季。此四季中,所藏印绶财官,皆天地不正之气,故曰“居杂气”。须看格中透出何字为福。大概杂气格,透出贵气固为妙,亦以财多为尊贵,所谓“无官见财,亦能生官”,多为及第之命是已。

又曰

杂气从来自不纯,天干透出始为真。 身强财旺生官禄,运见冲刑聚宝珍。

补曰:辰戌丑未,居于四隅,虽非东西南北纯然之正气,然天元透露,方为真格。身强,如庚申辛酉之类。财旺,如未木行东方、戌火行南方、辰水行北方、丑金行西方,生旺之地,则自有青紫贵,而发官发禄矣。四柱无人冲刑,而运逢之,则珍宝自聚,所谓“他仓库丰盈金满屋”是已。

又曰

五行四季月支逢,印绶干头再显荣。 四柱相生喜官杀,更饶财产有峥嵘。

补曰:甲乙生于丑月,丙丁生于辰月,戊己生于戌未月,庚金生于辰戌月,壬癸生于戌月,皆月支逢季月也。各有印绶藏库,喜干头显露。又要柱中官杀相生,财星有气,则财生官,官生印,印生身,身克财则荣贵。所谓“印赖杀生,官因财旺”是已。或曰此以杂气印绶言,有官禄,不惟贵显,更资财产业饶盛,亦不要见财。

又曰

月令提纲不可冲,十冲九命返为凶。 惟有财官逢墓库,运行到此返成功。

补曰:财官遇于提月,最不可冲,冲则十有九凶。惟财官居库,不冲不发,须行运方能发福。

又曰

生旺须逢墓库绝,墓库必来生旺发。 生中生旺过非宜,墓库逢休终不发。

补曰:“生加生旺过非宜”,此申上文“生旺须逢墓库绝”而言也,非有别意。“墓库逢休终不发”,申上文“墓库必来生旺发”言也,亦非有别意。

如柱中财官印生旺,不宜入财官印墓也,故曰“旺官旺印与旺财,入墓有祸”。如日干生旺,不宜入日干库地,故曰“身旺入库必兴灾”。

“墓库必来生旺发”,如财官居墓库,必来财官生旺之地发财发官;如身主墓库,必来身主生旺之地可以发身。

“又生加旺过非宜”,如身居生旺,加以身财官生旺之运,则太过必祸。所谓“遇生地之相逢,宜退身而避位;生地相逢,壮年不禄”是已。

“墓库逢休终不发”,如财官居墓库之地,又逢身主休败之运,何以发身?

(四)经典引述

《三车》云:财官杂气格,透出财者富,透出官者贵,透出印绶者享父母田产宅舍财帛之富,有文书宣敕荫庇之贵。如无透出,冲开少许则发。身旺为妙,不宜身弱、冲刑太过。

《景鉴》云:杂气财官身旺,有冲而发。若太过,反受孤贫。孤贫者,身弱闭财浩荡,两年刑冲是也。

《集说》云:库财者,蓄藏之谓,辰戌丑未是也。如月令透出者,或岁时透出财,亦不要一点官星,可用此格。由见辰土库为财库,须四柱天干透出戊己为妙。大抵四柱中,有财气多者,无不入贵格。无官见财亦能生官,多入及第之命。但不要财藏于库中,须要刑冲破害,以开其局钥,方能发福。

又曰:夫库官者,蓄藏之谓也。以辰戌丑未四季月令得之是也。但不知库中所透何物,用月干透出七杀。不怕刑冲破害,尤喜制伏之地,又要有合,方可为贵。如无制伏,又无合,本身又弱,必为害也。如丙子日见辰时为库官,必难发于少年,多属水库。但不要天干伤官。如作官星,主晚成。行运亦不要行伤官之地,喜官星之乡,喜身旺官旺,喜冲喜露。天干财印忌闭。

又曰:如丙丁生人,以辰为库官,水土库于辰故也。须年月日时有木,或亥卯未并寅为清。如无木,则土夺丙丁之官,则浊卑而不清,亦不荣显。

《洪范》云:时逢乙木与南墓,虽富而不仁;丙遇金阴而北墓,纵贫而有德。

补曰:南墓谓未库也,北墓谓丑库也。阴金,谓辛金,丙火之正财也。

又曰:辰戌丑未全备,乃财库,富贵之尊。

又曰:财星入墓,正主刑冲必定刑妻。

又曰:冠带互逢,定是风声之丑。

补曰:辰戌丑未互换,犯之故曰“互逢”,定主风声不美。此以女命言。男命遇之,大富贵,终主克父母。

又曰:四柱有鬼之墓,乃夫已入黄泉;岁运无星绝之乡,定主鸳配分飞异路。

《集说》曰:八字之中,甲以辛为夫,遇丑是金鬼之库。若重见辛,必主夫已死入黄泉也。流年大运入官鬼绝败之地,定主夫妇死别之兆。

又曰:财星入墓,少许刑冲必发。

《四言独步》云

月生四季,日坐庚金。 何愁主弱,旺地成名。

又曰

壬日戌提,癸干未月。 运喜东方,逢克则绝。(前或改为“逢冲则绝”)

又曰

戌己丑月,比肩不忌。 叠金入格,忌逢午戌。

又曰

曲直丑月,比肩带印。 多金壬癸,丑日土厚多金。

补曰:曲直谓甲乙木生丑月,多金则贵,印能化杀故也。壬癸生丑月,土厚则贵,以其金库生申故也。

(五)古歌补录

古歌云

财官遇在库中藏,不露光芒福不昌。 若得库门开透露,定教官贵不寻常。

(六)《继善篇》补

《继善篇》云:纳粟奏名,财库居生旺之地。

此段《格解》附正财下误矣,今正定。

补曰:此段有二说。一说财库居生旺,如金人生于未月,是谓财库。要日干居于自生自旺乡,方能长财发福。此说可从。《格解》谓但解本文未顺,非也。盖取用凭借于生月,取四季之月,为杂气财库,或杂气时,本有日坐库,如辛未日,而取格者也。况杂气喜身旺,谓日干取于生地,如甲子日居子自旺,如甲寅之类,生于辰月财库。旧注谓须要一物开之,如戌冲开辰库是也。经曰:“少年难发库中人。”只怕有物压之,故曰“纳粟奏名”。此说诚顺而有理,何谓不顺!

一说此言世之人纳粟奏名者,乃是身临财库,居于月令生旺之守。假令金以木为财,库于未,辛未日生人,是身临财库。若生于冬月,谓之财库居生地;若生于春月,谓之财库居旺地。故曰“财库居生旺之地”。此说亦似牵强。盖杂气喜爱身旺,如身居休囚也,天元羸弱,正为富室贫人,岂能纳粟奏名乎?财库固要生旺,须要身居生旺,可以当之。此说不如前说,亦当参考。如身居生旺,财库亦生旺更妙,可外身而专言财库生旺乎?

(七)《鹧鸪天》词

杂气财官仔细推,乾坤四季吐光辉。 身强财旺生官位,运至中年挂紫衣。 官星显达利名齐,轻裘肥马凤凰池。 英雄若得开财库,五花官诰拜丹墀。

又曰

印绶生身禀气清,辰戌丑未月中生。 四柱无财当显达,遇印升加福寿增。 官旺之运定亨通,龙楼凤阁也驰名。 无滞早年登甲第,一声霹雳振家声。

(八)《玄机赋》补

《玄机赋》云:旺官旺印与旺财,入墓有祸。伤官食神并身旺,遇库兴灾。

补曰:官轻印轻财轻,入墓无妨。如四柱财官,三合太旺,则天元羸弱,又入墓运三合,则官旺克身,财旺生杀,则羸弱太过必祸。如上柱印绶太旺,重重三合,又入墓运三合,则生气太过必祸。所谓“木盛水漂,土多金埋”是已。

柱内伤官食神轻,遇库无灾。若伤官食神三合太旺,又遇墓合,则绝气愈甚必灾。此以身弱之极而言。已注论伤官格内。

身弱遇库无灾。惟四柱比劫三合,则身旺已无倚赖,又遇库身愈旺,无制必灾。此以身旺之极而言。

故曰:“旺虽逢墓库绝,生加生旺过非宜。”又曰:“中和为福,偏党为灾。”

八、金神格

(一)总论

楠曰:甲日金神格,取癸酉、乙丑、己巳三个时。

书曰:“甲日金神,偏宜火制。”又曰:“金神遇火贵无疑,金火灾殃有之。此格多生大贵。”但论之未明显。

但甲日四柱气旺,金神又或有一二点者,遇火制之极贵。此即同时上偏官格一样看。若金神气轻,柱中有火制之太过,大畏火乡太制其金神,又喜金水以助其金神。

乙日金神:乙丑、己巳、癸酉三时也,主多贵。

己日金神:见巳酉丑金,己日金而泄其气也,即时上假伤官也。何以言之?书云:“己日金神,偏嫌火制。”若己日干精英涵蓄太过,望见此三时,金清而且秀,己土贪生而泄其秀气也。若原滞火,金神气衰,最畏火而伤之。喜金运以助金神,喜水运破火,存起金神,多主富贵。若己日干原衰,金神犯重,己土见金而太泄也,则又宜火运,以破金而存己土也。

(二)金神格旧赋

旧赋云:夫金神者,只有三时:乙丑、己巳、癸酉是也。是乃破败之神。要柱有火局制伏,运入火乡为胜。如柱中带羊刃七杀,真贵人也。若四柱中有火局,及运行火气,便为贵命。若无制伏,则宽猛不济。柱中怕见木及水乡运,尤为祸矣。亦要月令通金局,或有金气方论。

(三)古歌

古歌云

金神巳酉丑之时,杀刃中来真贵人。 运气最宜逢火局,水乡相见祸临身。

又曰

性多狠暴才明敏,遇木相生立困穷。 制伏运行逢火局,招迁贵显富难穷。

(四)命例

运转西方金旺地,金轻岂作等闲人。

己未日主,生于丑月,两土气厚,凡身旺多好泄也。见酉丑结成金局,用金为假伤官。又为己日金神,盖喜有甲乙木之官杀,为伤官格之病。所以运行西方金运破木,其贵宜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