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精纪注释(上)
阅读目录
卷一|论六十甲子上、论六甲纳音法(2 篇)
1.1 论六十甲子上 1.2 论六甲纳音法
卷二|论六十甲子下(1 篇)
2.1 论六十甲子下
卷三|论干神一(21 篇)
3.1 论干神 3.2 论干神一 3.3 十干例 3.4 十干不杂 3.5 荣神格 3.6 干神一字格 3.7 干神二字相遇 3.8 干神两字连格 3.9 五行纯阴阳格 3.10 喜神 3.11 神藏杀没格 3.12 连珠粹美格 3.13 官卿 3.14 福会 3.15 禄库 3.16 十干发用定数 3.17 论发用 3.18 五行昼夜气象 3.19 伏凶格 3.20 干神相克 3.21 鬼合格
卷四|论干神二(27 篇)
4.1 论干神 4.2 论干神二 4.3 十干合 4.4 论隔六合 4.5 论合神化气 4.6 真五行例 4.7 真气交互格 4.8 坐下有化 4.9 五行真旺 4.10 福德格 4.11 正化 4.12 转角进化中 4.13 转角退化 4.14 天元喜纳音为财 4.15 天元喜纳音四时生旺 4.16 类破杀 4.17 真鬼刑疾 4.18 甲坤黄数 4.19 破散离业 4.20 横夭无依 4.21 乙四真金太阴化气 4.22 滋荫返元 4.23 丙水干龙之数一 4.24 丁火父木成数三 4.25 飞活清秀 4.26 禄基成实 4.27 禄气差迟
卷五|论干神三、十干分论(27 篇)
5.1 论干神三 5.2 戊火数二 5.3 己五数真土 5.4 包成合禄 5.5 庚四金阳之数 5.6 声誉远驰 5.7 相参成庆 5.8 威高志远 5.9 先凶后吉 5.10 禄气退休 5.11 壬为真木数三 5.12 天鬼相交 5.13 癸真火数二 5.14 互相福应 5.15 天鬼为滞 5.16 论甲乙 5.17 论丙丁 5.18 兑官生鬼 5.19 屯蹇多灾 5.20 论戊己 5.21 五木成烟 5.22 救助咸福 5.23 基本衰弱 5.24 论庚辛 5.25 论壬癸 5.26 无救成凶 5.27 长鬼为殃
卷六|论支神、并论干支(32 篇)
6.1 论支神 6.2 并论干支 6.3 论干支诸字杂犯 6.4 论支神 6.5 十二支例 6.6 十二支合 6.7 三合 6.8 阴阳 6.9 支神一字格 6.10 六合双鸳格 6.11 冲和格 6.12 支神往来有五行之气 6.13 论孟仲神所值贵贱 6.14 颠倒杀 6.15 并论干支 6.16 十干十二支 6.17 天元喜地元有禄 6.18 地元喜天元 6.19 地元忌天元 6.20 天元秀气 6.21 生死相聚 6.22 七禄 6.23 连珠入局尤为荣 6.24 连珠贵格 6.25 连珠进退 6.26 论干支诸字杂犯 6.27 甲癸未申酉属破字 6.28 甲辛卯午申属悬针 6.29 戊庚戌属杖刑锋刃 6.30 乙己丑巳属阙字曲脚杀附 6.31 丙壬寅酉为聋哑字 6.32 同类破
卷七|论五行一(17 篇)
7.1 论五行 7.2 论五行一 7.3 论金 7.4 论木 7.5 论水 7.6 论火 7.7 论土 7.8 五行之性 7.9 释五行真象《宰公要诀》 7.10 五行真气取干化与纳音同类 7.11 五行真日时 7.12 论五行真贵《神白经》 7.13 五行足格 7.14 五行 7.15 土长生 7.16 五行旺相囚休死例 7.17 论五行
卷八|论五行二(16 篇)
8.1 论五行二 8.2 功夺造化格 8.3 功侔造化格 8.4 内阳外阴格 8.5 纳音气数 8.6 旺中无禄愚并浪 8.7 五行忌见 8.8 五行相生相克 8.9 五行相生相克要法 8.10 父子相类格 8.11 助气 8.12 还魂格 8.13 又还魂格 8.14 绝处逢生是福媒 8.15 纳音支荫应微富 8.16 分清浊等差
卷九|论五行三、论三元(15 篇)
9.1 论五行 9.2 论三元 9.3 论五行三 9.4 五行返制 9.5 五行太过不及 9.6 五行太过 9.7 御鬼 9.8 助鬼 9.9 损气 9.10 争擘 9.11 煎熬 9.12 生者畏死 9.13 论三元 9.14 五行得地 9.15 五行连珠
卷十|论年月日时胎、日时贵格(6 篇)
10.1 论年月日时胎 10.2 释日时贵格 10.3 释日时凶中贵格 10.4 论年月日时胎 10.5 释日时贵格 10.6 释日时凶中贵格
卷十一|日时凶格、胎生元命、受气(7 篇)
11.1 释日时凶中凶格 11.2 论受气 11.3 释日时凶中凶格 11.4 释日时犯月中恶杀 11.5 论胎生元命 11.6 五行胎息气象 11.7 论受气
卷十二|论十二月节气(5 篇)
12.1 论十二月节气 12.2 五行生旺德神 12.3 真气 12.4 五行休败 12.5 十二月将
正文
卷一|论六十甲子上、论六甲纳音法
1.1 论六十甲子上
原文(一)
甲子乙丑海中金、丙寅丁卯炉中火、戊辰己巳大林木、庚午辛未路傍土、壬申癸酉剑锋金;甲戌乙亥山头火、丙子丁丑涧下水、戊寅己卯城头土、庚辰辛巳白锱金、壬午癸未杨柳木;甲申乙酉井泉水、丙戌丁亥屋上土、戊子己丑霹雳火、庚寅辛卯松柏木、壬辰癸巳长流水;
甲午乙未沙中金、丙申丁酉山下火、戊戌己亥平地木、庚子辛丑壁上土、壬寅癸卯金箔金;甲辰乙巳覆灯火、丙午丁未天河水、戊申己酉大驿土、庚戌辛亥钗钏金、壬子癸丑桑柘木;甲寅乙卯大溪水、丙辰丁巳沙中土、戊午己未天上火、庚申辛酉石榴木、壬戌癸亥大海水。
注释(一)
以上为原文,按六十甲子顺序排列。
原文(二)
夫六十甲子者,起于轩辕,作于大桡。大桡者,轩辕之史官也。考天书三式,以十干十二支衍而成之为六十甲子。三式者,即轩辕感玄女所授之书。《烛神经》
注释(二)
六十甲子,起于轩辕黄帝时代,创立者名“大桡(náo)”。大桡,轩辕黄帝的史官。根据“九天玄女”传授给轩辕黄帝的“天书三式”,推衍出十天干、十二地支,形成六十甲子。古代“三式”(太乙、六壬、奇门),即“九天玄女”所授于轩辕之天书。引自《烛神经》
说明(二)
天干地支,简称“干支”。天干地支与阴阳五行,是中华民族文化的基本符号。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称为十天干;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称为十二地支。十天干和十二地支依次相配,组成六十个基本单位,又称六十甲子。天干地支和六十甲子的发明影响深远,至今仍在使用,如用于历法、术数、计算、命名等各个方面。
“轩辕”黄帝,华夏民族始祖,人文初祖,中国远古时期部落联盟首领。九天玄女,即“玄女”,俗称九天娘娘、玄牝氏、九天玄女娘娘、九天玄母天尊、九天玄阳元女圣母大帝玄牝氏,中国古代神话中的传授过兵法的女神,后经道教奉为高阶女仙与术数神。
1.2 论六甲纳音法
原文(一)
《六微旨论》云:天气始于甲,地气始于子,子甲相合,命曰岁。以十干配十二支,周而复始,则六甲成矣。凡欲知纳音者,谓子午数至庚,丑未数至辛,寅申数至戊,卯酉数至己,辰戌数至丙,巳亥数至丁。得七者,西方素皇之气,纳音属金也;得三者,南方丹天之气,纳音属火也;得九者,东方阳九之气,纳音属木也;
得一者,中央总统之气,纳音属土也;得五者,北方玄极之气,纳音属水也。故颂曰:“七金三是火,九木一中央,得五皆为水,纳音宜审详。”假如甲子甲午,从甲至庚,乙丑乙未,从乙至辛,其数皆七,所以纳音俱属金也。丙寅丙申,从丙至戊,丁卯丁酉,从丁至己,其数皆三,所以纳音属火也。
戊辰戊戌,从戊至丙,己巳己亥,从己至丁,其数皆九,所以纳音属木也。庚子庚午,辛未辛丑,其数皆一,所以纳音属土也。丙子丙午,从丙至庚,丁未丁丑,从丁至辛,其数皆五,所以纳音属水也。余皆仿此。以上只数其干,不数其支,假令从丙至庚,即丙丁戊己庚,是其数五也。又如从甲至庚,即甲乙丙丁戊己庚,是其数七也。
《三历会同》
注释(一)
《六微旨论》称天气始于 “甲”,地气始于 “子”,子甲相合,命曰“岁”,以十天干配十二地支,周而复始,则六十甲子成了。欲知纳音五行是如何形成的,谓子午数至庚,丑未数至辛,寅申数至戊,卯酉数至己,辰戌数至丙,巳亥数至丁。得七数者,为“西方素皇”之气,纳音属金;得三数者,为“南方丹天”之气,纳音属火;得九数者,为“东方阳九”之气,纳音属木;
得一数者,为“中央总统”之气,纳音属土;得五数者,为“北方玄极”之气,纳音属水。故颂曰:“七金三是火,九木一中央,得五皆为水,纳音宜审详”。甲子甲午,从甲数至庚;乙丑乙未,从乙数至辛,得七数;丙寅丙申,从丙数至戊;丁卯丁酉,从丁数至己,得三数;戊辰戊戌,从戊数至丙;己巳己亥,从己数至丁,得九数;庚子庚午,从庚数至庚;辛未辛丑,从辛数至辛,得一数;丙子丙午,从丙数至庚;
丁未丁丑,从丁数至辛,得五数。以上,只数其天干,不数其地支,余皆仿此。
说明(一)
五行之数出自“洛书”:水一、火二、木三、金四、土五,也叫“小衍之数”。天干交合之数出自“河图”,十天干经五合之后,化为天干交合五行,即将河图五行之体化为天干五行之用。具体为:一、六共宗,即甲己合,五行属土;二、七同道,即乙庚合,五行属金;三、八为朋,即丙辛合,五行属水;四、九为友,即丁壬合,五行属木;五、十同德,即戊癸合,五行属火。合化五行,是万物生成之数。
六甲纳音之数:十天干之阴阳五行与万物相交,同气相求,同声相应各发出12种声音,无声无音不计,按“河图”北、东、南、西、中成象五位五行,共30组纳音。乃天地五行声音之数,即纳音五行。纳音五行的起源、与天干地支的配置等问题,由于年代过于久远,且涉及十二“音律”等音乐专业知识,学术界至今仍在研究之中。
2019年3月,中央民族大学解加馨予同学的博士论文 《子平命理学研究》第二节,以“纳音一古法命理学的自我拓展”为题,对音律和历律的关系,如“黄钟”、“大吕”等如何与天干地支结合,发展出纳音五行,并运用于禄命学,作了专业的研究。相关内容,可参看梁湘润老师的著作《五行大义今注》。
本书在“凡例”中已经说明,本书的宗旨在于实务,对此就不作深入探讨了,有兴趣的读者可自行参阅相关著作和文章。《三命通会》卷之一中,有“总论纳音” (P44 起)专章,详细解释了“纳音”的来源,并全文引用了上述文字,只是删除了开头的一段,从“凡欲知纳音者”开始转录,并说明这段文字 “引自《三历会同》”,而没有说明引自《五行精纪》;
然后又大段引录宋代古籍《瑞桂堂暇录》有关纳音的解释。在此节之后,《三命通会》又有“论纳音取象” (P49 起)一节,万明英强调,“是故甲子之属用应之于命,命则一世之事,故甲子纳音象,圣人喻之,亦如人一世之事也。”
《五行精纪》收纳了自六朝、唐代、北宋年代的五十多种禄命古籍,其所用五行以纳音五行为主,间有河图正五行,这是阅读本书时要十分注意分辨的。
原文(二)
甲子,从革之金,其气散,得戊申土、癸巳水相之则吉。戊申乃金临官之地,土者更旺于子,必能生成。癸巳系金生于巳,水旺于子,纳音各有所归,又为朝元禄。忌丁卯、丁酉、戊午之火。阎东叟云:甲子金为进神,禀沉潜虚中之德,四时皆吉。入贵格,承旺气,则术业精微,主魁夺之荣。
注释(二)
甲子海中金此金未 “成器”,故曰 “从革” 之金此金 “气散”无力。得戊申大驿土,有纳音五行土金相生之吉;得癸巳长流水有纳音五行金水相生之吉。年柱甲子海中金,日、时柱见戊申大驿土,“申”是纳音金的禄地,“子”是纳音土之旺地,两柱纳音互换禄旺,必能生成。年柱甲子海中金,日、时柱见癸巳长流水,“巳”是海中金的长生之地,“子”是长流水的旺地,两柱纳音互换生旺,各有所归。
子又为日、时天干的禄地,又称“朝元禄”。甲子海中金,忌见丁卯炉中火、丁酉山下火,戊午天上火,纳音金被纳音火克,地支子卯刑,子午冲,子酉破。阎东叟认为:甲子金为“进神”,具有沉潜、空灵的神灵之德行,年柱得之者,四时皆吉。若入贵格,五行又得承旺气,主术业精微,有考试夺魁之荣。
说明(二)
纳音五行体系用的是水土同宫,故有“土更旺于子”之说。《五行精纪》年代的生旺库,不分阴阳,与清代以后的子平法(以下简称“后子平法”)十天干分别论不同,这是在阅读本书时需要十分注意的。两柱纳音五行相生为吉,相克为凶;两柱纳音五行互换长生、禄、旺论吉,互引为死、绝、衰、败为凶,是“干支法”的一项重要规则和技法。
若用“后子平法”,甲子见戊申、癸巳,看不出有吉凶关系,但禄命法却论吉,法理是纳音五行相生,互换生旺。同样,甲子遇见丁卯、丁酉,戊午,禄命法以凶论,法理是纳音五行相克,地支再有刑冲破害。“进神”,是一种神煞,由“甲子、甲午、己卯、己酉”这四组干支组成。
原文(三)
乙丑,自库之金,火不能克。盖退藏之金,苟无刑害冲破,未有不显荣者,独忌己丑、戊午、己未之火。阎东叟云:乙丑金为正印,具大福德,秋冬富贵寿考,春夏吉中有凶。入格则建功享福,带杀类为凶会。《玉霄宝鉴》云:甲子、乙丑未成器金,见火则成,多见则吉。
注释(三)
乙丑海中金,“丑”为金库,纳音五行金长生在巳,按纳音五行十二生旺库纳音金墓(库) 在丑故称为 “自库之金”,火不能克。乙丑海中金,金退藏入库,地支若无刑害冲破,未有不显荣者。乙丑海中金,忌见己丑霹雳火、戊午、己未天上火,纳音火克金故。阎东叟云:乙丑金为“正印”,年柱得之为吉者,有大福德。秋冬季生人,富贵高寿;春夏季生人,吉中有凶。
若入贵格,能建功享福,若多见恶煞为“凶会”。《玉霄宝鉴》云:甲子、乙丑海中金,属“未成器”之金,见火则能炼成,火多则更吉。
说明(三)
“刑害冲破”,《五行精纪》刊刻年代不仅重视 “刑冲”,也重视“破、害”。“正印”见《五行精纪》卷十九,“论正印”章节。南宋时期属“十神”形成的初期,此“正印”非十神概念的正印。若用“后子平法”,乙丑见己丑,两组干支只是天干相克,地支相同,并无重大吉凶可论。但“干支法”却十分看重地支相同的干支组合,即是“就位”的概念。
乙丑遇己丑,地支丑丑相同纳音金火属 “就位” 纳音火克金就位相克论凶乙丑金见戊午火,纳音火克金,地支丑午穿。乙丑金见己未火,纳音火克金,地支丑未冲。
需要指出的是,《三命通会》P61,不仅对此节一字未改全文照抄,而且还分成水、火、木、金、土五局,介绍甲子乙丑海中金,与其他各组干支纳音配置组合之吉凶,并说明其法理所在,尽可能排出全流,力图完成三十组干支纳音架构吉凶“举穷”,以及所构成的纳音格局,即是后来的“兰台格局”。对其他二十九组干支纳音,亦作同样处理。
可见《三命通会》在“干支法” 这个视角,不仅完全传承《五行精纪》,而且还有长足发展,可惜被“后子平法”放弃。本书特录《三命通会》甲子乙丑海中金一节,以后不再赘述。《三命通会》(卷之一,P76-77):海中金者,宝藏龙宫,珠孕蛟宝出现虽假于空冲成器无籍乎火力,故东方朔以蛤蚌名之,良有理也。《妙选》有“珠藏渊海格”,以甲子见癸亥,是不用火逢空;
有“蚌珠照月格”,以甲子见己未,是欲合化互贵。盖以海金无形,非空冲则不能出现,而乙丑金库,非旺火则不能陶铸故也。如甲子见戊寅、庚午,是土生金,乙丑见丙寅、丁卯,是火制金。又天干逢三奇,此等格局,无有不贵。旧说甲子、乙丑俱喜见炉中火。丙寅旺火,不宜木助;丁卯败火,却宜木助。覆灯、山下、山头诸火,性微不能炼金,故宜木助。天上火不能克金,须假凡火,再得水济,无冲破为佳。
霹火就位相克,性主昏蒙,运如再犯大凶。见木则无造化,以此金未能成器,不能制物故也。若月日有火而时遇木,却以财论则吉。井泉、涧下、大溪、天河等水,无火,俱不宜见,海水亦不宜。然以妙选论之,则为贵格。据理,甲子见癸亥,逢生趋干,何不可之有。路旁、屋壁、城头、大驿诸土,在日时柱中,天元、支辰、纳音俱无火制,主贱,中年夭。
余见亦未然,以庚午、辛未,戊寅、己卯,二土造化有情故也。如甲子见庚午,坎离相济;见辛未,官星带贵。乙丑见庚午,官贵互换。甲子见戊寅,绝地逢生;见己卯,天干合化。乙丑见戊寅,亦绝地逢生;见己卯,则归禄带财。余土又当仍分年、禄、马、贵人方准。沙土埋金,诚不宜见,有火亦不吉。柱中逢金,砂镢原未成器,海中又未成器,彼此无益,故无火不宜。剑钗已成器,金相见有助。
《妙选》谓之“脱体化神”,主贵,箔金亦好。如甲子见甲子,乙丑见乙丑,同类相资,柱中喜见一寅,见戊寅谓之“昆山片玉”,如甲子见乙丑,谓之“干支连珠”,非得火炼不可。即子平金神格之义也。
原文(四)
丙寅,赫牺之火,无水制之,则为燔灼炎烈之患。水不可过,独爱甲寅之水,就位济之,又名朝元禄。《五行要论》云:丙寅火,含灵明冲粹之气,四时生生之德。入贵格,则文彩发应,主魁甲之贵。
注释(四)
丙寅炉中火,极其旺盛又脆弱之火,若无水制之,则有过于烧灼炎烈之患。但水又不可太多,唯独喜爱甲寅大溪水,丙寅、甲寅,地支相同,纳音“就位”水火既济。年柱丙寅,日、时柱见甲寅,甲禄在寅,又名“朝元禄”。《五行要论》称:丙寅火“含灵明冲粹之气”,得之者主聪明智慧、中和纯正。四时皆宜,均为有德之人。如与月、日、时、胎等组合形成“贵格”,可应试时文彩风发,有夺魁之荣贵。
说明(四)
“冲粹”,中和纯正。关于丙寅,在古籍中有不同称呼,如上。曦牺二字音近,譬如伏羲氏,一作宓羲、包牺。
原文(五)
丁卯,伏明之火,气弱宜木生之,遇水则凶,乙卯、乙酉水最毒。《五行要论》云:丁卯沐浴之火,含雷动风作之气。水济之则达,土载之则基厚,以木资之为文彩,以金橐之为精坚,更逢夏令则凶暴。《珞球子》云:丙寅丁卯,秋天宜以保持。莹和尚注云:丙寅丁卯,举火之类。秋天保持者,言水生于秋也。
《鬼谷遗文》云:丙寅丁卯,秋冬宜以保持。注云:木不南奔,火无西旺,火至秋冬,势恐不久。
注释(五)
丁卯炉中火,卯为纳音火之“败”地(纳音五行十二生旺库),故称“伏明之火”。败火气弱,最宜木生。遇水则凶,乙卯大溪水,纳音“就位”相克;乙酉井泉水,纳音相克且地支卯酉冲,为最毒。《五行要论》称:丁卯炉中火,虽为沐浴弱火,但卯在东方震位,含“雷动风作”之气。有水济之,则可发达;有土载之,则木的根基厚实;以木助之,则有文彩;
以金托之,则火性精纯,但逢夏季巳午月生,火乘旺禄之气,此火则凶暴。《珞球子》云:丙寅丁卯炉中火,秋季金旺,可以泄其旺气,保护扶持此火。莹和尚注《珞绿子》的这段话,认为凡丙寅丁卯这类旺火,秋天能“保持”,是因水长生于申,能与旺火形成既济。《鬼谷遗文》注称:“丙寅丁卯,秋冬宜以保持”,但木不南奔,火无西旺,火至秋冬,势恐不久。
说明(五)
桌 tuo,通金不北去,木不南奔,水不东流,火无西旺。金、木、水、火五行,见子午卯酉皆为“死”地,口诀最早见于晋代古籍《玉照定真经》。
原文(六)
戊辰,两土下木,众金不能克,盖土生金,有母子之道,得水生之为佳。《五行要论》云:戊辰、庚寅、癸丑三辰,挺木德清健之数。生于春夏,能特立独奋,随变成功;更乘旺气,则有凌霄耸壑之志。惟忌秋生,虽怀志节,屈而不伸。
注释(六)
戊辰大林木,戊辰干支皆为土,故称“两土下木”。众金不能克此木,因为土能生金,土金有“母子”关系,此木得水生为佳。《五行要论》云:戊辰大林木、庚寅松柏木、癸丑桑柘木这三柱纳音木,突出表现出木的诸多优秀品德:清明挺拔、刚健不屈。此木如生在春夏两季,能特立独行,不须依赖其他条件,就能生存于各种变化的环境中;
如果戊辰大林木,在命局中得生旺之气,则有飞凌九霄、耸立于千山万壑之上的志气。戊辰、庚寅癸丑木惟独忌讳生在金重的秋天得之者虽胸怀远大志向、节操高尚,仍不免要遭受委屈而难以伸展。
原文(七)
己巳,为近火之木,金自此生,于我无伤,忌见生旺之火。阎东叟云:己巳在巽为风动之木,根危易拔。和之以金土,运归东南,方成材用。虽外阳内阴,别无辅助,则其气虚散,更为生鬼所克,乃不材之木也。《珞球子》云:己巳戊辰,度干宫而脱厄。莹和尚注云:己巳戊辰,举木之类,西方金鬼旺乡,纳音之木至此绝矣,斯谓厄会。
若度干亥之宫,木得水以生长,故脱厄。
注释(七)
己巳大林木地支巳为火故称 “近火之木”。金长生在巳,故金不伤此木,却忌见生旺之火,泄木之气。阎东叟云:“巳”在八卦的位置,属东南巽位,巽主风,故称己巳大林木为“风动之木”,风劲则此木“根危易拔”。最好用土来培之,用金来雕削之,行运至东南木火之地,方能成材为用。“大林木”为旺木,木为阳;
但己巳干支皆为阴数,故称 “外阳内阴”,如果没有其他条件辅助(如土培金雕),则此木之气会虚散而去,若再遇旺金克之,此木则不能成材为用。《珞球子》称,己巳戊辰纳音身木之类,木既生于亥水,“干宫脱厄”者,何也?言亥地虽有干金克初生之木,但有长生之水相滋,故可脱厄。
(此句参考国图藏《新编四家注解经进珞球子消息赋》(宋)王廷光,李仝,释昙莹,徐子平撰抄本)莹和尚注称:己巳戊辰大林木,所有此类木,如果遇西方申酉金之旺地,即是纳音木绝胎之地,这就是所谓的“凶会”。若能遇到西北干宫之亥水,即得到水的滋养,就能摆脱灾难,茁壮生长。
说明(七)
“对宫”:八卦由八个元素组成,但是八卦中每两个卦象是相关联的,干与坤、离与坎、震与巽、艮与兑,这些卦象叫作 “对宫卦”。度:经过。
原文(八)
庚午辛未,始生之土,木不能克,惟忌水多,反伤其气。木多却有归,盖木归未也。阎东叟云:庚午、辛未、戊申、丁巳,皆厚德之土,含容镇静,和气融怡,福禄优裕。入格则多历方岳之任,有普惠博爱之功。
注释(八)
庚午辛未路傍土,土胎在午,养在未,胎腹之土又得地支午未火生,故称“始生之土”。木死于午,墓于未,天干又是庚辛,故纳音木不能克此土。此土惟忌水重泄气,土虽能克水,但“水多土流”,土气反被伤。若见木多,未为木库,木有归处,不能克土,两者互不相伤。阎东叟称:庚午辛未路旁土,是“始生之土”;戊申大驿土,土长生在申,木绝于申,不能克;
丁巳沙中土也是“始生之土”,且丁巳干支皆是火火又生土这四组纳音土的干支,皆为“厚德之土”,得此者,处世从容镇静,与人相处和气融怡,一生福禄优裕。如入贵格,具有普惠博爱的襟怀,可以到各地任官职。
说明(八)
“方岳”,四方之山岳,指一方之重臣,有方岳重臣之谓。
原文(九)
壬申,临官之金,利见水土,若丙申、丙寅、戊午之火,则为灾害。阎东叟云:壬申金,持天将之威,资临官之气。秋冬掌生杀之权,春夏吉少凶多。入格以功名自奋,带杀以刻剥为能。
注释(九)
壬申剑锋金,纳音金禄在申,故称“临官之金”。此金已成器,利见水土,水土皆长生在申,见水金清水白,见土生金以壮金气。若他柱见丙申山下火、丙寅炉中火、戊午天上火,纳音火克金,则为灾害。阎东叟称:壬申剑锋金,持天上神将之威严;金禄在申,借 “临官”之旺气。生于秋冬金水旺季,可掌有生杀大权;生于春夏木火旺季,纳音金处囚、死之地,则吉少凶多。如入贵格,则奋发有为可取功名;
如果他柱带“杀”,则为人有刻薄、苛刻的倾向。
说明(九)
壬申见丙申,“就位”纳音火克金;壬申见丙寅,纳音火克金且天克地冲;壬申见戊午,纳音火克金,金败在午。天后,大六壬十二神将之一,详见卷二。
原文(十)
癸酉,坚成之金,火死于酉,见火何伤,惟忌丁酉火,就位克之。阎东叟云:癸酉,自旺之金,禀纯粹之气,春夏为性英明,秋冬尤贵。入格则功业节概,挺特出伦;带杀则少年刚劲,四十之后,渐成纯德。《玉霄宝鉴》云:壬申癸酉金旺之位,不可复旺,旺则伤物;不可见火,见火则自伤。
注释(十)
癸酉剑锋金纳音金旺在酉剑锋成器故称 “坚成之金”。火死于酉,见火无伤此金。惟忌丁酉山下火,纳音“就位”火克金。阎东叟认为:金旺在酉,癸酉为“自旺之金”。此金气质纯粹不杂,生于春夏者,不怕木泄火克,得之者英明,有远见卓识;生于秋冬者,金水生旺,主贵。如入贵格,有操守气概,建功立业,出类拔萃;如果他柱带“杀”,少年时期就为人刚劲,四十岁以后,会逐渐形成纯粹的美德。
《玉霄宝鉴》称:壬申癸酉剑锋金,本就是金的旺禄之位,不可以再旺了,过旺会伤及他物。此金不可见火,见火会伤及自身。
原文(十一)
甲戌,自库之火,不嫌众水,惟忌壬戌,所谓墓中受克,其患难逃。《五行要论》云:甲戌火为印为库,含至阳藏密之气,贵格逢之富贵光大,惟忌夏生,防吉中有凶。
注释(十一)
甲戌山头火,纳音火库在戌,故称“自库之火”。火在库内,不惧众水来克。惟忌壬戌大海水,纳音“就位”水克火,谓之“墓中受克”,其灾患难逃。《五行要论》称:甲戌山头火,为纳音火之正印,戌为纳音火之库,火为太阳藏于戌火库。得之者如遇贵格,则富贵显赫。此火只忌生于夏季,旺上加旺,吉中有凶。
说明(十一)
纳音“就位”相克,若地支相同为辰戌丑未四墓,称“墓中受克”,又称“墓鬼”,属纳音五行相克论凶的一种。本书第九卷“论鬼”有专门介绍。梁湘润老师在《细批终身详解》 (P616起)称之为“六法冲克”中的“墓鬼相克”。“正印”见《五行精纪》卷十九,“论正印”章节。乙丑为金印,癸未为木印,壬辰为水印,甲戌为火印,丙辰为土印。
五行按照四象分,木为少阳,火为太阳,金为少阴,水为太阴。
原文(十二)
乙亥,伏明之火,其气湮郁而不发,籍己亥、辛卯、己巳、壬午、癸未木生之,则精神旺相。癸巳、癸亥、丙午水,有之则不吉。阎东叟云:乙亥火自绝,含明敏自静之气,葆光晦迹,寂然无形,禀之得数者,为妙道高人,吉德君子。
注释(十二)
乙亥山头火,纳音火绝在亥,故称“伏明之火”,处在一种淹灭阴郁的状态,难以生发。需凭籍己亥平地木、辛卯松柏木、己巳大林木、壬午、癸未杨柳木,此五位木来生,则乙亥山头火必能有生旺之气。此火如遇到癸巳长流水、癸亥大海水、丙午天河水等三位纳音水,都是纳音水克火,不吉。阎东叟认为,乙亥山头火为“自绝”之火,其光辉及生机隐蔽不明,似寂然无形。
因火绝于亥,临亥水居天门而明,处绝地为敏且静,故言明敏自静。但生旺库中,“绝”之后,即是有生机之“胎”、“养”、“长生”,“绝”亦称“受气”。能够在乙亥年生人,为“妙道高人”、“吉德君子”。
说明(十二)
乙亥见己亥等五位纳音木论吉,除了纳音木生火外,乙亥见己亥,“就位”纳音相生;乙亥见辛卯,木长生在亥,乙禄在卯乙亥见己巳木长生在亥火禄在巳乙亥见壬午木长生在亥,火旺在午;乙亥见癸末,木长生在亥,未为木库。乙亥见癸巳、癸亥、丙午等三位纳音水论凶,除了纳音水克火水旺在亥外,乙亥见癸已,有已亥冲;乙亥见癸亥,“就位”纳音克;
乙亥见丙午,火绝在亥,旺在午,自绝之火,旺中逢鬼为忌。
原文(十三)
丙子,流衍之水,不忌众土,惟嫌庚子,乃旺中逢鬼,不祥莫大焉。《五行要论》云:丙子自旺之水,阳上阴下,精神具全,禀之者天资旷达,识量渊深。春夏为济物之气,多建利泽之功。
注释(十三)
丙子涧下水,纳音水旺在子,故称“流衍之水”,此水诸土难阻克,唯怕遇到庚子壁上土,不仅“就位”纳音土克水,且土也旺在子,为“旺中逢鬼”,大为不祥。《五行要论》称:丙子涧下水为“自旺之水”。阳火“丙” 在上,阴水“子”在下,水火既济,精神俱全。得丙子年生之人,先天具有旷达的襟怀,渊博精深的学识。此水如生于春夏之际,水能生木、水火既济,多因有利于社会百姓而建功立业。
说明(十三)
“流衍”:广泛流布。
原文(十四)
丁丑,福聚之水,最爱金生,忌辛未、丙辰、丙戌相刑破也。《五行要论》云:丁丑、乙酉在数为涣弱之水,阴盛阳弱,禀之者器识清明,多慧少福。橐以水木旺气,则阴阳均协,为贵达崇显之士。
注释(十四)
丁丑涧下水,水衰在丑,水流缓慢,又得丑库之金来生,故称“福聚”之水。遇辛未路旁土、丙辰沙中土、丙戌屋上土,均是纳音土水相克,且地支均有刑冲,故忌之。《五行要论》认为,丁丑涧下水,水衰在丑;乙酉泉中水,水败在酉,均为涣散孱弱之水。干支皆阴,且不成器,属“阴盛阳衰”。此两年出生之人,气量见识清澈明朗,但多智慧而少福气。如果赋予其水木旺气,则阴阳调和,可为高贵显达之人士。
原文(十五)
戊寅,受伤之土,最为无力,要生旺火以资其气。忌己亥、庚寅、辛卯诸色木克之,主短夭之凶。《五行要论》云:戊寅丙戌,此二位乘土德厚气,一含生火,一含宿火,是谓阳灵袭中,福庆之辰。贵格得之,道德盖世,贵极人臣。惟亲王贵公子多于此日生。常格得之,亦主福寿遐远,始终安逸。
注释(十五)
戊寅城头土,纳音土“病”在寅,故称“受伤之土”。此土最为无力,须以生旺之火来生,以助其气。忌己亥平地木、庚寅、辛卯松柏木等诸木来克,遇之者,主有短寿夭折之大凶。《五行要论》认为,戊寅城头土,寅中有丙火生土,且火长生在寅;丙戌屋上土,戌为火库,戌内藏火为“宿火”。此二土内含火为生机,属有福德喜庆的干支。如遇贵格,道德盖世,贵极人臣。亲王及朝中官贵之子多生于此日;
即使是寻常的格局,也主有福气,寿数连绵久远,一生安逸。
说明(十五)
阳灵,以火为阳为土之生机性灵。戊寅城头土见己亥等纳音木论凶,除纳音木克土、木禄在寅外,戊寅见己亥,寅亥合木再克土;戊寅见庚寅,纳音“就位” 克;戊寅见辛卯,土见卯为死地。色木,生旺之木。
原文(十六)
己卯,自死之土,抑又甚焉,贵得丁卯、甲戌、乙亥、己未之火,由合而来,以致其福。《五行要论》云:己卯自死土,建于震位,风行雷动,散为和气,德自冲虚,禀之者类有道行,随变而适,有养生自在之福寿,惟不利死绝,则为久假不归之徒。《三命纂局》云:戊寅己卯受伤之土,不可有木所损,其土无力也。
《玉霄宝鉴》云:戊寅己卯土,不宜见水,见水不为财;不畏木,见木愈坚。戊寅承土德旺气,而含生火,得之主福寿绵远,贵人多于此日生。己卯不宜再见死绝,见则凶。
注释(十六)
己卯城头土,土死在卯,故称“自死之土”,此土怎能受得了木的抑制。最喜见丁卯炉中火、甲戌乙亥山头火、己未天上火等诸纳音火来生之。命局中若能得此四火,则能使己卯土致福。《五行要论》称,己卯“自死之土”,卯处在东方震位,风行雷动,至使天地间阴阳之气交和,得之者,具恬淡虚静的品德。己卯年生人,有类似的道行,能随时适应变化中的环境,无拘无束地生活,有福有寿。
惟不利生在土的死绝地即卯巳月,或流运再见死绝。得之者,为迷途不返之人。《三命纂局》认为,戊寅己卯城头土,为受伤之土,其土无力,不可以再受木的克制损害了。《玉霄宝鉴》认为,戊寅己卯城头土,受伤之土本已无力,他柱如遇水,虽为财也无力取之。但此土却不惧木,遇木愈坚,木禄旺在寅卯。戊寅土承土德旺气,寅内含长生之火,得之者主福寿绵远,贵人多生于此。
己卯则不宜再遇死绝之地,遇之则凶。
说明(十六)
己卯喜见丁卯、甲戌、乙亥、己未等四火论吉,除纳音火生五土外,己卯见丁卯炉中火,“就位”纳音相生;己卯见甲戌山头精火戌为火库,卯戌合火生土;已卯见乙亥山头火,土禄在亥;注己卯见己未天上火,未为木库,卯未合木生火。释已卯城头土遇木局此节有 “不可有木所损” 和 “见木愈巷坚”两种完全相反的观点。
原文(十七)
庚辰,气聚之金,不用火制,其器自成,火盛反丧其器,病绝火无害。若甲辰乙巳火,恶不可言。亦不能克众木,盖我气亦聚耳。阎东叟云:庚辰之金,具刚健沉厚之德,禀聪明疏通之性。春夏祸福倚伏,秋冬秀颖充实,入格则兼资文武,带杀则好弄兵权。
注释(十七)
庚辰白腊金,金“养”在辰,即将“长生”,蓄势待发,故称“气聚之金”。不用火炼制,可自然成器。如果火盛,反而会使其失去“成器”的机会;如果“火”处于病、衰、死、绝之地,则无害。此金最忌遇甲辰乙巳佛灯火,“就位”纳音火克金,凶不可言。此金尚未成器,亦不能克诸木,因为金在“养” 地,其气尚在聚集之时。
阎东叟称:庚辰之金,纳音金“养”在辰土,得此生人,具有刚健沉厚之贤德,禀持着聪明通达的性格。生于春夏之季,祸福相互依存转化;生于秋冬之季,则充实不虚,优秀聪颖。如入贵格,则能文武双全;如他柱带杀,则擅长掌兵。
原文(十八)
辛巳,自生之金,精神具足,体气完备。炎烈炽化而不亡,忌丙寅、乙巳、戊午之火,盖金生于巳而不能生,败于午,绝于寅而气散,复见生旺之火,乌可当之。《五行要论》云:辛巳金为自生学堂,具英明瑰奇之德,秋冬得力十全,春夏七凶三吉。入贵格则主学行英伟,致身清贵,常怀济物之心。
《玉霄宝鉴》云:庚辰、辛巳未成器金,宜见火,兼辛巳是自生,巳为火,得之者光辉日新。
注释(十八)
辛巳白腊金,纳音金“长生”在巳,故称“自生之金”。长生之金,精神具足,气质完备,不忌炎烈炽热之火。但忌丙寅炉中火,金“绝”于寅而被火克;忌乙巳佛灯火,“就位”纳音火克金;忌戊午天上火,金“败”于午而被火克。火禄在巳,绝败之金,见生旺之火,根本无力抵挡。《五行要论》称,辛巳金,为“自生学堂”,得之者具备了英明瑰奇之贤德。生于秋冬者,十分得力完备;
生于春夏者,七分凶三分吉。如入贵格,主学问品优秀,品行奇伟,为人清高显贵,常怀济世救人之心。《玉霄宝鉴》认为,庚辰、辛巳白腊金,为“未成器”之金,宜见火炼。而辛巳,天干和纳音自坐“长生”,巳为火,有炼金之功,得此年生人,光辉日新。
说明(十八)
“自生学堂”,又称“正学堂”,是一种神煞,即纳音五行长生之位,而且纳音与本命相同,详见本书卷二十。
原文(十九)
壬午,柔和之木,枝干微弱。木能生火,却忌见火多,多则烬矣。虽生旺之金,亦不能伤,盖金就我败,得金反贵。水土盛者亦贵,惟忌甲午金伤之。《五行要论》云:壬午自死之木,木死绝则魂游,而神气灵秀。禀之者挺静明之德,抱仁者之勇,以立为功行也。可谓静而有勇,延年益寿。
注释(十九)
壬午杨柳木,纳音木坐午为“死”地,为枝干微弱的“柔和之木”。木能生火,却忌见火多反侮,火旺木烬。即使遇生旺之金,亦不能伤此木,因为金见午为“败”地,无力克此木,金反为此木之官,故有“得金反贵”之说。水为木印,土为木财,见之亦主贵。此木唯忌甲午沙中金,“就位”纳音金克木。《五行要论》称:壬午为“自死之木”,木身死则“魂游”,神气灵秀。
得此生人,恬静光明的品德突出,胸怀仁者的勇气,并以此建立功德。为人虽恬静而不乏勇气,延年益寿。
原文(二十)
癸未,自库之木,生旺尤佳,虽乙丑金不能冲破,各归其根,而不相犯,忌庚戌乙未金。《五行要论》云:癸未木为正印,挺文明吉会之德,禀之者,类抱间世之才,享清华之福。《玉霄宝鉴》云:壬午、癸未谓之杨柳木者,盖木至午而死,至未而墓,故盛夏叶凋。得其时则富寿,非其时则贫夭。
注释(二十)
癸未杨柳木,纳音木“库”在未,故称“自库之木”。此木在生旺之地更好,乙丑海中金不能克之,因木库在未,金库在丑,谓金木“各归其根”,互不能犯。忌见庚戌钗钏金,戌刑开木库,纳音金克木;忌见乙未砂中金,“就位”纳音金克木。《五行要论》认为,癸未杨柳木为纳音木之正印,具文明等吉利指标相会之美德,得之者,为超越世间的出类拔萃之才,可享清显华贵之福。
《玉霄宝鉴》认为,壬午、癸未之所以称为“杨柳木”,午为木之“死”地,未为木之“墓库”,故盛夏季节生者,火重,柳叶凋零,为不得时;若生于寅卯春月为得时,可富贵长寿,不得时则主贫夭。
原文(二十一)
甲申,自生之水,其气流衍,宜有所归,亦藉金生,不忌众土,特嫌戊申、庚子之土。《五行要论》云:甲申水自生,含天真学堂,得之入局,主智识聪慧,妙用无穷。
注释(二十一)
甲申泉中水,纳音水“长生”在申,故称“自生之水”。此水充沛,广泛流布,适宜贵气所住,此水亦须借助金生,不忌众土克制。但特忌戊申大驿土,“就位”纳音土克水;也忌庚子壁上土,纳音土克水,庚禄在申,为甲干之鬼。《五行要论》认为,甲申井泉水自坐长生,先天为真“学堂”,得此干支生人,若入贵局,主聪明智慧有见识,妙用无穷。
说明(二十一)
纳音水见申坐长生,也为“正学堂”,见辛巳之说明。
原文(二十二)
乙酉,自败之水,假众金以相之,盖我气既弱,藉母以育。忌己酉、己卯、戊申、庚子、辛丑之土,则夭折穷贱。
注释(二十二)
乙酉井泉水,纳音水见酉为“败”地,故称“自败之水”,此水气弱,须凭籍生水之“母”,即金来生之并培育。忌见己酉大驿土、己卯城头土,戊申大驿土、庚子辛丑壁上土,得之者不吉主夭折穷贱。
说明(二十二)
乙酉井泉水忌见己酉大驿土等诸土,论不吉,除纳音土克水外,乙酉见己酉,“就位”纳音土克水;乙酉见己卯,天克地冲乙酉见戊申,乙木见申酉为“绝胎”地;乙酉见庚子,子酉破;乙酉见辛丑,辛旺于酉为乙之鬼,纳音合中见克。
原文(二十三)
丙戌,福壮禄厚之土,木不能克,忌见生旺之金。若遇火盛,则贵不可言。丁亥,临官之土,木不能克,嫌金多,须得火以生救之乃吉,忌己亥、辛卯之木。《五行要论》云:丁亥庚子二土,中含全数,内刚外和,禀之者得有定力,上下济之以水火旺气,能建功立事,敢为威果之行。
注释(二十三)
丙戌屋上土,纳音土坐戌火库,天干得丙火生,故称“福壮禄厚”之土。此土木不能克,忌见生旺金泄气。如遇火盛,则贵不可言。丁亥屋上土土禄在亥故称 “临官之土”。此土木不能克,只嫌金多泄土气,须得火来相生救助方吉。忌见己亥平地木,“就位”纳音木克土,木长生在亥;忌见辛卯松柏木,木长生在亥,旺在卯。
《五行要论》认为,丁亥屋上土,庚子壁上土,亥、子均是纳音土的临官旺地,也是纳音土之“财”,临官旺和财能为此二土所得,称“中含全数”。得之者内刚外柔,做事有定力,如果再得水火生旺气来助力,行事成武果敢,敢作敢为,能建功立业。须得火以生救之乃吉
[星易精校本]:须得火以生救之乃吉。[韩国延世本]:须得火以生救之乃吉。[韩国国学本]:须得火以生救之乃吉。[国图瞿氏本]:须得以火生救之乃吉。[国图张氏本]:须得以火生救之乃吉。中含全数
[星易精校本]:中含全数。[韩国延世本]:中含全数。[韩国国学本]:中含全数。[国图瞿氏本]:中含金数。[国图张氏本]:中含金数。
原文(二十四)
戊子己丑,水中之火,又日神龙之火,遇水方贵,为六气之君火也。《五行要论》云:戊子含精神辉光全实之气,作四时保生之福,入贵格则为大人君子,器宇含弘,富贵终吉。己丑为天将之火,又为天乙本家,含威福光厚之气,发越峻猛,贵局乘之,为将德,为魁名而建功。
《烛神经》云:己丑胎养之火,其气渐隆,若遇丙寅、戊午之火助之,可成济物之功。
注释(二十四)
戊子己丑霹雳火,亥子为水,故称“水中之火”;霹雳在天,故又称“神龙之火”。此火遇水,水火既济方可为贵。“六气名目,而有厥阴风木,少阴君火,少阳相火,太阴湿土,阳明燥金,太阳寒水之称也”,神龙之火属于六气之中的君火。《五行要论》称,戊子霹雳火,戊子为雷,戊在真五行属火,子为坎水,水火相济,故含精神辉光,得之者精气神实足。
雷出必带风雨,万物有此而生,惊蛰万物苏醒,降雨万物以生。无论生在哪个季节,都有“保生之福”。如入贵格,则是“大人”、“君子”,为人器宇不凡,心胸博大包容,终身富贵吉祥。己丑霹雳火,为“天将之火”,因为己丑是“天乙贵人”的 “本家”,内含威福兼备的强大气息,利于快速迅猛的发展。得此者极贵,具武将之德,或有魁名,建功立业。
《烛神经》称,己丑霹雳火,纳音火胎“养”在丑,生气逐渐旺盛。如果能得到丙寅炉中火,戊午天上火的助力,可成就济世救人之功德。
说明(二十四)
己丑为“天乙贵人”的本家。《玉霄宝鉴》称:天乙贵人,处紫微垣,而家在己丑。见本书卷二。
原文(二十五)
庚寅辛卯,岁寒之木,雪霜无以改其操,况金能克之乎?上有庚辛,不假制治,自然成材。阎东叟云:辛卯木自旺,春夏则气节挺拔,建功立事;生于秋,则狂猾折到,劲气不伸。
注释(二十五)
庚寅辛卯松柏木,生长在严冬岁寒之时,大雪冰霜都不能改变其节操,何况是金,又怎么能克此木呢。此纳音木,天干为庚、辛,自然能被雕削成器,不需要再作其他制治处理,自然能成材。阎东叟称,辛卯松柏木,木旺在卯,故称“自旺”之木。生于春夏季,寅卯为木之旺临官地,气节挺拔,能够建功立业;生在金旺的秋季,旺金克木,则易狂妄偏激,遭受挫折,松柏木刚劲的气质难以伸发。
原文(二十六)
壬辰,自库之水,若池沼水积之地,忌金来决破,若再见壬辰,是谓自刑,别辰无咎,遇多水土皆喜,惟畏壬戌、癸亥、丙子之水,生旺太过,汗漫无归。《五行要论》云:壬辰水为正印,含清明润沃之德,禀之者,含容弘大,心识如镜,春夏得之,作大福慧,如秋冬得之,类奸诈薄德。
注释(二十六)
壬辰长流水纳音水 “库” 在辰故称 “自库之水”,犹如积水的小池子,忌金再来生水,使池水破堤泛滥。他柱若再遇壬辰,辰辰“自刑”,辰库被刑开祸殃更甚,若遇甲辰、丙辰、戊辰、庚辰等则危而无殃。此水喜多遇水、土,唯独怕遇壬戌、癸亥大海水,辰戌相冲,水禄在亥;也忌丙子涧下水,水旺在子,水过旺,导致大水泛滥,漫无边际。
《五行要论》认为:辰为水库,长流水自库而出,故壬辰为纳音水的“正印”,此水清沏明朗,对万物有滋润浇灌之恩德。得之者,襟怀弘大,包容性强,心智见识犹如明镜。若生于春夏季节,水生木,水火既济,有大的福德和智慧;如生于秋冬季节,水过旺,则类似奸诈薄德之小人。
原文(二十七)
癸巳,为自绝之水,名曰涸流,若遇丙戌、丁亥、庚子壮厚之土,其涸可待;若得三合生旺之金生之,则源泉混混,盈科而进也。《五行要论》云:癸巳、乙卯自绝自死之水,乃至阴退藏,真精啬养,凝成贵气。贵局乘之,类是妙道君子,夙体常德,有功及物。
注释(二十七)
癸巳长流水水绝在巳故称 “自绝之水”,为枯竭的水流。若遇丙戌丁亥屋上土,及庚子壁上土这种强大厚实之土,此水就要枯竭;如得遇三合生旺之金来生水,则水有源泉,滚滚长流不绝,有坚实的基础,得以发展上进。《五行要论》认为:癸巳长流水为“自绝之水”;乙卯大溪水,水死在卯,故称“自死之水”。此二水阴气极重,退归隐藏,养精蓄锐,反而凝成贵气。
若得遇贵局,则为深明事理的君子,本身具有极好的道德品行,功德恩及万物。
说明(二十七)
盈科,汉语词语,意思是水充满坑坎,比喻打下坚实基础。
原文(二十八)
甲午,自败之金,亦曰强悍之金,遇火生旺,其器乃成,忌丁卯、丁酉、戊子之火,凶。《五行要论》云:甲午金为进神魁气,具刚明之德,秋冬则吉,春夏或凶。入贵格,主魁场屋建统众之功,非时带杀则暴戾克忍,寡恩少义。《烛神经》云:甲午金伤强悍,或抑之乃沉潜。
注云:沙石金刚旷,喜杀抑之者,火革之也,革金为柔,有余者损之也。《鬼谷遗文》云:甲午爱官鬼。李虚中云:甲午金伤强悍,壬子木失之柔,或壬子得甲午或甲午得壬子,阴阳专位,却为炳灵。
注释(二十八)
甲午沙中金,纳音金坐午为“沐浴”败地,故称“自败之金”;但午为火,得甲木生,沙中金喜得旺火炼之“成器”,故也称“强悍之金”。此金忌见丁卯炉中火、丁酉山下火、戊子霹雳火,论凶。《五行要论》认为:甲午为“进神”,具首领气质,有刚劲贤明的品德。生在秋冬季吉,生在春夏季或有凶。如入贵格,可以成为当地的领袖人物,有指挥统率众人的能力。
如生在不恰当的春夏季节,他柱又带“杀”,或为人凶暴残忍,或为人克制忍耐,但孤高冷酷,寡恩少义。《烛神经》认为,甲午砂中金,具既受伤又强悍的双重性,如受克制,则会沉潜不显。注云:沙中金具有沙石细散、沙金刚锐的双重性质,始终喜欢有“杀抑”的五行,即是喜火。此金见火则柔,可以成器,但如火太过则对其有损。《鬼谷遗文》称:甲午沙中金,喜欢他柱纳音见官鬼,即火。
李虚中称,甲午金既受伤又强悍。壬子桑柘木,木见子为 “败”地,故称“木失之柔”,但壬子遇上甲午,或甲午遇壬明种果一样了。子午为阴阳专位。南北对位,两者相遥就能尤说甲年恶兄T 卯等诸火地凶。陈的音火全相充,大旺在午之誉外,甲午见丁卯炉中火,卯午破,金胎在卯;甲午见戊子霹雳火,天克地冲。
“沉潜”,源自 《书 · 洪范 “沉潜刚克”,孔颖达疏 “沉潜谓地虽柔,亦有刚,能出金石。”
原文(二十九)
乙未,偏库之金,亦欲火制而土生之,则福壮气聚,忌己未、丙申、丁酉之火。《五行要论》云:乙未金在数为木库,又为天将,具纯仁厚义之德,无往不吉。贵格得之,是不世之英杰,魁镇士伦。常格得之,带杀冲犯,亦作小人中之君子,眉寿人也。
注释(二十九)
乙未砂中金,金库在丑,而乙未砂中金坐未木库,故称“偏库之金”,同样需要火来抑制锻炼,也要土来生金,如此则此金福壮气聚。此金忌见己未天上火,丙申丁酉山下火。《五行要论》称,乙未砂中金,纳音金天生自坐木库,又为 “天将”,具“纯仁厚义”之美德,无论如何都可论吉。命中如带贵格,则是不世之英雄豪杰,魁冠众人。如格局一般,即便带杀犯冲,亦是小人中的君子,且是长寿之人。
说明(二十九)
乙未忌见己未天上火,“就位”纳音火克金;乙未忌见丙申丁酉山下火,纳音火金相克,乙木绝胎在申酉。“天将”,“大六壬”术语,禄命学时有借用。如十二“天将”,一一对应十天干、十二地支,如甲是青龙,子是神后,乙是“六合”,未是“小吉”等等。详见本书第二卷说明。
原文(三十)
丙申,自病之火;丁酉,自死之火,其气极微,假木相助,其气方生,忌甲申、乙酉、甲寅、乙卯之水。阎东叟云:丙申病火,以木为文明之德,以水为旷达之性,以土为福慧之基,惟金为暴虐,纵有吉神,革为不和之气。《五行要论》云:丁酉火自死,含韬晦寂静之气,外和内刚,贵格乘之,类为有道君子,非自然之德行。
注释(三十)
丙申山下火,纳音火坐申为“病”地,故称“自病之火”;丁酉山下火,纳音火坐酉为“死”地,故称“自死之火”。此二火极其微弱,需要借助木的力量来生助,火的气势方能生旺。此火忌甲申乙酉泉中水:丙申见甲申,丁酉见乙酉,“就位”纳音水克金,申酉仍是火的病、死地;忌甲寅乙卯大溪水,丙申见甲寅,丁酉见乙卯,纳音水克火,地支寅申卯酉冲。
阎东叟称丙申自病之火喜木来生以木有文采光明之德喜水既济以水具开朗豁达之性以土为其福德智慧之根基只有金与之不合,金禄在申,此火见重金,为人凶暴残虐,纵得吉福神煞也没有用。《五行要论》称,丁酉自死之火,含韬晦寂静之气,外柔内刚。如得贵格,即类似有道行的君子,但这不是与生俱来的德行。
原文(三十一)
戊戌,土中之木,忌重见土,若纳音土多,一生屯蹇,金不能克,盖金气至戌而散,遇金乃能致福,利见水多木盛而为贵格。阎东叟云:戊戌之木,孤根独立,和之以水火旺气,则有英明秀实之德,入格则文章进达,福禄始终,然乘天将之气,主备历艰险,节操不移,方见晚福。
注释(三十一)
戊戌平地木,戊戌天干地支五行均属土,故称“土中之木”,忌再遇见土,若纳音土多,一生因顿不顺,难以发达。此木金不能克,因为戌为火库,金遇到戌库之火,会受制而无力,但金对木有雕凿之功,遇之反而有福。此木最喜见水多木盛,而成为贵格。阎东叟称,戊戌平地木,孤根独立,如果遇水火旺气,则有英明秀实之品德。如入贵格,因文章优秀而进取发达,福禄伴随终身。
但其乘“天将”之气,虽历尽艰难,备遇凶险,仍会坚持气节操守,到晚年方才有福。
说明(三十一)
大六壬十二“天将”中,戊为“勾陈”、“天空”,戌为“河魁”。
原文(三十二)
己亥,自生之木,根本繁盛,不忌众金,惟嫌辛亥、辛巳、癸酉之金,若见乙卯丁未水、癸未木,未有不大贵。《五行要论》云:己亥木自生,挺英才秀拔之德,得之于特达处,类皆清贵少达。阎东叟云:己亥之木,得时则清贵,非时则辛苦。
注释(三十二)
己亥平地木,木坐亥在长生位,故称“自生之木”。此木根系枝干繁密旺盛,不惧众金。惟忌见辛亥钗钏金、辛巳白蜡金、癸酉剑锋金,遇之论凶。此木喜见乙卯大溪水、丁未天河水、癸未杨柳木,遇之没有不大贵的。《五行要论》称,己亥平地木,是“自生之木”,得之者,是特别出类拔萃的优秀英才,类似清高贵显者,早年即发达。
说明(三十二)
己亥平地木忌见辛亥等诸金,除纳音金克木外,己亥见辛亥钗钏金,纳音“就位”金克木,亥亥自刑;己亥见辛巳白蜡金,地支已亥冲,木不南往;己亥见癸酉剑锋金,木见酉为绝胎地。己亥喜见乙卯大溪水,纳音水木相生,木旺在卯;己亥喜见丁未天河水,纳音水木相生,木库在未;己亥喜见癸未杨柳木,木库在未。
原文(三十三)
庚子,厚德之土,能克众水,不忌他木,盖木至子无气,若遇壬申之金,谓之名位禄,其贵必矣。辛丑,福聚之土,众木不能克,盖丑为金库,丑中有金,见木何伤。《玉霄宝鉴》云:庚子辛丑土,爱木而恶水,见木为官,见水不相宜。
阎东叟云:辛丑、己酉之土,中含金数,德厚性刚,和而不同,上下济以水火旺气,则威名功烈,见于敢为。
注释(三十三)
庚子壁上土,纳音土旺在子,故称“厚德之土”。此土能克众水,不忌他木来克。因为木见子为“败”地无气。他柱若遇壬申,庚禄在申,称之为“名位禄”;壬旺在子,互换禄旺,遇之必贵辛丑壁上土,丑为辛金之“库”,故称“福聚之土”。众木不能克此土,因为丑库中有金,木遇此土反遭金制,土却无伤。《玉霄宝鉴》称:庚子辛丑壁上土,喜木而忌水,因为纳音土遇木为正官,主贵;见水泄土气,反而不宜。
阎东叟称:辛丑壁上土,己酉大驿土,虽纳音为土,内中却有金,得之者,有土之厚德和金之性刚双重特性,和而不同。如它柱及岁运等遇水、火旺气,则能敢作敢为,建立功勋伟业,享有威名。
原文(三十四)
壬寅,自绝之金;癸卯,气散之金,若见众火则丧气,惟水土朝之则吉。《五行要论》云:壬寅、癸卯为虚薄之金,具仁柔义刚之德,秋冬则健无凶,凶为吉兆。春夏则内凶外吉,吉乃先凶。入贵格则志节英明,带杀则凶暴不令终也。《三命纂局》云:癸卯自胎之金,若逢丙寅丁卯炉中之火146J,不为鬼,以胎金炉中成器,必有高达。
注释(三十四)
壬寅金箔金,纳音金“绝”在寅,故称“自绝之金”;癸卯金箔金,纳音金“胎”在卯,故称“气散之金”。他柱若见诸火来克制,则此金衰死无气,惟他柱得水、土助之方论吉。《五行要论》称:壬寅癸卯金箔金,虽虚薄无力,但壬寅癸卯干支水木相生,木主仁,金主义,已成“成器”之金,具仁爱柔和、正义刚强之贤德。生于秋冬季金水之禄旺地,则强健无凶;即便有凶,也是吉的先兆。
生于春夏者,则内凶外吉,先凶后吉。如入贵格,为人意志坚强,英明有节操;他柱若带杀,为人凶暴,终无好的结局。《三命纂局》认为,癸卯金箔金为“自胎之金”,若遇丙寅丁卯炉中火,虽纳音火克金为鬼,也不能为凶,因为胎金经炉中火冶炼,反而成器,一定能够高升显达。
原文(三十五)
甲辰,偏库之火,多火助之吉,所谓同气相救,以资其不足。若见戊辰、戊戌木生之为贵格,忌壬辰、壬戌,丙午、丁未水最毒。《五行要论》云:甲辰为天将之火,含敏速峻烈之气,入贵格则为特达,为文魁,利秋冬不利于夏。
注释(三十五)
甲辰覆灯火,火库在戌,而甲辰覆灯火坐辰水库,故称“偏库之火”。他柱得火多助之论吉,即是所谓“同气相救”,以生助其“偏库”之不足。此火若遇戊辰大林木、戊戌平地木生,为贵格,纳音木火相生。最忌遇见壬辰长流水、壬戌大海水,纳音水克火,也忌丙午丁未天河水,遇之为“最毒”。《五行要论》称,甲辰为“天将”之火,此火具有“敏速峻烈”之气质,得此者若入贵格则特别显达,可为“文魁”。
此火利于秋冬季出生,而夏季出生者不利。
说明(三十五)
甲辰忌见壬辰等诸纳音水除纳音水克火水得辰库更旺外,甲辰见壬辰长流水,“就位”纳音水克火;甲辰见壬戌大海水,戌冲开辰库。甲辰为“天将”,大六壬术语,甲为“青龙”,辰为“天罡”。
原文(三十六)
乙巳,临官之火,水不能克,盖水绝于巳,得水济之,则为纯粹,若得二三火助之亦佳。《五行要论》云:乙巳火含纯阳巽发之气,光辉充实,春冬向吉,夏秋向凶。
注释(三十六)
乙巳覆灯火,火“临官”在巳,故称“临官之火”。因为水 “绝”在巳,故水不能克此火,若命局中见水,水火既济,火反纯正。如果再遇二、三位火助,亦是十分好的格局。《五行要论》认为:乙巳覆灯火,含“纯阳巽发”之气,得之者,光辉充实,生于春冬季者论吉,生于夏秋季者论凶。
说明(三十六)
按十二消息卦,巳为干,为纯阳,巳又为丙火之禄地,为火之临官位,故含纯阳。巳居巽位,巽为风,火得风更盛。
原文(三十七)
丙午丁未,银汉之水,土不能克,天上之水地金不能生也。生旺太过,反伤于万物,死绝太多,又不能生万物也。《五行要论》云:丙午至崇之水,体南方温厚之气,禀之者,类有道气灵变,颖异有为,魁众出伦。丁未具足三才全数,得冲正之气,禀之者,主精神气全,性根高妙,尽变之道。
注释(三十七)
丙午丁未天河水,为天上银河之水,地上之土不能克,地上之金也不能生天上之水。天上水若生旺太过,对万物反而有伤害;若此水多死绝,又不能生万物。《五行要论》称:丙午天河水,至为崇高之水,丙午皆为火,具有南方温厚之气,得此干支生人,得天道灵变之气,聪颖异于常人,能有大的作为,出类拔萃,远超一般人。
丁未天河水,天干为火,地支为土,且未是木库,纳音为水,禄命身三才五行,具中和雅正之气。得此者,精气神俱足,为人高明,行事巧妙,通晓应变之道。
说明(三十七)
本节首次提出“三命”:年柱天干为禄、年柱地支为命、年柱纳音为身“三才”。禄命法以年柱禄命身三才论命为主,“后子平法”只用日干论命,其转变虽有历史的原因,但“后子平法”对“禄命法”的简化,显而易见。
原文(三十八)
戊申,重阜之土,木绝于申不能克,若见金水多助,则富贵尊荣之格也。己酉,自败之土,其气不足,藉火以相助之。见丁卯、丁酉火则吉,切忌死绝,畏辛卯、辛酉木,灾蹇夭折。
注释(三十八)
戊申大驿土,纳音土“长生”在申,故称“重阜之土”。木“绝”于申,故木不能克此土。若见金水多助,金生水,土见水为财,故是富贵尊荣之贵格。己酉大驿土,纳音土“败”在酉,故称“自败之土”,其气不足,须凭籍火的力量来相生助。若遇丁卯炉中火,丁酉山下火则吉,纳音火生土,天干丁也是火。此土最忌死绝,忌遇辛卯松柏木,辛酉石榴木,纳音相克,得之者不顺有灾,甚至至夭折。
说明(三十八)
重阜:高而重叠的山冈。己酉忌见辛卯等,除纳音木克土、土败于酉外,己酉忌见辛卯松柏木,木旺于卯,卯酉冲;己酉忌见辛酉石榴木,纳音“就位”木克土。
原文(三十九)
庚戌辛亥,坚成之金,不可见火,恐有所伤,若得水土相之为贵。阎东叟云:庚戌火墓之金,有刚烈自恃之暴,秋冬庶几沉厚,春夏动生悔咎,君子执兵刑之权,小人恣犷悍之性。辛亥金禀干健纯明中正之气,春秋冬三时吉,夏七吉三凶,贵格乘之,体仁守义,若带刑杀,肆暴贪功。
注释(三十九)
庚戌辛亥钗钏金,是经过打造的成器之金,故称“坚成之金”。但钗钏毕竟薄小,不能见火,恐怕火会伤及此金,如柱中再得水、土相助,水可制火,土能生金,则可论贵。阎东叟认为:庚戌钗钏金,纳音金坐在戌火库上,故称“火墓之金”。此金凭籍坚金之刚、库火炽烈,性情猛烈。如生在秋冬金旺的季节,为人性情深厚;如生在春夏木火旺之季节,时常会有错误的举动,导致追悔莫及。
如是君子,能有执掌兵刑之权柄;如是小人,就可能恣意妄为,粗野凶悍。辛亥钗钏金,天性刚健,纯正光明,为人正直,生在春秋冬三个季节,主吉;生在夏季,七吉三凶。如得贵格,躬行仁道,坚守道义;如他柱带刑杀,会滥施暴力,贪求事功。
原文(四十)
壬子,专位之木;癸丑,偏库之木。遇死绝则富贵,生旺则贫贱,水多则夭折,金多土盛为佳。《五行要论》云:壬子幽阴之木,阳弱阴盛,柔而无立,类从水德用事,惟对以丙午水,则为水木冲粹之德,类入神仙异士标格,非常流也。《烛神经》云:壬子之木失于优柔,其或扬之仁而高明。
注云:壬子木在水旺之乡,假子中得微阳之气而生,柔脆易折,自败木也。扬之者欲得火土之气,益之使敷荣,则仁勇而高明。《玉霄宝鉴》云:谓桑柘木,取之以时蚕衰之月,桑柘受生气也。
注释(四十)
壬子桑柘木,纳音木败在子,败木须得水生,而壬子干支全水,且专旺在子,故称“专位之木”;癸丑桑柘木,木库在未,而癸丑桑柘木坐丑金库,故称“偏库之木”。此木遇死绝地,可论富贵;遇生旺地,反而贫贱。如果水多,水多木漂,主夭折,此木须金制土泄为好。《五行要论》认为,壬子桑柘木,干支皆水,为阴静幽深之木,阴盛阳衰,柔弱而无法自立,须类似水的“喜忌”来取用。
惟有遇见丙午天河水时,壬子纯粹水,纳音属木;丙午纯粹火,纳音为水,为“水木冲粹”,反论大吉,得之者有类似“神仙异士”之格局,定非常人。《烛神经》称,壬子桑柘木,纳音木败在子,失之过于“优柔”,如能弘扬木之仁德,则能高超出众。注称:壬子桑柘木,在水旺之乡,“子”属阳支,是借助“子”水中的“微阳之气”而生的。此木柔脆易折,又木败在子,故称“自败之木”。
若此木的力量要有所弘扬提升,火土之气对之有益,能使此木茁壮成长并开花结果,得之者,既仁德勇敢,又高明出众。《玉霄宝鉴》称,壬子癸丑桑柘木,最好能生于“辰巳午”月,即“蚕月”,桑柘木方能受气。
说明(四十)
壬子见丙午,谓“正气无刑”论吉。“敷荣”:开花。“蚕月”:农历三月至五月,即辰巳午月,为蚕出生到结茧的时段,正是桑木旺盛之时。
原文(四十一)
甲寅,自病之水;乙卯,自死之水。虽然死病,土不能克,盖干支二木,可以制土,若见壬寅、癸卯之金则为优裕。《五行要论》云:甲寅壬戌二水,为伏逆之气,阴胜于阳,主奸邪害物,惟济之以火土损益之,方成大器。
注释(四十一)
甲寅大溪水,纳音水坐寅为“病”地,故称“自病之水”;乙卯大溪水,水坐卯为“死”地,故称“自死之水”。此二水虽然“死”“病”,土却不能克,因为甲寅、乙卯干支全木,足以制土。若见壬寅癸卯金箔金,“就位”纳音金水相生,得天干壬癸水相资,寅卯又是甲乙木的禄地,得之者可有优裕的生活。
《五行要论》称:甲寅大溪水,寅为火生之位,但纳音为水,火不能生,干支木无火得水生太寒,是阴盛而阳衰之象;壬戌大海水,戌为火库,火宿之位,干头盖伏,纳音又被水鬼所克,火不能宿,合局亦不美,是水中取火,何其困难?两种水皆是水火相战,而水胜火败,称为伏逆之气。得之者主奸诈邪恶,危害万物,惟有用火、土来救助,克服其缺陷,增加其优势,方能使之成大器。
原文(四十二)
丙辰,自库之土,厚且壮,喜甲辰恶戊辰,此土凡不能伤,盖丙火也。辰为火偏库,土已成器,惟嫌戊戌、己亥、辛卯、戊辰之木。《五行要论》云:丙辰土为正印,建五福吉会之德,禀之者,类皆享大有为,不贵即富,惟犯冲者多为僧道。
注释(四十二)
丙辰沙中土,纳音土坐辰为库,故称“自库之土”。此土深厚壮实,喜甲辰佛灯火,纳音“就位”火生土;忌戊辰大林木,纳音 “就位”木克土。此土,其他五行不能伤之,缘得天干丙火生。此土有丙火生之,已经成器,但火库在戌,丙坐辰为“偏库”,火力有限。仍忌戊戌平地木、己亥大林木、辛卯松柏木、戊辰大林木克之。
《五行要论》称,丙辰沙中土,为纳音土的“正印”,有诸福吉会之象,得此者,皆可大有作为,不贵即富。若遇冲破者,多为僧道。
说明(四十二)
丙辰土忌戊戌等诸木,除纳音木克土外,丙辰忌见戊戌平地木,辰戌相冲;丙辰忌见己亥大林木,丙绝在亥,木长生在亥;丙辰忌见辛卯松柏木,土见卯为死地,木旺在卯;丙辰忌见戊辰大林木,纳音“就位”木克土,墓鬼。
原文(四十三)
丁巳,自绝之土,又不为绝,盖一土居二火之下,在父母之邦,乘天属之恩,故不为绝,木不能克,火多益佳。《玉霄宝鉴》云:丁巳含东南火德旺数,得之者,含容福寿。
注释(四十三)
丁巳砂中土,土绝在巳,故称“自绝之土”。但此土实际不绝,因为纳音土上,干支为丁巳二火,犹如在父母庇护范围内,得上天之恩宠,故不为绝。木不能克此土,火则多多益善。《玉霄宝鉴称丁巳位于东南五行火旺的方位得之者,主性格宽容,福寿俱全。
原文(四十四)
戊午,自旺之火;己未,偏库之火。居离明之方,旺相之地,其气极盛,他水无伤,忌丙午、丁未天上之水。阎东叟云:戊午自旺火,含离明炎上之气,无情治物,动违于众,秋冬得之,济以水土旺气,则豁达高明,福力坚壮。春夏乘之以金木,虽腾光迅速,命非久长。
《五行要论》云:己未衰火,含余光藏实之气,春冬之月,运入沉潜之乡,则明达峻敏,福庆深远,夏得之非和气也。秋则先吉后凶。
注释(四十四)
戊午天上火,火旺在午,故称“自旺之火”;己未天上火,火库在戌,而己未天上火坐未木库,故称“偏库之火”。八卦中午未居南方离位,为火的旺相之地,火气极盛,诸水不能伤之。此二火只忌丙午丁未天河水,纳音“就位”水克火。阎东叟称:戊午自旺之火,含南方天上之火的炎盛旺气,会无情吞噬一切,其行为有违于万物。若生于秋冬季,以水土之旺气来既济,则是豁达高明之人,其福力坚固壮实。
若生于春夏之季,以金木助之,虽然能迅速使其光华四溢,但寅卯木、巳午火生助此火过旺,寿命恐因此而不久长。《五行要论》称:己未天上火虽处衰地,但未中有木,暗中生火,火之气势包藏其中。若生于春冬之季,火则深藏不露,得之者为人明达事理,灵敏过人,福庆深远;若生于夏季,巳午火使其旺上加旺,失去和睦之气。若生于秋季金旺之季,戌为火库,申酉为财,先吉后凶。
原文(四十五)
庚申辛酉,二金居木上,因金以成器,忌再见金,致毁其器,若见甲申、乙酉水则入格也。《玉霄宝鉴》云:庚申辛酉属木,以相克取之。木性辛者惟石榴木,故配之以石榴者,取其性也。他木至午则死,惟石榴木至午而旺,盖得其性故也。庚申自绝木,为魂游神变之气,此生者类非凡器,常格主赋性颖异,豪放不羁。
入贵格则是英杰之才,立不世之功。辛酉失位之木,木困金乡,乘之者,涉世多艰,惟对以癸卯金,则刚柔相济,挺拔出群,决取巍科。
注释(四十五)
庚申辛酉石榴木,纳音木之上,庚申辛酉干支全金,木得两位金削凿,因能成器。忌再见他金,斫削过度而毁其器。若得甲申、乙酉泉中水助,能入贵格,纳音“就位”水木相生。《玉霄宝鉴》称:庚申辛酉,纳音属木,其上干支皆金,应视为金木相克。辛是天干的第八位,之所以纳音配之以“石榴木”,是依“石榴木”的性质而论。因为一般之木,至午为死地,唯独石榴木至午月,正是开花结果之时。
庚申石榴木,纳音木绝在申,故称“自绝之木”,木死绝则有“魂游神变”之气,详见下段原文。得此生者,绝非平泛之辈,如属常格,为人秉赋聪颖奇特,豪放不拘。如入贵格,则是英杰之才,立不世之功业。辛酉石榴木,木胎在酉,辛西木在金鬼旺地,故称“失位之木”。纳音木绝胎在酉地,得此者,涉世多艰。唯遇癸卯金箔金,木旺在卯,金木刚柔相济,得之者出类拔萃,考试定可名列前茅。
说明(四十五)
石榴木性:夏季生旺,秋季结果。《渊海子平》卷一,P24 称,“申为七月,酉为八月,此时木则绝矣,惟石榴之木复实,故曰石榴木。气归静肃,物渐成实,木居金上,其味秋果成实,故云”。
原文(四十六)
《烛神经》云:魂贵天游,故庚申之木,不嫌于死绝,独坐而守,庚申是也。注云:庚申自绝木也,木于脏属肝,肝藏魂,木体绝则魂游于天,故庚申之木不嫌死绝,所以贵于天游。《鬼谷遗文》云:辛酉期生旺。注云:辛酉气绝之木,欲生旺以为荣也。
注释(四十六)
《烛神经》称:庚申石榴木,木绝在申,有“魂贵天游”之特质,故庚申之木,不嫌死绝。得之者,能独坐守正。注称,庚申石榴木自绝,五行之木,在五脏配属中为肝,人的灵魂藏于肝中,濒临死亡之际,会有一种“灵魂出窍”,游荡天际的现象。所以庚申石榴木“不嫌死绝”,虽死却贵有“在天之灵”。《鬼谷遗文》称:辛酉石榴木,纳音自坐胎。
辛酉木在鬼乡,胎而无力,故喜生旺之方,以脱厄于鬼乡,故见亥位与卯未皆喜。注称:辛酉虽是绝胎之木,想得到生旺之气而繁荣。
原文(四十七)
壬戌,偏库之水。癸亥,临官之水。名曰大海水,盖干支纳音皆水,忌见众水,虽壬辰水库,亦不能当。不忌他土,死绝则吉,生旺则泛滥而无所归也。并《樵夫论》
《玉霄宝鉴》云:亥子水之正位,壬戌气伏而不顺,惟以火土损益之,乃成大器。癸亥具纯阴之数,内体至仁,禀之者天资夷旷,志气浩然,发为功业利泽,日时带杀则凶狡之流。
注释(四十七)
壬戌大海水,水库在辰,而壬戌大海水坐戌火库,故称“偏库之水”。癸亥大海水,干支及纳音五行皆属水,水禄在亥,故称“临官之水”。忌再见众水,即使是壬辰水库,也存不住如此浩荡之水。此旺水不忌众土制,至死绝地则吉,至生旺地则泛滥成灾,没有归宿。《玉霄宝鉴》称:亥子属水之正位。壬戌大海水,戌为土及火库,此水受制,其气不顺。只有通过调剂火土的比重,方能成大器。
癸亥干支纳音皆水,属阴,内中最为仁德厚道,得之者,先天具有旷达坦荡的襟怀,一身浩然正气,奋发有为,建功立业,利国利民,如果日时带鬼杀,则为凶残狡诈之徒。
说明(四十七)
《五行精纪》卷第一至此终。
卷二|论六十甲子下
2.1 论六十甲子下
原文(一)
释六十甲子性质:甲子金:为宝物,喜金木旺地。乙丑金:为顽矿,喜火及南方日时。丙寅火:为炉炭,喜冬及木。丁卯火:为炉烟,喜巽地及秋冬。戊辰木:山林山野处不材之木,喜水。己巳木:山林花草,喜春及秋。庚午土:路旁干块,喜水及春。辛未土:含万宝待秋成,喜秋及火。壬申金:戈戟大剑,喜子午卯酉。
癸酉金:金之椎凿,喜木及寅卯。甲戌火:火所宿处,喜春及夏。乙亥火:火之热气,喜土及夏。丙子水:江湖,喜木及土。丁丑水:水之不流清澈处,喜金及夏。戊寅土:堤阜城郭,喜水及火。己卯土:破城败堤,喜申酉及火。庚辰金:锡锱,喜秋及微木。辛巳金:金之生者杂沙石,喜火及秋。壬午木:杨柳干节,喜春夏。
癸未木:杨柳根,喜冬及水,亦宜春。甲申水:甘泉,喜春及夏。乙酉水:阴壑水,喜东方及南。丙戌土:堆阜,喜春夏及水。丁亥土:平原,喜火及木。戊子火:雷也,喜水及春夏,得土而神。己丑火:电也,喜水及春夏,得土而晦。庚寅木:松柏干节,喜秋冬。辛卯木:松柏之根,喜水土及宜春。壬辰水:龙水,喜雷电及春夏。
癸巳水:水之息流入海,喜亥子乃变化。甲午金:百炼精金,喜水木土。乙未金:炉炭余金,喜大火及土。丙申火:白茅野烧,喜秋冬及木。丁酉火:鬼神之灵响,火之无形者,喜辰戌丑未。戊戌木:蒿艾之枯者,喜火及春夏。己亥木:蒿艾之芽,喜水及春夏。庚子土:土之中空者,屋宇,喜木及金土。辛丑土:坟墓,喜木及火与春。
壬寅金:金之华饰者,喜木及微火。癸卯金:环钮铃铎,喜盛火及秋。甲辰火:灯也,喜夜及水,恶昼。乙巳火:灯光也,同上,尤喜申酉及秋。丙午水:月轮,喜夜及金水旺也。丁未水:月光也,同上。戊申土:秋间田土,喜申酉及火。己酉土:秋间禾稼,喜申酉及冬。庚戌金:刀剑之余,喜微火及木。辛亥金:钟鼎宝物,喜木及火土。
壬子木:伤水多之木,喜火土及夏。癸丑木:伤水少之木,喜金水及春。甲寅水:雨也,喜夏及火。乙卯水:雾也,喜水及火。丙辰土:堤岸,喜金及木。丁巳土:土之沮洳,喜火及西北。戊午火:日轮,夏则人畏,冬则人爱;忌戊子己丑甲寅乙卯。己未火:日光,忌夜,亦畏四时。庚申木:榴花,喜夏,不宜秋冬。
辛酉木:榴子,喜秋及夏。壬戌水:海也,喜春夏及木。癸亥水:百川,喜金土火。
原文(二)
右件六十甲子,盛大者忌变为小弱;小弱者欲变为盛大。譬如先贫贱而后富贵则荣华,先富贵而后贫贱则卑辱。不可以其先贫贱而不论其富贵,亦不可以其先富贵不论其贫贱也。
注释(二)
以上六十甲子,纳音五行盛大者,忌变为小弱;纳音五行小弱者,欲变为盛大。后者如先贫贱,而后转变成富贵,则论荣华;前者则先是富贵,而后转变为贫贱,则论卑辱。前者不能因其先前的贫贱,而不论其后来的富贵;后者也不能因其先前的富贵,而不论其后来的贫贱。
原文(三)
且年属木,假令是庚寅、辛卯,则木之盛大可知,若日月时胎不见他木,则以松柏论。万一月日时胎上见杨柳木或石榴木,则当舍大就小,不以松柏论也。假令是壬午、癸未生人,则木之小弱可知,若月日时胎不见他木,则以杨柳论。万一月日时胎上见松柏木或大林木,则弃小论大,不可以杨柳木论也。
以至天上火、剑锋金、大海水、大驿土生人,月日时胎别见他位纳音同而小弱者,又如覆灯火、金箔金、井泉水、沙中土生人,月日时胎别见他位纳音同而盛大者,或引凡而入圣,或先重而后轻,皆当从其变者而论之,不可拘于一端也。广录
注释(三)
且以年柱纳音属木为例,假如年柱是庚寅辛卯松柏木人,松柏木在诸木中,其强盛可想而知。如果月日时胎四柱不见其他木,则以松柏木来论。如果月日时胎四柱中,见到杨柳木或石榴木等弱木,则应该“舍大就小”,不以松柏木论了。如果年柱是壬午癸未杨柳木人,杨柳木之弱小不言自明,如果月日时胎四柱中不见他木,则以杨柳木论。
如果月日时胎四柱上,遇见松柏木或大林木等强旺之木,则应“弃小论大”,不能以杨柳木论了。同理,如年柱属天上火、剑锋金、大海水、大驿土人,纳音五行属强盛,而月日时胎四柱纳音,见相同的五行而属弱小者,则须“舍大就小”。同理,如年柱属覆灯火、金箔金、井泉水、沙中土人,纳音五行属弱小,而月日时胎四柱纳音,见相同的五行而属强盛者,则须“弃小论大”,称为“引凡入圣”,论吉;
前者称为“先重后轻”,不吉。总之,应当根据年柱纳音五行和月日时胎四柱的纳音五行,由大变小或由弱变强,变化的结果来论,不可拘泥于之前的情况。引自“广录”
甲子乙丑海中金、甲戌乙亥山头火、甲申乙酉井泉水、戊辰己巳大林木、丙戌丁亥屋上土、甲午乙未沙中金、甲辰乙巳覆灯火、甲寅乙卯大溪水、戊戌己亥平地木、丙辰丁巳沙中土、庚辰辛已白腊金、丙寅丁卯炉中火、丙子丁丑涧下水、庚寅辛卯松柏木戊寅己卯城头土、庚戌辛亥钗钏金、丙申丁酉山下火、丙午丁未天河水、庚申辛酉石榴木、戊申己酉大驿土、壬申癸酉剑锋金戊子己丑霹雳火、壬辰癸巳长流水、壬午癸未杨柳木、庚午辛未路旁土、壬寅癸卯金箔金、戊午己未天上火、壬戌癸亥大海水壬子癸丑桑柘木、庚子辛丑壁上土。
以上金、土二行用黑体标出的,为五行“成器”,余为“未成器”;火、水、木三行用黑体标出的,为五行“强旺”,余为“弱小”。年柱纳音五行若“成器”、“强旺”,他柱(以日、时二柱为主)见“未成器”或“弱小”之纳音五行,为“由大见小”,或 “由强见弱”,不吉反之若年柱为“未成器”或 “弱小”的纳音五行,他柱见“成器”或 “强旺”的纳音五行,论吉。
说明(三)
根据年柱和月日时胎四柱的配置来论吉凶,纳音五行是由弱变强,还是由大变小,是一个重要的观察点。如由弱变强的“引凡入圣”,是年柱和他柱纳音五行配置论吉的格局之一。六十甲子纳音干支,按照五行分为五组,各由六组纳音干支组成。
六十甲子纳音五行名称、强弱大小的区分,根据天地自然万象,“取象”或“喻象”而来,即是本卷开头的“释六十甲子性质”的内容 《三命通会》 P62,在具体讲解三十组纳音干支之前,将此节全文摘录基本一字未改分析年柱与他柱,尤其是日柱和时柱的天干地支及纳音的配置关系,是禄命法判断命局吉凶高低的重要视角之一,可称为 “干支法”。
原文(四)
释六十甲子吉凶例:甲子金:进神、喜神、福星、平头、悬针、破字乙丑金:福星、华盖、正印、曲脚、阙字丙寅火:福星、禄刑、平头、聋哑丁卯火:平头、截路、悬针戊辰木:禄库、华盖、水禄、马库、捧祸、伏神、平头己巳木:禄库、八专、阙字、曲脚庚午土:福星、官贵、截路、捧祸、悬针辛未土:华盖、悬针、
破字壬申金:平头、大败、妨害、聋哑、破字、悬针癸酉金:伏神、破字、聋哑甲戌火:正印、华盖、平头、悬针、破字、捧杖乙亥火:天德、曲脚丙子水:福星、官贵、平头、聋哑、交神、飞刃丁丑水:华盖、退神、平头、飞刃、阙字戊寅土:伏神、捧杖、聋哑己卯土:进神、短夭、九丑、阙字、曲脚、悬针庚辰金:华盖、大败、捧杖、
平头辛巳金:天德、福星、官贵、截路、大败、悬针、曲脚壬午木:官贵、九丑、飞刃、平头、聋哑、悬针癸未木:正印、华盖、短夭、伏神、飞刃、破字甲申水:破禄马、截路、平头、破字、悬针乙酉水:破禄、短夭、九丑、曲脚、破字、聋哑丙戌土:天德、华盖、平头、聋哑、捧杖丁亥土:天乙、福星、官贵、德合、
平头戊子火:伏神、短夭、九丑、杖刑、飞刃己丑火:华盖、大败、飞刃、曲脚、阙字庚寅木:破禄马、相刑、杖刑、聋哑辛卯木:破禄、交神、九丑、悬针壬辰水:正印、天德、水禄、马库、退神、平头、聋哑癸巳水:天乙、官贵、德合、伏马、破字、曲脚甲午金:进神、德合、平头、破字、悬针乙未金:华盖、截路、曲脚、
破字丙申火:平头、聋哑、大败、破字、悬针丁酉火:天乙、喜神、平头、破字、聋哑、大败戊戌木:华盖、大败、八专、杖刑、截路己亥木:阙字、曲脚庚子土:德合、杖刑辛丑土:华盖、悬针、阙字壬寅金:截路、平头、聋哑癸卯金:贵人、破字、悬针甲辰火:华盖、大败、平头、破字、悬针乙巳火:正禄马、大败、曲脚、
阙字丙午水:喜神、羊刃、交神、平头、聋哑、悬针丁未水:华盖、羊刃、退神、八专、平头、破字戊申土:福星、伏马、杖刑、破字、悬针己酉土:进神、截路、九丑、阙字、曲脚、破字庚戌金:华盖、杖刑辛亥金:正禄马、悬针壬子木:羊刃、九丑、平头癸丑木:华盖、福星、八专、破字、阙字、羊刃甲寅水:正禄马、福星、八专、
平头、破字、悬针、聋哑乙卯水:建禄、喜神、八专、九丑、曲脚、悬针丙辰土:禄库、正印、华盖、截路、平头、聋哑丁巳土:禄库、平头、阙字、曲脚戊午火:伏神、羊刃、九丑、捧杖、悬针己未火:福星、华盖、羊刃、阙字、曲脚、破字庚申木:建禄马、八专、杖刑、破字、悬针辛酉木:建禄、交神、九丑、八专、悬针、破字、
聋哑壬戌水:华盖、退神、平头、聋哑、杖刑癸亥水:伏马、大败、破字、截路(并《金书命诀》)
注释(四)
“禄命法”以年柱论命为主,上述六十甲子论吉凶的内容,大致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的内容是年柱神煞,此节涉及的神煞主要有天德、天乙贵人、财、驿马、羊刃、福星、进神、伏神、华盖、大败、八专、九丑、截路等;第二部分的内容是根据年柱的字的形状来论吉凶如平头阙字曲脚破字悬针幸哑等只是这部分的内容大部分已经散供
《五行精纪注明此节内容引自 《金书命诀据庄圆先生考证 《金书命诀 “未见于诸家著作”,著作者是僧人善嵩 《宋史》206卷有僧善嵩《诀金书一十四字要诀》 一卷。
原文(五)
丙戌之土,为福隆厚,火钟于此故也。己未、庚辰、戊辰、丁丑,与此同义。己未火也,未中有墓木。庚辰金也,辰中有墓土。戊辰木也,辰中有墓水。丁丑水也,丑中有墓金。皆父母之气,各有所养也。《三命纂局》云:此五者福壮禄厚,何也?辰水库木借成气,四者仿此。以上有鬼所伤,不为害,气盛故也。
李虚中云:丙戌尤异,以戌又为土之本位而尤旺盛也。
注释(五)
丙戌屋上土,自身的福气十分深厚。火库在戌,火能生土,故称“火钟于此”。己未天上火、庚辰白腊金、戊辰大林木、丁丑涧下水,这四个干支的福气也十分深厚,其原理与丙戌一样。己未天上火,未为木库,木能生纳音火。庚辰白腊金,辰为土库,土能生纳音金。戊辰大林木,辰为水库,水能生纳音木。丁丑涧下水,丑为金库,金能生纳音水。以上五柱纳音,皆得库生,得父母之气,各有所养。
《三命纂局》称,这五柱干支“福壮禄厚”,其原因何在?以戊辰大林木为例,纳音木借辰库中水生而成气候。其余四柱皆仿此。以上四柱,即便他柱有鬼来伤,但不为害,纳音五行气盛之故李虚中称,此五柱中,以丙戌屋上土最为优异,因为戌不仅是火库,戌本身也是土,因而丙戌土较其他四柱尤其旺盛。
原文(六)
乙巳、戊午乃盛炎之火也,秋冬作德吉,春夏作刑凶。若仲夏,暴炎一发,旋即归燥,竟焚火而为咎。乙巳临官之火,上有一木生之,其气炎盛。戊午自旺之火,若生秋冬,为温燠之气,为济物之德;若生春夏,旺火复得阳位则作凶;生仲夏,为暴戾克忍凶夭之流也。
注释(六)
乙巳佛灯火、戊午天上火,纳音火禄旺在巳午,故两者称为“盛炎之火”。得之者如果生在秋冬季,得金泄水制,有德吉利;如果生在木火旺的春夏季,作刑凶论。尤其生于仲夏未月,阳光暴烈,巳午未三会火,旋即归于燥热,终因火旺上加旺而引发大凶。乙巳佛灯火,纳音火禄在巳,故称“临官之火”。纳音火上又得天干乙木生之,火气更为炎盛。戊午天上火,纳音火旺在午,故称“自旺之火”。
得之者如果生在秋冬季,寒热调和宜人,可有济世救人之功德;如果生在春夏季,旺火再遇旺木旺火作凶论;尤其生在仲夏未月,为暴戾克忍凶夭之流。
说明(六)
古汉语中,“刻”与“克”互通,所以“克忍”即“刻忍”,刻毒的意思。
原文(七)
乙卯、癸巳、丁酉、乙亥,水火虽绝,却清明而妙佳。火死绝而内明外晦,返照回光;水死绝而湛然清澈,可烛须眉,故却清明而妙佳。李虚中云:四位水火虽绝,却清明佳观,天乙贵人自可见矣。
注释(七)
乙卯大溪水,纳音水死在卯;癸巳长流水,纳音水绝在巳;丁酉山下火,纳音火死在酉;乙亥山头火,纳音火绝在亥,此四组干支,水火虽然死绝,却清澈明朗,神奇美好。火虽死绝,外部虽然晦暗而内部明亮,有回光返照重新起燃的能力;水虽死绝,却淡泊而清澈,可以照见人的须眉,故称死绝之火水,清澈明朗而神奇美好。
李虚中称,这四组纳音为水火的干支,虽然死绝,却清澈明朗神奇美好,只须看“天乙贵人”的性质就可以知道了。
说明(七)
天乙贵人所在干支,丙丁人得丁酉乙亥,壬癸人得乙卯癸巳,纳音水火不嫌死绝,详见本书卷十四。
原文(八)
壬寅之金,事君不逆;庚申之木,为臣不强。五行属五音。宫土者君也。商金者臣也。角木者民也。商太过则臣强,角太过则君弱。故五音之中,常用四清宫以杀商角。庚申者,角木自绝也。壬寅者,商金自绝也。
皆使得忠顺之道,故事君不逆,为臣不强,所以自紫微鸾台凤阁以上官,切忌金木生旺之命,如是必不为之,为之必不能久,独台谏则可,若金木生旺而克破则不然。(并《烛神经》)
注释(八)
壬寅金箔金,虽然事君,但不会忤逆;庚申石榴木,虽然为臣,但不会逞强。根据五音所属五行的规则,“宫”音五行属土,排在第一位为“君”,“商”音属金,为“臣”;“角”音属木,为“民”。如果商音过强,则是“臣强”;角音过强,则是“君弱”。演奏时五音之中,如果商、角之音过强,常用“四清宫”,即加强宫调,来压制商、角之音。庚申石榴木,属“角”音,纳音木自绝在申;
壬寅金箔金,属“商音”,纳音金自绝在寅。商、角为臣、为民“自绝”,使其对君有忠顺之道,能做到“事君不逆,为臣不强”。所以,身在朝廷,尤其是“鸾台凤阁”以上的各阶官员,切忌选择命局纳音五行金、木生旺之人,如果选择了金、木生旺者,此人必然在朝廷中待不久,只有担任“台谏”则可以。但如果金木生旺又被克破,也不可行。
说明(八)
五音:宫、商、角、征、羽;对应五行如下:宫-土、商- 金、角-木、征-火、羽-水。有关“四清宫”的内容,可参看今人谷杰先生的研究:《宋、明“十二律四清声说”的尊卑之义与自然之理》。鸾台凤阁:唐代武则天时,对“门下省”、“中书省”的别称,此处泛指朝廷各官邸。
原文(九)
庚申木,乙巳火,土金生而还不生。丙午水、癸卯金,木水死而还不死。土生申而不生于庚申,水生申而不生于戊申,火生寅而不生于甲寅,金生巳而不生于乙巳,木生亥而不生于辛亥,盖生处而反受制故也,得之者夭寿。
水死卯而不死于癸卯,土死卯而不死于丁卯,木死午而不死于丙午,金死子而不死于庚子,火死酉而不死于辛酉,盖死处反得生也,得之则长寿。
注释(九)
土长生于申,金长生于巳,但前者见庚申,后者见乙巳,不可论长生;木死于午,水死于卯,但前者见丙午,后者见癸卯,不可论死。年柱纳音属土,他柱见庚申,土本“长生”在申,但不“长生”于庚申,因为庚申纳音为石榴木,土被纳音木克制,故称“土生于申而不生庚申”;
年柱纳音属水,他柱见戊申,水本“长生”在申,但不“长生”于戊申,因为戊申纳音为大驿土,水被纳音土克制,故称“水生申而不生于戊申”;年柱纳音属火,他柱见甲寅,火本“长生”在寅,但不“长生”于甲寅,因为甲寅纳音为大溪水,火被纳音水克制,故称“火生寅而不生于甲寅”;
年柱纳音属金,他柱见乙巳,金本“长生”在巳,但不“长生”于乙巳,因为乙巳纳音为佛灯火,金被纳音火克制,故称“金生巳而不生于乙巳”;年柱纳音木,他柱见辛亥,木本“长生”在亥,但不“长生” 于辛亥,因为辛亥纳音为钗钏金,木被纳音金克制,故称“金生亥而不生于辛亥”。
以上情况,都是因为年柱纳音五行,虽得他柱的“长生” 位,但却被他柱的纳音五行所克制,为“生处反受制”,得之者主夭寿。年柱纳音水,他柱见癸卯,水本“死”在卯,但不“死”于癸卯,因为癸卯纳音为金箔金,金能生水,故称“水死卯而不死于癸卯”;年柱纳音土,他柱见丁卯,土本“死”于卯,但不“死”于丁卯,因为丁卯纳音为炉中火,火能生土,故称“土死卯而不死于丁卯”;
年柱纳音木,他柱见丙午,木本“死”于午,但不“死”于丙午,因为丙午纳音为天河水,水能生木,故称“木死午而不死于丙午”;年柱纳音金,他柱见庚子,金本“死”于子,但不“死”于庚子,因为庚子纳音为壁上土,土能生金,故称“金死子而不死于庚子”;年柱纳音火,他柱见辛酉,火本“死”于酉,但不“死”于辛酉,因为辛酉纳音为石榴木,木能生火,故称“木死酉而不死于辛酉”。
以上情况,都是因为年柱纳音五行,虽得他柱“死”位,但得他柱纳音的纳音五行来生,为“死处反得生”,得之者主长寿。
原文(十)
戊子之火,非神龙则无;丙午之水,惟天河则有。戊子支干旺于北方,乃水之位,纳音属火,乃水中之火,非神龙不能有之。丙午支干旺于南方,乃火之位,纳音属水,乃火中之水,非天河不能有之。戊子人得丙午,或丙午人得戊子,无不贵。盖火中出水,水中藏火,水火既全,精神运动必灵异于人矣。并《壶中子》
注释(十)
戊子霹雳火,此火若非是神龙,则是不会有的;丙午天河水,此水只有天上银河才会有。戊子,干戊土支子水,水土同生旺,皆旺于北方,即子水之位;但戊子纳音霹雳火,乃“水中之火”,霹雳在天,此火“非神龙不能有之”。丙午,干丙支午皆火,火旺于南方,即午火之位;但丙午纳音天河水,乃“火中之水”,此水非天上银河不能有之。故戊子人,他柱见丙午,或丙午人,他柱见戊子,无有不贵。
因为“火中出水”、“水中藏火”,水火聚全,得之者,其精神及行为必灵异于一般人。引自《壶中子》
原文(十一)
李虚中云:丙午天上之水,银汉有之,即十二辰之天后也,得之者,高明豁达,颖异不凡。戊子水中之火,神龙有之,即六气之君火也,得之者自神而明,沉几先物,二气兼得尤妙绝,其余诸气准此详之。
注释(十一)
李虚中称,丙午天河水,是“天上之水”,此水只天上银河有之,即是十二神将中的“天后”,得此干支者,为人豁达,聪颖不凡,见识高远。戊子霹雳火,是“水中之火”,此火只天上神龙有之,君火为“六气”之首。得此干支者,自然神奇而明察,能冷静观察事物细微的迹象,预先把握事物的变化。能够兼得此两组干支者尤为妙绝。其他干支五行之气可依此法理详细推断。
说明(十一)
六气指少阴君火、太阴湿土、少阳相火、阳明燥金、太阳寒水、厥阴风木六种。
原文(十二)
辛丑之土,不嫌于木;戊戌之木,不怕于金,何以辨之?丑中金库,木不为鬼;戌中有火,金反受其殃。若戊戌之木,二土在上,一木在下,埋在二土之下,尚未萌芽,不见其形,是土盛木弱,余皆仿此。庚寅木,丁巳土,不嫌金木之鬼。金至寅宫虽为鬼,而金绝在寅,故不为鬼。木至巳宫,而巳有生气克木,故不为鬼。
若庚寅木逢壬申金,相冲受克也。余皆仿此。
注释(十二)
辛丑壁上土,不怕遇纳音木的干支,因为丑为金库,库中之金可制木;戊戌平地木,不怕遇纳音金的干支,因为戌为火库,库中之火可制金。同时,戊戌木,戊戌二土在上,一纳音木在下,此木埋于二土之下,尚未萌芽,看不见木的形状,属土旺盛而木虚弱,余皆仿此。年柱庚寅松柏木,不怕他柱遇纳音金来克。纳音金见纳音木虽为鬼,但金绝在寅,克不动木,故不为鬼。年柱丁巳沙中土,不怕他柱遇纳音木来克。
巳为金的长生之气,木至巳宫即受金克,故不为鬼。如果庚寅松柏木,他柱遇壬申剑锋金,不仅寅申冲,而且纳音金克木,即论凶。余皆仿此。
原文(十三)
庚午之土,乘南方旺火,以养其形。戊申之土自生,庚子土自盈,不忌鬼,盖木至午死,申绝子败,又自强之土何伤?余皆仿此。
注释(十三)
庚午路旁土,纳音土得南方旺火午生,土形自成且旺,此土不怕见他柱纳音木来克,因为木见午为“死”地,克不动庚午土。戊申大驿土,土长生在申,称“自生”;庚子壁上土,土旺在子,称 “自盈”,此二土也不忌木鬼来克,因为木见申为“绝”地,木见子为败地,又怎么能伤及自强之土呢?余皆仿此。
原文(十四)
壬申、癸酉、庚戌、辛亥,四金气壮而不嫌于鬼。戊子之火,不畏其鬼,水中霹雳之火,神龙有之,盖有水则雷方鸣,若逢丙午丁未天上之水,则有所忌,有相战之功。大凡本命支干受伤,则主六根不足,有始无终,如丁巳见癸亥,壬子见戊午。余仿此。并《三命纂局》
注释(十四)
壬申癸酉剑锋金,纳音金旺禄于酉申,庚戌辛亥钗钏金,纳音金得干庚辛金助力,此四金气壮,不怕纳音火克;同时,火见申酉为“病、死”地,见戌亥为“墓、绝”地,皆无力克金。戊子霹雳火,也不怕水来克,戊子是“水中霹雳之火”,只天上神龙有之,因为有水则雷电方鸣。戊子霹雳火,忌遇丙午丁未天河水,纳音水克火,且水旺在子,子午冲,子未穿。
大凡年柱本命支干被刑冲受伤,则主“六根”不足,主做事有始无终。如丁巳沙中土见癸亥大海水,不仅纳音土克水,而且干支双冲;如壬子桑柘木见戊午天上火,子午冲。余皆仿此。引自《三命纂局》
说明(十四)
六根:佛家用语,指眼、耳、鼻、舌、身、意。壬子见戊午,或者戊午见壬子,梁湘润老师认为属“正气无刑”,论吉。见《八字实务精选》 P81。
原文(十五)
戊午庚申,彼我得之超异。庚申石榴木,夏旺,故喜戊午,盖天官旺而石榴木性得时。戊午乃旺极之火,喜于申见天马相资也。
注释(十五)
戊午天上火,庚申石榴木,两者互见,为人超异。庚申石榴木,旺于夏季,故喜戊午天上火,因为对庚金而言,丁火是天官旺在午,而夏季正是石榴木生长最旺盛的时候。戊午天上火,纳音火旺在午,乃极旺之火,此火喜得申天马相助。
说明(十五)
戊午以申为驿马,戊午遁申为庚申,以庚为天马。参见卷十七,禄马交驰。
原文(十六)
其神头禄者即十干专位禄乃阴阳专位,天地神会也。列八卦之真源,演五行之成败,刚柔相推,有无合化。故壬子之水应北方之坎,丙午之火实南宫之离,所以丙午得壬子不为破,丁巳得癸亥不为冲,是水火相济之源,有夫妇配合之理。
坎离为男女精神之用也,壬子得丙午,癸亥得丁巳,则先水后火,有未济之象,不如丁巳见壬子,丙午得癸亥也。
注释(十六)
所谓“神头禄”,即十天干的专位之禄,是阴阳专位,天地神会。展示八卦之真源,演绎五行之成败,刚柔相济,有无合化。故壬子之水,对应北方之坎位,丙午之火,实为南方之离位,所以丙午见壬子,不为冲破;丁巳见癸亥,不为相冲,此是水火相济之源头,有夫妇配合之道理。坎离为男女精神之用,壬子见丙午、癸亥见丁巳,均为先水后火,有“未济”之象,不如丁巳见壬子,丙午见癸亥。
说明(十六)
“神头禄”天干专位之禄,即甲禄在寅,得甲寅,乙禄在卯,得乙卯之类。壬子见丙午,或丙午见壬子,梁湘润老师认为属“正气无刑”,出处同上。此节壬子水、丙午火、癸亥水、丁巳火之称,属干支正五行提法,不涉及纳音五行。
原文(十七)
庚申辛酉之金,应西方之兑;甲寅乙卯之木,象东方之震。所以甲寅得庚申不为刑,乙卯得辛酉不为鬼,是木女金夫之正体,明左右之神化也。木主魂,金主魄,二者左右相间不合,若能全合,则神之化生以无间也。若庚申得乙卯,辛酉得甲寅,不为元辰,变通之用也。
注释(十七)
庚申辛酉之金,对应八卦中西方之兑位;甲寅乙卯之木,对应八卦中东方之震位。所以甲寅见庚申,不为刑冲;乙卯见辛酉,辛酉金不为乙卯木之鬼,此是“木女金夫”之纯正合体,论吉,还须明两者之间合化的关系。五行对应五脏、神智,木主肝为“魂”,金主肺为“魄”,二者左右相间不合。若五行相合,生出合化之神,二者亲密无间,即可论吉。
如庚申见乙卯,辛酉见甲寅,不为“元辰”凶煞,这是变通的用法。
说明(十七)
甲寅见庚申,庚申见甲寅,梁湘润老师认为属“正气无刑”,出处同上。此节所用五行是正五行,非纳音五行。八卦中,乾坤为身心,坎离为精神,震兑为魂魄,艮巽为意气。关尹子《文始真经》:火主礼,水主智,木主仁,金主义。火主神,水主精,木主魂,金主魄。化生即天干合化 “真五行”,如甲己合化真土乙庚合化真金等。详见本书第四卷十干合。元辰:一种神煞。以年支取,阳男阴女,在冲前一位支辰;
阴男阳女,在冲后一辰。
原文(十八)
戊辰戊戌之土为魁罡相会,乾坤厚德,覆载含生,不得以为返吟也。戊辰戊戌不为冲,土得正位,干守元会也。
注释(十八)
戊辰见戊戌,天干地支均为土,为“魁罡相会”,如天地干坤,有承载、蕴育一切生命的厚德,得之者不能以辰戌六冲论。戊辰见戊戌,不可论辰戌六冲,属“土得正位,干守元会”。
说明(十八)
魁罡,一种神煞,有庚戌、庚辰、壬辰、戊戌四位。此节用正五行。
原文(十九)
己丑己未是贵神受位忠贞,此四维真土,有万物始终之道,非大人君子孰能备此德?况神头禄各有神以主之,左右运动于六合之中,盈缩于吉凶之变也。
注释(十九)
己丑己未为太乙贵人的本家之位,有忠贞之德,此四维“真五行”土,有“万物始终”之道,若非大人君子,怎么能具备这样的厚德呢?况且“神头禄”各有自己的神掌管,上下左右运动于天地宇宙之中,盈缩变化于吉凶之间。
说明(十九)
1)此节之土,是从合化五行来论的。“真土”,即甲己合化真土。2)“四维”指后天八卦的四个角,分别对应东南方向巽卦的辰,西北方向乾卦的戌,东北方向艮卦的丑,西南方向坤卦的未。土在辰戌丑未,对应的就是后天八卦中的这四个角。
原文(二十)
己丑土为天乙贵人,乙。己未土为太常福神,解百杀之凶。若得之,当用为横财之喜。戊辰为勾陈,戊戌为天空,土之神多迁改,居帅外藩,出镇边防,有不常矣。丁巳为螣蛇之神,凶以凶用,吉以吉承,多荧惑之忧,有滑稽之性。丙午为朱雀之神,应阳明之体,文词藻丽。甲寅为青龙之神,博施济众,得四方之利。
乙卯为六合之神,主发生荣华,和弱顺党。壬子为天后之神,主阴骘天德,容美多权。癸亥为玄武之神,乃阴阳终极,有潜伏之气,从下如流,虽有大智,非轩昂超达之士,顺则安平,逆则奸宄。庚申为白虎之神,利于武而不利于文,有抱道孤羁之性,善中严外,色厉内荏,有仁义好幽僻。
辛酉为太阴之神,怀肃杀之气,有清白之风,为文章利口不世之才。然更各以亲疏休旺,定遇者之情性祸福。并《鬼谷遗文》
注释(二十)
己丑土,为天乙贵神,《玉霄宝鉴》称:天乙贵人处紫微垣,天乙贵人的家在己丑。己未土,为“太常”福神,能解“百杀之凶”。得之有用者,可有“横财之喜”。戊辰为“勾陈”,戊戌为“天空”,土之神多迁移变化,得之者,当“居帅外藩”、“出镇边防”,不常在一个地方。丁巳为“螣蛇”之神,凶以凶用,吉以吉承,得之者多迷惑之忧,有滑稽之性。
丙午为“朱雀”之神,丙午干支俱火,为“阳明之体”,得之者主文词藻丽。甲寅为“青龙”之神,得之者,有“博施济众”之心,可得四方之利。乙卯为“六合”之神,得之者,主“发生荣华”,性情和弱,有顺众之心。壬子为“天后”之神,得之者,有默默助人的美德,容美多权。癸亥为“玄武”之神,为“阴阳终极”,有潜伏之气,从下如流,虽有大智,非轩昂超达之士,顺则平安,逆则奸诈作乱。
庚申为白虎之申,利于武而不利于文,有持守正道孤僻的特性,内在善良外在严厉,外表强硬,内心虚弱,有仁义之心,好幽僻独处。辛酉为“太阴”之神,得之者,怀肃杀之气,一生清白,主文章好,利口才,为不世之才。以上,还要加以五行亲疏、生旺死绝的分析,来确定遇之者的情性祸福。引自《鬼谷遗文》
说明(二十)
禄命法以年柱为主论命,此节借用了大六壬十天干所代表十二天将的部分内容,以下对十二天将的内容作简介。十天干所代表的十二天将甲一青龙,居甲寅木位,主高贵端雅,方正廉平等。乙一六合,居乙卯木位,主柔顺能通,委曲和合人事。丙一朱雀,居丙午火位,主文书资讯、口舌刑戮等。丁一螣蛇,居丁巳火位,主怪异、惊恐。戊一勾陈,居戊辰土位,主兵戈、官讼、公事等。
戊一天空,居戊戌土位,燥土,为中央最卑之位,列奴婢之行己一贵人,居己丑土位,即天乙贵人,为吉将,为神将之主。己一太常,居己未土位,主贵人财物,酒食婚礼喜事。庚一白虎,居庚申金位,刚金专主权煞,主哭泣遭官事等。辛一太阴,居辛酉金位,主妇女、金银钱物、阴私、喜庆、婚姻等。壬一天后,居壬子水位,主宫庭、阴私、妇人、财物、喜庆婚姻等。癸一玄武,居癸亥水位。
主聪明多智、文章巧伎、求望财物、干谒贵人。
卷三|论干神一
3.1 论干神
3.2 论干神一
3.3 十干例
原文
甲乙木、丙丁火、戊己土、庚辛金、壬癸水。
注释
十天干所代表之五行:甲乙为木,丙丁为火,戊己为土,庚辛为金,壬癸为水。
3.4 十干不杂
原文
甲乙人在寅卯,丙丁人在巳午,戊己人在辰戌丑未,庚辛人在申酉,壬癸人在亥子。《经》云:五音不杂,无淫乱之性,合居禄位也。
注释
“十干不杂”,以年柱天干五行,在地支见禄旺位论。甲乙木人,禄在寅,旺在卯;丙丁火人,禄在巳,旺在午;戊己土人,见辰戌丑未;庚辛金人,禄在申,旺在酉;壬癸水人,禄在亥,旺在子。《经》云:十干不杂,又名“五音不杂”,得此者无淫乱之性,因为年干五行居禄旺位。
说明
从第三卷起,《五行精纪》用三卷的篇幅,以年柱天干为主,介绍天干论命的视角。
3.5 荣神格
原文
春甲乙日时,夏丙丁日时,秋庚辛日时,冬壬癸日时,四季戊己日时。主人心明,日时全见者足寿,富贵多权。《神白经》
注释
“荣神格”,日时天干,看所在季节月令。春季即寅卯月生人,日时天干见甲乙;夏季即巳午月生人,日时天干见丙丁;秋季即申酉月生人,日时天干见庚辛;冬季即亥子丑月生人,日时天干见壬癸;辰戌丑未四季月生人,日时天干见戊己。得此者,主人心明,日时全见者主高寿,富贵有权。引自《神白经》
3.6 干神一字格
原文
如叶邵,壬辰年、壬子月、壬寅日、壬寅时,癸卯胎,此干神一字也。然壬寅自绝是为杂,故止于正郎I。
注释
“干神一字格”,即四柱天干相同。如叶邵,壬辰年长流水,壬子月桑柘木,壬寅日金箔金,壬寅时金箔金,四柱天干均为壬字,此即是“干神一字格”。日、时柱壬寅金箔金坐寅“绝”地为 “自绝”,杂了格局,叶邵之官职只能止步于正郎。
说明
正郎:尚书省诸司郎中别称,约相当于现代副部长以下的司长一类。年月日时胎五柱论命,属禄命法命局的基本架构。“后子平法”简化为四柱。
3.7 干神二字相遇
原文(一)
如甲人见乙,丙人见丁之类。
注释(一)
天干五行阳与阴相遇,即为干神二字相遇。如年干甲,在他柱见乙;年干丙,在他柱见丁之类。
原文(二)
干头相类铜臭官卑甲与乙、丙与丁、戊与己、庚与辛、壬与癸,皆干头相类也。是以甲人得乙,乙人得甲,谓之偏禄。得偏禄者多无科名,虽富而官卑。《壶中子》
注释(二)
年柱天干五行,与他干五行相同,但阴阳不同者,谓“干头相类”。如甲见乙,天干五行皆木,甲为阳干,乙为阴干(下同)、丙见丁、戊见己、庚见辛、壬见癸,都是“干头相类”。甲人,他干得乙,乙人,他干得甲,谓之“偏禄”。他柱得“偏禄”者,多无科举功名,虽富有但官位卑下。引自《壶中子》
说明(二)
星易版此节标题为:“干头相类为官卑”。韩国版此节标题为“干头相类臭官卑”,本书采用国图版标题。
3.8 干神两字连格
原文
如甲乙或丙丁两字分四柱也,然须五行不杂,乃贵。《鬼谷遗文》
注释
“干神两字连格”,四柱天干如甲甲乙乙、或甲乙甲乙;丙丙丁丁,或丙丁丙丁等。如四柱天干或纳音五行等生旺,得之者主贵。引自《鬼谷遗文》
3.9 五行纯阴阳格
原文
谓纯得五行阴阳,天元之气不杂断者,更有福神生旺之气助之,则至贵之命。甲丙戊庚壬为纯阳,乙丁己辛癸为纯阴。
注释
“五行纯阴阳格”,四柱天干五行或纯阴,或纯阳,不可阴阳混杂,不可排列有间断,还须有吉利的神煞相助,年柱纳音五行须得生旺之气,若符合这些条件,则成“五行纯阴阳格”,得之者为至贵之命。纯阳格,四柱天干为甲丙戊庚壬;纯阴格,四柱天干为乙丁己辛癸。
3.10 喜神
原文(一)
盖取十干遇生己之位也,谓甲遇壬见癸之类,水能生木,余准此。若人遇之,主有大福禄也。《三命钤》
注释(一)
“喜神”,凡年柱天干之五行,他干为生年柱天干的五行,即是。如甲人天干为木,他干遇壬或癸,水能生木,即为得“喜神”,余准此。若人遇此,主有大福禄。引自《三命钤》
原文(二)
三五连合格三五连合者,自上生下,阴阳相和也。两比干在上,一干在下,谓之顺排连合;一干在上,两比干在下,谓之倒垂连合。顺排者,甲乙丙、丙丁戊、戊己庚、庚辛壬、壬癸甲是也。倒垂者,癸甲乙、乙丙丁、丁戊己、己庚辛、辛壬癸是也。倒垂相连,顺数为上,杂数次之,不犯他干,生旺相承,福禄相助,尤胜五行连珠格。
《阎东叟书》干神顺足亦非常,论此非常不可当,生旺相兼临贵格,定知君侧理阴阳。
注释(二)
“三五连合格”,指天干三字排序顺数相连,自上生下,阴阳相和。两位五行相同的天干在年月柱,日柱或时柱天干五行,被年月干五行所生,且排序顺连,谓之“顺排连合”;若月日或日时天干五行相同,而年柱天干五行,生月日或日时天干,谓之“倒垂连合”。“顺排连合”者,有以下五组:甲乙丙、丙丁戊、戊己庚、庚辛壬、壬癸甲;“倒垂连合”者,有以下五组:癸甲乙、乙丙丁、丁戊己、己庚辛、辛壬癸。
以“顺数相连”为合格,如次序杂乱则差些。上述各五组,须没有其他天干相杂,年柱又得生旺地,有吉神煞相助,其格之高,胜过“五行连珠格”。引自《阎东叟书》诗云:干神顺足亦非常,论此非常不可当,生旺相兼临贵格,定知君侧理阴阳。命法中的上下指的是年月日时胎五柱的位置从年依次叩 T 的十 T 相足 T 万时加五社的位且从年由上到下,年为上则月为下,月相对于日为上,相对于年为下。
五行连珠,又称“五星连珠”,星命学格局。《果老星宗称:“五星运行各有次舍,及其相聚却为难得,若得连珠尤妙五星次舍不同,行相会连珠,亦吉亨。人命当生逢此位,不如宰相亦公卿。”
3.11 神藏杀没格
原文(一)
甲庚、丙壬、乙辛、丁癸,最为贵格,名曰神藏杀没。盖上天清气之盛者,如年月日时胎五位中合成,更有福神相助,无死绝冲破空亡,须贵极一品。若有冲破空亡,又有福神相助,亦可为两制两省。如日时上不犯空亡,他处犯之,亦可为两府,然活不久。如不犯空亡,只犯死绝,可作卿监,仍多难,而有好差遣。
若无福神为助,不过一多难员正郎而已。不犯死绝,而犯冲破空亡,无福神助之者亦可作馆职之格。或死绝空亡,更无福神为之助,即碌碌不出州县耳。更有三刑六害,只作有名举人,或清高僧道与富足百姓而已。《林开五命》
注释(一)
神藏杀没格”,指命局四柱天干,有甲庚、丙壬、乙辛、丁癸这四组中的两组,得甲庚丙壬或乙辛丁癸,最为贵格,此格名 “神藏杀没”,称为得“上天清气”,吉气旺盛。如果年、月、日、时、胎,五位天干中均有,更得吉福神煞相助,且年柱纳音五行在地支无死、绝位、命局地支无冲破,年柱不落空亡,得之者,贵极一品。
符合上述指标,但命局中有冲破、年柱在日时柱上犯空亡,但仍有吉福神煞相助,官位可至“两制”、“两省”。如果年柱犯空亡不在日时柱,而在他柱,官位亦可至“两府”,但是活不长久。如果年柱不犯空亡,也有吉福神煞相助,只是在他柱上有死、绝位,官位可至“卿监”,虽仕途多难,却能得到好的差事。同上,但无吉福神煞相助,不过是一位多难“正郎”而已。
同上,年柱虽没有死绝位,但犯冲破、有空亡,也无福神助之者,亦可有“馆职”之职位。同上,有死绝、犯空亡,更无吉福神煞助之,即为碌碌不超出州县官员。同上,命局中更有三刑六害,只作有名举人,或清高僧道与富足百姓而已。引自《林开五命》
说明(一)
“神藏杀没”格,大致分为八个级别,最高为一品,最低可有举人、僧道,富足百姓(相当于现在小康水准)。以年柱是否有死、绝位、是否犯空亡、是否有吉福神煞相助,命局是否有冲、破、有三刑六害等多重视角、多个指标,进行综合衡量,来判断命局层次的高低。宋代官制比较复杂,以下就文中提及的,作简要介绍。两制唐、宋翰林学士受皇帝之命,起草诏令,称为“内制”;
中书舍人等官员为中书省、门下省撰拟诏令,称为“外制”。翰林学士与中书舍人合称“两制”。两省:“中书省”为正规的宰相机构,掌管制令决策,是中央最高权力机关,其长官“中书令”,又称“中书舍人”为宰相,行使国家行政权力。“门下省”,“门下”即黄门之下,为皇帝最亲近侍从官员,官署设于宫禁中。
负责审议“中书省”的草拟诏令,副署后,付“尚书省”(相当于各部)颁下执行,如有异议,可批改驳还,提出建议后交中书省进呈皇帝。门下省与中书省长官同为宰相,在政事堂共议国政。两府:宋朝中枢机构为“二府制”,即设“中书省”和“枢密院”两个机构,号称“二府”,其特点是文武分权,削弱丞相的职权。卿监:宋沿唐制,设九寺五监。
九寺指太常寺、宗正寺、光禄寺、卫尉寺、太仆寺、大理寺、鸿胪寺、司农寺、太府寺。五监所指时有变化,有国子监、少府监、将作监、司天监。卿监是九寺五监的长官总称。正郎:唐宋“尚书省”诸司官员别称,约相当于六品官。韩国版和星易版称“员正郎”,此处取国图版“正郎”。馆职在唐宋 “昭文馆”,或称 “弘文馆”、“史馆”、“集贤院”等,担任修撰、编校等工作的官员职称。
原文(二)
阎东叟云:四时天地之气,八方阴阳之数,甲庚丙壬为阳干之吉会,乙辛丁癸为阴干之福源,六凶神至此而藏 《、同白》、:凶、,四恶杀相遇而没杀《命,》以,年月日时四位四干分明,不论刑害冲破,皆为吉气,更加禄马贵印,加倍福力。而凶神恶杀,自然藏没也。
《三命钤》云:凡将相贵人,多生于甲庚丙壬者,以此四干有天德月德并也。若人遇之,更逢五音旺相及三命有气,必居台辅也。《玉霄宝鉴》云:如甲庚丙壬全,必生居孟月者方为入格;乙辛丁癸,必生居季月者方为入格,不然非也。此类皆为吉德君子,若居官秉政,亦宽厚也。《鬼谷要诀》云:甲庚丙壬相逐来,支神次第又相该;
更兼禄马居生旺,为官必是作三台。又云:乙辛丁癸顺排连,五行生旺禄兼全,更乘旺气临官上,宰相公侯在此迁。又《鬼谷遗文》云:罡中是乙,魁里伏辛,贵神得癸,小吉隐丁。法云:辰中是乙,戌中是辛,丑为贵神,未为小吉,丑中有癸,未中有丁。
注释(二)
阎东叟认为:“四时”为天地之气,“八方”为阴阳之数,四柱天干有甲庚丙壬,为阳干之吉会;四柱天干有乙辛丁癸,为阴干之福源,“六凶神”至此而藏匿。按《三历会同》的说法,螣蛇、朱雀、勾陈、天空、白虎、玄武,为“六凶神”;“四恶杀”遇此而不见了。按《命书》的说法,“四杀”或可以是四位 “劫杀”,也可以是辰戌丑未。
须年、月、日、时得此阴阳各四位天干,即可不论刑害冲破,则全可论吉,若更有禄马、贵人、正印等吉福神煞,则福力加倍。而凶神恶杀,自然藏没。《三命钤》称:凡将相贵人,四柱天干多有甲庚丙壬,以此四天干多有天德、月德贵人。人若遇之,更逢年柱纳音五行,在他支有胎生旺库贵位,以及三命,即年柱天干,地支,纳音,各在地支有气,必居“台辅”的地位(指三公宰辅)。
《玉霄宝鉴》称:如甲庚丙壬全,须出生于寅申已亥月者,方为入格;凡乙辛丁癸全者,须出生于辰戌丑未者,方为入格,如月令不对,则不合格。得之者,皆为德高望重的君子,若为官执政,能宽厚待人。《鬼谷要诀》有诗云:“甲庚丙壬相逐来,支神次第又相该;更兼禄马居生旺,为官必是到三台”。又有诗云:“乙辛丁癸顺排连五行生旺禄兼全更乘旺气临官上宰相公侯在此迁。”
又《鬼谷遗文》称:“罡中是乙,魁里伏辛,贵神得癸,小吉隐丁”。意思是:天罡为辰,辰中有乙;地魁是戌,戌中有辛;丑为天乙贵神,未也为贵神小吉。丑中有癸,未中有丁。
说明(二)
“四时”,指春夏秋冬四季;“八方”指东、南、西、北、东南、西南、西北、东北八个方位。“六凶神”,指大六壬十二神将中的六位,如白虎等;“四杀”,即四位劫杀寅申巳亥。“天月德并”,“天德贵人”:正月丁、二月申、三月壬、四月辛、五月亥、六月甲、七月癸、八月寅、九月丙、十月乙、十一月巳、十二月庚。“月德贵人”:寅午戌月,丙;申子辰月,壬;亥卯未月,甲;巳酉丑月,庚。
其中三月壬、六月甲、九月丙、十二月庚,天月德并。“台辅”,三公宰辅之位。“三公”在不同的朝代有不同的解释和官位称呼,但都是地位最尊显的三个官职的合称,如太师、太傅、太尉、司徒、司马、司空等。生旺之气,以年柱纳音为主,但三命都要看。吉福神煞,指禄马、贵人等,是否得力有助,也要看其是否生旺。
原文(三)
四端迎中央之福,谓阳干甲庚丙壬全,阴干乙辛丁癸全,阳干胎月得癸而迎戊,阴干胎月得甲而迎己,中央二土迎在岁运之上,则阳能兆阴,阴能兆阳也。《阎东叟书》
注释(三)
所谓“四端迎中央之福”,即是阳干甲庚丙壬全,胎月得癸而岁运得戊,戊癸合;阴干乙辛丁癸全,胎月得甲而岁运得己,甲己合。位置在中央的二位土,与命局在岁运上合化,则能阳中见阴,阴中见阳,得此岁运者,论吉。引自《阎东叟书》
说明(三)
四端,指四阳干、四阴干。胎月即是指胎柱。四阳干中,月干必须为壬,则胎柱天干始能为癸;四阴干中,月干必须为癸,则胎柱天干始能为甲。
3.12 连珠粹美格
原文
甲丙辛己甲丙戊庚甲己辛癸甲辛庚丙甲辛癸丙乙庚壬甲乙庚丁己乙癸丁壬乙庚丁辛171乙戊甲癸作 丙戊癸辛丙辛癸乙丙戊庚壬丙癸壬戊丙乙丁辛丁己辛壬19丁癸壬己丁己癸乙丁乙己戊丁壬己辛戊癸丁乙戊庚壬甲戊庚乙癸己辛甲癸己甲丙戊己甲丁壬己甲丁辛己辛癸乙庚乙丁己庚壬甲丙庚丁丙壬120辛癸乙丙辛丙庚戊辛壬丙甲辛癸乙丁辛丙丁癸壬甲丙戊壬己戊甲壬丁己辛癸戊庚壬
癸乙丁己癸戊己
已上年月日时,一句唤就者为贵,更有吉杀,定为卿相。《广信集》
注释
凡年月日时四柱天干,其排列符合以上四十二组的,即为“连珠粹美格”,不用看其他指标即可论贵,如果再有吉福神煞相助,官可为卿为相。引自《广信集》
3.13 官卿
原文
甲随丙戊官卿泰,乙见丁己禄还生,丙会戊庚年称遂,丁到己辛事皆成,戊入庚壬门有庆,己逢辛癸职迁荣,庚遇壬甲财丰足,辛逢癸乙命先升,壬逢甲丙无不喜,癸入乙丁命高亨,若遇行年生处有,此为有福运相迎。《八字金书》
注释
甲随丙戊官卿泰:甲木生丙火,克戊土;乙见丁己禄还生:乙木生丁火,克己土;丙会戊庚年称遂:丙火生戊土,克庚金;丁到己辛事皆成:丁火生己土,克辛金;戊入庚壬门有庆:戊土生庚金,克壬水;己逢辛癸职迁荣:己土生辛金,克癸水;庚遇壬甲财丰足:庚金生壬水,克甲木;辛逢癸乙命先升:辛金生癸水,克乙木;壬逢甲丙无不喜:壬水生甲木,克丙火;癸入乙丁命高亨:癸水生乙木,克丁火。
若是命局中缺,流年中遇见,且是年干的生旺位,这就是有福气的流年来了。引自《八字金书》
说明
“官卿”格,以年干看胎月日时干,见年干所生的五行、又见年干所克的五行,阳见阳,阴见阴,即是。以甲木为例,甲木为丙火之印,为戊土之官,戊土为甲木之财,财官印全,故有 “官卿”之称。若命局中只有丙火,不见戊土,流年见戊寅,寅是甲木禄位,此就是好年。
3.14 福会
原文
福会者,取十干所生及所克是也,谓如甲木生丙火克戊土之类,如甲人见丙戊是也,○ 若人胎月日时遇之,主衣食丰足,官爵崇高,大小运行年至此,亦有迁官进财之喜。《三命指掌》
注释
“福会”格。所谓“福会”,是从十天干看他干,有五行所生及所克的天干,即是。比如年干为甲木,他干见甲木所生之丙火,及甲木所克之戊土之类。如甲人他干见丙戊即是,余准此推,与以上“官卿”格相同。若胎、月、日、时柱的天干见之即是。得之者,主衣食丰足,官爵崇高,大运、小运、流年见之,亦有升官进财之喜。引自《三命指掌》
说明
格局可以延伸至大运、小运、流年,是禄命法的重要特色之一。本节再次明确五柱论命。
3.15 禄库
原文(一)
甲乙库未丙丁戌,戊己壬癸辰中立,庚辛若向丑中行,一生衣食终须吉。凡人生值此库,若年月日时皆有者,主两府台辅之贵,或落空亡亦吉。《八字金书》
注释(一)
命中有“禄库”者吉。从年干看地支,甲乙木见未;丙丁火见戌;戊己土、壬癸水见辰;庚辛金见丑,凡人命中若有库,一生论吉无衣食之忧。若年月日时四柱皆有库者,可论有“两府”、“台辅”之贵,即便库位为年柱空亡,亦吉。引自《八字金书》
说明(一)
年干五行之库,又称“禄库”,与子平法相同。不同的是,此节明确水土同生旺,土水之库皆在辰。
原文(二)
禄库空虚,囊贫职重岁干之墓处谓之禄库,禄库中又带地财或纳音为财者,乃禄库中有财,不惟贵而又主富。设禄库之内无财,则职虽显而家贫矣。《壶中子》
注释(二)
禄库内若空虚无财,主囊中羞涩贫穷,但职权却重。年干五行之墓处,谓之“禄库”。禄库中若又有年支所克之财,或年柱纳音所克之财,称为“库中有财”,得之者不仅是贵,又主富。若禄库之内无上述之财,则主职位虽然显要,但却家中贫困。引自《壶中子》
说明(二)
年柱论命,年干、年支及年柱纳音所克之五行,皆可为财。
原文(三)
正官正禄,偏官偏禄如甲人用己为正禄,即有科名,戊为偏禄。以辛为正官,庚为偏官,余仿此。若得正官全者,并为正官禄,有科名,其偏官无出身。《金书命诀》
《三命提要》云:偏官亦主大福,若到晚年福谢禄衰却为灾,若见二鬼克禄干,虽有官蹇滞,亦须有停降之灾。《指迷赋》云:偏官出于杂流。
注释(三)
正官正禄,偏官偏禄。如甲人见己为正禄,即正财,得之者即有科名,甲人见戊为偏禄,即偏财。甲人以辛为正官,庚为偏官,余仿此。命局若得年干之正官、正禄,必有科名,若是得偏官则无科名。引自《金书命诀》
《三命提要》称:得偏官者亦主有大福,但到了晚年“福谢禄衰”时,见偏官却为灾。若见二鬼克禄干,虽有官但仕途不顺,亦可能有被停职、降职之灾。《指迷赋》称:偏官无科名,出于杂流。
说明(三)
正财称“正禄”,偏财称“偏禄”。“杂流”,指未列于九品官职内的杂职官位。
原文(四)
胎生旺库为四贵,死绝病败为四忌,余为四平。以太岁干为主,配于五行,取四贵、四平、四忌之位而分贵贱,遇贵多则贵,不遇则贱。四贵主贵,亦有上下,生旺库为上,胎为次。四忌主贱,亦有轻重,死败绝为重,病为轻。若胎月日时遇三贵上皆有辅者,1三公之命也。若三贵上带正天乙,类月是日本家禄:寅寅,时,也余。
此福会或天乙贵神合四三重者,亦三公之命也。三贵上带上下合,或一官一印,及一正天乙或一位本家禄,三两位天乙贵人合者,宰辅之命也。或日时上遇两贵而带上件者,亦然。以上若一位上遇灾杀、亡神、劫杀、地杀、羊刃者,兼主兵权,枢府节钺之贵。
若胎月生月与日时上遇两贵或只时上遇胎库一贵,却带正天乙上下合,天乙贵神合,本家禄,正官正印本禄余位,但有气,或贵人上亦带前件禄干者,亦宰辅两府之命也。若月在忌神而日遇贵,或日在忌神而时遇贵,不害,为清华侍从之格。若月日俱在贵而时遇忌神者,皆常调选人也。《三命提要》
注释(四)
胎、生、旺、库为“四贵”;死、绝、病、败为“四忌”,冠带、临官、衰、养为“四平”。以年柱天干为主,配于五行看他柱地支,以得“四贵”、“四平”、“四忌”之位的情况,来区分命局的贵贱,遇“四贵”多则可论贵,不遇“四贵”则论贱。“四贵”主贵,亦有上下之分,生、旺、库为上,胎为次。“四忌”主贱,亦有轻重之分,死、败、绝为重,病为轻。
若胎柱及月日时柱上,遇“四贵”达三位以上,且皆有辅助者,指命局中得年干的正官、正印、食神、禄,可论“三公”之命。若胎月日时柱遇三位“四贵”,天干上又带“正天乙”贵人,如丑未年生人,胎月日时天干见甲戊庚,或带“本家禄”;如寅年生人,胎月日时柱上见甲之类,诗云,甲年遇寅为平常,寅年遇甲为强,余仿此。或带“福会”,见前文,或带天乙贵神合得四三位者,亦是“三公”之命。
若胎月日时柱带有三位“四贵”,且该柱天干地支有合,或命局中得一正官一正印,及一位“正天乙”或一位“本家禄”,得二三位天乙贵人且有合者,可论“宰辅”之命。若日时柱上遇二位“四贵”,同时带有以上吉利条件者,亦可论“宰辅”。若胎月日时柱上,只有一位“四贵”,命局中遇有灾杀、亡神、劫杀、地杀、羊刃等凶神煞,兼主兵权,可有在中枢政府任职,或为朝廷外派重臣的“节钺”之贵。
若胎月日时四柱上,遇有两位“四贵”,或只有时柱上遇有胎库等一贵,命局中却带“天乙”贵神且天干地支有合、天乙贵人有合、或带有“本家禄”、或带有正官、正印、本禄等,且皆有气;或贵人所在柱天干,为财官印等,亦为“宰辅”、“两府”之命。若月柱为年干之“四忌”位,而日柱为“四贵”位;或日柱在“四忌”位而时柱在“四贵”位,不为害,此为“清华侍从” 的格局。
若月日柱俱在“四贵”位,而时柱遇“四忌”位,都是“常调选人”的格局。引自《三命提要》
说明(四)
南宋时期延用《五行大义》论十二生死所之法,只以五行论,此处即以生年之天干之五行取贵、贱、平;子平法一般分十天干的阴阳取论。本节以“四贵”、“四忌”等为主,结合部分十神、吉凶神煞来判断命局的层次高下。“本家禄”,以胎月日时柱天干,在年支上为禄地,与子平法不同。“正天乙”,以胎月日时柱天干,在年支上见天乙贵人,与子平法不同。
“符钺”,指“符节”及“斧钺”:古代由皇帝授予外派重臣作为加重权力的标志。“清华侍从”:指皇帝的侍从,清高显贵,但只是侍者。“常调选人”:“常调官”指的是宋代官员,“选人”指逐阶升迁的过程。当时文官被分为“选人”和“京朝官”。“选人”是文官里面最低的一个阶层,分为四等七阶。
原文(五)
凡命年月日时有甲与己、乙与庚、丙与辛、丁与壬、戊与癸十干合者为上;遇甲庚丙壬、乙辛丁癸为奇干;甲乙丙、丙丁戊、戊己庚、庚辛壬、壬癸甲,谓以顺连合;癸甲乙、乙丙丁、丁戊己、己庚辛、辛壬癸、谓之逆连合。上合者清贵,奇干次之,顺逆合又次之,此之谓入局。凡一命而兼此三者,更得五行相顺,其贵不待言也。
若五行不相顺,乃为僧道术士清闲之人,余轻重皆仿此。《林开五命》
注释(五)
凡年柱天干,与月日时干有合,如甲见己、乙见庚、丙见辛、丁见壬、戊见癸,十天干有合者为上格;天干见以下两位,如甲庚丙壬、乙辛丁癸,称为“奇干”;天干见以下三位,如甲乙丙、丙丁戊、戊己庚、庚辛壬、壬癸甲,称为“顺连合”;见以下三位,如癸甲乙、乙丙丁、丁戊己、己庚辛、辛壬癸,称为 “逆连合”。
上述四种天干的配置,以十干有合者为上,主清贵,得奇干者次之,得顺、逆连合者,又次之。得之者,皆称谓 “入局”。若一命兼得以上三种配置者,再加上五行相顺不克,其贵是不用说的了。若五行不顺有克,则为僧道或术士等清闲之人其他命局的高低皆仿此。引自《林开五命》
3.16 十干发用定数
原文
见五便为财神用,六合吉庆有来由遇七鬼名多厄滞,八呼官印六阴收见九倒食无嘉会,十为生气福千
注释
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位天干,以甲为一,第二位为乙木,甲木见之称为“损气”;第三位是丙火,甲生丙火,阳生阳为“食神”;第四位是丁火,称为“杂神”;第五位是戊土,甲克戊为财,称为“财神”;第六位是己土,甲与己合,称为“六合”,年干见六合为吉庆;第七位是庚金,庚克甲为 “鬼”,见鬼“多厄滞”;第八位是辛金,辛克甲为“官”,官印即正官;
第九位为壬,壬生甲为“倒食”,见之不好,“无嘉会”;第十位为癸水,癸生甲为“生气”,得之者福气千秋。
说明
“十干发用”为禄命法时期的一种技法,意思是分析十天干中,他干对年干的作用,为后来“十神”法的前身。从字面上看,已经有“十神”的初貌,如食神、财(财神)、官、鬼(阴官)、印、偏印(倒食)等六位,尚无伤官、劫财,用“损气”代;无偏财、比肩,而有“杂神”“六合”等。子平法“十神”,以日干为立极点,禄命法以年干为立极点。
通观《五行精纪》,特别重视正官,南宋时期,“十神法”尚未成为主流论命视角。
3.17 论发用
原文
凡看命,先详月干好弱,既有好干,即令日干贡助,既日干好,即令时干贡助,更不出此发用。若月干不好,急令日干克去月干者为上,盖吉者要升,凶者要除。诗曰:月为第一气神行,吉数还教吉数生。吉气莫令凶气战,不离两字有迁升。假令辛酉、丙申、乙未、己卯,己助乙势,乙生丙旺,丙与辛合为贵。
如丁巳见癸丑,不用癸丑,使己日干克去癸水为妙。如辛酉、甲午、癸亥、壬子,虽天干连珠,壬癸生甲,杂神贫困之命。又如丁巳、戊申、乙卯、己卯,戊为损神,被乙助戊,己助乙,从下喜至戊,既戊得势,转损丁之力,不好。余准此推之。
注释
凡看命,须先分析月柱天干的好差,如月柱有好干,即须有日干支持帮助;如果日干好,也须得到时干的支持帮助,从天干看命局吉凶,离不开这个原则。若月干不好,须日干克月干者为上,故月干对年干有利者,要支持之;对年干有凶者,要克去之。诗曰:“月为第一气神行,吉数还教吉数生,吉气莫令凶气战,不离两字有迁升。”
如一命局:辛酉、丙申、乙未、己卯。时干己见日干乙木为财神,吉,己助乙势;日干乙木见月干丙火为生气,吉,丙火得旺;月干丙火与年干辛合,为吉庆,主吉贵。如年柱丁巳,月柱癸丑,癸克丁为鬼,故不用癸丑,须日干为己土,克去癸水方好。如一命局:辛酉、甲午、癸亥、壬子。月干甲木见年干辛金为杂神,月干不好,急令日干克去月干者为上;
但日干癸水见月干甲木为生气,又贡助月干,时干壬水见日干癸水又为生气,又贡助日干。虽辛壬癸甲,为“天干连珠”,但壬癸生气贡助月干杂气,论贫困之命。如一命局:丁巳、戊申、乙卯、己卯。月干戊土见丁火,为损气,又称损神,不吉。但日干乙为戊之官印,月干有助为吉;时干己为日干乙木之财神,日干有助为吉,从时干至月干皆有助力,使月干戊反而得势,更加泄损年干丁火,凶。
说明
从月干与年干的关系,日、时二干对月干的关系,来分析命局吉凶,是禄命法时期的一种技法,子平法后演化更改为“十神法”。“天干连珠”不一定要顺序排列。此节是辛甲癸壬。
3.18 五行昼夜气象
原文(一)
六甲日生木,夜生化土,故六戊人得甲,取日生为鬼,夜生为官。用六乙日生使金,夜生使木,故六己人见之,日生为官,夜生为鬼。六丙人日生使火,夜生使水,故六庚人见日生为鬼,夜生为官。六丁人日生木,夜生火,故六辛人得之,日生为官,夜生为鬼。六戊人日生为土,夜生为火,故六壬人见之,日生为鬼,夜生为官。
六己人六庚人不变。六辛人日生为水,夜生为金,故六乙人得之,日生为官,夜生为鬼。六壬日生使水,夜生为木,六丙人得之,日生为鬼,夜生为官。六癸向昼火盛,夜生水盛,故六丁人得之,昼生不使鬼,只用火气。又云:六般阳命,男犯禄鬼、倒食,须取夜生,反凶作吉。呼鬼为官,倒食为喜神,女人反此。
六般阴命,男犯禄鬼、倒食,须取日生,反凶作吉,余并同前。六阳命,男无禄鬼倒食,只当取日生者为顺;六阴命,男无禄鬼倒食,只当取夜生者为顺,女人皆反此求之,此昼夜气象是阴阳配合刚柔体用也。
并《天元变化书》且以甲言之,则辛为官印,己为天财,丁为破官,庚为畏神,若不消息五行,推究克制,则神杀错杂,尊卑混淆,善恶不分,灾福必不验矣。《阎东叟书》
注释(一)
甲木为阳,日生五行为木,夜生甲己合化土,故六戊人得甲,日生者甲为戊之鬼,夜生者甲为戊之官。乙木为阴,日生乙庚合化为金,夜生五行为木,故六己人见乙木,日生者,乙为己官,夜生者,乙为己鬼。丙火阳火,日生五行为火,夜生丙辛合化为水,故六庚人见丙,日生者丙火为庚金之鬼,夜生者丙火为庚金之官。
丁火阴火,日生丁壬合化为木,夜生五行为火,故六辛人见丁,日生者丁火为官,夜生者丁火为鬼。戊土阳土,日生五行为土,夜生戊癸合化为火,故六壬人见戊,日生者戊为鬼,夜生者戊为官。六己人六庚人不变。参见卷十八,不畏倒食例。辛金阴金,日生丙辛合化为水,夜生五行为金,故六乙人见辛,日生者辛为官,夜生者辛为鬼。
壬水阳水,日生五行为水,夜生丁壬合化为木,故六丙人得壬,日生者壬为鬼,夜生者壬为官。癸水阴水,日生戊癸合化火盛,夜生五行水盛,故六丁人得癸,日生者癸不为鬼,只用火气。又称:阳年生人,男命年干禄犯鬼、倒食,须取夜生为好,反凶作吉。夜生者,鬼变为官,倒食为喜神,女人与此相反。阴年生人,男命年干禄若犯鬼、倒食,须取日生为好,反凶作吉,余并同前。
阳年生人,男命若无年干禄之鬼或倒食,取日生者为顺;阴年生人,男命若无年干禄之鬼或倒食,取夜生者为顺,女人则反过来看。此昼夜气象,是阴阳配合刚柔体用也。引自《天元变化书》以年干为甲木为例来看,辛为甲之“官印”(子平法称正官),己为甲之“天财”(子平法称正财),丁为甲之“破官” (子平法称伤官),庚为甲之“畏神”(子平法称七杀)。
若不分析其五行,推究与年干的生克制化关系,则会神杀错杂,尊卑混淆杂乱,以至好坏善恶不分,对命局吉凶灾福的判断必不验。引自《阎东叟书》
说明(一)
此节,以年干遇他干克,须区分是阳干还是阴干,是夜晚生还是白天生,来判断是“官”还是“鬼”,现称“七杀”。梁湘润老师在 《禄命法千年沿革史》说,为什么《天元变化书》说白天和夜晚,分别为官或鬼,原理已经失传。从《五行精纪》原文看,阳干,白天生,仍保持原来的五行属性,夜晚生,其五行转变为合化五行;阴干则相反,白天生,其五行转变为合化五行,夜晚生,仍保持其原来的五行属性。
原文(二)
凡命君须仔细推,天元先去测天机。助生清秀荣应辨,吞窃伤残贱可知。且禄之元或先伤残吞唱,虽逢吉杀,岂可便以吉言之。或先多滋助,虽犯凶神,岂可便以凶论之。并《沈芝源髓》
注释(二)
“凡命君须仔细推,天元先去测天机,助生清秀荣应辨,吞窃伤残贱可知。”,即年柱之天干,已经与他干发生“伤残吞噌”即被鬼克伤、被倒食等关系,即使遇到吉福神煞,也不可轻易言吉;如果年干能够得到他干生助,如见到官印、财等,虽然遇到凶恶的神煞,也不能以凶论之。引自《沈芝源髓》
原文(三)
不仁不义,庚辛与甲乙交差;或是或非,壬癸与丙丁相畏。王氏注云:甲乙为东方之木,庚辛为西方之金,彼其自有仁义理存焉。丙丁为南方之火,壬癸为北方之水,彼其自有是非之义存焉。凡阳庚合于阴乙,阴辛合于阳甲,则木荣金生,仁义兼济,刚柔相乘,阴阳冲和。
庚辛甲乙木不能相交差也,甲见庚,乙见辛,木辱金化,纯阳不生,纯阴不长,阴阳不和。甲乙木不能保仁,庚辛金不能崇义,所谓不仁不义,庚辛与甲乙交差也。或是或非者,阳丙是畏于阳壬,而非畏于阴癸。阴丁是畏于阴癸,而非畏于阳壬。丙见壬丁见癸,谓之禄鬼,是相畏也。及丙见癸丁见壬,谓之禄官,非相畏也。
盖阴见阴,二女同居,其志不同;阳见阳,两男并处,其性不和,故谓之相畏也。及男女同居,其志通也,又何畏之有?故有是畏非畏之说。《珞录子》
注释(三)
“不仁不义,庚辛与甲乙交差;或是或非,壬癸与丙丁相畏。”出自《珞球子三命消息赋》王氏注云:甲乙为东方之木,庚辛为西方之金,两者各自有仁义之理存在。丙丁为南方之火,壬癸为北方之水,两者自有是非之义存在。凡阳庚金与阴乙木相合,阴辛金为阳甲木之官,得之者,木荣金生,仁义兼济,刚柔相乘,阴阳冲和。为什么说庚金见甲木,辛金见乙木,不能相交差呢?甲见庚,阳见阳为鬼;
乙见辛,阴见阴也为鬼。得之者,木辱金化,纯阳不生,纯阴不长,阴阳不和,甲乙木不能“保仁”,庚辛金也不能“崇义”,这就是“不仁不义,庚辛与甲乙交差”的道理。“或是或非”者,阳丙火,畏于阳壬水,而非畏于阴癸水;阴丁火,是畏于阴癸水,而非畏于阳壬水。丙见壬、丁见癸,壬癸谓之天干之鬼(禄鬼),故是相畏;丙见癸、丁见壬,癸壬谓之天干之官(禄官),不是相畏。
因为阴见阴,如二女同居,两人志不同;阳见阳,如两男并处,其性情不和,故谓之相畏。若男女同居,其志相通,又何畏之?故有“是畏”、“非畏”之说。引自《珞球子》
说明(三)
此节进一步说明,年干与他干五行相克,阳见阳,阴见阴,为 “鬼”,子平法为 “七杀” 论凶阳见阴阴见阳为 “官”,子平法为“正官”论吉,其法理即是“纯阳不生,纯阴不长,阴阳不和”。
原文(四)
丙丁然恶于壬癸,壬癸冬旺而秋生;甲乙虽喜于庚辛,庚辛春囚而冬辱。丙丁火也,壬癸水也,丙丁恶壬癸者,壬癸为丙丁之鬼,生于秋冬,则壬癸旺相之时,丙丁胞绝之时,号为鬼旺身衰,其阻障得尤切。若生于春夏,则壬癸胞绝,丙丁旺相,号为身旺鬼衰,其阻障不得。
甲乙木也,庚辛金也,甲乙喜庚辛者,庚辛为甲乙之官,生于春冬,则庚辛胞绝之时,甲乙旺相之时,号为身旺官衰,其主爵禄不显。若生于夏秋,则庚辛却得旺相,甲乙胞绝,其主爵禄增崇。或曰丙丁见壬癸,甲乙见庚辛,皆为官鬼,入格贵命,从官论。不入格俗命,从鬼论。《壶中子》
注释(四)
“丙丁然恶于壬癸,壬癸冬旺而秋生;甲乙虽喜于庚辛,庚辛春囚而冬辱。”出自《壶中子》丙丁五行属火,壬癸五行属水,年干为丙丁者,之所以不喜壬癸,因为壬水为丙火之鬼,癸水为丁火之鬼。两者相遇时,若生于秋冬,为壬癸水“旺相”之时,年干丙丁处“胞绝”地,称为“鬼旺身衰”,对命局的阻障尤为紧切。
若生于春夏季,则壬癸水处“胞绝”地,而丙丁火处旺相地,称为“身旺鬼衰”,对命局的阻障就不怎么严重了。甲乙五行属木,庚辛五行属金,甲乙木之所以喜庚辛,因为庚金为乙木之官,辛金为甲木之官。两者相遇,若生于春冬季,则庚辛金胞绝在寅卯,而甲乙木旺禄在寅卯,此为“身旺官衰”,即便甲乙木人得官,仍主爵禄不显。
若生于夏秋季,则是庚辛却得旺相,甲乙木处“胞绝”地,此为“身衰官旺”,甲乙木人得官,则主爵禄增崇。如果丙丁火人见壬癸水,甲乙木人见庚辛,皆为官或为鬼时,命局入贵格,以官论,不入格之俗命,以鬼论。引自《壶中子》
说明(四)
年干即便见克我之官或鬼,仍须参看所生月令,是年干的旺相地,还是官鬼的旺相地,还须参看命局是否入贵格、还是不入格,方能论吉凶。
原文(五)
金伤木禄,丙丁先见无危;火伤于金,遇壬癸不能损贵。戊己愁逢甲乙,干头须用庚辛;壬癸虑土以相伤,甲乙见之无畏。壬来克丙,惟怕戊以当头;癸去伤丁,切忌己以相对。《隐迷赋》
注释(五)
年干为木,遇他干金来克,如果有丙丁火在前,则此金不能伤木,木没有危险;年干为金,遇他干火来克,如果遇壬癸水,则此火不能伤金,此火不能损害年干之贵。年干为戊己土,若逢甲乙木来克,木为鬼论凶,但如果他干另见庚辛金,金克木鬼,则戊己土无虞;年干为壬癸水,若逢戊己土来克,土为鬼论凶,但如果他干另见甲乙木,木克土鬼,壬癸水何惧见戊己土。
同理,年干为丙火,遇有壬水来克,壬克丙为鬼论凶,若他干另见有戊土克水,则丙火无虞;年干丁火遇癸水也为鬼,若见己土则能克去癸水,丁火无伤。引自《隐迷赋》
3.19 伏凶格
原文
如丁巳人不畏癸水为鬼,缘巳上有暗戊合却癸,化真火发用,名曰伏凶。一重癸水化一重真火,更自是丁巳禄旺,切宜真水既济,得之者最贵。既用癸水为秀气,则不可复坏去癸。譬如丁巳年、癸丑月、壬辰日、辛亥时,辛生壬,壬助癸,作丁之发用,又身受水印,亥上临官有气。
如丁巳见癸丑己卯,被己土克去癸水用神,纵得好时,亦无厚福也。如癸巳不畏辛倒食,为巳间有丙合辛,变为真水为喜神发用。李待制,癸巳年、辛酉月、庚寅日、辛巳时,两辛为喜神,又就壬子胎,入庚辛壬癸,名干神连珠,故贵。余准此推之。《天元变化书》
注释
如丁巳人,不怕他干有癸水来克,是因为“巳”上有暗戊,戊合癸化为真火,反而加强丁火的力量,得之者名“伏凶”。一位癸水,与一位戊土,合化成一重真火。更何况丁巳,丁火禄在巳本旺,特别适宜遇丙辛合化真水,水火既济,得之者最贵。丁巳人既用癸水有用,称为“秀气”,则不可再去损坏癸水。譬如一命:丁巳年、癸丑月、壬辰日、辛亥时。
时干辛金生壬水,日干壬水加强月干癸水的力量,戊癸合火,对年干丁火有用;而有用之癸水,禄在时支亥,日柱又兼壬辰水印,有气,即为吉命。如丁巳人,他干见癸丑、己卯,癸水本对丁火有用,但被己土克去癸水,称克去“用神”,纵得好的时干,也无厚福。如癸巳人,不怕遇辛金“倒食”,因为“巳”中有暗丙,丙合辛化变为真水,加强年干癸水,辛金反为喜神发用。
李待制命,癸巳年、辛酉月、庚寅日、辛巳时。虽然辛为癸之倒食论凶,但辛金见癸巳无害。且有两重辛金,地有两重巳,丙辛合为两重真水,辛反为喜神。辛酉月生人,胎柱为壬子,与天干庚辛癸合论,得庚辛壬癸,名“干神连珠”,故贵,余准此推之。引自《天元变化书》
说明
此节论到了合化成真五行的实务,且地支上有暗干,也可与天干论合化。有关合化真五行内容,详见本书第四卷。年干之火若禄旺在年支,宜见合化之真水。天干连珠,不一定须顺排,只须全见即可论。此节,已经出现“用神”概念,但非子平法之“用神”。
3.20 干神相克
原文
丙人怕二壬,壬人怕二戊,乙人怕二辛,余仿此。歌曰:乙木生人怕二辛,不遭鞭配也遭刑。若能免得诸刑害,两目盲盲不见人。《三命纂局》
注释
年干五行,他干见克制年干的五行,有两位即是,忌见他干有二位“鬼”克。如丙年生人,他干见二壬;壬年生人,他干见二戊;乙年生人,他干见二辛等,余准此类推。诀曰:“乙木生人怕二辛,不遭鞭配也遭刑,若能免得诸刑害,两目盲盲不见人。”引自《三命纂局》
3.21 鬼合格
原文(一)
甲人见庚乙、乙人见辛丙、丙人见壬丁、丁人见癸戊、戊人见甲己、己人见乙庚、庚人见丙辛、辛人见丁壬、壬人见戊癸、癸人见己甲。以上官鬼相伤,公立庶几。《广信集》
注释(一)
鬼合格,以年干为主,看他干有克己之鬼,再有一干将此鬼合去,排出全流如下:甲人见庚鬼,有乙将庚鬼合去,下同。乙人见辛丙、丙人见壬丁、丁人见癸戊、戊人见甲己、己人见乙庚、庚人见丙辛、辛人见丁壬、壬人见戊癸、癸人见己甲。以上格局,为“官鬼相伤”,或许可以在公家机构任职。引自 《广信集》
原文(二)
鬼啸分明祸更加,设使以前逢富贵,定知日后厌年华。如甲人逢庚金克木,又值丙火克庚金,乃贫贱恶死之命。遇合干尤可,如丙见辛是也。若支神纳音好,已前须主富贵,向后定不吉。更加刑杀鬼克,主恶死。
如王相公,己未年、乙亥月、丙寅日、辛卯时,逢三合生,更遇寅卯为己人官乡,丙与辛合大贵,奈犯鬼啸格,己阴土逢乙阴木作鬼,又遇辛阴金作阴木鬼,变寅卯之官作己土鬼,在亥卯未三合位,又是鬼克,故主恶死也。
注释(二)
遇“鬼啸”凶格,灾祸更利害。设使以前曾富贵过,定知日后不吉,日子难过。如甲年生人,他干遇庚金克木,庚为甲鬼;他干又遇丙火克庚金,丙为庚鬼,即是“鬼啸格”,得之者,为贫贱恶死之命。若遇有去一鬼的天干,尚且可以,如丙鬼见辛合化,即是。若年支及年柱纳音好,主以前曾经富贵过,但往后一定不吉,若再遇刑冲鬼克,主恶死。如王相公命,己未年、乙亥月、丙寅日、辛卯时。
地支逢亥卯未三合木,为己土之官,官星再遇寅日卯时,为官星得地,丙与辛合化水生木,官星得生,主大贵。奈何犯“鬼啸格”,年干己阴土,逢月干乙阴木为鬼,又遇时干辛阴金,为月干乙阴木之鬼,此时,寅卯之木官,反作己土之鬼,木又得亥卯未三合位,又是鬼克,故主恶死。
原文(三)
三吞三偶未为恶,重偶重伤怕逢著。若非夭寿父母凶,户力虽高亦衰落。三吞者,如甲人逢三壬;三偶者,如甲人逢三己也,未为贱命。重偶者,如甲人逢两己曰重偶。重伤者,如甲人逢两庚曰重伤,乃夭寿退家之命。并《沈芝源髓》
注释(三)
“三吞三耦未为恶,重耦重伤怕逢着,若非夭寿父母凶,户力虽高亦衰落。”
年干不怕遇“三吞”,即三位“倒食”,不怕遇“三耦”,即三位合我之干,反怕遇两位合我之天干,即“重耦”,及两位克我之鬼,即“重伤”。得之者,若非自己夭寿,即是父母有凶,家境再富有,亦主后来衰败。三吞者,如甲人逢三壬;三耦者,如甲人逢三己,得之者未必是贱命。重耦者,如甲人逢两己,称为“重耦”;“重伤” 者,如甲人逢两庚,为“重伤”,得之者,为夭寿、家境中落之命。
引自《沈芝源髓》
说明(三)
“吞”,指年干遇生我之五行即 “倒食”,现称为 “偏印”;“偶”,此处指合年干之五行。
卷四|论干神二
4.1 论干神
4.2 论干神二
4.3 十干合
原文(一)
甲己化土、乙庚化金、丙辛化水、丁壬化木、戊癸化火。《三命纂局》
《天元变化书》云:天干合,阳得阴合福慢,阴得阳合福紧。故甲得己合为财,己得甲合为官,十干仿此。《三命提要》云:如阳干遇阴干合,止得干合之福,阴干遇阳干合,又得正官之辅,为两重福。
注释(一)
甲己合化土、乙庚合化金、丙辛合化水、丁壬合化木、戊癸合化火。引自《三命纂局》
《天元变化书》称:天干五合,年柱阳干得他柱阴干合,福来得慢;年柱阴干得他柱阳干合,福来得快。故甲干人得己合,为阳干被阴干合,为财;己干人得甲合,为阴干被阳干合,为官,十干皆仿此。《三命提要》认为:如年柱阳干遇阴干合,只得干合之福;年柱阴干遇阳干合,不止得干合之福,还有正官之辅,可得两重福。
说明(一)
天干合化,为禄命法“干支法”的重要内容之一,“后子平法”对天干合化语焉不详。《三命通会》卷之二(P164) 在“为两重福”后,补充了一段,摘要如下:“故紧慢不同”。引自宋郭景初《三命提要》。又曰“干合更得支合,在一旬之内,如甲戌见己卯、甲辰见己酉之类,谓之君臣庆会。在两旬内,如甲子见己丑,甲午见己未之类,谓之夫妻聚会”。
校按:源出《阎东叟书》盖世事有本国之君,未尝有异国之臣,所以在一旬内见,方曰君臣庆会,仍要别其阳为君,阴为臣,君位致上,臣位致下方是,反此则悖世事。《御制言谈》云:“合中带禄,定是公侯;合处相伤,以为无补”是也。
梁湘润老师在《四角方阵刑冲合会透解》 一书中,以《干支全流合会》 一章将近100页的篇幅,介绍了相关的实务内容,经与 《五行精纪》和《三命通会》比对,不少内容即来自此二部经典古籍,还加入了“李虚中氏干支双合吉凶”表。而十天干合,更是做出了720组全流《精简干合甲子表》,大大方便了实务,运用在命局各柱,与大运、流年之间、“有着极为可观的实际效用”。
原文(二)
十干者,五行之精纪。甲阳木,乙阴木也,位旺东方。以比者为兄弟,则乙者甲之妹也。丙阳火,丁阴火也,位旺南方,丁者丙之妹也。戊阳土,己阴土也,位旺中央,己者戊之妹也。庚阳金,辛阴金也,位旺西方,辛者庚之妹也。壬阳水,癸阴水也,位旺北方,癸者壬之妹也。以我克者为妻财,庚金以乙木为妻,故乙与庚合;
壬以丁火为妻,故丁与壬合;丙火以辛金为妻,故丙与辛合;戊土以癸水为妻,故戊与癸合;甲木以己土为妻,故甲与己合。合者,常贵乎得中而不偏,偏则乱。常贵乎得中,是各有所合,乃为得中,如两戊得两癸,是谓得中。偏者如一丁合三壬,或两甲合一己是也。阳者夫也,阴者妇也,妇多夫少,夫多妇少,皆乱之道也。《烛神经》
注释(二)
十天干之阴阳五行和在实务中的运用,是五行术数的精华内容。甲为阳木,乙为阴木,以阳为兄,以阴为妹,故甲为兄,乙为妹。丙为阳火,丁为阴火,火旺于南方,故丁火,为丙火之妹。戊为阳土,己为阴土,土旺于中央,故己土,为戊土之妹。庚为阳金,辛为阴金,金旺于西方,故辛金,为庚金之妹。壬为阳水,癸为阴水,水旺于北方,故癸水,为壬水之妹。以年干所克之干为妻,为财。
庚金克乙木,以乙木为妻,故乙与庚合;壬水克丁火,以丁火为妻,故丁与壬合;丙火克辛金,以辛金为妻,故丙与辛合;戊土克癸水,以癸水为妻,故戊与癸合;甲木克己土,以己土为妻,故甲与己合。所谓天干合者,通常以“得中”,“不偏”为贵,若“偏”则乱。“常贵乎得中”,是指十天干各有所合,为“得中”主贵。如命局天干有两戊,另得两干为癸,两戊合两癸,是谓“得中”。
“偏”者,如一丁干被三壬合,或两干甲,合一干己。阳干者为夫,阴干者为妇,妇多夫少,或夫多妇少,都是“乱”之道。引自《烛神经》
说明(二)
“十干者,五行之精纪”,这句话点出了本书名《五行精纪》的由来,并指出以十位天干视角论命,是禄命学内容的精华所在。
4.4 论隔六合
原文(一)
十干必隔六位一合,何也?希尹云:天地之数,各不过五,然上五位为生数,下五位为成数,生数与成数相遇然后合。天一生壬,地二生丁;天三生甲,地四生辛;天五生戊,地六成癸;天七成丙,地八成乙;天九成庚,地十成己。天一数,见地二数,然后合,所以必隔六也。故《易》曰: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
注释(一)
十天干一定是相隔六位而合,这是什么原因呢?希尹先生称:天地之数,各不过五。前五位为“生数”,后五位为“成数”,生数与成数相遇,即形成天干五合。河图数:天一生壬,地二生丁,天三生甲,地四生辛,天五生戊,地六成癸,天七成丙,地八成乙,天九成庚,地十成己。天一数壬水,见地二数丁火,然后丁壬合,所以必隔六全。所以《易经》称: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
说明(一)
希尹,即“希夷”,即陈抟老祖。星易版在“《五行精纪》诸书标名”中,列有《希夷命书》,称“此书未见诸家著录”。陈抟(公元 8 7 1 年 ~ 9 8 9 年),字 “图南”,号 “扶摇子”、“白云先生”、“希夷先生”。知名道教人士,常被视为神仙,尊称为陈抟老祖、希夷祖师等。河图之数:一六为水,二七为火,三八为木,四九为金,五五为十。“天一生水,地六成之;
地二生火,天七成之;天三生木,地八成之;地四生金,天九成之;天五生土,地十成之”,出于汉朝郑玄注《易经》。
原文(二)
《玉门关集》云:壬癸北方亥子,生数一,成数六;丙丁南方巳午,生数二,成数七;甲乙东方寅卯,生数三,成数八;庚辛西方申酉,生数四,成数九;戊己居中辰戌丑未,生数五,成数十。《五行要论》云:天一生水,其于物为精,精者一所生也;地二生火,其于物为魂,魂从神者也;
地四生金,其于物为体,体者精神魂魄具而后有者也。自天一至天五,五行之生数,自地六至地十,五行之成数。以奇生者成而偶,以偶生者成而奇,其成之者皆五。五,天数之中,所以成于物也。道立于一,成于三,变于五,而天地之数具矣。其于十也,偶之而已。
注释(二)
《玉门关集》称:壬癸为北方亥子水,为生数一,成数六;丙丁为南方已午火,为生数二,成数七;甲乙为东方寅卯木,为生数三,成数八;庚辛为西方申酉金,为生数四,戊数九;戊己土和辰戌丑未,居中位,为生数五,成数十。《五行要论》称:天一生水,其于物为“精”;地二生火,其于物为“魄”;魂依从神,天三生木,其于物为“魂”;地四生金,称为 “魄”;
具备精水、神火、木魂、金魄后方有“体”,天五生土,其为 “体”。自天数一至天数五,五行之“生数”,自地数六至地数十,为五行之“成数”。以奇生者成偶,以偶生者成奇,其成之者皆五。五 “天数”,所生之五行为“成数”。所以说,道立于一,一为水,为生数一;水生木,木为成数三;木生火,火生土,最后土成为五成数,也是奇数,至此天地之数,五行具全。
然后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即土从生数五开始,最终为成数十,为偶数。
说明(二)
以上两节,是《周易》以河图、洛书为依据,说明有关“五行”和“生数”、“成数”关系的基本原理。干支论命、五行论命,是禄命法论命的两个视角,其重要性在“格局”、“强弱”等诸视角中位居前列。梁湘润老师在《大衍易数索隐》 一书中说,自两汉以来,对治易之立场有三种,一是经学注疏,二是象数推理,三是卦爻占验。但有关“象、数”之学,经书上“不全载明”。
因此,有关“易数”在禄命学中的实务,基本是失传的。但梁师在2012年看到《五行精纪》后,想法有了很大改变,因为该书从天干、地支到五行,一至九卷,用了整整九卷的篇幅来介绍实务,内容相当丰富,“后子平法”对此严重欠缺。
4.5 论合神化气
原文
何故甲与己合化土,乙与庚合化金,丙与辛合化水,丁与壬合化木,戊与癸合化火?希尹曰:此五行循环相生也。甲与己既为夫妇,得土之气矣。土生金,故乙庚次之。金生水,故丙辛次之。水生木,故丁壬次之。木生火,故戊癸次之。火复生土,故曰循环相生也。
注释
为什么说甲与己合化成土,乙与庚合化成金,丙与辛合化成水,丁与壬合化成木,戊与癸合化成火?希尹称:这是五行循环相生的原理啊。甲与己既为夫妇,甲与己合,则得土气了,下同。土能生金,故乙庚合化成金。金能生水,故丙辛合化成水。水能生木,故丁壬合化成木。木能生火,故戊癸合化成火。火复生土。这就是五行循环相生的道理。
4.6 真五行例
原文
甲于五行属木,若于四干中见己,则化为土。虽不见己,而见午亦同,盖己禄在午故也。又不见午而见未与寅戌,亦有五分之力,六合三合,得有己之气故也。全不见己与午未寅戌,而见甲辰甲戌,便以甲为土断之。盖甲辰土位,木化而为土也。余皆为木。乙于五行属木,若于四干中见庚则化为金。
虽不见庚,而见申,亦同,庚禄在申故也。又不见申而见巳与子辰,亦有五分之力,六合三合得有庚之气故也。若全不见庚与申巳子辰,而见乙巳、乙酉、乙丑,便以乙为金断之。盖乙居金位,木化而为金也。余皆为木。他干皆如此取,惟辛壬癸三干,不得如甲以甲辰、甲戌,乙以乙巳、乙酉、乙丑取用,但辛见辛亥,则断为水;
壬见壬寅,则断为木;癸见癸巳,则断为火,盖各居临官之地而化也。若己自是土,庚自是金,更不必言也。《玉霄宝鉴》
注释
甲的五行属木,若于胎、月、日、时四干中见己,则合化为土。如虽不见己,地支有“午”也一样,因为己禄在午。如地支也不见“午”,而地支有“未”和“寅”、“戌”,因为午未六合,寅午戌三合,此六合三合,皆得有己土之气,故仍可视为合化为土,但其力只得一半。
如果天干不见己,地支也不见午未及寅戌,年柱是见甲辰佛灯火,甲戌山头火,此甲木便以“土”来看,因为甲辰,甲戌,甲木坐辰戌土上,纳音为火,木经火焚成土。而其他以甲为首的年柱,如甲子、甲申、甲午、甲寅,甲仍作木看。乙的五行属木,若于胎、月、日、时四干中见庚,乙木则合化为金。如虽然不见庚,地支有“申”也一样,因为庚禄在申。
如地支不见“申”,有“巳”和“子”、“辰”,也可论合化,巳申六合,申子辰三合水,暗合邀申金,此水皆为金生— “得有庚之气”。如果天干不见庚,地支也不见巳、子辰,而年柱是乙巳佛灯火,金长生在巳;是乙酉泉中水,金旺在酉;是乙丑海中金,金库在丑。以上三位乙木皆以“金”看,因为乙木坐金的生旺库位。其他以乙为首的,如乙亥,乙未,乙卯,乙仍作木看。
其他天干,如丙、丁、戊、己、庚皆仿以上之技法来取五行。只有辛、壬、癸三位天干,不能像甲辰、甲戌,甲可以视为土;乙巳、乙酉,乙丑,乙可视为金。但如辛见辛亥钗钏金,则可断辛为水,因为水禄在亥,得辛金生;壬见壬寅金箔金,则可断壬为木,因为木禄在寅,得壬水生;癸见癸巳长流水,则可断癸为火,因为火禄在巳,五行“各居临官之地而化”。
其他天干,如己的五行属土,庚的五行属金,就不必多说了。引自《玉霄宝鉴》
说明
以上三节,都是介绍天干五合,化与不化的看法。五行合化后,年干所合化的五行,称为“真五行”。看年柱天干五行合化,所合之干可在胎月日时四干中,而不必与年柱相邻。天干若无年柱五合之干,相应的地支可以替代年柱五合之干,也可论合化成功;有些柱可以直接论合化成功。
梁湘润老师指出,“十干合气五行”,源自《素问》天干 “运”之流行,转化为“禄命干支一合化”,但这种转化存在“脱轨”的问题。在《五行精纪》中,有些“无论命实务之用”,有些“有论命实务之用”,见《禄命法千年沿革史》 P221,此是阅读此书时需要注意的。
4.7 真气交互格
原文
辛亥金人得丁巳土,有丁壬合真木往来,有丙辛合真水往来。丁巳土人得癸亥水,有戊癸合真火往来,有丁壬合真木往来。如戊戌年、癸亥月、丁巳日、辛亥时,交互真气全,宰相命。戊午火见壬子木,中有丁壬真木,戊癸真火。丙申见乙酉,中有丙辛真水,乙庚真金。庚寅得己卯,中有甲己真土,乙庚真金。
如庚寅年、己卯月、庚寅日、己卯时,交互全,两府命。《天元变化书》
注释
真气交互格:如辛亥钗钏金人,见丁巳沙中土,有丁壬交互合 “真木”,称“真木往来”;有丙辛交互合真水,称“真水往来”。丁巳沙中土人,见癸亥大海水,其中也有戊癸交互合“真火往来”,也有丁壬交互合“真木往来”。如一命:戊戌年,癸亥月,丁巳日,辛亥时,年月戊癸合真火,月日戊癸合真火,丁壬合真木;日时丁壬合真木,丙辛合真水,即是“交互真气”全,宰相命。
戊午天上火见壬子桑柘木,其中有丁壬合真木,戊癸合化真火。丙申山下火见乙酉泉中水,其中有丙辛合化真水,乙庚合化真金。庚寅见己卯,中有甲己合化真土,乙庚合化真金。如一命,庚寅年、己卯月、庚寅日、己卯时,年月日时,见甲己合化真土,乙庚合化真金,为真气交互全,两府命。引自《天元变化书》
说明
合化,指两柱天干五合成真五行;交互合化,指两柱天干对地支,相互合化成真五行,是吉利的配置,论贵。本节介绍的 “真气交互格”,属“干支格局”,有以下五组,其法理是:辛亥见丁巳,丙禄在巳,巳可视为丙,丙辛合真水;壬禄在亥,亥可视为壬,丁壬合真木。丁巳见癸亥,戊禄在巳,巳可视为戊,戊癸合真火;壬禄在亥,亥可视为壬,丁壬合真木。戊午见壬子,丁禄在午,午可视为丁,丁壬合真木;
癸禄在子,子可视为癸,戊癸合真火。丙申见乙酉,辛禄在酉,辛可视为辛,丙辛合真水;庚禄在申,申可视为庚,乙庚合真金。庚寅见己卯,甲禄在寅,寅可视为甲,甲己合真土;乙禄在卯,卯可视为乙,乙庚合真金。
4.8 坐下有化
注释
得以下六柱干支,称“坐下有化”:壬午:丁禄在午、壬与丁合真木;得之者福最深幽;丁亥:壬禄在亥、丁与壬合真木;得之者福最深幽;戊子:癸禄在子、戊与癸合;得之者主聪明;甲午:己禄在午、甲与己合真土;得之者有小福气,生在寅午戌月,为“得地”更吉;辛巳:丙禄在巳、辛与丙合真水;得之者主有权谋;癸巳:戊禄在巳、癸与戊合真火;得之者,主贵中有酒色之疾,损寿。
说明
“坐下有化”,可论吉。“后子平法”部分引申到日柱,如壬午、癸巳日称“财官双美”;戊子日,称“天下没有穷戊子”等。
原文(一)
甲己化土,非辰戌丑未月不化,其次十月亦化。四柱有甲己,其间有乙字者不化,名曰妒合。随水为受气临官,又云己亥是也。若论四季之月,各旺十八日,即谷雨、大暑、霜降、大寒前五日至四节前三日,并可用甲己正化,余不然。
注释(一)
甲己合化土,非辰戌丑未月不化,其次十月即亥月,亦能化。四柱有甲己,若两字间隔有乙字者不化,得此者称“妒合”。己亥平地木,甲己合化土,水土同生旺,水土禄在亥,故称 “随水为受气临官”。辰戌丑未四季之月土,各旺十八日,即谷雨、大暑、霜降、大寒这四个节气的前五日,至下一个节气的前三日,甲己可以合化为土。不在这段时间内,甲己不论合化。
说明(一)
天干五合,若合化成功,是命局的一项重要吉利指标,合化成功或不成功,有诸多条件限制,下同。
原文(二)
乙庚化金,非巳酉丑月不化,其次七月亦化。四柱有乙庚,其间带丙字者不化,名曰妒合。凡巳酉丑命人,四柱中有庚申,名曰受气临官,晚年不佳,有官夺官,有财乏财。
注释(二)
乙庚合化金,若非巳酉丑月则不化,其次七月即申月亦化。四柱有乙庚,两字间若隔有丙字,则不化,得之者称为“妒合”。凡年支为巳酉丑金人,四柱有庚申,称为“受气临官”,得之者主晚年不佳,为官者,官位被剥夺;有财者,也会变得缺财。
说明(二)
“凡已酉丑命人”,指年支是巳酉丑,即是金年生人。金禄在申,金年生人见庚申,称为“受气临官”。下同。
原文(三)
丙辛化水,在申子辰月方化,其次十月亦化。四柱有丙辛,其间有丁字者不化,名曰妒合。凡申子辰生人,四柱有癸亥者为受气临官,主晚年不佳,有官夺官,有财乏财。
注释(三)
丙辛合化水,须在申子辰月方化,其次十月即亥月亦化。四柱有丙辛,两字间若隔有丁字,则不化,得之者称为“妒合”。凡申子辰水人,四柱有癸亥,称为“受气临官”,得之者主晚年不佳,为官者,官位被剥夺;有财者,也会变得缺财。
原文(四)
丁壬化木,非亥卯未月不化,其次正月亦化,凡四柱有丁壬,其间有戊字者不化,名曰妒合。凡亥卯未生人,四柱有甲寅者,为受气临官,主晚年不佳,有官夺官,有财乏财。
注释(四)
丁壬合化木,若非是亥卯未月不化,其次正月即寅月亦化。四柱有丁壬,两字间若隔有戊字,则不化,得之者称为“妒合”。凡亥卯未木年生人,四柱有甲寅,称为“受气临官”,得之者主晚年不佳,为官者,官位被剥夺;有财者,也会变得缺财。
原文(五)
戊癸化火,非寅午戌月不化,其次四月亦化。凡四柱有戊癸,其间有己字者不化,名曰妒合。凡寅午戌生人,四柱有丁巳者为受气临官,主晚年不佳,有官夺官,有财乏财。并《广信集》
注释(五)
戊癸合化火,若非是寅午戌月不化,其次四月即巳月亦化。凡四柱有戊癸,两字间若隔有己字,则不化,得之者称为“妒合”。凡寅午戌火年生人,四柱有丁巳,称为“受气临官”,主晚年不佳,为官者,官位被剥夺;有财者,也会变得缺财。引自《广信集》
原文(六)
《神白经》有受气临官诀云:受气临官莫同穴,一时两犯祸难说。官人到此应无禄,富汉残年必贫缺。纵然横得些名利,锋刃之中化为血。后学消详莫顺情,此说阴阳幽微别。假令乙亥年、乙酉月、乙酉日、戊寅时,时上有年临官,月日上有年受气,余同。二气在日时中亦然,虽犯诸吉象,富贵须有,只恐失多,不然死疾也。
又论临官云:四卦临官人不知,带其类干日兼时,重重相犯还有克,退即生兮进即危。亥卯未人甲寅,巳酉丑人庚申,寅午戌人丁巳,申子辰人癸亥。
注释(六)
《神白经》有“受气临官”诗诀称:“受气临官莫同穴,一时两犯祸难说。官人到此应无禄,富汉残年必贫缺。纵然横得些名利,锋刃之中化为血。后学消详莫顺情,此说阴阳幽微别。”此诀最重要是前两句:“受气”即年干五行的“胎位”,“临官”即年干五行的禄位,若他干与年干的胎、禄位相同,即是 “一时两犯”,灾祸就凶不可言了。
假如乙亥年、乙酉月、乙酉日、戊寅时,时支上“寅”为年干“乙”五行木之“临官”位;木胎在月日支酉,“受气”即是 “胎”,故称“月日上有年受气”,但典籍中多以十二长生的绝处为受气,余仿之。问题是月干与年干相同,也是乙,其受气也在日支酉,临官也在时支寅,与年干“同穴”,故称“二气在日时中亦然”。
虽然该命中有诸多吉利指标,如乙亥戊寅,年时结构为“四位包藏”,加上胎柱丙子,为“一旬三位”等等,可论富贵,但因年干和月干的“受气”、“临官”同在日时,只恐会多有损失,或有死疾之忧。又有“受气临官”诗称:“四卦临官人不知,带其类干日兼时,重重相犯还有克,退即生兮进即危。”
也是说四柱中,年干的“受气”“临官”不能同时在日时支上,得之者为“重重相犯”,若再有刑冲克害即是大凶,得之者,若退居归隐则能生存,若仍一意进取有危险了。命带“受气临官”不以吉论,查询方法:以年支看他柱,亥卯未人见甲寅,巳酉丑人见庚申,寅午戌人见丁巳,申子辰人见癸亥。
说明(六)
得“受气临官”主不吉,犯两重且带刑冲者更凶。上述乙亥年人,就是年干“重重相犯”在日时,而且酉酉自刑。
原文(七)
甲己化土,生在季月中,其土成象,不可见火,若见火则虚,逢火炼不生物是,季月有甲己日怕丙丁时是。孙子才云:甲己喜丙火大妙,怕木气克坏死绝,又木为官,寅亥卯为妙。
注释(七)
甲己合化土,生在辰戌丑未季月中,合化成功,土已经成象,不可再见火,成象之土若再见火,土反虚了,称“逢火炼不生物是”。季月有甲己日怕遇丙丁时,甲己日不喜遇丙寅丁卯时。孙子才称:甲己合土者,喜见丙火大妙,但合化之土,怕遇木气克,及遇土的死绝地。又木为土之官,以命局见寅亥卯为好。
说明(七)
火能生土,火多土焦,这是五行生克的辩证关系。有关天干五合、合化的实务内容,《神白经》《广信集》《天元变化书》等都有具体介绍,《五行精纪》在本卷,虽然也引用了这些古籍的内容,但有部分遗漏。《三命通会》卷之二,分“论十干合”、“论十干化气”两节来介绍,不仅基本照录本卷的内容,且将《五行精纪》遗漏的内容有所补充。
现将《三命通会》“论甲己合”的相关内容摘录如下,并注明所在页数,下同。《三命通会》卷之二,论甲己合:甲与己,何名为中正之合?甲,阳木也,其性仁,位处十干之首;己,阴土也,镇静淳笃,有生物之德,故甲己为中正之合。带此合,主人尊崇重大,宽厚平直。如带煞而五行无气,则多嗔好怒,性梗不可屈。(P162)“甲己化土,非辰戌丑未月不化,其次十月(亥)亦化。
有乙字间之则不化,名曰妒合。凡辰戌丑未生人,柱有己亥,为受气临官” 引自 《广信集,主晚年不吉有官夺官有财夺财。夫受气临官,长生第四位也,以干为主,双犯则应,余月不应。又曰:“甲己化土,切要木为官,得寅卯亥丑为上,戊癸气为福也。”引自《天元变化书》“甲己人,忌见丁壬日时。”引自《神白经》。(P166)甲己化土,喜戊辰时生,四季月其土成象。
柱中生旺有气为上,不可见火,见火则虚,见木气则克坏,是甲己日怕丙丁时,余月喜丙。引自《神白经》。原文为“甲己化土,生在季月中,其土成象,不可见火,若见火则虚,逢火炼不生物是,季月有甲己日怕丙丁时是。甲己日皆为丙寅、丁卯时。孙子才云:甲己喜丙火大妙,怕木气克坏死绝,又木为官,寅亥卯为妙。”(P167)
原文(八)
乙庚为金,生在申酉月中,其金成象。此月有乙庚日怕子寅时,以示哀乐无宁之象也丙李戊黄时。孙子才云:乙庚喜戊土相生、甲己为福,不喜死败。
注释(八)
乙庚合化金,生在申酉月中,合化成功,其金成象。此月有乙庚日者,时支怕遇子、寅,得之者,主家事哀乐不宁之象。乙庚日生人,时柱必是丙子、戊寅。孙子才称:命中有乙庚合金者,喜遇戊土相生,如遇甲己合土为福,合化之金不喜遇死败地。
说明(八)
金死在子,败在午,绝在寅。土能生金,土多金埋。《三命通会》卷之二,论乙庚合:乙与庚,何名为仁义之合?乙,阴木也,其性仁而太柔;庚,阳金也,坚强不屈,则刚柔相济,仁义兼资,故主人果敢有守,不惑柔佞,周旋惟仁,进退惟义。五行生旺则骨秀形清,若死绝带煞则使气好勇,体貌不扬,自是非人。甲己,乙庚之合,妇人不忌。(P162)乙庚化金,非已酉丑月不化,其次七月(申月)亦化。
有丙字间之则不化,名曰妒合。凡已酉丑生人,柱有庚申,名曰受气临官,晚年不佳,有官夺官,有财乏财。引自《广信集》,又曰“乙庚化金,切要火为官,故喜寅辰巳午也,甲己为福。”引自《天元变化书》“乙庚人,忌见戊癸日时。”引自 《神白经》。乙庚化金,喜庚辰时生,申酉月其金成象。喜戊土相生,甲己为福,不喜死败,故此月有乙庚日怕子寅时。引自《神白经》。
原文为:“乙庚为金,生在申酉月中,其金成象。此月有乙庚日怕子寅时,以示哀乐无宁之象也。乙庚日皆为丙子、戊寅时。孙子才云:乙庚喜戊土相生,甲已为福,不喜死败” (P166-168)。
原文(九)
丙辛为水,生在亥子月中,其水成象,此月有丙辛日怕卯巳时,多衰蹇也。孙子才云:丙辛爱庚子相生之气,乙庚为福,怕坏气。
注释(九)
丙辛合化水,生在亥子月中,合化成功,其水成象。此月有丙辛日者,怕时上遇卯、巳,得之者,主衰败阻滞。孙子才称:命中有丙辛合者,喜遇庚子,此为“相生之气”。此月有丙辛日者,见乙庚为福,怕遇水的死绝败地。
说明(九)
水死在卯,绝在巳,败在酉。庚子为“相生之气”:庚金生水,水旺在子。《三命通会》卷之二,论丙辛合:丙与辛,何名为制之合?丙,阳火也,辉赫自盛;辛,阴金也,克刃喜杀,故丙辛为威制之合。主人仪表威肃,人多畏惧,酷毒好贿喜淫。若带杀或五行死绝则寡恩少义,无情之人。妇人得之,与天中、大耗、咸池相并者,貌美声卑;三合,夭冶而淫。
(P162-163)“丙辛合水,非申子辰月不化,其次十月(亥)亦化。柱有丁字间之则不化,名曰妬合。凡申子辰人,见癸亥名受气临官,亦主晚年不佳,有官夺官,有财乏财。”引自《广信集》。又曰 “丙辛化水,切要土为官,喜子丑未申戌亥,甲己为官,乙庚为福。”引自《天元变化书》。“丙辛人,忌见甲己日时,官鬼有气得地者富。”
引自《神白经》 (P167)“丙辛化水,喜壬辰时生,亥子月其水成象。爱庚子相生之气,乙庚为福,故此月有丙辛日怕卯巳时。”引自《神白经》。原文为:“丙辛为水,生在亥子月中,其水成象,此月有丙辛日怕卯已时,多衰蹇也。孙子才云:丙辛爱庚子相生之气,乙庚为福,怕坏气。”
原文(十)
丁壬为木,生在寅卯月中,其木成象,此月有丁壬日怕午申时,木为灰化之时也。孙子才云:丁壬喜丙辛为福。
注释(十)
丁壬合化木,生在寅卯月中,合化成功,其木成象。此月中有丁壬日者,怕遇午、申时,木的灰化之时。孙子才称:命中有丁壬合者,喜他干有丙辛合,所化之水生所化之木,为福。
说明(十)
木见午为死地,见申为绝地,故称“灰化之时”。《三命通会》卷之二,论丁壬合:丁与壬,何名为淫匿之合?壬者,纯阴之水,三光不照;丁者,藏阴之火,自昧不明,故丁壬为淫匿之合。主人眼明神娇,多情易动,不事高洁,习下无志,耽欢匿色,于我则吝,于彼则贪。若五行死绝或带杀,见咸池,大耗、天中、自败,有淫污家风之丑,亲厚小人,侮慢君子,贪婪妄作,必胜而后已。
妇人淫邪奸匿,易挑易诱,多招玷辱,或年高而嫁少婚,或年幼而配老夫,或先贱而后良,或先良而后贱。(P163)丁壬化木,非亥卯未月不化,其次正月(寅)亦化。柱有戊不化,名曰妒合。亥卯未生人,见甲寅名曰受气临官,晚年不佳,有官夺官,有财乏财。引自《广信集》。又曰:“丁壬化木,切要庚辛,申酉为官,丙辛为福。”引自《天元变化书》。“丁壬人忌见乙庚日时。”引自《神白经》。
(P167) 丁壬化木,喜甲辰时生,寅卯月其木成象。喜丙辛为福,故此月有丁壬日怕午申时。引自《神白经》。原文为:“丁壬为木,生在寅卯月中,其木成象,此月有丁壬日怕午申时,木为灰化之时也。孙子才云:丁壬喜丙辛为福。”(同上)
原文(十一)
戊癸为火,生在巳午月中,其火成象致用,日时犯戊己之土,是大火见土,即暗伏之际也。并《神白经》孙子才云:戊癸爱甲字相生,不喜卯酉无终始,丁壬为福。
注释(十一)
戊癸合化火,生在巳午月中,合化成功,其火成象。此月得戊癸者,忌日时干犯戊己土,合化之大火再见土,土多火晦,故称是火的“暗伏之际”。引自《神白经》孙子才称:得戊癸合火者,喜得甲字相生,不喜时支见卯、酉,得之者,做事无始终。戊癸合火,见丁壬合木为福。
说明(十一)
“暗伏”,火能生土,土多火晦。《三命通会》卷之二,论戊癸合:戊与癸,何名为无情之合?戊,阳土也,是老丑之夫;癸,阴水也,是婆娑之妇,老阳而少阴,虽合而无情。主人或好或丑,如戊得癸则娇媚有神,姿美得所,男子娶少妇,妇人嫁美夫;若癸得戊则形容古朴,老相俗尘,男子娶老妻,妇人嫁老夫,《经》云:“戊得癸合,少长无情”是也。
(P163)戊癸化火,非寅午戌月不化,其次四月(巳)亦化。柱有己字间之则不化,名曰妒合。凡寅午戌生人,见丁巳为受气临官,晚年不佳,有官夺官,有财乏财。引自《广信集》又曰:“戊癸化火,切要壬癸亥子为官,丁壬为福。”引自《天元变化书》“戊癸人忌见丙辛日时,十分福失地无气,灾也。”引自《神白经》。(P167)戊癸化火,喜丙辰时生,巳午月其火成象。
爱甲字相生,丁壬为福,怕卯酉日时。若犯戊己,是火见土,即暗伏不明。引自 《神白经》。原文为“戊癸为火,生在巳午月中,其火成象,致用日时犯戊己之土,是大火见土,即暗伏之际也。孙子才云:戊癸爱甲字相生,不喜卯酉无始终,丁壬为福。”(P168)
原文(十二)
甲己土切要木为官,故得寅卯亥丑为上,戊癸气为福也。乙庚金切要火为官,故喜寅辰巳午也,甲己气为福。丙辛水切要土为官,故喜子丑未申戌亥,甲己为官,乙庚为福。丁壬切要庚辛为官,申酉亦同,丙辛为福。戊癸火喜申亥子旺水为官,丁壬为福,余临时消息。《天元变化书》
《鬼谷遗文》,丁壬喜遇丙辛,乙庚爱乎甲己,乃相生也。
注释(十二)
命局天干见甲己合化土,最好要有甲乙木为官,故地支得见寅、卯、亥、丑为上,另见戊癸合化火,生合化土,为福气。寅卯亥丑,分别为五行木的临官、旺、长生、冠带位。命局天干见乙庚合化金,最好要以丙丁火为官,故地支喜见寅、辰、巳、午,天干另见甲己合土,生合化金为福气。寅辰巳午,分别为五行火的长生、冠带、临官、旺位。
命局天干见丙辛合化水,最好以戊己土为官,故地支喜子、丑、未、申、戌、亥,天干另见甲己合化土,为合化水之官;乙庚合化金,生合化水为福气。子申亥,分别为五行水的旺、长生、临官;丑为金库、未为木库、戌为火库。命局天干见丁壬合化木,最好以庚辛金为官,故地支喜见申、酉,金的禄旺位;天干另见丙辛合化水,生合化木为福气。
命局天干见戊癸合化火,最好以壬癸水为官,故地支喜见申、亥、子旺水,分别为水的长生、临官、旺位;天干另见丁壬合化木,生合化火为福气。除了以上条件,还须看其他视角和大运流年的情况。引自 《天元变化书》
《鬼谷遗文》称:丁壬合化木,喜遇丙辛合化水生之;乙庚合化金,喜遇甲己合化土,原理都是合化五行相生。
说明(十二)
“临时消息”,指大运、流年遇到的情况,指合化可用于命局、大运和流年。
4.9 五行真旺
原文
甲己旺申子、乙庚旺巳酉、丙辛旺申子、丁壬旺亥卯、戊癸旺寅午。若人逢此旺地生者,十有九贵也。《广信集》
注释
五行真旺,指命局得合化五行,地支见合化五行的长生位和旺位,合称“真旺”。查询方法是:甲己合化土,旺在申、子;乙庚合化金,旺在已、酉;丙辛合化水,旺在申、子;丁壬合化木,旺在亥、卯;戊癸合化火,旺在寅、午。若人得天干合化,又得合化五行的旺位和长生位,十有九贵。引自《广信集》
4.10 福德格
原文
春丁壬、夏戊癸、秋乙庚、冬丙辛、四季甲己。真五行各旺其时也,若带禄马贵食之神,乃有福德人,无贵杀,虚禄人也。《鬼谷命格》
注释
福德格,即命局得天干合化之真五行,须生在该真五行相应的季节,即为合格。春季寅卯月生人,见丁壬;夏季巳午月生人,见戊癸;秋季申酉月生人,见乙庚;冬季亥子月生人,见丙辛;四季辰戌丑未月生人,见甲己。得此者,又称真五行“各旺其时”。若命局还带有禄、马、贵人、食神等吉利神煞,则是吉上加吉,为有德有福之人;如没有这些吉利神煞,仍可有官,但为虚职。引自《鬼谷命格》
4.11 正化
原文
丙寅辛卯、丙辰辛卯;庚申乙酉、庚戌乙酉;己亥甲子、己丑甲子;癸巳戊午、癸未戊午。戊子癸丑、戊寅癸丑;己酉甲戌、己亥甲戌;乙巳庚辰、乙卯庚辰;壬午丁未、壬申丁未。已上正化,更合月令。
注释
正化,指命局两柱天干合化真五行,地支有该真五行的三合、三会局;或有该真五行所生的五行的三合局,或有该真五行之官的三合局,等等,有如下十六组。丙寅辛卯、丙辰辛卯:丙辛合化真水,地支见寅卯辰;庚申乙酉、庚戌乙酉:乙庚合化真金,地支见申酉戌;己亥甲子、己丑甲子:甲己合化真土,地支见亥子丑;癸巳戊午、癸未戊午:戊癸合化真火,地支见已午未;
戊子癸丑、戊寅癸丑:戊癸合化真火,地支见亥子丑;己酉甲戌、己亥甲戌:甲巳合化真土,地支见申酉戌;乙巳庚辰、乙卯庚辰:乙庚合化真金,地支见卯辰巳;壬午丁未、壬申丁未:丁壬合化真木,地支见午未申;得以上者属“正化”,合化之真五行,更合所在月令季节,更吉。
4.12 转角进化中
原文
甲辰己巳、丙寅辛卯、戊戌癸亥、庚申乙酉、丁丑壬寅、癸巳戊午、己亥甲子、辛未丙申。已上须得日时遇之,成立功名,不至艰难,更合月令尤妙。假令丁巳年、癸丑月、戊戌日、癸亥时,早年及第,官至太卿监,寿至八十九,尚康裕王徽猷绾命。
注释
转角进化,指日时天干有合,见地支顺连,有以下八组。甲辰己巳、丙寅辛卯、戊戌癸亥、庚申乙酉、丁丑壬寅、癸巳戊午、己亥甲子、辛未丙申。以上转角进化须在日时遇之得之者成立功名不至艰难,若合化出之真五行,更在该五行生旺的月令更好。假如一一命:丁巳年、癸丑月、戊戌日、癸亥时。日时天干戊癸合火,地支戌亥顺连进位,此人早年科举考试及第,官至太卿监,寿至八十九,这是尚康裕王徽猷绾命。
4.13 转角退化
原文
甲午己巳、乙巳庚辰、丁卯壬寅、戊子癸亥、壬申丁未、辛酉丙申、己亥甲戌、戊寅癸丑。已上须得日时遇之,主功名差晚到,好处有退减,岁运逢之,亦歇灭。月令得地,亦作贵人。假令丙子年、戊戌月、辛酉日、丙申时,五十二岁作殿魁,五十九岁入参政,董德元命。并《广信集》。
注释
转角退化,指日时天干五合,见地支逆连,有以下八组:甲午己巳、乙巳庚辰、丁卯壬寅、戊子癸亥、壬申丁未、辛酉丙申、己亥甲戌、戊寅癸丑。以上转角退化,须在日时遇见,得之者,主功名差,或功名晚到,见有好处,却好处有退减。岁运遇之,主运程停滞歇灭。若所合之真五行,符合该五行所在季节,也可以贵人论。如一命,丙子年、戊戌月、辛酉日、丙申时。
日时天干丙辛合,地支酉申逆连,此人五十二岁时方为“殿魁”,即殿试第一名,五十九岁才升为“参政”(相当于副宰相),这是董德元的命。引自《广信集》
说明
转角进化、转角退化,均可以用于大运和流年。“后子平法”将此两个格局,引伸为“进角合”、“退角合”,但对如何判断进、退的次序,何为“角”等问题,至今争论不休,其实源头即在此节。梁湘润老师在《刑冲合会透解》 中,对天干五合的吉凶,排出360组全流表式,其中就包括进角合,退角合,循查十分方便。
4.14 天元喜纳音为财
原文
甲己喜水、乙庚喜木、丙辛喜火、丁壬喜土、戊癸喜金。
注释
天干五行合化之真五行,喜见该五行所克的纳音五行为财。即甲己合化土,喜见纳音水为财;乙庚合化金,喜见纳音木为财;丙辛合化水,喜见纳音火为财;丁壬合化木,喜见纳音土为财;戊癸合化火,喜见纳音金为财。
4.15 天元喜纳音四时生旺
原文
甲己喜土四季生、乙庚喜金秋生、丙辛喜水冬生、丁壬喜木春生、戊癸喜火夏生。并《神白经》
注释
天元喜纳音四时生旺,即天干得五行合化之真五行,喜出生在该五行的禄旺季。甲己合化土,喜生于辰戌丑未四季月;乙庚合化金,喜生于申酉秋季;丙辛合化水,喜生于亥子冬季;丁壬合化木,喜生于寅卯春季;戊癸合化火,喜生于巳午夏季。引自《神白经》
4.16 类破杀
原文
甲己人见乙、乙庚人见丙、丙辛人见丁、丁壬人见戊、戊癸人见己。已上又名妒合杀,谓合中见克也,主好事被人破害。《广信集》
注释
类破杀,又名“妒合杀”,指命局得天干五合,但被另一天干五行所克,主有好事被人破害。甲己合化土,见乙木,乙木克己土;乙庚合化金,见丙火,丙火克庚金;丙辛合化水,见丁火,丁火克辛金;丁壬合化木,见戊土,戊土克壬水;戊癸合化火,见己土,己土克癸水。引自《广信集》
4.17 真鬼刑疾
原文
甲己人忌见丁壬日时;乙庚人忌见戊癸日时;丁壬人忌见乙庚日时;戊癸人忌见丙辛日。《神白经》
《玉霄宝鉴》云:假令甲己人不见丁壬全,而见壬寅或丁亥、丁卯、丁未者,亦是真鬼,若于福聚之地及贵人禄马上见者,谓之变鬼为官,反为福,主凶中有吉。
注释
真鬼刑疾,有以下五组:甲己人忌见丁壬日时:日时干丁壬合化真木,克年干真土;乙庚人忌见戊癸日时:日时干戊癸合化真火,克年干真金;丙辛人忌见甲己日时:日时干甲己合化真土,克年干真水。官鬼真土若有气、得地者主富;丁壬人忌见乙庚日时:日时干乙庚合化真金,克年干真木;戊癸人忌见丙辛日时:日时干丙辛合化真水,克年干真火。得之者,十分福失地,火无气者,有灾。引自《神白经》
《玉霄宝鉴》称:假令年月干甲己人,日时干不见丁壬全,而见壬寅或丁亥T 卯 T 未此四柱者日时仍是直鬼芒命局而元汉从 J、个此口日足共旭石叩本身吉福指标多,如多见贵人、禄、马者,谓之“变鬼为官”,反为福,主凶中有吉。
说明
壬寅,木临官在寅,火长生在寅;丁亥,壬水临官在亥,木长生在亥;丁卯,木旺在卯;丁未,木库在未。上述四柱也可视为真木。
4.18 甲坤黄数
原文(一)
甲人戊癸本非殊,或加从革应相呼,四位土支逢一二,禄厚权清出帝都。用真火生其土,有戊无癸,以子代之;有癸无戊,以巳代之,子巳乃土成实之地,巳酉丑福元旺水生焉,辰戌丑未四土,若逢一二位,为成实之格,子巳代戊癸,甲人有戊癸合、戊子、癸巳、辰戌丑未最贵也。
注释(一)
甲木,为天干之首,甲己合化真土,土居中央其色黄,河图数中央五之数,为土为坤,所以称“甲坤黄数五”,木生火,火生土。甲年生人见戊癸,本没有什么特殊之处,但命局若再有金就能与之相呼应了,地支再遇辰戌丑未中之一、二位,官位高但没有实权(“禄厚权清”),是出自京都的高官。甲己合化真土,其土用戊癸合化真火来生。如有戊无癸,可以地支之“子”代“癸”;
若有癸无戊,可以地支“巳”代 “戊”。水土同宫,皆旺在子,受气在巳,故称子、巳乃土的 “成实”之地。巳酉丑是水的福元,三合金可生旺水,再遇辰戌丑未四土中的一二位,“甲坤黄数五”“成实”之格成。甲年生人,若见戊癸合,且他柱是戊子、癸巳,地支再见辰戌丑未之一二者,最贵。
说明(一)
甲年生人,天干未必一定要见己,须有一定条件,就可视为甲己合真土。地支可代天干。从本节起,《五行精纪》按照天干顺序,介绍有关该十天干的格局。《三命通会》卷之四,自P353-370,基本照抄。
原文(二)
云汉秀气 甲人见火多孤独,水若相逢却至清。若见丙来加子午,定向初年达缙绅。木见火伤,金得水制也,丙子丙午乃水中有火,火中有水,木人得之,乃五行至精之气,木得火多,则驰骋聪明,好学勤礼,立身孤独。如得旺水,主财薄清贵也。论曰:甲人以金为福,火盛则伤金,见水则火殄,五行要有所制抑,则转祸为福。
又甲会丙子丙午,旺水中合起辛未辛丑,本家真官,天乙贵人,无中设象,乃五行清华之气也。
注释(二)
“云汉秀气”:甲木人,见丙子、丙午,即视为得合辛丑、辛未本家真官。甲人见火多孤独,若遇水则水清木华。若是天干见丙,地支有子,水的旺位;有午,火的旺位,定主年轻时就能有官职。木见火伤,得金生水制火则好,丙子涧下水、丙午天河水,此两柱属“水中有火,火中有水”,木人得此两柱,称得“五行至精之气”。木得火多,木火通明,为人绝顶聪明,在所在领域纵横自如,好学勤礼,但立身孤独。
如能得旺水,主此人“财薄清贵”。《论》曰,甲木人以金官为福,火盛则伤金,见水则火亡灭,害我之五行要有所制抑,则可转祸为福。又,甲年生人,遇丙子、丙午旺水,可视为得合辛丑、辛未,辛为甲木真官,丙辛合真水生木,丑未为甲之天乙贵人,此为“无中设象”,故称 “五行清华”之气。
说明(二)
“云汉秀气”,是以年干甲木,在一定条件下形成的吉贵格局。“无中设象”,即命局中没有这个干支,但在一定条件下可视为有,即是“见不见之形”,在本节中,甲木人,命局中虽不见己,但可视为有己;有丙子丙午,可视为有辛丑辛未。“缙绅”:指古代做官的人。
原文(三)
福禄归根甲己相逢土最精,不逢木属足珠,辰戌两位如逢火,少步青云日益新。土能生金,为木之官,无木伤土禄,自然浑厚。辰戌之位,即其中逢火能生无穷之土,土既浑厚,金自然壮,乃无中之有也。论曰:辰戌乃魁罡之地,土既钟毓,更得干音火神滋养,则气数明爽,子子孙孙相为羽翼,福禄厚矣。
注释(三)
“福禄归根”,火土生官,忌木反元。命局中甲人得己合,与土相逢最为精当,若不逢木克土,则更弥足珍贵。命局中如得辰戌两位土,再逢火生,少年平步青云,进步日新月异。土能生金,为年干甲木之官;若无木来伤土,土自然浑厚。辰戌土之位,辰戌冲,火库开,戌中之火能生无穷之土,土既浑厚,所生之金自然壮实,这就是“无中之有”啊。
《论》曰:辰戌乃魁罡之地,土既能得美好的环境,则更旺盛,若更得天干或纳音火神滋养,则为人性格开朗直爽,得之者,子子孙孙相为羽翼,相互帮衬,福多禄厚。
说明(三)
“福禄归根”,甲己合化真土,“根”是生真土之火,忌。“反元”:违背天元即年干所喜。“钟毓”,受美好的自然风光的熏陶、集中出现。“无中生有”:命局中没有的,可以无中生有。此节是五行没有金,但土旺盛了,可以视为有金,为甲木之官。
原文(四)
荫助清奇,丁蛇己酉金偏慕,纵逢火盛不为凶。若见甲来加子午,云路峥嵘早岁通。金生在巳,却逢丁巳。金旺在酉,却逢己酉。正胎中逢父母转见生旺,虽有火,卒未能奈何,盖本源深厚也。以丁巳、己酉二位土神,能化藏其毒,不伤于金也。
然甲子、甲午二金,带一路死败之气,既有丁巳己酉,壮其本源,故阴阳得中,金神之德挺特可知,又何死败之有。
注释(四)
“荫助清奇”,败金却得旺土来生,官星旺盛,得之者主清秀不俗,清新奇特。年柱纳音属“败金”,喜遇丁巳沙中土,己酉大驿土,这样纵然遇盛火也不为凶,若年柱是甲子及甲午,早年即平步青云,仕途峥嵘。金长生在巳,正逢丁巳沙中土;金旺在酉,正逢己酉大驿土,正如金在胎中至弱之时遇父母,败金转见生旺,虽然有火来克,此火终究对金无可奈何,这是因为生金之土本源深厚。
丁巳沙中土、己酉大驿土两位土神,生金有力,能化解火之毒害,不能伤害到年柱纳音金了。固然甲子海中金,金死在子;甲午沙中金,金败在午,带一路死败之气,但却得丁巳、己酉二土来生,本源就强旺了。这就是阴阳得以中和,可知甲木官神金的优势,更加挺拔特出,又怎么能说金死败呢。甲子自死之金、甲午自败之金,以年柱论。
说明(四)
“荫助”,暗中相助,指不是助年干甲木,而是助甲木之官神金,此节官星在年柱纳音。
原文(五)
天地有余,甲辰甲戌皆炎火,木作干神本自全,重遇木神骈辅翼,虚名虽有不升迁。甲属木,加辰戌上纳音火,是干分带木,即本位自能发扬天地有余之气,不得外加木。若木多,则又伤辰戌之土,不能为福。五行中如此理,尤用消详。
注释(五)
“天地有余”“木加火盛”,指年柱天干是甲木,纳音为火,天干纳音木火有余,官星的力量就由大变小,由盛而衰了甲辰佛灯火、甲戌山头火,两柱纳音本就是炎炎烈火,甲木为天干,本身木火齐全了。若他柱再遇五行相同的木或火来辅助,可有虚名,但官职升不上去。
天干甲五行属木,甲辰纳音佛灯火,甲戌纳音山头火,两干分别带木,生纳音火,即是两柱本身自己能够发扬天干木和纳音火,木火气已经有余,此时不得另外再见木。如若木多,则又伤到辰戌土,就不能为福了。命局中五行若有这样木火太过的情况,尤其需要仔细分析五行的消长。
说明(五)
“消烁”,消减,由多变少,由大变小,由盛而衰,此节是指年干的官星受损。本节和上一节,可以看出禄命法对年干官星的生旺死绝十分重视。“骈”,pián,并列、聚集、相连等。
4.19 破散离业
原文
甲戌本是火潜藏,木发其神转更忙。又值木临寅午戌,荡除家业远离乡。甲戌本是伏藏,要安静,却以木发起何益。五行当生即生,当伏即伏,反此为祸。况火到戌亥,以四时推之,自不可发露,所以破败。论曰:甲戌乃墓中宿火,见木则火炽,更若临寅午戌宫,得火局则焚伤飞驰,不得归元,所以流移乡井,事多歇灭。
注释
甲戌山头火,戌为火库,是潜藏之火,若遇木再来生发,火的状况就会发生转变,变得更旺盛了。若是他柱得木,地支又遇上寅午戌,得之者主家业荡然无存,远离家乡。甲戌山头火,本是伏藏之火,需要安静,却以木将火生发起来,又有何益呢。命局中五行当生即生,当伏即伏,若违背这个原则反会为祸。
况且火到戌为库地,到亥为绝地,以一年四季来看,火到戌亥位自然伏藏,不可生发显露,违背了天道,所以家业破败。《论》曰:甲戌山头火,乃墓中寄宿之火,见木则火炽,若更临寅午戌三会火局,火被焚伤的速度变得飞快,终不得回归自己的本元,所以导致背井离乡,家业也多消失殆尽。
说明
此节强调了五行当生即生,当伏即伏,属自然规律,若违背此原则会引发大凶。
4.20 横夭无依
原文
甲人寅重莫逢火,见火平生多坎坷,不然禄位不升迁,又恐天年多摩罗。寅为火生之地,寅既重,若又见火,火更有气,庚辛受制,所以触事速遭。人皆言甲禄在寅,不知一火便能为害。
注释
年干为甲之人,或寅禄重重,切莫再逢火,见火则平生多坎坷,不然则禄位难以升迁,又恐难享天年,或人生之路困顿难行。寅为火长生之地,命局若遇两重寅,又见火,火更有气,甲木之官星庚辛,受强火压制无力,导致做事困难,迟疑不进。凡人皆认为甲禄在寅是好事,岂不知若禄重,一遇火便能为害。
说明
“摩罗”,梵语,指扰乱、障碍。“速遭”,zhūn zhān,难行貌,困顿,指迟疑不进,处境不利。
4.21 乙四真金太阴化气
原文
六乙之人遇丙辛,从魁大吉要知名。传送更加逢太乙,便是中书爕理人。乙阴金,故生其水,母生子为亲,若遇巳酉丑生其子,有丙无辛,以酉代之,有辛无丙,以巳代之,为秀实之气,故贵。论曰:三位乃子母俱旺,福会之庆,巳酉以摄丙辛,乙遇丙辛合,丙辛巳酉丑为贵也。
注释
年干为乙木之人,他柱遇丙辛,地支得酉为从魁,丑为大吉,传送为申,太乙为巳,名气很大。地支若见酉、丑、申,巳,便可贵为“中书省”要员,协助皇帝治理国家。乙木属阴干,乙庚合化金,故称“乙阴金”。金能生水,母生子为亲。若地支遇巳酉丑时,天干有丙无辛,可以“酉”代辛;天干有辛无丙,以“巳”代丙,此为秀实之气,故可论贵。
《论》 曰:乙人得巳酉丑三位,乃“子母俱旺”,有“福会”之吉庆,因为已、酉可以替代丙、辛,乙人遇丙辛合,再见申或巳酉丑,乙庚合化真金,禄在申,旺在酉,长生在巳;丙辛禄在巳酉,母子皆得禄旺地,可论贵。
说明
“乙四真金”,乙庚合化真金,金在五行中的排列为第四位故称。“从魁”指“酉”,“大吉”指丑,“传送”指“申”、“太乙” 指 “巳”,六壬十二月将 “中书”,宋代有 “中书省”,秉承君主意旨,掌管机要,发布皇帝诏书、中央政令的最高机构。“爕理”:协和治理。“秀实之气”:在《五行精纪》中出现的频率甚高,指年柱天干在地支得长生禄旺地。
4.22 滋荫返元
原文(一)
六乙生人正月内,蛇巢逢土少年荣。若见刚金临杀位,必主兵权定塞尘。乙人正月,以戊寅高阜之土,乙庚之气绝处逢父母,故喜见之。丁巳乃蛇巢之土,金神生处逢父母。又乙人见庚辰,乃羊刃杀,然而五行壮旺,更加此杀,须领兵刑之职。
注释(一)
“滋荫返元”:乙庚合化真金,土生金为“滋荫”,金得土生为“返元”,乙木人得之格成。乙木人生戊寅、丁巳为“逢土”,主少年时期即可显荣。若再遇庚辰白腊金,庚为乙木之官,辰为乙木之羊刃,必主手握兵权,平定边塞之乱。所谓乙人生正月,特指戊寅城头土,为“高阜之土”,乙庚合化真金,金绝在寅,但纳音土可生金,故称“绝处逢父母”,乙喜见之。
丁巳沙中土,土坐巳位,称“蛇巢之土”,金长生在巳,故称“金神生处逢父母”。又乙木人见庚辰白馓金,为“羊刃杀”,再加上合化五行壮旺,更加此杀,须领兵刑之职。
说明(一)
庚金和纳音金,为乙之官杀;乙羊刃在辰。
原文(二)
鬼作截福六乙怕逢丙丁盛,如无救助定成凶。若值五行多水数,阳土相临主太隆。丙丁若盛,金神不能发生,乙人所以不喜见之,若四柱中见水可以制火,并得一位阳神之土扶持,如戊寅、戊申之类,五行又却还元。《珞球子》云:当忧不忧,赖五行之救助。良有以也。
注释(二)
“鬼作截福”:指乙庚合化真金,遇丙丁火克金为鬼,将福气截去,不吉有凶。乙年生人,乙庚合化真金,怕逢丙丁,火盛克金,如无救助定成凶。若值命局五行多水,再得纳音阳土相临,将十分兴隆发达。丙丁火若旺盛,合化之金神不能发生,这是乙人不喜见之的原因。若四柱中见水,可以制火,并能得一位阳神之土扶持,如戊寅城头土、戊申大驿土之类,土能生金,乙庚合化之真五行,又得还元了。
《珞球子》称:“当忧不忧,赖五行之救助。”,说得非常有道理。
说明(二)
此节所称之“鬼”,非年干之鬼,而是年干合化真五行之 “鬼”。遇鬼本忧,但命局见制“鬼”之五行,即是“当忧不忧”。
4.23 丙水干龙之数一
原文(一)
六丙生人本见丙,己来同甲最奇清。大吉若加并太乙,名标金榜世传名。水之数,火之属,得木而生焉。甲己土合,壮其丙火,土旺金生。有甲无己,以未代之,有己无甲,以寅代之,此为反阴滋阳之理。水加木而清,丑为大吉,巳为太乙,巳丑乃金神生墓之地,故生丙水为秀实也。寅未代甲己,丙人有甲未己寅卯巳丑贵也。
注释(一)
“丙水干龙之数一”:丙人见辛合化真水,水在河图数排行第一,为“干龙”。六丙生人,本见丙辛合化水,命局中见己来同甲合化土,最为奇清,因为土生金,金生水,若得“大吉”丑加“太乙”巳,“名标金榜世传名”。水之数一,火之数二。丙火人,得甲木生火,甲能“壮其丙火”;火再生甲己合化之土,土旺金生。有甲无己,可以“未” 代己;有己无甲,可以“寅”代甲,此为“反阴滋阳”之理。
木生丙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故称“水加木而清”。丑在十二月将中名“大吉”;巳在十二月将中名“太乙”。巳、丑为金神长生、墓库之地,故丙水得生水之金,为秀实。寅、未,可代天干甲、己。故丙火生人,命中得甲、未、己、寅、卯、巳、丑等,可论贵。
说明(一)
“水之数,火之属”,水之数一,火之数二,一二相连。“属”,同“连”。此节的“秀实”,指年干天干合化之真五行,命局中见生自己的真五行。
原文(二)
福禄还藏丙人从革大为良,又乘巳位旺清扬。更得炎宫于木火,定知早达佐朝堂。丙人喜见巳酉丑金位,如无巳酉丑,日时中有金神亦得用。得巳乃为真官之贵,巳午二位干逢木乃为丙人之福,火人得从革局乃为克财生官之象,若得己巳之类,则火人禄气纯全。
更若寅午戌三位干头得丙甲二字,其气愈见强壮,《阴阳书》所谓“火人得地,无水而仕禄优游”,抑有自也,有水则损之。
注释(二)
丙火人,喜见金生旺库巳酉丑,如无生旺库巳酉丑,日时金神亦可。金神为真官,又得巳长生位,丙火又旺于巳,得真官之贵。更得木火旺位,可知早年发达,为辅佐朝堂之人。故丙火人,喜命局中见已、丑金位,如无巳酉丑,日时两柱天干或纳音为金,亦能得用生水。
命局中得已午,丙火之禄旺地火克金为真官巳午二位火逢木生为丙人之福丙火人得见从革金局火克金为财有 “财旺生官” 之象比如丙人得已巳大林木,纳音木可生巴午火,则丙火人禄气纯全了。更若逢寅午戌三位,天干得丙、甲二字,丙火之气愈见强壮。《阴阳书》称,丙火人得巳午地,命局再无他水来克,则仕禄优游。
说明(二)
“水之数,火之属”,水之数一,火之数二,一二相连。“属”,同“连”。此节的“秀实”,指年干天干合化之真五行,命局中见生自己的真五行。
原文(三)
禄旺兴元六丙生人火数多,更加一木最相和。刚明清健多荣禄,金神更壮早巍峨。丙本自旺盛,一木足矣,多为过。虽是一木,若得地,尤奇绝。所以五行之神,贵在显焕清越,不可过也。丙人得木助,其锐可知,须要一位金来翊其气,则生火人官禄基,如此岂不可早年亨快。
注释(三)
丙火本就自身旺盛,得一木来生足够了,多则为过。虽只有一木,若木气得地,尤为奇绝。所以五行之神,贵在显焕清越,不可过。如丙人得木助,其火之旺盛之气可知,此时,须要一位金来辅助,使火气不能过旺,则丙火人具备了财官两旺的基础。五行如能得如此配置,岂不可早年亨快。
说明(三)
“翊”,yì,通“翼”,表示辅助,辅佐。
原文(四)
中央夺福。丙人见子休逢土,福破中央夺将去。又加火向辰戌中,决定伤残终败露。见子则官神得位,逢土则水不能胜,终被所夺也。论曰:魁罡之地,土所钟毓,更若火盛,如甲辰甲戌之类,土气强壮,水气消竭,危害甚矣。
注释(四)
丙火人,见子为丙火之官神得位,若逢土克,则水不能胜,福终被所夺。《论》曰:辰戌为魁罡所在位,也是土的旺盛之处,若再得纳音火盛,如甲辰佛灯火、甲戌山头之类,纳音火生所坐之辰戌土,土气更为强壮,水气消竭,危害则更甚了。
说明(四)
年干五行、合化成功之真五行、年干之官神等,若被克破均主不吉。
原文(五)
截根无荫丙寅为禄火长生,甲寅相遇不光荣。忧妻害子无兄弟,到老孤贫谩逞能。逢鬼于受气处,被抑塞,终为害也。此为生地见鬼,鬼即壮强,丙火不得舒爽。五行独立,宜于顺生,最嫌逆制,终当孤竭矣。
注释(五)
年柱丙寅炉中火,年干丙火长生在寅,若与甲寅大溪水相遇,就不吉了,得之者,忧妻害子无兄弟,到老孤贫,为人轻慢没有礼貌,只会逞能。甲寅大溪水,纳音水为年干丙火、纳音炉中火之官鬼,却坐在寅位,为丙火和纳音火的长生位,年干和年柱纳音五行被抑制,终究为害。故甲寅大溪水,是年干丙火的长生地见鬼,鬼即壮强,丙火不得舒爽。五行独立,宜于顺生,最嫌逆制,终当孤贫力竭。
说明(五)
丙寅见甲寅,还是一种禄命法特有的“就位”纳音相克,地支相同,纳音相克,又称“窠鬼”。
原文(六)
烟灭灰飞,丙丁巳午皆逢木,炎上威风势猛强,更若五行无水制,才逢称意必倾亡。丙丁巳午皆火之地,若逢木则益炎盛,须得水则既相比和,又有官神,方是有应,若一味炎盛,岂能久长。
注释(六)
年干丙丁火,命局地支有已午,两者再逢木,“炎上”之火势更为猛烈,若命局中无五行水来制火,才逢称意必倾亡,主家业倒败,甚至有性命之忧。丙丁、巳午,皆是火的干支,若再遇木生,火则益发炎盛,须得五行水制火,则水火力量既济相当,水又为火之官神,方可论吉。若火一味炎盛,岂能久长。
原文(七)
食神为鬼丙人见戊加申子,时人皆谓食神重。若是火神有生位,一生孤蹇禄难逢。丙人见戊,又逢火旺土壮,克丙人之官,所以无官。土生于申,旺于子,干头带戊,丙人会之,为食神名誉之兆。土气成实,不必更见火,火旺则土强,丙人之官蔑然,虽少年见禄,终不为长久之计。
注释(七)
“食神为鬼”:丙火人,见天干及纳音火土多,见土食神强旺,反克丙火官神水,食神反为鬼,不吉。丙火年人,见戊申大驿土,戊子霹雳火,火生土为食神,一般人都会认为食神重可论吉,若是火所生之土,有长生、禄旺位,一生贫困孤独困顿,官禄难逢。丙人见戊土,又逢火旺,火生土壮,土克丙人之官神水,所以无官。丙人见戊申大驿土,戊子霹雳火,土长生于申,旺于子,天干所带之戊土亦生旺。
丙人遇土食神,原为名誉之兆,但土气若生旺成实,就不能再见火了,因为火旺则土强,土旺克水,水恰为丙人之官,故丙人之官,见旺土则水被克制,官星就没有了。得之者,虽能少年可有官禄,但终不是长久之计。
说明(七)
“蔑然”,空无所有。此节再度强调,年干五行之官星不可被伤。
4.24 丁火父木成数三
原文
六丁戊癸本来高,如加巳亥势雄豪。申子辰官金水旺,位到公侯佩玉袍。丁生戊癸为子,如萌芽,有癸无戊,以巳代之;有戊无癸,以子代之,皆为秀实之气,造化之功,可为贵。巳乃戊癸之源,亥乃木成实之地,为贵。子巳代戊癸,丁生人有戊癸、戊子、癸巳,申子辰金水清贵,土火独为祸也。
注释
丁火之父为木,五行木的生成数为三。六丁生人,丁壬合化木,木生火,助丁火之气,再见戊癸合化火,再来生助丁火,本来就是高命。如命局中再得巳亥,丁火的气势则更为雄豪。再得申子辰水为官星,且得金生水旺,“位到公侯佩玉袍”,可有高官之贵。丁壬合化木为“父”,生戊癸合化之火为“子”,戊癸为萌芽,蓄势待发生助年干丁火。有癸无戊,可以已代戊;
有戊无癸,可以子代癸,得此皆为秀实之气,有造化之功,可论贵。火禄在巳,巳为戊癸合化真火之源;木长生在亥,亥为丁壬合化真木成实之地,故能为贵。子巳可分别代替戊癸,故丁火人得戊癸、戊子、癸巳,申子辰金水清贵,独土火为祸,旺土克水官星。
说明
此节宗旨同上,年干之五行,年干之官星,皆宜生助,不宜克制。
4.25 飞活清秀
原文
丁人爱遇北方水,忽见金神再续来,局内不逢于土数,木神加护至三台。丁人见水,官神得地,又遇金来生官,自然显赫。北方乃亥子正位,壬癸旺乡,更逢金生育不绝,甲子辛亥之类是也。若无土损,其气清,又得木神护禄,所以基本牢壮。
注释
丁人爱遇北方水为官神,水见五行金来生,官星得以继续生旺。命局内不喜再遇五行土,若得木克土、木生火的加护,官职可至“三台”。丁人见水为官神,官神水若得生旺禄地,又遇金来生官,自然显赫。北方乃亥子水之正位,壬癸水旺禄之乡,若更逢金,水可生育不绝,如得甲子海中金、辛亥钗钏金之类即是。
若水无土气来损害,其气至清,又得木神来克土生火,加强年干自身之火,保护年干官神水,得之者,命局基本牢靠壮实。
说明
“三台”,汉袭秦制以尚书为中台,御使为宪台,以谒者为外台,合称“三台”,后泛指朝庭高官。
4.26 禄基成实
原文
金加子午多凶暴,若是丁人又喜逢。更看五行无土数,定扶明主掌陶镕。金加子午带死败,故凶。甲子甲午之类是也。然丁人午上见金,则变为财,子上见金则凶,为官,若无土犯分,则气清禄厚。又云:在午见金,则禄旺;在子见金,又生出丁官,见土则伤水。
注释
纳音金坐子午,多凶暴不吉;若是丁火人,又喜逢纳音金坐子午上。更看命中五行无土,定能扶持明主,并起到培育、造就的好作用。纳音金坐子,为败地;坐午,为死地,见之为无用之金,故凶,如甲子海中金、甲午沙中金之类即是。然而丁火人见纳音金坐子午上,丁禄在午,纳音金则为财;纳音金坐子上,子水为官,均可论吉。若命局中无土制水,则官神气清,财神禄厚。
又云:丁人在午见纳音金,丁禄在午则财旺,在子见纳音金,金生出水为丁官。见土则伤水官,泄禄火气,不吉。
说明
“陶镕”,陶铸熔炼,比喻培育造就、浸润影响。
4.27 禄气差迟
原文(一)
丁见壬多无是奇,亥子相逢正得时。忽被土能争旺位,谩有声华亦差迟。壬不得地,遇如不遇。虽无壬而水得正位,官神旺处,自然壮也。火水混杂,终是土胜。
注释(一)
“禄气差迟”:丁火人见壬多,不如见亥子。若只壬多,官禄恐有差错或出现意外。丁火人见壬多,并不为奇,但丁人若与亥子相逢,正为官神得时,一旦有土克水,则土夺去水的旺位,徒有声誉荣耀,官神出现差错或意外。壬水不得地,丁人遇如不遇。虽无壬而得亥子水正位,亥子是丁火官神禄旺位,丁人之福自然壮实。若是火水混杂,终是土胜水,丁人之官神受伤。
说明(一)
“差迟”,指差错,意外。
原文(二)
破相孤独六丁忌见土长生,损妻害子强争能。纵有虚名难了达,亦忧田宅之兴营。六丁人以水为福,土长生则夺却水之位,有呼无应,其格卑下。若见克伤,则触事亏损。六丁人以水为官鬼,水土皆生于申,就位为土所损,壬癸无以全生,天元被害,可见贫贱矣。
注释(二)
“破相孤独”:丁人见土的长生位,即是。丁火人,忌见土之长生位,即忌见申,得之者,损妻害子,逞强争能。纵然有些虚名,终难彻悟、超脱,亦常忧虑田园宅院之兴建、经营。丁火人,以水为官得福,若命局中,得五行土之长生位,则夺去水官之位,纵有目标诉求,也终无法实现。得之者,其格局卑下。若官神水被克伤,则诸事不顺,或有亏损。
六丁人以水为官鬼,水土皆长生于申,水被土“就位”克损,壬癸水官神无以全生。天干之官神被伤害,可论贫贱。
说明(二)
“了达”:佛家语,指彻悟、通晓、超脱。
卷五|论干神三、十干分论
5.1 论干神三
5.2 戊火数二
原文(一)
六戊生人逢曲直,丁壬相合主清才。从革位中兼一二,决须名誉少年魁。真火要亥卯未壮,有丁无壬以亥代,有壬无丁以未代,本元壮则为福远,戊癸丁壬合贵也。真火爱寅午戌,土壮火炎,官有力,天数乘三,子生其父,巳酉丑多逢,则贵也。
注释(一)
戊火数二:戊癸合化真五行火,火生数二。六戊生人,真五行属火,喜逢木(曲直)生,遇丁壬合化真木,得之者才能卓越,品行高洁。得一二位金(从革)的地支,定可断少年时即出人头第,名气飞扬。合化出之真火,喜丁壬合化真木来生,火以生己之木为 “本”,地支喜见亥卯未木之本位,有丁无壬,可以亥代壬,有壬无丁,可以未代丁。本元壮,戊人则为福远,故戊癸遇丁壬,主贵。真火爱得寅午戌火位。
“土壮火炎”,土之官星木有力,木数为三,故“子生其父”,再多遇巳酉丑金,则贵。
说明(一)
韩国版标题为“戊火数三”,星易版承之,显然有误。国图版此节标题为“戊火数二”。河图数:一六为水,二七为火,三八为木,四九为金,五十为土。“子生其父”:火本生土,土为子,但土得木官星有力,木能生火,故称。“清才”:才能卓越,品行高洁的人。
原文(二)
渊源滋养六戊生人见水源,更逢申子旺生金。须知名誉当腾达,少主清华入禁林。命已有水生官,更得金在申子水旺之乡,则金又生水,甲乙自然有气,五行要不断,若有金无水,又能害木,水深则木强,故贵。
注释(二)
“渊源滋养”:戊人,木为官神,得金生水,水神滋养木官即是。六戊生人,见生水之源金,再逢申旺金生子旺水,可腾达早发,名誉四播,主年轻时品行高洁,文采华丽,得以进入翰林院。戊人以甲乙木为官,命局已有水生木,更得金在申子水旺之乡,则金又生水,甲乙木官神自然有气。五行相生要不间断,若有金无水,金又能害木;水神深厚,则木气强盛,官强故贵。
说明(二)
“禁林”,皇家园林,翰林院的别称。强调“五行要不断”的原则,此节是对生年干的官神木而言,得水滋养,水得金生,水为渊,金为源。
原文(三)
相为庆会寅申本是戊人强,癸亥当头贵显扬。但得五行金不入,名清望重佐朝堂。戊寅火生处逢土,戊申土生,故强。癸亥水生出甲乙,故奇,有金则伤矣。寅申土成体地,本源既壮,又须借木神疏爽之,更得癸亥就位,滋养其神明之德,清健非常,若无金神反制,五行恬然无害,为福厚矣。
注释(三)
“相为庆会”:指戊土人,火土皆壮,再得水生木,两者互见为庆会,官必显。戊人,年柱得戊寅、戊申,本自身土强,再遇癸亥水生木官,显要名扬。须得命局中没有五行金来克木官,名清望重,辅佐朝堂。戊寅城头土,戊真五行属火,火长生在寅,遇纳音为土;戊申大驿土,土长生在申,故火土皆强,助力年干戊土;戊人以木为官,得癸亥水生出甲乙,故奇,若有金伤木,则不吉。
戊寅、戊申二位土,本(土)源(火)既皆壮旺,又须借木神疏土,使土通爽透气;更得癸亥水就位,滋养土之官星木神之德。得之者,清健非常。官神木若无金神反制,命局五行相生相安,恬然无害,可有厚福。
说明(三)
清健,清明强健,清新刚劲,精神清爽振奋。
原文(四)
金火相持戊人不贵南方火,见火须还带旺金。有金无火终成咎,有火无金亦不新。戊人不贵南方火者,戒其太过盛,若无火则金得势来侵木,无金有火,亦无用也。
注释(四)
“金火相持”:戊人,见金时还须带火,得金火相持时才有用。戊年人,见南方火不贵,见火时须还带旺金,若有金无火,终有问题论凶,若有火无金,亦不清新。“戊人不贵南方火”者,指戊土不可无火,但火也不可过盛,若无火,则金神得势,克制木官神;若无金有火,亦没有用。
原文(五)
干鬼为殃戊人有甲终无益,带水拖泥不似初。若得庚金并水局,尤能财禄必微余。逢甲不如见乙,为阴阳和顺,甲能伤戊,若加水,甲益壮,终有害也。若庚金制之,犹庶几。甲阳木之神,戊人得之,阴错阳差,若得庚金,又复制甲,既又得水,则为戊人财廪之神,五行互有得失故也。
注释(五)
“干鬼为殃”,戊土人得甲木,阳见阳为“鬼”为殃,克伤戊天元,有金克甲可救。戊土人见甲木,终无益,阳干克阳干为“鬼”,得之者言行拖泥带水,不吉。若能得庚金克甲木,并见水生木,必能微微有些财禄。戊土人,木为官星,但逢甲不如见乙,为阴阳和顺,甲能伤戊,若再有水生,甲木益壮,终对年干戊土有害。若得庚金制甲木,或许还算可以。甲阳木之神,戊阳人得之,阴错阳差;
若得庚金,又复制甲,既又得水,水则为戊人所得的财神,五行互有得失,故有此说。
5.3 己五数真土
原文
六甲相逢己用功,乙庚相会禄高封。炎上火神加一二,符压兵权静塞冲。巳乃火生旺之地,己人遇寅午戌,为造化之功。乙庚为土之子,生于己为秀实,有乙无庚以申代之,有庚无乙以卯代之,得此方为贵格。如寅午戌三宫,二位为贵,申卯代乙庚,庚卯乙申,用巳炎土火,而清贵显达也。
注释
己五数真土:己人,甲己合化真土,土生成数五。己土人,命局中逢甲,合化成真土;得与乙庚相会,土生金,禄封官高。再加上火神一二位,可以成为手握兵权镇关安边的将才。巳为火禄,己土人得寅午戌火生,为造化之功。乙庚合化金,为土之子,生于己为秀实,有乙无庚,可以申代庚,有庚无乙,可以卯代乙,己人得此方为贵格。如寅午戌三宫中,得二位即可为贵。
申代庚、卯代乙,己人得庚卯或乙申即是,再得巳火生,为官清贵显达。
5.4 包成合禄
原文(一)
己人正月为食魁,更于寅午戌相陪。局内不逢真水数,定知文武助功来。丙辛为真水数,己人见丙寅为食神之魁,盖火生土,又得寅午戌炎上之火气接济,若无水损禄,天元有滋养,荣名厚利,何患无矣。
注释(一)
“包成合禄”:己人得丙寅炉中火,地支再得寅午戌火,得两三重火生,主贵。命局若有旺水,损坏天元不吉。己土人,得丙寅月生,为“食魁”,地支更得寅午戌火位,局内不逢丙辛真水,得之者,主文武双全,助立功名。丙辛合化为真水,己人见丙寅炉中火,丙火及炉中火皆生己土,己为“食神之魁”,因为丙火和炉中火,两重火生己土,再得寅午戌生旺之火气,接济助力生土,己土必强。
若无丙辛合化之真水,泄己之气,己土天干得多重旺火滋养,何患没有荣名厚利。
说明(一)
“包成合禄”,己土天干(禄),得多重火包围来生,大成。“食魁”、“食神之魁”,在六丙中,唯有丙寅炉中火最为强旺,所生之己土力量最大。
原文(二)
金生水旺滋木金暗六己相加巳是功,申子辰位甲须丰。更得金神同水化,定知名誉至三公。申子辰水之位,就中见甲,则木乘水之旺气,为基甚厚。金同五水地,则水益壮旺,甲自然发生,此五行阴阳消息,不必见其形,而默精会之可也。若只见金而无水,金无所归,便伤甲乙之木,惟在水地,则注自生出木,不必见木,深且详之。
论曰:若见水加亥卯未上,禄元有所为而无为失。秀特逢生己人得金生水旺水可滋养木金气得泄(暗),无力伤木,真土合成,得之者特别优秀。六己人得火相生,巳火为首功。见申子辰水位,自可知甲木旺盛。再得金神生水更吉,定知名誉至三公。
己人得申子辰水之位,就可以认为其中有甲木,则木乘水之旺气,甲己合化真土,己人基础甚厚。金同水地,金生水,则水益发壮旺,甲木自然发生,此乃五行阴阳消息,不必见甲木其形,而默认其存在则可。若只见金而无水,金无所归,便会伤及甲乙之木。惟金在申子辰水地,则自然生出木,不必见木,此理甚深,宜详细了解。
《论》曰:己土人,若见水在亥卯未上,也可以认为有甲,甲己合化真土,禄元有所养,自然为福无穷。
说明(二)
年干己土,甲己合化,但不见甲,见申子辰水局,水能生甲木,“就中见甲”;癸水在亥卯未上,即癸亥大海水,木的长生地;癸卯金箔金,木旺在卯;癸未杨柳木,木的库地,也可视为 “就中见甲”,“甲自然发生”。此节介绍了禄命法有关天干合化的一个重要法理:天干合化,只见一位,另一位缺失。
但得地支有三合会五行来生缺失的那一位,或得见缺失一位五行的生旺库地,所缺一位则“不必见其形”,可以默认其存在。此法理在论述各天干时,都会用到,只是在己土这一节中讲得最为直白。
5.5 庚四金阳之数
原文
六庚真数少人知,戊癸相逢遇者稀。大小吉神逢一二,名播中原福禄辉。夫白虎有真数焉,而戊癸乃火之真数,为庚金之真官,有戊无癸,以子代之,有癸无戊,以巳代之,乃至为秀实之气。戊癸化火,能生二吉,丑未为大小二吉,既壮,能造庚金,乃为至贵。子巳代戊癸,庚金生巳,戊癸之火发用,丑未贵矣。
注释
金在河图五行数属四,庚属阳金,见戊癸合化火、火生丑未二土。六庚人之真五行数,知者不多,与戊癸合化之真五行火相逢,是很难得的,大小吉神逢一二位,得之者,声名远播,福禄双全。庚金是真“白虎”数,戊癸乃火之真五行数,为庚金之真官。有戊无癸,可以子代癸;有癸无戊,可以已代戊。庚金得真官,至为秀实之气。戊癸合化火,火生土,能生出丑未二吉,丑为大吉,未为小吉。
五行土既壮实,能生年干庚金,故为至贵。子代癸,巳代戊,庚金长生在巳,戊癸之火为真官为发用,又生丑未大小吉神,故贵。
说明
“白虎”,星命学东西南北四个方位之一东方青龙,南方朱雀,北方玄武。星学二十八宿中,白虎是西方七宿的总称。“丑未为大小二吉”:详见本书卷六。此节的“秀实”之气,指年干之合化之真五行,遇合化之真官,得发用论吉。
5.6 声誉远驰
原文
庚人巳午逢寅木,学问过人世所稀。但无金神并水属,少驰声誉掌枢机。火正南方,官神得地,更逢刚木,滋养无穷,所谓本源深而气壮。若见金神并见水,水又生起,便制其火,虽得正位,终被消烁,此有木无金水,然后为贵。论曰:火加巳午,官星得地,若更干音带得木来,火聚南方,高明豁达,所惮者水耳!稍无犯分,则挺特出群。
注释
“声誉远弛”:指庚人合化之真金,得合化之真官火,得地,又得木生。庚人之真官火,地支见巳午即为官神得地,再遇生火之木,必学问过人,世间稀缺。他干须不见金及水,年轻时即有声誉,在政府中枢机构任要职。火正南方,庚金的官神得地,更逢刚健之木,官神得滋养,力量无穷,即所谓“本源深而气壮”。命局中若再见五行金和水,金能克木,断其火源;
水又生起,制火之本,官神火虽能得巳午正位,终被消灭。故此格局须有木,无金水,然后能论贵。《论》曰:火见巳午,官星得地,若更得天干见木生火,火聚巳午南方,得之者,为人高明豁达。命局所忌惮者唯有水!只要无金水来犯,则会出类拔萃。
5.7 相参成庆
原文(一)
庚人爱得土来亲,火数相乘位显伦。春夏季中生月属,又加木属主光荣。金得土扶,禄元有籍,更加火临辰未两月中,其福愈壮。盖火生三月,木墓六月,所谓源远相参,发福有自,其为气也,妙在适其用耳。
注释(一)
“相参成庆”:庚金人见土生金,得木生火,为庚之官神,对禄干有助。庚人喜得土来生,土为母亲;金得火为官,故土火相遇为吉,得之者名位突显,出人头第。若能出生在春夏季,木生火旺的月份,主光彩荣耀,值得尊敬。庚金得土生扶,禄元有出生之处,更加火临三月辰、六月未这两个月中,其福愈壮。这是因为土墓库在辰,木墓库在未,即属渊远流长,木火都在命局中,自然发福。
土火木都为庚金人所喜之五行,妙在适其用。
原文(二)
禄鬼孤害六庚禄向甲申中,水数才多不可逢。更值金神重叠见,到头辛苦禄难崇。庚人以火为福,却遇甲申,更有别禄见金神,则生出水来,有汗漫不绝之状。丙丁如此,无以发生,又何禄之有,终难显达。《珞球子》 云:遇如不遇。禄马之说,要在穷究曲尽其理,方知禄马归着。
注释(二)
“禄鬼孤害”:庚人不可见水多,官神受伤害,对命局不利。六庚人,遇甲申,虽然禄在申中,但甲申纳音为泉中水,源源不断制火,故庚人不可逢甲申。再加上庚金人,见甲申,申也是金,金神重叠见,生水更旺,得之者一世辛苦,官禄难高。庚年生人,以得火官神为福,喜甲木生火。却遇到甲申泉中水,虽然甲为木,庚禄在申,但纳音五行为水。
更有别禄见金神,其他天干也遇金神,则庚金生出之水,有汗漫不绝之状。丙丁官神遇如此之水,根本无以发生,又能有什么官禄可言,得之者终难显达。《珞录子》称:遇到不该遇到的五行,还不如不遇。财官禄马之说,必须要穷究命局中五行的生克关系,详尽其法理,方可知禄马是否有归置着落。
原文(三)
六辛天之水数天数当先号六辛,喜逢亲子系丁壬。天魁合会功曹盛,名达朝堂职位清。辛数干天之子,天一生水,木数合之,乃阴从母生其子。有丁无壬,以亥代之,有壬无丁,以未代之,故为秀实之气。天魁戌,功曹寅也,亥未代丁壬,有丁壬亥未,用寅午戌之势,为贵盛也。
注释(三)
“六辛天之水数”:辛年生人,丙辛合化真水,一六为河图五行之水数,道生一,一为天。天数第一为水,为六辛,喜遇水所生之子木,即是丁壬合化真木。再得戌“天魁”合会寅“功曹”,即火盛,得之者,名达朝堂职位清。辛人,辛为阴金,丙辛合化真水,河图数一六属水,水为五行之首,称“干天”。天一为水,水生木,木为水之子,得丁壬合化真木,称“阴母生其子”。
有丁无壬,可以亥代壬,有壬无丁,可以未代丁。辛人得丁壬,为秀实之气。戌为“天魁”,寅为“功曹”,亥代壬,未代丁。辛人有“子”,即丁壬合化之木木长生在亥,库在未;辛人有官,即寅午戌之火,所以为贵为旺。
说明(三)
大六壬、星命学十二神将(地支)中,戌为“天魁”或“河魁”,寅为“功曹”。年柱天干合化五行,得所生之五行(也须合化)、所生五行的长生、库位;及天干五行的官神位,均可论为得“秀实”之气。
5.8 威高志远
原文
六辛要得火相亲,带水须凭见木神。文中却做武中虎,武禄还须静塞尘。水能生木,木生火,辗转相生,无有穷尽。辛金得火,禄气相亲,若见水则有损,五行若又见木,水却随木化,不伤于火,辛人如此,岂不快哉。
注释
“威高志远”:辛年生人,得火见木即合此格。六辛人要得火来相亲,火为官神;若命局带水,须见木神。得之者,虽是文官也能做得武职,且如虎般凶猛;若是武官,能平定边塞外族入侵之乱。辛人,真五行属水,水能生木,木能生火,辗转相生,无有穷尽。辛金人得火,为得官神之气,论吉;若见水,官神火则有损,此时命局中又见五行木,水生木,水随木化,不伤于火。辛人命局中得如此配置,岂不快哉。
说明
年柱天干之官神,宜生不宜损。
5.9 先凶后吉
原文
辛人卯酉值非善,又逢水属主迟蒙。若见火神当胜位,定知烜赫众难同。辛以丙为官,以火为福,卯酉乃火死败之地,更加水损,何由得福。五行若得火神位,寅午戌即还元,如此则转祸为福也。
注释
“先凶后吉”:辛人地支见卯酉,见五行水,再见火之三合位,即“先凶后吉”。辛人,地支若见卯酉,真不是好事,又逢五行水,得之者,主懵懂迟发。若命局中见火神的有利地支,定知其人名声煊赫,与众不同。辛人,以丙火为官,以火为福。卯酉乃火败死之地,更加水来损,谈何得福。五行若得火神三合之位,即见寅午戌,火神就 “还元”复生,如此则转祸为福了。
说明
地支不宜见五行的死败“四忌”位。
5.10 禄气退休
原文
辛人火居西北地,无木相扶士禄难。纵得少年膺爵命,亦须衰蹇见官休。火居西北,无气之乡,又无木来助,岂免速剥?火在水乡终难显达,得木卫护,犹且庶几稍弱,阙此终当偃蹇。
注释
“禄气退休”:辛人,火为官神,但火居死绝无气之地,官气退藏休息。辛人,火为官神,火居西北地,若无木相生扶,仕途艰难,纵然得少年有封侯膺爵之命,后来亦必衰败窘迫,没了官职。辛人以火为官,火居西北申酉亥子地,病死绝胎地,为“无气” 之乡又无木来生助岂能免遭艰难 ? 火在水乡终难显达,须得有木卫护,或许还可以,但终稍弱,命局有此缺憾,终当困顿(偃蹇)。
说明
“速剥”,zhūn bo,速为艰难,剥为剥落,遭遇艰难不得志。“偃蹇”,yǎn jiǎn,此处的意思是困顿窘迫。
5.11 壬为真木数三
原文(一)
六壬逢火自然光,丙辛交会势堂堂。太冲还共登明会,必是金门紫绶章。壬阳木,数当三,用周天火数当其二数,二三合五,乃受气之数,为壬之官,水数生木,乃母生其子。有丙无辛,以酉代之,有辛无丙,以巳代之,为秀实之气。
太冲为卯,登明为亥,乃木乘旺之气为酝籍,巳酉代丙辛,壬人有丙辛,丙酉辛巳,以火用于木气,为真数入格。
注释(一)
“壬为真木数三”:壬人,其真五行为木,五行数为三。六壬人,遇五行火,自然光彩荣耀;得与丙辛合化之真水交会,气势堂堂不凡。“太冲”卯是木的旺位,“登明”亥是木的长生位,水的临官位,故得卯亥相会者,必是功勋卓著,得皇上封侯拜爵之人。壬为阳木,丁壬合化真五行为木,木的河图五行数为三,用周天顺序而言,火之五行数二,二三合五,五为“土”之五行数。
火生土,土乃“受气”之数,却为壬水之官;水生木,木为其母水所生之子。丁壬合真木,喜遇丙辛真水生,有丙无辛,可以酉代辛;有辛无丙,以巳代丙,丙辛为壬干的“秀实”之气。“太冲”为卯,是木的旺地;“登明”为亥,是水的禄地,木的长生地。这就是壬水合化之真木,得以乘生旺之气,就宽和从容了。已代丙,酉代辛,壬真木人,命局中得有丙辛真水,或巳代丙,酉代辛;
真木得真水生,又得火生土之官,为壬木真数入格。
说明(一)
韩国版标题为“壬为真水数三”,星易版承之有误,国图版为 “壬为真木数三”。本书取国图版。《三命通会》P366 将标题更正。韩国版:“大冲口□登明会”,中有空格,“大冲为卯酉”;国图版:“太冲还共登明会”,“太冲为卯”;星易版:“太冲卯酉登明会”,“太冲为卯酉”。本书取国图版。“太冲”“登明”,为星命学“十二月将” 中的两位,“卯”为“太冲”,“亥”为“登明”。
“紫绶章”,出自成语 “紫绶金章”,意思是紫色印绶和金印,借指事业成功,得皇帝封高官厚爵。“周天”:气功修炼术语,气路之行径,即“圆”。谓之周而复始,连绵不断。此处意思是上下之连接。“酝籍”:yùn jiè,宽和,有涵容,从容不迫。
原文(二)
相呼集福六壬己亥不为官,勿逢水数禄须还。更值五行多火局,定期高焕达金銮。己亥为生成之木,下残功上,干头己土,所以不为壬人之官。若五行带得火数多,己亥之木,又随火化藏,己官之土,却得还元,不必更见水。盖水能生木,木能克土,即为坏官故也。
注释(二)
相呼集福:壬人见己亥,须命局得多位火神相助方能为福。六壬人,见己亥,己不为官,命中勿逢水,己土官星则可还元,更值命局五行多火生土,定可期待其人功名显赫,飞黄腾达,到朝廷担任要职。己亥平地木,为生成之木,对壬水而言,“下残功上”,即天干己土为壬水之官,有功;纳音木长生在亥,克土,天干之己土,不能为壬人之官,原因即在此。
若命局中五行火数多,己亥之木,亥水生纳音木,木生火,火生己土,“下残之”水木随火化藏,己土之官,得以还元,不必再见水了,因为水能生木,木能克土,即又坏官。
说明(二)
韩国版“下残切上”,星易版承之;国图版“下残功上”。本书取国图版。
原文(三)
大奇绩贵六壬丑未兼申子,四位如逢火数奇。更值五行多土局,少年名位拥旌旗。丑未土成实之气,申子乃土生旺之乡,干音带得火来,五行中更加土多,壬人福禄自然显著,岂不早年亨快。
注释(三)
“大奇绩贵”:壬人的一种大吉、奇特论贵的格局。六壬人,命局中得丑未、申子这四位,命局再逢火,就非常独特奇妙了。再加上命局五行多土,年轻时就能在军队中树立功名。丑未是土的“成实之地”,申子乃土长生、帝旺之乡,天干和纳音带得火来,火生土,壬水官星土会更加多且有力,壬人福禄自然显著,岂不早年亨快。
说明(三)
“旌旗”军队中的旗帜。
原文(四)
反凶成庆六壬若遇繁刚木,须得干音带火来。若是寅宫并午位,必作朝中将相才。甲辰甲戌皆干音火木,更又庚寅壬午俱来资助,火旺则土盛,气数纯全,福基自壮矣。
注释(四)
“反凶成庆”:壬人遇木制土论凶,得旺火生土,即成此格。六壬人遇纳音木,不论繁茂或刚劲,均会克制土官神,必须得天干纳音属火的他柱相助。若是地支有寅和午,即火的长生和旺位,必为朝中将相之才。甲辰佛灯火、甲戌山头火,皆天干为木,纳音为火,更又庚寅松柏木、壬午杨柳木一起来资助,火旺则土盛,官星土的气数纯全,吉福的基础自然强壮。
说明(四)
韩国版“水旺则土盛”,星易版承之。国图版“火旺则土盛”,本书取国图版。杨柳木,繁茂之木;松柏木,刚劲之木。此节相救助的五行,从天干和纳音看,地支看该五行的生旺状况。
5.12 天鬼相交
原文
六壬最忌干头戊,或加辰戌主相残。不见甲来为救应,定主身中带不安。壬人见戊为干鬼,若加魁罡之地,则祸患之端。五行若有甲干阳木,又能克戊土,即有所救。不然,鬼气太重,壬人所惧。
注释
“天鬼相交”:年干五行,他干见鬼来克,不吉。六壬人,最忌遇一柱以戊土为天干,或戊土加辰戌之上,主水土相战。得之者,命中不见甲木来救应,“定主身中带不安”,有健康问题。壬人见戊,为年干之鬼,若戊在魁罡之地,即戊辰大林木、戊戌平地木,则为祸患之端。命局中若得甲干阳木,又能克戊土,即有所救。不然,鬼气太重,壬人所惧。
说明
年干五行遇“官”宜生,遇“鬼”宜有制。此节五行木以天干看,不看纳音五行。
5.13 癸真火数二
原文
六癸生逢曲直加,如临甲己最为佳。更加传送遂为禄,禄仕千钟福寿遐。曲直,亥卯未之气也。癸阴火,须逢木而生。甲己者土,合火之子数,阴从母生,其子为成。有甲无己,以未代之,有己无甲,以寅代之,乃为贵气。传送者乃甲己生处,甲己未寅为秀实之气,癸人有甲己,旺中带木气为清贵之格。
注释
“癸真火数二”:戊癸合化真火,河图五行数二七为火。六癸人真五行属火,喜逢木生,如有甲己土,最为佳。更有金为财,得之者俸禄优厚,寿数很长,“遗仕千钟福寿遐”。曲直,亥卯未之木气。癸水之真五行为火,须逢木而火生。甲己合化真土,为火生之子,“阴从母生,其子为成”,喜见甲己真土。有甲无己,可以未代己;有己无甲,可以寅代甲,乃为贵气。
五申为甲己土之长生处故命局得甲己未寅为秀实之气癸人有甲梵己旺中带木气为清贵之格阴从母生,其子为成”,意思是火为母,土为子,母亲生五下儿子,就是最大的成就。禄仕:为食俸禄而居官;泛指居官食禄。
5.14 互相福应
原文
六癸生人多亥子,不逢土数自光荣。若得土加寅巳上,不须亥子即为清。亥子乃水会之地,癸人得之,聚成一气,不必见土。见土则水争强,反而不好。若寅巳上却见土神,癸人之官,又不必见亥子,见之则土争雄,反为交杂。
注释
“互相福应”:癸人,官神为土,两者不能同见生旺地,方能相应为福。六癸生人,地支见亥子,天干不遇土是非常吉利的。若得戊寅、己巳,则不须再见亥子,即为清贵。亥子乃水会之地,癸人得之,水得禄旺,聚成一气。则不必再见土,因水土同生旺,亥子也是土的禄旺地,与水争强,反而不好。戊寅、己巳天干上为土神,是癸人之官,故又不必见亥子,见之则水土争雄,反为交互杂乱。
5.15 天鬼为滞
原文
六癸人逢己是殃,不逢甲数尽乖张。莫教丑未乘于火,定知贫贱永无粮。癸人以戊为官,见己为阴阳失序,反为鬼。五行中若得甲木之气解救,尚可免速驳。若见己丑己未之类夹攻之,癸人福气灭然。
注释
“天鬼为滞”:癸人,见己干为“天鬼”,得之者,停滞不前。六癸人,逢己土为鬼有殃灾,没有甲合去己土,一生命运不顺。切莫教丑未坐纳音火上,得之者,“定知贫贱永无粮”。癸人,以戊土为官,见己土,为阴阳失序,反为鬼。命局中若得甲木之气,将己土合去,为得解救,尚可避免速驳,若见己丑霹雳火、己未天上火之类同时出现,纳音火再生土鬼,癸人福气荡然无存。
说明
乖张:命运不顺,多挫折。此节把官、鬼的区别讲清楚了,克年干五行者,阴阳互见为官,为福;阴阴、阳阳互见为鬼,为灾。至此,以年干五行、年干的化气五行,与他柱干支纳音配置的吉凶,分别作了介绍。其法理和技术,“后子平法”完全摒弃,对合化五行、纳音五行不知所云;徐大升的“子平法”只是在《渊海子平》卷二论正官、偏官(七杀)时,提及一些内容,如“官星太过” 等,也十分简单;
而《三命通会》卷之四,基本照抄《五行精纪》上述内容,其排序、标题都一样。可见《三命通会》是传承了徐子平的子平法。所不同的是,《三命通会》标明了文字出处,而《五行精纪》在此节内容中,基本没有标明出处。自此可确定,万氏所看的 《五行精纪》版本,应非朝鲜延世大学藏本,即非韩国版。
5.16 论甲乙
原文(一)
滋阴福元
木逢癸亥正长生,荫益根元必大亨。更有金临西北位,定主清华禄自存。木生在亥,就其位得癸亥之水滋养,生中逢生,最为喜会。更得西北,带金生出,水来转壮,健源深远,福禄崇峻。
注释(一)
“滋阴福元”:指年干为甲乙木者,他柱见癸亥大海水,即合此格。年干甲乙木,他柱逢癸亥,木正长生在亥,癸亥干支纳音皆水,对木的根本有益,为“荫益根元必大亨”,若更有五行金,且地支得西北位,官神有力,自然会有清华贵显的要职。木,长生位本在亥,其木位再得癸亥水生木,为“生中逢生”,木最为喜见。更得西北位,金旺生水,水更转旺,源远流长,木人得此,“福禄崇峻”。
说明(一)
此节开始,年干五行不分阴阳。
原文(二)
变鬼为官木人最怕遇壬申,若逢癸酉祸增新。但得水临西北地,返作清华显赫人。壬申癸酉乃剑锋金,乘临官旺地克木,甲乙最怕之。若亥子上见水神化藏金毒,金虽承天将之利,终不能害木,大抵福欲乘之,鬼欲制之,然后可观。
注释(二)
“变鬼为官”:鬼得克泄,可变鬼为官,论吉。甲乙木人,最怕遇壬申,若再逢癸酉,灾祸增新。此时水临西北地,水得旺相,自然化鬼为官之用,反会成为清华显赫之人。木人见壬申癸酉剑锋金,壬癸虽是水能生甲乙木,但纳音为金,见申酉,为金临官旺地,克木更厉害,甲乙木人最怕。若得亥子上见水神,如癸亥壬子之类,金生水,化藏金毒,金虽有得禄旺地(天将)之利,终不能害木。
大抵吉福的纳音五行,宜坐旺禄地,而纳音五行为鬼,坐旺禄地,则须制之,然后方才可观。
说明(二)
纳音为“鬼”坐旺禄地,更凶。
原文(三)
破祸成福木逢辛亥不长生,不逢火制禄难存。火神与木俱繁盛,何虑功名事不成。木生在亥,却于生处逢金,谓之生地见鬼。得火救之,金不敢用事,木乃出焉。此谓通变,自有轻重。五行须明胜负,不可一途取轨。火木繁盛,金自销烁,虽是辛亥作祸,得火与木繁盛,始有生杀。若非辛亥,见火木繁多俱壮,又不便也。
注释(三)
“破祸成福”:指木人见辛亥为祸,须得木火旺制金,即转祸为福。甲乙木人逢辛亥,不能视为得长生位,命局中若没有火制金,甲乙木难以生存,若是火神与木神俱繁盛,“何虑功名事不成”。木长生在亥,见辛亥钗钏金,却是于长生处逢纳音金,谓之 “生地见鬼”。此时须得火来救助,使金不敢用事,甲乙木才不会受到克制而显现。此即所谓“通变”,灾福自有轻重,五行须明胜负,不可“一途取轨”。
木人见辛亥钗钏金,鬼强不吉,须得火木繁盛,金自销烁,虽是辛亥纳音金为祸,但得繁盛之火与木,对木有生,对鬼有杀。但如果不是木遇辛亥,见火木繁多,又不能这样论吉了。
说明(三)
“一途取轨”,只按一个途径、一种方式去处理。此节承上节内容,指甲乙木不是凡见到亥长生位就能论吉,“五行须明胜负”是论命的重要原则之一。
原文(四)
鬼气临官木人怕见火神兴,无水相临主祸迎。更被金来加局内,一生艰险不安宁。木人火盛则灰飞烟灭,得水可制火。苟不见水,又加从革金局,其神锐利,甲乙之木,窘气可知。
注释(四)
“鬼气临官”:木人以金为官,但当火盛之时再遇金,金则成鬼气。木人怕见兴旺之火神,若无水相临制火,灾祸即来。若命局内更见金,“一生艰险不安宁”。甲乙木人,见火盛,则灰飞烟灭,得水可制火。若不见水,又见从革金局,金神锐利,甲乙之木,窘迫之气可知。
5.17 论丙丁
原文
根源浑厚火人日月时遭水,须逢曲直乙为干。若得炎宫纳音金,定知食禄至清官。火人月、日、时带水神,则火无发露。若亥卯未上干头带阴木,水却又来生木,木又生火,火生不绝,火神得地,更若寅午戌上纳音见金,又却来克木,木神受制,生出火官,五行脱体还元,乃为高上之福。
注释
“根源浑厚”:指丙丁火与官神水须五行平衡,才能做到两者皆根源浑厚,不失本性。丙丁火人,日月时遇水为“鬼”时,须遇有天干乙木及地支有木气;若是火过旺时,须见纳音金坐火气上,得之者,“定知食禄至清官”。丙丁火人,月、日、时带水神,若为鬼,则年干之火,不发难露。
若得亥卯未三合木地,干头带乙木,即遇乙亥、乙卯、乙未,水鬼即可来生乙木,木又生火,丙丁火人,生生不绝,水则变鬼为官了。若是丙丁火神得地,即地支见寅午戌,火又过旺了,但若是纳音金坐寅午戌,即遇甲午沙中金、壬寅金箔金、庚戌钗钏金,金能克木,木神受制,丙丁火不会太旺;金能生水,生出丙丁火之官,即水。如是,丙丁火人,五行之火,得“脱体还元”,可得 “高上之福”。
说明
“脱体还元”,指年干五行火及其官神水,因与其他五行配合,双方都不会太弱也不会过盛,达到最佳平衡,两者都不会失去原来的性质,恢复本元。
5.18 兑官生鬼
原文
火神败地莫逢金,见水加来愈不禁。不见伤残并夭折,定须受病肺连心。败地本自衰微,逢水则金不能为财,而与水为鬼。论曰:火至败地,见金则生出水来,火力既不能胜,安得不伤残也。
注释
“兑官生鬼”:丙丁火人见卯败地,若再见金生水,官则化鬼。丙丁人,火败在卯,切莫纳音逢金,即是癸卯。癸干为水,本为官,再见纳音金生水,化官为鬼,火人愈发承受不了,得之者,若非伤残、夭折,“定须受病肺连心”。丙丁火人,遇败地,本自衰微,见金不能克之为财,金生水,水官化为“鬼”。《论》曰:火人,五行至卯败地,再见金则生出水来,水化官为鬼,火人力不能胜,安得不伤残。
说明
八卦中,干兑为金。火之败地为卯,纳音为金者,只有癸卯金箔金。禁:用于动词时,指禁止或承受得住。
5.19 屯蹇多灾
原文
众火须防水在寅,平生速坎谩劳神。资财必定难充溢,到老身孤背六亲。火神稍众于生地,却见水,如甲寅之类,何以堪。然火神既多,须得少木资之,则有不穷之众84J,稍多于此,终为害也。
注释
“屯蹇多灾”:火聚集过多,主不顺且多灾。丙丁火人,若火多,须防纳音水坐寅,得之者,平生虽然费力劳神,却无用,仍多坎坷不顺,家中“资财必定难充溢,到老身孤背六亲”。丙丁火人,若命局中火多且有长生地寅,却见纳音水,如甲寅大溪水之类,火人情何以堪。既然火神多,即便用很少之木来生,火仍会有穷穷不尽之势,过旺之火,终究为害。
说明
星易版“盛德高风处处新”;韩国版“盛德高风处处彰”;国图版“到老身孤背六亲”。本书取国图版。
5.20 论戊己
原文
气数淳厚土人土重火炎扬,职位清华禄益强。火加巳午逢诸土,盛德高风处处彰。土数既重,必藉火扶持,为生生不穷之貌。若更见火加巳午,火旺之地,土又强壮。设或见水,终不能胜火土,则为财廪之气矣。
注释
“气数淳厚”:戊己土人,遇火,且得火禄旺地即是。戊己土人,命局再见土,喜遇炎扬之火,得之者,“职位清华禄益强”。命局见火,且有已午禄旺地,或再逢诸土,“盛德高风处处彰”。土数既重,必藉火来扶持,土为生生不息,无穷无尽之貌。若更见火,地支有已午火禄旺地,土更强壮,假如遇见五行水,水再旺,终不能胜火土,水反而成土人的钱粮(“财廪”)之气。
5.21 五木成烟
原文
土人藉木为文曲,四位之中带火来。重见木神临巽地,高甲升名福庆开。土无木不能通爽其气,木无土不能安立其根,二者相须皆不可阙。五行中若带火来,又于巳上见木,辗转生育,聚成一体,气数壮实,火神有所蕴藉矣。
注释
“五木成烟”:戊己土人与木配合,为含而不露的君子。戊己土人,借得五行木的力量,即“文曲星”到,主文采出众,四柱之中带火,再见木神临巽地,科举考试高中头名,“高甲升名福庆开”。戊己土人,土无木,不能通爽其气;
木无土,不能安立其根,二者相互配合皆不可缺五行中若带火又于 “巳” 上见木即乙已佛灯火或已巳大林木木生火火生土辗转生育火土聚成一体土之气数壮实火种含蓄而不显露此节内容承上节,土火重者,仍须得木来疏通。“五木”:土的五行数为五,见木;“烟”:火之气,但不见火。“木神临巽地”,即乙巳或己巳,巳火在东南巽位。“相须”:中医术语,两种药物配伍使用,功效更好。
“蕴藉”yùn jiè,藏在其中,含蓄而不露,多形容君子气质。
5.22 救助咸福
原文
土人独位逢诸火,更加火旺增灾祸。就中若见水神波,纵免灾殃还坎坷。火数既旺且多,并来生一土,其气大煅燥。忽见水返来制火,五行虽有救解,终不为吉兆。
注释
“救助咸福”:戊己土,得多火来生,即便得水救助,仍为减福。戊己土人,天干独位土,命局中逢诸火,更加火得禄旺地,灾祸有增。即便能见水神来居中调停,纵然能免除灾殃,但仕途终究坎坷。命局中五行火数既旺且多,同时来生年干一位土,火气愈发燥热猛烈。忽见水返来制火,五行虽有救解,终不为吉兆。
说明
“咸”,字义甚多,此节同“减”。
5.23 基本衰弱
原文
土人若重嫌巳酉,区区终是谩劳生。水近土旁尤见祸,卖尽田园没地耕。巳酉乃土水败地,重重见之,则困苦相凌,终不见福,盖水能胜于土火矣。司马季主曰:水逢沐浴如逢土,土到衰乡水不如。土到酉宫真败地,却逢癸酉禄盈余。二气各有胜负耳。
注释
“基本衰弱”:土见巳酉绝败地,土气基本衰弱。戊己土人,嫌重遇巳、酉地,平生难有大的成就,即便劳心费力也是徒劳。若命中再见水,与土并见已、酉,尤其为祸,家产散尽,“卖尽田园没地耕”。土水同生旺,皆“败”在酉,“绝”在巳。命局中若重重见巳酉,则困苦相互侵扰,终不见福。水近土旁尤见祸,盖水能胜于土火矣。司马季主称:“水逢沐浴如逢土,土到衰乡水不如。
土到酉宫真败地,却逢癸酉禄盈余。”。若土水同逢“巳”地,虽同为“绝”地,但已火生土,土则可略胜一筹。土水二气,各有胜负。
说明
司马季主诗:土水同逢酉,虽同为沐浴败地,但酉金尚能生水,而土逢酉,金泄土气,为土的“真败地”,故土不如水;若同遇癸酉剑锋金,得癸水助,纳音金生,水气更强。
5.24 论庚辛
原文(一)
滋阴成官
金多逢火不为灾,切忌金神带水来。木逐火神生旺土,发荣名位足资财。只怕生旺被鬼所制,金多又自带旺,火不为害。自己寡弱,则克我者始得志也。
注释(一)
“滋阴成官”:庚辛金人,逢旺火,不仅是官神,而且暗中生助金。庚辛金人,他柱见火,逢火为官神,故“逢火不为灾”,“切忌金神带水来”,即见壬申癸酉剑锋金,干头带水制火,官神被制就不吉了。若命中有木来生火,火生旺土,旺土生金,可名利双收,“发荣名位足资财”。年干生旺,就怕被鬼所制,但金多又自带旺火,反不为害。在这种情况下,庚辛金人自己寡弱的话,克金之火神就得志了。
原文(二)
天盗离乡金加乙巳太乖张,木数来逢主夭亡。便自水多难抑制,定残骨肉远离乡。金生处见乙巳火,被火截住,加以木来扶,火之势益壮,金自销烁。
注释(二)
“天盗离乡”:特指庚辛金人,见乙巳佛灯火,天干乙木生火,与纳音火一起,将金的长生地夺去,只能背井离乡。庚辛金人,见乙巳佛灯火,得乙木生,火旺太过了,再遇五行木,主有夭亡之忧,即便命中水多,也难抑制火的力量,“定残骨肉远离乡”。金虽然长生在巳,但见乙巳佛灯火,火禄在巳,金的“长生”地被火截住无用了,加上有乙木来扶火,火之势益壮,金自毁灭销烁。
说明(二)
韩国版“天益离乡”,星易版从之,国图版“天盗离乡”,本书取国图版。
5.25 论壬癸
原文
源远流清
水人见木为本利,得火相逢凶害至。更无火木见金神,决主少年登显荣。金为水本源,木得水滋,深为利用。见木却生火,火旺则反伤于金。五行中若无木火,但得金气发露,则生出水禄自然。
注释
“源远流清”:壬癸水人,命局中有木须不见火,金气得生发,天干之水,源远流清。壬癸水人,水能生木,命局中见木,本为水的成果和效益。但命局中若与五行火相逢,凶害之至。水人,命局中无火木,而见五行金,“决主少年登显荣”。五行金为年干水之本源,木得水滋生,水的效用充分发挥出来。若见木却会生火,火旺则反伤于金。命局五行中若无木火,使得金气生发显露,则自然能生壬癸水。
5.26 无救成凶
原文
水人切忌戊申寅,截断根源主祸频。局内不逢金发露,平生波劫受艰辛。戊申戊寅乃土成实之地,水人生处受制,病处见鬼,故曰截断根源。五行中若见魁罡,则鬼气无以化藏。水神如此,可谓困矣。
注释
“无救成凶”:水人遇土为鬼,若遇戊申、戊寅、戊辰、戊戌,水人无救论凶。壬癸水人,戊土为鬼,切忌遇戊申、戊寅,天干纳音皆为土,把天干水的根源截断,必主灾祸频频。命局内若不逢生发显露之金,“平生波劫受艰辛”。戊申大驿土、戊寅城头土,此二土为土的“成实”之地。得戊申,水长生在申,土克水,为水人长生地受制;得戊寅,水病在寅,土克水,为“病处见鬼”,故曰,“截断根源”。
命局中若见戊辰、戊戌土魁罡,则鬼气无以化藏。水人得如此配置,可谓困顿无解了。
说明
壬人见戊为鬼,癸人见戊合化真五行火又生土为鬼。戊辰、戊戌纳音虽为木,木衰在辰,养在戌,制土无力。
5.27 长鬼为殃
原文
水人大怕火炎扬,寅午相逢转更忙。若见丙加辰戌位,定知夭折见悲伤。寅午乃火生旺之地,炎炽可知,水神如此则竭矣。五行若见魁罡,如丙戌之类,水神之福转衰丧矣。并《太乙统纪》
注释
“长鬼为殃”:水年干人,最怕命局中见火生土鬼,得之者有灾殃。年干为水之人,最怕遇炎扬之火,火能生土鬼,地支若遇有寅午三合火位,生土鬼的速度更快。若见丙辰沙中土、丙戌屋上土,“定知夭折见悲伤”。寅午乃火生旺之地,火炽烈可知,能迅猛生土鬼,水神得如此则枯竭了。五行若见辰戌魁罡,如丙戌之类,水神之福不再,转为衰丧。引自《太乙统纪》
说明
韩国版“水神之福转衰矣”,星易版从之;国图版“水神之福转衰丧矣”,本书取国图版。自“甲坤黄数五”至“长鬼为殃”,均从年柱天干和他柱干支、纳音配置来论吉凶,共63组。《五行精纪》载“卷第四”和“卷第五”,《三命通会》在“卷之四”中一组不漏,全部引用。《三命通会》在每一组配置后都有注:“引自《太乙统纪书》”。
卷六|论支神、并论干支
6.1 论支神
6.2 并论干支
6.3 论干支诸字杂犯
6.4 论支神
6.5 十二支例
原文
亥子水、寅卯木、巳午火、申酉金、辰戌丑未土。
注释
十二地支所属五行:亥子属水、寅卯属木、巳午属火、申酉属金、辰戌丑未属土。
6.6 十二支合
原文
子丑、寅亥、卯戌、辰酉、午未、巳申。《天元变化书》云:子合丑福轻,丑合子福盛。寅合亥福清,亥合寅福慢。戌合卯福虚,卯合戌福厚。辰合酉福弱,酉合辰大利。午合未福慢,未合午大利。巳合申福慢,申合巳官气盛。如甲午、辛未、辛未、乙未,只是身旺,却命禄弱,合衰气多也。如乙未、壬午,虽禄弱粗得。
注释
十二地支六合子丑合土、寅亥合木、卯戌合火、辰酉合金、午未合土、巳申合水。《天元变化书》认为:年柱地支与其他地支有六合,或他柱地支来合年支,总体是一种好的结构,但因地支排列顺序不同,吉福之气轻重不一,分述如下:子合丑,福轻,丑合子,福盛;寅合亥,福清,亥合寅,福慢;戌合卯,福虚,卯合戌,福厚;辰合酉,福弱,酉合辰,大利;午合未,福慢,未合午,大利;
巳合申,福慢,申合巳,官气盛;如:甲午,辛未,辛未,乙未。属午合未,福慢。甲午沙中金,甲为禄,午为命,纳音金为身。金见未为“冠带”,年干甲见未为“墓”地,地支午见未为“衰”地,故称“只是身旺,却命禄弱,合衰气多也。”
如:乙未人,见壬午,属未午合土,大利。乙未海中金,乙为禄,未为命,纳音金为身。年干乙木见未为“墓”地,地支土见未为“养”,即将入“长生”,纳音金见未为“冠带”,乙禄虽弱,见午未合粗得。
说明
地支六合,命局中以年柱为太极点。大运、流年合相关四柱,则反之。吉福的程度,以太极点的三命,即禄命身,对照被合支所处生旺库位来分析。
6.7 三合
原文
寅午戌火、巳酉丑金、申子辰水、亥卯未木。并《三命纂局》
注释
命局地支三合而成的五行,分述如下:寅午戌三合火、巳酉丑三合金、申子辰三合水、亥卯未三合木。引自《三命纂局》。
6.8 阴阳
原文
子为一阳丑二寅三卯四辰五巳为六阳极。午为一阴未二申三酉四戌五亥为六阴极。
注释
十二地支有阴阳之分,且阴阳有强弱层次之分,如下。子为一阳丑为二阳寅为三阳卯为四阳辰为五阳巳为六阳,阳之极致。午为一阴未为二阴申为三阴酉为四阴戌为五阴亥为六阴,阴之极致。
6.9 支神一字格
原文
福神多,可作两府;凶杀多,则穷夭。如曾布乙亥年、丁亥月、辛亥日、己亥时、戊寅胎,乙亥火虽自死,得己亥木自生,四亥与寅胎合,故作两府。如萧注,癸丑年、乙丑月、乙丑日、丁丑时、丙辰胎,以四柱带杀多,故换武官,止于两制而无寿。
《玉霄宝鉴》云:有芝兰并秀格,支神一字而干神别者是也,仍须干神和会,而福聚于支神上者为应格。
注释
支神一字格,指四柱地支完全一样。命局中若“福神”多,可官至两府;命局中凶杀多,则主穷夭。如曾布命,年柱乙亥山头火、月柱丁亥屋上土、日柱辛亥日钗钏金、时柱己亥平地木、胎柱戊寅城头土,四柱一字为亥。年柱乙亥纳音火虽然绝于亥,但得时柱己亥纳音平地木,就位生火,且四位亥与胎柱之寅六合木,也来生年柱纳音火,故官至“两府”(相当于行使宰相权力的官职)。
如萧注命,年柱癸丑桑柘木、月柱乙丑海中金、日柱乙丑海中金、时柱丁丑涧下水、胎柱丙辰沙中土,月柱和日柱的纳音均为金,克年柱纳音木,且四位丑均为金库,胎柱纳音土又来生金,即是“四柱带杀多”,故成为武官,官职止于“两制”(相当于翰林院),但寿命不长。《玉霄宝鉴》称:有一种“芝兰并秀格”,四柱地支完全相同,而天干有别,如干神相合,而吉福神煞聚于支神上者,合格。
说明
此节“福神”,广义上的吉祥福神。“杀”,即有克年柱纳音的纳音五行,有库、得生者,杀更甚。
6.10 六合双鸳格
原文
六合双鸳,坐槐庭而布政。假如戊辰年、癸亥月、戊寅日、甲寅时,一亥合两寅马也。并《鬼谷命格》
注释
“六合双鸳”格:指四柱地支中,有一支与另外两支六合,且有吉福神者,即是。得之者,可有相当于“三公”的要职(“槐庭”)而施行政务。如一命:戊辰年大林木、癸亥月大海水、戊寅日城头土、甲寅时大溪水。一亥合两寅,辰年生人,驿马在寅。引自《鬼谷命格》
说明
“槐庭”:相当于“三公”的官职。《三命通会》卷之六P530,有“六合鸳鸯”格:前文引用 《五行精纪》此节原文,后面补充了一个案例:甲寅,丙寅,甲寅,丙寅,名“双飞蝴蝶格”,称“此格极贵”。
6.11 冲和格
原文
大凡命前六辰贵气冲和也。假令丁亥土人得甲辰丙辰是也,更天干纳音稍有和气,富贵极盛,为阴阳六辰,自然清贵,亦天乙贵神之意。《天元变化书》
注释
“冲和格”:年支得“命前六辰”,有刑冲,但属“贵气” 刑冲,五行相和。假令丁亥屋上土人,得甲辰佛灯火或丙辰沙中土,为“稍有和气”,得之者,富贵极盛。亥至辰,为“阴阳六辰”,自然清贵;丙丁之天乙贵神在亥。引自《天元变化书》
说明
韩国版、国图版此节标题均为“冲和格”,星易版为“冲合格”。“命前六辰”,亥至辰,相隔六位。“阴阳六辰”:亥为六阴极,辰为六阳极前一位,阴阳极互见调和。“稍有和气”:指天干和纳音五行相生。《三命通会》卷之六P530,有“贵气冲和”格,全文引用此节原文。
6.12 支神往来有五行之气
原文(一)
寅午往来,有甲己土气;子巳往来,有戊癸火气;巳酉往来,有丙辛水气;卯申往来,有乙庚金气;亥午往来,有丁壬木气,皆在禄上也。又子巳午亥,谓之隔六合,盖一阳至六阳,一阴至六阴也。广录
《天元变化书》云:此系支辰之论,更得天干纳音有交涉者大利,福厚坚固。
注释(一)
“支神往来,有五行之气”的组合有以下六组:寅午互见,有甲己土气;甲禄在寅,己禄在午;子巳互见,有戊癸火气;戊禄在巳,癸禄在子;巳酉互见,有丙辛水气;丙禄在巳,辛禄在酉;卯申互见,有乙庚金气;乙禄在卯,庚禄在申;亥午互见,有丁壬木气;丁禄在午,壬禄在亥。子巳午亥,谓之“隔六合”,盖一阳至六阳,一阴至六阴也。引自“广录”
《天元变化书》认为:这是对地支组合论吉的技法,若更得这两柱的天干、纳音能相生或比和者,主大利,得之者,福厚坚固。
说明(一)
支神往来,《三命通会》未有收录。
原文(二)
五行本位者,寅午戌火之位,丙丁人遇之贵,;亥卯未木之位,甲乙人遇之贵,;巳酉丑金之位,庚辛人遇之贵也,.,申子辰水土之位,戊己壬癸人遇之贵。五行各三位与四贵三位同,惟阙胎贵一位,其主贵之福,亦与四贵同。阳禄贵在临官,阴禄贵在旺,若阳禄遇旺,阴禄遇临官,虽为本位,其福差减于建处也。
有遇一两贵位,却为凶杀刑害破得深重,无禄者也。《三命提要》
注释(二)
“五行本位”,有以下五组:地支有寅午戌火,年干为丙、丁人遇之贵。寅又为杂木位,甲禄在寅;地支有亥卯未木,年干为甲、乙人遇之贵。亥又为杂水位,壬禄在亥;地支有已酉丑金,年干为庚、辛人遇之贵。巳又为杂火位,丙禄在巳;地支申子辰水土之位,年干为戊己、壬癸人遇之贵。申又为杂金位,庚禄在申。
年干五行得地支三合位全者,与年干五行得“四贵”中三位者,相同,虽然缺了胎元一支,但其“贵”的程度所带来的福气,仍与“四贵”相同。年干还分阴阳,其在月建位是五行十二长生“临官”还是 “帝旺”。阳干之贵,贵在临官,如甲在寅;阴干之贵,贵在帝旺如乙在卯。若阳干遇帝旺,如甲在卯,阴干遇临官,如乙在寅,虽也为五行之本位,其福气要比在月建正位的差些。
若非地支三合,只遇一、两贵位,却刑冲破害严重,且有凶的神煞,也是没有福禄之人。引自《三命提要》
说明(二)
“杂位”,以子午卯酉,为五行正位,亥巳寅申为五行杂位。详见本卷“朝北面南”一节。“五行各三位”:以丁火阴干人为例,地支见寅午戌,月建在午,火长生在寅,旺在午,库在戌,“四贵”之胎生旺库,占了三位。阴干月建为帝旺,合格。“五行本位”之吉的内容,参见本书卷三“四贵”。
原文(三)
大吉生逢小吉,反寿长年,天罡运至天魁,寄生续寿。王氏注云:丑为大吉,乃金之墓。未属小吉,乃木之库。以丑中金气来克未中之木气,上克下曰治,金木变化,仁义相济则反寿长年。或未人得丑,则尊辱卑荣,不为寿而为夭矣。天罡是辰,辰之中有水气之所钟也。天魁是戌,戌之中有火气之所钟也。
辰中之水,克戌中之火,为精为神,水火既济,则寄生续寿。或戌人得辰,则阴阳不正,为返吟之破命矣。莹和尚注云:以上四节,并用真印,始得其详。乙丑金印,癸未木印,壬辰水印,甲戌火印,丙辰土印。丑中有乙木,未有癸水,癸水生其乙木,橹禄元,故反寿长年。
戌中有甲,辰中有丙、壬,壬水生其甲木,甲木续其丙火,故寄生续寿。《命书》论受气血脉,谓丑中有金气,未中有木气,辰中有水气,戌中有火气,故未畏丑,丑不畏未,戌畏辰,辰不畏戌,此说最妙。
注释(三)
年支“大吉”,他支逢“小吉”,寿数反而会长;年支为 “天罡”,他支为“天魁”,寿数也会得到延续。王氏注称:丑人见未,丑为“大吉”,丑乃金之墓库;未属 “小吉”,未乃木之墓库,以丑中金气,来克未中木气,为 “上克下”“治”,金没有变化,金主仁,木主义,称为“仁义相济”,则反而得高寿延年。如果未人见丑,则“尊辱卑荣”,不为寿,反而为夭折。天罡是辰,辰之中有水气;
天魁是戌,戌之中有火气。辰人得戌,辰中之水,克戌中之火,“上克下”,为精为神,水火既济,故可“寄生续寿”;若是戌人得辰,则阴阳不正,以下犯上为“返吟”,反而会影响寿数。莹和尚注称:以上四节,须同用“真印”原理,始能得其详:乙丑为金印,癸未为木印,壬辰为水印,甲戌为火印,丙辰为土印。
丑中有乙木,未中有癸水,乙丑人见癸未,癸水生其乙木,生助天干乙木,为“橹禄元”,得之者反能寿长延年。甲戌人见壬辰,戌中有甲,辰中有丙壬,壬水生其甲木,甲木续其丙火,得之者也能“寄生续寿”。《命书》在论受气血脉时称,丑中有金气,未中有木气,辰中有水气,戌中有火气,故未畏丑,丑不畏未;戌畏辰,辰不畏戌,此说最为精妙合理。
说明(三)
“仁义相济”,《五行大义》认为人伦五常“仁义礼智信”,金主仁、木主义、火主礼、水主智、土主信。“真印”,参见本书卷十九“论正印” 一节,有“五行正印”,即“真印”。“橹”,橹,使船前进的工具;姓,sū,会意字,字意用于死后再活过来。两字成词组,意思是促使生长前行。丑中有乙木,未中有癸水,戌中有甲,辰中有丙壬等,与现行的地支藏干规则表述不一致,阅读时要注意。
原文(四)
从魁抵苍龙之宿,财自天来;太冲临昴胃之乡,人元有害。莹和尚注云:酉为昴胃之乡,从魁是也。卯曰苍龙之宿,太冲是也。以支元纳音取财,今言天来何也?缘酉上有辛,卯上有乙,辛金制其乙木,故云财自天来,卯见酉而为害,以金克其卯木,故临昴胃而人元受害也。若酉人遇卯则吉。并《珞球子》
注释(四)
从魁抵苍龙之宿,即酉人见卯,财自天来;太冲临昴胃之乡,即卯人见酉,人元有害。莹和尚注称:酉为三月将(昴胃之乡),为“从魁”;卯为九月将(苍龙之宿),为“太冲”。以年柱地支、纳音五行所克者,为财。为什么说酉人见卯,“财自天来”呢?因为酉上有辛,卯上有乙,辛金制其乙木,故云“财自天来”。若卯人见酉即为害,是因为酉金克年支卯木之故,年支受伤。若酉人遇卯则吉。引自《珞球子》
说明(四)
从魁、太冲等,均是星命学、大六壬“十二月将”的名称,命理学借用,用以对应十二地支:正月登明(亥)、二月河魁(戌)、三月从魁(酉)、四月传送(申)、五月小吉(未)、六月胜光(午)、七月太乙(巳)、八月天罡(辰)、九月太冲(卯)、十月功曹(寅)、十一月大吉(丑)、十二月神后(子)。此节介绍了禄命法取财的原则:以年柱地支五行、年柱纳音五行所克的五行为财。
原文(五)
朝北面南,希见子来拱午。子午卯酉四方之正位,五行之帝座也。凡帝座惟可朝而拱对之不可位其位,欲别其有君臣之分也。然而相对卯酉者不及相对子午,盖子午乃明堂端门,圣人南面以听天下,诸侯北面以朝至尊,故云希见子来拱午。
《八字金书》云:子为端门,午为离门,皆以拱虚为上,正见者次之,若福气重厚,可入侍从,凡虚拱二门贵人最为上。又云:子午为明堂端门,可以虚拱,不可居位,若子来朝午者,君臣势顺也。《紫虚局》有拱端门格,如陈宗丞,乙丑年、丙戌月、己亥日、丁卯时,陆徽猷,丁未年、己酉月、乙巳日、辛巳时,是也。
注释(五)
子午卯酉,为北南东西之正位,是五行之“帝座”。“子”须在年支,或须在“午”之前,即只可“午”来朝拱“子”,不可以调换位置,因需要区分两者有君臣之别。然而若是年支与他支属卯酉相对,不如子午相对,因为午所对之子,为皇宫之端门,皇帝坐北面南管理天下,诸侯面北拱拜至尊之天子,故称“希见子来拱午”。
《八字金书》称,“子为端门,午为离门”,子、午皆以 “虚拱”出的为上,明见的次之。如果命局福气厚重,可以伴随天子左右,凡虚拱出的子、午,是年干的天乙贵人者,为最佳。还有一种说法:子午为明堂端门,只可以虚拱出来,不可以明见于四柱地支。如果子得午朝拜,君臣的位置就顺了。《紫虚局》有“拱端门格”,如陈宗丞的八字:乙丑年,丙戌月,己亥日,丁卯时。
年柱乙丑,与日柱己亥,拱“子”,“子”也是年干乙的天乙贵人。如陆徽猷的八字:丁未年、己酉月、乙巳日、辛巳时。年柱丁未与时柱辛巳,拱出“午”,午为年干丁之禄。
说明(五)
“端门”:指皇宫宫殿的第一道门,居北面,皇宫的正南门为离门。陈宗丞命,乙丑年,应为丙戌月。古籍为“甲戌月”,原文有误。乙丑、己亥,可以拱子,天干不同五行,可以拱。“拱”属禄命法重要理论和技法,后子平法对拱夹语焉不详。《三命通会》卷之六P540,有“拱揖阙门”格,介绍了拱夹的诸多法理和实务,内容相当丰富。
可见其对《五行精纪》的传承和发展,现将原文引摘如下:阙门,乃年对处。“本命甲子,以己巳、辛未为拱揖,虚午为阙门;本命乙丑,以庚午、壬申为拱揖,虚未为阙门。余皆仿此。”
考诸书,尤重子午,余稍轻,以子午为端门、帝座故也。阳命见天干合,阴命见天官、印绶在日时上,居拱揖二位者是也。一如甲以己为天合,辛为天官;乙以庚为天官,壬为印绶之类,或二天合,又二天官或二印绶夹辅阙门,亦贵,资以天德、天乙者,尤贵也。引自《阎东叟书》“凡拱者,二位虚夹一位,两干同类,方为真拱。有拱将、拱官、拱座、拱贵、拱印不同,不特拱门已也。”引自《源髓歌》。
拱将,乃月将;拱官,乃官星;拱座,乃时为帝座;拱贵,乃天乙贵神;拱印,乃甲戌、乙丑、壬辰、癸未为本家印,只须不破为贵。林开云:“坐实不如拱虚,明合不如暗合”,是也。“拱有七十二格,拱刃、拱害、拱马、拱学堂、拱飞刃、拱劫煞、拱亡神、拱鬼、拱官贵、拱旺、拱破、拱孤辰、拱寡宿、拱岩廊、拱合、拱君臣合。凡拱,须详神煞轻重,分高低言祸福贵贱。”引自《源髓歌》。
若甲子见甲寅,乙丑见乙卯,丙寅见丙辰,丁卯见丁巳,戊辰见戊午,己巳见己未,庚午见庚申,辛未见辛酉,壬申见壬戌,癸酉见癸亥,命前二辰见本禄有用,必贵,无用即平常也。一名金章格。引自《鬼谷命诀》。
原文(六)
四极全备,邓禹作绿鬓将军。寅申巳亥、子午卯酉、辰戌丑未,皆谓之四极,盖言多也。得之全者,为人性刚勇,宜从右选,以求功名。有子午卯酉者,为其专位于四正,主有方面之权,又须贵早,所以喻邓禹十八为将也。并《壶中子》
注释(六)
“四极”全备,如邓禹、“绿鬓将军”之命。寅申已亥、子午卯酉、辰戌丑未,都称之谓“四极”,表示 “多”的意思。命局中若能得之全者,为人性刚勇,宜从事武职以求取功名。有子午卯酉全者,因其专位于五行的“四正” 位,可执掌某个方面之权力,早年即可入贵,所以此比喻十八岁就成为东汉名将的邓禹。引自《壶中子》
说明(六)
“右选”,宋代吏部四选之一。吏部侍郎分左右选,掌右选者负责武官的审查考察,评定选拔。“邓禹”,东汉开国名将云台二十八将之首 “绿鬓将军”,出自宋代无名氏词《满江红 · 绿鬓将军》,歌颂宋代战胜匈奴,护国卫疆的将军韩霍。
原文(七)
寅申巳亥四孟、子午卯酉四仲、辰戌丑未四季,不可以得是格者便为妙用。四孟名为四进之气,前行可达,故马坐是地,又名曰四长生,为五行长生在上,其间最是土得力。盖申上土长生,亥上土旺,寅上有火亦可取旺,只有巳上土绝,亦有火生壮其土,故巳上不可谓之土绝。
有一飞宫土法,言四月土长生,是四孟有土力,故金人土人得福多。其间木不旺,因巳上木衰,申上木绝,亥寅纵得长生临官,大抵十月与正月木方芽,甲故不旺,水人火人临时消息。
注释(七)
寅申已亥四孟、子午卯酉四仲、辰戌丑未四季,不可以为得以上四见者,就有奇妙的作用,还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寅申已亥“四孟”,名为“四进之气”,指只有向前行方可抵达,所以神煞“驿马”坐其上。寅申已亥又名“四长生”,因为五行之“长生”坐其上,其中最为得力的五行是“土”。因为土长生在“申”,“亥”是土的旺地,火长生在“寅”,火旺生土,也可以论土旺;
只有“巳”是土之“绝”地,但“巳”本身为火,可以生壮其土,故“巳”不可称为“土”之绝地。还有一种“飞宫”土法,认为四月(巳)是“土”之长生地,故寅申已亥“四孟”皆为“土”得力。故金、土之人,遇寅申已亥得福较多。四孟之地,五行木不旺,因巳上木衰,申上木绝;亥、寅上木纵得长生、临官,但十月亥、正月寅,正是树木刚开始发育成长(“方芽”)的季节,故甲木遇之仍不能论旺。
水人、火人遇 “四孟”是否吉利,须参看其他指标(“临时消息”)。
说明(七)
本节及以下二节,皆介绍“四见”,古籍原文不分段落。为方便阅读起见,本书分“四孟”、“四仲”、“四季”三段介绍。
原文(八)
四仲曰四极,五行遥远不相拘管,须是取时日向旺方为上,若生值是格,更时日向衰弱之地,必不高显。如庚戌年金、戊子月火、甲午金日、癸酉金时、己卯土胎,此向西方金家旺地,故贵,吴转运命。盖庚戌金,受戊子火上下造化。戊子火向午旺,甲午金向酉旺,并金人亦旺酉。
如戊午年、辛酉月、癸卯日、壬子时,以月上死,日上沐浴,时上亦无气,故凶。
注释(八)
子午卯酉“四仲”,又称“四极”,水火木金南北东西对位,相隔遥远,相互之间影响不大。必须是年干及年柱纳音,见日、时地支“为旺”地,方为上格。若生值“四仲”全,而年干及纳音,引自时柱、日柱地支,均为衰弱之地,官位必不高显。如吴转运命,年柱庚戌年钗钏金、月柱戊子霹雳火、日柱甲午砂中金、时柱癸酉剑锋金、胎柱己卯城头土,月日时胎得子午卯酉四仲全。
年柱庚戌钗钏金,见月柱戊子,戊癸合化火,为金人真官;见日柱甲午砂中金火旺地相助;砂中金见时柱癸酉剑锋金相助,酉为金命之旺地;得胎柱己卯城头土生相生一年柱得月日时胎相生相助,故贵。另有一命:年柱戊午天上火、月柱辛酉石榴木、日柱癸卯金箔金、时柱壬子桑柘木,也是子午卯酉全。但年柱纳音火,引自月柱之酉,为“死”地;见日柱之卯,为“沐浴”败地;
见时柱之子,为“胎”地,亦无气,故论凶。
说明(八)
星易版漏脱“戊子火向午旺,甲午金向酉旺,并金人亦旺西”一句,本书补齐。庚戌、戊午二命,古人实务,均以年柱纳音,引自月日时胎四支,看是否生旺还是死败。
原文(九)
四季名曰四角,系阴阳各立之地,最旺金土人,水人不旺。若水多人,得此就土气作官,水少人不可。如癸亥水人、壬戌月、壬辰日、丁未时、癸丑胎,是命薄禄,为水多,且使四季土造化。火人得是格太弱,木人得此亦不成造化,类百里之田,一合之子耳。《天元变化书》
注释(九)
辰戌丑未为“四季”,又名“四角”,丑辰为阳支,未戌属阴支,为“阴阳各立之地”。故得“四季”全者,最旺金、土人,水人不旺。若水多之人,得此就土气作官星,水少之人,土不能为官神。如癸亥水人、壬戌月、壬辰日、丁未时、癸丑胎,虽得四季全,但水见辰戌丑未,均不得生旺禄地,“是命薄禄”,而水多,且为四季土之财,土反得造化。同理,火人得 “四季”格,太弱;
木人得此,亦不成造化,好像百里之田,只得一合之水来浇灌,杯水车薪。引自《天元变化书》
说明(九)
“四角”:辰戌丑未为“角”,过此角,即进入下一个季节。“一合之水”:合,古代计量单位,以十合为一升。
6.13 论孟仲神所值贵贱
原文(一)
寅申巳亥四位,谓之孟神,非取禄马,但于年月日时见寅申巳亥者,自然高贵。如有不等,却成贫寒。若全见上四字,则贵不可偕。子午卯酉四位,谓之仲神,若年月日时全带或重叠,又值六害,此人幼稚便患风疾。《金书命诀》
注释(一)
“论孟、仲神所值贵贱”:寅申巳亥四位,谓之“四孟”,并非自此取禄马,只要年月日时四柱,见寅申已亥,命局自然高贵。如“四孟”不等分,却成贫寒之命。若四柱全见寅申已亥四字,则贵不可言。子午卯酉四位,谓之“四仲”,若年月日时全带,或有重叠不等,或遇上“六害”,此人小时候容易患“风疾”。引自《金书命诀》
说明(一)
“六害”:指子未、丑午、寅巳、卯辰、申亥、酉戌。“风疾”:指风痹、半身不遂,或疯病、神经错乱、精神失常、麻风病等。
原文(二)
或全带得卯酉来俱,值所为多改越人命带卯日酉时,更胎月一处有马,多好动移,然命入局。干神得助者,移动则吉,命薄因移而得失也。《沈芝源髓》
注释(二)
“或全带得卯酉来俱值所为多改越”:命局“四仲”、“四孟”俱得者,其行为多有改变、跨越移动。如人命带卯日、酉时,而月柱或胎元得“四孟”地且为驿马,主多好改变或移动,但命也算“四见”入局。年柱天干在各柱地支,若得生旺位,移动则论吉;年柱引他支为死绝病败者,会因移动而带来损失。引自《沈芝源髓》
原文(三)
辰戌丑未为四孤之气戌为天门,故戌曰天孤;辰为地门,故辰曰地孤;未为人门,故未曰人孤;丑为鬼门,故丑曰鬼孤。此是天涯地角,故为四孤之气。《烛神经》
注释(三)
“辰戌丑未为四孤之气”:戌为 “天门”,故戌称 “天孤”;辰为 “地门”,故辰称 “地孤”;未为 “人门”,故未称“人孤”;丑为“鬼门”,故丑称“鬼孤”。辰戌丑未“天涯地角”,故称为“四孤”之气。引自《烛神经》
6.14 颠倒杀
原文
寅丑、巳辰、申未、亥戌已上日时上犯者,君子主玷责,庶人徒刑。又名惆怅杀,主咨嗟不足,虽富贵亦然。《广信集》
注释
“颠倒杀”:指日时得寅丑、巳辰、申未、亥戌,这四种组合,即日支为四孟,时支为“四孤”。地支的位置,丑辰未戌,本来在寅巳申亥之前,现颠倒过来了。犯之者,如是“君子”,主所担任的职责会有问题或污点;如是“庶人”则容易犯法判刑。此种配置,又名“惆怅杀”,会因有问题不足而感叹不已,虽然是富贵命,也是如此。引自《广信集》
说明
以上诸节,大致用了不到三千字,介绍“四见”及其实务。《三命通会》卷之三,自P257 至P281,用了整整24页的篇幅,介绍“四见”与“神煞”、“生旺库”等视角合用的实务,内容十分丰富。因篇幅关系,就不作详细介绍了。
6.15 并论干支
原文
(本节原稿为空。)
6.16 十干十二支
原文(一)
甲,是木之干节;乙,木之根;丙,火之宿者;丁,火之光;戊,石也;己,土可稼者;庚,金之质;辛,金之刃;壬,水之源;癸,水之流。亥,水之源;子,水之流;丑,土杂金水;寅,木之干节;卯,木之根;辰:土杂水木;巳,火之光;午,火之宿者;未,土杂木火;申,金之质;酉,金之刃;戌,土杂金火。广录
说明(一)
以上介绍十天干、十二地支之五行体象。
原文(二)
凡甲丙戊庚壬为阳干;乙丁己辛癸为阴干。子寅辰午申戌为阳支;丑卯巳未酉亥为阴支。《三命钤》
说明(二)
以上,介绍十天干、十二地支之阴阳性质。
6.17 天元喜地元有禄
原文
甲己喜四季,乙庚喜申酉,丙辛喜亥子,丁壬喜寅卯,戊癸喜巳午。
注释
天元喜地元有禄,指年柱天干五合化后的五行,喜见地支有该五行之“禄旺”位,遇之者,为吉利配置,有如下五组:甲己合化土,地支喜见辰戌丑未四季;乙庚合化金,地支喜见申、酉;丙辛合化水,地支喜见亥、子;丁壬合化木,地支喜见寅、卯;戊癸合化火,地支喜见巳、午。
6.18 地元喜天元
原文
子丑喜戊、寅喜己、卯辰喜庚、巳喜辛癸、午未喜甲壬、申喜乙、酉戌喜丙、亥喜丁。坏天元者,三十九岁已前,名利难发。坏地元者,四十岁后,福不如前。天元地元皆有者,平生福气高崇;皆无者,平生名利无成。三命中二命若衰,一命何安也。
注释
地元喜天元,指年柱十二位地支,有特定喜见的十天干。遇之者为吉利配置,《看命口诀》言:地元喜天元有合,即子、丑(丑上有癸)喜戊合,其余类同。如下:子、丑,喜天干有戊;寅,喜天干有己;卯、辰,喜天干有庚;巳,喜天干有辛、癸;午、未,喜天干有甲、壬;申,喜天干有乙;酉、戌,喜天干有丙;亥,喜天干有丁。与上一节合论,若年支所喜之天干遇冲克,主三十九岁之前,名利难发;
若年柱所喜的地支遇有冲破,主四十岁后,福不如前。年柱天干、地支皆有所喜者,主平生福气高崇;天干地支皆无所喜者,平生名利无成。禄命身“三命”中,二命若衰,一命何安。
6.19 地元忌天元
原文
子丑怕己、寅怕庚、卯辰怕辛、巳怕甲壬、午未怕乙癸、申怕丙、酉戌怕丁、亥怕戊。
注释
地元忌天元,即天元克地元,如辰上有已而忌辛,戌上有辛而忌丁,其余类同。指年柱地支,出现特定的忌见之天干(一般为七杀),为不吉配置。如下:子、丑,天干忌见己;寅,天干忌见庚;卯、辰,天干忌见辛;巳,天干忌见甲、壬;午、未,天干忌见乙、癸;申,天干忌见丙;酉、戌,天干忌见丁;亥,天干忌见戊。
6.20 天元秀气
原文
子丑癸、寅甲、卯辰乙、巳丙戊、午未丁己、申庚、酉戌辛、亥壬。天地之秀见时,不贵即富。《珞球子》云:“壬癸秋生而冬旺,亥子同途;甲乙夏死而春荣,寅卯一揆是也。”并《神白经》
注释
年柱地支,见特定的天干(一般为年支之禄),合“天元秀气”。子、丑,天干见癸,癸禄在子,丑中有癸;寅,天干见甲,甲禄在寅;卯、辰,天干见乙,乙禄在卯,辰中有乙;巳,天干见丙、戊,丙、戊禄在巳;午、未,天干见丁、己,己禄在午,丁旺在午(卷十五中 “丁己禄在午”),未中有丁、己;申,天干见庚,庚禄在申;酉、戌,天干见辛,辛禄在酉,戌中有辛;亥,天干见壬,壬禄在亥。
命局见“天元秀气”者,不贵即富。《珞球子》称:“壬、癸秋生而冬旺,亥子同途;甲、乙夏死而春荣,寅卯一样的道理”。引自《神白经》。
说明
以上四节,用年柱天干、地支,判断一个人是“福气高崇”,还是“名利无成”,还是“不贵即富”,是禄命法时期十分简明实用的方法。
6.21 生死相聚
原文(一)
庚辰、辛巳,庚午、辛巳甲戌、乙亥,甲子、乙亥。壬寅、癸卯,壬辰、癸卯丙申、丁酉,丙戌、丁酉已上是阳死阴生、阴死阳生,如甘苦同受之意。所谓庚生于巳、辛死于巳;甲生于亥、乙死于亥;壬死于卯、癸生于卯;丙死于酉、丁生于酉,是不相离也。《广信集》
注释(一)
庚辰、辛巳,庚午、辛巳甲戌、乙亥,甲子、乙亥壬寅、癸卯,壬辰、癸卯丙申、丁酉,丙戌、丁酉以上是“阳死阴生”、“阴死阳生”,同甘共苦,生死不相离之意。天干引至月支,一位是长生地,一位是死地,共有如上四组。庚生于巳、辛死于巳;甲生于亥、乙死于亥,属阴死阳生;壬死于卯、癸生于卯;丙死于酉、丁生于酉,属阳死阴生。阳干的长生之地为阴干的死地,阴干的长生之地为阳干的死地。
引自《广信集》
说明(一)
《三命通会》卷之六(P527) 在照录此节后,有一句说明:若金则金生,木则木生,贵贱不相入则否。相入:佛教用语,互相为用,彼此投合。
原文(二)
三命生地足六乙人寅卯辰,六辛人申酉戌,水土人亥子丑,火人巳午未,余仿此。若遇此格,不厌鬼多,多则贵。假如生地旺全,气坚固,则不能造化。大抵五行不顺太过,故使鬼多者妙。
如乙亥年、庚辰月、辛卯日、庚寅时、辛未胎,然庚辛鬼气多,缘乙木在寅卯辰木壮,更亥卯未木气全,乙木十分气足,虽两庚两辛在寅卯辰上,未及十分金气,木盛于金则贵也。《天元变化书》
注释(二)
年干之五行,地支见此五行之三会,合“三命生地足”格。得之者,不怕鬼多,鬼多则贵。如年干乙人,见寅卯辰;年干辛人,见申酉戌;年干水土人,见亥子丑;年干火人,见已午未,余仿此。若遇此格,不厌鬼多,鬼多则贵。若年干五行有长生、旺地,此五行之气愈加坚固,需有鬼来制使其“造化”。大抵年干五行不必强盛太过,若过旺,则须多鬼来制之,方才有用。
如一命:乙亥年、庚辰月、辛卯日、庚寅时、辛未胎。年干乙木,庚辛官鬼达到四位,但乙木得寅卯辰三会,木壮;更有亥卯未三合,木气全且气足。虽有两庚两辛在寅卯辰上,金气绝胎,官杀之气未到十分严重的地步,木盛遇金为官星,显贵。引自《天元变化书》
原文(三)
干支四字全四字全者,取十干十二支合而言之。凡年月日时并胎月五位中,若有甲有乙,其生月日时遇寅卯两位者是也。有丙有丁遇巳午,有庚有辛遇申酉,有壬有癸遇亥子。土随水源行,戊己有亥有子,亦主贵,更须要诸位上支干相扶助也。《三命提要》
注释(三)
“干支四字全”者,取十天干、十二地支合而论之。年、月、日、时、胎五柱中,若某个五行的天干、地支共四字全见,合“干支四字全”,得之者主富贵。有如下五组:天干有甲、乙,月日时胎再遇寅、卯;天干有丙、丁,月日时胎再遇巳、午,戊、己同论;天干有庚、辛,月日时胎再遇申、酉;天干有壬、癸,月日时胎再遇亥、子;天干有戊、己,月日时胎再遇亥、子,土水同生旺。引自《三命提要》
说明(三)
此处,胎月指胎元一柱。
6.22 七禄
原文(一)
甲乙人丁壬亥卯未,丙丁人戊癸寅午戌,戊己人甲己辰戌丑未,庚辛人乙庚巳酉丑,壬癸人丙辛申子辰。已上七禄全一气者,更有归宿,主及第,为人超越;无归宿,只作门荫之人。若破败不作福,行运到禄干得地,必发旺。《广信集》
注释(一)
“七禄”,指年干和他干,得五行相同之阴阳两位,又得合化为该五行之两位天干,地支见该五行的三合地,共七位干支,有如下五组:年干为甲乙木,他干见丁壬,地支见亥卯未;年干为丙丁火,他干见戊癸,地支见寅午戌;年干为戊己土,他干见甲己,地支见辰戌丑未;年干为庚辛金,他干见乙庚,地支见巳酉丑;年干为壬癸水,他干见丙辛,地支见申子辰;
以上五组,年、月、日、时、和胎月,“七禄”全一气,且有归宿在旺地,主科举考试及第高中,超越常人;若无归宿旺地,只能任世袭之官职(“门荫”)。若地支有冲破或有死败地,则不为福。须待行运至年干之生旺地,必发旺。引自《广信集》
说明(一)
“门荫”,世袭之官职,官员的后代。命局中若七位不全,可与大运合论。
原文(二)
带三禄者,谓在月日时上更带本禄也。若在四贵、华盖、驿马上,必为贵显之人。叠三支者,年月日时胎五支中,三支并在一位上者是也,并在四贵、华盖、贵神之位则主贵,在贵神与忌神同位则主福。虽叠在无气处,若三支于禄干有辅助亦贵。若在死败绝空亡上无辅助者,无福人也。《三命提要》
《天元变化书》有三字格,如三丁一癸,三壬一戊,三庚一丙,三辛一丁,尤恐造化轻弱不成器用。凡见三字格,切忌建旺,太过中又太过。惟土金不然,如三金得土,三土得火,或三戊,三己,三庚,三辛,建旺不碍。《壶中子》云:三干凤凰极贵,切忌恋匹恋林。四本主中,有三字本主同一字干,而向下支不同者,曰三干凤凰;
三本主同一字支,而向上干不同者,曰三支凤凰。三位本主同一支干者,曰麟阁凤沼,主清华之贵。惟恋匹恋林,见合则曰恋匹,见刃则曰恋林。
注释(二)
“带三禄”者,在月、日、时三位天干,有二位与年干相同,这三位天干,若坐在“四贵”、华盖、驿马之上,得之者,必为贵显之人。“叠三支”者,在年、月、日、时、胎五位地支中,有相同之三位,且在“四贵”、华盖、天乙贵神之位,得之者主贵;该地支贵神与忌神同位,则主福。
若这三位地支叠在死绝病败“无气”地,但此三支对年干有帮助,亦可论贵,若在死败绝及空亡位上,又对年干无帮助者,则为无福人。引自《三命提要》
《天元变化书》有“三字格”,如三丁一癸,三壬一戊,三庚一丙,三辛一丁,若此三字之五行,遇死败绝或空亡地,属 “造化轻弱”,则此格“不成器用”。凡见“三字格”者,切忌在月支上得此三字五行之旺位,年干得旺位已属旺过了,另二干再见月建旺位,属“太过中又太过”。只有土、金二行见“三字五格”则不要紧,如三金得一土,三土得一火,如三戊、三已、三精庚、三辛,月建上得旺位不碍。
注 《壶中子》认为:“三干凤凰”格极贵,但忌“恋匹”、释“恋林”。四位天干中,有与年干或与日干相同的三位天干,而奏地支不相同者,称为“三干凤凰”;有与年或日相同的三位地支,而天干不相同者,称为“三支凤凰”;四柱中,有三柱与年柱或日柱,相同干支者,称为“麟阁凤沼”,主清华之贵。唯 “恋匹”、“恋林”,天干见合或地支见合,则称“恋匹”,天干见刃,则称“恋林”。
说明(二)
“带三禄”、“叠三支”,即是局中三干相同,三支相同,须带年日干;“麟阁凤沼”指三柱相同,须带年日柱,此属特殊格局的论法。《三命通会》未取用,《兰台妙选》取用。
原文(三)
先上清而得之下浊,后下浊而升越上清。先取上之轻清而为用,次看浊气居下。上虽清而不秀,则取下浊有用之气为福,而升越为上矣。《鬼谷遗文》
注释(三)
凡看命局,先看天干是否有轻清之气,次看地支是否有重浊之气。若天干虽轻清而不“秀”(清健有力),则取地支虽“浊”但有用之气,亦可为福,地支之浊气升而为轻清之气为上。引自《鬼谷遗文》
说明(三)
参考今人注释:主要论述了先取阳气生阴再将有用之阴气上升为阳气的过程。先用天干上清阳旺之气为用,而生下面地支的下浊之气。然后再用地支的下浊之阴气来帮扶其升越成天干上清之气。这是说干支上下之气为上阳生下阴,下阴又升上阳。先取天干上较轻的清气为用神造福,其次看浊气居下。上虽清但不秀气,可取用下浊阴气中有用之气,再利用将之升越到干上。
原文(四)
以干为禄,向背定其贫富;以支为命,详逆顺以循环。王氏注云:如甲禄在寅,或坐禄、向禄者,不富则贵;或破禄、背禄者,不贫则夭。甲禄在寅,命得寅以坐之,遇丑以向之,逢申以破之,见卯以背之。经云:向禄则生,背禄则死,故禄前一辰为羊刃,禄后一辰为禄库,此所谓向背定其贫富者欤。十二支曰命,命之所司者,修短定焉。
盖得之以顺者,遇五行生旺,三合六合者是也。不顺者逢休囚六害四冲三刑者是也,得此者寿,失此者夭,故曰以支为命,详逆顺以循环。莹和尚注云:背者可定其贫,向者以言其富,然不可一途取轨,亦有逢背禄不贫者。
注释(四)
“以干为禄,向背定其贫富;以支为命,详逆顺以循环。”引自《珞碌子三命消息赋》王氏注称:如甲禄在寅,或“坐禄”、“向禄”者,不富则贵;或“破禄”、“背禄”者,不贫则夭。甲禄在寅,年柱地支命得“寅”,即为“坐禄”;他支遇“丑”,即是“向禄”;他支遇“申”,即是“破禄”;他支见“卯”,即是“背禄”。
《经》云:向禄则生,背禄则死,故禄前一辰为“羊刃”,禄后一辰为“禄库”,此即是所谓“向背定其贫富”的道理。年柱的十二地支曰“命”,年柱地支之所属的情况,顺与不顺,决定人的寿命长短或层次高下(“修短定焉”)。所谓“得之以顺” 者,属年干五行得生旺地,或得三合六合者即是;所谓“不顺者”,逢年干的休囚、六害、四冲、三刑者即是。得禄顺者寿,失禄不顺者夭,故称以年支为命。
需详细、反复考察年柱干支逆顺的情况。莹和尚注称:背者可定其贫,向者以言其富,但不可只根据此一途来判断,亦有虽逢“背禄”但不贫者。
说明(四)
此处“禄库”,指年干禄后一辰,为年干官星五行的库。莹和尚的这个补充说明体现出古人多视角、加减灾福论命的思想。
原文(五)
天元一气,定侯伯之迁荣,支作人元,运商徒而得失。莹和尚注云:天元秀气而吉将加临者,人得之贵也,支元纯粹而四柱比和者,人得之富也。直言富贵,而不言贫贱者,反此则贫贱耳。
注释(五)
“天元一气定侯伯之迁荣,支作人元运商徒而得失”,引自 《珞球子三命消息赋》。莹和尚注称:“天元一气”者,命局天干若能得“秀气”,又有吉利的神煞加临,遇之者职务有高升之贵(“定侯伯之迁荣”);“地支一气”者(“纯粹”),四柱得比和没有刑冲,得之者有商贾之富(“运商徒”)。天地元得一气者,可直言其人富贵,而不论其贫贱。反之则可论其贫贱。
原文(六)
庚辛临于甲乙,君子可以求官;北人运至南方,货易获其厚利。王氏注云:甲以辛为官,乙以庚为官,庚辛来临于甲乙之人,故曰君子可以求官,小人反以为鬼也。亥子者,北方之水,巳午者南方之火也,以水至火乡,我克之为财,所以货易获其厚利也。或谓壬癸至巳午亦是者,非也。壬癸是禄,巳午是命。如壬癸得丙丁,亦可谓之禄财。
谈命者当分禄命身,以干配禄,以支合命,以纳音论身,之谓三命。
注释(六)
“庚辛临于甲乙,君子可以求官;北人运至南方,货易获其厚利。”引自《珞录子三命消息赋》。王氏注称:甲木以辛金为官,乙木以庚金为官,庚辛金遇见甲乙木人,故称“君子可以求官”,若是“小人”反以金为 “鬼”了。亥、子,北方之水;巳、午,为南方之火,以水乡至火乡,水克火,我克之为财,所以断其货物交易能获厚利。若是说壬癸见巳午亦是财,就不对了。
因为壬癸是天干,为“禄”,巳午是地支,为“命”。论财只能天干对天干,地支对地支而言。如年干壬癸,他干得丙丁,亦可谓年干之财,是禄财。论命者当以“禄命身”,年柱天干为“禄”,年柱地支为“命”,年柱纳音为“身”,此即谓之“三命”。
说明(六)
并非木人见金,就能论官,也可论鬼,其中有“君子”和 “小人”之分。禄命法论财官,以年柱天干,看他柱天干,地支、纳音也如此。禄命法以年柱,禄、命、身论命为主,这就是“三命”的内容,与“后子平法”只以日柱天干论命完全不同。
原文(七)
金禄穷于正首,庚重辛轻;木人困于金乡,寅深卯浅。王氏注云:庚辛金也,庚阳而辛阴;甲乙木也,甲阳而乙阴。庚辛之金,至寅俱绝,必曰庚重辛轻者何?寅为阳宫,庚乃阳金,以阳遇阳曰伤,寅中有甲,甲庚相恶,故曰庚重辛轻;辛为阴金,至寅阳宫,甲以辛为官,兼六辛逢马虎天乙贵人,故谓辛轻。
寅卯之木,至申而绝,必曰寅深卯浅者何?寅为阳辰,至申宫两阳相竞,寅申相冲,为绝之深也,及卯居申合乙庚,阴阳合气,故为绝之浅也。
注释(七)
“金禄穷于正首,庚重辛轻;木人困于金乡,寅深卯浅”,引自《珞球子三命消息赋》。意思是,金绝于寅,庚金较辛金严重;木绝于申,寅木比卯木受困要深。王氏注称:庚属阳金,辛属阴金,遇到甲乙木,甲属阳木,乙属阴木。金至“寅”俱为绝地,但一定是庚金绝得严重,辛金较轻,是什么道理呢?因为寅属阳木,庚属阳金,阳遇阳为伤;寅中有甲,甲庚相恶,所以说“庚重辛轻”。
辛为阴金,至寅阳位,寅中有甲,甲以辛为官,又“六辛逢马虎”,寅是辛的天乙贵人,故辛遇寅之“绝”要轻于庚。寅、卯五行木,木至申均为绝地,但寅受伤深,而卯受伤浅,是什么原因呢?寅为阳支,至申宫也是阳辰,阳遇阳,寅申冲,为绝至深;而卯遇申,乙庚合,为阴阳合气,故为绝浅。
说明(七)
“正首”,农历年的第一个月,即正月,或称寅月。年干引至地支之“生旺库绝”,均以年干之五行来论,而不分年干之阴阳,如年干庚辛,引自寅,均是绝地。这是禄命法 “生旺库”视角的一项重要规则,但阳干支与阴干支绝的程度不一样。与子平法天干分阴阳来论是不一样的。
原文(八)
壬癸秋生而冬旺,亥子同途;甲乙夏死而春荣,寅卯一揆。王氏注云:壬癸亥子一类水也,水生于申,而旺于子;甲乙寅卯一类木也,木旺于卯,而死于午。故曰壬癸秋生而冬旺,甲乙夏死而春荣。并《珞球子》
注释(八)
“壬癸秋生而冬旺,亥子同途;甲乙夏死而春荣,寅卯一揆”。王氏注称:不论是壬癸还是亥子,五行均为水,水长生于 “申”,旺于“子”;不论是甲乙还是寅卯,五行均为木,木旺于“卯”,死于“午”。所以说:壬癸秋生而冬旺,甲乙夏死而春荣。引自《珞录子》
原文(九)
甲己丙辛申子辰,丁壬亥卯未中寻。乙庚从革局为真,戊癸炎上亦须陈。得局却嫌逢脱局,财局荣心鬼局恶。甲乙曲直亦同详,归认干头莫教错。如丁壬亥卯未本局之类,且如丙辛见巳酉丑相生局也。脱局者乙庚遇申子辰,金生水为脱局也。财局如乙庚得亥卯未。鬼局如乙庚得寅午戌也,或贫贱夭寿。
甲乙乃木也,亥卯未为本局,亦嫌脱也。《沈芝源髓》
注释(九)
年干合化真五行,遇地支三合之五行,有“五局”之说。甲己土、丙辛水见申子辰,前者为得“财局”,后者为得 “本局”;丁壬木见亥卯未,也为得“本局”;乙庚金,见巳酉丑戊癸火见寅午戌,亦为得“本局”,真五行嫌逢“脱局”,得“财局”喜悦,得“鬼局”者为忌。天干得甲乙木五行,见亥卯未,同样论得“本局”。凡得三合局者的吉凶,须看与年干合化五行,或年干五行的关系来论。
丁壬合化真木,见亥卯未三合木,为“本局”;丙辛合化真水,见巳酉丑三合金,为“相生局”;乙庚合化真金,遇申子辰三合水,为“脱局”;乙庚合化真金,得亥卯未三合木,为“财局”;乙庚合化真金,得寅午戌三合火,为“鬼局”,得鬼局者,主贫贱夭寿。年柱天干亦相同,如年干为甲乙木,见亥卯未为“本局”,遇“脱局”也是不吉。引自《沈芝源髓》
说明(九)
韩国版“财局萦心”,星易版从之;国图版“财局荣心”,本书取国图版。命局地支三合会之五行,与年干合化之真五行的关系,是论吉凶的一项重要指标。
原文(十)
戊己加临丘壑,信若尾生;壬癸遁入江湖,廉如鲍叔。戊己属土,丘壑亦属土,辰戌丑未乃丘壑之地;壬癸属水,江湖亦属水,亥子乃江湖之乡。戊己人得丘壑之地生者,足于信,盖土主于信。壬癸得江湖之地生者,其人廉。
注释(十)
年干戊己,地支见辰戌丑未,遇之者如“尾生”,有坚守信约的美德;年干壬癸,地支见亥子,遇之者如“鲍叔”,有刚直廉明的作风。戊、己五行属土,丘壑亦属土,辰戌丑未乃丘壑之地;壬、癸五行属水,江湖亦属水,亥子乃江湖之乡。年干戊己人,在辰戌丑未“丘壑之地”生人,为人诚信守约,因为“土”主“信”;年干壬癸人,地支遇亥子江湖之地生者,可知其人廉直刚正。
说明(十)
“尾生”,春秋时期一男子与女子约定在桥梁相会,久候女子不到,水涨,乃抱桥柱而死。后用“尾生抱柱” 一词比喻坚守信约。“鲍叔”,鲍叔牙的别称。春秋时齐国大夫,以廉直知人并笃于友谊著称于世。此节年干用正五行,非合化真五行。
原文(十一)
头戴脚踏,罕遇甲年寅时。头谓八字之首,踏谓八字之末。甲乙天中之木也,寅卯地下之木也。八字之首得甲,而八字之末得寅者,戴其天中之木,而踏其地下之木也。八字之首得乙,而八字之末得卯者,戴其天中之木,而踏其地下之木也。余十干皆仿此。
注释(十一)
“头戴脚踏,罕遇甲年寅时”,时支为年干之禄。年干为“头”,八字之首;时支为“踏”,八字之末。如甲、乙,为天干中的木;寅、卯,为地支中的木。年干得甲,时支得寅者,“戴其天中之木,而踏其地下之木”。同理,年干乙而时支得卯,也属“戴其天中之木,而踏其地下之木”,余十天干皆仿此。
原文(十二)
丁得戊而最佳,酉见丁而可畏。戊人见丁者,在字为成。酉人得丁或丁人得酉为丁入目。
注释(十二)
从配字和拆字角度讲述五行的配合,戊+丁=成,戊人见丁或丁人见戊,都配成了“成”字,故“佳”;酉拆开是目+丁,酉人得丁或丁人得酉,都是“丁入目”,如丁火入于眼目,故“可畏”。
原文(十三)
八字纯粹,少处严廊;二气偏枯,老为俗物。八字乃年月日时枝干也,二气乃阴阳也,八字得之浑然纯粹者,必早有严廊之望。二气得之交叠偏枯者无贵,则至老终为俗物,黄帝谓一阴一阳之谓道,偏阴偏阳之谓疾。
注释(十三)
八字,即年、月、日、时的天干地支,均有阴阳二气之分。八字天干地支之阴阳五行纯粹,浑然一体,早年就有入仕朝廷的希望。若八字阳太多叠加或阴太多叠加,五行偏枯者,则贵气全失,至老也终为一般的人。黄帝认为“一阴一阳之谓道”,五行偏阴偏阳,都可能导致疾病。
说明(十三)
“严廊”:指朝廷皇宫。《黄帝内经》:“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变化之父母,生杀之本始,神明之府也。”“一阴一阳之谓道”,语出《易经 ·系辞上》。
原文(十四)
天干不断若血脉之调荣,地支相连类珠玑之贯穿。天干不断,在格曰连珠,地支相连,在格曰连茹。得连珠则贵,得连茹则富。有所畏者隔断也,盖十干不要断,若甲字断之,如血脉之不通荣卫也,反为夭折。十二支不要断,若子字断之,则如珠玑之不相贯穿也,反为灾害。十干若不断甲字,而断他九字,化为虚一待用格。
十二支若不断子,而断余十一字,名为歇灭杀,女子尤忌之。《天元变化书》云:天干连珠,中间有特达之气并贵,旺相者为上,无此未必便佳。支神连珠,太岁在前者为上,如亥人见申酉戌亥,聚向本岁,谓之从岁,仍看天干纳音如何。
注释(十四)
天干不断,若血脉之旺盛和畅(“调荣”);地支相连,象珠玑之贯穿。天干相连不断,在格曰“天干连珠”;地支相连不断,在格曰“地支连茹”。得“连珠”者贵,得“连茹”者富。有所畏者,相连的天干中有“隔断”。所以十天干要相连,不要被隔断。相连的天干中,不能有“甲”字隔断,如血脉之气血不通,反为夭折。十二支不能断,若被“子”字断之,则如珠玑之不相贯穿,反为灾害。
十天干中若无“甲”字隔断,而有其他九字隔断,化为“虚一待用”格。十二地支中若无“子”隔断,而有其余十一字隔断,名为“歇灭杀”,女子尤忌之。《天元变化书》称:“天干连珠”,天干之间有特达之气,所以论贵,天干在地支得旺相位者,为上格,若无此未必便佳。“支神连珠”,以年柱地支在前者为上。
如年支亥人,他支见申酉戌亥,后面三位地支聚向本岁,谓之“从岁”,但是否论吉,仍须看天干和纳音的情况如何。
说明(十四)
荣卫,中医学名词,指血气。
原文(十五)
虚其一,待其用,得之者稳步青云;忽头重,忽尾轻,遇之者早归泉世。四主本干相连,即跳一字,号为虚一待用。四主本支相连,而重一字者,号为头重尾轻,虚一待用为青云得路之人,头重尾轻乃泉壤夭折之子。并《壶中子》
注释(十五)
虚其一,待其用,得之者稳步青云;忽头重,忽尾轻,遇之者早归泉世。四柱本干相连,即跳一字,号为“虚一待用”。四柱本支相连,而重一字者,号为头重尾轻,“虚一待用”为“青云得路” 之人,头重尾轻乃泉壤夭折之子。引自《壶中子》
说明(十五)
泉壤:意思是泉下,地下,指墓穴。《三命通会》卷之六P543 有“虚一待用”,称引自《壶中子》:四主本干相连,即跳一字,如甲乙丙戊,跳丁一字是也。得之者,青云得路之人。四主本支相连,而重一字,如子子丑寅,乃头重尾轻,主夭折。
6.23 连珠入局尤为荣
原文
如甲乙丙丁子丑寅卯之类,干支顺者,谓之入局,若相刑克者不入局。《理愚歌》
注释
“天干连珠”、“地支连茹”的格局,以干支顺连者更好。如天干甲乙丙丁顺连,地支子丑寅卯顺排。如果天干或地支之间有相刑相克,则不能入局。引自《理愚歌》
6.24 连珠贵格
原文
甲午乙未、丙申丁酉、戊戌己亥。余皆仿此。《三命纂局》
《八字金书》云:若甲子生下有乙丑,此为连珠福神,能押众杀,更加禄马,十分之命。诗云:命中生处得连珠,足食丰衣与众殊。若有杀神居位内,自然为福与消除。
注释
“连珠贵格”:指四柱天干地支两两相连,如甲午乙未、丙申丁酉、戊戌己亥。余皆仿此。引自《三命纂局》
《八字金书》称:若甲子生人,下有乙丑,此为“连珠福神”,能压制众凶杀,若更有禄马,就是十分好的命。诗云:“命中生处得连珠,足食丰衣与众殊;若有杀神居位内,自然为福与消除。”
说明
甲子连乙丑,不但两柱相连,而且贵人互见,甲贵在丑,乙贵在子,此为“连珠福神”。
6.25 连珠进退
原文
凡见同气连珠,如丙寅见丁卯,损气,是名退气连珠。丁卯见丙寅退一辰,却是进,名贡气连珠。如丙辰土人见丁巳不佳,丁巳见丙辰最上。《天元变化书》
注释
“连珠进退”:从天干五行看,凡见“同气连珠”,如丙寅见丁卯,按十干发用,丁为“损气”,是名“退气连珠”。丁卯见丙寅,干支皆退一辰,却是“进气”,名“贡气连珠”。丙辰土人见丁巳不佳,为“退气连珠”,丁巳见丙辰最上,为“贡气连珠”。引自《天元变化书》
说明
不是得“天干连珠”、“地支连茹”就能论吉。还须看是否损气、退气、还是进气。有三种看法,一是从天干五行看,丙寅丁卯,火见寅为“长生”,遇丁卯,火见卯为“败”位,反之则为进气。一是从纳音五行看,“四贵”地至“四忌”地,为退气,反之为进气。一是十干发用。《三命通会》 P525-526,有“天干连珠”、“地支连茹” 格。“天干连珠”中,明确在年月日时胎五位天干;
有“纳音连珠”,指五行“四位相承”,即自上生下,或自下生上;有“倒垂连珠”,属年、时结构,如丁未人得丙午时,辛丑人得庚子时;“正印连珠”,如壬午人得癸未时、甲子人得乙丑时;有“悬印连珠”,如乙亥人得甲戌时,癸巳人得壬辰时,丁巳人得丙辰时。《壶中子》称:“一路连珠,早擅四方之誉。”
还举了一个案例:黄华卿,甲戌,丙子,戊午,庚申,也属天干连珠。“地支连茹”中,指出“地支各间一位”也入格,如子寅辰午申酉,赋云:“拔茅连茹兮,愈坚愈固”,又云:“得连茹者富”。若天干地支俱连,富贵双全。如英国公:丁巳,丙午,丁未,戊申;地支已午未申,天干丙丁戊;诚意伯刘瑜:庚子,戊寅,庚辰,壬午,月日时天干戊庚壬,均隔一、地支子寅辰得,亦均隔一。
还有一种“贵人局”,如子年,卯月,巳日,未时,年月地支相隔二位,月日时隔一位。
6.26 论干支诸字杂犯
原文
凡甲丙丁壬辰字平头若见三四字带空亡者,定为僧道。
注释
甲、丙、丁、壬、辰等五位干支,属“平头”,若命见三、四位,又带空亡,一定是和尚或道士等出家人。
6.27 甲癸未申酉属破字
原文
甲癸酉必损眼,未申患心腹疾。更看时入害乡,干神受制者,必不虚矣。
注释
甲、癸、未、申、酉等五个字属“破字”。带甲癸酉三字者,眼睛必有疾病,带未申者,易患心腹之疾。若时支遇六害,四柱天干受克制,更是坐实有此疾。
6.28 甲辛卯午申属悬针
原文
五行无气,不值德神,定是军人。《三命纂局》云:悬针三四字号悬针,眼疾还多险厄临。被刑带杀须徒配,怎不为军刺面人。
注释
甲辛卯午申等五个字属“悬针”,若命局有这些字,年干五行无气,又无德神,定是军人。德神指天月德、贵人,亦为六壬中的日德等。《三命纂局》认为:命带甲辛卯午申这五个字中的三、四字,易患眼疾,或为军人。若带刑杀,还会有凶险之事临身,甚至会犯上官司而被判刑、刺面流放。诗云:“悬针三四号悬针,眼疾还多险厄临。被刑带杀须徒配,怎不为军刺面人”。
6.29 戊庚戌属杖刑锋刃
原文
若带羊刃蚀神,定犯徙流。
注释
戊、庚、戌这三个字,属“杖刑锋刃”,若再带羊刃等凶煞,易犯官司被判刑或流放。
说明
蚀,损伤、亏耗。
6.30 乙己丑巳属阙字曲脚杀附
原文
犯多者必有阙唇,穿耳,肢体不全。若无德合,五行无气,谷帛不充,寄食他门。李九万云:凡巳酉丑三合全,天干带己字者,主唇齿不全之疾,一生招人唇吻。《八字金书》云:四柱中有乙己巳者名曲脚杀,带多主他养为子,不然养他人子,主两姓故也。
注释
乙、己、丑、巳这四个字,属“阙字”。命局中多犯者,必有缺唇、穿耳,肢体不全。命中若无天、月德贵人或天德合、月德合等相助,五行无气,主家中条件很差,衣食不充足,而寄养在他人门下。李九万称:凡命带巳酉丑三合全,天干又带己字者,主有唇齿不全之疾,一生招人口舌非议。《八字金书》称:四柱中乙、己、巳这三个字,属“曲脚杀”,带多者主为他人养子,不然养他人之子,主有两个姓。
说明
“阙”,同缺。“唇吻”:议论。
6.31 丙壬寅酉为聋哑字
原文(一)
若犯多者,及胎中受害,时食于日,必患聋哑。又酉日戌时生者主聋哑,及头害恶疮,此是时破日者也。歌曰:平头必是为僧道,破字终须失眼明。杀看悬针须刺面,徒流多见杖刑并。饥贫不幸逢空阙,相貌兼知不十成。惟是相遭聋哑字,空亡无气定来精。□□□,并《金书命诀》
注释(一)
丙、壬、寅、酉四个字,为“聋哑字”。若多犯者,及胎元被冲刑损害,时干是日干的食神,必患聋哑之疾。又酉日戌时生者主聋哑,及头害恶疮,此是戌来穿破日支之酉。有诗称:“平头必是为僧道,破字终须失眼明。杀看悬针须刺面,徙流多见杖刑并。饥贫不幸逢空阙,相貌兼知不十成。惟是相遭聋哑字,空亡无气定来精。”引自《金书命诀》
说明(一)
以上诸节,介绍平头、曲脚、悬针、阙字、聋哑字,从天干地支的某些特殊形状,与刑冲、羊刃、空亡等结合来直断。
原文(二)
禄绝命绝禄绝者,如甲乙生人在申,主仕官不久,职位难进,资财不丰,门阀不盛。人命绝者,如亥子人在巳,主孤独少子,又寿不长,中年多困。《三命钤》
注释(二)
禄、命遇“绝”不吉。所谓“禄绝”,年干五行,引自他支有“绝字”。如甲、乙年生人,五行为木,木绝在申,地支若遇之,主仕官不久,职位难进,资财不丰,家族不盛。所谓“命绝”,年支五行,引自他支见“绝”字,如亥、子年生人,五行为水,水绝在巳,他支若遇巳,主孤独少子,又寿不长,中年多困。引自《三命钤》
6.32 同类破
原文(一)
如己未见甲辰,甲辰见己丑,己丑见甲戌,甲戌见己未,凡在四冲之地,纳音同类,逐两位逆数之是也。寅申巳亥、子午卯酉,亦以此取之,主人平生多不足,不成器道。经云,井栏互破,无药可医,遇空亡则庶几,行年行运亦忌之。
注释(一)
“同类破”,如己未见甲辰,甲辰见己丑,己丑见甲戌,甲戌见己未等。指年柱与他柱,两者在辰戌丑未四冲之地,纳音五行相同,该柱地支与年柱地支相隔两位,即是。两者地支在寅巳申亥“四生”、子卯午酉“四正”之地,也是。遇之者,多主平生不足,难成大器。《经》云:“同类破”又称“井栏互破”,得之者无药可医,若地支逢空亡,或还不至于太差。大运、流年见之亦忌。
说明(一)
以己未天上火,见甲辰佛灯火为例,未辰在四冲地,纳音相同均为火,未倒数二位的后一字,为辰。
原文(二)
凡命带重支叠干者,主心怀不佳,计较机谋,狡绘短行。岁运添之,因而有失,亦主思虑过当,有心力藏怀之人也。凡四柱不可犯丙戊二干,若在寅辰上,名仇雠晦气,主招谤怨,多与人竞。如韩球都大命,戊辰年、甲寅月、甲寅日、丙寅时。又疏山如老,庚辰年、戊寅月、戊寅日、丙辰时是也。
古诗云:丙戊忌见莫同群,逢之灾咎及其身。若遇仇雠龙与虎,非时刑祸不堪论。
注释(二)
凡命带“重支叠干”者,为人心胸不够开阔,凡事多计较、善机谋,狡诈、行为卑劣,大运、流年若再遇之,会因此有失。得之者,亦主思虑太过,是有心机,会隐藏自己真实思想的人。带“重支叠干”者,四柱中尤其不可犯丙、戊二干,若丙戊在寅辰之上,名“仇雠晦气”,主易招人诽谤怨恨,多与人竞争。如韩球都大命:戊辰年、甲寅月、甲寅日、丙寅时。两甲三寅,丙坐寅上,戊坐辰上。
又如山如老命,庚辰年、戊寅月、戊寅日、丙辰时。两戊两寅两辰,戊坐寅上,丙坐辰上。古诗云:“丙戊忌见莫同群,逢之灾咎及其身,若遇仇雠龙与虎,非时刑祸不堪论。”
说明(二)
“重支叠干”:命局两柱,天干地支相同。“狡浍短行”:为人狡诈,行为卑劣。“仇雠”:仇人,冤家对头。
原文(三)
凡命带乙己癸三干全者,不是四肢眼目破伤,则中年后犯刑。甲乙庚三干全者主失明,十有九中,或小年斑疮损眼。带辰午酉全,中年定失明。乙癸二干不可同见丑字,主富贵少寿。丁辛二干不可同见巳字,主伤父母。经曰:乙癸同牛,寸阴难保;丁辛见巳,父母多伤。丙辛二干不可见卯,丁壬二干不可见午申,名曰类应,主平生歇灭。
乙辛二干不可同位,乙未辛未是也。庚壬二干不可同位,庚戌壬戌是也,名曰反伤,主富贵中夭寿,小人刑戮之灾。经曰:乙辛逢未是天牢,四位同宫祸患遭。庚壬遇戌须徒配,灾咎来时不可逃。并《广信集》
注释(三)
凡命带乙、己、癸三干全者,不是四肢眼目破伤,则中年后犯刑。甲、乙、庚三干全者主失明,十有九中,或小时候患斑疮,或损眼。带辰、午、酉全者,中年定失明。乙、癸二干,地支不可同见“丑”字,如乙丑,癸丑,主富贵少寿。丁、辛二干,地支不可同见“巳”字,如丁巳,辛巳,主伤父母。经云:“乙癸同牛,寸阴难保;丁辛见巳,父母多伤”。
丙、辛二干,地支不可见卯,丙辛合化真水,卯为水的死地,丁、壬二干,地支不可见午、申,丁壬合化真木,午申为木的死地和绝地,得之者名“类应”,主平生无所作为。乙、辛二干,地支不可同位,如乙未、辛未;庚、壬二干,地支不可同位,如庚戌、壬戌,得之者名“反伤”,主富贵中夭寿,小人有刑戮之灾。诗曰:“乙辛逢未是天牢,四位同宫祸患遭,庚壬遇戌须徒配,灾咎来时不可逃。”引自《广信集》
说明(三)
刑戮,指受刑或被处死之凶灾。“干支视角”,是禄命法论命的重要视角之一本书用三、四五六整整四卷的篇幅来介绍。
卷七|论五行一
7.1 论五行
7.2 论五行一
原文(一)
(本节原稿为空。)
原文(二)
五行者,往来乎天地之间而不穷者也,是故谓之行。北方阴极而生寒,寒生水。南方阳极而生热,热生火。东方阳散而生风,风生木。西方阴止以收而生燥,燥生金。中央阴阳交而生温,温生土。其相生也,所以相继,其相克也,所以相治,此之谓有伦。《五行要论》
注释(二)
水火木金土五行,在天地之间行走往来不息,永不穷尽,是故谓之“行”。北方阴极而生寒,寒生水。南方阳极而生热,热生火。东方阳散而生风,风生木。西方阴止以收而生燥,燥生金。中央阴阳交而生温,温生土。其相生也,所以“相继”,使其不至过弱,生生不息;其相克也,所以“相治”,使其不至过旺,此之谓“有伦”。引自《五行要论》
说明(二)
本节引自《五行要论》。首先介绍“五行”的名称由来,然后介绍五行的性质及所处方位北方水寒(坎),南方火热(离),东方木风(巽),西方金燥(兑),中央土温
《三命通会》卷之一P101 “五行喜忌”起首,全文引用了这段话。然后从易经之“四象”(老阴少阳,少阴老阳)作了如下补充:“火为太阳,性炎上;水为太阴,性润下;木为少阳,性腾上而无所止;金为少阴,性沉下而有所止;土无常性,视四时所乘,欲使其相济得所,勿令太过弗及。”
7.3 论金
原文
春忌见木,不能克伐。夏忌见火,金嫌鬼盛。秋忌见金,太刚则阙,旺则害物。冬忌见水,水流则金化则:欲,火巳,。°又云:金不炼不成器,聚金无火,难成脱朴之名。金重火轻,执事繁难。金不利死衰之火,器象难完。金极火盛,为格最精。金轻火重,锻炼销亡。大火炼金,幸功成而退速。纯金凑水,遇富显以赢余。
李九万云:金成则火灭,故金未成欲得见火。金已成器,不欲见火也。又云:金无水则干枯,土重则埋没不显,水重则沉没,不作福。悟玄子云:火灭金须成大器,金轻火重命难全。孙子才云:金见子午寅亥,终始蹇塞之人,或成则破。希尹云:五行中其他长生皆在母气临官位,如木临在寅,即为火长生之地。
独金长生在巳,土气至巳已绝,又是火临官之位,遇克我者,而反为长生,岂非金气虽以至阴为体,然中含至阳之精,乃能坚刚,独异众物。若独阴而不坚,则冰雪是也,遇阳则消矣。六金中惟庚戌尤喜巳,盖火库中金也。若见乙巳,虽纳音属火,而乙与庚合,化为真金亦无碍。
注释
论金:春季之金忌见木,春季木旺金囚,金不能克伐木。夏季之金忌见火,夏季火旺金死,火克金,金嫌鬼盛。秋季之金忌再见金,秋季金旺,金过旺则太刚,自身易损,且会损害他物。冬季之金忌见水,冬季水旺金休,水盛则金化。还有一种说法:金之所以成器,因火炼就。故金欲成器,便需得火;金若未成器,则不需要火了。又有一说,秋季金旺,须得火炼方成良金,金遇巳酉丑地,也可谓之成器。
又有一说:金不炼不成器,金重无火,“难成脱朴之名”。若命局金重火轻,做事繁杂且困难。金不利遇见死衰之火,火无力则难以炼金成器。金旺火盛,为格最为精妙。金轻火重,金被炼过度反而消亡。故遇大火炼金,须见好就收,功成而退速。纯金遇水,家境富足贵显有余。李九万称:金既已成器,则以火灭为好,而金未成器时,欲得见火。故金已成器,则不欲再见火了。又说:金能生水,但金无水则干枯;
土能生金,但土过重则金埋没不显,水过重则金沉没,均不为福。悟玄子称:火克金,则金能成大器,若金轻火重,金反而自身难全。孙子才称:金人,见子、午、寅、亥,分别为金之死、败、绝、病地,终为困窘不顺利之人,若侥幸成功也会破败。希尹称:五行中,其它五行之长生位,皆在生其五行(母气)的临官位,如木生火,木临官在寅,寅即为火之长生地。只有金长生在巳,而不是亥(土生金,土禄在亥)。
这是因为,土气至“巳”是绝地,“巳”又是火的临官位,金遇克我之火的禄位,反而为我之长生,这是金气虽以“至阴”为体,然中含“至阳”之精,以致坚强刚硬,故与其他五行不同。若金“阴而不坚”,属冰雪的性质,遇火则会消融,但金则不会。六金中,惟庚戌钗钏金,尤其喜巳,因火入戌库。庚戌金若见乙巳佛灯火,虽纳音属火,而乙庚合化真金,见之无碍。
说明
本卷所用的是“五行旺相休囚死”,非十二生旺库。脱朴:改变原来的模样。《渊海子平》称:金赖土生,土多金埋;金能生水,水多金沉;金能克木,木坚金缺;金衰遇火,必见销镕;强金得水,方挫其锋。源头即在此。
7.4 论木
原文
春忌见金,盖死弱伤生。夏忌见火,火出木尽。秋忌见水,水盛则木漂。冬忌见死绝土。又云:甲戌乙亥木之源,生木欲火而秀,丙丁亦然。死木得金而造,庚辛必利。生木见金自伤,死木得火焚则尽,发则无凭也。无风即止,遇水返化其源。无风即止,乱也。遇水返化其源,尽也。
活木甲戌乙亥木之源,甲寅乙卯木之乡,甲辰乙巳火木之生。死木甲申乙酉有暗金,甲午乙未有金克,甲子乙丑金克木。孙子才云:天干纳音木见水多,木气浮轻,水气漂流,营生每劳力,克陷六亲,浮散他乡,无安迹之地。悟玄子云:水小润苗,大漂流。
李九万云:木有金,则有惟高惟敛之德,仍爱土重,能蟠根万仞,冬月宜土,春月宜水,表里也。土少则有根危枝茂之患。又云:凡木春生者,主一生不得闲。
注释
论木:春季之木忌见金,春季木旺金囚,金克不了生旺之木。夏季之木忌见火,夏季木休火旺,火多木被焚尽。秋季之木忌见水,秋季木死水相,水盛则木漂。冬季木相,忌遇死绝地。因为春季之前,三阳未盛,木盘根在地,根基甚深,木在此时金水火土皆不能害木,惟忌遇死绝地。又称甲戌乙亥山头火木长生在亥养在戌为 “木之源”,木得以生火而秀,也喜遇丙丁火。死木,得金雕琢木成器,喜遇庚辛金。
若长生之木见金,木被伤;死木得火,火焚木尽,这两种木没有生发的依据,“发则无凭”。火无风即止,木不得秀,甲戌乙亥须遇水,返化其源。死木无气,不得金即木不成器,为乱,甲午乙未须遇水,返化其源,如此方能保持木的本性。甲戌乙亥之木,木处养、长生地,属“木之源”,故称“活木”;甲寅乙卯之木,木处禄、旺地,纳音大溪水生木,故称“木之乡”;甲辰乙巳之木,纳音佛灯火,木生火为秀;
甲申乙酉之木,申酉“暗金”伏下,木之绝胎地,故称“死木”;甲午乙未之木,得纳音砂中金克;甲子乙丑之木,得纳音海中金克。孙子才说:天干、纳音木,若见水多,木气浮轻,水气漂流,谋生做事都相当辛劳,克陷六亲,浮散他乡,无安迹之地。悟玄子说:木见水,水小则润育树苗;水大则木反漂流。李九万说:木喜见金成器,木则有高尚、自我约束之美德;
木也爱土重,土能令木有“蟠根万仞”之根基,尤其在冬季木喜土;春月之木则宜水,水生旺木,两者表里如一但若木遇土少,则有“根危枝茂”之患。又说:凡木人,春季生者,主一生不得闲。
说明
三阳未盛:《周易》称爻连的为阳卦,断的为阴爻。正月为泰卦,三阳生于下;冬去春来,阴消阳长,有吉亨之象。常用以称颂岁首或寓意吉祥。阴阳学说中,十一月为复卦,一阳生于下;十二月为临卦,二阳生于下。正月为泰卦,三阳生于下,示冬去春来阴消阳长,有吉亨兴盛之象,有“三阳开泰”之称,冬季则“三阳未盛”。《渊海子平》:木赖水生,水多木漂;木能生火,火多木焚;木能克土,土多木折;
木弱逢金,必为砍斫;强木得火,方化其顽。
7.5 论水
原文
四时皆忌火多,火多则受渴;忌见冲刑,冲刑则横流。忌见土重,土重则不流。忌见金死,金死则水囚。忌木旺,木旺则水死。又云:天倾西北水之源,地陷东南水之府。天倾西北,亥为水出之方;地陷东南,辰为纳水之海。逆流到申而作声,故水不西行,水多则溢,反散漫而多不足也,土年亦然,卯巳同。
《玉霄宝鉴》云:水之性润下,逆则有声,顺则有容。年月日时,逆行十二辰者逆也,入格者主清贵有声誉。顺行十二辰者顺也,主有度量,有吉神扶助乃贵格。悟玄子云:水流清处遇冬天,壬癸难逢亥子全。最爱金生名秀气,偏憎土浊败根源浊:偏其o李九万云:水不绝源,亦伏金而流远,水不可太过,过则反伤。
沈芝云:水命动摇多主浊。注云:凡水命不要太旺,更逢冲破,主常俗之人,或阴人不爱旺,多主淫荡,爱自死自绝则吉。
注释
论水:水在四季皆忌火多。火多则水受渴干涸;水忌见冲刑,冲刑则水横流。忌见土重,土重则水不流。忌见金死,金死则水囚,水不得生。水忌木旺,木旺则水死。又称,“天倾西北水之源,地陷东南水之府”。所谓“天倾西北”,八卦中亥处西北之位,亥为水出之方;所谓“地陷东南”,八卦中辰处东南之位,辰为水库,为纳水之海。水到申位,为水之长生地,会有声誉;
但水不能西行,金生水多则溢,反主散漫而多有不足。水土同生旺,故土年生人亦如此,卯、巳同。《玉霄宝鉴》称:水之性润下,逆行则有声,顺行则从容。故于年月日时四柱中,地支十二辰中,若有水逆行地,即申午未 ~ 戌酉,入格者,主清贵有声誉。地支十二辰中,若有水顺行地,即申酉戌~午未,主有度量,有吉神扶助乃是贵格。悟玄子说:水流清处遇冬天,即喜生亥子丑月;
也喜见金,有金生则主秀气,最忌见戌未浊土,败坏了水的根源。还有一种说法:偏憎败土浊其源。李九万说水不能“绝源”,即无金,水依伏金可渊远流长。水亦不可太过,水旺泛滥,反伤自身。沈芝说:“水命动摇多主浊”。注称:凡水命人,见水不可太旺,若更逢冲破,只是常俗之人;妇人则不爱水旺,多主淫荡,妇人有水,喜水在自死自绝地,则吉。
说明
《渊海子平》:水赖金生,金多水浊;水能生木,木盛水缩;水能克火,水多火热;水弱逢土,必为淤塞;强水得木,方泄其势。
7.6 论火
原文
春忌见木,恶其焚也。夏忌见土,火旺见土,则暗也。秋忌见金,不能克制。冬忌见水,水旺则灭形。春火欲明,不欲炎,炎则不实。秋火欲藏,不欲明,明则燥也。冬火欲生,不欲杀,杀则暗也。又云:火无不明之理,明无不灭之象。火多令人不实,火极明明不久也,不可无木,木能藏火,春火得明,到卯寅生也,火不利西。
古法曰:然是春火亦宜晚明,何也?火无不明之理,亦无不灭之象,火多发即死也。悟玄子云:炎炎真火镇南方,不必辉光要伏藏,遇土不明多蹇塞,木逢旺处最为良,木死火虚难得求,早岁功名不久长。《玉霄宝鉴》云:火性炎上,不可太旺,太旺则酷烈暴物。生居离位者,果断有为,锐于建功立事;若居坎位,则畏事多礼之士。
李九万云:火不长炎,惟托木以焰。火多无木者,不可发早,发早则无寿。
注释
论火:春季之火忌见木,春季木旺火相,焚炽太过。夏季之火忌见土,火旺见土,火被掩埋则暗。秋季之火忌见金,秋季金旺火囚,火不能制金。冬季之火忌见水,冬季水旺火死,火则灭形。春季之火要显露,但不能太炎,炎则不实。秋季之火要隐藏,不要显露,否则过燥。冬季之火要生,不可制,冬火受制则暗。又说:火无不明之理,过明则有熄灭之象。火过多者不实,火势过旺者,不长久。
火不可无木,木能藏火,春火得明,因有卯寅旺木生,火死于酉,不利申酉西方。古法认为:虽然是春火,但也宜晚些再显露,为什么呢?因为火无不明之理,亦无不灭之象,火多发,旺过头即死。悟玄子称:“炎炎真火镇南方,不必辉光要伏藏,遇土不明多蹇塞,木逢旺处最为良。木死火虚难得求,早岁功名不久长。”
《玉霄宝鉴》称:火性炎上,不可太旺,太旺则酷烈,残暴万物。火年生人,若居南方离位,果断有为,最利于建功立事;若居北方坎位,则是“畏事多礼”之人,难有作为。李九万称:火不宜长久炎旺,惟有依托木来生其焰,火多无木者,不可发早,发早则无寿。
说明
《渊海子平》:木赖火生,木多火炽;火能生土,土多火埋;木能克金,金多火熄;火弱逢水,必为熄灭;强火得土,方止其焰。
7.7 论土
原文
五行之主,散在四维,故金木水火,依而成象,是四时皆有用。惟忌火死西,水旺孟。《神白经》云:火死土囚,水旺土虚。《风角》 云:土得金火成大器。又云:土高无贵,空惹灰尘。土聚则滞,五行聚处,生有福之人。何故土聚复滞?古人云:土聚在辰未即贵,谓阳土聚于辰,阴土聚于未,辰未者土之正位也。
丑戌亦土位,何不言之?盖辰有伏水,未有匿木,水木能滋养万物,故令人贵。戌有藏火,丑有隐金,秋火冬金,能肃杀万物,故令人不贵。是土爱辰未,而不爱丑戌也。若五行有气,桑麻成行,晚年庄产无比,此乃生养之地,为福也。并《神白经》孙子才云:天干纳音土,不可见水太过,少见则为财,多则为滞。
悟玄子云:水土同行终汨没。李九万云:土太过无水则不和柔,无木则不疏通。土命见火,女人多不生长。又云:土旺四季,惟戌土困弱,为人多瞌睡,辰未人好食,丑人清省。沈芝云:土旺反虚,丑能卓立。注云:凡土命不要大旺,反虚不实,见丑即吉,丑有艮土有癸水,故润而有膏,命遇此能卓立也。
注释
论土:土为五行之主,散在四维,故金、木、水、火,依而成象,土在四季皆有参与。惟忌遇火之死地“酉”、水之旺地 “子”。《神白经》说:“火死土囚,水旺土虚”,即是。《风角》说:“土得金火成大器”。又说:“土高无贵,空惹灰尘。土聚则滞,若五行聚处有益,则生有福之人”。为什么说“土聚复滞”呢?古人云:土聚在辰、未即贵,谓阳土聚于辰,阴土聚于未,辰未者,土之“正位”。
丑戌亦是土位,为何不言之吉?因为辰中有伏藏之水,未中有藏匿之木,水木能滋养万物,故令人贵;而戌中有隐藏之火,丑中有隐藏之金,秋火冬金,能肃杀万物,故令人不贵。故土人遇土,须爱辰未之土,而不爱丑戌之土。若土之五行有气,又得火气相助,晚年“庄产无比”,火乃土的生养之地,故为福。以上引自《神白经》孙子才称:天干、纳音为土,不可见水太过,少见水则为财,水多则为滞。
悟玄子称:“水土同行终汨没”,水多土流,带沙的黄河水之象。李九万称:土太旺而无水,则土不和柔;土旺无木,则土不疏通。土命人见火,女人多不生育。又称:土旺四季,惟遇戌土者困弱,戌土人,多瞌睡;辰未土人,多好食;丑土人,多清省。沈芝称:“土旺反虚,丑能卓立”。
注称:凡土命人,命中土不要太旺,土过旺反虚而不实,但见丑土即吉,因为丑土中,有艮土有癸水,能使土润而肥沃,土命人遇丑土,能高于他人。
说明
“四时皆有用”:禄命学以春夏秋冬为“四时”,代入五行。如东方木寅卯辰,中有辰土;西方金申酉戌,中有戌土,等等。《渊海子平》:土赖火生,火多土焦;土能生金,金多土变;土能克水,水多土流;土衰遇木,必遭倾陷;强土得金,方止其害。
7.8 五行之性
原文
火为太阳,性炎上。木为少阳,性腾上而有所止。水为太阴,性润下。金为少阴,性沉下而有所止。土无常性,视四时所乘,欲使相济得所,勿令太过不及。广录
注释
五行之性质:火为“太阳”,性“炎上”;木为“少阳”,性“腾上”而有所止;水为“太阴”,性“润下”;金为“少阴”,性“沉下”而有所止;土无常性,与四季当令之五行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又各得其所。总之,五行以中和为宜,不宜过旺,也不宜过弱。引自“广录”
说明
以上诸节,介绍了五行的性质及相互关系。《三命通会》卷之一,P101-106,根据《五行精纪》以上论述,作了一些展开,如“戌多为人好斗”等,因篇幅关系就不展开了。有关五行相生、相克、相侮等关系,《五行精纪》虽各有论述,但不全面。《三命通会》在卷之一的最后部分,引用徐大升《渊海子平》的论述,言简义明,已经分别在以上五节中作了介绍。
7.9 释五行真象《宰公要诀》
原文(一)
甲乙丙丁,木火象,多贵。甲乙戊己,木土象,秀实,主脾肾疾。丙丁戊己,火土象,贵,主下部或肾疾。戊癸甲己,火土象。庚辛壬癸,金水象,秀实,贵。乙庚丙辛,金水象。庚辛甲乙,金木象,骨疾。乙庚丁壬,金木象。庚辛丙丁,金火象,血疾、暗祸、发死。乙庚戊癸,金火象,血疾。庚辛戊己,金土象,贵。乙庚甲己,金土象。
壬癸甲乙,水木象,清贵。丙辛丁壬,水木象。壬癸丙丁,水火象,目疾,水多贱,火多贵。丙辛戊癸,水火象,目疾。壬癸戊己,水土象,水多贵,土多贱,虽敏不发。肾疾。丙辛甲己,水土象,肾疾。甲己丁壬,土木象。戊癸丁壬,火木象。又五行真象金水,多清。金火,刚虐,刻核。金木,柔而有立,刚正时成。
金土,重厚有执,福慧数全。木火,文彩。木水,清秀,和而有立。木金,刚直。木土,毒害饮馔已重水火,多慧。水木,智仁,滋润。水金,清秀、福德、超达。水土,重浊、汨没、多难。火水,先昧后明,晚年超达。火木,文彩,好胜。火金,性烈。火土,记问,大毒。土火,思虑,博学。土木,平直而运物。
土金,好学少成,先劳后逸。土水,有信,有智。并《宰公要诀》
说明(一)
“释五行真象” 一节,引自《宰公要诀》,即从四柱四位“天干五行组合”,来判断该命局属五行何“象”,然后有简明的断语,直断“贵”或疾病的部位,具有较强的实务价值。此种“象”,主要用正五行,有时用合化真五行。但前半节,合化真五行大都缺少断语;后半节“又五行真象”,应为合化真五行,均有断语。此两节内容简明,除个别词不再作注释。
原文(二)
金水象不可见土,谓水土浑杂。金气不见水浑,金暗令人福浅,土岁亦滞,惟金水清白,集秀丽之容。水深金重逢水厄,遇水须教落深渊。假令癸酉年生,怕癸亥月、庚子日、辛巳时,主水厄也。
注释(二)
命局天干成“金水象”者,不可见土,谓“水土浑杂”。金气不见水浑,金暗令人福浅,遇“土”之岁运亦主停滞不前。惟得“金水清白”,集秀丽之容,属上好的组合。若再遇水不吉,“水深金重逢水厄,遇水须教落深渊。”
例:癸酉剑锋金年生人,怕遇癸亥大海水月、庚子壁上土日、辛巳白腊金时,主易有“水厄”。
原文(三)
金火象不可见水,金火主血多,性好杀,往往因血主福。金重火轻发迟益寿,金轻火重发早退速。早发亏寿,利主兵刑之权也。
注释(三)
成金火象者,不可见水。金火主血多,性好杀,往往因 “血”而主福。金重火轻者,发达虽迟,但有利长寿;金轻火重者,发达虽早,但衰退也快,早发者亏寿,成金水象者,利主掌兵刑之权。
原文(四)
金木象活木畏金,见火成秀。死木得金,方成其造化。金重木轻,令人多骨痛。木重金轻,反化肺疾。金木相宜,造成颛车之象也。悟玄子云:金轻木重损钱财,金重为殃彻骨灾。
注释(四)
成金木象者,活木畏金,见火成秀。死木得金,金有雕琢之功,木能成其造化。金重木轻者,多有骨痛之疾;木重金轻者,金主肺,易患肺疾。金木两行力量以均衡为好,得此者,有“专车”之象。悟玄子称:“金轻木重损钱财,金重为殃彻骨灾。
原文(五)
金土象,土积成金,土多金少,其福厚著;金重土轻,福出艰辛。戊己土多有庚辛者,福厚。若庚辛多有戊己者,福艰难也。
注释(五)
金土象,土积成金。“土多金少”者,其福厚著;“金重土轻”者,福出艰辛。戊己土多,而有庚辛金者,福厚;若庚辛金重,戊己土少者,福薄艰难。
原文(六)
水火象,火多者性急多悔,水多者令人眼疾,此象日时忌之。入酉火死水浴,其命艰难而死,更忌岁来临之。
注释(六)
得水火象者火多者性急,事后多后悔;水多者,易患眼疾。水火象尤其忌出现在日、时柱,若入酉运,火死水败,其命艰难而死,更忌大运流年也是酉,人生大限。
说明(六)
水火象可以出现在日时柱,与大运流年,四位天干组合,是论大运流年的又一个新视角。
原文(七)
水土象,土重水轻,令人有下部疾,虽有文章秀而不实,水重土轻却有科名。
注释(七)
得水土象者,若“土重水轻”,此人有“下部”之疾虽善于写文章,但却秀而不实。“水重土轻”者,却有科名。
原文(八)
火土象,火虚土聚不成物,若同水流成汨没,火虚土聚成何用,定是尘埃碌碌人。戊子、戊午、己丑、己未、丁巳、丁亥、丙辰、丙戌丙丁与戊己相夹,乃火虚土聚,时上逢水,土滞火灭,平生蹇薄。又云:大火见土则暗,大土见火则虚,土轻火重不明,己卯日、丙寅时是也。
《神白经》李九万云:戊子、己丑、戊午、己未、丙辰、丁巳、丙戌、丁亥,皆火土杂之象,见壬癸则主汨没也。
注释(八)
火土象人,火虚则土聚不成物,如同水流,一生埋没。诗云:“火虚土聚成何用,定是尘埃碌碌人”。戊子、戊午、己丑、己未、丁巳、丁亥、丙辰、丙戌都属于火虚土聚。火虚土聚,时上逢水,土滞火灭,平生蹇薄。又云:“大火见土则暗,大土见火则虚,土轻火重不明”。如一命,己卯日城头土、丙寅时炉中火。己卯城头土,土死在卯;丙寅炉中火,火长生在寅,属“土轻火重”。
引自《神白经》李九万云:戊子、己丑、戊午、己未、丙辰、丁巳、丙戌、丁亥,皆“火土杂之象”,见壬癸水,主沉浮不定,一生埋没。
说明(八)
水火木金土对应人体相应部位,资深中医在诊断疾病时,已经得到广泛运用。
7.10 五行真气取干化与纳音同类
原文
壬子壬午真木、己酉己卯真土、丙子丙午真水、戊子戊午真火、乙丑乙未庚辰庚戌真金。
注释
“五行真气”,指天干合化之真五行,与纳音相同,即为 “五行真气”,有以下十二组干支:壬子桑柘木、壬午杨柳木,丁壬合木,壬真五行属木,纳音为木,即是“真木”;己酉大驿土、己卯城头土,甲己合土,己真五行属土,纳音为土,即是“真土”;丙子涧下水、丙午天河水,丙辛合水,丙真五行属水,纳音为水,即是“真水”;
戊子霹雳火,戊午天上火,戊癸合火,戊真五行属火,纳音为火,即是“真火”;乙丑海中金,乙未砂中金,乙庚合金,乙真五行属金,纳音为金,即是“真金”;庚辰白腊金,庚戌钗钏金,乙庚合金,庚真五行属金,纳音为金,即是“真金”。
说明
命局得之且有用,论吉
7.11 五行真日时
原文
乙酉日庚辰时为精金、丁巳日丙午时为精火、癸亥日壬子时为精水、己丑日戊辰时为精土,甲寅日丁卯时为精木。已上主福贵。并 《神白经》
注释
日柱与时柱的配置,有“五行真日时”,得之者,即主福贵。有如下五组:乙酉日、庚辰时,为“精金”;丁巳日、丙午时,为“精火”;癸亥日、壬子时,为“精水”;己丑日、戊辰时,为“精土”;甲寅日、丁卯时,为“精木”。引自《神白经》
说明
日柱和时柱的组合,有五组“精”五行,主福贵。此项规则,只涉及日时两柱,与年柱无关。
7.12 论五行真贵《神白经》
原文(一)
火人丙日辛时辛日丙时、木人甲日己时己日甲时、土人戊日癸时癸日戊时、水人壬日丁时丁日壬时、金人庚日乙时乙日庚时。重犯福减。
注释(一)
年纳音五行,与日柱和时柱的配置,有“五行真贵”,得之者主贵,重犯者福减。引自《神白经》火人,遇丙日、辛时;或辛日、丙时,丙辛合化水,克火;木人,遇甲日、己时;或己日、甲时,甲己合化土,被木克;土人,遇戊日、癸时;或癸日、戊时,戊癸合化火,生土;水人,遇壬日、丁时;或丁日、壬时,丁壬合化木,被水生;金人,遇庚日、乙时;或乙日、庚时,乙庚合化金,与年纳音五行同。
说明(一)
年纳音五行,与日时天干合化真五行,有五组“真贵”。
原文(二)
四时摄聚甲寅丙寅:木火摄,助于寅。丁巳辛巳:金火摄,聚于巳。庚申甲申:金木摄,聚于申。壬申戊申:水火摄,助于申。癸亥乙亥:水木摄,聚于亥。已上主清要显达,若月令不得地,亦作福命。《广信集》
《神白经》云:金水聚于申,火木聚于寅,水木聚于亥,火土聚于巳,全在日时,往往有福。若更在四时有气之中生者妙,十有九贵。
注释(二)
五行中的两位,在日柱和时柱,聚于一气,为“四时摄聚”,得之者主清要显达,若此五行之气在月令得地,更妙,十有九贵。即便不得地,也主有福。得以上组合者,主清要显达,若月令不得地,亦作福命。引自《广信集》
《神白经》云:金水聚于申;火木聚于寅;水木聚于亥;火土聚于巳。以上五组全在日时两柱者,往往有福。若更在四时有气时生者,尤其妙吉,十有九贵。
说明(二)
此规则以日柱、时柱得之,兼看月支。
7.13 五行足格
原文(一)
谓年月日时胎,五行排成,若无冲破、空亡、死绝,更有福神互为之助,五行入库,取为上格,贵极一品。虽不入库,则生旺亦可,然不及入库为贵也。又不入库,不生旺,只纯粹不驳杂,亦可为两府。纯粹不驳杂者,无死绝冲破空亡耳,有死绝,即从减论。然有他处纳音救之,亦可为两府两制,然颇多难,其履历须反复进退,却终有寿。
若无救有福神为之助,当作卿监。若无救更空亡,而有福神互为之助,不过一多难员正郎,平生不能有土。若有冲破空亡,而又无一福神,不过簿尉州县官,仍累经停替。若有三刑六害,即作有名举人,或清高僧道。更有死绝,定是一富足百姓。又云:五行足,须是相生,不死绝,有气,福禄神递互乘之,便作至贵之命。
如五行死绝,有他处来救亦与不死绝同,如有自死自绝而无救,不入格也。《林开五命》
注释(一)
凡命局,年月日时胎五柱,若五行齐全,无冲破、空亡、死绝,再有吉福神相助,且天干五行有入库,取为上格,贵极一品。若五行虽不入库,但能有长生、帝旺地也可,但其贵不如 “入库”者。若有不利指标出现,则贵气依次递减:五行不入库,又不生旺,只纯粹不驳杂,亦可为“两府”。所谓“纯粹不驳杂”,指无死绝、冲破、空亡。
若有死绝,贵气即要“从减”来论,另须有他处纳音五行相救,亦可为“两府、两制”,但仕途颇多阻难,履历反复进退,但终有寿。若他处无纳音五行相救,但有吉福神相助,当作“卿监”。若他处无纳音五行相救,更落空亡,但有吉福神助之,不过为一多难员正郎,平生得不到朝廷分配的职田。若命局有冲破、空亡,而又无一福神相助,不过簿尉州县官,但仍经常会被罢免,或被人替代。
若上述不吉指标均有,再有三刑六害,即作有名举人,或清高的僧人道士。若上述不吉指标均有,五行再有死绝,定是一富足百姓。又云:命局五行俱足,须是五行相生,不死绝,有气,有福禄之神各自乘坐地支之上,便为至贵之命。如五行死绝,有他处纳音五行来救,亦视为不死绝。如五行有自死、自绝而无救者,则不入格。引自《林开五命》
说明(一)
两府:指辅佐宰相的中书省和枢密院,相当于二品官。两制:指翰林学士与中书舍人,相当于三品官。卿监:指职能部门负责人,相当于四品官。“员正郎”:北宋前期“员外郎”为“寄禄官”,有上中下之分,相当于五—七品官。“平生不能有土”:平生不能得到朝廷分配的土地。北魏以后,政府按官职给官员分配一定面积的土地,作为俸禄的一部分,又称“职田”。“员外郎”分不到土地,说明其职级不够格。
簿尉州县官,相当于七品官。“自死、自绝”,见下文“论五行”。“五行足格”,其附带相应的多项吉凶指标,是禄命法体系判断人的级别、层次高低的重要依据。林开通过对以上多种吉、凶指标的“加减灾福”来实现。即年、月、日、时、胎五柱中,一是水火木金土五行是否齐全;二,是五行是否入库、有生旺;三,是否纯粹不杂,即五行有无死绝、空亡、冲破;四,是命局有无吉福神相助;
五,是否有三刑六害。
原文(二)
《壶中子》云:五行欲其自足,勿论胎。注云:乃金木水火土也,得之足者,为五行借足格。须言借者,谓年月日时,可占五行之四字,乃取当生真气所属而圆之。盖真气即当年之主,昧者添胎元一辰纳音,浑四柱而为五,谓之五命,欲其五行足而不阙。
据《胎分经》言,人怀胎二百七十日而生,医家以十月产者计,其血脏干湿之一月也,况人有多月生者,以何为准?故云:勿用胎元。
注释(二)
《壶中子》认为:四柱五行要齐全,应不包括胎柱。注云:金木水火土五行,得之齐全者,为“五行借足”格。须言“借”
者谓年、月、日、时,只占五行之四字,所缺的另一字,应取 “当生真气”所属之五行来圆满之。所谓“真气”,指年干之合化真五行。不明此理者,去添加胎元一柱、或纳音五行,将“四柱”成为“五柱”,并谓之“五命”,欲使命局五行足而不缺。据《胎分经》说,人怀胎二百七十日而生,医家以“十月怀胎” 生产算,因其“血脏干湿”需要一个月的时间。何况人有超过十个月才出生的,以何为准呢?
所以说:勿用胎元。
说明(二)
此节,《壶中子》只是认为在“五行足格”中,不能用胎元一柱,而不是说论命中一律“勿用胎元”,这是必须分清楚的。《五行精纪》中用胎元处不可胜数,也有不用胎元只论四柱的。《壶中子》与《林开五命》在“五行足格”的条件上,观点有所不同,而《五行精纪》将两种不同的观点一起收纳入书,体现出古代先贤海纳百川,兼收并蓄的襟怀。
原文(三)
《天元变化书》云:五行全,未必便贵,须支干有用,其间有正气、真气、官气者,可许为上。正气者印也,真气者五位旺,官气者真气来克也。假令甲子年金、丁丑月水、丁卯日火、辛丑时土、戊辰胎木,此天干杂,纳音无正气、真气、官气,只有辛字用,被丁多所制,不能旺也。虽五行全,贫下。
如壬申年、戊申月、乙巳日、丙子时、己亥胎,天元有戊之贵气,化气真火,故卿监。《玉掌诀》云:五行全者论和柔,杂乱徒然一世休。相交克剥岂为佳,此命寻常恰似麻。
注释(三)
《天元变化书》认为:五行全,未必便可论贵,须支干有用,其间须有“正气”、“真气”、“官气”者,方可许为上贵。“正气”者,即是生年干五行之“印”;“真气”者,即是年干五行之旺位;“官气”者,他干真气来克也。如一命:甲子年金、丁丑月水、丁卯日火、辛丑时土、戊辰胎木。此命天干杂,纳音五行虽齐全,但天干缺水无“正气”,真气“卯”被子刑,被辰穿无用;
官气只有辛字可用,但被两位丁所克,故不能旺,虽五行全,贫下。如一命:壬申年金,戊申月土,乙巳日火,丙子时水,己亥胎木。纳音五行全,天干有戊己土,为克年干之官星,有贵气;戊癸(子)合化真火,故官至卿监。《玉掌诀》有诗云:“五行全者论和柔,杂乱徒然一世休,相交克剥岂为佳,此命寻常恰似麻。”
说明(三)
《三命通会》卷之六P522,有“五行俱足”格:“谓年月日时胎,带金木水火土,或真气,或纳音,而三元有气,又谓之全逢五库。如甲子,戊辰,丁巳,丁未,己未胎之类是也。须是相生不死绝,福神递互乘之,方贵。如自死自绝而无救,不入格。《壶中子》云:‘五行俱足不论胎,乃取当生真气而圆之。’盖真气即当年之主,昧者添胎月一辰纳音则误。李廷相尚书,辛丑,甲午,丙申,戊戌,乙酉胎;
何洛文翰林,丙申,辛丑,壬子,辛亥,壬辰胎是也。”
《三命通会》有关“五行足格”介绍的内容,字数虽不多,但较《五行精纪》讲得较为清楚,如“三元有气”,明确年柱禄命身为立极点;“福神递互”,明确与年柱有贵人互换。有关胎元问题,万氏也秉承了《五行精纪》兼收并蓄的做法,引用了 《壶中子》“不论胎”的说法,但其所举的两个案例中,却全部用上胎元。李廷相尚书,辛丑土,甲午金,丙申火,戊戌木,乙酉水胎;
纳音五行全,戊为辛之正印,丙为辛之官星,辛金有丑库,旺在酉;日柱丙火有戌库,年支丑和纳音土,长生在申。辛丑与甲午,贵人互换。何洛文翰林,丙申火,辛丑土,壬子木,辛亥金,壬辰水胎;纳音五行全,壬子为真木,可生年干丙火;壬水也是丙火之官星。
原文(四)
五行一字者,谓年月日时胎,纳音俱成一字。须是带禄马贵人有气,则为两府。若只带禄马或贵人,为两制。无禄马贵人,但只有气,亦卿大夫之命。如冯京,辛酉年、辛卯月、癸丑日、辛酉时、壬午胎,木旺于卯,禄马往来相善,故作两府。又如梅昌宗丙午年、癸巳月、癸亥日、甲寅时、甲申胎,虽禄贵全,不临建旺,故作两制。
又有人丙申年月日时,无寸土,暴起至富,子孙渐贫矣。广录五行一字福来朝,当与君王宰庙谋。初主运行无蹇滞,布衣何虑不封侯。如甲子、癸酉、壬申、辛亥,以此为至贵之命,盖有所归。如壬申、癸卯,此无所归,故作下命。《鬼谷要诀》
注释(四)
五行一字者,谓年月日时胎,五柱之纳音俱成一位五行。遇此者须是带禄马、贵人,此纳音五行“有气”,则为“两府”。若只带禄马或贵人,可为“两制”。无禄马、贵人,但只须纳音五行“有气”,亦卿大夫之命。如冯京命:辛酉年石榴木、辛卯月松柏木、癸丑日桑柘木、辛酉时石榴木、壬午胎杨柳木。五柱纳音五行全为木。生于卯月,纳音木旺于卯,为有气;
年干辛,禄在酉,纳音木为辛金之财,禄马往来相善,辛贵午(胎元),辛库在丑,故作两府。又如梅昌宗命:丙午年天河水、癸巳月长流水、癸亥日大海水、甲寅时大溪水、甲申胎泉中水。五柱纳音五行皆为水,水禄在亥,丙贵在亥,属禄贵全,但纳音水见“巳月”,为“绝” 地—月建不为帝旺,故作两制。
又有一命:丙申年、月、日、时,纳音山下火,胎柱丁亥屋上土,四柱天干五行和纳音五行为火,但初运极贫,无寸土,后来暴发致大富,但其子孙越来越贫困。引自广录诗云:“五行一字福来朝,当与君王宰庙谋,初主运行无蹇滞,布衣何虑不封侯。”
如一命:甲子年海中金、癸酉月剑锋金、壬申日剑锋金、辛亥时钗钏金,甲子胎海中金,此为至贵之命。五柱纳音五行均一字为金,金旺在酉、禄在申—五行盖有所归。若是壬申年剑锋金、癸卯月金箔金,金见“卯”为“胎” 地,此为“无归”,故作下命。引自《鬼谷要诀》
说明(四)
丙申命,虽天干和纳音五行,均一字为火,但火无巳禄,火病在申无气。壬申命,壬癸俱贵在卯,但纳音见卯无气。可见五行纳音一字,在月支“建旺有气”,是论贵的首要条件。
原文(五)
纳音一字最为强,切忌遭逢死绝乡。生旺相兼并库墓,入文出武贵非常。一要逢生,二要逢旺,更带正库,当为贵格,若逢死绝则无用。《珞球贵贱格》
《寸珠尺璧》云:五行一字人,最忌行死绝运。
注释(五)
“纳音一字最为强,切忌遭逢死绝乡。生旺相兼并库墓,入文出武贵非常。”
凡合“五行一字”格者,纳音五行一定要在月令逢长生,或逢帝旺,如更带该五行的墓库者,当为贵格,可出将入相。若纳音五行在月令逢死、绝地,则无用。引自《珞球贵贱格》
《寸珠尺璧》云:纳音“五行一字”格人,最忌行死、绝运。
7.14 五行
原文
长生、沐浴、冠带、临官、帝旺、衰、病、死、墓、绝、胎、养。《三命提要》云:一曰受气,又曰绝,曰胞,以万物在地中,未有其象,如母腹空未有物也。二日受胎,天地气交氤氲而造物,其物在地中成形,始有其气,如人受父母之气也。三日成形,万物在中成形,如人在母腹中成形也。
四曰长生,万物发生而向荣,如人始生而向长也。五曰沐浴,又曰败,以万物始生而形体柔脆,易为所损,如人生后三日,以汤浴之,几至困绝也。六曰冠带,万物渐荣秀,如人具衣冠也。七曰临官,万物既秀实,如人之临官也。八曰旺,万物成熟,如人之兴旺也。九曰衰,万物形衰,如人之气衰也。十曰病,万物病,如人之病也。
十一曰死,万物死,如人之死也。十二曰墓,又曰库,以万物成功而藏之库,如人之终而归墓也。
注释
五行,十二生旺库:长生、沐浴、冠带、临官、帝旺、衰、病、死、墓、绝、胎、养。《三命提要》以“绝”为起始:一曰“受气”,又曰“绝”,又称“胞”,如万物在地底下,地面上未见其象,如母亲腹中空,而未有一物。二曰“受胎”,又称“胎”,天地阴阳之气相交汇,氤氲而造物,万物在地下成形,始有其气,如人因受父母之气。三曰“成形”,又称“养”,万物在地下成形,如人在母腹中逐渐成形。
四曰“长生”,万物生发出地面,欣欣向荣成长,如人刚刚出生,并进入成长时期。五曰“沐浴”,又称“败”,指万物刚刚出生,此时形体柔软脆弱,极易受到损伤,如婴儿出生后三日,以汤浴之,此时婴儿的身体差不多达到困绝的地步。六曰“冠带”,万物渐荣秀,如小孩到一定年纪,要行衣冠礼。七曰“临官”,万物已经秀实,如人之即将面临官位。
八曰“旺”,又帝“帝旺”,万物到了成熟的时候,喻人到中年,达到了人生最兴旺的时候。九曰“衰”,万物开始衰退,如人过了中年,气色渐衰。十曰“病”,万物病,如人到了老年,出现各种疾病。十一曰“死”,万物由生至死是自然规律,人也一样,终有到老死的时候。十二曰“墓”,又称“库”,万物成熟而结出的果实藏之于库,如人死后而终归墓中。
说明
此节介绍五行逐月的十二生旺库,从五行的阳干看。与“后子平法”阳干和阴干各有十二生旺库不同。禄命法行十二生旺库的实务运用内容,也比“后子平法”要丰富得多。《三命通会》卷之二P142,“论五行旺相休囚死并寄生十二宫” 一节,对五行旺相休囚死,分春夏秋冬四季作充分的解释。对《五行精纪》的这一段话,全文引用,并在最后加了一段话,如下:“归墓则又受气,包胎而生。
凡推造化,见生旺者,未必便作吉论;见休囚死绝,未必便作凶言。如生旺太过,宜乎制伏;死绝不及,宜乎生扶,妙在识其通变。古以胎生旺库为四贵,死绝病败为四忌,余为四平,亦大概言之。”
7.15 土长生
原文(一)
既曰水土俱生申,又曰土生巳,何也?水土生申,阴阳家之说也。土生于巳,医家之说也。盖五行之中,惟土分体用,厚德载物,居中不用者,土之体也;散在四维,各旺四季一十八日,土之用也。体生于巳,乘父母之禄。用生于申,继父母之位而生也。《李虚中书》
注释(一)
土长生:既然说:水、土俱长生于“申”,又说土长生于“巳”,是什么原因呢?水、土长生于“申”,是“阴阳家”之说;土长生于“巳”,是“医家”之说。五行之中,惟“土”分体用土厚德载物,居中不用者,为“土之体”;土散在四维,在四季月中,土各旺一十八日,这是“土之用”。火生土,故说 “土之体”生于“巳”,是乘父母火之禄位,而土得生;
“土之用”长生于“申”,是用父母给的“体”,而去生万物。引自 《李虚中书》
说明(一)
土之长生位,是禄命学中的“世纪难题”。《五行精纪》之前后,采用“阴阳家”之说,即水土同生旺,长生于申;《三命通会》及以后,采用“医家”之说,火土同生旺,即火土长生于寅。实务上,都有案例可以佐证。四维,为后天八卦中的四维卦:干巽艮坤,分别代表西北、东南、东北、西南四角方位。四维卦中每卦皆蕴含五行之土,取土生万物,且有中和万物之德,故说“土散在四维”。
原文(二)
推其形色,则水黑、火赤、木青、金白、土黄,此五行之正色也。及其变易则不然,常以生旺从正色,生则气全;死绝则从母色也,金者水之母也,死绝则白,见于母之色;成形冠带从妻色,老则仰妻之时也;病败从鬼色,败克之气,是鬼王之乡;旺墓从子色,故在其数则水一、火二、木三、金四、土五,旺生加倍,死绝减半,以义推之。
《烛神经》
注释(二)
五行的颜色:水黑、火赤、木青、金白、土黄,这是五行之正色。但当五行的旺衰有了变化,其颜色就不是这样了。一般以五行处“长生”“旺”时,为“正色”,即生旺为 “正气”全,可见正色;五行处“死”、“绝”时,则从“母”色:水是木之母,木死绝则呈黑色;木是火之母,火死绝则呈青色;火为土之母,土死绝则呈赤色;土是金之母,金死绝则呈黄色;金是水之母,水死绝则呈白色。
凡五行死绝则气归于根,呈现与生我之母相同的颜色,如人遇苦楚而呻吟时,常呼叫母亲,就是这个意思;五行处“养(成形)”“冠带”地时,从“妻”色:幼壮之年及衰老之际,是仰仗妻子之时,即呈我克的五行之色;五行处“病”、“败”时,从“鬼”色:病败之地,是“鬼旺(王通旺)”之乡,受克则气归于鬼,即从克我的五行之色;
五行处“旺”、“墓”时,从“子”色:旺时为传承延续,墓时为收敛蕴藏,故色从我生的五行之色。五行数:水一、火二、木三、金四、土五,旺生加倍,死绝减半,以义推之。引自《烛神经》
说明(二)
五行数源自河图。
7.16 五行旺相囚休死例
原文
春:木旺、火相、金囚、水休、土死。夏:火旺、土相、水囚、木休、金死。秋:金旺、水相、火囚、土休、木死。冬:水旺、木相、土囚、金休、火死。论曰:五行当时者旺,所生者相,所克者死,生我者休,克我者囚。独土无旺,金无相,水无死,火无休,木无囚,此其故何也?
盖一(注:年)之日三百六十,五行均旺七十二日,惟土为万物母,各旺四季,一十八日。黄帝曰:土于长夏时,土旺、金相、水死、火休、木囚可知矣。阎东叟云:推命尤须详此,则凶者或吉,吉者或凶。辛巳得庚寅,是劫杀六害死,则凶者或吉。余仿此。
注释
春:木旺、火相、金囚、水休、土死。夏:火旺、土相、水囚、木休、金死。秋:金旺、水相、火囚、土休、木死。冬:水旺、木相、土囚、金休、火死。论曰:五行在春夏秋冬四季的旺、相、休、囚、死的状况:五行当令者旺我所生者相我所克者死生我者休克我者囚。但上述这个表式,土无旺,金无相,水无死,火无休,木无囚,是什么道理呢?
一年三百六十天,五行平均旺七十二天,惟土为万物之母,旺在丑辰未戌四季月,各十八天。《黄帝内经》 有关历法的说法,土旺于“长夏”时,即旺于四季月,此时即可知土旺,金相,水死,火休,木囚。阎东叟说:凡推命者,须详旺相休囚死的规则,或凶中有吉,或吉中有凶。如辛巳年人纳音金,生于庚寅月纳音木,巳 “劫杀”在寅,寅巳六害,但辛巳金人,春季金处囚地,并未死绝,故凶中有吉。余仿此。
说明
古人以五行配四季,缺一,用“长夏”来弥补,于是春夏秋冬加上“长夏”就合乎五教。《素问 · 金匮真言论》云:“所谓得四时之胜者,春胜长夏,长夏胜冬,冬胜夏,夏胜秋,秋胜春所谓四时之胜也。”王冰注云:“四时之中,加之长夏,故谓得五行(五)时之胜也。”民间有“应龙守四方,长夏管四季”之说。
7.17 论五行
原文(一)
五行自生、旺、临官、死、绝。甲申水、丙寅火、己亥木、辛巳金、戊申土,自生。丙子水、戊午火、辛卯木、癸酉金、庚子土,自旺。癸亥水、乙巳火、庚寅木、壬申金、丁亥土,自临官。乙卯水、丁酉火、壬午木、甲子金、己卯土,自死。癸巳水、乙亥火、庚申木、壬寅金、丁巳土,自绝。
说明(一)
六十甲子中,有十五组属“自生”、“自旺”、“自临官”,若年柱、日柱临之,属得五行视角的吉利指标之一。有十组属“自死”、“自绝”,同上,属得五行视角的不吉指标之一
原文(二)
五行不生、旺、临官、死、绝。水戊申、火甲寅、木辛亥、金乙巳、土庚申,不生。水庚子、火丙午、木癸卯、金丁酉、土壬子,不旺。水丁亥、火癸巳、木壬寅、金丙申、土己亥,不临官。水癸卯、火辛酉、木丙午、金庚子、土丁卯,不死。水辛巳、火己亥、木甲申、金戊寅、土乙巳,不绝。
注释(二)
此节是指年柱纳音五行,遇他柱,尤其是月柱、大运时,有不生不旺不临官不死不绝的情况故见到生旺禄死绝时,还须考虑是否为“不”。
说明(二)
以上诸节,介绍平头、曲脚、悬针、阙字、聋哑字,从天干地支的某些特殊形状,与刑冲、羊刃、空亡等结合来直断。
原文(三)
甲申水、丙寅火、己亥木、辛巳金、戊申土,皆五行自长生者。故四时不能与之兴衰,超然自生之理,人若禀之,当敏快高明,贵者得之,其进以渐,富者得之,其利将厚,以至贫贱者得之,亦将向荣,而得其所以生也。
注释(三)
甲申泉中水、丙寅炉中火、己亥平地木、辛巳白腊金、戊申大驿土,这五柱纳音五行皆属“自长生”,四季不能影响其旺衰,这是“超然自生”的原理。凡命局年柱、日柱自长生为上,他柱其次,其人敏快高明,贵者得之,会逐步进取;富者得之,将会获厚利;甚至贫贱者得之,也能够趋于兴旺,皆因这五柱均属“自长生”。
原文(四)
丙子水、戊午火、辛卯木、癸酉金、庚子土,此五行自旺者也。不待四时,而能自致其旺,则其为旺也,孰御此五行福力,奋震无伦拟者也。
注释(四)
丙子涧下水、戊午天上火、辛卯松柏木、癸酉剑锋金、庚子壁上土,这五柱皆纳音五行“自旺”。不需要生在五行相应的季节,自己就能旺。正因为这五柱属“自旺”,故没有什么五行可以来制约其福力。得之者,振奋向上的精神无与伦比。
原文(五)
壬辰水、甲戌火、癸未木、乙丑金、丙辰土,此五行之印库也。乃五行归根复本之时,凡库之所在,必欲物聚之,则其库充矣。设壬辰水为之主,欲得众水交归,然后为重,更有金木与之往来相生,当得清权,倘若水制火,火制金,更或天中临之,是谓负印不起也。
注释(五)
壬辰长流水、甲戌山头火、癸未杨柳木、乙丑海中金、丙辰沙中土,这五柱的纳音五行,皆归于“印库”,是五行“归根复本”的状态。凡“库”之所在,必能聚物,则其库充实。如壬辰长流水,辰为水库,“众水”聚于库中,五行当然旺盛。此时命局中若有生水之金,水生之木,五行相生往来,得此者,可得 “清权”之职;但若水制火,火制金,或此柱再遇空亡(天中),即是“负印不起”,承担不了相关功能。
说明(五)
“清权”:清要之权,即高显重要的政务,犹如清职。
原文(六)
乙卯水、丁酉火、壬午木、甲子金、己卯土,此五行自死者也。生则劳,死则息,其理自然,不有死之地,其物无自而归。又有所谓自死者,得其真归之理焉。凡命遇此,颖特高明,多慧少福,以静默为体,而不利有为,以淡薄为事,而不利兴起,惟可学道访仙,超生死之门也,更在消息。
注释(六)
乙卯大溪水、丁酉山下火、壬午杨柳木、甲子海中金、己卯城头土,这五柱的纳音五行,都在“死”地。生则劳,死则息,其理自然。没有“死”地,万物即没有归处。这五柱纳音五行都是“自死”,自然有得到真正归宿之理。凡命遇此,特别聪颖高明,但多慧少福,宜以静默低调行事为主,而不利奋发有为;淡泊名利,不利兴旺。惟宜于学道访仙,超越生死之门。但还须看其他五行配合,及行运的情况。
原文(七)
癸巳水、乙亥火、庚申木、壬寅金、丁巳土,此五行自绝者也。天之道无可绝焉,盖干支适会,已绝则更生,凡遇此者,忧喜未定。设如癸巳绝水,得癸酉旺金符之,是谓绝中水更生也。并《烛神经》
注释(七)
癸巳长流水、乙亥山头火、庚申石榴木、壬寅金箔金、丁巳沙中土,以上五柱之纳音五行处于“绝”地。天道是不会绝的,只要遇到合适的干支,则能绝处逢生。故遇此五柱,属“忧喜未定”。如癸巳长流水水绝在巳得癸酉剑锋旺金来生此水就是绝处逢生了。引自《烛神经》
原文(八)
凡命带甲子、乙卯、己卯、壬午、丁酉,不可便以死论;壬寅、癸巳、丁亥、庚申、乙亥,不可便以绝论;丙寅、辛巳、甲申、戊申、己亥,不可便以生气论;乙丑、壬辰、丙辰、癸未、甲戌,不可便以墓气论。须是用月令以辨清浊贵贱言之。《广信集》
注释(八)
凡命带甲子海中金、乙卯大溪水、己卯城头土、壬午杨柳木、丁酉山下火者,不可便以“死”论;凡命带壬寅金箔金、癸巳长流水、丁亥屋上土、庚申石榴木、乙亥山头火者,不可便以“绝”论;凡命带丙寅炉中火、辛巳白腊金、甲申泉中水、戊申大驿土、己亥平地木者,不可便以“生”气论;凡命带乙丑海中金、壬辰长流水、丙辰沙中土、癸未杨柳木、甲戌山头火者,不可便以“墓”气论。
必须看其纳音五行在月令的旺衰情况来分析,方可论其清浊贵贱。引自《广信录》
原文(九)
李虚中云:壬寅正得艮位,故不得谓之绝。丁巳正得火禄,故不得谓之绝,而尤坚壮也。沈芝曰:君相五行止于纳音也,凡五行以生旺为君,临官为相。若纳音是木,生月日时遇寅卯两位,金遇申酉,水遇亥子,火遇巳午皆主贵。《三命提要》
注释(九)
李虚中称:壬寅金箔金,虽然金绝在寅,但在八卦中,寅正处五西北艮位,艮为山为土,土能生金,故壬寅不能称之自绝。丁巳沙精中土,土绝在巳,但已是火的禄地,火能生土,故丁巳不能称之注 “自绝”,此土反而以坚壮论。释沈芝曰:“君相五行”只对纳音五行而言的。凡纳音五行以卷生旺为“君”,以临官为“相”。
比如纳音是木,生月或日时遇寅卯两位,寅是木之长生,卯是木旺位,即是“君相五行”皆有。同理,纳音金人遇申酉,纳音水人遇亥子;纳音火人遇巳午等,得之者皆主贵。引自《三命提要》
原文(十)
至若勾陈得位,不亏小信以成仁。真武当权,知是大才而分瑞。莹和尚注云:勾陈为土将,其于常也为信。真武乃水之神,其于常也为智。若生居旺地,福德加临,可谓得位,当权出群之器。王氏注云:珞球子举此二神,盖言水土之性耳。
注释(十)
“至若勾陈得位,不亏小信以成仁。真武当权,知是大才而分瑞。”这句话引自《珞球子三命消息赋》。莹和尚注云:“勾陈”为土将,年柱为纳音土人,若他支见亥子,即是“勾陈得位”,得之者素以诚信仁义为重。“真武” 为“水神”,年柱纳音为水之人,他支见亥子,平素是十分智慧之人,若出生月见亥子旺地,即可谓“福德加临”,“勾陈” “真武”皆得位,得之者,一定是出类拔萃之人才。
王氏注称:珞绿子举此二神,介绍年柱纳音为水土的性质。
说明(十)
“勾陈”、“玄武”等为上古“六兽”,代表相应的方位和五行。青龙(东,木),白虎(西,金),玄武(北,水),朱雀(南,火),勾陈(中,下土),螣蛇(中,上土)。“六兽”在占卜术中有重要地位,在奇门及六爻两门术数中多有涉及。
原文(十一)
自生自旺事何如,印墓同华更自殊。权杀定须臻相位,无权尚得佩金鱼。如贵格,丙子、壬辰、庚子、丙辰,是也。不入格,驳杂,辛巳见丙子、癸酉见丙寅,是也。
注释(十一)
“自生自旺事如何,印墓同华更自殊。权杀定须臻相位,无权尚得配金鱼。”此诗的意思是命局得自生、自旺者,会好到怎么样呢,若得“印墓同华”,他柱见正印,即有年之正印又有年之墓(库),定官至相位,掌生杀大权;即使没有那么大的权力,也能够当上四品以上官员。如一贵格,丙子涧下水、壬辰长流水、庚子壁上土、丙辰沙中土。
丙子水人见壬辰,辰为华盖,也是丙子水之墓库,壬辰又是水印,即是“印墓同华”,丙子又为自旺之水;庚子土人见丙辰,辰为华盖,也是庚子土之墓库,丙辰又是土印,也是”印墓同华”,庚子又为自旺之土,故为贵格。什么是不入格或驳杂局呢,如辛巳白腊金人,见丙子涧下水,辛巳白腊金虽属“自长生”,但金见“子”为“死”地,故不能以“自长生”论。
如癸酉剑锋金人,见丙寅炉中火,癸酉剑锋金虽然 “自旺”,但金见 “寅” 为 “绝” 地故不能以 “自旺”论。两者皆属不入格,驳杂之命局。
说明(十一)
“金鱼”,即金鱼袋。鱼袋的一种,金饰,用以盛放金鱼符。唐制,三品以上官员佩金鱼袋。宋代无鱼符,官员公服则系鱼袋于带而垂于后。后用来比喻高官显爵。
原文(十二)
死绝宫中随顺生,更和天乙禄来并。人生值此终富贵,无禄还须只贵名。有人壬午见丁卯,丁壬交互,丁禄在午,积财后贵。并《鬼谷要诀》
注释(十二)
“死绝宫中随顺生,更和天乙禄来并。人生值此终富贵,无禄还须只贵名。”此诗的意思是,年柱纳音五行即便是自死、自绝,但遇顺生的其他柱纳音五行,两柱天干有交互,同时见天乙贵人和天干之禄。有壬午杨柳木人,纳音木见午,本为“自死”,遇丁卯炉中火,纳音木顺生纳音火,纳音木见卯,为“旺”地,且壬之贵人在卯;丁禄在午,即为“丁壬交互,丁禄在午”,两者互换禄旺,此人先有财,后贵。
引自《鬼谷要诀》
卷八|论五行二
8.1 论五行二
原文(一)
夫论五行之性,各致其用。水者其性智,火者其性礼,木者其性仁,金者其性义,逮夫土则信而已,重厚宽博,无所不容。以之水,则水附之而行;以之木,则木托之而生;金不得土,则无自出;火不得土,则无自归。必损实以为通,致虚以为明也。
注释(一)
水火木金土五行,每一五行都有自己的性质,能各致其用。如水的性质主“智”,火的性质主“礼”,木的性质主“仁”,金的性质主“义”,而土的性质主“信”,主重厚宽博,无所不容。土遇水,则水附土而行;土遇木,则木依土而生;金若不得土,金无所出;火不得土,则火无归处。土的性质比较特别,必 “损实以为通,致虚以为明”。
说明(一)
“损实”、“致虚”,土的性质比较特别,不能使之过于硬朗坚实,而必须使其疏松通透,土的作用及优势才会明显。仁义礼智信,出自《孟子 ·告子上》,为儒家“五常”。孔子提出“仁、义、礼”,孟子延伸为“仁、义、礼、智”,董仲舒扩充为“仁、义、礼、智、信”,后称“五常”。是儒家提倡做人的起码道德准则,并贯穿于中华伦理的发展中,成为中国价值体系中的最核心的因素。
“论五行二”的内容,《三命通会》卷十“看命口诀”引用甚多。
原文(二)
夫论五行之用,多则太过,少则不及。其气其数,有余不足,皆能致凶。抑扬归中,然后为福。功成者贵于退藏也,将来者贵于荣振也。功成者,谓五行禀旺气者也,旺而能止息,是谓退藏。将来者,五行在冠带胎养之地,其气亏而未盈,故欲子母相生以益其气,则有荣进振发之道也。
注释(二)
五行在命局中以中和为好,多则太过,少则不及。其气其数,有余或不足,皆能致凶。只有抑强扬弱,五行归于平衡中和,然后方能为福。功成者贵于激流勇退,尚未成功者,贵于振奋向前。所谓“功成者”,指五行之气,在他支,尤其是月支得生旺之地,五行过旺能有所抑制平息,即所谓“退藏”。
所谓“将来者”,指五行在他支,尤其是月支得冠带、胎、养之地,其气亏而未盈,故须有生此五行之五行,如母子相生,以益其气,能有荣进振发之道。
原文(三)
如木非其时则猾介梗,为,金旺太过则动作凶。炎炎者贵乎熄,不熄则有自焚之灾。滔滔者贵乎止,不止则有自溺之患。夫火行南陆而化热,盛则焚烈而害物,至酉亥则阴能翕之,然后温燠。水行北陆而化寒,盛则严冷而杀物,至卯巳则阳能辟之,然后能滋生万物。此言水火止熄则和也,阴不得阳则沉陷而不兴,阳不得阴则燥进而不复。
注释(三)
如五行之木,不得生旺之时,则“猾介”,得衰地则为“梗介”,得死绝地则枯槁;五行之金遇生旺太过则凶,对其他五行有伤害;五行之火得炎炎旺地,则贵乎熄,若不熄之则有“自焚之灾”;五行之水遇滔滔旺地也贵乎止息,若不止息则会有“自溺之患”;五行之火至南方为旺禄地,会变得十分炎热,火过盛烈则焚害万物,旺火只有至酉亥死绝之地,始能和顺收敛温暖万物;
水行亥子北方为旺禄地,会变得十分寒冷,水过寒冷则会冻害万物,过旺之水只有至水的卯已死绝之地,方能以火之阳气避其寒冷,然后使水能滋生万物。这里“至酉亥则阴能翕之,至卯巳则阳能辟之”中的阴和阳,是指卷六中提到的阴阳:子为一阳午为一阴丑二未二寅三申三卯四酉四辰五巳为六阳极。戌五亥为六阴极。
亥为阴极,巳为阳极,酉亥阴气盛,卯巳阳气盛,同时又分别为火的死绝地与水的死绝地,阳能辟之中的“辟”也许是复辟的意思,阳气能化水之寒气使之兴起?这是说旺水、旺火,只有使其旺气止熄,方能达到中和。阴不得阳助,则沉陷而难以兴起;阳不得阴助,则燥进而难以回归。
说明(三)
“猾介”,juànjiè,意思是性情正直,不肯同流合污。“梗介”,gěng jiè,意思是刚直。“翕之”,xī,相合、和顺、合拢、收敛。
原文(四)
余为四平。然有生而不生,而不旺者,四为,及万乃先吉也;有死而不、无死,绝而不绝者,此为吉乃先凶也。如水见戊申土,此生而不生也,水见庚子土,此旺而不旺也,遇此多成而反败,因喜而反忧。如水见癸卯金,此死而不死也,水见辛巳金,此绝而不绝也,五行气尽,而得父母之德以生益之,则其气复生矣。
遇之者危中有福,穷而通,屈而伸也。
注释(四)
五行之性,大概以得胎、生、旺、库为“四贵”;得死、绝、病、败为“四忌”,余为“四平”。然而,也有“生而不生”、“旺而不旺”的情况,此为先吉后凶;也有“死而不死”、“绝而不绝” 的情况,此为先凶后吉。如年柱天干为水或纳音为水人,见戊申大驿土,水虽长生在申,但遭纳音土克,此即“生而不生”;见庚子壁上土,水虽旺在子,但遭纳音土克,此即“旺而不旺”。
遇此者,多成而反败,因喜而反忧。如年干为水或年柱纳音水人,见癸卯金箔金,水虽死在卯,但得纳音金生,此即“死而不死”;见辛巳白腊金,水虽绝在巳,但得纳音金生,此即“绝而不绝”。所以,虽然五行之气死绝,但得生我之纳音五行,如得父母生养之德,则其气可死绝而复生。遇之者,危中有福,看似走投无路,却终能通达,看似屈伏万分,却终得伸展。
原文(五)
生旺太过,则福中藏祸;死绝太过,则福无可托。若夫死绝逢子,殃变能逃。火土最先,金水尤后。
注释(五)
总之,生旺太过,则福中藏祸;死绝太过,则福无可托。五行若在死绝处,能遇我生之五行,也殃变能逃。五行之中,以火土两行最为明显,金水两行在其后。
说明(五)
有关五行之性质,宜中和,不宜过旺过弱;有“生而不生”,“绝而不绝”等,卷七已有过详细介绍,卷八之始再作提示。五行死绝有救,除得生我之五行外,得我生之五行也是。年柱五行旺衰死绝,主要看月令。
原文(六)
火绝得土曰睿,睿作圣。火以土为子,火绝于亥,而见丁亥是也。又得土则藏性于土者,思而致道者也。此绝火为清明复性之火,见丁亥有气之土,是谓精思而所感皆通睿,则作圣矣。
注释(六)
火人,在绝处得纳音土,曰睿,睿作圣。火生土,火以土为子,火绝于亥,但火人见丁亥,即符合“火绝得土曰睿,睿作圣”。火人,得丁亥纳音屋上土,虽绝在亥,但火生纳音土,火“藏性于土”中,是“思而致道”之人。故此绝火,为 “清明复性”之火,遇丁亥“有气之土”,是能够通过精密细致的思考感悟,打通智慧,看得深远,成为有极高成就之人(作圣)。
说明(六)
丁亥屋上土为“有气之土”,纳音土得天干丁火生,土禄在亥。
原文(七)
土绝得金,死而不亡曰寿。土绝在巳,得辛巳金是也,金者赤土也,是土之成器者,但生于土而别于土也,传气而成金,虽死而不亡也。
注释(七)
土人,在绝处遇金,为“死而不亡曰寿”之人。土虽绝在巳,但遇辛巳白镢金,即符合“死而不忘”。辛巳之金,是“赤土”所生,因土而成器。但生辛巳白馓金之土,有别于他土,属“传气而成金”之土。故年柱土绝,遇辛巳,虽死而不亡。
说明(七)
“死而不亡曰寿”,出自老子《道德经》,原文“死而不亡者寿”。这是老子以辩证的思想来看待长寿问题。他的意思是说,人死了以后,能让后人缅怀惦念,永记不忘,就是长寿了。此节借用老子的话,来比喻土人遇巳绝地,得辛巳金,“死而不亡”。“传气而成金”:土人,虽绝于巳,但遇辛巳金,“巳”为火,赤色,火能生土,土又生金,此即“传气”而成之金,反而主寿。
原文(八)
金绝得水,精复继体。金绝于寅,得甲寅水是也,金有气也。气绝于寅,水者精也,水至寅卯为精啬之地。然精啬则全,精全则神应气化,而形复于本矣。
注释(八)
金人遇绝,得甲寅大溪水,“精复继体”,后继有人。金“绝”于寅,但见甲寅大溪水,金人即是“有气”之人。金人得甲寅水,虽绝却精。因为大溪水见寅卯,为病死之地,病死者,十分懂得保护好自己的精气神(精啬),不使其消耗。精气神形之间可以转化,精全则神明,神明而气化为本体之形,所以说“继体”。
说明(八)
“继体”:犹言子女,此处指回归助本体。“精啬”一词来自《黄帝内经》,意思是精气神是人之根本,“精啬”即保护好自己的精气神,不使其消耗。神应气化:即“气化神”,是对道家练内丹气成功境界的描述,即神气合而为一,是对人的身心脱胎换骨式的再造。
原文(九)
水绝得木,魂复天游。水绝于巳,得己巳木是也。水者精也,绝则精丧,精丧则神离气散而形消,可谓凶矣。然木主魂,能从神而往来者谓之魂,得性归真,随体离形,同于大道者也。
注释(九)
“水绝得木,魂复天游”,水人遇绝,得己巳大林木,此水会 “魂复天游”,达到更高的境界。水绝于巳,见己巳大林木,即符合。木须水生,水即是木之精,水绝则精丧,精丧则神离气散而形消,不可谓不凶。然而木主魂,水虽绝于巳,但入此木,则“从神而往来”,水魂仍在,得性归真,只是随木而去,脱离了水的本形。如同得大道之人,境界非同一般。
说明(九)
“魂复天游”、“木主魂”:《黄帝内经 · 素问》云:“随神往来者谓之魂,并精出入者谓之魄”;中医认为,肾藏精,心藏神,肝藏魂,肺藏魄。肝藏魂,木主肝,即是。
原文(十)
木绝得火,火出木烬,灰飞烟灭,故独为凶,蛇马无胆,于焉足证。木绝于申,得丙申火是也。盖木资火水土之性,假合而生,脉绝而枯槁,则还水也。灼之而为火,则还火也。腐之而为土,则还土也。亡形失性,故独为凶。蛇马者位在巳午,木历巳午而死,木者于脏属肝,于腑属胆,故蛇马无胆,证木死为凶也。并《烛神经》
注释(十)
木遇绝,得丙申山下火,火出木烬,灰飞烟灭,故独为凶。蛇马无胆,由此而足以证实了。木绝于申,得丙申山下火,即符合。五行之木,具备了我生之 “火”、生我之“水”、木烬成“土”的性质,此四种五行“假合而生”,即合在一起而息息相生。如水脉断绝而至木枯槁,则还须水来生木;若火灼木尽,则木继续以火的性质存在;木腐朽后成为土,则木继续以土的性质存在。
只有当木“亡形失性”时,才能论凶,木见丙申火即是。蛇、马位在已、午,木经历巳“病”地、午“死”地,木相对于五脏属肝,相对于六腑属胆,故民间有“蛇马无胆”的说法,足以证明木死为凶。引自《烛神经》
说明(十)
木见丙申,木绝于申,丙火和纳音皆为火,火出木烬,木无救。
原文(十一)
五行之内,缺土神无救无疗。五行之中,惟土者万物之母也。水火金木因之以入。命中得水火木金全,而惟乏土字则夭。盖五行无土主之,则生没不定。在金命人言之,其夭尤速,为金是土之的子,金既无土,从何而生,故云无救无疗。《壶中子》
注释(十一)
五行之内,命局如缺少土一行,则属无救无治。五行之中,唯有土这一行为万物之母。水、火、金、木皆依靠 “土”而存在。命局中若水、火、木、金四行全,而唯缺“土”字则有夭亡之忧。因为其他四行,若无土作基础,则生死不定。尤其对金命人而言,若命局中五行缺土,其夭亡的速度最快。因为金是“母亲”土所生的“儿子”,的子为亚妻所生的儿子。没有了土,金从何而生,故云“无救无疗”。
引自《壶中子》
原文(十二)
五行生旺死绝,分引贵贱例。凡生旺固好,然为死绝加临之,则为驳杂多难,小薄之命。凡死绝固不好,然为生旺加临之,却反为纯粹,此却为福禄之命。《林开五命》
注释(十二)
五行的生旺、死绝,各有贵贱:凡五行得生旺位固好,然再有死绝位加临之,则为驳杂多难,小薄之命。凡年柱五行得死绝位固不好,然再有生旺位加临之,却反为纯粹,却为福禄之命。引自《林开五命》
说明(十二)
年柱五行得生旺地(含自生、自旺),未必吉贵;得死绝地(含自死自绝),未必则贱凶。以下两个格局即作了具体的说明。
8.2 功夺造化格
原文
年月日胎,俱在死绝无气之乡,而得一时在自生或自旺之地者是也。假令年月日胎俱无气,而得癸酉,或戊午、丙子、庚子、辛卯,皆纳音自旺之位也,或辛巳、丙寅、己亥、甲申、戊申,皆纳音自生之地也。仍须只于生旺处为本命,若大小二运行年太岁,只以生时较量灾福,盖不生不旺,则不能成人故也。
若夫论命运之顺逆,方取本命属阳与属阴,余皆不取本命,而惟以生时生旺之处论之。
注释
功夺造化格:年月日胎四柱,俱在死绝无气之乡,然而在时柱却是自生、自旺地者即符合“功夺造化格”。假如年月日胎四柱,俱在死绝无气之地,而时柱得癸酉剑锋金、戊午天上火、丙子涧下水、庚子壁上土或辛卯松柏木,这五柱纳音皆在自旺之位;或时柱得辛巳白馓金、丙寅炉中火、己亥平地木、甲申泉中水、戊申大驿土,这五柱纳音皆在 “自生”之地,即是。
这种情况要把生旺处的时柱做为本命,大、小二运、流年太岁,只以当生时柱五行来较量灾福,因为五行若不生、不旺,则不能成人。若论大运之顺逆,要看年柱天干属阳或属阴,阳男阴女顺行,阳女阴男逆行。其他吉凶皆不从生年看,而唯以在生旺的时柱来论。
说明
此节提出时柱的重要,时柱的自生自旺可救全局,而且提出了以时柱为本命来论述这种功夺造化的特殊命局。大小二运和流年的生旺,也要参看时柱。
8.3 功侔造化格
原文
本命纳音生居无气之地,却得救助,而往来复旺于本位是也。假令辛酉人得癸卯,或癸卯人得辛酉,盖辛酉之木困于金乡,却得癸卯,则金复旺于酉,而木复旺于卯,往来互换,故为吉会。此类人先有多难,后享安荣之福。又云:辛酉失位之木,惟对以癸卯,则刚柔相济,得之者是文明俊敏之士,决取巍科。并《玉霄宝鉴》
注释
功侔造化格:年柱纳音生居无气之地,却得他柱来救助。即两柱纳音五行互换旺位,“功侔造化格”成。如年柱辛酉石榴木人,他柱见癸卯金箔金;或年柱癸卯金箔金人,他柱见辛酉石榴木。辛酉石榴木,纳音木坐酉为无气之胎地,他柱得癸卯金箔金,木旺于卯,金旺于酉,两柱往来互换旺,故此为“吉会”。得此者,先有多难,后享安荣之福。
又称:辛酉石榴木,本为“失位”之木,唯遇见癸卯金箔金,则刚柔相济。得此者,是有修养的聪敏才俊人士,科举考试中一定能够高中。引自《玉霄宝鉴》
说明
“功侔造化”,意思是功业与大自然的创造者等同,极言功业之大。侔:齐,相等。此节的内容十分重要,年柱和他柱互换旺位论吉,是禄命法一项极其重要的法则。从卷一所见,“互换”的内容扩大至互换贵人、长生、禄等。此节明确年柱纳音居有气或无气之地,指纳音五行坐年支。
8.4 内阳外阴格
原文
如年时纳音属金水,日月属木火者也。《五行要论》
注释
内阳外阴格:若年柱和时柱之纳音属金、水,日柱和月柱纳音属木、火者,属“内阳外阴”格。引自《五行要论》
说明
年时属“外”、日月属“内”;木火属阳,金水属阴。
8.5 纳音气数
原文(一)
纳音者,天地之气数也。驿马学堂居长生之位,才能官职在旺相之乡,文章富贵处印库之地。如逢衰败则减三分之一,更遇死绝,则去十分之半。切忌空亡冲克,不宜刑害、吞食,故同源相成数为之,,则天地气全,基本强壮。同类相伤,则支神气散,理无复合。管辂曰:五行互旺,虽冲气完。五行相克,虽合气散。《阎东叟书》
注释(一)
纳音气数:纳音,是天地之气数。纳音五行居长生之位为驿马学堂,论吉;纳音五行在旺相之乡,主有才能有官职;纳音五行在印库之地,可论文章富贵。上述若逢所在柱纳音五行的衰、败地,则福要减少三分之一,更遇死、绝地,则减少十分之五,切忌该柱落空亡、遇冲克,不宜遇刑、害、吞食。若“同源相成”(顺数为上,杂数次之),可谓“天地气全,基本强壮”。
若“同类相伤”,如丁未天河水,见丁丑涧下水,纳音相同,地支相刑冲,则“支神气散,理无复合”。管辂认为:两柱纳音五行互换旺,虽地支有冲,但其气完整,可论吉;两柱纳音五行相克,虽有合但气散,论凶。引自《阎东叟书》
说明(一)
管辂,210年-256年,字公明,平原郡平原县(今山东省平原县)人。三国时期曹魏术士,古代卜卦观相行业祖师。其言 “虽合气散”案例:如甲子海中金,见己丑霹雳火,甲子己丑双合,但纳音火克金,称为“隔壁鬼”、“墓鬼”,论凶。“同源相成,顺数为上”如甲子海中金,见乙丑海中金,五行纳音金同源,地支子丑合,甲贵在丑,乙贵在子,两柱顺连。
本节首次提出两柱“同源”、“同类”相合相冲,论吉凶的概念和法理,为以后介绍“窠鬼”、“隔壁鬼”等特殊刑冲,作了前期铺垫。这也是梁湘润老师在《细批终身详解》 一书中所介绍的“六法冲克”的源头所在。
原文(二)
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过与不及,则为乖道,故高者抑之使平,下者举之使崇。或益其不及,损其太过,所以贵在折归于中道,使无有余不足之累,即贵人驿马之微意也。行运亦如之,悟其微意,则于命之说,思过其半矣。《五行要论》
注释(二)
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即阴阳互见以为和。某一五行太过或不及,都是违背天道的,故对过旺之五行,须抑其旺气,使之平和;对过弱之五行,须扶持之,使其强显。无论是补充扶持过弱的五行,还是抑制减少过旺的五行,其宗旨在于使五行趋于中和平衡,没有某一五行过旺或过弱之隐患,如贵人驿马等神煞论吉凶,也有这个道理在里面;行运时论吉凶也是如此。
能够悟到这个精深的道理,对禄命的理解,就达到百分之五十左右的水准了。引自《五行要论》
原文(三)
过与不及,犹物颠倒;气数中庸,应期而发。五行喜刚柔得中,三命忌盛衰太过。《鬼谷遗文》
注释(三)
五行若存在太过或过弱不及的情况,犹如器物位置上下颠倒,终不得用;如五行气数中和,行到应期的大运时就会发达。诗云:“五行喜刚柔得中,三命忌盛衰太过”。引自《鬼谷遗文》
说明(三)
以上数节,说明“五行论命”视角的重要性,其实务重点在于和生旺库视角配合。
8.6 旺中无禄愚并浪
原文(一)
凡旺中无禄贵者,乃愚极多狂浪无成,更克本命,又带刑杀,主狂愚无圆转。如丙寅得戊午时日也。旺中须爱禄,如丁卯人见戊午,是旺中有禄;丙寅见戊午,无禄有杀,多淫浪愚贱以狂,极则衰故也,做事弄巧成拙或带疾,盖戊午自刑自刃也。《沈芝源
注释(一)
“旺中无禄愚并浪”:凡年柱五行过旺,而没有禄、贵人者,乃愚极、多狂浪无成之人,若更有冲年支,又带刑杀者,主其人狂浪愚极,且很难转变。如年柱丙寅炉中火人,自长生;日柱时柱得戊午天上火,丙火及纳音火皆旺在午,戊午自旺,但丙火无禄(巳),论凶。旺中须爱禄者,如年柱丁卯炉中火,日柱或时柱见戊午天上火,纳音火旺在午,年干丁火,丁禄在午,是旺中有禄。
故丙寅炉中火见戊午天上火,年柱火之五行过旺,无禄有杀(羊刃),其人多淫浪愚贱,这是“极则衰”的缘故,得此者,做事弄巧成拙或一生带疾,因为戊午属自刑、自羊刃。引自《沈芝源髓》
说明(一)
从年柱纳音五行引他支,尤其是日、时支看旺衰,从年干引他支,尤其是日时支看禄、贵人,禄命法的这项技术值得注意。
原文(二)
三命大弱土人寅卯辰,水人寅卯辰,水土同取。火人酉戌亥,缘申上亦有火力,故取酉戌亥。木人,午未申皆太弱。金命不然,若在巳午未转上。《天元变化书》
注释(二)
如何判定“三命大弱?从年干、年柱纳音五行看:土人见寅卯辰,水人见寅卯辰,水土同取,为病、死、墓地;火人遇酉戌亥,为死、墓、绝地,为什么不取申呢?火遇 “申”为病地,火尚未死绝;木人遇午未申,为死、墓、绝地;金人与其他五行不一样,金遇巳午未,虽然火克金,却是金的长生、沐浴、冠带地,反而向好转上。引自《天元变化书》
说明(二)
过弱,过强,均从年干五行、年柱纳音五行取。金人太弱,没有说明。金死在子,绝在寅。
8.7 五行忌见
原文(一)
木火秀而丰富,只不可见金 ○ 水木秀而清高,只不可见卯丙辛为水,在亥子月中,其水成象,月中要见丙辛旺,富也。《神白经》
注释(一)
卷七:“释五行真象”、“又五行真象”。木火象秀而丰富,不见可金,以木受克,流年遇之俱灾。水木象秀而清高,不可见卯巳,以水死绝。木、火人,秀而丰富,只不可见金,木人见申酉,为绝、胎地,火人见申酉,为病、死地。同理,木、火人逢申酉年有灾。水、木人,秀而清高,只不可见卯、巳,水人见卯巳,为死、绝地,木人见卯巳,为旺、病地。同理,水、木人逢卯、巳年有灾。
年干丙辛合化真水,生在亥子月中,其水成象,即是年干合化真五行的禄旺地,得之者可论富。引自《神白经》
说明(一)
年干合化真五行在生月得禄旺地,论富,法理清晰,可以排出全流。
原文(二)
引起自死自绝格假令癸丑年木、乙丑月金,壬午日木、辛丑时土,壬午木自死,引起生年癸丑木自绝于申,自生自旺亦同推之。《林开五命》
注释(二)
年柱纳音本不自死自绝,因他柱而引发年柱纳音自死自绝。如一命,癸丑年柱桑柘木、乙丑月柱海中金、壬午日柱杨柳木、辛丑时柱壁上土。日柱壬午杨柳木,属“自死”,引起年柱癸丑桑柘木自绝于申。日柱若自生自旺,也同此推之。引自《林开五命》
说明(二)
自生、自旺、自临官、自死、自绝,均见卷七“论五行”。这里说的自绝于申,是纳音力量的对比,并不是真的绝在申,而是癸丑年木本身弱,遭月乙丑金就位相克,癸的羊刃在丑,窠中鬼带羊刃,癸丑木在月上已经被摧残得不行了,到了日上又自死,无异于自绝;
年为主,日为本,癸丑年在月上已经被克得很弱了,到日上是讲主本关系的时候,走到午是木的死地,这样就死透了,绝了,时上是辛丑土,又能生乙丑金鬼,所以说 “引起生年癸丑木自绝于申”。“自生自旺亦同推之”:如果年纳音和日纳音相同,年纳音如果弱,遇到自生或自旺的日纳音,年柱就变强了。
原文(三)
五行无气,为人镇日多忧。《隐迷赋》
注释(三)
五行无气一即自死、自绝或见他柱地支属“太弱”,为人整日多忧无乐。以年日两柱尤重。引自《隐迷赋》
8.8 五行相生相克
原文
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
说明
五行除了相生相克,还有相侮,见前。
8.9 五行相生相克要法
原文(一)
五行相克最为不好,如是福聚之地克他处,却从好断之。如其他来克福聚之地,即大不好。五行相生最为佳,然以祸相生则为凶,以福相生则吉。凡相生相克,遇五行交错,方可论之。如六合、三合、刑害、冲破之类,皆为五行之交错也。《林开五命》
注释(一)
五行相生相克要法:五行相克的情况最为不好,若原局某柱是“福聚之地”,去克他柱,却从吉来断;但若他柱来克“福聚之地”,即大不好。原局各柱以他柱相生最为佳,然以祸相生为凶,以福相生为吉。凡相生相克,遇有“五行交错”,方可论之,如六合、三合、刑害、冲破之类,皆为“五行之交错”。引自《林开五命》
说明(一)
地支有“交错”,天干和纳音五行之相生相克方才有效,林开称之为“要法”,值得重视。所谓“福聚之地”,指年柱的生旺处并禄马贵人等吉福神煞、四时摄聚(见卷七)等。所谓“祸”,指死绝、空亡、劫杀等。
原文(二)
大率五行尚其变,而不尚其常,贵其隐而不贵其显。死绝有救则为还魂,生旺有克者气散。若夫彼我之相生,顺则益本,逆则夺气;彼此之相克,顺则势强,逆则有伤。设如木火相生,顺推之而相生,则益气而荣盛。若命属木,而火来投之,则逆而夺气矣。
如木之相克,本命属金而见木,则有强盛之势,如命属木而金来克之,则为伤残之咎也。《烛神经》
注释(二)
大凡命局五行注重其变化,而不崇尚其一成不变,命局之五行,宜隐而不贵其显。年柱五行遇死绝,如得遇他柱救助,则五称之为 “还魂”;若年柱五行本生旺他柱来克则称之为精 “气散”。他柱五行对年柱五行有相生关系他生年为注 “顺”,为 “益本”;年生他为 “逆”,为 “夺气”;
他柱五释行对年柱五行有相克关系年克他为 “顺”,则势强他克年赛为 “逆”,则有伤比如年柱五行属火,他柱五行属木,木生火,属“顺推”,则能益年柱之火气而达到荣盛。若年柱五行属木,他柱五行属火,木生火,属“逆”,火夺年柱之木气了。如年柱五行属金,他柱五行属木,金木相克为财,则年柱金有强盛之势;如年柱五行属木,而他柱遇金来克之,木被金克,年柱有伤残之凶了。引自《烛神经》
原文(三)
生旺者破坏则福浅,死绝者有救则贵显。广录
注释(三)
若年柱本生旺有气,但遭受他柱来破坏,福浅;若年柱本死绝无气,但却有他柱来救助,显贵。引自广录
8.10 父子相类格
原文
火年火月,木日木时,支干纳音相类者皆是。《三命纂局》
注释
年柱纳音为火,月柱纳音为火,日柱与时柱纳音皆为木,年月火为父,日时木为子,木生火,合“父子相类格”。天干地支和纳音皆可亦符合”父子相类格”。引自《三命纂局》
说明
年月为父,日时为子。
8.11 助气
原文
如水命人四柱有金土之类是也,主平生稳当,享清闲之福。《广信录》
注释
“助气”:如年柱五行为水,四柱有金、土之类。得此者,主平生稳当,能享清闲之福。引自《广信录》
8.12 还魂格
原文
五行自死自绝,而有救者是也。递相还者最贵,有福神次之,无福神独自还魂者为下。《林开五命》
注释
“还魂格”:年柱纳音五行自死、自绝,而得他柱纳音五行相生有救助者,即是。尤其是“递相还者”为最贵,得年干之吉福神煞者次之,无福神只有一柱纳音五行来生年柱者为下。引自《林开五命》
说明
递相还,即递次相生,时柱纳音五行生日柱纳音五行,日柱纳音五行生月柱纳音五行,月柱纳音五行生年柱纳音五行。
8.13 又还魂格
原文(一)
火人乙亥、土人丁巳、金人壬寅、木人庚申、水人癸巳。若人见之,晚发财禄也。《神白经》
注释(一)
还有一种“还魂格”:火人,得乙亥山头火,火绝在亥,但得年干乙木生火,纳音火助;土人,得丁巳沙中土,土绝在巳,但得年干丁火生土,纳音土助;金人,得壬寅金箔金,金绝在寅,但得纳音金助;木人,得庚申石榴木,木绝在申,但得纳音木助;水人,得癸巳长流水,水绝在巳,但得天干癸水及纳音水助。若人见之,早年不济,中老年可发财禄。引自《神白经》
原文(二)
相生相得事如何,仍须禄马位包罗。六合天乙来相照,身居两府定无蹉。《鬼谷要诀》
注释(二)
年柱纳音五行若遇死绝,得他柱来“相生相得”,但仍须在他支得禄马、天乙,或地支成六合,身居两府定不会蹉跎。引自《鬼谷要诀》
说明(二)
“相得”,互相投合,相处得很好。五行相同或地支无刑冲迫害。
8.14 绝处逢生是福媒
原文
如辛巳金绝在寅,而见戊寅土,最贵。以戊干神阳土,生辛之阴金。金绝在寅,见戊寅纳音土,亦生辛巳纳音金。六辛贵在寅,五行绝处逢生是父母,故为福。他准此。
注释
如年柱辛巳白腊金,他柱得戊寅城头土,最贵。年柱五行金,虽绝在寅,但戊干神阳土,生辛干之阴金;纳音城头土,亦生辛已纳音金。六辛人,天乙贵人在寅。五行绝处逢生是父母,故为福。年柱五行遇绝,却能得生年柱五行者,为福媒。
说明
辛巳戊寅,地支寅已刑,按前文“五行相生相克要法”,只有地支“五行交错”时,相生相克方更有效。
8.15 纳音支荫应微富
原文(一)
如丁卯火犯亥卯未,三合全,虽有癸亥水克,亦主富,上下皆得木气生。如王章明相公,己未年、乙亥月、丙寅日、辛卯时,虽亥卯未木局生纳音火,奈气伤己土,久后恶死。如甲乙人逢申子辰,为甲乙木体遇申子辰皆水也。并《沈芝源髓》
注释(一)
“纳音支荫应微富”:如年柱丁卯炉中火,见亥卯未三合木全,见癸亥大海水,虽纳音火坐卯自败,大海水克炉中火,天干癸克丁,但亦可论富。因为丁卯炉中火得亥卯未三合木生火。“上下”是指丁卯天干和纳音得亥卯未木气来生助。如王章明相公,己未年天上火、乙亥月山头火、丙寅日炉中火辛卯时松柏木。
年柱纳音天上火,衰在未,绝在亥,败在卯,命局中虽有亥卯未三会木局生纳音火,怎奈年干己土被乙木和三合木克,不久后恶死。如年干甲乙木人,地支逢申子辰三合水局,甲乙五行属木,遇申子辰水生,主吉。引自《沈芝源髓》
说明(一)
当年柱纳音在他支遇死绝时,地支三合局之五行生之,可论微富,即是“纳音支荫应微富”。但当三合五行克年干五行时,可论大凶。
原文(二)
身土遇火生而渐利,命水得金年乃优长。金多须火或从革以成名,木重得金揉曲直而任使。水流不止,须土以攘之。火盛无依,惟水以济之。身命喜于生旺,禄干不嫌克制。假如火至盛旺,左右无木,须得水制,方成既济,火轻则不然。《鬼谷遗文》
注释(二)
年柱纳音五行为土,喜遇他柱纳音五行火来生,而能渐渐有利;年支五行若为水,喜得纳音金生,必是优秀杰出之人才。命局五行金过重,喜得他柱有火来制,或成“从革”格,可以成名;命局五行木过重,须得他柱金来制,或成“曲直”格,而能够得到升职任用。命局水重,水流不止,须用土以制止。火盛无依,惟用水以济之。年柱纳音和年支,喜于生旺,年干不嫌克制。
假如纳音火至盛旺,左右无木,如丙寅炉中火,须得他柱有水制,方成既济,火轻则不然。引自《鬼谷遗文》
说明(二)
年支五行得年干和纳音五行生,优秀。命局金木重得制或成从格,有官职名气。
原文(三)
盱江李泰伯曰:五行用得其宜,虽相克而为福。五行用失其宜,虽相生而为灾。如水遇土而止,土遇木而秀,木遇金而成器,金遇火而镕铸,火遇水而灭形。水生木,木通则水竭;木生火,火旺则木焚;火生土,土旺而火瘗;土生金,金贵则土贱;金生水,水旺则金沉,是也。又如金克木,金气和则成器,否则伐木。
木克土,木气和则成林麓,否则茅次。土克水,土气和则水流,否则成渊塞。水克火,水气和则既济,否则各灭形质。火克金,火气和则熔铸,否则损模也。
注释(三)
盱江李泰伯说:他柱五行,若对年柱五行用得其宜,虽然相克而为福;若他柱五行对年柱五行用失其宜,虽相生而为灾。如水遇土而止,土遇木而秀,木遇金而能成器,金遇火而能镕铸,火遇水而灭形。水能生木,木通则水竭;木能生火,火旺则木焚;火能生土,土旺而火塞灭;土能生金,金重则土衰;金能生水,水旺则金沉。又如金能克木,金气平和则木能成器,金过旺则木被砍伐;
木能克土,木气平和则能成山林,若木过多,只是杂乱之草;土能克水,土气平和则水能流畅,若土过重,水反而渊塞;水能克火,水气平和则能水火既济,若水过重,水火两败俱伤;火能克金,火气平和则金能熔铸成器,若火过重,金则失去其形(损模)了。
说明(三)
此节介绍五行相生相克须得宜,否则成“相侮”。后人徐大升《渊海子平》中的相关内容,源头即在此。“瘗”,yì,埋葬、埋藏、安静、文静。李觏(1009年 — 1059年),字泰伯,号盱江先生,北宋建昌军南城(今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人),北宋哲学家、思想家、教育家、改革家。
8.16 分清浊等差
原文(一)
清者是因浊而清也,五行有所制伏之谓也,假令水病见土则浊,却非土陡防则不能止息,既止息,则清之有渐也,不可太过不及。浊者五行无制伏也,如金多无火、水多无土、火多无水、木多无金、土多无木也,故五行有反极之说。
如赵士鹏中大夫命,丁卯年火、丁未月水、乙酉日水、甲申时水,鬼气生旺而极也,水极生木,木生火,故极则变,变则通也。又如程瑀尚书,丁卯年火、辛亥月金、庚戌日金、庚辰时金,是金极变丙水为火官,庚戌为魁星矣。又李庄显谟,丙寅年火、庚寅月木、丁未日水、壬寅时金,无克制富贵而寿,盖四柱下生上而粹为宝也。
又如李迨侍郎,乙丑年金、己丑月火、癸巳日水、丁巳时土,虽作二十年从官,而不在君侧,无妻无子,盖四柱下克上也,寿亦短于庄。如此制伏,千变万化,不能穷尽,略举四命以较之。并《广信集》
注释(一)
看命局,有“清”“浊”之区分。所谓“清”,是相对 “浊”而言的,也就是年柱五行过旺,能得到他柱五行的制服;年柱五行过弱,能得到他柱五行的扶持。如年柱五行为水弱,他柱见土则水浊,但若是江河之旺水,非得以土作堤防,水方能止息不会泛滥,水既得止息,会渐渐变清。总之,两者皆不能太过或不及。浊者,年柱五行过旺而得不到制伏。
如金多无火制、水多无土制、火多无水制、木多无金制、土多无木制,故五行有 “反极”之说。如赵士鹏中大夫命,丁卯年炉中火、丁未月天河水、乙酉日泉中水、甲申时泉中水。年柱纳音火,败在卯,却被月、日、时纳音三水所克,水长生在申,属“鬼气生旺而极”,本不论吉。但水极旺则生木,木反生年柱纳音火,故极则变,变则通。
如程瑀尚书命,丁卯年炉中火、辛亥月钗钏金、庚戌日钗钏金、庚辰时白腊金。月、日、时纳音均是金,天干也全金,为“金极”,极则变,金极生水,为年柱天干丁火和纳音火之官星,且庚戌为魁星。又如李庄显谟,丙寅年炉中火、庚寅月松柏木、丁未日天河水、壬寅时金箔金。年柱纳音火无克制,富贵而长寿,是因为四柱纳音下生上,极为纯粹而宝贵。
又如李迨侍郎命,乙丑年海中金、己丑月霹雳火、癸巳日长流水、丁巳时沙中土,虽为官二十年,但不是皇帝身边的官,无妻无子,是因为四柱纳音“下克上”,寿亦短于李庄。有关“制伏”的形式,千变万化,不能穷尽,略举四命以比较。引自《广信集》
说明(一)
五行过旺有“反极” 一说,从前两个案例的介绍看,分别是水极生木、金极生水一五行旺极,能变成所生之五行,此种理论和技法值得重视。“显谟”,显谟阁,宋代专藏御制御书的殿阁,指官职。
原文(二)
火不畏水,藉之然后以济物;木须赖金,制之然后以成器。五行之内,火虽畏水,火不得水,则又不能济物。木虽畏金,木不得金,则又不能成器。火人得水者,在格曰未济,言其终得相济也,木人得金者,在格曰斫轮,言其终得用也。火少而水多者,火之势不及于水,乃畏其水也;金寡而木众者,金之势不及于木,乃困于木也。
注释(二)
“火不畏水,藉之然后以济物;木须赖金,制之然后以成器”:五行之中,火虽然怕水制,但火若不得水,则不能济物;木虽然怕金克,但木若得不到金的雕凿,则又不能成器。所以火人得水,称为“未济”格局,是说此火终能得水,形成“水火既济”;木人得金,称为“斫轮”格局,是说其终能得用。若火少而水多,火之势敌不过水,此时的火方怕水;若金寡而木众,金之势敌不过木,则金受困于木。
说明(二)
五行受到克制未必论凶,火木两行受制恰到好处时反而有用,太过则凶。克他之五行,若受克者过重,克者也凶。“斫轮”,zhuó lún,出自《庄子 · 天道》,指斫木制造的车轮,后比喻经验丰富、水平高超的人,大六壬中有斫轮课。
原文(三)
金火全名铸印,犯丑字即为损模;木金等谓斫轮,向秋生而为伤斧。金亦两得,火亦两得,在格谓之铸印,犯恶见丑字。盖铸印必藉土为模,辰戌丑未皆土也,丑为破坏之字,得之者乃铸印损模,模既损,则火散金消,反致殃矣。
木亦两得,金亦两得,在格谓之斫轮,偏恶秋生,盖秋为肃杀之时,乃斫轮伤斧,斧既伤,则木弱金阙,反致殃矣。并《壶中子》
注释(三)
“金火全名铸印,犯丑字即为损模;木金等曰斫轮,向秋生而为伤斧”:金火两个五行强弱配合得当,为“铸印”的好格局。只是怕见“丑”字。因为铸印,必凭藉土为“模子”,辰戌丑未虽然皆为土,但遇“丑”却为破坏之字。得之者称“铸印损模”,火散模损,金反难以铸印,致成殃灾。木金两个五行强弱配合得当,为“斫轮”的好格局。
但只忌生在秋季,因为秋季之木为死木,金虽旺但雕凿不了死木,木反而伤斧,斧既伤,则成“木弱金缺”的坏格局了。引自《壶中子》
说明(三)
火散模损,金火本两得,得丑为金库,金极生水,水灭火,土模不成,铸印亦不成。此节以金火、金木两组相克的五行为例,来说明“五行用得其宜,虽相克而为福。五行用失其宜,虽相生而为灾”。
原文(四)
水火相济则精神具足,金木互用则仁柔义刚。水者精也,火者神也,二物相济,故精神明灵而具足。金刚而木柔,二物互用,则仁柔义刚而两相得矣。《烛神经》
注释(四)
承上节,介绍水火、金木两组相克的五行,只须配合得当,不仅不凶,反而能成为好的格局。
原文(五)
论其眷属,忧其死绝。莹和尚注云:生我者为父母,我生者为子孙,克我者为官鬼,我克者为妻财,比和者为兄弟。虑在危亡之地,忧居休囚死绝之乡。《三命钤》云:生我者为禄,我生者为库,我克者为财,克我者为鬼。如金以土为禄、水为库、木为财、火为鬼,余仿此。
注释(五)
五行论六亲,只怕六亲所在的五行在休囚死绝地。莹和尚注称:生我者为父母,我生者为子孙,克我者为官鬼,我克者为妻财,比和者为兄弟。只是忧虑这些代表六亲的五行,在受冲破或空亡之地,或居休囚死绝之乡。《三命钤》云:生我者为禄,我生者为库,我克者为财,克我者为鬼。如金以土为禄、水为库、木为财、火为鬼,余仿此。
说明(五)
引文皆来自《珞球子三命消息赋》。介绍从五行论六亲。以年柱纳音五行,为立极点,论法与现时一样。
原文(六)
值病忧病,逢生得生;旺相峥嵘,休囚绝灭。莹和尚注云:值病忧病,以休囚绝灭为言;逢生得生,以旺相峥嵘为义。值病忧病者,五行病中逢鬼也。如木值辛巳金,火值甲申水、土遇庚寅木、金逢乙亥火,如此之类休囚绝灭。逢生得生者,五行生处逢生也。如木临癸亥水、火得庚寅木、水值壬申金、金逢丁巳土,如此之类旺相峥嵘。
或逢之岁运,或值之滋基,更看始终,随宜消息。
注释(六)
“值病忧病”,论休囚绝灭;“逢生得生”,论旺相峥嵘。值病忧病,指年柱纳音五行“病中逢鬼”。如木,遇辛巳金,木病在巳,纳音金为鬼;如火,遇甲申水,火病在申,纳音火为鬼;如土,遇庚寅木,土病在寅,纳音木为鬼;如金,遇乙亥火,金病在亥,纳音火为鬼。得如此情况,五行所代表的六亲休囚绝灭。逢生得生,指年柱纳音五行“生处逢生”。如木,遇癸亥水,木长生在亥,纳音水生木;
如火,遇庚寅木,火长生在寅,纳音木生火;如水,遇壬申金,水长生在申,纳音金生水;如金,遇丁巳土,金长生在巳,纳音土生金。岁运逢之同论,根基(滋基)同论,更看始终,随宜消息。
说明(六)
引文皆来自《珞录子三命消息赋》。介绍从五行论六亲。以年柱纳音五行,为立极点,论法与现时一样。
原文(七)
父病推其子禄,妻灾课以夫年。莹和尚注云:五行相生为父子,阴阳相制为夫妻。假令金病,无疑畏火,急求水以救之。盖金生水为子,水克火故也。又如金灾者,恐值火也,且看火之休旺如何,盖克我者为夫。此乃救解二法,最为详要。
王氏注云:如丙寅火人见戊申土,火虽病而为戊申之父,父虽病而戊申土长生,父承子禄之荫,虽病而不至于死也。或丁卯火见甲午金为妻,金至午败,可谓妻灾矣,以丁卯火旺在午又逢禄,金火相传,阴阳相合而生造化,所谓妻随夫贵也。
注释(七)
五行相生为父子,阴阳相制为夫妻。假令年柱纳音金自病或月令病地,无疑畏火,急求水以救之。因为金为父,生水为子,水能克火。又如女命年柱纳音五行金有灾,恐是因为火克的原因,须看火引在月令之休旺情况如何,因克我者为夫。这是两种救解的办法,最为细密完备。王氏注云:如丙寅火人见戊申土,火虽病在申,但丙寅火为戊申土之父,而戊申土,却长生在申。
故丙寅父虽病,而子戊申土却长生,儿子健旺有助于父亲,父虽病而不致于死。或丁卯火人见甲午金为妻,金至午为败地,即是妻星有灾。但夫星丁卯火,火旺在午,火又逢禄,夫星火的力量相当强盛,古代妻随夫贵,夫星强了,妻星再差也不会坏到哪里去。这就是所谓“金火相传,阴阳相合而生造化”。
原文(八)
金木未能成器,听哀乐以难名。似木盛而花繁,状密云而不雨。莹和尚注云:金不能成器,惟火以陶镕。木未能成功,假金而雕刻。王氏注云:谓哀乐者,盖木主春,其性仁,春则万物发生,可谓乐也。金主秋,其性义,秋则万物肃杀,可谓哀也。木无金,金无火,未能成器,为哀为乐,难以名状。
似木盛而花繁,密云而不雨,是谓有虚声而无实迹焉。
注释(八)
“金木未能成器,听哀乐以难名,似木盛而花繁,状密云而不雨。”意思是,金制木若木未能“成器”,是喜是悲,很难说清楚,就好像看起来木盛,实际只是花繁;看起来乌云密布,但却不下雨。莹和尚注称:金若未能成器,只有依靠火的冶炼;木若未能成器,只有经过金的雕凿加工。王氏注云:所谓哀、乐,如木旺在春季,木性仁,春则万物生发,此谓“乐”。
金旺在秋季,金性义,秋季则万物肃杀,此谓“哀”。木若无金,金若无火,两者俱不能成器,所以说为哀为乐,难以说明白。好似木盛而只见花繁,见密云而不见有雨,是徒有虚名,而无实际的意义。
原文(九)
与生地之相逢,宜退身而避位。莹和尚注云:本命长生中逢旺鬼是也,如金逢乙巳火,土遇庚申木,火见甲寅水,木逢辛亥金,得于四柱或临大命者,宜退身而避位。王氏注云:如戊申得壬申,戊申土生壬申金,金至申而临官,父传子道也,子强则父衰,父已成功,自当告退。盖生者不生,物不两立,是知五行他生而我休,子代父位也。
并 《珞球子》
注释(九)
“与生地之相逢,宜退身而避位”,意思是,年柱纳音五行,若遇他柱地支为长生,但他柱纳音五行却是克己纳音的,宜退身而避位。莹和尚注称:年柱纳音五行,在他柱地支遇长生,但纳音却是己身之旺鬼。如年柱是纳音金人,逢乙巳佛灯火,金长生在巳,纳音火克金;年柱是纳音土人,遇庚申石榴木,土长生在申,纳音木克土;年柱是纳音火人,见甲寅大溪水,火长生在寅,纳音水克火;
年柱是纳音木人,逢辛亥钗钏金,木长生在亥,纳音金克木。上述情况若在四柱或大运中出现,宜退身而避位。王氏注称:如戊申大驿土,见壬申剑锋金,戊申土“长生” 在申,而纳音金坐“申”禄,土能生金,要强过戊申土之长生。土为父,金为子。父传子道,子强则父衰,父已成功,自当告退。须知,年柱之纳音五行,若遇己生之纳音五行,而此五行要强过自己——属他生我休,“子代父位”。
这就是“生者不生,物不两立”的道理。引自《珞录子》
卷九|论五行三、论三元
9.1 论五行
9.2 论三元
9.3 论五行三
原文
凡命五行,下生上曰助气,主一生享福,凡事容易受人福力。上生下曰盗气,主一生为人谋,多庇荫他人,供他人之福。凡命五行下克上,主沉滞难发。上克下,主有威势害物,不利妻妾子孙,大抵皆孤独,生旺则差慢。并《广信集》假如年月日时胎纳音皆是木,看如何旺,若时上木败尤好,以其太旺则刚暴,须有柔弱以御之。
运行金乡无害,取其不嫌于克制故也。又云:假如命得金为福,但有一金又无气,而为火木所战,皆不得力。水火土皆然。《林开五命》
注释
凡命纳音五行,由胎时至年,下生上曰“助气”,主一生享福,凡事容易受人福力。上生下曰“盗气”,主一生为人谋,多庇荫他人,供他人之福。凡命纳音五行,由胎时至年,下克上,主沉滞难发。上克下,主有威势害物,不利妻妾子孙,大抵皆孤独,若年柱纳音五行生旺则不至于如此。
引自《广信集》假如年、月、日、时、胎,五柱纳音皆是木,还要看其旺衰情况,若木之五行败在时柱上尤其好,以其五柱纳音皆木,木太旺则易刚暴,须制木之旺气使其柔弱。大运行至金乡无害,因木过旺而喜金来制其旺气。又云:假如命以五行“金”为福,命中虽有一金但又无气,却又为火克木泄,使金不得其用,不吉。水、火、土五行皆仿此。引自《林开五命》
说明
纳音五行下生上、上克下等,是禄命法论吉凶的简明技法。
9.4 五行返制
原文
五行之数最难详,闲位须防胜位忙,火多金少浑闲事,火少金多大不祥。阴阳偏出,造化不成。五行大抵要克制有理,稍出意外,则有过与不及之患。且如火多金少,聚散不得成形,虽受制抑,亦苦不害。若火少金多,既不成销铄,火则反有灰飞烟灭之厄,造化之功当曲尽。《太乙统纪》
注释
“五行之数最难详,闲位须防胜位忙,火多金少浑闲事,火少金多大不祥。”意思是,五行相克,若两者力量不能平衡,阴阳偏出,则造化不成。五行相克大抵要力量相当“克制有理”,若稍出意外,则会有某一项五行太过或不及之患。如火克金,火多金少,金则聚散不能成形,虽金受制抑,但却苦其受克过分了。若火少金多,金既不能熔化而铸器成用,火则反而有“灰飞烟灭”之危害。
所以五行平衡,造化之功,应全面而详尽去研究。引自《太乙统纪》
说明
“曲尽”,意思是委曲而详尽,竭尽。
9.5 五行太过不及
原文
一水生三木枯槁;三水一木飘溢,贵于阴阳等也,此不入格。一土生三金蹇滞,三土生一金福盛。惟土生金,土多金少无碍,转为福寿。一水命得三金,太过不均,早发早亡,是乘父母之福。一金生三水,虚弱。一木得三金,必克伐。一金得三木,自钝。然金以木为财,木多者,不可克也。
一金三火,足贵,金人不畏火,若在土位,得火者为上。一火人得三金,亦不名财,然火克金,火轻故也。两金两木粗得,两木两水粗得,两金两土造化,两土两金粗得,两火两木粗得,两木两火闲弱,两金两水闲弱,两水两金清秀,两金两火最上,两火两金足财,两土两木造化,两水两土造化,其余仿此消息,更看天干交涉。
《天元变化书》
注释
五行“太过”或“不及”
一水命生三木,水枯槁,三水一木命,木飘浮,水木五行的力量相等为贵,以上一生三、三生一,均不入格,不能论吉。一土命生三金,土耗气太过,蹇滞不发;三土生一金命,反主福盛。惟有土生金,土多金少无碍,转为有福且寿。一水命得三金来生,生之太过,水不能受,早发早亡,而且是靠父母之福而早发。一金命生三水,主虚弱难发。一木命得三金,木受重金克伐,断难生发;一金命得三木,木重金自钝损。
然金以木为财,木多者,只是不可克,并无大灾。一金命见三火克,十分贵,因金人不畏火。若“金得土位”,得火反为上格;一火人得三金,虽然火克金为财,但火太轻,见三金亦不能为财。若两个五行数量相同,吉凶也有区别:两金得两木,略微得些财;两木得两水,略微能得生;两金得两土生,造化,符合自然规律;两土生两金,两火得两木,都还算满意;
两木生两火,两金生两水,闲弱,有志难伸,怀才不遇;两水得两金生,清秀;两金得两火克,最为上吉;两火克两金,财足;两土得两木克,两水得两土克,造化,符合自然规律。其余皆仿此情况,还要看天干五行的生克情况。引自《天元变化书》
说明
“金人不畏火,若在土位,得火者为上”,缘火生土,土生金故。“粗得”:此处的“粗”,指粗糙、略微。
9.6 五行太过
原文(一)
水盛泛而不止,主好阴谋,后遇其伤。土强不见于木,情多欺罔,性定顽愚鄙执。木繁不逢金制,初辛苦而晚岁孤贫。火炎不遇水济,神性凶暴,多招横祸。金刚无火,凶顽夭寿。故曰金刚火强,多则损己;木柔土和,盛亦伤身。《宰公要诀》
注释(一)
水盛泛滥而不止,主好阴谋,见者宜受其伤;土过强而不见木克,平时多会说假话,欺骗蒙蔽他人,性情定顽固愚钝,表里不一;木过繁盛而不逢金制,早年会相当辛苦,到晚年更会陷入孤独贫困;火气太炎而不遇水来既济,神性凶暴,多招横祸;金气过刚而无火制,主为人凶顽,夭寿。所以说,金刚火强,金过多会伤及自己;木柔土和,木过盛亦会伤木自身。引自《宰公要诀》
原文(二)
轻得地而可敌重衰,重无地而制之轻败。如土制水,则丙辰丁巳之土,能制丙子癸亥之水。壬申癸酉之金虽重,却遇戊子、己丑、丙寅、丁卯之火,虽金重亦受制于火,盖火向旺,而金向绝也。
注释(二)
纳音五行之轻或重,不是看自坐,而是看引自他柱之地支是否 “得地”。若轻而得地,可敌重衰;重而无地,反而受制于轻败。如年柱为丙辰、丁巳沙中土,土墓在辰,绝在巳,纳音土自身极弱,却能制丙子涧下水、癸亥大海水之旺水,因为纳音土引自子、亥,为旺、禄地,而纳音水引自辰、巳,反为墓、绝地一这就是“轻得地而可敌重衰”。
如年柱壬申癸酉剑锋金金禄在申旺在酉金自身极重,遇戊子、己丑霹雳火,火胎在子,养在丑,自身衰弱。但戊子己丑霹雳火,仍能制壬申癸酉剑锋金,因为纳音火引自申酉,虽为病死地,往下就是“戌”火之墓,火向旺,而纳音金引自子丑,却为死墓地,往下就是“寅”金之绝地—火向旺,金向绝。这就是“重无地而制之轻败”。
说明(二)
两柱纳音不仅要交互看禄旺,还要看禄旺的走向。
原文(三)
各衰各旺,轻重自然。如辛卯见癸酉,戊午见丙子,乃旺处相敌,支气不比,却有相敌,为变化发扬也。甲寅水见庚午辛未土,力气各衰,水土和柔,则有化育之道,余仿此。
注释(三)
“各衰各旺,轻重自然”。如辛卯松柏木,木旺在卯,见癸酉剑锋金,金旺在酉,各坐旺地;但木引自酉为胎地,金引自卯也为胎地— “各衰各旺”,“旺处相敌”,地支卯酉冲,纳音金克木成立,是吉利的变化;如戊午天上火,火旺在午,见丙子涧下水,水旺在子,各坐旺地但火引自子为胎地水引自午也为胎地一也是 “各衰各旺”,地支子午冲,同上,纳音水克火也成立,是吉利的变化;
如甲寅大溪水,水病在寅,见庚午辛未路旁土,土胎在午,养在未。水土同生旺,两者纳音互引的结果也是一样。两者“力气各衰”,水土和柔,不论相克,反“有化育之道”。余仿此。
说明(三)
两柱纳音还要看是否“各衰各旺”。
原文(四)
至若体轻用重,不免漂沉,本重末轻,广谋自胜,主客相容,优游享福。如庚午辛未土,体轻也,见壬戌、癸亥、丙子之水,是体轻用重,反散流也。如庚子辛丑土,见癸巳乙卯水,是本重末轻,广谋自胜之人也。五行主客轻重相等,制用有法,水土和柔,金火相得,则康宁。
注释(四)
年柱与他柱纳音五行的关系,并非我克的就能论吉,有“体轻用重,不免漂沉”、“本重末轻,广谋自胜”、“主客相容,优游享福”等多种情况,分述如下:如年柱庚午辛未路旁土,土胎在午、养在未,土体“轻” 也,他柱见壬戌、癸亥大海水,水冠带在戌,禄在亥,见丙子涧下水水旺在子,水体“重”,虽然土能克水为财,但这样的配置属“体轻用重”,土克水,非但得不到财,土自身反而因水重而散流。
如年柱庚子辛丑壁上土,土旺在子,衰在丑,土本“重”;他柱见癸巳乙卯长流水,水死在卯,绝在已,水更弱。此种配置属“本重末轻”,遇有这样配置之人,行事不以强力,而是以集思广益(广谋)取胜之人。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五行主客轻重相等,制用有法,反而达到“水土和柔”,“金火相得”的境界,主一生康宁。
原文(五)
五行相敌,一凶一吉。五行相敌轻重相等,遇鬼二则凶,一重鬼凶中反吉。并《鬼谷遗文》凡命纳音鬼多,主本当时,名曰官星乘旺。纳音财多,主本无气,名曰财多害身,主富而多恶疾。
注释(五)
当年柱与他柱,纳音五行相冲克时,有吉有凶。若两者轻重相等,再得二鬼时论凶;若只遇一位纳音“鬼”,论“凶中反吉”。引自《鬼谷遗文》凡年支和纳音得“鬼”多时,只要年柱和日柱处在当令有气的时候,不论凶,名曰“官星乘旺”,反吉。当年柱纳音得他柱纳音财多者,年柱和日柱纳音失令无气,名曰“财多害身”,反论凶,主富而多有恶疾。
说明(五)
本节论及主、本有“当时”和“无气”两种情况,说明禄命法也兼看日柱。
9.7 御鬼
原文
如木命人得火月金日时之类是也,主立身于艰难之中,凡事必就他人之力。
注释
如年柱纳音木人,若生在巳午火月,为病死地;若日柱或时柱纳音为金,为遇鬼,金长生在巳,弱木遭受强金克制,主立身艰难,凡事必须借助他人之力方能做成。
9.8 助鬼
原文(一)
如水命人,四柱有土火之类是也,主小胆,凡百举事欲为不为。又云:如水命人,得土月火日时之类,又谓之子母鬼,主平生多被骨肉破斗,干支通用,纳音最紧,又名助官。
注释(一)
年柱纳音水命人,月日时三柱若有纳音土及纳音火,即是。遇之者,主胆小,做事犹豫不决。又云:如水命人,月柱纳音为土,日柱、时柱纳音为火,纳音火生纳音土鬼,此又谓之“子母鬼”,得之者,主平生多被“骨肉破斗”。此种五行配置,也适用于天干及地支五行,但出现在纳音五行最为紧要,又名“助官”。
说明(一)
纳音五行重于河图正五行,禄命法的观点十分明确。
原文(二)
鬼中有鬼如土命人生木月金日时之类是也,主有官势威权,根基若劣弱大凶。经云:五行切忌下贼上,平生不足事相萦。
注释(二)
如年柱纳音土命人,生于纳音木月,木克土为鬼;日柱和时柱纳音属金,金再克木也为鬼。遇此者,主有官势威权,但若年柱根基劣弱,则主大凶,经曰:“五行切忌下贼上,平生不足事相萦”。
说明(二)
纳音切忌下克上,平生总有不如意之事相随。
9.9 损气
原文
如水命人四柱有土木,土人四柱有木金之类是也,主平生歇灭,劳而无功,难至远大。
注释
如年柱纳音水命人,四柱遇有纳音土克,又有纳音木泄气;年柱纳音土命人,四柱遇有纳音木克土,又有纳音金泄气之类,遇之者称“损气”,主平生难以发达,做事劳而无功,虽有远大目标却难以实现。
9.10 争擘
原文
如金人三金一木之类是也,主平生财物不足,争擘之事。
注释
如年柱纳音金人,他柱另有两位纳音金,而纳音木只有一位,称为“争擘”,遇之者,主平生财物不足,有他人与己争夺财物。
说明
擘bò,分裂,此处的意思同比劫夺财。
9.11 煎熬
原文
如金人一金三火之类是也,主平生煎熬,不得安闲。并《广信集》
注释
如年柱纳音金人,其余三柱纳音均为火,月、日、时三柱纳音为年柱纳音之“鬼”。得之者,主平生煎熬,不得安闲。引自 《广信集》
9.12 生者畏死
原文(一)
丙寅火畏乙卯水、辛巳金畏丁酉火、甲申水畏己卯土、戊申土畏壬午木、己亥木畏甲子金。广录
注释(一)
年柱纳音自坐长生者,怕遇他柱纳音居死地,又克己。丙寅炉中火,火长生在寅,畏乙卯大溪水,水死在卯,纳音水克火;辛巳白腊金,金长生在巳,畏丁酉山下火,火死在酉,纳音火克金;甲申泉中水,水长生在申,畏己卯城头土,土死在卯,纳音土克水;戊申大驿土,土长生在申,畏壬午杨柳木,木死在午,纳音木克土;己亥平地木,木长生在亥,畏甲子海中金,金死在子,纳音金克木。引自广录
说明(一)
纳音相克不吉,纳音自坐长生者,被纳音自坐死者克,更凶。
原文(二)
鬼论窠中鬼者,如丙子见庚子、丁丑见辛丑之类是也。隔壁鬼者,如庚子见癸丑之类是也。墓中鬼者,如水人见丙辰,土人见戊辰之类是也。空亡鬼者,如甲戌见甲申乙酉之类是也。《天元变化书》
注释(二)
他柱纳音克年柱纳音为“鬼”,有以下几种特殊的“鬼”,更值得注意:“窠中鬼”,如丙子涧下水,见庚子壁上土,地支相同均为 “子”,称同“窠”,纳音土克水;丁丑涧下水,见辛丑壁上土,地支相同均为“丑”,纳音土克水。“隔壁鬼”,如庚子壁上土,见癸丑桑柘木,地支“子” “丑”相邻,纳音木克土;“墓中鬼”,如水人见丙辰沙中土,纳音水墓在辰,纳音土克水;
如土人见戊辰大林木,土墓在辰,纳音木克土;“空亡鬼”,如甲戌山头火,见甲申乙酉泉中水,甲戌,空亡在申酉,纳音水克火。引自《天元变化书》
说明(二)
若不明纳音五行,见到以上诸组干支配置,很难会论为凶。梁湘润老师在《细批终身详解》 (P613-619) 中,引入上述概念,称之为“六法冲克”,并指出,这“要比一般性的刑冲合会,精密得多”,尤其适用于流年,若“忽略了这一点,流年就会批出大差错的现象。”
原文(三)
以小凌大,自遗其害,以弱胜刚,自掇其殃。以一水克三火,以小凌大,反为灼绝,自遗其害也。如癸巳绝水克丙寅旺火,以弱胜强也,乃自掇其殃矣。
注释(三)
“以小凌大自遗其害以弱胜刚自掇其殃”:如年柱纳音为水,其余三柱纳音为火,即为“一水克三火,以小凌大”,水反被火灼干枯绝自遗其害如年柱为癸巳长流水水绝在巳,他柱遇丙寅炉中火,火长生在寅,即为企图“以弱胜强”,弱水根本克不了旺火,自遭其侮。
原文(四)
以阴胜阳,虽殃不彰。以阳胜阴,为害不深。二阴相敌,两阳相拒,凶祸旋至,不安其处。如乙巳阴火克壬申阳金,此以阴胜阳也,设使为祸,不至彰扬。如壬申克己巳木,以阳胜阴也,虽有为害亦不深也。夫何故?盖阴阳有情而然也。如丁卯癸酉,二阴相敌也;两阳相蹈,戊午见甲子是也。
阳刚锐,阴柔佞,必胜而后已,故凶祸旋至,不安其处,所至多人情胡越之挠。并《烛神经》
《太乙统纪》云:天地阴阳变化之机,未尝不以阴召阳,阳召阴,则天地合正,五行气融。若乃阳从乎阳,阴从乎阴,则阴阳偏出,动静失序,所以祸福两途也。
注释(四)
年柱纳音与他柱纳音相克,若是以阴克阳,或以阳克阴,虽有殃,但殃不彰显,虽有害,害却不深。而若是纳音“阴克阴”、“阳克阳”,凶祸即刻就至,两者都不能安生。如年柱乙巳佛灯火,属“阴火”,克他柱壬申剑锋金,属 “阳金”,此即“以阴胜阳”,若是为祸,祸也不至过于彰显。如壬申剑锋金,属“阳金”,克己已大林木,属“阴木”,此即“以阳胜阴”,虽然有害,但害不至深。这是什么原因呢?
因为“阴阳有情”而使然。如丁卯炉中火,遇癸酉剑锋金,此为“二阴相敌”;戊午天上火,见甲子海中金,此为“两阳相蹈”。两柱纳音相同,阳见阳,两者皆刚锐;阴见阴,两者皆柔佞,必定拼个你死我活,故凶祸旋至,两者都不得安生。遇之者,多为人情所困,或多有祸殃临身。引自《烛神经》
《太乙统纪》认为:天地阴阳变化之玄机,在于以阴召阳,或以阳召阴,则天地合正,五行气融为福。若乃企图“阳从阳,阴从阴”,则阴阳偏出,动静失序为祸。
说明(四)
“胡越之挠”,古代中原的胡国和越国之间经常发生战事,因此用“胡越之祸”来比喻战祸。
原文(五)
辨五音诀舌音为征,齿为商,牙角,喉宫,唇羽,方能于五姓歌中,用见图达者尽规章。《神白经》
注释(五)
舌音为征,齿音为商,牙音为角,喉音为宫,唇音为羽。可以查循《五姓歌》,见下图,若相关的姓氏之人,出生在相应的郡县,即是符合“五音”的规则,可论吉。引自《神白经》
说明(五)
“宫、商、角、征、羽”(读音为gōng、shāng、jué、zhǐ、y ǔ) 是我国五声音调中五个不同音的名称。“五音”:唇、舌、齿、鼻、喉,“五声”:宫、商、角、征、羽,如果是按照五行相生相克的顺序,即木火土金水,对应的则是“角徵宫商羽”。此节,应为纳音五行最早的出处。“五音”:参见张炎《词源》;“五声”:参见《周礼 · 春官》。
原文(六)
五音贵旺,盖取本音五行,各至相旺处也。商音属金,旺在申酉,德在辰巳;角音属木,旺在寅卯,德在戌亥;徵音属火,旺在巳午,德在丑寅;宫羽音属水土,旺在亥子,德在未申。若人遇之,如三命有气,不遇恶杀临之,主平生贵盛,虽在刑杀,亦宜有禄。假令征姓人四月五月为旺月,十二月正月生为德月,余准此。《三命钤》
注释(六)
“五音”贵旺,这就是“本音”五行,各至相旺处。如商音属金,旺在申酉,生养之地在辰已;角音属木,旺在寅卯,生养之地在戌亥;徵音属火,旺在已午,生养之地在丑寅;宫羽音属水土旺在亥子生养之地在未申若人遇之如 “三命有气”,四柱没有“恶杀”,主平生贵盛;或虽有刑杀,亦宜有禄。假令征姓人,生在四月、五月为旺月,生在十二月、正月为德,均可论吉。引自《三命钤》
说明(六)
《渊海子平》等书论为“坤为申,干为亥,巽为巳,艮为寅。”《考原》则认为“干是戌,艮是丑,巽是辰,坤是未。” 二者虽不相同,但天德此四方是以卦名代替的,辰巳同为巽宫,丑寅同为艮宫,亥戌同为干宫,未申同居坤宫,若以此而论,却又相同。清康熙年间大学士郭尔泰奏书中云:“天德乃月建五行中合之气。孟月用阴干,季月用阳干,仲月用库。”
根据姓氏所生月份和出生地来论吉凶,应该是南宋时期的一种技法,今者在实务中斟酌应用。为忠于《五行精纪》原文,现仍将原文照录如下:
原文(七)
五音姓氏郡望附
原文(八)
角音赵天水、周汝南、朱沛国、孔鲁国、曹谯郡、华武陵、金彭城、俞河间、廉河东、乐南阳、和汝南、肖河南、董脸西、高渤海、虞陈郡、裘渤海、艾天水、弘太原、国下邳、秋天水、郜京兆、印冯翊、怀河南、从东莞、索武威、乔梁国、洪敦煌、崔博陵、陆河南、家京兆、焦中山、车京兆、侠上谷、恣平昌、雍京兆、仆鲁国、晁京兆,
荆广陵、密太原、革青阳、曲陈留、药汝南、衙江夏、甲齐郡、虢新平、岳冯翊、敬平阳、戢东平、虑会稽、刘彭城、澹台大山、钟离会稽
原文(九)
徵音钱彭城、李陇西、郑荣阳、陈颖川、泰天水、尤吴兴、施吴兴、姜天水、宝扶风、云琅琢、史京兆、唐晋昌、薛河东、滕南阳、罗豫章、毕河南、郝太原、时陇西、皮天水、齐汝南、尹天水、祁太原、朱京兆、戴谯国、纪高阳、舒京兆、蓝汝南、季渤海、娄谁国、刁弘农、钟颖川、蔡济阳、田雁门、支部阳、昝太原、管平昌、经范阳、
干颖川、边陇西、郏武陵、别京兆、庄天水、瞿松阳、连上党、官中山、易太原、慎天水、廖武威、终南阳、禄扶风、东平原、利河南、师太原、巩山阳、宁齐郡、乐河西、厉范阳、玉彭城、黎京兆、宿东平、咸改南、赖颖川、卓西河、池西平、荀河内、闻吴兴、莘天水、翟南阳、劳松阳、丁济阳、宣始平、贲宜城、邓南阳、单济阳、
诸琅琊、石武威、吉冯翊、钮吴兴、甄中山、芮平原、靳西河、井扶风、段京兆、巴高平、姬南阳、宰西河、郦新蔡、聂河东、冷京兆、訾渤海、辛陇西、那天水、曾鲁国、竺东海、逯广平、练河内、晋平阳、祭河间、谌河内、猛咸阳、给巨鹿、智国、开天水、五负天水、连陇西、迟远东、聊河内、野广陵、谭弘农、真下邳一云上谷、
尉迟太原、西门晋阳、o 独孤高平、司徒越郡、司空顿丘、司马河内、纥子魏郡、屈突河内、申屠京兆、东门济阳、信都济阴、诸葛琅邸、呼延盐官、乞伏陇西、屈男武威、次第京兆、北门京兆、斛斯武陵
原文(十)
宫音孙乐安、冯始平、沈吴兴、严天水、魏钜鹿、陶浔阳、水吴兴、范高平、彭陇西、凤部易、任乐安、酆京兆、鲍上党、岑南阳、倪千乘、殷汝南、明吴兴、计京兆、谈广平、宋京兆、熊豫章、屈临、闵战西、童雁、林西河、丘河南、应放南、冀油海、农雁门、晏齐部、阎大原、充赞皇、容数艇、戈临海、暨油海、居治、都黎阳、
耿高阳、寇上谷、广丹阳、阙下邳、隆南阳、仰汝南、仲中山、宫太原、仇南阳、甘治海、针辽西、景、幸雁门、司频丘、韶太原、蓟内黄、薄雁门、蔺中山、屠陈留、蒙安定、阴始平、太原、双天水、贡广陵、郁黎阳、魏吴兴、封油海、縻汝南、松东莞、隗余杭、逢长乐、冉武陵、桂天水、牛陇西、句平阳、敖谁国、融南康、简范阳、
空长乐、沙汝阳、乜潘阳、鞠汝南、丰括阳、红平昌、游广平、权天水、柏谯国、公括阳、复潘阳、鹿河南、酒江陵、钦太原、栗黎阳、蹇山阳、奄内黄、逢谁国一云商音、问弓太原、公孙高阳、豆庐范阳、东方平原、闾丘顿丘、水丘吴兴、第五陇西、公冶鲁国、南门河南、仲孙高阳、大兄陇西、折中京兆、大叔东平
原文(十一)
商音王太原、蒋乐安、韩南阳、何庐江、张清河、戚东南、谢陈留、柏魏郡、章河间、潘荣阳、葛顿乓、奚谯国、郎中山、昌汝南、花东平、方河南、柳河东、雷冯翊、贺广平、汤中山、邬颖川、常平原,傅清河、康京兆、元河南、平河内、黄江河、姚吴兴、邵博陵、湛豫章、汪平阳、狄天河、伏太原、成上谷、茅东海、庞始平、项辽西、
祝太原、梁安定、杜京兆、阮陈留、席安定、麻上谷、强天水、贾武威、路内黄、余雁门、江济阳、颜鲁国、徐东海、骆内黄、樊上党、万扶风、柯济阳、庐范阳、莫钜鹿、房清河、解平阳、寿京兆、通西河、尚上党、温太原、柴平阳、慕敦煌、习东阳、向河内、衡雁门、匡晋阳、文雁门、欧平阳、殳武功、伊陈留、暴魏郡、叶南阳、
白南阳、郃平卢、鄂武昌、藉广平、能太原、苍武陵、党冯翊、杭余杭、左济阳、程安定、五嵇谁国、邢河间、滑下邢、裴河南、荣上谷、羊泰山、惠扶风、邴平阳、巫平阳、精牧弘农、山河内、全京兆、郄山吧、班扶风、申数部、都济阳、桑黎阳、阚天水、巢彭蛾、注关踏西、蒯麻阳、相河西、查故南、盖齐照、益冯增、宦京兆、
勤放南、留南安、奔邸、释铎阳、缑中山、介河内、庆河内、长内、殇台国、南故南、苌邸、况庐江、减曾国、秃扳琅那、鄢平阳、过高平、靖临海、附南阳、谯京兆、丹汝市、商京兆、卿内黄、满山阳、杨弘农、安武威、臧东海、危晋昌、解成阳、哀丹阳、郭太原一云汾王、俞会稽、上官天水、东平河南、令狐太原、鲜于太原、
相里西河、去斤京兆、赫连渤海、仆阳博陵、拓拔颖川、托板黎阳、贺兰河东、青阳荣阳、夏侯谁国、扳也乐安、万俟兰陵、端水兰陵、贺扳下邳、司寇平阳、轩辕部阳、舍利渤海、公羊顿丘、长孙济阴、千秋彭城、吐万河东、章丘河南、夙勤内黄、东乡清河、介绵咸阳、立贩河内、贺鲁河内、贺跋齐邵
原文(十二)
羽音吴渤海、褚河南、卫河东、吕东平、喻江夏、苏武功、许高阳、鲁扶风、韦京兆、马扶风、苗东阳、袁汝南、费江夏、于河内、卞济阳、伍安定、余下邳、卜河西、顾武陵、孟平昌、穆河南、毛西河、禹陇西、具清河、梅汝南、盛广陵、夏会稽、胡安定、凌河间、霍太原、缪陵、扈京兆、燕范阳、浦京兆、茹河内、鱼冯翊、古新安、
庾齐郡、步浔阳、沃太原、蔚琅琊、越晋阳、夔京兆、戎江陵、祖范阳、武太原、符琅、詹河间、束南阳、龙武陵、蒲河内、胥琅珮、宗京兆、包上党、龚武陵、翁盐官、于京兆、羿齐郡、储河东、汲清河、富齐郡、乌颖川、弓太原、谷上谷、扶京兆、堵河东、璩黎阳、饶平阳、母钜鹿、养山阳、须渤海、后东海、涂章、潜豫章、汝汝南、
宛东海、邳清河、盘西松、楚新平、帅平原、巨钜鹿、顿魏郡、牟平昌、旅南安、渠雁门、税河间、来河内、慕容太原、乙弗高平、叱于辽西、宇文赵郡、端木鲁国、淳于河内、于丘广陵、仆固同安、皇甫京兆、南宫河南、羽弗荣阳、单于千乘、宗正彭城、叱罗豫章、伊祈咸阳、沙陀辽西、朱耶范阳、斛律雁门、突卢南安、士孙河内、
颛孙丹阳
9.13 论三元
原文(一)
立天之道曰阴与阳,日天道也,自甲至癸十日迭运,而阴阳之义明。立地之道曰柔与刚,辰地道也,自子至亥十二辰更次,而刚柔之义显。然单出为声而已,杂比然后为音,故以日辰错综,纳甲以成音,于是三才备而五行无余蕴矣。《五行要诀》干为禄,定贵贱;支为命,定修短;纳音为身,察盛衰。
夫人生处得禄命身居旺相宫,三才有气,则为快乐长寿之命。若禄命身值死绝,三才无气,则为尘埃困窘之命矣。《金书命诀》
注释(一)
天道由天地阴阳构成,天干地支诠释天道。天干由阳干和阴干组成,从甲至癸,十位天干更迭运行,阴阳之义明确。地支有柔有刚,自子至亥十二地支,表示一日的十二个时辰,刚柔之义彰显。每个天干、地支各自有声,干支之声混杂,然后为音,天干地支的“声”交错配合,形成干支纳音。于是天干、地支、干支纳音“三才”齐备,蕴藏于阴阳五行中的所有含义,就全部显现出来了。
引自《五行要诀》年柱天干,称为“禄”,定人一生贵贱;年柱地支称为 “命”,定人的寿命长短;年柱纳音称为“身”,察人一生之盛衰。若人所生之年,禄、命、身之五行,能在命局地支居旺相位,则三才有气,为快乐长寿之命;若禄、命、身之五行在地支值死绝地,为三才无气,则为普通贫贱困窘之命。引自《金书命诀》
说明(一)
阴阳五行,天干地支诠释天道。禄、命、身三元论命,是禄命法的要旨,禄命身三元在地支均有旺相地,即是好命。“纳甲”,指卦或爻的纳(配)干支,甲代表干支,纳音的 “纳”即来自此。《五行大义》说:“五行之数由生数至成数至老数:土生数五成数十老数一,火生数二成数七老数三,水生数一成数六老数五,金生数四成数九老数七,木生数三成数八老数九。纳音为人本命之数,古取老数。”
《梦溪笔谈》认为:“纳音与八卦纳甲同”。宋王应麟在《汉五行志考证》卷九《五行》 一章中引用张文饶语曰 “五运六气者天之五行也五音六律,地之五行也;纳音,人之五行也。”据传:纳音数相传为鬼谷子所创,由东方朔定名。“纳音”的“音”,是古人根据不同音阶确定的五音。五音是古人对大自然声音规律的高度抽象概括。
原文(二)
凡命先看干神有无克制,支神有无刑冲,干支纳音有无战斗降伏。如甲以寅为禄,而寅上有何干,甲以辛为官,而辛得何支。干不侵支,则天乃能尊;支不犯干,则地乃能卑。五行不相贼,则人乃能顺;四孟不相害,则马乃能驰。李淳风曰:五行生旺,观福气之往还;五行死绝,在吉神之救助。
注释(二)
凡论命,先看年柱天干有无克制,地支有无刑冲,干支纳音有尤战咚降代伏如以宝更为禄球上何;. 以为宫,而辛得何地支。若天干不犯地支,则天干乃能保持尊贵;若地支不犯天干,则地支乃能保持谦卑。纳音五行不相冲克,则人生乃能顺畅;还要看库:辰戌丑未不相害;还要看马:寅申巳亥不受伤。李淳风说:五行若生旺,还要看福气往来;若五行死绝,在于有吉神救助。
说明(二)
此节介绍看命实务,禄命身三元俱得旺相地,没有刑冲,干支没有相克。此节明确了“吉神”、“福气”指有禄、马、官、库等等。这些吉福神与年柱,有往来互见更吉。
9.14 五行得地
原文(一)
干神得地,谓甲乙得亥卯,丙丁得寅午,庚辛得巳酉,壬癸得申子,戊己得辰戌丑未。支神得地,谓见禄马、贵神、官印、食神、学堂,及禄马、贵神相合暗合互换见也。纳音得地,谓五行各在生旺库,而无刑害冲犯也。大抵五行得地,纳音相宜,吉神无助亦荣。五行无气,纳音相妨,纵有吉神不用也。
注释(一)
“五行得地”,一是指年柱天干五行“得地”,即五行得长生和旺地,甲乙得亥卯、丙丁得寅午、庚辛得巳酉、壬癸得申子、戊己得辰戌丑未(土得地不论生旺);二是指年支“得地”,即是在他支见禄马、贵神、官印、食神、学堂,及禄马、贵神相合,暗合,或有“互换”;三是指年柱纳音五行得地,即在长生、帝旺、库地,而无他柱纳音来刑害冲犯。
大抵年柱干支五行得地,年柱纳音与他柱纳音相宜,即便无吉福神相助,亦是好命;若年柱干支五行无气,年柱纳音与他柱纳音五行有相妨,纵有吉福神,也没有用处,即是差命。
说明(一)
此节把年柱“五行得地”的实务介绍清楚了,与强弱生旺、吉福神煞、刑冲等有关,吉命差命自此可以看出,与子平法提倡的格局、调候等无关。
原文(二)
三元得一字之名
说明(二)
自“三元得一字之名”以下,韩国版漏了近五百字,星易版从之。现根据国图版补齐,如下。
原文(三)
谓年月日时四位干神一字,甲戌年,甲戌月,甲寅日,甲子时之类是也。支神一字,甲寅年,丙寅月,甲寅日,丙寅时之类是也。支干纳音俱成一字,丁未年,丁未月,丁未日,丁未时之类是也,甲戌年月日时亦同。
说明(三)
本书卷三,有“干神一字格”。
9.15 五行连珠
原文(一)
干神连珠者,五位得甲乙丙丁戊,或乙丙丁戊己之类。支神连珠者,五位得寅卯辰巳午之类。干全无支,亦可;支全无干,亦可。前后各二位包承本命为上,不相包承次之。位各顺数为上,杂数次之;纳音连珠者,四位相承,自上生下,或四位相承,自下生上者是也。又如丁未人,得丙午时,辛丑人得庚子时之类,谓之倒垂连珠。
壬午人得癸未时,甲子人得乙丑时,为正印连珠;乙亥人得甲戌时,癸巳人得壬辰时,丁巳人得丙辰时,为悬印连珠。甲食丙、丙食戊、戊食庚,年月日时各相顺连,自上食下,如此之类为食神连珠。
注释(一)
干神连珠,有“天干连珠”,指年月日时胎五位天干,得甲乙丙丁戊,或乙丙丁戊己之类。有“地支连珠”,指年月日时胎五位地支,得寅卯辰巳午之类。若干全无支,或支全无干,均合格。以前后各二位包承本命者为上,不包承者次之;顺数为上,杂数次之。纳音连珠,指年月日时四柱纳音五行,自上生下,或自下生上者即是。倒垂连珠,只看年时两柱,如丁未人,得丙午时;辛丑人得庚子时。
正印连珠,只看年时两柱,如壬午人,得癸未时;甲子人,得乙丑时,癸未为木印,乙丑为金印;悬印连珠,只看年时两柱,如乙亥人得甲戌时、癸已人得壬辰时、丁已人得丙辰时;食神连珠,如甲年丙月戊日庚时,甲食丙,丙食戊,戊食庚,年月日时各相顺连,自上食下,即是。
说明(一)
本书卷三,有“三五连合格”,称得之者“尤胜五行连珠格”。
原文(二)
兄弟同类年与日为兄,月与时为弟。类有等差,气有聚散。干合忌冲破,支合忌空亡,纳音忌刑害。无所忌则福气合聚,有所忌则福气乖散。干神兄弟者,年甲、月乙、日甲、乙时,如此之类者,上也。年丁月壬日丁时壬之类,次之;年乙月甲日乙时甲者,又次之。支神兄弟者,年寅月亥日寅时亥,对合者为上;
年子月丑日子时丑的合者次之;年戌月卯日戌时卯,隔合者又次之。纳音兄弟者,年土月火日土时火之类。
注释(二)
四柱之中,年柱与日柱为兄,月柱与时柱为弟,两者有等级的差别,气有聚散的问题。天干有合者,两柱忌冲破;地支有合者,忌空亡;纳音五行则忌刑害。如果命局没有这些忌讳的问题为 “福气合聚”;命局有这些忌讳的问题为 “福气乖散”,指命局不顺、失当。“干神兄弟”,年月日时天干,分别为甲乙甲乙,最为上格;得丁壬丁壬者,次之;得乙甲乙甲者,又次之。
“支神兄弟”,年月日时地支,得寅亥寅亥对合者,最为上五格得子丑子丑顺合者次之;得戌卯戌卯隔合者,又次之。“纳音兄弟”,年月日时纳音五行,得土火土火之类。以上,即是星易版、韩国版漏脱文字。
原文(三)
自下生上者上也,年水月木日水时木,自上生下者次之。年火月金日火时金者,又次之。俱全者为上,纳音次之,支干又次之。禄马相乘,贵德相助,更资之以生成充实之气,而无刑害空亡之类者好。并《阎东叟书》
注释(三)
纳音五行相生,自下生上者,为上格;自上生下者次之,如年水生月木,日水生时木。自上克下者又次之,如年火克月金,日火克时金者。“五行俱全为上,纳音五行俱全次之,支干全一字又次之”。命局又见禄、马、贵人、天德相助,再加上禄、命、身各有生成充实之气,而无刑、害、空亡等,为最好。引自《阎东叟书》
说明(三)
此节把年柱“五行得地”的实务介绍清楚了,与强弱生旺、五吉福神煞、刑冲等有关,吉命差命自此可以看出,与子平法提倡四的格局、调候等无关。
原文(四)
又林开云:其类有数等。纳音相类最为第一,是至贵,两府两省命有之。然须得纯粹不杂者方可也,如杂则减落断之。干神兄弟相类又其次也,纯粹者方可。五行兄弟相类第二,然纯粹者亦可作两府,有杂者减落断之。干神兄弟相类又其次也,纯粹者只可为两制之命,有杂则减落断之。
支神相类最为下,纯粹者只可作正郎之命,有杂从减落断之。此等格局,便有驳杂官禄,虽然以减落论,亦须作好差遣,有声誉,亦常调之格也。
注释(四)
林开又说:以纳音完全相同为第一,是至贵,属两府两省之命,然而须得纳音五行纯粹不杂者方可,如有杂,则减落降格断之。干神兄弟相类,即“天干一字”又其次,纯粹方可,纯粹者亦可为两府,有杂则减落降格断之。天干是同一五行的又其次,纯粹者只可为两制之命,有杂则减落降格断之。地支一字者最为下,纯粹者只可作正郎之命,有杂则减落降格断之。
此等格局,命局中即便有官、禄,虽然以降格论,但仍有好的差事,也会有名声,如“常调”之类。
原文(五)
大段天元羸弱,宫吉不及以为荣;中下兴隆,卦凶不能成其咎。王氏注云:天元者干也,以干为禄。人之生也,以得禄为荣,失禄为辱,必以天元为主,在五行生旺之处,而遇天禄者,官易于荣显也。天元五行无气之谓羸弱,虽所临宫吉,亦不及为荣也。
譬如甲申水人,得庚申甲子,甲禄至子以败,逢庚为鬼,申子是甲申水生旺之宫,以其天元无气,虽宫吉亦不及荣也。中下兴隆者,中元曰支主命,下元曰纳音主身,身命俱临五行兴隆之地,虽八卦定分为凶,亦不能致害也。
如甲寅水人,得乙亥月,水木得亥以逢相旺之气,可谓中下兴隆,虽亥中有乾卦属金,金伤甲木,为鬼卦之伤禄,以其身命五行生旺,故曰卦凶而不能成其咎矣。
注释(五)
假如年柱天元羸弱,即便卦象宫吉,也不一定论吉;中元命即年支,下元身即纳音旺相,即便卦凶,也不能论之为凶。王氏注云:天元者,即年柱天干,以干为“禄”。人的一生,以得禄为荣,失禄为辱,故必以年柱天干为主,看其是否在五行生旺处,若遇天干之禄者,仕途顺畅,也易于荣显。若天干五行无气,即谓“羸弱”,虽所临之宫论吉,也不一定能够论吉。
譬如甲申泉中水人,见庚申石榴木、甲子海中金,年干甲引至子,为败地,逢庚金克甲木为鬼,尽管申、子是甲申纳音水之长生地和旺地,但因其天元无气,虽然也可以认为是吉,但不会兴盛荣显。所谓“中下兴隆者”,指“中元”即年支谓“命”,“下元”即年柱纳音谓“身”。若身、命俱临五行旺相之地,虽八卦判断其为凶,但实际不会有伤害。
如年柱甲寅大溪水人,得乙亥月山头火,纳音大溪水见亥为临官,年支之寅木见亥为长生地,即是逢相旺之气,可谓中、下兴隆,虽然从卦象看,亥中有乾卦属金,金会伤及甲木,谓“鬼卦之伤禄”,但以其身、命五行生旺,不可论凶。所以说,“卦凶而不能成其咎”。
说明(五)
“大段” 一节文字,引自《珞录子三命消息赋》,以禄命学和八卦占卜同参,可见当时的业态状况。此节再度明确,三元指年柱天干、地支和纳音,又称禄、命、身。禄命身所引的地支,可以是月,也可以是日或时,以此判断三元是旺还是弱。
原文(六)
干推两重,防灾于元首之间。支折三轻,畏祸于股肱之内。下元一气,周居去住之期。莹和尚注云:天元两值受克,防灾于头目胸背之间。支辰三次逢伤,畏祸于腹脏股肱之内。下元一气纳音是也,其主宰也,五行逐干支迁变,故曰周居去住之期而成否泰。
王氏注云:纳音之谓下元,为刚为柔,相继相治,循环于命,周而复始,得之以为福,失之以为祸,故周居去住而期。
注释(六)
“干推两重,防灾于元首之间。支折三轻,畏祸于股肱之内。下元一气,周居去住之期”。莹和尚注云:年柱天干若两次受到克伤,须防灾害发生于头目胸背之间。年柱地支若三次逢伤,灾祸出现于腹脏股肱之内。下元纳音五行,随着大运、小运,逐干支变迁,旺衰会发生变化,主宰着吉凶。这就是“周居去住之期而成否泰”的意思。
王氏注云:纳音之谓下元,刚柔旺衰相继相治,循环于大小运,周而复始,行至旺地以为福,行至衰地以为祸,故须判断纳凳秃音五行在大小运变化中的旺衰状况来预测吉凶这就是“周居去住而期”。此节文字也引自《路珠子三命消息赋》,介绍了禄、命、身所对应身体部位。也明确了年柱纳音五行的吉凶,是随着大小运的变化而改变的。“干推” 一节,原文有注、有疏。
现录于下:“干推两重,防灾于元首之间”,原注:“此论十干,若遇大运在本命上值干克及太岁,干克名为鬼临头,则当患头面之疾。”“支折三轻,慎祸于股肱之内”,原注:“此论十二支也,若身命逢生死旺三鬼,须有四肢腰脚之疾,此于干为轻也。”
原疏:“干推两重者”,本干月重鬼克禄干也。假令壬子人,小运五十八至己亥在亡辰上,见己土克壬水,是一重鬼克禄也,却以行年己上起五子元建月,从正月建丙寅,二月建丁卯,三月建戊辰,四月建己巳,其己土又克壬水,是两重鬼克禄也,防灾于元首。元首者,其己已在甲子之元也。“支折三轻者”,命也。
假令命辰土在二月生,是土死之位,更在巳日,是土绝之位,若是午时,土又无气,其月日时三位土都绝无气不王,是五行轻滓之地。若大运到五行大王之地,若遇午时上又无气,土主于脾,脾主肌肉,故慎祸于肱股之内也。“下元一气者”,纳音身也。上元则干禄,中元则支命。下元周居者,五年小运转六十个月一周也。去者,归也。期者,行也。是过去如明有应验也,有于期信是也。
卷十|论年月日时胎、日时贵格
10.1 论年月日时胎
10.2 释日时贵格
10.3 释日时凶中贵格
10.4 论年月日时胎
原文(一)
三主论年与月管初主,月与日管中主,日与时管末主,其法与星象历家分三主同。初主星当生年得力,则初主好,不得力,则初主蹇滞,中末主亦若此。而分年月日时,看命之三主,其义同也。《李虚中书》
注释(一)
“三主论”:年柱与月柱,管人生的青少年时期,即“初主”;月柱与日柱,管人生的中年时期,即“中主”;日柱与时柱,管人生的晚年时期,即“末主”。这个论法,与星象历法家对人的一生有“三主星”相同。“初主星”指当生年得力,主人的少年时代好,若“初主星”不得力,则主青少年时期蹇滞难发,“中主星”、“末主星”亦如此。
禄命学则以年、月、日、时柱,看人生的少、中、老年三个阶段,其义相同。引自《李虚中命书》
原文(二)
定三限常以生月为初限,管二十五年,生日为中限,管二十五年,生时为末限,管五十年,后彻终年。已上初限值禄马贵神,不犯空亡截路、交退伏神,便于初限进达,立身成遂。如中限值禄马贵神天德,不犯空亡大败,交退伏神,便当中限成立。其末限一如前法。大凡须在生时为主,若得好时,自然成遂矣。《金书命诀》
注释(二)
“定三限”:一般以月柱为“初限”,管前二十五年;日柱为“中限”,管二十五年;时柱为“末限”,管五十年,一直到人生终结。上述“初限”即月柱上,遇禄、马、贵神,不犯空亡、截路空亡、交退伏神,便可论“初限”取进发达,立身成遂。如“中限”日柱上,遇禄、马、贵神、天德,不犯空亡、大败、交退伏神,便可论“中限”成功。“末限”时柱的论法同前。
大凡必须以时柱为主,若能得好的时辰,人的一生自然成功顺遂。引自《金书命诀》
说明(二)
子平法,以四柱各分管人生15年。禄命法不仅管辖年限不同,更加重视时柱的作用。看是否有禄、驿马、贵神,是否犯空亡、大败、交退伏神。
原文(三)
凡看生旺死绝,以主本为先,次以月,又次以时,又次以胎。假如年日见生旺,月时上虽有死绝,不妨。月日生旺,即时上死绝,若主本死绝,月与时虽有生旺,不能救也。又如命上见时旺,月上虽死绝,不妨。《林开五命》
注释(三)
看生旺死绝,以主本为先,年柱为主,日柱为本。其次看月柱,再其次看时柱,又其次看胎柱。假如年、日两柱,有年柱五行的长生、帝旺,月、时柱上虽犯死绝,问题不大。月、日柱得年柱五行生旺地,时柱犯死绝,也无妨;若年柱五行在年支和日支上犯死绝,月支与时支虽得生旺,也不能救。还有,若年支上,见时柱五行的旺地,月柱上虽为年柱五行的死绝地,无妨。引自《林开五命》
说明(三)
看年柱五行在他支的生旺,重点是年日支,其次是月、时、胎支。看时柱五行引自年支的生旺死绝,是禄命法的重要技法。
原文(四)
大凡看命,切须于年月日时上寻见用神,用神气特达极妙。用神不得势,福禄薄少。《天元变化书》好年不如好月,好月不如好日,好日不如好时,一如生时见禄马贵合贵食官印,不犯刑克空亡,则少年进达。生时值天中杀、截路空亡、十恶大败、交退伏神,一生沉滞。更值刑害冲破,则一生疾病。
如逢败休死绝,杂以刑克相冲,则一生贫贱。更犯天年短夭,及诸凶杀,二十五岁以前定死。若胎数不足,值四大空亡,而恶杀有气,无吉神助之,则襁褓中死。
注释(四)
大凡看命,必须在年、月、日、时柱上有吉利的神煞,“用神”之气若处旺相地极妙,主特别发达;“用神”衰弱无气,主人的一生不得势,福禄薄少。引自《天元变化书》好年不如好月,好月不如好日,好日不如好时。如时柱上见禄、马、贵合、贵食、官、印,不犯刑克空亡,主少年时期进步发达。若时柱遇“天中杀”即空亡、截路空亡、十恶大败、交退伏神,主一生沉滞不发。更遇刑害冲破,则主一生有疾病。
时柱若逢年柱五行的败休死绝,更有刑克相冲,则主一生贫贱。如果诸凶杀更是侵犯到年柱,主短夭,二十五岁以前定死。若早产,“胎数”不足,又值四大空亡、恶煞有气,又无吉神相助,则在襁褓中死。
说明(四)
此节强调时柱的重要性,关系一生命运乃至寿限,并介绍了相关吉凶指标,将吉利指标称为“用神”,指禄、马、贵合、贵食、官、印等,不是现今所说的“调候用神”。
原文(五)
集福发福日者三阳之会,帝王之象。时者近侍之臣,以亲帝坐。尤要得时,而时上有君臣庆会天地德合也,以时得之,则人臣常亲帝坐。若年月日时四位纳音生旺之气,或四位支干吉会之气,或四位禄马福贵之气聚于时上,谓之四位集福于帝坐。不然时上倒揭旺气,秀气散在诸位,而诸位乘吉会之气者,谓之帝坐发福于四位。
夫集福于帝坐,则以纯厚忠信得君,发福于四位,则以聪明端直自进,然近侍之臣,切忌金木太旺,不能久任也。
注释(五)
“集福发福”,指四柱的吉旺气集于时柱,或时柱的吉旺气散在四柱。日柱,得“三阳”之会,属帝王之象。时柱,如近侍之臣,与日柱关系亲密。因此,时柱一定要好。若时柱上得有“君臣庆会”、“天地德合”等吉利指标,时柱和日柱的关系,如“人臣常亲帝坐”,对命局有利。若年、月、日、时四位纳音生旺之气,或四位支干吉会之气,或四位禄马福贵之气,聚于时上,谓之四位集福于“帝坐”。
或者反过来,时柱上的旺气、秀气散发至四柱,这就是所谓“帝坐发福于四位”。得“集福于帝坐” 者,主为人纯厚忠信得到赏识;“发福于四位”者,主为人聪明正直,通过自己的努力进取向上。但是时柱紧贴日柱,两者切忌金木太旺,否则吉亨不能持久。
说明(五)
“三阳”:《易经》以十一月为复卦,一阳生于下;十二月为临卦,二阳生于下;正月为泰卦,三阳生于下。指冬去春来,阴消阳长,是吉利的象征。此节第一次提出时柱为“帝坐”的概念。专讲日柱和时柱关系的重要性。本书卷十、卷十一,用大量篇幅介绍以“日、时” 组合断吉凶的内容,即《宰公要诀》。
原文(六)
主本两胜遁月从年,则以年为主;遁时从日,则以日为本。主胜于本,多出资荫。本胜于主,当自卓立。主本两胜,则富贵双全。如主木而得卯月以乘之,本金而得酉时以乘之,谓之主本乘旺气。如主水而得甲申、丙子、壬戌、癸亥月;本火而得丙寅、戊午、甲辰、乙巳时;主木而得己亥、辛卯、甲寅、庚寅月;
本金而得辛巳、癸酉、庚申、壬申时,谓之主本还家。主木而得癸未月,本金而得乙丑时主水而得壬辰月,本火而得甲戌时,谓之主本持印。四位如此,而更吉神往来,凶杀回避,谓之主本得位也。并《阎东叟书》
注释(六)
“主本两胜”:遁月从年,则以年为“主”;遁时从日,即以日为“本”。若“主胜于本”即年强日弱,主多出身好,能得到祖上的荫蔽和帮助;若“本胜于主”即日强年弱,多“当自卓立”,即靠自己的努力奋斗而成功。若“主本两胜”,即年柱和日柱都强,得之者,富贵双全。如年柱纳音属木,而得卯月生,木旺于卯,日柱纳音属金,而得酉时,金旺于酉,这就是主本乘旺气,“主本两胜”。
如年柱纳音为水,而月柱得甲申井泉水、丙子涧下水、壬戌、癸亥大海水;日柱纳音为火,而时柱得丙寅炉中火、戊午天上火、甲辰、乙巳佛灯火;年柱纳音为木,而月柱得己亥平地木、辛卯松柏木、甲寅大溪水、庚寅松柏木;日柱纳音为金,时柱得辛巳白腊金、癸酉剑锋金、庚申石榴木、壬申剑锋金。以上谓之“主本还家”。若年柱纳音为木,而月柱得癸未杨柳木,日柱纳音为金,而时柱得乙丑海中金;
年柱纳音为水,而月柱得壬辰长流水,日柱纳音为火,而时柱得甲戌山头火。以上谓之“主本持印”。年柱和日柱纳音五行得有以上三种配置,更有吉神往来,不见凶杀或刑冲,谓之“主本得位”。引自《阎东叟书》
说明(六)
“主本两胜”的规则是:年柱纳音五行在月支,日柱纳音五行在时支,均有禄或旺位;“主本还家”的规则是:年柱纳音五行在月柱,日柱纳音五行在时柱,各得相同的纳音五行;“主本持印”的规则是:年柱纳音五行在月柱、日柱纳音五行在时柱,各得五行正印。上述三种配置,再得互换吉神,不见凶杀刑冲,称为“主本得位”。
“子平法”将论命的立极点,由年柱转移至日干,或是因为唐代以后有了“科举”,一般人可以依靠自己的努力而实现仕途,确有历史背景依据。但从本书这二节可以看出,第一,禄命法并非不重视日柱,而是认为年柱是“主”,日柱是“本”,好命须“主本两胜”,即年柱和日柱兼看;第二,禄命法并非不重视时柱,甚至把时柱看成“帝坐”,更是明确了好年不如好月,好月不如好日,好日不如好时。
原文(七)
主本保和,未生贫贱之人;时日乖违,岂见久荣之者。主本保和,相有为贵。年克日减力也,日克年虽主贵气,亦多屯剥。况日时俱克于年,乖离尤甚。《鬼谷遗文》
注释(七)
“主本保和,未生贫贱之人;时日乖违,岂见久荣之者”。年柱和日柱保持相安和谐,相互关联有助为贵,得之者,决无贫贱之人。年柱纳音克日柱纳音,减少福力;日柱纳音克年柱纳音,虽有贵气,亦多主屯剥,困厄衰败。何况日、时两柱纳音俱克年柱纳音,相互抵触背离得太利害,谈何福贵。引自《鬼谷遗文》
说明(七)
“主本保和”,应包括上节年日的三种配置。
原文(八)
垂带贵人谓立春在十二月末,身在十二月生,而得次年春气,占两年气候最好,谓之垂带贵人。
注释(八)
若立春在十二月末,人虽在本年十二月末前出生,已能得到下一年的“春气”,这是“占两年气候”,十分理想,得之者谓 “垂带贵人”。
说明(八)
立春前生人,占了两年的“气候”,是一项吉利指标。
原文(九)
剩余中生谓如二月末而得三月节气,虽主富贵,终无后禄。并广录 《三命钤》云:剩余中生者,为无后贵人。
注释(九)
如是二月末而得三月节气出生的人,称为“剩余中生”,虽主富贵,终无以后的福禄。以上引自“广录”
《三命钤》称:“剩余中生”者,又称“无后贵人”。
说明(九)
以上两节,从出生的月份看命局,也是一个视角。
原文(十)
凡人命年不可克胎,月不可克年,日不可克月,时不可克日,胎不可克时,皆以纳音论之。凡命主本相克害,而又相还者,不使相还。假令壬申癸未,元无相还,以气散论之。并《广信集》月伤时日,衣食终日区区;时日伤年,久不免于劳苦。《隐迷赋》 时伤日月,家财自破。
注释(十)
凡人命,年不可克胎,月不可克年,日不可克月,时不可克日,胎不可克时,皆以纳音五行论之。凡命主、本纳音五行相冲克害,如年柱壬申剑锋金,见日柱癸未杨柳木,年纳音金克日纳音木,在主本纳音冲克的情况下,纳音金见未为冠带,气不旺则散,以“气散”论,主不吉。引自 《广信集》月柱纳音五行伤时、日纳音五行,衣食终日不足;时、日纳音五行伤年,终身不免劳苦。
引自《隐迷赋》时柱纳音五行伤日月,家财自破。
10.5 释日时贵格
原文(一)
(本节原稿为空。)
注释(一)
以下日时的配置,主贵。但须要日、时纳音五行没有冲克,才能论有福。
说明(一)
日时诀法,是禄命法论命体系中的重要视角。《五行精纪》中的“日时断”,来自《宰公要诀》,但没有对这种日时组合吉凶的法理作出说明。梁湘润老师于2013年出版了《宰公要诀》 一书,全书244页,其中用25页,引摘了《五行精纪》(卷十、卷十一)的这一内容。
在P15 有“《宰公要诀》组合提要”的说明,并指出 “《宰公要诀》是不采用十神系统,但十神系统一是‘诀法’而成,‘诀’中有隐藏之‘十神’吉凶一推论法”。然后用了40页的篇幅,将其“隐藏”的法理作了详细的解释。为基本保持古籍原貌,以上内容的吉凶法理就不作解释了。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看梁湘润老师的著作《宰公要诀》,并可参照《三命通会》日时断。
原文(二)
甲子日:丙寅时:居日禄;己巳时:《神白》云化主贵;辛未时:贵;乙亥时:目疾。
原文(三)
甲寅日:甲子时:高贵;乙丑时:平;丙寅时:贵;戊辰时:平;己巳时:平;辛未时:《神白》云金化木主贵。
原文(四)
甲辰日:乙丑时:贵,主血;丙寅时:《神白》云火木化主贵;庚午时:主血;甲戌时:贵。
原文(五)
甲午日:甲子时:高;辛未时:高;壬申时:高;癸酉时:孤。
原文(六)
甲申日:乙丑时;丙寅时:平;己巳时:贵;辛未时:《神白》云金化木主贵;壬申时;乙亥时。
原文(七)
甲戌日:甲子时:平;丙寅时:《神白》云火木化主有厚福;辛卯时:平;乙亥时:平。
原文(八)
乙丑日:戊寅时:高;己卯时:高;癸未时:始杂后纯;甲申时:高;乙酉时:高;丁亥时:秀。
原文(九)
乙卯日:丙子时:高;己卯时:高;壬午时:高;甲申时:化贵。
原文(十)
乙巳日:丙子时;壬午时;甲申时:化;丙戌时、丁亥时:并吉。
原文(十一)
乙未日:丙子时:平;己卯时;丁亥时:贵。
原文(十二)
乙酉日:丙子时:贵;己卯时:秀;丁亥时:平;庚辰时:《神白》 云金化主有厚福。
原文(十三)
乙亥日:丙子时:化青赤主福;庚辰时:平;甲申时:《神白》云通乙庚之化主厚福。
原文(十四)
丙子日:壬辰时:印;癸巳时:《神白》云水化主有福,不宜饮酒;甲申时。
原文(十五)
丙寅日:己丑时:《神白》云火土象主贵,有血疾;乙亥时:火木象主贵;庚寅时:贵不久;辛卯时;癸巳时:《神白》云火化主贵而无寿,不宜饮酒。
原文(十六)
丙辰日:庚寅时:高;甲午时:平;己亥时:《神白》云火土化须发,有福只寿短。
原文(十七)
丙午日:壬辰时:贵;癸巳时:戒酒;丙申时:主血火厄;戊戌时:平;己亥时:贵武。
原文(十八)
丙申日:戊子时:平;己丑时:血疾;癸巳时:主血。
原文(十九)
丙戌日:己丑时:高武;辛卯时:《神白》云火木主福厚;癸巳时:戒酒;甲午时:平;丙申时:高。
原文(二十)
右六丙日见己丑时,主血灾疾。
原文(二十一)
丁丑日:壬寅时:化贵;丙午时:平;戊申时:秀实。
原文(二十二)
丁卯日:壬寅时:贵;甲辰时:不利陈献;丙午时:平;辛亥时:平。
原文(二十三)
丁巳日:庚子时:平;辛丑时:平;壬寅时:平;丙午时:平;丁未时:夹禄。
原文(二十四)
丁未日:壬寅时:《神白》云木化主贵;丙午时、庚戌时:皆吉。
原文(二十五)
丁酉日:壬寅时:《神白》云木化主贵;甲辰时:平;丙午时:平;辛亥时:平。
原文(二十六)
丁亥日:壬寅时:《神白》云木化主贵;甲辰时:血疾;丙午时:平。
原文(二十七)
戊子日:甲寅时:贵;乙卯时:《神白》云火木象主贵少寿;丁巳时:贵;戊午时:夏不镕铸。
原文(二十八)
戊寅日:甲寅时;丁巳时;癸亥时:高。
原文(二十九)
戊辰日:丁巳时;庚申时;癸亥时:秀;乙卯时:《神白》云水木象主贵,无寿。
原文(三十)
戊午日:甲寅时:化贵;丁巳时:高贵;癸亥时:贵。
原文(三十一)
戊申日:壬子时:高;丁巳时:平;己未时:贵。
原文(三十二)
戊戌日:乙卯时:贵;丁巳时:贵;己未时:贵平。
原文(三十三)
己丑日:甲子时:化贵;庚午时:贵;壬申时:高;甲戌时:贵;丙寅时:《神白》云火土象主贵,有血疾。
原文(三十四)
己卯日:丙寅时:平;庚午时:贵;甲戌时:高;乙亥时:平。
原文(三十五)
己巳日:甲子时:《神白》云土化主有福,但不显;庚午时:贵;甲戌时:化贵;乙亥时:平。
原文(三十六)
己未日:甲子时:高;庚午时:高;丙寅时:《神白》云火土象主贵,有血疾。
原文(三十七)
己酉日:丙寅时:有用贵;庚午时:贵;辛未时;壬申时。
原文(三十八)
己亥日:丙寅时:《神白》云火木象主贵;庚午时:贵;壬申时:贵;乙亥时。
原文(三十九)
庚子日:丙子时:贵;甲申时:贵;丁亥时:贵。
原文(四十)
庚寅日:丁丑时:平;癸未时;甲申时;戊寅时:贵;辛巳时;丁亥时:平。
原文(四十一)
庚辰日:辛巳时:终蹇;壬午时:发即死;甲申时:贵;乙酉时:《神白》云金化主福厚。
原文(四十二)
庚午日:丙子时:贵;癸未时:贵;甲申时:贵;丁亥时:贵。
原文(四十三)
庚申日:丁丑时:平;甲申时:贵;乙酉时:贵。
原文(四十四)
庚戌日:丙子时:高;戊寅时:贵;壬午时:平;癸未时:平;甲申时:《神白》云金水带印,主有清显之福。
原文(四十五)
辛丑日:戊子时;己丑时:孤;庚寅时:发即风疾;癸巳时:化贵戒酒;丙申时:化贵;丁酉时:高;己亥时:高。
原文(四十六)
辛卯日:庚寅时:发即风疾;戊子时:《神白》云金火化主有贵;丙申时:化贵。
原文(四十七)
辛巳日:庚寅时:平;戊子时:《神白》云金火象主贵;癸巳时:化贵;甲午时:平;丙申时:见血则福之兆;丁酉时:平。
原文(四十八)
辛未日:戊子时:贵;庚寅时:发即风疾;壬辰时;丁酉时:贵;丙申时:《神白》云金火乘合血,乃福之先,又水化主贵;己亥时:九贵。
原文(四十九)
辛酉日:戊子时:《神白》云金化火主贵;庚寅时:贵;壬辰时:平;癸巳时:化贵戒酒;丙申时:《神白》云水化主贵;丁酉时:平。
原文(五十)
辛亥日:戊子时:贵;庚寅时:贵;壬辰时:贵;丁酉时:贵。
原文(51)
右六辛日见戊子时,谓之天庭清显气,辛酉得之最高。
原文(52)
壬子日:辛丑时;壬寅时:太虚;丙午时;辛亥时:贵。
原文(53)
壬寅日:庚子时:贵;壬寅时:太虚;丁未时:《神白》云化木贵;辛亥时:艰难。
原文(54)
壬辰日:壬寅时:太虚;甲辰时:水火血灾;己酉时:高;辛亥时:贵。
原文(55)
壬午日:壬寅时:太虚;癸卯时:高;甲辰时:水火灾;丁未时:平;辛亥时:平。
原文(56)
壬申日:庚子时;壬寅时:太虚;甲辰时:水火灾;乙巳时;辛亥时:贵。
原文(57)
壬戌日:壬寅时:太虚;庚戌时:不利妻;辛亥时。
原文(58)
六壬日见壬寅时,名曰太虚,贵不久,盛而祸生。
原文(59)
癸丑日:甲寅时:贵;丙辰时:平;戊午时:财厚;庚申时:高;癸亥时。
原文(60)
癸卯日:癸丑时:平;乙卯时:艰难;辛丑时:平;癸亥时:平。
原文(61)
癸巳日:壬子时:平;甲寅时:平;庚申时:平。
原文(62)
癸未日:甲寅时:贵;丙辰时:高;癸亥时:高。
原文(63)
癸酉日:丙辰时:高;庚申时:高;癸亥时:高。
原文(64)
癸亥日:壬子时:贵;甲寅时:津梁高贵;戊午时:贵;庚申时:贵;癸亥时:贵。
原文(65)
已上注字有《神白经》云者,或是引用或附入。
说明(65)
校按:释日时贵格论述中,存在有些时辰没有注释的情况。有可能这些时辰和下一个时辰相连为一个吉凶注释,也有可能注释缺失。
10.6 释日时凶中贵格
原文(一)
甲子日:己巳时:先贫后富;癸酉时:先破祖后大富;乙亥时:得妻财克妻。
原文(二)
甲寅日:壬申时:旺中有灾;甲戌时:四十后以富。
原文(三)
甲辰日:乙丑时:血主贵;戊辰时:刑后发财;庚午时:出血发;甲戌时:有财凶。
原文(四)
甲午日:甲子时:身孤有财,清贵有名;庚午时:伤祖,主刑发则死。
原文(五)
甲申日:己巳时:身孤清贵;壬申时:离乡发福;甲戌时:身孤,三十后财旺。
原文(六)
甲戌日:乙丑时:先刑后财;戊辰时:克早身孤,中年发财;辛未时:先刑后贵。
原文(七)
乙丑日:己卯时:中年大福;辛巳时:初纯后杂。
原文(八)
乙卯日:丙子时:凶中逢吉,大贵,庚辰时:刑后大发。
原文(九)
乙巳日:戊寅时:中年横发;庚辰时:先刑后贵;甲申时:刑中化贵。
原文(十)
乙未日:甲申时:旺中有失,终旺;丙戌时:旺处凶。
原文(十一)
乙酉日:乙酉时:旺处自刑;己卯时:先破,中年旺,末年死无地。
原文(十二)
乙亥日:戊寅时:三十年后身孤发福;庚辰时:发中自刑害;丙戌时:血疾;丁亥时:有财自刑。
原文(十三)
丙子日:壬辰时:有财招是非。
原文(十四)
丙寅日:丙申时:旺中脱败;辛卯时:无祖自立,有财,有肢体疾。
原文(十五)
丙辰日:壬辰时:身孤有财;丙申时:横发财。
原文(十六)
丙午日:戊子时:先贫后富;丙申时:见血大发。
原文(十七)
丙申日:己丑时:见血疾后发;壬辰时:旺中失;丙申时:好色。
原文(十八)
丙戌日:己丑时:刑后发旺;丙申时:破祖了发火血灾;戊戌时:贫。
原文(十九)
丁丑日:庚子时:先贫后富;辛丑时:因贵人发福。
原文(二十)
丁卯日:丙午时:旺中有失;丁未时:刑中发。
原文(二十一)
丁巳日:庚子时:横发大富;辛丑时:因阴人致贵。
原文(二十二)
丁未日:丙午时:破祖而成大富;丁未时:凶中脱为大富。
原文(二十三)
丁酉日:壬寅时:贫中化贵;丙午时:不利子孙。
原文(二十四)
丁亥日:庚子时:五十后大旺;丙午时:先破后富;戊申时:身孤发福。
原文(二十五)
戊子日:甲寅时:先破后发;戊午时:先刑后发。
原文(二十六)
戊寅日:甲寅时:身卑贱而发;丙辰时:龙吟虎啸,中年大贵。
原文(二十七)
戊辰日:乙卯时:身孤而贵;丙辰时:克父,大发。
原文(二十八)
戊午日:甲寅时:贱中贵;戊午时:先刑后发。
原文(二十九)
戊申日:壬子时:先带后旺;庚申时:刑中发。
原文(三十)
戊戌日:乙卯时:身卑母贱,出身奴仆而发有验;丙辰时:破尽而后大富。
原文(三十一)
己丑日:辛未时:破尽而发;甲戌时:克父虽轻,刑后大旺。
原文(三十二)
己卯日:甲子时:先破祖而后旺。
原文(三十三)
己巳日:丙寅时:先刑后旺;戊辰时:身孤后发。
原文(三十四)
己未日:辛未时:先破后成;丙寅时:多庶出过房,或父不见生。
原文(三十五)
己酉日:丁卯时:九成十破,末年旺;壬申时:主心狂肾病大贵。
原文(三十六)
己亥日:辛未时:凶中贵;乙亥时:多成败晚富。
原文(三十七)
庚子日:丙子时:先无,中年大贵;己卯时:破祖失土大贵。
原文(三十八)
庚寅日:辛巳时:孤则贵;丁亥时:贫中秀,利末年大富旺。
原文(三十九)
庚辰日:庚辰时:大凶过则贵,主恶死;辛巳时:先无后有。
原文(四十)
庚午日:壬午时:破尽身孤则发;乙酉时:刑中贵。
原文(四十一)
庚申日:乙卯时:少贫,中年有小官,聪明,克妻,少子;戊寅时:先刑尾好。
原文(四十二)
庚戌日:丁丑时:四十后大富;己卯时:少孤,母贱,中年贵。
原文(四十三)
辛丑日:癸巳时:失父母而多福;丙申时:少苦,中年贵。
原文(四十四)
辛卯日:庚寅时:发即风疾;辛卯时:先苦,中年大发。
原文(四十五)
辛巳日:庚寅时:刑了有财;丙申时:少蹇,中末年贵。
原文(四十六)
辛未日:庚寅时:风疾而发;丙申时:因贵人门下得富;戊戌时:克父母,身旺中年富。
原文(四十七)
辛酉日:戊子时:破祖发;辛卯时:少贫,二十后有财。
原文(四十八)
辛亥日:庚寅时:有暗疾,有福;丙申时:多孤,见血疾主财。
原文(四十九)
壬子日:庚子时:少年富,三十五后艰辛,末年大富;辛亥时:父母恶死,中末大富贵。
原文(五十)
壬寅日:壬寅时:中年贵,五十年大厄;辛亥时:艰苦中发。
原文(51)
壬辰日:甲辰时:少孤及贫,中发;辛亥时:秀贵不善死。
原文(52)
壬午日:壬寅时:少年疾厄,中年贵;辛亥时:贫,中大富。
原文(53)
壬申日:庚子时:先凶后富;壬寅时:贫中发不久。
原文(54)
壬戌日:庚戌时:平生为妻妾所害;辛亥时:少年大富。
原文(55)
癸丑日:癸丑时:孤中失土贵;乙卯时:少贱,中年贵。
原文(56)
癸卯日:癸丑时:克陷身孤贫;丙辰时:克父母有财。
原文(57)
癸巳日:丁巳时:贱中贵;戊午时:中年大富。
原文(58)
癸未日:癸丑时:先卑贱,中年大贵;甲寅时:中年秀贵。
原文(59)
癸酉日:丙辰时:孤贵;丁巳时:先贫后富。
原文(60)
癸亥日:庚申时:少贫,好学大才;癸亥时:性明飘逸,中年大富。
卷十一|日时凶格、胎生元命、受气
11.1 释日时凶中凶格
11.2 论受气
11.3 释日时凶中凶格
原文(一)
甲子日:丁卯时:凶刑;甲戌时:主聋哑、头疮、犬狼虎伤。
原文(二)
甲寅日:丁卯时:水火相战,凶刑之灾;壬申时:旺中失。
原文(三)
甲辰日:丁卯时:身孤凶刑;戊辰时:凶有财;甲戌时:有财凶刑。
原文(四)
甲午日:甲子时:有财贵凶,若为僧道有高名;丁卯时:凶刑。
原文(五)
甲申日:丙寅时:贫;丁卯时:凶;己巳时:破刑。
原文(六)
甲戌日:乙丑时:有财刑;辛未时:犯刑贵。
原文(七)
乙丑日:庚辰时:破祖克父;癸未时:凶刑。
原文(八)
乙卯日:庚辰时:恶死,若年月有救,主刑。
原文(九)
乙巳日:戊寅时:刑子发;辛巳时:克妻,中年方娶,生子晚。
原文(十)
乙未日:庚辰时:破祖,刑灾,身孤;乙酉时:旺中有刑;丙戌时:大凶。
原文(十一)
乙酉日:乙酉时:旺中自刑,年月火金主灾。
原文(十二)
乙亥日:丁亥时:有财自刑,不损手足定主刑伤;庚辰时:自刑害。
原文(十三)
丙子日:辛卯时:刑。
原文(十四)
丙寅日:辛卯时:肢体有伤;壬辰时:仇冤大凶;癸巳时:陆沉之厄;丙申时:旺中死。
原文(十五)
丙辰日:壬辰时:有财恶死;癸巳时:不利祖宗;戊戌时:破祖,中年孤,可为僧人。
原文(十六)
丙午日:辛卯时:旺中失;癸巳时:戒酒;丙申时:血疾;戊戌时:喜中灾。
原文(十七)
丙申日:己丑时:血疾;辛卯时:滞;癸巳时:陆沉;丙申时:好色;戊戌时:灾贫。
原文(十八)
丙戌日:己丑时:旺中刑;壬辰时:凶;癸巳时:因酒失;丙申时:血疾;戊戌时:灾贫。
原文(十九)
丁丑日:丁未时:破祖刑;庚戌时:先破祖,后有财,中刑。
原文(二十)
丁卯日:庚子时:贫刑;甲辰时:不利文章;丁未时:刑。
原文(二十一)
丁巳日:甲辰时:凶刑;辛亥时:浊。
原文(二十二)
丁未日:壬寅时:恶死;丁未时:克父母孤刑;庚戌时:主刑。
原文(二十三)
丁酉日:丁未时:大凶夭;癸酉时:自刑害。
原文(二十四)
丁亥日:甲辰时:大凶刑;己酉时:蹇滞,娶婢为妻;辛亥时:自刑滞。
原文(二十五)
戊子日:乙卯时:凶刑;戊午时:旺处多官灾破祖。
原文(二十六)
戊寅日:甲寅时:身旺骨肉不同居;庚申时:凶刑后发。
原文(二十七)
戊辰日:乙卯时:身孤;戊午时:凶刑。
原文(二十八)
戊午日:戊午时:凶。
原文(二十九)
戊申日:乙卯时:中年破祖;戊午时:主法死,不然战亡。
原文(三十)
戊戌日:丙辰时:大凶刑有财;戊午时:大凶;庚申时:灾疟。
原文(三十一)
己丑日:戊辰时:身孤;辛未时:凶刑。
原文(三十二)
己卯日:甲子时:旺中有伤;丙寅时:下贱。
原文(三十三)
己巳日:壬申时:大凶刑。
原文(三十四)
己未日:辛未时:有财中自害;甲戌时:克陷遭刑。
原文(三十五)
己酉日:辛未时:凶刑后发;甲戌时:孤独离乡。
原文(三十六)
己亥日:辛未时:贵中凶失;乙亥时:多成败自刑。庚子日:己卯时:刑;乙酉时:破祖凶刑;丙戌时:聋哑、犬狼伤。庚寅日:甲申时:凶刑;乙酉时:刑。庚辰日:己卯时:孤;庚辰时:刑;乙酉时:刑。庚午日:己卯时:刑破;庚辰时:自刑;癸未时:先虚后实;乙酉时:刑破。
原文(三十七)
庚申日:戊寅时:先刑后发;辛巳时:刑;乙酉时:真刑。
原文(三十八)
庚戌日:丁丑时:刑;癸未时:发中刑;乙酉时:刑后发。
原文(三十九)
辛丑日:己丑时:浊滞;庚寅时:风疾;乙未时:刑;戊戌时:刑害。
原文(四十)
辛卯日:甲午时:命夭破祖;戊戌时:刑。
原文(四十一)
辛巳日:丙申时:贵中失;丁酉时:有财有害,寿不过三十一。
原文(四十二)
辛未日:己丑时:破相;壬辰时:身孤;戊戌时:凶刑。
原文(四十三)
辛酉日:戊戌时:凶刑。
原文(四十四)
辛亥日:戊戌时:凶后发。
原文(四十五)
壬子日:癸卯时:旺中自刑;丙午时:旺中失;辛亥时:父母恶死,木命贵,土命有财。
原文(四十六)
壬寅日:庚子时;甲辰时:克陷极贫;乙巳时:自刑。
原文(四十七)
壬辰日:甲辰时:有财自刑失;庚戌时:有财刑破;辛亥时:贵则恶死。
原文(四十八)
壬午日:癸卯时:旺中破;甲辰时:自刑凶恶死;己酉时:破祖凶。
原文(四十九)
壬申日:庚子时:贫刑;乙巳时:手足折伤,自刑死。
原文(五十)
壬戌日:庚子时:夭;甲辰时:有财孤;戊申时:破多身滞,中年蹇。
原文(51)
癸丑日:丙辰时:财孤;己未时:刑破;壬戌时:刑。
原文(52)
癸卯日:丙辰时:孤独;辛酉时:不利妻妾。
原文(53)
癸巳日:丁巳时:贵中血光死;庚申时:贫;辛酉时:孤。
原文(54)
癸未日:癸丑时:克父母;己未时:刑伤;壬戌时:刑。
原文(55)
癸酉日:癸丑时:刑狱贫贱;戊午时:破祖凶败;辛酉时:有财自刑。
原文(56)
癸亥日:甲寅时:贵中恶死;丁巳时:刑害;戊午时:有财凶;庚申时:好学,性中平,身孤。
11.4 释日时犯月中恶杀
原文(一)
日见杀主中年,时见杀主末年。
原文(二)
甲子日时:乙卯月,主刑;乙巳月,主法死。
原文(三)
甲寅日时:乙巳月,受刑I²91;丁亥月,旺中恶死。
原文(四)
甲辰日时:乙卯月,主刑折;癸巳月,水火中死;癸亥月,主凶死。
原文(五)
甲午日时:乙巳月,破祖夭;乙亥月,自刑刀刃死;癸亥月,旺中恶死。
原文(六)
甲申日时:乙卯月,夭;丁巳月,死不全尸。
原文(七)
甲戌日时:乙卯月,犯刑;乙亥月,主遭劫盗杀死。
原文(八)
乙丑日时:丙寅月,身不完死;己未月,刑;甲戌月,犯刑;己丑月,大破凶。
原文(九)
乙卯日时:丁巳月,破祖凶;戊申月,身不完死;己酉月,恶死。
原文(十)
乙巳日时:甲寅月,刑;壬辰月,刑夭;乙酉月,下贱。
原文(十一)
乙未日时:己未月,刑伤;丙申月,身不完死;己丑月,破祖恶死。
原文(十二)
乙酉日时:戊寅月,大凶杀;丁巳月,破祖贫;己酉月,金刃死。
原文(十三)
乙亥日时:庚辰月,刑;乙酉月,破祖,高贵中恶死。
原文(十四)
丙子日时:丁巳月,夭;己酉月,破家失土身贱。
原文(十五)
丙寅日时:癸巳月,刑;癸酉月,恶死;乙酉月,大败。
原文(十六)
丙辰日时:己巳月,凶死;己亥月,自刑死;癸丑月,破祖恶死。
原文(十七)
丙午日时:丁巳月,恶死;丁亥月,自刑恶死;辛丑月,孤独。
原文(十八)
丙申日时:癸巳月,中年刑;乙酉月,破败。
原文(十九)
丙戌日时:己亥月,死不全尸;癸丑月,贫夭。
原文(二十)
丁丑日时:戊寅月,夭;辛丑月,破祖,中年蹇。
原文(二十一)
丁卯日时:癸巳月,破祖凶死;己未月,刑伤;甲申月,剌面不完死。
原文(二十二)
丁巳日时:庚寅月,刑;庚申月,大破;辛酉月,刑败。
原文(二十三)
丁未日时:戊申月,夭;庚戌月,刑;辛丑月,刑凶。
原文(二十四)
丁酉日时:甲寅月,破败恶死;癸巳月,离乡恶死;乙酉月,刑死。
原文(二十五)
丁亥日时:庚寅月,恶死;庚申月,身不全死;辛酉月,破败。
原文(二十六)
戊子日时:乙卯月,刑;癸巳月,旺中刑;戊午月,旺中受刑。
原文(二十七)
戊寅日时:己巳月,刑;辛酉月,凶;己亥月,凶刑。
原文(二十八)
戊辰日时:戊辰月,自刑凶;辛巳月,截路凶刑;乙丑月,破败刑。
原文(二十九)
戊午日时:戊午月,身不全;癸亥月,自刑夭。
原文(三十)
戊申日时:己巳月,刑害;戊午月,短夭,伤六亲;癸亥月,孤贫。
原文(三十一)
戊戌日时:戊午月,刺面短夭;辛卯月,破败凶刑;癸丑月,受刑。
原文(三十二)
己丑日时:甲寅月,贵中恶死;丁未月,受刑;丁丑月,破祖失乡恶死。
原文(三十三)
己卯日时:己巳月,破败凶死;庚申月,血光恶死;壬子月,刑害重。
原文(三十四)
己巳日时:壬寅月,受刑;丁未月,刑伤;癸酉月,夭。
原文(三十五)
己未日时:甲申月,身不完死;丙子月,孤贫;丁丑月,刑害。
原文(三十六)
己酉日时:庚寅月,破败恶死;己巳月,凶恶;戊戌月,孤单血死。
原文(三十七)
己亥日时:壬寅月,恶死;壬申月,孤贫遭刑;癸酉月,破凶。
原文(三十八)
庚子日时:己巳月,刑破贫;癸未月,孤单;己亥月,刑。
原文(三十九)
庚寅日时:癸酉月,破败凶;辛亥月,血光;甲子月,夭。
原文(四十)
庚辰日时:乙巳月,破败刑;丁酉月,旺中刑凶;己丑月,破凶。
原文(四十一)
庚午日时:己巳月,破祖凶;己亥月,破劫盗凶;癸丑月,孤凶。
原文(四十二)
庚申日时:辛巳月,凶刑;辛亥月,孤夭。
原文(四十三)
庚戌日时:乙巳月,凶破;乙亥月,官灾多凶刑;己丑月,破败凶。
原文(四十四)
辛丑日时:庚寅月,刺面凶;癸未月,受刑;癸丑月,破败孤凶。
原文(四十五)
辛卯日时:癸卯月,父母凶死;辛巳月,大破凶;壬申月,尸不全死。
原文(四十六)
辛巳日时:丙寅月,刑平;乙巳月,先贫;丁酉月,命不到三十。
原文(四十七)
辛未日时:庚申月,尸不全死;壬子月,孤凶;癸丑月,凶刑死。
原文(四十八)
辛酉日时:壬寅月,凶死;辛巳月,大破祖凶;庚戌月,凶死。
原文(四十九)
辛亥日时:丙寅月,尸不全死;丙申月,失乡恶死;丁酉月,失土恶死。
原文(五十)
壬子日时:辛巳月,凶恶死;辛亥月,大凶;壬子月,刑。
原文(51)
壬寅日时:乙巳月,受刑;丁酉月,大破祖,恶死;乙亥月,刑。
原文(52)
壬辰日时:丙辰月,夭死尸不全凶;丁巳月,破祖孤;辛丑月,大破刑。
原文(53)
壬午日时:丙午月,自刑多是非;辛酉月,大破失乡恶死;辛亥月,恶死。
原文(54)
壬申日时:乙巳月,受刑夭;丁酉月,夭;乙亥月,孤自刑。
原文(55)
壬戌日时:己酉月,孤单凶刑;丁亥月,凶刑恶死;辛丑月,刑。
原文(56)
癸丑日时:壬寅月,刑;乙未月,刑;庚戌月,刑;乙丑月,下贱。
原文(57)
癸卯日时:甲辰月,凶刑孤;丙申月,凶恶死;癸丑月,刑。
原文(58)
癸巳日时:戊寅月,遭刑;戊申月,受刑;己酉月,乞丐。
原文(59)
癸未日时:壬申月,身不全凶;庚申月,凶刑;乙丑月,失土凶死。
原文(60)
癸酉日时:丙寅月,不全尸死;乙巳月,大破凶死;丁酉月,自缢死。
原文(61)
癸亥日时:戊寅月,死不全尸凶;戊申月,孤贫;己酉月,孤苦。
11.5 论胎生元命
原文(一)
(本节原稿为空。)
原文(二)
胎生元命,三兽定其门宗。莹和尚注云:禽分三十六位,支列一十二辰,次而布之,一辰三兽,胎生元命。只如甲子生,月癸酉,胎建甲子元命是也。又如乙丑金命人,月居己卯,胎建庚午土,以土生金,二说并详,其意不远。
注释(二)
“胎生元命,三兽定其门宗”。莹和尚注:禽分三十六位,地支有十二位出生的时辰有十二个每一辰地支分有 “三兽”。“胎元” 一柱是早于四柱的,是四柱的“元命”。如甲子年生人,月柱癸酉,胎建即是甲子海中金,是“元命”。又如乙丑海中金命人,己卯月生,胎柱即是庚午路旁土,对年柱乙丑海中金而言,胎柱纳音土生金。“元命”和纳音相生,两种说法都有道理,其意相差不大。
说明(二)
“胎生元命,三兽定其门宗”这句话,出自《珞录子三命消息赋》,《五行精纪》引其前半句,下一句是“律吕宫商,五虎论其成败”。十月怀胎,即有元命“胎”;一朝分娩,即产生四柱 “元命”。“胎生元命”,或谓胎柱对四柱而言,是生命的起点。胎柱的取法,从月柱取,天干过一位,地支过三位。甲子命,月柱是癸酉,癸天干过一位是甲,酉地支过三位是子,胎柱是甲子。
乙丑命,月柱是己卯,胎柱是庚午。“三兽”:来自古印度密教。古代五行学将三十六禽,分成十二组,每组“三禽”,代表十二个时辰,代表十二地支,每个地支即有“三兽”。见《大藏经》摩诃止观卷八下、止观辅行传弘决卷八之三。梁湘润老师在《五行大义今注》 (P127-128) 中对三十六禽和十二地支所对应的“三兽”有介绍。
原文(三)
王氏注云:今谈命者,或不以胎月为意,盖言不如日时得之独也。然胎月是四柱根苗,日时虽紧,若不来犯破胎月,胎月或承旺气禄马之处,为福尤多也。或日时吉而为胎月所犯,则归于无用。
注释(三)
王氏注云:今谈命者,很多人不重视胎柱的意义,认为胎柱不如日、时柱来得重要,这种看法是不对的。须知胎柱是四柱之根苗,日、时柱虽然紧要,但须日、时柱纳音五行不来犯破胎柱的纳音五行,若胎柱能得年柱旺气,或位于禄、马之地,为福尤多。或日、时虽吉,而为胎柱所侵犯,则归于无用。
说明(三)
《五行精纪》对“胎”的提法,有“胎月”、“胎建”、“胎”等几种,为和年月日时四柱匹配一致,本书称为“胎柱”。自本节起至“沈芝云”,《五行精纪》为一整段。
原文(四)
今人以约法取胎,未为精当,且戊子生甲寅月,便以乙巳为胎,殊不明有闰无闰。凡是贵命受胎,定在三百日。有一法取之简要,只以当生前三百日为十月之气,乃是受胎之正也。譬之甲子日生,便以甲子为受胎之日,盖五六计三百日也。看其生日在是何月而取之,则闰在其中矣。胎生元命,旧注如子生得子胎,丑人得丑胎,此说未尽善。
且如辛未人得壬辰月,以癸未为胎,辛未土受癸未木制为身鬼,何以谓之胎生元命也??所谓胎生元命者,不必将以子人子胎,丑人丑胎,但以胎中五行来生我元命者是也。
注释(四)
今人以简约的方法来取胎柱,未必精确适当。如戊子年人,生于甲寅月,便以乙巳为胎柱,其实还不知道戊子年是否有闰月,还是无闰月。根据“胎数”长短原理,凡是贵命受胎,定在三百日以上,还有一取胎柱的简要方法,只以出生那天的前三百日,为十月之气,即是受胎正确的时候。譬如甲子日出生,便以前五个甲子(一甲子为六十天)那个月的甲子日,定为受胎之日,如此正是三百日。
看其生日在是何月,这样也就把有无闰月的情况,都考虑进去了。胎柱是生命的起点,上述“子”生得“子”胎,丑人得丑胎只是“旧注”的说法,此说也未尽完善。再说辛未年生人,得壬辰月,以癸未为胎柱,但辛未路旁土,却受癸未杨柳木克,克制年纳音者为“鬼”,何以谓之“胎生元命”呢?所以,谓 “胎生元命”者,不必认为子年生人,胎建就是子;
丑年生人,胎建就是丑,但以胎中五行来生我元命者,即是。
说明(四)
从上文可知,古人完全清楚,有关胎柱的取法至少有两种,各有缺陷。从实务角度看,天干过一,地支过三的取法,实务中用得最多。但如果因胎柱的取法不统一,或有缺陷,就认为不必用胎柱,就是因噎废食,也不是禄命法的原义。
原文(五)
胎为父母之象,胎中五行来生元命者,知其人是受荫贵家之命也。或胎与元命五行相克,兼胎处六害之地,纵使日时为福,亦主孤独自立。鬼谷子曰:胎中如有禄,生在贵豪家,或值空亡中,贫穷起叹嗟。盖谓此也。三兽者以年取月,以月取胎,观三处承属之兽,有无伤啖刑克,以定门宗之出处也。《珞球子》
注释(五)
胎柱,为父母之象,若胎柱纳音五行来生年柱纳音,可知其人是可以受到有贵气的家庭荫庇之命。或胎柱纳音五行与年柱纳音五行相克,胎柱地支与年支处在“六害”之地,纵使日、时有吉,还是孤独无援,自立更生之命。鬼谷子说:“胎中如有禄,生在贵豪家,或值空亡中,贫穷起叹嗟”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三兽”者,以年取月,以月取胎,年、月、胎三个地支,均有所属之“兽”,须看这些“兽”对他柱,“有无伤啖刑克”,即可以确定此人出生家族的贫富贵贱情况。引自《珞球子》
说明(五)
从“三兽”看出身的方法,现时已很少见。民间有十二地支对照各自所属之“兽”的口诀,如下:正月寅山虎狸豹,二月卯林兔狐貉;三月辰岗龙蛟鲸,四月巳汤蛇鳝蚓;五月午窑马鹿獐,六月未野羊鹰犴;七月申砧猴猿猱,八月酉刀鸡乌雉;九月戍坡狗豺狼,十月亥江猪输熊;冬月子湖鼠蝠燕,腊月丑田牛獬龟。
原文(六)
沈芝云:胎生元命怕冲胎。注云:如庚辰人复见庚辰是也。最忌冲刑,日时破害克剥,或朝杀聚祸其上,愚贱凶也。福聚纯粹则富贵。
注释(六)
沈芝说:最怕四柱来冲刑胎柱。注云:如年柱庚辰,胎柱再遇庚辰,辰辰自刑。胎柱最忌冲刑,如日柱、时柱对胎柱有“破害克剥”,或胎柱五行为他柱之杀,或有凶煞,即是胎柱聚祸,得之者为人愚贱;若福聚胎柱,纯粹无冲克,则主富贵。
说明(六)
以上,都是胎柱五行与他柱相生相克等关系的实务断语,简明扼要。
11.6 五行胎息气象
原文(一)
假令甲子年、丙寅月、丁亥日、己酉时、胎月丁巳、入胎日壬寅、受气甲辰,余皆仿此。又云:夫人处三才之中,禀五行之气,气聚而形成,天地交合,化生万物。欲知其气所出,先且定其生时,遁取时之支合干,得何支干。譬如辛卯年、十二月辛丑、丙戌日、己亥时,用己合甲、亥合寅,即知是甲寅。
纳音水为胎气,胎气属水,其人形圆肥,亥时水得临官,一生荣乐。又丙戌日生在当年闰二月二十一日,辛卯受胎,丙辛合,卯戌合,胎中带凤凰支,官居冢宰,此是晏相命。又累其日至十二月二十一日逢丙戌,得三百日,除四个月小,尽实二百九十六日,合上隔胎有隔,余命仿此。
注释(一)
如果一个命局是:甲子年、丙寅月、丁亥日、己酉时,月柱丙寅、胎柱丁巳,以双合日柱为“入胎日”,就是“壬寅”;以双合时柱为“受气日”,就是“甲辰”,余皆仿此。又云:人生活在天地人“三才”之中,禀五行之气,因各种机遇,气聚而成人形。天地交合,化生万物。欲知其气所出何处,且先定其出生的时辰,遁取与时柱双合的干支,就是“受气”。
譬如辛卯年人、十二月辛丑、丙戌日、己亥时,用己合甲、亥合寅,即知甲寅大溪水是“受气日”,又称“胎气”。纳音水为胎气,胎气属水,根据水的特质推断,其人外形应偏胖(圆肥)。胎气纳音水,引至时支亥,水得临官位,主一生荣乐。又丙戌日,生在当年闰二月二十一日,丙辛合,卯戌合,辛卯为“入胎日”。胎柱干辛,与年、月柱天干之二位辛,共三辛为“三干凤凰”。
入胎日辛卯与晏相的辛卯年相同,所以称“胎中带凤凰支”。官居众宰,这是晏相的命局。又从“入胎日”算至辛卯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丙戌日,累计天数为三百日,除去四个小月,实际为二百九十六日,正合“胎数”中“上隔”的数字,故是好命一胎数有“隔”,分上中下三隔。余命仿此。
说明(一)
据庄圆先生考证:晏相,北宋政治家、文学家。命局为辛卯年,辛丑月,丙戌日,己亥时。详见《精校宋本五行精纪》P606-607。以上身材 “圆肥”、胎气纳音 “水得临官” 主 “一生荣高人英所沿肠忙右记穴亡乐”、胎柱与四柱合论,和以上诸节所论,如胎柱有禄、空亡、福聚、胎柱和四柱的冲刑关系,等等,均属胎柱实务。
原文(二)
二百九十六日二百八十六日为上隔。二百七十六日二百六十六日为中隔。二百五十六日二百四十六日为下隔。
说明(二)
从受胎日开始计算,至出生日。以30天为一个月,300天就是10个月,除去小月,故以296天以上,是足月生,为“上隔”。276天,即怀胎9.2个月生,不足10月,为“中隔”;256 天即怀胎8.5个月生,与足月差得更远,为“下隔”。现代社会科学发达,对怀胎时间的计算相当精确。
原文(三)
大凡人胎数长,寿亦必长,胎数短,寿必短。常以受胎隔零数为寿限,遇德却于零数增之,遇杀于零数减之。如正月生,四月受胎,此举大纲,不必坚执其月,随其闰行,但于受胎月寻取受胎日,皆以本生日支干相合取之。《金书要诀》
注释(三)
大凡人“胎数”长,寿亦必长,“胎数”短,寿亦必短。常以“受胎隔零数”为寿限,若胎中遇天月德等福星吉煞,可在 “零数”基础上增加;若胎中遇凶杀,即在“零数”基础上减之。如本年正月生人,十月怀胎,必于上年四月受胎,这是胎数算法的基本大纲,但也不必坚执于这个月,当看上年是否有闰月,再定受胎之月,然后于受胎月中,寻取受胎日。皆以与本生日支干相合者取之。引自《金书要诀》
说明(三)
“受胎隔零数为寿限”,如只得下隔256日,取零数,寿限为56岁。
原文(四)
《神白经》云:或有不足月生者,或有出月生者,如何取的。日不然,胎月者,乃天地父母会而始合,造化之月也。物岂无始,往往不曾穷其奥旨,得其妙论,所以失也。术曰:受胎之日,与所生日为天地合,人乃方生,若受胎之月无是日,故有出月也。又术曰:胎与四柱交并即有异母。
《太乙降诞宝经》引《甘氏经》云:胎与生日支干合,为受胎日,于受胎月中寻其日辰,若月内无,则推后一两月内寻之。
注释(四)
《神白经》云:或有人问,若不足月生者,或有延月生者,胎日该如何取呢?其实不能这样说的,胎月者,乃天地父母交会,合化而成,这是天道“造化”之月。事物总不能没有开始的时候,某些人往往没有吃透其中奥秘,而妄自下结论,导致胎数的计算有错。术家说:受胎之日,与所生日柱天合地合,才有人的产生,若受胎之月没有这个日子,故有延月的情况。
术家又说:若受胎日与其他柱天伏吟,即可断其人同父不同母。《太乙降诞宝经引用 《甘氏经说与生日天干地支合者,为“受胎日”,可于“受胎月”中去寻找双合的日子,若受胎月内没有,则推后一两月内寻之。
说明(四)
从“胎数”长短判断人的寿数,古代先贤多有研究,并找到了“受胎日”这个起始点。从《五行精纪》整体看,判断人寿命的长短,“胎数”属重要的视角之一,还须参看其他视角指标。梁湘润老师在《禄命法千年沿革史》 (P92-95) 一书中,以 “胎元、夭寿、三胎论”为题,介绍了《五行精纪》第十一卷的这部分内容;
梁师在《诀法今论》 (P232) 中,以“廖中一记叙胎数”为题,再次介绍这部分内容,足见梁师晚年对胎命的重视。
11.7 论受气
原文(一)
人受天地阴阳之气,形体具足然后生,故在胎三百日乃成,则胎中所受之气,安得不论。如纳音属金年,怀胎即受金气为形,或次年属木,即受金木气也,故遇金木气得地。且如乙丑年三月受胎,至次年丙寅正月初一二间生,安得便作火命看?金气多而火气浅故也是须通达造化之理,然后可以语此。
今市卜者,止据古人歌诀推论,所以多不准也。予自得此说于一老先生,以此论命,多得人四柱所不可推处。或云勿用胎元者,其谬论耳。又云:胎气不深者,不能耐久,发即易休。更看纳音如何,谓如金年受胎,逢土年生即好。若金年受胎,火年生,即不坚固也。又云:胎月见贵,必受福荫。
《希尹书》郭景初引陈昉说云:凡求胎月遇贵者,若今年受胎,今年生者,随今年太岁干求之,若去年受胎,今年生者,随去年太岁干求之。胎月遇去年贵者差慢于今年贵也。又云:康子详曰:虽去年受胎,便以今年太岁干为主。未知孰是?
注释(一)
论受气。人受天地阴阳之气,形体具足然后出生,故在胎中三百天而成熟,故胎柱中所受之气,怎么能不论呢?如入胎之年纳音五行属金,胎儿即受到金气的影响,或于次年出生,纳音五行属木,即应视为此人受金木气,故遇金木气的干支为“得地”。如乙丑年三月受胎,乙丑海中金;至次年丙寅正月初一二间生,丙寅炉中火,怎么能够便作火命来看呢?实际是金气多而火气浅啊。须通达造化之理,然后才可以论命。
今市面上一些江湖术士,只依据一些古人的歌诀来推理,所以多有不准。我的这个认知和实务经验,得之于一位老先生,用他传授的方法论命,可以断出很多四柱所不能推断出的情况。故有人认为“勿用胎元”,这真是谬论啊。又云:胎气不深者,不能耐久,一发达即很快会停止。还须看受胎之年的纳音是什么,比如金年受胎,逢土年生即好,土生金故。若金年受胎,火年生,对健康寿命会有影响,火克金故。
又云:胎月见贵,必受福荫。引自《希尹书》郭景初引用陈昉的话说:凡要看胎柱是否遇贵人,若是今年受胎,今年出生者,随今年太岁天干求之;若是去年受胎,今年出生者,须随去年太岁天干求之。胎柱若是去年天干的天乙贵五人贵气不如今年天干的天乙贵人。又有一种说法:康子详说:并去年复筋,还是以今年*岁天千为主来之。不加道是描,这明人已丝越到受之年,与出生之年。
的查五行不一件,一火年、木年生,不可能有土年生,只是举例而已。
原文(二)
凡推胎月知人贵盛者,谓驿马建禄在胎月也。假令甲子人十月生,胎月在寅,甲子人禄马俱在寅,又寅与亥合,是生月与胎月禄马俱合也。又阳命男顺行,为向禄马,干禄至亥为长生,支命到亥为临官,此人三十已前必超越,但亥上是空亡少年多厄。若胎月在驿马后二辰亦贵。
假令丁亥人十一月生,以亥人驿马在巳,二月受胎,是马后二辰,又禄干是丁火,十一月生建禄胎也,他准此推之。《三命指掌》
注释(二)
凡运用胎柱来判断人的贵盛,即是说驿马、建禄在胎柱地支。如甲子年生人,生于十月即亥月,胎支坐寅。甲子人禄、马俱落在寅;“寅”又与月支“亥”合,这就是“生月与胎月禄马俱合”,属一种好的格局。从大运看,阳命男顺行,运支子、丑、寅,人生第三步就可以行到寅,即是行运“向禄马”。
从年柱与月柱的关系看,年柱天干甲木,见亥为“长生”,年柱地支子,见到亥为“临官”,此人三十以前必定发达,超越同辈人。只是,甲子旬空亡在“戌亥”,主少年时期多困境。若胎柱地支在驿马后二辰,亦可主贵。假令丁亥年生人,十一月子月生,胎支坐卯。以亥年生人,驿马在巳。卯月受胎,卯是巳的后二辰;
又年干是丁火,十一月为子月建,为丁火五行胎地眩生旺库为四贵之地故士他准此推之 . 引白《三命指五六掌》
说明(二)
胎柱的神煞实务,如禄马、空亡。
原文(三)
凡命以胎元论受气清浊,如胎元支干纳音得地,定少年贤明。古诗云:胎中清气旺连连,少年为性必须贤。如胎元无气,四柱不相入,五行不相生,主为性愚懵。古诗云:胎元无气杀神虚,一世为人性更愚。
注释(三)
凡论命,须看年柱天干在胎元的“受气”情况,“得地”为 “清”,“不得地”为“浊”。如胎柱的支干和纳音都“得地”,定主少年贤明。古诗云:“胎中清气旺连连,少年为性必须贤”。如胎元无气,与四柱地支不合,纳音五行不相生,主为人心性愚懵。古诗云:“胎元无气杀神虚,一世为人性更愚”。
说明(三)
胎元得年干之胎生旺库为“清”,为“有气”;得死绝病败为“浊”,为“无气”。“相入”、“向”,均指相合。
原文(四)
凡胎元被年月日时刑冲破害、带杀、空亡,皆主破祖。若时日好,虽破而中末主当自营立兴旺,不可与时日同位,主平生灾滞,若更同干,主疾病或为废人,有破无成。古诗云:时临胎气干莫同,此地同之祸必逢,名利纵然微得意,四肢不免疾相攻,对胎破了元无福,此是平生失路翁立○,
注释(四)
凡胎元,若被年、月、日、时柱刑、冲、破、害或带杀、空亡,皆主破祖。若时柱、日柱好,虽早年破败,而中、末年会因自己的经营努力而兴旺发达。胎柱地支不可与时、日地支“同交位”即相同,遇之者,主平生灾滞,若更日、时柱与胎柱的天干兴相同,主一生有疾病或为残障人士,一生事业有破无成。
古诗云:“时临胎气干莫同,此地同之祸必逢,名利纵然微得意,四肢不免疾相攻,对胎破了元无福,此是平生失路翁”。尤其忌时柱和胎柱“互破”,主平生不能自立,无功名。
原文(五)
《寸珠尺璧》云:凡胎与年不和,主骨肉不合。被年冲刑破害损祖,甚者离居。《神白经》云:胎与日时同位,祸多福少。又云:对胎破了天元位,应作艰辛失路人。冲胎破禄也。
注释(五)
《寸珠尺璧》说:凡胎柱与年柱不和,主骨肉不合,若胎支被年支冲刑破害,主损祖,甚者离居。《神白经》说:胎柱与日柱、时柱地支相同,祸多福少。又说:他柱天干对胎柱天干有冲破,就是破了“天元”位,日时柱更甚,应为一生艰辛,迷失方向,不得志之人,是因为“冲胎破禄”。
原文(六)
凡胎元在六阳位,被时冲破,主父是过房,身却是的子。古诗云:胎宫阳干共阳支,时克或冲破不奇。虽是亲生的养子,父母应须是外儿。胎元在六阴宫被时冲破,更在暴败上,及纳音无气于年者,母多是娼尼婢妾,不然过房。古诗云:胎低支克母不正,更逢时杀是干生。如胎元无气,与年同位,亦主父母不正,不然克陷。
注释(六)
凡胎元在六阳位,被时柱冲破,自己虽是父母亲生,但父却是“过房”的。古诗云:“胎宫阳干共阳支,时克或冲破不奇,虽是亲生的养子,父母应须是外儿。”
胎元在六阴宫,被时柱冲破,胎支更是坐在年干的死绝败位六上;或胎柱纳音是年柱纳音的“无气”之地,即胎纳音克年,母o 多是娼尼婢妾,不然就是过房。古诗云:“胎低支克母不正,更逢时杀是干生”。如胎元无气,又与年柱地支相同,或者被冲破,亦主父母不正,或父母无用。
说明(六)
“的子”:正妻生的长子;“外儿”:指父是过房或母不是元配;“干生”:干生子,义子。
原文(七)
凡胎元带时羊刃、年劫杀、日破碎者,主生下便克父母,可抱养,及父母不见生。如四柱羊刃、劫杀,夭伤;破碎、元辰往来于胎上,主横夭或襁褓中亡也。
注释(七)
凡胎元带时柱的羊刃、年柱的劫杀、日柱的破碎者,主生下便克父母,可认干父母抱养,或父母不全。如四柱羊刃、劫杀,夭伤;破碎、元辰往来于胎柱上,主早年有横夭,或襁褓中夭亡。
原文(八)
凡命以胎元主寿,时主末主,若胎时支干纳音相生,不刑战者,必寿至八九十之外。古诗云:“时为末主胎为寿,尽在末年五十后。帝坐朝胎生气诰,看取寿年多老耄”。并《广信集》
《三命提要》云:古人以胎息定寿长短,予验之在纳音,若月日时在身生旺临官上,主寿,值鬼则夭折。
注释(八)
凡论命,以胎元主寿,时柱主晚年。若胎柱与时柱,天干、地支、纳音相生,不刑战者,必寿至八、九十之外。古诗云:“时为末主胎为寿,尽在末年五十后,帝坐朝胎生气诰,看取寿年多老耄”。引自《广信集》
《三命提要》说:古人以“胎息”定寿命长短,我实践下来须看纳音五行,若月、日、时柱的纳音五行在胎息支有长生、旺、临官位,主寿,值鬼来克则主夭折。
卷十二|论十二月节气
12.1 论十二月节气
原文(一)
寅正月立春正月节雨水正月中正月丁为天德,丙为月德,辛为月合,壬为月空。甲乙丙丁为月中秀气,支宜亥卯未寅午戌,畏见癸庚二干,损时之德。
注释(一)
正月,寅月,立春、雨水两个节气,都在正月,雨水是正月中气。正月寅,天德在丁,月德在丙;辛为月德合,壬为月空。甲、乙、丙、丁为月中秀气,故正月生人,命局地支喜见亥卯未寅午戌,更喜亥卯未、寅午戌三合局,原局天干畏见癸、庚二干,因癸克丁,丙克庚、庚克甲,损泄天月二德,坏了月中秀气。
说明(一)
“月合”、“月空”,均为择日系统之神煞。“月合”,指与神煞月德所合之天干,寅月,月德在丙,故辛为月德合。“月空”,是三合地支对冲天干之位,寅月,寅午戌三合火,所对冲的天干为壬,故壬为月空。有关天德、月德、天月德合,月空,请参见梁湘润老师《神煞探原》P211-214。正月木火主事,所以甲乙木、丙丁火,为寅月的吉利天干,故生于寅月之人,地支遇三合木、三合火,是上吉的配置。
秀气不可损伤,是十二月节气视角的原则。[国图瞿氏本]、[国图张氏本]卷十二的内容,从已月开始,缺寅卯辰月。
原文(二)
正月火木主事,如秀在丙丁寅午戌及纳音诸火,若见壬癸申子辰,及纳音诸水,是损火之秀也。如秀在甲乙亥卯未,及纳音诸木,若见庚辛巳酉丑与纳音诸金,是损木之秀也。以上火木二气全无损伤者,主文科之命。如单逢木得水,亦主文科,如带旺气及诸贵神禄马之类,而见十大休废兼损月中秀气者,为武臣也。
分文武格,余月俱仿此例。《广信集》
注释(二)
正月寅,火木主事。命局中若见丙丁、寅午戌及诸纳音火,均为秀气;若见壬癸、申子辰及诸纳音水,就是损火之秀气了。同理,命局中有甲乙、亥卯未,及纳音诸木为秀气,此时若再遇庚辛、巳酉丑,及纳音诸金,就是损木之秀气了。寅月生人,若以上火、木二气全无损伤者,主文官之命。如命局中单逢“木” 及“水”,水生木,也主文官。
他柱中如带木火旺气,及贵人、禄、驿马之类,而见“十大休废”时,再加月中秀气受到损害者,为武官。吉命分文武两般论。余月俱仿此例。引自 《广信集》
说明(二)
“十大休废时”,参见卷二十三。“甲乙是午丙丁辛,戊己还从日入轮。庚辛平旦君须避,壬癸禺中败是真”,即甲乙年忌午时,丙丁年忌酉时,戊己年忌酉时,庚辛年忌寅时,壬癸年忌巳时。十二时辰制,西周时就已使用。汉代命名为夜半、鸡鸣、平旦、日出、食时、隅中、日中、日映、晡时、日入、黄昏、人定。又用十二地支来表示,以夜半二十三点至一点为子时,一至三点为丑时,三至五点为寅时,依次递推。
原文(三)
见丁轻重以衰旺言之,丁巳丁亥日显有不同,须引用之地,如丁亥日见壬寅时,此得之轻,却引用重厚也。如丁巳日得己酉时,虽丁巳之火引至酉地,乃死而无气,不及丁亥也。丁乃为德藏,壬为德合,其壬在寅午戌火位之上,是既济作福之地。如壬子壬申,此二神水盛火灭,必疾厄而形体不足。
壬辰者各持其德,墓水不能制克其火,此乃为既济之地。
注释(三)
寅月生人,见丁火虽为秀气,但须辨别丁火之“轻重”,这是以丁火自坐,及引自时支的“衰旺”来论的。如丁巳日,火自坐禄;丁亥日,火自坐绝,两位丁火之轻重显然是不同的。但还须引丁火至时支,综合来论。如丁亥日、壬寅时,丁火虽轻,但火长生在寅,为厚重有气,这就是“引用重厚”。而丁巳日,得己酉时,虽丁火本重,但火引至酉地,却是死地,无气之地,丁巳之火反而不如丁亥了。
寅月,丁为天德,壬为“天德合”,遇壬寅、壬午、壬戌时,丁壬合出真五行木,壬还坐在寅午戌火位之上,这是“既济作福”之地,吉上加吉。若遇壬子壬申,壬坐申子辰水位,申子又是丁火的的病胎地,均导致“水盛火灭”,得之者,必有疾厄或形体不足。若时柱遇壬辰就不一样了,各持其德,辰为水库,墓库水不能制克丁火,反而成水火既济,论吉。
原文(四)
丙亦正月秀气,如丙午日甲午时者,发而脱也,为正月之节,木成火生,却引于二旺之地,此火出木尽,福不能久也。如丙戌日庚寅时,正是火藏于木,木气盛而火不绝,福渐充实而常久也。
如丙申日丙申时,或岁月俱在丙在申子辰上,为化从水,是阳极丙化为阴,如临日时者,此伎术僧道闲薄之人也,况丙火衰而在申,水生之地,不能成福。
注释(四)
丙火也是正月秀气,但如是丙午日、甲午时者,发达后就脱力,没有后劲了。因为寅月木成,是火之长生地,火本就属旺。而丙午日得甲午时者,火引至两位“午”,得二旺之地,火多木焚,火出木尽,只能红火一阵子,福气不能持久。若是丙戌日、庚寅时,丙火引至寅是长生位,丙火引至戌是火库,属火藏于木,木气盛而火不绝,福气逐渐充实且能常久。
如丙申日得丙申时,或年为丙申丙子或丙辰,为“化从水”,是阳极丙化为阴。如日柱、时柱遇之者,为从事技艺方术,或是闲散福薄之人。况且丙申山下火自病,申又是水长生之地,水盛火灭,故不能成福。
原文(五)
如干不遇,更以纳音言之。如甲戌之火,在正月亦为秀气,甲木逢旺,阴火藏生,带五行印库,为德亦非薄矣。如甲戌日丙寅时生,奇福之人也。丙寅引用,合造化之性也。如甲戌日庚午时,为火出木死,乃柴薪也。因物得气不能久,亦不能显达也。
戊子之火寒薄,发而得济,五行穷极而变,如冬至之气,水极化火,阴极为阳,类乎乃戊子之火也。
注释(五)
如日柱天干不遇丙丁火,还可以纳音来论。如日柱甲戌纳音山头火,遇寅月亦为秀气,甲木禄在寅,戌为火库,内藏丁阴火也长生在寅,甲戌火印,五行之正印,福德厚重之人。如甲戌日,丙寅时生,为有奇福之人。甲得寅为禄地,丙火和山头火见寅为长生,且得火库,符合五行的自然规律。
如甲戌日纳音山头火,得庚午时纳音路旁土,午虽是纳音火的旺地,却是木的死地,为“火出木死”,木属柴薪,木死柴尽,则生火不能持久,得之者亦不能显达。日柱是戊子霹雳火,纳音火坐“子”为胎地,火极寒薄。但纳音火得寅月,为长生地,寅为木亦能生火,子水生木,木生火,火反而“发而得济”,可论吉。五行穷极而变,如冬至之气,水极化火,阴极为阳,类似上述戊子之火就是这样。
原文(六)
正月三阳之气,木大成而能育其火,如辛巳日戊子时生者,自薄而厚也。辛与丙合,须是辛巳,为巳上有丙,既见辛,故能正合。辛得戊子,是阴金不死,随火之功,遇此必自孤寒而获厚福也。如丙寅日戊子时生者,为破家败族,终身蹇塞之人,为丙寅之火,自乘生旺之气,却于旺水灭坏其德,故不能用戊子。
须以巧拙言之,如一丙之火,更须太岁支干分其轻重,如庚寅人得之,鬼化为官,鬼气不绝,盛而生祸,辛人得之为官,癸人得之为财也。更须分其轻重,详其所历之地,行年太岁扶合推之。《神白经》
注释(六)
正月,三阳之气正盛,五行木气最旺,生火有力。如辛巳日,得戊子时生人,属“自薄而厚”,指早年凶晚年吉。辛与丙合,只有辛巳,因为“巳”上有“丙”,天干见辛,故能正合。辛见子虽为死地,但金长生在巳,是阴金不死;时柱戊子纳音霹雳火,火禄在巳,长生在寅,随火之功,火得秀气,遇此者,必早年孤寒而晚年获厚福。
如丙寅日,戊子时生者,则为“破家败族”,终身蹇塞之人,因为丙寅炉中火,纳音火长生在寅,为“自乘生旺”之气,但火引至“子”,为胎地,旺水灭丙火坏气,故不能用戊子时。丙虽然是火,还必须看其和年柱支干的关系,分其祸福之轻重。需要以配合的得失成败来判断,如年柱为庚寅人见丙,丙火为庚之鬼,且丙火长生在寅,鬼化为官,鬼气不绝,火盛生祸。辛年生人得丙为正官,癸年生人得丙为财。
更须分丙火之轻重,详其所历之地,即大运、流年,对年柱太岁的扶合情况来推断。引自《神白经》
说明(六)
《五行精纪》卷十二,以月令为太极点,以日柱和时柱为主要参照系来论命,也有涉及年柱、甚至大运流年。视角独特,内容丰富。从实务论命出发,以见地支有三合,日时天干的配置,最有价值。在现代实际案例中,从月令看地支三合论吉,屡有所验。如寅月生人,木火主事,以地支见寅午戌三合火,亥卯未三合木最为吉祥,而日时天干见癸、庚最为不吉。
梁湘润老师在 《宰公要诀》中对此有过研究,认为这种“三柱式”论法,所记载古籍《神白经》应早于唐朝,属南北朝年代作品。《三命通会》卷之四“论十二月支得日干吉凶”一节中,也是以月令为立极点,但只以日干为参照系,放弃了时柱,也放弃了三合。
原文(七)
卯二月惊蛰二月节春分二月中二月坤为天德,甲为月德,己为月合,庚为月空,甲乙丙丁为月中秀气,支宜寅午戌亥卯未,畏见壬辛二干,申酉二位,损时之德。二月秀在甲乙亥卯未及纳音木。丙丁寅午戌及纳音火。
注释(七)
二月,卯月。惊蛰、春分两个节气,都在二月,春分是二月中气。二月,申为天德,甲为月德,己为月合,庚为月空。甲乙木、丙丁火,为“月中秀气”。地支宜见寅午戌三合火,亥卯未三合木,畏见壬、辛二位天干,因为壬水克火,辛金克木;畏见申、西二位地支,因为申合卯,酉冲卯,损害了卯月的天德和秀气。总之,二月秀在甲乙、亥卯未和纳音木,以及丙丁、寅午戌及纳音火。
原文(八)
二月卯木正旺,若逢申金,木绝其气,酉又破卯,有此者不惟无贵,尤破祖业,多为贫下之人。凡禀月中秀气,却有损坏时日者,最紧切。盖日为引,时为用也。又须看中气,如中气后五日,即使将来者进,功成者退,此说十二月中气极要审详之。二月甲寅、甲辰、己亥、己卯、己未、乙亥、乙卯、乙未,俱为秀气,宜审酌用之。
《广信集》
注释(八)
二月卯木正旺,若逢申金,木绝在申,木气绝,酉又破卯,卯月人若地支见申、酉者,不仅没有贵气,尤其会破败祖业,多为贫穷下贱之人。凡命局禀有月中秀气,而日时却遭受损坏者,其害最紧切,因为日为“引”,时为“用”。还须注意日柱与 “中气”的位置,如生在中气后五日,主将来者进,功成者退,此说卷末有注释,读者对十二月的中气要特别注意。
卯月,日、时柱若得甲寅、甲辰、己亥、己卯、己未、乙亥、乙卯、乙未,俱为秀气,宜审酌用之,看其是否受到损害。引自《广信集》
说明(八)
十二个月的中气分别是:雨水、春分、谷雨、小满、夏至、大暑、处暑、秋分、霜降、小雪、冬至、大寒。
原文(九)
遇甲乙居寅辰未亥之上尤美也。如己在亥卯未上,亦为秀气,何也?如妻在夫家,随夫之姓也。若遇辛酉癸酉为破家之厄,缘全木之气,忌全金冲克。若时日遇之,遭刑下贱,纵有其德,终身不立。
注释(九)
卯月生人,日时遇甲乙,居寅辰未亥之上是十分好的配置组合。如得己在亥卯未上,亦为秀气,这是什么原因呢?甲乙木克己土为妻财,卯月木气本旺,如妻在夫家,随夫之姓。此时若遇辛酉、癸酉,则为破家之厄,因为卯月全木之气,最忌全金来冲克。若时日遇之,主易遭受刑罚或为人下贱,纵有其德,终身难有功名。
原文(十)
若遇丙丁,为和气通明之时,在木为花,轻盈而荣,不能久也。如丙寅日辛卯时,此从木之性,其气实而华,必为名达身荣之士。
注释(十)
卯月人若遇丙丁,木生火,则为“和气通明”,但木为花,木生火泄气,虽然能轻松地实现荣华,但终不能持久。如卯月人,丙寅日炉中火、得辛卯时松柏木,寅卯是木禄旺之地,丙辛合水生木,此即是“从木之性”,卯月之秀气实而华,必为有名望地位显赫之人。
原文(十一)
如甲午日丁卯时,此木弱火虚,遇时而不通,乃伎术工巧近贵之人,福不能久也。若遇壬癸冲注其木,非能生养,常有不安,二月之候,死水浸活木故也。遇之为安闲渐亨,不及富贵之地,若更其中藏土,必为疾厄之人。如水在甲申之纳音,壬辰之干,犹有位之人也。
注释(十一)
卯月人,甲午日砂中金,得丁卯时炉中火,木死在午,火败在卯,此木弱火虚,得之者时运不通,只是伎术工巧,或近贵之人士福也不能长久。若遇壬癸,木被水流冲击,如何能生长呢,得之者常有不安,是因为卯月之水是死水,死水浸活木的缘故。遇之者,只主安闲,或会渐渐发达,但终不能实现富贵。若命局中再有土,更泄木火秀气,必为疾厄之人。如水在甲申井泉水,长生之水生木;
壬辰长流水,自库之水,天干、纳音俱生木,还可以论有地位之人。
原文(十二)
二月己酉日癸酉时,此水土俱遇死败之上,乃水土浑浊,如癸酉之金损时之德,不惟下贱,更多残疾也。壬辰之水秀气不浊,甲申之水,隐金木交会,藏于阴而寄于申,故不得为死水推之,遇此之时,巧拙须详引用言其轻重也。《神白经》
注释(十二)
二月生人,遇己酉日大驿土、癸酉时剑锋金,此水土遇卯和酉,俱为死败之地,水土浑浊;癸酉之金,冲克卯木,更是损害卯月的吉气,不仅主下贱,更多为残疾之人。壬辰长流水,入库之水,秀气不浊;甲申井泉水,申金甲木交会,水藏于井泉而长生在申,故不得以“死水”推之,日时遇之者,论其祸福吉凶,还需要详细参详引用较量轻重。引自《神白经》
原文(十三)
辰三月清明三月节谷雨三月中三月壬为天德,又为月德,丁为月合,丙为月空,壬戊为月中秀气,支宜寅午戌辰丑未,畏见辛甲二干。三月水土主事,秀在壬癸申子辰戊己辰戌丑未,大畏甲木损时之德,此月见甲己则凶,丁壬则吉。《广信集》
注释(十三)
三月,辰月,清明、谷雨两个节气都在三月,谷雨是三月中气。三月,壬为天德,也为月德,丁为月合,丙为月空。壬、戊是月中秀气,地支宜见寅午戌三合火,及辰、丑、未土。命局忌见辛、甲二位天干。三月水土主事,秀在壬癸、申子辰、戊己辰戌丑未,最怕甲木克土、泄水,损害辰月天月二德和月中秀气。此月,日时见甲己则凶,见丁壬则吉。引自《广信集》
原文(十四)
壬重癸轻,中藏阳土,戊己无地,而散于四时。阳从妻墓,阴从夫墓,而旺更在专位之上,即为高崇显达之士也。戊午得之者轻,戊子大贵,详其巧拙。守魁罡有将相之权,临传送得词馆之显。如壬子之水,并聚非清,虽有福禄,定亏于寿,缘物太过即不能久。壬申之水,如井之泉,汲而旋生。
壬辰之水,所归有地,皆为月中精当,癸亥癸酉,亦作其福,祸福轻重,不可不详引用。
注释(十四)
壬水重,癸水轻,辰中戊阳土,没有专属土的季节,戊己土散于四季。辰为水土之库,土为阳则水为妻;水为阴则土为夫。所以,日干若为土,见辰,即是“阳从妻墓”,日干若为水,见辰,即是“阴从夫墓”。若命局中有“子”,水土专旺之位,即为高崇显达之士。如日柱得戊午,水见午为胎地;得戊子,水旺在子,大贵,须详其巧拙。日柱是戊辰、戊戌魁罡,辰戌为辰月所喜,有将相之权;
日柱是戊申,申为传送,水长生在申,有文才,得词馆之显。若日柱是壬子,干支均为水,水太盛则不清,虽有福禄,定不利寿命,凡物太过,即不能久。壬申剑锋金,天干壬水,地支申为水长生之地,纳音又生水,如井中之泉,水有源,汲而旋生。壬辰长流水,天干壬水,自流入库,所归有地,皆为辰月所喜。癸亥干支纳音皆水,癸酉天干为水得地支酉生,亦作其福。
故日时柱见壬癸,其祸福轻重,需详细参详引用。
原文(十五)
三月之气,土水济会,如戊遇甲,为损德之甚。如戊午日甲寅时,此土轻木重,却为少立而多失。如戊戌日甲寅时,此为土气稍重,得失多,终略有其福也。
注释(十五)
辰月之气,土水聚会,戊为月中秀气,如遇甲木则严重损害辰月秀气。如戊午日天上火,得甲寅时大溪水,属土轻木重,主成功少而失利多。如戊戌日平地木,得甲寅时大溪水,此为土气稍重,虽得失也多,但终略有福气。
原文(十六)
三月壬戊同行,各持其德,水土衰旺,亦常同行,更不以克伤言之。如己酉及己卯日癸酉时,此虽水土清而加于休败之地,必不能进达,衣食虽足,而多艰辛也。如壬申日戊申时,此福安厚也,其中遇戊申土浊水之气,常忧疾厄缠身。如戊寅日甲寅时,土气虚浮,遇木克制。戊寅之土,乃火土也。
甲木刑而阴水漂之,然甲寅乃火之木也,非能损戊,却为相助,起自艰辛,有权柄居显位也。如己未日戊辰时,乃显达贵人,为造化之功多也。《神白经》
注释(十六)
辰三月,壬水戊土同在,各持其德,水土衰旺,亦常同行,所以不能以土克水伤言之。如己酉日大驿土、己卯日城头土,见癸酉时剑锋金,水土虽皆清,但其己、癸天干引至卯为死地,引至酉为败地,己酉己卯土引到酉亦为败地,得之者,必不能进达,衣食虽足,而多艰辛。如壬申日剑锋金,遇戊申时大驿土,水土虽长生在申,但戊申土,天干、纳音皆为土,为“浊水”之土,遇此,福气怎么能厚实呢?
主常忧疾厄缠身。如戊寅日城头土,遇甲寅时大溪水,土引至寅为病地,土气本虚浮,再遇甲木克制,本就不吉。但戊寅之土,寅中有丙,为火土;甲寅纳音为水,为“阴水”漂木,木力有限。同时,甲寅干支,为生火之木,不但不能损戊,却能相助土气旺起,主早年艰辛,但后有权柄,官居显位。如己未日天上火,遇戊辰时大林木,纳音木火相生,火再生土,土气甚旺,乃是显达贵人,这是多得造化之功啊。
引自《神白经》
说明(十六)
辰月,水土同生旺,以水土均不受损伤、得生助论吉。
说明(十六)
[国图瞿氏本]、[国土张氏本]脱漏了寅、卯、辰月所有节气,[国图瞿氏本]、[国土张氏本]第十二卷开篇即是“立夏四月节,小满四月中”。
原文(十七)
巳四月立夏四月节小满四月中四月辛为天德,庚为月德,乙为月合,甲为月空,丙丁戊癸为月中秀气,支宜巳酉丑寅午戌,畏见甲壬二干I⁹]。又云:四月秀在丙丁戊癸庚辛三气。《广信集》
注释(十七)
四月,巳月,立夏、小满两个节气都在四月,小满是四月中气。四月,辛为天德,庚为月德,乙为月合,甲为月空。丙丁、戊癸为月中秀气。命局地支宜见巳酉丑、寅午戌。畏见甲、壬二位天干。又云:四月,秀在丙丁、戊癸、庚辛三气。引自 《广信集》
原文(十八)
秀在庚辛,气雄丙丁之火,通明壬癸之津。甲乙伤残,勾陈失地,更详所落匹配之情。如辛巳遇壬癸之上,秀气殊丽,皆得其地,主文学多智,官崇渐贵,火金各持其势,发迹迅而或在边疆。如辛巳日丁酉时,皆金火持争;丁巳日乙巳时,遇贵而成器也。。
注释(十八)
巳月,天月二德在庚辛,故秀;巳月以火为荣,丙丁火使火气旺盛;庚辛金生水,为壬癸之源头。庚辛金克木,甲乙木伤残;土生庚辛金泄气,为“勾陈失地”,但更须对命局五行配置组合的情况,详加分析。如辛巳日白蜡金,遇壬癸时,金生水,壬癸贵在巳,辛金长生在巳,天干皆得其地,主人秀气殊丽、文学多智,官崇渐贵,火金各持其势,发迹迅速,或为在边疆任职之人。
如辛已日白蜡金,得丁酉时山下火,火禄在巳,金旺在酉,禄命身金火持争,同上。如丁巳日沙中土,遇乙巳时佛灯火,就位纳音相生,日时再带禄、马、贵神而能成器。
原文(十九)
如壬戌日辛亥时,随水之气,辛金不显,然有引用,不为精当,此虽有富贵之福,不实而虚也。癸巳日丁巳时及丙辰时,从火之性,虽无引用,却为精当之福,引用之理,该详主客所宜也。
注释(十九)
如壬戌日大海水,遇辛亥时钗钏金,水禄旺在亥,金衰病在戌亥,弱金去生旺水,泄气甚重,辛金不显,虽然天干和纳音金水相生,但金气被泄,损巳月之德,不为精当,得此者虽有富贵之福,但因秀气不实而终虚。如癸巳日长流水,得丙辰丁巳时沙中土,虽天干和纳音相克,但丙丁火引至巳为禄旺地,从火之性;巳中有戊,癸巳有戊癸合,丙丁戊癸皆为月中秀气,此种配置组合极为精当,有福论吉。
所以,五行引用之理,应该明白“主客”关系,以该月的德秀气为主。
说明(十九)
“引用之理,该详主客所宜”,是卷十二的点睛之句,即必须清楚知道在某个月,哪些五行是最重要的,即是“主”,其余五行皆为“客”。以“主”是否得到日、时组合的扶持或压制,来论吉凶。这是禄命法论命的独特视角。
原文(二十)
乙亥之木,初生气嫩,从火得亨,不可独用。如乙亥日丙戌时及丁亥时者,火虽衰,得乙亥木能育也。如乙亥日乙酉时,不惟木落无气之地,更四月之节,金生之时,遇此之人,平生蹇塞,四肢见疾也。丙午之火,刚而损德,先须得进,后必遭重厄也。
注释(二十)
巳月,乙亥之木,木病在巳,长生在亥,此木初生气嫩,须从火方吉,不可独用。如乙亥日,时柱遇丙戌、丁亥,丙丁火引至亥为绝,火不旺,但乙木见戌为养,见亥为长生,火虽衰却得长生之木来生,火复旺。如乙亥日,遇乙酉时,乙木引至酉为胎地,不仅木落无气之地,更四月之节,金见巳为长生,金气复旺,木更无气生火,遇此之人,平生蹇塞,四肢见疾。
巳月,日柱若是丙午,天干地支皆火,旺火本为巳月所喜,但丙火旺在午,禄在巳,过刚,会损害巳月之天月德辛、庚,早年虽能得名利进取,而之后必遭重厄。
说明(二十)
此节所用之五行,不是纳音五行,而是河图正五行。可见 《五行精纪》时代的禄命法,纳音、河图两种五行兼行并用。
原文(二十一)
庚寅辛卯之木,不为衰弱,庚辛金德旺之时,下有火木初生之金,未能害也。已成之物,不能相克,分轻重矣。《神白经》
注释(二十一)
巳月,若日柱是庚寅辛卯松柏木,纳音木禄旺在寅卯,不为衰弱;庚辛金生巳月为长生,正庚辛天月德旺之时,即便自坐的地支和纳音,或时柱有火木,也无法对长生之金造成损害。这就是“已成之物,不能相克”。论吉凶,须分五行之轻重。引自 《神白经》
说明(二十一)
此节纳音、河图五行兼论。从月令看日柱,与子平法从日干看月令是有区别的。
原文(二十二)
午五月芒种五月节夏至五月中五月亥为天德,丙为月德,辛为月合,壬为月空,丙丁为月中秀气,支宜寅午戌辰丑未,畏见庚壬。《神白经》作壬癸二干,甲亦不宜见也。又云:五月秀在乙丙丁。《广信集》
注释(二十二)
五月,午月,芒种、夏至两个节气都在五月,夏至是五月中气。五月,亥为天德,丙为月德,辛为月合,壬为月空。丙丁为月中秀气,地支宜见寅午戌及辰丑未。畏见他干有庚壬。《神白经》称畏壬癸二干,甲亦不宜见。又云:五月秀在乙丙丁。引自 《广信集》
原文(二十三)
火气太盛,金囚木死,壬癸胎生之时。此月甲木死,乙木生,庚囚辛旺,乃辛与丙为济合,随夫而旺。庚辛金刚,厄于火。甲木死,乙木生,中藏天庭之气,兄死之后,随子而亨,乙能生而丙得其时。木厄在午,利在纳音水,壬癸遇之,损时之德,纳音藏之,阳极渐通也。
注释(二十三)
午月,火气太盛,金引至午为败地,木引至午为死地,壬癸六水引为胎地。此月甲木死,乙木长生,庚金败囚,辛金却论旺,八因辛与月德丙合,为既济之合,丙为辛之官星,巳月丙火旺,辛金随夫而旺。但总体而言,庚辛金刚,见旺火克总是不吉。午月,甲木死,乙木生,甲为兄,乙为弟,木生之火为 “子”。午,为南方火地,中藏“天庭”之气。甲木生火“死” 后,随“子”之火而兴盛;
乙长生在午,得丙正当其时。从纳音五行看,木死在午,遇纳音水生为吉,但遇天干壬癸水,就损坏了巳月之月德丙,而木遇纳音水壬辰、癸巳、壬戌、癸亥生,阳极渐通。
说明(二十三)
“天庭之气”,指天帝炎帝与火神祝融共同治理的南方。“阳极渐通”,出自宋朝周敦颐的《太极图说》:“自无极而太极。太极动而生阳,动极而静,静而生阴,静极复动。一动一静,互为其根。分阴分阳,两仪立焉”。此处指纳音水遇丙火,不同壬癸水,不论水克火,而是水火既济。甲木死于午,乙木长生于午,禄命法此节论五行天干,与子平法同,也分阴阳。
原文(二十四)
五月遇丙午丙寅日壬辰时,此水火既济,阴阳配合也,遇之则聪明位显。如辛亥乙亥为阴阳道合发生之理,遇此之人,多作门中之瑞。丙戌丁巳丙寅,皆为奇特之辰,引用之法,不可不详,主客之妙,消息其有用无用,或居壬子癸亥则凶矣。《神白经》
注释(二十四)
五月,丙午日天河水、丙寅日炉中火,遇壬辰时长流水,这是水火既济,阴阳配合的组合,遇之者主聪明位显。午月,辛亥日钗钏金,乙亥日山头火。金水为阴,木火为阳,合“阴阳道合发生之理”。乙见辛为官,乙亥亦为辛亥之官。遇此之人,多为“门中之瑞”,即家族中的皎皎者。午月,得丙戌日屋上土、丁巳日沙中土、丙寅日炉中火,皆为奇特之日柱,因为丙丁火见午为旺、库在戌、禄在巳、长生在寅。
引用之法,主客之妙,不可不详,须详“客”对“主”有用无用。若午月,日柱得壬子、癸亥,冲克月中秀气丙丁,则论凶。引自《神白经》
原文(二十五)
未六月小暑六月节大暑六月中六月甲为天德,又为月德,己为月合,庚为月空,戊己甲乙为月中秀气,支宜亥卯未辰戌丑,畏见丙癸二干,此月土木用事。又云:六月秀在甲乙己。《广信集》
注释(二十五)
六月,未月,小暑、大暑两个节气都在六月,大暑是六月中气。六月,甲为天德,又为月德,己为月合,庚为月空。戊己、甲乙为月中秀气,地支宜见亥卯未、辰戌丑,畏见丙、癸二位天干。未五行属土,木之库,此月土、木用事,又云:六月秀在甲乙己。引自《广信集》
原文(二十六)
甲己为秀,乙亦辅之,丙火弱灭,丁火未衰。如丁未日甲辰时,为有福之人也。乙独游亥卯未上者,为因贵人用之渐亨。若见己,不可见乙,损其德,必福不能久也。如乙不得地者,轻而如己之福也。如己在亥卯未上,更傍见甲者为奇显之命。
注释(二十六)
甲己合土为秀,乙木逢甲,藤罗系甲,木亦不弱。丙火引至未,衰弱几灭;丁火引至未,冠带未衰。如丁未日天河水,得甲辰时佛灯火,得甲木天月二德,见未辰土月中秀气,为有福之人。如日干见乙,坐地支有亥卯未者,为月中秀气,三合透干等同甲木,得天月德贵人相助,因此渐亨。日干见己,则不可再见乙木。甲己合土本为吉,但见乙木克己,破坏甲己合,损坏甲木之德,其福不能持久。
若乙木不得地尚可,轻木无力克己,甲己合土之吉依然。若己日干坐亥卯未上,时柱再见甲者,为奇特显达之命。
原文(二十七)
如六月见金木相克,而金胜者,为损德遭刑。如木土之气遇之,俱乘衰败之气者,亦主平生厄滞不立也。丙申日庚寅时者,火衰藏木,从木之性,引用在火长生之地,庚金穷绝,为丙火之制,惟只有木也,遇此者亦为有福之人也。如庚寅日甲申时者,虽然庚金而坐日禄,却木有气,引用无气之上,然见一甲及纳音木,皆不为精当。
遇此之人不能大成,虽有其福必失,乃遇如不遇也。《神白经》
注释(二十七)
六月,命局中见金木相克,而金胜者,损害甲木天月德,招刑。如木土之气遇之,再遇衰败之地,亦主平生运气颇差,难以发达。如丙申日山下火,得庚寅时松柏木,日柱天干丙火和山下火虽病于申,得时柱松柏木禄于寅,木能生火,且火引至寅为长生,火遂不弱,而庚金绝在寅,再得丙火制,庚金穷绝。时柱纳音木的作用得以充分发挥,遇此者亦为有福之人。
如庚寅日松柏木,遇时柱甲申井泉水,虽然庚金见时支申得禄,但甲木引至寅也为禄,且得纳音水生,但甲自坐之申为绝地无气,虽然见一甲木及纳音木,仍不为精当。遇此之人不能大成,虽也会有福但日后必失,遇如不遇。引自《神白经》
原文(二十八)
申七月立秋七月节处暑七月中七月癸为天德,壬为月德,丁为月合,丙为月空,壬庚为月中秀气,支宜巳酉丑申子辰,纳音金水土三气,畏见甲丙二干。又云:七月秀在壬癸庚辛及纳音金水。《广信集》
注释(二十八)
七月,申月,立秋、处暑两个节气在七月,处暑是七月中气。七月,癸为天德,壬为月德,丁为月合,丙为月空。壬、庚为月中秀气,地支宜见巳酉丑三合金、申子辰三合水,及纳音金、水、土三气,畏见甲、丙二干。又云:七月秀在壬癸、庚辛,及纳音金水。引自《广信集》
原文(二十九)
壬癸秀气,金气刚利,火厄木弱,阴土随时而亨,如壬子日,然清而极不为厚福也。壬辰壬申,其气至秀,更得中藏金气,方为出格。壬辰日辛亥时,引用主客,皆得其道,合必位显官崇也。
注释(二十九)
申月,壬水月中秀气,癸为天德;庚辛禄旺在申,金气刚利;火见申为病厄,木见申为绝弱,水土见申虽是长生,但还要引至时支再看是否吉利。如壬子日桑柘木,干支全水清至极,但纳音木绝在申,不为厚福。壬辰日长流水、干支纳音皆水,皆长生在申;壬申日剑锋金,天干壬长生在申,地支纳音金禄在申,其气至秀,更得中藏金气,方可出格,与众不同。
若壬辰日长流水,得辛亥时钗钏金,两柱纳音金水相生,壬水和纳音水引至亥为禄地,主客引用,皆得其道,遇之者,必位高崇显之人。
原文(三十)
辛巳日癸巳时者,从金言之,绝水之德,此伎术近贵、九流僧道、无权之人也。如丙子甲申,从水言之。
注释(三十)
若辛巳日白蜡金,得癸巳时长流水,辛金及纳音金,长生在巳,禄在申;但癸水及纳音水,虽长生在申,皆绝在巳,故只能 “从金言之,绝水之德”,癸水及纳音水,得此者为伎术九流、僧道人士,近贵但无权。如丙子日涧下水,得时柱甲申井泉水,两柱纳音水引至时支申、月令申,均为长生之地,虽然丙、甲引至申,丙病甲绝,其气不如纳音水长生来得旺,故须从水言之,仍可论吉。
原文(三十一)
七月木绝火厄,不得其水,随旺之性言也。如丙午日丙申时,丙子日丙申时,皆从水之用。丙子壬子日甲申时生,引用于长生之地也。如甲申日乙亥时,此甲申之水,引于亥上,而中合其旺,皆有福贵。
注释(三十一)
七月申,木绝火病,虽不见水,但可随纳音水的生旺来看。如丙午日天河水,得丙申时山下火;丙子日涧下水,得丙申时山下火,皆从日柱纳音水之长生而言,可论吉。如丙子日涧下水,得时柱甲申井泉水,前文已有分析,论吉。壬子日桑柘木,得甲申时井泉水,壬子干支水和井泉水,引自“申”均为长生,可以论吉。
如甲申日井泉水,得乙亥时山头火,井泉水引至时支亥上得禄地,而申又是水的长生之地,水的临官和长生同见,皆有福贵。
原文(三十二)
丙子日癸巳时,引在丙火旺处,不为有福之人,只作近贵闲人,虽能引用日禄,不能合主客造化也。《神白经》
注释(三十二)
丙子日涧下水,得癸巳时长流水,丙火禄在巳,但纳音水引至已绝,不为有福之人,只作近贵闲人。虽然癸水和长流水,引至日支子为禄,但时引至日,不合主客之道。引自《神白经》
原文(三十三)
酉八月白露八月节秋分八月中
原文(三十四)
八月寅为天德,庚为月德,乙为月合,甲为月空,壬癸庚辛为月中秀气,支宜巳酉丑申子辰及纳音金水,畏见丙己二干。《广信集》
注释(三十四)
八月,酉月,白露、秋分两个节气都在八月,秋分是八月中气。八月,寅为天德,庚为月德,乙为月合,甲为月空。壬癸庚辛为月中秀气,地支宜见巳酉丑、申子辰,及纳音金水,畏见丙、己二位天干。引自《广信集》
原文(三十五)
秀在庚辛壬癸,乃通明之气,木残火死,土浊水清。八月庚寅金木交平,俱藏秀气,乙丑秀墓之金,遇之皆显达之人也。
注释(三十五)
酉月,庚辛金旺,壬癸水相,金水为通明之秀气,木死火囚,土浊水清。八月,庚寅松柏木,庚旺在酉,木禄在寅,金木力停,俱藏秀气;乙丑海中金,金墓在丑,日柱遇此两柱,皆显达之人。
原文(三十六)
辛巳辛丑若癸巳时,从金得贵,壬辰时秀丽通仙,名冠世间,才清业广也。若丙午戊午之辰,如犯之,遭刑残疾,下贱之命。吉凶贵贱不可一见而言之,更分主客引用巧拙而言也。如乙木不衰,从庚之德,在巳酉丑上,乙化为金,乃从其庚性,与庚同行,此不衰矣。
注释(三十六)
辛巳日白腊金,若遇癸巳时长流水,辛和纳音金引至时支巳得“长生”,从金得贵;辛丑日壁上土,丑为金库,得纳音土生,金气之秀依然,若遇癸巳时,也是“从金得贵”同上。若遇壬辰时长流水,辛和纳音金引至辰得“养”,即将长生,辛金为酉月秀气,故论“秀丽通仙”,名冠世间,才清业广。若时柱遇丙午天河水,戊午天上火,两者时支均为“午”,金引至“午”
为败地,如犯之,遭刑残疾,下贱之命。故吉凶贵贱不可一见而言之,须分清日为主、时为客为用,即指日柱干支五行、纳音五行,引至时支、月令的旺衰,是得气还是无气,来判断吉凶。如日干为乙木,酉月不衰,何故?乙庚合化真五行金,庚为酉月之月德,乙木从庚之德,地支得巳酉丑三合金,乙合化为金,乃从庚性,与庚同行,故不衰。
说明(三十六)
“主客”“引用”,是十二卷的实务要点。年干、日干均可论合化真五行。
注释(三十六)
火遇酉,本为死地,但丁火遇酉不死,丁贵在酉。古法云:“阳死之气阴生”,指的就是丁火,这是因为金中火气不绝,丁火则藏于金。如日时为丁巳、丁酉、丁丑,或支遇巳西丑三合金,此即谓金中火气不绝,亦主有小通。引自《神白经》
说明(三十六)
此与河图五行认为丁见酉为长生,论吉的视角不同。
原文(三十七)
戌九月寒露九月节霜降九月中九月丙为天德,又为月德,辛为月合,壬为月空,戊癸丁壬为月中秀气,支宜申子辰寅午戌,畏见甲乙二干。又云:九月秀在丙辛丁,丙辛化水,故宜金水火三气,为得其地也。《广信集》
注释(三十七)
九月,戌月,寒露、霜降这两个节气都在九月,霜降为九月中气。九月,丙为天德,又为月德,辛为月合,壬为月空,戊癸丁壬为月中秀气,地支宜见申子辰、寅午戌,畏见甲、乙二干。又云:九月秀在丙辛丁,丙辛化水,故宜见纳音金水火三行之气,均在戌月“得地”。引自《广信集》
原文(三十八)
秀在丙辛,丁亦辅之,丙居寅午戌,辛在巳酉丑位之上遇全者,乃贵显之人。九月辛酉辛丑辛巳日皆位德全,若居癸巳时引用在金长生之地,为人中之奇,福寿之人也。如壬辰时,遇如不遇,壬辰水与时不和,制时之德,金水然秀不为贵显,乃闲慢之禄,或九流近贵之人也。
注释(三十八)
戌月,秀在丙辛,天干有丁亦辅秀气,丙居寅午戌上,辛在巳酉丑位之上遇全者,乃贵显之人。九月,得辛酉、辛丑、辛巳日这三个日柱,秀气德全。若得癸巳时,金长生在巳,为人中之奇,福寿之人。如遇壬辰时,遇如不遇,因为辰与戌月相冲不和,壬克丙火,制该月之天月德,金水虽秀,但不为贵显,得之者,任无关紧要之闲职,或九流近贵之人。
原文(三十九)
若生甲申日及引用在壬申时者,为疾苦残失,多不立之人也。如戊午日丙辰时,世之厚福人也,戊午之火旺而藏,在九月火墓藏明为德之时,丙辰时得造化之秀气多,乃显达之士也。如丁巳时者,然建日禄,不及丙辰时,此火轻土弱,又不带印,乃富贵而不能显也。
注释(三十九)
若甲申日井泉水,得壬申时剑锋金,甲自坐及引至时支申为绝地,主疾苦残失,事业多不成功之人。如戊午日天上火,得丙辰时沙中土,为世上厚福之人。戊午火自旺,戌月火墓藏明,丙火天月德在时干,丙辰时得造化之秀气多,为显达之士。如戊午日得丁巳时沙中土,虽然戊禄在巳,但不如得丙辰时,火轻土弱,又不带印,虽富贵而不能显达。
原文(四十)
如己未己丑甲戌甲辰,此四者皆纳音火也,其中甲戌己未胜如辰丑二位。戌为火地,未为火盛,藏火在其中,德福重矣,生丙寅时者显达之人也。如己巳日庚午时,然引用在临官旺地,却虚而不实,然近贵,颇有其福,终不能久也。居丁卯时者,引用在虚败处,主福禄慢而近贵,九流聪明而不实,福终不久也。《神白经》
注释(四十)
如日柱为己未天上火、己丑霹雳火、甲戌山头火、甲辰佛灯火,此四者皆纳音火,其中甲戌己未,胜过甲辰己丑。戌为火库,未为木库,内有乙木生火,藏丁火在未库中,德福重矣,若时柱得丙寅炉中火,丙火二德透出,得纳音旺火助,必为显达之人。如日柱己巳大林木,时柱得庚午路旁土,己禄在午,引至时支午为临官旺地,但己巳大林木引至午为死地,属虚而不实,但还是近贵,也有福气,但终不能久。
若得丁卯时,火败在卯,引用在虚败处,主福禄慢而近贵之人,或为九流,聪明而不实,福终不能久。引自《神白经》
原文(四十一)
亥十月立冬十月节小雪十月中十月乙为天德,甲为月德,己为月合,庚为月空,壬癸甲乙丁为月中秀气,支宜亥卯未申子辰,畏见庚辛二干。《广信集》
注释(四十一)
十月,亥月,立冬、小雪两个节气都在十月,小雪为十月中气。十月,乙为天德,甲为月德,己为月合,庚为月空,壬癸、甲乙、丁为月中秀气,地支宜见亥卯未、申子辰,畏见庚、辛二位天干,克木损德。引自《广信集》
原文(四十二)
秀在甲乙,精火藏形,木盛水清而火灭土虚,金病之时,己土随夫不穷,更须居亥卯未之上,方得用也。戊土受制而浊,丙火藏木而有进,丁火合壬而化木,丁火绝灭故化也。乙亥之木藏火而秀,甲寅乙卯皆为气胜,庚寅辛卯俱为精当。甲申乙酉,遇德而损福也。乙丑逢干木为德,在金位受制,不能清显。
乙丑日逢戊寅己卯时为木盛金衰,盖引用巧也。
注释(四十二)
亥月,秀在甲乙,精火藏形,木长生在亥,盛;水禄在亥,清;火绝在亥,灭;火灭土虚,金病在亥。己土随克己之甲,甲己合化真土不穷,但己须地支见亥卯未,方能得用。戊土受甲木制而浊,丙火得亥中藏木生助而旺,丁火合壬化真木,火绝灭在亥故化。木中自然孕育火气,乙亥火,得乙长生之木支撑,甲寅、乙卯大溪水,干支皆木且得纳音水生,木气生旺;庚寅、辛卯松柏木,木禄旺在寅卯,都为精当。
甲申、乙酉井泉水,甲乙木虽得水生,但自坐申酉为绝胎地,虽遇天月二德,而福气有损。乙丑纳音海中金,虽天干乙木为天德,但受纳音金及丑中金制,不能清显。而乙丑日海中金,得逢戊寅、己卯时城头土,乙木引寅卯为禄旺,纳音金引寅卯为绝胎,木盛金衰论吉。这就是引、用而导致的不同。
原文(四十三)
十月之节,遇甲辰甲戌,皆为藏明之木。立冬之候,火气绝灭,而木气生养。甲为月德之位,中藏阴火不绝,必生奇达英显之士也。如庚寅日己卯时及丁亥时者,皆为有福之人也。
注释(四十三)
十月之节,日柱遇甲辰甲戌,纳音都为火,甲为“藏明之木”。立冬亥月,火气绝灭,而得木气得长生。甲木居月德之位,干支下的纳音火不绝,得此者,必为奇达英显之人士。如庚寅日松柏木,得己卯时,纳音木临官旺在寅卯;或得丁亥时,纳音木长生在亥,得之者皆为有福之人。
原文(四十四)
却甲申乙酉时,从金言之,失主客也。若癸未时生,乃带印人,福寿殊异也。戊寅时者,然引用在木旺之地,遇戊寅灰火之土,其木虽秀,不能显也,比之申酉时,无非祸之灾耳。戊子之火穷困而有小成,十月之气,阴极卦合,纯坤乃为阳火欲生之地,傍逢水气而得亨也丁巳之火气强,不能绝灭通旺之性,为边武之官。
遇一木之秀,无刑克,而得造化之美也。《神白经》
注释(四十四)
如甲申日井泉水得乙酉时井泉水甲木引日时支申酉,为绝胎地,虽得纳音井泉水生,但木仍从金言之,主失客地。若甲申日得癸未时桑柘木,甲木得时未库,水为木印,福寿殊异,大吉。若甲申日,得戊寅时城头土,甲木得时寅禄旺地,但城头土病在寅,为厌火之土,其木虽秀,也不能显,比之申酉时,无非是祸灾大小而已。若甲申日,得戊子霹雳火,甲木引时子,虽为沐浴败地,但木生霹雳火,主穷困而有小成。
总之,十月之气阴极,合坤卦,阴极阳生,为阳火欲生之地,甲木再逢亥水气来生,终能得亨。若甲申日,得丁巳时沙中土,丁巳火气强盛,虽纳音土有泄气,但得甲木生,不能绝灭,可以通旺,得之者为边疆武官。亥月,只要日主为甲木,无刑克,大都能得造化之美。引自《神白经》
原文(四十五)
子十一月大雪十一月节冬至十一月中十一月巳为天德,壬为月德,丁为月合,丙为月空,乙癸辛为月中秀气,支宜寅午戌申子辰,畏见己庚二干。又云:十一月秀在丁壬乙辛癸。《广信集》
注释(四十五)
十一月,子月,大雪、冬至两个节气都在十一月,冬至为十一月中气。十一月,巳为天德,壬为月德,丁为月合,丙为月空,乙癸辛为月中秀气,地支宜见寅午戌、申子辰,畏见己、庚二位干。又云:十一月秀在丁壬、乙辛癸。引自《广信集》
原文(四十六)
秀在丁壬,癸亦助之,金死火灭,木败土虚之候,庚死辛生,丁荣丙绝,甲败乙华,乃阴阳各遂其性也。
注释(四十六)
子月,秀在丁壬月德合,癸生丁壬合化之真木,金见子死,生子月,不火得玫合力果,丙火即花。应甲求段,子无木秀卑,子大阳各遂其性。
原文(四十七)
十一月辛巳之金秀而有寿,逢引用须详命源,遇与不遇。引巧而命源遇所遇者,人中奇特富贵之人也。辛巳日丙申时,此乃引用巧,是月中旺气,戌人得之,乃显达之福,辰人得之,遇而不遇也。乃寅午为得用,子申为废物。推之如壬子壬申壬辰,乃四时精当至清之气;若辛巳日壬辰时,为得道通仙奇达之士。
注释(四十七)
十一月,日柱得辛巳白蜡金,天干辛金本秀,与纳音金同长生于巳,秀而有寿。与时柱组合引用,须详“命源”,即日柱及年柱的情况,“遇”还是“不遇”。若日柱引至时柱“遇所遇者”,即为日柱的有气生旺地,为人中奇特富贵之人。如辛巳日白腊金,得遇丙申时山下火,日干辛和纳音金,引至时支申为禄地;
时干丙火和纳音火,引自日支巳,是禄地,日时互换禄,这就是“引用巧”,日时组合得当,且火为子月所喜。年支戌人得之,有显达之福;年支辰人得之,子辰合水灭火,还是不遇为好。这是因为寅午火得用,子申水为废物。由此推之,辛巳日白腊金,得壬子时桑柘木、壬申时剑锋金、壬辰时长流水,壬为子月之月德,四时精当至清之气,此种组合可论吉。如辛已日白腊金,得壬辰时长流水,为得道通仙奇达之士。
原文(四十八)
若丙寅日壬辰时,乃水火既济,亦为高明奇福,位厚而虚也。
注释(四十八)
若丙寅日炉中火,得壬辰时长流水,火长生在寅,水库在辰,“水火既济”,得之者为高明奇福人士,但火胎在子,名位虽高而实虚。
原文(四十九)
若甲申日不可遇壬申时,若月干又带旺,此水极而溢,然引用巧而荣,后破败狼狈之士也。若戊戌之木,不可遇之,损时之德,遭刑下贱。如戊子之火,宜中气后逢之,阳气始生,水极从火之精,先厄而后达也。
注释(四十九)
若甲申日井泉水,不可遇壬申时剑锋金,金禄在申,水长生在申;若月干又带水,此水极旺而泛滥,而甲木引自申为绝地,此种日时组合,即便早年荣显,后必为破败狼狈之士。甲申日,时柱不可遇戊戌平地木,戊戌干支全土,克制壬水月德,必是遭刑下贱之人。若时柱遇戊子霹雳火,宜冬至中气之后生,此时阳气始升,水旺极即从火,得之者先厄而后达。
原文(五十)
如辛丑日癸巳时生,引用虽巧,乃辛所宜也,立客为用,乃癸临死地,有禄而不能显也,或九流近贵,性不实福终不坚也。如壬申日辛亥时生,引用主客得其宜,此为殊常福达之命。《神白经》
注释(五十)
如辛丑日壁上土,得癸巳时长流水,辛金长生在巳,时柱能为日柱所用,引用虽巧,客为主用,但癸水及纳音长流水,临已为死绝之地,虽禄在子,却不能显,得之者,或九流近贵之人,癸水秀气不实,有福终不长久。如壬申日剑锋金,得辛亥时钗钏金,壬为月德,得子为旺,引至亥为禄地,辛金和纳音金至申,也为禄地,主客皆得其宜,此为殊常福达之命。引自《神白经》
原文(51)
丑十二月小寒十二月节大寒十二月中十二月庚为天德,又为月德,乙为月合,甲为月空,戊癸辛为月中秀气,支宜亥卯未巳酉丑,畏见丙丁壬三干。又云:十二月秀在庚辛,纳音土,为吉利之神。《广信集》
注释(51)
十二月,丑月,小寒、大寒两个节气都在十二月,大寒为十二月中气。十二月,庚为天德,也为月德,乙为月合,甲为月空,戊癸、辛为月中秀气,地支宜见亥卯未、巳酉丑,畏见丙、丁、壬三位干,克泄天月德。又云:十二月秀在庚辛和纳音土,为吉利之神。引自《广信集》
原文(52)
秀在庚辛,乙乃从之,木相火虚,水衰土利之时。若遇乙巳、乙酉、乙丑,此从金气而旺,得贵而成器,内乙丑最为精当。辛在巳酉丑上,若有庚申,皆为月中精当也。壬申癸酉,其气清而福厚,庚辰得之尤厚,庚戌得之虚薄,庚子庚午遇之,虽薄而却有气。
注释(52)
丑为金库,秀在庚辛,乙庚合化从金。冬月,木相火虚,水衰土旺。若日柱得乙巳佛灯火、乙酉井泉水、乙丑海中金三柱,乙木虽无气,乙庚合化真金,乙从金气却能得旺,丑为庚之贵人即成器,三者中以乙丑海中金最为精当,真金及纳音金,得丑金库。日干若为辛,在巳酉丑上,若有庚申,皆为丑月秀气,辛坐三合金上,再得庚申天月二德,丑为贵人,更佳。
若得壬申、癸酉日,地支申酉,及纳音剑锋金,皆得丑库,气清而福厚;得庚辰日白腊金尤厚,庚为天月德,天干及纳音皆得丑库,丑为贵人;得庚戌日钗钏金虚薄,庚虽为天月德,且与纳音皆有库,但丑戌相刑,火库刑开克庚为忌;得庚子日壁上土、庚午日路旁土,庚败在午,死在子,但得天月二德和丑库,纳音土生金,丑为天乙贵神,虽薄而却有气。
原文(53)
若庚子日丙子时,遭刑下贱,聋残之人,甲申时遇之虽薄,引用巧也。更有摄助之秀,乃殊常之福,余自微至显也。庚寅日引居丁丑、辛巳、甲申时者,得造化之全美,显达奇福之人,生于富贵之门,长而身荣,清显之福也。如庚申日丙戌时或丙子时者,然遇而不遇也。
注释(53)
丑月,得庚子日壁上土,遇丙子时涧下水,就位纳音水土相克,且庚被丙克,遭刑下贱,聋残之人;若庚子日壁上土,得甲申时井泉水,天干庚克甲,纳音相克,吉气被泄,遇之虽薄,但庚金引至申为禄地,纳音土引至申为长生,纳音水引至子为旺,引用得当,客对主“更有摄助之秀”,得之者有殊于常人的福气,必可由低微而至显达。若庚寅日松柏木,得时柱丁丑涧下水,庚金得时库,贵人;
得时柱辛巳白腊金,庚金得长生,得辛秀气;得甲申时井泉水,见上,均得造化之全美,得之者不仅显达且有奇福,生于富贵之家,长大后发达荣耀,享清显之福。如庚申日石榴木,得丙戌时屋上土,或丙子时涧下水,庚金天月二德被丙火所克,最好不要遇到。
原文(54)
若十二月中有戊辰、戊戌、己丑、己未在专位上,是四季中所宜之辰,戊辰己未得之尤厚。须详引用主客月中衰旺,明其命源之福有无,四象三元不可失于消息。举此十二月节中憎爱得用,衰败秀气,察其轻重,推之可无失矣。《神白经》
注释(54)
若十二月中,日柱得戊辰大林木、戊戌平地木、己丑霹雳火、己未天上火,此四柱干支全土,是四季月中所宜之辰,戊辰、己未福气尤厚。戊辰日,辰、丑中皆有癸水,戊癸合为月中秀气;己未日、未冲丑、金库开,均吉。而戊戌,戌丑刑;己丑,丑丑就位,不吉。综上所述,须详细分析日柱和时柱,主客引用,喜忌衰旺,对命源年柱的吉凶如何,对年柱在春夏秋冬四季,年柱禄命身三元所带来的吉凶消息。
此是以十二月节来举例,明白其憎爱得用、衰败秀气所在,并察其轻重,推断吉凶基本不会失误了。引自《神白经》
原文(55)
《珞球子》言:将来者进,功成者退,是月令之奥旨。《神白经》说:中气后五日行建旺。如十二月大寒节五日后生,有庚辛者为功成,有甲丙者为将来。盖十二月以金为主事,又庚为天德,却前有立春甲旺丙相,火木有将来之福,如庚辛是功成者也,他宜详此。
注释(55)
《珞录子》言:“将来者进,功成者退”,是月令之奥妙所在。《神白经》说:中气后五日行建旺。指十二月大寒节五日后生者,日时干有庚、辛者为功成,有甲、丙者为将来。因为十二月以金为立事,庚为天德。而大寒的下一个节气就是立春,春季甲旺丙相,故日时干有火木者,有将来之福;而日时干是庚、辛者,则功成将退,其他月份也宜据此详细分析。
原文(56)
大凡月令中干神全备,天月德全,秀气足,不居破废之上为清格,主有禄。若更支神合干,不脱太岁月建,即为荣显之命。更带《神白》中贵杀,则又为超卓特达之格。若无干支秀德,而独纳音有者为富有之人。若重重有纳音秀者亦有禄,而不至显擢也。若伤损时德,鬼气太甚,有破害冲废多者,浊之甚也,是无禄贫下之命。
若损德不多,或为官格,终是君子中隐小人也。或有引无用,有用无引,却分中末限有无也。
注释(56)
大凡月令中,所喜之天干全备,天月德全,主秀气足,所喜天干之坐支,不被冲破或不在休废空亡死绝之地为“清格”,主有官禄。若更得支神合干,为太岁月建所喜,即为荣显之命。更带《神白经》中的吉利贵神,更佳,为超卓特达之格局。若该月没有所喜的天干及秀气,也无天月二德,而有一位纳音五行为秀气,为富有之人。若有两位以上纳音五行秀者,也可有禄,但不会显达,或难得到擢拔提升。
若命局有损伤该月的秀气或天月德者,属鬼气太甚;若地支被破害,或天干再坐空亡或死绝无气,浊乱之甚,此是无禄贫下之命。若损害天月二德、月中秀气的不多,或成官格,终表面是君子,内心是隐藏的小人。或有引无用,即日柱好时柱差,主中年好;或有用无引,即时柱好日柱差,主晚年佳。
原文(57)
大凡看命须详引用,以知中末主成实不成实。盖日为引,时为用也。假令庚辛人,四柱见乙庚巳酉丑,在四八十二月,不在中气五日后,乃月中秀气全,却看引用如何。引用得地,则终始享富贵也。有引无用,则晚年不佳。有用无引,则中年奔驰。如或废脱,太岁引用无地,则必不再言功名也。并《广信集》
注释(57)
大凡看命须详引、用,以知中限或末限,是成实还是不成实。日为引,时为用。假令年干为庚辛金人,四柱见乙庚、巳酉丑,生在巳、酉、丑月,不在中气五日后,乃月中秀气全,却看引、用的情况是什么。引用得地,则终始能享富贵之福。有引无用,则主晚年不佳;有用无引,则主中年劳碌。如再坐休废无气之地,年柱禄命身引至时柱也无气,则必不再言功名。引自《广信集》
原文(58)
凡看贵命,须看本月德神喜合在日时,有干涉者为妙,更看轻重言之。《寸珠尺璧》
注释(58)
凡看贵命,须看本月天月德神,五合或六合在日时两柱,或德秀干支,与日时干支有吉利的引坐关系更佳,还须看吉利之轻重来判断。引自《寸珠尺璧》
说明(58)
以上,从十二个月所在的天月二德、秀气所在、天干地支喜忌,日柱和时柱的主客引用关系、参见年柱的喜忌等等,来判断命局的吉凶,是禄命法时期论命局吉凶的重要视角之一,可与现代的“调候”视角合参,弥补“调候”视角之不足。“星易版”校按:向上三段为月令看法,并非如当今的格局、调候用神之类。
12.2 五行生旺德神
原文
正月丙丁辛日时加午未,二月庚乙甲日时加申巳。三月丁壬戊日时加辰亥,四月辛乙庚日时加戌巳。五月壬辛丙日时加亥戌,六月甲乙己日时加寅未。七月丁壬癸日时加丑子,八月甲乙庚日时加丑寅。九月丙辛丁日时加巳午,十月甲乙丁日时加卯辰。十一月丁壬丙日时加巳子,十二月乙庚辛日时加丑申。
五行生旺,德神日时全见者十有九贵。
注释
十二个月的五行生旺和天月德总表:正月寅,月德丙,天德丁,喜丙丁辛日时,支喜午未;二月卯,月德甲,天德申,喜庚乙甲日时,支喜申巳;三月辰,月德壬,天德壬,喜丁壬戊日时,支喜辰亥;四月已,月德庚,天德辛,喜辛乙庚日时,支喜戌巳;五月午,月德丙,天德亥,喜壬辛丙日时,支喜亥戌;六月未,月德甲,天德甲,喜甲乙己日时,支喜寅未;七月申,月德壬,天德癸,喜丁壬癸日时,支喜丑子;
八月酉,月德庚,天德寅,喜甲乙庚日时,支喜丑寅;九月戌,月德丙,天德丙,喜丙辛丁日时,支喜巳午;十月亥,月德甲,天德乙,喜甲乙丁日时,支喜卯辰;十一月子,月德壬,天德己,喜丁壬丙日时,支喜巳子;十二月丑,月德庚,天德庚,喜乙庚辛日时,支喜丑申。命局中,五行生旺德神日时全见者,十有九贵。
说明
卷十二自本节开始,以月令为太极点,参看日、时或大运流年的五行干支组合,所作出的吉凶,作概括性的总结,简明实用。
12.3 真气
原文
寅午戌月辛丙丁、巳酉丑月辛乙庚。申子辰月壬癸丁、亥卯未月甲乙己。日时犯者或岁运逢之,定主兴发财禄。
注释
寅午戌月生人,日时或大运流年遇辛、丙、丁;巳酉丑月生人,日时或大运流年遇辛、乙、庚;申子辰月生人,日时或大运流年遇壬、癸、丁;亥卯未月生人,日时或大运流年遇甲、乙、己。凡上述月生人,日柱及时柱,或流年大运,出现此种天干的组合,称为得“真气”,定主兴发财禄。
说明
同上,从出生月,参看日时两柱,或大运流年的天干,遇之者,主财禄兴旺发达。
12.4 五行休败
原文(一)
正月癸庚日时,二月辛壬日时。三月甲辛日时,四月壬癸日时。五月甲庚癸日时,六月丙癸日时。七月甲丙日时,八月丙己日时。九月甲乙日时,十月辛庚日时。十一月己庚日时,十二月丁壬日时。五行休败日时全见者,贫也。
说明(一)
同上,从出生月,参看日、时柱的天干组合,得之者主休败贫贱。
原文(二)
生时忌见月内寅午戌月怕酉时,巳酉丑月怕子时。申子辰月怕卯时,亥卯未月怕午时。并《神白经》
说明(二)
同上,从月令看时柱地支是否为忌。引自《神白经》
原文(三)
截十二月节候法古法云:惊占五时三取,二时六刻收。假令正月甲子日寅时一刻立春,即从乙丑日数至甲午,计三十日,克退寅时不数,却自时数至未是五时172),至未时三刻得惊蛰节,故谓之惊蛰占五时三也。又如正月甲子日寅时一刻立春,即从乙丑日数至辰,是二时,至辰六刻,此二时六刻得雨水节也,余月皆仿此推之。
一歌云:兔执龙开巳止平,五收六满七危倾。八建九破十闭户,鼠定牛收一岁成。并以立春为始,看立春在甚时,于时上起建,顺行逢执是二月节气,开是三月节气,余依此数之。假定申时立春,即申时起建,除加酉,满加戌,平加亥,定加子,执加丑,时交二月节也,余月皆仿此推之。
说明(三)
此二节内容,介绍节气的推算古法,精确到时,历法专业性很强,就不展开了。现术数万年历已将交节气的时刻标明,如梁湘润《全流甲子万年历》。
12.5 十二月将
原文(一)
功曹寅木、太冲卯木、天罡辰土、太乙巳火、胜光年火、小吉未土、传送申金、从魁西金、河魁成土、登明亥水、神后子水、大吉土。
注释(一)
一月寅木,又名功曹;二月卯木,又名太冲;三月辰土,又名天罡;四月巳火,又名太乙;五月午火,又名太乙;六月未土,又名小吉;七月申金,又名传送;八月酉金,又名从魁;九月戌土,又名河魁;十月亥水,又名登明;十一月子水,又名神后;十二月丑土,又名大吉。
说明(一)
“十二月将”,道教神名,见道藏《太上洞玄灵宝天尊说罗天大醮上品妙经》,即司掌十二月份的元辰神,配合十二地支排列。
原文(二)
歌曰:天罡一神属破军,太乙胜光是禄存,小吉传送贪狼位,从魁河魁文曲星,登明神后加武曲,大吉功曹是巨门,太冲独管廉贞位,一一从头为晓分。并广录
说明(二)
十二月将配九星的口诀。《阳宅指要》之十二星歌,天罡一位是破军,太乙胜光居禄存;小吉传送贪狼位,河魁从魁文曲星;登明神后为武曲,大吉之星是巨门,功曹太冲廉贞位;十二星辰从此分。与《五行精纪》稍有不同,在功曹是属廉贞或是巨门上稍有差异。引自广录
原文(三)
《三历会同》云:正月用亥,二月用戌,逐月逆行,用一辰为将。
注释(三)
《三历会同》称:如正月,月建寅,用亥,正月月将即为登明;二月,月建卯,用戌,卯月月将即为河魁,逐月逆行。
说明(三)
月将是“大六壬金口诀”中的主要结构。太阳乃幽明主司,为动静之机,祸福之始,福德之神。每月中气过太阳宫,因太阳普照地球,所以支合著天的十二宫,和月将地支的十二支,即是取太阳循行的宫位,地球右转而太阳左旋逆转,其余下列所示,相应的“月将”见上节:月建:寅、卯、辰、已、午、未、申、酉、戌、亥、子、丑。太阳:亥、戌、酉、申、未、午、已、辰、卯、寅、丑、子。
说明(三)
此节内容,介绍大六壬有关月的名称。禄命法早期带有明显的星命学痕迹,在南宋《五行精纪》这本禄命学专著中多次提到。该书在讲述到有关月的内容时,偶尔还会运用到这些月份的名称。至清代以后,术数门类界限清晰,六壬、紫微、禄命各自形成专门术科,禄命法著作中这些名称不再出现。此处就不一一展开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