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精纪注释(下)|结构重构精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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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目录
- 五行精纪注释卷二十四:论劫杀、论亡神属破军(林开云)星、论元辰、论羊刃
- 五行精纪注释卷二十五:论三刑、论六害、论空亡
- 五行精纪注释卷二十六:论冲破、论金杀、论咸池、论勾绞
- 五行精纪注释卷二十七:论凶杀
- 五行精纪注释卷二十八:杂释诸例
- 五行精纪注释卷二十九:释男命例、论父母位伯叔兄弟位附、论伯叔位、论兄弟位
- 五行精纪注释卷三十:论子息位
- 五行精纪注释卷三十一:定妇人孕生男女诀、论僧道、论九流、论吏卒、论形貌性情、论人身形、论疾病
- 五行精纪注释卷三十二:杂论
- 五行精纪注释卷三十三:论大运、论小运
- 五行精纪注释卷三十四:论二运、论太岁、论晦数、论岁运
- 《五行精纪》周必大序
- 《五行精纪》诸书标名
- 旧抄本宋廖中《五行精纪》跋
五行精纪注释卷二十四
论劫杀
原文
林开云:属右弼星
劫杀例
原文
寅午戌在亥,巳酉丑在寅,申子辰在巳,亥卯未在申。
凡值一位,为人毒害,其性难犯。二位逢克,主有宿疾、刑徒、手足不完。运若逢此,乃有刀兵折伤之难。如禄马相顺,五行不相刑,又为好命,主有权柄握兵,文武官皆然。《林开五命》
注释
“劫杀”,年支三合局五行绝处,即是。寅午戌三合火,火绝在亥;巳酉丑三合金,金绝在寅;申子辰三合水,水绝在巳;亥卯未三合木,木绝在申。
凡命值一位,为人狠毒,有害人之心,其性难改。若命值二位劫煞,逢冲克,主有宿疾、为刑徒、或手足不完。大运流年若逢劫杀,易有刀兵折伤之难,如禄马相顺,对命局有利,五行不相刑,有“劫杀”却又为好命,主有权柄,可握兵权,文武官皆然。引自《林开五命》
原文
劫杀者,五行昏浊之神也,常在五行之气绝处,寅午戌火绝在亥是也。君子得之,则气刚志勇,宜为右职;小人得之,则放僻邪侈,无所不至。生旺则多谋略,遇事敢为;死绝则执拗内狠,阴中于人。与贵人并,则高明远虑,有武德。与建禄并,能权大任,多得横财。与空亡元辰并,为梁上君子。生时得之,子孙愚薄。下乘金火多在死绝,患头疮暗昧疾。干带庚辛,多好刓刻雕镞伎巧事。或空亡、金火并,多打铁、屠脍、捕猎、笼养之人。《烛神经》
注释
劫杀者,五行昏浊之神也,在年支三合局五行之“绝”处,如寅午戌三合火,火绝在亥,即是。君子得之,则气刚志勇,宜为“右职”;小人得之,邪恶不正,肆无忌惮,为非作歹(放僻邪侈),无恶不作。或命局生旺,则多谋略,遇事敢为;死绝,则执拗内狠,暗害中伤他人。与贵人同位,则高明远虑,有武德。与建禄同位,有权,能担当重任,多得横财。与空亡、元辰同位,多为小偷、梁上君子。劫杀落在时支,主子孙愚钝福薄。若劫杀柱的纳音属金火,在死绝地,主患头疮、暗昧疾病。劫杀所在柱天干带庚辛,多好雕刻,有射箭等伎巧事。若与空亡、金火同位,多打铁、屠宰,捕猎、或笼养家畜之人。引自《烛神经》
说明
“右弼星”,《洛书》九数配上北斗九星而产生的星名。这九星分别是:一白水天枢贪狼星、二黑土天璇巨门星、三碧木天玑禄存星、四禄木天权文曲星、五黄土玉衡廉贞星、六白金开阳武曲星、七赤金瑶光破军星、八白土招摇左辅星、九紫火梗河右弼星。九紫右弼星不定吉凶,见吉则吉见凶更凶。禄命学的神煞多由星命学而来。
“右职”,指重要的职位,多指武职。
特别提示:《三命通会》有关“劫杀”在卷之三P225 起,用了很大的篇幅作了介绍,古籍《应天歌》中有关“劫杀”的内容,如“劫杀一十六般”,都有报道,内容相当丰富。因篇幅过大,只作此提示,下文不再重复。《神煞探原》 P129 起,从实务视角有简要介绍。江湖盲派对“劫杀”是相当重视的,运用也有独到之处。
劫头财
原文
寅午戌人,甲干己亥、丙干辛亥、戊干癸亥、庚干乙亥、壬干丁亥。
巳酉丑人,乙干戊寅、丁干庚寅、己干壬寅、辛干甲寅、癸干丙寅。
申子辰人,甲干己巳、丙干辛巳、戊干癸巳、庚干乙巳、壬干丁巳。
亥卯未人,乙干戊申、丁干庚申、己干壬申、辛干甲申、癸干丙申。
已上劫杀上有干财,主蓄积大富,吞并不顾藉,惨毒害物,遇再重者反有害。
注释
“劫头财”:劫杀所在柱的天干,为年干之财。
寅午戌人,劫杀在亥,甲干见己亥、丙干见辛亥、戊干见癸亥、庚干见乙亥、壬干见丁亥。
巳酉丑人,劫杀在寅,乙干见戊寅、丁干见庚寅、己干见壬寅、辛干见甲寅、癸干见丙寅。
申子辰人,劫杀在巳,甲干见己巳、丙干见辛巳、戊干见癸巳、庚干见乙巳、壬干见丁巳。
亥卯未人,劫杀在申,乙干见戊申、丁干见庚申、己干见壬申、辛干见甲申、癸干见丙申。
以上,“劫杀”一柱天干,为年柱天干之财,主家有蓄积大富,且会吞并不顾忌他人,做一些惨毒害物的事。若再遇“劫头财”重者,反有害。
说明
有位盲师向作者介绍过“劫头财”的一种用法:这支盲派认为,以年为主的“劫头财”,若是日主的比肩劫财,此时的比肩劫财,为我所用,不夺财,有好的作用,这样的八字贵人禄马多,大富翁,企业家。
劫头鬼
原文
寅午戌人,甲干辛亥、丙干癸亥、戊干乙亥、庚干丁亥、壬干己亥。
巳酉丑人,乙干庚寅、丁干壬寅、己干甲寅、辛干丙寅、癸干戊寅。
申子辰人,甲干辛巳、丙干癸巳、戊干乙巳、庚干丁巳、壬干己巳。
亥卯未人,乙干庚申、丁干壬申、己干甲申、辛干丙申、癸干戊申。
已上劫杀上见官鬼,主无官,纵有须因事罢,入侍从大罕得也。庶人多被劫,平生聚散,公人主估家计,两重须被盗,日劫妻,时劫子,妇人劫夫。并《广信集》
注释
“劫头鬼”,劫财所在柱的天干,是年干的正官。
寅午戌人,劫杀在亥,甲干见辛亥、丙干见癸亥、戊干见乙亥、庚干见丁亥、壬干见己亥。
巳酉丑人,劫杀在寅,乙干见庚寅、丁干见壬寅、己干见甲寅、辛干见丙寅、癸干见戊寅。
申子辰人,劫杀在巳,甲干见辛巳、丙干见癸巳、戊干见乙巳、庚干见丁巳、壬干见己巳。
亥卯未人,劫杀在申,乙干见庚申、丁干见壬申、己干见甲申、辛干见丙申、癸干见戊申。
以上,劫杀上见官鬼,主无官,纵有官,仍须因种种事情而被罢官,能够入“侍从”的人十分罕见。庶人得之,多有被劫财事,平生钱财多聚散,公家人得之,主须评估下家庭的财物,防止散失。若得“劫头鬼”两重,易被盗贼;劫头鬼在日柱,不利妻,在时柱不利后人,妇人得之不利夫。引自《广信集》
说明
承上文,这支盲派认为,不论任何八字怎样组合,不论富贵还是贫贱,只要出现“劫头鬼”,都是凶的,即便是达官显贵,有“劫头鬼”,吉凶同时存在。如古代皇帝的八字出现“劫头鬼”,可能同一年登基,同一年大病缠身,或者丧命;若再有“丧门”“吊客”诸凶神煞在命局中出现,凶上加凶。
一杀相合
原文
杀为首,故谓之一杀。甲寅值己亥,丙寅值辛亥,戊寅值癸亥,庚寅值乙亥,壬寅值丁亥。甲申值己巳,丙申值辛巳,戊申值癸巳,庚申值乙巳,壬申值丁巳。十位在日上,谓之旌旗杀,在时上谓之英雄杀,全要以身克杀,不宜以杀克身。《阎东叟书》
注释
“一杀相合”,是吉利的组合,天地德合,即干支双合带劫杀,若在日柱上得之,谓之“旌旗杀”;在时柱上得之,谓“英雄杀”。要以年柱纳音五行克杀为好,不宜以杀克年柱纳音五行。
甲寅大溪水,见己亥平地木,为“劫头财”,水生木;
丙寅炉中火,见辛亥钗钏金,为“劫头财”,火克金;
戊寅城头土,见癸亥大海水,为“劫头财”,土克水;
庚寅松柏木,见乙亥山头火,为“劫头财”,木生火;
壬寅金箔金,见丁亥屋上土,为“劫头财”,金被土生;
甲申泉中水,见己巳大林木,为“劫头财”,水生木;
丙申山下火,见辛巳白蜡金,为“劫头财”,火克金;
戊申大驿土,见癸巳长流水,为“劫头财”,土克水;
庚申石榴木,见乙巳佛灯火,为“劫头财”,木生火;
壬申剑锋金,见丁巳沙中土,为“劫头财”,金被土生。引自《阎东叟书》
说明
以上十位,都不见杀柱纳音克年柱纳音,故可论吉。如壬辰长流水,见丁巳沙中土,年柱纳音被劫头财柱纳音克了,即不好。
原文
四位逢生劫又来,当朝霸业振雄材。
更兼印墓临时上,梗直名光御史台。
四位逢生,交互见之。《鬼谷要诀》
注释
四柱自长生带劫杀,或四柱逢长生带劫杀,雄才伟略;时上带五行之印,为人梗直,名耀御史台。
四柱互换长生。引自《鬼谷要诀》
原文
劫杀倘逢生气,阃外持权。
劫杀主杀,生气主生,若同于本位之上,其人必作将帅。若有生气两重,而劫杀一重者,则是生气强于劫。劫杀两重而生气一重者,则是劫强于生气,生气多者从生气言,劫杀多者从劫杀言,不可一概论也。
注释
劫杀与长生同位,主得“阃外”持权。
劫杀主“杀”,生气主“生”,两者若同在日或时本位,其人必作将帅。生气可以是自长生,换长生等,若有生气两重,而劫杀只有一重,则是生气强于劫;劫杀两重而生气只一重,则是劫杀强于生气。生气多者从生气而言,劫杀多者从劫杀而言,不可一概论也。
说明
如庚申人,日、时支见巳,巳为申人之劫杀,也是庚的长生位。
“阃外”,指京城或朝廷以外,亦指外任将吏驻守管辖的地域,与朝中、朝廷相对。
原文
两头重劫致凶,最怕克身克运。
诸书皆曰劫坐两头多夭寿,其有分劫、聚劫、身克劫或劫克身,皆不同。如分劫者,如甲子生人,得己巳月,己巳日时是也。盖子只有一劫寄于两巳,两巳分劫而受之,反不为重灾也。聚劫者,譬如甲子生人,丙子月,己巳日时是也。盖子有两重劫,会于巳,一巳受两重劫,致害重也。身克劫与劫克身者,常以太岁所属之五行为身,劫杀所属之五行为劫,劫克身者重,身克劫者轻。若见生得带而不克,流年遇之,而克运,必见伤而夭矣。并《壶中子》
注释
诸命书皆称“劫坐两头多夭寿”,其实,劫杀有“分劫”、“聚劫”、“身克劫”、或“劫克身”之区分,各不相同。
“分劫”者,如甲子生人,得己巳月,己巳日时。申子辰人,劫杀在巳。只有一位劫杀寄于两巳之上,两巳分劫而受之,反不为重灾。
“聚劫”者,譬如甲子生人,丙子月,己巳日时。申子辰人,劫杀在巳,年月“子”有两重劫杀,皆会于“巳”,一巳受两重劫,所受伤害就重。
“身克劫”与“劫克身”者,常以年柱太岁所属之纳音五行为“身”,劫杀所在柱之纳音五行为“劫”,劫五行克身五行者,灾重;身五行克劫五行者,灾轻。
若当生年柱纳音,见他柱带劫杀,但劫杀所在柱纳音五行不克身,则无灾。但若在流年遇劫杀所在柱纳音五行来克身,又克大运纳音,必见伤灾,或有夭折之灾。引自《壶中子》
原文
日中劫杀灾非少,财遇大亏并引盗。
阳人妻是产中亡,阴命夫终多恶暴。
劫杀怕生日犯之,更加克害,或财遇,则招贼劫盗,伤财产,小事则成,大事则亏。且如申子辰人,劫杀在巳,丙子水人,以乙巳火为财;亥卯未人劫杀在申,而生日是申,亦然。盖亥卯未本木体,用土为财,生于申号曰财遭劫杀,主盗劫。又主求财,大商则失,小则遂。生日管妻位,更逢劫杀,更加刑害,主妻多因产死,或脓血疾,或自残害,恶疾致死,或主自凶刑。及恶杀加之,主打杀人之类。若阴命日犯,主夫多恶暴,死不得善终。《沈芝源髓》
注释
日上得劫杀灾难重,男命日上克妻,女命克夫,配偶都不得善终,如果劫杀柱是财会劫财,小财可得,大财必伤。
劫杀怕生日犯之,更加克害,或劫杀是财,则招贼劫盗,伤及财产,小事则成,大事则亏。如申子辰人,劫杀在巳,丙子涧下水人,以乙巳佛灯火,纳音水克火为财,乙巳既是财也带劫杀。
如亥卯未人,劫杀在申,而生日是申,亦是。因为亥卯未本三合“木”体,得纳音土为财,日支申是劫杀,号曰“财遭劫杀”,主盗劫。又主求财时,大的生意则失败,小的生意则成功。
生日支为妻位,逢劫杀,更加刑害,主妻多因难产而死,或患有脓血疾,或有自相残害事,或因恶疾致死,或主自凶刑。再有凶煞临劫杀位,主有打人杀人之类恶行。若女命日犯劫杀,主夫多恶暴,死不得善终。引自《沈芝源髓》
说明
案例一,以年柱纳音所克他柱纳音为财,他柱地支同时为劫杀。
案例二,年纳音遇到财,财又带劫杀,曰“财遭劫杀”。
原文
劫杀主多仇怨,君子逢之当为将帅,小人值者则为盗贼。凡身能制杀,必能伤人,杀若克身,则被人害。行年至此,亦主破财,逢贼盗及刀伤、马坠之灾。《三命钤》
右弼令人心不中,一生无气谩愚蠢。三重主右全无禄,此命须当刃下终。《林开五命》
注释
“劫杀”凶煞,得之者,多仇怨。君子逢之当为将帅,小人值者则为盗贼。凡年柱纳音能制此杀纳音,必能制伤他人;若劫杀柱纳音克年纳音身,则被人害。行年至此,亦主破财,遭遇贼盗,及刀伤,或坠马之灾。引自《三命钤》
“右弼星”劫杀为凶神,对人的身心不利,得之者一生无作为,且愚蠢,待人轻慢。若得三重劫杀必无奉禄,此命还可能成为刃下鬼而凶终。引自《林开五命》
说明
流年遇劫杀亦不利。
论亡神属破军(林开云)星
天官符
原文
寅午戌巳上弄纸笔,巳酉丑逢申莫动手。
申子辰亥上不动尘,亥卯未逢寅切须忌。
凡犯一位,主多口面;二位带杀主刑徒,如禄马同宫,却有衣食;三位及五行刑克者,刺配;四位并逢刑杀,乃绞斩之命。《林开五命》
《三命纂局》云:一位破军多口面,二重犯着主徒流,三重见此刑须绞,四位逢之定斩头。
注释
“天官符”,即“亡神”,年支三合局五行的临官位,即是。寅午戌火局,见巳;巳酉丑金局,见申;申子辰水局,见亥;亥卯未木局,见寅。
凡命中犯一位,主多口面有破伤;犯二位再带杀,主刑徒,如与禄马同宫却反而论吉,主有衣食;若犯三位,纳音五行刑克年柱者,主刺配;犯四位,并逢刑杀,绞斩之命。引自《林开五命》
《三命纂局》称:“一位破军多口面,二重犯者主徒流,三重见此刑须绞,四位逢之定斩头。”
说明
破军星,属北斗七星系列:破军、武曲、廉贞、文曲、禄存、巨门、贪狼,化气为耗,司夫妻、子女、奴仆。是军队中的敢死队、先锋队,冲锋陷阵,以取得胜利为目的,但自身之危险性亦大,损兵折将,在所不免。且孤军深入,有接济不及之虑。破军化禄,则是后队补充接济,源源不绝,名之为“有根”。故破军有先破后立的意思。
《三命通会》卷之三P229 起,有“亡神十六杀”一节,不仅传承了《五行精纪》的本节内容,而且收录了《应天歌》有关介绍亡神的内容。
原文
亡神杀者,自劫杀数至第七杀者是也,亦名官符杀。盖本金木水火各三会成一举,盛极则亢,而其道穷则为灾。故申子辰在亥,亥卯未在寅,寅午戌在巳,巳酉丑在申,皆亢地也。是以贵在上361, 日时值之,多因言事争辩生衅,气不谦下,遂罹悔吝,运限逢之,跋前嚏后,失位失名。贤而在下,值之则失势失援,横逆纷扰,感而为疾,则主血气痈疽,或兵刑之难。小人逢之,定遭刑责。惟是壮年进取之人,运限值之,虽未免于战,然始争而终胜,故应举者得之,则乘战争而发越也。珞录子谓河公惧其七杀,乃有道之士,知进退存亡也。《五行要论》
注释
“亡神”,又称“亡神杀”,自“劫杀”位数起,向前至第七位,即是,又名“官符杀”,指年柱地支金木水火土,三合所成的一个五行,盛极则亢,若命局组合不好则为灾。亡神取法是:申子辰人,在亥;亥卯未人,在寅;寅午戌人,在巳;巳酉丑人,在申,皆是五行的禄地,即“亢地”。若有贵气在亡神上,日时柱值之,多因言事与他人发生争辩,气势咄咄逼人,不谦虚礼下,结果终会后悔。运、限逢之,因所争执之事牵连,进退两难,导致失位失名。而礼贤下士谦虚之人遇之,也会失势失援,遭到不讲道理的逆袭纷扰,因郁闷而生病,或主血气瘫疽,或兵刑之难。小人逢亡神,定遭刑责。惟有壮年正值进取之人,运限值之,虽未能免于战争,但开始投入争斗而终能获胜,故应试的举人得之,则会乘争胜而发越。珞录子称“河公惧其七杀”(七杀,亡神),是指有道之士,知进退存亡的道理。引自《五行要论》
说明
跋前嚏后。嚏: zhì, 停滞,比喻进退两难。出自《诗经 · 幽风 · 狼跋》。“亡神”属凶煞,但壮年正值进取之人在岁运遇之却喜见。
原文
亡神官符与劫杀对冲是也,在五行临官位,故曰官符。其神主君子掌刑狱之权,小人则多官事。生旺则气义理烈1411,好丰盛,形貌峻厉有威,死绝则褊躁性窄。与贵人并,则事弄笔砚,饰撰言语;与空亡并,则佞媚无实,强文假借;与建禄并,则因空起家,干涉官利,或为胥徒之职,并大克身,则语吃无气,则多腰足疾也。《烛神经》
注释
亡神官符,与劫杀对冲,在五行临官位,故称“官符”。此神煞君子遇之,主有掌刑狱之权;小人遇之则多官事。命局五行生旺,则气义理烈,做事喜欢又多又好,大胆坚决,严峻有威势。五行死绝,则性情偏躁且心性狭窄。亡神与贵人同位,则擅长舞笔弄墨,颇具文采;与空亡同位,则为人谄媚,虚情假意,好写文章,狐假虎威;与建禄同位,则白手起家,涉及官营利益,或作官府衙役之职;若亡神柱纳音克年纳音,则语吃无气,多腰足疾。引自《烛神经》
说明
劫杀:申子辰见巳,寅午戌见亥,巳酉丑见寅,亥卯未见申。亡神:申子辰见亥,寅午戌见已,巳酉丑见申,亥卯未见寅。
原文
武曲持身,讶韩彭之无志。
至恶之杀,亡神是也,至吉之杀,禄元是也。亡神附禄元化为武曲星,命中得之,反讶韩信彭越谩雄也。
注释
“武曲”持身,讶韩、彭之无志。至恶之杀,是亡神,至吉之杀,是禄元。亡神若与禄元同位,则化为“武曲星”,命中得之,反会惊讶韩信、彭越空有英雄之气。
说明
韩信、彭越,楚汉之争时期的著名将领。
原文
天官符本贯索,究竟遭伤。
亡神为天官符,亦名贯索星,更附凶神者,必被人伤害或伤害人。并《壶中子》
注释
“天官符”本“贯索”,究竟遭伤:“亡神”又名“天官符”,亦名“贯索星”,得之者更有凶神者,必被人伤害或伤害他人。引自《壶中子》
说明
“贯索”:星座名,属天市垣,共九星,喻牢狱、钱串、长绳。绑缚以绳索。
原文
亡神贪狼手持印,好酒多妄为寡信。
却宜符咒与师巫,若在临官色尤紧。
亡神属贪狼星,持印被发,如此杀带滋助,或命入局,则作旌旗,虽耽酒而不失礼。命不好,则多诈妄,宜学师巫符咒也。《沈芝源髓》
注释
亡神贪狼多有才艺,好饮酒,多妄语,多不可信,却宜从事巫师符咒之事,若与临官同位,这种情况尤为明显。
“亡神”属“贪狼星”,如“贪狼星君”,有文才,披头散发。如果此杀带吉神滋助,或有好的格局,可为武职(旌旗),虽好饮酒但不失礼节。若命局不好,则多为狡诈妄语之人,宜学巫师符咒。引自《沈芝源髓》
说明
“贪狼星”,最为多才多艺,个性也最多变。
原文
亡神杀若人遇之,主破业孤立,贵人扶之或有显位,然多主流迁,常防暗昧之灾。凝神子云:善莫善于将星,恶莫恶于亡神。行年至此,多逢贼盗,或妇人致灾也。《三命钤》
如巳酉丑三位全,又有一位在申上者,必主极刑。如王黼,己未年、乙亥月、丙寅日、辛卯时、丙寅胎,亥卯未全,又见两寅。戚世显,癸丑年、丁巳月、丁酉日、戊申时、戊申胎,巳酉丑全,又见两神亡神聚会,虽贵显,终被极刑。故一位二位犹轻,三位四位必主刑狱。“广录”
注释
“亡神杀”若人遇之,主破祖业,孤立无依,若得贵人扶持,或能有显赫之位,然多主流动迁移,须常防暗昧之灾。凝神子称:善莫善于将星,恶莫恶于亡神。行年至此,多逢贼盗,或男命招女人灾。引自《三命钤》
如命局巳酉丑三位全,又有一位在申上者,必主极刑。
如王黼,己未年、乙亥月、丙寅日、辛卯时、丙寅胎,亥卯未全,又见亡神寅,且是两位,在日柱和胎柱。
戚世显,癸丑年、丁巳月、丁酉日、戊申时、戊申胎,巳酉丑全,又见两重亡神申,聚会于时柱和胎柱,虽为官贵显,终被极刑。
故命局得亡神,一位二位犹轻,三位四位必主刑狱。引自“广录”
说明
亡神得三合全在地支甚凶。王黼,宋钦宗时少宰,权倾一时,后被抄家诛杀。戚世显,宋绍兴年间遭秦桧挟嫌诬陷罢官。详见本书附录庄圆先生的考证。
论元辰
原文
《林开五命》云:属毛头星
原文
元辰大耗者,阳男阴女在冲前一位支辰,阴男阳女在冲后一辰。主人形貌古朴,声音沉浊,生旺落魄大度,不别是非,死绝则寒薄貌猥,不识羞辱,一生无成,贪饮好情。与官符并,多招无辜之挠。带劫杀,则不循细行,动招危辱。与空亡并,则为贫贱,妇人得之,奸淫私通。《烛神经》
注释
“元辰”,又名“大耗”,查遁方法:阳男阴女,在冲年支之辰之前的一辰;阴男阳女,在冲年支之辰之后的一辰。
主人形貌古朴,声音沉浊,五行生旺,为人落魄大度,是非不分;五行死绝,则寒薄貌猥,不识羞耻,一生无成,贪饮好情。与官符同位,多招莫明其妙的困扰。若带劫杀,则行事不拘小节,容易招来危险和屈辱。若与空亡同位,则一生贫贱。妇人得之,有奸淫私通之事。引自《烛神经》
说明
《三命通会》卷之三P240 有“论元辰”专章。
阳男阴女: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元辰:未申酉戌亥子丑寅卯辰巳午阴男阳女: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元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子丑寅卯辰
原文
方朔曰:宣父畏其元辰,何也?仲舒曰:元辰所以为凶者,当气冲之地。左鼓则风杀在右,故阴男阳女,在冲后一辰。右鼓则风杀在左,故阳男阴女,在冲前一辰。若岁运临之,如物当风,动摇颠倒,不得宁息,不有内疾,必有外难。虽富贵崇高,势位炎盛,大运逢之,十年可畏。立朝定当窜逐,居家必罹凶咎,纵有吉神扶持,不免灾祸倚伏。尤忌先吉后凶,发旺之后,欲出未出之际,祸不可逃也。《阎东叟书》
注释
东方朔称:孔子害怕元辰,原因何在?董仲舒认为:元辰所以为凶者,因其在“气冲之地”,“左鼓”则元辰在右,故阴男阳女,在“冲气之地”后面一辰,“右鼓”则元辰在左,故阳男阴女,在“冲气之地”前一辰。若流年或大运遇元辰,如物件处大风口,被吹得动摇颠倒,不得宁息,不是有“内疾”,则必有“外难”。虽然富贵崇高,官高势大,大运遇之,十年可畏。若在朝中,定当丢职被逐,如若居家,必罹患凶灾,纵有吉神扶持,不免灾祸倚伏。尤其忌先吉后凶,发旺之后,欲出未出之际,祸不可逃。引自《阎东叟书》
宣父:旧时对孔子的尊称。
原文
常术云:鼠忌羊头上,牛嗔马不耕,虎憎鸡觜堑,猴冤兔不平,龙嫌猪面黑,蛇惊犬吠声,然而未分男女。元辰阳男阴女,则冲前一辰是。
《珞录子》以谓宣父畏其元辰,则其为灾祸甚重。李虚中、林开以元辰为恶杀,有互换遇者,参政巫伋,己卯年、壬申月、己巳日、甲戌时;枢密滕康,乙丑年、壬午月、乙丑日、壬午时,岂不是犯元辰也。李吉甫曰:大凡贵命须逢杀,即得君王横升拔,若无杀助何为紧,一世为官无职业。即此推之,林开执一隅之见也。《广信集》
注释
一般市井术士对元辰的查法是:子年人,忌见未;牛年人,忌见午;虎年人,忌见酉;申年人,忌见卯;辰年人,忌见亥;巳年人,忌见戌。然而此法未分男女,元辰查法,须分阳男阴女、阴男阳女,有冲前一辰、冲后一辰之分。《珞录子》称“宣父畏其元辰”,则其为灾祸甚重。李虚中、林开皆以“元辰”为恶杀,如:“互换元辰”,参政巫伋,己卯年、壬申月、己巳日、甲戌时,阴男卯年,己卯的元辰在申,壬申的元辰在卯,互换元辰;枢密滕康,乙丑年、壬午月、乙丑日、壬午时,阴男丑年,壬午的元辰在丑,岂不是犯了元辰吗?
李吉甫认为:大凡贵命须逢元辰,即能得君王破格提拔,若没有元辰来助,怎么会有升得这样快的事,没有元辰的话,就算一世为官,也没有现在的职业地位。即以此推之,林开是执一隅之见了。引自《广信集》
说明
命带元辰者,终究还是有祸。巫伋(1099-1173), 字子先,句容望仙乡。自幼奋发上进,博览经史,自强不息,文学功底浑厚,书诗兼优。南宋绍兴八年(1138年)中进士。但后来还是受到秦桧的诬陷被罢官。滕康:北宋崇宁五年进士,秘书省正字。后也因故遭贬为秘书少监。详见《精校宋本五行精纪》附录庄圆先生考证。
李吉甫(758年~814年),字弘宪,唐朝元和年间名相,地理学家。
原文
元辰者,假令甲子生男,与甲午对冲,即乙未为正元辰,丁未、己未、辛未、癸未,为半元辰。若人遇之,主流迁边戍,多有口舌、虎狼之灾。女人逢之,主有产厄。《三命钤》
凡命值此者,破财。《林开五命》
注释
元辰者,也看天干,假令甲子生男,与甲午对冲,阳男年支冲前一辰为未,元辰在未,得乙未为正元辰,其他带未的柱,如丁未、己未、辛未、癸未,为半元辰。若人遇之,主流迁边戍,多有口舌、虎狼之灾。女人逢之,主有产厄。引自《三命钤》
凡命值此者,破财。引自《林开五命》
说明
元辰,《三命通会》卷之三P240 起有专文介绍,内容多来自《五行精纪》的这个章节。然专文最后,介绍徐子平对元辰的看法:“元辰者,命中元有所害之神,如甲见申庚,乙见酉辛之类。人生岁月日时,元有七杀,已为所害之辰,岁运复遇,谓之犯元辰,为害尤重,元无则轻”,显然与禄命法不同。梁湘润《神煞探源》P116 起,有元辰实务的详细介绍,阳男阴女、阴男阳女元辰的起法例表。
论羊刃
原文
羊刃者,禄前一辰是也,过越其分,如羊之在刃,主人眼露,性急凶暴,亲近恶党。生旺稍可,死绝尤甚,在五行败地逢之,多患瘰疬,或疸瘙金刀之灾,不以贵贱,多冗杂劳迫,少得安逸之人。
注释
羊刃者,年干的禄前一辰,已经越过了“旺”的界限,如待宰之羊看到刀刃架在脖子上的样子,主人眼珠突露,性急凶暴,亲近恶党。命局生旺稍可,死绝尤甚。在命局五行败地逢之,多患“瘰疬”,或“瘴”、“瘙”,有金刀之灾。不分贵贱,多被冗杂劳困所迫,少有安逸之人。
说明
羊刃的取法,年干禄前一辰。瘰疬,病名,指发生于颈部、腋下等处淋巴结之慢性感染疾患,以其形状累累如珠,历历可数,又名“历子颈”,“颈历”,“瘰历”。古人认为小者为瘰,大者为疬。
潼 ,zhǒng, 即棰,一种足部浮肿的疾病。
真羊刃
原文
甲人见丁,乙人见庚,丙人见甲,丁人见丁,戊人见戊。
己人见辛,庚人见乙,辛人见戊,壬人见壬,癸人见乙。
若人重犯,身有残疾,官禄失退,旺财在晚年,循禄前一干是也。《神白经》
袁天罡《太乙经》云:六甲生人逢丁卯,为真羊刃,余卯为偏刃,他准此。
注释
“真羊刃”,用五虎遁遁出年干羊刃的天干,为真羊刃。
甲人见丁、乙人见庚、丙人见甲、丁人见丁、戊人见戊、己人见辛、庚人见乙、辛人见戊、壬人见壬、癸人见乙。
甲刃在卯,遁得丁卯;乙刃在辰,遁得庚辰;丙刃在午,遁得甲午;丁刃在未,遁得丁未;戊刃在午,遁得戊午;己刃在未,遁得辛未;庚刃在酉,乙酉;辛刃在戌,遁得戊戌;壬刃在子,遁得壬子;癸刃在丑,遁得乙丑。
若人命中犯两重,主身有残疾,官禄失退。旺财在晚年,循“禄”前一干即是。引自《神白经》
袁天罡《太乙经》称:六甲生人逢丁卯,为真羊刃,其余的“卯”为偏刃,他准此。
自刃
原文
丙午、丁未、戊午、己未、壬子、癸丑。已上日主损妻,时主损子。
注释
“自刃”,指天干自坐羊刃,有以下六柱:丙午、丁未、戊午、己未、壬子、癸丑。以上,日柱得之,损妻;时柱得之,损子。
说明
甲乙庚辛四干无自刃。明确丁己羊刃在未,癸羊刃在丑,即是阴刃。
飞刃
原文
丙子、丁丑、戊子、己丑、壬午、癸未。
已上多带血疾,其余同自刃灾福。又云:禄前一辰为羊刃,对处是飞刃。
《沈芝源髓》云:飞刃,羊刃对冲取也。
《紫微太乙局》云:羊刃对宫名飞刃,有人犯着血光来。日上克妻时克子,破皮痔漏不宁灾。又云:小人主杖刑。
注释
指上述“自刃”的“飞刃”,与“自刃”天干相同,地支相冲:丙子、丁丑、戊子、己丑、壬午、癸未。
以上得之者,多带“血疾”,其余同“自刃”灾福。又称:“禄前一辰为羊刃,对处是飞刃。”
《沈芝源髓》称:“飞刃,羊刃对冲取也。”
《紫微太乙局》称:“羊刃对宫名飞刃,有人犯着血光来,日上克妻时克子,破皮痔漏不宁灾。”又称:“小人主杖刑”。
刃头财
原文
甲人己卯,乙人戊辰,丙人庚午,丁人辛未,戊人壬午。
己人癸未,庚人乙酉,辛人甲戌,壬人丙子,癸人丁丑。
又名销镕杀,主财贿歇灭,常人以屠沽刃锯等事为业,或因被盗而致命者有矣。
注释
“刃头财”,以年干查,羊刃上面带的是天财:
甲人,见己卯;乙人,见戊辰;丙人,见庚午;丁人,见辛未;戊人,见壬午;
己人,见癸未;庚人,见乙酉;辛人,见甲戌;壬人,见丙子;癸人,见丁丑。
又名“销镕杀”,主财物消失。常人以从事宰牲、卖酒、刃锯等微贱营生,或也有因被盗而致命者有。
刃头鬼
原文
甲人辛卯,乙人庚辰,丙人壬午,丁人癸未,戊人甲午。
己人乙未,庚人丁酉,辛人丙戌,壬人戊子,癸人己丑。
已上又名持刀杀,主人不令终,虽入贵格亦不测,甲乙人见之尤紧,多脑疽发背而终。并《广信集》
注释
“刃头鬼”,以年干查,羊刃上带的是年干之官鬼:
甲人,见辛卯;乙人,见庚辰;丙人,见壬午;丁人,见癸未;戊人,见甲午;
己人,见乙未;庚人,见丁酉;辛人,见丙戌;壬人,见戊子;癸人,见己丑。
以上又名“持刀杀”,得之者,主人“不令终”,虽入贵格,亦有不测之灾,甲乙人见之尤其不好,多脑疽发背而终。引自《广信集》
说明
令终:保持善名而死、尽天年而寿终,或指事情完美地终结。流年遇之亦验。
血刃
原文
血刃者,禄前一辰是也。如丙午人带多丙戊来,却不于日时带巳来,不作血刃,余仿此。《林开五命》
注释
血刃:日时见年干之禄,且聚刃在年支。如丙午人,丙禄在巳,巳前一辰为午,命局中多见丙和戊,丙戊刃都在午,聚刃在年支,但在日时没有见到巳禄,就不作“血刃”,余仿此。引自《林开五命》
说明
《三命通会》卷之三“论羊刃”专章,不取“血刃”一节。
羊刃相蚀
原文
甲寅虎兔相蚀,甲辰龙兔不蚀,甲午马兔不蚀。
甲申猴兔不蚀,甲戌狗兔相蚀,甲子鼠兔不蚀。
其余九干前皆仿此,见所蚀年月稍可,日时至危,若见两重更值空亡,设非相蚀,亦犯徒罪,不然须是重病可免。《金书命诀》
注释
羊刃相蚀:羊刃有三合会、六合关系,以年柱查,见他支为羊刃,看年支与羊刃是否有“蚀”,即三合三会六合。以甲为例,甲刃在卯。或以民间生肖吞啖之理,亦通。
甲寅,遇卯,寅卯三会,虎兔相蚀;
甲辰,遇卯,辰卯不会,龙兔不蚀;
甲午,遇卯,午卯不合,马兔不蚀;
甲申,遇卯,申卯不合,猴兔不蚀;
甲戌,遇卯,戌卯六合,狗兔相蚀;
甲子,遇卯,子卯不合,鼠兔不蚀。
其余九位天干皆仿此。所蚀的羊刃,在年月稍可;羊刃若被蚀在日时,至危,若见两重羊刃,更值空亡,若非羊刃相蚀,也会得罪罚,不然必须得了重病,才可免罪罚。引自《金书命诀》
说明
凡物侵蠹皆曰蚀。《古今韵会举要》虫蛀伤物,日月蚀相交。
如果得两个羊刃并值空亡。不是得羊刃就论凶,还要看身克杀,杀克身,吉福相助等。
原文
生逢羊刃蚀神凶,至老终期不善终。
若在日时忧早世,临其年月晚年逢。《八字金书》
注释
命局中羊刃遇相蚀之神论凶,至老终期不善终,羊刃若在日时,忧早世不吉有凶;若羊刃临年月,晚年不吉有凶。引自《八字金书》
原文
或谓禄前一辰为羊刃,何也?希尹曰:阴阳万物之理,皆恶极盛,当其极处,火则焦灭,水则涌竭,金则折缺,土则崩裂,木则摧折,故既盛而未极则为福,已极而将反则为凶。极盛之地,十干正中处是也。卯者甲之正位,为阳木之极;辰者乙之正位1771,为阴木之极;午者丙之正位,为阳火之极;未者丁之正位,为阴火之极;酉者庚之正位,为阳金之极;戌者辛之正位,为阴金之极;子者壬之正位,为阳水之极;丑者癸之正位,为阴水之极。当其极处,其气刚烈暴戾而不和,所以禄前一辰为羊刃。其既盛而未极,则温柔和易,故刃后一辰为禄也。
注释
或称“禄前一辰为羊刃”,是什么原因呢?希尹说:阴阳乃世间万物之理,皆怕极其旺盛,当五行旺到极处,火则焦灭,水则涌竭,金则折缺,土则崩裂,木则摧折。故既旺盛但未至极处,则为福;已到了极盛之处,即将反转而为凶。五行极盛之地,是十天干正中处。
卯,是甲之正位,为阳木之极;辰,是乙之正位,为阴木之极;
午,是丙之正位,为阳火之极;未,是丁之正位,为阴火之极;
酉,是庚之正位,为阳金之极;戌,是辛之正位,为阴金之极;
子,是壬之正位,为阳水之极;丑,是癸之正位,为阴水之极。
以上,即是五行到了极盛处,其气刚烈暴戾而不和,所以禄前一辰为“羊刃”;五行既旺盛但未到极处,则温柔和易,故刃后一辰为“禄”。
说明
阳干阴干皆有刃。
希尹,即希夷,陈抟老祖(871-989年)五代后唐长兴年中(931年),赴试进士落第。从此不求俸禄官职,隐居武当山。有经世之才,好老庄之学、易学,创先天太极图。北宋太平兴国二年 (977年),陈抟来朝廷进觐,宋太宗下诏赐号希夷先生。
揽辔澄清格
原文
凡见羊刃,最凶杀也。然贵人乘马而前视羊刃者,反为贵格。盖杀服其贵,而况处马前,则受制可知。假令庚午人,得乙酉月,或乙酉、己酉日,而时得甲申,为入格。午马在申,庚禄在申,乙己贵在申,庚羊刃在酉,却贵人乘乙己甲申为驿马,而前视羊刃,故曰揽辔澄清。此格多为清严之官,若更有吉杀,类多为酷吏,能制奸宄。甲申人得卯月而再见辛卯日时,内中有寅字者,亦入此格也。《玉霄宝鉴》
注释
揽辔 ( pèi)澄清格:命局中遇见羊刃,为最凶的神煞。然而,若是贵人乘马而前视羊刃者,反为贵格。因为羊刃之煞,服其贵人,何况羊刃在马之前,则受制可知。
假如庚午人,得乙酉月,乙酉或己酉日,甲申时,为入格。午马在申,庚禄在申,乙己贵人在申,均在时柱,庚羊刃在酉。乙己之贵人申,得时柱甲申,为乘驿马,而前视酉羊刃,故曰“揽辔澄五精注巷清”。此格多为清严之官,若再有吉利神煞,多为酷吏,能制住奸宄之人。如甲申人,得卯月,而再见辛卯日时,命局中只要有“寅”字者,亦入此格,因为辛贵在寅,申马在寅,甲刃在卯,寅贵人和年马,在卯前。引自《玉宵宝鉴》
此格,羊刃从年干取,马从年支取,天乙贵人可从月日时干取。庚午命,马从年支取,贵人从月日天干取。甲申命,马从年支取,贵人从日时干取。
奸宄 ( guǐ): 犯法作乱的坏人。
原文
凡羊刃遇福贵,则为权谋,为武勇。若遇凶恶,则为刑伤,为凶灾。广录羊刃杀遇之者主少年食禄,寻即疏失。一生凶恶,财物聚散,孤独,须防口舌刑狱之厄。若为僧道,主有艺术。《三命钤》
注释
凡羊刃遇福神贵人,则有权谋,为人武勇;羊刃若遇凶神恶煞,则为刑伤,为凶灾。引自“广录”
遇“羊刃”者,主少年食禄,但此种情况很快就会消失,反而主一生凶恶,财物聚散,孤独处世,且须防口舌刑狱之灾。若为僧道,主有艺术。引自《三命钤》
原文
凡羊刃不惟三命在日时上主克妻害子,若日时羊刃朝年,名曰倒悬羊刃,日曰日杀归年,时曰时杀归年,皆主凶。若带寅午戌支者,名曰倒戈刃,主头面腰足之病,多招毒药。庚戌辛酉、戊午己未、丙午丁未、甲辰乙卯、壬子癸丑,名曰连珠刃,俱凶象也。庚戌辛酉紧,甲辰乙卯慢。女命犯连珠刃者,定主克夫害子、不贞洁之事,不然自刃夭,带悬针主刺面。《广信集》
注释
凡命局有羊刃,不仅仅在日时上主克妻害子。若日时干之羊刃在年支,为“朝元羊刃”,又名“倒悬羊刃”;日干之羊刃在年支,称“日杀归年”;时干之羊刃在年支,称“时杀归年”,皆主凶。
如带寅午戌地支者,名倒戈刃,主头面腰足之病,多招毒药之凶。
庚戌辛酉、戊午己未、丙午丁未、甲辰乙卯、壬子癸丑,带刃的干支相连,名曰“连珠刃”,俱凶象。庚戌辛酉为最紧,甲辰乙卯稍慢。女命犯“连珠刃”者,定主克夫害子、有不贞洁事,不然带自刃主夭寿,带悬针主刺面。引自《广信集》
说明
《三命通会》P234 介绍“朝元羊刃”:卯年,日时干有甲字之类,主凶。
原文
羊刃不可再犯死者,必带疾,多主眼目相伤。若大运遇之,贵命当权,亦必有失。又如甲禄在寅,羊刃在卯,若命中犯两甲,或三甲,即见卯为飞刃,尤凶。倒羊刃亦凶,如甲午人见丁未,亦多主有疾。广录
注释
命局中有羊刃,不可再犯刑冲或临年纳音死处,遇之者必带疾,多主眼目相伤。若大运遇之,即使贵命当权,亦必有失。又如甲禄在寅,羊刃在卯,若命中犯两甲,或三甲,即见卯为“飞刃”,即聚刃,年干在内的二、三位甲见卯,尤凶。
“倒羊刃”亦凶,如甲午人见丁未,因为甲人见丁未自刃,且丁禄在午,午未相合,故为倒羊刃,亦多主有疾。引自“广录”
说明
《三命通会》称“相刑羊刃,为祸最重”。此节的“飞刃”,与以上所述的“飞刃”不同,这里指聚刃;此节的“倒羊刃”,与上节“羊刃倒戈”不同。
原文
朝元羊刃寿胎年,更若带刑多刺面。
凡遇胎中羊刃,更带刑害,主出不善,或父母恶死及贼也。凡羊刃、飞刃忌杀胜年。朝元者,如卯年,日时干有甲字也。凡日干就时上作刃,主痕疾,不然即子息带也。如时干就日支作刃,主妻恶死,并性气,不然是军人,或带痕疾也。年干临时支作刃,多主父母恶死,或更带天杀在上,五不失一。阴人年干就日支作刃,主夫性恶。不特羊刃,大凡一切杀,以年为父母,月为兄弟姐妹,日为妻妾己身及夫,时为子息,皆准此推之。或时藏刃入于胎,日刃或朝时上来。更若支干相驳克,妻身妊产定应灾。妇人之命若如此,敢断须忧生产死。《沈芝源髓》
注释
凡遇胎中遇年干之羊刃,更带刑害,主出身不善,或父母恶死及贼也。
忌杀克身,即羊刃、飞刃所在柱纳音忌克年纳音。
“朝元羊刃”者,如卯年,日时干有甲字即是。
凡日柱天干的羊刃在时上,主面部有明显的痕迹,如刺面等,不然子息带痕疾。如时干之羊刃在日支上,主妻恶死,且桌性不良,不然就是军人,或身带痕疾。年干羊刃临时支,多主父母恶死,或刃上更带“天杀”(“天杀”在劫杀前二辰是也,详见卷二十八),出事概率很高。女人年干的羊刃在日支,主夫性恶。
不只是羊刃,大凡一切神杀,落在年柱,应在父母;落在月柱,应在兄弟姐妹;落在日柱,应在妻妾及己身,女命在夫;杀落在时柱,应在子息,皆准此推之。
或时柱之刃在胎元,日柱之刃在时;再加上支干五行有克,可断妻身妊产时有灾,妇人之命若如此,敢断须忧生产死。引自《沈芝源髓》
说明
《五行精纪》有关“羊刃”的内容,《三命通会》卷之三 P233-236, 以“论羊刃”为题,基本照录,还增加了“羊刃重重又见禄,富贵饶金玉”、“官印相助福相资,是羊刃带禄,更有官印相资,尤作吉论”等内容。
五行精纪注释卷二十五
论三刑
原文
刑有四种:一曰无礼刑,子刑卯,卯复刑子。盖子为生阳晶,卯为日门。阳者,君也,夫也,势不两立。又子者,水也,卯者,木也,有子母之道,因两阳之竞不恤,所以相生递相刑害,故曰无礼刑。生旺主人威肃,面无和颜,气强性暴,太察不容。死绝则侮慢忽略,狭劣刻剥。大率主人傲慢,少孝悌,妨害亲子,吴越六亲。入贵格,则多掌兵权,不利近侍,位居不久。入贱格,则悖戾凶暴,多招刑祸。妇人得之,非有令德也。
《玉霄宝鉴》云:卯为日门,子为阳之所生,日出于卯,子卯角立,无钦卑之道,故曰无礼刑。
《三命提要》云:惟子卯二位相生,比和亦灾。
注释
刑有四种:第一种为“无礼刑”,子刑卯、卯刑子。因为“子”为“生阳晶”,“子时一阳生”,阳之始;而“卯”为正东位,称“日门”,也属阳。阳者,为“君”也为“夫”,两阳相恃,势不两立。又子者,五行属水;卯者,五行属木,水生木,两者有子母之道,但因两阳相争,不能相互体恤,所以会因相生相恃,而相互刑害。故称之为:“无礼刑”。五行生旺的人得此刑,主为人威肃,面无和颜,气强性暴,太过明察而容不下他人。五行死绝的人得此刑,则对人轻忽,态度傲慢,乃至冒犯无礼,心胸狭窄卑劣,为人刻剥。大概为人傲慢,不孝顺长辈,妨害亲子,与六亲关系如仇敌。入贵格,则多掌兵权,不利担任近侍,位居不久。
入贱格,则悖戾凶暴,多招刑祸,妇人得之,不是有高尚道德之《玉霄宝鉴》称:卯为“日出之门”,子为“阳”之所生,日出于卯,子卯对峙,无钦卑之道,故曰“无礼之刑”。
《三命提要》称:子卯相生带着相刑,相刑带着相生,纳音比和相刑也视为有灾。
说明
生阳晶:子时一阳生,子时是一天阴气最重的时候,阴极则生阳,子也是一天中阳气开始生长的原始。
太察:“太察渊鱼恐不详”,宋,陆游诗《高枕》。于谦说过:“戒太察,太察则无含弘之气象”,谚语:“水太清则无鱼,人太察则无谋”。
吴越六亲:吴越,春秋吴国与越国的并称。吴越两国时相攻伐,积怨殊深,因以比喻仇敌。吴越六亲,比喻带无礼之刑的人,与六亲关系很差,如仇敌。
《三命通会》卷之二P179 起,有“论三刑”专章,对《五行精纪》此卷有关三刑的内容基本照录,且在法理方面有更进一步的解释。
原文
二曰无恩刑,寅刑巳、巳刑申、申刑寅是也。盖寅中有甲木,刑巳中之戊土,戊土土聚,以癸水相合为妻,则癸水者,甲木之母也,戊土既为癸水之夫,乃甲之父也,彼父而我刑之,恩斯忘矣,故曰无恩刑。巳中之丙刑申中之庚,申中之庚刑寅中之甲,准此同义。生旺主人持重少语,寡欲无情,多招失义忘恩之挠。死绝则面誉背毁,忘恩弃义。入贵格,则惨虐喜杀,好立功业I。入贱格,则言行乖越,贪吝无厌。妇人得之,多产血损胎之灾,一生不利骨肉,颇廉正也。
《玉霄宝鉴》云:寅有生火,刑巳上生金;巳上有寄生之土,刑申之水;申中生水,刑寅中生火,不恤所生,遥相克制,故曰无恩刑。
注释
第二种为“无恩刑”:寅刑巳、巳刑申、申刑寅。
寅巳刑:寅中有甲木,刑已中之戊土,戊土土聚,戊与癸水相合为妻,则癸水为甲木之母。巳中戊土,为癸水之“夫”,戊是甲木之父。彼方之父而被我刑之,把恩情全忘记了,故称:“无恩之刑”。
巳刑申:巳中之丙火刑申中之庚金。
申刑寅:申中之庚金刑寅中之甲木,是一样的道理。
年柱五行生旺的人得此刑,为人持重少语,寡欲无情,多招忘恩负义之困挠。年柱五行死绝的人得此刑,会当面奉承,背后损人,属忘恩弃义之人。入贵格,则喜杀惨虐,好立功业;若入贱格,说话辞不达意,行事胡作非为,为人十分贪婪吝啬。妇人得之,多有产血损胎之灾,一生不利骨肉。得之者,为人颇为廉正。
《玉霄宝鉴》称:寅火之长生,刑金之长生巳;巳上有寄生之土,刑申中之水;申中生水,刑寅中生火,五行之间,不体恤彼此相生,反遥相克制,故称“无恩之刑”。
原文
三曰恃势刑,丑刑戌、戌刑未、未刑丑。盖丑中有旺水,丑乃水中之土也,戌有墓火,丑恃旺水刑戌中之墓火,戌为六甲之尊,未为六癸之卑,戌恃六甲之尊而刑未六癸之卑,未有旺土,复恃旺土之气,刑丑中之水,各有所恃而相刑,故曰恃势。生旺主人精神,意气雄豪,眉粗面阔,以直攻人。死绝则眼露瘦小,精神乖角,是非贱佞,乐祸幸灾。入贵格,则公清平正,人多畏惧。入贱格,则多犯刑责,暗昧之灾。妇人得之,妨害孤独。
《玉霄宝鉴》云:未恃丁火之势,以刑丑中之金;丑恃旺水之势,以刑戌中之火;戌恃辛金之势,以刑未中之木,故曰恃势刑。
注释
第三种刑称“恃势刑”:丑刑戌、戌刑未、未刑丑。
丑戌刑:丑墓中有旺水,丑属水中之土;戌为火墓,丑恃旺水刑戌中之墓火;
戌未刑:戌为六阳支之尊,未为六阴支之卑,戌恃六阳之尊,刑未六阴之卑。甲戌旬中,戌上是六甲,未上是六癸,甲戌在前为五精纪注释卷二十五尊,癸未在后为卑;
未丑刑:未墓中有旺土,恃旺土之气,刑丑墓中之旺水。
上述三位地支,各有所恃之旺盛五行,却相刑,故称“恃势之刑”。五行生旺者得之,主人精气神旺,有雄心壮志,意气风发,眉粗面阔,说话直来直去。五行死绝者得之,则眼球突出,身材瘦小,精神矛盾或违背情理,是非贱佞不分,幸灾乐祸。若入贵格,则公清平正威严,人多畏惧;若入贱格,则多犯刑责,有暗昧之灾。妇人得之,妨害孤独。
《玉霄宝鉴》称:未恃丁火之势,以刑丑中之金;丑恃旺水之势,以刑戌中之火;戌恃辛金之势,以刑未中之木,故曰恃势刑。
原文
四曰自刑,辰午酉亥是也。辰者,水之墓也,滔则盈;午者,火之旺也,盛则灭;酉者,金之旺也,刚则缺;亥者,木之生也,旺则朽。各禀已甚太过之气,而自致祸也,故曰自刑。生旺则沉静内毒,形容劣弱。死绝则鸩毒轻忽,察见渊鱼,多肢节手足之灾。入贵格,则机权大谋。入贱格,则多忧顽愚,不情自害,自刑带诸凶杀,非令终人也。妇人主淫荡,凶夭之灾。
注释
第四种刑,为“自刑”:辰、午、酉、亥自见。辰者,水之墓也,水过旺则泛滥;午者,五行火之旺地,火过盛则自淹灭;酉者,五行金之旺地,金过刚则脆折;亥者,五行木之长生地,木过旺则腐朽。此四者各禀已甚太过之气,而自致灾祸,故称为“自刑”。五行生旺者得之,则外表沉静,内心狠毒,容貌甚劣、体弱。五行死绝者得之,则有毒害他人之心,为人轻忽,因“太察”导致水太清而无鱼,且多患四肢手脚关节之灾。若入贵格,则有机权大谋;入贱格,则思虑过度,顽固愚昧,不近人情,自我伤害。有自刑再带诸凶杀者,非寿终正寝之人。妇人得之,主淫荡,有凶夭之灾。
原文
凡人遇此四种之刑,常以相胜者为凶,相生者为吉。相胜者如甲子刑辛卯,是也。又有刑不入者,是谓善御祸也,如甲寅水刑丁巳土是也。若人命得相生之刑,是五行激扬之气,聪明脱俗,声望荣立。若值相克之刑,多狂横刑责,官府之灾。若值遇禄之刑,主特达,敢为人也。并《烛神经》
注释
凡人遇以上四种刑,常以相胜者为凶,即地支相刑,年柱纳音被刑柱纳音所克为凶;以相生刑为吉,即地支相刑,纳音相生为吉。相胜者,如年柱辛卯松柏木,遇甲子海中金,地支子卯相刑,年纳音木被金克,即刑入为凶。又有“刑不入 ”者,称“善御祸”,即能抵御灾祸。如年柱丁巳沙中土,遇甲寅大溪水,地支虽然寅刑巳,但是纳音水不能克土,所以刑不入。若人命得相生之刑,是五行激扬之气,聪明脱俗,声望荣立。若值纳音相克之刑,人多狂横,易遭刑责、官府之灾。若相刑的是年干之禄,可特别发达,敢为人先。引自《烛神经》
说明
见刑不可直接论凶,还要看纳音的关系。年柱被刑时,客刑主,刑得入为凶,刑不入、相生刑为吉,带着禄来刑反而敢作敢为。《三命通会》称:“凡见刑不可便以凶论,须看五行中有无吉辰、旺相、官星、印绶、贵神、德福等物,有此诸吉相扶助,刑不为害,而反为用。如无诸吉相助,更带亡劫、天中、羊刃等杀,以恶济恶,祸不可言。”
原文
经云:金刚火强,各归其方。木落归本,水流趋末。故巳酉丑金之位,其刑皆在西方,盖巳刑申,酉自刑酉,丑刑戌,申酉戌皆西方之位故也。寅午戌火之位,其刑皆在南方,盖寅刑巳,午自刑午,戌刑未,巳午未皆南方之位故也。亥卯未木之位,其刑皆在北方,言木落归本者,归根之位也。亥者木之根,故亥自刑亥,卯刑子,未刑丑,皆北方之位故也。申子辰水之位,其刑皆在东方,言水流趋末者,必东流游逝而不返,故申刑寅,子刑卯,辰自刑辰,皆东方之位故也。《玉霄宝鉴》
注释
经云:金刚火强,各归其方,木落归本,水流趋末。
巳酉丑金之位,其刑皆在西方,因为已刑申、酉酉自刑、丑刑戌、申酉戌皆西方之位。寅午戌火之位,其刑皆在南方,因为寅刑巳、午午自刑、戌刑未、巳午未皆南方之位。亥卯未木之位,其刑皆在北方,称木落归本者,即叶落归根之位,“亥”者木长生位,为木之根,故亥亥自刑、卯刑子、未刑丑,亥子丑皆北方之位。
申子辰水之位,其刑皆在东方,水流趋末,指水必向东流去,逝而不返,故申刑寅、子刑卯、辰辰自刑,寅卯辰皆东方之位。引自《玉霄宝鉴》
说明
四刑,各有刑方位,法理明确。
以上介绍“四刑 ”,《三命通会》卷之二P179 起介绍“三刑”,并于P182 页说明“四刑”变“三刑”的原因。《玉霄宝鉴》引文字有不同,如“亥卯未木之位,其刑皆在北方,亥者,木之根。言木落归本者,草木至冬而摇落归根之谓也。”并引《五行精纪》所引脱的文字:“三刑之法,以数起之,皇极中天,十为杀数,积数至十,则悉空其数。天道恶盈,满则覆,故数自卯顺至子,子逆至卯,极十数而为无礼之刑;寅逆至巳,巳逆至申,极十数而为无恩之刑;丑顺至戌,戌顺至未,极十数而为恃势之刑。七则冲、十则刑、六则合,一理之自然也。”
麒麟窟
原文
三刑遇昼夜贵人会德全者,谓之麒麟窟,主文章清贵。《鬼谷命格》
注释
麒麟窟,命带三刑者,遇昼夜天乙贵人,会天月二德全者,谓之“麒麟窟”,主文章清贵。引自《鬼谷命格》
以杀止杀格
原文
三刑全之人,太岁受刑,而别刑却来制刑太岁者是也。
《理愚歌》云:三刑相等同羊刃,封侯万户上将军。假令癸巳人,得戊寅月日,却得庚申时之类为入格。盖癸巳为戊寅所制,得庚申木却制之,本有刑而却无刑,此类多掌兵刑之任。《玉霄宝鉴》
注释
以杀止杀,命带三刑全者,若年柱受刑,而有别柱的刑,却来制刑太岁的一柱,即是。《理愚歌》称:“三刑相等同羊刃,封侯万户上将军”,此种配置谓“三刑相等”。
如癸巳长流水人,得戊寅城头土月、日,年柱纳音受刑克被制,却得庚申时石榴木,为入格。因为年柱癸巳水,为戊寅土所制,得庚申木,申刑寅,纳音木克土,庚申木将戊寅土刑克掉,由祸转福,属本有刑而却无刑。得此者,多掌兵刑之任。引自《玉霄宝鉴》
说明
年柱是否受刑最为紧要,但须分清刑得入、刑不入。
文中案例,癸巳、戊寅(月、日)、庚申,按五虎遁,癸巳年无戊寅月,只能是戊寅日。
原文
九命定其无刑,先论太岁。
乃五行四柱也是《三(鬼谷)元(遗)、文四》柱(云):、禄(九),恶见三刑,盖刑破终为不善。若只于月日时上带刑,而太岁不干预者不妨,干预者为不吉,故曰先论太岁。
注释
九命定其无刑,先论太岁:九命,即五行四柱也。《鬼谷遗文》称:九命,是三元、四柱、禄马。总之,命局恶见三刑,因为刑破终为不吉。但是,若只于月、日、时上带三刑,而年柱没有参与三刑,就不妨,与年柱有关的三刑为不吉,故称“先论太岁”。
说明
“三刑”须看年支是否带入,不带年支者,犯三刑无妨。“九命”的说法不一,此节《鬼谷遗文》如是说,也有四柱加五行之说。
原文
凡三刑须分刑得入,刑不入。命中须分主客,以年为主,月日时为客。如主刑客,刑得入为贵,刑不入即贱,兼主有官灾。若客来刑主,须是刑不入,方为贵格,刑得入者,贱命也。
假令丑刑戌,须看是何丑何戌。且以乙丑言之,刑庚戌是同类相刑,不好;刑丙戌、壬戌则相生相刑,不以刑论;戊戌、甲戌是相克相刑,戊戌刑得入,甲戌刑不入。更须看祸福所生之地如何,以戊戌为福聚之地,却有乙丑来刑之,则大不好。若刑不入福聚之地,须作贵命看,余准此。并《林开五命》
注释
凡遇“三刑”,须分“刑得入”、“刑不入”。命中须分主、客,以年为“主”,月、日、时为“客”。如主刑客,“刑得入”为贵,即年柱去刑其他柱的同时,纳音还要克其他柱;“刑不入”为贱,同时主有官灾。若客来刑主,须是“刑不入”,方为贵格,“刑得入”者,贱命。
如丑刑戌,须看是丑、戌两柱的纳音五行。且以乙丑海中金而言,刑庚戌钗钏金,是同类相刑,庚戌被乙丑刑,庚戌金在丑位入库,入库相刑,刑得入,不好;
若乙丑海中金,刑丙戌屋上土,纳音土金相生;若刑壬戌大海水,纳音金生水,均为“相生”之刑,不以刑论;
若乙丑海中金,刑戊戌平地木,丑刑戌,年纳音木被金克,为刑得入;
若乙丑海中金,刑甲戌山头火,丑刑戌,年纳音火没有被克,为刑不入。
还须看祸福所生之地如何,以戊戌平地木为福聚之地,却有乙丑海中金来刑,则大不好。若刑不入福聚之地,则作贵命看,余准此。引自《林开五命》
说明
三刑须看主客和纳音生克关系:纳音同类相刑,生旺喜刑,死绝不喜刑;纳音相生之刑不以刑论;纳音相克之刑,须分主客,主刑客刑得入为贵,刑不入为贱,且主有官灾。
原文
三刑之位带三奇,天乙兼均在日时。
刑若等分干遇德,官居极品定无亏。
三刑须等即贵,若偏枯不等即凶败。若有官,也见迁谪,须得相等,更带三奇、贵人、天德,官极品矣。《金书命诀》
《隐迷赋》云:三刑不足身立,大器难成。
注释
“三刑”之位上,若带“三奇”贵人,再有“天乙”贵人在日、时,“三刑”若“相等”(见“以杀止杀”格)再遇天德贵人,一定官居极品。
“三刑须等”即可论贵,若偏枯不等即凶败。为官者,也因罪而被贬官于远地他乡。“三刑”须得“相等”,更带三奇、天乙贵人,天德,官至极品。引自《金书命诀》
《隐迷赋》称:带“三刑”者,不足身立,大器难成。
说明
三刑“等分”、“须等”、“相等”,即刑年支,克年柱纳音的一柱,被他柱所制,见“以杀止杀格”一节,“三刑相等同羊刃,封侯万户上将军”。
原文
三刑杀者,若人遇之,身能制杀,当掌刑罚之任;杀若克身,多受戮辱,或非命而终。《三命钤》
注释
命带“三刑”,命带三刑,如果年柱纳音能制刑柱纳音,当掌刑罚之职任,如果刑柱纳音克年柱纳音,刑得入为灾,得之者多受戮辱,或非命而终。引自《三命钤》
原文
凡犯刑者,若原灾福看在天轮是何宫分,各随其位而定凶灾。金则防刀兵之厄,内感心疾,逆毒焚如之祸。土水防登涉坠溺之险,与夫贪淫污行,损败元气之咎。木则防强梁杖责之灾,与筋骨手足折伤之疾。辰戌丑未则防劳瘵,脾气凝积之疾。更以意类推广之,如值下局,防刑宪流徒,险难恶死。值贵局则防内疾,不令终之祸。惟得贵人禄马,或有冲破则减深灾,然所得福寿,亦不全也。《五行要论》
注释
凡犯“三刑”者,其灾福是什么,须看刑所在柱位的纳音是属什么,根据刑入的五行是什么来定灾。
若刑柱的纳音为金,则防刀兵之厄;须防“内感”及“心纪天疾 ”,或“如 ”之;: 刑杜的纳日为工和小,防宜奴心涉、坠溺之险,以及有贪淫等污行,损败人的元气;刑在纳音五行卷木位若刑柱的纳音为木,则须防挨粗大木棒的杖责之灾,与筋骨手十足折伤有关的病伤:刑在辰、戌,丑足折切有大的柄切;刑仕辰、戌、五、不,则防徐,肝乙郁积之病,可以意象类似推而广之;
犯“三刑”凶灾程度的严重,还须看命局的高下。如贫贱格局,防犯官司、被刑责流放,险难恶死;如是贵局,则须防内疾,有不善终之祸。惟得贵人、禄马,或有“以杀止杀”,则重灾可减,然福寿亦不能全得。引自《五行要论》
说明
内感:即指人的体内所生的五邪:风,寒,湿,燥,火。
心疾:劳思、忧愤等引起的疾病。春秋秦医和所谓六疾之一。亦指心脏病。
逆毒:遭到被人下毒;“焚如”,谓火焰炽盛。亦指火灾或战事,把人烧死的酷刑。
劳瘵:病名,劳病之有传染性者,又名传尸劳、劳极、尸注、碟、鬼注。
原文
凡命带自刑,大忌日时与上下支干克战,主为性阴毒少决,自强气梗,未免带疾,更财死者,主无气。如巳酉丑人,日时在午未申也。经曰:自刑财死,不尽天年。有人癸未年、辛酉月、己酉日、癸酉时,五十后枯右目、丧子,此井邑吴二郎命。《广信集》
《寸珠尺璧》云:凡四柱带自刑,多主缺唇、六指、眇目。
自刑带杀不为良,手足分支定见伤。若使阳申入阴杀,临危不免恶声扬。
注释
凡命带“自刑”,忌日时再与年发生支干克战,即支干不能倒克年,纳音亦是,主为人性格阴毒,多疑少决,奋发图强,呼吸短促费力,未免带有疾病,更财死者,主无气。如巳酉丑人,木为财,日时在午未申,木财见之为死墓绝地。经曰:自刑财死,不尽天年。
有人癸未年杨柳木、辛酉月石榴木、己酉日大驿土、癸酉时剑锋金。年柱纳音木,克日柱大驿土为财,月日时三酉自刑,土得酉地为败地。五十后右目枯瞎,死了儿子。这是井邑吴二郎之命。引自《广信集》
《寸珠尺璧》称:凡四柱带自刑,多主兔唇、六指、眇目。诗云:“自刑带杀不为良,手足分支定见伤,若使阳申入阴杀,临危不免恶声扬。 ”
说明
眇目,一侧眼睛有疾,如看人是斜视,或谜缝眼等。
自刑财死:如癸酉剑锋金人,日柱壬午杨柳木,时柱丙午天河水。午午自刑,木见两午为死地。
原文
辰午酉亥各自刑,若年月日时见四字足者,主凶。如年月属阳,日时属阴,更带羊刃,不论贵贱,须不善终。如丙午羊刃年、壬辰月、癸亥劫杀日、丙辰时,官居殿阁,四十三岁临极法而终。《金书命诀》
注释
辰午酉亥,各自两两自刑。若年、月、日、时见此四字足者,主凶。如年月属阳,日时属阴,更带羊刃,不论贵贱,终不善终。如有一案例:丙午羊刃年、壬辰月、癸亥劫杀日、丙辰时。命局四字见足,年上羊刃,日带劫杀,月时辰辰自刑,尽管官居殿阁,四十三岁却因犯极法而送命。引自《金书命诀》
说明
可参见《三命通会》卷之二“论三刑”中,有关“自刑”的内容。
论六害
原文
子未相害者,谓未以旺土害子旺水,此势家相害也。故子人见未则为害,未人见子不为害也。
《神白经》云:未为旺土来害子水,故子人见未,更有真鬼,其害尤重。
李虚中云:未害子,阴男阳女,尤忌。
注释
子未相害,“未”以旺土害“子”旺水,这是两个强势的五行相互伤害。故子人见未,旺土害旺水,为害;未人见子,旺水不能害旺土,不为害。
《神白经》称:未为旺土来害子水,子人见未为害,干头若带真气官鬼,相害力度更大,如甲子年见丁未时,未时害子,丁真木克甲真土,相害尤重。
李虚中称:未害子,阴男阳女,尤忌。
说明
《三命通会》卷之二P177 起,有“论六害”专章,基本照录《五行精纪》本节内容。
原文
丑午相害者,谓午以旺火凌丑死金,此官鬼相害也。故丑人见午则为害,午人见丑不为害矣。丑人见午,而午更带丑干之真鬼,则为害尤重。
《烛神经》云:午有旺火,害丑之中墓金,此鬼贼相害也。
李虚中云:午害丑,阳男阴女尤忌。
注释
丑午相害,“午”以旺火,制“丑”墓中金,为官鬼相害。故丑人见午,午旺火害丑死金,为害;午人见丑,丑死金不能害午旺火,不为害。
若丑人见午,而午上之天干,更带丑上天干之真鬼,为害尤重。如辛丑人见甲午,午去害丑,甲真土克辛真水是真鬼,相害尤重。
《烛神经》称:午为旺火,害丑墓中金,这是鬼贼相害。
李虚中称:午害丑,阳男阴女尤忌。
原文
寅巳相害者,谓各恃临官擅能而进相害也,若干神往来带真鬼者,大凶。又有刑在其中也,不可不加减灾福断之。
《神白经》云:若干神有鬼,其害甚重。
李虚中云:寅害巳,阳男阴女尤忌。
《三命提要》云:丙寅遇乙巳,是同类相害,为灾亦重。
注释
寅巳相害,各恃自己有“临官”之优势,而相互伤害,若天干再有相克之真鬼,大凶。寅巳本就有刑在其中,其吉凶程度,不可不加减灾福断之。
《神白经》称:寅巳相害,若干神有鬼,其害甚重。
李虚中称:寅害巳,阳男阴女尤忌。
《三命提要》称:丙寅遇乙巳,炉中火遇佛灯火,纳音相同,地支相害,属“同类相害”,为灾亦重。
说明
出现“加减灾福”一词,之前多次出现过类似语言,表达了古人在多个吉凶指标同时出现时,须作出综合判断的思想。
原文
卯辰相害者,谓卯以旺木凌辰死土,此以少凌长相害也。故辰人见卯则为害,卯人见辰不为害也。若辰人见卯,而卯更带辰干之真鬼,则其害尤重。
《烛神经》云:卯恃旺木害辰之墓土,此恃势相害也。
《神白经》云:若更见鬼尤甚。
《珞录子》云:轻重校量也。
注释
卯辰相害,“卯”为旺木,制“辰”死土,这是“以少凌长”的相害。故辰人见卯,卯旺木害辰死土,为害;卯人见辰,辰死土不能害卯旺木,不为害。
若辰人见卯,而卯上天干,更带有辰上天干之真鬼,其害尤重。如甲辰人见丁卯,卯害辰,丁真木克甲真土,相害尤重。
《烛神经》称:卯恃旺木,害辰之墓土,此是“恃势”相害。《神白经》称:若卯上更带辰干之真鬼,尤甚。
《珞子》称:轻重校量,加减灾福。
原文
申亥相害者,谓各恃临官竞嫉,才能争进相害也。故申见亥,亥见申,均为六害,若干头更带真鬼,其害尤重。
《神白经》云:申亥均为六害,更纳音相克尤甚。
注释
申亥相害,各恃“临官”的优势,相互不服,于是争强而相互伤害。故申人见亥,亥人见申,均为六害,若天干更带真鬼,尤重。
《神白经》称:申亥均为六害,若纳音相克,尤甚。
说明
相害两柱,若纳音相克更甚。刑害对年柱而言,均考虑三个层面:一是地支是否刑害,二是纳音是相生相克还是相同,三是刑害之柱天干五行,是否为真五行相克。
原文
酉戌相害者,谓戌以死火害酉旺金,此嫉妒相害也。故酉人见戌则凶,戌人见酉则无灾也。若乙酉人得戊戌则为害尤甚,干见鬼带六害来相害也。并《玉霄宝鉴》
《烛神经》云:戌有墓火,妒酉金气之旺,此鬼妒相害也。
《神白经》云:乙酉人不得见戊戌日时,乙为真金,戊为真火,克金。
注释
酉戌相害,“戌”以墓中死火,害“酉”旺金,此为“嫉妒相害”。故酉人见戌则凶,戌人见酉则无灾。若乙酉人得戊戌,戊真火克乙真金,为害尤甚,六害来相害。引自《玉霄宝鉴》
《烛神经》称:戌有墓火,妒酉金气之旺,此为“鬼妬相害”。
《神白经》称:乙酉人,不宜见戊戌日时,地支相害,乙干为真金,戊干为真火,真火克真金。
原文
六害者,十二支凌战之辰,若纳音相克者凶,各详逐类相害之情,以决吉凶。大忌羊刃、劫杀、官符,则灾为尤甚。寅申巳亥此四位相害,生旺则主人神紧貌峻1441,好争夺激作;死绝则多谋少成,强学好义,做事兀兀,趋进无厌。入贵格,则有操守善专权;入贱格,则多作贪爱鄙吝人也。卯害辰、午害丑,生旺则主人严毅好胜,死绝则主人惨毒侵覆之事。入贵格,则好大权,司刑典兵;入贱格,则谋生于不义之地也。子未相害,生旺死绝皆主不利骨肉,妨害六亲。入贵格则多妻妾之累,入贱格孤独无依之人也。戌害酉,鬼妒相害,生旺不容物,多刚戾;死绝,妬狠憎能。入贵格,则多奸佞及暗昧无辜之讼;入贱格则贼害阴狡,为性不良。凡六害,大率主妨害、孤独、淫洗,不利六畜、田财,少骨肉,阴小妇人之命尤忌也。《烛神经》
注释
六害者,是十二地支相凌战伐,若两柱纳音五行相克,尤凶,须详细了解各组六害的情况,以决吉凶。大忌相害之支,与羊刃、劫杀、官符等凶煞同位,凶灾尤甚。
寅申巳亥此四位相害,命局五行生旺,则主人神情严肃,容貌峻厉,争强好胜,行动激烈;命局五行死绝,则多谋少成,学习勤奋,讲义气,做事不稳定(兀兀),善于奔走钻营,贪得无厌。若入贵格,则有操守、善专权;若入贱格,则多作贪婪鄙吝之人。
卯害辰、午害丑,命局五行生旺,则主为人严肃刚毅好胜,命局五行死绝,则主人残酷狠毒,手段毒辣,会做颠覆认知的事。若入贵格,则好掌大权,主司法刑部或领兵之人;若入贱格,则谋生于“不义”之地,如黄赌毒、高利贷。
子未相害,无论命局五行生旺或死绝,皆主不利骨肉,妨害六亲。入贵格,则有多妻妾之累,入贱格,则为孤独无依之人。
戌害酉,属“鬼妒相害”。若命局五行生旺,则容不得他人,性格多有刚戾之气;若五行死绝,嫉贤妒能。入贵格,则多有奸佞暗昧之事,或无辜惹上诉讼;入贱格,主阴险狡诈,残害他人,为性不良。
凡六害,大体上主妨害、孤独、淫乱、恣纵逸乐、不利六畜、田财,少骨肉,阴小妇人之命尤忌。引自《烛神经》
说明
六害,还须考虑另外四个因素,一是所害之支是否有凶煞;二是年柱生旺还是死绝;三是命局贵贱;四是身克杀还是杀克身。
原文
未合在午,午冲子,而子未害生。卯害于辰,辰酉合,而卯冲酉破。亥申重得,五岳当慎伤残;寅巳两关,四体必忧废弃。
因昼夜阴阳之气,感而为六合,因六合而生六害,因六害而忘昼夜,阴阳之气得之连并,必有折伤,故云两关。又曰:重得亥与申,属西北为阳也,气高而并于上,是以言五岳。寅与巳属东南,为阴也,气沉而并于下,是以言四体。
注释
未午本合,子冲午,故子未害产生;
辰酉本合,而卯冲酉破,故卯辰害产生;
亥寅本合,申冲寅,故申亥害产生;
寅亥本合,巳刑于寅,而巳又冲亥,故寅巳害产生。
仿此,子丑本合,午来冲子,丑午害生;辰酉本合,戌来冲辰,酉戌害生。
命局得六害,当慎防伤残;得之者,忧其废弃无用。
因昼夜阴阳之气,感而为“六合”,因“六合”而生“六害”。因为“六害”打乱了昼夜之分,以寅巳为例,冲去阴气亥,使寅巳两阳之气得之并连,如此必有折伤,故云:“两关”(六害别称)。再看亥与申害,申、亥居八卦西、北方位,乾为阳,两者并连居阳气高位,伤残在头面;寅、巳居八卦东、南位,巽为风为阴,两者气沉并连居阴地下位,伤残在头面之下。
说明
此节解释了六害的法理,六合而生六害。六合在先,出现冲六合之一支,与六合另一支形成六害。
“气高并于上,是以言五岳,气沉并于下,是以言四体”,是在讲伤残的部位,一个在头面上,一个在头面之下四肢。
原文
六害为剥官之杀,李广不封侯。
凡人入命中得清要之格,而犯六害者,终不显,更有破禄刑冲辅之,必遭贬剥,盖六害亦曰剥官杀,行年亦忌之。并《壶中子》
注释
“六害”为剥夺官位之凶杀,如汉代李广虽然在抗击匈奴的战争中屡建战功,但终封不了侯。
大凡人的命局中尽管有“清要”之格,但命中犯“六害”者,终不显达,若更有破禄、刑冲的不吉指标,必遭贬剥,因为“六害”也被称为“剥官杀”,流年亦忌之。引自《壶中子》
说明
“冯唐易老、李广难封”,是个典故。冯唐易老,形容老来难以得志。李广难封,是指功高不爵,命运乖舛。出自唐 · 王勃的《秋日登洪府滕王阁饯别序》中“嗟乎!时运不齐,命途多舛,冯唐易老,李广难封。”
原文
六害之徒,命有七伤之事。
莹和尚注云:凡看人命,或值一两重六害,或辗转凶杀害冲, 如此之人,命有七伤之事。
王氏注云:七伤者,不刑六亲则伤自身矣。《珞录子》
注释
凡命犯“六害”之人,命有“七伤”之事。
莹和尚注云:凡看人命,若带有一、两重六害,或再遇上凶杀害冲,如此之人,命有“七伤”之事。
王氏注云:“七伤”者不刑六亲,则伤自身矣。引自《珞球子》
说明
此处七伤是指六亲及命主自己。
另,七伤:食伤、忧伤、饮伤、房室伤、饥伤、劳伤、经络营卫气伤,合为七伤,见《金匮要略 · 血痹虚劳病脉证并治》,指自身有疾。
原文
六害之人忌日时,老年残疾苦何依。
又逢羊刃神相蚀,不中锋错虎亦欺。《金书命诀》
凡命犯六害,大忌支干相伤于日时之上最紧,名曰大害,身命宫次之。便是贵格,贵自贵,害自害也。《广信集》
注释
“六害之人,忌害在日、时两柱,得之者,老年残疾苦何依。若又犯羊刃和蚀神,不是受刀剑之伤就是被虎咬。”引自《金书命诀》
凡命犯“六害”,大忌支干相伤于日、时两柱,最为紧要,名曰“大害”,相伤于身命宫次之。即便是贵格,贵自贵,害自害。引自《广信集》
说明
“贵自贵,害自害”,论命的重要原则,吉是吉,凶是凶,分开而论,不可相抵。
原文
大抵值六害,主妨害六亲,少兄弟,纵有亦如无,兼起命宫看之,其六害落何宫分,逐宫分断之。《李虚中书》六害如逢度岁,终身少乐。《隐迷赋》
注释
大抵命局遇上“六害”,主妨害六亲,少兄弟,纵有亦如无。另起星命盘,从命宫起,看其害落在何宫,逐宫分断之。引自《李虚中书》
命局中带六害,一辈子不快乐。引自《隐迷赋》
《三命通会》卷之二P177-178 有“论六害 ”专章,基本照录《五行精纪》本节内容,只是次序有所更改。所增加的内容为:“六,六亲;害,损也。犯之主六亲上有损克,故为六害。子未直上穿心与冲合,恩未结而仇巳生,乃曰害。”引自《壶中子赋》
论空亡
空亡例
原文
每旬管两空亡,分前后五辰,各有所属。
假令甲子旬中无戌亥,自甲子至戊辰,以戌为空亡;自己巳至癸酉,以亥为空亡,余仿此。《林开五命》
《太乙降诞经》云:空亡者,旬首后两位也。
注释
空亡例:每旬十辰,管两位空亡,分前后各五辰,各有所属。假如甲子旬中无戌亥,即是空亡,自甲子至戊辰,以“戌”为空亡;自己巳至癸酉,以“亥”为空亡,余仿此。引自《林开五命》
《太乙降诞经》称:“空亡者,旬首后两位也。”
《三命通会》卷之三有“论空亡”专章。《五行精纪》“论空亡”内容基本照录,还有所延伸发挥。 P236 有关引文表述得更为清晰:“《洞玄经》云:遁穷而亡生,故以甲旬尽处曰空亡。盖有是位而无禄曰空,有支而无干曰亡。如甲子旬遁至酉而十干足,所以无戌亥。余五干例见,是为空亡。然空而有实,亡而有存,所以未可便为凶论。
原文
凡论空亡,每旬两空亡须分前后。假令甲子旬无戌亥,自甲子至戊辰,以戌为空亡;自己巳至癸酉,以亥为空亡。若甲子至戊辰见亥,不作空亡。又有轻重,若甲子至戊辰,见壬戌则为重,见戊戌之类为轻。己巳至癸酉,见癸亥则为重,见乙亥之类为轻。如甲子生,甲戌时,此时上正见空亡为差轻。如己巳生,癸亥时,此亦时上犯空亡,而犯之者重,此看空亡之诀,不可不知也。《穿珠指掌》
注释
凡论空亡,每旬两位空亡须分前后。假令甲子旬无戌亥,戌亥为该旬空亡。自甲子至戊辰,此五辰以“戌”为空亡;自己巳至癸酉,此五辰以“亥”为空亡。若甲子至戊辰见亥,不作空亡。
空亡又分轻重。若甲子至戊辰这五辰中,见壬戌为重,因甲子旬缺水,壬戌为大海水,既空地支戌,又空纳音水,所以见壬戌为重,见戊戌之类为轻;己巳至癸酉这五旬中,见癸亥为重,因甲子旬缺水,癸亥为大海水,既空地支亥,又空纳音水,所以见癸亥为重,见乙亥之类为轻。
如甲子生人,得甲戌时,此时上之戌正为空亡。如己巳生人,得癸亥时,即时上犯空亡。阳见阳空,阴见阴空,为正为重。此看空亡之诀,不可不知。引自《穿珠指掌》
说明
犯空亡,每旬分上下两段。空亡轻重需同时看纳音五行,地支空纳音亦空,尤重。
干空亡
原文
甲人见癸、乙人见甲、丙戊人见乙、丁己人见丙戊,庚人见丁己,辛人见庚、壬人见辛、癸人见壬。
甲子旬见壬、甲戌旬见庚辛、甲申旬见丁己1611、甲午旬见丙戊、甲辰旬见甲乙、甲寅旬见癸。
寅午戌月壬、巳酉丑月甲、申子辰月丙、亥卯未月庚。
注释
第一种干神空干神:年干往后走一位即是。甲人见癸,乙人见甲,丙戊人见乙,丁己人见丙戊,庚人见丁己,辛人见庚,壬人见辛,癸人见壬。
第二种旬中空干神:甲子旬空戌亥,戌没有本家禄,找亥的本家禄为壬,故甲子旬见壬;甲戌旬空申酉,申酉的本家禄分别为庚和辛,故甲戌旬见庚辛;甲申旬空午未,未没有本家禄,找午的本家禄为丁己,故甲申旬见丁己;甲午旬空辰巳,辰没有本家禄,找巳的本家禄为丙戊,故甲午旬见丙戊;甲辰旬空寅卯,寅卯的本家禄分别为甲和乙,故甲辰旬见甲乙;甲寅旬空子丑,丑没有本家禄,找子的本家禄为癸,故甲寅旬见癸。
第三种月空:月空即与月德对冲那位,寅午戌月的月德在丙,壬为月空,故寅午戌月见壬;巳酉丑月的月德在庚,甲为月空,故巳酉丑月见甲;申子辰月的月德在壬,丙为月空,故申子辰月见丙;亥卯未月的月德在甲,庚为月空,故亥卯未月见庚。
说明
此节为“干空亡”的取法。有三种方法,一是从天干看,二是从旬看,三是从月看。
真空亡
原文
甲子旬土水、甲戌旬金、甲申旬火土、甲午旬土火、甲辰旬木、甲寅旬水土。
空亡空亡几多般,干人缺处误人看。此法用之无准则,应是空亡有秘藏。
古传金木水火土,五行穷此尽阴阳。若人逢之生坎坷,名利虽有反被伤。
四柱临之随分过,狂图于身祸难当。三生亲传宰公诀,学者谁能得此详。
时紧日慢,若日犯之,却被时刑害破,亦有其福,须主坎坷。《珞球子》有云:闻喜不喜,是六甲之亏盈;当忧不忧,赖五行之救助。
注释
真空亡:甲子旬,空戌土亥水;甲戌旬,空申酉金;甲申旬,空午火未土;甲午旬,空辰土巳火;甲辰旬,空寅卯木;甲寅旬,空子水丑土。
“空亡空亡几多般,干人缺处误人看。此法用之无准则,应是空亡有秘藏”,这四句诗的意思是,空亡的起法、空亡的名称,不止一样,一般人很容易看错。空亡的用法看上去没有准则,实际是有私藏秘诀的。
“古传金木水火土,五行穷此尽阴阳。若人逢之生坎坷,名利虽有反被伤”,这四句诗前两句是讲空亡的取法,后两句说人若遇空亡,人生坎坷,虽有名利,但仍有伤害。
“四柱临之随分过,狂图于身祸难当。三生亲传宰公诀,学者谁能得此详”,这四句诗的意思是,四柱临空亡须分别来论,在所临的时间段内有难当之祸。先人所传的“宰公要诀”的日时结构中,空亡的内容在里面,再有能耐的学者也不一定能搞得清楚。
时柱犯空亡,要紧;日柱犯空亡,稍慢。若日柱犯空亡,却被时支刑害破,亦可断其有其福,只是过程有些坎坷。《珞录子》有云:“闻喜不喜,是六甲之亏盈;当忧不忧,赖五行之救助。”
说明
此节介绍刑、害、破(即冲)可以解空亡。如果日上犯空亡,时上通过刑害破日柱,可以解空亡。“亦有其福”,中间过程坎坷,结果为好。
说空亡
原文
空亡之法虽备,不言太岁,此空亡只用生日,旬中空亡极紧,如运见空亡则倍之。如太岁空亡,则不佳。又云:空亡合其破宅,瓮牖蓬枢。太岁前后犯天地鬼,为破宅杀。若与空亡合,主一生贫贱之人。并《神白经》
注释
说空亡:“空亡”之法虽然已定,但须知空亡不论年柱,空亡也可从日上取,日柱若得旬中空亡,十分要紧;如大运见空亡,空亡的力量加倍;如流年太岁遇空亡,也不佳。又云:如果空亡合到破宅杀一瓮牖蓬枢,指贫穷人家。太岁前后犯天地鬼,为“破宅杀”。若破宅杀与空亡合,主一生贫贱之人。引自《神白经》
说明
空亡落在日柱要紧,大运加倍,流年也不吉。
瓮牖蓬枢:牖,窗户。枢,门。指用瓮做窗户,草木做门上的转轴。比喻贫穷人家。同“瓮牖绳枢”。出自《汉典》。
破宅杀,命前五辰宅舍,对冲者即是,也就是命后一辰为破宅,如甲子人,己巳为宅舍,亥为破宅杀。参见卷三十二。
互换空亡
原文
甲子壬戌,乙丑癸亥,甲戌壬申,乙亥癸酉,甲申壬午,乙酉癸未。
甲午壬辰,乙未癸巳,甲辰壬寅,乙巳癸卯,甲寅壬子,乙卯癸丑。
已上空亡,如人遇之,主一生财物耗散,大破家宅,兼为人不闲。《林开五命》
注释
“互换空亡”,共有以下十二组,以年柱看他柱。
甲子,见壬戌;乙丑,见癸亥;
甲戌,见壬申;乙亥,见癸酉;
甲申,见壬午;乙酉,见癸未;
甲午,见壬辰;乙未,见癸巳;
甲辰,见壬寅;乙巳,见癸卯;
甲寅,见壬子;乙卯,见癸丑。
以上空亡,阳见阳,阴见阴,如人遇之,主一生财物耗散,大破家宅,兼为人不闲。引自《林开五命》
空亡切怕于互换
原文
以实为空,则实可以映其空。以空为空,则空无所映带。故得常空亡者致灾浅,得互空亡者致灾重。假令甲子年壬戌日,甲子之正空亡在壬戌,其壬戌乃甲寅旬也。甲寅旬中空亡复在子,而甲子为年,乃空亡互换,余仿此。《壶中子》
注释
承上节,空亡最怕互换。
以自然界湖光山色相互映衬来比喻,以山为实,水为空,实山可以在空水中映照出来;空有水而无山,即以空对空,则根本不能映照出什么。故从年支查得一般的空亡,致灾较浅;然而年柱若与他柱“互换空亡”,致灾为重。假如甲子年得壬戌日,甲子正空亡在壬戌,既空戌又空壬戌,因壬戌在甲寅旬中,甲寅旬的空亡在子,壬戌也空甲子,这样就是空亡互换,余仿此。引自《壶中子》
四大空亡歌
原文
甲子并甲午,旬中水绝流,甲寅与甲申,金气杳难求,若人三处遇,还似叶惊秋。
已上四大空亡,若值三重者夭寿,更于胎日,及胎气中值者瞬息为期。《金书命诀》
注释
四大空亡,指六甲中有四旬,犯某个纳音五行空亡:
年柱是甲子、甲午旬,旬中水绝流,即这两旬的纳音中,没有纳音水;
年柱是甲寅、甲申旬,金气沓难求,即这两旬的纳音中,没有纳音金。
若年柱为上述四旬的人,命局中有三柱的纳音五行,正为年柱所在旬中所绝的纳音五行,就如树叶怕遇到秋天一样。
以上就是“四大空亡”,命局中若有三柱遇到,主夭寿;更于胎日、胎气中遇到,夭寿以瞬息为期,即来得很快。引自《金书命诀》
说明
胎日,即与日柱双合的一柱;胎气,即与时柱双合的一柱。详见本书卷第十一。如此,在用到“四大空亡”时,还得再加上胎日、胎气两柱。
《三命通会》卷之三P239, 对四大空亡的论述:“有四大空亡”,六甲中甲辰、甲戌二旬,金木水火土全,内甲子、甲午旬独无水,甲寅、甲申旬独无金,此四旬者五行不全。如甲子、甲午旬生人见水,甲寅、甲申旬生人见金,谓之正犯。如当生年中不犯,行运至水金处亦谓之犯。若带得,主一生蹇滞,不问贫贱富贵,皆夭折。“若值三重者遇,夭寿。更于胎日,乃胎气中值者,瞬息为期”。
五鬼空亡
原文
甲己见午未,乙庚见辰巳,丙辛见寅卯,丁壬见子丑,戊癸见申酉。
注释
五鬼空亡:干神空支神,以年干循查他支,得之便是。甲己人,他支见午未;乙庚人,他支见辰巳;丙辛人,他支见寅卯;丁壬人,他支见子丑;戊癸人,他支见申酉。
说明
《三命通会》补充,又有一说,丁壬见戌亥。并称,“限至斯乡必主贫”。
破祖空亡
原文
甲乙人见午,丙丁人见申,戊己人见戌,庚辛人见子,壬癸人见寅。并《广录》
注释
破祖空亡,以年干循查他支,得之即是。甲乙人,他支见午;丙丁人,他支见申;戊己人,他支见戌;庚辛人,他支见子;壬癸人,他支见寅。引自“广录”
说明
《三命通会》补充说,“遇者主破业”。
又五鬼空亡
原文
甲己巳午鬼来存,乙庚寅卯莫开门。
丙辛子丑君须记,丁壬戌亥守黄昏。
戊癸但看申酉位,限至斯乡定主贫。《天宝经》作犯空亡一世贫
注释
又五鬼空亡,用年干查他支:甲己年人见已午,乙庚年人见寅卯,丙辛年人见子丑,丁壬年人见戌亥,戊癸年人见申酉,限至斯乡定主贫。《天宝经》作犯此“五鬼空亡”主一世贫穷。
原文
空亡见天乙倒来克命,如甲寅水见辛丑土,为鬼来克命。又戊午见丁丑日,庚申见乙丑之类。
注释
有“空亡见天乙,倒来克命”的情况,如甲寅大溪水,见辛丑壁上土,甲寅空亡在丑,甲的天乙贵人也在丑,即天乙落空。纳音大溪水被壁上土克,此为“鬼来克命”。又戊午天上火见丁丑日涧下水,庚申石榴木见乙丑海中金之类。
说明
此节及上节,《三命通会》卷之三P240, 全文引用上述文字。又称:《洞微经》有五鬼空亡,甲己人见已午,乙庚人见寅卯,丙辛人见子丑,丁壬人见戌亥,戊癸人见申酉,限至斯乡,定主贫。有克害空亡,甲乙人见午,丙丁申,戊己巳,庚辛寅,壬癸酉丑,主克害妻子。《广录》有破祖空亡,甲乙丙丁同上,戊己人见戌,庚辛人见子,壬癸人见寅,遇者主破祖业,须并论之。
对“鬼来克命”《三命通会》补充:甲寅戊午及庚申,丑上天中最不仁,本分生来当受禄,因逢五鬼遂衰贫。同是空亡,忌克命也。
原文
带杀天中又更亲,定应刀镊立其身。
忽逢四孟来临者,彩画多能足巧人。
天中无冲、无刑、无合,谓真空亡。四孟空亡大毒,只作小伎巧术人。《鬼谷要诀》
注释
空亡,又称“天中”。空亡上带羊刃,是以“刀镊”立身之人,空亡在寅申巳亥“四孟”上,是擅长彩画,多能足巧的人。
冲刑害合可以解空亡,天中无冲、无克、无合,谓“真空亡”,寅申巳亥“四孟”上的“空亡”很不好,只是小伎巧术之人。引自《鬼谷要诀》
说明
刀镊,指刀与镊子,除毛发的工具,亦借指理发整容等职业。对空亡有合的喜忌,《三命通会》P238 在此节之前,有两种说法,一是“有空亡不宜见合,合则不能空矣”,二是“有空亡却喜见合,合则不能空也”。
原文
印禄临空虚有名,平生向善老无成。
逢其马贵来相救,纵得官资又复停。
胎里生逢怕遇空,遇空时节自昏蒙。
饶君十步有九计,不免飘飘西复东。
注释
印、禄临空亡,徒有虚名,为人一生向善,但到老一无所成。若逢驿马、贵人来相救,纵一时能得财官,但不久就得而复失。
胎元最怕逢空亡,胎元遇空时,为人愚昧,不明事理。即使考虑问题好象已经周全,但东奔西跑不知在忙什么。
原文
天中乃十干不及之处,空亡之辰,如刑害,则全要天中解之。若禄马之类切忌临之。管辂曰:甲寅丑未天乙嗔之,庚午亥申恶杀1761, 杀无气,盖天中能解恶杀之凶,亦能散福神之气。
三合、六合、墓库上逢之,多僧道处士之命。纯粹驳杂,吉凶神杀,尤在详之。《阎东叟书》
注释
“天中”,六甲旬中十干不及之处,即是“空亡”之辰。如遇刑害,则全要“天中”解救。若禄、马之类,切忌“天中”临之。管辂说:甲寅,天乙贵人在丑未,而甲寅空亡在子丑,贵气全空了,故称“天乙嗔之”。庚午空亡落在亥遇申,申去害亥,通过相害解了空亡,令天中杀无气。因为“天中”能解恶杀之凶,亦能散福神之气。若“天中”落在辰戌丑未墓库上,或遇三合、六合之地,多为僧道或隐士之命。故不论命局纯粹或驳杂,有吉凶神杀,尤其要注意“天中”是否在起作用。引自《阎东叟书》
原文
天中杀即空亡是也,生旺则器度宽大,动招虚名,长大肥满,多意外无心之福。死绝则一生成败飘泊,但在我有气之地,则不能为祸也。大忌支干与天中相合,是谓小人得位,则奸诈谲诡,靡所不为。若为我所克,是谓天中受殃,反为特达之福。如戊午火人,见甲子金是也。其神性无常,与官符并则佞媚多文,与劫杀并则狡勇,与大耗并则颠倒鹘突、与建禄并则一生破散,与咸池并则多凶暴卒。惟夹贵、华盖、三奇、学堂并者,大聪明脱俗。《烛神经》
注释
“天中杀”即是“空亡”。五行生旺者遇之,则器度宽大,动则易招虚名,人形长大肥满,心宽体胖,多有意外无心之福。五行死绝者遇之,则一生多成多败,四处飘泊,但生旺时,“天中”则不能为祸。
忌支干与天中相合,是谓“小人得位”,遇之者奸诈谲诡,没有什么事不敢做。若“天中”为我所克,如年支冲空亡支,年柱纳音五行,要以身克杀,是谓“天中受殃”,反有特达之福。如戊午天上火人,见甲子海中金,戊午人空亡在子,但子午冲,纳音火克金,空亡被克,为有特达之福。
“天中”其神性无常态,多变。若与“官符”同位,为人谄媚,善写文章;与“劫杀”同位,则狡诈勇悍;与“大耗”同位,则为人是非不分,不明事理;与“建禄”同位则一生破散;与“咸池”同位,则多因凶而暴卒。惟与夹贵、华盖、三奇、学堂同位者,是有大智慧、聪明脱俗之人。引自《烛神经》
原文
金空即声,火空即明,水空即清,木空即死,土空即崩。又云:三者虽不畏,因他也减半。广录
注释
此是指空亡所在柱纳音五行而言:金空,反而有声;火空,反而明亮;水空,反而清沏;木空,即枯死;土空,即崩塌。又称,金、火、水三者虽不畏空亡,但因有空亡,福力也减半。引自“广录”
原文
应凶杀在空而无害,旺相得空而亦利。至若空亡有用,类虚中而有应。
应杀、害、刑在空亡,无合动,不为凶也。旺相处,明暗合,逢天月德见空亡,亦吉。夫响之有声,莫非虚中也,实则不应。是以大人之命,要虚中之德,空亡自旺有用,乃大声大应之器也。《鬼谷遗文》
注释
凡杀、害、刑诸凶遇空亡,无害;空亡之支,得年柱五行的旺相地,也有利。至于说空亡有论吉有用,类似“虚中”,即心无杂念,心神专注而得到吉利的回报。
凡凶杀、六害、三刑诸凶在空亡上,若空亡无合,则不为凶,见合解空之时有灾。空亡若在命局旺相处,有明暗合,或天月德见空亡,亦可论吉。
若以为名气很响的人,莫非是空亡在起作用,其实不是这样的。而是命局配置本是“大人”之命,需要“空亡”使其秉虚中之德,空亡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空亡柱若是自生旺论吉。引自《鬼谷遗文》
原文
空亡虽不佳,若冲破不为祸。论空亡止以年日所在,如申为空亡,得寅则破,为空亡受制,不能为灾,反为福也。又看寅上有无福神,或有之,即灾福并行,以皆受其冲也。《林开五命》
注释
“空亡”虽然不佳,但若逢冲破反不为祸。论空亡只看年和日的空亡。如申为空亡,命局中得寅,则空亡被冲破,此为“空亡受制”,不能为灾,反而为福。但还得看寅上有无吉福神,若有,即灾福并行,以空亡杀和吉福神,皆受冲。引自《林开五命》
说明
“以年日所在”,国图版为“以年月所在”。从下文“被日时或运冲刑”,可知月、时上均可论空亡。
原文
凡人命空亡本不好,若被日时或运冲刑者,反为虚声杀,士人遇之飞声走誉,浅者休誉。如刘提举命,甲申年、丁丑月、乙亥日、甲申时,行壬午运,作当路。张运使命,如乙未年、乙酉月、乙丑日、丁亥时,行辛巳运,作监司,大振声望。空亡要冲极好,若壬寅为空亡,壬申同类冲之,则不动,此为最毒。
注释
凡人命遇“空亡”本不好,若“空亡”被日、时支或大运支来冲刑,反为“虚声杀”,士人遇之,飞声走誉,一般人遇之也主名声好。
如刘提举命,甲申年、丁丑月、乙亥日、甲申时,行壬午运,正行在空亡运上,掌握实权。甲申年人,正空亡在壬午,命局中无,大运遇上,丑午穿破。
张运使命,如乙未年、乙酉月、乙丑日、丁亥时,行辛巳运,作监司,大振声望。乙未年人,空亡在辰巳,命局中无辰巳,行辛巳运,与时柱巳亥冲。
空亡要冲极好,若壬寅为空亡,纳音金箔金,遇壬申剑锋金,天干相同,地支六冲,纳音也相冲,为同类相冲,则空亡冲不动,此为最毒。
说明
原命局无空亡,运上遇之,须与原局有刑冲破害,空亡之吉方验。
原文
凡命犯藏头空亡,本是祸,反为福,但戊己人带之大好。戊子、戊午,己丑、己未,戊申、戊寅,己酉、己卯,戊辰、戊戌,己巳、己亥是也。并《广信集》云
注释
凡命犯藏头空亡,本是祸,但反为福,戊己人带之大好,有三组。
戊子见戊午;己丑见己未:两柱空亡互见,纳音皆为火,天干相同,地支相冲;
戊申见戊寅;己酉见己卯:两柱空亡互见,纳音皆为土,天干相同,地支相冲;
戊辰见戊戌;己巳见己亥:两柱空亡互见,纳音皆为木,天干相同,地支相冲。引自《广信集》
说明
“天地中分”有吉有凶,须看纳音五行,是否空亡等。
原文
康子详曰:空亡最忌在建禄上,若更值于禄干四忌之上,极为害。又云:月日时一位值空亡者,不害,为大贵人,若两位,虽有官不贵。《三命提要》
注释
康子详曰:空亡最忌在建禄上,若再遇到空亡在年干的死、绝、病、败“四忌”位上,为害极大。又称:月、日、时,只有一位值空亡,不为害,为大贵人;若有两位空亡,虽有官不贵。引自《三命提要》
原文
空亡生时性重拗,更加华盖儿应少。
年上非的及防离,艺道僧流少宜保。
凡命值空亡在时上,多拗性,为事高而虚,更见华盖少子。日上见多庶出,或离妻间阔亲戚,妾或偶合,多淫荡,自身是艺术人或僧道,少年多厄。《沈芝源髓》
注释
空亡在时柱上,主性重执拗;若与华盖同位,应少儿子。见年上的空亡不好,须防别离,为艺道僧流之人,少年时期宜保护好自己。
凡命值空亡在时柱上,性格多执拗,好高骛远不实在,更见与华盖同位,少男孩。日上见之,多为庶出之人,或与妻子、亲戚关系疏远,与小妾或外人要好,为人多淫荡,自身是有艺术天分之人,或为僧道,少年多凶灾。引自《沈芝源髓》
说明
非的,意思是违背、不合于,错误、坏事、不对、反对、责备等,表示否定。
间阔,意思是久别,久不相见。
原文
凡空亡遇三者,主骨肉离散,抛失乡井,横遭官事,常主破财。禄马与一切福神落空亡,皆为陷没。大小运至此,三命又在衰乡,财禄无气,亦为死厄。《三命钤》
注释
凡命局中遇有三位空亡者,月日时全空掉,主骨肉离散,离乡背井,横遭官事,常主破财。禄马与一切吉福神落空亡,皆为陷没。大、小运至此,禄命身三命又在衰乡,财禄无气,亦为死厄之运。引自《三命钤》
五行精纪注释卷二十六
论冲破
原文
相冲者十二支战击之神,大概为凶,然有为福之甚者。凡冲处要相生,如辛巳冲癸亥,则是金生水也,余依此推之。如同类及相克者最凶,如壬申金克庚寅之木,己卯冲己酉之土,皆不利矣。凡相生冲,主人声望播流,高明出众,科甲峥嵘。生旺,主人神清貌俊,襟韵脱俗,轩昂洒落,上视仰面而行;死绝,则精神峻急、骨气紧实、趱捷便利、语声清爽、轻动易悦。若相克冲生旺,主人神刚貌肃,胆气壮,倜傥敢为,多成败;死绝,则寒酸鄙薄,形容乖劣,动招凶辱,多夭折也。《烛神经》
注释
十二支形成六组两两相冲,相冲者,地支战击之神,大概为凶。然而也有相冲为福,且福气甚重者。凡遇六冲,两柱纳音相生,生入为好,如辛巳白馓金,冲癸亥大海水,虽巳亥六冲,但两柱却是纳音金水相生,生入相冲为福,余依此推之。
两柱如是纳音“同类”及“相克”之冲者最凶。相克冲,如壬申剑锋金,克庚寅松柏木纳音克入相冲最凶;同类冲,如己卯城头土,冲己酉大驿土,己卯土到酉处为败地,向弱冲不吉,皆不利。
凡“相生冲”,主人声望播流,高明出众,科甲峥嵘。年柱五行生旺,主人神清气定,容貌英俊,襟怀宽广,超凡脱俗,气宇轩昂,风姿潇洒,抬头上视,仰面而行;年柱五行死绝,则神情严竣急燥、精神紧张,全身紧绷,行事图方便,身手矫健敏捷,语声清爽,轻举妄动,容易满足。
若两柱纳音“相克冲”,年柱五行生旺者,主神情刚毅,容貌严肃,胆气豪壮,风流倜傥,敢作敢为,行事多成败。若年柱五行死绝,为人寒酸鄙薄,形容暴戾恶劣,动则招致凶辱,且多夭折。引自《烛神经》
说明
地支六冲,须看两柱纳音五行的关系,分相生冲、同类冲、相克冲。结合纳音生克关系以及生旺死绝,又分为十组:生入生旺、生入死绝;生出生旺、生出死绝;克入生旺、克入死绝;克出生旺、克出死绝;同类冲生旺、同类冲死绝。其中生入相冲视为吉,克入相冲视为凶,文中说的“相生冲”指的是生入,“相克冲”指的是克入。
《三命通会》卷之二P183 起,有“论冲击”专章。大致同《五行精纪》此节内容,有增删。开头介绍了六冲的法理:“地支取七位为冲,犹天干取七位为杀之义。如子午对冲,子至午七数;甲逢庚为杀,甲至庚七数。数中六则合,七则过,故相冲击为杀也。观《易》坤元为六,其数有六无七,七乃天地之穷数,阴阳之极气也。”本节《三命通会》照录。
烦冗格
原文
如甲子见甲午,乙丑见乙未,多破祖业,平生心不闲,内明有断,假令禄高名重,终有一失也。
注释
烦冗格,以年柱查他柱,天干、纳音五行相同,地支相冲。如甲子年海中金人,见甲午沙中金;乙丑海中金人,见乙未沙中金。得此者,多破祖业,平生身心不闲,内心光明正大,行事有决断。
如果禄高名重,终有一失。
说明
天干相同,地支相冲,即《兰台妙选》“天地中分”格局,为纳音同类相冲。同类冲分向旺冲和向弱冲,同类向旺冲为吉,同类向弱冲为凶,甲子金人见甲午金,同类相冲,甲子金见午为败地,向弱冲,不好;乙丑海中金见乙未沙中金,同类相冲,乙丑金见未为冠带,向弱冲,也不好;如果是戊子火见戊午火,同类相冲,戊子火见午为旺地,向旺冲,就为吉。吉凶需仔细参详。
此节《三命通会》未取。
乖离格
原文
如戊午见丙子、癸卯见丁酉,相冲相克,五行不和而破命。再遇者,平生破散,衣食稍足,夭寿也。并《鬼谷命格》
注释
乖离格,以年柱查他柱,地支相冲,纳音克入,即年柱纳音被他柱纳音所克。
如戊午天上火人,见丙子涧下水;癸卯金箔金人,见丁酉山下火,都属于地支相冲,纳音克入,即“相克冲”中的克入冲,最毒,纳音五行不和而破命。若命局或大运、流年再遇,主平生破散,衣食稍足,但易夭寿。引自《鬼谷命格》
说明
此节《三命通会》未取。
原文
相冲还是自相生,集来帝座位无刑。
更得华盖兼权杀,为官清显统雄兵。
相冲相去要长生,见旺之时禄便亨。
贪武若更临时杀,为官清贵掌权兵。
注释
天干地支“相冲”,若是纳音五行相生,年柱与时柱“相生之冲”不论凶。更得华盖等吉福神杀,“为官清显统雄兵”。
若得相冲生旺的话,官运反而亨通。时柱上若有亡神和天乙贵神,亡神属贪狼星,天乙又名武曲星,“为官清贵掌权兵”。
原文
此论来去相冲生旺,如戊寅冲丙申、癸卯冲辛酉之类,得相生旺,五行气不散。更得福神方妙,如甲申冲庚寅、丙子冲戊午,名生旺,冲不破。并《鬼谷要诀》
《天元变化书》云:凡五行向旺者不名破,向衰弱者名破。如丙辰得丙戌最妙,戊子得戊午亦妙。若戊午火见戊子火,则名破也。又有聚旺格云:若众木入寅卯,其间有冲击者好。因旺极,故要冲击,非旺不可,余皆准此。
注释
此论相冲生旺,如戊寅城头土冲丙申山下火,丙申年见戊寅时,丙申火见寅为长生,向旺;辛酉年见癸卯时,地支和纳音相冲,但辛酉木见卯为旺地,向旺,得旺气,五行气不散,更得吉福神煞方妙。
如甲申泉中水,冲庚寅松柏木,纳音相生之冲,甲禄在寅,庚禄在申,互换禄;丙子涧下水冲戊午天上火,火见子为胎,不能算生旺,但是丙子戊午都是自旺,两个力量一样,力停,旺喜冲。
纳音五行生旺相冲,冲不破。引自《鬼谷要诀》
《天元变化书》称:凡纳音五行向旺者,不能说冲破,纳音五行向弱者,为冲破。如丙辰得丙戌最妙,丙辰纳音土见戌为旺,得地;戊子得戊午亦妙,戊子天上火见午为旺地。若戊午天上火见戊子,戊午火见子为胎,向弱,一冲即破。
又有“聚旺格”云:若诸多纳音五行木,见寅卯,其间有冲击者好。因五行旺极,需要冲击,若五行非旺,不可冲击,余皆准此。
说明
丙辰沙中土,丙戌屋上土;戊子霹雳火,戊午天上火,纳音五行都相同。若以“同类破”看,均不可论吉,此节称“亦妙”,又称“名破”。可见古人的看法也不尽相同。
此节《三命通会》未取。
原文
生旺连绵见吉神,更兼一七又为邻。
看看直入朝堂去,权握兵符助圣神。
四冲生处自贫寒,更值凶神不足看。
一种邪心偏作贼,父常嗔恨子常瞒。
凡遇一七杀者,命吉则冲发,命凶则为祸破财。
注释
纳音五行相冲生旺,再见吉神,此时的两柱双冲反而看好,得之者可“直入朝堂”,可掌握兵符有军权,相助皇上。
如果命局配置不佳,遇有六冲,更遇有凶神,就不好了,为人心思不正,做事偷偷摸摸,见不得人,父亲经常怨恨不满,小孩子做事经常瞒着大人。
因此,凡遇相冲者,命吉则冲发,命凶逢冲则为祸、破财。
原文
凡遇四柱冲破,如祸聚之地,有他位来冲,即谓之破祸成福。如犯空亡,有下位来冲,亦为福也,凡年月日时值此,必作食禄人。如福聚之地逢他处来冲,则破福成祸,必孤困。
注释
凡遇四柱有冲破,如为“祸聚之地”,有他位来冲,即是“破祸成福”,此冲论吉。如一柱犯空亡,得他柱来冲,亦可论有福。凡年、月、日、时值此,定是做官食禄之人。如“福聚之地”逢他柱来冲,则“破福成祸”,必主孤独困乏。
说明
以上两节《三命通会》基本照录,只是文字排列次序有所不同。
破祸成福:如庚寅木人遇壬申金,壬申金克入,庚寅木见申为绝地,向弱冲,凶,壬申本为“祸聚之地”,但遇丙寅火,就可以把壬申金冲破,因为地支寅申相冲,纳音火克金,金见寅为绝,向弱冲,壬申金被冲破,即为“破祸成福”。
原文
凡相生者,不为破,如丁未破癸丑是也。同类者,作破论,如丁未破丁丑是也。相克者最为毒,如丁未破己丑是也。《林开五命》
注释
“纳音相生冲”者,不为破,如丁未天河水,冲癸丑桑柘木;“纳音同类冲”者,作破论,如丁未天河水,冲丁丑涧下水;“纳音相克冲”者,最为毒,如丁未天河水,冲己丑霹雳火。
引自《林开五命》
说明
此节《三命通会》未取。
此处“同类者”,指的是同类冲向弱,丁丑水见未为养地,向弱冲,不好,故作破论;此处“相克者”,指的是克入,丁未水克入己丑火,己丑火见未为衰地,向弱冲,凶,故最为毒。
原文
凡命带劫杀亡神相冲,主犯刑。若在死绝处主废病多疾。如带贵杀入局,有秀气科名者,多入台谏,终有恶疾而死。带元辰、空亡相冲,不是下贱,则是贫寒之士。五行枯瘁则贱,带秀则虚声,贫士之徒也。
注释
凡命带劫杀、亡神相冲,主犯官司刑罚。若五行在死绝处,主残废多疾病。
如命带吉贵神煞逢冲,主有秀气科名,多入台谏之职,但终有恶疾而死。
若带元辰、空亡相冲,不是下贱,则是贫寒之士。五行死败病绝则贱,五行带秀,则有虚声,但仍为贫士。
原文
凡诸位冲破,如遇冲空亡,主祸中生福,若月冲日时〔171,时冲年,名曰仇雠杀,主与人无恩,内外多得憎嫌,或长病,或卒暴而死。
注释
在各种冲破中,如遇冲破空亡,主祸中生福。若月柱冲日、时柱,时柱冲年柱,名曰“仇雠杀”,主与人无恩,内外多得厌恶、埋怨,或患有长病,或卒暴而死。
说明
以上两节《三命通会》基本照录,文字排列次序有所不同。
原文
凡命犯力停相冲,生旺死绝,俱是凶咎。如丙寅、甲申,癸卯、辛酉之类是也。
注释
凡命犯“力停相冲”,无论相冲生旺还是死绝,俱是凶咎。如丙寅炉中火,火长生在寅,甲申泉中水,水长生在申,水火相克,寅申相冲,都是自长生;癸卯金箔金,金胎在卯,辛酉石榴木,木胎在酉,金木相克,卯酉相冲,都是自胎。
说明
“力停”的意思是两柱力量完全一样,如你自长生,我亦自长生,命犯“力停相冲”不一定全是灾。
原文
凡日时冲年,主人心不平,以己度人,不相信付。
凡命生时冲太岁者,支干皆可用也,假令丙午年、壬子时,乙卯年、辛酉时,支干皆冲也。并《广信集》
注释
凡日时冲年,主人心有不平,以己之心度他人之腹,对他人没有信任,好猜疑。
凡命,时柱冲年柱,纳音、天干和地支都同样可以论相冲。如丙午年天河水,壬子时桑柘木;如乙卯年大溪水,辛酉时石榴木,支干皆冲。引自《广信集》
原文
破印破财并破禄,破马少曾为命福。
更加破合日时中,疾非手足并头目。
破印者,如木人带癸未,内有乙丑金,曰破印,见庚戌曰刑印。破财者,如金人以寅卯为财,寅怕见申,卯怕见酉。不然无寅卯二字,亦忌见申酉字。破禄者,如甲禄在寅,怕见申字。破马者,如马在巳,怕见亥字。破合者,乃干合被支破,如甲午人见己亥,或见巳字即破己亥,逢子字即破甲午合也。如丙寅年、辛卯月、壬申日,其人害一目。凡破多不好,是欲达不达之人。如甲人逢丑卯日时夹禄,见申字破,不好,夹拱等同。《沈芝源髓》
注释
命局中遇有破印、破财、破禄、破马的情况,命局的福气都会减少;遇破合在日时中,非手足有疾,就是头、眼有疾。
破印者,如木人见癸未,癸未为五行木印,本来命局带本家印,但见乙丑金印,丑未相冲,癸未木被乙丑金克入,癸未印被冲破;木人带癸未木印,见庚戌金,戌刑未,纳音金克纳音木,癸未木印被刑入,故曰“刑印”。
破财者,年柱纳音金人以寅卯为财,寅怕见申,卯怕见酉。凡纳音金人,命局中见申酉,即为破财。只要年柱是纳音金人,即便无寅卯,亦忌见申酉字。
破禄者,如甲禄在寅,命局中怕见申字,即便命中无寅,亦忌见申。
破马者,如年支驿马在巳,命局中怕见亥字,即便命中无巳,亦忌见亥。
破合者,指年柱天干有五合,却因地支被冲而破了干合。如甲午人见己亥,若见巳字,巳亥冲,则破己亥与甲午天干五合;若见子字,子午冲,也是破甲午的天干合。有一个实际案例,丙寅年、辛卯月、壬申日。丙辛五合,得申日,寅申冲,破天干五合,其人一只眼睛坏了。
凡有冲破多不好,是欲达不达之人。如甲人逢丑卯日时,丑卯夹寅禄,如见申字来冲破,不好,夹、拱同论。引自《沈芝源髓》
说明
《三命通会》基本照录本节,“如丙寅年…”以后这句未取。
印、财取法有所不同。此处印指本家印,如木人遇到癸未五行木印;以年柱纳音五行,克他支五行者,为财。
《三命通会》卷之三P183 起,以“论冲击”专章,收录了本节大部分内容,次序略有改变。专章最后称:“观诸诗,见冲破有吉有凶,不可概论”。该书自P274-280, 以“歌战斗伏降刑冲破合”为题,引用了《应天歌》中的相关内容。
论金杀
原文
金神大杀者,至凶之神。古人云:寅申巳亥,鸡头粉粹,四支生人,金神在酉。子午卯酉,蛇头开口。四支生人,金神在巳。辰戌丑未,牛头大忌。四支生人,金神在丑。与人为灾,而不为福。又主丧服哭泣之事。丑人金杀在本命,若生月日时又在丑上,带鬼克身,则有不测之祸。以巳酉丑金之位,故金神居于上,所值金神,下更带金火,则为灾,又大而迟。《三命提要》
注释
金杀,又名“金神大杀”,是至凶之神。古人云:“寅申已亥,鸡头粉粹”,指寅申巳亥四位年支的人,金杀在“酉”;“子午卯酉,蛇头开口”,指子午卯酉四位年支的人,金杀在“巳”;“辰戌丑未,牛头大忌”,指辰戌丑未四位年支的人,金神在“丑”。金杀为凶煞,遇之者有灾,而不为福。又主丧服哭泣之事。
若丑人,即“金杀”在本命年支丑,若月、日、时支又见丑,金杀柱纳音克年柱纳音的话,主有不测之祸。以巳酉丑为金之位,故金神在巳酉丑位。若金杀所在柱,纳音为金或火,则为有灾,此灾大而迟。引自《三命提要》
说明
《三命通会》卷之三P241-242, 收录了“金杀”的内容,更名为“暗金的煞”,并说明源自择日学的“红煞日”,凡百事皆凶,出行尤忌。
梁湘润《神煞探原》P113 指出,暗金的杀源于择日,原来是用月取日,禄命法运用后,改为以年取时。其法理是用“太玄数”推演而来,如寅申巳亥,寅申数为七,巳亥数为四,合而为二十二,自子顺行二十二位为酉。
原文
金杀者,为五行中惟金为杀之物也。一杀而有三名,一曰吟呻杀,二曰破碎杀,三曰白衣杀。其神常居巳酉丑三位,盖是金之体也。寅申巳亥在酉、子午卯酉在巳、辰戌丑未在丑,是金之生旺库也。在巳曰吟呻。巳中临官之火,火者,金之官也。金气临克,主官府杖楚,刑狱、呻吟之灾,故曰吟呻。在酉曰破碎。酉者金旺之地,杀物当时,又有辛金相助,万物当之,无不破碎,主支离破碎、流血之灾,故曰破碎。在丑曰白衣,乃金库墓也,居四季而临鬼门,主妨害、丧服、哭泣之事,故曰白衣。其神生旺,主人宽量大器,决断有能,形容清峻,若不夭丧、刑伤,则须有癞病、瘫痪。死绝则惨害克毒,形容红白,巧言令色,笑里藏刀,其神常主横事。与官符并,则横来官灾;与劫杀并,则横来死丧;与白虎、羊刃并,则流血伤残;与贵人、建禄并,则稍慢,五行旺相不须用也。《烛神经》
注释
“金杀”者,在五行中,惟“金”为杀之物。金杀有三个别名,一曰“吟呻杀”,二曰“破碎杀”,三曰“白衣杀”。金杀之神,常居巳酉丑三合地,这是五行“金”之体。寅申巳亥人,金杀在酉;子午卯酉人,金杀在巳;辰戌丑未人,金杀在丑,巳是金之长生地,酉是金之旺地,丑是金之墓库。
在巳,曰“吟呻杀”:巳中有丙火,丙禄在巳,为临官之火。火者,金之官也。金气临克,主官府杖楚、刑狱、呻吟之灾,故曰“吟呻”。
在酉,曰“破碎杀”。酉者,金旺之地,杀物当旺,又有天干辛金相助,万物当之,无不破碎,得之者,主支离破碎,有流血之灾,故曰“破碎”。
在丑,曰“白衣杀”,丑者,金之库墓,辰戌丑未人金杀在丑,会遇白衣杀,得之者,主妨害、丧服、哭泣之事,故曰“白衣”。
得之者五行若生旺,主人宽量大器,决断有能,形容清峻,若不夭丧、刑伤,也须有癞病(传染性的皮肤病)、瘫痪事。五行若死绝,则惨害克毒,肤色红里夹白,巧言令色,笑里藏刀,得之者,常主有突发的凶事。金杀与官符同位,则横来官灾;金杀与劫杀同位,则横来死丧;金杀与白虎、羊刃同位,则流血伤残;金杀与贵人、建禄同位,为福稍慢。若年柱五行旺相,则不用“横来官灾”等的这些断语。引自《烛神经》
原文
夫吟呻者,金杀之精。子午卯酉人见巳金生处,主大风瘫缓之疾;寅申巳亥人见酉金旺处,主水痼毒药之病;辰戌丑未人见丑金墓处,主克妻害子,恶死之忧。若带三刑、德贵,主有高官握兵权。《金书命诀》
金杀夹贵兮,有兵有权。《指迷赋》
男逢金杀累累官刑,女犯金神重重产厄。《隐迷赋》
注释
吟呻杀,“金杀”之精。子午卯酉人见巳,金之长生处,主“大风瘫缓”之疾,即是“风瘫”;寅申巳亥人见酉,金之旺处,主患与水有关的难治之疾,或受毒药之害;辰戌丑未人见丑,金之墓处,主克妻害子,有“恶死”之忧。“金杀”若带三刑、天月二德、天乙贵神,主有高官,握有兵权。引自《金书命诀》
命带“金杀”,又带三刑、德贵,主有兵权。引自《指迷赋》
男命若逢“金杀”多重,主有官刑;女命若犯金杀,不利生育,有产厄。引自《隐迷赋》
原文
血蛊最厌于交重。
血蛊者,本金杀也,亦名血蛊,犯之则有血光之厄,重得之者,尤为不吉。《壶中子》金杀者伤害之辰,男子犯之,多有刑伤兵刃之灾,妇人有产厄,行年至此亦然。《三命钤》
注释
血蛊,即“金杀”的又一名称,最怕重重得之。
“血蛊”者,本为“金杀”,亦名“血蛊”,犯之则有血光之灾,重重得之者,尤为不吉。引自《壶中子》
金杀,为“伤害”之凶煞,男子犯之,多有刑伤兵刃之灾;妇人犯之,有产厄,行年至此亦然。引自《三命钤》
论咸池
原文
寅午戌兔从茅里出,巳酉丑骑马阶中走。
申子辰鸡鸣动四邻,亥卯未鼠子惊人睡。
咸池者,常在劫杀前四辰,又有一名沐浴者是也。咸池者,乃日入之所,取其万物暗昧时也。其神主奸邪落魄,美容仪,耽酒色,疏财好欢,破散家业,惟务贪浊,此生旺者然也。死绝者,则嗜滋味,好妆饰,落魄不检,狡计顽猾,忘恩失信,私滥奸讹,靡所不为。与元辰并者,更临生旺,多得匪人为妻。与贵人建禄并者,多因油盐酒货得生,或因妇人暗昧之财起家,平生多防水厄,劳瘵之疾,多遭累、遗失、暗昧之灾也。《烛神经》
咸池杀,亦名桃花沐浴是也。歌云:
风流淫宿号咸池,并集来临祸应期。
酒色相刑三二位,更加神杀血光随。《紫虚局》
注释
咸池,现称“桃花”,查法:年支三合五行的沐浴位,咸池在子午卯酉。寅午戌人,见卯;巳酉丑人,见午;申子辰人,见酉;亥卯未人,见子。
咸池者,在“劫杀”前四辰,又名“沐浴”。咸池日入之处,正是“万物暗昧”的时候,“咸池”即取其义。这个神煞,主奸邪落魄,好打扮、喜装饰或审美眼光高,沉耽酒色,慷慨疏财,好寻欢作乐,破散家业,只会做贪污事,这是对五行生旺者而言的。至于五行死绝者,则好美食美味、好妆饰,落魄不检点,狡计顽猾,忘恩失信,私滥奸讹,无所不为。若与“元辰”同位,更临生旺,为妻多不正。与贵人、建禄同位,多以油盐酒货等小生意为生,或靠女人赚钱。平生多防水厄,“劳瘵”之疾,多遭累、遗失、暗昧之灾也。引自《烛神经》
咸池杀,亦名桃花、沐浴。
歌云:风流淫宿号咸池,若二三位出现在命局及大运流年中,是灾祸的应期。犯之者主酒色之灾,与凶神恶煞并位,主有血光之灾。引自《紫虚局》
说明
咸,有“终结”的意思,日落示白天终结。“劳瘵”:因过度劳累而患染的综合症。
《三命通会》卷之二P176 有“咸池”专章,内容大致同本节。但说明:“此杀须天干纳音与地同类方是,若只论寅午戌在卯,天干纳音或不属火,非是。此杀亦因三合而取。”并补充:“咸池忌日时”“咸池怕水”,及《壶中子》“沐浴临年,伯夷有首阳之饿”、“见生值沐浴曰裸形,行年值沐浴曰穷杀”。万氏最后说:详诸书,见咸池非吉煞,日时与水命遇之尤凶。
梁湘润《神煞探原》P58 介绍咸池,认为与“桃花”有密切关系,另一方面,与“艺术性格”有关,属“艺精之士”,艺精术奇者,是指有特殊艺术天才之士,自然未必是有荣华富贵之福业。
论勾绞
原文
勾绞杀者,阳命人前三辰为绞,后三辰为勾;阴命人后三辰为《珞碌子》、《林开五绞,前三辰为勾。曰阴后阳前三是绞,阳后阴前三是勾。后三辰为绞,阴命人命》,皆以阳命人前三辰为勾,前三辰为绞,后三辰为勾。
假令甲子阳命人二月为绞、八月为勾,乙丑阴命人三月为勾、九月为绞,余准此。凡人遇之,身若克杀,多掌刑法之任,或为将帅,专行诛戮。杀若克身,主非命而终勾绞主非(《玉门关)命(集)》。(云):小人逢之,皆为飞横灾祸。行年至此,亦主口舌刑狱之事。《三命钤》
注释
“勾绞杀”的查循,阳命人,命前三辰为“绞”,命后三辰为“勾”;阴命人,命后三辰为“绞”,命前三辰为“勾”,即“阴后阳前三是绞,阳后阴前三是勾”。《珞录子》、《林开五命》,皆以阳命人,命前三辰为“勾”,命后三辰为“绞”,阴命人,命前三辰为绞,命后三辰为勾,不分男女。
假如甲子阳命人,命前三辰为“卯”,即“绞”、命后三辰为五“酉”,为“勾”。假如乙丑阴命人,命前三辰为“辰”,即精“勾”,命后三辰为“戌”,为“绞”,余准此。凡人遇之,若年注柱纳音五行,克勾绞所在柱纳音五行,多掌刑法之任,或为将帅,专行诛戮之事;若勾绞所在柱纳音冲克年柱纳音五行,主非命而巷终。《玉门关集》称:“勾绞”主非命。命局组合不佳之“小人”
六逢此杀,皆为飞横灾祸。流年遇勾绞杀,亦主口舌刑狱之事。引自《三命钤》
说明
《三命通会》卷之三P243 有“论勾绞”专章介绍。称此杀又名“爪牙杀”,内容大致同本节。补充的有:大忌与羊刃、金神、白虎并,则大凶,有爪牙之凶。纳音不克年柱者,及与福吉神同位者,不用。
梁湘润《神煞探原》 P108 有勾绞杀全流循查表,取法同《三命通会》。
原文
勾绞二杀至凶之神,各随本命求之,阳男阴女,命前三辰为绞,后三辰为勾,阴男阳女命前三辰为勾,后三辰为绞,二杀与人为灾,而不为福。值勾绞两位全者灾重,一位者灾轻。又云:以上杀,有鬼则灾重,无鬼则灾轻。《三命提要》
犯勾绞杀者,主人多计巧心路。《沈芝源髓》
注释
勾绞二杀,为至凶之神,由年支求之,阳男阴女,命前三辰为绞,后三辰为勾;阴男阳女命前三辰为勾,后三辰为绞。勾绞二杀,人遇之为灾,而不为福。命局中若值勾绞两位全者,灾重,一位者灾轻。又称:遇勾绞杀,命局再有“鬼”,则灾重,无“鬼”则灾轻。引自《三命提要》
犯勾绞杀者,主人心思多计巧。引自《沈芝源髓》
说明
此节介绍《三命提要》的取法,与上节不同,分阳男阴女,阴男阳女。
天罗地网
天罗地网歌
原文
丈夫每忌天罗系,妇人常防地网笼。
猪犬侵凌灾挠挠,龙蛇混杂祸重重。
单逢地网终身苦,再入天罗永世凶。
凡以戌亥为天罗,辰巳为地网。若戌年、戌月、初一日生者,犯一年天罗;十五日生者,犯十五年天罗;若更生日是戌,增成三十年。天罗,或戌年亥月,或亥戌日,交互见之,则灾不能歇,地网亦如上说。地网混辰,男吉女凶;天罗混戌,女吉男凶。二运流年方发其灾,二运到戌亥年月日及辰巳年月日,男子孝服、失财,女人连绵床席。若天罗地网重并者,男妨妻,女妨夫,并绝嗣方免重厄。只如庚戌年、十月丁亥、十八日癸亥日、丁巳时,其人妨三妻,又绝嗣,并官事不休,破财,口舌之象。《金书命诀》
注释
“丈夫每忌天罗系,妇人常防地网笼。猪犬侵凌灾挠挠,龙蛇混杂祸重重。单逢地网终身苦,再入天罗永世凶。”这六句诗的意思是:戌亥辰巳为天罗地网,男忌天罗戌亥,女忌地网辰巳,得之者会有重重灾祸困扰。命局中只遇地网辰巳,只主终身困苦,若大运流年再遇戌亥天罗,有性命之忧。
戌亥为天罗,辰巳为地网。若戌年、戌月、初一日生者,犯一年天罗;十五日生者,犯十五年天罗;若生日是戌,不吉将增至三十年。天罗,若戌年亥月,或亥戌日,为“天罗”交互见之,则灾不能歇,“地网”亦如上说。命局中,辰巳地网,男吉女凶;戌亥天罗,女吉男凶。二运、流年遇此,其灾发作应期。大小二运到戌亥天罗位,年、月、日有辰巳者,男子孝服、失财,女人疾病不断,常卧床席。若天罗地网在命局中重叠见,不一定四字要齐,比如戌亥亥巳,巳亥戌戌之类,男妨妻,女妨夫,并绝嗣方免重灾。如男命庚戌年、丁亥月、癸亥日、丁巳时,天罗地网重并,其人妨三妻,又绝嗣,并官事不休,破财,口舌之象。引自《金书命诀》
“天罗地网”凶煞的运用,凶兆应验在二运、流年。生日在农历初几,一生中有不吉的年份,与之有关。
原文
龙蛇混杂,偏不利于辰生;猪犬侵凌,但独嫌于亥字。
龙为辰,蛇为巳,辰人得巳,巳人得辰,皆曰龙蛇混杂,男命则不言,惟女命破婚害子,薄福抱疾。辰人得巳重,巳人得辰轻。谓龙生蛇穴者退,蛇生龙穴者进。猪为亥,犬为戌,戌人得亥,亥人得戌,皆曰猪犬侵凌,女命则不言,惟男命则速滞趄龋,妨祖克财。戌人得亥轻,亥人得戌重,谓犬入猪群则进,猪入犬群则伤。诸书亦云:龙蛇混杂,常妨女子忧危;猪犬侵凌,每虑丈夫厄难。《壶中子》
注释
辰巳混杂,不利辰年生人;亥戌同在,独不利亥年生人。
龙为辰,蛇为巳,辰人得巳,巳人得辰,皆曰“龙蛇混杂”,男命则不言,唯女命破婚害子,福薄有疾。辰人得巳重,巳人得辰轻。谓龙生蛇穴者退,蛇生龙穴者进。猪为亥,犬为戌,戌人得亥,亥人得戌,皆名“猪犬侵凌”,女命则不言,唯男命停滞不前,遭受他人的粗龋非议,且妨祖克财。戌人得亥轻,亥人得戌重,谓“犬入猪群”则进,“猪入犬群”则伤。诸书亦云:龙蛇混杂,常妨害女子,须忧病厄;猪犬侵凌,须虑丈夫危难。即男忌天罗戌亥,女忌地网辰巳。引自《壶中子》
说明
天罗地网,根据在四柱的位置,有轻重之分。
原文
世谓男忌天罗,戌亥阴之终也。女忌地网,辰巳阳之终也。《烛神经》
男犯两重天罗,主克妻、害子、官事、破财,女犯两重地网,主重灾孝服。《广信集》
注释
世谓男忌天罗,天倾西北位即戌亥,六阴之终。女忌地网,地陷东南位即辰巳,六阳之终。引自《烛神经》
男犯两重天罗,主克妻、害子、官事、破财;女犯两重地网,主重灾孝服。引自《广信集》
说明
《三命通会》卷之三P246 有“论天罗地网”专章,内容基本照录本节。万氏增加的内容有:“中间又分火命人有天罗,水土命人有地网,余金木二命无之。人命带此,多主蹇滞,更加恶杀相并,五行无气,必主恶死。行运至此亦如之。”《神煞探原》认为:天罗地网的或然率高于天乙贵人。并补充介绍:或戌亥年出生人,以一日作一年,初一出生者,一年晦涩;初二出生者,二年晦涩 … 三十日出生者,三十年晦涩,戌亥在月时者,以十六岁起算,戌亥在时者,以三十一岁起算。若四柱有戌,入亥运,主五年之大运晦涩,反之亦然。命局与大运流年会齐辰戌巳亥,作不祥论。
孤辰寡宿
原文
寅卯辰,孤巳、寡丑;巳午未,孤申、寡辰;
申酉戌,孤亥、寡未;亥子丑,孤寅、寡戌。《三命纂局》
逐方三位,进前一辰为孤,退后一辰为寡,进为阳不利父,退为阴不利母。又云:在阳宫主妨父,在阴宫主妨母。常术云:男忌孤辰,女忌寡宿,其神形孤骨露,面无和气,生旺稍可,死绝尤甚,不利六亲。与驿马并者,放荡离乡。与空亡并者,幼而无倚。与丧门吊客并者,一生多遭重丧,叠祸自身,才发则骨肉伶仃也。《烛神经》
注释
寅卯辰人,孤在巳、寡在丑;巳午未人,孤在申、寡在辰;
申酉戌人,孤在亥、寡在未;亥子丑人,孤在寅、寡在戌。引自《三命纂局》
带年支三会,进前一辰为孤,退后一辰为寡。进为阳支不利父,退为阴支不利母。又云:在阳宫主妨父,在阴宫主妨母。常术认为:男忌孤辰,女忌寡宿,得之者,其神孤苦,其形骨露,面无和气,五行生旺稍可,五行死绝尤甚,不利六亲。此杀与驿马同位者,主放荡离乡;与空亡同位者,幼小无依;与丧门吊客并者,一生家中多有重丧事,自身灾祸连连,即便发达,也是骨肉伶仃。引自《烛神经》
说明
所谓前后辰,以亥子丑人为例,亥后一辰为戌,为寡;丑前一辰为寅,为孤。
连属不言孤寡
原文
如亥得寅戌,寅得丑巳,或支干朝会、包裹,贵人连属,虽犯孤寡亦吉。《鬼谷遗文》
注释
连属不言孤寡:如亥人孤寅寡戌,亥得寅戌,戌与亥相连;寅人孤巳寡丑,寅得丑巳,寅与丑相连,或“支干朝会”、包裹,如地支再为贵人与年支相连,虽犯孤寡亦吉。引自《鬼谷遗文》
支干朝会:来回交涉,朝元集会,如禄和天乙贵人,或并到天乙贵人福星贵神等。
包裹:即包承,前后有二支包承,本命在其中者是也。如戌子包亥,丑卯包寅。
原文
凭阴察其阳祸,岁星莫犯于孤辰。恃阳鉴以阴灾,天年忌逢于寡宿。
莹和尚注云:寅卯辰人,巳为孤辰,丑为寡宿,其寅辰是阳之位,丑巳是阴之位,故曰凭阴察其阳祸,岁星莫犯于孤辰。巳午未人,申为孤辰,辰为寡宿,巳未为阴之位,辰申是阳之位,故曰恃阳鉴以阴灾,天年忌逢于寡宿,天年犹小运也,岁星犹太岁也。阳以孤辰为重,阴以寡宿为重。
赵氏新注云:岁星者,寅人在丑,丑人在寅,子人在卯,卯人在子,辰人在亥,亥人在辰,巳人在戌,戌人在巳,午人在酉,酉人在午,未人在申,申人在未。
天年者,子人在亥,亥人在子,丑人在戌,戌人在丑,寅人在酉,酉人在寅,卯人在申,申人在卯,辰人在未,未人在辰,巳人在午,午人在巳。岁星兼孤辰,天年兼寡宿,皆主孤独。《珞录子》
注释
“凭阴察其阳祸,岁星莫犯于孤辰。恃阳鉴以阴灾,天年忌逢于寡宿。”主要意思是:岁星不要再并到孤辰,天年不要再并到寡宿。
莹和尚注:寅卯辰人,巳为孤辰,丑为寡宿,其寅辰是阳之位,丑已是阴之位,故曰“凭阴察其阳祸”,岁星莫犯于孤辰”。巳午未人,申为孤辰,辰为寡宿,巳未为阴之位,辰申是阳之位,故曰“恃阳鉴以阴灾,天年忌逢于寡宿”。天年和岁星是神煞,天年,尤其不可在小运犯之,岁星,尤其不可在流年太岁犯之。男命以孤辰为重,女命以寡宿为重。
赵氏新注认为,岁星者:寅人在丑,丑人在寅,子人在卯,卯人在子,辰人在亥,亥人在辰,巳人在戌,戌人在巳,午人在酉,酉人在午,未人在申,申人在未。
天年者:子人在亥,亥人在子,丑人在戌,戌人在丑,寅人在酉,酉人在寅,卯人在申,申人在卯,辰人在未,未人在辰,巳人在午,午人在巳。若岁星并到孤辰,天年并到寡宿,皆主孤独。引自《珞录子》
说明
此节,《三命通会》只引用了“凭阴察其阳祸,岁星莫犯于孤辰,恃阳鉴以阴灾,天年忌逢于寡宿”,并在此后注:盖言小运、太岁不可犯之。
天年、岁星,经常与孤辰寡宿搭配使用。
原文
孤辰寡宿,主上妨父母,下害妻子,女人值之,主损克翁婆,不利夫子。《三命钤》
注释
得孤辰寡宿者,男人主上妨父母,下害妻子;女人值之,主损克公公婆婆,不利夫子。引自《三命钤》
原文
井栏斜冲是孤神、寡宿,更天干带倒食,谓之井拦倒食。若巳午未人生在夏三月,是带两重孤寡,主克妻害子,少六亲,不聚财,多生女,更带诸凶杀,主不令终。广录
注释
井栏斜冲,指命带孤辰、寡宿,其天干带“倒食”的话,谓之“井栏倒食”。
两重孤寡,若巳午未人,孤申、寡辰,生于三月即是辰月,如此即是带两重孤寡。
得上述二者,皆主克妻害子,少六亲,不聚财,多生女,更带诸凶杀,主未享天年而亡。引自“广录”
说明
《三命通会》卷之三P244, 以“论孤辰寡宿及隔角煞”专章介绍此节内容,并引用了后来的《三车一览》,对孤辰寡宿,从五行的生克和生旺库视角,作了法理和底层逻辑上的分析介绍。“隔角”,则带入了八卦的内容。
梁湘润《神煞探原》P105 “孤辰寡宿”一节指出:今人将孤寡视为固定之神煞,古人以在四柱有各种组合法(如上述“赵氏”之法),观点有不同,还介绍了沈芝的独特论法,如子年人,日时遇亥;亥年人,日地支遇子,均作孤寡,少失六亲。年时犯之,若不过房,必克父母。
妨害
原文
甲人丁为父,壬为母;乙人戊为父、癸为母;
丙人己为父、甲为母;丁人庚为父、乙为母;
戊人辛为父,丙为母;己人壬为父、丁为母;
庚人癸为父,戊为母;辛人甲为父、己为母;
壬人乙为父,庚为母;癸人丙为父、辛为母。
见父则无父而发,见母则无母而发,克日干不利父,克月干不利母,干鬼不利父,倒食不利母。又云:胎与四柱交并,即有异父母也。《神白经》
注释
甲人,以丁为父、以壬为母;乙人,以戊为父、以癸为母;
丙人,以己为父、以甲为母;丁人,以庚为父、以乙为母;
戊人,以辛为父、以丙为母;己人,以壬为父、以丁为母;
庚人,以癸为父、以戊为母;辛人,以甲为父、以己为母;
壬人,以乙为父、以庚为母;癸人,以丙为父、以辛为母。
命中见父,则无父而发;见母则无母而发。有克日干者,不利父;有克月干者,不利母。年干见鬼不利父,年干得倒食不利母。又云:胎柱与四柱交并,即有相同者,有异父母。引自《神白经》
说明
“甲人丁为父,壬为母”等六亲规则,与常法偏财为父,正印为母的差距甚远,此杀《三命通会》和《神煞探原》都不取。
反本杀
原文
且如甲子金命得戊午日,又于胎月日时上多带寅巳,名反本杀。犯此者,或贵或富,定主孤立,一旺便克杀父母尊长,余则无害。《李虚中书》
注释
反本杀:如甲子金命得戊午火日,地支子午相冲,火克金克入,金见午为败地,甲子金被冲破,又在胎月日时上见寅已的话,寅为火长生,巳为火临官之地,戊午火得旺,克金更甚,名反本杀。犯此者,或贵或富,定主孤单,命局五行一旺,便克杀父母尊长,余则无害。引自《李虚中书》
鸱枭杀
原文
年隔月一位,月隔时日两位,如子年、寅月、巳日时之类,主克尽父母,离乡外住方发。
注释
鸱枭杀:年隔月一位,月隔时日二位,如子年,寅月,巳日时之类,主克尽父母,离乡外住方发。
说明
鸱鸮,猫头鹰一类的鸟。喻指邪恶之人。《三命通会》未录。
破分杀
原文
春秋二分前后,犯卯酉日时者是也,主散绝骨肉祖业。
酉日时或大运,名白虎临庭,在日克妻,在时克子,不利骨肉。并《广信集》
《紫微太乙局》云:人生辛酉作日时,号为白虎入闺闱,男子损妻因血死,女人产难实堪悲。
注释
破分杀:春为卯,在寅卯辰中;秋为酉,在巳酉丑中,日、时犯卯酉者,即是,得之者,主散绝骨肉祖业。
酉为白虎,命局日时得酉,或大运得酉,名“白虎临庭”,在日克妻,在时克子,不利骨肉。引自《广信集》
《紫微太乙局》称:“人生辛酉作日时,号为白虎入闺闱,男子损妻因血死,女人难产实堪悲。”
说明
《三命通会》未录。
原文
戊申戊寅为六道消虚,亦不利于亲族。壬戌日或壬戌时,名天后失行,大不利于妻孥。《神白经》
马后二辰是也,主散亲戚破家,骨肉不和。广录
注释
承上文。命局日时,得戊申、戊寅,为“六道消虚”,亦不利于亲族;得壬戌日或壬戌时,名“天后失行”,大不利于妻和子。引自《神白经》
马后二辰,主散亲戚破家,骨肉不和。引自“广录”
说明
此节《三命通会》未录。
原文
四季生人背太阳,必定父先亡。《直道歌》
凡命生时不是辰戌丑未,四柱带劫杀、亡神、元辰、羊刃多者,亦主克父母,不必直待辰戌丑未时生也,亦有犯辰戌丑未时,却不犯恶杀,而不克父母者,宜详之。若日时两犯亡神者,定主克母,如晁侍郎谦之,丁丑年、壬寅月、庚申日、甲申时,两重亡神克母也。广录《天元变化书》云:但以生我者为母,克我者为父,若生在父母气绝弱之位者,必刑克,带杀多者主离背,不必在四季之时。
《寸珠尺璧》云:凡时犯劫杀,羊刃,虽非辰戌丑未亦有克,四维母,四正父也。
注释
“四季生人背太阳,必定父先亡。”生在四季辰戌丑未时,父先亡。引自《直道歌》
凡命,生时不是辰戌丑未,四柱带劫杀、亡神、元辰、羊刃多者,亦主克父毋,不必直待辰戌丑未时生。亦有犯辰戌丑未时,却不犯恶杀,而不克父母者,宜详细分析。
若日时两犯亡神者,定主克母,如晁侍郎谦之,丁丑年涧下水、壬寅月金箔金、庚申日石榴木、甲申时泉中水,丑人,亡神在申,日、时柱得两重亡神申,克母。引自“广录”
《天元变化书》称:以生年纳音者为母,克年柱纳音者为父。若月支在父母纳音气绝弱之位者必有刑克,带杀多者主离背,不必在四季之时。
《寸珠尺璧》云:凡时柱犯劫杀、羊刃,虽非辰戌丑未时,亦有克。寅申巳亥为“四维”,为母;子午卯酉“四正”,为父。
说明
父母从对年柱纳音的生克看,也有从“四维”、“四正”看的。晁侍郎案例,丁丑涧下水人,月壬寅金箔金为母,金在寅上为绝地。
原文
凡命前五辰生者,男当妨妇1771,命后五辰生者,女主妨夫), 若无妨害,即主有宿疾。若命前后四辰生者,即于父母妻子,主有妨害也。《三命钤》
注释
凡命前五辰生者,男当妨妇;命后五辰生者,女主妨夫。若无妨害,即主有难以治愈的宿疾。若命前后四辰生者,对于父母妻子和孩子,也有妨害。引自《三命钤)
说明
命前后五辰,为宅墓。
原文
五墓为库藏之地,时贵亦妨;四孟是孤绝之方,带杀必克。四季为五行之墓,万物之所终也,生时逢之,虽会吉而贵,亦主妨害尊亲也。四孟有孤辰绝气,若见亡神、劫杀、岁刑,亦主妨害父母也。《鬼谷遗文》
注释
五行之墓,辰戌丑未,为库藏之地,即便时上有吉贵神,亦有妨害;寅申巳亥四孟,是孤辰所在地,带杀必有克害。辰戌丑未四季,为五行之墓,万物所终处,生时若逢之,虽会吉贵,但终对亲人有所妨害。四孟寅申巳亥有孤辰绝气,若见亡神、劫杀、与年柱有刑冲,亦主妨害父母。引自《鬼谷遗文》
原文
眷属情同水火,相逢于沐浴之乡。
莹和尚注云:凡本命沐浴中见相克是也。此主六亲寡合,朋友匪和,凡处求谋,故难成就。
注释
“眷属情同水火,相逢于沐浴之乡”。莹和尚注云:凡本命年柱,与沐浴所在柱纳音五行相克,沐浴也称败位,即败中逢克,主六亲寡合,朋友不和,无论在哪里做事,都难有成就。
原文
骨肉中道分离,孤宿尤嫌于隔角。
莹和尚注云:子午卯酉中有死气,辰戌丑未四墓之乡,人或值之,孤中孤也戌(《烛)丑(神)未(经)》为害(辰)。 常以寅卯辰居午,巳午未在酉,申酉戌逢子,亥子丑临卯,此是孤辰隔角也,辰戌丑未亦然,以寅申巳亥为天地之角,盖隔此四位孤辰也。
王氏注云:孤辰寡宿合乎隔角之地,夫妇不免中道分离。男命生于妻绝之中而逢孤辰,则平生难于婚偶。女命生于夫绝之位而遇寡宿,则屡嫁而不能偕老。如辛丑人得庚寅,寅为丑孤辰,丑为寅寡宿,丑寅互为孤寡也。所谓隔角者,言丑寅中有艮卦之隔,截乾坤艮巽曰四维之隔角。并《珞录子》
《玉门关集》云:寅申巳亥为角,辰戌丑未为隔。
《天元变化书》曰:本季之方,前后为隔角,与孤辰寡宿同,如巳午未则在辰申也。
注释
“骨肉中道分离,孤宿尤嫌于隔角”,命局不喜见孤辰隔角和寡宿隔角。
莹和尚注云:子午卯酉中,有死败气,金死于子,木死于木,水土死于卯,火死于酉;辰戊丑未,为四墓之乡。人若逢之,孤中孤。《烛神经》云:辰戌丑未,主妨害。命局不喜孤辰寡宿,亦不喜孤辰隔角和寡宿隔角。
孤辰隔角的取法:孤辰往前一位即是,如寅卯辰人,孤辰在巳,孤辰隔角在午,巳午未人,孤辰隔角在酉,申酉戌人,孤辰隔角在子,亥子丑人,孤辰隔角在卯。
辰戌丑未为寡宿之地,寡宿隔角的取法:寡宿往后一位即是,寡宿隔角也在子午卯酉。寅申巳亥为天地之角,也是孤辰之乡。
王氏注云:孤辰寡宿,合乎“隔角”之地,得之者,夫妻不免中途分离难到头。男命生于妻绝之位,逢孤辰,则平生难于婚偶;
女命生于夫绝之位,遇寡宿,屡嫁而不能偕老。如辛丑人得庚寅,寅为丑孤辰,丑为寅寡宿,丑寅互为孤辰寡宿。
所谓“隔角”,指八卦图东北位,丑寅之中,有艮卦之隔。即乾、坤、艮、巽,曰“四维之隔角”。引自《珞子》
《玉门关集》云:寅申巳亥为“角”,辰戌丑未为“隔”。
《天元变化书》曰:每季三会,前后为隔角,与孤辰寡宿同。如巳午未夏季,巳午未前一辰为孤辰申,巳午未后一辰为寡宿辰。
说明
《三命通会》卷之三P244 说得更清楚:“如亥子丑,逐方三位,进前一辰见寅为孤,退后一辰见戌为寡”,“夫寅为春始,辰为春末;巳为夏始,未为夏末;申为秋始,戌为秋末;亥为冬始,丑为冬末,皆阴阳枝离之神,四时代谢之方。《三车一览》云:造物中以生我者为母,克我者为夫,我克者为妻。亥子丑属北方水位,水用金为母,金绝于寅,是母绝也;水用火为妻,火墓在戌,是妻墓也。”与现时十神六亲不同。
原文
隔角分明亥子初,日时犯着定应孤。若非父母隔绝早,往往偏房外寄居。累犯惟宜孤立吉,更将年上来求日。妻家不是丧无人,便是自身知非一或妻有多姓,不然隔绝也。时上子孙少更迟,不然不出在亲闱。月中兄弟应散少,日里须防离换妻。
隔宿者,子人见亥,亥人见子,戌人见丑,丑人见戌,各两位依次数之。日时遇着定主孤独,少失六亲,不然主异姓等事;年时犯,若不过房,必克父母。《沈芝源髓》
注释
隔角诗云:“隔角分明亥子初,日时犯着定应孤。若非父母隔绝早,往往偏房外寄居,累犯惟宜孤立吉,更将年上来求日。妻家不是丧无人,便是自身知非一。”日时得之者,主孤,早年与父母隔绝,在外面居住。日上得之,妻子家人有丧,或处自身知行不一。或自身多姓,不然是过房庶出,或妻有多姓,与家人隔绝。时上主子孙少且迟,不然不出生在父母家里;在月上,主兄弟散少;在日柱,须防离换妻。
“隔宿”者:子人见亥,亥人见子,戌人见丑,丑人见戌,各两位依次数之。《赵氏新注珞录子》云:与“天年杀”例同。日时遇之,定主孤独,少失六亲,不然主父母或孩子异姓等事,年时犯,若不过房,必克父母。引自《沈芝源髓》
说明
此处“隔宿”的取法和前文的“天年杀”取法一致。
子人在亥,亥人在子,丑人在戌,戌人在丑,寅人在酉,酉人在寅,卯人在申,申人在卯,辰人在未,未人在辰,巳人在午,午人在巳。
原文
生时地结与天盘,争使亲闱得久安。
天盘地结者,甲辰命见甲戌,或甲戌命见甲辰是也。只此二辰生人有之。《理愚歌》
注释
“生时地结与天盘,争使亲闹得久安”。“天盘地结”指,甲辰命人,见甲戌时;或甲戌命人,见甲辰时。天干相同均为甲,纳音相同均为火,地支辰与戌冲,只此二辰生人有之。得之者,主妨害六亲。引自《理愚歌》
原文
亡神犯罗网,妨妻害子。
命中见亡劫杀全者,妨初婚,克长子。更带辰戌字天罗地网全者,尤紧。
注释
“亡神犯罗网,妨妻害子”。命中见亡神、劫杀全者,妨初婚,克长子,更带辰戌字天罗地网全者,更为严重。
原文
月坐孤虚,棣萼凋瘁。
孤乃孤神,虚乃六虚,命中得之,兄弟衰绝。并《壶中子》
凡巳酉丑全人,带辛字者,主骨肉在他乡,不得归葬也。《寸珠尺璧》
注释
“月坐孤虚,棣萼凋瘁”。“孤”即孤辰,“虚”乃“六虚”,命中月柱得之,主兄弟衰绝。引自《壶中子》
凡巳酉丑全人,命带辛字者,主骨肉在他乡,客死亦在他乡,不得归葬。引自《寸珠尺璧》
说明
棣萼,dìè, 比喻兄弟。
六虚是个神煞,参加卷三十。“六虚者,取空亡对冲之辰,谓如甲子旬中辰巳是也。”甲子旬空戌亥,见到辰巳就是六虚。
五行精纪注释卷二十七
论凶杀
原文
或逢四杀、五鬼、六害、七伤、天罗、地网,三元九宫福臻成庆,祸并危疑。
莹和尚注云:四杀谓辰戌丑未巳亥四冲(王氏注云)之:劫者是也(四杀者寅)。申,五鬼谓五行之鬼,六害谓寅巳之类,七伤谓劫杀等神,戌亥谓之天罗,辰巳谓之地网。凡相得者为吉,相克者为凶,祸并则危疑,福臻则成庆。
王氏注云:以上神杀皆为凶,或三元九宫五行生旺为福之臻,尚可以成吉庆,盖五行为神杀之先,或值凶杀,兼三元九宫五行四柱又在衰败之地,则祸并危疑。
注释
“或逢四杀、五鬼、六害、七伤、天罗、地网,三元九宫福臻成庆,祸并危疑。”
莹和尚注云:“四杀”即是辰戌丑未,王氏注称:“四杀”为寅申巳亥,即劫杀;“五鬼”,即是五行之鬼;“六害”,即是寅巳害之类;“七伤”,即是“劫杀”等凶神;戌亥谓之“天罗”,辰巳谓之“地网”。凡与年柱相互投合者为吉,与年柱相刑冲克害者为凶。若以上几位凶杀一起来,命局就危疑了,若有福神降临,则成喜庆。
王氏注云:以上神杀皆为凶煞,如年柱禄命身三元五行生旺,为福神降临,命局尚可以成吉庆之局。凡看命局五行比神杀重要,先论命局五行,再论神杀,若命局有凶杀,同时禄命身三元五行,于四柱又在衰败之地,则有祸且危疑。
说明
相得,意思是互相投合,比喻与年柱相处得很好,如纳音五行相生,互换生旺等。先看命局五行定根基,再论神杀,无论吉凶神杀,须看神杀所在柱与年柱纳音五行的关系,同时须看禄命身在四柱中的五行生旺衰败。这几项是禄命法论命优先考虑的视角。
原文
夹杀持丘,亲姻哭送。
莹和尚注云:辰戌丑未谓之四大杀,亦云三丘之地,各以五行入墓。假令己巳木命,得己未日,此是本家三丘,又加临羊刃,故曰夹杀持丘,亲姻哭送。
王氏注云:如乙未人得己丑,金人以丑为三丘五墓,己丑火夹带返吟破命,兼为身鬼,故凶。
注释
“夹杀持丘,亲姻哭送”,引自《珞录子》。
莹和尚注云:辰戌丑未,称之谓“四大杀”,又名“三丘”之地,分别为五行入墓之地。如己巳大林木命,得己未日,未为木库,此是“本家三丘”,己羊刃也在未,两己聚刃在未,故称“央杀持丘”家中亲人有丧事不幸发生。
王氏注云:如乙未沙中金人,得己丑霹雳火,丑为金库,金人以丑为三丘五墓,丑未六冲返吟破“命”,纳音火克金为“身”鬼,故凶。
说明
亲姻,由婚姻关系结成的亲属。
莹和尚“央杀持丘”案例,纳音五行也有墓库,纳音木库在未。子平法只谈日干有墓,禄命法中年干有墓,纳音也有墓,禄命法中年干的墓库位为吉,四贵之一,而年纳音的墓库位一般为凶。子平中经常讲阴干无刃,禄命法中禄前一辰为刃,阴干的羊刃在辰戌丑未。
原文
须要明其神杀,轻重校量。身克杀而尚轻,杀克身而尤重。
莹和尚注云:吉凶神杀,百有余坐,或得于日时,或逢于岁运,但以杀克身而重,身克杀而轻,更要随器审详,临机消息。并《珞球子》
注释
“须要明其神杀,轻重校量。身克杀而尚轻,杀克身而尤重。”
莹和尚注云:吉凶神杀有很多,或得于日时,或逢于岁运,但以杀柱之纳音五行克年柱纳音五行,为重为凶;若年柱纳音克杀柱纳音,为轻。要详细审视杀所在柱与年柱的各种关系,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断。引自《珞录子》
说明
明确神杀可以出现在日时柱,也可以出现在大运流年。明确须看吉凶神煞所在柱的纳音五行,与年柱纳音五行是否相克,以断轻重,是子平法完全忽略的。
原文
老醉秦楼十二,直缘重犯八专。少亡楚甸八千,应是叠遭九丑。
八专为淫欲之杀,九丑为妨害之辰。重犯八专者,好花酒而老犹醉于秦楼。叠带九丑者,逞凶豪而少年亡于楚甸。八专乃甲寅、乙卯、己未、丁未、庚申、辛酉、戊戌、癸丑。九丑乃己酉也。《壶中子》
李九万云:八专主酒色,日上有不正之妻,时上有不正之子女。人犯者不择亲疏,犯多者尤紧。九丑,壬子、壬午、戊子、戊午、己酉、己卯、乙酉,乙卯、辛卯、辛酉是也,妇人犯者主产厄,男犯多丑不令终。
歌八专:甲寅乙卯并己未,丁未庚申辛酉是。戊戌癸丑名八专,老醉秦都楼十二。
歌九丑:壬戊两双居子午,乙辛卯酉亦重逢。更将己上兔鸡数,九丑令人不善终。
注释
“老醉秦楼十二,直缘重犯八专。少亡楚甸八千,应是叠遭九丑。”意思是,老了还沉醉在妓院里,是因为犯了“八专”不止一重。年少之时就夭于战死楚地,应该是屡逢“九丑”。
“八专”为淫欲之杀,“九丑”为妨害之辰。犯八专重重者,皆好花酒而老醉于妓院。叠带“九丑”者,都逞凶豪而少年亡于“楚甸”。
“八专”有八个干支:甲寅、乙卯、己未、丁未、庚申、辛酉、戊戌、癸丑。“九丑”即己酉一类。引自《壶中子》
李九万云:“八专”主酒色,日上得之,有不正之妻;时上得之,有不正之子女。人犯者不择亲疏,什么人都亲近,“八专”犯多者尤其严重。“九丑”有十个干支:壬子、壬午、戊子、戊午、己酉、己卯、乙酉、乙卯、辛卯、辛酉。妇人犯之,多主产厄,男命犯之,容貌多丑,不寿终正寝。
“八专”歌:甲寅乙卯并己未,丁未庚申辛酉是。戊戌癸丑名八专,老醉秦都楼十二。
“九丑”歌:壬戊两双居子午,乙辛卯酉亦重逢。更将己上兔鸡数,九丑令人不善终。
说明
秦楼:古代指妓院,宋词《剔银灯》:“秦楼十二,知他向,谁家沉醉”。
楚甸:指楚地。项羽与江东子弟八千人渡江而西,无一生还。指八千楚地青年才俊年少而亡,强调九丑的凶性。
八专:八柱干支,皆是天干专位之处;
九丑:壬戊己乙辛五个天干,加子午卯酉四正。
原文
返吟又遇干枭食,寿短伤妻并子息。
家虚财耗爱轻人,犯上吐言皆傲忽。
返吟又遇子见午是也。枭食是倒食,如甲子遇壬午是倒食。返吟,以纳音轻重,支神克剥言之。
注释
年柱地支遇返吟,即遇他柱地支对冲,天干又遇倒食,主寿短,不利妻及子息,家财虚耗,爱看不起人,为人傲慢,说话犯上。
返吟,如子见午,地支对冲;“枭食”即是“倒食”。如甲子年海中金人,遇壬午杨柳木,甲干见壬,壬是“倒食”,地支子午冲。遇返吟,如果纳音相生,为轻,纳音相克,为重。
说明
甲子金见壬午木案例,六冲、纳音相克、十神合论。返吟,天干忌见倒食,同时需参看是身克杀,还是杀克身。
原文
临官遇劫或贪狼,浪迹多为花酒客。
凡人遇临官,曰桃花杀,或遇劫杀、亡神,皆好酒色破家。贪狼乃亡神,破军乃劫杀异名,二杀或命中带来临官之位,必好酒色。且如丙戌、壬辰、丙午、丙子、戊寅、戊申人,犯亥日时,值亡神劫杀,与桃花同位,乃好酒色人。并《沈芝源髓》
注释
凡人遇临官,名“桃花杀”,或遇劫杀亡神,皆好酒色破家。“贪狼”,为“亡神”异名,“破军”为“劫杀”异名。得劫、亡二杀,命中再得“临官”之位,必好酒色。如丙戌屋上土人、壬辰长流水人、丙午天河水人、丙子涧下水人、戊寅城头土人、戊申大驿土人,犯亥日时,值亡神、劫杀,又与临官同位,乃好酒色之人。引自《沈芝源髓》
说明
此节案例,自纳音五行取临官,而非天干,与子平法不同。
纳音水土同宫,上述诸纳音五行,均为水土,均以亥为禄。丙戌、丙午、戊寅,这三组水土,以亥为临官,寅午戌人劫杀在亥;
五壬辰、丙子、戊申,这三组水土,以亥为临官,申子辰人亡神在玄。食雅、破军为亡神、劫杀异名,可见星命学在禄命学的痕迹。
诸杀伤
原文
五鬼怕夜生,空亡怕六害,三刑怕金,自刑怕火,羊刃怕金,咸池怕水,劫杀怕金,华盖怕金木,返吟怕鬼。《三命纂局》
大抵凶杀所居干神,不宜带真鬼,虽见真官,尚变为鬼,况见真鬼,则为灾祸明矣。《玉霄宝鉴》
诸刑杀须看纳音,与当生年相克者,为灾重,见生者轻;刑杀受旺气者,为灾重;刑杀返遭刑克冲害破者轻;刑杀上带禄马贵人者,必主有大权势也。《李中虚书》
注释
年柱纳音五行,得他柱鬼克者,怕夜生;得空亡者,怕地支遇六害;得三刑者,怕刑入柱带金;得自刑者,怕带火;得羊刃者,怕带金;得咸池者,怕带水;得劫杀者,怕带金;得华盖者,怕带金木;得六冲者,怕天干和纳音五行再遇“鬼”。引自《三命纂局》
大抵凶杀所在柱的天干,不宜带年干之“真鬼”,真气之鬼,如癸巳年丙寅时,巳酉丑人劫杀在寅,劫杀所在的天干丙真五行为水,年干癸的真五行为火,火被水克,即是“凶杀所居干神带真鬼”。即便是真官,尚能变为鬼,况且见到“真鬼”,这样灾祸就非常明显了。引自《玉霄宝鉴》
遇诸刑冲凶杀,须看该柱的纳音五行,当纳音与年柱相克者,为灾严重,纳音见相生者,为灾轻;刑杀所在柱若属生旺气者,则为灾重;刑杀一柱,若返遭他柱来刑克冲害,即坏的地方被刑克冲害掉,对年柱的危害就轻些;刑杀一柱上,若带有禄马、贵人,必为有大权势之人。引自《李中虚书》
说明
此节说明遇有凶杀时,吉凶的判断原则:强调了凶杀柱与年柱纳音五行的生克关系,凶杀所在柱是否有吉福神,天干是否为真鬼,及生旺死绝等。
贫贱凶恶局
贫贱所成
原文
刑聚败极:甲申得丁巳、己卯、己巳之类。
注释
贫贱之命,命局会有如下之凶的架构配置:
刑聚败极:甲申泉中水人,得丁巳沙中土、己卯城头土、己巳大林木,为贫贱凶局。巳申刑,泉中水绝在巳,死在卯,卯为羊刃,巳为劫杀,纳音克入与生出。
原文
四柱不收:甲子得丙寅、丁巳、辛亥、壬申之类。
注释
四柱不收:甲子海中金人,得丙寅炉中火,纳音金绝在寅,纳音火克金;得丁巳沙中土,巳是劫杀;得辛亥钗钏金,亥是亡神、空亡;得壬申剑锋金,壬是倒食,甲绝在申,申是截路空亡等之类。
原文
五行未备:甲子得庚子、己卯、癸巳之类。
注释
五行未备:甲子海中金人,得庚子壁上土,窠鬼,干鬼,金见子为死地;见己卯城头土,子卯相刑,卯为羊刃,纳音金死在卯;见癸巳长流水,甲病在巳,巳是劫杀之类。
原文
数无取用:如不合干,不冲支,而上下相异其气。
注释
数无取用:年柱见他柱,如不合干,不冲支,他柱纳音五行与年柱纳音五行相冲。
原文
一方前后:如木命人得巳丑之类。
注释
一方前后:如木命人得巳、丑,则巳在寅卯辰前,丑在寅卯辰后,皆不接其一方之气。
原文
柱多隔角:如辛丑得辛卯,甲子得甲戌。
注释
柱多隔角:如辛丑得辛卯,甲子得甲戌。指命局中,多夹出寅申已亥隔角。辛丑辛卯夹出寅;甲子甲戌夹出亥。
原文
真者失时:如丙辛合在二月、六月,丁壬合在五月、八月。
真者失时:指天干五合不在合化真五行的生旺处。如丙辛合化真五行水,水得卯二月为死地,得未六月为养地。丁壬合化真五行木,生五月午,木的死地,生八月酉,木的胎地。
原文
假音殃克:五行克纳音,本轻却多逢克制。
注释
假音殃克:他柱纳音五行克年柱纳音,本轻却多重纳音五行克年柱纳音五行,则重。
原文
主本倒乱:火年水日,更先逢生旺,继逢死绝。
注释
主本倒乱:如年柱纳音为火,日柱纳音为水,纳音五行下克上;年纳音五行先逢生旺,后逢死绝,类似后文的“先纯粹后驳杂”,不吉。
原文
父子乖违:日克年,时克年。
注释
父子乖违:指纳音五行日、时两柱同时克年柱纳音五行,下克上。
原文
人生元命,犯以上之格,皆主贫贱,害身如此。而元命有气,却得富贵者,不久而多凶也。《鬼谷遗文》
注释
人生元命,即年柱,犯以上诸格,皆主贫贱。以上诸凶格害身如此,即便年柱有气,能得富贵,但富贵不久而多凶。引自《鬼谷遗文》
说明
上述贫贱凶恶格局,属干支格局,多与纳音五行有关,合化真五行,参看刑冲、凶煞、生旺死绝等,与子平法十神格局无关。
原文
忽若干支错乱,阴阳偏枯,八字无格以扶持,九命有刑而驳杂。忽作闾巷之辈,忽为市井之徒,岂独不利不名,又且多穷多窘。
此言黎庶之命。
注释
若命局得上述干支错乱、阴阳偏枯、八字无吉格扶持,命局有刑冲驳杂等贫贱凶恶之格局,不是闾巷之辈,就是市井之徒,不仅无利无名,而且多贫穷困窘。这是平民百姓之命。
说明
此节承上文。闾巷、市井,均指民间普通平民百姓。格局只是论命的视角之一,若论吉凶之命,还须参看其他视角,作加减灾福的分析。
原文
范丹甑尘,盖值十恶大败。
甲辰旬中,甲乙落空亡;甲戌旬中,庚辛落空亡;甲申旬中,丙丁落空亡,于此自落空亡之日生者,贫穷寒贱,独言日而不言月时,盖只有大败日,此乃十恶大败。并《壶中子》《八字金书》云:甲寅旬壬癸落空亡,甲辰旬甲乙落空亡,甲申旬丙丁落空亡,甲戌旬庚辛落空亡。
注释
“范丹甑尘,盖值十恶大败”。意思是东汉时的范丹穷困之际,蒸饭的瓦器(甑)都生出了灰尘,是因为生日犯“十恶大败”。甲辰旬中,甲乙日生人,甲禄寅,乙禄卯落空亡,甲辰、乙巳人落空亡,又犯“十恶大败”日;甲戌旬中,庚辛巳日生人,庚禄在申,辛禄在酉落空亡,庚辰、辛巳人落空亡,又犯“十恶大败”日;甲申旬人,丙禄在巳,丁禄在午,午落空亡,丁亥人又犯“十恶大败”。上述日生人,为天干自落空亡,主贫穷寒贱,此只指日柱,而非月柱和时柱,因为只有大败日,此是“十恶大败”。引自《壶中子》
《八字金书》云:甲寅旬生人,空亡在子丑,癸亥日生人,不仅犯空亡,还犯“十恶大败”,甲辰旬人,同上。甲申旬人,同上,甲戌旬人,同上。
说明
日柱为“十恶大败”,日干之禄再逢空亡,只有十日:“甲辰乙巳与壬申,丙申丁亥及庚辰;戊戌癸亥加辛巳,己丑都拉十位神。邦国用兵需大忌,龙蛇出洞也难伸;人命若还逢此日,仓库金银化作尘”。上述,缺甲子旬之壬申日,甲申旬之己丑日,甲午旬之丙申日、戊戌日。
此段“十恶大败”与卷二十三中“十恶大败”不一致,此处指日干落空亡。甲辰旬中,甲乙落空亡;甲戌旬中,庚辛落空亡;甲申旬中,丙丁落空亡。
范丹,东汉名士,中国古代廉吏典范。曾在太尉府任职,后遭党锢之祸后,流落民间,以“不得匡世济时”为憾,用小车推着妻子,徒行敝服,卖卜为生,或寓息客庐,或依宿树下,如此十多年,乃结草屋而居,所居单陋,有时绝粮断炊,但穷居自若。在汉末年乐府古诗中,有首民谣赞颂范丹:“甑中生尘范史云,釜中生鱼范莱芜”,成为廉吏典范。
原文
绝中遇鬼,多贫贱。
如木命见壬申,如生年纳音值绝,更逢纳音鬼多,主贫贱。或多吉杀扶持,先须贫,后方富也。有人是戊午年、壬戌月、癸亥日、戊寅时,其人先贫,盖壬戌癸亥乃是绝中逢鬼,后戊寅土与癸亥,君臣庆会,土能制水,寅午戌三合为炎上局,故主后大富也。《沈芝源髓》
六害、四杀、三刑、身无气,或奴或婢。《隐迷赋》
注释
“绝中遇鬼,多贫贱。”指年柱纳音五行在绝地,再有其他纳音五行来克。
如木命人见壬申剑锋金,木绝在申,再逢剑锋金等纳音鬼,即绝处逢克,主贫贱。或多吉杀扶持,先须贫,后来方富。有一个人的八字是:戊午年天上火、壬戌月大海水、癸亥日大海水、戊寅时城头土(此八字只为案例佐证,癸亥日无法遁出戊寅时)。其人先贫,壬戌癸亥乃是绝中逢鬼—天上火,墓绝在戌亥,且大海水克天上火,为鬼。戊寅与癸亥双合,君臣庆会,且真火长生在寅,纳音土能制水,寅午戌三合为炎上局,年纳音火得旺气,故主后来大富。引自《沈芝源髓》
遇六害、四杀、三刑、年柱纳音无气,得此者为奴或为婢。引自《隐迷赋》
说明
此炎上格局,与子平法的炎上特别格不同,不是日干为火,而是年柱纳音火,戊癸合化真火。生旺库也以年柱纳音火论,而非日干。
原文
凡贫贱之命,多无贵,或五行死绝,支干闲慢,不相干涉,此为贫困之人也。
注释
凡贫贱之命,命局多无贵人,或年柱纳音五行死绝,支干各自没有关系,不相支持帮助,此为贫困之人。
说明
“支干闲慢,不相干涉”,指他柱对年柱,有不合、纳音不相生、不互换吉利贵神、生旺,或交涉互换不吉的凶煞等。
“互换”是禄命法重要概念,《三命通会》卷之三P249起有三节专门介绍“互换神煞”的内容。子平法不讲“互换”。
原文
凡命中多见死绝者,一生少得足意事,资财窘缺,忧煎逼迫之人也。
注释
凡年柱年干和纳音五行,在命局中多见死绝者,一生少得足意事,资财窘迫缺少,为因贫困所逼而整日忧虑、倍受煎熬之人。
说明
卷之三有十二生旺库的“四贵”、“四平”、“四忌”之说。禄命法重视生旺库,且在实务的各个视角中有很多运用。
原文
凡命见禄落空亡,大耗克身,天中临日,本命无气,一生破财贫贱之人也。
注释
凡命局年干之禄落空亡位,“大耗”之柱纳音五行克身,空亡临日柱,年干及年柱纳音无气,为一生破财贫贱之人。
说明
禄命法重视空亡,并有明确可行的实务技法,见下文。
原文
凡命一位上聚诸禄马,生旺而却天中临之,或有他位来刑害,至于气散者,穷悴薄福之人也。
注释
凡命局中,禄、马同位,虽坐生旺,却与空亡同位,或聚禄马的宫位被其他柱来刑害,以至于气散者,穷悴福薄之人也。
说明
气散,即便有吉福神煞,有年柱的生旺位,刑冲破害多也不济事。
原文
凡命中五位死绝,或落空亡,驿马克身,离乡背井,困穷之人也。
注释
凡命局中,年月日时胎五位自死自绝,或落空亡位,驿马位的纳音五行克年纳音,为离乡背井、穷困之人。
原文
凡命见辰戌丑未相克,五行无气而不激扬,位位逢合,支干闲慢者,奴贱命也。
注释
凡命局中,见辰戌丑未四位相克,年干或年柱纳音五行无气、无刑冲之激扬之气,地支有两两相合,但支干没有交涉往来或交涉往来诸凶煞,为奴贱的命。
说明
支干闲慢,除了两柱之间,年柱禄、命、身三者之间,也有自生、自旺、自禄、自死、自绝等关系。命局冲刑尤要五行气旺,更需激扬之气。
原文
凡贫贱之格,常用建禄、食神为救神,命中有此二救,虽贫而不至困饿。一遇运发,却小小称意,运过则仍贫贱也。
注释
凡遇贫贱之命格,常用建禄、食神为救神。贫贱命中,有此二神救助,虽贫但不至于穷到没有饭吃。遇到合适的大运时,即可有发越的机会。但此运之中,只有小小的称心如意,此运过后,则仍陷入贫贱。
原文
凡欲知凶恶者,乃命与五行无气,而又相克,支干乖戾,刑冲互为凌战1371,带杀是也。
注释
命局五行无气,干支纳音互相冲克刑战,若冲克刑战带凶杀,为凶恶之命。
原文
凡命见真冲气散,或真刑气散者,多是废疾人也。
注释
凡年柱纳音五行被冲克,干带真鬼,支被冲刑,生旺气被冲散,多为废疾人。
原文
凡命见官符、大耗刑克,本命五行死绝,全然无救者,一生多官灾、屈辱、污浊、贫贱,受制于人也。
注释
凡命见官符、大耗、刑克、年柱纳音五行死绝,全然无救者,一生多官灾、屈辱、污浊、贫贱,受制于人。
说明
此节,凶煞、刑克、五行生旺死绝,三个视角合论。
原文
凡命见官符克身,或两木相刑冲者,平生主官事杖楚之灾也。
注释
凡命见“官符”一柱的纳音五行来克身,或年柱纳音见两纳音木来相刑冲克者,平生易犯官司,受杖击痛楚之灾。
说明
带“官符”凶煞一柱的纳音五行,刑冲克害年柱纳音五行的判断。《三命通会》卷之三P253 有介绍。
原文
凡命见辰戌丑未,魁罡相冲,全无贵人驿马相助者,乃孤独凶恶l, 流配远方人也。
注释
凡命局见辰戌丑未,魁罡柱来相冲,命局全无贵人、驿马相助者,乃孤独凶恶之人,因犯官司而流配远方。
原文
凡命五行死绝无气相克处,不宜见天火141、水溺,白虎、自缢一切恶杀,决是不令终之人也。
注释
凡年干或年柱纳音五行死绝无气,被他柱来相克,即死绝逢克,不宜见天火、水溺、白虎、自缢等一切恶杀,得之者定非寿终正寝之人。
说明
《三命通会》卷之三P251 起,有“天火煞”、“水溺煞”、“自缢煞”的介绍,“白虎煞”即“灾煞”,为劫杀前一辰。
原文
凡命见五行皆旺,而却位位相克气散者,多是暴死人也。若带诸杀,多是横死、夭亡、兵刃,误遭水火而终之命也。
注释
凡命,见年干和年柱纳音五行皆在旺地,而四柱之间却两两相克,导致气散者,多是暴死人,若更带诸凶杀,恐多是横死、夭亡、兵刃,突然遭受水火之灾而终命之人。
说明
年柱五行在四柱均旺地,位位相克气散,大凶。
原文
凡命见交互空亡、孤寡、四杀者,殍死路旁人也。
注释
凡年柱与他柱互换空亡、孤寡、四杀者,多饿亡,为殍死路旁之人(多在外饿死)。
说明
四杀,见本卷首,辰戌丑未或寅申巳亥。
原文
凡命见破碎、白虎、羊刃相克,不以贵贱,死须破尸也。
注释
凡命局中见破碎、白虎、羊刃等凶杀,杀克身者,不分贵贱,皆主死须破尸。
说明
破碎煞,即“金杀”,寅申巳亥在酉,详见本书卷二十六。
原文
凡命见天中重叠相克者,必不见尸也。
注释
凡命局中见多重空亡,且空亡柱的纳音克年柱纳音,必不见尸也。
原文
凡命见天中、大耗、劫杀同宫者,必有贱名、不良之行。更或五行刑克带白虎,羊刃之类,是劫盗刑戮而终也。
注释
凡命中见空亡、大耗、劫杀同宫者,必有贱名、做过坏事。或年柱纳音五行被他柱纳音刑克,且刑克之柱带白虎、羊刃之类,为劫匪强盗,必受刑戮而终。
原文
凡凶恶之格,常须贵人、三奇、华盖、夹贵为救神,有此四神相助,虽见凶神,不至切害。大忌者,五行闲慢,死绝而无建禄、食神,三才刑克带杀,而无贵气相御,则其为贫贱凶恶,不能免也。并《烛神经》
注释
凡遇凶恶之格,须以贵人、三奇、华盖、夹贵为救神,有此四神相助,虽见凶神,不至过于危害。遇凶格时,大忌五行闲慢,五行死绝,无建禄、食神,禄命身三才遭受他柱刑克,且刑克柱带凶杀,没有吉贵气与之相抗衡,则贫贱凶恶不能避免。引自《烛神经》
说明
此节,为上述诸节内容的总结,遇凶局如何有救,如何无救。
五行闲慢:五行不生旺、五行之间不来往、不相生、空亡、好的被制掉、坏的被助凶等情况。
贼凶
原文
四柱皆相刑,更临空废地。当居贼处生,而向刑中死。《玉门关集》
注释
贼凶:非常凶的命,四柱皆相刑冲克害,年柱更临空亡地,或五行俱在死绝病败废地,出身家庭境况很差,未来也会因刑而死。
引自《玉门关集》
吉凶得失
原文
若乃初凶后吉,似源浊而流清;始吉终凶,状根甜而裔苦。
莹和尚注云:初主歇灭,而晚岁兴隆者,源浊流清之谓也。幼年建旺,而临老岭摒者,根甘裔苦之谓也。
注释
吉凶得失:“若乃初凶后吉,似源浊而流清;始吉终凶,状根甜而裔苦”,引自《珞录子三命消息赋》。这句话的意思是,如果早年凶而晚年吉,好似江河源浊而流清;如果早年吉晚年凶,好似甘蔗根甜而枝叶苦。莹和尚注云:一个人早年不发达而晚年兴隆,这就是“源浊流清”。一个人幼年建旺,而到老时孤苦,就是“根甘裔苦”。
说明
岭摒 ,lín g píng,指孤单貌、行走不稳貌。
原文
若乃尊凶卑吉,救疗无功;尊吉卑凶,逢灾自愈。
莹和尚注云:立年为尊,其胎月日时,资以次之;大运为尊,其太岁小运资以次之。若遇本命与大运德合于建旺之乡,其岁运日时凶而不能为咎,大运与本命互战于死囚之地,其岁运日时吉〕,而未足为救。
王氏注云:五行四柱或上尊凶而下卑吉者,卑胜尊也,下之克上曰伐也,克我之谓鬼,故虽救疗亦无功也。或上尊吉,而下卑凶,阴阳理顺,上之制下曰治也,我克之谓财,故虽不药而自愈。
注释
“若乃尊凶卑吉,救疗无功;尊吉卑凶,逢灾自愈”,这句话来自《珞录子三命消息赋》。莹和尚注称:人命以年柱为尊、为上,此后的排列是胎、月、日、时,为卑,为下。人的运程,以大运为尊,此后的排列是流年太岁、小运,为卑、为下。若本命与大运“德合”于建禄生旺之乡,即是吉利,即使流年小运,日柱、时柱有凶,不能为害。这就是“尊吉卑凶,逢灾自愈”的意思。
若是大运与本命年柱有刑冲克害于死绝之地,有凶,此时,即使流年小运、日柱时柱有吉,也不足以挽救此凶,这就是“尊凶卑吉,救疗无功”的意思。
王氏注称:五行四柱若“上尊”者凶,而“下卑”者吉,为“下卑”胜“上尊”,“下”克“上”曰“伐”,克我者谓之鬼,故称“虽救疗亦无功”。若是“上尊”吉,而“下卑”凶,则阴阳理顺,“上”制“下”曰“治”,我克者谓之财,故称“虽不药而自愈”。
说明
此节,介绍了年柱和包括胎柱在内的他柱的尊卑关系,吉凶有“上克下”和“下克上”的区别。也介绍了大运与流年、小运之间的尊卑关系,及大运与年柱的关系。
原文
禄有三会,灾有五期。
莹和尚注云:禄有三会者,长生、帝旺、库也,为至吉之地。灾有五期者,衰、病、死、败、绝也,为至凶之地。
王氏注云:禄有三会,如甲禄在寅,遇甲寅是正禄之会,一禄也;得甲午是暗合,天德之会,二禄也;得甲戌乃禄堂之会,三禄也。灾有五期者,以三元禄马五处,遇死绝之地者,是也。一说以太岁,月建、日辰、大小运五处,皆来期会凶杀,刑克本命,斯亦谓之灾有五期。
赵氏新注云:如甲禄在寅,遇午戌亦同建禄,凡五行遇鬼、死、墓、绝为灾,故云三会五期。
注释
“禄有三会,灾有五期”,引自《珞录子》,指年柱天干五行和纳音五行,在命局、大运中,生旺死绝的吉凶所在。莹和尚注释称:“禄有三会”者,指年干得长生、帝旺和库位,此三者为至吉之地。“灾有五期”者,指年干五行和年柱纳音五行,在命局和大运中,得衰、病、死、败、绝,此五位为至凶之地。
王氏注与莹和尚不同:称注:禄有三会,如甲禄在寅,遇甲寅,是“正禄之会”,此为一禄;遇甲午,寅午暗合,为“天德之会”,此为二禄;遇甲戌禄堂为“禄堂之会”(卷十五,甲人得甲戌为禄堂,甲人用五虎遁,甲干遁出甲戌),此为三禄。灾有五期,指禄命身三元加禄和马为五处,此五处都遇死绝之地,即是“灾有五期”。还有一种说法,以年柱太岁、月柱、日柱、大运、小运五位,都遇见凶杀,刑克本命,这就是“灾有五期”。
赵氏新注称:如甲禄在寅,遇午、戌亦同建禄,凡五行遇鬼、死、墓、绝为灾,故称“三会”、“五期”。
说明
《五行精纪》传承《珞录子三命消息赋》,当时业界对《珞球子》的这段文字各有见解,《五行精纪》纪录了三种说法。《三命通会》未录。
原文
闻喜不喜,是六甲之亏盈。当忧不忧,赖五行之救助。
莹和尚注云:闻喜以盈为言,盈者益也。不喜以亏为言,亏者损也。损益之道,由六甲而推之。当忧不忧者,但五行休废处逢生是也。如木得甲申、癸巳水,金遇丁亥、戊寅土,水值辛巳、壬寅金,火得庚申、己亥木,故曰当忧不忧,赖五行之救助。
王氏注云:行年岁运若逢禄马、贵人,可谓喜矣。后不为喜者,盖六甲中值十二位之空亡也。六阳命畏于阳宫,六阴位畏其阴宫,乃正空亡。
注释
“闻喜不喜,是六甲之亏盈。当忧不忧,赖五行之救助”,引自《珞子》。
莹和尚注云:“闻喜”以“盈”而言,盈者益也,即是吉利。“不喜”以“亏”而言,亏者损也,即是不吉。损益吉凶之道,由年柱六甲,即年柱五行而推之。“当忧不忧”者,指年柱五行虽遇休废,但绝处逢生。
木人得甲申泉中水、癸巳长流水,木见申为绝地,见巳为病地,但木得水相生而得救;
金人得丁亥屋上土、戊寅城头土,金见亥为病地,但土得金相生而得救;
水人得辛巳白罐金、壬寅金箔金,水见巳为绝地,见寅为病地,但水得金相生而得救;
火人得庚申石榴木、己亥平地木,火见申为病地,见亥为绝地,但是火得木相生而得救。
以上情况,都是年纳音遇休废处,当忧;但得纳音五行救助,就“当忧不忧”,这就是“赖五行之救助”。
王氏注称:小运、流年、大运若逢禄、马、贵人,可谓喜矣。若不为喜者,是因为这些吉贵神之位,恰是年柱的十二位空亡位,六阳命怕遇空亡阳宫,六阴命怕遇空亡阴宫(即阳空阳,阴空阴,如甲子见壬戌,乙丑见癸亥),此乃“正空亡”。
说明
源清流浊、源浊流清、闻喜不喜、当忧不忧,《三命通会》卷之六P505 起,有专门的条目介绍,且有案例作进一步解释,用的是子平日干论法,如甲申日,“甲日生逢申,庚本为七杀,当忧。若春月身旺金囚,岁月日时见丙丁,或寅午火制,或有卯乙合去,是当忧不忧也。 ”
原文
凶会吉会,伏吟返吟。阴错阳差,天冲地击。
莹和尚注云:凶会吉会,伏吟返吟,曾未定也。且如甲子金命,伏吟庚子土为吉,戊子火为凶;返吟以戊午火为凶(711,庚午土为吉。切忌阴错阳差,天冲地击,如甲木畏其庚金,子水伤其午火。
王氏注云:凶会吉会者,如癸亥人,三元受水一气,或行年岁运会于己卯,水死于卯,而遇己卯土为鬼,则禄、命、身三元皆死,故曰凶。一说行年岁运禄马皆在生旺之地,而来共生我元命之谓吉会,皆来克我之谓凶会。冲命一辰曰返吟,本位曰伏吟。以阴遇阴曰错,以阳遇阳曰差,纯阴则不能成,纯阳则不能生,此阴错阳差也。天冲地击者,戌亥日天罗,辰巳曰地网,冲击于五行阴阳绝灭之地,岁运得此,更在返吟上,其为凶祸可知也。四柱寓于上,纵贵而不寿。
注释
“凶会吉会,伏吟返吟。阴错阳差,天冲地击”,引自《珞球子》
莹和尚解释称:命局年柱遇伏吟返吟,其吉凶是不一定的。如甲子海中金人,遇庚子壁上土,虽然天干庚克甲,地支子子伏吟,但为吉,因为两柱纳音土金相生。甲子海中金遇戊子霹雳火,也是天干冲,地支伏吟,但为凶,因为两柱纳音火克金;甲子海中金,遇戊午天上火,干支天克地冲,地支子午返吟,两柱纳音火克金为凶;甲子海中金,遇庚午路旁土,也是干支双冲返吟,但两柱纳音土生金,论吉。切忌“阴错阳差”,“天冲地击”,如甲木畏庚金克,午火被子水伤。
王氏注称:“凶会吉会”者,如癸亥大海水人,禄、命、身三元皆为一气,五行皆为水,在大小运和流年中,同见已卯城头土,水死于卯,而遇己卯纳音土,克纳音大海水,为鬼,则禄、命、身三元皆死,故称“凶会”。
还有一种说法,大运、流年,遇禄、马,且皆在生旺之地,若禄马柱五行皆来生年柱者,谓之“吉会”,若禄马柱五行皆来克年柱者,谓之“凶会”。
他支冲年支的一辰称“返吟”,他支与年支相同一辰,称“伏吟”。以阴支遇阴支曰“错”,以阳支遇阳支曰“差”,纯阴则不能成,纯阳则不能生,此为“阴错阳差”。
“天冲地击”者,戌亥为“天罗”,辰巳为“地网”,冲击于五行阴阳死绝之地,大运流年遇天罗地网,且在与年支的对冲位上,其为凶祸的严重性可想而知。命局遇上这种情况,纵贵而不寿。
说明
伏吟、返吟:年柱与他柱地支相同或相冲,他柱纳音五行生年柱纳音五行者,无论伏吟反吟皆可论吉,反之为凶。《三命通会》卷之六P510, 对吉会凶会另有解释,不讲纳音五行。
原文
恶曜加而有喜,疑其大器。福星临而祸发,以表凶人。
王氏注云:命之四柱五行,或皆乘生旺之气,未曾发福,恶曜加之,其凶不胜福,则变凶为喜,故谓疑其大器。或五行四柱俱在休囚死绝之内,未曾发祸,吉星临之,其吉不胜凶,反变以为祸,是谓以表凶人。是知五行根基,为神杀之先,运气又次之矣。
莹和尚注云:修之于身,其德乃真,故曰:忠孝仁义,德之顺矣。虽临诸杀,反为权星,富贵而骄,自贻其咎,故曰悖傲无礼,德之逆也。善不失善报,为恶自招祸,此《珞录子》之深戒。
赵氏新注云:宽仁厚德,非灾自远。景公善言,荧惑退舍。不忠不孝,祸自随之。德薄不任其福,反为祸也。并《珞录子》
注释
“恶曜加而有喜,疑其大器。福星临而祸发,以表凶人。”引自《珞录子》,意思是,凶恶的神煞在命局中,反而不凶有喜,其人说不定能成大器;吉福神煞在命局中,反而不吉有祸,吉只是表面现象,实际有祸。
王氏注称:命之四柱五行,皆乘生旺之气,却未曾发福,当凶恶神煞降临,其“凶不胜福”,则变凶为喜,故称“疑其大器”。若命局五行四柱俱在休囚死绝之地,未曾发祸,当吉利神煞降临,则“吉不胜凶”,反变吉为祸。吉只属外表,实则有凶。须知五行根基是第一位的,在神杀之前,而运气又次之。
莹和尚注称:修之于身,其德乃真。故曰:为人“忠孝仁义,德之顺矣”。虽临诸凶杀,反为权星。若为人富贵而骄纵,给自己留下了祸害,故称“悖傲无礼,德之逆也”。善有善报,为恶者自招其祸,此是《珞录子》的深切告诫。
赵氏新注云:为人宽仁厚德,是非和灾祸自然远离。“景公善言, ‘荧惑’退舍”。不忠不孝,祸自随之。德薄不能任其福,反为祸也。引自《珞录子》
说明
此节,年柱五行是否生旺,为第一考虑;吉凶神煞为第二考虑,大运流年又次之。介绍了禄命法论命的次序。
德之厚薄,高于命运吉凶,是禄命法的重要观点,同《了凡四训》。
荧惑,指火星,由于火星荧荧似火,行踪捉摸不定,我国古代星学称它为“荧惑”之星,无论在东西方,此星到了一定的位置,都被认为是战争、死亡的代表。
景公善言:在史记中有载一则,战国时期,星象观得宋景公有生死之灾,当时星相家三次劝宋景公通过法术转移灾祸,但景公坚决不同意引祸他人。他以三句善言,即三大善念,使火星都改变了位置,景公遂有延寿21年的史实。
原文
四柱之中逢暗带,有辱有荣。
年月日时四柱,其间有暗带者,即凭暗带以言贵贱吉凶,盖暗带切于正带。假如甲子年、丙寅月,暗带乙丑为正印,为贵人,为引进神,为偏禄元,是以有荣。若甲子年、壬戌月,乃暗带癸亥,为亡神,为正空亡,是以有辱,余仿此。《壶中子》
注释
“四柱之中逢暗带,有辱有荣”。年、月、日、时四柱,其间若出现“暗带”者,即凭“暗带”以言命局的贵贱吉凶。因为“暗带”的一柱,比正常出现的柱,作用更为紧要。如甲子海中金人,丙寅月,暗带出“乙丑”一柱,乙丑为五行正印之金印,丑为甲的贵人,为“引进神”,乙为“偏禄元”,这些对命局而言,都是吉利的加分项。若甲子年,壬戌月,暗带出“癸亥”一柱,亥为亡神,且癸亥是正空亡,对命局而言,是不利的指标,余仿此。引自《壶中子》
说明
禄命法、民间江湖均重视拱夹暗带,拱夹暗带出的吉凶神煞与原局同论。
《三命通会》卷之六P511 页有介绍,增加有“日时同看”、“若夹煞夹墓,决主凶死”。
引进神,卷二十一,引从:“引从乃引进侍从也,阳命人遇引进神,阴命人遇侍从神者为得力。前后之分在于太岁,岁之前为引进,岁之后为侍从。”乙丑在甲子之前为引进,故称乙丑为“引进神 ”。
偏禄元,卷三,论干神:“甲人得乙,乙人得甲,谓之偏禄”乙为甲人偏禄。
原文
劫灾天岁遇用处,不能为凶。禄马奇舆逢破处,未始为福。
劫灾天岁四杀虽凶,若干支配合有用,则为福禄之神。禄马奇舆虽干之清气富贵之神,若干支配合为破败,则反为贫贱凶害之杀。《鬼谷遗文》
注释
劫杀、灾杀、天杀、地杀若有用,不能为凶;禄、马、三奇、金舆等吉贵神煞逢冲破,未尝是福。
劫杀、灾杀、天杀、地杀虽凶,若干支配合有用,则反为福禄之神。禄、马、三奇、金舆等,虽属清气富贵之神,若干支配合不佳,如被破败,则反为贫贱凶害之神杀。引自《鬼谷遗文》
说明
凶煞有用,特指凶煞所在柱与年柱有干支配合,如互换生旺、贵神等。
劫灾天岁四杀,详见卷二十八。
原文
重叠逢生印不临,此人名只播儒林。
纵然有禄无权柄,争似清高意气深。《林开五命》
注释
尽管年柱重叠逢长生位,但没有印,此人之名声,只能在知识人士中传播。纵然此人有官禄,但无实际权柄,只是徒有意气清高的名声罢了。引自《林开五命》
说明
生旺库位、十神,作用不同。
原文
五个星辰四个凶,就中临事每冲冲。
贵人临着须相救,驿马加之得善终。《鬼谷要诀》
注释
如果命中有五个神煞,其中四个为凶煞,就会经常遇到凶险之事而怒气冲冲。若有贵人临命局可以相救,即凶杀多的话要有贵神来统领,再有驿马更能得善终。引自《鬼谷要诀》
原文
先驳杂,后纯粹。
如辛酉得癸卯,癸巳得乙亥,以本自无气,而递至生旺。又如金命人生于子寅月日,则金已死绝,若得己酉时,则金复旺于酉,而寅为己之天官贵,子为己之天乙贵人。又如癸巳人得戊寅日1911, 则水为土所克,及得庚申时,土反为木所刑克,而水却生于申,此类皆是。故先驳杂而后纯粹,为五行之奇贵。切忌先纯粹,而后驳杂。
注释
先驳杂,后纯粹。如辛酉石榴木人得癸卯,木自胎于酉,见卯为旺;癸巳长流水人得乙亥,水自绝在已,见亥为禄。均以年柱纳音本自无气,而递至生旺。
又如金命人生于子寅月日,则金死于子而绝于寅,若得己酉时,则金复旺于酉,而寅为己之天官贵,子为己之天乙贵人。
又如癸巳长流水人,得戊寅日城头土,水本自绝于巳,病于寅,且纳音水被土所克,幸得庚申时石榴木,日柱纳音土反为时柱纳音木所刑克,申寅相刑又相冲,而水长生于申。
以上此类,皆是先驳杂而后纯粹,为五行之奇贵。切忌先纯粹,而后驳杂。
说明
此节,年柱纳音五行看生旺库。“纯粹”,指年柱纳音五行有气,有生旺禄地;“驳杂”指年柱纳音五行无气,在死绝病败衰地。
先贵后刑
原文
刑杀时中见,奇神命上居。
莫言官职好,毕竟被刑诛。《玉门关集》
注释
先贵后刑,即命局中有很好的吉利指标,但在时上被刑冲克害,类似于上文的先纯粹后驳杂,所以也莫言官职好,毕竟后来被刑诛。引自《玉门关集》
说明
本节承上节,强调时柱,即帝座的重要性。
气清气浊
原文
四柱遇禄马贵人,生旺吉神,则气清;值刑克冲破,则气浊。气清则科名巍我,气浊则福禄浅薄。
注释
气清气浊,四柱遇有禄、马、贵人,生旺有吉神,则气清;命局遇刑克冲破,则“气浊”。气清者,则科名巍我;气浊者,则福禄浅薄。
吉中之凶
原文
如甲子生人,得丙寅坐禄乘马,遇食神可谓贵矣。然甲子自死之金,又绝于寅,复遇丙寅长生之火,见克为鬼,故变吉为凶,余当依此消息。
注释
吉中之凶:如甲子海中金生人,得丙寅炉中火,甲禄在寅,申子辰人马在寅,谓“坐禄乘马”,甲得丙为遇食神,可谓贵矣。然金死于子,甲子为自死之金,又绝于寅,复遇丙寅长生之火,克海中金,见克为鬼,故变吉为凶,余当依此消息。
说明
论命,先看五行定根基,再看神煞,是“身克杀”还是“杀克身”。
仙瓢星
原文
壬癸人得酉字,或酉人得壬癸字,为仙瓢星。水从酉为酒,遇吉,因酒成家,凶则破家。并广录
注释
仙瓢星:壬癸人,得酉字;或酉人,得壬癸字,为“仙瓢星”。水从“酉”为酒,遇之吉,因酒成家,凶则破家。引自“广录”
分擘格
原文
凡福聚处须要独立不相分擘,谓如壬癸辰卯日,又有壬癸辰卯时,则其处分擘矣。《鬼谷命格》
注释
分擘格:凡福聚处,须要独立,福要聚不要分,类似气要专不要散。谓如壬辰人,癸卯日,壬癸贵人在卯,又有癸卯时,壬癸见辰为夹贵窠,见一个就好,壬见两个卯就分贵,则其福聚处分开两处了。引自《鬼谷命格》
说明
分擘,指分离、分开。
原文
一切福神所居之位,则欲生旺,生旺则荣贵。一切杀神所居之位,则欲死绝,死绝则善终。
一说凡福神欲令得旺气,忌有败之者,凡凶神欲令得衰气,忌有助之者。
注释
一切福吉神所居之位,则欲生旺,若得长生、禄、旺位,则荣贵。
一切凶杀神所居之位,则欲死绝,若在死、绝位,则不为凶,有善终。
还有一说,凡福吉神,须有生旺气即有效,忌在死绝败位,得之无效;凡凶恶之神须在衰败死绝地,方无恶效,忌有生助者。
说明
论神煞,“欲生旺,欲死绝”理解为自生旺、自死绝会更合理些。福神要有气,帮扶力度大,杀神要无气,危害力度小,及是否有他柱生助或冲破。
原文
凡杀神如人命已入贵格,紧要处带杀,有福神主之,则名曰权柄。无福神主之,又杀气乘旺,递互相还,贵则虽贵,亦不善终。如命中更不入格,复为杀神递互相乘,则主下贱,而不善死。
注释
对凶杀神煞而言,如人命已入贵格,在紧要处带凶杀神,若有吉福神也在此位,则吉福神能制凶杀,此凶杀反而名“权柄”。若命局入贵格,但无吉福神相助,又凶杀神坐生旺地,且来冲刑年柱,此命虽仍可论贵,但终不善终。如命不入贵格,更有凶杀神来冲年柱,则主下贱,而凶终不善死。
说明
吉神和凶神同位,凶神反为权柄。考察凶神所在位,是生旺还是死绝,是否冲年柱。身克杀,制杀为我所用,杀克身,需要十分重视。
原文
相冲、相破、六合、三合,命中有之,即求其五行相得如何。或暗中生福,如死绝而复生,空亡而受破,相克而相成也。福中生祸,反此。凡伏吟入墓,惟夹贵则大好也,须有灾。并《林开五命》
注释
命中有他柱与年柱相冲、相破、六合、三合等,须看其五行与年柱的关系如何。或暗中生福,或死绝而复生,或空亡受破,相克而相成。福中生祸,祸中生福。凡遇伏吟入墓,惟得夹贵则大好,但仍有灾。引自《林开五命》
原文
乙字为披头杀,并天乙、天德,定为高官。若重见者,乃披头,或为师巫,或倡优之人。《宰公要诀》
命书曰:道途贱吏,岂无驿马攀鞍。市井薄徒,亦有三奇夹贵。大抵夹贵、攀鞍、金舆、金柜,不可专用为吉杀。又云:孤杀、亡神、空亡、六害,不可专用为恶杀。《广信集》
注释
乙字为“披头杀”,若乙为年干,命局中同时有天乙、天德,定为高官。若命局中乙字不止一位,即是“披头”,得之者或为巫师,或以表演歌舞技艺为业的人。引自《宰公要诀》
命书称:一般的小官吏,命中怎么会没有驿马、攀鞍等吉神;市井之徒,亦会有三奇、夹贵的吉神。大抵夹贵、攀鞍、金舆、金柜,不可专用为富贵之命的吉利杀。又云:孤辰、亡神、空亡、六害,也不可专用为恶杀之命的神煞。引自《广信集》
原文
当生紧处如逢破,富贵两途皆有祸。《理愚歌》
注释
凡命局,紧要之处如逢破,即便是富贵之命,也皆有灾祸。引自《理愚歌》
五行精纪注释卷二十八
杂释诸例
寿星为分野星
原文
十二宫分歌出广录角亢秤宫辰是郑氐房心宋蝎宫游大火。
尾箕人马燕寅地析木,
斗牛磨羯丑吴求星纪。
女虚危瓶齐子位玄枵,室璧双鱼亥卫州嫩皆。
奎娄白羊鲁戌管降娄,
胃昴毕赵酉金牛大梁。
觜参阴阳申晋土实沉,
井鬼巨蟹未秦州鹑首。
柳星张周师子分鹑火,翼轸双女楚巳留鹑尾。
说明
以上这首古代星命学中的“星宿分野”诗,出自“广录”。现将唐代星命学文献《果老星宗》的“宫分所属”诗,逐句对照排列在后。《史记 · 天宫书》:“天则有列星,地则有州域”,古人把天上的星宿和地下的州域联系起来看。在春秋战国时代,人们通过天上的星宿来划分地上的区域,把天上的星宿分别指配于地上的州国,使它们相互对应,说某星是某国的分星,某某星是某某国的分野,这种看法便是所谓的“分野”观念。星宿的分野,一般按列国来分配后来又按各州来分配,星宿的分野也有以十二次为纲,配以列国的。古人之所以建立星宿的分野,主要是便于观测天象,以占卜地上所配州国的吉凶。从《果老星宗》的“分野”诗中可以明显看出,12地支与星宿的关联性。
禄命学的源头之一是星命学。禄命学从星命学中汲取了很多内容,并融汇到禄命学的理论和实务体系中,如神煞、身、命宫、刑冲合会等。《五行精纪》保留了一些星命学,但并未完全融汇入禄命学理论和实务的内容,注释恕不展开,但从中可以看出两者的传承。
十二宫驿马例
原文
驿马、六厄、华盖、劫杀、灾杀、天杀、岁杀、月杀、地杀、亡神、将星、攀鞍。《三命纂局》
说明
十二宫驿马,在星命学中称“马前神煞”,《五行精纪》将其引入,禄命学希望与星命学融合的痕迹十分明显。此节内容,可与本书卷十六“论马”、卷十七“并论禄马”的内容对照参看。
国内著名易学专家廖雪峰老师经考证认为,《五行精纪》此节的引用,尤其是岁杀、月杀、地杀等,与星命学的实际内容存在一定分歧,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参看《袁天罡五星三命指南》《选择历书》《御定星历考原》等古籍。
以上十二位神煞,有些神煞本书之前有介绍,以下再出现者,应属补充介绍。
以上十二位神煞按照年支三合五行的十二生旺库,对应如下:
| 神煞 | 驿马 | 六厄 | 华盖 | 劫杀 | 灾杀 | 天杀 | 岁杀 | 月杀 | 地杀 | 亡神 | 将星 | 攀鞍 |
|---|---|---|---|---|---|---|---|---|---|---|---|---|
| 十二长生位 | 病 | 死 | 墓 | 绝 | 胎 | 养 | 长生 | 沐浴 | 冠带 | 临官 | 帝旺 | 衰 |
以巳酉丑人为例:
| 神煞 | 驿马 | 六厄 | 华盖 | 劫杀 | 灾杀 | 天杀 | 岁杀 | 月杀 | 地杀 | 亡神 | 将星 | 攀鞍 |
|---|---|---|---|---|---|---|---|---|---|---|---|---|
| 地支 | 亥 | 子 | 丑 | 寅 | 卯 | 辰 | 已 | 午 | 未 | 申 | 酉 | 戌 |
| 十二长生位 | 病 | 死 | 墓 | 绝 | 胎 | 养 | 长生 | 沐浴 | 冠带 | 临官 | 帝旺 | 衰 |
原文
驿马喻人乘马而致远也,长生临官马主贵,病绝马主祸。
注释
驿马,比喻人乘骏马能前行致远。驿马位若临年柱纳音的长生、临官位,主贵;马位若临病、绝地,主祸。
原文
六厄至凶之神,克临则为灾重,不然亦为小灾。
《三命钤》云:六厄者,在劫杀后二辰,主人心地奸险,名迹微贱,行年值此,主有刑狱损伤之事。
注释
“六厄”至凶之神,人命若临“六厄”地,且所在柱纳音五行克年柱纳音五行,灾重,不然灾小。
《三命钤》云:“六厄”者,在劫杀后二辰。得之者,主人心地奸险,名迹微贱,流年小运值此,主有刑狱损伤之事。
说明
六厄,申子辰人,见卯;寅午戌人,见酉;亥卯未人,见午;已酉丑人,见子。
《三命通会》卷之三P243 有“论六厄”专节,称“死而不生为之厄”,申子辰水局,水死在卯;寅午戌火局,火死在酉;亥卯未木局,木死在午;巳酉丑金局,金死在子。
原文
华盖福地也,主大福,与禄库同位主贵。
注释
“华盖”是福地,主大福;驿马与命局禄、库同位者,主贵。
说明
寅午戌,见戌;申子辰,见辰;巳酉丑,见丑;亥卯未,见未。驿马前二辰。三合年支五行墓库位。参见本书卷第二十“论华盖”。
原文
劫杀至凶之神,主贵权,大贵人主建节。克临身则灾,不然则否。
注释
“劫杀”是至凶之神,主权贵;若是大贵人,主执持符节的外交使臣。若此柱纳音五行克身,则有灾,如果不克身则无。
说明
劫杀在年支三合五行的绝位,申子辰见巳,寅午戌见亥,巳酉丑见寅,亥卯未见申。参见本书卷第二十四“论劫杀”。
原文
灾杀至凶之神,主兵刑之权,大贵人主建节,克临身则定凶,不然则只主丧服哭泣之事。
《三命钤》云:灾杀在劫杀前一辰是也,若人遇之,君子当居近职,小人多抱病患。行年至此,亦生横事,口舌或疾病刑狱。
注释
“灾杀”至凶之神,主兵刑之权。若是大贵人,主执持符节的外交使臣;灾杀所在柱纳音五行克年柱纳音定主凶,不然则只主有丧服哭泣之事。
《三命铃》称:“灾杀”在“劫杀”前一辰,若人遇之,君子当居与领导接近之职位;小人则多抱病患。行年至此,亦生横事,口舌或疾病刑狱。
说明
“灾杀”在劫杀前一辰,即年支三合五行的胎位:申子辰见午,寅午戌见子,巳酉丑见卯,亥卯未见酉。“灾杀”与“白虎杀”的取法相同。
《三命通会》卷之三有“论灾杀”。
原文
天杀凶神主权,不克身不为灾,克身为灾亦重。
《三命钤》云:天杀在劫杀前二辰是也,主人立性方勇而不顾,宜居武职,当主兵权,掌宰杀之任,或有水火雷电之厄。小人遇之,多罹宪法。行年至此,主官序升擢,财物丰羡。
注释
“天杀”凶神,主权,所在柱纳音不克年柱,不为灾,若纳音克身为灾亦重。
《三命钤》称:“天杀”在劫杀前二辰,君子遇之,主人心性勇猛,适合武职,可任主掌兵权、宰杀之任,亦或有水火雷电之厄。小人遇之,多因违背宪令法规而引灾。流年小运遇此,主官序升擢,财物丰足。
说明
“天杀”在劫杀前二辰,即年支三合五行的养位:申子辰见未,寅午戌见丑,巳酉丑见辰,亥卯未见戌。
《三命通会》未取,以下岁杀、月杀、地杀同,均未取。
原文
岁杀主权,主文笔,不为灾,克身则为灾亦重。
《三命钤》云:岁杀在劫杀前三辰是也,若人遇之,君子当列王庭,贵登要职,小人逢之,主有兵役或抱疾。行年至此,亦主远行,或疾病萦绕。
注释
“岁杀”主权,主文笔,不为灾,所在柱纳音克身,则为灾亦重。
《三命钤》称:“岁杀”在“劫杀”前三辰,若人遇之,君子当列王庭,贵登要职;小人逢之,主有被征兵役或身上有疾。流年小运至此,亦主远行,或疾病萦绕。
说明
岁杀,有反映文笔好、兵役、得要职、有疾、远行等多项情况。
原文
月杀凶神,文主侍从清华之贵,武主横行带职之位,克身为灾亦重。
注释
“月杀”凶神,文职主侍从清华之贵,武职主领兵打仗之位,所在柱纳音克年柱,为灾亦重。
说明
“月杀”历史上还有两种查法,从月令看:“正戌、二巳、三午、四未、五寅、六卯、七辰、八亥、九子、十丑、十一申、十二月酉”,以及正月丑,二月戌,三月未,四月辰,五月丑,六月戌,七月未,八月辰,九月丑,十月戌,十一月未,十二月辰。
原文
地杀凶神,主权,大贵人主建节,不为灾,克身则为灾重。
《三命钤》云:地杀在劫杀前五辰是也,若人遇之,身能制杀者,居将卒之任,或掌刑罚之权。杀若克身,门多忧患,行年亦准此。
注释
“地杀”凶神,主有权,大贵人主执持符节的外交使臣,不为灾,所在柱纳音五行克身,则为灾重。
《三命钤》称:“地杀”在劫杀前五辰,人遇之,年柱纳音能制此杀者,居领兵之职,或掌刑罚之权。杀柱纳音若克身,家里多忧患,流年小运亦准此。
说明
“地杀”在劫杀前五辰,即年支三合五行的冠带位:申子辰见戌,寅午戌见辰,巳酉丑见未,亥卯未见丑。
原文
亡神至凶之神,主兵刑之权,大贵人主建节,克临身则为大灾,不然则否,又只凶服哭泣之事。
《三命钤》云:亡神在劫杀前六辰是也。
注释
亡神,至凶之神,主掌兵刑之权,大贵人主执持符节的外交使臣。所在柱纳音克年柱,则自己有大灾,不然则否,又主家人有病丧,凶服哭泣之事。
《三命钤》云:“亡神”在劫杀前六辰。
说明
参见卷二十四“论亡神”。
原文
刑杀至凶害物之神,带金火尤重,主兵刑之权,大贵人主建节。带土木水不克临身,不为灾。克临身则主有不测之祸,四仲人在本命,如带金火,虽不克身亦主有不测之祸。
《三命钤》云:刑杀在劫杀前七辰是也,若人遇之,如五行相扶持,君子掌刑宪居显位,小人主陷刑狱。又曰:将星者,在马后二辰,若人遇之,主有福寿,位居将相。常人逢之,亦主因武勇进达。行年至此,亦为官喜。
以上八杀,古人以为带金土为武臣,带水木为文臣。予以为文臣遇水金为杀者,亦主兵权。
注释
“刑杀”与“将星”同位,至凶害物之神,带金、火凶尤重。主掌兵刑之权,大贵人,主执持符节的外交使臣。所在柱纳音为土、木、水,不克年柱纳音,不为灾;克年柱纳音,主有不测之祸,年支为子午卯酉人,年纳音如带金、火,刑杀一柱纳音虽不克身,亦主有不测之祸。
《三命钤》云:“刑杀”在“劫杀”前七辰,若人遇之,如纳音五行扶持年柱,君子主掌刑宪,身居要职;若是小人,主陷刑狱。又曰:“将星”者,在驿马后二辰,若人遇之,主有福寿,位居将相;常人逢之,亦主因勇敢和武艺,进职发达,流年小运遇之,亦为有官之喜。
以上八位“神煞”,指劫杀、亡神、灾杀、天杀、岁杀、月杀、地杀、刑杀,古人以为该柱纳音为金、土者,为武臣;该柱纳音为水、木者,为文臣。若是文臣,带杀宫位纳音为水、金者,亦主兵权。
说明
“刑杀”在劫杀前七辰,即年支三方五行的帝旺位:申子辰见子,寅午戌见午,巳酉丑见酉,亥卯未见卯。“刑杀”与“将星”
的取法相同。
以上八杀,《三命通会》取劫杀、亡神、灾杀等三杀。后五杀不取。
原文
攀鞍喻人乘马而致远也,主福。若禄马同乡人遇攀鞍,主厚福。
《三命钤》云:攀鞍在驿马后一辰,若人遇之,当得贵人援引,职近天庭,终身安逸。故云,男值攀鞍,行不卖粮,女值攀鞍,奴婢成行。至此运气扶之,主迁官进财。
注释
攀鞍,比喻人乘马前行能够致远,主福。若“禄马同乡”人遇“攀鞍 ”,主有厚福。
《三命钤》云:“攀鞍”在驿马后一辰,若人遇之,当得贵人援助接引,官职可至皇庭,终身安逸。故云:男值攀鞍,行不卖粮,女值攀鞍,奴婢成行。大运流年遇此吉煞扶之,主升官进财。
说明
攀鞍,参见卷二十“攀鞍”。
《三命通会》卷之三P193 “论驿马”专章。标题下称:“论驿马后一辰为攀鞍,喻人乘马须加鞍也,故论马要攀鞍。”
原文
凡驿马、华盖、攀鞍,吉神也。八杀并六厄九神,主灾福各有轻重。劫杀、亡刑,六厄五杀,主权亦重,为灾亦重。天地岁月四杀,总轻以前。凡言克身者为凶杀,下纳音克生年太岁,纳音临身者,谓凶杀带太岁纳音于本位下也。太岁纳音为身,若其身被克,被临于死败绝位,则便遭不测之灾。若但在身有气处被克,灾亦重。被临,灾差轻。并《三命提要》
注释
凡驿马、华盖、攀鞍,属吉利的神煞。上述“八杀”加上“六厄”,九位属凶神,所主灾福,各有轻重。劫杀、亡神、六厄、灾杀、刑杀等五杀,主权重,为灾亦重。天杀、地杀、岁杀、月杀等四杀,无论得权或为灾,总轻于前五杀。一般认为,凶杀所在柱的纳音五行克年柱者为凶,凶杀所在柱纳音克年柱纳音,或杀柱纳音与年柱纳音相同者,谓“凶杀带太岁”,凶杀所在柱的纳音为“下”。年柱纳音为身,若年柱纳音五行被凶杀所在柱纳音所克,凶杀所在柱,在年柱纳音五行的死败绝位,即会遭不测之凶灾。但即便在年柱纳音五行的生旺有气处,被杀柱纳音所克,灾亦重;纳音五行比被临于死败绝位而被克要轻一些。引自《三命提要》
说明
九位凶杀,有权轻权重之分。凶杀对命局有害的轻重,看凶杀柱所在的纳音五行是否克年柱;凶杀柱所在地支,是年柱纳音五行的生旺位还是死绝病败位。
起命宫例
原文
凡起命宫,看当生太阳在何宫,以本生时加太阳顺数见卯为命宫。如当生是卯时,即太阳在处,便是命宫。约法正月太阳在子,二月在亥,一月一移,依次数之。
注释
起命宫法:用出生月份找出“太阳”在何宫,正月太阳在子,结合掌诀,逆数,“太阳”宫位的取法如下:查表,如三月生,“太阳”在戌。
| 出生 月份 | 正月 | 二月 | 三月 | 四月 | 五月 | 六月 | 七月 | 八月 | 九月 | 十月 | 十一月 | 十二月 |
|---|---|---|---|---|---|---|---|---|---|---|---|---|
| 太阳 (逆数) | 子 | 亥 | 戌 | 酉 | 申 | 未 | 午 | 已 | 辰 | 卯 | 寅 | 丑 |
第二步,将时支加于“太阳”上,然后顺数至卯,即是命宫。
例,三月子时生人,“太阳”在戌,将子加到戌上顺数至卯,子从戌顺时针往前查,戌 ( 子 )、亥 ( 丑 )、子 ( 寅 )、丑 (卯),卯在丑的位置,命宫就是丑。
说明
按照上述方法定出命宫的地支后,再用五虎遁遁出命宫的天干。
盲派起命宫口诀:“子起正月逆上行,生时落到月支上,顺查卯上为命宫。”
命宫之说借鉴于星命学,《三命通会》卷之二P149有“论坐命宫”专章,认为“神无庙无所归,人无室无所栖,命无宫无所主,故有命宫之说”,并有案例说明:假令甲子年三月生人,得戌时生,正子加子,逆数二月在亥,三月在戌为止。又将戌时加在戌上,顺数至卯即是命宫所在位。从《五行精纪》原文所载案例实务看,命局架构以四柱加胎柱,五柱论命者居多,基本不见运用命宫的案例。《三命通会》也只是有此一说,并不见实务案例。
梁湘润老师提出:“批八字,不批流年,可以不用命宫;批八字亦批流年,则须要用命宫。”《流年法典(秘抄教材)》 P100 至 104。实务中命宫有关健康性命,请参看本人《胎命:七柱论命的原理和实务》一书。
起身宫例
原文
凡起身宫,看当生太阴在何宫,太阴坐宫处,即身宫也。
起身宫法:从子上起正月,顺推到本生月,再从生时逆推至“酉”,酉所临的地支即是身宫,身宫的天干用年干五虎遁遁出。不再展开详述。
说明
盲派起身宫口诀:“子起正月顺查行。生月支上起生时,逆推到酉知身宫”。
《三命通会》不取身宫。《五行精纪》见身宫,也只此一说,更未见实务案例。
求太阴星约法
原文
欲识太阴行度时,正月之节起于危。
二奎三胃四从毕,五星六柳张居七。
八月翼宿以为初,龙角季秋任游历。
十月房宿作元辰,建子箕星细寻觅。
十二牵牛切须知,周天之度无差失。
假令正月初十日生,即于初一起危宿,每宿管一日,逆数至初十日是,参星元配在申宫,即申宫便是太阴星,余皆仿此。并《五星捷论》
说明
此节内容完全引自星命学《五星捷论》。恕不展开。
太岁十二杀
原文
太岁,生气、丧门、天医、官符、死符、大耗、发盗、福德、大吉、吊客、病符《洞微经》
《灵台经》云:太岁丧门须哭泣,吊客死病亦灾殃。官符牢狱发盗贼,天医福德且安康。生气大吉元来喜,大耗资财有损伤。
说明
太岁十二神煞也是星命学的内容。禄命学借鉴引用的有丧门、天医、官符、死符、大耗、吊客、病符等。有些神杀的内容和查循方法,恕不展开。
太岁十二杀的取法:以年支为命,即太岁,开始顺数如下:
| 太岁 | 生气 | 丧门 | 天医 | 官符 | 死符 | 大耗 | 发盗 | 福德 | 大吉 | 吊客 | 病符 |
|---|---|---|---|---|---|---|---|---|---|---|---|
| 本命 年支 | 命前 一辰 | 命前 二辰 | 命前 三辰 | 命前 四辰 | 命前 五辰 | 命前 六辰 | 命前 七辰 | 命前 八辰 | 命前 九辰 | 命前 十辰 | 命前十一辰 |
起月建例
原文
甲己之年丙作首,乙庚之岁戊为头。
丙辛庚位依次数,丁壬壬起顺行流。
戊癸更从何处起,正月便向甲寅求。
珞录子云:律吕宫商,五虎论其成败。
王氏注云:阳六为律,阴六为吕,五音总于律吕,吹律吸吕,以定宫商。盖五行合于五音,是故甲己宫土,遁起丙寅;乙庚商金,起戊寅;丙辛羽水,起于庚寅;丁壬角木,起自壬寅;戊癸徵火,起于甲寅。遁人之成败吉凶,皆由此而始,故曰五虎论其成败。
说明
此即是“五虎遁月”,即从年干取月柱的口诀。“珞录子云”和“王氏注云”的内容,介绍“五虎遁月”的原理是来自“五音”。“五音”音律的内容过于专业,恕不展开。
起时例
原文
甲己还生甲,乙庚丙作初。
丙辛当戊子,丁壬庚子居。
戊癸起壬子,此是遁时书。并《三命纂局》
说明
此即是“五鼠遁日”,即从日干取时柱的口诀。与上节“五虎遁月”,引自《三命纂局》。
求黄道黑道例
原文
正七常加子,二八每临寅。三九居辰上,四十马头巡。
五十一何在,逍遥却到申。六郎年十二,戌地好相亲。
已上逐月以途远几时通达、路遥何日回程十二字,用途字加于当起月分上数起,顺行一辰一字,遇有之遶字为黄道,余为黑道。《金书命诀》
《三历同会》云:凡吉凶百事得黄道为顺,大吉;黑道为逆,百事皆凶。
说明
求黄道黑道日,为“择日”或称“择吉”体系的内容。恕不展开。
定寅时诀
原文
五更二点正九月,兔鸡玉漏五更彻。三七平光是寅时,四六日出寅无别。
五月日高三丈地,十月十二四更二。惟有仲冬四更初,便是寅时君晓记。
求日出入诀
原文
正九出乙入庚方,二八归鸡出兔房。
三七发甲向辛位,四六从寅入犬藏。
五月生艮来乾上,仲冬出巽没坤乡。
惟有十与十二月,辰申二位好推详。并《百忌历》
具注历出入法
原文
立春前一日日出乙三刻入酉一刻雨水前三日日出乙二刻入酉二刻惊蛰前五日日出乙一刻入酉三刻惊蛰后七日日出乙初刻入酉四刻春分前三日日出乙初刻入辛初刻春分前一日日出卯四刻入辛初刻春分后五日日出卯三刻入辛一刻清明后三日日出卯二刻入辛二刻谷雨后一日日出卯一刻入辛三刻立夏后一日日出卯初刻入辛四刻小满前四日日出卯初刻入戌初刻小满前一日日出甲四刻入戌初刻芒种前二日连夏至节终日出甲三刻入戌一刻小暑后三日日出甲四刻入戍初刻大暑后二日日出卯初刻入戌初刻大暑后五日日出卯初刻入辛四刻立秋日日出卯一刻入辛三刻处暑后一日日出卯二刻入辛二刻白露前一日日出卯三刻入辛一刻秋分前四日日出卯四刻入辛初刻秋分后二日日出乙初刻入辛初刻秋分后三日日出乙初刻入酉四刻寒露前五日日出乙一刻入酉三刻寒露后六日日出乙二刻入酉二刻霜降后四日日出乙三刻入酉一刻立冬后四日日出乙四刻入酉初刻小雪前二日日出辰初刻入酉初刻小雪日日出辰初刻入庚四刻大雪前二日连冬至节终日出辰二刻入庚三刻小寒后二日日出辰初刻入庚四刻大寒后一日日出辰初刻入酉初刻大寒后四日日出乙四刻入酉初刻《三历会同》
说明
定寅时诀、求日出入诀及具体日出时间的定法,来自南宋绍定年之前的历法书一《百忌历》《具注历》。内容涉及当时的历法,恕不展开。
小儿例
原文
凡小儿日时带甲乙者,主印堂宽,目藏神,人中长,眉疏秀。带丙丁者,主眼大,项长,额窄,小年多患疮。带戊己者,主头大,额广。带庚字者,主面方,额阔。带辛字者,主凤眼,耳朝口,有垂珠。带壬字者,主眼大,好吃酒。带癸字者,胆大,盖癸乃真武杀也。
注释
凡小儿,日时带甲、乙者,主印堂宽,目中藏神,人中长,眉毛疏秀。日时带丙丁者,主眼大,颈项长,额窄,小年多患疮。日时带戊、己者,主头大,额广。日时带庚字者,主面方,额阔。日时带辛字者,主凤眼,耳朝口,耳有垂珠。日时带壬字者,主眼大,好吃酒。日时带癸字者,胆大,因为癸是“真武杀”。
说明
断小儿容貌从日时天干看。真武,又称玄天上帝、玄武大帝、佑圣真君玄天上帝、无量祖师,全称真武荡魔大帝,是中国神话传说中的北方之神,道教神仙中的玉京尊神。真武,也称玄武,壬癸都可以为真武杀。
本节及以下诸节内容,《三命通会》P647 起,有“论小儿”专章,基本照录。
《三命通会》卷之七对《五行精纪》此章的内容有取有舍,也表明了子平法的看法,如以年为根,月为苗,日为花,时为果。推小儿命,要日干有气,月令生扶,年上栽根,印绶无伤,财官有制等等。又认为:小儿之命,当论时辰为正,先看关煞,次看格局,再看日主强弱。又称:古往今来,只有三命有关最紧,不应者多。五星家有种关煞,犹三命关之说也。子平之关,只以煞论。
原文
凡小儿在四孟月生,得四季时,主家中有孝服。四仲月生,得四季时,亦主有哭声,得四孟时者,主有公讼。四季月生得四孟时,主家中有迎送,不然外服。
注释
凡小儿,在“四孟”月生,得“四季”时,主家中有孝服。“四仲”月生,得“四季”时,亦主有哭声,得“四孟”时者,主有官司诉讼。“四季”月生得“四孟”时,主家中有迎送,不然外家有孝服。
说明
四孟月,即寅申巳亥月;四仲月,即子午卯酉月;四季月,即辰戌丑未月。
原文
凡小儿胎元坐生年驿马者,主在胎中频频动跃,生时有脐带缠头。
注释
凡小儿,胎元与生年驿马同位,主未出生时,在胎中频频动跃,出生时有脐带缠头。
原文
凡小儿生时带劫杀,主顶有双旋,带亡神主母惊,带月杀主背父而生及偏顶。又亡神主家中有讼及难产,亦主克害。
注释
凡小儿,时柱上带“劫杀”,主头顶的发型有双旋;时柱带“亡神”,主母亲受惊吓;时柱带“月杀”,主出生时父亲不在身边及头不正。又时柱值亡神,主家中有官司诉讼,或有难产事,亦主克害。
原文
凡小儿犯辰巳多或申酉多者,主左右眼耳不一般。犯寅丑或戌亥多者,主一只脚大,一只脚小。犯三四个卯字或辰字者,主使左手。
注释
凡小儿,犯辰巳多,或申酉多者,主左右眼耳大小不一般。犯寅丑或戌亥多者,主一只脚大,一只脚小。犯三四个卯字或辰字者,主使左手。
原文
凡小儿带生旺气者,是嫡母所生也。
凡小儿胎无气,命有气,更年与时支刑克冲破胎元者,主母不正也。
注释
凡小儿胎元带生旺气者,是正妻所生。
凡小儿胎元在无气位,年支五行有气,再加上年支与时支刑克冲破胎元者,主生母不正。
原文
凡小儿犯戊寅、戊申、癸巳日时,主与父母不相保守。带四孟或四季多者,背父生方不克陷。四孟母先亡,四仲父先死,辰戌丑未克父母《时(寸)克(珠)父(尺),璧丑》未(云):时克(辰)母(戌)
注释
凡小儿,日时犯戊寅、戊申、癸巳,主与亲生父母缘分薄。日时带寅申巳亥“四孟”,或辰戌丑未“四季”多者,出生时父亲不在方才安全。日时寅申巳亥多者,母先亡;子午卯酉多者,父先死;辰戌丑未多者,克父母。《寸珠尺璧》认为:辰戌时,主克父;丑未时,主克母。
原文
犯巳午多者,主十八九前克父母,巳午时尤紧。胎年同位及胎生元命者,主先克母。
凡小儿命生时是辰戌丑未,而又四柱中多墓者,亦主过房。
《寸珠尺璧》云:凡四季日生人,多过房。
注释
小儿犯巳午多者,主十八、九岁前克父母,巳午时尤其紧要。胎元、年支同位,及胎柱纳音生年柱者,主先克母。
凡小儿,是辰戌丑未时出生,而四柱中又多墓者,亦主过房。《寸珠尺璧》云:凡辰戌丑未“四季”日生人,多过房。
原文
凡小儿五行全者,自少便精俊伶俐,是宿有灵骨也。
凡小儿带正印者,多惊哭。
注释
凡小儿,五行齐全者,自少便精俊伶俐,是前世注定带有灵骨的人。
凡小儿,带正印多者,主多惊哭。
原文
凡小儿带午未多者,名曰执拗杀,主为性执拗。
《寸珠尺璧》云:凡带戌,人多执拗。
凡小儿带子亥多,主疝气偏坠,是子时者,无不应,壬子、丙子尤紧,生时与胎同在辰上者,亦然。
凡小儿带火多,主少年脓血之疾。带丁干多有未字者,主头上害疮疖,大人脑疽或秃疮,及小儿头面上有疤痕。
注释
凡小儿,命中带午、未多者,名“执拗杀”,主为人性情执拗。
《寸珠尺璧》云:凡命中带戌者,人多执拗。
凡小儿,命中带子、亥多,主疝气偏坠;是子时生者,无不应,壬子、丙子时尤其紧要。时支与胎元,同在“辰”上者,亦是。
凡小儿,命中带火多者,主少年时有脓血之疾;年柱带丁干,地支多有未字者,主头上害疮疗,大人犯脑疽或秃疮,以及小儿头面上有疤痕。
原文
凡小儿四柱带父母四柱一位,或二位者,虽重关不死。
注释
凡小儿四柱,带父母四柱一位,或二位者,虽犯重重关煞,终不至死。
说明
小儿四柱,与父母四柱合看。
原文
凡小儿生时纳音不可克年与胎之纳音,克则胎中死。克年及刑破,三五七九岁死。若生月乘旺气者,亦难过十八九、二十五六也。若鬼自无气者,亦中寿。
注释
凡小儿,时柱纳音不可克年柱与胎柱之纳音,若有克则胎中死。时柱纳音克年柱纳音及刑破年柱,三、五、七、九岁死。即使生月乘生旺气,亦难过十八九、二十五六岁。若时柱纳音五行,本自无气者,在死绝衰败地,亦只有“中寿”。
原文
凡小儿生年纳音属金,忌午时,属火忌丑时,属水忌酉时,属木忌子巳二时,属土忌亥卯二时,名曰鬼关,犯者多不过三十岁而夭。
凡小儿生年纳音是金木,不可犯巳酉日时,是火不可犯辰申日时,是水土不可犯午戌日时,名曰三关杀,主夭折。
注释
凡小儿生年纳音属金,忌午时;属火,忌丑时;属水,忌酉时;属木,忌子巳二时;属土,忌亥卯二时。此种结构,名曰“鬼关”,犯之者多不过三十岁而夭。
凡小儿生年纳音是金木,不可犯巳酉日时;纳音属火,不可犯辰申日时;纳音属水土,不可犯午戌日时。此种结构,名曰“三关杀”,主夭折。
原文
凡小儿犯五重羊刃,名曰满盘刃,多养不成。更时带刑害者,决死。女儿差慢,终不免产厄而死。并《广信集》
注释
凡小儿,年、月、日、时、胎犯五重“羊刃”,名曰“满盘刃”,多养不大,若时柱带年柱的刑害者,一定死。若生的是女儿,凶来得慢些,但终不免历产厄而死。引自《广信集》
原文
凡小儿命中五行,自生月至时上以次求,生旺少刑冲者吉,主长寿,成器人也。如命中生月上日上五行死绝刑冲,必主夭殇,纵使福神之多有赦,少年当十生九死,及至成人,亦非上寿。大抵禀五行生旺,则气实,气实则寿长。五行死绝则气薄,气薄则短夭,盖死绝则失时者也。
注释
凡小儿命中五行生旺或死绝,自生月至时上,依次查看。凡五行生旺、少刑冲者吉,主长寿,是成器之人。如命中生月上、日上,五行死绝刑冲,必主夭殇。纵使有多重福神救助,略可解凶,少年时仍十有九凶,及至成人,亦非能长寿。总体而言,五行生旺,则气实,气实则寿长;五行死绝则气薄,气薄则短夭,因为“死绝”就是“失时”。
说明
月日时柱是否为年柱纳音五行之生旺地,刑冲的多少等,是论命首先要注意的指标。
原文
凡小儿命带四水,生船中;三金是逆旅生,闻钟鼓、金革、哭声,或有孝子着白衣妇人相看也;见三木生闻喧呼惊怪,或不在正堂,或近园林庭舍也;见三土生时近丘冢堤堰积土处66J,或有土功动作之事处也;三火生时邻家有丧祸事,或家中有忧恐离别事也。
《鬼谷要诀》云:五行消息看元生,重叠空亡母有惊。四水皆临船上产,三金俱在驿中生。
注释
凡小儿,命带纳音四水,生于船中;命带纳音三金,是在旅途中出生,出生时听到钟鼓、金属的声音或哭声,或有孝子着白衣,或有妇人见到;命带纳音三木,出生时听到喧呼惊怪的声音,或不在正屋出生,或附近有园林庭舍;命带纳音三土,出生时近丘冢堤堰积土处,或附近有与土有关的工作在进行;命带纳音三火,出生时邻家有丧祸事,或家中有忧恐离别事。
《鬼谷要诀》云:“五行消息看元生,重叠空亡母有惊。四水皆临船上产,三金俱在驿中生。”意思是,从出生时命局的纳音五行,可以看出一些情况,如遇有两重空亡,母亲有惊恐事,纳音四位为水出生在船上,纳音三位金,在旅途中出生等等。
原文
凡小儿四孟上带金火相克,多疮癤惊疾,又金水火相制,主剥皮疮灾。凡木相刑冲,木土相克,主惊吊,盖木发惊骇,土受邪故也。凡命中见金水,多主晚语,见木火主早言。凡五行一位生三四位,幼失乳。凡生时见官符,父有公讼,母有惊恐。凡见咸池重合,非嫡母所生也,不得亲父母带养育。凡生时见正印者,自襁褓中无惊恐也。凡生时见劫杀者,有纵顶旋也。凡重叠见空亡,主惊颠失坠。生时有空亡及自死绝者,七岁前羸疾,七岁后陟肥。时胎见空亡,主左眼圆小。凡见前丧后吊,名曰丧吊直长,多汤火之灾。生时见丧门吊客,初生时有白懵尿草之性。又生时见丧门,母氏难产,及生则母多疾病也。
注释
凡小儿,命局中见寅申巳亥上带纳音金火相克,多疮疗惊疾;若纳音五行金、水、火相制,主有脱皮疮灾。
凡命局中年柱纳音五行与他柱纳音同为木,且地支刑冲,或纳音木土相克,主小儿易惊心吊魄而不宁,因为木主发惊骇,土主受邪。
凡命中见纳音金水,多主开口说话较晚;见木火,则主早说话早。
凡命中纳音五行,一位生三四位者,主幼小时母乳不足。
凡时柱上见官符凶杀,主父犯官司诉讼,母有惊恐。
凡命中见咸池有重或合,非嫡母所生。李九万称:带咸池重合,得不到亲生父母的养育。
凡时柱见正印,自襁褓中就很安详,无惊恐。
凡时柱见劫杀,头顶上有发旋。
凡命局中重叠见空亡,主惊颠失坠。时柱有空亡及时柱自死自绝者,七岁前体弱多病,七岁后会肥胖。时柱、胎柱见空亡,主左眼圆小。
凡命局中,前见丧门,后见吊客,名曰“丧吊直长”,多有烫伤烧伤之灾。时柱见丧门吊客,初生时有懵懂尿床之习性。又生时见丧门,主母亲有难产,及出生后则母多疾病。
说明
看小儿的各种情况,有纳音五行、刑冲、凶煞等多个视角,时胎柱为重。
原文
凡欲推小儿正否,则命见孤辰寡宿,多洁房异宅,势不行,气不转,幼离父母。势不行者,如戊辰木,得庚辰金是也,木为金克,其势不行者,此也。气不转者,如庚辰金见乙巳火是也,金气转于十二支则有火截,所以气不转者,此也。余依此推之。并《烛神经》
注释
凡欲推小儿是否能正常成长,则须看命局是否见孤辰寡宿,若见,则多出生于清洁但怪异的屋宅中。
“势不行,气不转”,幼小时即远离父母。所谓“势不行”,指年柱纳音被克,如戊辰木人,他柱得庚辰金,木为金克,其势不行者,此即是。所谓“气不转”者,如年柱庚辰金人,他柱见乙巳火,金见巳长生,但被乙巳火克,所谓“气不转”者,此即是。余依此推之。引自《烛神经》
原文
凡胎中带廉贞两位,冲一位,阴阳不正,为庶子。或六害、相刑、带杀,主过房。
注释
凡小儿,胎柱带寅或卯,一位被冲,为“阴阳不正”,得之者,为庶子。或遇六害、相刑、带杀,主过房。
说明
廉贞,星象学名词,属于北斗七星中第五星,与北斗第一星贪狼星,并称为“廉贞贪狼两大桃花”,贪狼为正,廉贞则为偏,一阴一阳。廉贞星五行属木,即是“卯”。
廉贞指寅、卯。卷十二“十二月将”及“十二月将配九星”歌诀。《阳宅指要》之十二星歌:“天罡一位是破军,太乙胜光居禄存;小吉传送贪狼位,河魁从魁文曲星;登明神后为武曲,大吉之星是巨门,功曹太冲廉贞位;十二星辰从此分。”
原文
时逢年字临华盖,四季胎空加六害。若非寄养外人家,庶出倚亲多此辈。
时逢年字者,如戊寅戊午命,得戊戌时,但三合处生时干,与年干同为真华盖。四季乃时临辰戌丑未是也,胎空乃胎犯空亡。命犯前杀主二姓,或偏生过房就舍及招外子。
注释
“时逢年字临华盖,四季胎空加六害。若非寄养外人家,庶出倚亲多此辈。 ”
“时逢年字”者,如年柱为戊寅、戊午,得戊戌时,寅午戌三合火生时干戊土,时干戊与年干同,且为真华盖(寅午戌人华盖在戌)。“四季”指时柱临辰戌丑未。“胎空”,乃胎元犯空亡。命局时胎犯空亡,主二姓,或偏房所生,或为“寄养”、“过房”而来的。
原文
时入空亡子拗性,天元受克尤加劲。
或加辰戌等宫中,庶出不然身两姓。
天元受克主为事刚劲,辰戌丑未四时生空亡中,多是庶出并两姓。
注释
“时入空亡子拗性,天元受克尤加劲。或加辰戌等宫中,庶出不然身两姓。 ”
意思是时柱坐空亡上,生子性格拗性,若时柱天干受克,拗性更重。若时支为辰戌宫,多是庶出或不同父姓。
时柱天干受克,主为人做事刚劲,若生于辰戌丑未时,且正落空亡上,多是“庶出”或寄养过来的,不同父姓。
原文
日时勾绞亦难胜,子带须防内吊惊。
小儿犯勾绞克身,多惊吊厄。
注释
日时犯“勾绞”,对小儿不利,且须防易受惊或遇诡异事。
小儿犯“勾绞”,且“勾绞”所在柱纳音五行克身,多易受惊,或发生诡异的厄难。
原文
生时若也逢干禄,少乳赢兮口有角。
如甲人寅时,少年乳鹰口有角,少时便好酒之类。并《沈芝源髓》
注释
生时逢年干之禄,少年乳部粗大,嘴唇有棱角。
如甲人生于寅时,少年乳部粗大,嘴唇有棱角,年少时期便好饮酒之类。引自《沈芝源髓》
说明
盛,cū,《说文解字》:行超远也。段玉裁注:鹿善惊跃,故从三鹿。引申之为卤莽之称。《篇》《韵》云:“不精也,大也,疏也。”皆今义也。俗作“簏”,今人既用“粗”,粗行而麝废矣。
原文
支干重浊,必是螟蛉。
凡月日时支干错乱,杂而重见太岁者,曰重元星,主为过房寄生人。螟蛉者,谓螺赢之祝螟蛉而曰:类我也。《壶中子》
注释
“支干重浊,必是螟蛉。”意思是,天干地支重叠杂乱,必是养子。
凡月、日、时柱支干错乱,而与年柱支干一样者,名“重元星 ”,主为过房寄养之人。螟蛉者,是说螺赢告诉螟蛉:和我一样呀。以“螟蛉”来比喻过房者。引自《壶中子》
说明
螺赢,guǒluǒ, 是一种寄生蜂。体形似蜂,色青黑,腰细。常捕食害虫,有益于农作物的生长。螺赢常捕螟蛉产卵其体内,卵孵化后就拿螟蛉作食物。《诗经 · 小雅 · 小宛》:“螟蛉有子,螺赢负之。”古人误认为螺赢不产子,喂养螟蛉为子,因此称养子为螟蛉。
原文
胎月生时大小,墓空刑绝同处。不是双生异母,儿寄姓抱将归。《直道歌》
注释
凡小儿,胎柱地支与时柱地支不同,有先后,若是同处在墓、空、刑、绝处,若不是双胞胎,即是同父异母,或是寄生抱养的人。引自《直道歌》
原文
或有偶然同产一母以分,须分深浅之时,复看五音向背。
凡一时有八刻二十分,故有浅深前后吉凶不同。其有同时共母以生,须分深浅。异姓同时则论五音向背,音得旺相者,福禄厚。《鬼谷遗文》
双生之法有奇门,欲验荣枯视日辰。阴日弟强兄必弱,阳时兄贵弟须贫。
凡双生须用日断好恶,定无误也。《八字金书》
李九万曰:凡小儿带四生多者,主双生。
《神白经》云:阳命后生者死,阴命先生者死,不以男女论。
注释
“或有偶然同产一母以分,须分深浅之时,复看五音向背。”这句前半段,是对双胞胎而言。凡一个时辰有八刻二十分,故有浅深前后、吉凶不同,这是对同时共母以生者而言,须分时辰的深浅。后半段是对异姓同时所生者而言,则看姓氏五行在命局中是旺是衰,得旺相者,福禄厚。引自《鬼谷遗文》
“双生之法有奇门,欲验荣枯视日辰。阴日弟强兄必弱,阳时兄贵弟须贫。”这四句诗是断双胞胎的诀窍,即看日干,如是阴日干者,弟强兄弱;若是阳日干者,兄贵弟贫。
凡双生者,须用日干之阴阳来断两人好恶,定无误。引自《八字金书》
李九万称:凡小儿,命局中带寅申巳亥四生多者,主双生。
《神白经》云:对双胞胎而言,若是阳命,后生者先死;若是阴命,先生者先死,不以男女论。
原文
凡小儿有关最急,今具端的如左。
注释
凡论小儿命,若有以下不吉之“关”者,最为紧要,现在具体介绍如下。
说明
《三命通会》认为,小儿之命,当论时辰为正,先看关煞,次看格局,再看日主强弱。又称:古往今来,只有三命有关最紧,不应者多。五星家有种关煞,犹三命关之说也。子平之关,只以煞论。并认为:小儿犯关,以河洛生成数为断。若夫百日关、铁蛇关、鸡飞关、阎王关、深水关、鬼门关、四季关、四柱关、将军箭,其说见《百中经》可考,然多不验,故不录。
大关
原文
凡甲子、壬子、戊子三旬生人,俱从申上起数;庚子、丙子两旬生人,俱从寅上起数。假令辛未命是甲子旬中生人,用甲子从申上数起,顺行一位一辰,至卯上见本年辛未,此是关也,余仿此。却看命宫在何宫,若在兄弟、奴仆,迁移、相貌四宫为犯关也,余宫非。在第三宫不过三岁死,六十二宫依次言之,惟第九宫不出三十岁死也。若行年太岁大小运冲并,决不免矣。
歌曰:甲壬戊子从申起,庚丙旬人数起寅,数到本年方是杀,三九六十二为真。
注释
大关:凡甲子、壬子、戊子三旬生人,都从申上开始数;庚子、丙子两旬生人,都从寅上开始数。假令辛未命,是甲子旬中生人,用甲子从申上数起,顺行一位一辰,至卯上见本年辛未,此是关也,余仿此。还要看命宫在何宫,如果在兄弟、奴仆、迁移、相貌四宫,为犯关也,其他宫不算犯关。在第三宫不过三岁死,六、十二宫依次言之,只有第九宫不出三十岁死。若行年太岁大小运冲并,决不免矣。
歌曰:甲壬戊子从申起,庚丙旬人数起寅,数到本年方是杀,三九六十二为真。
说明
看命宫在星盘上为,如兄弟、奴仆、迁移、相貌宫三、六、九、十二宫等,断在几岁死,若遇流年和大小运冲,一定难免。
《三命通会》不取这种看法,见下文。
小关
原文
主千日周岁,三岁五岁不出也。辰戌年生关在辰子,亥酉年生关在亥午,申年生关在午丑,未年生关在卯,寅年生关在巳,巳年生关在未,卯年生关在子。看命宫在何宫,若杀在三六九十二宫,是犯关也。古诗云:六九不过三百日,十二同三定五周。更兼恶杀来临着,父母如何得不忧。
又歌云:子亥酉年关在亥,寅蛇卯鼠戌辰龙。巳人羊位午申马,丑未生人兔上逢。此关君要知凶恶,三六九十二宫中。又一例云:子蝎牛羊寅女为,卯瓶辰秤巳申知,午牛未丑申人马,酉鸡戌未亥鱼儿。
假令子生卯上起杀,其杀在三六九十二宫,则主夭死,不能逃也。并《广信集》
说明
小关,看命宫在何宫,也是星命的论法,“子蝎”即子生在卯天蝎,此处则是星命学的内容,恕不展开。
《三命通会》卷之七不取,并认为,初生小儿甲日者,庚为关,柱有戊土党杀,此为关重,无财日主健旺,得印生解化者,关轻无害。甲日见申为九岁关,丁见癸为六岁关,戊见甲为三岁关,丙见壬为一岁关,壬见戊为五岁关,癸见己为半岁关。四柱原有者为是,运及太岁流年遇者为非。阳干见阳煞,阴干见阴煞。
诸关杀
原文
三春亥子不过关,夏卯未上不堪看。
秋寅戌上切须忌,冬丑辰时便入棺秋(《)辰戌(化成)冬书丑》寅(作)。春关丑巳夏辰申,秋未双鱼冬戌寅。
生时若犯此关杀,三三九九保其身即《三命(孤辰寡)纂(宿)局,》并。正七巳亥要君知,二八辰戌不相宜。
三九卯酉君须记,四十寅申主哭悲。
五月十一丑未是,六月十二子午时关(正)即(月)害(七)也(月)亥,0 (是) 金戌化为铁,火向未申绝。
木辰枝叶枯,水土丑寅灭。并“广录”
原文
命书以金戌化为铁,为金锁关。而《紫微太乙局》别有小儿金锁关,例云:从戌上起正月,逆行至本生月住,却自日上起子,顺行至本生时住,遇辰戌丑未上是关杀,犯之必应。又寅申巳亥月,见子午卯酉时是关;子午卯酉月,见辰戌丑未时是关;辰戌丑未月,见寅申巳亥时亦是。又有大人关云:凡人命中日时上干克命宫, 其年必死,更看在甚月分,却又来克命宫,此年此月内必死。又一关,名三杀,水土寅卯巳,木人巳午申,火人申酉亥,金人戌子寅。如人命中月日时上带三两重,必痴困,无精神,夭寿也。
小儿运例
原文
阳男阴女寅至卯
阴男阳女申至未二岁(申上)起,午上(一岁)起,三岁(未上)(起)。
右一年行一位,凡撞辰巳戌亥年,定有灾殃,号名孩儿运。《五行捷论》
说明
《三命通会》卷之七,对“关煞”的说法见前,恕不展开。对“小儿运例”则全文照录。在后面又介绍了“童限法”:“一命二财三疾厄,四妻五福顺行流,数到本年十五岁,若遇凶煞定可忧。此星盘中看小儿法也。”与现代未上运之前为小儿运不同。
五行精纪注释卷二十九
释男命例
原文
凡推男命,以年为父,胎为母,月为兄弟为(官)僚(员)以友(月), 日为己身、妻妾,时为子孙官员以时为帝座祸福。凡是子午卯酉日生,主娶子午卯酉命妻,或日支三六合,或干合,俱不得偕老。假令甲子日生,合娶子午卯酉妻,或有娶申子辰生,或有丑生或有甲己生者,皆不永。若克过头,妻再醮,不在此限。亦有屡克,直到娶生日干支不同者, 方不克,寅申巳亥、辰戌丑未日生,亦同上说。
注释
凡推男命,以年柱为父宫,胎柱为母宫,月为兄弟宫,官员以月柱为同僚,日柱为己身、妻妾,时柱为子孙,官员以时柱为“帝座”,主祸福。
凡是子午卯酉日生男命,适合娶年支为子午卯酉之妻,如果日支有三合、六合,或天干有合者,俱不得偕老。假如甲子日生男,适合娶年支为子午卯酉之妻,如果娶申子辰生女,或丑年生女,或天干甲己生女,皆不得偕老。若克过头,妻再嫁,不在此限。亦有屡屡克妻,直到娶生日支干与己不同者,方不克。寅申巳亥,辰戌丑未生人,亦同上说。
说明
《三命通会》卷之七“父母引例章”:父以偏财论,母以印绶论,与禄命法不同。“论六亲”中也介绍了其他论法。
原文
凡命以生日论妻人,须定四柱内有我克者为妻,无我克者,名日局中无妻,却看所生日在何地。如在财旺之乡,当有得力之妻,或美妾。更带贵神禄马归年,主妻带官嫁夫。若在本命财死墓绝败处,定主克陷,或有一生鳏居之人,如签判江,癸亥年水、辛酉月木、丁丑日水、壬寅时金,四柱皆无火,日又在无气之地,虽有官至老,但携匪人而已。
《玉门关集》云:假令土为妻,居寅卯甲乙乡,坐克。余仿此。
凡男命,以生日论妻子宫位,还须看四柱内,有被年柱纳音所克者为妻,若无,名曰“局中无妻”。还要看所生日在何地,如在财旺之乡,当有得力之妻,或美妾,日干上带本家天乙、本家禄或日上马在年。若日支在本命财死墓绝败处,定主克妻,或为一生独身无妻室之人。如签判江,癸亥年水、辛酉月木、丁丑日水、壬寅时金,四柱皆无纳音火,日支又在火无气(养)之地,虽有官至老,但身边的女人,都是不亲近、或是行为不端之人。
《玉门关集》称:假令以纳音土为妻,土居寅卯甲乙乡,属“坐克”。余仿此。
说明
日支为妻星宫位。他柱有被年柱纳音五行克的纳音五行者,为有妻。此被克之纳音五行,引自日支看是生旺死绝,及看是否有贵人、禄马。
原文
凡命日禄在时上,遁见名誉杀者,不惟主富,亦主因妻有官。假令六丙日得癸巳时,六壬日得辛亥时之类是也。
注释
凡男命,时上用五鼠遁遁出日干的禄,为“名誉杀”,得之者,不只主富,亦主因妻有官。如六丙日得癸巳时,丙禄在巳,巳上遁得癸巳;六壬日得辛亥时,壬禄在亥,亥上遁得辛亥之类。
原文
日带年之官或年之印,主妻夺夫权,或禄出妻荫,或妻是权贵之家,驸马郡马之类。日坐命财,更在财生旺之乡,主得妻财,又主妻贤明。若在死墓绝处,得妻家死人财。日坐贵人,主妻有族望,不然贤淑美丽,及有美妾少仆也。
注释
日柱天干五行,为年干之正官,或年干之正印,主妻夺夫权,或自身的官禄来自妻家的荫助,或妻出生于权贵之家,自己是驸马或郡马之类。
日支为年支所克之财,更在财生旺之乡,主得妻财,又主妻贤明。若日支在财的死墓绝处,得妻家死人财。
日坐贵人,主妻在族中有声望,不然妻贤淑美丽,及有美妾,或有年轻的仆人。
原文
凡命日带年刑,主克妻。日带年冲破,主克妻。日带年羊刃,主克妻。
日带年劫杀,主克妻。日带年六厄,主克妻。日带年元辰,主克妻。
日带年空亡,主克妻,或三四娶或无妻。
日带破碎杀,主克妻,须主色劳血疾或产厄之类。丑日尤紧,巳酉日差慢。
日带年墓主克妻,或重重克陷,或以娼妾为妻(1。
日带正印,主娶娼妾为妻,正室多克,五行顺则吉。
日带刑害冲破,又带恶杀,多主妻生离。
日坐沉浮杀,主妻生离或恶死。
日带自刃名曰日杀,或时羊刃归日,皆主克妻。
日羊刃归年者,名曰朝元羊刃,主克妻。
注释
凡日被年刑,主克妻;日被年冲,主克妻;日支为年干羊刃,主克妻。
日支为年支“劫杀”,主克妻;日支带年支“六厄”,主克妻;日带年支“元辰”,主克妻。
日支为年柱空亡,主克妻,或娶妻三、四次,或无妻。
日支带“破碎杀”,主克妻,或主色劳、血疾、或有产厄之类,丑日尤紧,巳酉日稍慢。
日支为年纳音之墓,主克妻,或重重克妻,或以娼妓为妻。
日为五行正印,主娶娼妓妾为妻,正室多克,五行顺则吉。
日支带刑害冲破,又有凶恶的神煞,多主妻生离死别。
日坐“沉浮杀”,主妻生离或恶死。
日柱带自刃,名曰“日杀”;或时干羊刃在日支,皆主克妻。日干羊刃归年支者,名曰“朝元羊刃”,主克妻。
说明
论妻皆从日柱论。“破碎杀”即是“金杀”。“沉浮杀”,即卷二十三“浮沉杀”。
原文
日在命财死墓绝处,主克妻。假令金命人,生日在午未申上是也,仍以纳音论之。
古诗云:纳音金命木为妻,午未宫为死葬期。更进一辰妻是绝,若无倾陷也先亏。
注释
日支在年柱纳音五行所克之“财”的死、墓、绝处,主克妻。假令金命人,以纳音木为财,生日在午未申上是,仍以纳音论,木死在午,墓在未,绝在申。古诗云:“纳音金命木为妻,午未宫为死葬期。更进一辰妻是绝,若无倾陷也先亏。”
原文
日坐华盖,主频频克妻,主娶娼尼妾为妻,大抵四季日多如此。
古诗云:时逢华盖主身孤,有子临年必定殂,日若值时妻屡克,不娶娼尼即婢奴。
《寸珠尺璧》云:日坐华盖,主妻不廉不孝。
注释
日支坐华盖,主频频克妻,主娶娼妓或尼姑为妻,大抵辰戌丑未四季日多如此。古诗云:时上遇华盖主身孤,有子临年必定殂,日上遇华盖屡克妻,不娶娼尼即奴婢。
《寸珠尺璧》云:日坐华盖,主妻不廉洁不孝顺。
殂 ,cú, 不生息。这里的意思指有儿子但养不大,会早夭。
原文
日坐驿马主妻多病,慵懒,或孤,五行相克,亦主陷。辛酉日生克妻,癸巳日主夫妻有疾,或酒色荒淫。年日同一位,名主本同宫,主克妻,娶同年妻方免,俗谓之凤凰池。沈芝云:兄弟同宫凤凰池,但使人心怀不佳。日时相冲、相破、相刑、六害,皆主难婚、难嗣,男女通用。申日辰时,未日亥时,寅日戌时,丑日巳时互换,皆为井栏斜冲,主难妻,更带食神,名绝房杀,主多女少男。如甲辰壬申,带倒食者,尤紧。古赋:井栏对敌,庄子鼓盆而歌,谓此也。日是自刑,主妻多病,日坐沐浴杀,主得美妻多不廉。
注释
日坐驿马,主妻多病,慵懒,或主孤,纳音五行与年纳音相克,亦主婚姻克陷。
辛酉日石榴木生人,克妻;癸巳日长流水人,主夫妻有疾,或重酒色、荒淫。
年柱与日柱地支相同,名“主本同宫”,主克妻,娶同年妻方免克事,俗谓之“凤凰池”。沈芝云:兄弟同宫凤凰池,但使人心怀不佳。
日柱与时柱,有相冲、相破、相刑、六害等,皆主难婚、难嗣,男女通用。
申日辰时,未日亥时,寅日戌时,丑日巳时,或前后互换,皆为“井栏斜冲”,主难有妻,更带食神,名“绝房杀”,主后人中,多女少男。如甲辰日,壬申时,壬为倒食,带倒食尤其要紧。古赋云:“井栏对敌,庄子鼓盆而歌”,说的就是这件事。
日柱有自刑,主妻多病。
日柱坐“沐浴杀”,主得美妻,多不廉洁。
说明
辛酉木,癸巳水,所在柱纳音五行的胎绝地。
鼓盆而歌出自《庄子 · 至乐》:“庄子妻死,惠子吊之,庄子则方箕踞鼓盆而歌。”认为死亡是自然变化,何必悲伤!“鼓盆而歌”表示对生死的乐观态度,也表示丧妻的悲哀。
井栏斜冲:《五行精纪》借用,与孤辰寡宿有关。以申日人得辰时为例,申人,孤在亥,寡在未,辰时人,孤在巳,寡在丑,申日与辰时,孤寡发生巳亥冲,丑未冲。
原文
凡命以日之纳音论妻之数目,水一,火二,木三,金四,土五,甚者倍之。并《广信集》
注释
凡命,以日柱之纳音,来论妻子之数目,纳音为水,一妻;纳音为火,二妻;纳音为木,三妻;纳音为金,四妻;纳音为土,五妻。更有甚者,妻子数加倍。引自《广信集》
原文
凡人妻位冲辰,为娶妻之年,罕有与日三六合而见妻者,更以巧拙言之。《寸珠尺璧》
注释
凡断人婚姻,见遇人妻位即日支相冲之流年,为娶妻之年,罕有与日支三合、六合而见娶妻者,更以巧拙言之。引自《寸珠尺璧》
说明
断娶妻之年,多个视角,冲日支的流年只是一个视角。实务中,与日支三合六合、与年支相合之年,也可能娶妻。
原文
日凌亲,老妇无恭。
日为妻妾,如乙丑人见辛日,乃伤年干,癸日乃吞乙干,遇甲日是乙之长,多不伏夫。盖年为父母,更支神刑冲带杀,故无恭顺,或助生别干则不然,乃乙见辛有壬字,辛金生壬水,壬水生乙木也。
注释
“日凌亲,老妇无恭。”凡男命,日柱侵凌年柱,有对父母不恭顺的妻子。年为命主,日为妻妾。如乙丑人见辛日,辛克乙,日干伤年干;乙年见癸日,水生木,癸日干吞乙干;乙年遇甲日,甲是乙之兄长之类,妇人多不伏夫。这是因为,年为父母,日支带杀刑冲年支,故妇无恭顺之心。但或“凌亲”的年干,有去生其他天干则不然,如乙年干见辛,辛凌乙,但有壬字,辛金生壬水,壬水生乙木。
原文
日支忽在岁支前,众笑怕妻声丑恶。
日为妻妾,支神在太岁支神前主怕妻,或妻性气。并《沈芝源髓》
凡是杀临妻位者,妻和不克外家伤。克损妻家零落后,方得妻年寿命长。《紫虚局》
注释
“日支忽在岁支前,众笑怕妻声丑恶”,意思是:日为妻妾宫的位置,日支若在太岁支即年支之前,因怕妻被人笑话,或妻的性格脾气强、名声不好。如丑年子日,子即在丑的前面,本来从年支开始顺数是丑寅卯辰,但子是在丑的前面,逆数了。引自《沈芝源髓》
“凡是杀临妻位者,妻和不克外家伤。克损妻家零落后,方得妻年寿命长。”意思是:凡男命日支带恶煞,如亡神劫杀羊刃元辰孤辰等,若夫妻关系好,则外家即妻家有伤;除非妻家有克损或家运不济,妻子寿命方能长。引自《紫虚局》
原文
鼓盆歌处是鳏夫。
鼓盆杀一名望门寡。歌曰:水人逢亥望门寡,火烧寅位妇相疏。土木遇蛇妻必丧,金猴长是怨鳏夫。《理愚歌》
注释
鼓盆歌处是鳏夫,“鼓盆杀”,又名“望门寡”。歌曰:水人逢亥望门寡,火烧寅位妇相疏。土木遇蛇妻必丧,金猴长是怨鳏夫。即是年柱纳音五行看,取妻星绝位,如纳音水人以火为妻,火绝在亥;纳音火人以金为妻,金绝在寅;纳音土木人以水土为妻,水土绝在巳;纳音金人以木为妻,木绝在申。引自《理愚歌》
释女命例
原文
凡女命以年为翁父,胎为婆母,月为妯娌,日为夫、己身,时为子孙。
注释
凡女命,以年柱为公公位,胎柱为婆婆位,月柱为妯娌位,日柱为夫位和己身,时柱为子孙位。
说明
论女命,《三命通会》自卷之七P632 起至P646, 达14页之多,足见内容之丰富,包括理论和技法,远远超过《五行精纪》,只是在六亲定位上,与禄命法有所不同。
原文
凡女命是子午卯酉日生,合嫁子午卯酉命夫,四孟四季者亦同。若嫁日干合或支神三合六合者,俱不偕老。
注释
凡女命,是子午卯酉日生人,嫁子午卯酉年夫比较合适。寅申巳亥四孟日生女,宜嫁寅申巳亥年生人;辰戌丑未四季日生女,宜嫁辰戌丑未年生人。若嫁日干有五合,或支神有三合、六合者,俱夫妻不能偕老。
原文
凡女命胎年为福,主生在富贵之家,父母荣显;生月为福,主兄弟荣显;生日为福,主夫位荣显;生时为福,主子孙荣显。日时俱为福,受夫与子之荫也。
注释
凡女命胎柱及年柱为福,主生在富贵之家,父母荣显;生月为福,主兄弟荣显;生日为福,主丈夫荣显;生时为福,主子孙荣显;日、时俱为福,受丈夫与子女之荫庇。
原文
凡女命大宜纳音上生下,主人有殊福。不宜下克上,主欺诈僭越。若年之纳音克时之纳音,不宜子。又云:若年克战、刑破生时纳音,主少子多女。
注释
凡女命,大宜纳音五行从年至时“上生下”,主人有殊福;不宜“下克上”,主为人有欺诈僭越事。若年柱纳音克时柱纳音,不利儿子。又称:若年时克战刑破生时纳音,主少子多女。
原文
凡女命绝中有生,旺中有死,空亡中有破,五行无情,乃吉妇人也。若生中有绝,死中有旺,而带杀者,贱妇也。
注释
凡女命,绝中有生(向绝和自长生,如甲午金年丙寅日,金向到寅为绝,丙寅为自长生火,即“绝中有生”)、旺中有死(向旺和自死,如癸巳水年甲子日,水向到子为旺,甲子为自死金,即“旺中有死”)、空亡中有破(如庚午年戌日辰时,戌为空亡,但见辰,辰戌相冲,冲可解空亡,即“空亡中有破”),五行无情 (无情即支干没有乱合,支干不相往来之类),乃吉利有福之妇人。若生中有绝(向长生和自绝,如甲午金年癸巳日,金向到巳为长生,癸巳为自绝水,即“生中有绝”),死中有旺(向死和自旺,如甲午金庚子日,金向到子为死,庚子为自旺土,即“死中有旺”),而带杀者,可断为贱妇。
说明
绝中有生,生中有绝;旺中有死、死中有旺等,参见卷七至卷九“论五行”。
原文
凡女命日坐年禄、荣神者,郡国之封。春甲乙,夏丙丁,秋庚辛,冬壬癸,荣神也。
注释
凡女命,日干坐年干之禄,或“荣神格”,有“郡国之封”,即朝廷地方大员的贵妇人。所谓荣神格,春季寅卯月生人,得甲乙日时;夏季巳午月生人,得丙丁日时;秋季申酉月生人,得庚辛日时;冬季亥子月生人,得壬癸日时,荣神也。
说明
荣神格,参见卷三。
原文
凡女命刑冲无情者,为上,只无情次之,日带夫禄,仍有实库,又次之,皆命妇格也。
注释
凡女命,命带刑冲,且五行无情,即支干没有乱合,也没有相互往来之类,为上;若只有五行无情,无刑冲者,次之;日支带丈夫五行之禄位,且禄库不落空亡,即年干之库不落空亡,又次之,皆是好命。
原文
凡女命贵人带天月德,日上有官,乃贤妇人也。
注释
凡女命带天月二德,日上有年干之正官,乃贤惠妇人。
原文
凡女命印要虚,库要实,五行淡静,无情有福,不相带惹为上等清廉之格。
一云:凡女命要库虚而贵实,贵实者是贵人不落空亡位也。命贱者,是贵虚而库实,更犯孤寡、元辰,皆为不良之妇也。
凡女命印有气,则夺夫权,库有气则蓄夫财。不战争,无情理,则无妒忌,奴婢宫有浮沉杀,主打杀奴婢。
注释
凡女命,印星要虚,库位要实,五行淡静无情者,有福,支干无合,无带桃花之类,为上等清廉之命格。
还有一种说法:凡女命,要“库虚”而“贵实”。所谓“贵实 ”,是指贵人所在柱不落空亡位。命贱者,是“贵虚”而“库实”,若命更犯孤寡、元辰等凶煞,皆为不良之妇。
凡女命,印星有气,则夺夫权;库中有气,则蓄夫财,即能守住丈夫赚来的钱。命局中五行不刑冲破害,五行无情,则没有妒忌心;十二宫星盘中,奴婢宫有“浮沉杀”,主有打杀奴婢事。
说明
此节所说之“虚实”,指贵人、印星、库位,是否为空亡位,有为虚,实为无。
原文
凡女命以克我者为夫,四柱无克我者,名曰局中无夫,更日落空亡,带旺气刑杀者,克夫、下贱之甚也。
《寸珠尺璧》云:纳音金命火为夫,重重临寡又临孤。戌亥二宫夫葬绝,徒然出嫁是场虚。
注释
凡女命,以他柱纳音五行克年者为夫,四柱若无克年柱纳音五行者,名曰“局中无夫”,而且日柱落空亡,又带旺气,刑冲克害年柱者,克夫、下贱得很。
《寸珠尺璧》云:纳音金命人,以纳音火为夫,若命中得孤辰、寡宿,孤寡又出现在戌亥上,即便能够出嫁,也是一场虚空。
原文
凡女命生年生日同一位者,主克夫,嫁同音同年者庶几。
注释
凡女命,生年、生日地支同一位者,主克夫,嫁年柱纳音相同或同年者,或许可以避免。
原文
凡女命不可带六甲日,犯者名曰带甲夫,月共日俱带者亦然,主克夫守寡,如甲午生妇人,十有九克夫,甲午日可知也,谓之金神带甲,此例尤紧。
注释
凡女命,日干不可带六甲,犯者名曰“带甲夫”,若月干及日干俱带甲者,亦然,主克夫守寡。如甲午日生之妇人,十有九克夫;甲午月也一样,谓之“金神带甲”,甲午纳音为砂中金,尤其应验。
说明
甲午尤甚,甲午砂中金,金克甲木为夫,金败在午。
原文
凡女命生日不宜带旺气,带者名曰承旺夫,若不下贱,则多主克夫。若带十分福德则是内人,五六分则贵官,左右三五分则近贵娼妇,上游也,次则尼妾,甚者克夫淫荡,见丙子、庚子、戊午、癸酉、辛卯日是也。戊午多贵,癸酉、辛卯次之,丙子、庚子下贱也。又云:戊午、癸酉、辛卯,大美小疵。又云:凡女命大忌禄衰身旺,日为身。凡女命大忌日在冠带、临官、帝旺,主淫恶或屡嫁夫,若男命生日上见之,主妻美丽不廉。
注释
凡女命,日柱不宜自旺,带者名曰“承旺夫”,若不下贱,则多主克夫。凡女命得“承旺夫”者,若带十分福德贵神,则是贤良的妻子内人;带五六分福德贵神,则是贵官的妻子;带三五分福德贵神者,则为近贵之娼妇,属上游;其次,则尼姑小妾;更甚者,克夫淫荡,如日柱见丙子涧下水、庚子壁上土、戊午天上火、癸酉剑锋金、辛卯松柏木,纳音五行自旺。但得戊午日者,多贵;癸酉、辛卯次之;丙子、庚子下贱。又有一种说法:日柱为戊午、癸酉、辛卯的,“大美小疵”。还有一种说法:凡女命,大忌禄衰身旺,日为己身。凡女命,大忌日柱在年柱的冠带、临官、帝旺位,亦忌自冠带、自临官和自旺,核心既是“女命主日不宜带旺气”,此处特殊指出冠带也视为旺气,主淫恶或屡嫁夫。若男命生日上见上述情况,主妻美丽但不廉洁。
原文
凡女命生日在官鬼死墓绝上,主克夫。若官鬼落空亡,或日落空亡,又生日无气者,主无夫,纵有如无也。
古诗云:五行夫位落空亡,更值身低岂有郎。不是风尘须婢妾,纵有卑夫身亦娼。
注释
凡女命,女命以克我者为夫,官鬼即夫星,若日支为夫星的死墓绝位,主克夫;若“官鬼”位落空亡,或日柱落空亡,又生日“无气”,主无夫,纵有如无。
古诗云:“五行夫位落空亡,更值身低岂有郎。不是风尘须婢妾,纵有卑夫身亦娼”。
原文
凡女命日时犯华盖、正印,主无夫、无子,有亦临终年克尽。
凡女命,日柱、时柱在华盖位、五行正印,主无夫无子,即便有,亦喜被年柱或他柱降伏。
原文
凡女命日时犯刑害、空亡、冲破、飞刃、羊刃、劫亡、破碎、大败等杀,主克夫害子,更以轻重言之,仍以日时纳音定夫子之数。
注释
凡女命,日时两柱,犯刑害、空亡、冲破、飞刃、羊刃、劫亡、破碎、大败等凶杀,主克夫害子,克害的程度,以凶杀的多少轻重来看,仍以日、时纳音五行定夫子之数。
说明
纳音五行定夫子之数,即水一、火二、木三、金四、土五。
原文
凡女命犯空亡、元辰、咸池、华盖、攀鞍日时,主数嫁,乃恶妇人也,主克夫少子,多病妒忌。
注释
凡女命,月、日、时犯空亡、元辰、咸池、华盖、攀鞍,乃恶妇人,主克夫少子,体弱多病,有妒忌之心。《寸珠尺璧》称:凡女月、日、时犯“攀鞍”,主数嫁。
原文
凡女命带六个自刃日时,主无夫无子,便是十分恶命也,须主有克。
凡女命,在羊刃上,多主产厄,及月经过多之疾,中年后主冷病,犯卯酉多主肋痛血刺。
注释
凡女命,日时带六个“自刃”,主无夫无子,便是十分恶命,对家人有克。
凡女命,日时在羊刃上,多主产厄,及有月经过多之疾,中年后主“冷病”,犯卯酉多者,主有肋痛血刺之疾。
说明
自刃,有丙午、丁未、戊午、己未、壬子、癸丑六柱,参见卷二十四。
原文
凡女命四柱俱阳不生男,俱阴不生女。时是阳干头胎多生男,时是阴干头胎多生女。带寅申巳亥多者,多主双生,亥字多者双生男,巳字多者双生女。
《寸珠尺璧》云:四柱皆阳干不生男,皆阴干不生女。时是仲主生仲子,孟季同。
注释
凡女命,四柱俱阳不生男,四柱俱阴不生女。时柱是阳干,头胎多生男;时柱是阴干,头胎多生女。带寅申巳亥多者,多主双生,“亥”字多者,多双生男;“已”字多者,多双生女。
《寸珠尺壁》云:四柱皆阳干,不生男;四柱皆阴干,不生女。时支是子午卯酉者,主老二生儿子,时支是寅申巳亥者,主老大生儿子,时支是辰戌丑未者,主最晚生的是儿子。
古人用“孟、仲、季”指兄弟姊妹的长幼顺序,“孟”为最长, “季”为最幼。语出《左传 · 隐公元年》
原文
凡女命有三年一胎,二年一胎,一年一胎者,皆以时之纳音取水一、火二、木三、金四、土五之数验之。
注释
凡女命,有三年生一胎,二年生一胎,一年生一胎者,皆以时柱之纳音五行判断。时柱纳音属水,一年一胎;纳音属火,二年一胎;纳音属木,三年一胎;纳音属金,四年一胎;纳音属土,五年一胎。
原文
凡土命女犯火气多者,主一世不生长,五行燥气同。
注释
凡年柱纳音五行属土之女命,月、日、时若犯五行火多者,主一世生育困难,五行火土多者主燥气。
原文
凡女命日时犯空亡、羊刃、劫亡,有一生不产儿女,或多损胎产厄者,以五行加减详之。亦有不嫁者,纵有儿女多不和孝。
注释
凡女命,日时犯空亡、羊刃、劫杀、亡神等,可能一生不生育儿女,或多损胎或产厄,参照五行灵活变通。犯此者,亦有不嫁者,或纵有儿女多不和睦孝顺。
说明
犯上述四种凶煞,还须参照命局五行情况具体分析,“临时消息 ”。
原文
凡女命犯伏返吟时,不利子,中年纵有,晚年必退。伏吟日主克夫,惟同岁者方可免。月是伏吟,不宜妯娌、姐妹。胎是伏吟,不利骨肉。返吟同此论。
注释
凡女命,有年柱与时柱犯伏、返吟者都是指年柱,不利生育儿子,中年纵有儿子,晚年子必“死”,或“有如无”。与日柱伏吟,主克夫,惟嫁同岁者方可避免,与月柱伏吟,不利妯娌、姐妹。与胎柱伏吟,不利骨肉。返吟同此论。
原文
凡女命壬癸生人见丙子、癸亥,申子辰人重重见壬癸,名曰流水杀,主下贱、不贞洁之事。女命多水而无土主滥,多火而无水主淫。大抵五行无克制,主克夫害子,不然贱薄也。
注释
凡女命,壬、癸年生人,日柱或他柱见丙子涧下水、癸亥大海水,或申子辰人,天干重重见壬、癸者,名曰“流水杀”,主下贱,有不贞洁之事。女命局中多水而无土,主滥;多火而无水,主淫。大抵纳音五行无克制,主克夫害子,不然贱薄。
原文
凡女命犯八专日时,胎月亦然,主淫乱及虚劳之疾。犯九丑多者,亦主淫荡及产厄、恶死。沐浴、咸池,乃酒色神,亦主淫乱,犯十恶大败,主淫恶破家。
注释
凡女命,犯“八专”日、时,胎柱亦然,主淫乱及有虚劳之疾。凡女命,犯“九丑”多者,亦主淫荡及产厄或恶死。“沐浴”、“咸池”,乃酒色之神,亦主淫乱;犯“十恶大败”,主淫恶破家。
说明
八专:甲寅、乙卯、己未、丁未、庚申、辛酉、戊戌、癸丑,共计八柱。九丑:乙卯、戊子、己卯、辛卯、壬子、乙酉、戊午、五己酉、辛酉、壬午,共计十柱。十恶大败:“甲辰乙巳与壬申,丙精申丁亥及庚辰;戊戌癸亥加辛巳,已丑都来十座神。国家用兵需大收九地出六也齿身。人生若近伍比日,仓耳金银化竹里”。
所及大才1%万市林。
原文
凡女命生日无气,若坐贵人,却四柱带天月德或时禄者,主贱中生贵子,是官员左右也,亦有受子封者。凡女命带合多者,不尼妓即婢妾也。三六合、天地合,亦同论。若更带贵人多是上游官妓,不然贵人左右也。或有因而受封者,福在日时上也。
注释
凡女命,生日无气,在死绝败地,但若日柱坐贵人,四柱又带天月二德,或时禄归日,时干之禄在日支,主贱中生贵子,是服侍一在官员左右的人,亦有因子贵而受封者。凡女命,带合多者,不是九尼姑、妓女,即为婢妾;有三合、六合、天地合者,亦同论。若更种种原因而受封者,因福气在日时之上。
原文
凡女命犯桃花劫者,主少入娼门,老为贫丐。寅午戌生人,在冬三月亥时;巳酉丑生人,在春三月寅时;申子辰生人,在夏三月巳时;亥卯未生人,在秋三月申时。古诗云:桃花与劫两相侵,不为盗贼犯奸淫。忽然女子遭逢着,少入娼门老至贫。并《广信集》
注释
凡女命,犯“桃花劫”者,主少入娼门,老为贫丐。
桃花劫:寅午戌生人,得冬季亥子丑月亥时;巳酉丑生人,得春季寅卯辰月寅时;申子辰生人,得夏季巳午未月巳时;亥卯未生人,得秋季申酉戌月申时。古诗云:“桃花与劫两相侵,不为盗贼犯奸淫,忽然女子遭逢者,少入娼门老至贫”。引自《广信集》
说明
桃花劫,桃花并劫杀。此段“桃花”的取法是:寅午戌人生在冬三月;巳酉丑人生在春三月;申子辰人生在夏三月;亥卯未人生在秋三月。劫杀的取法是年支三方五行的绝位。
原文
阴人命与男子稍异,常欲五行不伤太过不及,欲得恬和中有贵格也。更带禄马、贵人、自生、自旺,六合者,主巧性贤德,资貌殊丽。不可伤于五行太盛,则恐乏柔顺;不可伤于死绝,则淫媚而性卑。苟得五行恬和,又紧要福聚集于日时上乃佳。盖日为夫,时为子也。一切福禄,加于日时上,须因夫子而贵也。盖阴人之福,在于夫与子也。当重封贵号,早适贤夫。若日时二位福力不紧,乃常命也。如福聚月胎之上,只是生于富贵之家,终不为夫之福也。
注释
妇人命与男子稍异,常要五行不被冲破受伤、五行不能生旺太过、或不及,即死绝病败,最好是五行恬和、命中有贵格,更带禄马、贵人、自生、自旺、六合,主妇人巧性贤德,资貌殊丽。妇人五行太盛,则恐失之于柔顺;妇人五行死绝,则恐淫媚而自卑。如果能得五行恬和,更紧要是吉福指标聚集于日、时二柱,是最好的,因为妇人以日为夫,时为子。一切福禄,若加于日、时之上,则会因夫、子而贵,因为妇人之福,在于丈夫及儿子。凡妇人,五行恬和,福禄集于日时柱者,当重封贵号,早嫁贤夫。若日时二柱福力不紧,乃是寻常命。如福禄聚于胎柱之上,只是生于富贵之家,终不能为夫之福。
说明
女命日为夫,时为子,看女命重日时。“自生”、“自旺”参见卷七。
原文
凡妇人之命最喜者,是金舆、六合、自旺,则福厚而利骨肉。见印绶、禄鬼、水火两字、或金水两字,姿质美丽。自生自旺带官符,或五行支干不相往来无情,内政清白,严毅有守,不喜淫杂。若禄马死绝,则俭素不华。印绶带杀,则权能任重。六合相生,则骨肉盛茂,周旋和美。时上见贵人、驿马,多生贤孝之子,孕产无虞,日上见之,得贤美聪明之夫,一生快乐也。
注释
凡妇人之命最喜者,是金舆、六合、自旺,得之者则福厚而利骨肉。妇人命局中见印绶、禄鬼、水火两字、或金水两字,主姿质美丽。
日柱自生、自旺,带“官符”,或五行支干不相生相合、不相互交涉,主治理家务有方且有条理,为人严谨坚毅有操守,不喜乱七八糟的事。
若遇禄、马死绝,则持家勤俭朴素,不尚奢华。
命局中印绶带杀,则有权威担当,能胜任大事要事。
得六合且五行相生,则子孙满堂,全家人融恰和美。
时柱上见贵人、驿马,多生贤孝之子,怀孕生产顺利无虞。日柱上见贵人、驿马,得贤美聪明之夫,一生快乐。
原文
凡妇人之命下贱者,尤为易定。大忌咸池、自败、大耗、天中、凌克、刑冲、气散、自刑带杀,为性尘贱淫荡,纵有贵格,亦有风声。更忌魁罡交冲,则多狠戾不顺1511,或飘荡。生旺太过,中见劫杀,往来相冲,为性多烈,不睦六亲,却清贞不淫,动招患祸。若咸池与大耗同宫,则淫媚谗毒。天中与暴败相承,则情性多讹,招淫私玷辱。更有刑冲,必至淫私,官事发觉。但命见大耗、咸池、天中者,须有不美之事。
注释
凡妇人属下贱之命,尤其容易判定。妇人之命,大忌咸池、自败、大耗、天中、凌克、刑冲、气散、自刑带杀等等,得之者,妇人性尘粗贱、淫荡,纵有贵格,亦有风声外露。更忌有魁罡相冲,则为人多凶狠暴戾,一生不顺或飘荡。妇人之命,忌五行生旺太过,命中见劫杀,五行干支往来相冲,得之者为性多烈,不睦六亲,为人清贞不淫,但动则易招患祸。若咸池与大耗同宫,则为人淫媚,谗言毒害;天中与暴败杀,则性情多狡讹,或易招淫私玷辱。得上述凶煞更有刑冲,必定有淫私之情被发觉,引发官事。凡妇人,但凡命见大耗、咸池、天中等凶煞,一生多有不美之事。
说明
暴败杀,参见卷二十三。
原文
凡妇人下格,多是日时上死绝带杀,不贫则贱。五行生旺太过而带杀,多贫困,作劳或自营于街市,或尘贱劣庸之妇。但五行生旺者,不至于娼淫之类也。
注释
凡妇人“下格”者,多是日、时五行居死绝之位,向死绝、自死自绝都不好,又带杀,如大耗、咸池、天中、劫杀、亡神、自刑等,不贫则贱。女命,凡五行生旺太过,而带杀,多贫困,属劳作之人,或营商于街市中,或属粗贱劣庸之妇。但凡妇人五行生旺者,不至于是娼淫之类。
原文
凡妇人下格中,五行死绝不及者,更带凶杀刑克,不娼则为贱婢也。命中见无礼刑,或天中印或合墓中大耗者1551,多是媒巫术药之辈。中有建禄、贵人者,或市廛牙贩,狼藉妇人也。
注释
凡妇人得下格时,年柱五行在日、时居死绝之位或日时自死自绝者,更带凶杀刑克,不娼则为贱婢。命中见子卯无礼之刑,或五行正印落空亡,或有合墓,墓中有大耗者,多是媒人、巫术、医药之辈。命中有建禄、贵人者,或为市场中的商贩,属名声不好的妇人。
原文
凡妇人生日带大耗,咸池,夫妻外心相挠。又或见官符,多适凶暴俗恶之夫,弃逐凌辱,或即妨克于夫,一生因夫烦恼也。
注释
凡妇人,日柱带“大耗”、“咸池”者,多主夫妻有外心,同床异梦。日柱又见“官符”,多嫁凶暴俗恶之夫,且会遭受到丈夫的弃逐或凌辱,也或会妨克丈夫,一生因丈夫之事而烦恼。
原文
凡妇人生时带劫杀、大耗、空亡者,生子少成,忧煎为挠,或生不孝悖逆之子。见咸池,多损孕也。
注释
凡妇人,时柱上带“劫杀”、“大耗”、“空亡”者,所生之子多少成,因此而忧煎为挠;或多生不孝悖逆之子。生时若见“咸池”者,多损孕。
原文
凡妇人岁运见大耗为凶,夫子不祥之挠,更或克身,往往死矣。所以大凶者,八数者,阴之终也。并《烛神经》
注释
凡妇人,岁运见“大耗”为凶,主夫子有不祥之困挠,更或“大耗”克身,往往有性命之忧。所以大凶者,八数者,阴之终也。引自《烛神经》
说明
八数,《易经》说:“六为阴之变,八为阴之正”。六为偶数,为阴,一卦中的六爻,为老阴,是一个变数,一卦即成,逢六爻,即老阴,则此卦将变成另一卦,象征客观事物发展趋势的变化。八为少阴,不变。
原文
若为女子忌向旺方,盖颜状亦不相当,虽血气也非相称。负阴抱阳者为男,负阳抱阴者为女。是以男命生则利旺不利衰;女命生则利衰不利旺。男旺则福,衰则否;女衰则福,旺则否。
若为女子,忌五行向旺,因为从脸色上看不合适,虽面有血气也不相称。
“负阴抱阳”者为男,“负阳抱阴”者为女。故以男命,则利五行生旺,不利衰弱;女命则利五行衰弱,不利生旺。男命五行生旺则有福,衰则否;女命五行衰绝则有福,旺则否。
说明
相堂,历史上有“相堂听琴”的典故,即战国秦相百里奚“相堂听琴”认妻的故事。此节引用以表述妇人五行过于生旺,容貌不佳。
原文
是以登明足艳,太乙多淫。
登明,亥也;太乙,巳也。亥为入夜之时,巳为迎日之时,故女命而得亥多者有资质,巳多者为色欲。
注释
是以“登明”足艳,“太乙”多淫。
“登明”,即是亥;“太乙”,即是已。“亥”为入夜之时,“巳”为迎日之时,故女命得亥多者,多有资质,容貌漂亮;得巳多者,火旺,主色欲心重。
说明
“登明”、“太乙”,均为大六壬用语。大六壬把十二支神又叫十二神将、十二月将,根据太阳的位置而确定,管辖着十二个月中的所有事情。1、登明:亥为登明正月将;2、河魁:戌为河魁二月将;3、从魁:酉为从魁三月将;4、传送:申为传送四月将;5、小吉:未为小吉五月将;6、胜光:午为胜光六月将;7、太乙:巳为太乙七月将;8、天罡:辰为天罡八月将;9、太冲:卯为太冲九月将;10、功曹:寅为功曹十月将;11、大吉:丑为大吉十一月将;12、神后:子为神后十二月将。
十二天将是把阴阳五行、天干地支转化成了具有生动形象和特殊性格的人物模型,成为代表某种特定气息和信号的象征性符号。
原文
木盛则妖妍,水澄则清洁。金多夭折,火致刚强。
女命得木多者,窈窕而妖妍,姿质瘦长,得水多者,宽量而清洁,盖水形阔大,又为澄静之物。金多则情意躁急而夭折,主性刚脆。火多则志意决烈,盖火性炎猛也。土多则足田园厚财谷,妇道辉辉,母仪汪洋,盖土性厚德能载也。
注释
凡女命,五行木盛则容貌艳丽,水盛则为人廉洁,金多则易夭折,火多则性刚强。
女命五行得木多者,身形窈窕而妖妍,姿质瘦长;得五行水多者,为人宽宏大量而廉洁,因为水形阔大,又为澄静之物;得五行金多者,易因情意躁急而夭折,主性情刚脆;得五行火多者,主为人志意决烈,因为火性炎猛;得五行土多者,则主田园多、财谷厚,妇道辉辉,母仪汪洋,因为土性厚德能载物。
原文
负天月二德,则霞帔金冠。
天德阳之德,正月起自乾卦之前一辰亥上顺行。月德阴之德,正月起自坤卦之后一辰,未上顺行。女子命中得之全者,有郡邑之封也,不全者富旺其家。
注释
女命,凡得天、月二德者,为贵妇人,霞帔金冠。
大六壬天、月二德贵人的取法:天德阳之德,正月起,自乾卦之前一辰,亥上顺行;月德阴之德,正月起,自坤卦之后一辰,未上顺行。女子命中得之全者,有“郡邑之封”,即古代府县之贵妇;二德不全者,富旺其家。
说明
天月二德取法,源自占卜之卦位。禄命法引入后,以月令取。
天德贵人:正月丁;二月申;三月壬;四月辛;五月亥;六月甲;七月癸;八月寅;九月丙;十月乙;十一月已;十二月庚。
月德贵人:寅午戌月,丙;申子辰月,壬;亥卯未月,甲;巳酉丑月,庚。
原文
得禄命身三财,则夫荣儿贵。
岁干所克曰禄财,岁支所克曰命财,纳音所克曰身财。其三财所属之五行在命中,一财不乏,而得之全者,夫必荣,儿必贵。
注释
凡女命,能得、禄、命身三财,则夫荣儿贵。
年干五行所克他干五行,为“禄财”;年支五行所克他支五行,为“命财”,年柱纳音五行所克他柱纳音五行,为“身财”,其三财所属之五行在命中,得一者则不乏钱财,得之全者,夫必荣,儿必贵。
说明
三财,年干、年支、年柱纳音五行,所克者皆可为财,得一财者不乏钱财。
原文
切嫌者阴刃妨害尊亲,最忌者纯阴不宜子息。
禄后一辰曰阴刃,男得之妨妻族亲,女得之妨夫族亲。又女命年月日时支干八字俱属阴1711,又生五月之后,十一月之前者,乃阴极而阳不生,是为纯阴多而无子息,盖独阴则不成,独阳则不生。
注释
女命最怕者,命有“阴刃”妨害尊亲;最忌者,命局五行纯阴,不宜子息。
禄后一辰,名“阴刃”。男命得之妨妻,不利族亲;女命得之妨夫,不利族亲。又女命,年、月、日、时支干八字俱属阴者,又生五月之后,十一月之前者,乃“阴极而阳不生”,是因为命局干支纯阴,多无子息。“独阴则不成,独阳则不生”,指命局全阴全阳。
说明
阳干也有阴刃。禄前一辰为羊刃,禄后一辰为阴刃。如甲禄在寅,羊刃在卯,阴刃在丑。
原文
骨髓破殃罹内外,荐枕星招涉是非。
骨髓破,亦名白衣杀,得之者,刑及内外二族。荐枕星,乃冠带也。得之者,一生多涉是非。惟言女子,不断男命。
注释
“骨髓破”,主殃罹内外族人,“荐枕星”,主易招涉是非。
“骨髓破”,亦名“白衣杀”,以月支看,得之者,刑及内外二族。“荐枕星”,即是年纳音的冠带位。得之者,一生多涉是非。此惟言女子,不断男命。
说明
“骨髓破”即“白衣杀”,辰戌丑未见丑。
原文
鸳鸯惮于见水,倾国倾城。
凡三支三干凤凰、麟阁凤沼三格,在女命则变为鸳鸯杀,应其为人淫秽不廉。命中又见水多,则主风尘多艳质。
注释
女命若犯“鸳鸯杀”,则怕再见水,得之者,容貌美绝,倾国倾城。
凡得三干凤凰、三支凤凰或麟阁凤沼,在女命则变为“鸳鸯杀”,得之者,应其人淫秽不廉,若命中又见水多,则多为风尘女子,貌多艳丽。
说明
此处三格:
(1)三干凤凰:干神有三个字相同而另一个不同,如三丁一癸、三壬一戊、三庚一丙、三辛一丁、三甲一乙,胎干不计入,也叫三字格。三干凤凰忌讳太过,土金除外,如三戊三己三庚三辛,建旺不妨。
(2)三支凤凰:地支三字相同而另一个不同,如三寅一申,胎支不计入。
(3)干支凤凰:四柱中有三柱干支相同而另一柱不同,胎柱不计入,这种情况叫做麟阁凤沼。
参见卷六原文:《壶中子》云:三干凤凰极贵,切忌恋匹恋林。四本主中,有三字本主同一字干,而向下支不同者,曰三干凤凰;三本主同一字支,而向上干不同者,曰三支凤凰。三位本主同一支干者,曰麟阁凤沼,主清华之贵。惟恋匹恋林,见合则曰恋匹,见刃则曰恋林。
原文
花钗与桃花相犯,朝雨暮云;贵人共天喜争窠,穿垣蓦牖。
命前一辰为花钗杀,后一辰曰桃花杀,本主上见之全而不偏,是谓同犯,主为倡优之人。如得地三奇者,不在此论。天乙住处曰贵人1771,旺气住处曰喜神,本主上带之而又同宫,谓之争窠,主为淫奔之妾。如得落空亡者,不在此论。并《壶中子》
注释
女命“花钗杀”与“桃花杀”同见,为朝雨暮云之人,即经常与不同的男人交往;“贵人”与“天喜”争窠,主妇人“穿垣蓦牖”,即红杏出墙有外遇。
命前一辰,为“花钗杀”;命后一辰,名“桃花杀”,年柱及日柱上全见,即互为花钗杀与桃花杀,则为“同犯”,主为娼妓或优伶,如得“地三奇”者,不在此论。“天乙”所在处为“贵人”,旺气所在处为“喜神”,年柱和日柱上带贵人和喜神,而又喜神与天乙同宫,谓之“争窠”,主为淫奔之妾。若天乙和喜神落空亡者,不在此论。引自《壶中子》
说明
地三奇:寅戌申(甲戊庚)、卯巳午(乙丙丁)、亥子酉(壬癸辛)。
地三奇指甲戊庚。卷十八中:“天上三奇日月星,则乙为日奇、丙为月奇、丁为星奇。地下三奇甲戊庚,则甲为阳木之魁,戊为阳土之君,庚为阳金之精。”
蓦牖,蓦mò, 超越。牖yǒu, 室和堂之间有窗子叫“牖”,古代的“窗”专指开在屋顶上的天窗,开在墙壁上的窗叫“牖”。蓦牖,即翻出窗外与人私奔。
淫奔,自西周时期形成的传统婚姻制度中,男女缔结婚姻必须经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宗法制下,由父母家长决定子女的婚姻大事,通过媒人的中介来完成,否则即是非礼非法,称为“淫奔”,不为宗族和社会所承认。
原文
官鬼旺于贵垣,凤冠霞帔。
女人推命,贵神一者为良神。若丛杂合多,不尼即妓。《神白经》稍加卯酉二时生,若免堕胎当克子。
妇人若犯卯酉二时生者,多主堕胎克子。
注释
官鬼即夫星,旺于贵人之位者,为贵妇人,凤冠霞帔。
女人推命,天乙贵神只一位者,为吉福贵神,若有多位贵人或天地合多者,不是尼姑即是娼妓。引自《神白经》
女命若在卯、酉二时生者,若不堕胎,也当克子。
凡妇人,若在卯、酉二时生者,多主堕胎克子。
原文
日时勾绞亦难胜。
女命不宜日时犯勾绞,有系绊意,恐生产难,不然子多挂绠生。
女命若日、时犯“勾绞”凶煞,生育时有困难。
凡女命,不宜日、时柱犯“勾绞杀”,此杀有“系绊”的意思,恐生育有困难,不然所生之子多“挂绠生”,即出生时脐带缠颈。
原文
桃花又遇双鸳合,杂见贵人真妓才。
桃花杀者,即冠带是也。命犯桃花杀,又双鸳合,如两己合一甲,一甲合两己之类,又遇贵杀,是杂娼妓命也。并《沈芝源髓》
注释
桃花又遇双鸳合,杂见贵人真妓才。
桃花杀者,即年柱纳音的冠带位。女命犯“桃花杀”,又犯“双鸳合”,如两己合一甲,一甲合两己之类,又得多位贵人,是为人不纯的娼妓命。引自《沈芝源髓》
说明
此节“桃花杀”是年柱纳音的冠带位,与上文“桃花杀”是“命后一辰”不同。
原文
孤鸾舞时真寡妇。
孤鸾杀歌:水火逢蛇大不祥,金猪何必强猖狂。土猴木虎夫何在,时对孤鸾舞一场。《理愚歌》凡妇人犯逆食杀,绝子。贵人同空亡,主风声。广录
注释
女命逢“孤鸾杀”者,为真寡妇。
孤鸾杀歌:以年柱纳音五行看日支,讲的是婚姻:纳音水火人,日支逢巳蛇;纳音金人,日支逢亥猪;纳音土人,日支逢申;纳音木人,日支逢寅,主妇人多为寡妇。引自《理愚歌》
孤鸾杀的取法:纳音水火人日支见巳,纳音金人日支见亥,纳音土人日支见申,纳音木人日支见寅。与前文“鼓盆杀”类似,都是取配偶星的绝位。如年柱纳音水人,夫星为土,土绝在巳;年柱纳音火人,夫星为水,水绝在巳;年柱纳音金人,夫星为火,火绝在亥;年柱纳音土人,夫星为木,木绝在申;纳音木人,夫星为金,金绝在寅。
凡妇人犯“逆食杀”,即“倒食”年干,容易生女孩。贵人与空亡同位,主“风声”,名声不好。引自“广录”
并释男女命例
夫妻位妾位附
原文
妻位者,以己身纳音所克者为之,若在有气之乡,主得妻贤明婉淑,终身相保。假令甲子金人,以木为妻,二月生是,余准此。若在死墓无气之乡,则主所娶狠戾恶妒,或即频多妨克。假令甲戌火命,以金为妻,十一月十二月生,值妻死墓之月,余准此。
注释
夫妇位,附妾位。就男命而言,妻位者,以年柱纳音五行所克之五行为妻。妻若在长生禄旺等有气之乡,主得妻贤明婉淑,能够与自己终身相保。如甲子金人,以木为妻,卯二月生,“木”即是妻,木禄在卯,在有气之地,余准此。若妻在死墓等无气之乡,则主所娶之妻凶狠暴戾,妒忌心强,或经常与家人有妨碍克害。如甲戌火命人,以纳音金为妻,生在十一月十二月,金死在子墓在丑,是妻星死墓之月,余准此。
说明
男命以年柱纳音五行所克之五行为妻,该五行引至月支,看生旺死绝。
原文
夫位者,以克我者为夫,若夫在旺相有气之乡,则主得贤夫有官爵,终身和睦。假令甲子金命人,以火为夫,五月生逢火旺,余准此。若夫位在无气墓绝之乡,主得强暴凶悖之夫,或即其夫抱疾,或有妨克。假令己巳木命,以金为夫,十二月生金入墓,余准此。
注释
就女命而言,夫位者,以克年柱纳音的五行为夫,若夫之五行,处在旺相有气之乡,则主得贤夫,夫有官爵,夫妻终身和睦。如甲子金命人,以火为夫,生五月,火旺在午逢火旺,即是,余准此。若夫星五行引自月支,在无气墓绝之乡,主得强暴凶悖之夫,或即其夫有病,或对家人有妨克。如己巳木命,以五行金为夫,十二月生,金入丑墓,即是,余准此。
原文
妾位者,以妻命所克者为之,谓木命人以水为妾之类。若在旺相有气之乡,主有好婢妾,存心忠良,不相克害。若在无气墓绝之乡,及落空亡者,主无婢妾,纵有,心怀异志,或抱疾患,或多逃亡之类。《三命钤》
注释
就男命而言,妾位者,以妻星的五行所克之五行者即是。如妻星五行是木,木克土,即以土为妾之类。如男命纳音木人,木克土为妻,土克水,男木命人以水为妾,妾之五行引至月支,在旺相有气之乡,主丈夫有好的婢妾,其人存心忠良,与自己和家人不相克害。若妾之五行引至月支,在无气死绝墓之乡,或其位落空亡者,主无婢妾,纵有也是心怀异志,或身上抱有疾患,或多逃亡之类。引自《三命钤》
原文
凡女及男命本年克生日者,一嫁一娶,须是男生日不在妻财死墓绝处;女生日不在官鬼死墓绝处,各不带劫亡、羊刃者,方用此法。《广信集》
《寸珠尺璧》云:女命克日者,一嫁,有吉神者,命妇。
注释
凡女命及男命,若本年纳音五行克生日纳音五行者,一嫁一娶,须是男命日柱支,不在妻财死败墓绝处;女日柱支不在官鬼即夫星的死墓绝处,且各不带劫杀、亡神、羊刃者,方用此法。引自《广信集》
《寸珠尺璧》云:女命,年纳音克日纳音者,一嫁,日上有吉贵神者,命妇。
说明
看“一嫁一娶”的断法,妻财五行和丈夫五行,引至日支看生旺死绝。
原文
木命逢牛鼠,金人忌马羊。水土逢鸡狗,龙蛇火命当。夫妻如幸免,头男头女亡。
注释
妨夫妇,即夫妻不到头,从年柱纳音五行看日时支:木命人,逢丑子;金人,见午未;水土人,逢酉戌;火命人,逢辰巳。如果能幸免夫妻不到头之灾,则头男头女亡。
说明
配偶星死墓绝位,如女命纳音木人,以金为夫,金死在子墓在丑;男命纳音金人,以木为妻,木死在午墓在未;男命纳音水人,以火为妻,火死在酉墓在戌;女命纳音火人,以水为夫,水绝在巳墓在辰。
望乡杀
原文
金命鸡猴是,火人蛇马乡。水土生猪鼠,木虎兔难当。男人若值此,三度作新郎。女人逢此者,三度作花娘。并广录
注释
望乡杀,得之者数度婚嫁,以年柱纳音五行看日支,为年纳音的禄旺位:金命人,见酉申;火命人,见巳午;水土命人,见亥子;木命人,见寅卯。男人若值此,三度作新郎,女人逢此者,三度作花娘。引自“广录”
狼籍杀
原文
猪羊犬位春三月,蛇鼠龙人夏不中。寅午卯生冬月是,申酉丑人秋月穷。
假令戌亥未人正月狼籍,二月八败,三月大败,男败妻家,女败夫家。《广信集》
《百忌历》以正月为大败,二月为狼籍,三月为八败。
注释
狼籍杀,得之者主不堪、贫穷:以年支看生月:戌亥未人,生五在春三月,寅卯辰月;巳子辰人,生在夏三月,已午未月;寅午卯精人,生冬三月,亥子丑月;申西丑人,生秋三月,申西戌月。
注如戌亥未人正月狼籍,二月八败,三月大败,男命败妻家,女释命败夫家。引自《广信集》
卷《百忌历》认为,以正月为大败,二月为狼籍,三月为八败。
充说明
《五行精纪》记录了《广信集》、《百忌历》的不同观点。
绝房杀
原文
寅申巳亥七月生,子午卯酉十二神。
辰戌丑未仲春月,绝房男女不堪亲。《三命纂局》
《百忌历》云:绝房凶杀法难圆,十二支从月上呼。男害妻儿兼父母,女伤夫主及公姑。
注释
绝房杀,以年支看月令:寅申巳亥人,申月生;子午卯酉人,丑月生;辰戌丑未人,卯月生。得之者,难婚难子。引自《三命纂局》
《百忌历》云:绝房凶杀法难圆,十二支从月上呼,男害妻儿兼父母,女伤夫主及公姑。
原文
面前见害,琴瑟不调。
见生巳(1051见六害,而行年大小运又遇之,其年必夫妻不和。所以言面前见害,谓行年见1071,为面前也。
注释
“面前见害,琴瑟不调”,指当生年支已遇六害,而行年、大小运又遇此六害,其年必夫妻不和。所以说“面前见害”,指行年及大小运为生年支之六害,流年见到即是面前。
说明
命局中出现六害,夫妻不和,大运及流年小运再见六害,更为严重。六害详见本书卷二十五。
原文
阴惆阳怅,亥来子上妨夫。夹角夹维,寅向丑边克妇。
辰戌丑未不为惆怅杀,惟阴阳并处,然后有之。亥人得子,乃阴惆其阳,如妻号其夫,故言亥来子上妨夫。子人得亥,乃阳怅其阴,如夫哭其妻,子来亥上妨妻,不待说而见也。子午卯酉无隔角杀1141,惟方隅曲处,然后有之。寅人得丑,乃隔角、寡宿,则不利妻,故曰寅向丑边克妇。丑人得寅,乃隔角、孤宿,则不利夫I1151, 丑向寅上克夫,故不待说也。并《壶中子》
注释
“阴惆阳怅,亥来子上妨夫;夹角夹杂,寅向丑边克妇”。辰戌丑未,不为“惆怅杀”,惟阴阳并处,然后有之。如亥人得子,亥为阴,子为阳,乃“阴惆其阳”,如是则妻号令其夫,故称:“亥来子上妨夫”。反之,子人得亥,子为阳,亥为阴,乃“阳怅其阴”,如夫哭其妻,故称:“子来亥上妨妻”,此不用说就是这个意思了。子午卯酉,无“隔角杀”,只有遇到拐角处,然后有之。如寅人得丑,乃“隔角”,也是“寡宿”,则不利妻,故称:“寅向丑边克妇”。丑人得寅,乃“隔角 ”,也是“孤宿 ”,则不利夫,故称:“丑向寅上克夫”,这个道理就不用说了。引自《壶中子》
原文
临官帝旺未为好,早嫁早婚伤亦早。
若还相适作夫妻,头女头男须丧夭。
临官帝旺二杀,虽五行壮,男多杀妻,女多伤夫。《沈芝源髓》
注释
无论男女,他柱有年命之临官、帝旺位,未必好,虽然早嫁、早婚,但伤害亦早,若两人还相适合作了夫妻,但头女头男须夭丧。
年命各临官、帝旺二杀位,虽主命主五行强壮有气,但男多伤妻,女多伤夫。引自《沈芝源髓》
原文
凡男于妻绝中生者,不宜生女,生女则丧妻。如甲子金以木为妻,七月生为妻绝也。女于夫绝中生者,不宜生男,生男则丧夫。如甲子金,女以火为夫,十月生为夫绝也,余准此。
注释
凡男命,月令为妻五行之绝位,不宜生女,生女则丧妻。如甲子金男命,以五行木为妻,七月,即申月生,为妻五行木的绝地。同理,女命,月令为夫五行之绝位,不宜生男,生男则丧夫。如甲子金女命,以火为夫,十月,即亥月生,为夫五行火的绝地,余准此。
论父母位伯叔兄弟位附
原文
父位者,以克母者为之,谓如木命以土为父。若遇父在有气之乡,其父必居华显或得父祖庥荫,名望升达。假令戊辰木命人,以土为父,十一月生为旺乡。若居无气之乡,则主其父不利,或幼失尊长,或父抱疾,终当孤立。假令丁卯火命人,以金为父,九月生为衰乡,他皆仿此。母位者,以生我者为之,谓如木命以水为母。遇母位在有气之乡,则主母有贤德,性慈爱。假令庚午土命,以火为母,五月生为旺乡。若遇母位居墓绝之乡,则主幼失其母,多疾患,或母性恶戾。假令壬申金命人,土为母,十二月生为衰乡,他皆仿此。并《三命钤》
注释
父之位,以年柱纳音五行克母者论之。如木命人以纳音土为父,水生木为母,土克水为父。若遇父在有气之乡,其父必居华显,或得父亲祖辈福佑(庥荫),其名望升达。假如戊辰木命人,以土为父,十一月即子月生,为土之旺乡,即是。若父之五行居无气之乡,则主父亲不利,或幼失尊长,或父身有疾,或亲人很少,孤独一人。假丁卯火命人,火克金,以金为父,九月即戌月生,金衰在戌,他皆仿此。
母位者,以生年柱之纳音五行者论。如木命人,水生木,以纳音水为母,母之五行位在有气之乡,则主其母有贤德、生性慈爱。假令庚午土命人,火生土,以火为母,五月即午月生,火旺在午,即是。若遇母之纳音五行位居墓绝之乡,则主其幼失其母,从小多病患,或其母性凶恶暴戾。假如壬申金命人,以土为母,十二月即丑月生,土衰在丑。他皆仿此。引自《三命钤》
说明
本节案例,所用五行,皆纳音五行,且以水土同生旺论。禄命法皆以年柱纳音为立极点,生我之纳音五行为母,以我克之纳音五行为父,再引至月支看生旺死绝。
子平法以日干所克者,即偏财为父;以生日干者,即印为母。
原文
胎气同柱,当有异母。月干相逢,须依二父。
受胎正在受气之地,而与日时支干同者,当食二母之乳。月干年干相逢而同在父母生地,当依二父。《鬼谷遗文》
注释
胎元位与“受气”位相同,当有异母,月干与年干相逢,须依二父。
胎元位正在“受气”之地,而与日或时柱支干同者,当食二母之乳。月干与年干相同,且同在父母纳音五行长生位,当有二父。引自《鬼谷遗文》
说明
受气日,即与时柱双合之柱。参见卷十一。
论伯叔位
原文
伯叔位者,以其父同类推之。谓如金命人,以木为父,则以甲为伯,乙为叔,若遇伯叔在有气之乡,则主有足智略聪明伯叔(。假令戊辰木命人,用土为父,以戊为伯,己为叔,五月六月生,戊在午,己在未,仲夏土乘旺气,诸准此例。若遇伯叔在墓绝之乡,则主伯叔别异不亲睦。假令己巳木命人,用土为父,以戊为伯,己为叔,三月四月生,戊在辰,己在巳,季春土入墓,孟夏土绝,他皆仿此。
注释
论伯叔位:伯叔位者,以其父纳音五行相同的天干推之。如金命人,以木为父,则以甲为伯,乙为叔。若伯叔之天干引至月支,在有气之乡,则主其人有足智多谋,十分聪明的伯叔。假如戊辰木命人,用土为父,以戊为伯,己为叔,五月六月生,戊旺在午,己羊刃在未,仲夏之土乘旺气,余准此例。若遇代表伯叔之天干在墓绝之乡,则主叔伯与自己不亲睦。假如己巳木命人,用土为父,以戊为伯,己为叔,三月四月生,戊在辰,己在巳,辰为季春,土入墓;巳为孟夏,土绝,他皆仿此。
论兄弟位
原文
兄弟位者,取己身同类推之。谓如木命人,以甲为兄,乙为弟,如推伯叔法也。若遇兄弟在有气之乡,则主有孝友兄弟,终身和睦。假令丁酉火命人,以丙为兄,以丁为弟,五月六月生,丙在午,丁在未,夏火乘旺气,余准此。若遇兄弟在衰病之乡,则主无兄弟,纵有多疾或常隔越。假令丙寅火命人,丙为兄,丁为弟,七月八月生,丙在申,丁在酉,孟秋火病,仲秋火死,余仿此。《三命钤》《寸珠尺璧》云:凡月带刑冲破杀者,主兄弟不和,并无力。
论兄弟位:兄弟位者,取己身同类之五行天干推之。如木命人,以甲为兄,乙为弟,同推伯叔法。若遇兄弟天干五行在有气之乡,则主有忠孝的朋友和兄弟,终身和睦。假如丁酉火命人,以丙为兄,以丁为弟,五月六月生,丙在午,丁在未,夏火乘旺气,余准此。若遇兄弟天干五行在衰病之乡,则主无兄弟,纵有,则兄弟多疾或常不在一起。假如丙寅火命人,丙为兄,丁为弟,七月八月生,丙在申,丁在酉,孟秋申火病,仲秋酉火死,余仿此。引自《三命钤》
《寸珠尺璧》称:凡月柱,带刑冲破杀者,主兄弟不和,兄弟无力。
五行精纪注释卷三十
论子息位
原文
子位者,以妻命所生者为之,谓如木命人以金为子。若遇子位在旺相有气之乡,则主有聪明忠孝之子,光显祖宗。假令甲子人以火为子,五月生火乘旺气,余准此。若是阴命人定子位,并以所生者为子,如木命人,火为子,他仿此。其吉凶休咎,皆如前法夫命推之。
注释
子位者,男命以妻星纳音五行所生的五行即是。谓如纳音木命人,以纳音土为妻,土生金,即以纳音金为子。子之纳音五行引至月支,若在旺相有气之乡,则主有聪明、忠孝之子,能光显祖宗。假如甲子金人,金克木为妻,木生火,以纳音火为子,生于午月,火得旺气,余准此。若是女命,定子之纳音五行位,以所生者为子。如女木命人,以火为子,他仿此。女命子息的吉凶休咎,皆和前面夫命子息的推法一样。
原文
欲知子之性情,各以五行推之。木命人以金为子,主其子性怀廉正,刚烈自用。火命人以水为子,主其子性谦和,守恬淡,扶高接下。土命人以木为子,主其子仁慈忠孝,柔顺谦和,宜少不宜老。金命人以火为子,主其子性多贪婪,心中虚妄,逐利胜己,有始无终。水命人以土为子,主其子缓慢凝重,沉静耿介,老而有福。并以五命各在有气之乡,若在休墓绝之所,则反是也。并《三命钤》
注释
欲知子之性情,各以其纳音五行推之。
木命人,以纳音金为子,主其子为人廉洁正直,刚烈自用;
火命人,以纳音水为子,主其子为人性情谦和,追求恬淡,尊老爱幼;
土命人,以纳音木为子,主其子为人仁慈忠孝,柔顺谦和,年轻时要好过老年;
金命人,以纳音火为子,主其子性情多贪婪,心中空虚且狂妄,追名逐利,做事有始无终;
水命人,以纳音土为子,主其子性情缓慢凝重,沉静耿直,老而有福。
并以其五行是否在有气之乡,若在死绝墓之乡,则以上判断就反过来。引自《三命钤》
原文
凡男命以生时为子,以克我者为子孙,若四柱内无鬼,名曰局中无子,却看生时在何地。如木命人以金为子,若局中无子,而得申酉巳时者,必有子也,名曰子乘旺气。若金死于子,绝于寅,即无子也。
五行精纪注释卷三十一
定妇人孕生男女诀
原文
乾、坤、艮、巽、坎、离、震、兑乾坎艮震为男儿,巽离坤兑皆为女。父母岁数两头安,受胎之月中心取。
凡以父母年岁双只及受胎月装成一卦,父母年岁双为拆,受胎只为单,成坎卦定是男儿。父母年岁皆只为单,受胎月日双为拆,成离卦定是女。父年上,母年下,余皆准此例。《穿珠指掌》
说明
占卜六爻体系,恕不展开。多体系论准确率会更高。
原文
凡大小二运,与岁命三六合者,主有孕,生男女之庆。阳多生男,阴多生女。若纯阳则极而反阴,生女。纯阴则极而反阳,生男也。谓如甲子命属阳,而大小二运临辰位,或申位,外夹辛巳,太岁属阴,则是阳多生男也。《五行要论》
注释
凡大小二运,与流年、年支有三合、六合者,主有孕,有生男育女之喜庆。阳多生男,阴多生女。若纯阳,则极而反阴,生女;纯阴,则极而反阳,生男。谓如甲子命,属阳,而大小二运临辰位,或申位,辰申均为阳位,流年辛巳,太岁属阴,则是阳多生男。引自《五行要论》
说明
从天干地支看阴阳。此节有小运的实务运用。
论僧道
原文
凡推道德命者,丧门、孤角、空亡,同类福者是也。或命有贵格而五行死绝,或命无贵气而五行生旺带天中亦是。常以月为法眷30, 日为章服住持,时为衣钵、徒弟、法嗣。常须日上五行恬和有用,则徒弟数多,行果相辅。月上五行有用,福神相助,得善和法眷,同袍赞美。若月上刑冲带杀,则同袍不和,法眷乖越,更带大耗,他须连累。日上刑冲带杀,则求化无缘132),飘流不定。时上刑冲带杀,则少徒弟,一生穷寂,衣钵不备也。
注释
凡推僧道修行之命,命中多见丧门、孤角、空亡等同类神煞者即是。
或命有贵格,但命局五行死绝;或命无贵气,而五行生旺,且带空亡者,亦是。
常以月柱代表“法眷”,日柱代表穿着特殊袈裟的“住持”,时柱代表“衣钵”,即徒弟、法嗣等等。若日柱上五行无刑冲克害,且带禄马贵,主徒弟数众多,善行善果相辅。月柱上五行有用,福神相助,得善良谦和的法眷,能得同袍赞美。若月柱上有刑冲带杀,则主与同袍不和,法眷乖越,与自己不合;更带大耗,导致他人连累自己。日柱上有刑冲带杀,则求化缘不成,人则飘流不定。时柱上有刑冲带杀,则少徒弟,一生穷寂,衣钵不备。
说明
僧道命的人际关系及生活状况,须分别看日、月、时三柱与年柱五行生旺死绝的关系、是否有贵格、刑冲、神煞等视角。
“法眷”,共同修行的道友、同袍。
“章服”,以纹饰为等级标志的礼服。
“衣钵”,中国禅宗师徒间道法的授受,常付衣钵为信证,称为衣钵相传。
“法嗣”,禅宗指继承祖师衣钵而主持一方丛林的僧人。也指学艺等方面的继承人。
“有用”,贵人、禄马来临,乃有用也。
原文
凡道德之命,亦有等降。命中见印,当权服众。前丧后吊,则苦行伤身。有华盖、夹贵,三奇中带五行恬和之气,或带自死自绝火木者,志性明白,清高脱洒人也。更带干鬼、倒食、学堂、金水,则文章辨慧。生旺太过,则名利之心不可遏1351,更带凶杀,终是还俗。死绝中见贵人、三奇、华盖、五行相生,或夹贵,或金水火木两字者,道行明远,为性颖悟,不喜杂冗1371,道心精进无碍人也。凡欲辨道德之命,则多四杀者为僧,四孟者为道人,多水者为道,多火者为僧。又五行生旺者道也,死绝者僧也。
《珞录子》云:崇释乃离宫修定,归道乃水府求玄。
凡僧道修行之命,亦有等级高低的区别。
命中见五行正印,能在寺庙道观中,担当重权并服众。
前有丧门,后有吊客等凶煞,则为苦行伤身之人。有华盖、央贵,三奇,五行之气没有受到刑冲克害;或带自绝自死火木,乙亥自绝火;庚申自绝木;丁酉自死火;壬午自死木等,志性明白,清高脱俗之人。若带年干之鬼、倒食、学堂、金水两行(可以是天干金水,亦可以是纳音金水),文章思辨性强,为人聪慧。
若命局年柱五行生旺太过,则主名利之心不可遏,命局中更带各类凶杀,终是还俗之人。
若年柱五行死绝,却见贵人、三奇、华盖、纳音五行相生,或有央贵,或命局中有金水、火木两行者,道行明远,为性颖悟,不喜杂冗,道心精进,心无旁骛之人。
凡欲辨僧道大德之命,多“四杀”,即辰戌丑未者,多为僧;多“四孟”,即寅申巳亥者,多为道人,命局五行水多者多为道,火多者多为僧。又五行生旺者,多为道;五行死绝者,多为僧。
《珞录子》云:崇释迦之僧者,五行多火;归于道家者,五行多水。
说明
僧道之区别,性格性情、智慧道行深浅等情况,均能通过五行、生旺死绝、吉凶神煞等视角来判断。
原文
凡道德命见五行相克,六害、孤寡、刑冲中带元辰、羊刃、劫杀者139J,是为生谋利,庸愚之辈也。更带咸池,耽惑酒色,狡计谋、闹财利,是念在道门不久之人。
注释
凡僧道修行命,命局中见五行相克,犯六害、孤寡、刑冲中带元辰、羊刃、劫杀者,是为生计谋利,庸愚之辈。更带咸池,属耽惑酒色,狡猾有计谋、争夺财利之人,可以认定此人必不久即脱离道门。
原文
凡道德命,较之他人用事相反。岁运上见丧门、吊客、孤寡、伏返,常人哭泣持服丧祸处,乃为僧道披剃缘会,及赐服住持之时也。
注释
凡僧道之命,与一般人用神喜忌等情况相反。如大运、流年上见丧门、吊客、孤辰、寡宿、伏吟、返吟等凶煞,常人主家中有丧服哭泣之祸事,而僧道之命,正是有因缘剃度入法门之时,或在佛道门中得到提升为住持之时。
原文
凡道德命大忌见咸池,一生不利道行,多酒色阴私连累之挠。岁运逢之,多疾病,破财烦聒,更五行无气,往往死矣。并《烛神经》
注释
凡僧道修行之命,大忌见咸池,得此者,一生不利道行,多有酒色阴私之事连累之困扰。大运流年逢之更是不吉,主多疾病,有破财等烦心事,若更五行无气,往往有性命之忧。引自《烛神经》
建命杀一名破祖杀
原文
取生月支干,与太岁同也。如甲戌年甲戌月是也,主破荡祖业,多妨害,定僧道。《三命钤》
注释
“建命杀”又名“破祖杀”,取月柱支干,与年柱支干相同者即是。如甲戌年、甲戌月。得之者,主祖业破荡,一生多妨害,定为僧道。引自《三命钤》
原文
孤寡两犯,圆顶方袍;亡劫并刑,羽衣道士。
孤寡重重犯者,为圆顶之流。亡神劫杀并三刑者,为羽衣之士。《壶中子》
注释
“孤寡两犯,圆顶方袍;亡劫并刑,羽衣道士。”意思是,命局中孤辰寡宿重见者,多为僧人;命局见亡神、劫杀,并有三刑者,多为道士。引自《壶中子》
平头羊刃缁黄应
原文
平头乃甲乙丙丁壬己之类。若平头羊刃,更犯六害、空亡、无气、孤辰、寡宿之类,多是僧道命。《沈芝源髓》
注释
平头羊刃缁黄应。“平头”,乃天干为甲、乙、丙、丁、壬、己之类。若命局带平头,更有羊刃,又犯六害、空亡、无气、孤辰、寡宿之类,多是僧道命。引自《沈芝源髓》
说明
缁黄,指僧道人士。僧人缁服,道士黄冠,故称。
原文
长生贵人入孤寡,必定为僧也。禄马三元入食神,章服有权声。若或刑冲入四墓,徒子下山去。休败刑冲及空寡,终身作行者。不论阴阳逆顺行,男女亦同称。若不害子及刑夫,断定作师姑。《直道歌》
注释
长生、贵人位,若与孤辰、寡宿同位,必定为僧。命带禄、驿马,禄命身三元有食神即名位禄、名位马,为僧道中的掌门人。若命带刑冲,且刑冲辰戌丑未四墓位,有失行的徒弟徒孙下山还俗。五行无气且带刑冲,又带空亡、寡宿者,终身作修行人。不论男女阴阳逆行或顺行,皆同此论。若不害子、刑夫,断定为尼道姑人。引自《直道歌》
说明
名位禄:凡禄上带食神者是,如甲人见丙寅,谓之名位禄。
名位马:凡马上带食神者是,如甲寅、甲午、甲戌见丙申,谓之名位马。
原文
孤辰、寡宿、华盖遇空亡,或道或僧。《隐迷赋》
两般父母见星孤,四孟天中禄也。无辰戌丑未加临者,多是道士及僧徒。
四孟仲季同,如见三合六合,定为僧道。《鬼谷要诀》
注释
命带孤辰并空亡、寡宿并空亡、华盖并空亡,为道或为僧。引自《隐迷赋》
父母位落孤辰,禄落空亡在寅申巳亥;命中无辰戌丑未,多是道士或僧人。地支中如见三合六合,定为僧道。引自《鬼谷要诀》
原文
凡命带三六合,贵人破印相克,华盖同空亡,有贵气者,不可以贵人论之,多是九流僧道之命。故曰:僧有四冲,道有三合。
古诗云:三合生人辰戌时,定为僧道不须疑。若还华盖并临墓,囊橐丰隆定紫衣。
凡命重支重干,更带空亡者,有心力长老也。
注释
凡命,带三合、六合,有贵人、破印、相克;华盖与空亡同位,虽有贵气,但不可以贵人来论,多是九流僧道之命。故曰:僧有“四冲”,道有三合。古诗云:带年支三合生人,得辰戌时,定为僧道不须疑。若是再有华盖与年命之墓同位,财物定丰隆,为僧道掌门人。
凡命,见与年柱相同的干支,更带空亡者,为有心力之长老。
四冲,寅申巳亥。
紫衣:紫色袈裟。唐武则天赐僧人法朗等九人紫袈裟、银鱼袋,为僧人赐紫之始。
论九流
原文
凡为术士命,有长生学堂,主本不带刑战伤斗,有小可福气,归于本主,但五行无根本耳。禄后二辰名禄九地,学堂、空亡、华盖、印库,亦主作九流,贵人无用亦然。无根本者,如水人无金,火人无木之类是也。不惟九流,但是贵贱人命犯之,主无祖业。
注释
凡术士命,命局中带“长生学堂”,年柱日柱不带刑冲克伤,且带有年日两柱的吉福神、生旺气等,但没有生年柱纳音之五行。命中多见禄后二辰即“禄九地”、学堂、空亡、华盖、印库等,亦主此人作九流论,“贵人无用”亦然。所谓“无根本”,如水命人命中无纳音金,火命人命中无纳音木之类。以上惟不对“九流”而言,但凡贵贱人命犯之,主无祖业。
说明
长生学堂,参见卷二十。贵人无用,见下文“天乙闲慢”。注意“五行无根本”的概念。
原文
游逸之人命,五行无根本,四柱不相往来,脱前落后,无情无理,故作飘蓬寻幽之士。更五行无气象者,破落道人也。更刑射破了主本,即是丐士。或五行无根本,却有福德,互相往来者,是客吏也。
注释
游逸九流之人命,年柱纳音五行无他柱相生,四柱不相生或相合,没有交相往来,往来不相善,无情无理,故作“飘蓬寻幽”之士。更年柱纳音无生旺气者,多属破落道人。若年日两柱遭到刑冲破害,即是有求于他人之人士。若年柱纳音五行无他柱来生,命中却有吉贵神,四柱有互相往来者,即是四处奔走求职之人。
原文
天乙闲慢,多是九流。古诗云:贵人且看闲不闲,闲即九流当便许。假令甲戊庚,上半年以未为贵人,不闲,下半年以丑为贵人,不闲,与六壬中相反用。并《广信集》
注释
天乙贵人处于“闲慢”状态,多为“九流”。古诗云:“贵人且看闲不闲,闲即九流当便许”。假如甲戊庚人,以丑未为贵人。上半年以“未”为贵人,不闲;下半年以“丑”为贵人,不闲,反之就属“闲慢”,与“六壬”中贵人的用法相反。引自《广信集》
注意“天乙闲慢”的概念与贵人有关。上半年与下半年生者,贵人有闲、不闲之区别。
论吏卒
原文
吏人命,冲刑多者为吏人,东西战斗,南北冲争,长生处破了,死败处生起,五行错杂者是也。若带官鬼而有福气,兼引死还生者,是因吏中有禄也。若带刑杀者,多至徒配。
注释
吏人命,命局中冲刑多者,多为吏人。命局中天干地支相互战击,长生处被冲破,死败处逢生或死败处自长生,五行错杂不和者,即是。若是命带官鬼,而且有吉福神煞,年柱属死处逢生或死处自长生,仍可论“有禄”。命中若带刑杀,甚至可能为配发远方之人。
说明
吏人,指没有级别的在衙门工作的公务人员。
引死还生,参见卷二、卷七相关内容。
卷二:水死卯,而不死于癸卯;土死卯,而不死于丁卯;木死午,而不死于丙午;金死子,而不死于庚子,火死酉,而不死于辛酉,盖死处反得生也。
卷七:如五行死绝,有他处来救亦与不死绝同。
原文
凡命带重支重干,有刑战者,是狡猾公人也。并《广信集》空亡无气贫薄夭,奸胥猾吏真不少。
空亡无气,僧道,加之刑克乃奸吏也。《理愚歌》
注释
凡命,若带重支重干,又有刑克破害者,多是狡猾之公人。引自《广信集》
命局有空亡,无生旺之气,主人贫薄夭奸,多为奸胥猾吏。
命局有空亡,无生旺之气,多为僧道,命局中若有刑克,多为奸吏。引自《理愚歌》
说明
重支重干,两柱干支相同。“公人”,旧指官府衙门里的差役。“胥”,古代掌管文书的小官吏。
原文
兵卒命局中,杀重方为兵卒,五行不等破伤,主本尊卑无礼者,亦是也。若带福气,凶中有生,成主本者,是由军伍而有权禄人也。此等命,亦有食神,亦有权星,虽贵命,而杀在先也。《广信集》
注释
凡看兵卒命局,命局中带恶煞多为兵卒,五行偏颇又被刑冲破害,日柱对年柱不利,尊卑无礼,亦是。命局中若带有吉福神煞,凶中有生,或对主本有利者,是由军伍兵卒而提升为有权禄之人。此等兵卒之命,命局中有食神,亦有代表权利的神煞,如将星之类,虽为贵命,终由兵卒而来,因为命局中杀重在先。引自《广信集》
说明
命局中恶煞,总不为佳。
论形貌性情
原文
凡人禀五行之气而生者也,形貌美恶,性之刚柔不同,由金木水火土,今叙五行形性。
注释
凡人,禀五行之气而生,体形面貌,或美或恶,性情不同,或刚或柔,皆由金、木、水、火、土五行的性质来决定的。现在介绍五行对应人的外形和性格的判断。
说明
形貌性情皆以纳音五行论,且有生旺死绝之区分,肤色还有与其他五行配合的问题。
原文
金,主人骨肉相应,面上阔下狭,眉高眼深,额平印堂宽,鼻曲耳红,音声清响,刚毅有决,动为尚义。死绝则面有岩棱,眼深睛黑,克薄内毒,喜淫喜杀,自拙无志也。
注释
年柱纳音五行属金的人,五行生旺者,主骨肉相应匀称,面部上阔下狭,眉高眼深,额平,印堂宽,鼻曲耳红,音声清响,为人刚毅,有决断力,行事仗义,重义气。五行死绝者,则面部骨骼突出多棱角,眼深睛黑,为人刻薄,内心不善,喜淫喜杀,天生笨拙,胸无大志。
原文
木,主人形貌瘦长,骨细肉腻,口尖,人中长,美须发,手足纤腻,柔语细声,其色青,遇火而赤,逢金而白。生旺则仁勇气节, 死绝则眉眼不正,悭吝鄙啬,肌肉干燥,项长喉结,行坐不稳,身多欹侧也。
注释
年柱纳音五行属木的人,主人形貌瘦长,骨骼较细,皮肉细致光滑,口部较尖,人中长,有漂亮的须发,手足纤细,柔语细声。木人肤色青,遇火变赤色,遇金呈白色。五行生旺者,仁义勇敢有气节;五行死绝者,则眉眼不正,悭吝鄙啬,皮肤干燥,项长喉结,行坐不稳,身体多倾倒歪斜。
说明
每种五行都有本色和变色。
卷七中:“推其形色,则水黑、火赤、木青、金白、土黄,此五行之正色也,及其变易则不然。”
原文
水,主人眉浓目大65),鼻曲面圆,顶平声细,生旺黑色,受制黄白,行步紧速,摇头摆腰,为性大宽小急。生旺莽荡大器, 死绝则阴狡内狠,带杀则倾覆阴谋。
注释
年柱纳音五行属水的人,眉毛浓,眼睛大,鼻曲面圆,头顶平坦,声音细。水生旺肤色黑,受制于土,呈黄白色。行走速度快,且摇头摆腰。性格以宽容为主,有点小急燥。五行生旺者,心胸开阔,浩然大器;五行死绝者,则阴险狡猾,内心狠毒,带杀者,倾覆阴谋。
原文
火,主人面上尖下阔,印堂窄,鼻露窍,精神闪烁,语言辨急,意速声焦,其色或青或赤,更变不定,坐须摇膝,立不移时,临事敏疾。如死绝则黄瘦尖小,性灵妬毒,有始无终,多妄作。有贵气主之,则大聪明。
注释
年柱纳音五行属火的人,主面上尖下阔,印堂窄,鼻露窍,精神阴晴不定,能言善辩,语速快,思维迅速,声音枯哑。火由木生,其肤色或青或赤,更变不定,坐时摇膝,站立时不时变动,临事敏疾,反应快。五行死绝,则人肤黄身瘦尖小,性灵敏,但有嫉妒狠毒之心,做事有始无终,多有胡作非为之事。命局有贵气,则主大聪明。
原文
土,主人形貌肥厚,背圆腰阔,鼻大口方,眼长眉秀,面有墙壁,其色黄白,为性重厚,作事不轻,易容宽博。死绝则颜色似忧,鼻低面褊,声音重浊,朴质拗事,孤介吝梗,不容众情,沉毒恨事也。
已上五行之情,参以吉凶神杀所遇,于命中日时上,纳音所得五行,或生、或旺、或死、或绝,自可以义推之。
注释
年柱纳音五行属土的人,外形肥厚,背圆腰阔,鼻大口方,眼长眉秀,面容严肃刻板。肤色黄白,性重但宽厚,作事稳重可靠,外表和心胸宽容博大。五行若死绝,则颜有忧色,鼻低,脸面狭小,声音重浊。为人质朴但执拗,性格梗正、直爽,坚持自己的想法,听不得他人意见。
以上五行对应人之容貌性情,还须参考在日时上的吉凶神杀。年柱纳音五行的生、旺、死、绝位,自行以此义调节断之。
甲己为中正之合
原文
天干虽同为合也,而情各有辨焉。
甲阳木也,其性仁,处十干之首。己阴土也,镇静笃厚,有生物之德,故甲己为中正合也。主人崇重大器,宽厚平直,如带杀而五行无气,则多嗔好,性不可屈。
注释
命局中天干虽同为五合,而五种五合所代表的性情,却各有不同,须辨别清楚。
甲己为“中正之合”:甲为阳木,其性仁,处十干之首。己为阴土,镇静笃厚,有生物之德,故甲己五合为“中正之合”。得之者,主人崇高、稳重、大器、宽厚、正直。如若同时带杀而五行无气者,则多好怒生气,性刚不可屈。
说明
天干五合,参见卷四“论干神二”。
乙庚为仁义之合
原文
乙阴木也,其性仁而太柔。庚阳金也,刚以辅之,故仁柔而义刚。主人果敢有守,不惑柔佞,周旋进退。五行生旺则骨形清,若五行死绝带杀,则主气直勇决,却自是自非。甲己乙庚之合,妇人尤宜得之。
注释
乙庚为“仁义之合”:乙属阴木,其性仁而太柔;庚属阳金,刚金正可辅助柔木。故得乙庚五合者,仁柔而义刚,主人果敢而有操守,不会被伪善谄媚之人所迷惑,周旋进退有方。五行生旺者,外貌骨形清瘦;若五行死绝且带杀,为人气直勇决,却容易自是自非。甲己、乙庚之合,妇人最宜得之。
丙辛为威制之合
原文
丙阳火也,威明自盛。辛阴金也,克刃喜杀。主仪表威肃,人多畏惧,酷毒好贿喜淫。若带杀及五行死绝,则为寡恩少义无情之人也。妇人得之,与天中、大耗、咸池相并者,貌甚美,声甚卑,是为妖冶而淫者也。
注释
丙辛为“威制之合”:丙属阳火,威武炎明自盛;辛属阴金,克物之刃,喜杀。得之者,主仪表威肃,人多畏惧,酷毒、好贿、喜淫。若带杀及五行死绝,则为寡恩少义、无情之人。妇人得之,与空亡、大耗、咸池同位者,容貌甚美,说话的声音低下,妖媚不庄重,淫逸放纵。
丁壬为淫慝之合
原文
壬者纯阴之水1761,三光不照。丁者藏阴之火,自昧而不明,故丁壬为淫慝之合。主人眼淫神娇,多情易动,习下无志,耽欢惑色,于我则吝,于彼则贪。若五行死绝或带杀见咸池,大耗、天中、自败,是淫巧人也,亲小人,慢君子,贪婪妄作,必胜而后已。妇人淫邪奸慝,多招玷辱,或年高而嫁少婿,或年艾而适老夫,或先贱而后良,或先良而后贱也。
注释
丁壬为“淫慝之合”:壬水属纯阴之水,日月星三光不照;丁火属藏阴之火,昏暗而不明,故丁壬为淫慝之合。得之者,主人眼淫神娇,多情易动,从小即无志向,贪欢受惑于女色。对自己吝啬,对他人则贪婪。若五行死绝或带杀,又见咸池、大耗、空亡、自败,属淫巧之人,亲近小人,怠慢君子,生性贪婪,胡作非为,一定要胜人一筹方才甘心。妇人得之,淫邪奸慝,多招玷辱之事。或年高而嫁少婿,或年轻而适老夫,或先贱而后良,或先良而后贱。
说明
慝 ,tè, 意为隐藏,把心隐藏起来,存有邪念。
年艾:五十岁叫艾。
戊癸为无情之合
原文
戊阳土也,是老丑之夫。癸阴水也,是婆娑之妇。老阳而少阴,虽合而无情也。主人或好或丑,如戊得癸则娇,神色姿美得所。若癸得戊,则形貌古朴,老相尘俗。若戊合癸,则男子娶好妇,妇人嫁美夫。癸合戊则男子娶老妻,妇人当嫁老夫也。并《烛神经》
注释
戊癸为“无情之合”:戊属阳土,似老迈丑陋之夫;癸属阴水,似婆娑婀娜之妇。老阳而少阴,虽合而无情。得之者,主人或好看或丑陋,如戊人得癸则柔媚可爱,神色姿容皆美;若癸人得戊,则形貌古朴,显老相,尘俗气重。若戊人合癸,男子得娶好妇,妇人得嫁美夫;若癸人合戊,则男娶老妻,妇人当嫁老夫。引自《烛神经》
论人身形
原文
大抵生旺者主长大,死绝者主矮小。若有杀临之,则不在此限,又从杀上断也。大要木瘦长,金方矮,土肥厚骨粗,水肥壮骨细,火长筋骨粗。木青,金白,土黄,水黑,火赤,若有克则从所克之五行断其形状颜色。凡断此,取日时上纳音,看其有克无克1821,并神杀所临,有气无气断其形状情性,万不失一也。
注释
大抵五行生旺者,主人长大;五行死绝者,主人矮小。若有杀临命局,则不在此限,又从杀上断。大抵,木人瘦长,金人方矮,土人肥厚骨粗,水人肥壮骨细,火人长筋骨粗。就肤色气色而言,木主青,金主白,土主黄,水主黑,火主赤。若有克,则从所克之五行,断人形状及颜色。凡断人身形及气色,看日、时柱上的纳音五行,看其有克无克,并有何神杀所临,有气无气,断人的身形及情性,万不失一。
说明
断人身形、气色,主要从日柱和时柱的纳音五行看。
推人性行日(此)时(格)上(只)
原文
命若入格而逢生旺者,主为性明白,遇物不逆,动必应机,言语声高,豁达大度,临事能断,公正不疑,犯难不畏,平生不以财物为吝,好施与,不私己,奢泰欢乐多情,尚义平生无滞,常防有不善终之患。若命入贵格,而逢死绝者,主为性寡合,机深意密,多疑足计85J,动拘礼节,谨慎行止,修饰仪貌,常自检约不妄施设,常防有阴谋之患。若小人之命,已入贱局而逢生旺者,主性气无常,不自遵检,为事不顾危亡,好争斗,恃强压弱,亲近恶党,不事家业,必竟不得善终也。死绝则为性淫邪,勤必巧为,畜缩执拗,举动修饰,事美言辞,好自矜衔,临事无断,少是多非,一生无立。以上如入至贵之局,其性行一皆如前,若常贵之流,并或兼此。并《林开五命》
注释
推人的性格及行为,要从日柱和时柱上看。
命若入贵格而年柱五行逢生旺者,主心性明白透彻,遇事不会硬来,必顺势而动。言语声高,豁达大度,临事能断,公正不疑,犯难不畏。平生对财物不吝啬,乐善好施,不自私。生活奢侈快乐多情,平生崇尚好义,一生没有什么阻滞,但亦可能不善终。
若命入贵格,年柱五行逢死绝者,主为人性格寡欢少合,心机深,不轻易让人知道他的想法,凡事多疑,思虑甚多,动则拘于礼节,举止谨慎小心,注意修饰自己的仪容,经常自我检点约束自己,不会随便做什么事,但亦可能常受人阴谋。
若属小人之命,或已入贱局却逢年柱五行生旺者,主性格脾气喜怒无常,不自尊检点,行事不顾危亡,好与人争斗,恃强压弱,亲近恶党,不顾家业,一定最后不得善终。若年柱五行死绝,则为性淫邪,做事虽勤但必投机取巧,行事见难多退缩,且执拗,多装模作样,凡事都挑好听的说,喜欢自我炫耀卖弄,但临事却缺少决断,少安宁多是非,一生无所建树。
以上,如入至贵之局,其性格品行,皆如前面所述。若是平常的贵命,也会有些这样的情况。引自《林开五命》
五行得地
原文
智高量远,盖因水处深源。笃信守仁,盖为土成山岳。仁慈敏厚,木乘甲乙之方。性速辨明,火应丙丁离位。誉高义重,因金归合庚辛。处于中者,正性不移,或盛或衰,性情变易。
注释
五行得地之人的性情:智商高,目光远,度量大,是因为五行之水,水深源远。笃信守仁者,如五行之土,成就山岳。仁慈敏厚者,如五行之木,乘木之旺气,性速辨明者,如五行之火,应丙丁火位。誉高义重者,如五行之金,归合庚辛。五行中正,性情不会轻易改变;五行或盛或衰,性情随之变易。
五行失地
原文
水乘衰败,性昏无赖。土力太微,蔽执寡用。木归蹇地,太柔而治事无规。火数未兴,小辨而大伤无决。金当浅薄,虽义而有始无终。不及太过,皆能为凶。并《宰公要诀》
注释
五行失地之人的性情:水之五行衰败,主性昏无赖;土之五行过于微弱,短于见识而且固执,没有用处;五行之木在不顺之地,终因太柔而治事无条理;五行火数未兴,虽稍有分析力,但遇到大的难事而无决断力;五行之金若在浅薄之位,虽有义气而有始无终。总之,五行不及或太过,皆能为凶。引自《宰公要诀》
原文
文章明敏兮,定须火盛。威武刚烈兮,乃是金多。木盛则怀恻隐之心,水多则抱机巧之智。至土之性,最重为贵。《指迷赋》
凡命五行生旺者,主好事华饰,胸中无物,亦主好色,火命尤紧。死绝相克入墓者,多好禅道,归根复本也。《广信集》
注释
文章明敏,定是五行火盛;威武刚烈,乃是金多;木盛者,则常怀恻隐之心;水多者,则有机巧之智;五行土之性,最重为贵。引自《指迷赋》
凡命,五行生旺太过者,主好面子工程,看起来漂亮,实际胸中无物,亦主好色,火命者尤其切合。五行死绝过弱,或相克入墓者,多好禅道,有归根复本之心。引自《广信集》
说明
五行如何为“过旺”、“过弱”,临界点何在,请参看梁湘润老师的著作《子平母法总则》《细批终身详解》。
自绝五位五般情
原文
凡五行有自死自绝,且如水遇乙卯自死,癸巳自绝;木遇庚申自绝,壬午自死。《张白先生五命》云:日时犯着一位,号曰夺印杀,作官须有一失。此意乃更说五性者,金主义,自绝则寡义;木主仁,自绝则不仁;水主智,遇绝则失智;火主礼,自绝则无礼;土主信,自绝则寡信。逐五行详断之,凡五行如先生旺、后死绝,即为多鄙。
注释
凡金木水火土五行自死、自绝者,如乙卯大溪水,纳音水死在卯,属“自死”;癸巳长流水,水绝在巳,属“自绝”;庚申石榴木,木绝在申,属“自绝 ”;壬午杨柳木,木死在午,属“自死 ”。《张白先生五命》云:日柱或时柱犯着一位,名“夺印杀”,作官终有一失。此意是进一步说五行的特性:金主义,自绝则寡义;木主仁,自绝则不仁;水主智,遇绝则失智;火主礼,自绝则无礼;土主信,自绝则寡信。逐五行详断之,凡五行,如先生旺、后死绝,则多为鄙。
说明
有关自生、自旺、自禄、自绝、自死之干支,参见卷七“论五行”。此节介绍了五行“自绝”“自死”的情况。
原文
阳止正而皆在丙,丙逢多者生重顶。
更加冲破受克时,脑大侏儒寿何永。
凡十干至丙,乃阳止至正,多丙正则有双顶而生,加冲破受克,必有双顶。不成或不正,额阔头大,不然矮小,兼亦无寿。
注释
“阳止正而皆在丙,丙逢多者生重顶。更加冲破受克时,脑大侏儒寿何永。”意思是:十天干至“丙”,是阳止至正至旺,命局中多丙者,则有头上生有双旋,若再有冲破受克,必有双旋。丙多再逢冲破者,人长不成或长不正,如侏儒,额阔头大,不然矮小,亦无寿。
原文
时居卯酉门日月,眼目断之定亲切。
卯酉是日月出入之门,犯卯酉时生,眼目必主圆大。
注释
时柱若居卯、酉日月之门,断其眼目有毛病一定不会错。卯酉是日月出入之门,卯酉时生人,眼目必主圆大。
原文
卯酉平生好徙移,或多道路或亲离。
若然带杀加刑克,眼大难全信有之。
凡命犯卯酉者,性不定,好移徙,或多在道路,非依旧祖,离骨肉。更带杀兼有刑破,必损目,不然目中有翳或目大。并《沈芝源髓》
注释
犯卯酉者,平生好徙移,或多在外面奔走,或者远离亲人。若四柱再带杀及刑克,眼睛一大一小。
凡命,日时犯卯酉者,主性不定,好多变换居住地,或多在道路上奔走,不会依祖上旧制行事,多远离骨肉,若更带杀兼有刑破者,眼睛必有损伤,不是目中有翳,就是眼睛大。引自《沈芝源髓》
翳,长在眼角膜上障蔽视线的白斑。
原文
言词狡猾,诞时合值六虚。
六虚住处,曰谩语神,凡人得之,必好撰饰语词。重并遇者,必狡猾。《壶中子》《三命钤》云:六虚者,取空亡对冲之辰,谓如甲子旬中辰巳是也,主平生妨克尊亲,漂流他国。
李九万云:六虚主好奢华,缘饰文辞,作事故多虚声。
注释
言词狡猾之人,时柱正合“六虚”:“六虚”所在处,名“谩语神”,凡人得之,必好撰饰语词,重复遇到“六虚”者,必狡猾。引自《壶中子》
《三命钤》云:“六虚”者,取空亡对冲之辰,谓如甲子旬中,空亡是戌亥,六虚即是辰巳。命局中得之者,主平生妨克尊亲,漂流他国。
李九万云:得“六虚”者,主人好奢华,说话会刻意修饰言辞,故做事多虚头巴脑。
论疾病
原文
夫人禀五行之和气而成形,所以有疾苦者,皆由阴阳五行之气虚实寒热太过不及(21、赘疣而致也。欲知人虚实,死绝为虚,生旺为实,虚实既明,疾病可以类推也。
注释
人是禀五行之和气而成形,所以有疾病痛苦,皆由阴阳五行之气之虚实寒热等症状、五行太过或不及而来,或者说,是由多余或无用的五行所致。如果知道人的五行虚实,死绝为虚,生旺为实,虚实既明,疾病就可以依此类推判断了。
说明
赘疣 ,zhuì yóu, 比喻多余而无用的东西。
原文
凡水死绝,多胸气、腰足、攻庄、滑泻、便溺不利之疾。
火死绝,主肠气、结塞、惊悸、健忘、精神不安之疾。
木死绝,主虚风、目啬、眩晕、筋急、爪甲枯悴、喜怒颠倒、择饭拣食之疾。
金死绝,主气虚喘急咳嗽4、皮毛焦燥5、干啬,骨节疼痛、善忧足涕泪,大肠泻痢,便血之疾。
土死绝,主面黄减食、隔食吐逆、肢体怠惰、喜睡嗜卧、多思足虑、耳聋神浊、健忘、少喜动作之疾。
说明
本节介绍五行死绝与疾病的关系,多涉及中国古代中医学专有名词,本书不作非专业的注释,且从词义上看,基本能看明白。本节原不分行,为看得更清楚,本书作了分节,以下诸节同。
痊,因不能适应气候或环境而得的病,如“疽夏 ”。“目啬”,同“目暇”,眼跳,多因肝气不足而引起。啬:闭塞不通。
劳瘵:因过度劳累而患染的综合症。
原文
凡五行有相克而成疾者。
金火相克生旺,则瘍疮瘫肿;死绝无气,主劳瘵呕血。
土木相克生旺,主痞闷,昏眩、风麻、小肠疾、丹肿;死绝相克,主吐食症块,疽癖积滞之疾主中(李九)云土:受(木)邪故也(土相克)o金木相克生旺,主肢足骨节不完、眼目之疾;死绝主气虚精脱,劳瘵瘫痪之疾。
水土相克,主脾湿泄泻、中满、痰嗽不利之疾。
说明
本节从五行相克视角看疾病,有生旺、死绝两种情况,分别主不同之疾病。
原文
凡五行有相生而生疾者。
火木相生,生旺则上盛,膈壅、目赤、头风;死绝,则伤寒,作狂闷乱疾。
火土相生,生旺则胃实;死绝则唇焦,红气热结,大便不利。
金水相生,生旺则气滞,死绝则精滑。
水木相生,生旺则呕吐、胃虚;死绝则精败、伤寒、店疟。
金土相生,生旺则多无肌肉;死绝肠鸣虫作也。
说明
本节,从五行相生的视角看疾病,也有生旺、死绝两种情况。
店疟,又名“瘴疟”,中医病名,疟疾之一种。临床以但热不寒为主症。又名温疟、暑疟、痒热、阳明痒热。
原文
凡水土木相逢于无气处,主蛊气、腹胀、吐逆之疾。
凡金水火相逢于无气之地,主痢疾。金主大肠,水火守之阴阳不和也。
凡水逢土,多主翻胃疾。土多而无木气疏之,主聋聩疾。盖肾水不流则为翻胃,气不通则为聩也。
说明
先单论一种五行之疾,后论两种五行相生相克,此节论三种五行相作用之疾病,层次分明。
聩,耳聋。
原文
凡一切诸杀,亦有主疾者。劫杀主小肠,又主耳聋、咽喉疾。官符,主腰脚疾。咸池主酒色、劳瘵、脓血、便溺疾。大耗主暗昧,或赘疣疾。凡禄主因食致疾,须带杀克身方是也。
说明
本节从劫杀、官符、咸池、大耗、禄等神煞视角看疾病。
原文
凡命,见真冲气散,或真刑气散者,多是废疾人也。并《烛神经》
注释
凡命,见纳音带真气刑、冲年柱,多主有残疾而不能做事之人。引自《烛神经》
说明
气散,年柱被刑、冲。
原文
凡人午为头,巳为左肩,未为右肩,辰为左膊,申为右膊,卯为左肋,酉为右肋,寅为左腿,戌为右腿,丑为左脚,亥为右脚,子为阴;又辰为腿,丑为唇,未为三焦,戌为两腿之间1151,凡取疾病去处,须推此。
凡寅丑子亥多人,中年有腰脚疾。庚辰日、乙亥日,主消渴劳病等疾。
说明
此节,用地支来代表人的身体各个部位。将人体覆置于十二地支方图之中,以地支之方位对应人体之方位。
天瞽杀
原文
正月起申,逆行十二辰,又名飞廉杀,犯者主无目,凡命最忌,大恶支干有气。并《寸珠尺璧》
说明
天瞽杀:正月见申、二月见未、三月见午、四月见巳、五月见辰、六月见卯、七月见寅、八月见丑、九月见子、十月见亥、十一月见戌、十二月见酉。
该神煞是星命学十二神煞中的凶煞之一,恕不展开。
五行交加象以刑克言之
原文
甲辰、甲戌、乙丑、乙未,土木交加,主瘫痪之疾。
丙申、丁酉,金火交加,主血筋所伤。
戊子、己亥,水土交加,主脾胃之疾。
庚寅、辛卯,金木交加,主筋骨劳嗽之疾。
癸巳、壬午、丙子、丁亥,水火交加,主头面目疾。
说明
此节讲的五行属正五行,不是纳音五行。此节讲干支五行交加导致的疾病。
原文
日被时克莫相对,终是艰辛病祸缠。金木战兮忧骨病,水凌火气眼生烟。
金水死时为风癞,土多水少败丹田。土遭木克脾胃弱,火胜金残血里眠。
水深金重逢水厄,遇水定教落深渊。水少火多应受渴,火多土少语狂颠。
水若满兮火若明,水满火明寿难延。金纯切忌四肢损,土多带火受忧煎。
木若盛时应蹇塞,更须仔细辨根源。并《神白经》
说明
本节,介绍看疾病的重要原则,五行交战而引起的疾病。然后分别介绍,被克的五行所代表的疾病,如木被金克主骨骼、水被土克主肾、土主脾胃,火主血等。
原文
金衰火盛呕血,不尔,脱肛。水竭土盈病癖,忽然耳聩。
金在脏为肺而主呕,火在脏为心而主血,咳与血相应也。金衰而火盛,则火乘其便以克之,肺乃受疾,发于上则为咳呕,发于下则为痔漏,盖肺与肠相为表里也,此言金人得火多也。水在脏为骨髓,土在脏为脾为肌肉,骨与肉相接也。水竭而土盈,则土乘其便以克之,肾乃受疾,肾既受疾,攻于下则为癖,攻于上则为聩,盖肾上攻则应于耳,此言水人得土多也。《壶中子》
说明
此节介绍五行所代表的脏腑,并介绍了脏腑之间的表里关系。
原文
破碎羊刃招痕疾,疾中六害还非吉。
日时累犯旺鬼凌,无气空亡缠病卒。
凡命如犯破碎、羊刃,日时中见者,身多痕瘕,女人有血气之疾,少年主多痈疖之患。凡病厄宫不要见六害,多疾患。旺鬼凌者,如土命人犯乙卯,己亥,又三合;巳酉丑见戊午、乙巳、丁巳之类,更犯空亡无气,一生多疾。
说明
日时两柱对判断疾病很重要。一是犯破碎和羊刃,受伤之后容易留下疤痕,女人有血气之疾,少年主多痈疖之病;二是犯者,一生多疾病;三是不能犯“旺鬼凌主”,此种“凌”,包括日时干支皆同一五行,克年柱纳音五行,如乙卯干支都是木,克年纳音土;也包括纳音五行相克,如己亥自长生之旺木克年纳音土;也包括三合五行,如三合木克年纳音土。
另外,星盘也用上了,病厄宫不要见六害,可见当时论疾病,以子平为主,纳音也用为辅。禄命体系与星命等体系是并用的。
原文
月阴淫佚忌相逢,阴命须忧带下通。
月水不调缘好事,男儿痔漏及肠风。
月阴,月杀也,如寅午戌在卯。并《沈芝源髓》
说明
女命忌月阴,即月杀,与咸池同位,属星命学神煞。
中医学以为带脉环绕人体腰部一周,犹如腰带,凡带脉以下,名曰“带下”,故妇科病统称之为“带下”。
月杀即咸池,取年支三合五行的沐浴位,参见卷二十八,“十二宫驿马例”。
原文
凡命禄对冲一辰,如坐命宫或疾厄宫,主人手足不完,身体有疾,六厄亦系名曰互战。
辛卯日时,名曰白虎闭目,火年必损眼。其余辛与卯字者,亦忌之。并《广信集》
注释
凡命禄对冲一辰,命宫或疾厄宫破禄,主人手足不完,身体有疾,“六厄”亦名曰“互战”。
辛卯日时,名曰“白虎闭目”,火年必损眼,其余辛日主与卯字相遇者,亦忌之。引自《广信集》
说明
此节“命宫”、“疾厄宫”,属星命宫位。
六厄:劫杀后二辰,即年支三合五行的死位,申子辰人卯,寅午戌人酉,巳酉丑人子,亥卯未人午,参见卷二十八。
辛、卯悬针煞,容易伤眼睛,卷六有述。辛是白虎,卯代表眼睛,卷三十,卯酉和眼睛相关,金克木,卯受伤,所以名“白虎闭目”。
原文
凡欲推疾病灾厄,先看禄命身三等,大小运如何。若三命无气,禄马败绝,但只禄财、命财旺相,亦不至死。若父病推其子命,如子命遇孤辰、寡宿、丧门、吊客及白衣杀临命,其父必有不可救之疾,夫妻亦准此论之。《三命指掌》
注释
凡欲推疾病灾厄,先看年柱的禄、命、身“三命”,及大、小运如何。若“三命”无气,禄、马处在败绝位,但只须年干之财、年支之财,在旺相位,虽有病也不至死。从儿子命局可以推断父亲疾病灾厄,如子命遇孤辰、寡宿、丧门、吊客、白衣杀,那父亲必有不可救之疾,夫妻的疾病灾厄也如此论。引自《三命指掌》
说明
子息位、妻位,参见卷三十。六亲之灾病都会应在命主命局中,即从命主命局推断六亲的疾病情况。
《五行精纪》“论疾病”,可见南宋时代禄命学对“疾病”专题研究探索情况。《三命通会》卷之七P599-606, 有“论疾病先知五臓六腑所属干支”专章,在《五行精纪》的基础上有明显的发展和完善。
梁湘润《细批终身详解》 ( P137-142)有“疾病”专章,主要内容来自《三命通会》。
原文
夫人寿夭修短之数,大抵生旺则为寿长,死绝则为夭折,如根深者蒂固,源溶者流长也。凡命皆要逢生旺,则为有寿,如日月上逢生旺,时上虽有死气不妨,盖生旺之气故也。如月上死绝,日时上虽生旺气不甚雄,盖生承死绝故也,于三十岁前,须有几死之灾。如月日生旺,时上死绝,人寿不过四十五岁。月日时死绝者,死在三十岁前也。更有凶杀五行凌犯,必为殇子。
注释
人的寿命长或夭折,看年纳音五行,大抵年纳音生旺者为寿长,死绝者则为夭折。寿长者,如根深者蒂固,源深者流长。凡命皆要年纳音逢生旺,则为有寿,如果在日、月上逢生旺,时上虽有死气,不妨,因生旺气在前之故。如果在月上死绝,日时上虽生旺,五行之气仍不算旺,因为时柱之生旺,承月柱之死绝的原因,而且在三十岁前,须有几次“近死”之灾。如果月、日柱上生旺,时上死绝,人寿不过四十五岁。月、日、时均死绝者,死在三十岁前。命中若更有凶杀克身,必为早夭之人。
说明
年纳音五行在月日时是否生旺或死绝,是影响寿命长短的指标之一。本节文字较多,拆分三段介绍。
原文
常以月管一岁至三十岁,日管三十一岁至四十五岁,时管四十五岁至百岁。或生旺,或死绝,逐限详之。如欲知人死处,聚则为生气,散则为死气,遇二运太岁会集在死绝衰息之乡,更太岁刑克与灾限相应者,定死也,各发在身无气月日时上也。
注释
常以月柱管一岁至三十岁,日柱管三十一岁至四十五岁,时柱管四十五岁至百岁。或生旺,或死绝,须逐限详细分析。如欲知人死于什么时候,须看大小运,五行聚处为生气,五行散处则为死气。若遇大小二运及太岁,会集在死绝衰败之乡,更流年太岁与分管之柱发生刑克,即属“灾限相应”,定死,一般发生在年纳音无气之月日时柱上。死的应期,即是限凶、运凶、流年凶,恶会之时。
说明
生气,即大运、小运、流年都是年柱的生旺气;死气相反,都是死绝地。
原文
凡命中有生旺多者,如不犯刑杀,应是少疾病,善终,死于一念之间。若命死绝,多刑杀,主憔悴苦楚之灾,或久淹岁月难辨之疾。凡旺运中死,或禄上死者,是称意中卒也。老人行年生旺,死于苦楚,盖生旺则羸淹久,少者则死于善疾。命中是亡神、大耗重叠,死须破尸也。《烛神经》
注释
凡命中有生旺多者,如不犯刑杀,应是少疾病且善终,死于一念之间。若命中多死绝、刑杀,主有憔悴苦楚之灾,或终身有被难以辨之疾病缠绕的苦楚。凡旺运中死,或建禄运上死者,属“称意中卒”。老人行年生旺,本已虚弱突然生旺,死于苦楚之中;年轻人行年生旺,则死于不痛苦的疾病。命中有“亡神”、“大耗”重重者,死时无完尸。引自《烛神经》
说明
廷羸,wāng léi, 亦作尪羸,指瘦弱或(身体)虚弱。
《三命通会》卷之七P609 起,有“论寿夭”专章。
原文
凡天干生旺不损克者,寿。天干败死有救助者,尤寿。天干败死相贼者,夭。天干生旺中有破克者,尤夭。广录
注释
凡年柱天干生旺,不损克者,有寿。天干败死,而有救助者,尤其有寿。天干败死且有相克者,主夭。天干生旺中有被破克者,尤夭。引自“广录”
说明
从年柱天干的生旺死绝、是否有冲克,来论寿夭。
原文
凡欲知人寿命长短,但以本年纳音,与生月纳音,观其刑克。若生月克命,即多夭折;命克生月,主寿算延永。假令癸亥水命人,四月生即无寿。以戊癸之年,四月建丁巳,纳音属土,土能克水,是生月克命也。又癸亥人四月为禄命绝处生,故无寿。
如癸丑木命,三月生,即有寿。以戊癸之年,三月建丙辰,纳音土,木克土,是命克生月也。设如凶杀下生,亦为身制杀也。
又癸丑人三月生,为禄命库墓中生,凡库墓中生者,多主有寿,但三十岁以前常主有患难。缘前有绝乡运,后有死病,历尽衰乡运到旺处,故有晚岁福也。《三命钤》
注释
凡欲知人寿命长短,要看生年与生月纳音五行两者间有无刑克。若生月纳音克年柱纳音,即多夭折;若年柱纳音克生月纳音,主寿命延续久远。
如癸亥大海水命人,四月生即无寿。以戊癸年生人,用五虎遁四月建丁巳,纳音沙中土,土能克水,即是生月纳音克命。同时,癸亥人,四月生,年柱天干癸水,地支亥水,纳音也是水,引至“巳”,均为禄命身之绝地,故无寿。
如癸丑桑柘木人,三月生,即有寿。以戊癸之年,三月建丙辰沙中土,木克土,是年柱纳音克生月。即使月柱下有凶煞,也为害不大,因为被年柱纳音制了。
又癸丑桑柘木人,三月丙辰生,纳音水土同宫,“辰”为禄癸水、命丑土的库墓处,称为禄命库墓中生。凡得库墓中生者,多主有寿。但三十岁以前常主有患难,癸丑人,三月生,五虎遁月为丙辰,大运逆行,乙卯、甲寅、癸丑、壬子 …,年干癸水死在卯,病在寅,衰在丑,旺在子,卯寅丑皆是衰乡,子为旺地,故晚岁有福。引自《三命钤》
说明
所谓年柱生旺,须禄命身三命,引至月支,及年柱与月柱纳音的关系分别来看,若月支属四季辰戌丑未墓库位另有判断,两命或三命均入库墓者,多长寿。
此节介绍行运之生旺死绝,癸丑人的例子,是从年柱天干看,而非从纳音看。
原文
凡寿以生月定之,生月居支干纳音旺处,及五音相生不逆,及日时并胎,并皆得数不相刑克,上寿也。《玉门关集》
注释
凡寿命长短,以年柱与生月的关系来定。月支,若属年柱地支、天干及纳音旺处,无相战亦无相克,为长寿。还要用相同的方法,看年柱与日、时、胎三柱的关系,若皆得生旺,且纳音五行不相刑克,上寿。引自《玉门关集》
说明
看寿命,主要看年柱禄命身三者五行,在月支的生旺死绝,及纳音是否相刑冲,再引至日、时、胎三柱地支看。年在月日时胎,皆好,即为上寿。
天寿朝元格
原文
纳音居死绝之地,而有真五行与纳音比合,居于生旺之位者,是也。假令乙酉人,其纳音水自败,若得辛亥、丙申,则丙辛真水,复生于申,此类享眉寿也。如乙亥人,得癸亥、戊寅之类亦是。《玉霄宝鉴》
注释
天寿朝元格:指年柱纳音虽居于死绝之地,但得其他两柱天干有合化“真五行”,与年柱纳音五行相同,且这两柱地支之一是该真五行的生旺位,即是。假令年柱乙酉泉中水人,纳音水居酉地,属自败,但命局中若得辛亥、丙申两柱,丙辛合化真五行水,水长生于申,禄在亥,即合此格,可享高寿(“眉寿”)。如乙亥山头火人,火绝在亥,而得癸亥、戊寅两柱,戊癸合真火,长生于寅,亦是。引自《玉霄宝鉴》
说明
此格从年柱纳音五行,与他柱合化“真五行”看。“真五行”,参见卷四。
建命须知寿命长
原文
建命者,如子人见子,丑人见丑之类。如遇滋助,无刑克,多长寿。《沈芝源髓》
注释
“建命须知寿命长”:所谓“建命”,如子年生人,日时支见子;丑年生人,日时支见丑之类。如“建命”所在柱五行,对年柱有帮助,无刑克,多长寿。引自《沈芝源髓》
原文
凡命中带长生多者,定有寿,须本家纳音旺者,谓之长生见克制,则夭矣。《李虚中书》
注释
凡命中带年柱纳音五行长生位多者,定有寿。若同时见日柱纳音(本家)五行旺者,谓之“长生见克制”,则反而有夭。引自《李虚中书》
原文
凡禄马、贵人往来在生旺之地,无死绝之气者,虽早发亦早死。然须在乘旺之地者,方为福,余且徒然。若时得力,则晚发,而寿长。
要知天算得遐长,五行生旺最高强。旺鬼克身为短命,禄财无气亦为殃。《理愚歌》
注释
凡禄马贵人交互往来在生旺之地,无死绝之气者,虽发达早,但死得也早。禄马贵人也须乘生旺之气,引在月支旺或自旺,方才有发达之福可论,在死绝之地无用。若禄马、贵人在时柱坐生旺,则晚发,而寿亦长。
要知寿命遐长,须知必有年纳音五行处生旺地。他柱若有旺鬼来克年柱纳音,则为短命,同时禄、财无气,也不好。引自《理愚歌》
说明
长寿与驿马、贵人等神煞有关。参见卷十四、卷十六。
原文
人过鬼门,气度消关。
火忌申酉亥消关(甲申)者、乙,酉病、死绝(癸亥),,金嫌亥子丑子(乙)亥、己丑(、戊),水忌戊寅、己卯、丁巳,土忌庚寅、辛卯、己巳水土寅卯巳,木怕巳午申午(辛)、巳壬、申(甲)。更若逢阴鬼,寿算永不停。艰辛尤住世,发即祸来寻。若人逢此地,不请怨天文。
注释
人过鬼门,气度消关,即是命带“鬼限”。
火人,忌申酉亥,火之病死绝之地,忌甲申、乙酉、癸亥纳音水,克身;
金人,嫌亥子丑,金之病死墓之地,乙亥、戊子、己丑纳音火,克身;
水人,忌寅卯已,水之病死绝之地,忌戊寅、己卯、丁巳纳音土,克身;
土人,忌寅卯巳,土之病死绝之地,忌庚寅、辛卯、己巳纳音木,克身;
木人,怕已午申,木之病死绝之地,辛巳、甲午、壬申纳音金,克身。
更若他柱逢阴鬼,寿算永不停。住世尤其艰辛,遇到凶的岁运即有祸来寻。若人逢此地,请不要埋怨天命。
说明
此节即是“鬼限”的内容,以年柱纳音五行看他柱,得之者即是,同时须看年柱纳音五行是否处在病、死、绝地。若有鬼来克年柱,必死。梁湘润老师认为,在大运、流年中出现也算。
气短法
原文
鬼限生来有所忧,欲知人死向斯求。金哥出去休骑马,火弟归来莫跨牛。木遇鼠蛇须远走,水逢鸡子也堪愁。
土人切更防猪兔,难保年光到白头中鬼关杀(即小儿例)。
注释
气短法:命局中凡遇到“鬼限”是十分令人担心的,欲知人什么时候有性命之忧,大运流年遇见“鬼限”,是可以参考的指标。
“金哥出去休骑马,火弟归来莫跨牛。木遇鼠蛇须远走,水逢鸡子也堪愁。土人切更防猪兔,难保年光到白头。”此六句诗,即“小儿例”中的“鬼关杀”,从年柱纳音五行看时柱地支:金人,忌遇午;火人,忌遇丑;木人,忌遇子、巳;水人,忌遇酉;土人,忌遇亥、卯。得之者,寿命难长。
说明
鬼关,参见卷二十八“小儿例”,称“犯者多不过三十岁而夭 ”。
原文
受气重重鬼莫临,四柱交加岂可亲。
时兼本命还相遇,富贵之中寿不存。
生日对时人短命,生年对月亦复是。
此乃人间短命法,人生值此少年纪。
如寅年、申月、午日、子时,是也。又日与时对,更被时克者是也。
生日对时人促寿,日时相冲寿不长。
天罡空亡难保守,定知恶死路头亡或云冲而。并《神白经》生日对年须可叹,生时对日亦堪伤。不破无害那看生处时同岁,二入风流寿不长。
如甲寅年、丁酉月、戊申日、甲寅时,不出周岁死。生年对月亦然。《鬼谷要诀》
注释
日时受气为胎,胎处气不足,不要再逢克,年、月、日、时四柱,相互之间有刑冲克害不是好事,时支是年干的受胎地,不要再见鬼,天干鬼纳音鬼都不行,如果见到鬼的话,即便是富贵之命,寿数也不会长。
日柱与时柱有冲克,主人短命,年柱与月柱有冲克亦是,这是看人“短命”的方法,命中若遇此,寿命不长。
如一命:寅年、申月、午日、子时。年、月犯寅申冲;日、时犯子午冲,即是。
日柱与时柱,相互之间有冲克,影响人的寿命,主短寿,若再遇有辰戌、空亡更为凶险,可断“恶死”或死在路上。还有一种说法,或“冲而不散”,无害。引自《神白经》
日柱与年柱有冲克,不是好事,时柱与日柱有冲克,也对人有伤害,若是年柱与时柱相同,寿必不长。
如一命:甲寅年、丁酉月、戊申日、甲寅时。日柱与年柱、时柱双冲,年柱与时柱相同,不出周岁即死。若年柱与月柱冲克,亦同论。引自《鬼谷要诀》
说明
命中刑冲多总是不好。“冲而不破”,指虽遇冲克却有解救。如戊申大驿土人见甲寅大溪水,纳音相克之冲(如庚寅木见甲寅水,虽然寅申相冲,但是甲寅水生庚寅木,即为“冲而不破”)。
短命杀
原文
猪鼠无良犬战牛,鸡声催促夜行彪。
龙羊猴兔不相入,巳午无人到白头与防害中《沈芝源髓》隔宿例同。《三命钤》作天年杀,主寿命不长,多遇丧祸。若身能克杀,则可免。
注释
短命杀,以年支对时支:子人见亥,亥人见子;丑人见戌,戌人见丑;寅人见酉,酉人见寅;辰人见未,未人见辰;卯人见申,申人见卯;巳人见午,午人见巳。《沈芝源髓》又称之为“隔宿”。
《三命钤》又作“天年杀”,得之者,主寿命不长,多遇丧祸,若年柱纳音,能克此杀所在柱之纳音,则可免灾。
说明
卷二十六,作“天年杀”,引自《珞录子》。
梁湘润《神煞探原》P90, 以年支对时支,并排出全流。
原文
急脚杀属木(此以)支、申酉(干相)属(克)金,金,克木也(只如甲)。
甲乙申酉见阎王,丙丁亥子切须防。
庚辛巳午如风烛,戊己寅卯亦重伤。
壬癸辰戌加丑未,永别浮生入鬼乡。并《三命纂局》
《广信集》作天鬼截路杀,若甲人见申、乙人见酉,生时带着,支干皆有者,定夭。如甲人见庚申是,支干皆有也。太岁与大运逢之, 主多孝服,更与小运并,主死。
《金书命诀》云:行年二位临斯位,自察前程有盛衰。
注释
急脚杀,此以年干对时支,五行相克,如年干甲乙属木,时支申酉属金,金克木,即是。
甲乙人,时支忌见申酉;丙丁人,时支忌见亥子;庚辛人,时支忌见已午;戊己人,时支忌见寅卯;壬癸人,时支忌见辰戌丑未,得之者寿数不长。引自《三命纂局》
《广信集》作“天鬼截路杀”,如甲人,时支见申;乙人,时支见酉。若时上支干皆有者,定夭。如甲人,时柱见庚申即是支干皆有。如流年太岁与大运遇之,主多孝服;若小运也一起遇上,主死。
《金书命诀》云:流年、小运二位若临“急脚杀”,应“自察前程有盛衰”。
说明
此煞可用于流年、小运。
梁湘润《细批终身详解》将此规则引伸至日干对大运,称遇之为“十干败亡大运”,须看日主有无禄旺位。
又急脚杀
原文
金人沐浴火木胎,土死水墓四季裁。
命有限逢为再犯,阎王急脚送书来。《金书命诀》
注释
“急脚杀”的另一种论法,以年柱纳音五行,看时支落在何位:金人,时支在沐浴位午;火、木人,时支在胎位,即火人见子,木人见酉;土人,时支在死位卯;水人,时支在辰戌丑未墓位。命中若有,限运逢之为“再犯”,即可论死期,“阎王急脚送书来”。引自《金书命诀》
急脚杀
原文
宝瓶在亥丑居寅,人马来蛇蝎奔辰。
天秤卯宫双女午,狮子寻牛蟹宝瓶。
阴阳在未金牛戌,白羊居丑亥还申。
假令子上安命,即亥上起一岁,酉上十一,未上二十零一年倒转,顺数节节而去,一岁一辰。怕与限星及大小运并,在子午卯酉宫,及本命墓杀三刑宫。
说明
此为星命学论法,恕不展开。
又歌曰
原文
子午便是黄泉路,卯酉呼为二八门。
限到杀时人便死,若无恶杀只灾速。《五星捷论》
古诗云:
急脚相逐逐岁移,冲临行限少人知。
更加恶曜临其位,买取棺材不用疑。
《广信集》云:阳顺阴逆依次数。假令寅申巳亥上安命,遇寅申巳亥年,亦灾。更限在寅申巳亥上尤紧。更带当生行年杀神克战命宫,定死,月分亦如之。若坐当生行年禄马救神上,但灾耳。
注释
又歌曰:“子午便是黄泉路,卯酉呼为二八门。限到杀时人便死,若无恶杀只灾速。”意思是,凡命局中,年支与时支有子午、卯酉等冲破,限运中再逢急脚杀,便可断人有性命之忧。如果没有带恶煞,只主有灾或不顺。引自《五星捷论》
古诗云:“急脚相逐逐岁移,冲临行限少人知。更加恶曜临其位,买取棺材不用疑”,此四句诗是对上文的解释,强调运、限逢“急脚杀”,再有凶煞与其同位,必死。
《广信集》从命宫视角来看,假如命宫落在寅申巳亥上,遇寅申已亥年来冲,即有灾。运限流年是寅申巳亥,与命宫相同则更不好,若此柱纳音带杀来冲克命宫纳音,定死,流月亦同此论。若此流年上,为年柱的禄、马,则有救,但必有灾。
说明
命宫逢冲有凶。《五行精纪》第一次介绍“流月”的论法。
“二八门”,大六壬太阳十二宫中,卯宫属二,酉宫属八。
原文
截命杀于本命(若子生)前(人)见丑一辰,是各。
人命归前次一支,子生须与丑为期。三逢必定遭凶死,两见须忧血渍衣。
注释
截命杀,以年支看时支,时支是年支前一辰,如子年生人,时支见丑,丑为年支子的前一辰,即是。“人命归前次一支,子生须与丑为期。三逢必定遭凶死,两见须忧血渍衣。”意思是,若在命中遇有此煞三位,必死;或遇有两位,有血光之灾。
原文
推命杀于本命后(若子生人)见一辰(亥),是各。命后一辰宜见两,重重见者涉疑猜。
三重在外中年夭,五十年前祸必来。
注释
推命杀,以年支看时支,时支是年支的后一辰,如子生人,时支见亥,亥为年支子的后一辰,即是。“命后一辰宜见两,重重见者涉疑猜。三重在外中年夭,五十年前祸必来。”意思是,若在命中遇此煞有两位,即可论不吉;或遇有三位,可断中年夭折,五十岁之前必有不测之灾。
短夭歌
原文
寅午戌连亥,亥卯未同申。申子辰归巳,巳酉丑从寅。此劫杀位,更支干相克则凶。
财死中生者,从头说向君。金招离上厄,水涉兑家速。惟有土兼木,同过玉兔门。火山通鼠穴,光景自逡巡。
注释
短夭歌,从年支三合五行,看时支是五行的绝地。
寅午戌火,绝在亥;亥卯未木,绝在申;申子辰水,绝在巳;巳酉丑金,绝在寅。此是五行的“劫杀”位,若劫杀位所在之柱,与年柱支干相克,则凶。
“财死中生者,从头说向君。金招离上厄,水涉兑家速。惟有土兼木,同过玉兔门。火山通鼠穴,光景自逡巡。”这是“短夭杀”的另一种取法:金人见午,水人见酉,土木见卯,火人见子。
说明
逡巡 ,qūn xún, 徘徊不前,迟疑不决。
《三命通会》未收录“短夭歌”,从“推命杀”直接跳到“五行满数”。
原文
五行满数刑(值)之,损(有)夭(克)。
五行生处定阴阳,日月平分两位当阳(凡),月十六至三(一至十)十(五)为阴(日为),,十六日火生,至二十日满。初六日木生,至初十日满 ,,丙丁依此火为强六日初生名甲乙壬癸水流相注定至(二)三(十)十日满(六日水生),,从兹生死不乖张。
只如己亥生,九月,三十日己酉,丁卯时,其日值水满,年是己亥,日是己酉,其水被两土所克,此人夭寿。
注释
出生日属“五行满数”日,其满数的五行受到刑克的话,主损夭。
五行生处定阴阳,日月平分两位当,凡月一至十五日为阳,十六至三十日为阴。
六日初生名甲乙:每个月的初六日,木生,至初十日,属满数;
丙丁依此火为强:每个月的十六日,火生,至二十日,属满数;
壬癸水流相注定:每个月的二十六日,水生,至三十日,属满数。
从此生死就可以推断了。
如一命,己亥年九月三十日卯时生人。三十日生为水满,年是己亥,日是己酉,己土生居秋戌月而土旺,日值水满,被两己土所克,此人夭寿。
男以本命顺数至九辰为阳极
原文
女以本命顺数至六辰为阴极。
阴阳二极
阴阳二极君知否,男女皆从本命数。
男逢九位女三双,位位相连兼顺去。
大小两运气全无,到此须知身死处。
两运有气则无妨,合致一年灾运苦。并《金书命诀》
注释
阴阳二极,男以本命顺数至九辰为阳极;女以本命顺数至六辰为阴极。男女都从本命开始数,男以本命顺数九位为阳极,女以本命顺数六位为阴极。
若大、小两运皆无气,须知即是身死处。大、小两运有气则无妨,只有一年灾运之苦。引自《金书命诀》
说明
《三命通会》卷之七(P609-614)有“论寿夭”专章,基本照抄本节内容,顺序也大致相同,引用至此结束。
《三命通会》在另引用《源髓歌》一段文字后称:“以上诸说,须尽详之。先以五行生旺死绝,次以格局有无损坏,然后考诸神煞,而以流年太岁参之,蔑不中矣。或曰:人之寿夭桌父母,父精母血,盛衰不同,故人之寿亦异。其有生之初,受气之两盛者,当得上中之寿;受气之偏盛者,当得中下之寿;受气之两衰者,能保养仅得下寿,不然多夭折。虽然又不可以常理拘泥论也,或风寒暑湿之感于外,饥饱劳疫之伤乎内,岂能一一尽乎所禀之元气,而终其天年也耶。知命君子,要在修身以俟之而已。”
《五行精纪》此节的以下内容,《三命通会》未引用。
支辰上生下
原文
假如寅人、午月、巳日、未时,必命从木生两火,已失本气,更两火生未土,而寅木弱也。
注释
年支五行若“上生下”,不吉,支命被泄元气太过,亦不利寿。假如年支为寅木人,得午月、巳日、未时,年支木生午巳两火,寅已丧失本气,再加两火生时柱未土,使得寅木更弱了。
夭寿杀
原文
寅午戌全人,亥年、亥时、亥运,皆弱也。
巳酉丑全人,寅年、寅时、寅运,皆弱也。
申子辰全人,巳年、巳时、巳运,皆弱也。
亥卯未全人,申年、申时、申运,皆弱也。
更看天干纳音,仔细消息之。并《天元变化书》
说明
以上均引自《天元变化书》,此节意思甚明。三合全人,时落劫杀,岁运皆逢劫杀,为夭寿杀,更逢干鬼、身鬼,则更忧。
夭寿杀
原文
木为身命,未申子全。金为身命,丑寅午全。火为身命,戌亥卯全。水土为身命,辰巳酉全,在墓绝败位。广录
注释
又一种“夭寿杀”的论法:
年柱纳音属木,他支见未木库,申绝、子败;
年柱纳音属金,他支见丑金库,寅绝、午败;
年柱纳音属火,他支见戌火库,亥绝、卯败;
年柱纳音属水,他支见辰水库,巳绝、酉败。
即年柱纳音五行,他支见墓绝败全者,夭寿。引自“广录”
原文
木遇巳金金遇寅,生火生金伤本身。
五行命里皆防此,遇者知非鹤髪人。
凡有二木,怕见巳中生金。金命人金多,怕见寅中生火也。如两土怕逢亥,亥中有生木克也。五命皆怕逢之,更加恶杀,皆主夭寿。《沈芝源髓》
注释
纳音木怕遇长生在巳位之金,长生之金伤木;金怕遇长生之寅位之火,即丙寅火,长生之火伤金,凡五行命里皆须防此,遇此者知非鹤髪长寿人。
木命人,尽管再见一木,也怕见处于长生巳位之金,木难当长生之金;金命人,尽管金多,也怕见长生之火丙寅炉中火;土命人,尽管再有一土相助,也怕见处于长生亥位之木,土难当长生之木克。同理,凡五行年命,皆怕逢此,更有恶煞,皆主夭寿。引自《沈芝源髓》
说明
木人怕见长生位金,即辛巳白腊金;金人怕长生位火,即丙寅炉中火;土人怕长生位木,即己亥平地木;火人怕长生位水,即甲申泉中水;水人怕长生位土,即戊申大驿土。
原文
若乃身旺鬼绝,虽破命而长年;鬼旺身衰,逢建命而夭寿。
王氏注云:五行纳音为身,身旺则克我之鬼,自然绝灭,或鬼承旺气,则我身必致衰矣。譬之庚申木人,得壬寅之金,金克木为鬼,金绝于寅,寅乃木旺之乡,寅申破命,以其身旺鬼绝,虽破命而长年也。或庚申木人,得壬申之金,金旺木绝在申,是谓鬼旺身衰,虽二申建命,亦不免于夭寿。
注释
若年纳音身旺鬼绝,年支虽被破却能长寿;或鬼旺身衰,遇到建命也容易夭寿。
王氏注云:年柱纳音为身,若身旺则能克我之鬼,鬼自然绝灭;若鬼承旺气,则我身必致衰。
譬如庚申石榴木人,他柱得壬寅金箔金,纳音金克木,壬寅为庚申之鬼,但金绝于寅,寅乃木旺禄之乡,寅申冲虽然破命,以其“身旺鬼绝”,虽破命而能长寿。
或庚申石榴木人,得壬申剑锋金,壬申为自临官之金,金见申为禄地,但石榴木绝在申,这就是“鬼旺身衰”,虽然年支申见申,为建命主长寿,亦不免于夭寿。
说明
鬼可以是他柱克年干之五行,此节特指他柱克年柱纳音的五行。
原文
就中裸形夹杀者1751,魄往丰都1761;所犯有伤,魂归岱岳。
王氏注云:裸形杀者,五行之败气,纳音长生前一辰是也。如甲子金人,得戊午火,乃金之暴败处,是为裸形。加以戊午旺火,夹杀自刑,返吟灾杀,来破甲子之命,其杀凶也,如此则所犯有伤。魂归岱岳,乃死者所归之地。并《珞录子》
注释
犯“裸形夹杀”者,魄往丰都;纳音和干支均被所犯者伤,魂归岱岳。
王氏注云:“裸形”杀,是年柱纳音五行之败位,即是纳音长生前一辰。所谓“裸形夹杀”,指年纳音败处逢羊刃且被克,三个条件。
如甲子金人,金长生在巳,前一辰为午,故得戊午火,午是金之败位,是为“裸形”。午为戊的羊刃,戊午旺火克甲子金,符合“裸形央杀”,午又是自刑,所以又称“央杀自刑”。年支三方五行的胎地为灾杀,故子人见午为灾杀,年支子与灾杀午返吟,戊午火来冲破甲子金命。此则为“所犯有伤”,主有性命之忧。魄往丰都,魂归岱岳,死者所归之地。引自《珞录子》
原文
死绝依前生旺,命日返魂;丘墓坐在本命,其名绝体。
死而复生,生而复旺于本命之位者,乃返魂格也,其命必有寿。墓处为丘,丘处于本命同一方者,名曰绝体,其命必须伤夭。
注释
年柱纳音虽然死绝在他支,但他支所在柱纳音同年柱,即“依前生旺”,命曰“返魂”;年柱纳音五行,见该五行的墓库位,其名“绝体”。
年柱纳音本死绝于他支,而得他柱相同之纳音,即是“返魂格”也,其命必有寿。墓库处为“丘”,年纳音入墓,名曰“绝体”,其命必须伤夭。
说明
卷八有“还魂格”,如纳音火人,见乙亥,火绝在亥,但乙亥纳音为山头火。
绝体,如乙丑海中金,纳音金墓在丑。
原文
寿数伤残,本命必逢三合。
五行生旺墓处互为三合,若得三合全者,寿短。若得三合全,而不带墓者,抑可言中寿。盖五行始必生,既生必旺,既旺必墓,既墓则已矣。如巳酉丑,乃金三合之类,缘自生至墓,则气歇灭矣。
注释
寿数伤残,年支必逢三合。指五行得生、旺、墓处,互为三合。若命得三合全者,寿短。若得三合全,而不带墓者,或可言中寿。因五行开始时必为长生,由长生而至旺地,由旺地必至墓地,至墓则结束了。如年支与他支得巳酉丑三合,属金之三合,已酉丑分别为金之长生、旺、墓地,即是自长生至墓库,则五行之气歇灭了。
说明
命逢三合全者不好,寿数有伤。
原文
颜回夭折,只因四大空亡。
甲子、甲午之旬,纳音无水。甲申、甲寅之旬,纳音无金。
生于甲子、甲午旬之人,命内有三字水者180J,夭。
生于甲申、甲寅旬之人,命内有三字金者,夭。
若见生只有两字,流年、大运更遇一重圆之,亦夭。并《壶中子》
注释
颜回夭折,只因犯了“四大空亡”。
甲子、甲午之旬,纳音无水。甲申、甲寅之旬,纳音无金。
生于甲子、甲午旬之人,命内有三位水者,主夭。
生于甲申、甲寅旬之人,命内有三位金者,主夭。
若见命中只有两位,流年、大运遇一位,符合三位,亦主夭。引自《壶中子》
五行精纪注释卷三十二
杂论
原文
崇为宝也,奇为贵也。将星扶德,天乙加临。本主休囚,行藏汩没。
王氏注云:年月日时四柱,有五行上生下曰崇也。或更带官印、禄马、学堂、词馆、天德、生气、贵神符合(11,必为间世之宝。奇者,乙丙丁、甲戊庚是也。四柱五行得之生旺,更于禄马中带三奇、印绶、天德、贵神,必致身于贵显。将星扶德,天乙加临者,驿马后二辰,谓之将星,其上更加天乙21、天德,兼遇崇奇、禄马,则出将入相之格也。
本主休囚者,年为本,日为主,盖遁月从年而为本,遁时从日为主。主本在五行生旺之处,加以贵神从之,则富贵可知。或五行休囚死绝,又背禄马、贵神,徒有崇宝之贵。将星扶德,天乙加临,亦不免于行藏汩没。譬之甲子年、乙亥月、戊子日、庚申时,甲子自死之金,当生受乙亥绝火之制,加以戊子为本命之鬼,金火主本皆至亥子而休囚,庚申时又逢禄绝天鬼,虽有甲戊庚三奇,以其主本休囚,纵有小官,不免一生汩没。故知命以五行为先,神杀则从而论之矣。
莹和尚注云:崇为宝,奇为贵,若更将星扶德,天乙加临,所谓吉将交互而福臻成庆也。举将星、天乙,则诸宫吉杀可知。
注释
“崇为宝也,奇为贵也。将星扶德,天乙加临。本主休囚,行藏汩没。”这段话,引自《三命消息赋》。
王氏对此注释说:年、月、日、时四柱,纳音五行、正五行“上生下”者,名“崇”。若命局中更带年之正官正印、禄马、学堂、词馆、天德、生气(长生或旺)、贵神,必为“间世之宝”。所谓“奇”者,天干见乙丙丁、甲戊庚三奇者即是。年柱干支纳音三元五行得之生旺,更有禄马,且带三奇、印绶、天德、天乙等,必是贵显之人。将星得天月二德,有天乙贵神加临者,更好。驿马后二辰,谓之将星,若将星之位上,更得天乙贵神、天德,兼遇“崇”和三奇贵人、禄马,则为出将入相之贵格。
所谓“本主休囚”,年为本,日为主,因为遁月从年,故以年为本;遁时从日,故以日为主。主、本都在五行生旺处,加之又有贵神在命局中,则富贵可知。若是主、本五行处休囚死绝地,又没有禄马、贵神,则徒有“崇宝之贵”;即便有将星扶德,天乙加临,亦不免于“行藏汩没”,一生被埋没,难以发达。
如一命,甲子年海中金、乙亥月山头火、戊子日霹雳火、庚申时石榴木。甲子自死之金,乙亥自绝之火,火克金,甲子死金受乙亥绝火之制,加上戊子霹雳火,为克年柱纳音金之鬼。该命金本火主,皆因引至子亥而休囚。时支庚申石榴木,甲子金引在申虽为临官,但前气已散,又被两鬼相克,天元甲禄又被庚鬼。故命局天干虽有甲戊庚“三奇”,因其主、本皆不生旺,皆处休囚位,此人纵有小官,不免一生被埋没。故看命,五行最为优先,干支正五行,纳音五行、真气五行都要看,神杀其次。
莹和尚注称:“崇”为宝,“奇”为贵,若更有将星扶德,天乙加临,吉神和将星互相交互,这就是吉将交互而福臻成庆也。这里只举“将星”、“天乙”为例,则各柱的吉利神杀可知。
说明
崇,高也,所推重、尊重之地。“行藏”,指人一生行迹;“汩没”即埋没无闻。
原文
无合有合,后学难知。得一分三,前贤不载。
莹和尚注云:且如寅与亥合,而不见亥,但得壬者是也。缘亥上有壬,壬禄在亥故也。又如甲与己合,而不见己,但得午是也。缘午上有己,己禄在午故也。又如寅午戌,而不见寅,但得甲者是也。
缘寅中有甲,甲禄在寅也。大抵合中带吉,其福可知;合处相伤,却成无补。举一隅以三隅反,所谓得一分三,前贤不载也。
注释
“无合有合,后学难知,得一分三,前贤不载。”这句话引自《三命消息赋》。
莹和尚注释说:且如寅与亥六合,地支不见亥,但天干见壬,也能视为寅亥合。壬禄在亥,亥本家禄为壬。又如甲与己天干五合,天干不见己,但地支得午,也能视为甲己五合,己禄在午,午本家禄为己。又如寅午戌三合,地支不见寅,但天干得见甲者,也能视同寅午戌三合,因为甲禄在寅,寅本家禄为甲。大抵合要合到好东西,如吉福神煞,其福可知;合到坏东西,或合到好东西,又被其他柱位破坏掉,却成无补。要学会举一反三,触类旁通。
说明
“无合有合”的规则,属禄命法特有的重要技法,即“支干相通”法,卷十八,论合神中有各种“无合有合”的详细介绍。如壬禄在亥,地支虽不见亥,但天干见壬,即可视为地支有亥。与拱夹暗带一样,属“不见之形”,系关命局架构。
原文
兼须详其操执,观以秉持。厚薄论其骨状,成败藉以心源。
莹和尚注云:秉持操执,观人所为也。以五行论命,亦须藉其德行。故术云:有心无相,相逐心生;有相无心,心随相灭。
王氏注云:形神吉善,命必向禄迎财;风貌稍低,定犯三刑五鬼。有命必有相,有相必有命。所谓心源者,亦由心而见命也。盖心正则吉,心曲则凶。并《珞录子》
注释
“兼须详其操执,观以秉持,厚薄论其骨状,成败藉以心源。”此句话引自《三命消息赋》。意思是看其人八字,仍要详细观察此人的操守和行为;如观相摸骨论其厚薄之形,吉凶实由其心源生发而来。
莹和尚注释称:“秉持操执”,观察人之所为;以五行来为他人论命,亦须观察此人之德行。故术者有语:“有心无相,相逐心生;有相无心,心随相灭”。
王氏注释称:看上去形神吉善之人,命中必有“向禄迎财”的好指标;外貌看上去低俗之人,命中定犯有三刑五鬼。有命必有相,有相必有命。所谓“心源”者,即是由心而可见命也。盖心正则吉,心曲则凶。引自《珞录子》
说明
“有心无相,相逐心生;有相无心,心随相灭”、“心正则吉,心曲则凶”。唐代已经认识到,心术德行与命运的吉凶直接有关。《五行精纪》第二次提及。
原文
六虚临于乙亥,孟浩然徒有文章;三才会于壬辰,石季伦恣堆金玉。
乙亥乃文星也,六虚乃谩语神。文星附谩语神,则其人止有虚学,终不遇。壬辰乃水之库也,三才乃禄命身也,库中三才,则其人虽无清誉,而享万钟之禄。
注释
“六虚临于乙亥,孟浩然徒有文章;三才会于壬辰,石季伦恣堆金玉。”此句引自《壶中子》,意思是命带六虚乙亥,即便是文章盖世的孟浩然,也只能怀才不遇;若禄命身三才会于壬辰,石崇有金玉成山之富。
乙亥,是“文星”,“六虚”是“谩语神”,指说谎话。“文星”与“谩语神”同位,则其人只有虚假的学问,终身不遇,即便是孟浩然也不行。壬辰长流水,辰乃水之库,“三才”指禄、命、身,三才之五行水,全部汇集在辰库。其人虽无清誉,而能享有万钟之禄,如石崇之富。
说明
乙亥、丁巳为“文星”,参见卷二十。“六虚”,空亡对冲一辰,参见卷三十。这句话《天元神趣经》、《三命通会》之《巫咸撮要》均引用。
孟浩然(689年-740年),唐代著名田园派诗人。
季伦,即石崇(249年-300年),西晋时期大臣、文学家、超级富豪。
原文
有文无印,贾谊屈于长沙;有印无文,李斯专于上蔡。
文为文星,天才、词馆、学堂之类。印谓正印、印绶之类。有印无文者,虽不才而权重;有文无印者,虽怀才而位卑。
注释
“有文无印,贾谊屈于长沙;有印无文,李斯专于上蔡。”出处同上。
文为“文星”,得之者属天才,还有词馆、学堂之类的神煞。印谓正印、印绶之类。有印无文者,虽不才而有重权,如李斯;有文无印者,虽怀才而位卑,如贾谊。
说明
词馆、学堂,参见卷二十;正印,印绶,参见卷十八,禄命法中的印,如五行正印、文章印、华盖印、夹贵印等等。文星须与印绶同见,方为上命。
贾谊(公元前200年~公元前168年),西汉初年著名政论家、文学家。贾谊少有才名,十八岁时,以善文为郡人所称。文帝时任博士,迁太中大夫,受大臣周勃、灌婴排挤,谪为长沙王太傅,故后世亦称贾长沙、贾太傅。
李斯(前284年~前208年),战国末楚国上蔡(今河南省驻马店市上蔡县人)。秦朝著名政治家,秦始皇时期的宰相。
原文
互禄互马,谁羡黑头相公;带刑带破,终为白面书生。
得互换之禄,又得互换之马,少年宰相也。遇三刑之刑,遇冲破之破,末品书生也。
注释
“互禄互马,谁羡黑头相公;带刑带破,终为白面书生。”出处同上。
命局中,年柱与他柱有互换禄,又得互换马,少年可为宰相 (黑头相公);命局中遇三刑,或遇冲破,虽有学问,但终为最下品的书生(白面书生)。
说明
黑头丞相,意指年少而身居高位者。强调“互换”贵煞的重要性,遇有刑冲破害,终为不佳。
原文
若有天元羸弱,命不再苏;忽值本主休囚,贫寒无地。
太岁之干曰天元,生年生日曰本主。天元所属之五行,已下支干刑克之,则曰天元羸弱,其人夭。本主所属之五行,于月与时上衰绝歇灭之甚,则曰本主休囚,其人窘甚。并《壶中子》
注释
“若有天元羸弱,命不再苏;忽值本主休囚,贫寒无地。”出处同上。意思是年干羸弱,命无生机;年柱和日柱五行皆休囚,贫穷得家无寸土。
年柱之天干,称“天元”,生年及生日为本主,年称为本,日称为主。天元所属之五行,被其他柱天干地支或纳音五行所刑克,则称“天元羸弱”,主其人寿不长,易夭。年柱、日柱天干地支和纳音所属之五行,年引到月,日引到时上,若属衰败死绝之地,则为“本主休囚”,其人境况贫寒窘迫。引自《壶中子》
说明
强调看年柱、日柱天干地支和纳音五行(即三元)生旺死绝的重要,其技法是引至月支和时支。年为本,日为主,是《壶中子》提出的,应视为较早的“本主”版本。
五行妙旨
原文
自甲至癸,十干为天;自子至亥,十二支为地。以干合支,然后为人。凡命须要求之以天地,而断之以人。如甲用辛为官,乃看辛下得何支。用寅为禄,乃看寅上得何干。遂合支干名为纳音,定其五行之或死或生、或旺或衰,吉凶自见,贵人驿马准此。
又以年为主,以日为本,盖遁月从年,遁时从日。以主推之,五行衰死,未必凶为凶,以本推之,则生旺,此类但发迟耳。常以主配父母,本配己身。本吉主凶,当由自立。主胜于本,多出资荫。主本皆强,此名最上。人命年月日时胎五位,宜有情,又不可专执禄马为贵、刑杀为贱,全要圆机,探其妙旨。《李虚中书》
注释
五行妙旨:自甲至癸,十干为天;自子至亥,十二支为地;以干合支,然后为人。凡命,须要求之以天、地,而断之以人。如甲人用辛为官,要看辛干下得何地支;甲用寅为禄,也须看寅上得何天干。遂合支干名为“纳音”,判断纳音五行的生旺死绝情况,或死或生,或旺或衰,吉凶自见,贵人、驿马是否有气,亦准此法推断。
又以年柱为“主”,以日柱为“本”,遁月柱从年,遁时柱从日。从年柱来推看,若五行衰死,未必见凶就断为凶;以日柱来推看,则虽有生旺地,但发达较迟。常以年柱配父母位,日柱配己身。日柱吉而年柱凶,当以自己的力量立身;年柱胜于日柱,成功多得到祖上或父母的力量。年柱或日柱皆有生旺地,得此者最好。凡人命,年、月、日、时、胎五柱,宜有相互往来有情,又不可专执有禄有马即为贵,有刑有杀即为贱,都要通盘考虑,探其妙旨。引自《李虚中书》
说明
此节内容十分重要,明确禄命法的命盘基本架构是年月日时胎五柱,论命的主旨是五行为主,神煞、刑冲等视角通盘考虑。李虚中认为以年柱为主,以日柱为本,与《壶中子》以日为主,年为本不同。
“凡命须要求之以天地,而断之以人”,将三才配置之理,干支纳音之用和盘托出。后又介绍“主本同参”之法。可知所谓“虚中法”并不专指“年命法”,而是年日兼看的“本主之法”。只是后来徐子平将日柱己身为“本”的方法发扬创造出“子平法”,《三命通会》则是以子平法为主,兼顾年命法。
原文
马无害,禄无鬼,食无亡,支合无元,干合无厄。
如甲子得丙寅为马,见壬子及水,在丙寅六合、破刑之上,是有害也。如甲子得丙寅为禄,不见正气,却看禄上得何干,其禄干亦要无鬼也。倒食顺食皆要无空亡、亡神。支合要无元辰,干合要无六厄。
注释
“马无害,禄无鬼,食无亡,支合无元,干合无厄。”此节引自《李虚中命书》。
不是见到驿马就可论吉,驿马不要被刑冲克害。如甲子人得丙寅为马,如命中或行运中见壬子支干全水,及纳音水者,或丙寅有地支六合,寅被刑冲破,此马即是有害,即对命局不利。
不是见到禄就可论吉。如甲子人得丙寅,寅为禄,不见正气是甲不见甲寅。如得禄,还须看禄上得何干,其禄干亦要无鬼,如是庚寅,即是年干甲木之鬼。
若年干遇他干有“倒食”或“顺食”,年干的食神,含顺食、倒食皆要不落空亡、亡神,即“食无亡”。
年柱地支与他支有六合,此支须不是“元辰”;年干与他干有五合,被合柱之地支须不是“六厄”。
说明
空亡、亡神、元辰、六厄均为凶神,在某种组合下,遇某个凶煞更不宜见。此段中心思想是:福不被伤,方为真福。
原文
旺无丧,衰无吊,妻无刃,财无飞,孟无孤,季无寡。
如癸丑木命,不要卯,此则旺无丧。如壬午木命,不要辰,此则衰无吊。阳制阴为妻,不可在羊刃上,故妻欲无刃。命后四辰曰飞廉,我克者为财,不可犯飞廉。四孟之人不得孤辰在命,四季之人不得寡宿之命。
注释
“旺无丧,衰无吊,妻无刃,财无飞,孟无孤,季无寡。”出处同上。
旺无丧:如癸丑桑柘木命,纳音木见卯虽然为旺地,但丑人却不要见卯,因为丑见卯为丧门。
衰无吊:如壬午杨柳木命,见辰为衰地,但午人却不要见辰,因为午见辰为吊客。
妻无刃:阳制阴为妻,但妻位不可在羊刃上,故妻位需要无刃。
财无飞:我克者为财,三财,天财、命财、身财等都不可犯“飞廉”。
孟无孤:寅申巳亥四孟年生人,他支不得再见“孤辰”,因为寅申巳亥本就是“孤辰”;季无寡:辰戌丑未四季生人,他支不得再见“寡宿”,因为辰戌丑未本就是“寡宿”。
说明
凶煞与纳音五行旺衰、六亲(妻)、十神(财)、生年(孟季)的不吉配合。命后四辰为“飞廉”,星命学神煞。
原文
体重须鬼,禄轻须官,夫须鲜,妻须倍,吉须显然,凶须沉昧。五行体重,须鬼损裁,禄轻须官。如甲禄在寅,须辛而贵也。
夫须鲜者,己不可见甲众也。妻须倍者,甲见己多在旺地是也。五行在吉神,方须显然见其清气。凶位见五行,须得凶杀沉昧,斯能无害。
注释
“体重须鬼,禄轻须官,夫须戡,妻须倍,吉须显然,凶须沉昧。”出处同上。
五行体重,须鬼损裁:年柱之五行过重,须用“鬼”来损耗、制裁,天干、地支、纳音、真气五行都一样,只要重,就喜欢官鬼来克。
禄轻须官:如甲人禄在寅,须得辛官而贵。禄头喜官,不喜鬼。
夫须鲜者:对女人而言,夫星不可多见。如己人,不可见多位甲。
妻须倍者:对男人而言,妻星多且旺是好事,因为妻星同财论,如甲人见己多,且甲须有旺地。
吉须显然,凶须沉昧:命局中吉神在五行之位,须得生旺气,其清气方才能显现;而凶神所在的五行位,须在死绝位,凶杀方能沉昧,才能无害。
原文
支干太和而塞,夫妇失时而凶。
五行支干纳音位位相和,则蹇剥。假如甲子生,逢己巳,在秋生,又见甲午冲命,两金克己巳木,故凶。
注释
“支干太和而塞,夫妇失时而凶。”出处同上。
命局中,五行支干纳音,五行干支纳音若相和太多,过于有情,则时运不济(蹇剥)。假如甲子海中金人,在金旺之秋天出生,日柱逢己巳大林木,时柱又见甲午沙中金,甲子被甲午冲破,两位纳音金克一位纳音木,故凶。
夫妇失时而凶,夫妇是指体用,相合当,如引至时支为祸聚之地,则凶。
说明
相和:相互谐调,此处指相同。四柱纳音若二、三柱相同,在命局或大运流年中很容易形成二、三位纳音克一位纳音的不良局面,导致蹇剥 ( jiǎn bāo),即时运不济。
原文
四柱主本,禄马往来,须分建破。天乙扶持,将德是冲,更辨尊卑。
谓当用处,有建不可破,已破却不可建。吉神在四柱中,各用干为贵。
注释
“四柱主本,禄马往来,须分建破。天乙扶持,将德是冲,更辨尊卑。”出处同上。
四柱见禄马往来,要分有利还是无利。天乙贵神扶持,将星天月二德逢冲,要分辨尊卑,年为尊,其他柱位为卑,尊冲卑为吉,卑冲尊不吉。
福聚之地不要被破坏,祸聚之地已经被破掉了就不要再把祸冲起。吉神在四柱地支中,还须看天干是什么,方能决定是否吉贵。
说明
福不被动,方为真福。天元是取富贵的第一要义。
原文
有根而无苗实,贫而尚可甘食;本气绝而花繁,纵子成而味拙。
根基本主有气,虽运不扶合,亦可作平生自足之命。三元四柱本无旺气,得到福禄之运,亦不可以久荣。
注释
“有根而无苗实,贫而尚可甘食;本气绝而花繁,纵子成而味拙。”出处同上。
年为根,月为苗,日为花,时为果。意思是年柱五行生旺,首重年根,无苗实指的是其他柱不生旺,虽然贫穷但尚可享用美味;若年柱五行死绝,而日柱五行生旺,纵然有儿子,也属愚昧笨拙之人。
年柱和日柱五行有生旺地,虽大运不配合,亦可平生有自足之命。如年柱禄命身三元,在四柱无生旺气,即便行到福禄好运,亦不可能长久繁荣。
说明
《三命通会》卷之十有“看命口诀”一文,主要内容即是《五行精纪》卷三十二,也引用了《李虚中命书》中的这段话。“看命口诀”提出以年为根,月为苗,日为花,时为果。而《五行精纪》此节强调“主本”即年柱和日柱,尤其是年柱五行须有生旺气,最为紧要,命强于运。
原文
至若贵神当位,诸杀伏藏;三元旺相,岂专神杀。
言天乙贵神论于干,看四时五行之气,及昼夜之干而定。若有气天元当位,则杀自藏矣。五行三元为本,若在旺相之地,不背克正气,不论神杀也。并《鬼谷遗文》
注释
“至若贵神当位,诸杀伏藏,三元旺相,岂专神杀”,出处同上。
此节的意思是,“天乙贵神”从年柱天干来论,但仍须坐四时五行之生旺气,及生时属昼属夜而定。若年柱天干所属的“天乙贵神 ”,坐生旺气 ( 有气当位 ) , 则凶杀自藏,凶的作用发挥不出来,天乙贵神有气就可以压煞。凡论命,以年柱禄命身三元五行为本,若在旺相之地,天元之气都得到,如甲人得甲寅,即得正气,凶的神杀则能化煞为用。引自《鬼谷遗文》
说明
再次强调年柱干支五行、纳音五行在命局中有生旺气,为第一紧要。与“有根而无苗”一节合论,年柱三元和月日时胎四柱都要看旺衰,而以年日为最重。“天乙贵神”坐生旺气及有昼夜贵神的内容,参见卷十四。
原文
命中用杀,以五行为本。如五行得地,无贵杀而亦贵,虽有恶杀无害于事。若五行不得地,纵有吉杀,亦发不久,如冬月中花耳。《五行要论》
《天元变化书》云:看命不许苦使神杀,但宫辰中得一二杀,可表吉凶之理。虽神杀百余,坐当者十余。
注释
命中所用神杀,仍以年柱五行为根本。如年柱五行在四柱中得生旺地,虽无吉贵神杀,亦能论贵,虽有凶恶神杀,也不会对命局有害。若年柱五行不得地,命中纵有吉贵神杀,亦发达不久,如冬月之花,易谢。引自《五行要论》
《天元变化书》称:凡看命,不能执着于神杀,命局中得一、二神杀,可表吉凶之理。虽然神杀有百余位,但经常使用的并不多。
说明
五行为本,神煞为用。呼应了卷首的“故知命以五行为先,神杀则从而论之矣。”
原文
凡官禄并马在旺库乡,最为相应。只如甲乙禄属木,生于亥,旺于卯,库于未。庚子正月生人得木马,未时为马库,此命发禄在初限。若见亥,是马长生,到晚年才发,或官在长生亦迟,纵得早官,往远方也。《金书命诀》
注释
凡官禄、驿马居于各自的生旺库,最能发挥吉利的作用。如甲乙年生人,甲乙禄在寅卯,五行属木。木长生于亥,旺于卯,库于未。庚子壁上土生人,驿马在寅,得木马,得寅正月生,得未时为“马库”,此命必发达在早年,月为初限。若见亥,是马的长生位,须到晚年才发,得马库比马长生发得早。官星亦一样,官在长生位的话也发得晚,纵早年得官,亦去往远方。引自《金书命诀》
说明
庚子年寅月未时案例,以申子辰人马在寅,以寅木的生旺库来论。而非以年干五行金和纳音五行土的生旺库位来论。其中马长生或官长生,发得晚,而得马库,库则发得早。
太过相忤
原文
禄多则贫,马多则病。印多则孤,库多则虚。
生旺多,无归宿。死绝多,无激扬。
五行不可大相伤,五行不可太纯粹。
贵人马多升擢,常人马多奔驰。
破要伤祸,空要空尽。
所爱者不可毁,所畏者不可旺。
先畏后爱为福,先爱后畏为祸。
合多不发而媚云合多者(《寸珠尺璧)滞》,学堂多则无成多可。
贵人多,则巽懦而无志。
禄马太显,不可以贵人论。贵人表里足,不可以常人论。四柱俱阳,口恶心善。四柱俱阴,狠戾沉毒之辈。
拱要拱马、拱禄、拱福神、拱贵。不要拱刑、拱祸、拱岁、拱时。
阴阳贵在均协。
注释
即便是贵神或五行生旺等,都不能太多,太多则过,反而忤逆有害了。
禄过多,反而贫困;马过多,反而有病;印过多,则孤;库过多,则虚。
禄太过则不专,反而碌碌贫困;马为五行的病地,马多则病弱不堪;印气太盛,则五行旺气太过而清孤无依;库多则不能充盈丰实,反而分散虚浮。
五行生旺过多,命局反无归宿;五行死绝过多,则无激扬之气。
命局中五行不可刑冲克害太多,会对命局有伤害。命局中五行也不可太单一纯粹。
贵人驿马多,则可有提升跃进之事;常人若马多,则主四处奔驰忙碌。
凡冲破,要破伤凶恶的神煞;凡遇空亡,要将凶恶的指标空尽方为吉。
命局所喜爱的指标,不可被冲破;命局所畏惧的指标,不可处生旺地。
命中若有吉凶指标俱见,依柱之先后而论,若先见凶后见吉,为福;若先见吉后见凶,为祸。
命局中,合多则不发而媚,《寸珠尺璧》称,合多,人滞难发;“学堂”过多,则可论学无所成。
贵人过多,则为人卑顺怯懦,没有远大的志向。
禄马太多,不可以贵人论;命局有天乙贵人,且坐生旺地,不可以常人论。
四柱俱阳,口恶心善。四柱俱阴,狠戾沉毒之人。
四柱之间有拱,要拱出马、禄、福神、贵人方吉;不要拱出刑、祸,或拱年拱时伏吟,俱为不吉。
阴阳五行,贵在均衡、协调,不宜过多,过犹不及。
说明
吉贵神煞、生旺库、三合六合等吉利指标不宜过多,过犹不精纪注释卷三十二及。对拱央出的内容吉凶作了具体说明。
原文
凡命,丙辛壬癸见戊戌,则戊土当涂,刃伤折挫。壬子丙午,丙午壬子,水木精要,阴阳纯粹,余位无助,亦非常器。加以季秀之气,则旷世无忌,大德有容,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也。如金水清白311, 当为颖丽之格,特不可见土,见土则水混,水混则金暗,令人福浅。卯酉日出入之地,子午阴阳二路,遇之者,令人往来不定,岁运亦然。巳亥为两极之地,天地斡旋。寅申为三停之方,邮递往来,如人遇之,多不执一。丑未迟迟,辰戌速速,遇之令人执方,性不通变。辰戌有气,却能建立大事。
注释
凡命丙辛真水、壬癸水见戊戌,戊土掌权,戊戌持兵戈之象,土克水,所以说有刃伤折挫之忧。壬子见丙午,丙午见壬子,壬子纳音木,丙午纳音水,属“水木精要”(子午对冲成精要),五行阴阳纯粹,得之者,即便没有其他的吉利指标来助,亦属大器,不是平常之人。加以季秀之气,则旷世无忌,大德有容,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如命局金水清白,当为颖丽之格,特别不可见土,见土则水混,水混则金暗,令人福浅。
卯酉,为日出入之地,子午,属阴阳二路,遇之者,使人往来不定,岁运亦然。巳亥为“两极之地”,得之者,有转变之力(天地斡旋)。寅申为“三停之方”,有如驿站,邮递往来,如人遇之,多不执一,变化多端。得丑未者,行事迟缓,得辰戌者,行事迅速,遇之者,令人偏执,性不通变。若辰戌有气,是能做大事的人。
说明
此节简略介绍命局所遇天干地支五行的情况。详见本书三至六卷对干支的介绍。“季秀之气”,四季德秀之气,如寅午戌月见亥为天德,丙为月德。
原文
丙子人四柱有壬寅,是壬入丙家,就破不美。庚子见庚午,是五鬼临门。戊寅见甲寅,甲克其戊,戊寅随势克甲寅,是支干纳音上下不和1361,除别有福神,方为福力。癸酉见戊寅,戊土克癸水,又金气向绝乡,劫杀元辰居中,除得月令中秀气,方可为用,亦久而不可1371。庚午丁酉互旺互破,乃旺中破也,不好全为福力。己未辛酉,虽得食却归死地,终久不佳。乙丑、乙未、庚辰、庚戌见戊寅大好,戊寅见之亦好,大运亦然。经曰:如得刚金济戊寅,欲绝不绝成福力。乙卯见戊寅,戊寅见乙卯,是丹阳大好。
注释
丙子人,他柱见壬寅,“就破不美”:丙子涧下水,见壬寅金箔金,虽纳音水得金生,但壬丙相破,且壬为子水“朝元羊刃”,故称“就破不美”。
庚子人,他柱见庚午,是“五鬼临门”:庚子壁上土,见庚午路旁土,庚金死于子败于午,两柱纳音土相同,地支子午相冲,庚子见庚午同类破。“五鬼”乃五行之鬼,故为“五鬼临门”。
戊寅城头土人,他柱见甲寅大溪水,天干戊禄被甲木所克,戊寅纳音土克甲寅大溪水,此是两柱支干相克、纳音上下不和,不吉。除非别有福神,方为福力。
癸酉剑锋金人,他柱见戊寅城头土,虽然纳音金得土生,但戊土克癸水,纳音金引至寅为绝乡,酉见寅为元辰、劫杀,除非得月令中秀气,方可为用,但亦非长久之计。
庚午路旁土人,他柱得丁酉山下火,庚金旺在酉,丁火禄在午,地支酉午破,为互旺互破,乃旺中破,天干火克金,虽然纳音火土相生,终为不佳,不能为福。
己未天上火人,得辛酉石榴木,己土生辛金,辛为食神,但纳音火死于酉,虽得食却归死地,终久不佳。
乙丑海中金人、乙未砂中金人、庚辰白镭金人、庚戌钗钏金人,他柱见戊寅城头土,大好,反之,戊寅人见上述四金亦好,大运亦然。海中金、砂中金、白镢金,皆未成器之金,虽引至寅为绝地,但戊寅纳音为土,反生金,为“绝处逢生”,也成“昆山片玉”之贵格。经曰:如得刚金济戊寅,欲绝不绝成福力。
乙卯大溪水人,见戊寅城头土,或戊寅见乙卯,水土同生旺,见寅卯为病死之地,病死休囚之五行,相克无力,利为超脱尘世之人,故言丹阳大好。
说明
五鬼,五行之鬼。
修行亦有向死寻生之理。亦合后文“死绝之中,尤存生旺”之理,称丹阳修道炼丹大好。上述组合判断,亦可运用于大运流年之中。
原文
命书云:三奇之际,尚有虚声。死绝之中,尤存生旺,此语近理。盖三合三奇,不合月分,则不贵。如甲戊庚,有子午时方贵。乙丙丁,有寅卯时方贵《爱酉亥(天元变)化,更看(书)》纳音(云):有无(乙)交(丙)涉(丁)。(正)。余则主义居假合,庶出、过房、赘婿之事。又云:凡三奇三合,带月令中秀气入贵格者(41),不免有庶出、过房、作赘之事。
注释
命书称:三奇贵人福力很大,犹如空谷之中,尚有回声,死绝之中,尤存生旺,此语近理。“三奇”遇三合,若不合月支,则不贵。如得甲戊庚,须得子午时方贵;乙丙丁,须得寅卯时方贵。《天元变化书》认为:乙丙丁三奇,喜得酉亥时,还要看纳音有无往来交涉。若非如此,则是义居假合,主庶出、过房、赘婿之事。又称:凡“三奇”带三合,带月令中秀气,入贵格者,也不免有庶出、过房、作赘之事。
说明
义居,旧时孝义之家世代同居。
假合,勉强是凑合。
义居假合,此处指庶出、过房、赘婿。
原文
凡命见三合三奇,而本年不带,在四孟生而得四仲、四季月日时,四仲四季同论,及胎月日时互换干合或六合,而本命不带者,皆名曰掉太岁。多主离祖孤立,为人不得力,少救助,却宜义居假合而立也。贵命则多倚伏而升进。凡四柱而带三奇三合者,本身若不是过房庶出,将来子孙中,必有过房庶出、随母之子或自身作赘。命宫三合,亦用之。古诗云:三合与三奇,清秀更饶肥。不为过房子,便有随母儿。又云:时日犯三丫,降生须异诧。不是偏室生,即多星月下。此无他异,三合也。
注释
凡命见三合三奇,不带年柱,或寅申巳亥四孟年生,而得子午卯酉四仲、辰戌丑未四季月日时,“四仲”“四季”年生者同论,若胎、月、日、时互换干合,或有六合,而不带年柱,皆名曰“掉太岁”。得之者,多主离祖孤立,为人不得力,少救助,却宜义居假合,即庶出、过房、赘婿之事。若是贵命,则多依存隐伏而升进。凡四柱带三奇三合者,本身若不是过房庶出,将来子孙中,必有过房庶出之人,或有随母之子,或自身作赘。得三奇者,若带命宫三合,亦用之。古诗云:“三合与三奇,清秀更饶。不为过房子,便有随母儿”。又云:时日犯三奇,出生时有异诧的情况,不是偏室生,即多生在星月之下。这是没有疑问的,因为还有三合。
说明
掉太岁之说,《玉井奥诀》有云:独掉岁君,孤虚日主。此类“非异居同活,则乞养寄生,赘居外立”。
原文
财帛之宫怕空绝,衣衫常破裂。若得吉神助此宫,终是衣禄丰。
兄弟宫中有贵人,急难得相亲。若见六害并劫杀,孤栖守残月。
更看刑墓入空亡此死主残伤。长生三元守田宅,家业荣显赫。父母高年主寿延常临,父母享终年。只爱三元守男女,必定招文武。
若逢孤寡入刑冲,子息一时空。奴仆宫中怕刑杀,奸诈奴婢绝。对面元来妻妾宫,吉宿保昌隆。怕逢孤寡与空亡,琴瑟不久长。疾厄元来居第八,不可入刑杀。若见冲破及三关,疾病主连连。
迁移宫有长生贵,不求财自至。百事荣达又相当,多致外州主。
官禄宫中有吉神,官职日迁荣。若见沐浴及暴败,日日招灾害。
福禄相貌二宫详,形貌好儿郎。学堂文章临此位,终身得高贵。命宫帝座详在前,祸福总自然。《直道歌》
《灵台经》云:有妇人配宫法,一命宫、二容质、三姊妹、四舅姑、五男女、六婢妾、七夫婿、八疾厄、九嫁高、十邑号、十一福德、十二相貌,云出四经。
说明
此节为星命的内容,恕不展开。
原文
凡命前五辰为宅舍,若遇有气之乡及有吉神临之,主有好宅舍,门阀崇峻,宗族贵盛,子孙华显。假令甲申生人,宅舍在丑,十二月生,得天乙临宅舍,余准此。若居无气之乡,及有凶神临之,主其宅多虚耗,财帛不聚,舍宇不完,或无祖父资产。
假令庚午生人,宅舍在亥,甲子旬中亥落空亡,又遇劫杀临之,余皆准此。
若在破宅杀中,亦主不好,命后一辰是也。
又看宅纳音与本命纳音,相生即吉,宅克身得好宅,身克宅必破散也。
凡禄命虽有休旺,更论其宅,以辨吉凶。假令甲申水人,以己丑火为宅,正月生,虽在建禄、宅旺中生,以身克宅,后当破落。假令戊午火人,以癸亥水为宅,九月生宅冠带,十月生宅建,十一月生宅旺,又值宅克身,必得好宅。
若甲子金人,以己巳木为宅,二月生虽逢宅旺,合有好宅,后亦破散,以身克宅也。若宅鬼旺中生者,有官则吉,无官则凶。假令甲子金命人,八月名为宅鬼旺中生,木宅以金为鬼,金至酉上旺,余准此。破宅杀者,取命后一辰是也,主无父祖产业或客死他乡。并《三命钤》
注释
命前五辰为“宅舍”,若在月支遇有气之乡及有吉神临之,主有好宅舍,得门阀崇峻之宅,宗族贵盛,子孙华显。
如甲申年生人,宅舍在“丑”,十二月即丑月生,甲天乙贵神在丑,得天乙临宅舍,余准此。若宅舍位居无气之乡,且有凶神临之,主其宅多虚耗,财帛不聚,舍宇不完,或无祖父资产。如庚午年生人,宅舍在“亥”,庚午在甲子旬中,亥落空亡,午年见亥为“劫杀”,即是。余皆准此。
若在“破宅杀”中,亦主不好,命后一辰为“破宅杀”。
又须看宅位纳音五行与本命纳音五行的关系,年纳音生宅纳音为吉,宅纳音生年纳音不好,宅纳音克年纳音者,能得好宅,年纳音克宅纳音者,必破散。
故年柱禄命虽有休旺,还要看其与宅舍位纳音五行的关系,以辨吉凶。如甲申泉中水人,以己丑霹雳火为宅,寅正月生,年干甲木虽有建禄位,宅己丑火见寅为长生,即“宅旺中生”,但身纳音水克宅纳音火,后当破落,先兴后败。如戊午年火人,以癸亥水为宅,戌九月生,宅纳音水见戌为冠带,亥十月生,宅纳音水见亥为建禄,子十一月生,宅纳音水见亥为旺,又宅纳音克身,必得好宅。
如甲子海中金人,以己巳大林木为宅,卯二月生,宅己巳木见卯为旺,虽逢宅旺,应有好宅,但后来亦破散,因金克木,年柱纳音金克宅纳音木。
若“宅鬼旺中生”者,有官则吉,无官则凶。如甲子金命人,己巳木为宅,酉八月生,酉金克宅木名为“宅鬼”,即是木宅以金为鬼;年柱纳音金至酉上为旺,即是“旺中生”。有官的话还好,没有官的话就是鬼了,余准此。破宅杀,取命后一辰,主无父祖产业,或客死他乡。引自《三命钤》
说明
此节有“宅舍”,命前五辰;“破宅杀”,命后一辰。“前”则从年柱顺推;“后”则从年支逆推。除了年柱三元五行有生旺地很重要,年柱纳音五行与宅舍柱纳音五行的关系也很重要。
原文
日时破宅宅须破,太岁冲年亦深祸。
宅者,太岁前五辰,干合者是也。且如甲子人以己巳是宅,其人如犯亥,其宅受破,命元稍薄。太岁冲年亦须破也,须是为长方可断。且如丙子人,得辛巳金,宅遇乙亥年之类是也。《沈芝源髓》
注释
日、时两柱若犯破宅煞,不利家宅,流年来冲年宅舍,亦有深祸。
宅舍者,太岁前五辰,且天干与年干合者即是。且如甲子年生人,顺推五辰,以己巳为宅,其人如犯亥,其宅受破,命运也稍差。流年太岁冲年宅舍也不好,但此人须是长子方可断,因长子多克承家业。如丙子水人,得辛巳金为宅,流年遇乙亥,乙亥纳音火冲破辛巳金即不吉。引自《沈芝源髓》
说明
流年太岁冲破宅舍位论凶。
原文
凡命后五辰为田园,若居有气之乡,福神临之,主其人田园盈野,仓库充实。假令甲子生人,田园在己未,六月生,季夏土乘旺气,又逢天乙贵人临之,余准此。若遇无气之乡,或凶神临之,则主田园瘠薄,仓廪空虚。假令戊子人,田园在癸未,六月生,甲申旬中未落空亡,余准此例。《三命钤》
注释
凡命后五辰为“田园”位,若居月支有气之乡,有福神临之,主其人田园盈野,仓库充实。如甲子海中金人,田园在己未天上火,未六月生,季夏之土乘旺气,又逢天乙贵人临未,即是,余准此。若田园位居无气之乡,或有凶神临之,则主田园瘠薄,仓禀空虚。如戊子霹雳火人,田园在癸未杨柳木,未六月生,戊子在甲申旬中,未落空亡,即是,余准此例。引自《三命钤》
说明
田园为命后五辰,从年柱逆推五辰,该柱纳音五行引至月支看生旺死绝。
五行精纪注释卷三十三
论大运
原文
运行则一辰十岁,折除乃三日为年。精休旺以为妙,穷通变以为玄。
王氏注云:夫运者,人生之传舍。推命之说,先以三元、四柱、五行、生死格局,以定根基。然考核运气协而从之,以定平生之吉凶也。
注释
“运行则一辰十岁,折除乃三日为年。精休旺以为妙,穷通变以为玄。”这段话引自《三命消息赋》。意思是,以十年为一步大运。从生日起顺数或逆数至节气点之数,除以三,即是起大运的岁数。知道每步大运是年柱五行的休囚地还是生旺地,十分重要,此间的穷通变化十分玄妙。
王氏注云:大运者,如人生之驿站。推命之原理,先以禄命身三元、年月日时四柱、五行、吉凶格局,以定命局的根基。然后考核大运之气是否配合命局,以确定平生之吉凶。
说明
年柱五行包括年干五行、纳音五行。
原文
大运一辰十岁者,何也?盖一月之终,晦朔周而有三十日,一日之内,昼夜周而有十二时,总十年之运气。凡三日有三十六时,乃见三百六十日,为一岁之数。在一月之中,有三百六十时,折除节气算计,三千六百日为一辰之十岁也。人生以一百二十岁为周天,论折除之法,必用生者实历过日时,数其节气,以合岁月之数。
注释
十年为一步大运,是什么原因呢?因为一个月的时间,从开始到结束共有三十日,一日之内,从白天到夜晚共有十二个时辰。从每个十年来看,凡三日就有三十六个时辰,三百六十日,为一年之数。在一月之中,有三百六十时,折除节气计算,三千六百日为一步大运,即是十岁。人生以一百二十岁为周天。论折除之法,必用生者实历过日时,数至其节气日,以合起大运之年数。
说明
晦朔,晦是农历每月最后一天;朔是农历每月第一天,指从农历某月的末一天到下月的第一天。
原文
乃若阳男阴女,大运以生日后未来节气日时为数,顺而行之。阴男阳女,大运以生日前过去节气日时为数,逆而行之。譬如甲子阳男,十二月二十四日巳时生,是月二十九日申时立春,阳男数未来之日,自二十四日巳时至二十五日巳时,方曰一日之实数,至二十九日申时止,得五日三时之节气,实历过六十三时,折除计六百三十日,是乃一岁奇九月之大运,起于丁丑,是越三岁九月之内方是,甲子十二月生,行一岁奇九月之大运也。今人行运多用约法,以一岁奇八月起运,便以二岁九月,过矣,殊不明折除实历之数也。
注释
如阳男阴女,大运以生日之后,未来节气所在日时为数,顺行数之。阴男阳女,大运以生日之前,过去的节气所在日时为数,逆行数之。譬如甲子阳男,十二月二十四日,巳时生,这个月二十九日申时立春节气,阳男数到未来节气之天数,自二十四日已时至二十五日巳时,方为一日之实际数目,数至二十九日申时立春节止,共五日三时,实际经过六十三个时辰,折除计六百三十日,乃是一岁另加九月起大运数,大运起于丁丑,甲子十二月生人,行一岁另九月之大运。今人行运多用约法,以一岁另八月起运,便以二岁九月起运,这是不对的,这是不明白有“折除实历”之计算。
原文
论行运至五行生旺之地,如木之得春,其敷荣华实可知矣。或行运至五行休败之地,如木之逢秋,衰朽枯槁亦可见矣。人之四柱五行休旺、生死之理,在乎悟理穷幽,达微通变,以尽其妙。
注释
论行运至五行生旺之地,以年柱的纳音五行来论。如木人得春季之运,即寅卯运,其繁荣华实可知。若年柱纳音五行,行至休败之地,如木人逢秋季之运,即申酉运,其衰朽枯槁亦可见。人之四柱五行休旺、生死之理,在乎悟理穷幽,达微通变,以尽其妙。
说明
以上是宋代“起大运”的具体方法,有“折除实历”之计算,相当精密。大运的生旺死绝,以年柱纳音来论为主,直至今日,仍保持着两宋时期的起运方式。
原文
其为气也,将来者进,功成者退。
莹和尚注云:将来者进,迎之以临官、帝旺。功成者退,背之以休废、死囚。则祸福吉凶可见也。
注释
“其为气也,将来者进,功成者退”。出处同上。
莹和尚注云:所谓“将来者进”,即行运从胎、养、长生等运,走向临官、帝旺等旺运;所谓“功成者退”,即从临官、帝旺等旺运,走向衰、病、死、墓、绝等弱运。从行运向背的趋势,可以看出人未来的福祸凶吉。
说明
十二生旺库,是论大运吉凶的重要视角之一。
原文
或若生逢休败,早岁孤贫;老遇建旺之乡,临年偃蹇。
莹和尚注云:身须逐运,必假运而资身。势须及时,亦假时而成势。生逢旺岁,运须处于旺乡。晚遇衰年,运恰宜于困地。并《珞球子》
注释
“或若生逢休败,早岁孤贫;老遇建旺之乡,临年偃蹇。”出处同上。意思是早年逢休败的运程,主早岁孤贫;晚年若行禄旺之运程,反而困顿、窘迫。
莹和尚注:人命须逐运而行,必须借助运势而资身。运势须配合本命,而本命亦借助大运而成势。早年命旺,行运须处于旺乡;晚年身体衰弱,大运也宜在休囚之地。引自《珞子》
原文
老幼慎勿坐强,壮实惟宜趋旺。
生旺虽吉,而未必吉,衰灭虽凶,而未必凶,达此者始可论运。盖人自生至老,必从微以至少壮,十岁二十岁方当少年之时,惟可行胞胎、养、生、沐浴、冠带处,三十四十岁当阳强齿壮之时,乃可行旺处,五十六十岁当天癸枯竭,只可行衰限,反此者如老得少年脉,少年得老脉,非所宜也。
注释
“老幼慎勿坐强,壮实惟宜趋旺。”意思是,人在少年和老年时期,不宜行生旺运,中年壮年时期,以行生旺运为宜。
生旺运虽吉,但未必真吉,衰败运虽凶,而未必真凶。明白这个道理的人方可论运。人自出生至老年,必从微小以至少壮,十岁、二十岁方值少年之时,惟可行胞胎、养、生、沐浴、冠带运;
三十、四十岁时,正值阳气旺盛的壮年之时,乃可行旺、禄运;五十、六十岁时,人的精力已接近枯竭,只宜行衰败运。如果反过来则不宜,如老年人行少年的运程,少年人得老年的运程,皆非所宜。
原文
若值一生运背,三限驱驰,直饶晚入旺乡,已非符叶。
凡人初中之限,合行生旺而不生旺,晚老之年,合行衰绝而不衰绝,乃谓运背,此等人三限最为驱驰连蹇也。并《壶中子》
注释
若人的一生“运背”,经历了早、中、晚年三个时期,直到晚年方入旺乡,已经不符合好运的条件了。
凡人早年和中年的时候,应该行生旺运,却运程不得生旺;晚年老年之时,应行衰绝之运,却运不衰绝反而生旺,此乃为“运背”。得这样背运的人,早中晚三个年龄段,最皆为辛苦,四处奔波,生计困顿。引自《壶中子》
说明
叶 :xié, 和洽。
原文
年虽逢于冠带,尚有余灾。初入衰年,尤披鲜福。
王氏注云:年运或初离沐浴暴败之地,而顺行才至冠带之上, 未可便以为福。盖尚有衰败之余灾也。或自旺地而行,初至衰乡,亦不可便以为祸,盖尤披旺乡之鲜福也。所以行运有前后五行之说,盖由此耶。《珞录子》
注释
年虽逢于冠带,尚有余灾。初入衰年,尤披鲜福。
王氏注云:行运时,刚刚脱离沐浴暴败之地,而顺行才至冠带之运上,未可便以为福,因为尚有衰败运之余灾。或行运自旺地而刚刚行至衰乡,亦不可便以为祸,因为还带着生旺之乡特有的福气。所以行运有前后五行之说,盖由此耶。引自《珞录子》
原文
将彻不彻,宁有久否之殃;欲交不交,尚有几残之福。
运在衰绝处,将入吉庆之地者,必于临离之时,更有重挠。运在吉庆之地,将入衰绝之处,必于初入之时,更有重福也。《壶中子》
注释
将彻不彻,宁有久否之殃;欲交不交,尚有几残之福。
行运在衰绝之处,即将入吉庆之地时,必然在脱离衰败之地时,会有更加严重的困挠,这就是“将彻不彻,宁有久否之殃”。行运在禄旺吉庆之地,即将入衰绝之地时,必然在刚进入衰败运之时,还会有重福降临,这就是“欲交不交,尚有几残之福”。引自《壶中子》
原文
阴男阳女,时观出入之年。阴女阳男,更看元辰之岁。
王氏注云:男,阳也。或禀五行之阴而生,则谓之阴男。女,阴也。或禀五行之阳而生,则谓之阳女。阴男阳女禀气不顺,故大运历过去节。不顺者,时观出运入运之年而有吉凶之变。顺者虽不以出入之年为应,亦不可与元辰之厄会。《珞录子》
《三命指掌》云:凡阴男阳女,至交运时,主有灾滞。阳男阴女,大小运行年至元辰,亦为厄会。
注释
阴男阳女,要重点观察出运、入运的流年。阴女阳男,要重点观察犯“元辰”之岁运。
王氏注云:男属阳,如出生时年干的五行属阴,则谓之“阴男”。女属阴,若出生时年干的五行属阳,则谓之“阳女”。阴男阳女所带的五行之气不和顺,所以大运要逆行。所带之气不顺者,容易在出运、入运的流年,有吉凶之变化。反之五行之气和顺者,其吉凶,虽不以出入大运之流年为应,但这些流年也不可与“元辰”凶杀相会。引自《珞录子》
《三命指掌》称:凡阴男阳女,至交运时,主有灾滞。阳男阴女,大、小运、流年遇“元辰”,亦为凶厄之会。
原文
元辰犯运,仲尼困陈蔡之饥。
行年二运遇元辰,灾祸并至。故譬夫子之厄陈蔡。并《壶中子》
注释
“元辰犯运,仲尼困陈蔡之饥”:流年、大小二运若遇“元辰”,灾祸并至,就如孔夫子受困于陈国至蔡国之途中。引自《壶中子》
说明
陈蔡之厄,原指孔子及其弟子从陈国到蔡国的途中被围困,断绝粮食的事。后比喻旅途中遇到食宿上的困难。
原文
凡大运至本命宫五行生旺,支干和禄马、贵人、食神相生有益处,为吉泰之运。亦不能常为福,须候太岁行年,又看五行生旺,支干和合福神之地,方可发福。大运至吉乡,却遇逐年太岁小运到刑害之乡,亦主细累浮灾,但不为重害也。
凡大运至本命宫五行死绝,支干刑冲六害,一切凶杀者,为屯蹇凶祸之运。遇逐年太岁又见刑冲,小运不和,死绝带杀者,方可发祸。其小运与太岁到生旺、禄马、贵人一切吉神者,其年却主有小喜遂快事。但岁神过宫,福如故也。
凡大运到长生之地,主多有创建从新之事。
注释
凡大运行至年柱三命五行的生旺处,支干和禄马、贵人、食神相生有益,就是吉祥通泰之运。但也不能整步运程都论有福,须行至五行生旺、支干和合、带福神的流年,方可发福。反之,如大运虽在吉乡,年柱却遇流年小运的刑害,亦主有细累浮灾,只是不会是重大的灾害。
凡大运行至年柱三命五行的死绝处,支干又遇刑冲六害,及任何凶恶的神煞者,皆为困顿凶祸之运。如果流年刑冲年柱,小运不和,流年又是死绝地且带凶杀者,就会有灾祸发生。若小运、流年太岁到五行生旺处,又见禄马、贵人等一切吉利神煞者,这一年即主有小喜遂快事。但一过这个流年,吉凶就如常了。
凡大运到年柱五行的长生之地,主多有创造、建设和从事新事业等事。
原文
凡大运到临官帝旺之地,主人盛旺快乐,发权进财,生子骨肉之庆,一运中亨通也。凡大运到衰病之乡,一运中多退、破财、疾败事。凡大运到死绝乡,一运中骨肉死丧,自身衰祸、钝闷、百事蹇塞也。凡大运到五行败乡,主人落魄懒惰,酒色荒迷。大运到胎库成形冠带之乡,一运中百事得中,安康平易也。
注释
凡大运到年纳音五行的临官、帝旺之地,主人事业盛旺快乐,有获得权力、进财及生子骨肉之吉庆事,这步运一切皆亨通。
凡大运到年纳音五行的衰、病之乡,这步运中多有退步、破财、疾病、失败之事。
凡大运到年纳音五行的死、绝之乡,这步运中,有骨肉死丧、自身衰败有灾祸、不顺沉闷,百事多困顿阻滞。
凡大运到年纳音五行之败地,主人落魄懒惰,酒色荒迷。
凡大运到年纳音五行之胎、库、养及冠带之乡,这步运中百事得中,安康平顺多易。
说明
考察大运吉凶,年柱五行的生旺死绝是重要指标。年柱五行以年柱纳音五行为主,兼看年干正五行。若与子平法合参,还须考虑日干五行的生旺死绝。
年纳音五行在长生、冠带、临官、帝旺、胎、库等,皆是好运,年天干亦适用。需要注意的是年纳音五行到库运易出事,而年天干到库运易有好事。
原文
凡推命之祸福1351,须先度量基地厚薄,然后定灾福。运气譬之船也,命譬之水136),随其水之广狭深浅,发得船之力也。凡命有八分福神,行三四分恶运,都不觉其凶,福力厚故也。若五六分恶运,只浮灾细累而已。至七分恶运,方有重灾。凡五分福命,行三四分恶运,为凶甚切。若四五分恶运,则须死,盖基地不牢故也。
注释
凡推算命之祸福,首先须考量“基地”的厚薄,然后方能定其灾福。大运就如一只船,原命就如载船之水,随着水的广狭深浅变化,船行的速度也会各有不同。凡命原局有八分福神,遇有三、四分恶运,都不会觉得凶,这是因为本命福力深厚之故。若遇到五、六分恶运,只是发生一些浮灾细累而已。直至遇有七分恶运,方为有重灾。凡命如果只有五分之福力,遇有三、四分恶运,为凶就很厉害了。若遇有四、五分恶运,则足论凶死,这是因为“基地”不牢固的缘故。
说明
所谓“基地厚薄”,指八字原命局年柱五行是否生旺,格局之高低,吉福神煞、刑冲破害等情况。论命的先决条件,先知“基地厚薄”,然后判断大运的厚薄,两者权衡,方可论这一步运的吉凶,这就是加减灾福。
衰处行运到旺处脱
原文
凡命中五行衰者,运宜盛《寸珠尺璧》云:凡五行盛者,运宜衰。衰者复行衰运,是谓不及。五行不及,则遁塞沉滞。五行盛而复行盛运,是谓太过。过则击作成败也。
注释
凡命五行衰者,宜行生旺之运。《寸珠尺璧》称:凡五行衰败处,行运到旺处可以解脱衰败之困。命局五行旺盛者,却宜行衰运。若五行衰败者复行衰运,是谓“不及”。五行太弱不及,则遁塞沉滞。若五行生旺而复行生旺运,是谓“太过”,“太过”则“击作”,事有成败。
说明
击作,原义为“敲打”,此句指过犹不及。此节强调命局五行与大运五行盛衰之关系,弱不堪扶或盛极欲衰,均不理想。
原文
凡大运行十二宫,曾历过本命长生处者,谓之气盛之运,虽岁运来冲克者,为祸不重,盖运气强故也。如大运未经长生,而岁运刑冲克破则便为灾,盖气未备,运弱故也。凡大运曾过旺相,而逢死绝者,为灾轻,盖阴阳五行代谢之顺道也。纵死于此,亦须令疾而终。若方经长生,历于败地,其中有刑克恶杀与命相符而见者,则五行之气反战,故为凶恶而终也。并《烛神经》
注释
凡大运,行生旺死绝等十二宫,经历过年纳音五行的长生位者,称之为“气盛”之运,哪怕遇到流年、小运来冲克,为祸不重,这是因为大运之气强盛之故。如大运未经过年纳音五行的长生地,而遇流年小运来刑冲克破年,则便为灾,这是因为大运之气还不够强盛,过弱之故。如果大运经过旺相运,而流年小运逢死绝者,为灾轻,因这符合阴阳五行代谢的自然之道。纵然死于这步运中,也是因为疾病而终。若大运刚经历了长生地,即进入败地,其中又遇流年、小运来刑冲克害本命,或遇有凶恶神煞,则五行之气反成相战之势,会因凶恶之事而死。引自《烛神经》
说明
专以大运是否过长生位论。一般而言,阳男阴女大运顺行,先经历长生帝旺,再入衰绝,由弱到强再至死绝,符合自然之道。而阴男阳女大运逆行,与自然之道不符。前文中也有论到,阴男阳女在大运交脱的时候多灾,是一个道理。
原文
凡命有气象,常取生时干神为气,如甲时己时则土气也,乙庚金、丙辛水之类取之也。行运至气象得地处吉,不得地处凶。
庚辛、壬癸、乙庚、丙辛为金水象,运至申酉丑上得地。
庚辛、戊己、甲己、乙庚为金土象,运至申酉辰上得地。
庚辛、丙丁、乙庚、戊癸为金火象,运至巳午戌上得地。
庚辛、甲乙、乙庚、丁壬为金木象,运至丑寅卯上得地。
甲乙、壬癸、丁壬、丙辛为水木象,运至亥子辰上得地。
丙丁、甲乙、戊癸、丁壬为火木象,运至寅卯未上得地。
戊己、壬癸、甲己、丙辛为水土象,运至辰上得地。
戊己、丙丁、戊癸、甲己为火土象,运至戌上得地。
戊己、甲乙、甲己、丁壬为土木象,运至未上得地。
戊己、庚辛、乙庚、甲己为金土象,运至丑上得地。
看四柱干神得何象,如纯金木水火土,亦为五象。若杂而不入象者,不发,发亦不久。如五纯象,亦有太过之象,仍详当生月令,得地不得地1471,然后看行运得地不得地而言发迹,不可以遇禄、马、贵人为得运,遇空亡、羊刃、劫亡为失运也。
注释
凡命有“气象”之运,常以时干的真气来取,如甲时己时,甲己合化真土,此命局气象则属土气,乙庚合化真金、丙辛合化真水,依此类推。行运至命局“气象”得地处,论吉;不得地处,论凶。
以下是四柱天干两两象的得地分布:
凡四柱天干得庚辛、壬癸、乙庚、丙辛,为金水象,行运至申酉丑上为得地。
凡四柱天干得庚辛、戊己、甲己、乙庚,为金土象,行运至申酉辰上为得地。
凡四柱天干得庚辛、丙丁、乙庚、戊癸,为金火象,行运至已午戌上为得地。
凡四柱天干得庚辛、甲乙、乙庚、丁壬,为金木象,行运至丑寅卯上为得地。
凡四柱天干得甲乙、壬癸、丁壬、丙辛,为水木象,行运至亥子辰上为得地。
凡四柱天干得丙丁、甲乙、戊癸、丁壬,为火木象,行运至寅卯未上为得地。
凡四柱天干得戊己、壬癸、甲己、丙辛,为水土象,行运至辰上为得地。
凡四柱天干得戊己、丙丁、戊癸、甲己,为火土象,行运至戌上为得地。
凡四柱天干得戊己、甲乙、甲己、丁壬,为土木象,行运至未上为得地。
凡四柱天干得戊己、庚辛、乙庚、甲己,为金土象,行运至丑上为得地。
另外,还须看四柱天干五行得何象,如四柱天干五行,得纯金、木、水、火、土,亦为五种“象”。若天干五行杂而不入象者,不发,发亦不久。但纯五行象,亦为太过之象,仍须参看当生月令,得地不得地,然后再看行运得地不得地,方可言发迹或不发。不可以行运一遇禄、马、贵人,即以为得运;遇空亡、羊刃、劫亡,即以为失运。
说明
以上,介绍看大运吉凶的两种方式。同时,再次强调:论命先看五行,再看神煞。
原文
凡大运以月上起运源,却不可以年月参较灾福,盖有同年同月同日而时不同者,灾福迥别故也。但以生时支干纳音休旺及神杀断之,无不验也。又以月参初限,日参中限,时参末限,月则主源,不可冲破。
注释
大运,是从月柱上推排出来的,但是不可只以年柱、月柱来考量大运是灾或是福,因为有同年、同月、同日而时不同者,灾与福也大不相同。但能以时柱天干、地支、纳音五行的休囚生旺和神煞去推断大运的吉凶,没有不应验的。就人一生而言,月柱代表初限,日柱代表中限,时柱代表末限。月柱则为源头,故月柱不可冲破。
说明
月日时柱代表人生三限,以此对照相应年限的大运。
原文
凡行运且要源发处稳实,终耐患难,富贵则可安享。如发源在时,年空冲死败之地,纵处富贵,终不稳实,易成易败也。更以逐宫消息,最忌太岁小运冲击。如根基有此,灾福至本宫,其灾福立应,在年内三合月,并太岁辇路月分之上。
注释
凡行运,发源处要稳实,即关键之地需要稳实,终能承受住患难,富贵可以安享。如发源在时上,为年空亡、对冲、死败之地,纵然富贵,终不稳实,易成易败。更须每柱详细分析,最忌流年太岁、小运冲击发源处,容易把根基冲掉。如果根基有此冲击,行运到发源地的时候,灾福就立即应验了,应期在与该发源地三合的月份,及流年太岁“辇路月分”上,例如命局发源地在申,灾福应期在申子辰月,及寅申巳亥月。
说明
大运对月柱有三合、双合等架构,一般能以好运论。
辇路 ,niǎn lù, 意思是天子车驾所经的道路,此处喻指四孟、四仲、四季月分。
原文
凡行运至夹贵、华盖、贵人、六合上,及乘生旺气者,皆主喜庆。仍须察当生根基,十分则应五分,生时五分则应十分,福与灾同。
注释
凡行运到年干的夹贵和贵人处、年支的华盖与六合位上,及得年柱五行之生旺气者,皆主喜庆。但喜庆的程度,仍须与年柱的“根基”情况来看。年柱之根基已经十分好了,大运得此吉庆指标,只能应五分吉;若年柱根基只有五分吉,大运得此吉庆指标,则能有十分吉,吉福与凶灾相同。
原文
凡行运至临官帝旺上,太岁持之,官员主荐章改秩之喜,官印食神亦然。马旺贵人之地,必入参侍之列。盖贵为君道,马主迁动故也。凡子丑寅卯辰巳四柱阳多人,行运至午未申酉戌亥上乘阴气而发。午未申酉戌亥多人,行子丑寅卯辰巳运发名利,乘阳气而发也。二者阴阳均协,然阴人阳发者快。
凡水命四柱有土,至火运本是财运,却反为鬼者,以火生土,土克水,是财化为鬼,转福成祸也。水命四柱有金,至土运是鬼运却反为吉者,以土生金,金生水,是化鬼为助气,反为福也。五行俱以此为例。
注释
凡是行运到临官、帝旺上,流年也是临官、帝旺的,是官员,则有受举荐得到升迁的喜事,遇到正官、正印、食神也是一样的道理。如果流流年遇马与贵人同宫,如癸亥人见已,必能进入参侍的行列,因为贵是为君之道,驿马又主升迁变动。
四柱得子丑寅卯辰巳阳极多的人,行到午未申酉戌亥阴极运上,会依靠阴气而发。四柱得午未申酉戌亥阴极多的人,行至子丑寅卯辰巳阳极运上,会发名利,是阴乘阳气而发。这两种吉利情况,都是阴阳协调的原理,但阴人行阳支运,发迹更快些。
水命人,若四柱有土,行到五行属火的大运,本来是财运,但反而论为遇鬼,这是因为火能生土,而土克水,则财化为鬼,转福为祸。同理,水命人,四柱有金,行至土运本来是鬼运,却反以吉论,这是因为土能生金,而金生水,是将鬼化为助气,反祸为福。其余五行也依此理同论。
说明
此处的阴和阳指的是阴阳二极,“子为一阳,丑二,寅三,卯四,辰五,已为六阳极;午为一阴,未二,申三,酉巳,戌五,亥为六阴极”,参见卷六“阴阳”。
原文
凡水命人有寅午戌,或纳音火,更行寅午戌运,皆为好运,五行准此推之。
凡水命,四柱有金有火,固是为福。若行水运,则分擘其福,即为不好之运,他准此。
凡水命,四柱多土,却行木运,然则有救,多主辛苦歇灭,名曰损气,谓之驳杂,他皆仿此。
注释
凡水命人,四柱有寅午戌,或纳音火者,火为财,如能行至寅午戌火运,皆为好运,前提是水要旺,其他五行准此推之。
凡水命人,四柱有金有火,金生水,火为财,固然为福。若再行水运,则分掉其福分,即为不好之运,其他五行准此。
凡水命人,四柱多土,却行木运,木克土,对水有救助,但多主辛苦。因为水生木,消耗自己的力量,名“损气”,也称之“驳杂”,其他五行皆仿此。
说明
救,多主辛苦歇灭,名曰损气,谓之驳杂,他皆仿此。”
以上两节,纳音五行、河图五行并用,相互关系密切。
原文
凡丁丑人行丁未运,名曰将凡入圣,以假为真,不以退神论。四柱有丁丑丁未者,不在此限。凡甲申人行丙寅运,名曰力停相冲,主破财争竞、屈伸不辨。丙戌人行辛卯运,主钝滞,只宜武人。丙子人行壬寅运,壬入丙家,破其财,不好也。戊寅人行丁丑运,虽是退神,却有济化为福。庚辰人或庚辰月行乙酉运,乙酉人或乙酉月行庚辰运,名曰鸳鸯刃,大好,须发迹。但重叠者,不佳。乙庚辰酉年月日时者,大凶。
注释
凡丁丑人,行丁未运,名“将凡入圣”,从涧下水到天河水,以小见大,以假为真,不以“退神”论。但是丁丑人他柱若还有丁丑丁未者,不作此论。
凡甲申人,行丙寅运,甲申为自生水,丙寅为自生火,地支寅申冲,名“力停相冲”,主在竞争中破财、进退难辨。
丙戌人屋上土,行辛卯松柏木运,土到卯为死地,木克土,死处逢克,主钝滞,只宜武职。
丙子人涧下水,行壬寅运,壬入丙家,水病在寅,反破其财,年干禄丙火被壬水克,破禄之运或流年容易破财,不好。
戊寅人城头土,行丁丑涧下水运,丁丑虽然是退神,却纳音土克水为财,丑为贵人,有济化为福。
庚辰人或庚辰月人,行乙酉运;反之,乙酉人或乙酉月人,行庚辰运,庚辰乙酉双合,又互换刃,名“鸳鸯刃”,大好,必发迹。但再有重叠者,不佳。但命局带乙庚辰酉的话,大凶。
说明
进神、交神、退神、伏神,参见卷十九。
原文
凡行运有逆行换甲入癸者,有顺行换癸入甲者,名曰换甲运。古语云:伤寒换阳,行运换甲。换得过是人,换不过是鬼。老人大忌之,后生差慢。并《广信集》
注释
凡行运,有逆行换甲入癸者,有顺行换癸入甲者,皆名“换甲运”。古语云:伤寒换阳,行运换甲,换得过是人,换不过是鬼。老人大忌遇此运,有生死之忧,年轻人小孩若遇换甲运,灾轻。引自《广信集》
说明
以上内容,《三命通会》卷之二“论大运”一章,基本照抄《五行精纪》原文,只是次序略有改动。以下内容,《三命通会》未取。
原文
运到换甲为灾运,皆以生年太岁纳音推之,生金畏死火,生火畏死水,生水畏死土,生土畏死木,生木畏死金,经历长生,谓之生实,在死墓谓之死。
假如纳音是木,木为身,运过癸亥长生处,交到甲子金,是换甲逢死鬼也。谓金死在子,墓在丑,故二金皆为死鬼也,其人必死。余准此。若命合贵而未贵,合有厚禄而未受,幼年或少年经换甲者,可以过也,只多病患孝服。《三命提要》
注释
行运到“换甲”为灾运,皆以年柱的纳音五行,与“换甲”运柱的纳音五行的关系来推断。年纳音经历过长生,谓之“生”,大运柱纳音自死自墓,谓之“死”。
生金畏死火:年纳音金人经历过巳运,遇丁酉自死火运或甲戌自墓火运;生火畏死水:年纳音火人经历过寅运,遇乙卯自死水运或壬辰自墓水运;生水畏死土:年纳音水人经历过申运,遇己卯自死土运或丙辰自墓土运;生土畏死木:年纳音土人经历过申运,遇壬午自死木运或癸未自墓木运;生木畏死金:年纳音木人经历过亥运,遇甲子自死金运或乙丑自墓金运。
假如年纳音是木,木长生在亥,行运过癸亥长生运处,交到甲子自死金运,即是“生木畏金”,又金克木,为“换甲逢死鬼”。金死在子,墓在丑,在死墓皆谓之死,接下来的乙丑大运是自墓金运,所以甲子、乙丑二金都为“死鬼”,其人必死。余准此类推。
但有三种情况可以免死:若命应该贵,而目前的状况尚未贵;命应有厚禄而未接受到;若为幼年或少年时,经“换甲”运,这些情况都可以过换甲运,只是多病患孝服事。引自《三命提要》
原文
凡换甲者,谓六甲旬中至换甲处,被纳音所克,换甲无气也。假令甲子金人,二月建丁卯,是金胎处生,男命顺行,大运经巳为金长生,此人大运到酉戌即死。缘甲子至癸酉,是十干气止之处,换得甲戌纳音属火,到酉为死,到戌为墓,所谓生金畏死火,此为换甲无气也。
注释
凡行运“换甲”者,是指在某个六甲旬中,行运至“换甲”处,且年柱纳音五行,被换甲运的纳音五行所克,此即“换甲无气”。
如甲子纳音金人,二月建丁卯,卯是纳音金的胎地。阳男命大运顺行,大运经辰运后即为巳运,巳为纳音金之长生地,即成为“生金”,此人大运经历午未申,到酉戌运即死。因为同在甲子旬中,甲子至癸酉,是十干气止处。若是换得甲戌纳音火,火见酉为死地,见戌为墓地,即成为“死火”,这就是所谓“生金畏死火”,“换甲无气”。
说明
换甲需符合三个条件:
1)年纳音在大运中经历过长生;
2)到换甲处,年纳音被换甲处的纳音所克;
3)换甲的纳音需要自死自墓。
原文
凡纳音不经长生至换甲处,纳音不在死墓,即不为换甲也。假令丁卯人,正月中气日生,作五岁气运算,正月建壬寅,男命逆行即平生不换甲也。缘逆行过去之月,谓五岁以前在壬寅,七十五岁大运方到甲午,纳音已属金,故不为换甲也。
注释
凡行运,年柱纳音五行未经长生,而至换甲处,换甲处纳音五行又不在死墓处,即不为换甲。
假如丁卯炉中火人,正月中气日生,作五岁气运算,正月建壬寅,阴年男命大运逆行,5岁辛丑,15岁庚子,25岁己亥,35岁戊戌,45岁丁酉,55岁丙申,65岁乙未,75岁甲午,即平生没有“换甲”运。75岁大运方到甲午,纳音沙中金,纳音金不克年柱火,故不为“换甲”。
原文
换甲所畏者,谓生金畏死火,生火畏死水,生水畏死土,生土畏死木,生木畏死金,生金畏生火,生火畏生水,生水畏生土,生土畏生木,生木畏生金。凡五行曾经历长生处,即为之生,五行在死墓处,即谓之死。《三命钤》
注释
换甲所畏者,即前文已经说过的:生金畏死火,生火畏死水,生水畏死土,生土畏死木,生木畏死金,生金畏生火,生火畏生水,生水畏生土,生土畏生木,生木畏生金。凡年柱纳音五行曾经历“长生”处,即为之“生”;换甲处纳音五行在死墓地,即谓之“死”。引自《三命钤》
原文
大运到换甲宫,看禄马旺,三财有气者,不必怀疑,若禄三才见死夹魁罡,或太岁正临或对照或居刑害位上者,其人灼然殂矣。《金书命诀》
注释
大运若行到“换甲”位,还须看是否为禄马旺地、禄命身三元有气之地,如果都无气,此运必定死运。若禄命身三元见死地,又遇辰戌魁罡,或流年太岁伏吟、返吟或刑害年柱,其人死亡的信号就很明显了。引自《金书命诀》
说明
以上内容,可见南宋年代对换甲运的研究深度。
原文
凡行运有见空亡而发者,盖水流湿、火就燥之道也。每见甲申、乙酉,壬辰、癸巳人于午未运上,大获财。丙子人于丙申、丁酉运亦然。如癸巳人,行庚申运,乃望空运也,十有九发,大宜医卜九流之人,白手起家。却欲出时,忌见并死,是不得到实地也,金水火人同,土木不佳。又云:行运在空亡中,欲出未出之时,忌见太岁并害(刑冲),九死一生,见恶杀亦然。火命尤紧。《广信集》
注释
凡行运,行至空亡运而发者,因为年柱纳音水生旺,而行到火燥之运,这是事物发展的自然规律。
如甲申旬,午未为空亡,甲申、乙酉泉中水人,壬辰、癸巳长流水人,行至午未运,大获财。丙子涧下水人,水旺在子,空亡在申酉,行到丙申、丁酉山下火运,亦大获财。
如癸巳长流水人,空亡在午未,行至庚申石榴木运,癸巳空亡在午未,午未接下来就是申,申望着空亡,所以行庚申运乃望空运,得之者十有九发,大宜医卜九流之人士,白手起家。在快出空亡运时,即空亡运最后一年,忌见年柱纳音五行的死地与空亡同位,这是年柱纳音五行得不到实地的缘故,金水火人同,土木人遇此均不佳。
又云:行运在空亡运年末,忌见流年太岁刑冲并害年柱,此年必九死一生,也忌见凶恶神煞。火命人尤其紧要。引自《广信集》
说明
“水流湿、火就燥”,出自《易 ·乾》,水向湿处流,火往干处烧。指物之气质类似必相感应。后用以比喻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
原文
运到空亡上者,盖阳运先到阳空亡,阴运先到阴空亡。假如阳运顺行到阳空亡上,逢禄马、贵神同位者,却为亨运使也。不逢禄马、贵神者,为灾运。在本禄上建库、华盖之位,有灾有福。在四忌位上有灾。若运上带禄鬼,或下带身鬼,决有丧服哭泣或主责罚停替之灾。或运上有二鬼,虽在贵位上,亦有丧服哭泣之灾。若交到阴空亡,如禄与身渐向亨,则灾轻。若在本禄贵位,又带正官、正印、正天乙者,便为好运。若是在四忌上带正官、正印、正天乙者,先凶而后吉。
注释
行运到空亡上的,阳男行运先到阳空亡,反之阴男运先入阴空亡。假如阳男行运顺行至阳空亡上,空亡位又是禄、马、贵神同位的,即是行亨通的大运;若空亡位不是与禄、马、贵神同位的,是灾运。
空亡运,若为年命的库位、华盖位的,有灾有福。
空亡运,若在年命的败、病、死、绝“四忌”位上,有灾;
如果空亡运一柱的天干,为年干之鬼,即禄鬼,或空亡柱纳音五行,为年柱纳音五行之身鬼,一定有戴孝、哭泣之事,或有受责罚、停职、被他人替换等灾发生。或运上有禄鬼、身鬼,哪怕与贵人同位,也有戴孝、哭泣之事。
若阳男行运到阴空亡,如果年命,正向生旺运,即便有灾也轻。
如果空亡运在年命胎生旺库“四贵”位上,天干又为年干的正官、正印、正天乙者,便是好运;
如果空亡运,在年命的衰、病、死、绝“四忌”位上,即便带正官、正印、正天乙的,先凶后吉。
说明
此节明确,行运的生旺死绝,年干正五行和年柱纳音五行均要考察,以年柱的纳音五行为重。年柱天干和纳音之“鬼”,也从大运天干及纳音五行看。大运的神煞从年柱看。
原文
假如阴运逆行,先到阴空亡,逢禄马、贵神者,却为好运,使不逢禄马、贵神,却为灾运。在于本禄贵位之上,则灾轻,在四忌上则灾重。若运上带禄鬼,下带身鬼,决有丧服哭泣或责罚停替之灾。若上下有鬼,虽在贵位上,亦有丧服哭泣之灾。若到阳空亡,禄与身渐向荣,则灾轻。若在本禄贵位上,又带正官、正印、正天乙者,即为好运。若在四忌上带正官、正印、正天乙者,先吉而后凶。
注释
假如阴男大运逆行,先到阴空亡,若空亡位是禄、马、贵神的,是为好运,如果不逢禄、马、贵神,就是灾运。
如果空亡位在年柱天干胎生旺库“四贵”位上的,灾轻,在病败死绝“四忌”位上的,灾重。
如果空亡运上带禄鬼,即天干克年干,下带身鬼,即空亡柱纳音克年柱纳音,一定有戴孝、哭泣之事,或有受责罚、停职、被他人替换等灾发生。
如果空亡运上下有鬼,即见禄鬼身鬼,即便在“四贵”位上,也有戴孝、哭泣之事。
若阴男行运到阳空亡位,如果年柱天干五行、纳音五行,正向生旺运行,即便有灾也轻。
空亡运如果在年干胎生旺库“四贵”位上,贵位天干又是年干的正官、正印、正天乙者,便是好运。如果是在衰、病、死、绝四忌位上,天干带正官、正印、正天乙的,先吉后凶。
原文
大抵运到阴阳二空亡,更值身禄、忌神或是克身禄,或两凶杀在运下,此人必死。又大凡空亡运在禄马建合上,命合贵者,到此上当进职也。《三命提要》
注释
大抵行运到阴阳二位空亡位上,此位正值年柱纳音五行的禄位,或与忌神同位,或是空亡柱的纳音五行带年纳音的禄,但克年柱纳音,或空亡柱带两凶煞,此人必死。
大凡空亡运逢禄、马、合禄、合马上,如果属贵命者,这步运中必有升职之喜。引自《三命提要》
说明
以上,可见南宋年代对空亡运的研究深度。
原文
凡甲申人行运至己亥上,多不好,官员多退闲,庶人失财,盖是阴阳穷变之地。如小雪后众鸟成群,以杂雌雄;小满后獐麂相混,不识子母,此理不可不详。
注释
凡甲申人行运至己亥上,多不好,官员多退职赋闲,庶人主失财,因申、亥是“阴阳穷变”之地。如小雪后众鸟成群,雌雄混杂;小满后獐麂相混,不识子母,此理不可不详。
说明
麂,小型的鹿。
原文
凡行运至命后一辰,名破宅杀,主破财散失人口事。凡行运在生旺之地,怕见刑中有克战,如此者或死。凡大运到禄马死败及财命死败之地,被太岁刑冲并叠,切忌见天鬼截路杀,定主哭声。并《广信集》
注释
凡行运,行至命后一辰,名“破宅杀”,主有破财、散失人口事。
凡行运,行至年纳音五行的生旺之地,年怕见刑中有克战,如此者或死。
凡大运,行到年柱禄马的死败之地,或财命的死败之地,再被流年太岁刑冲并至,切忌见天鬼截路杀,得之者定主宅中有丧事哭声。引自《广信集》
说明
卷三十一,论“急脚杀”,“《广信集》作天鬼截路杀,若甲人见申、乙人见酉,生时带着,支干皆有者,定夭。如甲人见庚申是,支干皆有也。太岁与大运逢之,主多孝服,更与小运并,主死 ”。
原文
时运逢马,吉凶马上。一吉呼而诸吉会,一凶驰而众凶符。
运到马上,即看马上吉凶。马主动,必须细取三元四柱而论,不可独以马为吉,而不言凶也。
赵氏新注:《珞录子》云“运至禄马为福,若带刑克亦能为灾。”
注释
大运逢驿马,吉与凶来得都很快。若马为吉,则诸吉相会;马为凶,则众凶毕至。
大运行到驿马支上,即看驿马支上天干之吉凶。驿马主动,必须详细地参照禄、命、身三元及四柱原局而论吉凶,不可以一见驿马就论吉,而不考虑驿马有凶。
赵氏新注:《珞录子》说“大运到禄、马为福,但若刑克到年柱,也可以变为灾。”
原文
运行伏返,灾福各端。
伏,守也,逢合则动。返,动也,逢合则静。先分君子小人之主本,次看运中吉凶通变。
赵氏新注:《珞录子》云“运至伏吟、返吟为凶,或带禄马、食神、三财,亦能为福。”
注释
大运到与年柱“伏吟”(地支相同)、或“返吟”(地支相冲),灾与福分别取论。
大运“伏吟”年柱,为不动,但流年遇到三合六合,则变为动。大运与年柱“返吟”则主动,流年遇到三六合反变动为静。须先从年柱和日柱,分清此人是君子还是小人,再看大运中的吉凶变化。
赵氏新注:《珞录子》说“运到伏吟、返吟,本为凶运,如果带了禄、马、食神、或禄命身三财者,也有可能为福。”
天官限
原文
三元到中庸之地,见贵逢合,或只有贵而无合,或有合而无贵,四柱相生。凡得此限,君子将荣,庶人护安,百事吉。
注释
天官限:凡年柱禄命身三元行到冠带、禄、衰、养“四平”中庸之地,若此运见贵人逢合,或只有贵人而无合,或有合而无贵人,大运纳音与四柱相生者,为好运。凡得这步大运者,君子将显荣,庶人得护安康,百事皆吉。
得势限
原文
三元俱到旺相地,四柱相承贵。
注释
得势限:凡大运,是禄命身三元的旺相地。四柱相承,禄马贵合交互往来,而纳音又不克身,贵。
说明
禄命身三元皆可看大运的生旺死绝地。三元俱到旺相地,前提是禄命身三元的五行必须相同,只有癸亥大海水。
龟藏限
原文
禄金入土干下,命金入土支下,身金入土纳音下者,则享暮年之优游,不利君子,利小人。盖子弱母胜也。
注释
龟藏限:禄命身得到庇护,年干禄金得土干,年支命金得土支,年纳音身金得土纳音,土生金,子得母生,余准此。命主则可享暮年之福,晚年有优游岁月。唯此运不利君子,利小人。因为子金弱,土母胜。
波浪限
原文
金人到亥子岁运是也,木人在此大厄,飘泛如舟。
波浪限:年柱纳音金人,行到亥子岁运,金见亥为病,见子为死,即是。年柱纳音木人在亥子岁运,大凶,飘泛如舟。
风雨限
原文
运到三元衰绝处,气运小运又为禄鬼,故吉凶来去,迅若风雨。
风雨限:大运到禄命身三元的衰、绝处,大运及小运天干,俱来克年柱天干,故吉去凶来很快,迅速若风雨。
布素限
原文
行运到身旺相,支干死绝是也。若太岁小运扶助,虽入灾运,十年之间亦有五年之吉,不致凶甚,故名布素限。或分前后五年,前吉则后凶,后吉则前凶。
注释
布素限:大运行到年柱纳音的生旺地,但却是年柱支干死、绝地。若得流年太岁、小运扶助,虽入灾运,十年之间,亦有五年之吉,不致凶甚,故名“布素限”,或分前后五年,前吉则后凶,后吉则前凶。
说明
此节更明确,年干五行、年柱纳音五行,在大运中均可论生旺死绝。
失所限
原文
三元俱值鬼,二运见三刑并冲,四柱主本与行年不相承,作黄泉失所之人也。
注释
失所限:禄命身三元在大运中俱遇鬼,大、小二运见三刑,并有冲到年,命局的年柱及日柱,与流年不相承,无禄马贵合交互往来,为“黄泉失所”之人。
破碎限
原文
此非死限,只是主破资财,运气沐浴,更逢真鬼,如甲衰而有庚之类。
注释
破碎限:此步大运并非“死限”,只是主破资财,大运遇年柱纳音的沐浴败地,又遇年干的真鬼,如年干为甲,本身衰弱无气,运干有庚之类。
灾位限
原文
运到伏吟上,逢丧吊、白衣、飞廉、孤寡、岁刑克身者,定主灾厄。凡得此限,不利亲戚,主有丧服。并《鬼谷遗文》
注释
灾位限:大运与年柱伏吟,流年逢丧门、吊客、白衣、飞廉、孤辰寡宿、流年纳音刑克年柱身者,定主有灾厄。凡得此限,不利亲戚,主有丧服。引自《鬼谷遗文》
原文
凡大运到岁干禄马同位、生马同位、禄长生处、长生、临官、旺、库、驿马、贵神、贵窠,以上十位皆为大亨之运。运上更带正官、正印,尤吉。若在空亡运上,则减其福力。惟禄马、生马同位,则不减。若一位带两凶杀以上,亦有灾,克身灾重。
注释
凡大运,行到与年干之禄和年支马同位、或年支之长生马同位、年干的长生处、年纳音的长生、临官、旺、库、驿马、贵神、贵窠,以上十位,皆为大亨之运。运上更带正官、正印,尤吉。若以上十位在“空亡”位上,则减其福力。惟遇禄马同位、生马同位,则福力不减。若只有禄马同位或生马同位一位,且带两位以上凶煞,亦有灾,克年柱纳音身者灾重。
说明
禄马同位,见下节案例,即庚寅人,行至申运,庚之禄和寅年之驿马均在申。
长生马,马所在柱位自长生,参见卷十六,“又巳酉丑马在亥,则丁亥土,癸亥水皆为临官马,己亥木,长生马,辛亥金,病马,乙亥火,绝马。”
原文
运行到禄合、命六合,更带六神干,亦为亨运。
阳运到冠带,阴运到衰位,皆为向亨之运。
运到禄马同位为福,亦有轻重。假如寅午戌,庚人禄马在申,庚寅人本命虽冲着禄马,运到尤为大亨。若生月日时重叠在寅申,则是迭相刑冲,运到有大灾。若生月日时在申上,则禄马刑破本命,运到亦当灾。申子辰甲人,禄马在寅,甲申人本命已刑着禄马,运到亦有小灾。若更生月日时在寅申上,是迭相刑冲,运到主有大灾,刑又重于冲也。
注释
大运行到与年干之禄相合,或与年支六合,天干更带六神干,六神干包含:食神、正官、正印、财、正天乙,本家禄等,亦为亨通之运。
阳男行顺运到冠带,阴男行逆运到衰位,皆为向好之运。
大运行到禄马同位者为福,福亦有轻重。假如寅午戌人,天干为庚的,禄马都在申,庚寅人,禄、马皆在申,本命虽与禄马有冲,但大运到申运,尤其大好,因为禄马同位之故。若生月、日、时重叠在“寅申”上,对申运而言,则是“迭相刑冲”运,有大灾。若生月、日、时重叠在“申”上,则属禄马刑破本命,运到亦当有灾。
申子辰年生人,天干为甲的,禄和驿马都在寅。若是甲申人,命局中申已经与禄、马有刑,行运至“寅”,亦有小灾。若生月、时在寅申,则为“迭相刑冲”,行运至“寅”主有大灾,犯三刑者,比犯六冲者凶。
原文
运到禄库者,主不次升进之福。若根本合贵而未贵,中年运到库上则骤发,一旺十年,交入前后运则死,为禄死在库前,绝在库后。若已贵之人,晚年运到库上者,再居辅弼,或始登大位,过半运以后,便为墓使,决死于库中也。
注释
大运行至年干之库位,主有破格升进之福。若命本应为贵,而未贵,中年运到禄库上则会骤发,一旺就是十年。但在这步运的前、后有危险,因为十二生旺库中按照死墓绝的顺序,死在库前,绝在库后。若是已贵之人,晚年运到禄库上者,可再居辅弼,有显贵的高位。但此运过半运以后,因为库也是墓,一定死于库中。
说明
不次,不依寻常次序。犹言超擢,破格。
辅弼,辅助。又指宰相或指辅佐领袖的人。
原文
中年之人阴阳二运,经库前后者,以灾滞言。若阴禄先到绝上,逢驿马贵人同位,即为好运。若少年到库者,乃登第改官之运也。
运到空亡库者,少年之人亦为登第改官之运。若官禄享足,晚年遇到者,必死。若有寿而不死,必有重灾。
注释
中年之人行运,无论是阳人或阴人,若历经年干墓库之运的前、后两步运,以灾滞论。若阴男,大运逆行,先到年干五行之绝位上,若逢驿马、贵人同位,即为好运。若少年到年干五行之库者,乃科考及第和升官之好运。
若行运到年干禄库落空亡,少年之人亦为科举考试登第改官之运。若已经官禄享足,晚年遇至此运,必死。若有寿而不死,必有重灾。
原文
予尝问行运于道士康子详,子详引《宝元玉统经》说:大运到生月生日生时六合位上,皆主不次升迁,骤登显位。予虽不曾见其书,合以贵人之命,使之有验。运到贵神上,古人皆以为亨通,若甲戊庚到丑未,乙己到子申,可为亨运,亦不可以一例断为有福,须看凶杀、空亡定其灾福也。若丙丁人运到酉亥,壬癸人运到卯巳,皆先福而后灾。予历考丙丁贵人,少年运到酉亥者,决有丧服或责罚之灾。晚年运到而死者,十有六七。以丙丁二火,死于酉,绝于亥。丁人到亥,有暗合者,灾轻。壬癸贵人,少年运到卯巳者,决有丧服或责罚之灾。晚年运到而死者,十有六七。以壬癸二水,死于卯,绝于巳。癸人到巳,有暗合者,差轻。
注释
我曾经就行运的问题,请教于道士康子详,子详引用《宝元玉统经》说:大运到生月、生日、生时之六合位上运,都主破格提拔、骤登显要之位。我虽然没见到过这本书,但以贵人的命格来参考,都能验证。
凡行运到天乙贵神位上,古人都以为亨通之运,如甲戊庚人,行到丑未运,乙己人,行到子申运,可视为亨通之运。但是遇贵人运,也不可一律断为有福,还要参考是否有凶煞、空亡等不吉指标,作“加减灾福”的处理。
如丙丁人,行运到酉亥上,壬癸人,行运到卯已,都是贵人运,但却是先有福而后有灾。我曾研究过丙丁年人的贵人运,若少年时期运到酉亥的,一定先有丧服或受长辈责罚之灾;而丙丁年人,晚年行运到酉、亥运而死的,十有六七,因为丙丁二火,死于酉、绝于亥,丁人入亥运,丁与亥有暗合,灾轻。壬癸年人,少年若行运到卯、巳的,也是一定有丧服或受长辈责罚之灾;壬癸年人,晚年行运到卯已而死的,也十有六七,因为壬癸二水,死于卯、绝于巳,癸人入巳运,癸与已有暗合,灾轻。
说明
此节论大运的生旺死绝,是以年干来论,而非年柱纳音。
原文
凡大运行到禄干死绝病败上,为大凶之运,行到伏吟、返吟、空亡、三刑、六害、凶杀聚处,及逢禄鬼,皆为凶运。若病绝运上逢驿马,或马合者,始为福,而终为灾。若到死败及伏吟、返吟,上带正官、正印、正天乙者,亦始为福,而终为灾。予历观贵人之运,死于死绝病败者,十有七八;死于伏吟、返吟、空亡、刑害之运者,十有五六;死于三凶杀或二凶杀聚处者,十有三四也。此谓禄在无气处者,如运到伏吟、返吟上,主有丧服、哭泣之灾。古人云:伏吟返吟,悲哭淋淋。若大运小运相冲,或太岁压运,或太岁小运亦到凶处,此为灾发之年也。灾大则父母亡,灾小则阴人小口之哭。若伏吟、返吟运到禄马、建合、生库、旺相位上,于禄则利,于家则有小灾。若晚年福衰禄谢,到此运又是禄命凶位,必至死也。并《三命提要》
注释
凡大运行到年干的死绝病败“四忌”运上,为大凶之运。行到与年柱伏吟、返吟、空亡、三刑、六害、凶杀聚集处之运,及克破年干的运,皆为凶运。如流年,遇到上述情况者,主一年凶。
若病、绝、运上逢驿马,或马合者,开始为福,而终为灾。若到死、败,及与年柱伏吟、返吟,运上为正官、正印、正天乙者,亦始为福,而终为灾。
我看过不少贵人之大运,死于死、绝、病、败者,十有七八;死于伏吟、返吟、空亡、刑害之运者,十有五六;死于三位凶杀或二位凶杀聚集于运者,十有三四。这是因为年干在无气之地的缘故。如行运到伏吟、返吟上,主有丧服、哭泣之灾。古人云:伏吟返吟,悲哭淋淋。
在这些凶运中,若大运小运与年柱相冲,或流年伏吟年柱,或流年、小运均到凶地,此为应期,即灾发之年。灾大则父母亡,灾小则不利妇人小儿。若在伏吟、返吟运中,且是禄、马、合禄、合马、长生、墓库、旺相位上,于仕途则顺利,于家事则有小灾。人到晚年,福衰禄谢,到此凶运,又是禄、命的凶位,必至死。引自《三命提要》
原文
大凡运如或相冲、交并,不犯太岁,官符、破军、七杀、年禁三杀、本命元辰、天罗、地网、三丘女丑(男未)寅(申)、、五墓书(男)丑》以(寅)、丑为三丘(女申未),,未《为五墓(八字金),,及诸般刑害,即不为害。大凡君子不刑不发,用值吉宿即为福也。如或二运交并、相冲,犯诸刑杀、空亡、死绝之类,必主忧厄。《三命纂要》
注释
大凡行运,如与命局发生刑冲,只要不冲克年柱太岁、大运位不犯官符、破军(即劫杀)、七杀(即亡神)、冲克禄命身的三鬼、不是元辰、天罗地网、“三丘”(男命未申、女命丑寅)、“五墓” (男命丑寅、女命申未,《八字金书》以“丑”为“三丘”,“未”为“五墓”),不犯各种刑害,即不为害。
大凡君子不刑不发,如果大运与吉福神煞同位,遇刑即是为福。如果大运和小运,二运交并相冲,再犯诸刑杀、空亡、死绝之类,必主忧厄。引自《三命纂要》
说明
《五行精纪》中的“七杀”和子平中的“七杀”不是一个概念,此处“七杀”指亡神。卷二十四,论亡神,“珞录子谓河公惧其七杀,乃有道之士,知进退存亡也。”
原文
凡根基元少金者,行运须借金土而旺;元少水者,行运借水金则旺。根基金太过者,金土运必滞;木太盛者,水木运必滞。如丙申年、丙申月、乙巳日、壬午时,此命火盛,行运到寅巳午上必灾滞,至火无气处,却喜兆,余仿此。《天元变化书》
古书云:凡大运若四柱元少金者,运值金必旺;元少水者,运值水必旺。元盛而运入盛者,水必泛,木必塞,金必折,火必燥,土必滞。
注释
凡原命局五行少金者,行运须借金土而旺;原命局少水者,行运须借水金则旺。原命局五行金太过者,行金土运必滞;五行木太盛者,行水木运必滞。如丙申年山下火、丙申月山下火、乙巳日佛灯火、壬午时杨柳木,此命火盛,行运到寅巳午上,必灾滞,至火无气处,却是喜兆,余仿此。引自《天元变化书》
古书云:凡行大运,若四柱原来少金者,大运值金必旺;原来少水者,大运值水必旺。原局某个五行强盛,而大运入该五行的强盛旺运,反而不吉,水多必泛,木多必塞,金多必折,火多必燥,土多必滞。
说明
此节五行生旺,指纳音五行,而非正五行。
原文
运入天罗地网者,常以戌亥为天罗,辰巳为地网。若男行年至天罗,则有官符、诉讼、刑狱牵缠。女命行年至地网,则有口舌、沉疴萦仍疾病。假令男二十一岁历丙戌,二十二岁历丁亥,此名运入天罗。女年二十八历乙巳,二十九岁历甲辰,此名运入地网,余准此。
注释
大运入“天罗地网”,通常以戌亥为“天罗”,辰巳为“地网”。若在此运中,男命流年至天罗,则会有官符、诉讼、刑狱等凶灾牵缠。女命流年行至地网,则有口舌、久治不愈之病缠身。假如一男命,二十一岁历丙戌年,二十二岁历丁亥年,此名“运入天罗”,一女命,二十八岁历乙巳流年,二十九岁历甲辰流年,此名“运入地网”,余准此。
说明
天罗地网,可用于大运,也可用于流年。
诸书皆以太
原文
运入大小耗者,常以太岁前五辰为大耗,六辰为小耗为大耗,岁前五辰为小耗,六辰独《三命指掌》与此说同主诸事丧败,无所成实,行年遇之亦然。假令子生人1901,以巳为大耗,午为小耗,若入巳午上,为入大小耗,主诸事耗散。
注释
运入大、小耗者,常以年支前五辰为“大耗”,前六辰为“小耗”,诸书皆以太岁前五辰为小耗,前六辰为大耗,独《三命指掌》与此说同,主诸事丧败,无所成实,流年遇之亦然。假如子年生人,以巳为“大耗”,午为“小耗”,大运若为已午,为入大小耗,主诸事耗散。
说明
运入大小耗,也可用于流年。
原文
十不过一者,盖取本命干被大运刑克也。谓甲乙人忌庚辛,庚辛人忌丙丁之类。若更值禄命衰败,财又无气,十不过一也。假令丁亥人忌壬癸,丁壬之年,正月建壬寅,二月建癸卯,若是男逆行,不能过癸卯也。盖以禄属火,火到卯上败,命属水,身属土,水土到卯上皆死。又丁人以金为禄财,金至卯上受胎,微有气,不能救援。亥人以火为命财,火至卯上败,此为大厄也。并《三命钤》
注释
十不过一,取本命年柱天干被大运刑克。如甲乙生人,忌庚辛运;庚辛生人,忌丙丁运之类。若更值年干和年支的衰败地,禄命之财又无气,即是“十不过一”。假如丁亥年人,忌壬癸运,丁壬之年生人,正月建壬寅,二月建癸卯,若是阴男行逆运,则不能过癸卯运。因年干丁火五行属火,火到卯上为败地,年支亥五行属水,丁亥纳音身为屋上土,水土五行至卯上皆为死地。丁火人,以金为年干之财,即禄财,金至卯上为受胎地,微微有气,不能救助;而年支亥以火为“命财”,火至卯位为败地,故丁亥人,遇癸卯运为大凶。引自《三命钤》
说明
此节介绍了禄命身三元在大运中的十二生旺库位,和禄命身三位之财在大运中的生旺库位,同时介绍了其实务应用。
原文
凡行运到羊刃上,主财物聚散。《寸珠尺壁》
注释
凡大运行到羊刃上,主财物聚散。引自《寸珠尺壁》
原文
凡行运分上下五年。今运吉,而后运凶,则下五年福浅,今运凶,而后运吉,则下五年凶轻。若凶遇凶,吉遇吉,则吉凶皆重。
注释
每一步大运,根据干支,分管上下五年。如天干吉则是今运吉,地支凶则后运凶,主下五年福浅;天干凶则是今运凶,而地支吉则是后运吉,主下五年凶轻。若大运干支皆凶或皆吉,即凶遇凶,吉遇吉,则吉凶皆重。
论小运
原文
小运者,阴阳生成之数也。阳生于子,至寅三阳成矣。故男一岁顺起于丙寅。阴生于午,至申三阴成矣,故女命逆行,一岁起壬申。火至阳之气,木少阳之气,丙火寅木,而火生在寅,则丙寅者纯阳也,故男子之运均起于丙寅。水至阴之气,金少阴之气,壬水申金,而水生在申,则壬申乃纯阴也,故女子之运均起于壬申。《阎东叟书》
《烛神经》云:小运名行年,男一岁起丙寅,女一岁起壬申。男顺女逆而行,逐太岁交之。
《三命提要》云:小运一年移一位,男子一岁起丙寅,顺行依次数向前,六十一岁又自丙寅数起也。妇人一岁起壬申,逆行依次数向后,六十一岁又自壬申数起也。
注释
小运,是阴阳生成之数。十二地支中,阳数生于子,至寅三阳成。故男子一岁起丙寅顺行。阴数生于午,至申三阴成。故女命一岁起壬申逆行。
丙火寅木,火至阳之气,木少阳之气,而火长生在寅,则丙寅柱属纯阳,故男子之小运均起于丙寅。
壬水申金,水至阴之气,金少阴之气,而水长生在申,则壬申柱属纯阴,故女子之命均起于壬申。引自《阎东叟书》
《烛神经》云:“小运”,又名“行年”,男子一岁起丙寅,女子一岁起壬申。男顺行而女逆行,每过一年干支交替。
《三命提要》云:小运随着流年,一年移一位,男子一岁起丙寅,顺行依次数向前,至六十一岁又自丙寅数起。妇人一岁起壬申,逆行依次数向后,至六十一岁又自壬申数起。
说明
本节介绍小运的原理是“阴阳生成数”,男一岁起丙寅,顺行;女一岁起壬申,逆行。后人从时柱起小运,脱离了基本原理。
原文
小运天左地右,阳备于寅,阴备于申,故男一岁起于寅,女一岁起于申。以建元而论胜负,助岁运而依吉凶。小运各以年遁月建五行,而分生克胜负。假令甲子年,男起丙寅,女起壬申之类也。小运助大运太岁相依负而为吉凶I。
注释
小运,“天左地右”,阳备于寅,阴备于申,故男命一岁起于寅,女命一岁起于申。以“建元”而论小运,结合大运流年以及年柱的关系,来论吉凶。起小运,各以年干五虎遁月建而成,区别起小运究竟是哪一年。假令甲子年,依五虎遁,男起丙寅,女起壬申之类。根据小运与大运流年以及年柱的关系,来论流年之吉凶。
说明
天左地右,十二地支中,子丑寅卯辰巳阳支在左边,午未申酉戌亥阴支在右边,古代男尊女卑,以左为尊,以右为卑。
建元:每年纪历的开始。“以建元而论”,即“逐太岁交之”、“一岁一移”。
原文
返破刑孤,凶中有吉。寅申二命,小运不专返吟、冲破及刑孤之位,虽是凶运,其中亦有吉者。寅申二命,伏吟、返吟,不以小运专在太岁之上也。并《鬼谷遗文》
注释
小运犯返吟、冲破、三刑、孤辰,也会有凶中有吉。年支为寅申二命,与年柱不可遇有返吟、冲破、刑孤之位,就论大运属凶运,其中亦有吉者。寅申二命,伏吟返吟,不是只看小运与流年太岁的关系。引自《鬼谷遗文》
说明
小运男起丙寅,女起壬申,如果是寅申二命,小运就极可能与年命产生返吟、冲破、和相刑、孤辰的关系。
五行精纪注释卷三十四
论二运
说明
原文
凡二运见贵人,主少灾无挠,主有人引接,进职加官。贵人多主见君登封,常人生子得财,妇人夫子之喜,僧道利见大人。
注释
凡大、小二运见贵人论吉,主少灾害、无困挠,主得贵人接引,官员可加官进职。贵人能得见君主而得提拔升官封爵,常人可有生子得财之喜,妇人之丈夫、孩子有好事发生,僧人道士利见大人。
原文
二运见禄,贵人加冠迁禄,常人得财。二运见驿马,官员带职差遣,或宣力四方,常人荣干得财,妇人生男,夫位有喜,僧道征行吉也。二运见华盖、夹贵,文官迁职清华,武官罢职,常人破财停权,但主无祸,僧道披剃,百事大吉。二运到正印,官人建大功名,常人聚财得权,妇人骨肉之忧,僧道章服、住持。二运见金舆,不以贵贱,主婚姻庆贺,骨肉之喜,妇人百事大吉,僧道干阴贵人。
注释
大小二运见年干之禄位,贵人加官进爵,常人得财。
大小二运见年柱之驿马位,官员带职受差遣,被派往四方效力,常人办事得财;妇人有生男之喜,丈夫也有喜,僧人道士利行脚远行。
大小二运见年柱的华盖位、夹贵,文官主升职至清高显贵的位置,武官主被罢职,常人有破财、被取消某些权利,但无实质性灾祸,僧人道士有披袍剃度之喜,百事大吉。
大小二运见五行本家印,为官者可建大功名,常人能聚财得权,妇人家里的亲人骨肉有忧患,僧人道士得升职,换上住持的“章服”。
大小二运见金舆,不分贵贱,主有婚姻庆贺、或家中亲人有喜事,妇人百事大吉,僧人道士利见大人。
说明
此节将大、小二运同论,介绍大、小二运见各种吉福神煞时的判断。以下,大、小二运,简称“二运”。
章服,有识别符号的衣服。又指绣有日月、星辰等图案的古代礼服。每图为一章,天子十二章,群臣按品级以九、七、五、三章递降。
披剃,指出家为僧尼。因出家时须按佛教戒律剃除须发、身披袈裟,故称:披剃为僧。
原文
凡二运见伏吟、返吟,不以贵贱,主人疾病、破财、离乡、哭泣之事,惟僧道披剃吉利。二运见丧门、吊客,主死丧哭泣不祥之事,不以贵贱论之,惟僧道大吉,章服权握之喜。二运见劫杀,武官非横迁职,文官胥吏起讼或致黜责,常人横事失权散财,妇人损胎,僧道公事不利上人。二运见官符,官人僚友辨舌,上官窘涉督责,常人斗讼,妇人骨肉不和,僧道官事发觉不祥也。二运见大耗,官人上司问难,暗昧谗佞难伸,常人破家失财,妇人忧夫泣子,疾病惊恐,甚者死也,僧道还俗罢权。二运见咸池,官人赃滥发觉,不测暗昧连累,常人酒色,妇人亦然,及损血气阴挠,僧道疾病还俗,不宁之兆。二运见空亡,官人罢禄被逐,常人官事破财钝闷,妇人忧夫子,僧道平和慰快之年位(凡)(太)(岁), 亦依(到以)此(上)论(诸)之(杀)。 二运到无礼刑,官人民吏起讼,上官诰责,僚属相侮,不利见君,常人上下不睦,阴小多灾,妇人有淫讹发觉,僧道争权。二运至无恩刑,官人不利荐举,属官家宅阴小死亡,常人恩中生害,六亲失义,妇人损胎,僧道俗家骨肉服。二运至恃势刑,官人同僚不和,常人争打,是非纷冗,妇人不和,僧道平常。凡运至勾绞者,主勾连连累远方之事。运至二八门者,主动摇犹豫。二八门者,卯酉是也。运至阴阳二路者,子午是也,主多速蹇,诸事隔绝。运至当生胎月上者,主有祖宗旧事动摇也。并《烛神经》
《三命钤》云:运到二八门者,大吏主迁擢,小吏多谴责,庶人不宁其居。运入阴阳二路者,主多遁闷厄塞,诸事隔绝,未泰之象。
注释
凡二运地支与年支伏吟、返吟,不分贵贱,皆主人患有疾病、破财、离乡、有伤心哭泣之事;惟僧人道士有披袍剃度之吉利。
二运见丧门、吊客,主有死丧哭泣等不祥之事,不以贵贱论之;惟僧人道士大吉,有换上升职的章服,手握权力之喜。
二运见劫杀,武官主用非礼横暴手段升职,文官胥吏因起讼事可能招致贬斥责罚;常人遇意外事故,失权散财,妇人损胎;不利持戒严格并精于佛学的高僧。
二运见官符,官人与同僚朋友有口舌之争,高官因涉督责事而十分为难;常人会遇到打官司的事,妇人家里亲人骨肉不和;僧人道士因公家的事而有不吉。
二运见大耗,官人遇上司问责诘难之事,但因事情隐晦不明或有隐私,或有小人作祟难以伸辩,说不清楚;常人主破家失财,妇人忧夫泣子,家中有人得疾病或遇惊恐事,甚者有死丧事发生;僧人道士有还俗,失去僧道身份资格之事。
二运见咸池,官人贪赃滥权之事被发觉,或因不测暗昧之事受到连累;常人多犯酒色,妇人同论,妇人还有血气损伤及暗疾的困挠;僧道则因疾病还俗,不宁之兆。
二运见空亡,官人被罢官,逐出官府;常人因官司破财,有说不出的郁闷,妇人忧丈夫儿子;惟僧人道士属平和快慰之年。凡流年遇有以上诸神煞者,亦依此论之。
二运遇子卯无礼之刑,无论为官还是小吏,均有起讼事,或受到上官的诰责,被僚属欺侮,不利见君主;常人主上下不睦,因小人作祟而引灾,妇人有淫秽、讹诈事被发觉,僧道有争权事发生。
二运遇寅巳申无恩之刑,官人不利举荐升职,官员家宅中有妇人和小孩死亡事;常人则恩中生害,六亲失义不睦,妇人损胎,僧道在俗的家人骨肉有丧服事。
二运遇丑戌未恃势之刑,官人主同僚不和,常人主争打,是非纷冗事缠身,妇人不舒服,僧道者平常。
凡二运遇勾绞,主有勾连、连累于远方亲友之事发生。
二运至“二八门”者,主做事动摇犹豫。“二八门”即是卯酉。
二运至“阴阳二路”者,即是子午,主事多困难不顺,诸事不通。
二运伏吟胎柱,主有祖宗旧事发生变化。引自《烛神经》
《三命钤》云:二运到“二八门”者,大吏主有职务提升之事,小吏多遭受谴责;庶人家中有不宁事。运入“阴阳二路”者,主多遁闷厄塞,诸事不通,此是“未泰”之象。
说明
本节内容,以大、小二运遇上某个凶煞情况的判断。
原文
予尝得之隐者曰:凡命以日时为根本,大运为扶持,小运为发用。岂非以生日生时遇两吉位则贵,遇两凶位则贱也。古人云:年不如月,月不如日,日不如时。合贵者,须由大运扶持而至贵也。《三命提要》
注释
我曾经从一位隐者处得知:凡论命,以日、时为根本,大运为扶持,小运为发用。决非仅以生日、生时遇见两吉位则贵,遇两凶位则贱。古人认为:年不如月,月不如日,日不如时,所有贵者,均须得到大运的扶持而至贵。引自《三命提要》
原文
大小二运为喜会者,一谓大运至禄旺,小运至驿马。假令癸丑人,大运至子,小运至亥是也。二谓大运至驿马,小运至建禄。假令癸丑生人,大运至亥,小运至子是也。三谓大运至驿马,小运至马合。假令癸丑生人,大运至亥,小运至寅是也。四谓大运至驿马合,小运至驿马。假令癸丑生人,大运至寅,小运至亥是也。五谓大运至禄库,小运至禄库合。假令癸丑生人,大运至辰,小运至酉是也。六谓大运至禄财长生,或命财长生,小运至合。假令癸丑生人,寅为禄财长生,寅与亥合,申为命财长生,巳与申合是也。七谓大运至禄长生,小运至建禄。假令癸巳生人,大运至申,小运至子是也。八谓大运至身旺,小运与本命合。假令癸丑生人,大运至卯,小运至子是也。九谓大运小运至禄命旺相之乡。假令癸丑生人,至亥子是也。
注释
大小二运为“喜会”论吉,有以下九种组合:
一谓大运至年干的禄旺位,小运至年支驿马位。假令癸丑年生人,大运至子,年干癸水的禄位,小运至亥,巳酉丑人马在亥,即是。
二谓大运至驿马,小运至年干的禄位。假令癸丑年生人,大运至亥,是驿马位;小运至子,年干的禄位,即是。
三谓大运至驿马,小运至马合位。假令癸丑年生人,大运至亥,是驿马位,小运至寅,寅亥合,即是。
四谓大运至驿马合,小运至驿马。假令癸丑年生人,大运至寅,合驿马位;小运至亥,是驿马位,即是。
五谓大运至年干的库位,小运至禄库合。假令癸丑年生人,大运至辰,是年干癸水的库位,小运至酉,酉辰合,即是。
六谓大运至年干财的长生位,或年支财的长生位,小运至合财位。假令癸丑年生人,年干癸克火为财,大运至寅,为火财的长生位,小运至亥,寅与亥合;或年支丑土克水为财,大运至申,申为水财之长生位,小运至巳,巳与申合,即是。
七谓大运至年干之长生位,小运至年干之禄位。假令癸巳生人,大运至申,申是年干癸水的长生位,小运至子,子是年干癸水之禄位,即是。
八谓大运至年柱纳音的旺位,小运与年支合。假令癸丑桑柘木人,大运至卯,是纳音木的旺位,小运至子,子丑合,即是。
九谓大运、小运均至年干年支的旺禄之乡。假令癸丑年生人,癸五行属水,丑五行属土,水土同生旺,至亥、子即是,癸禄在子,而丑土旺在子。
原文
大小二运为厄会者,一谓大运至禄命绝,小运至败。假令癸丑生人,大运至巳,小运至酉是也。二谓大小二运并在禄命无气之乡。假令癸丑生人,巳为绝,酉为败,丑为衰,寅为病,卯为死,辰为墓是也。三谓大运小运相冲。假令癸丑生人,大运至卯,小运至酉,或大运至酉,小运至卯,又卯酉为死败之乡是也。四谓大运在本命,小运又冲破。假令癸丑生人,大运至丑,小运至未是也。五谓大运至生月,小运至胎月。假令癸丑三月生,大运至辰,小运至未是也。六谓大小二运并在三刑、六害、元辰之位。假令癸丑生人,六害、元辰在午,三刑在未是也。七谓大小二运至灾劫二杀之位。假令癸丑生人,劫杀在寅,灾杀在卯是也。八谓大小二运落空亡。假令癸丑人,是甲辰旬中寅卯为空亡是也。九谓大小二运至男女正天罗地网。假令戌生男遇亥,亥生女遇戌,为正天罗。辰生男遇巳,巳生女遇辰,为正地网是也。
注释
大小二运为“厄会”者,可论不吉,有以下九种情况:
一谓大运至年柱干支的绝地,小运至败地。如癸丑生人,癸水丑土,水土同生旺,均绝在巳,大运至巳,水土败在酉,小运至酉,即是。
二谓大小二运同在年柱干支的“无气之乡”。假令癸丑生人,干癸为水,支丑为土,水土同生旺,均绝在巳,败在酉,衰在丑,病在寅,死在卯,墓在辰,败病衰死墓绝这六个地支,均属“无气之乡”。
三谓大运小运相冲。假令癸丑生人,大运至卯,小运至酉,或大运至酉,小运至卯,卯酉六冲,卯酉又为年柱干支的死败之乡,即是。
四谓大运至本命支,小运又冲破。假令癸丑生人,命支是丑,大运至丑,小运至未,丑未冲,即是。
五谓大运至生月支,小运至胎月。假令癸丑年人辰月生,大运至辰,胎支在辰后三位,即是未,小运至未,即是。
六谓大小二运同时在年支的三刑、六害、元辰之位。假令癸丑年生人,丑午相害,元辰在午,三刑在未。二运得此三位中的两位,即是。
七谓大小二运至灾杀、劫杀之位。如癸丑年生人,劫杀在寅,灾杀在卯,即是。
八谓大小二运落空亡。如癸丑人,在甲辰旬中,寅卯为空亡,二运在寅卯位,即是。
九谓大小二运至男女正天罗正地网。戌年生男遇亥,亥年生女遇戌,为正天罗;辰年生男遇已,巳年生女遇辰,为正地网,即是。
原文
凡支干纳音俱在死墓绝处,又值灾劫恶杀临之,即死。若大小运上支干纳音俱比和,或相生无刑者,即主重病,不至于死。若干在厄处,主去官失禄,或被诬谗,或损失父母财产。若支在厄处,则主疾病散财。若纳音在厄处,主瘦损肢体或疾病,小人遭刑责也。
注释
凡年柱支干五行、纳音五行,俱在二运支中属死、墓、绝处,又值灾杀、劫杀等恶煞临之,即死。
若二运的支干五行、纳音五行与年柱支干五行、纳音五行成比和,或相生无刑者,即主重病,但不至于死。
若年柱天干五行,在二运均落在死绝病败等厄处,主去官失禄,或被诬谗,或损失父母财产。若年柱地支五行,在二运均在厄处,则主疾病散财。若年柱纳音五行,在二运均落在厄处,格局高者,主人瘦小,肢体有损伤,或有疾病,小人则遭刑责。
说明
前文叙述了多种“厄会”,包含无气之乡、三刑、六害、元辰、空亡等,此处的“厄处”即是指上述“厄会”。
原文
诸凶神者,若大小运加临其上,或居衰、败、空亡之乡,则主其年有亡官失禄、疾病死丧之事。大忌劫杀、墓杀、三刑、六害、元辰厄会相加。及到支干刑破之位,或临墓绝之中,则众凶相会,当有灾厄,于是岁修德慎静则吉。并《三命钤》
注释
大小二运,若有诸凶煞临其上,或二运居年柱的衰、败、空亡之乡,则主该流年,有丢官失禄、疾病死丧等不吉事发生。二运大忌劫杀、墓杀、三刑、六害、元辰等凶煞凶会叠加。又,二运到年柱支干刑破之位,或临年柱的墓、绝之位,也是众凶相会,当有灾厄。这一年若修德慎静,则可趋吉避凶。引自《三命钤》
原文
凡大小运并,不问纳音,如并不在本生年一路者,名曰并不及身。如四季生人并在四孟上,主四孟骨肉灾。四仲生人并在四季上,主四季骨肉灾。如无此等骨肉,此月分自有灾。又在寅申巳亥运上死者,名曰重丧运,主三年骨肉再死一人,大小二运同。《广信集》
注释
凡大小运地支相同,不问纳音。如大小运的地支,不与本生年支相同,名曰“并不及身”。如辰戌丑未四季年生人,大小运相同为寅申巳亥四孟,主家中老大有灾。若子午卯酉四仲年生人,大小运相同为辰戌丑位四季,主家中最幼者有灾。如家中无此等骨肉亲人,则本年该月分自己会有灾。若年纳音在寅申巳亥运上处于死位,名曰“重丧运”,主此人三年内,骨肉亲人会再死一人,大小二运同上。引自《广信集》
说明
大小运地支相同,是论流年的又一个视角。该法理还可用于流月。
原文
欲明荣悴,重加真气以参详;更考兴衰,当以杀神而断决。
凡大小二运所历之处,须兼见生神杀,推求灾福也。又加真气以别其吉凶可也。《壶中子》
注释
“欲明荣悴,重加真气以参详;更考兴衰,当以杀神而断决。”意思是要了解某个流年的盛衰,除了年柱三命五行之外,还须参看年干真五行,及二运是否有年柱的吉凶神煞。
作者解释说:凡看大小二运,须兼看当生年柱的吉凶神杀,然后再推其灾福。凡看其五行的生旺死绝地,还须参看年干“真五行”的生旺死绝,以辨别其吉凶方可。引自《壶中子》
说明
真五行,即天干合化五行,参见卷七、卷八、卷九。
原文
二运如逢旺库年,必须登第更迁官。干神印绶并天乙,禄合临官喜庆全。
两般运气看行年,旺库逢时主峻迁。若是白衣须及第,职官加秩亦欣然。并《金书命诀》
注释
二运如逢年柱的旺库年,必在科举中名列前茅,或官职有升迁之喜。若二运的干神是印绶,又是正天乙,或二运见禄合并年纳音之临官位,如甲寅大溪水年人见亥运,甲禄在寅,寅亥合,亥为禄合,年纳音水临官在亥,即符合禄合临官,就十分喜庆完满了。
从大、小二运的吉凶来看流年,流年逢年柱的旺库位,主人官职晋升,科举及第。此处“白衣”指普通人。引自《金书命诀》
说明
通过年柱与大小二运的各种关联性来判断流年的吉凶,是重要且有效的技法。
《三命通会》卷之二,有“论小运”专章,专门研究了小运的起法,肯定了男起丙寅、女起壬申、《醉醒子》从时柱起小运的做法,并批评了某些不正确的起法。还提出未起大运之前,“童限专用”小运。但是《五行精纪》的有关大小二运的很多实务内容,《三命通会》没有收录进去。
论太岁
原文
太岁者,木星之精也,每岁一位,其神为诸杀之君,故诸杀视之以定其位。所至之宫,欲常与本命支干纳音相和,无冲害刑克,仍加本命贵人、禄马、一切福神之地,则其年有迁官得财,成名进身、婚姻生子、利见大人之福。如在本命支干纳音、三才刑克、死绝、一切凶杀之地,则主疾病、官灾、破财、不祥、死丧、动有不快、上人怪责之事,更以运气扶合用之。
注释
流年,又称“太岁”,根据木星运行的轨迹而定,每年一位干支。流年太岁为诸神煞之君主,诸神煞皆视流年的情况来定位。流年所至之宫位,若与年柱本命支、干、纳音往来相善,无冲害刑克者,若流年位又是年柱本命的贵人、禄马,及一切吉福神之地,则其年必有迁官得财、成名进身、婚姻生子、利见大人之吉福喜庆事。如流年与年柱本命支、干、纳音三才有刑冲克害、或是三才的死绝地,又是一切凶恶神煞所临之地,即本年主有疾病、官灾、破财、死丧、动有不顺、上人怪责等不吉之事发生。流年的吉凶,还须参看大运对命局、流年的扶合作用。
说明
看流年与年柱禄命身三元往来相善或有刑冲克害,流年是否有年柱的吉凶神煞,是断流年的一项重要技法。
原文
凡太岁与本命相生年,利见大人。凡太岁与本命相克年,宜防上人怒责。凡太岁与本命相刑年,主有官事。凡本命纳音生太岁年,破财劳冗,百事不成。凡太岁生本命年,事多遂心。凡太岁本命年,主动为稽滞不快。凡太岁入宅,主家宅动摇。宅者,命前五辰是也。凡太岁临大耗年,多卖田产。凡太岁至空亡年,失脱破财。凡太岁至劫杀年,主咽喉目赤之灾。凡太岁见咸池年,淫乱公事。凡太岁到破命年,多惊恐暴横之事。凡太岁压元辰年,主移徙,或妻妾亲人失义也
注释
凡流年太岁纳音五行,与年柱纳音五行相生之年,利见大人。
凡流年太岁纳音五行,与年柱纳音五行相克之年,宜防有上级的愤怒与斥责。
凡流年太岁地支,与年柱地支相刑之年,主有官司之事。
凡年柱纳音五行,生流年太岁纳音五行,主有破财、劳累、冗繁,百事不成。
凡流年太岁纳音五行,生本命年柱纳音五行者,事多遂心。
凡流年太岁伏吟年柱,主有行动展开,但事情有拖延或延误,进展不快。
凡流年太岁地支入年支的“宅”位,主家宅动摇不宁,“宅”者,年支前五辰即是。
凡流年太岁地支是“大耗”,多卖出田产。
凡流年太岁地支至年柱的空亡位,有东西失脱、破财事发生。
凡流年太岁地支至年柱的“劫杀”位,主有咽喉和眼红目赤之灾。
凡流年太岁地支遇“咸池”,主有淫乱事发生并对公事有不利影响。
凡流年太岁地支,冲年柱地支,主多惊恐暴横之事发生。
凡流年太岁地支,是年柱的“元辰”位,主有移徙事,或妻妾、亲人有丧失礼义、道义之事发生。“元辰”,年支前一辰即是。
说明
流年干支纳音,与年柱干支纳音的关系,是论流年吉凶的重要技法之一。
卷二十四,论元辰称“元辰大耗者,阳男阴女,在冲前一位支辰,阴男阳女在冲后一辰”,此处过于简略。
原文
凡文官命见学堂贵人,金水木食神驿马合命,若太岁在身生旺之年,同仁登第,仕人转资见君,登封发禄之岁。
凡武官命见倒食、禄鬼、刑冲、官符、合禄、劫杀逢生、刑害见旺之年,必主功立事在边职也。并《烛神经》
太岁到官兼到印,定应加印与加官。欲知进禄并登第,推取干神合贵看。《金书命诀》
注释
凡文官命,流年见学堂贵人,天干是金、水、木食神,地支有驿马合年支,若流年太岁在年柱纳音五行之生旺地,有同仁登第,在仕途之人,有级别资格转变提升,能见到君主,登殿受封,是发财禄之年。
凡武官命,流年天干为年干之倒食,为年干之鬼,流年地支与年柱地支刑冲,流年地支为官符,或合年干之禄,或是劫杀位逢长生,遇刑害却在年柱之旺位等,必主该年在边疆任职能建功立业。引自《烛神经》
流年天干为年干的正官,同时流年为五行正印,定应加印有权及升官,“欲知进禄并登第,推取干神合贵看”。引自《金书命诀》
原文
凡太岁来克贵神,宜求官禄。干上位贵神克太岁,轩冕临门。广录
注释
凡流年太岁,来冲克命局的天乙贵神,宜求官禄。命局中的天乙贵神位天干,来克流年太岁,主“轩冕”临门,即有官禄之喜。引自广录
说明
轩冕,古时大夫以上官员的车乘和冕服,也借指官位爵禄。
原文
掩冲岁临,尚不为灾。由是年登,故宜获福。
王氏注云:纵使掩冲岁临,尚且不为灾变,况岁运更在五行生旺会合丰登之处,故宜获福。如癸亥生,得乙巳岁,水虽绝在巳,而以水克火为财,火旺于巳,兼巳上乘马,虽巳亥冲,临于返吟之上,以身财之旺,故不为灾忒焉。可谓年岁丰登,宜获福之多矣。
莹和尚注云:掩者,伏吟也。冲者,返吟也。相生则吉,相克则凶。《珞录子》
注释
“掩冲岁临,尚不为灾,由是年登,故宜获福。”
王氏注云:纵使遇有“掩”(伏吟)、“冲”(返吟)年柱的流年到临,尚且不为灾变,何况大运流年更在年柱五行的财旺处,故宜获福。如癸亥大海水生人,遇乙巳佛灯火流年,年柱禄命身三才之五行水,虽然绝在巳,但水克火为财,火旺于巳,禄财命财身财到已都处于旺地;同时,巳为年支亥的驿马位,虽有已亥之冲,形成“返吟”,但以年柱纳音身之财,正处流年的旺地,故不会有严重的灾害事发生。这就是所谓流年太岁,为年柱财的“丰登”位,反而获福甚多。
莹和尚注云:“掩”者,流年支与年支相同,即伏吟;“冲”者,流年支与年支六冲,即“返吟”。相生则吉,相克则凶。引自《珞录子》
五行精纪注释卷三十四二O、九
说明
流年与年柱有伏吟返吟,未必论凶。即使三命弱,但三财旺的话,也可以论吉。
年登、丰登,原意为该年粮食谷物收成好,此处指财旺。
论晦数
原文
夫晦者,乱也,暗也。天晦则星辰变易,日时失序;地晦则百川沸腾,山冢卒崩。高岸为谷,深谷为陵。昼晦则日有重晕,飞埃起雾,不雨而阴;夜晦则月没魄化;人晦则三纲不振,五常共愆,臣弑其君,子杀其父,皆晦乱之道也。太岁者,人君之象,率领诸神,统正方位,斡旋时序,总成岁功。凡人年月日时者,臣也,不可渎犯于君,若生日、生时,与逐年太岁天元干合者,谓之晦气,必主阴灾,发灾在支干所犯之月,重者死亡,轻者灾挠也。
注释
夫“晦”者,暗也、乱也。天晦,则星辰变易,日时失去秩序;地晦,则百川沸腾,山冢崩裂。高岸为谷,深谷为陵。白天遇晦,则日有重晕,飞埃起雾,不雨而阴;夜晚遇晦,则月亮被淹没而魄神化飞消散;人晦,则“三纲”不振,“五常”都罪过了,如臣杀其君,子杀其父,此皆是晦乱之道。流年太岁者,为帝王人君之象,率领诸神,统正方位,斡旋时序,决定着流年的吉凶功过。凡人年、月、日、时四柱者,为臣,不可渎犯于君主,若日柱、时柱的天干,与流年太岁的天干五合者,谓之“晦气”,必主有不可述之灾害,发灾的时间,在流年地支所在之月,重者死亡,轻者灾挠。
说明
晦,隐藏、夜晚、昏暗,此处特指日干或时干与流年天干相合。
魄化,即月魄消散,光芒不在。
愆 ,qiān, 指罪过、过失。
三纲五常,三纲,指父为子纲、君为臣纲、夫为妻纲。五常:指仁、义、礼、智、信。泛指封建社会所提倡的伦理道德标准。
原文
凡生日、生时,天干与逐年太岁干合者,谓之晦气入门。旺则在门户眷属之灾,气并冲合死绝,主身灾。若在相刑之位,更气困,主身灾有祸。若在六害之位,主阴小有灾,或奴婢走疾之恼。若在日时宅墓,谓日前五位为宅,时后五位为墓,主门户多构及阴人为挠。若有怀妊者,必产后有不安之象,利生女,不利生男,若生男子,两有一失,若与大运合,亦同论也。
注释
凡生日、生时天干,与流年太岁天干五合者,谓“晦气入门 ”。
若流年在年柱五行生旺处,则灾在门户眷属;若流年在年柱五行死绝处,地支还有冲合者,主自身有灾。若流年和年柱相刑,则更为困顿,主不仅有身灾且有祸。若流年与年柱有六害,主家中妇人和小孩有灾,或奴婢出走有疾之烦恼。
若流年在日、时的宅、墓位,谓日支前五位为“宅”,时支后五位为“墓”,主门户多凶,及犯小人。若家中妇人有怀妊者,必产后有不安之象,利生女,不利生男,若生男子,两者必有一失,日干时干若与大运干合,同论。
说明
年、日、时均有宅、墓位,论法相同。
若在地支
原文
又云:主阴人妊孕,生女减咎,生男须一失0晦气入门者,当有妇人厄难,孕者即免六神中相合,为之鸳鸯合,主有好事,若有用,主添进人口。若相憎,则有别离之事。若太岁克生时,亦身灾。并《神白经》古诗云:
日时莫与岁干合,岁干合兮灾必侵。
近则临门阴小厄,远则人财破败凌。
妇人有孕尤能免,女喜男灾多不宁。
凡人遇此休言福,不如静坐去休心。
注释
流年犯“晦气入门”者,当有妇人厄难,但若是孕者即可免。又称,本年主阴人妊孕,生女可减轻厄难,生男须失去一位。若流年地支也有合,称为“鸳鸯合”,主有好事,若流年五行、神煞等属命局之吉福者,主添进人口;若流年五行、神煞等对命局不利,则有别离之事。若流年纳音克年柱纳音,亦有身灾。引自《神白经》
古诗云:“日时莫与岁干合,岁干合兮灾必侵。近则临门阴小厄,远则人财破败凌。妇人有孕尤能免,女喜男灾多不宁。凡人遇此休言福,不如静坐去休心。”
原文
凡太岁刑冲压害生年,主父母己身之灾;刑冲压害生月,主兄弟僚友之灾;刑冲压害生日,主妻妾己身之灾;刑冲压害生时,主子孙之灾,五行不战则生儿女。刑冲压害胎元,主父母长上骨肉之灾。刑冲厄害命宫,有战克,主己身、父母,官事、孝服、破财、不宁等事,皆主一年灾福,逐应在太岁辇路上。辇路者,四孟、四仲、四季月分也。并《广信集》
注释
凡流年太岁刑冲压害年柱,主父母或自己有灾;刑冲压害月柱,主兄弟僚友有灾;刑冲压害日柱,主妻妾、己身之灾;刑冲压害时柱,主子孙之灾,若纳音五行不战克,则主生育儿女。刑冲压害胎元,主父母长上骨肉有灾。刑冲厄害命宫,且纳音五行有战克,主己身、父母不宁有灾,或犯官司,或有孝服、破财之灾,皆主一年之灾福,应期在太岁“辇路”月分,先定出来是灾是福,看是谁导致的,灾在哪里,辇路就在哪里,如灾在寅上,那么应期就在寅申巳亥月。“辇路”:在寅申巳亥四孟、子午卯酉四仲、辰戌丑未四季月,四孟、四仲、四季月分。引自《广信集》
说明
压:伏吟。
流年对四柱及胎命两柱有刑冲压害,对六亲有灾的基本判断。
辇路,天子车驾所经的道路,指四孟、四仲、四季月分,每个月分主四个月。
原文
劫杀临命者,常以十二支辰为正命,若遇岁劫杀临之,主其年诸事耗散,如在远方当逢劫夺之事。假令亥生人,遇寅午戌年劫杀临命,逢之者,宜慎静守常,不可远适他乡,恐逢劫盗。
注释
劫杀临命,以流年地支三方五行的绝位来查劫杀,看年支是否临到该劫杀,若临到,主这一年诸事耗散,如人在远方,容易遇到被强盗小偷抢劫掠夺之事。如亥年生人,遇寅午戌流年,即为“劫杀临命”,逢之者,宜慎静守常,不可远行他乡,恐逢劫盗。
说明
劫杀临命,亥年生人,遇寅午戌流年,寅午戌见亥为劫杀,正与年支亥相同。
原文
阴阳二命,并以命前二辰为丧门,后二辰为吊客。若人遇丧吊临命,主其年有孝服哭泣之事。假令子生人,以寅为丧门,戌为吊客,若太岁在寅戌水然,主其年有丧服之事也。
注释
男女之命,皆以命前二辰为“丧门”,命后二辰为“吊客”。若人流年遇丧、吊,主这一年有长辈或家人去世,孝服哭泣之事。如子生人,命前二辰为寅,为丧门;命后二辰为戌,为吊客。若流年太岁在寅、戌,小运亦然,主其年有丧服之事。
原文
凡大运如大将军,小运如小将军,太岁如人君,三者相得而和,然后济事。所至逢禄马贵人则吉,逢刑杀则凶。所逢者当生年有,则吉凶重;当生年无,则吉凶轻。久困而运通,未必通;久通而运困,未必困。更加盛衰,宜细消息之。五行衰者运宜盛,五行盛者运宜衰,仍须以命合三主而言,万不失一也。《李虚中书》
注释
凡大运如“大将军”,“小运”如“小将军”,太岁如“人君”,大小二运和流年,三者若相互生扶助力,方才济事。三者逢禄马、贵人则吉;三者逢刑杀则凶。若三者所遇到的吉处和凶处,命局本身就有,则吉凶重;若命局本身不带这些禄马贵人和刑杀,则吉凶轻。命运困顿已久,而遇通顺的大运,未必立即通顺;命运通顺已久,而遇困顿的运程,未必立即困顿。还须看命局年柱五行盛衰等详细情况。命局五行衰者,行运宜盛;命局五行盛者,行运宜衰。仍须结合原命局禄命身三才的情况来论,方能万不失一。引自《李虚中书》
说明
这节讲了一个看命纲领,即大运、小运和流年三者一个都不能少。
原文
凡命以太岁小运为发用,若大运虽到吉位,尤未动也,候太岁小运亦到吉位上相应,则当年有迁官进职之福。若大运到凶位,灾未发也,候太岁小运亦到凶位相应,则当年有丧服哭泣责罚之灾。陈访曰:大小运并太岁都在吉处,谓之福会;俱在凶处,谓之凶会。大凡大运在凶处,小运太岁皆到吉地,不能为大福,止为当年之利也。大运在吉处,小运太岁皆到凶位,不能为大灾,止为当年之不利也。小大灾福,皆以大运为之主。欲知人受福之年,须是大运在禄、长生、建库、驿马、马合、禄合、命合上。若要见受福月日时,亦以上法轮配而推之,可见矣。欲知人受灾之年,须是大运在禄与身死、败、绝位上,并伏吟、返吟、空亡、凶杀上,太岁亦到七位上,更带克身之鬼,其年决有大灾。若要见受灾月日时,亦以上法轮配推之,可见矣。
注释
凡命吉凶,以流年太岁、小运为发用应期。若大运虽到吉位,福尤未立即发生,须待流年太岁、小运亦到吉位上,与大运之吉相呼应,则当年有迁官进职之福。若大运到凶位,灾未必立即发生,须待流年太岁、小运亦到凶位,与大运之凶相呼应,则当年有丧服哭泣、责罚之灾。陈访认为:大小二运及流年太岁都在吉处,谓之“福会”;俱在凶处,谓之“凶会”。大凡大运在凶处,小运、流年太岁皆到吉地,不能为大福,只能论当年有利。大运在吉处,小运、流年太岁皆到凶位,亦不能为大灾,只能论当年有不利。大小灾福,皆以大运的吉凶灾福为主。欲知人受福之年,须是大运在年柱的禄、长生、建库、驿马、马合、禄合、命合等七个吉位上,流年太岁及小运,亦到七吉位上。若要见受福在该年的何月何日何时,该月日时也在七吉位上,则流年之吉福可以看得很清楚了。欲知人受灾之年,须是大运在年柱的死、败、绝位上,并在伏吟、返吟、空亡、凶煞等七个凶位上,流年太岁及小运亦到七凶位上,流年纳音更是克年柱纳音之鬼,其年决主有大灾。若要见受灾的月日时,亦用以上七凶位推之,即可断出流年之凶发生的时间。
说明
吉凶及吉凶的应期,均与命局、大小二运及流年四者有关,七吉七凶的指标十分明确,可断到吉凶发生的月、日、时。其中大运的吉凶最为紧要。
原文
古人以太岁及小运压大运为灾,非也。若大运在吉位,或太岁或小运并于大运上,当年主有两重喜。最忌者,或太岁,或小运与大运同到凶位上,则当年主有不测之祸,或死兆也。并《三命提要》
注释
古人以为流年太岁及小运,伏吟大运为灾,并不是这样的。若大运在吉位,或流年太岁或小运同时在吉位上,与大运相同,当年必主有两重之喜。最忌者,或太岁,或小运与大运同到凶位上,则当年必主有不测之祸,甚至是死兆。引自《三命提要》
说明
流年、小运与大运发生伏吟未必有灾。伏吟到吉位为喜,伏吟到凶位为灾。
原文
凡欲占得官者,须是岁运至禄干生旺处乃吉,年内取月准此。假令甲子人以甲为禄,干属木,亥上为禄长生,卯上为禄旺之类。
注释
凡欲占何时得官,须是岁运至年柱天干生旺处,有升官之喜。应期在本年内何月,也同上。如甲子年生人,天干甲为禄,天干五行属木,亥为木之长生位,卯为木之禄旺位之类。岁运遇亥、卯,该年的亥、卯月,即禄干生旺处,即是升官之时。
原文
凡欲知人得官早晚,但以驿马、建禄、禄财、禄官到合处,即主白身得禄。居官者,有升擢之庆,小人亦主财物骤至。假令巳酉丑人驿马在亥,寅年驿马旺,又与驿马合,亥年为驿马建。又癸丑人建禄在子,丑年为禄合,又禄官是土,子年禄官旺,命财是水,子年命财旺。凡大小运并太岁至此,皆为禄官喜。又禄官库、命财库在辰,辰与酉合,驿马在亥,亥与寅合,宜于辰寅酉亥方守官。
注释
凡欲知人得官早晚,但以驿马、建禄、禄财、禄官到合处,即主平民得官禄;已经居官位者,有升擢之庆;小人亦主有财物骤至。
如巳酉丑人,驿马在亥,“寅”流年与驿马亥合,为马合。流年“亥”,为驿马位,即“马建”。
如癸丑年人,癸建禄在子,遇“丑”流年,为“禄合”年;又年干癸水之官是土,即禄官是土,遇“子”流年,为“禄官旺”;丑为命,土克水为财,命财是水,“子”流年为“命财旺”。凡大、小运及流年太岁至此,皆为禄官喜。
又癸丑人,禄官土之库、命财水之库,皆在辰,辰与酉合;驿马在亥,亥与寅合。故此人宜于辰、寅、酉、亥的流年,分别是禄官库、马合、禄官库合,驿马的流年,可以守住官。
原文
凡本命支干与大小运及太岁支干合,并为吉会。假令癸丑人,大小运行年至戊午,为干合,至壬子为支合,余准此。凡贵命,刑冲则发,必得时日岁运击扬然后动。
注释
凡本命年柱的支干,与大小二运,及流年太岁的“支”或“干”有合,都为“吉会”。假如癸丑人,大小二运及流年,行至戊午,为“干合”;大小二运及流年,行至壬子为“支合”,这个流年即可论吉会,余准此。凡贵命,遇刑冲则发,必得时柱、日柱、流年、二运的刑冲击扬之气,然后才有吉利的变动。
原文
阴阳二命,并命前五辰为宅。若遇太岁临之,主其年多灾,或因官事失财物,凡所施为,皆当蹇踬,若有福神救之,其灾则轻。假令甲子生人,以命前五辰己巳为宅,若遇己巳即为太岁入宅,余准此。并《三命钤》
注释
男女二命,均以命前五辰为“宅”,若流年太岁临“宅”位,主其年多灾,或因官事失财物,所有作为,皆会困顿颠仆不顺利,若有吉福神救之,其灾则轻。假令甲子年生人,以命前五辰己巳为宅,若流年是己巳,即为“太岁入宅”,余准此。引自《三命钤》
宅神冲破定移居
原文
如戊子见癸巳是宅,太岁冲破,但移动改更。
注释
宅神若被冲破,定主有移居事。如戊子年生人,见癸巳是“宅神”,若被流年太岁冲破,会有移居变动改更之事。
说明
此节介绍的命前五辰,指年柱天干地支的前五辰。
原文
凡行年有五个太岁,逢着真者,名日撞命杀。如丙寅日生,遇丙寅太岁是也,大忌日上逢之。若官员在富贵权要之地逢之多死,纵不死,则撞破福气,一生闲慢也。闲居遇之,主己身与妻有灾。庶人逢之,丧妻之年也。大抵日上逢之,未有无事者。时上见之,有子哭子,无子生子。有生时同者,五十后犯之,主自死。有一卿监,丙寅年、庚寅月、丙辰日、己丑时,丙辰年知饶州,言罢,二十余年不起。一侍从,壬申年、丁未月、丁卯日、辛亥时,丁卯年撞死。一两制,乙亥年、己丑月、辛未日、丙申时,辛未年闲居、丧妻,壬申年起复即死。一员郎,戊辰年、乙卯月、己丑日、壬申时,壬申年撞死。《珞球子》云:与生地之相逢,宜退身而避位者也。又云:灾福在岁年之位内,觉发由时日之击扬。并《广信集》
注释
凡流年,与年月日时胎五柱,一生中有五个流年太岁与这五柱相同,这五个流年名曰“撞命杀”。如丙寅日生人,遇丙寅流年即是。流年犯“撞命杀”,大忌日柱上逢之。若官员在流年遇之,尽管在富贵权要之地,逢之多死,纵不死,则撞破福气,一生闲慢。若闲居之人遇之,主己身与妻子有灾。寻常庶人逢之,丧妻之年。大抵日柱遇流年“撞命杀”,没有无事之人。时柱遇流年“撞命杀”,有子哭子,无子生子。有流年与生时干支相同,五十岁后犯之,主自死。
有一卿监,丙寅年、庚寅月、丙辰日、己丑时。丙辰年任职饶州,当年日柱犯撞命杀,因进言即被罢官,二十余年不起。
有一侍从,壬申年、丁未月、丁卯日、辛亥时。丁卯年与日柱犯撞命杀,而死。
有一两制,乙亥年、己丑月、辛未日、丙申时。辛未年与日柱犯撞命杀,被罢官闲居、丧妻,壬申年又起,但复出后即死。
有一员郎,戊辰年、乙卯月、己丑日、壬申时。壬申年与时柱犯撞命杀,而死。
《珞录子》云:流年与命局五柱相逢,宜退身避位。又云:灾福在该流年内,发生的时间,是由时柱日柱被刑冲时而引起的。以上引自《广信集》
说明
撞命杀,流年与日柱和时柱的干支相同。
《三命通会》卷之二P157有“论太岁”专章,除了“太岁如君”等原则性论述相同外,对《五行精纪》“论太岁”一节的内容引用极少,增加了“征太岁”、“岁运并临”、“日犯岁君”等实务内容。“论晦数”一节内容,则移至卷之二P159 “总论岁运”专章中。
论岁运
虚一待用
原文
发于沉滞之中,有非常之庆;起于贫贱之间,有不次之用,当在岁运相遇也。谓金木水火而无土,或乙辛丁而无癸,或甲丙庚而无壬,或辰戌丑而无未,或卯酉午而无子,或寅申亥而无巳,有天乙而无天官,有官印而无食神,有甲戊而无庚,有丙丁而虚乙,至于六合、四库、三合、交互见贵见禄之类,待其岁运,补其不足,则气完数备。《阎东叟书》
注释
虚一待用,指某项指标在命局天干地支或纳音中缺少一位,待岁运补齐了这缺少的一位,即是。
发越于沉滞之中,有非常之喜庆;倔起于贫贱之间,有不按常序之提拔,指在岁运之中,遇见“虚一待用”的那位。
从五行视角而论,命局有金木水火四行,而无土,入土运即是;
就阴阳天干而言,有乙辛丁,而无癸,入癸岁运即是;或命局有甲丙庚,而无壬,入壬运即是;
就地支四见而言,四库有辰戌丑而无未,入未运即是;四正有卯酉午而无子,入子运即是;四生有寅申亥而无巳,入已运即是;
就天干十神而言,有天乙而无天官,入天官运即是;有官印而无食神,入食神运即是;
就三奇贵人而言,有甲戊而无庚,入庚运即是;有丙丁而虚乙,至乙运即是;
至于六合、四库、三合、交互见贵见禄之类,同理,命中有缺,待岁运补其不足,则气数完备。引自《阎东叟书》
说明
天官贵人,参见卷十三。
原文
大凡看命,根实支茂,得月令气象牢固,有气无冲破废脱,则岁运虽有刑克冲战、杀神击搏,虽灾必解而轻。若根本不牢,月令废脱,则岁运虽有些小神杀冲击,便致十分之灾也。
注释
大凡看命,年柱禄命身三才之五行,在月令坐生旺地,则为根实支茂,根基牢固。命局根基生旺有气,没有冲破,不坐病衰败死绝,尽管岁运对命局有刑、克、冲、战,有杀神击搏,虽有灾也必能化解,有灾亦轻。若根基不牢,在月令上为病衰败死绝,则岁运虽有些小凶杀或刑冲,便会致十分之灾。
说明
命局本身根基是否牢固,是论命的先决条件。此节所称的“命”、“根本”,按“主本”之说,应指年柱和日柱。日柱在月令上得生旺之气,被子平法所用,引出了“用神”“强弱”之说。实际上子平法忽略了还要看年柱。
原文
凡行运太岁与当生日时上下合者1371,定发。及遇当生月中秀气,补全造化者,尤紧。
注释
凡行运、流年太岁的干支,与命局日柱、时柱有干支上下合者,定发。如果岁运遇到月中秀气,并遇到能把原命局缺的或不利的关键因素补好补全的,就更加好了。
说明
月中秀气,参见卷十二。
原文
凡行运,须详行年太岁所犯支干纳音言灾福,干不和则尊凶,支不和则卑凶,支干纳音皆不和,名尊卑俱战,大不好,十有九灾。
注释
凡行运时,须详察流年与三命之间的关系。年干称为尊,年支称为卑,干支纳音都不好,即三命都不好,十有九灾。
原文
凡命四柱中有与我为福者,年运宜向之吉,背之凶。四柱中有与我为祸者,年运宜背之吉,向之凶。
注释
凡命四柱中,有助力年柱的吉利指标,流年、大运生助这些吉利指标时,此流年和大运为吉,冲克这些吉利指标,则流年和大运论凶。四柱中有对年柱不利的凶祸指标,流年大运宜冲克这些凶祸指标,则这步流年大运为吉,而生助这些凶祸指标的流年大运,则论凶。
原文
凡久旺之人,岁运逢破禄而住,乃旺之过也。久闲之人,岁运逢食神而再起,乃食禄之年也。如岁运并带刑食者凶,凡命当见孝服之年。有白衣、天鬼二杀临之,却须随宫分年月日时消详。如杀在父母宫,太岁与大运战逼,主有重服,兄弟、子孙、妻妾各随宫分断之。行年丧吊、白虎、病符等杀,亦如此例取之。
注释
凡久旺之人,岁运逢破禄就停止旺了,因为已经旺过了。久闲之人,流年、大运逢食神而得再起,乃食禄之年,论吉。如果流年大运来刑冲食神,论凶,可论此年有孝服之灾。流年若带白衣杀、天鬼二位凶杀,须分年月日时对应六亲之宫位,分别论之。如二杀在年柱父母宫,遇流年与大运战逼,比如带各种凶煞刑冲克害,主有重灾孝服之灾;月柱为兄弟宫、时柱为子孙宫、日柱为妻妾宫,各随宫位分断凶灾应在哪位六亲。小运遇丧门、吊客、白虎、病符等凶杀,亦按这个办法来断。
原文
行运祸福二神俱集于本位上者,主称意中死,故其祸与福俱紧也。其祸与福皆系于太岁遇逼压即死。更以时限参之尤妙。
注释
在一步大运上死,祸福二神俱集于“本位”上者,主“称意中死”,故本位祸与福都紧要。至于其祸福的应期,在于伏吟大运的流年,若能以时柱参之尤妙。
说明
卷三十,称年为“本”,日为“主”;卷十,称“以年为主”“以日为本”。凶的发生年月时,参照前文。
关于“本位”的理解,一种是年日谁为本的理解,另一种也指大运,核心思想都是“厄会”,流年太岁伏吟到了厄地。
原文
凡行运被太岁逼压刑冲,大小运及帝坐克战,皆主灾厄。如支神相连,名曰拱运,忌遭毒药横死之事。
注释
在一步大运中,遇某个流年来伏吟刑冲大运,大、小运与时柱又有克战,皆主灾厄之年。如大运和流年的地支相连,名曰“拱运”,忌有遭毒药横死之灾。
原文
凡行年大忌与太岁相迎,名曰迎头杀。女人逆行小运多如此,男子大运逆行值之,尤重。主岁内灾厄,迎在返伏吟、空亡上,主死。
注释
凡小运大忌与流年相迎,即小运与流年逆数,比如小运己亥,流年戊戌,就是小运与太岁相迎,遇之名“迎头杀”。女人逆行小运时多遇,阴年男子在大运逆行,流年若遇到,凶灾尤重,主本年内有灾厄。若“迎头杀”发生在与年柱返吟、伏吟或在年柱的空亡位上,主死。
说明
行年,既指流年,又可专指小运。
原文
凡大小运并在本命死墓绝上,须看行年太岁与本命有何伤害143, 有则主重丧,若无伤害虽灾不重,但不可离生时也。
注释
凡大、小运,同在本命年柱的死、墓、绝位上,须看流年太岁与本命年柱有何刑冲克害等伤害,若有,则主本年有重丧;若无伤害,虽灾不重,但还须参看时柱在此流年中,还须参看时柱在此流年中的情况。
原文
凡大运行空亡及凶杀之地,欲出未出之时,怕小运太岁并叠冲刑,定死。又二运有未并一年死者,并年为灾者,并后一年为灾者,多是行年太岁作灾,四柱危困而然。凡甲子生人,禄在寅,禄前五辰未为禄宅,命前五辰巳为命宅,大小运行年到禄命宅二宫,己身有灾。若太岁行年到宅宫,妇人小口灾,家宅不宁,若改移即吉。只如壬戌人、戊申月、戊辰日、丁巳时,其生日坐禄宅,太岁行到辰宫,其人疾病有孝服,或妻子患,须以二运及太岁与本禄命刑害者为灾。若太岁二运支干与本禄命喜合,此名吉庆之兆。
注释
凡大运,行“空亡”及凶杀之地,欲出而未出之时,即转运前几个月,最怕小运、流年同时冲刑大运,得之者定死。又有大小二运不相同,而在此年死者,有大小二运相同之年为灾者,有大小二运相同的后一年为灾者,多是流年太岁在起凶灾的作用,以及四柱本身有危困因素使然。
凡甲子年生人,禄在寅,禄前五辰是“未”,“未”为“禄宅”,命前五辰是“巳”,“巳”为“命宅”。若大、小二运到禄、命宅二宫,己身有灾。若流年、小运行到宅宫,妇人小儿有灾,且家宅不宁,若该年屋宅有装修或迁移,即吉。
如壬戌年人、戊申月、戊辰日、丁巳时,壬年生人,壬禄在亥,“禄宅”在辰,其日柱坐“禄宅”,流年行到辰宫,也是“禄宅”,其年身患疾病,家中有孝服之灾,或妻子或子女有灾患。以大小二运、流年,与年柱天干、地支刑冲克害时为灾。若流年、大小二运支干,与年柱天干地支有合,为“喜合”,此为吉庆之兆。
说明
此节介绍了“命宅”、“禄宅”在命局、大小二运及流年中出现,论不吉。
原文
凡太岁二运如到孤辰,必有孝服,到寡宿必有血光之灾也。并《金书命诀》
注释
凡流年和大、小二运,如行到“孤辰”,必有孝服;行到“寡宿”,必有血光之灾。引自《金书命诀》
原文
凡太岁刑大运,主破财。太岁压大运,主权握不宁也。《烛神经》
注释
凡流年太岁与大运相刑,主破财。流年伏吟大运,主手中之权不宁,把握不定。引自《烛神经》
原文
足下临丧,面前见害。
莹和尚注云:命前二辰为丧门,或太岁诸杀,大小运临,忧不测之灾,虑有外服之象。如辛亥人,以命前二辰为丧门,见己丑则面前为祸,立可见矣。
注释
“足下临丧,面前见害”,此句引自《珞录子》,意思是,岁运遇到丧门,马上见灾。
莹和尚注云:命前二辰为“丧门”,若流年、大小二运遇到“丧门”有忧,防不测之灾,忧虑外家有孝服之象。如辛亥年人,命前二辰“丑”为“丧门”,见己丑流年克命,则面前为祸,立马可见。
原文
宅墓受杀,落梁尘以呻吟。丧吊临门,变宫商为薤露。
莹和尚注云:古之善歌者,有绕梁之音,善歌者命宫商之曲,今易以呻吟愁叹,变为薤露挽歌,则丧吊临门,宅墓受杀也。命前五辰为宅,命后五辰为墓,命前二辰为丧门,命后二辰为吊客,其或太岁凶杀临并大小运限刑冲,必致凶灾,切宜预避。
注释
“宅墓受杀,落梁尘以呻吟。丧吊临门,变宫商为薤露”,此句出处同上。
莹和尚注云:古之善歌者,有绕梁之音,善歌者称之为“宫商之曲”,现在改变为“呻吟愁叹”之曲,变为不吉的“薤露挽歌”,则是因为“丧吊临门,宅墓受杀”。命前五辰为“宅”,命后五辰为“墓”;命前二辰为“丧门”,命后二辰为“吊客”,以流年、及大小二运同时遇上这些凶的神煞,且有刑冲,必致凶灾,切宜预防避之。
说明
薤 ,xiè, 多年生草本植物,地下有鳞茎,叶子细长,花紫色。鳞茎可做蔬菜。
薤露,薤叶上的露水。“薤露挽歌”,古代乐府挽歌名。
原文
宅墓同处,恐少乐而多忧。
王氏注云:命前五辰为阳宅,命后五辰为阴墓,何以谓之同处也。如癸亥生人,前五辰见戊辰,乃水之墓也,行年岁运若带杀来同处其中,故曰宅墓同处,恐少乐而多忧也。
注释
“宅墓同处,恐少乐而多忧”,出处同上。
王氏注云:命前五辰为“阳宅”,命后五辰为“阴墓”,两者怎么能够同时出现呢?如癸亥年生人,亥前五辰为“辰”,戊辰为宅神,辰也是水之墓,若流年、大小二运同时遇“辰”,则称为“宅墓同处”,恐少乐而多忧。
说明
癸亥案例,辰,既是亥人之“宅 ”,也是癸亥大海水的“墓”,故称“宅墓同处”,此与原文的命后五辰为墓不同。
原文
狂横起于勾绞,祸败发于元亡。
王氏注云:行年岁运遇勾绞,则多因狂横而起灾。元亡者,元辰也,遇之则所为多致伤败。并《珞录子》
注释
“狂横起于勾绞,祸败发于元亡”出处同上。
王氏注云:小运、流年、大运,同时遇“勾绞”凶煞,则多因狂横而起灾祸。“元亡”者,即是“元辰”,流年和大、小二运遇之,则所做的事情多致伤败。引自《珞录子》
原文
是故人之寿夭,莫不由于见生;祸福穷通,亦复凭于运限。比和则吉,战克则凶。
凡行年二运至相生比和之乡则吉,至相克不比和之乡则凶。行年二运生我命者吉深,我命生行年五行者吉浅。行年二运之五行克我者凶多,我命克行年二运之五行者凶少。又须当每以至福者,运之三合处为有吉之月。至祸者,运之四冲处为有凶之月。
注释
由此可得知,人之寿夭,莫不由于命局;人的祸福穷通,亦都是因为大小二运和流年而发生。流年和二运与命局相和有情则吉,战克则凶。
凡流年、大小二运纳音五行,行至与年柱纳音五行相生、往来相善之乡,则吉;行至与年柱纳音五行相克、往来不相善之乡,则凶。流年、二运纳音五行生年柱者,吉深;年柱纳音五行生流年、二运者,吉浅。流年、二运之纳音五行,克年柱者凶多;年柱纳音五行,克流年、二运之纳音五行者凶少。又应当把十分福气的应期,以流月地支,与大小二运之三合处,为应福之月;什么时候为凶祸的应期,以流月地支与二运四冲处。这里指辇路,应期在四季、四孟、四仲月分,如祸地在卯,辇路即在子午卯酉月,为应凶之月。
说明
不论人的寿夭、祸福、顺与不顺,命局好坏固然重要,而祸福吉凶的发生,却要看流年和大小二运,应期要论到流月。论流月的法理和规则,古籍鲜有介绍。
关于流月吉凶的介绍,梁湘润老师的著作中有比较完整的内容,可参见《二元全流刑冲表》。
原文
若逢破宅,必有修营。设遇会神,焉无嫁娶。
破宅常居命前五辰,会神常居命前后各四辰。若流年二运遇破宅,必有修营盖屋之事,其中又见丧门吊客,乃有凶祸至矣。若流年二运遇会神,必有婚娶宴乐之事,重并主疾病,会神是三合处也。
注释
若逢“破宅”,必有修营之事。若遇“会神”,岂能没有嫁娶。
破宅,在年支前五辰;会神,在命支前后各四辰。若流年、二运遇“破宅”,必有修营盖屋之事,若其中又见丧门、吊客,则此年有凶祸事发生。若流年、二运遇“会神”,必有婚娶宴乐之事,若流年二运地支均为“会神”,主疾病,流月应期是“会神”三合处。
原文
最不律者勾绞,动作不成;极为灾者浴盆,公私易行。
行年二运见勾绞,主动作不成。沐浴住处见水,则化为浴盆杀。
行年二运见之,男主公私文书聒挠,女主破产伤胎。
“最不律者勾绞,动作不成;极为灾者浴盆,公私易行”,此句引自《壶中子》。
流年、大小二运见“勾绞”凶杀,主做事不成。流年、二运在年柱纳音“沐浴”位,且五行见水,则化为“浴盆杀”。流年、二运见“浴盆杀”者,男子,主公私文书之事发生厌烦和困挠;女子,主有破腹产或伤胎之凶灾。
原文
并在返吟之上,粉舆三尺任优游;冲于刑害之乡,决定一年遭速蹇。
大小二运及本命行年冲,而又并者死。返吟谓对冲,虽于是年见灾病,而不致夭寿,刑害谓不并也。
注释
“并在返吟之上,粉舆三尺任优游;冲于刑害之乡,决定一年遭速蹇”,此句引自《壶中子》。
大小二运及本命年柱,遇流年相冲,而又并在返吟之上,必死。“返吟”即是地支对冲。有刑害则未必,虽这年见灾病,而不致夭寿。并在返吟上的话,容易出灾。
原文
值病仍须忧病,脱底忌于网罗。逢生依旧得生,特且远其丧吊。行年大小二运值病处,仍须疾病。值生处,仍须生产。虽疾病之年,而不见辰戌二字者不妨,见辰戌字者,尤不吉也。盖辰戌乃天罗地网,故脱底忌之。遇生产之年,而不见丧门吊客者不妨,见之者则不吉矣。盖丧门吊客,乃黄幡豹尾,故特且远之。并《壶中子》
注释
“值病仍须忧病,脱底忌于罗网。适生依旧得生,特且远其丧吊 ”。
意思是流年、大小二运值年柱纳音的“病”位,可断该年有疾病;行至年柱纳音的“长生”位,可断其人该年有生育事。虽在疾病之年,若不见辰戌二字者,则无大碍;但见辰戌二字者,尤为不吉,因为辰、戌乃“天罗地网”,故疾病之年忌之,流年不要再见到天罗地网。遇生育之年,若不见丧门、吊客者不妨,如见丧门、吊客者,则不吉。因为丧门、吊客,为“黄幡”、“豹尾”,故特宜远之不见。引自《壶中子》
说明
生旺库视角和神煞同论。黄幡、豹尾,择日术之凶煞。
《五行精纪》周必大序
天赐九畴,一曰五行。凡天地人有形则有数,有数则囿于五行。是以善卜筮者,预能测知。人居其间,又显显可推者,《传》不云乎「死生有命,富贵在天」,岂术者之臆说哉!春秋战国前,善相者多。若推禄命,则盛于汉。贾谊讥司马季主曰:「高人禄命以悦人心,矫言祸福以规人财,后世又可知已。」今士大夫至田夫野老,人人喜谈命,故其书满天下。清江乡贡进士廖中伯礼,连举未第,乃刻意于此。荟萃数十家之说,章分句析,考验得失,校量深浅,成《精纪》三卷。携以示予,予谓五行所寓,有常焉,有变焉。常易推也,迹也;变难推也,理也。自非心通意悟,不足以尽此!古称善其事者,莫如李虚中,万端千绪,参错重出,学者就传其法,初若可取,卒然失之,兹岂易哉!廖君归矣,苟因书悟理,则将如由基之射,百发而百中。不然读齐侯之糟粕,其中否?其可知也。
庆元丙辰十月庚戌平园周必大书岳珂序自术家者流兴,而其书蔓,又天下充栋汗牛,虽以画墁专其门者,犹不能竟其说。世皆谓禄命始于汉,予固未暇考信,独窃怪夫三代而上,官人以世科目不立,比闾族党之繁殷,俊秀选造之升贡,夫岂无一人焉。有庚丁戊己之同,甲辰癸丑之合,均得所养矣。禄固不可以轻重别,仕不出境矣,马固不可以澄清期,军制于卿列,而将星闲士止于奉璋,而天乙废。不宁惟是,大桡作甲子,固今所谓纳音之辨。笄罐用则钗钏何有,巢穴处而屋壁何居。夫汉之夹是术者,师说相承,要必有所祖,进则接于三代矣。而其说皆不见之用,是孰从而信之哉。
唐吕才之言曰:「长平坑卒,要非并犯三刑;南阳近亲,何必皆当六合。所值既众,理无俱同。」然而其书行且千有余年,通人知士,指掌接邻,未尝不以之占往察来,揣摩牵附,而其命中者,类皆捷出乎机缄推测之表,而吻合乎造化运行之巧,是殆不容以常情言也。盖倚而璇陈,蓬吹而轮兆,一理之具,万殊以萌,里积昆仑,度分圆极,世孰有穷发而纵游,梯云而推步者哉。
有是理则有是象,有是象则有是滋,数之所由生,而祸福吉凶之所由以占也。俄度俄测,彼犹可以历意演自然之理,考方来之朕,独以无所祖而寡疑,焉可乎?予少也好学,耻一物之未知,探穷通赜形气,每患乎五家章句之既泯而浮虚,下俚之制作,类乎其间。后得廖君书,而文忠周公宴叙其篇,慨然拊卷而叹曰「前辈宗工于小道,可观之,用不废,盖如此。」廖君,儒者也,刊芜翦谬,欲托以传,夫岂无说。而文忠之序,惟取其占验之一偏意者,约而归之,正廖君之望,犹若有不止乎是者。
后三十又一年,予终而赞之曰:「噫嘻!余尝闻吾夫子之言福贵五精注释精纪》岳珂序二一三二矣,始于欲而终于道。」昌黎韩愈尊孔道者也,一推其不可幸致者则曰:「是有命焉。」夫肖貌赋形均于初,厚生玉成夫岂二,本世之驰鹜者,不得不厌为虑,孰知夫畏影疾走者,彼盖不知其本于日也。有人焉指日而告之,则息乎大木之阴而影忘矣。廖君之为此书,其有不足以警远游之还,而助于世教者乎?因附所疑,以告观者。
绍定戊子清明日鄂国岳珂序
《五行精纪》诸书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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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抄本宋廖中《五行精纪》跋
《郎园山居文录》卷上
《五行精纪》三十四卷,旧抄本题清江乡贡进士廖中撰,后有周必大跋,知其字伯礼,连举未第,盖与周益公同乡人也。余向读明人万民英《三命通会》,见其引据赅洽,多唐宋人不传之书,窃疑诸书明时大半失传,按之官私藏书目十不存一二,何以万氏独得见之。后见常熟瞿氏《铁琴铜剑楼藏书目录》,载有宋廖中《五行精纪》三十四卷,卷第与《三命通会》相同,此据《图书集成 ·艺术类》所收足本,《四库全数 ·总目提要》止十二卷。检宋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十二阴阳家类》有其书,明陈第《世善堂书目》亦载之,唐顺之《荆川稗编》中往往引及,是明时其书尚通行,意揣万氏必以此为蓝本,而不得一见以证实之。正拟向瞿氏借抄,忽于上海书肆插架中见有牙签标此书名,亟取翻之,卷与瞿目同。因以饼银十四圆购归,逐一细读,乃知万氏《三命通会》果袭此书而成,而《四库全书 ·总目提要》未见此书,故称万书采群言,得其精要。殊不知此书在南宋时,固已择焉精而语焉详也。书中引古书五十七种,虽术数家言真伪杂出,然皆六朝唐宋人旧籍。传疑传信通知,星命之学者自能分辨之。至其中所引两宋名公贵人四柱五行,核以宋人集中诸人神道碑、墓志铭、行状、家传以及说部中所载者,大抵相同。是其确凿可凭,非等于向壁虚造也。书中缺文讹字既无他本可校,转籍《三命通会》参考,得释其疑。是万氏于此书有无形之功,不得以其蹈袭雷同而等于太玄覆瓿矣。
庚申冬十月小雪南阳叶德辉记