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定子平》

解题:《御定子平》为清初学者编撰、康熙御定之命理秘本,原藏清宫大内,素无刻本传世。全书共五卷,系统收录并解说历代子平学重要典籍,涵盖天干地支、五行生克及十神格局等基础理论,议论精当,文采斐然,更有诸多秘本秘法,世所未见,有极高的研究价值。2011年,经郑同先生以故宫藏精工缮写本为底本点校整理,由华龄出版社首次以排印本形式面世。子平之学术,始自唐大夫李虚中,以人之生年月日时,生克旺相、休囚制化,决人生之祸福;至宋徐子平先生以人生日主分作六事,议论精微,遂以“子平”代称命理之学。本书即为子平命理集大成之作,被誉为“故宫珍藏子平秘本”。

目 录

  • 御定子平卷一
    • 总论
    • 正官论
    • 偏官七杀论
    • 正印论
    • 偏印论
    • 正财论
    • 偏财论
    • 伤官论
    • 食神论
    • 比肩论
    • 劫财论
    • 羊刃论
    • 杂气论
    • 五行论
    • 五行值四时论
    • 十干临月建论
  • 御定子平卷二
    • 日元确论
    • 甲支有六、乙支有六、丙支有六、丁支有六、戊支有六、己支有六、庚支有六、辛支有六、壬支有六、癸支有六
    • 十干论
    • 五行生克赋
    • 玉井奥诀撮要
    • 气象篇
    • 六神篇
    • 继善篇
  • 御定子平卷三
    • 元理赋
    • 四言独步
    • 五言独步
    • 通明赋
    • 碧渊赋
    • 精微论
  • 御定子平卷四
    • 子平起例人式
    • 子平合格
    • 子平忌格
  • 御定子平卷五
    • 石田山人命理微言
    • 附录:命理口诀秘要

御定子平·卷一

总 论

王充曰:“见骨体知命禄,见命禄知骨体。”此则言禄命尚矣。然汉、晋以前,于史未征。逮北齐武成时,有巨鹿人魏宁以善推禄命征为馆客,武成亲试之,皆中。隋文帝时,有京北临孝恭甚被亲遇,著《命书》二十卷行于世,俱载《北史》。《隋书·经籍志》有《杂元神禄命》二卷,《湴河禄命》三卷,不著作者姓名。又注云:“梁有《五行禄厄会》十卷,亡。”《南史》无《艺术传》,不知作者谁氏。《唐书·艺文志》有濮阳夏樵子《禄命人元经》三卷、杨龙光《推禄命厄会诗》一卷,不详其世代。《宋史·艺文志》有郭璞《三命通炤神白经》三卷,隋唐史所未载,《璞本传》亦不载此书。又僧一行《元经禄命厄会经》一卷,李吉甫《三命行年韬钤秘密》二卷,李虚中《命书格局》二卷,《珞琭子赋》一卷。注云:“不知姓名,相传为战国时人,迹其文义,与古殊远,是后人所托无疑也。”“诸史所载故书多不存,今所传者,皆唐季叶以来之书”云。

三命之说,今以干为天元,支中所藏之神为地元,纳音为人元,谓之三命。或云:“古者言命,止有年月日三者,故云‘三命’。”按《唐书·吕才传·禄命篇》云:“汉武帝以乙酉岁七月七日平旦生。”平旦生,寅时也,是未尝不言时也。同时而生,福祸或异。若以日论,则十二时更无差别,不知何以定之?但其法以年为主,如云“鲁庄公岁在乙亥,月建申,命火也”,指乙亥纳音火而言。“秦始皇岁在壬寅,正月,命背禄”,寅月,壬之食神,故谓背禄;又云“命,金也”,指壬寅纳音金而言。后魏孝文帝生皇兴元年八月,是岁丁未,八月己酉,丁以己为食神,故云“背禄”,皆不著其日时,即据太岁立论。故自徐均以后之书,必言以日干为主,可征乎此之不主日干也。韩愈言李虚中之学,“最深于五行书,以人之始生年月日所值日辰支干相生、胜衰、死旺相斟酌,推人寿夭、贵贱利不利,辄先处其年时,百不失一,星官历翁,莫能与之较得失”。日辰者,日时也;申言所值之日辰,盖以日为主而兼论时可知矣。然去一切之说,专用六神,以正官、偏官、伤官、食神、印绶、财星为内格,六者之中,财官为要;其无财官而刑冲遥合以求之者,谓之外格。至于今遵用之。均字子平,故后人取其字以名斯术。今所传《珞琭子消息赋》之类,多取于纳音,而杂引神煞,至五代时东海徐均始辟。

天以阴阳五行化生万物,人之生也,固在五行之气之中矣。岁月日时,干支具而五行之旺相衰病,纷错杂糅,千态万状,有清浊厚薄之不同。得其清者贵,得其浊者贱;得其厚者富,得其薄者贫。又有贵而贫者,气之清而薄也;贱而富者,气之浊而厚也;贫而贱者浊而薄,贵而富者清而厚。其富贵贫贱之差等,则因乎清浊厚薄之分不同数以论之。定之以格局,参之以行运,而其荣枯得失,可得而言矣。至于二五之精,极纯至粹,则生而为帝为王、为圣为贤,其时贞元会合,乾坤清朗,日月发其光华,川岳萃其英灵,数千百年而一遇之,不可以常数限,不可以常理论也。故自昔以来,禄命之书,无论帝王之命之法,无论圣贤之命之法。吕才《禄命篇》所述帝王之命,据常法以论之,俱无所取,且不应有官。盖超乎气数之外者,律以寻常格局则左矣。

八字休咎,得之于天者也。然五行之理,必参三才以立论,而后其说始全。董仲舒云:“尧舜之民,无不仁且寿者。”出于太平盛世之人,岁丰人和,狱讼衰少,绝无大灾咎之事,一生悠游,享福至老:所值之时异也。又如五方风土各异,金寒水冷而宜于火者,北人为甚,南人稍轻;火炎土燥而宜于水者,南人为甚,北人颇缓:所生之地异也。又人家祖父家世积累不同,世德之家,其子孙必兴,八字虽有偏杂,亦可免祸;积恶之家,其子孙必败,八字虽佳,法当富贵,缘祖父过愆消折殆尽,终不享福:此“积德降祥,积不善降殃”之理也。况乎修身立命,其理尤大。如命合富贵,君子得之以行其道,小人得之以遂其欲。君子行凶咎之运,素日无骄奢淫佚,自无大患;小人暴殄已甚,元气斵丧,岂复有余福?君子戒谨恐惧,即有祸患,作之孽者天也;小人则自作之孽而不可逭:此“惠迪吉,从逆凶”之理也。吕才曰:“世有同建与禄,而贵贱殊域;共命若胎,而殁寿异殊。”是必参天地人之理以通论,滞于一隅,执其旧说,皆未免胶柱而鼓瑟也。

以六十年甲子乘十二月,得七百二十。以六十甲子乘十二时,亦得七百二十。又以年月七百二十,乘日时七百二十,得五十一万八千四百。则凡生于天地之间者,人禽虫鱼草木之伦,其大数皆筦于是矣。康节之数,亦从十与十二起。然康节以三百六十,乘三百六十,故其数终于十二万九千六百。禄命家以七百二十,乘七百二十,故其数终于五十一万八千四百。五十一万八千四百者,四倍十二万九千六百之数也。于是而阴阳五行之变尽,于是而动植之化齐,就其二五之参差交错者推之,则偏正纯杂,于是见焉;清浊贵贱,于是分焉。此禄命之术,所由起也。

五行有生我者,有我生者,有克我者,有我克者,有与我同类者。禄命家以生我者曰“印绶”,克我者曰“官煞”,我生者曰“伤官”、“食神”,我克者名曰“财马”,同类者名曰“比肩”。以人伦言之,生我者应为父母,我生者应为子孙,克我者应为官杀,我克者应为妻财,同类者应为兄弟,此则占卜家皆用之。今禄命之术,惟以母为印,而父反财;惟以官为子孙,而伤官食神者,不过主人生之精神智惠而已,其故何也?盖以人生于母,故印主母;而印者,财之所克制,是财之妻也,故反以财为父也。妻者,我之所克制,故财主妻;而官者,财之所生,是财之子也,故反以官为子也。缘妇人之命,以制我者为夫,以所生者为子,故男子之命,与相因者如此。以人事言之,克我者为官,以有官爵,则有法度而不敢肆,是我为官所制也。我克者为财,以人生所费用者财帛,是财为我所制也。有官爵,则有印绶,是生我者,乃制我之所生,故生我者为印也。有精神智慧,则威权势力,皆可以制之,是制我者,乃我生者之所制,故我生者为伤官食神也。此其大略也。人生所求者,官与财而已。然能以官自钤束,则克我者为克制之克;不能以官自钤束,则克我者为克害之克矣。于财也,取用有节,则我克者为克制之克;取用无度,则我克者为克害之克矣。吉凶同域,祸福随之,故禄命家专以财官二辰,推人之贫贱富贵,祸福休咎。或其本命中无此二辰,则从微处取用,谓十二辰中所藏胚胎朕兆,凡物愈微则愈专,愈小则愈辨,于物取用既真,而所行之运度,有以生扶而引动之,则发达之候也。

命中所取用财官之类,谓之用神。又取其害此用神者,谓之病神。又取其去此病神者,谓之药神。凡命无病药者,虽具五气平和而不为贵,犹国家以患难而兴,人生困厄而显,天道之常也。如所用者官,则以伤官为病,而印为药。如所用者财,则以比肩为病,而杀为药。如以伤官为用,则以印为病,而财为药。如以印为用,则以财为病,而比肩助身为药也。凡命中病大者,则药神即用神也。如杀重身轻,则须取其制杀者;财旺身衰,则须取其扶身者。伤官太重,则药之也印绶;印绶太重,则药之也财。药亦贵乎微处取用,如太过则亦不贵。何则?药多则不灵,格中制化太过,则行运处无力也。故大病则在格,大药则在运,然亦必格中栽根而行运帮扶之乃吉。若无根而行药病之运,虽发必浅尔。

五行相生相克,各有偏正。凡阳生阴,阴生阳,阳克阴,阴克阳,谓之正。凡阳生阳,阴生阴,阳克阳,阴克阴,谓之偏。故有正印,而有偏印;有正官,而有偏官;有正财,而有偏财;有伤官,而有食神。唯比肩则以阴阳同类者为比,不同类者为劫。是又以阳比阳、阴比阴为正,阳比阴、阴比阳为偏也。然命家取用,往往以偏为奇,何则?正者,理之常也;偏者,理之变也。道有变动,然后吉凶生而事业起,犹之取病为贵之意也。

子藏母胎,归于子舍,故当其有木,而火之根已寓;及乎土尽,而火之用乃息。此寅午戌所以会成火局也,余行皆以此推之而可知矣。当令者,强盛之候也。若长生则气之所征息,库墓则气之所伏藏,虽微而必著,虽熄而必生,乃五行之所以互为其根者。故所谓“微处取用”,都于四长生、四库中取之。

正官论

正官者,阳遇阴克,如甲见辛、乙见庚之类。万物必相制而后成,官者,管也,治也。木断而成材,金镕而成器,五行之正理,阴阳之妙用也。故子平之有正官,犹医家之有正治,寒则用温,热则用凉,凡以求其正而已矣。

然又何以将正官列于八格之首?盖因一切事物之发生,必因变而后成,克者,变之根由。克之中又有偏正之别,偏者阳克阳、阴克阴,阴阳同类,不能交感,为克替之克,是破坏之克;正者阳克阴、阴克阳,阴阳异类,两气交感,为克成之克,是成就之克。故人伦之中,以夫妻之道为首。是以,命理、人理、物理、事理,理理相通。故正官乃成就之克,阴阳之妙用,宜为八格之首。

然而正官之格,最为难得,必提纲既有正克,而四柱复有助之之神,又不僭其权而夺其用,故曰“正官”。否则官旺身衰,必赖印以生身,则取用在印,即以印取格矣;或官轻身旺,而遇财以生官,则取用在财,又以财取格矣。且有正官太多,官多即作杀论,是假杀为权之格也。四柱重见伤官食神,克制官星,是又伤官之格也,概不在正官之例。盖必日主和平有气,而四柱财印伤食,虽无所不有,然较轻量重,总不如正官之得力,方为真格。

然其要总以身旺为主,盖吾身既旺,则精神魅力,足以受其钤制,听其约束,以之遗大投艰而不难。若官强身弱,则器小而受盈,德薄而任重,其患且有不可胜言者。《易》曰:“负且乘,致寇至”,此之谓也。故《继善篇》云:“身弱遇官,得后徒然费力。”《集说》云:“官贵太盛,旺处多虞。”故身弱者,必行身旺之运,而后发也。

盖正官之所喜者有二:曰印,曰财;所忌者有二:曰杀,曰伤。大约身不甚旺者,急宜用印;身甚旺者,大宜用财。盖官能生印,而印复生身,则日元愈有力矣;我能用财,而财复助官,则官星益有曜矣。如己土生于寅月,寅中甲木为正官,而四柱又见丙丁,官既生印,印复护官,故云“正官”。又如甲日,用辛为正官,生于八月,辛金旺酉,日主带印,则身既强旺,足以胜官之任,其格方真。故《子平举要歌》曰:“正官最喜见财星。”《六神篇》云:“正官佩印,不如乘马。”马即财也。由是论之,则正官之需财,更甚于用印矣。但正官带财,只宜于年月干上,略带生扶之力,方不侵正官之格耳。所谓“煞与伤之忌”者,何也?盖正官如尹正,如本辖,如正人君子,方将任之专而信之笃,而不意有七杀以挠其权,有伤官以掣其肘,于是正官之才不得展,而正官之用不得伸。故《举要歌》云:“大抵官星要纯粹,正偏杂乱反无情。”《继善篇》云:“岁月时中,每怕官杀混杂。”盖甚恶伤官也。

然苟有合杀制杀之神,则反足以张官之威,而助官之势。合杀者,杀远杀轻,旁有他神合而去之,则煞固未尝混我之正官,而侵我之本职也。制杀者,官杀杂见,或重犯官星,而其中适有伤食介乎其间,则杀方且屏息摄伏而不敢肆,而官之用益伸,其功名更为赫奕,复何恶于伤,复何恶于杀哉!故《碧渊赋》云:“官杀混杂,身弱则贫;官杀相停,合杀为贵。”《集说》云:“重犯官星,只宜制伏。”此之谓也。

抑又有说焉,正官固取提纲,然《碧渊赋》云:“年月官星,早年出仕;日时正贵,晚岁成名。”盖日时若得官星入格,亦可取贵,去留舒配,是在知变者矣。

偏官七杀论

偏官七杀者,阳遇阳克,阴遇阴克,如甲见庚、乙见辛之类,本非其所辖,而强制于我,故曰“偏官”。十干之数,遇七而见克,故曰“七杀”。身旺有制伏,则名偏官;身弱无制伏,则名七杀。偏官有制而清纯,止有一位,故名“官”。七杀重见,或官多作杀,或杀聚得化,变换不穷,锋刃可畏,故名“杀”。盖名异而实同也。

夫正官之克日干也,如父兄之教子弟,虽鞭笞之,斥辱之,其意不过范之以正而已。若七杀者,止以势力相凌夷,其人本不良,其意甚不厚,如敌国之争胜,如仇家之伺间,我苟不足以相敌,则惟有束手受祸而已。故用偏官者,有敌杀之法,有化杀之法,有驾杀之法,有合杀之法。

敌杀者,用于用刃,日元遇刃而旺。譬之我国既富且强,则敌人虽有鸱张之势,亦必回翔驯扰,而不敢发,而我反得以树其威,以尽其用。故《诀》云:“刃星得合功名远。”《集说》云:“有官有杀宜身旺。”《继善篇》云:“身强杀浅,假杀为权。”《喜忌篇》云:“杀旺运纯,身旺而为官清贵。”此之谓也。

化杀者,利于用印,盖众杀耽耽,其势可畏,苟有些微印绶,或隐或现于前后左右之间,则为之杀者,贪生忘克,杀愈多而印愈旺,印愈旺而身愈强。夫杀主于杀,而印主于生,是干戈化为玉帛也。故《六神篇》云:“众杀横行,一仁可化。”《集说》云:“当权者,用杀而兼用印。”《碧渊赋》云:“逢杀看印,遇印以荣华。”《涯泉》云:“七杀印旺生身,功名垂手。”此之谓也。

驾杀者,其用在食伤,我生之伤官食神,即我之股肱心腹,其气本相通,其力足相卫,但能透出一点光灵,遥遥相射,而杀之胆已丧矣,杀之鼻已牵矣,马也而可驾以乘,牛也可驾以载。制之者,所以驾之也。故《涯泉摘锦》云:“七杀有制化权,定产麒麟之子。食神制杀生财,富贵双全之人。”《六神篇》云:“一杀为害,独力可擒。”又云:“煞无明制,当寻伏敌之兵。”此之谓也。但恐制伏太过,反至无成。设使大运复行制伏之乡,其败必矣。所谓“尽法则无法,药多则不灵”也。

正印论

印者,荫也;绶者,受也。如甲见癸、乙见壬之类。印绶者,生我之神,乃五行之生气也。以印绶为用者,必四柱无他格可取,或官杀太旺而身衰,或伤食过多而气泄,全赖印绶以生扶日元,方为真格。

然印绶固喜官杀,但官杀多见,恐入他格,又不可以印论。盖必四柱无他格可以取,或官杀太旺,或泄气过重,全赖印绶相扶,方可取用。

其四柱以及行运,所最畏者惟财。以五行而论,财能克印,所谓“用之印绶不可坏”者是也。故《撮要》云:“印绶喜杀嫌财位。”《涯泉摘锦》云:“印旺一入财乡,渐看丰润。印轻若行财地,难致荣华。”《歌诀》云:“印绶干头重见比,如行运助必伤身。莫言此格无奇妙,运入财乡福禄真。”

又印绶之格,宜先财而后印。印绶忌见食神,食为印克,披其枝者伤其心,《歌诀》所谓“食神偶尔来相犯,风疾缠绵病不仁”是也。

总之,印绶喜官杀以生之,忌财星以破之。身旺印多者,喜行财地;身衰印轻者,畏入财乡。印绶无比肩者,怕走财运;印绶有比肩者,运喜走财运。印绶之格,贵乎中和,不可太过,亦不可不及也。

偏印论

偏印者,阳生阳、阴生阴,如甲见壬、乙见癸之类。或曰:“柱中无食曰印,有食曰枭。”或曰:“偏印透于天干,不论有食无食,总名枭神。”盖其夺食之意,固未尝一日忘也。

窃思万物之理,生所当生者则为正,生所不当生者即为枭。明知我腹之不能食也,而偏欲醉饱,于我意非不亲爱也,而五积六聚之病,自此生矣。明知此事之不可行也,而偏欲纵欲,于我意非不将顺我也,而招愆致乱之本,自此生矣。故异味偏可适口,艳色偏可炫目,甘言偏可悦耳,谐媚偏可惑心。凡夫姑息之恩,煦濡之惠,名为爱我之生,而实戕我之生者,皆枭神之类也。

凡用财者,大忌见之;用食神者,亦忌见之。

夫所贵于偏印者,谓官杀太重,日元必衰,我既仗印之生,而官杀复能生印,则印之生我也有力,而我之倚赖于印也亦有力,故可以卜其富贵寿考也。故凡偏印之化杀生身者,皆大贵之命也。不惟化杀而已,官杀格用印者,其中正官格亦可以用财——财既不足以克印,而反足以生官而生印也;七杀格亦可以用食——印则可以帮身,而食则可以制杀而助官也。

如徒有偏印而已矣,其太旺也,有夺食之忌;其太轻也,有财克之忧。既已夺食,则大有伤于养命之元辰;既为财克,又不能庇其所生之日主,尚可求其得庇而安哉!

正财论

正财者,阳见阴克、阴见阳克,如甲见己、乙见戊之类。以我之所克而阴阳相配者,为正财。财者,养命之源也。

故用正财格者,必以身旺为主。身旺则能任财,身弱则财多反受其祸。故《举要歌》云:“堪嗟身弱怕财多,更历官乡祸相逐。”又云:“身旺印多,喜行财地;财多身弱,畏入财乡。身旺者喜逢禄马,身弱者忌见财官。”

《继善篇》云:“富而且贵,定应财旺生官。”《碧渊篇》云:“财遇长生,田园万顷。”此之谓也。

故入正财格者,喜身旺,喜印绶,忌身弱,忌比肩。故《集说》云:“财生官,官生印,印生身,富贵两全。子党财,财党煞,煞攻身,穷愁不免。”《六神篇》云:“财逢印以迁官。”又云:“财轻莫逢劫地。”又云:“正财逢劫,频见妻灾。”《撮要歌》云:“用之为财不可劫。”此之谓也。

总之,正财格喜身旺、印绶,忌身弱、比肩、劫财、枭神、空亡。财旺身旺者,方能任财;财多身弱者,反为财困,是为富屋贫人也。

偏财论

偏财者,阳见阳克、阴见阴克,如甲见戊、乙见己之类。偏财者,众人之财,流通之财也。

正财犹可用比以帮扶,偏财断不可用比以劫夺。盖比之视正财也,犹曰此吾兄弟之物而分润之,瓜剖而豆分之,尚有彼我之分者也;即为偏财矣,则吾得而取之,兄弟亦得而取之,势必至于倾庋倒箧,不夺不厌而后止。故凡偏财而遇比肩者,利用官煞以制之。

若日元有气,谓之“财气通门户,终身富贵”者也。偏财见于日时者,必得妻子之力;一遇比劫,则不免伤妻破败矣。然而成局者,惟时上偏财,十有七贵。惟印绶忌见之耳。

《喜忌篇》曰:“时上偏财,别宫忌见。”恐其财多而身弱也。《四言独步》云:“时上偏财,怕逢兄弟。月提见财,比肩不忌。”盖时为日主之专用,财为室内之长物,而紾臂而夺,胠箧而走,岂复为我有哉!月令之财,其气甚旺,虽为分给,益可以得其将伯之助,故无害也。但恐刻剥太多,亦为减福。其中若见伤食,又可助其财源。

总之,用财而财多者,须看财与日干强弱相等,一遇官乡,便可发福。若财旺身衰,而复行官运,财既盗其气,官复克其身,如虚羸之体,元气既薄,而风寒中人,必非末疾小恙而已,岂止不能发福,抑且有重患也。惟柱中先带官星,即为好命。故偏财而遇比肩,官运本可以行,但兄弟辈出,财气已微,斗米尺布而分之,锥刀之末、锱铢之利,而重之以官、申之以煞,其福有几何也?故臧文仲妾织蒲而孔子以为不仁,王安石行青苗、手实之法而识者以为乱本,不可不慎也。

伤官论

伤官者,我生而阴阳相配者也,如甲见丁、乙见丙之类。

伤官格者,其性灵而多智,其才美而好胜,恃其才能,每多傲物,故伤官之人,多主聪明而傲诞,其心高而气傲,常以文章技艺自矜。

故《举要歌》云:“伤官用财反为福,财绝官衰凶亦来。”《涯泉》云:“伤官生旺若逢财,身到凤凰台。”明乎伤官不可不用财也。

《渊源集说》云:“伤官若见印绶,贵不可言。”明乎伤官不可不用印也。

至于伤官宜伤尽,古人既详言之矣。然所谓尽者,四柱虽有官星,茕茕孤子,绝无根蒂倚赖,不能入局破局,即可谓之伤尽,而非究无官星之谓也。

以五行分论之:火土伤官、土金伤官,皆不宜见官;金水伤官、水木伤官,皆宜见官;木火伤官,则又喜其官旺。

晰而言之:金水伤官喜官而复喜印;水木伤官喜官而复喜财。二者若无官星,未为大器。至于木火伤官,尤喜见财,财多则见官而益发,无财则见官而益凶。若夫火土太燥,亦宜见水而濡;土金太顽,亦宜见木而秀。格局固期于真确,而五行总在中和。

总之,伤官格宜用财与印,最忌正官。火土伤官宜伤尽,金水伤官要见官,木火见官官有旺,土金官去反成官,惟有水木伤官格,财官两见始为欢。

食神论

食神者,我生而阴阳同类者也,如甲见丙、乙见丁之类。食神者,天厨之星,福寿之神也。

由是论之,食神身旺固佳,而身衰亦所不忌。盖所忌者,只有枭神而已。

《撮要歌》云:“食神最喜偏财临。”食神所最喜者,又有比劫,比劫旺则能助我而生食神,贪生忘克,可无劫财之患。《碧渊赋》所谓“食神最喜劫财乡”,《歌诀》所谓“食神原是寿星名,最爱财扶喜兄弟”者是也。

《歌诀》又云:“劫忌食神逼近煞,尘寰奔走枉徒劳。”

总之,用食神之法,如用正官正财,喜清纯,不喜驳杂;喜扶助,不喜损伤。所忌者官印,而偏印为甚;所喜者财比,而用财为急。食神格,用财以生之,用比劫以助之,最忌枭神夺食、伤官混杂。

比肩论

比肩者,阴阳同类而相并,如甲见甲、乙见乙之类。比肩者,兄弟也,与我同类而分我所有者也。

比肩之用,在于扶身。身弱者赖比肩以相助,身旺者忌比肩以分夺。故身弱喜比,身旺忌比。比肩多者,兄弟必多;比肩重见而无制,则兄弟相争,家业分散。

比肩格,喜官杀以制之,喜食伤以泄之。忌财星以党之,忌印绶以生之。若比肩重重而遇财,则群劫争财,贫贱之命也;比肩重重而遇官杀,则能以官制比,反为贵格。

劫财论

劫财者,阴阳异类而相克,如甲见乙、乙见甲之类。劫财者,败财也,与我异类而能劫我之财者也。

劫财之性,猛于比肩。比肩犹有同类之情,劫财则全无谦让之意,见财则夺,遇官则抗。

故劫财格,最忌见财,见财则必被劫夺,贫贱无疑。喜官杀以制之,喜食伤以泄之。劫财旺而身强者,必用官杀;劫财多而身弱者,又须印绶以生身。

《歌诀》云:“劫财羊刃,切忌时逢。岁运并临,灾祸立至。”此之谓也。

羊刃论

羊刃者,禄前一位,帝旺之辰,如甲刃在卯、丙戊刃在午之类。刃者,兵也,刑也,刚强猛烈,夺财克妻,其性最凶。

凡羊刃格,身旺者忌之,身弱者喜之。身旺遇刃,如虎添翼,刚暴自用,多主刑伤。身弱遇刃,则能助身任事,反为有用。

羊刃喜官杀以制之,喜印绶以生之。最忌财星,财星见刃,必被劫夺,伤妻破财。又忌伤官,伤官见刃,多主横祸。羊刃重重,必主残疾;刃带刑冲,多遭凶死。

《歌诀》云:“羊刃重重又见财,富贵全从劫夺来。”又云:“羊刃驾杀,威镇边疆。”此言身弱遇刃,复有七杀制之,则能假杀为权,大贵之格也。

杂气论

辰戌丑未为四季,印绶财官居杂气。干头透出用神真,但是财多无不贵。

十干生四季月,秉四隅之气,非天地之正气也,故云杂气。盖辰戌丑未为天地牢狱之所,其气不纯,故谓之杂。

杂气取格,必看干头透出何神。透出财星,即以财论;透出官星,即以官论;透出印绶,即以印论。若干头不透,则看地支会合何局,以定其格。

杂气格,最喜刑冲,刑冲则库藏开而用神出。故辰戌丑未,不冲不发。然亦不可过冲,冲之太过,则库中之物反被冲破,是为破格也。

五行论

五行者,金、木、水、火、土也。天有五行,人有五常。木主仁,火主礼,土主信,金主义,水主智。

五行相生: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五行相克: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五行之用,贵乎中和。太过则亢,不及则弱。亢则害,弱则病。故命理以中和为贵。

五行之性,各有所宜。木宜火,火宜土,土宜金,金宜水,水宜木。宜者,生也。亦各有所忌:木忌金,火忌水,土忌木,金忌火,水忌土。忌者,克也。

看命之法,先观五行之旺衰,次察格局之成败,然后参以行运,乃可定其吉凶也。

五行值四时论

春木旺,火相,土死,金囚,水休。夏火旺,土相,金死,水囚,木休。秋金旺,水相,木死,火囚,土休。冬水旺,木相,火死,土囚,金休。四季土旺,金相,水死,木囚,火休。

旺者,当时得令之气也。相者,将来进气之气也。休者,功成身退之气也。囚者,被困受制之气也。死者,气息奄奄、无能为力之气也。

故看命者,必先观日元生于何月,以定其旺衰。旺者喜克泄,衰者喜生扶。此看命之大法也。

十干临月建论

甲木生于寅月,为建禄,旺极;生于卯月,为帝旺,亦旺。生于辰月,为衰;生于巳月,为病;生于午月,为死;生于未月,为墓;生于申月,为绝;生于酉月,为胎;生于戌月,为养;生于亥月,为长生;生于子月,为沐浴;生于丑月,为冠带。

余干以此类推。

十干临月建,各有旺衰之不同。旺者宜克泄,衰者宜生扶。又有调候之法:金寒水冷宜火,火炎土燥宜水。此命理之精微处也。

御定子平·卷二

日元确论

凡命以日元为主。日元者,己身也。先观日元,次看提纲,又次年时。须细剖其金为何如金,水为何如水,木火土为何如木火土,干支配合,其中机缄甚妙,不可但以五行大概论之。

以下分十干六支而详论之。

甲支有六

甲子:空心衰败之木,善巧言而好修饰,逢杀遇食,庚丁为佳。

甲寅:坚刚之木,栋梁之材,喜庚辛以雕斫,忌丙丁以焚之。

甲辰:湿土培根之木,根深蒂固,喜水润土,忌金伤根。

甲午:火旺木焚之木,其性焦躁,喜水以济火,忌火以增炎。

甲申:绝处逢生之木,得水则苏,遇火则焚。

甲戌:火库燥土之木,其根易枯,喜水润之,忌火焚之。

乙支有六

乙丑:湿土养金之木,根在土中,得水则荣,逢金则伤。

乙卯:柔木之极,如藤萝依松,喜依附于甲木,忌金来斫伐。

乙巳:沐浴之地,其叶纷披,喜水滋润,忌火焚炙。

乙未:木库归藏,其气沉潜,喜水润土,忌金伐根。

乙酉:绝地逢生,其根已断,得水可苏,见火则枯。

乙亥:水旺木浮,随波逐流,喜土以培根,忌水多漂流。

丙支有六

丙子:火胎于水,其光未显,喜木以生之,忌水以灭之。

丙寅:长生之地,火势初兴,喜木以助焰,忌金以伤木。

丙辰:湿土晦火,光耀难显,喜木疏土,忌水增湿。

丙午:帝旺之地,火势冲天,喜土以泄秀,忌水以激之。

丙申:病地逢财,火势将衰,喜木生扶,忌金耗气。

丙戌:火库归藏,其气已收,喜木生扶,忌水克制。

丁支有六

丁丑:火之墓库,光焰将熄,喜木生扶,忌水克制。

丁卯:病地逢印,火势微弱,喜木生扶,忌金伤印。

丁巳:帝旺之地,火势正盛,喜土泄秀,忌水激之。

丁未:火之余气,光焰尚存,喜木生扶,忌水灭之。

丁酉:长生之地,火之初生,喜木助焰,忌水灭之。

丁亥:绝地逢生,火之将灭,得木则生,见水则灭。

戊支有六

戊子:土虚水旺,堤防易溃,喜火生土,忌水泛滥。

戊寅:长生之地,土气始萌,喜火生扶,忌木克伐。

戊辰:土厚而湿,堤防坚固,喜火生土,忌木来克。

戊午:帝旺之地,土燥而烈,喜水润泽,忌火增燥。

戊申:病地逢食,土气已衰,喜火生扶,忌金泄气。

戊戌:土厚而燥,其性刚猛,喜水润泽,忌火增燥。

己支有六

己丑:土厚而湿,能生万物,喜火生扶,忌木克伐。

己卯:病地逢杀,土气微弱,喜火生扶,忌木克伐。

己巳:帝旺之地,土气正盛,喜火生扶,忌木克伐。

己未:土厚而燥,其气已收,喜水润泽,忌火增燥。

己酉:长生之地,土气初萌,喜火生扶,忌金泄气。

己亥:胎地逢财,土气潜藏,喜火生扶,忌水泛滥。

庚支有六

庚子:死地逢食,金气已衰,喜土生扶,忌水泄气。

庚寅:绝处逢生,金气微弱,喜土生扶,忌木耗气。

庚辰:养地逢印,金气渐生,喜土生扶,忌火克制。

庚午:沐浴之地,金气未固,喜土生扶,忌火克制。

庚申:建禄之地,金气刚锐,喜火锻炼,忌土埋金。

庚戌:衰地逢印,金气将衰,喜土生扶,忌火克制。

辛支有六

辛丑:养地逢印,金气渐生,喜土生扶,忌火克制。

辛卯:绝处逢生,金气微弱,喜土生扶,忌木耗气。

辛巳:死地逢官,金气已衰,喜土生扶,忌火克制。

辛未:衰地逢印,金气将衰,喜土生扶,忌火克制。

辛酉:建禄之地,金气刚锐,喜火锻炼,忌土埋金。

辛亥:沐浴之地,金气未固,喜土生扶,忌水泄气。

壬支有六

壬子:帝旺之地,水势滔天,喜土为堤,忌木泄气。

壬寅:病地逢食,水气已衰,喜金生扶,忌土克制。

壬辰:墓库之地,水归其宅,喜金生扶,忌土克制。

壬午:胎地逢财,水气潜藏,喜金生扶,忌火耗气。

壬申:长生之地,水势初兴,喜金生扶,忌土克制。

壬戌:冠带之地,水气渐盛,喜金生扶,忌土克制。

癸支有六

癸丑:冠带之地,水气渐盛,喜金生扶,忌土克制。

癸卯:长生之地,水势初兴,喜金生扶,忌土克制。

癸巳:胎地逢财,水气潜藏,喜金生扶,忌火耗气。

癸未:墓库之地,水归其宅,喜金生扶,忌土克制。

癸酉:病地逢印,水气已衰,喜金生扶,忌土克制。

癸亥:帝旺之地,水势滔天,喜土为堤,忌木泄气。

十干论

甲木参天,脱胎要火。乙木虽柔,刲羊解牛。丙火猛烈,欺霜侮雪。丁火柔中,内性昭融。戊土固重,既中且正。己土卑湿,中正蓄藏。庚金带煞,刚健为最。辛金软弱,温润而清。壬水通河,能泄金气。癸水至弱,达于天津。

此十干性情之大略也,学者宜细参之。

五行生克赋

五行之理,生克为先。生者,养也;克者,制也。有生无克,则太过;有克无生,则不及。太过则亢,不及则弱。亢则害,弱则病。

故生中有克,克中有生,此天地自然之道也。如木生火,而火旺则木焚,是生中有克也;金克木,而木旺则金缺,是克中有克也。命理之精微,全在生克制化之间求之。

玉井奥诀撮要

凡命必有用神,如用官用财之类,乃成格局。有用神则助用神者其所喜,克用神者其所忌。行运吉凶,皆由此判。

专执用神,切详喜忌。用神有真假,格局有成败。真者贵,假者贱;成者吉,败者凶。

又须看乘气照应与否。乘气者,每月中每日司令之神也,其气最旺,而与日元最关切。用神在内,乘气在外,用神能得乘气之助,则其用方真,其格方成。

气象篇

命理之气,有清浊厚薄之分。清者贵,浊者贱;厚者富,薄者贫。又须看五行之气,流通与否。流通者吉,阻塞者凶。

天地有阴阳,五行有顺逆。顺者昌,逆者亡。顺则气机通畅,逆则气机阻滞。看命者,当察其气之顺逆,以定吉凶也。

六神篇

六神者,财、官、印、食、比、杀也。六神之中,财官为要。

正官佩印,不如乘马。财逢印以迁官,财轻莫逢劫地。正财逢劫,频见妻灾。

众杀横行,一仁可化。一杀为害,独力可擒。煞无明制,当寻伏敌之兵。

食神最喜劫财乡,劫忌食神逼近煞。

六神配合,吉凶立判。学者宜详察之。

继善篇

人禀天地,命属阴阳。生居覆载之中,尽在五行之内。

欲知贵贱,先观月令提纲;次断吉凶,专用日干为主。

三元要成格局,四柱喜见财官。用神不可损伤,日主最宜健旺。

年伤日主,名为主本不和;岁克提纲,此谓犯上无疑。

官杀混杂,身弱则贫;官杀相停,合杀为贵。

身弱遇官,得后徒然费力;官贵太盛,旺处多虞。

岁月时中,每怕官杀混杂。重犯官星,只宜制伏。

大抵官星要纯粹,正偏杂乱反无情。

身强杀浅,假杀为权;杀旺运纯,身旺而为官清贵。

此皆继善之要诀,学者当熟记之。

御定子平·卷三

元理赋

元者,始也;理者,道也。元理者,命理之根本也。

太极分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命理之学,亦从此出。

天干为天元,地支为地元,纳音为人元。三元合德,方为贵格。三元不和,虽有富贵,亦多波折。

阴阳五行,互为根本。有阴必有阳,有阳必有阴。纯阳不生,纯阴不长。阴阳和合,万物化生。命理之道,尽在其中矣。

四言独步

先天何处,后天何处。要知来处,便知去处。

四柱排定,三才次分。日干为主,配合元辰。

神煞相绊,轻重较量。先观月令,论格推详。

以日为主,专论财官。分其贵贱,妙法多端。

独则易取,乱则难明。去留舒配,论格要精。

日主高强,月提得令。用神有气,方为贵命。

官星正气,忌见刑冲。时上偏财,怕逢兄弟。

印绶生身,喜见官杀。财旺生官,富而且贵。

食神制杀,英雄独压万人。羊刃驾杀,威镇边疆。

伤官见官,为祸百端。杀重身轻,终身有损。

身旺无依,僧道之流。官杀混杂,技艺之人。

五行有救,先忧后喜。四柱无情,先富后贫。

此言简而义精,乃命理之要诀也。

五言独步

有病方为贵,无伤不是奇。格中若去病,财禄两相随。

寅卯多金丑,贫富高低走。南地怕逢寅,北方休见酉。

建禄生提月,财官喜透天。不宜身再旺,惟喜茂财源。

土厚多逢火,归金旺遇秋。冬天水木泛,名利总虚浮。

甲乙生居卯,金多反吉祥。不宜重见杀,火地得衣粮。

火忌西方酉,金沉怕水乡。木神休见午,水到卯中伤。

土宿休行亥,临官在巳宫。南方根有旺,西北莫相逢。

阴日朝阳格,无根月建辰。西方还有贵,干怕火来侵。

乙木生居酉,莫逢全巳丑。富贵坎离宫,贫穷申酉守。

此皆五言妙诀,学者宜潜心体味。

通明赋

天道有常,地道有变。常者不易,变者无穷。

命理之道,贵乎通明。通则无碍,明则不惑。

看命者,当先观其大象,次察其细微。大象者,五行之旺衰、格局之成败也;细微者,神煞之吉凶、刑冲之有无也。

通乎天地之理,明乎阴阳之变,然后可以言命矣。

碧渊赋

官杀混杂,身弱则贫;官杀相停,合杀为贵。

年月官星,早年出仕;日时正贵,晚岁成名。

逢杀看印,遇印以荣华。食神最喜劫财乡。

财遇长生,田园万顷。伤官生旺若逢财,身到凤凰台。

七杀印旺生身,功名垂手。七杀有制化权,定产麒麟之子。食神制杀生财,富贵双全之人。

此皆碧渊之要诀也。

精微论

命理之精微,在于毫厘之间。差之毫厘,谬以千里。

有格局似真而实假者,有用神似清而实浊者。非明眼人,不能辨也。

看命者,须细心推详,反复斟酌。不可以一见而定,不可以一偏而断。

精者,纯粹而不杂也;微者,幽深而难见也。能精能微,方为命理之高手。

御定子平·卷四

子平起例人式

凡推命,先排四柱。四柱者,年柱、月柱、日柱、时柱也。

年柱以立春为界,月柱以节气为分,日柱以子时为始,时柱以日干起时。

排定四柱,然后定格局、取用神、察行运。格局有正格、外格之分,用神有真假、清浊之别,行运有顺逆、吉凶之殊。

此子平起例之大概也,学者当熟记之。

子平合格

子平合格者,格局之成者也。凡正官、偏官、正印、偏印、正财、偏财、伤官、食神、比肩、劫财、羊刃、杂气等格,各有所宜,各有所忌。配合得宜,则为合格;配合失宜,则为破格。

又有外格者,如飞天禄马、倒冲禄马、六阴朝阳、六乙鼠贵之类,皆从变格中取用,亦有一定之法则。

合格者吉,破格者凶。然亦有破而反成者,此则变化之妙,非寻常可测也。

子平忌格

子平忌格者,格局之败者也。如正官见伤官,财格逢比劫,印绶遇财星,食神逢枭神,皆为破格。

又有官杀混杂、身弱财多、伤官见官、羊刃逢冲之类,皆为忌格。

忌格之中,有可救者,有不可救者。可救者,得药神以去病神,则反凶为吉;不可救者,病重药轻,终归败绝。

看命者,当察其病之轻重、药之有无,以定吉凶也。

御定子平·卷五

石田山人命理微言

论乘气

人元用事之神,宅之定向也,故云“三元合德机缄通,戴天履地人为贵”。其权全在于乘气。

乘气者,每月中每日司令之神也,其气最旺,而与日元最关切。一命到手,必须先提用神;用神既明,必须看乘气照应不照应。照应则吉,不照应则凶。但乘气在内,用神在外,用神能得乘气之助,则其用方真,其格方成。

如寅月中,未必一月之内皆甲木专权,而是甲、丙、戊三者各执几天,甚至亥月中有几日是土值日。此中消息,非精研者不能知也。

论四库杂气

辰戌丑未为四库,亦为杂气。库者,藏也;杂者,不纯也。

四库之中,各藏五行。辰藏乙戊癸,戌藏辛丁戊,丑藏己癸辛,未藏乙己丁。

杂气取格,以干头透出者为用。若干头不透,则看地支会合何局。透财为财格,透官为官格,透印为印格。

杂气格,最喜刑冲。不冲不发,冲则库开而用神出矣。

论病药

凡命必有病,有病方为贵。无病之命,虽平和而不贵,犹国家以患难而兴,人生困厄而显也。

用神者,命中之主也。害用神者,病神也;去病神者,药神也。

如用官者,伤官为病,印绶为药。用财者,比肩为病,官杀为药。用印者,财星为病,比肩为药。用食神者,枭神为病,财星为药。用伤官者,印绶为病,财星为药。用七杀者,食神为病,印绶或食神制杀为药。

病大者,药神即为用神;病小者,行运遇药即发。然药亦不可太过,药多则不灵,制化太过,行运无力也。

论真假

格局有真假,用神有真假。真者,纯粹而无杂也;假者,混杂而不纯也。

正官格,见财印而不见伤官七杀者,为真;见伤官七杀而无制伏者,为假。

财格,见食神而不见比劫者,为真;见比劫而无官杀制之者,为假。

印格,见官杀而不见财星者,为真;见财星而无比肩制之者,为假。

真者贵,假者贱。然假中有真,亦可发福;真中有假,亦有灾咎。此中分别,全在细微处着眼。

论行运

命好不如运好,运好不如命好。命与运,相辅相成也。

命如舟,运如舟之行水。舟美而行顺水,则一帆风顺;舟美而行逆水,则举步维艰。舟陋而行顺水,亦可安然;舟陋而行逆水,则危殆立至。

行运有顺逆,吉凶有大小。大运以月柱为准,阳男阴女顺行,阴男阳女逆行。起运之岁,以日干与时干较量。

看运之法,先看运之干支,次看与原命之配合。运扶用神则吉,运伤用神则凶。运中遇病神,须看命中有无药神制之;运中遇药神,则病去而福至矣。

附录:命理口诀秘要

一、定格局诀: 先观月令,次看日主。月令有用神,即以用神取格;月令无用神,则看他处取用。正官、偏官、正印、偏印、正财、偏财、伤官、食神,此八格为正格。其余皆外格也。

二、取用神诀: 用神者,命中之主也。身旺喜克泄,身弱喜生扶。旺者以财官为用,弱者以印比为用。用神要清而不要浊,要专而不要杂。

三、看行运诀: 运扶用神则吉,运伤用神则凶。少年看年月,中年看日时,晚年看时运。运有东南西北之分,命有寒暖燥湿之别。寒命喜南,暖命喜北。

四、断吉凶诀: 用神得地,行运相扶,则富贵无疑。用神失令,行运相背,则贫贱可知。吉神太多,反为不吉;凶神有制,反为吉祥。

五、论六亲诀: 印为母,财为父。官杀为子女,比劫为兄弟。男命以财为妻,女命以官为夫。六亲有无,看其神之有无;六亲吉凶,看其神之旺衰及行运之向背也。

六、论贫富诀: 身旺财旺,富而且厚。身弱财多,富屋贫人。财星有库,富可敌国。财星无根,虚浮不实。正财主勤劳致富,偏财主意外之财。

七、论贵贱诀: 官星清透,印绶相随,贵格也。七杀有制,羊刃驾杀,亦贵格也。官杀混杂而无制,伤官见官而无救,贱格也。身旺无依,为僧为道;身弱无扶,为奴为婢。

八、论寿夭诀: 身旺有泄,身弱有扶,寿征也。身旺无泄,身弱无扶,夭征也。五行偏枯,格局破损,运逢冲战,皆非寿相。

以上口诀,皆历代命理家不传之秘,学者当珍而重之,细心体味,自可得其门径而入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